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2
执行版本
综合设施协议
中间
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
作为公司,
出借人和发行银行在这里不时聚会,
和
摩根大通SE,
作为行政代理人
和
劳埃德银行PLC,
作为抵押代理人
摩根大通SE
美国银行,N.A.,伦敦分行
Barclays Bank plc
作为全球协调员
和
摩根大通SE
富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B期融资的联席牵头账簿管理人
和
Allied IRISH BANKS,P.L.C。
美国银行,N.A.,伦敦分行
Barclays Bank plc
花旗银行,N.A。
公民银行,N.A。
劳埃德银行PLC
NATWEST Markets PLC
富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MEDIOBANCA – BANCA DI CREDITO FINANZIARIO S.P.A。
瑞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CO SANTANDER,S.A.伦敦分行
作为B期融资的联席账簿管理人
和
摩根大通大通银行,N.A.,伦敦分行
Allied IRISH BANKS,P.L.C。
美国银行,N.A.,伦敦分行
Barclays Bank plc
公民银行,N.A。
劳埃德银行PLC
National Westminster Bank Plc
富国银行国际无限公司
MEDIOBANCA INTERNATIONAL(LUXEMBOURG)S.A。
瑞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CO SANTANDER,S.A.伦敦分行
作为A期融资和循环融资的联席牵头账簿管理人
和
CITIBANK EUROPE PLC
作为任期A融资和循环融资的授权牵头安排人
和
美国CIBC银行
The Governor And Company of The Bank of Ireland
UNICREDIT BANK AG
作为A期融资和循环融资的牵头安排人
和
CLYDSDALE BANK PLC(交易为VIRGIN MONEY)
高盛美国萨克斯银行
KEYBANK国家协会
作为A期限融资和循环融资的安排人
目 录
| 页 | ||||||
| 第一条定义 |
2 | |||||
| 第1.01款 |
定义术语 |
2 | ||||
| 第1.02款 |
一般条款 |
102 | ||||
| 第1.03款 |
交易的生效 |
103 | ||||
| 第1.04款 |
汇率;货币等价物 |
104 | ||||
| 第1.05款 |
贷款的额外替代货币 |
105 | ||||
| 第1.06款 |
货币变动 |
106 | ||||
| 第1.07款 |
付款或履约时间 |
106 | ||||
| 第1.08款 |
一天中的时间 |
106 | ||||
| 第1.09款 |
选举日期 |
106 | ||||
| 第1.10款 |
荷兰语术语 |
107 | ||||
| 第1.11款 |
爱尔兰条款 |
108 | ||||
| 第1.12款 |
附属设施 |
108 | ||||
| 第1.13款 |
商定的担保和安全原则 |
108 | ||||
| 第1.14款 |
利率 |
108 | ||||
| 第二条积分 |
109 | |||||
| 第2.01款 |
承诺 |
109 | ||||
| 第2.02款 |
贷款和借款 |
110 | ||||
| 第2.03款 |
借款请求 |
111 | ||||
| 第2.04款 |
Swingline贷款 |
112 | ||||
| 第2.05款 |
信用证 |
115 | ||||
| 第2.06款 |
借款的资金筹措 |
122 | ||||
| 第2.07款 |
利益选举 |
123 | ||||
| 第2.08款 |
终止和减少承诺 |
125 | ||||
| 第2.09款 |
偿还贷款;债务证据 |
125 | ||||
| 第2.10款 |
偿还定期贷款和循环贷款 |
126 | ||||
| 第2.11款 |
提前偿还贷款 |
128 | ||||
| 第2.12款 |
费用 |
131 | ||||
| 第2.13款 |
利息 |
133 | ||||
| 第2.14款 |
替代利率 |
134 | ||||
| 第2.15款 |
成本增加 |
139 | ||||
| 第2.16款 |
中断资金支付 |
142 | ||||
| 第2.17款 |
税收 |
142 | ||||
| 第2.18款 |
一般付款;按比例处理;分摊抵销 |
150 | ||||
| 第2.19款 |
缓解义务;更换贷款人 |
152 | ||||
| 第2.20款 |
违法 |
154 | ||||
| 第2.21款 |
增量承付款 |
155 | ||||
| 第2.22款 |
违约贷款人 |
167 | ||||
| 第2.23款 |
附属设施 |
170 | ||||
| 第三条陈述和保证 |
177 | |||||
| 第3.01款 |
组织;权力 |
177 | ||||
| 第3.02款 |
授权 |
177 | ||||
| 第3.03款 |
可执行性 |
178 | ||||
| 第3.04款 |
政府批准 |
178 | ||||
i
| 第3.05款 |
财务报表 |
178 | ||||
| 第3.06款 |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
179 | ||||
| 第3.07款 |
财产所有权;租赁下的管有权 |
179 | ||||
| 第3.08款 |
[保留] |
179 | ||||
| 第3.09款 |
诉讼;遵守法律 |
179 | ||||
| 第3.10款 |
美联储条例 |
180 | ||||
| 第3.11款 |
投资公司法 |
180 | ||||
| 第3.12款 |
所得款项用途 |
180 | ||||
| 第3.13款 |
纳税申报表 |
180 | ||||
| 第3.14款 |
不存在重大错报 |
181 | ||||
| 第3.15款 |
员工福利计划 |
181 | ||||
| 第3.16款 |
环境事项 |
182 | ||||
| 第3.17款 |
安全文件 |
183 | ||||
| 第3.18款 |
偿债能力 |
183 | ||||
| 第3.19款 |
劳工事务 |
184 | ||||
| 第3.20款 |
保险 |
184 | ||||
| 第3.21款 |
没有违约 |
184 | ||||
| 第3.22款 |
知识产权;许可证等 |
184 | ||||
| 第3.23款 |
美国爱国者法案;反洗钱法;制裁;外国腐败行为法 |
185 | ||||
| 第四条出借条件 |
185 | |||||
| 第4.01款 |
所有信用事件 |
186 | ||||
| 第4.02款 |
第一信用事件 |
186 | ||||
| 第五条肯定性盟约 |
189 | |||||
| 第5.01款 |
存在;商业和物业 |
189 | ||||
| 第5.02款 |
保险 |
190 | ||||
| 第5.03款 |
税收 |
191 | ||||
| 第5.04款 |
财务报表、报告等 |
191 | ||||
| 第5.05款 |
诉讼及其他通知 |
192 | ||||
| 第5.06款 |
遵守法律 |
193 | ||||
| 第5.07款 |
维护记录;访问财产和检查 |
193 | ||||
| 第5.08款 |
所得款项用途 |
193 | ||||
| 第5.09款 |
遵守环境法 |
193 | ||||
| 第5.10款 |
抵押品和担保要求 |
194 | ||||
| 第5.11款 |
评级 |
200 | ||||
| 第5.12款 |
收盘后 |
201 | ||||
| 第5.13款 |
贷款人会议 |
201 | ||||
| 第5.14款 |
禁止活动 |
201 | ||||
| 第六条消极盟约 |
201 | |||||
| 第6.01款 |
负债 |
201 | ||||
| 第6.02款 |
留置权 |
210 | ||||
| 第6.03款 |
售后回租交易 |
218 | ||||
| 第6.04款 |
投资、贷款和垫款 |
218 | ||||
| 第6.05款 |
合并、合并、出售资产和收购 |
223 | ||||
| 第6.06款 |
股息及分派 |
227 | ||||
| 第6.07款 |
与关联公司的交易 |
231 | ||||
| 第6.08款 |
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的业务 |
234 | ||||
二、
| 第6.09款 |
对付款的限制及债务的修改;公司注册证书、附例及若干其他协议的修改等。 |
234 | ||||
| 第6.10款 |
会计年度 |
237 | ||||
| 第6.11款 |
财务契约 |
238 | ||||
| 第七条违约事件 |
238 | |||||
| 第7.01款 |
违约事件 |
238 | ||||
| 第7.02款 |
某些付款的处理 |
242 | ||||
| 第7.03款 |
治愈权 |
243 | ||||
| 第7.04款 |
清理期 |
244 | ||||
| 第7.05款 |
排除事项 |
244 | ||||
| 第八条代理人 |
244 | |||||
| 第8.01款 |
预约 |
244 | ||||
| 第8.02款 |
[保留] |
246 | ||||
| 第8.03款 |
职责下放 |
246 | ||||
| 第8.04款 |
开脱罪责条文 |
246 | ||||
| 第8.05款 |
代理商的依赖 |
249 | ||||
| 第8.06款 |
违约通知 |
250 | ||||
| 第8.07款 |
不依赖代理及其他贷款人 |
250 | ||||
| 第8.08款 |
赔偿 |
251 | ||||
| 第8.09款 |
以个人身份代理 |
252 | ||||
| 第8.10款 |
继任代理 |
252 | ||||
| 第8.11款 |
全球协调员和安排人 |
253 | ||||
| 第8.12节 |
担保文件和担保物代理人 |
253 | ||||
| 第8.13款 |
担保物上的变现权和强制执行担保权 |
254 | ||||
| 第8.14款 |
预扣税 |
255 | ||||
| 第8.15款 |
某些ERISA事项 |
255 | ||||
| 第8.16款 |
搁置的付款 |
257 | ||||
| 第8.17款 |
指定抵押品代理人,截至TLB再融资日 |
258 | ||||
| 第8.18款 |
错误付款 |
260 | ||||
| 第九条杂项 |
262 | |||||
| 第9.01款 |
通知;通信 |
262 | ||||
| 第9.02款 |
协议存续 |
263 | ||||
| 第9.03款 |
绑定效果 |
264 | ||||
| 第9.04款 |
继任者和受让人 |
264 | ||||
| 第9.05款 |
费用;赔偿 |
272 | ||||
| 第9.06款 |
抵销权 |
274 | ||||
| 第9.07款 |
适用法律 |
275 | ||||
| 第9.08款 |
豁免;修订 |
275 | ||||
| 第9.09款 |
利率限制 |
283 | ||||
| 第9.10款 |
整个协议 |
283 | ||||
| 第9.11款 |
放弃陪审团审判 |
284 | ||||
| 第9.12节 |
可分割性 |
284 | ||||
| 第9.13款 |
对口单位;转让和某些其他文件的电子执行 |
284 | ||||
| 第9.14款 |
标题 |
285 | ||||
三、
| 第9.15款 |
司法管辖权;同意送达程序 |
285 | ||||
| 第9.16款 |
保密 |
287 | ||||
| 第9.17款 |
平台;借款人材料 |
288 | ||||
| 第9.18款 |
解除留置权及保证 |
288 | ||||
| 第9.19款 |
判断货币 |
291 | ||||
| 第9.20款 |
美国爱国者法案和受益所有权条例 |
291 | ||||
| 第9.21款 |
没有咨询或信托责任 |
291 | ||||
| 第9.22款 |
公司对借款人的代理 |
292 | ||||
| 第9.23款 |
发行银行无负债 |
293 | ||||
| 第9.24款 |
受影响金融机构的保释金认可书及同意书 |
293 | ||||
| 第9.25款 |
共同借款人和Flutter Finance;额外借款人和担保人 |
294 | ||||
| 第9.26款 |
荷兰贷款方的代表 |
296 | ||||
| 第9.27款 |
博彩法的适用 |
296 | ||||
| 第9.28款 |
澳大利亚PPSA条款的排除 |
297 | ||||
| 第9.29款 |
关于任何受支持的QFII的致谢 |
298 | ||||
| 第9.30款 |
债权人间协议 |
299 | ||||
| 第9.31款 |
爱尔兰信用报告法通知 |
299 |
四、
| 展品和日程安排
|
||
| 附件 A |
转让及接纳表格 | |
| 附件 b |
行政调查问卷的形式 | |
| 附件 C |
偿付能力证明的格式 | |
| 附件 D |
借款请求的形式 | |
| 附件 e |
利益选举要求表格 | |
| 附件 f |
许可贷款购买转让和接受的形式 | |
| 附件 G |
再融资债权人间协议的形式 | |
| 附件 H |
TLB再融资日期证券文件的格式 | |
| 附件 i |
合规证书表格 | |
| 附件 J |
复合费率条款 | |
| 附件 K |
日报非累积复合RFR率 | |
| 附件 L |
辞职信表格 | |
| 附件 M |
博彩认证形式 | |
| 附表1.01(a) |
若干不包括权益 | |
| 附表1.01(c) |
附属贷款方 | |
| 附表1.01(d) |
截止日期非限制性子公司 | |
| 附表1.01(f) |
指定信用证分限额 | |
| 附表1.01(h) |
现有滚存信用证 | |
| 附表1.14 |
商定的担保和安全原则 | |
| 附表2.01 |
承诺 | |
| 附表3.01 |
组织与良好信誉 | |
| 附表3.04 |
政府批准 | |
| 附表3.13 |
税收 | |
| 附表3.20 |
保险 | |
| 附表3.22 |
知识产权 | |
| 附表5.12 |
交割后项目 | |
| 附表6.01 |
负债 | |
| 附表6.02(a) |
留置权 | |
| 附表6.04 |
投资 | |
| 附表6.07 |
与关联公司的交易 | |
| 附表9.01 |
通知信息 | |
v
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是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6956,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公司”),PPB TREASURY Unlimited Company,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私人无限公司,注册号为638040,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PPB”),BETFAIR Interactive US Financing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1(“Betfair”),TSE一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注册号为05172296,注册地址为One Chamberlain Square Cs,Birmingham,United Kingdom,B3 3AX(“TSEH”),FANDUEL GROUP FINANCING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7(“FanDuel”或“Co-Borrower”))和FLUTTER FINANCING B.V.,一家根据荷兰法律注册成立的besloten vennootschap遇到了beperkte aansprakelijkheid,其正式席位(statutaire zetel)位于荷兰阿姆斯特丹,并在荷兰贸易登记处注册,注册号为77893107(“Flutter Finance”)a 「借款方」并连同「借款方」)、本协议不时的借款方、J.P. MORGAN SE作为出借人的行政代理人(在该身份下称为「行政代理人」)、LLOYDS BANK PLC作为担保方的担保代理人和担保受托人(在该身份下称为「担保代理人」);
鉴于就集团的再融资而言,借款人要求(i)贷款人以(x)期限A1贷款的形式向截止日期的TLA/RCF借款人提供本金总额为1,033,500,000英镑的信贷,(y)在截止日期向TLA/RCF借款人提供本金总额为380,286,000欧元的期限A2贷款,以及(z)在截止日期向TLA/RCF借款人提供本金总额为165,980,550美元的期限A3贷款,(ii)贷款人在截止日期以B期贷款的形式向TLB借款人提供信贷,本金总额为3,400,000,000美元;(iii)贷款人以向借款人提供的循环贷款的形式提供信贷,在任何时候未偿还的本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00英镑;
然而,于交割日,相关借款人将直接或间接使用初始A期贷款和初始B期贷款的所得款项用于(i)为集团的债务进行再融资或以其他方式解除债务,包括现有TLA协议项下的所有未偿金额(任何现有展期信用证和任何现有附属融资除外)以及现有TLB信贷协议项下的某些未偿债务,(ii)为营运资金需求和/或一般公司用途(包括交易)提供融资或再融资,以及(iii)为其他相关金额提供融资,包括费用、成本和开支;
然而,循环贷款的收益、Swingline贷款的收益和信用证的签发可由借款人及其子公司提出请求,仅用于营运资金需求和/或一般公司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交易、许可的业务收购、资本支出和交易费用,就信用证而言,用于现有信用证的备用或更换);和
1
因此,现在,贷款人和发行银行根据此处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提供此类信贷。据此,双方同意如下:
第一条定义
第1.01节定义的术语。
本协议中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以下规定的含义:
