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1
就业协议
特拉华州公司INNODATA INC.(“公司”)与RAHUL SINGHAL(“执行官”)签订的自2026年1月1日(“生效日期”)起生效的就业协议(“协议”)。
然而,公司及行政人员希望根据本协议的规定继续该行政人员受雇于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现据此,各方当事人特此约定如下:
1.就业。自生效之日起,公司特此在本协议期限内(如第4款所述)聘用该高管为其总裁兼首席营收官。执行人员特此接受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继续受雇于公司。
2.行政机关的职责和权限。在整个任期内,行政人员应享有公司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不时合理指派给他的与其作为公司总裁和首席营收官的职位相一致的职责和权力,他应单独和直接向首席执行官报告。
3.全业务时间。在整个任期内,行政长官同意将其几乎所有的专业时间和努力用于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但该等活动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条件,或实质上干扰其根据本协议履行职责,或造成利益冲突,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禁止执行人员(a)参与其他商业活动,(b)从事慈善、公民、兄弟或贸易团体活动,(c)将其个人资产投资于其他实体或商业企业,但须遵守适用于公司所有执行人员的公司政策,或(d)在另一实体的董事会任职,前提是此类董事会服务事先获得董事会书面批准。
4.任期。本协议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根据本协议第7款终止时止(“期限”)。
5.赔偿。
(a)基本补偿。公司应按五十万美元(500,000美元)的费率向高管支付年化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但须接受年度业绩审查,此类审查应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审查同时进行,但在所有情况下,此类审查应不迟于适用于自相应的下一个4月1日开始的连续十二(12)个月期间的酌情增加的任期内的每个日历年的3月进行(如有首次此类增加,自4月1日开始,2027年)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全权酌情决定。基本工资支付应按照公司的常规工资惯例支付,但须扣除适用的美国联邦、州和地方预扣税。行政人员基薪在任期内任何时候不得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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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现金奖励补偿。对于任期内的每个日历年度,执行人员应有资格获得现金奖金(“奖金”),前提是该执行人员在该日历年度为公司提供的业绩令人满意(由下文确定的量化目标确定),金额(如有)将由薪酬委员会全权酌情决定。每个该等日历年度的奖金将根据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支付奖励薪酬的一般政策和程序支付;但在任何情况下,该等支付均不得迟于赚取该等奖金的日历年度结束后的下一个日历年度的3月15日。奖金数额将取决于薪酬委员会以其唯一和绝对酌情权确定的某些量化目标的实现情况,并因此在适用的日历年度的前九十(90)天内以书面形式传达给执行人员。行政人员每个日历年的“目标”奖金数额应为待确定奖金的日历年有效的行政人员当时基本工资年费率的百分之七十五(75%)。执行人员的资格、参与以及本协议项下任何奖金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单独的正式奖金计划文件中列出,其中的条款和条件应专门管辖本第5款(b)项所述的任何奖金的支付。奖金支付应扣除适用的美国联邦、州和地方预扣税。
(c)股权激励和其他激励薪酬。高管应不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获得股权和/或非股权奖励和激励。股权奖励可能包括限制性股票单位、基于业绩的单位、股票期权或其他基于股权的奖励。此类授予的种类和金额应由薪酬委员会全权酌情决定;但条件是,作为股票期权的任何此类奖励应规定行权价格等于受其约束的相关股份授予时的公允市场价值,并且任何股票期权或其他激励奖励的条款应至少相当于授予公司排名第二的高管的任何股票期权或其他激励奖励(如适用)的条款,在向执行人员提供任何赠款时。执行人员的参与资格,以及本协议项下任何奖励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单独的正式激励计划文件中列出,其条款和条件应专门管辖本第5(c)款所述奖励的奖励、归属、行使和所有其他方面。根据第7(f)(三)(d)段的规定,或在发生“控制权变更”(定义见下文)时,公司在此之前授予或授予执行人员的所有当时未偿还的基于股权或非基于股权的补偿奖励、权利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第5(c)段授予执行人员的权利或权利,应自动立即完全归属,并在适用时可行使和解除任何和所有其他方面适用的转让限制、锁定或业绩要求以及其他任何种类的限制和/或或有事项。在任何此类加速时,具有分层绩效指标的基于股权或非基于股权的奖励以及尚未结束业绩期的支付应被视为已达到该奖励的支付目标的100%。就本协议而言,“控制权变更”应被视为在期限内发生的以下任一情形中最早发生的情形:
