律师权
用于SEC报告目的
下列签署人,兹作出、构成和任命首席执行官Paul Hastings、总裁Nadir Mahmood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兼秘书Bridgette Housley,只要他们各自受雇于特拉华州公司Nkarta, Inc.,以及O’melveny & Myers LLP(“O’melveny”)各自的公司外部法律顾问Lake Grey和Tai Vivatvaraphol,只要各自受雇于O’melveny,具有完全的替代和重新替代权,单独行事,作为以下签署人的真实、合法的实际代理人和代理人(各自为“实际代理人”),全权代表以下签署人并以以下签署人的名义,地方,并代替,以:
(一)
获取凭据(包括代码或密码)或采取可能必要或适当的其他行动,以使以下签署人能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和归档文件、表格和信息(“SEC”)通过电子数据收集与检索(“EDGAR")系统,包括(a)以以下签署人的名义并代表以下签署人编写、执行,并向SEC提交表格ID(及其任何修订)或任何其他必要或适当的文件或信息,以获取通过EDGAR提交和归档文件的凭据,包括为表格ID或此类其他文件的目的对以下签署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及(b)在EDGAR Next或任何后续归档系统中注册以下签署人;
(二)
仅就表格ID和Bridgette Housley和Tai Vivatvaraphol而言,在以下签署人的表格ID中被指定为账户管理员,并在这方面以以下签署人的EDGAR账户的账户管理员身份行事,包括:(a)任命、解除和更换账户管理员;(b)任命、解除和更换技术管理员、账户用户和受委托实体;(c)维护以下签署人的EDGAR账户的安全性,包括修改访问代码;(d)维护,修改和认证以下签名人的EDGAR账户仪表板上的信息的准确性;(e)就以下签名人的EDGAR账户担任EDGAR联系点;(f)采取S-T条例第10条所设想的任何其他行动;
(三)
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条或第16条,以下签署人须为并代表以下签署人准备和执行任何和所有表格、附表或其他文件(包括对其的任何修订)交易法“),或任何根据该规则或条例或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144条规则或条例(”证券法“),包括:(a)表格3的证券实益拥有权初步报表、表格4的证券实益拥有权变动表或表格5的证券实益拥有权年度报表;(b)附表13G或附表13D的所有权报表;(c)表格144的建议出售证券通知书(所有该等表格、附表及其他文件,包括(a)至(c)条述者,统称为”SEC文件”);(d)通过EDGAR系统向SEC提交和提交SEC文件,或促使根据上文第(ii)段任命的人提交和提交这些文件;
(四)
作为以下签署人的代表并代表以下签署人从任何第三方(包括经纪人、员工福利计划管理人和受托人)寻求和获取有关以下签署人在公司股本证券中的交易的信息,以下签署人特此授权任何此类人向请求的实际律师发布此类信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