“ABR”是指,在任何一天,每年的浮动利率等于(a)在该日有效的联邦基金有效利率加上0.50%,(b)在该日有效的最优惠利率和(c)在该日之前两个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或如果该日不是营业日,则为紧接前一个营业日)公布的一个月利息期的期限SOFR利率加上1.00%中的最高者;但就本定义而言,任何一天的期限SOFR利率应基于该日芝加哥时间上午5:00左右的期限SOFR参考利率(或期限SOFR利率的任何修正发布时间,由SOFR管理员在期限SOFR参考利率方法中指定)。因最基本利率、联邦基金有效利率或定期SOFR利率发生变化而导致ABR发生的任何变化,应分别自并包括最基本利率、联邦基金有效利率或定期SOFR利率发生此类变化的生效之日起生效,ABR正根据第2.14条被用作替代利率(为免生疑问,仅在根据第2.14(b)条确定基准替代之前),则ABR应为上述(a)和(b)条中的较大者,应在不参考上述(c)条的情况下确定。
“ABR借款”是指由ABR贷款构成的借款。
“ABR贷款”是指任何ABR定期贷款或ABR循环贷款。
“ABR循环贷款”是指由ABR循环贷款组成的借款。
“ABR循环贷款”是指根据第二条的规定,按照ABR确定的利率计息的任何循环贷款。
“ABR定期贷款”是指按照第二条的规定,按照ABR确定的利率计息的任何B期贷款。
“额外营业日”是指适用的复合费率条款中指定的任何一天。
2
「额外附属公司」指附表1.01(b)(ii)所列的属于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的各附属公司。
“调整后的每日简单SOFR”是指年利率等于(a)每日简单SOFR,加上(b)0.10%。
“调整后期限SOFR”是指年利率等于(a)该计息期的期限SOFR,再加上(b)0.10%;但如果如此确定的调整后期限SOFR将低于下限,则就本协议而言,该利率应被视为等于下限。
“调整日期”应具有“适用保证金”定义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行政代理人”应具有本协议导言段赋予该用语的含义,连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除非文意另有所指,“行政代理人”一词应包括J.P. Morgan SE的任何分支机构或关联机构,J.P. Morgan SE应通过这些分支机构或关联机构以该身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行政代理费”应具有第2.12(c)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行政调查问卷”是指由行政代理人提供的以附件 b或其他形式的行政调查问卷。
“受影响金融机构”是指(a)任何欧洲经济区金融机构或(b)任何英国金融机构。
“关联人”是指,当用于特定的人时,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控制或由特定的人控制或与其共同控制的另一人。
“代理人”是指行政代理人和担保物代理人。
“约定担保和安全原则”是指(i)自本协议之日起至TLB再融资日止,现有TLB信贷协议中定义的约定担保和安全原则以及(ii)自TLB再融资日起,附表1.14中规定的约定担保和安全原则。
“协议”应具有本协议介绍性段落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该含义可能会不时修改、重述、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协议货币”应具有第9.19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3
“全部收益率”是指,就任何贷款(或同等定期贷款,如适用)而言,经行政代理人与公司协商合理确定,在其一级银团中提供该等贷款(或同等定期贷款,如适用)的所有贷款人(或其他贷款人)应获得的收益率,无论是以利率、保证金、原始发行折扣、预付费用、利率下限、SOFR调整或其他形式;但原始发行折扣和预付费用应等同于假定到期期限为4年的利率(或,如果更少,此类贷款(或同等定期贷款,如适用))的期限;并进一步规定,“全部收益率”不应包括安排、承诺、承销、结构或类似费用以及通常支付给同意贷款人的修订的惯常同意费用。
“替代货币”是指就任何循环贷款或增量定期贷款而言,根据第1.05节批准的任何货币(美元、英镑和欧元除外)。
“替代货币等值”是指在任何时候,就任何以美元计价的金额而言,由行政代理人或适用的发行银行或附属贷款人(视情况而定)在该时间根据以美元购买该等替代货币的即期汇率(就最近的重估日期确定)确定的适用替代货币的等值金额。
“替代货币信用证”是指任何以替代货币计值的信用证。
“替代货币贷款”是指任何以替代货币计值的循环贷款。
“附属启动日期”就附属融资而言是指该附属融资首次可供使用的日期,该日期应为循环融资可用期内的营业日。
“辅助承诺”是指,就辅助贷款人和辅助融资而言,该辅助贷款人同意(无论是否在满足先决条件的情况下)根据辅助融资不时提供并已根据第2.23条(辅助融资)获得授权的最大基础货币金额,前提是该金额未根据本协议或与该辅助融资有关的辅助文件取消或减少。
“附属文件”是指与附属融资条款有关或证明其条款的每一份文件。
“附属设施”是指附属贷款人根据第2.23条(附属设施)提供的任何附属设施。
“辅助贷款人”是指根据第2.23条(辅助设施)提供辅助设施的每个贷款人(或贷款人的附属机构)。
4
“附属未偿债务”是指,在任何时候,就当时有效的附属贷款人和附属融资而言,该附属融资项下下列未偿金额的等值(按该附属贷款人计算)的美元总和(a)每笔透支融资项下的本金和按需短期贷款融资(扣除任何可用信贷余额),(b)每笔担保的面值,该附属融资下的债券和信用证,以及(c)公平代表该附属贷款人在该附属融资下提供的其他类型便利下的总风险敞口(不包括利息和类似费用)的金额,在每种情况下均由该附属贷款人根据其正常银行惯例和相关附属文件合理行事。
“反腐败法”是指适用于贷款方的所有司法管辖区有关或与贿赂或腐败有关的所有法律、规则和条例,包括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和英国《反贿赂法》。
“反洗钱法”是指适用于贷款方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和所有法律、判决、命令、行政命令、法令、条例、规则、条例、法规、判例法或条约,包括:(i)限制非法交易收益的使用和/或寻求没收;(ii)禁止旨在隐瞒或掩饰性质、地点、来源、所有权的交易,或控制非法活动的收益;(iii)要求提供贷款方开展业务的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和文件;或(iv)旨在扰乱资金流向恐怖组织或其他犯罪组织或当事人。此类法律、判决、命令、行政命令、法令、法令、条例、规则、条例、法规、判例法或条约应被视为包括经修订的1970年《货币和外国交易报告法》、经2001年《美国爱国者法案》修订的《银行保密法》、1986年《洗钱控制法案》的财务记录保存和报告要求,包括根据18 USC第1956和1957年条款与预防和侦查洗钱有关的法律以及澳大利亚《反洗钱法案》。
“适用承诺费”是指任何一天,
(a)就与首期循环贷款有关的任何循环贷款承诺,每年适用保证金的35%;及
(b)就任何其他循环融资承诺而言,适用的增量假设协议中规定的“适用的承诺费”。
“适用日期”应具有第9.08(f)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适用法律”是指,就任何人而言,任何政府当局颁布、颁布或强加或订立或同意的任何法律、条约、规则、条例、法规、命令、条例、法令、判决、同意令、令状、强制令、和解协议或政府要求,在每种情况下适用于或对该人或其任何财产或资产具有约束力,或该人或其任何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
5
“适用保证金”是指任何一天,
(a)自截止日期起,(i)就任何第A1期贷款而言,每年1.75%;(ii)就任何第A2期贷款而言,每年1.75%;(iii)就任何第A3期贷款而言,就任何每日简单SOFR贷款或定期SOFR贷款而言,每年1.75%;(iv)就任何首期循环贷款而言,就任何并非ABR贷款的首期循环贷款而言,年利率为1.75%,就任何首期循环贷款(属于ABR贷款)而言,年利率为0.75%,且(v)就任何Swingline贷款而言,年利率为0.75%;
(b)就任何B期贷款而言,自截止日期起至首个调整日期止,就任何每日简单SOFR贷款或定期SOFR贷款而言,年利率为2.25%,就任何ABR贷款而言,则为每年1.25%;
(c)就任何其他定期贷款或其他循环贷款而言,有关的增量假设协议所载的“适用保证金”;及
(d)在(i)交付第5.04条要求的财务报表和证书和(ii)截止日期后六个月之后发生的第一个调整日期当日及之后,B期贷款的“适用保证金”将是下文规定的对应于与该百分率相反的净第一留置权杠杆比率的年利率百分比,在每种情况下,基于最近一次合规证书中规定的净第一留置权杠杆比率:
| 适用保证金 | ||||||||
| 净第一留置权杠杆率 |
期限B融资保证金(SOFR) | 期限B融资保证金(ABR) | ||||||
| 大于2.55:1 |
2.25 | % | 1.25 | % | ||||
| 等于或小于2.55:1 |
2.00 | % | 1.00 | % | ||||
就适用保证金而言,因净第一留置权杠杆比率变动而导致的适用保证金变动,应在相关财务报表根据第5.04条交付给行政代理人之日起三个营业日后的日期(“调整日”)生效,该日期开始于截止日期后公司第一个完整财政季度结束后的每个财政半年(或由公司自行选择在任何时间交付给行政代理人的季度财务报表),并一直有效,直至根据本款进行的下一次变更。如果(x)上句所指的任何财务报表没有在第5.04节规定的时间段内交付,或者如果相关的合规证书没有列出净第一留置权杠杆比率,那么,根据行政代理人或所需贷款人的选择,直到显示该净第一留置权杠杆比率的此类财务报表和合规证书的日期之后的一个工作日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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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后,适用保证金即最高适用保证金应自该等财务报表本应交付但未交付之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起适用,或(y)在违约事件已发生且根据第7.01条(b)、(c)、(h)或(i)款仍在继续的任何时间适用,在每种情况下,应适用最高适用保证金的适用保证金。
如果根据第5.04条规定的任何财务报表在任何时候被证明是不准确的,而这种不准确如果得到更正,将导致任何期间(“相关期间”)的适用保证金高于该相关期间申请的适用保证金,则(i)公司应立即(且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其后的五(5)个工作日)向行政代理人交付该适用期间的正确合规证书,(ii)适用保证金应参照更正的合规证书确定,(iii)借款人应在书面要求下(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书面要求后五(5)个工作日)迅速向行政代理人支付因该相关期间增加的适用保证金而欠下的任何额外利息,行政代理人应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迅速申请支付该利息。
“适用期间”是指超额现金流期或超额现金流中期,视情况而定。
“认可基金”应具有第9.04(b)(ii)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安排人”统称为本协议封面上指定的每一位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账簿管理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受权牵头安排人、牵头安排人或安排人。
“资产出售”是指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资产或资产的任何损失、损坏、破坏或谴责,或对任何人的任何处分(包括任何资产售后回租)。
“受让人”应具有第9.04(b)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转让及接受」系指由贷款人和受让人订立,并获行政代理人和公司(如第9.04条规定)接受的转让及接受,其形式为附件 A或经行政代理人批准且公司合理满意的其他形式(包括使用电子平台生成的电子文件)。
“转让人”应具有第9.04(i)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ATAD”是指:
(a)欧盟理事会2016年7月12日第2016/1164号指令规定了针对直接影响内部市场运作的避税做法的规则(“ATAD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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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欧盟理事会2017年5月29日第2017/952号指令修订ATAD I,涉及与第三国的混合不匹配;和
(c)欧盟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2日公布的拟议理事会指令(并经欧洲议会于2023年1月17日修订),以防止将空壳实体滥用于税收目的,并修订关于行政合作的指令2011/16/EU。
“澳大利亚”是指澳大利亚联邦。
“澳大利亚反洗钱法案”是指《2006年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案》(联邦)(澳大利亚)和《1995年刑法法案》(联邦)第4章(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控制人”与《澳大利亚公司法》第9条赋予“控制人”一词的含义相同。
“澳大利亚公司法”是指《2001年公司法》(联邦)(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破产事件”是指就澳大利亚贷款方而言,除为有偿付能力的重组、重组、重组、合并、合并或合并或交易目的外,经贷款文件允许或经行政代理人事先书面同意(此种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延迟或附加条件)的任何以下事件:
(a)公司解散(不论是否根据《澳大利亚公司法》第5A章或其他规定);
(b)就法团或其任何资产委任澳大利亚控制人、清盘人、临时或临时清盘人、接管人、法定经理人或管理人;
(c)向法院提出申请或呈请、召开会议或通过决议,以使法团清盘或解散,或委任澳大利亚控制人、清盘人、临时或临时清盘人、接管人、接管人及管理人、法定管理人或管理人向法团或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作出申请或呈请,而该等申请并无在90天内撤回或驳回;
(d)法团:
(i)决议订立或订立安排计划、公司安排契据、与其债权人的妥协或组合或为其利益而进行的转让;
(ii)提出或须暂停偿还其债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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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采取与本段所述的程序或行动相类似的程序或行动,因此,法团的资产被或被提议被提交给其债权人控制;
(e)法团根据任何法规或任何其他法律寻求或获得其债权人的保护;
(f)公司无法在其所有债务到期应付时偿付其全部债务、在《澳大利亚公司法法》第95A条的含义内资不抵债或根据任何其他法规或法律产生的任何类似情况;
(g)公司被视为(根据《澳大利亚公司法》第459F(1)条)未能遵守法定要求;
(h)公司是《澳大利亚公司法》第459C(2)(b)条或第585条所述事件的主体;或
(i)与法团有关的事件发生,而该事件类似于上述任何事情或具有实质上相似的影响。
“澳大利亚贷款方”是指根据澳大利亚法律注册成立的每一贷款方(单独称为“澳大利亚贷款方”)。
“澳大利亚PPS登记册”是指澳大利亚PPSA中定义的“登记册”。
“澳大利亚PPS担保权益”系指抵押、押记、质押、留置权或其他担保权益,以担保任何人的任何义务或具有类似效力的任何其他协议、通知或安排,包括澳大利亚PPSA第12(1)或(2)条下的任何“担保权益”,但不包括根据澳大利亚PPSA第12(3)条的运作而属于担保权益的任何东西,而这些东西在实质上(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都不能担保某项义务的支付或履行。
“可用期”是指(a)就任何A期贷款承诺和B期贷款承诺而言,自本协议之日起至(包括)本协议之日后20个工作日之日的期间,(b)就任何类别的循环融资承诺(任何增量循环融资承诺除外)而言,自(包括)截止日起至(包括)此类类别的循环融资到期日前1个月之日的期间,就每笔循环融资贷款而言,循环贷款借款和信用证、此类类别的循环贷款承诺的终止日期和(c)关于任何增量循环贷款承诺或增量定期贷款承诺,增量假设协议中规定的期限,据此,该贷款人应已承担相关的增量循环贷款承诺或增量定期贷款承诺(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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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信贷余额”就辅助融资而言,是指该辅助融资的任何借款人在该辅助融资的任何账户上与辅助贷款人提供该辅助融资的信贷余额,前提是这些信贷余额可由该辅助贷款人自由获得,以抵销该借款人在该辅助融资下欠其的负债。
“可用期限”是指,自任何确定之日起,就任何货币当时的任何基准(如适用)而言,(a)如果该基准为期限利率,则该基准(或其组成部分)的任何期限正在或可能用于根据本协议确定利息期长度,或(b)否则,参照该基准(或其组成部分)计算的利息的任何支付期限,在每种情况下,正在或可能用于确定参照该基准计算的利息支付的任何频率,截至该日期,为免生疑问,不包括当时根据第2.14节从“利息期”定义中删除的该基准的任何期限。
“可用未使用承诺”是指,就任何时候任何类别的循环融资承诺下的循环融资贷款人而言,金额等于(a)该循环融资贷款人当时适用的循环融资承诺超过(b)该循环融资贷款人当时适用的循环融资信贷风险敞口的金额的英镑等值。为免生疑问,在计算承诺费时,不应考虑相当于循环贷款放款人Swingline风险敞口的英镑等值的金额。
“纾困行动”是指适用的处置当局就受影响金融机构的任何负债行使任何减记和转换权力。
“纾困立法”是指(a)就执行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第2014/59/EU号指令第55条的任何欧洲经济区成员国而言,欧盟纾困立法附表中不时描述的对该欧洲经济区成员国的实施法律、法规、规则或要求,以及(b)就英国而言,《2009年英国银行法》(不时修订)第一部分以及在英国适用的与解决不健全或破产银行有关的任何其他法律、法规或规则,投资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或其关联机构(通过清算、管理或其他破产程序除外)。