(i)公司或任何人(公司、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的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或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除外)(“人”),连同所有“关联公司和“联系人”(在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b-2条(“交易法”)(“交易法”)下的此类术语的含义内)的交易完成后,该人应是公司当时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票的百分之三十(30%)或更多的实益拥有人(“实益拥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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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董事会选区的变更,以致在任何连续三十六(36)个月期间,整个董事会的至少过半数不得由现任董事组成。就本第5(c)(ii)款而言,“现任董事”系指在该三十六(36)个月期间开始时组成董事会的个人,除非公司股东对每名该等新董事的选举或提名经现任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iii)涉及公司与任何其他公司之间的合并、合并、股份交换或类似交易的交易的完成,但导致公司在紧接该交易完成前的有表决权股票继续代表(通过剩余未偿还或通过转换为存续实体的有表决权股票)至少三分之二(2/3)的公司或该存续实体在紧接该交易后的已发行有表决权股票的合并投票权的交易除外;或者
(iv)涉及公司(在一项交易或一系列交易中)出售或处分公司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的交易的完成;或
(v)公司清盘或解散计划生效。
6.员工福利。
(a)在其任期内的整个受雇期间,公司应按照与该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同的条款,向该高管及其所有受抚养人提供团体医疗和牙科保险,保险金额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享有的雇员付款义务。但是,如果执行人员不符合公司保险承保人的要求(该要求应统一适用于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不得向执行人员提供此类保险,但取而代之的是,公司应向执行人员支付如果执行人员满足此类要求本应代表执行人员为保险费支付的金额,该金额如有,应在支付保险费的同时支付,如果执行人员已在该保险范围内,公司本应支付的保险费。
(b)行政人员在任期内每连续十二(12)个月期间有权享受四(4)周的带薪休假,该休假由行政人员按照公司的合理业务要求休假。每十二(12)个连续月内的每两(2)个星期的休假时间可以从一个期间结转到下一个期间。行政人员的假期应按任期内每个日历季度一(1)周的比率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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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员在其与公司的雇佣关系终止时,有权获得任何应计但未使用的假期的付款;但在任何情况下,此种付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六(6)周应计但未使用的假期的付款。该等款项须在行政人员终止与公司的雇佣关系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一次性付清,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该终止后的九十(90)天。
(c)在整个任期内,行政人员有权参加公司维持的所有福利福利和符合税务要求和不符合条件的退休计划,但以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参加的范围为限,他也有权获得公司任何高级管理人员可获得的所有其他额外福利和养老金、福利福利福利和退休福利。此外,在高管有能力满足任何合理适用的医疗要求的情况下,在整个任期内,公司应完全自费,为高管的生命支付500万美元(5,000,000.00美元)的定期寿险保单(高管应确定此类保险范围内的受益人/受益人,并且高管的保险信托应始终是此类保单的所有者),并为高管提供至少为基本工资的六十六和三分之二(66-2/3%)的长期残疾保险,直到高管年满六十五岁(65岁),这是不可取消和保证可续期的。行政长官对这类计划的资格、参与以及条款和条件应在单独的正式计划文件中列出,其条款和条件应专门管辖。
(d)在整个任期内,行政长官应有权迅速偿还其根据本协议为公司履行其受雇所产生的费用;但条件是(i)在一个日历年内有资格获得偿还的此类费用的数额不应影响在任何其他日历年内有资格获得偿还的费用数额,以及(ii)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合格的费用偿还均不得迟于发生该费用的日历年度之后的日历年度的最后一天支付。
