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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B2 1 z426230424b2.htm RLN 380

 

登记声明第333-264388号

根据规则第424(b)(2)条提交)

定价补充
(至2022年5月26日的招股章程及第一辑招股章程补充文件)

2023年4月26日

 

 

$5,000,000 

高级中期票据,系列一

2025年4月28日到期的可赎回固定利率票据

· 这些票据是由蒙特利尔银行(“BMO”)发行的高级无担保债务证券。票据的所有付款和本金的返还均受我们的信用风险影响。
· 发行日期为2023年4月26日。这些票据将于2025年4月28日到期。到期时,如果这些票据之前没有被赎回,您将收到相当于票据本金100%的现金付款,外加任何应计和未付利息。
· 利息将于每年的4月28日和10月28日支付,自2023年10月28日开始,最终付息日为到期日。
·

这些票据将按每年5.40%的固定利率计息。

· 我们有权在2023年10月28日开始的任何利息支付日(到期日除外)赎回所有票据,但不少于所有票据。赎回价格将为票据本金的100%,加上任何应计及未付利息。
· 这些纸币的最低面额为1000美元,整数倍为1000美元。
·

这些票据将不会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

·

纸币的CUSIP编号为06374VKF2。

· 根据《加拿大存款保险公司法》(“CDIC法”)第39.2(2.3)款的规定,这些票据将是不能保释的票据(如所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所定义的那样,可全部或部分转换为BMO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普通股——通过一项交易或一系列交易,并按一个或多个步骤转换为普通股,并在适用安大略省法律和适用于该法律的加拿大联邦法律的前提下,就CDIC法对这些票据的实施而言。
· 注释:

没有FDIC或CDIC保险 没有银行担保 可能失去价值
  每注   合计
公开发行价格(1) 100.00%   $5,000,000
承销折扣(1)(2) 0.30%   $15,000
BMO所得款项(未计费用) 99.70%   $4,985,000

  (1) 某些交易商购买票据以出售给某些收费咨询账户和/或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可放弃部分或全部出售优惠、费用或佣金。在这些账户中购买票据的投资者和/或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公开价格可低至每1000美元票据本金997.00美元(99.70%)。见本定价补充文件中的“补充分配计划”。
  (2)   美国银行证券公司(BofA Securities,Inc.,简称“BofAS”)在向其他注册经纪自营商分销票据时,可支付最高0.30%的不同销售优惠。

这些票据是无担保的,不是银行的储蓄账户、存款或其他债务。这些票据不受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存款保险基金、加拿大存款保险公司或任何其他政府机构的保险或担保,并涉及投资风险。票据的潜在购买者应考虑本定价补充文件PS-5页、所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S-2页和所附招股说明书第8页开始的“风险因素”中的信息。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任何州证券委员会或任何其他监管机构都没有批准或不批准这些票据,也没有通过本定价补充文件、随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或随附招股说明书的充分性或准确性。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我们将只在2023年4月28日通过存托信托公司以记账式形式交付票据,并以立即可用的资金付款。

 

系列I MTN招股说明书补充和招股说明书,日期均为2022年5月26日  

美银证券 

 

     
 

 

 

 

条款摘要

 

本定价补充文件补充了日期为2022年5月26日的招股说明书中的条款和条件,并由日期为2021年5月26日的系列I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如此补充,连同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所有文件,“招股说明书”)补充,应与招股说明书一起阅读。

 

这些票据是一系列名为“优先中期票据,系列I”的优先债务证券(“中期票据”)的一部分,我们可能会根据日期为2010年1月25日的优先契约不时发行,该契约由蒙特利尔银行和纽约梅隆银行作为受托人修订和补充至今。本定价补充文件概述了适用于票据的具体财务条款和其他条款。一般适用于我们的中期票据的条款在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的“我们可能提供的票据的说明”中有所描述。此处描述的术语是对随附招股说明书和随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描述的术语的补充,如果此处描述的术语与这些文件中描述的术语不一致,则此处描述的术语是控制性的。

 

这些票据是不能保释的票据(定义见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根据《CDIC法》第39.2(2.3)款,可通过一项交易或一系列交易以及一个或多个步骤,将其全部或部分转换为BMO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普通股,并可能因此而变更或终止,但须适用安大略省的法律和适用于这些票据的《CDIC法》的加拿大联邦法律。