“银行征费”是指任何有担保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根据或与其资产负债表或资本基础或其任何部分或其负债或最低监管资本或其任何组合(包括但不限于《2011年金融法》规定的英国银行征费、《荷兰银行征费法》规定的荷兰银行抵押贷款(Wet bankenbelasting),和爱尔兰《1999年印花税合并法》第126AA条规定的爱尔兰银行税(在每种情况下均经修订或重新颁布))以及任何司法管辖区以类似基础或为类似目的征收的任何税款或任何金融活动税(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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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es)中所设想的欧盟委员会2011年2月22日关于金融部门税收的咨询文件或2014年7月15日欧盟条例n ° 806/2014建立的单一解决机制(在每种情况下,以在本协议日期生效或正式宣布但尚未颁布为法律的范围内)中所设想的种类,或(如适用)在相关贷款人作为贷款人加入本协议之日,并且贷款人将能够合理地量化相关损失、责任或成本的种类,截至本协议之日或(如适用)截至相关贷款人作为贷款人加入本协议之日。
“基础货币金额”是指就一项附属承诺而言,公司根据第2.23(b)节(可用性)向行政代理人交付的通知中指明的金额(或者,如果指明的金额不是以英镑计价,则该金额在该附属融资的附属启动日期前三个工作日或(如果更晚)行政代理人根据本协议条款收到附属承诺通知的日期)按行政代理人的即期汇率转换为英镑,经调整以反映任何偿还,提前偿还、合并或分割借款,或(视情况而定)取消或减少附属融资。
“巴塞尔协议II”是指,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2004年6月以本协议签署之日已存在的形式发布的“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趋同,一种修订框架”。
“巴塞尔协议III”是指,“巴塞尔协议III:更具韧性的银行和银行体系的全球监管框架”和“巴塞尔协议III: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2010年12月以本协议日期已存在的形式发布。
“巴塞尔协议IV”是指,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适用于银行的资本要求、杠杆率和流动性标准的任何指南和标准,遵循巴塞尔协议III。
“基准”最初是指每个相关利率;但如果就以美元或替代货币计值的贷款的适用相关利率或当时的基准而言发生了基准过渡事件及其相关的基准替换日期,则“基准”就此类债务、利息、费用、佣金或其他金额而言是指适用的基准替换,前提是此类基准替换已根据第2.14(c)节取代了此类先前的基准利率。
“基准替换”是指,对于任何可用的期限:
(a)就任何以美元计值的贷款而言,可由行政代理人就适用的基准更换日期与借款人协商确定的按以下顺序列出的第一个备选方案:(i)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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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SOFR,以及(ii)以下各项之和:(a)行政代理人和借款人在适当考虑(x)任何替代基准利率的选择或建议或相关政府机构确定此类利率的机制或(y)任何正在演变或当时盛行的确定基准利率的市场惯例,以替代美国当时以美元计价的银团信贷融资的当时基准,以及(b)相关的基准替代调整;但在(b)款的情况下,该等调整不得采取增加适用保证金的形式;及
(b)就任何以欧元计值的贷款而言,可由行政代理人就适用的基准替换日期与借款人协商确定的以下顺序中列出的第一个备选方案:(i)Daily Simple ESTR,(ii)以下各项的总和:(a)行政代理人和借款人在适当考虑(x)任何替代基准利率的选择或建议或相关政府机构确定此类利率的机制或(y)任何正在演变或当时流行的确定基准利率的市场惯例,以替代当时美国以欧元计价的银团信贷安排的现行基准,以及(b)相关的基准替代调整;但在(b)款的情况下,该等调整不得采取增加适用保证金的形式;
(c)就任何以替代货币计值的贷款而言,以下各项之和:(i)备用基准利率已被行政代理人和借款人选定为当时适用的相应期限的基准的替代者,并适当考虑到(a)相关政府机构对替代基准利率或确定此类利率的机制的任何选择或建议,或(b)任何正在演变或当时盛行的确定基准利率的市场惯例,以替代当时在美国以适用的替代货币计值的银团信贷便利的当前基准,以及(ii)相关的基准替代调整;但前提是,就上述第(ii)款而言,该等调整不得采取增加适用保证金的形式;
(d)如根据上文(a)、(b)或(c)条确定的基准更替将低于最低限额,则就本协定及其他贷款文件而言,基准更替将被视为最低限额。
“基准置换调整”是指,就任何适用的利息期未调整的基准置换以及任何设定此类未调整的基准置换的可用期限而言,由行政代理人和借款方适当考虑(a)任何选择或建议的利差调整、或计算或确定此类利差调整的方法(可能是正值或负值或零)选择的当时现行基准,或计算或确定此类利差调整的方法,用于替换此类可用期限的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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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相关政府机构在适用的基准替换日期进行的适用的未经调整的基准替换为基准,或(b)任何正在演变或当时盛行的确定利差调整的市场惯例,或计算或确定此种利差调整的方法,用于将此种基准的此种可用期限替换为与本协议项下的信贷便利基本相似的银团信贷便利的适用的未经调整的基准替换。
“基准替换符合性变更”是指,就任何基准替换而言,任何技术、行政或运营变更(包括“ABR”定义(如适用)、“营业日”定义的变更,“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的定义、“利息期”的定义或任何类似或类似的定义(或增加“利息期”的概念)、“欧洲货币银行日”的定义、“SOFR营业日”的定义、确定利率和支付利息的时间和频率、借款请求或提前还款的时间、转换或延续通知、回溯期的长度、破损条款的适用性和其他技术,行政或操作事项),行政代理人决定可适当反映采用和实施此种基准更换,并允许行政代理人以与市场惯例基本一致的方式进行管理(或者,如果行政代理人决定采用此种市场惯例的任何部分在行政上不可行,或者如果行政代理人确定不存在管理此种基准更换的市场惯例,以行政代理人认为与本协议及其他借款文件的管理合理必要的其他管理方式进行)。
“基准更换日期”是指任何货币当时的基准最早发生的以下事件:
(a)就“基准过渡事件”定义的(a)或(b)条而言,(i)公开声明或公布其中所指信息的日期,以及(ii)该基准管理人(或计算该基准时所使用的已公布组成部分)永久或无限期停止提供该基准(或其该组成部分)的所有可用期限的日期,两者中较后者为准;
(b)就“基准过渡事件”定义的(c)条而言,该等基准(或其计算中使用的已公布的组成部分)已由监管机构确定并宣布该等基准(或其此类组成部分)的管理人不再具有代表性的第一个日期;但该等不代表性将通过参考该等(c)条中提及的最近的声明或出版物来确定,即使该等基准(或其组成部分),或者,如果该基准是定期利率,该基准(或其组成部分)的任何可用期限继续在该日期提供;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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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该货币的期限SOFR转换事件的情况下,适用于此的期限SOFR转换日期。
为免生疑问,(a)如适用基准的参考时间是指一天中的某一特定时间,而导致任何基准的基准更换日期的事件发生在与任何确定的参考时间相同但早于该参考时间的同一天,基准更换日期将被视为发生在此类基准的参考时间之前,并且对于此类确定和(b)条款中关于任何基准的“基准更换日期”将被视为在发生适用事件或其中所述事件时发生,该事件涉及该基准当时所有可用的期限(或计算该基准时使用的已公布部分)。
“基准过渡事件”是指,就任何货币当时的基准而言,就该基准而言,发生以下一项或多项事件:
(a)由或代表该基准管理人(或其计算所使用的已公布部分)发表的公开声明或公布信息,宣布该管理人已永久或无限期停止提供该基准(或其此类部分)的所有可用期限,但条件是,在该声明或公布时,没有继任管理人将继续提供该基准(或其组成部分),或者,如果该基准是一个期限费率,则该基准(或其组成部分)的任何可用期限;
(b)监管主管为该基准的管理人(或计算该基准时使用的已公布组成部分)、联邦储备委员会、纽约联邦储备银行、适用于该基准的货币的中央银行、对该基准(或该组成部分)的管理人具有管辖权的破产官员、对该基准(或该组成部分)的管理人具有管辖权的解决机构或对该基准(或该组成部分)的管理人具有类似破产或解决机构的法院或实体的公开声明或公布信息,其中指出,此种基准(或此种组成部分)的管理人已停止或将停止提供此种基准(或其组成部分),如果此种基准是定期费率,则永久或无限期地提供此种基准(或其组成部分)的所有可用期限,但条件是,在此种声明或公布时,没有继任管理人将继续提供此种基准(或其组成部分),如果此种基准是定期费率,则提供此种基准(或其组成部分)的任何可用期限;或
(c)监管主管为该基准(或计算该基准时所使用的已公布部分)的管理人所发表的公开声明或公布的信息,宣布该基准(或其组成部分),或如该基准为定期利率,则该基准(或其组成部分)的所有可用期限不再具有代表性,或截至指明的未来日期将不再具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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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免生疑问,如果就该基准的每个当时可用期限(或计算该期限时使用的已发布部分)发生了上述公开声明或信息的发布,则将被视为就任何基准发生了“基准过渡事件”。
“基准过渡开始日期”是指,就任何基准而言,在基准过渡事件的情况下,(i)适用的基准更换日期和(ii)如果该基准过渡事件是公开声明或发布预期事件的信息,则在该事件的预期日期之前的第90天(或如果该预期事件的预期日期在该声明或发布后少于90天,则为该声明或发布的日期)中的较早者。
“基准不可用期”是指,就任何当时的基准而言,自根据该定义的(a)或(b)条就该基准而言的基准替换日期发生之时开始的期间(如有的话)(i),如果当时没有根据第2.14(c)节和(ii)节为本协议项下和任何贷款文件项下的所有目的替换该基准,截至根据第2.14(c)节为本协议项下和任何贷款文件项下的所有目的替换该基准之时止。
“实益所有权证明”是指《实益所有权条例》要求的关于实益所有权的证明。
“受益所有权监管”是指31 C.F.R. § 1010.230。
“福利计划”是指(a)受ERISA标题I约束的“员工福利计划”(定义见ERISA)、(b)《守则》第4975节定义的“计划”或(c)其资产包括(就ERISA第3(42)节或ERISA标题I或《守则》第4975节而言)任何此类“员工福利计划”或“计划”资产的任何人。
“董事会”就任何人而言是指该人的董事会或其他理事机构,或者如果该人由单一实体拥有或管理,则指该实体的董事会或其他理事机构。
“博纳信德债权基金”是指在正常过程中主要从事制造、购买、持有或以其他方式投资于商业贷款、债券及其他类似信贷展期的任何基金或投资工具。
“借款人”是指(i)就每一期限A融资和循环融资而言,公司、PPB、Betfair、TSEH和FanDuel各自以及根据第9.25条不时成为本协议下借款人的任何其他人(各自为“TLA/RCF借款人”,合称“TLA/RCF借款人”),以及(ii)就初始期限B贷款而言,Flutter Finance和FanDuel(各自为“TLB借款人”,合称“TLB借款人”)。「借款人」一词指公司每一方、上述(i)及(ii)所指明的每一贷款方及任何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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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时根据第9.25条成为本协议下的TLA/RCF借款人,以及仅就附属融资而言,经相关贷款人根据第2.23(i)条批准成为该附属融资借款人的借款人的任何关联公司(借款人的关联公司)。
“借款人材料”应具有第9.17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借款”是指(a)单一融资下的单一类型的一组贷款,并在单一日期向任何借款人提供,在欧元货币贷款、SOFR贷款或复合SONIA贷款的情况下,单一利息期有效或(b)Swingline贷款。
“借款最低限额”是指(a)在欧洲货币贷款、复合SONIA贷款和定期SOFR贷款的情况下,每种情况下为1,000,000美元、1,000,000欧元或1,000,000英镑,因为这些金额对应于适用借款的面额,(b)在ABR贷款的情况下为1,000,000美元,(c)在Swingline贷款的情况下为250,000美元。尽管有上述规定,在以替代货币计值的借款的情况下,借款最低限额应为(x)前一句所述金额的等值替代货币或(y)公司和行政代理人就相应替代货币可能商定的其他借款最低限额。
“借款倍数”是指(a)在欧洲货币贷款、复合SONIA贷款和定期SOFR贷款的情况下,500,000美元、500,000欧元或500,000英镑,在每种情况下,因为这些金额对应于适用借款的面额,(b)在ABR贷款的情况下,250,000美元和(c)在Swingline贷款的情况下,250,000美元。尽管有上述规定,在以替代货币计值的借款的情况下,借款倍数应为(x)前一句所述金额的等值替代货币或(y)公司和行政代理人可能就相应替代货币商定的其他借款倍数。
“借款人代表”应具有第9.22条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借款请求”系指公司根据第2.03节的条款提出的、基本上以附件 D或行政代理人认可的其他形式(包括行政代理人认可的电子平台或电子传输系统上的任何形式)提出的请求。
“BRRD”是指第2014/59/EU号指令,为信贷机构和投资公司的复苏和解决建立框架。
“营业日”是指纽约市、伦敦、英国、荷兰、法兰克福、德国或爱尔兰任何一地的商业银行被授权或法律要求保持关闭的任何一天,而不是星期六、星期日或其他日子;但前提是,(a)在与每日简单SOFR贷款相关时使用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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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日”还应排除银行不开放在伦敦银行间市场以适用货币进行存款交易的任何一天,(b)当用于SOFR贷款时,“营业日”一词也应排除任何非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c)当用于以欧元计价的贷款时,“营业日”一词还应排除任何不是目标日的日子,以及(d)当用于(x)任何支付或购买与复合SONIA贷款有关的金额的日期或(y)确定复合SONIA贷款的利息期的第一天或最后一天时,或与确定该利息期的长度有关的其他情况时,“营业日”一词也应排除任何不是与该复合SONIA贷款或未支付金额有关的额外营业日的日子。
“资本支出”是指,就任何人而言,在任何时期内,与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任何固定或资本资产有关的任何支出(不包括适当计入当前运营的正常更换和维护)。就本定义而言,与现有设备以旧换新或保险收益同时购买的设备的购买价格,应仅在该购买价格超过该设备的卖方在该时间所交易设备的信贷总额或该保险收益的金额(视情况而定)的范围内计入资本支出。
任何人的“资本化租赁义务”是指根据截止日期的公认会计原则,为财务报告目的,被要求分类并作为融资租赁入账的义务。该债务所代表的债务金额将是在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任何确定时该债务的资本化金额,其规定的到期日将是在该租赁可能被终止而不受处罚的第一个日期之前根据该租赁最后一次支付租金或任何其他到期金额的日期。
“现金抵押”是指为一家或多家发行银行或循环贷款放款人的利益,向抵押代理人质押和存入或交付,作为循环信用证风险敞口或循环贷款放款人就循环信用证风险敞口、现金或存款账户余额的资金参与义务的抵押品,或者,如果抵押代理人和各适用的发行银行应自行决定同意其他信贷支持,在每种情况下,根据抵押代理人和各适用的发行银行合理满意的形式和实质文件。“现金抵押”、“现金抵押”、“现金抵押”具有与前述相关的含义,应当包括该等现金抵押的收益和其他信用支持。
“现金利息费用”是指,就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任何期间的合并基础上,该期间的利息费用,只要该等金额在该期间以现金支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包括(a)实物支付利息费用或其他非现金利息费用(包括由于采购会计的影响),(b)在利息费用中包括的范围内,由公司或代表公司支付的任何融资费用的摊销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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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附属公司,包括就交易支付的此类费用,(c)债务折扣的摊销(如有)或与套期保值协议有关的费用,以及(d)与合格应收款融资有关的任何佣金、折扣、收益率和其他费用和收费,以及(e)任何租赁的任何付款,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租赁、转租、出租或资产许可(或其担保)的任何付款,在每种情况下均由公司善意确定;但现金利息费用应不包括任何一次性融资费用,包括就交易或本协议的任何修订或其他修改而支付的款项。