(e)在任期内,行政人员有权获得由其选择的提供者进行的为期一(1)至三(3)天的年度行政人员健康评估的报销;但条件是,在任何情况下,未经赔偿委员会事先书面批准,根据第6(e)款的报销不得超过每年五千美元(5000.00美元),(i)在一个日历年内根据第6(e)款有资格报销的费用数额不应影响任何其他日历年内根据第6(e)款有资格报销的费用数额,及(ii)在任何情况下,根据本款第6(e)项规定的任何合资格开支补偿,均不得迟于发生该开支的历年的翌日历年的最后一天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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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终止。尽管本协议有任何其他规定,但在任期内:
(a)死亡。如行政长官去世,本协议自行政长官去世之日起自动终止。
(b)残疾。如行政人员因身体或精神残疾(i)连续一百八十(180)天或(ii)连续任何三百六十五(365)天持续二百四十五(245)天而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则公司可在向行政人员发出三十(30)天的书面通知后终止该行政人员在本协议项下的雇用,但行政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奖金应继续按比例累积,并应在紧接行政人员终止受雇于公司之日后开始的第九十(90)天期间内支付。根据本条第7款(b)项支付给执行人员的任何奖金,应根据执行人员在公司的现役情况按比例分配,并以实现薪酬委员会根据第5款(b)项确定的量化目标为条件。如对执行人员是否伤残发生争议,公司应向公司伤残承运人或当事人选定的独立执业医师取得医学意见,该意见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和终局性。
(c)由公司因故终止。公司可藉董事会的行动(其中行政人员须有不少于十五(15)天的事先书面通知,而在该次董事会会议上行政人员有权发表意见),因故终止该行政人员在公司的雇用。因故终止指公司因以下一种或多种原因书面通知执行人员后终止:
(i)行政人员被美国有管辖权的法院判定犯有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罪或罪行(包括nolo contendere抗辩),包括在善意判定公司欺诈、不诚实或道德败坏方面;
(ii)行政人员故意拒绝履行其根据本协议所承担的合法职责或其就该等职责作出的故意不当行为,在事先向行政人员发出有关该等特定细节的书面通知后,且已过了行政人员合理纠正该等拒绝或不当行为的三十(30)天期间,以及行政人员未能在该期间结束前合理纠正该等拒绝或不当行为;但如委员会合理地真诚地确定该等拒绝或不当行为不可能得到合理补救,则不适用该等补救期;但条件是,此外,如任何该等拒绝或不当行为经委员会善意裁定在该三十(30)天期限内无法获得合理补救,则该期限须延长不多于一百八十(180)天,但须在该期间内执行人员勤勉地检控该等合理补救;或
(iii)行政长官严重违反本协议第8、9及10段所列的任何契诺。
(d)行政长官辞职。执行人员可在至少提前六十(60)天书面通知后向董事会提出书面辞呈,从而终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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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解雇偿金。(i)除依据第7(f)款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持续福利外,在行政人员依据第7(d)款辞去公司的雇用时,或在根据第7(a)或7(b)款因其死亡或残疾而终止在公司的雇用时,行政人员或其遗产有权根据行政人员在其辞职或终止之日之前履行其目标的情况,领取其基本工资,即其根据第5(b)款有资格获得的任何奖金的按比例部分,以及根据第6(d)款的规定偿还他所有已发生但未偿还的合理业务费用,在每种情况下至行政长官辞职或终止之日。任何此类奖金应在行政长官因其死亡而辞职或终止之日起三十(30)天内支付,或在行政长官因其残疾而终止之日起一百二十(120)天内支付;但条件是,所有此类金额应不迟于赚取此类奖金的日历年结束后的下一个日历年的3月15日支付给行政长官。
(二)在行政长官根据第7(c)款因故被解雇时,行政长官有权领取其基本工资,并按照第6(d)款的规定报销所有已发生和未偿还的费用,每一种情况下直至行政长官被解雇之日。如果执行人员根据第7(c)款因故被解雇,执行人员无权(按比例或其他方式)根据第5(b)款领取任何奖金。
(f)遣散费。(i)在以下情况下,执行人员将获得第7(f)(三)段所述的付款和持续福利:
(a)公司在除根据第7(a)款死亡、根据第7(b)款残疾或根据第7(c)款因故以外的任何时间终止执行人员根据本协议的雇用,或执行人员根据第7(f)(ii)款因良好理由辞去其在公司的雇用;和
(b)在本协议终止时,执行人员在解除协议规定的考虑期限内执行与执行人员终止时公司一般使用的离职协议和解除形式基本相似的离职协议和一般解除(“解除”),并且不在解除协议规定的撤销期限内撤销其接受。