 

我们在下文更详细地描述这些注释的具体术语。

 

•发行人: BMO
   
•丛书标题: 2025年4月28日到期的可赎回固定利率票据
   
•本金总额
最初正在发行:
$5,000,000
   
•交易日期: 2023年4月26日
   
•结算日期(原件
发行日期):
2023年4月28日
   
• CUSIP编号: 06374VKF2
   
•到期日: 2025年4月28日,到期期限为2年,但须遵守下文“—可选提前赎回”中所述的可选提前赎回权。
   
•最低面额: 1000美元和超过1000美元的1000美元的倍数
   
•排名: 高级,无担保
   
•日数分数: 这些票据的利息将按一年360天、共12个30天的月份计算。
   
•利息支付期: 每半年一次。每个付息期(第一个付息期从结算日开始的除外)将从一个付息日开始,并将包括一个付息日,并将延长至下一个付息日(或到期日,视情况而定),但不包括该付息日。
   
•利息支付日期: 每年的4月28日和10月28日,自2023年10月28日开始,最后付息日发生在到期日。利息将在每个利息支付日前的第3个营业日支付给登记在册的持有人。

 

 

  PS-2
 

 

 

•利率: 这些票据将按每年5.40%的固定利率计息。
   
•可选提前赎回: 我们有权在2023年10月28日开始的任何利息支付日(到期日除外)(每个该等日期均为“赎回日”)赎回全部票据,但不少于全部票据。赎回价格将为票据本金的100%,加上任何应计和未付利息。为了赎回票据,我们将在指定的赎回日期前至少五个工作日但不超过30个工作日发出通知。
   
•工作日: 如任何付息日、兑付日或到期日发生在非营业日,则该款项将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支付。该等票据不会因该等延期而产生额外利息,亦不会对有关付息期的长短作出调整。
   
•关于
行使加拿大保释金
权力:

该票据的每一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如取得该票据的权益,即被视为(i)同意就该票据受《中发投资法》的约束,包括根据《中发投资法》第39.2(2.3)款,将该票据全部或部分(通过一项交易或一系列交易,并通过一个或多个步骤)转换为BMO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普通股,并因此变更或取消该票据,并适用安大略省的法律和在该法律中适用的加拿大联邦法律,以执行与该票据有关的《中公投资法》;(ii)就《中公投资法》和这些法律向安大略省的法院申请并服从其管辖权;(iii)承认并同意,尽管契约或该票据中有任何规定,但上文(i)和(ii)段中提及的条款对该持有人或受益所有人具有约束力,管辖该票据的任何其他法律,以及该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与BMO之间就该票据达成的任何其他协议、安排或谅解。

 

任何票据的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将不再享有与该票据有关的其他权利,只要该票据是在保释转换中转换的,但保释制度规定的权利除外,并且该票据的每一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通过获得任何票据的权益,即被视为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票据本金的转换部分以及任何应计和未支付的利息被视为由BMO通过发行BMO的普通股(或在适用的情况下,其任何附属机构)在保释转换发生时,该保释转换将在该持有人或受益所有人或受托人不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的情况下发生;但为免生疑问,本同意不会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持有人或受益所有人在保释制度下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

 

有关因加拿大保释权而适用于这些票据的条款的描述,请参见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的“我们可能提供的票据的描述——与不可保释票据相关的特别条款”。

   
•选择偿还
持有人:
   
•计算代理: BMO资本市场公司。
   
•清单:

 

 

  PS-3
 

 

 

•清关和结算: DTC全球(包括通过其间接参与者Euroclear和Clearstream,如随附招股说明书中“我们可能提供的债务证券的描述——合法所有权和记账式发行”中所述)。

 

在本节中,“持有人”指的是在我们或受托人为此目的维护的账簿上以自己的名义登记的票据的持有人,而不是在以街道名称登记的票据或通过存托信托公司或其他存托人以记账式形式发行的票据中拥有实益权益的人。票据的实益权益所有人应阅读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题为“我们可能提供的票据的描述——合法所有权”的部分,以及随附招股说明书中题为“我们可能提供的债务证券的描述——合法所有权和记账发行”的部分。

 