“现金管理协议”是指向公司、任何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提供的收款现金管理服务、金库管理服务(包括受控支付、透支、自动清算所资金转账服务、归还物品和州际存管网络服务)、任何活期存款、工资单、信托或经营账户关系、商业信用卡、商户卡、采购或借记卡、非卡电子应付款服务,以及其他现金管理服务,包括电子资金转账服务、密码箱服务、止付服务和电汇服务。
“现金管理银行”是指在其订立现金管理协议时(或在截止日就截止日存在的现金管理协议而言)为现金管理协议项下设施、服务和/或其他财务便利的提供者的任何人。
“中央银行利率”是指(a)对于任何以英镑计价的贷款,英格兰银行不时公布的银行利率和(b)对于任何以任何其他替代货币计价的贷款,由行政代理人在其合理酌情权下确定的中央银行利率。
“央行利率调整”具有适用的复合利率条款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央行利差”在适用的复合利率条款中具有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中央信用登记册”是指中央信用登记册,由爱尔兰中央银行维护。
在以下情形下,视为发生“控制权变更”:
(a)任何个人、实体或“集团”(在《交易法》第13(d)或14(d)条的含义内,但不包括该个人、实体或“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任何员工福利计划以及以受托人身份行事的任何个人或实体,任何该等计划的代理人或其他受托人或管理人)应已在任何时间获得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票的直接或间接实益所有权(定义见《交易法》第13(d)-3和13(d)-5条),该股票拥有超过50.1%的选举公司董事的普通投票权;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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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i)任何借款人(Betfair及FanDuel除外)的已发行及未偿还股本权益的100%,(ii)Betfair已发行及未偿还股本权益的至少75%(在Betfair仍为借款人的情况下)及(iii)FanDuel已发行及未偿还股本权益的至少75%(在FanDuel仍为借款人的情况下)。
此外,尽管有上述规定,公司或公司母公司成为另一人(该人,“新母公司”)的附属公司的交易,如(a)紧接该交易之前的公司或该母公司的股权持有人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间接实益拥有紧随该交易完成后公司或该新母公司的有表决权股票总投票权的至少多数,或(b)紧随该交易完成后,则不构成控制权变更,除新母公司或新母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外,没有任何人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公司或该母公司实体超过50%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投票权。
“法律变更”是指(a)在截止日期之后(或,如果更晚,相关贷款人、辅助贷款人或开证银行成为本协议缔约方的日期)通过任何法律、条约、规则或条例,(b)在截止日期之后(或,如果更晚,相关贷款人、辅助贷款人或开证银行成为本协议缔约方的日期)法律、条约、规则或条例或任何政府当局对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更,或(c)任何贷款人、任何辅助贷款人或任何开证银行的遵守情况(或,就第2.15(c)节而言,由该等贷款人的任何贷款办事处、该等附属贷款人或该等开证银行或该等贷款人、附属贷款人或开证银行的控股公司(如有的话)在截止日期后(或如较后,则为有关贷款人、附属贷款人或开证银行成为本协议一方的日期)作出或发出的任何政府当局的任何书面请求、指引或指示(不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但条件是,尽管本协议有任何相反的规定,(x)所有请求、规则,根据或发布的与《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相关的指南或指令、其所有解释和应用以及贷款人遵守与之相关的任何请求或指令,以及(y)根据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请求、规则、指南或指令颁布的所有解释和应用,或贷款人遵守与国际清算、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或任何继承或类似机构)或美利坚合众国或外国监管机构相关的任何请求或指令,在每种情况下均根据巴塞尔协议II,巴塞尔协议III、巴塞尔协议IV、CRD IV在每种情况下根据(x)和(y)条,应被视为“法律上的变更”,但仅限于贷款人或辅助贷款人在截止日期(或,如果更晚,相关贷款人的日期,附属贷款人或开证银行成为本协议的缔约方),并正在对美利坚合众国或欧洲现金流定期贷款信贷安排下的贷款的其他借款人一般施加类似于第2.15条(a)和(c)款所述的资本充足性或流动性要求的适用的增加成本或成本,这些贷款作为信贷事项,与借款人的情况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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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应具有第9.09条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类别”是指,(a)当用于任何贷款或借款时,该贷款或构成该借款的贷款是否为第A1期贷款、第A2期贷款、第A3期贷款、第B期贷款、其他定期贷款、初始循环贷款、延长循环贷款、其他循环贷款或Swingline贷款;(b)当用于任何承诺时,该承诺是否涉及作出第A1期贷款、第A2期贷款、第A3期贷款、第B期贷款、其他定期贷款、初始循环贷款、延长循环贷款、其他循环贷款或Swingline贷款的承诺。与第A1期贷款、第A2期贷款、第A3期贷款、第B期贷款、初始循环贷款或Swingline贷款分别具有不同条款和条件(连同有关的承诺)的其他定期贷款、延长循环贷款或其他循环贷款,或来自其他其他定期贷款或其他延长循环贷款或其他适用的其他循环贷款,应分别解释为不同的类别。
“类别贷款”应具有第9.08(f)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清理期”应具有第7.04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截止日期”是指期限设施(或其中任何一项)的首次使用日期。
“截止日再融资”是指根据现有TLB信贷协议(特定剩余TLB批次和任何在无现金基础上滚动的参与除外)和现有TLA协议(其他现有滚动信用证和现有辅助设施以及任何在无现金基础上滚动的参与除外)根据其条款偿还、回购、赎回、撤销或以其他方式解除所有债务,以及与此相关的任何担保权益和担保的终止和解除。
“CME术语SOFR管理人”是指作为前瞻性术语有担保隔夜融资利率(SOFR)的管理人(或继任管理人)的芝加哥商品交易所 BenchMark Administration Limited。
“共同借款人”应具有本协议介绍性段落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连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
“法典”是指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
“担保物”是指任何担保文件中定义的所有“担保物”(或同等术语)以及根据任何担保文件对行政代理人、担保物代理人或为担保方利益的任何分代理人现在或以后施加(或声称施加)任何留置权且在确定时尚未根据贷款文件解除该留置权的所有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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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代理人”是指(i)Lloyds Bank PLC,作为Flutter债权人间协议中规定的担保代理人,以及(ii)截至TLB再融资日,Wilmington Trust(London)Limited,作为再融资债权人间协议中规定的担保代理人。
“抵押代理费”应具有第2.12(c)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抵押品和担保要求”是指第5.10节中规定的要求。
“承诺费”应具有第2.12(a)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承诺”是指,就任何贷款人而言,该贷款人的循环贷款承诺、B期贷款承诺、A1期贷款承诺、A2期贷款承诺、A3期贷款承诺。
“商品交易法”是指不时修订的《商品交易法》(7 U.S.C. § 1 et seq.)以及任何后续法规。
“公司”是指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16956,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
“合规证书”是指根据第5.04(b)节为适用的测试期间交付的公司财务官的证书,其形式基本上为附件 I。
“复合费率补充”是指,就任何货币而言,(a)由公司、行政代理人(以其自身身份)和行政代理人(根据所要求的TLA/RCF贷款人的指示行事)书面同意的文件,(b)为该货币指定本协议中所述的相关条款,这些条款将通过参考复合费率条款确定,并且(c)已提供给公司和每个贷款人。
“复合利率条款”是指(a)一种货币,(b)一笔贷款或贷款子公司根据贷款文件以该货币到期应付但未支付的任何款项(“未付款项”),(c)该贷款或未付款项的利息期(或以一种货币计提佣金或费用的其他期间),或(d)本协议中与确定与该贷款或未付款项有关的利率有关的任何条款,附件 J(复合利率条款)或任何复合利率补充文件中为该货币规定的条款。
“复合SONIA”是指,就复合SONIA贷款利息期内的任何RFR银行日而言,该RFR银行日的每日非累积复合RFR利率的年利率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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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SONIA借款”是指由同一类别、同一币种的复合SONIA借款组成的借款。
“复合SONIA贷款”是指按复合SONIA利率计息的贷款。
“复合方法补充”是指,就每日非累积复合RFR费率而言,(a)由公司、行政代理人(以其自身身份)和行政代理人(根据多数贷款人的指示行事)书面同意,(b)指定该费率的计算方法,以及(c)已提供给公司和每个贷款人的文件。
“管道贷款人”是指任何贷款人组织和管理的任何特殊目的实体,其目的是提供由该贷款人另行规定并由该贷款人在书面文书中指定的贷款;但任何贷款人对管道贷款人的指定不应解除该指定贷款人根据本协议为贷款提供资金的任何义务,如果其管道贷款人因任何原因未能为任何此类贷款提供资金,而指定贷款人(而不是管道贷款人)有唯一的权利和责任交付根据本协议要求或要求的与其管道贷款人有关的所有同意和放弃;此外,条件是管道贷款人有权享有第2.15条、第2.16条的利益,第2.17条和第9.05条(但须遵守这些条款和第2.20条的限制和要求,并有一项谅解,即根据第2.18(e)条所要求的文件应仅交付给指定贷款人),其程度与根据第9.04(b)条通过转让获得其权益的贷款人相同,但任何管道贷款人(a)均无权根据第2.15条、第2.16条、第2.17条获得任何更大的金额,第2.18条或第9.05条比指定贷款人本应有权就该管道贷款人作出的信贷延期收取,除非该管道贷款人的指定是在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下作出的(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该同意应指明是根据“管道贷款人”定义中的但书作出的,但条件是指定贷款人提供公司合理要求的信息,以便公司确定是否提供其同意或(b)被视为有任何承诺。
任何日期的“合并债务”系指所有债务(信用证或银行担保除外,以未提取为限,不包括根据债务定义的(e)段和(f)段产生的任何债务)的总和(不重复),其中包括在该日期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在合并基础上确定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借款债务和不合格股票;但为计算净第一留置权杠杆率、净有担保杠杆率和净总杠杆率的目的,所有债务的总和应减去交叉货币利率掉期的未偿应收款项本金金额,并增加与债务相关的交叉货币利率掉期的未偿应付货币本金金额(由公司善意确定),连同该人在该人的债务正在确定之日就未完成的对冲协议在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必须支付的所有净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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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净收益”就任何人而言,是指该人及其附属公司在任何期间的合并净收益的总和;但前提是,在不重复的情况下,
(a)任何税后特别、特殊、非经常性或不寻常收益或损失净额或收入或开支或收费(减去与此有关的所有费用和开支)、任何遣散、搬迁或其他重组开支(包括与雇用已终止雇员有关的任何成本或开支)、与任何新项目或任何重建、退役、重新调试或重新配置固定资产以供替代用途有关的任何开支、与关闭成本、品牌重塑成本、削减或修改养老金和退休后雇员福利计划有关的费用、开支或收费、超额养老金费用、收购整合成本、开业成本、招聘成本、签约、保留或完成奖金,诉讼和仲裁费用、收费、费用和开支(包括和解),以及与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任何股权或债务证券的发售、任何投资、收购、处置、资本重组或发生、发行、偿还、回购、再融资、债务的修正或修改(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是否成功),以及与交易相关的任何费用、开支、收费或控制权变更付款(包括与审计前期有关的任何费用、任何与过渡相关的费用,以及在交割日期之前、当日或之后发生的交易费用),在每种情况下均不包括在内,
(b)处置、放弃、关闭或终止的经营或固定资产产生的任何税后净收益或损失以及处置处置、放弃、关闭或终止的经营或固定资产产生的任何税后净收益或损失,应予排除,
(c)可归因于业务处置或资产处置(由公司管理层善意厘定)以外的任何税后净收益或亏损(减去与之有关的所有费用及开支或收费),须予排除,
(d)任何可归因于债务、套期保值协议或其他衍生工具的提前清偿或回购的税后净收益或亏损(减去所有费用和开支或与此有关的费用)应予排除,
(e)(i)任何非该人的附属公司、或非受限制附属公司或以权益会计法入账的人于该期间的净收益,须仅以就该期间以现金(或以转换为现金的范围)支付予被提交人或其附属公司(该被提交人的非受限制附属公司除外)的股息或分派或其他付款的金额为限包括在内,及(ii)该期间的净收益须包括任何股息,被提交人或其附属公司(该被提交人的非受限制附属公司除外)从任何人收到的现金分配或其他付款(或在转换为现金的范围内)超过但不重复第(i)款所载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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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会计原则变更在该期间的累积影响应予排除,
(g)采购会计调整的影响(包括向该人及其子公司推低的此类调整的影响,包括对(i)递延租金的调整的影响,(ii)资本化的租赁义务或其他义务或可归因于与供应商的资本支出基金的递延,或(iii)任何收入递延)在GAAP要求或允许的组成部分金额中,由于应用采购会计或摊销或注销其任何金额(扣除税款)而产生的影响,
(h)任何减值费用或资产冲销,在每种情况下均根据公认会计原则,以及根据公认会计原则产生的无形资产摊销和其他公允价值调整,均应排除在外,
(i)任何(i)非现金补偿费用或(ii)因股票期权计划、雇员福利计划或离职后福利计划,或授予或出售股票、股票增值或类似权利、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优先股或其他权利而实现或产生的非现金成本或费用,均应排除在外,
(j)与交易有关或在任何收购或投资的结束日期或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建立或调整的、因此需要按照公认会计原则建立或调整的或因采用或修改会计政策而建立或调整的应计费用和准备金应被排除在外,
(k)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和相关解释下的适用准则要求的公允价值会计产生的非现金收益、损失、收入和支出应被排除在外,
(l)因应用任何后进先出法而产生的任何收益、损失、收入、开支或费用应予排除,
(m)任何递延税项资产评估备抵的非现金费用应予排除,
(n)与债务的货币重新计量有关的任何货币换算损益,以及因货币兑换风险的套期保值协议而产生的任何净亏损或收益,应予排除,
(o)任何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扣除应予排除,
(p)[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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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在保险涵盖范围内并已实际偿付的范围内,或只要该人已作出确定,有合理证据证明该款额事实上将由保险人偿付,且仅限于该款额(x)未在180天内被适用承运人以书面拒绝,且(y)在该证据日期后的365天内事实上已偿付(在该365天内未如此偿付的范围内扣除如此加回的任何款额),与责任或伤亡事件或业务中断有关的费用应不包括在内;(b)应包括就责任或伤亡事件或业务中断的收入或收益损失从保险中善意估计收到的金额(在未来期间净收入中包括的范围内,对实际收到的不超过该估计金额的金额进行扣除)。
