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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声明第333-278331号 根据第433条规则提交 |
德意志银行 Aktiengesellschaft
优先债务融资票据,E系列
2029年9月18日到期的浮动利率优先债融资票据
最终期限表日期为2026年9月14日
关于初步定价补充第2026年9月14日E517
| 发行人: | 德意志银行股份公司纽约分行 |
| 发行人长期优先优先无抵押评级: | A1(穆迪);A(标普);A +(惠誉) |
| 仪器: | 优先债务融资票据(优先优先)
这些票据旨在符合发行人自有资金和合格负债最低要求的合格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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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金总额: | $500,000,000 |
| 发行价格: | 100.000% |
| 费用: | 0.175% |
| 扣除费用后净收益: | $499,125,000 |
| 交易日期: | 2026年9月14日 |
| 结算日期: | 2026年9月18日(T + 4日) |
| 通话日期: | 2028年9月18日 |
| 到期日: | 2029年9月18日 |
| 利率: | 复合SOFR加利差,在每个付息日每季度支付一次。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付息日的应付金额都不会低于零。 |
| 复合SOFR: | 根据发行人2024年4月26日E系列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票据说明—利率—有担保隔夜融资利率(SOFR)”中描述的特定公式,为每个季度计息期确定的每日SOFR的复合平均值 |
| 价差: | 0.720% |
| 利息期限: | 自(包括)一个付息日(如属第一个付息日,则为结算日)至(但不包括)下列付息日(如属最后一个付息日,则为到期日)的每一期间 |
| 付息日期: | 每年的3月18日、6月18日、9月18日和12月18日,自2026年12月18日开始,至到期日结束。 |
| 观察期: | 就每个利息期而言,从(包括)该利息期第一个日期前两个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的日期至(但不包括)该利息期利息支付日期前两个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的日期的期间。因相应付息日为非营业日而导致利息支付出现任何延迟,观察期不作调整。 |
| 日数公约: | 实际/360 |
| 工作日惯例: | 紧随其后,未经调整。尽管发行人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的E系列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有任何相反规定,如任何预定付息日、任何赎回日(包括赎回日)或到期日不是营业日,有关款项将于翌日即营业日支付。尽管有上述规定,该等付款将具有十足的效力及效力,犹如是在该预定的付息日作出一样, |
| 兑付日(含赎回日)或到期日(视情况而定),且不对待支付金额进行调整。 | |
| 提前赎回: | 发行人有权在赎回日发出不少于5个营业日的事先通知,全权酌情按本金的100%连同任何应计但未支付的利息全部赎回票据,但须经监管机构批准。 |
| 清理赎回: | 发行人可在任何时间全权酌情赎回全部而非部分票据,如原于结算日发行的票据本金总额的25%或以下在该时间仍未偿还,则赎回价格等于本金额的100%加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的应计未付利息,按赎回日为最终付息日计算。 |
| 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 | 证券业和金融市场协会(或其任何后续机构)建议其成员的固定收益部门全天关闭以进行美国政府证券交易的任何一天,但星期六、星期日或一天除外 |
| 营业天数: | 纽约和T2 |
| 合资格负债条款: | 放弃抵销权或净值权;无违约事件;须经监管机构批准的提前回购;承认适用的解决措施 |
| 解决措施: | 票据持有人将受约束,并将被视为不可撤销地同意由主管决议当局实施任何决议措施(定义见初步定价补充文件中的“决议措施和视为协议”),其中可能包括减记票据的全部或部分任何付款或将票据转换为普通股或其他所有权工具。如果任何解决措施变得适用于我们,您可能会损失部分或全部您在票据上的投资。初步定价补充请见“解决措施及视为协议”。 |
| 上市: | 无 |
| 面额: | 最低面额150000美元和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 |
| ISIN: | US25160PAT49 |
| CUSIP: | 25160PAT4 |
| 独家图书经营人: | 德意志银行证券公司。 |
| 联席牵头经办人: | BBVA证券公司。 渣打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道明证券(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
| 联席经理: | Academy Securities,Inc。 大太平洋证券 独立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结算: | DTC和Euroclear/Clearstream |