请注意,本定价补充文件封面上关于公开发行价格和BMO收益(未计费用)的信息仅与票据的首次销售有关。如果您在首次出售后的做市交易中购买了这些票据,将在单独的出售确认书中提供有关价格和出售日期的信息。

 

本定价补充文件中使用但未定义的术语具有随附招股说明书或随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赋予它们的含义,除非文意另有所指。除非“我们”、“我们”、“我们的”或类似的提及均指BMO,除非另有说明或文意另有所指。

 

 

 

  PS-4
 

 

风险因素

 

你在票据上的投资会带来重大风险,其中许多风险与传统证券不同。只有在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与你的顾问仔细考虑了投资于这些票据的风险,包括下面讨论的风险之后,你才能决定购买这些票据。如果你不了解这些票据的重要内容或一般的财务事项,这些票据就不是适合你的投资。

 

结构相关风险

 

这些票据须由我们提前赎回。我们可以在任何赎回日期赎回所有但不少于所有的票据。如果你打算购买这些票据,你必须愿意在该日期之前赎回你的票据。我们通常更有可能选择在票据的剩余应计利息的累积利率高于我们为到期日与票据剩余期限相当的其他有息债务证券支付的利率期间赎回票据。在赎回票据后,将不会再就这些票据支付任何款项。

 

如果我们在到期日之前赎回这些票据,你方可能无法将赎回所得再投资于一项投资,其回报率与未赎回票据时的回报率一样高,或具有类似的风险水平。

 

票据的付款受我们的信用风险影响,我们的信用的实际或预期变化将影响票据的价值。这些票据是我们的高级无担保债务证券。因此,贵方是否收到票据的所有利息和本金,取决于我们是否有能力在适用的付款日期偿还我们的债务。我们不能保证在票据期限内或到期日的任何时候,我们的财务状况会如何。如果我们无法在到期时履行我们的财务义务,你方可能不会收到根据票据条款应付的款项。

 

我们的信用评级是评级机构对我们偿还债务能力的评估。因此,在票据到期日之前,我们认为的信誉和实际或预期的信用评级下降或我们的信用利差上升可能会对票据的市场价值产生不利影响。然而,由于贵方对票据的回报取决于除我们支付债务的能力以外的其他因素,例如票据的应计利率与当前市场利率之间的差异,我们的信用评级的改善不会减少与票据相关的其他投资风险。

 

估值和市场相关风险

 

我们已将开发、对冲和分销这些票据的成本包括在票据的条款中,如果有的话,你在任何二级市场交易中出售这些票据的价格很可能会低于公开发行价格,原因包括这些成本。在确定这些票据的经济条件,从而确定这些票据可能给你带来的回报时,考虑了若干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与开发、对冲和发行票据相关的某些成本。

 

假设市场条件或任何其他相关因素没有变化,美国银行或其他买方可能愿意在二级市场交易中购买这些票据的价格(如果有的话)预计将低于你为这些票据支付的价格。这是因为,除其他外,包括了这些成本,以及解除任何相关套期保值的成本。

 

我们的任何附属公司对这些票据的报价可能高于或低于贵公司为这些票据支付的价格。

 

我们不能向你保证这些票据的交易市场将会发展或维持下去。我们不会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我们无法预测这些票据在任何二级市场上的交易情况,也无法预测该市场的流动性或流动性。

 

债券交易市场的发展将取决于我们的财务表现及其他因素。票据在任何二级市场的潜在买家数量可能有限。我们预计,美国银行或其附属机构将充当这些票据的做市商,但不要求它们这样做。美国银行及其附属机构可随时终止其有关票据的做市活动。只要美国银行或其附属机构从事任何做市活动,它们可以投标或提供这些票据。美国银行可能投标、提供、购买或出售任何票据的任何价格可能与各自可能使用的定价模型确定的价值不同,无论是由于交易商折扣、加价或其他交易成本的结果。这些出价、出价或已完成的交易可能会影响票据可能在市场上交易的任何价格。

 

  PS-5
 

 

此外,如果美国银行或其附属机构在任何时候停止作为这些票据的做市商,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很可能会大大减少,这些票据可能根本没有二级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出售票据的价格可能会低于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你应该准备持有票据直至到期。

 

许多经济因素和其他因素将影响这些票据的市场价值。这些票据的市场和市场价值可能受到若干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可能相互抵消或放大,包括:

 

· 票据到期前的剩余时间;

 

· 未偿付票据总额;

 

· 我们有权在上述日期赎回票据;

 

· 一般市场利率的水平、方向和波动性(特别是美国利率的上升,这可能导致票据的市场价值下降);

 

· 美国资本市场的一般经济状况;

 

· 一般影响资本市场的地缘政治条件和其他金融、政治、监管和司法事件;

 

· 我们的财务状况和信誉;以及

 

· 与票据有关的任何做市活动。

 

与冲突有关的风险

 

我们、美国银行及我们或它们各自的关联公司的交易、对冲和商业活动可能会与你方产生利益冲突。我们、美国银行或我们或他们各自的关联公司可能从事与票据相关的交易活动,但这些活动不是为您或代表您进行的。我们预期将订立安排,以对冲与我们根据票据支付到期款项的义务有关的市场风险。我们可能会在为这些票据订立对冲安排时寻求竞争性条款,但并不是必须这样做,我们可能会与美国银行或其关联公司订立此类对冲安排。这种套期保值活动预期会给从事套期保值活动的人带来利润,其数额可能高于或低于最初的预期,但也可能给套期保值对应方造成损失。

 

此外,在正常的业务活动中,美国银行及其附属机构可以为自己的账户和客户的账户持有和交易我们或我们的附属机构的债务和股本证券(或相关衍生证券)和金融工具(包括银行贷款)。美国银行及其附属机构也可能与我们有贷款或其他资本市场关系。为了对冲此类风险,他们可能会进行交易,例如购买信用违约互换或建立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证券的空头头寸,可能包括票据。任何此类头寸都可能对票据的未来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美国银行或我们或他们的一个或多个附属机构也可能在目前或将来发表有关我们的证券或一般利率变动的研究报告。本研究报告会不时修改,但不会发出通知,可能会发表与购买或持有票据不一致的意见或建议。这些活动中的任何一项都可能影响票据的市场价值。

 

这些交易、对冲和业务活动可能会导致贵方在票据中的利益与我方、美国银行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在我方自营账户、为其他客户提供交易便利以及我方或其管理的账户中可能拥有的利益之间的利益冲突。

 

  PS-6
 

 

附加税考虑因素

 

以下是与《说明》有关的重大税务考虑的一般说明。这并不是对与《说明》有关的所有税务考虑因素的全面分析。票据的潜在购买者应咨询其税务顾问,以了解根据其居住国的税法以及加拿大和美国的税法,购买、持有和处置票据以及根据票据收取付款的后果。本摘要以在本定价补充文件发布之日生效的法律为基础,并可能在该日期之后生效的任何法律变更。

加拿大税务方面的补充考虑

我们的加拿大联邦所得税法律顾问Torys LLP认为,以下摘要描述了加拿大联邦所得税的主要考虑因素,这些因素通常适用于从我们这里获得本文件提供的受益所有人票据的购买者,并且在所有相关时间,为了《所得税法》(加拿大)和《所得税条例》(统称为《税法》)的目的,(1)不是,也不被视为加拿大居民,(2)与我们及买方向其处置票据的任何加拿大居民(或当作居民)的受让人进行公平交易,(3)与我们没有关联关系,(4)没有就向我们没有公平交易的人支付一笔款项的债务或其他义务而收取任何票据利息,(5)收购并持有票据及任何在保释转换中作为资本财产获得的普通股,(6)不使用或持有在加拿大经营的业务中的票据或通过保释转换而获得的任何普通股,并且(7)不是《税法》中为此目的所定义的我们的“特定股东”或不与该“特定股东”进行公平交易的非居民人士(“非居民持有人”)。本摘要未讨论的特别规则可适用于在加拿大和其他地方经营保险业务的非居民持有人。

 

本摘要不涉及(加拿大)财政部长于2022年4月29日发布的修订《税法》提案中所载的“混合错配安排”规则(“混合错配建议”)可能适用于非居民持有人(i),该非居民持有人将票据处置给与其没有公平交易的个人或实体,或处置给与非居民持有人有关的“特定实体”(如混合错配建议中所定义),或非居民持有人为“特定实体”的实体,(ii)根据或与“结构性安排”(如该等混合错配建议所界定)或(iii)有关而我们是其“指明实体”而处置的票据。这类非居民持有人应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