“合并总资产”是指,截至任何确定日期,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在合并基础上确定的公司和子公司的总资产,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所述,截至最近结束的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财务报表已(或被要求)根据第5.04(a)节或第5.04(b)节(如适用)交付,在该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或之后可能发生的对个人或资产的任何收购或处置生效后,按备考基准计算。
“持续信用证”应具有第2.05(k)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通过有表决权证券的所有权、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指导或导致一个人的管理或政策方向的权力,“控制”和“被控制”应具有与之相关的含义。
就任何可用期限而言,“相应期限”是指(如适用)期限(包括隔夜)或具有与该可用期限大致相同长度(不考虑营业日调整)的利息支付期。
“被覆盖方”应具有第9.29(a)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CRD IV”是指,《资本要求指令》(2013/36/EN)和《资本要求条例》(575/2014)中包含的银行、建房协会和投资公司的审慎规则。
“信用事件”应具有第四条赋予该词的含义。
“累计贷记”是指,截至收盘日,1,727,600,000美元加上此后任何日期的总额不低于零的金额,在累计基础上确定的金额等于,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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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75,000,000美元和按当时最近结束的测试期间的备考基础计算的EBITDA的0.25倍中的较大者,加上
(b)该时点累计留存的超额现金流量金额,加上
(c)[保留],
(d)任何下跌所得款项的总额,加上
(e)(i)在截止日期后及在该时间或之前(包括在行使认股权证或期权时)出售公司或任何母公司的股权所得的累计收益(包括现金及非现金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由公司善意厘定)),而该等收益已作为普通股投入该借款人的资本,(ii)公司或任何母公司在转换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欠公司、借款人或附属公司以外的人的债务(合约上从属于受偿权上的贷款义务的债务除外)时发行的共同权益;但本条款(e)不包括(w)许可的Cure证券,(x)出售按第6.04(e)条设想融资或按“EBITDA”定义第(ix)条所述使用的股权,(y)根据第6.01(l)条用于产生债务的任何金额,根据第6.09(b)节用于为任何初级融资的付款或分配提供资金的任何金额,以及(z)不包括的捐款加上
(f)于截止日期后以现金(以及非现金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由公司善意厘定)收取的作为公司资本的普通股权益的出资总额的100%(但须遵守适用于上述(e)条的相同除外情形);加
(g)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于截止日期后发行的任何债务(包括任何不合格股票的清算优先权或最高固定回购价格(视情况而定))的本金总额的100%(发行予附属公司的债务除外),该等债务已转换为或交换为公司或任何母公司的合资格股权,加上
(h)截止日期后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以现金(以及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收到的现金以外的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由公司善意厘定)合计金额的100%自:
(i)发行或出售(向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除外)非受限制附属公司的股权,或
(ii)非受限制附属公司的任何股息或其他分派,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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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如任何非受限制附属公司已被重新指定为附属公司,或已与或并入,或将其资产转移或转让予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被清算予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则在重新指定、合并或转让时,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于该等非受限制附属公司的投资(或转让或转让的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由公司以诚意厘定),如适用)如原指定该附属公司为非受限制附属公司构成使用累计授信,加
(j)相等于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就依据第6.04(j)(Y)条作出的任何投资而实际收取的任何回报(包括股息、利息、分派、本金回报、出售利润或其他处置、偿还、回购、赎回、收益及类似金额)的金额,减
(k)在该时间之前的截止日期后依据第6.04(j)(Y)条用于进行投资的任何款额,减
(l)在该时间之前的截止日期后依据第6.06(e)条作出的受限制付款的累计款额,减
(m)根据第6.09(b)(e)条用于就初级融资作出付款或分派的任何款额(根据上文(e)条被排除在累积信贷计算之外的以发行股本权益所得款项作出的付款除外);
但前提是,只有在任何超额现金流期的超额现金流超过ECF阈值金额(或者,就任何超额现金流中期而言,该金额的按比例部分)时,才应根据上述(b)条增加累计贷项。
“累计留存超额现金流量金额”是指在任何日期,以累计为基础确定的金额(合计不低于零)等于:
(a)截止日后结束的所有超额现金流期的超额现金流量留存百分比的累计总和,加上
(b)对于在该日期之前结束但相应的超额现金流期尚未结束的每个超额现金流量中期期间,金额等于该超额现金流量中期期间超额现金流量的留存百分比,减去
(c)截至该日期所有留存的超额现金流超额资金的累计金额。
“治愈金额”应具有第7.03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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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re Right”应具有第7.03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流动资产”是指,就公司和在任何确定日期的合并基础上的子公司而言,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在该确定日期将在公司和子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分类为流动资产的所有资产(现金和允许的投资或其他现金等价物除外)的总和,但与基于收入或利润的当期或递延税项相关的金额除外。
“流动负债”是指,就公司和子公司而言,在任何确定日期,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在公司和子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将在该确定日期分类为流动负债的所有负债,但(a)任何债务的流动部分,(b)应计利息费用(不包括到期未付的利息费用),(c)基于收入或利润的当期或递延税项的应计费用,(d)交易产生的交易成本的应计费用(如有),(e)第三方资金,如适用,以及(f)应计与(i)在截止日期前遣散或解雇雇员或(ii)奖金、养老金和其他退休后福利义务有关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每日非累积复合RFR利率”是指,就复合SONIA贷款利息期内的任何RFR银行日而言,由行政代理人(或由同意代替行政代理人确定该利率的任何其他有担保方)按照附件 K(每日非累积复合RFR利率)或任何相关复合方法补充文件中规定的方法确定的年利率百分比。
“日费率”应为适用的复合费率条款中规定的费率。
“Daily Simple ESTR”是指,对于任何一天,ESTR与该利率的约定(可能包括回溯)是由行政代理人根据相关政府机构为确定商业贷款“Daily Simple ESTR”而选择或推荐的该利率的约定建立的;条件是,如果行政代理人认为任何此类约定对行政代理人而言在行政上是不可行的,然后,行政代理人可以在其合理的酌处权范围内建立另一项公约,该公约与(x)市场惯例和(y)以欧元计价的类似情况借款人的其他美国银团信贷安排基本一致。
“每日简单SOFR”是指,就任何一天(“SOFR利率日”)而言,对于以美元计价或以美元计算的任何债务、利息、费用、佣金或其他金额,年利率等于(i)当天的SOFR(该日“SOFR确定日”)中的较大者,即(i)如果该SOFR利率日是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则该SOFR利率日或(ii)如果该SOFR利率日不是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则为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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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此类SOFR率日之前,在每种情况下,此类SOFR由SOFR管理员在SOFR管理员的网站上发布。Daily Simple SOFR因SOFR变更而发生的任何变更,自SOFR变更生效之日(包括该变更生效之日)起生效,恕不通知借款人。如果在紧接任何SOFR确定日期之后的第二个(第2个)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下午5:00(纽约市时间)之前,与该SOFR确定日期相关的SOFR尚未在SOFR管理员的网站上发布,并且没有发生与每日简单SOFR相关的基准替换日期,则该SOFR确定日期的SOFR将与在SOFR管理员网站上发布该SOFR的前一个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相关的SOFR相同。
“每日简单SOFR借款”是指由同类别、同币种的每日简单SOFR借款组成的借款。
“Daily Simple SOFR Loan”是指除根据“ABR”定义(c)条之外,按Daily Simple SOFR计息的贷款。
“数据隐私法”是指任何政府当局颁布或订立的所有适用法律(包括普通法)、规则、条例、守则、条例、政策、命令、法令或判决,以任何方式涉及数据和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的传输、存储、安全或保护。
“偿债”是指,就借款人和子公司在任何期间的合并基础上,该期间的现金利息费用,加上该期间合并债务的预定本金摊销。
“债务人救济法”是指美国《破产法》、英国《1986年破产法》以及所有其他行政管理、清算、监管、破产、为债权人利益而转让、暂停、重新安排、接管、审查、破产、重组或美利坚合众国或其他不时生效的适用法域的类似债务人救济法或公司破产法。
“被拒绝的收益”应具有第2.10(c)(i)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拒绝贷款人”应具有第2.10(c)(i)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视为日期”应具有第6.01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违约”是指经通知、时间推移或两者兼而有之将构成违约事件的任何事件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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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贷款人”是指,在符合第2.22条的规定下,任何贷款人(a)未能(i)在根据本协议要求为此类贷款提供资金之日起的两个营业日内为其全部或任何部分贷款提供资金,除非该贷款人书面通知行政代理人和公司,该失败是由于该贷款人确定提供资金的一个或多个先决条件(其中每个先决条件,连同任何适用的违约,均应在该书面文件中具体指明)尚未得到满足,或(ii)向行政代理人付款,任何附属贷款人、任何发行银行或任何其他贷款人在到期之日起两个营业日内根据本协议规定须由其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包括与其参与信用证有关的款项),(b)已书面通知公司、行政代理人、附属贷款人或任何发行银行,其不打算或预期遵守其根据本协议承担的资金义务,或已作出大意如此的公开声明(除非该书面或公开声明涉及该贷款人根据本协议为贷款提供资金的义务,并声明该立场是基于该贷款人确定无法满足提供资金的先决条件(该先决条件连同任何适用的违约应在该书面或公开声明中具体指明),(c)在行政代理人或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后三个营业日内未能,向行政代理人和公司书面确认,其将遵守其在本协议项下的预期融资义务(前提是该贷款人在收到行政代理人和公司的书面确认后,即根据本条款(c)不再是违约贷款人),(d)已有或有一家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i)已成为任何债务人救济法下的程序的主体,(ii)已为其指定接管人、审查人、行政接管人、托管人、保管人、受托人、管理人,为债权人或被控对其业务或资产进行重组或清算的类似人员的利益而受让人,包括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或以这种身份行事的任何其他州或联邦监管当局,或(iii)成为保释诉讼的主体;但前提是,贷款人不得仅凭借政府当局对该贷款人或其任何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任何股权的所有权或收购而成为违约贷款人,只要该所有权权益不会导致或提供该贷款人豁免美利坚合众国境内法院的管辖权或豁免对其资产执行判决或扣押令状,或允许该贷款人(或该政府当局)拒绝、否定,否认或否认与此类贷款人订立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或(e)是受制裁的一方。行政代理人根据上述(a)至(e)条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作出的关于贷款人为违约贷款人的任何裁定,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均为结论性和具有约束力的,而该贷款人在向公司、各发行银行、各附属贷款人及各贷款人送达有关该等裁定的书面通知后,即被视为违约贷款人(在不违反第2.22条的情况下)。
“指定总金额”是指公司在建立多账户透支时通知行政代理人的金额,作为在该多账户透支下将在任何时候未偿还的未偿还总金额的最高金额。
“指定净额”是指公司在设立多账户透支时通知行政代理人的金额,作为该多账户透支项下将在任何时候未偿还的净待偿还的最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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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非现金代价」系指借款人或其附属公司就根据公司负责人员的证明如此指定为指定非现金代价的资产出售而收取的非现金代价的公平市场价值(由公司善意厘定),载列该等估值,减去就该等指定非现金代价的后续处置或以其他方式收取现金等价物而收取的现金等价物的金额。
“无利害关系董事”是指,就任何个人和交易而言,该人的董事会成员,在该交易中或与该交易有关的交易中没有任何重大的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
“处置”、“处置”是指对任何财产、业务、资产的转让、出售、出租、售后回租、转让、转出、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处置”一词与前述具有相关含义。
“取消资格”是指,就任何贷款人而言:
(a)该人未能根据适用的博彩法及时提出申请;
(i)任何博彩事务监督就该人作为贷款人向借款人发出的任何所需发牌而要求该人提出的任何申请;或
(ii)与确定该人作为贷款人对借款人的适当性有关的任何规定的申请或其他文件;
(b)该人撤回任何该等申请或其他规定文件(除非博彩事务监督要求或准许);
(c)博彩事务监督作出的任何裁定,认为有合理因由相信该人可能被裁定为不合格或不合适;或
(d)博彩事务监督依据适用博彩法作出的任何最终裁定:
(i)该人“不适合”作为借款人的贷款人;
(ii)该人须被“取消资格”作为借款人的贷款人;或