在这种情况下,第7(f)(3)段所述的付款和福利将从公司收到已执行的释放书后最后十五(15)天发生的公司第一个定期安排的发薪日期开始,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该高管在公司的雇用终止之日起六十(60)天;但前提是,如果该六十(60)天期限跨越了该高管的一个(1)纳税年度以上,此类付款应从公司在该等纳税年度的后者发生的第一个适用的定期计划发薪日期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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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为本协议的所有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行政人员根据本第7(f)款享有的付款和持续福利的权利,如果(a)公司违反了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重大义务,(b)未经行政人员事先书面同意,公司实质上搬迁了行政人员的常规办公地点(截至本协议日期距离其所在地超过五十(50)英里),则行政人员有权以“正当理由”辞去其在公司的雇用,或(c)公司向行政人员分派职责,代表其权力、职责或责任的重大减损,或要求其向首席执行官或董事会以外的任何个人或实体报告;但在每种情况下,只有在该等行动或事件发生后九十(90)天内,行政人员向公司发出通知,表示他打算根据本协议终止其受雇,除非公司采取适当行动以合理地纠正行政人员的其他良好理由,公司在该通知发出后三十(30)天内没有合理地纠正任何该等行动或事件,而该行政人员在其后三十(30)天内辞职。
| (三) | 公司应: |
| (A) | 向高管支付: |
(i)如行政人员在控制权发生变更前与公司的雇佣关系被终止,金额相当于(a)紧接其终止前有效的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百(200%),及(b)行政人员最近宣布的奖金或行政人员最近宣布的三(3)项奖金的平均数(在每种情况下均为截至其终止之日)的较高者,该等金额须在紧接其终止之日后的二十四(24)个月期间以基本相等的付款方式支付,同时,如果他在公司的工作没有终止或
(II)如行政人员在公司的受雇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同时或之后被终止,则在其终止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支付一笔款项,相当于(a)紧接其终止前有效的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三百(300%),以及(b)行政人员最近宣布的奖金或行政人员最近宣布的三(3)笔奖金的平均值中的较大者,在每种情况下均截至其终止之日。
(b)继续维持行政人员(并酌情维持其受扶养人)的医疗福利和牙科福利,犹如行政人员一直在公司积极受雇,直至最长适用COBRA覆盖期间结束之日(以较早者为准),或(i)如果行政人员在公司的雇用在控制权发生变更之前终止,在紧接高管终止日期后的二十四(24)个月期间,或(ii)如果高管在公司的雇用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同时或之后终止,对于紧接高管终止之日后的三十六(36)个月期间,如果COBRA的最长覆盖期限短于适用的二十四(24)或三十六(36)个月的延续期限,则每月向高管支付一笔金额,金额等于公司在COBRA的最长覆盖期限届满和适用的二十四(24)或三十六(36)个月的延续期限结束时开始的期间内为COBRA的覆盖而收取的每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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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继续维持行政人员的定期人寿保险和长期伤残保险,直至(i)如行政人员在公司的雇用在控制权变更发生前终止,则紧接行政人员终止日期后的二十四(24)个月期间结束,或(ii)如行政人员在公司的雇用在控制权变更发生时或之后终止,则紧接行政人员终止日期后的三十六(36)个月期间结束;及
(d)自行政人员与公司的雇佣关系终止之日起生效,促使此前授予或授予行政人员的所有公司股权和非股权奖励和奖励及/或相关补偿权利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5(c)款提及但不包括任何奖金的奖励和奖励,成为完全归属,并在适用的范围内可行使,无论与此相关的其他适用的归属/行使时间表如何,并解除任何和所有其他适用的转让限制、锁定或业绩要求以及其他限制和/或任何种类的或有事项。在任何此类加速时,具有分层绩效指标的基于股权或非基于股权的奖励以及尚未结束业绩期的支付,应被视为已达到该奖励的支付目标的100%。
(iv)如在行政人员终止与公司的雇用时,该行政人员是《守则》第409A条所界定的“特定雇员”,则根据第7(f)(iii)款作出的任何付款须延迟至其终止雇用后六(6)个月零一天的日期(如较早,则为《守则》第409A条所准许的最早其他日期)。在该日期应付的金额应包括在该日期之前本应支付给执行人员的所有金额,除非适用本条款(四),其余款项应以基本相等的分期支付,直至全部支付。尽管有上述规定,六(6)个月的延迟不适用于在库务署规例第1.409A-1(b)(4)条规定的短期延迟期内(a)或在所述短期延迟期后(b)支付的任何此类款项,这些款项仅因非自愿离职(定义见守则第409A条)而支付,且金额低于第409A条的遣散费豁免金额。