 

本摘要基于《税务法》的现行规定以及律师对现行行政政策的理解以及在本摘要发布之前以书面形式公布的加拿大税务局的评估做法。本摘要考虑到在本文件日期之前由(加拿大)财政部长或代表财政部长公开宣布的关于修订《税法》的所有具体提案(“拟议修正案”),包括混合不匹配提案,并假定所有拟议修正案将以拟议的形式颁布。然而,不能保证拟议修正案将按拟议修正案颁布,或根本不会颁布。本摘要没有考虑到或预期法律或行政政策或评估实践的任何变化,无论是通过立法、行政或司法行动,也没有考虑到税收立法或任何省、地区或外国管辖区的考虑因素,这些因素可能与本文讨论的不同。

 

本摘要仅为一般性质,不是、也不打算是向任何特定持有人提供法律或税务建议。本概要并未详述加拿大联邦所得税的所有考虑因素。因此,《票据》的潜在购买者应考虑到自己的具体情况,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

 

货币兑换

 

一般而言,为了《税法》的目的,与购买、持有或处置一张纸币有关的所有金额一般必须以加拿大元表示,使用根据《税法》在这方面的详细规则确定的适当汇率。因此,非居民持有人可能会因美元相对于加拿大元的价值波动而影响到需要缴纳预扣税的金额和任何资本收益或损失。

 

  PS-7
 

 

注意事项

 

我们向非居民持有人支付或贷记的利息(包括记账或代替支付或清偿利息的金额)一般不需缴纳加拿大非居民预扣税,除非此类利息的任何部分(“规定的义务”除外),如《税法》为此目的所定义的)取决于或取决于加拿大财产的使用或生产情况,或参照收入、利润、现金流量、商品价格或任何其他类似标准计算,或参照公司股本中任何类别或系列股份的股东已支付或应付的股息计算。加拿大税务局的行政政策是,对债务债务支付的利息不征收预扣税,除非一般而言,有理由认为计算债务债务项下任何应付数额所依据的指数或公式与发行者的利润之间存在实质性联系。对于债券的任何利息,或债券本金超过发行价格的任何部分,支付或贷记给持有人的利息或本金(视情况而定)不应征收加拿大非居民预扣税。

 

如果不能免除加拿大非居民预扣税的票据利息(《税法》中为此目的定义为“排除义务”的票据除外)被全部或部分赎回、注销、回购或由我们或任何其他加拿大居民或被视为加拿大居民的人从非居民持有人处购买,或由非居民持有人以其他方式转让或转让给加拿大居民或被视为加拿大居民的人,金额通常超过其发行价格,或在某些情况下,加拿大居民或被视为加拿大居民的人将该票据转让或转让给非居民持有人的价格,超出部分可被视为利息,并可连同该票据在该时间产生的任何利息,应缴纳加拿大非居民预扣税。如果该票据是《税法》规定的“除外义务”,则此种超额部分将不需缴纳加拿大非居民预扣税。

 

如果非居民持有人持有的债券在保释转换时被转换为普通股,则转换时收到的普通股的公允市场价值超过以下两部分之和的数额(如有):(一)发行债券的价格,以及(二)转换时就债券的应计未付利息支付的任何数额,可被视为支付给非居民持有人的利息。前一句第(二)项中所述的超出部分和利息数额有可能被定性为“参与债务利息”,并需缴纳加拿大非居民预扣税款,除非有某些例外情况。

 

如果由于《税法》拟议的第18.4(4)款的适用,我们在计算收入时无法扣除我们在票据上支付的利息金额,则该利息金额将被视为我们作为股息支付,而不是作为利息支付,并需缴纳加拿大非居民预扣税。拟议的第18.4(4)小节只有在我们支付的票据利息构成《税法》拟议的第18.4(3)(b)段所指的“混合错配安排”的扣除部分时才适用。

 

我们对票据的利息支付不应被视为产生于“混合错配安排”,因为不应将此种支付视为产生于《税法》拟议的第18.4(1)小节所界定的“结构化安排”或与之相关,其依据是(i)基于我们就这些票据向Torys LLP提供的定价数据和分析,认为《税法》拟议第18.4(6)小节所定义的任何“扣除/不包括不匹配”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利益反映在票据的定价中是不合理的,并且(ii)认为票据旨在直接或间接导致任何“扣除/不包括不匹配”也是不合理的。