(iii)拒绝向该人发出根据适用博彩法规定由所有贷款人向借款人持有的任何牌照或其他批准;及“此处使用的Disqualified”应具有与之相关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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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股票”就任何人而言,是指根据其条款(或根据其可转换或可交换的任何证券或其他股权的条款),或在任何事件或条件(a)发生时到期或可强制赎回(仅为合格股权除外)的该人的任何股权,根据偿债基金义务或其他情况(除非是控制权变更或资产出售的结果,只要其持有人在发生控制权变更或资产出售事件时的任何权利须在贷款和所有其他应计和应付的贷款义务以及承诺终止之前全额偿还),(b)可由其持有人选择全部或部分赎回(仅针对合格股权的情况除外),(c)就按计划以现金支付股息作出规定,或(d)可或可转换为或可交换为债务或任何其他将构成不合格股票的股权,在每种情况下,在发行时有效的最后到期日后九十一(91)天的日期之前(但在该日期之前,只有如此到期或可强制赎回、如此可转换或可交换或可由其持有人选择如此赎回的股权部分应被视为不合格股票)。尽管有上述规定:(i)向任何雇员或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雇员的利益而向任何计划或由任何该等计划向该等雇员发行的任何股本权益,不应仅因公司或借款人为履行适用的法定或监管义务或因该雇员被解雇而可能被要求回购而构成不合格股票,死亡或伤残及(ii)根据其条款授权该人通过交付并非不合格股票的股权来履行其在该协议下的义务的该人的任何类别的股权不应被视为不合格股票。
“美元等值”是指,在任何时候,(a)就以美元计价的任何金额而言,该等金额,(b)就为确定使用美元计价篮子以外的任何金额而以美元以外的任何货币计价的任何金额而言,由行政代理人或开证银行或附属贷款人(视情况而定)确定的以美元计价的等值金额,根据根据第1.04(c)(c)节确定的以该货币购买美元的即期汇率(就最近的重估日期或其他适用的确定日期确定)和(c)为确定美元计价篮子的使用而以美元以外的任何货币计值的任何金额。
“美元”或“美元”是指美利坚合众国的合法资金。
“Dollar Pari Yield Differential”应具有第6.02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美元期限收益率差”应具有第2.21(b)(viii)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Dutch Attorney-in-Fact”应具有第9.26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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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借款人”是指Flutter Finance和在荷兰注册成立的任何其他借款人,或以其他方式在荷兰纳税的居民。
“荷兰民法典”意为Burgerlijk Wetboek。
“荷兰破产事件”是指任何破产(失败)、暂停付款((voorlopige)surseance van betaling)、管理(onderbewindstelling)、解散(ontbinding)、Flutter Finance或股东已根据荷兰《税收征收法》(Invorderingswet 1990)第36条或荷兰《社会保险融资法》(Wet Financiering Sociale Verzekeringen)第60条连同荷兰《税收征收法》(Invorderingswet 1990)第36条提交通知。
“荷兰贷款方”是指Flutter Finance和根据荷兰法律成立或组织的每个附属贷款方。
“荷兰合格贷款人”是指,就荷兰借款人而言,贷款人或参与者(视情况而定)有权就贷款文件项下的预付款实益获得应付给该贷款人或参与者的利息,并且是:
(i)能够(并非由于是荷兰条约贷款人)从相关借款人收取该等利息,而无需为根据荷兰法律对该等利息征收的税款而进行任何扣除或预扣;或
(ii)荷兰条约贷款人。
“Dutch Treaty Lender”是指贷款人或参与者,其:
(i)就荷兰条约而言,被视为荷兰条约国的居民;
(ii)没有通过与该贷款人或参与者参与贷款有效关联的常设机构在荷兰开展业务;和
(iii)满足根据相关《荷兰条约》必须满足的任何其他条件,以使该《荷兰条约》国家的居民获得荷兰利息税豁免,包括提供相关的自我证明表格,或在不再适用自我证明程序的情况下,完成任何必要的程序手续。
“荷兰条约国”是指与荷兰有双重征税协议的司法管辖区(“荷兰条约”),其中规定完全免除荷兰对利息征收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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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ITDA”是指,就公司及其子公司而言,在任何期间的合并基础上,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该期间的合并净收益加上(a)(在每种情况下不重复,并在本条款(a)第(i)至(xi)款所述的相应金额的范围内)的总和减少了在确定EBITDA的相应期间的合并净收益(且未从中排除):
(i)根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该期间的收入、利润或资本作出的税项拨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专营权、毛收入和保证金,以及类似的税项和外国预扣税(包括与税项有关或因税务审查而产生的罚款和利息),以及在不重复前述规定的情况下,根据第6.06(b)(iii)或6.06(n)条就上述项目作出的任何分配的金额,
(ii)该期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利息支出(以及在不计入利息支出的范围内,(x)任何系列优先股或不合格股票的所有现金股息支付(不包括在合并中消除的项目)和(y)与融资活动有关的担保债券成本),连同根据其中(a)条排除在“利息支出”定义之外的项目,
(iii)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该期间的折旧和摊销费用,包括无形资产摊销、递延融资费用、原始发行折扣、未确认的先前服务成本摊销以及与养老金和其他离职后福利相关的精算损益,
(iv)业务优化费用和其他重组费用或准备金(为免生疑问,这些费用应包括库存优化计划、设施、分支机构、办公室或业务单位关闭、设施、分支机构、办公室或业务单位合并、保留、遣散、系统建立成本、合同终止成本、未来租赁承诺、超额养老金费用、任何项目、部门或新业务线的开办或初始成本、与改进IT和会计功能相关的准备金、办公室或业务单位开办成本或与收购、投资、新项目和任何费用、成本有关的任何一次性成本的影响,与收购相关的诉讼及其和解相关的费用),
(v)任何其他非现金费用;但就本条款(a)本第(v)款而言,任何非现金费用或损失须视为任何其后期间的现金费用或损失,在该期间作出可归属于该期间的现金付款(但为免生疑问,不包括在前一期间已支付的预付现金项目的摊销),
(六)[保留];
(vii)与任何有关的任何开支或费用(前款第(iii)款所述的折旧或摊销开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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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权、投资、收购、新项目、处置、资本重组或产生、修改或偿还本协议允许产生的债务(包括其再融资)(无论是否成功),包括(x)与本协议有关的此类费用、开支或收费,以及(y)对债务或其他债务的任何修改或其他修改,
(八)[保留],
(ix)根据任何管理层股权计划或股票期权计划产生的任何成本或开支、任何非现金补偿费用或开支,包括因授予股票增值或类似权利、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或其他权利、保留费用(包括与任何管理层股权计划有关的费用或开支以及根据公认会计原则以现金结算的任何管理层股权计划产生的任何费用)、或任何其他管理层或员工福利计划或协议或任何股票认购或股东协议而产生的任何此类费用或开支,如该等成本或开支以向贷款方出资的现金所得款项(从公司或其他附属贷款方收到的出资除外)或发行公司合格股权的现金所得款项净额拨付,
(x)[保留],
(xi)可归因于新项目的任何损失的金额,直至该等新项目(视属何情况而定)完成建造、取得、组装或创建之日起12个月后的日期;但(a)该等损失是合理可识别且在事实上可支持并由公司负责人员证明的,及(b)自该等建造、取得、组装或创建(视属何情况而定)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可归因于该等新项目的损失不应包括在本款(xi)项内,及
(xii)就任何并非附属公司的合营企业而言,金额相等于与该合营企业有关的EBITDA的比例对应公司及附属公司在该合营企业的EBITDA的比例份额(厘定时犹如该合营企业为附属公司一样),减去(b)增加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该期间的合并净收益的非现金项目(不重复,且在本条款(b)所述金额增加EBITDA正在确定的相应期间的合并净收益的范围内)的总和(但不包括在前一期间收到或将在未来期间收到现金的任何此类项目(a)或(b)代表在任何前一期间减少EBITDA的预期现金费用的任何应计或现金储备的冲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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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阈值金额”应具有第2.11(c)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EEA金融机构”是指(a)在任何EEA成员国设立的、受EEA决议当局监管的任何信贷机构或投资公司,(b)在EEA成员国设立的、为本定义(a)条所述机构的母公司的任何实体,或(c)在EEA成员国设立的、为本定义(a)或(b)条所述机构的子公司并与其母公司合并监管的任何金融机构
“EEA成员国”是指欧盟的任何成员国,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
“EEA决议当局”是指负责任何EEA金融机构决议的任何公共行政当局或任何受托管理任何EEA成员国公共行政当局的人(包括任何受权人)。
“选举日期”应具有第1.09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员工福利计划”系指公司、任何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维持的或公司、任何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根据其承担任何义务的任何“员工福利计划”(该术语在ERISA第3(3)节中定义)。
“动车组立法”是指欧洲理事会对单一或统一欧洲货币的引进、转换或运营的立法措施。
“环境”是指环境和室内空气、地表水和地下水(包括饮用水、通航水和湿地)、陆地表面或地下地层、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工作场所或任何环境法另有定义的工作场所。
“环境法”是指由任何政府当局或与任何政府当局颁布或订立的所有适用法律(包括普通法)、规则、条例、守则、条例、命令、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法令或判决,以任何方式涉及环境、自然资源的保存或复垦、任何危险材料的产生、使用、运输、管理、释放或威胁释放或暴露于任何危险材料或公共或雇员健康和安全事项(在与环境或危险材料有关的范围内)。
“环境许可”应具有第3.16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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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的“股权权益”系指任何及所有股份、权益、购买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权利、认股权证、期权、参与或该人的股权或所有权的其他等价物或权益(无论其如何指定),包括任何优先股、合作社的任何成员权益、任何有限或普通合伙权益和任何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权益,以及任何可转换为或可交换为上述任何一项的证券或其他权利或权益。
“ERISA”是指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因为该法案可能会不时修订,以及根据该法案颁布的任何最终法规和发布的裁决。
“ERISA关联公司”是指与公司、任何借款人或任何附属贷款方一起,根据《守则》第414(b)或(c)条被视为单一雇主的任何行业或业务(无论是否成立),或仅为《ERISA》第302条和《守则》第412条的目的,根据《守则》第414条被视为单一雇主的任何行业或业务(无论是否成立)。
“ERISA事件”是指(a)任何可报告的事件或ERISA第4043(b)节的要求适用于计划;(b)就任何计划而言,未能满足《守则》第412节或ERISA第302节规定的最低筹资标准,无论是否被放弃;(c)确定任何计划是或预期是,处于“有风险”状态(定义见ERISA第303(i)(4)条或《守则》第430(i)(4)条);(d)根据《守则》第412(c)条或ERISA第302(c)条提交豁免任何计划的最低筹资标准的申请,未能在到期日期前根据《守则》第430(j)条就任何计划作出规定的分期付款,或未能向多雇主计划作出任何规定的供款;(e)公司、借款人、子公司或任何ERISA关联公司根据ERISA标题IV就终止任何计划或多雇主计划承担任何责任;(f)公司、借款人、子公司或任何ERISA关联公司从PBGC或计划管理人收到与终止任何计划或多雇主计划或根据ERISA第4041或4042条指定受托人管理任何计划的意向有关的任何通知;(g)公司、借款人、子公司或任何ERISA关联公司就退出或部分退出任何计划或多雇主计划承担任何责任;(h)公司、借款人、子公司或任何ERISA关联公司收到任何通知,或任何多雇主计划从公司、借款人、子公司或任何ERISA关联公司收到任何通知,涉及即将征收退出责任或确定多雇主计划在ERISA标题IV的含义内或处于“濒危”或“危急”状态,或预计将资不抵债,在《守则》第432条或《ERISA》第305节的含义内;(i)就任何计划而言,根据《ERISA》第303(k)条施加留置权的条件应已得到满足;或(j)公司、借款人、子公司或任何ERISA关联公司中的任何一方在计划年度内退出受《ERISA》第4063条约束的计划,而该实体是《ERISA》第4001(a)(2)条所定义的“主要雇主”,或根据《ERISA》第4062(e)条被视为此类退出的停止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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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付款”应具有第8.18(a)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错误的支付缺陷转让”应具有第8.18(b)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Erroneous Payment Impacted Class”应具有第8.18(b)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错误的付款返还缺陷”应具有第8.18(b)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错误付款代位权”应具有第8.18(b)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欧盟纾困立法时间表”是指贷款市场协会(或任何继任者)公布的欧盟纾困立法时间表,不时生效。
“EURIBO利率”是指,就任何以欧元计价的欧元货币借款和任何利息期而言,在该利息期开始前两个目标天的EURIBOR屏幕利率;但如果如此确定的EURIBO利率将低于下限,则该利率应被视为等于本协议目的的下限。
“EURIBOR筛选利率”是指欧洲货币市场研究所(或接管该利率管理的任何其他人)在所显示的相关期间(任何更正前,由管理员重新计算或再版)在汤森路透屏幕的EURIBOR 01页面(或显示该利率的任何替换的汤森路透页面)或此类其他信息服务的适当页面上,该信息服务不时发布该利率,以代替在该利息期开始前两个目标天布鲁塞尔时间上午11:00左右发布的汤森路透。此类页面或服务停止提供的,行政代理人可以与借款人约定指定显示相关费率的其他页面或服务。
“欧元”是指根据动车组立法引入的参与成员国的法定货币。
“欧洲货币银行日”是指,就以欧元计价或计算的债务、利息、费用、佣金或其他金额而言,为目标日;但在每种情况下,该日也是营业日。
“EuroCurrency Borrowing”是指由EuroCurrency Loans(为免生疑问,这些贷款应以欧元计价)组成的借款。
“欧洲货币贷款”是指任何欧洲货币定期贷款或欧洲货币循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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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货币循环贷款”是指由欧洲货币循环贷款组成的借款。
“欧洲货币循环贷款”是指按照第二条的规定,按照参考EURIBO利率确定的利率计息的任何循环贷款。
“欧洲货币定期贷款”是指按照第二条的规定,按照EURIBO利率确定的利率计息的任何定期贷款。
“欧洲贷款方”是指公司与根据欧洲司法管辖区法律成立或组建的相互贷款方。
“违约事件”应具有第7.01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超额现金流”是指,就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任何适用期间的合并基础上,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该适用期间的合并基础上的EBITDA减去,不重复,(a):
(a)该适用期间的还本付息,
(b)在该适用期间内(不包括定期贷款的任何自愿提前还款,这应是第2.11(c)(ii)(a)条的标的)根据本协议允许的任何自愿支付的循环债务的金额,以及由抵押品上的留置权担保的任何自愿支付的循环债务的金额,该留置权与担保定期贷款的留置权享有同等地位,但在该适用期间内伴随任何循环融资承诺的永久减少(循环融资贷款或Swingline贷款的任何自愿提前还款除外,应是第2.11(c)(ii)(b)节的主题,只要此类提前还款的金额尚未反映在还本付息中,