就本第(iv)款而言,根据第7(f)(iii)款支付的每笔分期付款应被视为就《守则》第409A条而言的单独付款,而“第409A条遣散费豁免金额”应等于根据库务署条例第1.409A-1(b)(9)(iii)(a)(i)条确定的根据行政人员在公司的雇用终止的纳税年度之前的纳税年度向公司提供服务的年薪率计算的行政人员年度报酬之和的两(2)倍(i)中的较低者,或(II)根据《守则》第401(a)(17)条根据合资格计划可计及的行政人员与公司的雇佣终止年度的最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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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此外,公司须在行政长官根据《守则》第409A条就根据第7(e)或7(f)款支付其遣散费而招致的任何税款、罚款及/或利息承担法律责任后,在向董事会发出书面通知后,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向行政长官支付行政长官根据上述第409A条招致的所有该等款项(“409A责任付款”)所需的金额,加上所有额外的联邦,高管因公司向其支付的此类409A责任付款(“毛额付款”)而产生的州和地方所得税和工资税;但前提是此类毛额付款将不迟于支付409A责任付款的日历年的下一个日历年年底支付。409A责任支付和毛额支付的存在和金额的确定应基于公司选定并为执行人员合理接受的税务顾问的意见,其费用和开支由公司支付。执行人员和公司应在有关任何409A责任付款的存在或金额的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中相互合理合作,并且执行人员同意采取公司合理要求的与任何国内税务局就任何此类409A责任付款索赔有关的所有行动,以允许公司及时对该索赔提出抗辩,由公司自行酌情决定并承担费用。
(h)如根据第6条或本第7条作出的任何付款受《守则》第409A条规限,则只有当行政人员与《守则》第409A条及其下的规例所指的公司有“离职”时,行政人员才被视为已为付款目的终止与公司的雇用。
| 8. | 保密协议和信息所有权. |
(a)行政长官同意,在受雇于公司期间,行政长官已经并将会接触和接触各种形式的机密信息和商业秘密,这些信息和商业秘密是公司的财产。这些信息涉及公司、客户和员工。此类机密信息和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i)财务和商业信息,例如有关成本、佣金、费用、利润、销售、市场、邮件清单、未来业务、新业务、产品或其他发展的战略和计划、潜在的收购或资产剥离以及新的营销理念的信息;(ii)产品和技术信息,例如产品配方、新的和创新的产品创意、方法、程序、装置、机器、设备、数据处理程序、软件、软件代码、计算机模型和研发项目;(iii)营销信息,例如公司客户的身份,分销商和供应商及其姓名和地址、公司客户代表、负责与公司订立合同的分销商或供应商的姓名、该等客户向公司支付的金额、特定客户的需求和要求、潜在客户的线索和推荐;(iv)人员信息,例如公司员工的身份和人数、他们的工资、奖金、福利、技能、资格和能力。高管承认并同意,机密信息和商业秘密并非一般公众所知或可获得,而是由公司花费巨大努力和费用开发、汇编或获得的。机密信息和商业秘密可以采取任何形式:口头、书面或机读,包括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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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在任期内及在该等资料仍为公司机密资料或商业秘密的时间内(除非在行政人员受雇于公司期间,如为促进公司业务):
(i)未经公司事先同意,执行人员不会向任何个人或实体披露公司的任何机密信息或商业秘密,不论是否由他或其他人准备;和
(ii)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行政人员不会将公司的机密资料或商业秘密移出公司处所。
(c)(i)在其辞职或因任何原因(无论是否有因由)或在公司要求的任何其他时间终止与公司的雇佣关系时,执行人员将立即向公司交付(a)由其管有、保管或控制的公司机密信息或商业秘密(不论是否由他或其他人编制)的所有正本和副本(不论是以附注、备忘录或其他文件形式或以视频、音频或计算机磁带或光盘或其他方式),以及(b)所有记录、外观设计、专利、计划、手册、备忘录,由公司或代表公司或其客户交付给执行人员的清单和其他公司财产,以及由执行人员编制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所有记录,无论是否保密。所有该等资料均属及仍属公司财产,并须随时受其酌处权及控制。
| (二) | 在以下情况下,不得将信息视为机密信息或商业秘密: |
| (A) | 此类信息在行政部门披露前已向公众公开, |
(b)除行政人员的作为或不作为外,该等资料须向公众提供或成为可供查阅的资料,或由第三方合法地向公众提供,而不受披露方面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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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该等资料经委员会事先书面同意而批准向公众披露,而任何上述书面同意的条款须以该等资料的披露为准;或
(d)该等资料在行政人员从公司收到该等资料前已由其合法管有。
(iii)尽管有上述规定,在有管辖权的法院的法律或命令要求的情况下,公司的机密或商业秘密信息仍可披露,但条件是,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执行人员首先向董事会发出此类披露的合理事先通知,并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向公司提供合理机会,让公司在可获得的情况下获得保护性命令或类似命令。
| 9. | 竞业禁止条款. |
(a)行政人员承认并同意公司从事竞争激烈的业务,并认为凭借行政人员在公司的地位和职责以及行政人员获取机密信息和商业秘密的机会,行政人员从事与公司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将对其造成巨大且无法弥补的损害。
