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6年3月20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注册号。第333-195515号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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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后第2号修正案至
F-6型
根据1933年《证券法》作出的注册声明
对于美国存托凭证证明的存托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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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途牛科技有限公司
(其章程规定的存管证券发行人的确切名称)
不适用
(发行人名称翻译成英文)
开曼群岛
(发行人的成立或组织的管辖权)
摩根大通银行,N.A。
(其章程规定的保存人的确切名称)
270 Park Avenue,8楼,New York,New York 10017
电话(800)990-1135
(存托人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含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含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Cogency Global,Inc。
E. 42街122号,18楼
纽约,纽约10168
电话(212)947-7200
(代办服务的地址,包括邮编,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复制到:
Scott A. Ziegler,ESQ。
Ziegler,Ziegler & Associates LLP
列克星敦大道570号,2405套房
纽约,纽约10022
(212) 319-7600
建议根据第466条规则,本备案生效
| ☒ | 备案后立即 | |
| ☐ | 在(日期)于(时间) | |
| 已另行备案登记声明对所存股份进行登记的,勾选以下方框。☐ | ||
登记费的计算
| 的各类名称 待登记证券 |
金额 待登记 |
每单位拟议最高总价(1) | 拟议最高限额 总发行价(2) |
金额 报名费 |
| 以美国存托凭证为凭证的美国存托股票,即代表特定数量的南京途牛科技有限公司 A类普通股的每股美国存托股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1) | 每个单位代表一股美国存托股票。 |
| (2) | 仅为计算报名费目的估算。根据规则457(k),这种估计是根据与发行美国存托凭证证明美国存托股份有关的最高总费用或收费计算得出的。 |
第一部分
Prospectus所需信息
招股说明书包括拟议形式的美国存托凭证(“ADR”或“美国存托凭证”),该形式作为附件 A包含在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存款协议形式中,该形式作为对表格F-6上的注册声明的本生效后第2号修订(a)提交,该修订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交叉参考表
项目1。须予登记证券的说明
项目编号和标题 |
以美国保存人形式出现的地点 作为招股章程在此提交的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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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保存人的姓名及地址 | 美国存托凭证的介绍段落和面底 | ||
| (2) | 美国存托凭证的名称和存入证券的身份 | 美国存托凭证票面,顶部中枢 | ||
| 存款条款: | ||||
| (一) | 一单位美国存托股票所代表的存入证券金额 | 美国存托凭证票面,右上角 | ||
| (二) | 投票程序(如有的话)已交存证券 | 第(12)款) | ||
| (三) | 股息的收取及分派 | 第(4)、(5)、(7)和(10)款 | ||
| (四) | 传送通知、报告及代理征集材料 | 第(3)、(8)及(12)款 | ||
| (五) | 出售或行使权利 | 第(4)、(5)和(10)款 | ||
| (六) | 存放或出售因股息、分拆或重组计划而产生的证券 | 第(4)、(5)、(10)和(13)款 | ||
| (七) | 存款协议的修订、延期或终止 | 第(16)款和第(17)款 | ||
| (八) | 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查阅存托人转让账簿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名单的权利 | 第(3)款) | ||
| (九) | 标的证券出入权的限制 | 第(1)、(2)、(4)、(5)款 | ||
| (x) | 对保存人赔偿责任的限制 | 第(14)款) | ||
| (3) | 费用及收费 | 第(7)款) | ||
项目2。可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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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和标题 |
以美国保存人形式出现的地点 作为招股章程在此提交的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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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声明南京途牛科技有限公司受制于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定期报告要求,并据此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某些报告,并且可以通过证券交易委员会的EDGAR系统或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位于华盛顿特区的公共参考设施中检查和复制此类报告。 | 第(8)款) | |
第二部分
Prospectus中不需要的信息
项目3。展览
| (a) | 存款协议的形式.作为存托人(“存托人”),以及根据该协议不时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存托协议”)的所有持有人和受益所有人(包括美国存托凭证的形式)之间于2026年签订的第二份经修订和重述的存款协议的表格,在此作为附件(a)提交。 |
| (b) | 保存人作为当事方的任何其他协议,涉及根据本协议登记的美国存托股份的发行或由此所代表的存托证券的保管.不适用。 |
| (c) | 存托人与存管证券发行人之间最近三年内任何时间有效的与存管证券有关的每一份重要合同.不适用。 |
| (d) | 存托人法律顾问Ziegler,Ziegler & Associates LLP关于被登记证券合法性的意见.之前提交的。 |
| (e) | 根据规则466进行的认证。在此作为附件(e)归档。 |
项目4。承诺
| (a) | 存托人在此承诺在存托人在美国的主要办事处提供从存管证券发行人收到的任何报告和函件,供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查阅,这些报告和函件既是(1)由存托人作为存管证券持有人收到的,也是(2)由发行人向基础证券持有人普遍提供的。 |
| (b) | 如招股章程未披露所收取的费用金额,则存托人承诺准备一份单独的文件,说明所收取的任何费用的金额,并说明所收取的服务,并应要求迅速向任何人免费交付此类费用表的副本。存托人承诺在费用表发生任何变更前三十天通知每个美国存托凭证的登记持有人。 |
签名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摩根大通 Bank,N.A.代表根据存款协议创建的法律实体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已满足提交F-6表格的所有要求,并已适当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对F-6表格登记声明的生效后修订,并获得正式授权,于2026年3月19日在纽约州纽约市。
| 以存款协议形式设立的法人实体,用于发行美国存托股份凭证的美国存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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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 JPMorgan CHASE BANK,N.A.,担任存托人 | |
| 签名: | /s/Gregory A. Levendis | |
| 姓名: | Gregory A. Levendis | |
| 职位: | 执行董事 | |
签名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南京途牛科技有限公司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已满足就F-6表格提交的所有要求,并已妥为安排本F-6表格注册声明的生效后修订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于2026年3月19日。
南京途牛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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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
/s/于敦德 | |
| 姓名: | 于敦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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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位: |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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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的要求,F-6表格注册声明的这份生效后修订已于2026年3月19日由以下人员以所示身份签署。
| 签名 |
标题 | |
| /s/于敦德 于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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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主席 和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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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nqiang Chen Anqiang Chen |
财务总监 (首席财务会计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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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王侃 王侃 |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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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Rui Li Rui Li |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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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严海锋 严海锋 |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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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许良杰 许良杰 |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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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Rui Zhang Rui Zhang |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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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程海晋 程海晋 |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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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人的授权代表签署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以下签署人(即南京途牛科技有限公司在美国的正式授权代表)已于2026年3月19日在纽约的F-6表格上签署这份生效后的注册声明修订。
| 授权美国代表 Cogency Global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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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 /s/科琳·A·德弗里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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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Colleen A. De Vries | ||
| 职称:高级副总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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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展览的指数
| 附件数 | ||
| (a) | 第二次经修订及重述的存款协议的表格。 | |
| (e) | 第466条规则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