(c)(i)公司及附属公司在该适用期间内以综合基准以现金支付的资本支出及(ii)在适用期间内就许可业务收购、新项目支出及本协议所允许的其他投资(不包括许可投资、对附属公司的公司间投资及根据第6.04(j)(Y)条作出的投资(除非根据“累积信贷”定义的(a)条作出)以现金支付的总代价,以及就重组活动作出的付款,
(d)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在该适用期间内有义务支付或以其他方式预期支付有关款项但在该适用期间内未支付的资本支出、许可业务收购、新项目支出或其他许可投资(不包括许可投资和对子公司的公司间投资),或就计划中的重组活动支付的款项;但(i)公司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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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迟于根据第2.11(c)节交付证书所要求的日期向行政代理人交付证书,由公司负责人员签署,并证明预计将在下一个超额现金流期内就该等资本支出、许可的业务收购、新项目支出或其他许可的投资或计划的重组活动支付款项,以及(ii)如此扣除的任何金额不得在随后的适用期间内再次扣除,
(e)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该适用期间以综合基准以现金支付的税项,或将于该适用期间结束后九个月内支付的税项,以及在不重复前述规定的情况下,在该适用期间内根据第6.06(b)(iii)条和第6.06(n)条就税项作出的任何分配的金额,或将于该适用期间结束后九个月内作出的任何该等分配的金额;但就该适用期间结束后将支付或分配的任何该等金额而言,(i)如此扣除的任何金额不得在随后的适用期间再次扣除,且(ii)应已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建立适当的准备金,
(f)相等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该适用期间的营运资金的任何增加(因在收购或处置业务时确认或终止确认任何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而产生的任何增加除外),以及公司可选择的任何预期增加(由公司善意估计)于以下超额现金流期,
(g)在该适用期间就套期保值协议进行的现金支出,但未反映在EBITDA或利息费用的计算中,
(h)准许公司在该适用期间以现金支付的受限制付款,以及准许任何附属公司在该适用期间向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以外的任何人支付的受限制付款,在每种情况下均按照第6.06条(第6.06(e)条除外(除非根据“累积信贷”定义的(a)条作出),
(i)在该适用期间以现金支付的款项,因(a)在确定合并净收益时作为净收益的非现金减少入账或在确定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前一适用期间的EBITDA时作为合并净收益的非现金减少入账的项目,以及(b)在采购会计中建立的准备金或应计项目,
(j)在计算就任何资产处置或引起的谴责而产生的净收益时未扣除的范围内,任何强制性提前偿还债务(根据本协议或根据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产生的债务除外)的金额,连同与此有关而须支付(及实际支付)的任何利息、溢价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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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与在计算合并净收益时加入或未从净收益中扣除的项目有关的金额,或与在计算EBITDA时加入或未从合并净收益中扣除的项目有关的金额,前提是此类项目代表借款人及其子公司在前一适用期间应计未减少超额现金流量的现金付款(交易费用除外),或现金付款的应计项目,或不代表借款人及其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在每种情况下,在该适用期间以综合基准进行,及
(l)(a)在计算合并净收益时加入或未从净收益中扣除的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任何扣除以及(b)在计算EBITDA时加入合并净收益的合营企业和少数股东投资的EBITDA的金额,
加,不重复,(b):
(a)相等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该适用期间的营运资金减少(因在收购或处置业务时确认或取消确认任何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而产生的减少除外)的金额,
(b)以上(a)(b)、(a)(c)及(a)(d)条所提述的所有金额,但以发行所得款项或产生债务(包括资本化租赁债务及购置款债务,但不包括任何循环信贷融资项下的信贷展期收益)、出售或发行任何股权(包括任何出资)及任何资产或资产的任何损失、损坏、毁坏或被判有罪,或向任何人出售、转让或其他处分(包括资产的任何售后回租及不动产的任何抵押或租赁)为限,在每种情况下,只要上述超额现金流中有相应的扣除,
(c)在上文(a)(d)条所提述的与计划重组活动有关的任何许可资本支出、许可业务收购、新项目支出或许可投资或付款不发生在根据上述(a)(d)条提供的公司证书所指明的公司的以下适用期间内的范围内,该等资本支出、许可业务收购、新项目支出或与计划重组活动有关的许可投资或付款的金额在该等以下适用期间内未如此作出,
(d)在该适用期间就套期保值协议收到的现金付款,但以(i)不包括在EBITDA的计算中或(ii)该等付款不会减少现金利息费用为限,
(e)在该适用期间以现金变现的任何特别或非经常性收益(除非该等收益包括受第2.11(b)条规限的所得款项净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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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与在计算合并净收益时从净收益中扣除或未在净收益中增加的项目有关的金额,或在计算EBITDA时从合并净收益中扣除或未在合并净收益中增加的项目有关的金额,前提是(i)此类项目代表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收到的现金,或(ii)此类项目不代表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在每种情况下均在该适用期间以合并基础支付。
“超额现金流中期”是指,(x)在任何超额现金流期内,任何一个、两个或三个季度期间(a)自(i)紧接前一个超额现金流期结束和(ii)(如适用)中较晚者开始,在同一超额现金流期内发生的任何先前超额现金流中期的结束和(b)在可获得财务报表的该超额现金流期内的最近结束的财政季度的最后一天(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除外)结束和(y)在截止日至第一个超额现金流期开始的期间内,从截止日开始到可获得财务报表的最近结束的财政季度的最后一天结束的任何期间。
“超额现金流期”是指公司的每个会计年度,从公司截至2024年12月的会计年度开始。
“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
“除外出资”是指公司在截止日期后收到的现金和非现金(由公司善意确定)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a)对其普通股权的出资,以及(b)出售或发行(向公司的子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管理层股权计划或股票期权计划或任何其他管理层或员工福利计划或协议除外)公司的合格股权,在每种情况下,根据公司负责人员的证明,在作出该等出资或出售或发行该等股权的日期(视情况而定)当日或之后迅速指定为除外出资。
“排除管辖”是指意大利、葡萄牙、比利时、俄罗斯和位于亚洲、南美、东欧和非洲的每个国家或地区。
“除外债务”是指未发生违反第6.01条规定的全部债务。
“除外财产”应具有第5.10(f)(i)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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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责任证券”系指下列任一情形:
(a)行政代理人与公司合理同意根据担保文件将该等股权或债务质押给有担保当事人的成本或其他后果(包括任何不利的税务后果)相对于由此提供的价值而言可能过高的任何股权或债务;
(b)任何股权或债务,其质押在任何适用法域的《统一商法典》或同等法律的反转让条款生效后将被任何适用法律禁止;
(c)任何非全资附属公司的人的任何股权,但以(a)其为担保债务而作的质押为限(i)任何适用的组织文件所禁止,合资协议或股东协议或(ii)与非关联第三方的任何其他合同义务,但不违反第6.09(c)节对此类股权具有约束力,但在截止日期或收购之日存在且未在考虑该等股权时订立(与第6.01(i)节所设想的类型的债务的发生有关的除外)(在本款(a)(ii)中,根据《统一商法典》第9条、PPSA或其他适用法律无效的习惯性不转让规定除外),(b)任何组织文件,合资协议或股东协议(或上述(A)(ii)款所指的其他合同义务)禁止未经任何其他方同意的此类质押;但如果(1)该另一方为贷款方或全资子公司或(2)已获得同意以完成此类质押,则本(b)款不适用(但有一项理解,即前述不应被视为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有义务获得任何此类同意),并且仅应在此类组织文件的情况下申请,合资协议或股东协议或其替换或续期已生效,或(c)为担保债务而作的质押将赋予任何组织文件、合资协议或股东协议的任何其他方(贷款方或全资子公司除外)有关该等股权(或上文(a)(ii)款提及的其他合同义务)有权终止其在该协议项下的义务(在(a)(ii)款提及的其他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根据《统一商法典》第9条无效的习惯性不转让条款除外,PPSA或其他适用法律);
(d)任何非物质附属公司或任何非受限制附属公司的任何股权;
(e)在被排除的司法管辖范围内成立或组织的任何子公司的股权;
(f)本协议附表1.01(a)所列的任何股权或债务;及
(g)任何保证金股票。
“被排除在外的附属公司”系指下列任一情形(“附属贷款方”定义(b)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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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各非物质附属公司,
(b)各非全资附属公司(只要该附属公司仍为非全资附属公司),
(c)任何适用法律禁止为担保债务而担保或授予留置权或需要政府当局同意、批准、许可或授权才能担保或授予留置权以担保债务的每一附属公司(除非该适用法律得到满足或已收到此种同意、批准、许可或授权),
(d)任何适用的合同要求所禁止的每一附属公司在截止日期或在该附属公司成为不违反第6.09(c)条的附属公司时(且只要该限制或其任何替换或续期有效)为担保债务提供担保或授予留置权,
(e)行政代理人与公司合理同意为担保债务提供担保或授予留置权的成本或其他后果(包括任何不利的税务后果)相当可能超过由此将提供的价值的任何其他附属公司,
(f)各非受限制附属公司,
(g)就任何掉期债务而言,任何并非《商品交易法》及其条例所界定的“合格合同参与人”的附属公司,
(h)在被排除的司法管辖区组织或成立为法团的任何集团成员,及
(i)任何合营企业或任何该等类似实体。
“除外掉期义务”就任何担保人而言是指,如果根据《商品交易法》或任何规则,该担保人对该掉期义务(或其任何担保)的全部或部分担保,或该担保人为担保而授予的担保权益(或其任何担保)是非法的或成为非法的,并且在此范围内,任何掉期义务,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条例或命令(或其中任何一项的申请或官方解释)因该担保人在该担保人的担保或授予该担保权益就该掉期义务生效时因任何原因未能构成《商品交易法》及其项下条例所定义的“合格合同参与人”,除非行政代理人与公司另有约定。如果根据管辖多个掉期的主协议产生掉期义务,则此类排除仅适用于此类担保或担保权益为或成为非法的可归属于掉期的此类掉期义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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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税”就行政代理人而言,是指任何贷款人或任何其他收款人根据本协议或根据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因其承担的任何付款(每一此类人,“收款人”),(i)对其整体净收入、利润、收益或分支机构利润(无论如何计价)征收或计量的税款,包括(为免生疑问)(a)根据《守则》第3406条或州、当地或外国法律的任何类似规定就此而进行的任何备用预扣税,或(b)就提供给荷兰借款人的贷款、信用证或承诺而言,根据荷兰法律征收的任何税款,只要此种税款因该受让人在任何荷兰贷款方拥有《2001年荷兰所得税法》(Wet INKOMstenbelasting 2001)中定义的直接或间接权益(aanmerkelijk belang)和对其征收的特许(和类似)税(代替净所得税)而到期,在每一种情况下,一个法域(包括其任何政治分区)都是由于该受赠人被组织在该法域内、在其主要办事处内,或在任何贷款人的情况下,将其适用的贷款办事处设在该法域内,或由于与该法域的任何其他现在或以前的联系(仅因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或根据本协议所设想的任何交易而产生的任何此种联系除外),(ii)就贷款人向美国人提供的贷款、信用证或承诺而言,根据在(1)此类贷款人获得贷款、信用证或承诺的此类权益之日生效的法律(根据借款人根据第2.19(b)节提出的转让请求除外)或(2)此类贷款人更换其贷款办事处的日期,对此类贷款人就贷款、信用证或承诺的适用权益应付或为其账户支付的金额征收的美国联邦预扣税,但在每种情况下,根据第2.17节,与此类税款有关的款项应在该贷款人获得贷款、信用证或承诺的适用权益之前立即支付给该贷款人的转让人,或在该贷款人更换其贷款办事处之前立即支付给该贷款人,(iii)可归因于该受让人未能遵守第2.17(d)、2.17(e)、(iv)节有关向荷兰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信用证或承诺的任何预扣税,在以下情况下,需要从向贷款人或参与者的付款中预扣的荷兰式预扣税:(1)贷款人或参与者(如适用)不是,或已不再是荷兰合格贷款人,但在其成为本协议项下的贷款人或参与者之日后(或在解释、管理或适用)任何法律或荷兰条约方面发生的任何变更除外,或任何相关税务当局的任何已公布的做法或已公布的特许权,或(2)相关贷款人或参与者是荷兰条约贷款人,而进行付款的荷兰借款人能够证明,如果贷款人遵守了第2.17条规定的义务,(v)就向爱尔兰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信用证或承诺而言,向贷款人或参与者付款时需要预扣的爱尔兰预扣税,在以下情况下:(1)贷款人或参与者(如适用),不是或已不再是爱尔兰合格贷款人,除非是由于在任何法律或爱尔兰条约中(或在解释、管理或适用中)根据本协议成为贷款人或参与者之日后发生的任何变化,或任何相关税务机关的任何已公布的做法或已公布的特许权,或(2)相关贷款人是爱尔兰条约贷款人,而付款的借款人能够证明,如果贷款人遵守了第2.17(d)节规定的义务,则本可在没有此类爱尔兰预扣税的情况下向贷款人付款,(vi)征收的任何美国联邦预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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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FATCA,(vii)就向英国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或承诺而言,任何英国税收减免,前提是在付款到期之日:(a)如果该贷款人曾是英国合格贷款人,则本可向该贷款人支付款项而无需进行此类英国税收减免,但在该日期,该贷款人不是或已不再是英国合格贷款人,除非是由于其根据本协议成为贷款人之日后的任何变化(或在解释、管理方面,或适用)任何法律或英国条约,或任何相关税务机关的任何已公布的实践或已公布的特许权;(b)该贷款人是英国合格贷款人,仅因“英国合格贷款人”定义的第(ii)节,及(a)英国税务海关总署的人员已根据ITA 2007第931条发出(而非撤销)与付款有关的指示(“指示”),而该贷款人已收到该指示的核证副本,及(b)如果没有作出该指示,则本可向该贷款人作出付款而无须作出该英国税务扣除;(c)该贷款人是英国合格贷款人,仅因“英国合格贷款人”定义的第(ii)节,及(a)贷款人未根据第2.17(m)条表明其为符合“英国合格贷款人”定义第(ii)段的英国合格贷款人,及(b)如该贷款人已如此表示,本可向该贷款人支付款项而无需扣除该英国税款,基于这样的指示将使相关借款人能够形成一种合理的信念,即就ITA 2007第930条而言,这笔付款是“例外付款”;或(c)相关贷款人是英国条约贷款人,并且付款的相关借款人能够证明,如果贷款人遵守了其根据第2.17(d)条承担的义务,则本可以在没有英国税收减免的情况下向贷款人支付款项,(viii)可归因于除外税务事件的税项,但任何该等税项仅可归因于借款人的内部结构的情况除外,(ix)可归因于任何印花税、登记或就贷款人根据贷款文件转让或转让其任何权利或义务而须缴付的类似税项的税项(为免生疑问,须根据第2.17(c)条处理),(x)由任何银行征费组成或可归因于任何银行征费的税项,(xi)由增值税组成或可归因于增值税的税项(为免生疑问,根据第2.17(q)至(v)条处理,及(xii)可归因于有关受让人故意违反任何法律或规例的税款。
“排除的税务事件”是指(a)执行《多边公约》以实施与税务条约相关的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ATAD,以及(c)任何反避税指令或立法,但在(b)和(c)款的情况下,仅在相关受让人在截止日期(或者,如果更晚,相关受让人成为本协议缔约方的日期)知道或应该合理地知道此类指令、公约或立法的要求的情况下。