(b)据此,执行人员订立契诺并同意,只要该执行人员受雇于公司,并在紧接该等雇佣终止后的十二(12)个月期间内,不论是自愿或非自愿,该执行人员将不会在未经董事会明确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或控制,或以与该执行人员在公司担任的职位类似的任何身份受雇,由任何公司或其他营利实体主要从事与公司业务直接竞争的业务,在高管与公司的雇佣关系终止时。鉴于公司的业务包括在世界各地销售其产品和服务,这一限制应在世界范围内适用。上述规定不应禁止高管拥有任何公司不超过百分之五(5%)的已发行股票,该公司是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定的申报公司。
| 10. | 不干涉条款. |
(a)在受雇于公司期间,以及在紧接行政人员因任何理由被终止或辞去公司工作后的十二(12)个月期间内,未经董事会事先书面同意,行政人员不会直接或间接招揽、转移或适当或企图招揽,转移或挪用公司的任何客户或客户,这些客户或客户在高管与公司的雇佣关系终止时或曾是公司的客户或客户,并且高管在其受雇于公司期间与其有过接触,和/或高管掌握机密或商业秘密信息的客户或客户,就行政长官向该等客户或公司客户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言,该等产品或服务与截至行政长官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辞去公司雇佣之日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直接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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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在受雇于公司期间,以及在紧接行政人员因任何理由被终止或辞去公司工作后的十二(12)个月期间内,行政人员将不会在未经董事会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论是作为拥有人、合伙人、雇员、顾问、经纪人、承包商或其他方面,亦不论是亲自或透过其他人,聘用为雇员或保留任何雇员或高管在受雇于公司期间接触过的其他人的服务,而高管因受雇于公司而拥有机密信息和/或商业秘密;但前提是上述禁令不应具体适用于高管的行政助理(s)。
(c)上述规定不应禁止执行人员拥有任何根据1934年《证券法》为报告公司的公司的已发行股票不超过百分之五(5%)。
| 11. | 强制执行. |
(a)由于如果第8、9、10和12段的规定未得到具体执行,金钱损失可能不足,公司可能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除其他补救措施外,公司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强制令(而无需提供保证金或其他担保),以限制执行人员以及执行人员向其提供或提议提供任何服务或信息的任何个人或实体违反第8、9、10或12段的任何行为。
(b)如第8、9、10或12款所载的任何条文被确定为全部或部分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本条文所载的其他条文须保持完全有效,犹如本条文所确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文并未载于本条文一样。执行第8款、第9款、第10款或第12款的法院应有权修改本条款所载任何限制的期限和范围,以使此种限制在其他情况下无法执行,并应执行经修改的此种限制。
| 12. | 发明. |
(a)行政长官须迅速向公司披露任何及所有由行政长官在受雇于公司期间单独或与另一人共同构思或作出的发明、改进及有价值的发现,不论是否可申请专利,且与公司截至任何该等发明、改进或有价值的发现日期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种类有关,而行政长官特此转让并同意将其在其中的所有权益转让予公司或其代名人。每当公司合理要求这样做时,执行人员应执行公司认为必要的任何和所有申请、转让或其他文书,以申请和获得美国或任何外国的Letters专利或以其他方式保护公司在其中的利益。
(b)行政人员与公司进一步同意,公司仅有权就行政人员在其受雇于公司期间构思或作出的任何发明和开发享有商店权利,而该发明和开发与截至该发明或开发日期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种类无关,但是在公司时间或使用公司设施或材料时构思或作出的,且与公司的业务或活动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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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通用能力的使用。本协议所载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限制执行人员在根据本协议终止或辞职后或在本协议期限内就第3款允许的活动使用其一般业务、组织和财务能力,并在任何业务的起诉和发展中发挥其努力,但前提是本协议的特定竞业禁止和其他规定不因此而受到违反。
| 14. | 一般规定. |
(a)通知。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请求、同意和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应被视为已在(i)亲自送达之日送达,或(ii)在通过联邦快递或其他合理的隔夜快递服务适当发送一天后,在以下地址送达各自当事人:
对公司:
Amy Agress,ESQ。
总法律顾问Innodata Inc.