| 计算剂: | 德意志银行股份公司伦敦分行 |
| 文档: | SEC注册 |
| 管辖法律: | 纽约州法律,除非强制性法律条款另有规定,以及与票据排名有关的条款除外,这些条款将受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其解释,包括就此类条款而言,任何确定是否对发行人施加了解决措施的决定。 |
禁止向欧洲经济区散户投资者出售
这些票据无意向欧洲经济区(“EEA”)的任何散户投资者发售、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也不应向任何散户投资者发售、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出于这些目的,散户投资者是指以下人员中的一个(或多个):(i)第2014/65/EU号指令(经修订,“MiFID II”)第4(1)条第(11)点所定义的散户客户;或(ii)第(EU)号指令(经修订,“保险分销指令”)含义内的客户,如果该客户不符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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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FID II第4(1)条第(10)点定义的客户或(iii)不是(EU)2017/1129条例(经修订,“招股章程条例”)定义的合格投资者。要约的表述包括以任何形式和任何方式就要约条款和拟要约的票据提供充分信息的通信,以使投资者能够决定购买或认购票据。因此,没有编制(EU)No 1286/2014条例(经修订,“PRIIPS条例”)要求的用于发行或出售票据或以其他方式向欧洲经济区的散户投资者提供票据的关键信息文件,因此,根据PRIIPS条例,发行或出售票据或以其他方式向欧洲经济区的任何散户投资者提供票据可能是非法的。
禁止向英国散户投资者销售
这些票据无意向英国(“英国”)的任何散户投资者发售、出售、分发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也不应向其发售、出售、分发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出于这些目的,散户投资者是指以下人员中的一个(或多个):(i)不是第600/2014号条例(EU)第2(1)条第(8)点所定义的专业客户,因为它根据2018年《欧盟(退出)法》构成国内法的一部分,或(ii)不是《2024年公开发售和交易准入条例》(“POATR”)附表1第15段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表达要约包括以任何形式和任何方式就要约条款和拟要约的票据提供充分信息的通信,以使投资者能够决定购买或认购票据。因此,没有编制《FCA产品披露资料手册》(“DISC”)要求的关于在英国发行、分发或出售票据或以其他方式向散户投资者提供票据的披露文件,因此,根据DISC和《2024年消费者综合投资(指定活动)条例》,在英国发行、出售或分发票据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散户投资者提供票据可能是非法的。
MiFID II产品治理/专业投资者和ECP专用目标市场
票据的目标市场为符合条件的交易对手和专业客户,根据MiFID II(所有分销渠道,有适当性检查)的定义,各自具有(1)至少知情的金融产品知识和/或经验,(2)中期投资期限,(3)以一般资本形成/资产优化为投资目标,(4)没有或仅有轻微的投资损失承担能力,以及(5)中等风险承受能力。
英国MIFIR产品治理/专业投资者和ECP专用目标市场
票据的目标市场为《FCA商业行为手册资料手册》(“COBS”)中定义的合格交易对手,以及条例(EU)第600/2014号中定义的专业客户,因为它根据2018年欧盟(退出)法案(“英国MiFIR”)构成国内法的一部分(所有分销渠道,附有适当性检查),具有(1)至少对金融产品具有知情知识和/或经验,(2)中期投资期限,(3)以一般资本形成/资产优化为投资目标,(4)没有或仅有较小的投资损失承担能力,以及(5)中等风险承受能力。
英国金融促进制度
本条款清单仅分发给且仅针对(i)在英国境外的人士,(ii)属于《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金融促进)令2005》(“令”)第19(5)条范围内的投资专业人士或(iii)高净值实体,以及可以合法传达给的其他人,属于该令第49(2)(a)至(d)条范围内的人士(所有这些人士统称为“相关人士”)。票据只提供予有关人士,而任何有关认购、购买或以其他方式收购该等票据的邀请、要约或协议将只与有关人士进行。任何不是相关人士的人士,均不得采取行动或依赖本通讯。
德意志银行 AG已就本条款清单所涉及的此次发行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注册声明(包括招股说明书)。在您投资之前,您应该阅读该注册声明中的招股说明书以及德意志银行 AG向SEC提交的与此次发行有关的其他文件,以获取有关德意志银行 AG和此次发行的更完整信息。您可以通过访问SEC网站www.sec.gov上的EDGAR免费获得这些文件。或者,如果您有要求,德意志银行 AG、任何参与此次发行的代理或任何交易商将安排向您发送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本条款清单,请致电免费电话1-800-503-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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