一般而言,对于非居民持有人就票据的利息、折扣或溢价或非居民持有人因处置票据而获得的收益(包括赎回、注销、购买或回购)而应缴纳的收入(包括应税资本利得),没有其他税项。

 

在保释转换中获得的普通股

 

已支付或贷记的股息,或根据该法被视为应支付或贷记的股息,非居民持有人持有发行人的普通股或发行人的任何关联公司,如果该公司是加拿大的居民或根据《税法》被视为加拿大的居民,则该非居民持有人通过保释转换而获得的股息总额一般须按25%的税率缴纳加拿大非居民预扣税,除非根据加拿大与非居民持有人居住国之间适用的所得税条约或公约的规定,该税率有所降低。

 

  PS-8
 

 

对于非居民持有人在保释转换中获得的发行人或发行人任何关联公司的普通股的处置或视为处置所实现的任何资本收益,非居民持有人将无需根据《税法》缴税,除非就《税法》而言,该普通股是或被视为非居民持有人的“应税加拿大财产”,且非居民持有人无权根据加拿大与非居民持有人居住国之间适用的所得税公约获得豁免。

 

一般而言,非居民持有人在保释转换中获得的发行人或发行人任何关联公司的普通股,在特定时间不构成非居民持有人在加拿大的应纳税财产,但该普通股在该时间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包括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除非在该时间结束的60个月期间的任何特定时间,非居民持有人与该非居民持有人没有公平交易的人,非居民持有人或与非居民持有人没有公平交易的人通过一个或多个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会员权益的合伙企业,或非居民持有人连同所有此类人和合伙企业,拥有适用的发行人股本的任何类别或系列的已发行股份的25%或以上,且(2)该等普通股的公平市场价值的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以下一种或任何组合:(i)位于加拿大的不动产或不动产,(二)“加拿大资源财产”(如《税务法》所界定),(三)“木材资源财产”(如《税务法》所界定),以及(四)不论上述财产是否存在,与上述任何财产有关的选择、对财产的权益或对财产的民法权利的选择。尽管有上述规定,在《税法》规定的某些情况下,这种普通股可被视为加拿大的应纳税财产。非居民持有者如果在保释转换中获得的普通股可能构成应纳税的加拿大财产,应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补充美国税务考虑

 

以下部分补充了随附招股说明书和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关于美国持有者(定义见随附招股说明书)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的讨论。它只适用于那些在随附招股说明书中没有被排除在美国联邦所得税讨论之外的美国持有者。它不适用于受特别规则约束的持有人,包括受《守则》第451(b)节约束的持有人。为本讨论的目的,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而确定的与票据有关的任何利息将被视为来自美国以外的来源。

 

你应该咨询你的税务顾问关于美国联邦所得税和其他税收后果,你的投资票据在你的特殊情况下,包括州,地方或其他税法的适用,以及联邦或其他税法的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

 

备份扣留和信息报告

 

请参阅随附招股说明书中“美国联邦所得税——其他考虑因素——备用预扣税和信息报告”下的讨论,以了解备用预扣税和信息报告规则对票据付款的适用性。

 

外国账户税务合规法

 

《外国账户税收合规法案》规定,如果支付给外国金融机构(包括代表持有人支付给外国金融机构的金额),美国对某些美国来源的付款征收30%的预扣税,包括利息(和OID)、股息、其他固定或可确定的年度或定期收益、利润和收入(“可预扣付款”),除非该机构与财政部达成协议,收集并向财政部提供有关美国账户持有人的大量信息,包括某些拥有美国所有者的外国实体的账户持有人。为了这些目的,票据可以构成一个帐户。该立法还对向非金融外国实体支付的可预扣款项一般征收30%的预扣税,除非该实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证明,证明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美国所有人,或证明该实体的直接和间接实质性的美国所有人。

 

美国财政部提出了一些条例,取消了《外国账户税收合规法》中对出售或处置金融工具的总收益进行预扣的要求。美国财政部表示,在这些拟议条例定稿之前,纳税人可能会依赖这些条例,而上述讨论假定,拟议条例将以其拟议形式定稿,并具有追溯效力。

 