挑战者路55号
套房202
新泽西州里奇菲尔德公园07660
致行政长官:
拉胡尔·辛哈尔
Innodata Inc.
挑战者路55号
套房202
新泽西州里奇菲尔德公园07660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按上述规定,通过向本协议另一方提供此类新地址的书面通知,指定不同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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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所载的任何条款应被确定为全部或部分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本协议所载的其他条款应保持充分的效力和效力,如同被确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未被本协议所载。
(c)放弃、修改和整合。本协议任何一方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放弃不起作用或被解释为对任何一方的任何后续违约行为的放弃。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雇佣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之间关于公司雇佣高管的任何和所有其他不一致的口头或书面协议,但双方之间的任何正式员工福利计划文件除外,其条款和条件应受控制。除经双方书面同意外,本协议不得修改、变更或修改。双方进一步同意,任何将导致本协议任何条款未能遵守《守则》第409A条的修订均不生效。
(d)约束力。本协议对公司及其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执行人员、其继承人及其遗嘱执行人和管理人具有约束力,并对其有利。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无理拒绝同意,公司无权转让执行人员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行政长官根据本协议承担的职责不应由行政长官指派。
(e)管辖权等。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争议应完全通过由单一仲裁员组成的小组进行的具有约束力的仲裁确定和解决,并以其他方式根据纽约市美国仲裁协会的就业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当以第14(a)款通知规定的方式转发时,过程送达即为有效。本协议双方特此放弃陪审团审判。公司应作为初始事项支付所有仲裁费用。但是,任何争议的胜诉一方应有权向对方追偿合理的律师费和费用(包括美国仲裁协会收取的所有仲裁费用和费用)。
(f)管辖法律。本协议应受新泽西州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而不考虑其法律冲突条款。
(g)律师费。公司应向执行人员支付或偿还(在符合第6(d)款要求的情况下)执行人员的私人顾问在审查本协议时向执行人员提供的专业服务的费用和开支。然而,在任何情况下,未经首席执行干事事先批准,根据本款第14(g)项偿还的款项不得超过六千美元(6000.00美元)。
(h)赔偿。公司应在适用的特拉华州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就行政人员因执行其在本协议下的职责而承担的所有责任,向行政人员进行全额赔偿。此外,公司应按照董事会确定的合理金额,从既有且合理的保险人处获得并保持充分有效的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并且在所有此类保单中,执行人员应被指定为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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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生存。本协议各方在本协议第7、8、9、10、11、12、13和14款下的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j)遵守第409a节。本协议各方打算,本协议以及公司和行政人员根据本协议行使的权力或酌处权应遵守《守则》第409A条的规定及其下的条例,以便不使行政人员受到根据《守则》第409A条可能施加的任何利息和/或税务罚款的支付。为推进这一目标,如果根据《守则》第409A条发布的任何法规或其他指导将导致执行人员根据《守则》第409A条缴纳“额外税款”,各方同意尽最大努力修订本协议,以避免根据《守则》第409A条征收任何此类“额外税款”,所有这些都是公司和执行人员本着善意合理确定的,以在最大可行范围内保持适用条款的原意。
[签名页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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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证明,本公司与执行人员已于下述日期签署本协议。
| Innodata Inc. | ||
| 签名: | /s/Jack S. Abuhoff | |
| 姓名: | Jack S. Abuhoff | |
| 职位: | C海尔曼兼首席执行官 | |
| 日期: | 2026年3月9日 | |
| 拉胡尔·辛哈尔 | ||
| 签名: | /s/Rahul Singhal | |
| 日期: | 2026年3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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