如果我们(或适用的扣缴义务人)确定扣缴票据是适当的,我们(或该代理人)将按适用的法定税率扣缴税款,并且我们不会为此种扣缴支付任何额外的金额。根据《外国账户税务合规法》须遵守信息报告要求的账户持有人可包括票据持有人。外国金融机构和非金融类外国实体位于与美国签订了《外国账户税务合规法》政府间协定的司法管辖区,可能受到不同规则的约束。我们促请持有人与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协商,了解这项立法对他们在票据上的投资可能产生的影响。

 

  PS-9
 

 

补充分配计划

 

根据分销协议的条款,美国银行将以公开发行价格减去本定价补充文件封面所载承销折扣后的价格从BMO购买票据,以分销给其他注册经纪自营商,或直接向投资者提供票据。如封面所述,美国银行可就向其他注册经纪-交易商分发票据支付不同的销售特许权。某些交易商购买票据以出售给某些收费的咨询账户和/或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可放弃部分或全部出售优惠、费用或佣金。投资者在这些账户中购买票据和/或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公开价格可低至封面所示的金额。

 

任何美国银行及其附属机构都不是仅因发行这些票据而成为你们的受托人或顾问,你们不应依赖代理人与票据有关的任何通信作为投资建议或购买票据的建议。你应该在咨询你的法律、税务和其他顾问之后,就这些笔记做出你自己的投资决定。

 

美国银行可将这些票据出售给将参与发行但与我们无关的其他经纪自营商,并按约定的本金折扣出售。这些经纪自营商中的每一个都可以将票据出售给一个或多个额外的经纪自营商。美国银行通知我们,这些折扣可能因交易商而异,并不是所有交易商都会以同样的折扣购买或回购票据。

 

美国银行及其任何关联机构可使用本定价补充文件及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招股说明书在二级市场交易和票据中的做市交易中进行要约和销售。但是,它们没有义务从事这类二级市场交易和/或做市交易。美国银行的附属机构可在这些交易中担任委托人或代理人,任何此类销售将以与销售时的现行市场价格相关的价格进行。美国银行或其附属机构发行与这些要约或销售有关的定价补充文件的唯一目的是向投资者提供与首次发行有关的票据条款的描述。从美国银行或其附属机构购买票据的二级市场投资者不应也不会被授权依赖本定价补充文件获取有关BMO的信息或用于前一句所述以外的任何目的。

 

美国银行及其附属机构在与我们或我们的附属机构的正常业务过程中曾从事并可能在未来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和其他商业交易。美国银行已收到或将来可能收到这些交易的惯常费用和佣金。此外,在正常的业务活动过程中,美国银行及其附属机构可能进行或持有一系列广泛的投资,并为自己的账户和客户的账户积极交易债务和股本证券(或相关衍生证券)和金融工具(包括银行贷款)。此类投资和证券活动可能涉及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的证券和/或工具。如果美国银行或其附属机构与我们有借贷关系,它们将按照其惯常的风险管理政策,定期对冲其对我们的信贷敞口。通常,美国银行或其附属机构将通过进行交易来对冲此类风险,这些交易包括购买信用违约互换或建立我们的证券的空头头寸,其中可能包括特此提供的票据。任何此类空头头寸都可能对特此提供的票据的未来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美国银行或其附属机构也可就此类证券或金融工具提出投资建议和/或发表或发表独立的研究意见,并可持有此类证券和工具的多头和/或空头头寸,或向客户推荐他们获得的头寸。

 

禁止向欧洲经济区和联合王国零售投资者出售

 

欧洲联盟

 

美国银行及其附属机构没有向欧洲经济区(“欧洲经济区”)的任何散户投资者提供、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任何票据,也不会向其提供、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任何票据。出于这些目的,“散户投资者”是指以下人士中的一个(或多个):(a)零售客户,如第2014/65/EU号指令(经修订,简称“MiFID II”)第4(1)条第(11)点所定义;或(b)客户,如经修订的第2016/97号指令(EU)所定义,该客户不符合MiFID II第4(1)条第(10)点所定义的专业客户的资格;或(c)不是(EU)条例(2017/1129)(简称“欧盟招股说明书条例”)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因此,没有编制第1286/2014号(EU)条例(经修订的“EU PRIIPs条例”)所要求的关键信息文件,用于发行或出售票据或以其他方式向欧洲经济区的散户投资者提供票据,因此,发行或出售票据或以其他方式

 

  PS-10
 

 

英国

 

美国银行及其附属机构没有向联合王国的任何散户投资者提供、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任何票据,也不会向联合王国的任何散户投资者提供、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任何票据。为此目的,散户投资者是指以下人士中的一个(或多个):(一)散户客户,定义见第2017/565号条例(EU)第2条第(8)点,因为根据2018年《欧盟(退出)法》(“EUWA”),散户客户构成国内法的一部分;或(二)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FSMA”)以及根据FSMA为执行指令(EU)2016/97而制定的任何规则或条例所指的客户,如果该客户不符合专业客户资格,正如第600/2014号(EU)条例第2(1)条第(8)点所界定的,因为它根据EUWA构成国内法的一部分。因此,没有根据EUWA(“UK PRIIPs Regulation”)为发行或出售票据或以其他方式向英国散户投资者提供票据而编制(EU)No 1286/2014条例所要求的关键信息文件,因此根据英国PRIIPs条例,发行或出售票据或以其他方式向英国散户投资者提供票据可能是非法的。

 

  PS-11
 

 

雇员退休收入安全法

 

受1974年《美国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经修订)(“ERISA”)约束的养老金、利润分享或其他雇员福利计划(每一项都称为“计划”)的受托人,在授权对票据进行投资之前,应根据该计划的具体情况考虑ERISA的受托标准。除其他因素外,受托人应考虑该投资是否符合ERISA的审慎和多样化要求,是否符合管理该计划的文件和文书,以及该投资是否涉及ERISA或美国《国内税收法》所禁止的交易。请参阅招股说明书中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一节。

 

附注的有效性

 

Osler,Hoskin & Harcourt LLP认为,票据的发行和销售已得到银行根据优先契约采取的所有必要公司行动的正式授权,当本定价补充文件已附在代表票据的主票据上并在其上正式注明时,票据将得到有效的执行、认证、发行和交付,如果票据的有效性是受安大略省法律和适用于该法律的加拿大联邦法律管辖的事项,并且是银行的有效义务,则受以下限制:(一)优先契约的可执行性可能受到《加拿大存款保险公司法》(加拿大)、《清盘和重组法》(加拿大)以及破产、破产、重组、接管、暂停、安排或清盘法律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强制执行的类似法律的限制;(二)优先契约的可执行性可能受到衡平法原则的限制,包括以下原则:只有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才可酌情给予公平的补救办法,如具体履行和强制令;(三)根据《货币法》(加拿大),加拿大法院的判决必须以加拿大货币作出,而且判决可以基于付款日以外某一天的汇率;(四)高级契约的可执行性将受2002年《时效法》(安大略省)所载的限制,而且,对于法院是否可以认定高级契约的任何条款不可执行,以试图改变或排除该法规定的时效期限,这位律师没有表示任何意见。本意见自本意见发表之日起发表,仅限于安大略省的法律和适用于这些法律的加拿大联邦法律。此外,这一意见还取决于以下方面的某些假设:(一)受托人对高级契约的授权、执行和交付,(二)签名的真实性,以及(三)某些其他事项,所有这些都在该律师日期为2022年5月26日的信函中说明,该信函已作为蒙特利尔银行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表格6-K的附件 5.3提交,日期为2022年5月26日。

 

Ashurst LLP认为,当定价补充文件已附在代表票据的总票据上并在其上正式注明,票据将被执行、认证、发行和交付,票据已按照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招股说明书的设想发行和销售,票据将是银行的有效、有约束力和可执行的义务,有权享受优先契约的利益,但须遵守适用的破产、无力偿债、欺诈性转让、重组、暂停执行以及与债权人权利相关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普遍适用的类似法律,并遵守一般权益原则,公共政策考虑因素和法院的酌处权,可向法院提起任何诉讼或诉讼。本意见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发表,仅限于纽约州的法律。本意见受制于关于受托人授权、执行和交付高级契约以及签名真实性的惯常假设,以及此类律师在某些事实事项上依赖银行和其他来源的假设,所有这些都在2022年5月26日的法律意见中陈述,该意见已作为附件 5.4提交到2022年5月26日的银行表格6-K中。

 

 

PS-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