“现有附属融资”是指公司在截止日期或之前通知行政代理人的向集团一名或多名成员提供的任何融资或其他财务便利,作为就本协议而言被视为“现有附属融资”的融资或财务便利(为免生疑问,包括在截止日期或之前通知行政代理人的任何现有担保或其他集团内部信贷支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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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类别贷款”应具有第9.08(f)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现有信贷协议”是指现有的TLA协议和现有的TLB信贷协议。
“现有TLA协议”系指(其中包括)公司、作为代理人和担保代理人的Lloyds Bank Plc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日期为2020年3月11日的某些定期贷款A和循环信贷融资协议(经不时修订、重述、修订和重述、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现有TLB信贷协议」系指(其中包括)公司、作为行政代理人及抵押品代理人的德意志银行股份公司纽约分行与其订约方的其他金融机构于2018年7月10日订立的若干银团融资协议(经不时修订、重列、修订及重列、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订)。
“现有滚存信用证”是指截至截止日已签发和尚未结清并载于附表1.01(H)的信用证或银行保函,它们各自应被视为构成于截止日根据本协议签发的信用证。
“延长循环贷款承诺”应具有第2.21(e)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延长的循环贷款”应具有第2.21(e)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延长定期贷款”应具有第2.21(e)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延长贷款人”应具有第2.21(e)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延期”应具有第2.21(e)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融资”是指在本协议项下进行贷款和信贷展期时使用的各自融资和承诺;据了解,截至交割日,共有五项融资(即A1期融资、A2期融资、A3期融资、B期融资和在交割日设立的循环融资承诺及其项下的信贷展期),此后,“融资”一词应包括任何其他类别的承诺及其项下的信贷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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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CA”是指截至截止日期的《守则》第1471至1474条(或任何实质上具有可比性且遵守起来并无实质性更繁重的修订或后续版本),或根据该条例颁布的任何财政部条例或其官方行政解释,以及截至截止日期根据《守则》第1471(b)(1)条订立的任何协议(或上述任何修订或后续版本)以及实施上述规定的任何政府间协议(或相关规则、立法或官方行政指导)。
“FCA”意为金融行为监管局,即国际律师协会的监管机构。
“联邦基金有效利率”是指,在任何一天,相当于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在该日翌日营业日公布的该日与联邦储备系统成员进行的隔夜联邦基金交易利率加权平均数的年利率;但(a)如果该日不是营业日,则该日的联邦基金有效利率应为在下一个营业日如此公布的上一个营业日该等交易的利率,(b)如果在下一个营业日没有如此公布此类利率,则该日的联邦基金有效利率应为行政代理人从其选定的三个具有公认地位的存管机构收到的此类交易的当日报价的平均值(如有必要,向上四舍五入至1/100的1.00%的整数倍);(c)如果联邦基金有效利率低于零,则该利率应被视为零。
“联邦储备委员会”是指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储备系统的理事会。
「费用函件」指(i)在截止日期就设施的建立而签立的任何费用函件,不论是在公司与安排人(或任何个别安排人)或公司与任何以其身份的贷款人之间,或以其身份的行政代理人或抵押代理人之间,以及(ii)有担保方与集团成员之间的任何函件或函件,列明就任何设施应付的任何费用或期末付款。
“手续费”是指承诺费、信用证参与费、开证行费、押品代理费和行政代理费及使用费。
“财务契约”是指第6.11条规定的公司契约。
任何人的「财务总监」指首席财务官或同等财务官、首席会计官、司库、助理司库或财务总监或该人的董事,或该人的正式授权签字人且为该人的附属公司的财务官。
“惠誉”是指惠誉国际评级公司及其继任者和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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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是指利率等于(a)对于除B期贷款以外的每笔贷款,每年为0.00个百分点,以及(b)对于每笔B期贷款,每年为0.50个百分点。
“Flutter Finance”是指Flutter Financing B.V.,a besloten vennootschap met beperkte aansprakelijkheid根据荷兰法律注册成立,其官方所在地(statutaire zetel)位于荷兰阿姆斯特丹,并在荷兰贸易登记处注册,编号为77893107。
“Flutter债权人间协议”系指公司与Lloyds Bank PLC、作为原始TLA/RCF代理和作为安全代理(各自如其中所定义)于2020年5月5日签署的某些债权人间协议。
“外国贷款人”是指任何贷款人(a)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未被视为与其所有者分开,且不是《守则》第7701(a)(30)条所定义的“美国人”,或(b)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被视为与其所有者分开,且其被视为的所有者不是《守则》第7701(a)(30)条所定义的“美国人”。
“Fronting Exposure”是指,在任何时候,存在违约贷款人,(i)就任何开证银行而言,该违约贷款人的循环融资与该开证银行签发的信用证有关的循环信用证风险敞口的百分比,但该违约贷款人的参与义务已根据本协议条款重新分配给其他贷款人或以现金作抵押的循环信用证风险敞口除外,以及(ii)就任何Swingline贷款人而言,此类违约贷款人的循环贷款除Swingline贷款以外的Swingline贷款的百分比,该违约贷款人的参与义务已根据本协议条款重新分配给其他贷款人。
“GAAP”系指在美国不时生效的公认会计原则,但条件是在截止日期后的任何日期,公司可作出不可撤销的选择,以确定“GAAP”系指在该选择日期或之前的日期生效的GAAP,但进一步规定,如果在截止日期之后,对集团有管辖权的任何监管或监督机构(包括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确定,由于与编制公司财务报表有关,因此需要对GAAP(或其任何组成部分、规则或原则)的应用进行重大更改,与该确定之前的应用相比,公司(合理及善意行事)可向行政代理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修订与财务契约有关的比率,以确保公司在财务契约方面获得与该确定前该等比率所设想的类似的保护,而该等修订须由行政代理人实施,而无须获得任何其他人的任何其他同意或许可指行政代理人在收到公司发出的该等通知后10个营业日内,并无收到任何贷款人或由A期融资及循环融资项下规定贷款人(合共)组成的贷款人发出的反对该等建议修订的书面通知。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中包含的所有基于GAAP的比率和计算均应按照GAAP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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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彩管理局”是指,在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管理或开展任何赌场、博彩业务或活动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内,适用的博彩板、佣金或其他政府博彩监管机构或机构(a)对公司或其附属公司财产的博彩活动拥有或可能在截止日期后的任何时间拥有管辖权,或(b)负责或可能在截止日期后的任何时间负责解释、管理和执行博彩法。
「博彩法」是指任何博彩当局对博彩、赌博或赌场活动拥有监管、许可或许可权限所依据的所有适用宪法、条约、法律、规则、协议、条例及命令和法规,以及适用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任何司法管辖区的赌博、赌场、博彩业务或活动的所有规则、裁决、命令、条例、条例,包括博彩当局不时生效的政策、解释和管理。
“政府当局”是指任何联邦、州、联邦、省、市、地方、县或外国或其他法院或政府机构、当局、工具或监管、税收或立法机构(包括任何超国家机构,如欧盟或欧洲中央银行)。
“未偿总额”是指,就多账户透支而言,该多账户透支但根据“附属未偿”定义(a)段中的“(扣除任何可用信贷余额)”等词语计算的附属未偿总额被删除。
「集团」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为免生疑问,不包括任何非受限制附属公司)。
任何人(“担保人”)的“担保”或由任何人(“担保人”)承担的“担保”,系指担保人以任何方式(不论是直接或间接)担保或具有担保任何债务或其他由他人(“主要债务人”)应付或可履行的货币义务的经济效果的任何义务,包括担保人的任何直接或间接义务,(i)购买或支付(或为购买或支付而垫付或提供资金)该债务或其他义务,(ii)购买或租赁财产,证券或服务,目的是向该债务的所有人或支付该债务的其他义务保证,(iii)维持营运资金、股本或主要承付人的任何其他财务报表条件或流动性,以使主要承付人能够支付该债务或其他义务,或(iv)为以任何其他方式向该债务的持有人或支付该债务的其他义务的持有人保证或保护该持有人免受与其有关的损失(全部或部分)而订立;但前提是,称“保函”不含存放、托收票据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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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或在截止日期生效的习惯和合理的赔偿义务,或与本协议允许的资产的任何收购或处置有关而订立的义务(与债务有关的此类义务除外)。任何担保的金额应被视为等于作出该担保所涉及的债务的陈述或可确定的金额,或者,如果未陈述或无法确定,则视为该人善意确定的与此有关的合理预期的最大赔偿责任的金额。
「担保协议」系指公司、作为担保人的若干附属公司及抵押品代理人之间的日期为本协议日期的担保协议,该协议可不时修订、重述、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保证人”应具有“保证”一词定义中赋予该词的含义。
“担保人”是指贷款方。
“危险材料”是指所有污染物、污染物、废物、化学品、材料、物质和成分,包括但不限于爆炸性或放射性物质或石油副产品或石油馏出物、石棉或含石棉材料、多氯联苯、氡气或杀虫剂、杀菌剂、化肥或其他农业化学品,其任何性质受监管或根据任何环境法可能引起责任。
“对冲银行”是指在其订立对冲协议时(或在截止日就截止日存在的对冲协议而言)是(a)代理人、安排人或贷款人或任何此类人的关联公司的任何人,在每种情况下,以其作为该对冲协议一方的身份或(b)作为其中定义的“对冲对手方”加入债权人间协议的任何其他金融机构。为免生疑问,任何对冲银行即使在截止日期后不再是其代理人、安排人、贷款人或附属公司,就适用的对冲协议而言,仍须继续为对冲银行。
“套期保值协议”是指与任何掉期、远期、期货或衍生交易、期权或类似协议有关的任何协议,涉及或通过参考一种或多种利率、货币、商品、权益或债务工具或证券,或经济、金融或定价指数或经济、金融或定价风险或价值的衡量标准,或信用利差交易、回购交易、准备金回购交易、融券交易、天气指数交易、现货合约、固定价格实物交割合约,或任何类似交易或这些交易的任何组合,在上述每一种情况下,无论是否交易所交易;但前提是,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现任或前任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顾问所提供的服务,任何虚拟股票或类似计划仅规定支付款项,均不得为套期保值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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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A”是指伦敦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管理人ICE Benchmark Administration。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是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委员会发布)。
「非重要附属公司」指截至公司最近结束的财务报表已交付(或须交付)的财政半年的最后一天,没有第5.04(a)节或第5.04(b)节的任何附属公司的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利润,按与EBITDA相同的基础计算(以个别实体为基础,不包括集团内部项目和对集团成员的投资),在最近结束的测试期间截至该日期,超过集团EBITDA的7.5%;但前提是,公司可全权酌情选择将原本符合其定义的任何子公司排除为非实质性子公司。
任何债务的“增加金额”是指仅因货币汇率波动而导致的任何应计利息、增值增值、原发行折扣或递延融资费用摊销、以额外债务或股权形式(如适用)支付利息或股息、原发行折扣、递延融资费用或清算优先权的增加以及未偿债务金额的增加。
“增量金额”是指,在就使用本定义将发生的债务建立承诺时(或由公司选择,在发生该债务时),以下各项之和:
(a)(i)1,902,000,000美元和按当时最近结束的测试期间的备考基准计算的EBITDA的1.00倍中的较高者(如有)超过(b)(x)所有增量定期贷款和增量循环融资承诺的未偿本金总额之和的部分(在每种情况下)在截止日期之后发生或确立并在该时间根据第2.21条使用本条款(a)款未偿还的所有增量定期贷款和增量循环融资承诺的部分(不包括与再融资定期贷款、延长定期贷款有关的增量定期贷款和增量循环融资承诺,延长循环贷款承付款项或替换循环贷款承付款项,分别)和(y)根据第6.01(aa)节利用本条款(a)项在此时未偿还债务的本金总额;加上
(b)任何金额,只要是在紧接使用本(b)条就其确立的承诺生效后(并假设在该时间利用本(b)条确立的任何增量循环融资承诺已全部提取,除非该等承诺已提取或已以其他方式终止)(或由公司选择,在紧接根据该等承诺产生的增量贷款生效后)以及使用根据该等承诺的贷款所得款项,(i)在以抵押品留置权作担保的增量贷款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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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为A期贷款、B期贷款或初始循环贷款提供担保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享有同等地位的,在备考基础上的净担保杠杆比率不高于4.65-1.00(或不高于紧接其之前有效的净担保杠杆比率),(ii)如果以抵押品上的留置权为担保的增量贷款的排名低于为A期贷款、B期贷款和初始循环贷款提供担保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备考基准的净有担保杠杆比率不高于4.65至1.00(或不高于紧接其之前有效的净有担保杠杆比率)及(iii)就无担保的增量贷款而言,备考基准的利息覆盖率不低于2.00至1.00(或不低于紧接其之前有效的利息覆盖率);但就本条款而言,(b),融资来源在该计算时发生的增量贷款时提供资金的现金收益净额,不得与该计算时的净担保杠杆比率所适用的合并债务金额相抵销;加
(c)在截止日期未偿还的A期贷款和B期贷款以及根据第2.11(a)节提供的循环融资贷款的所有自愿提前还款总额(在提前偿还循环融资贷款的情况下,并伴有根据第2.08(b)节减少的循环融资承付款),但以长期债务收益(循环债务除外)提供资金的范围除外;
但为免生疑问,(i)在使用上述(a)或(c)条之前,可利用上述(b)条确定或产生金额,及(ii)根据上述(ii)条在备考基础上计算净担保杠杆率或利息覆盖率,可由公司选择确定,而不影响利用上述(a)或(c)条同时建立或产生任何金额。
“增量假设协议”系指借款人、行政代理人以及(如适用)一个或多个增量定期贷款人和/或增量循环贷款贷款人之间在形式和实质上合理上令行政代理人满意的增量假设协议。
“增量承诺”是指增量定期贷款承诺或增量循环融资承诺。
“增量贷”是指增量定期贷款或增量循环贷款。
“增量循环借款”是指由增量循环借款组成的借款。
“增量循环贷款”是指任何类别的增量循环贷款承诺及其项下作出的增量循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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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循环贷款承诺”是指根据第2.21条设立的任何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增量循环贷款的承诺。
“增量循环贷款放款人”是指有增量循环贷款承诺或未偿还的增量循环贷款的放款人。
“增量循环贷款”是指(a)一个或多个循环贷款贷款人根据增量循环贷款承诺向借款人提供的循环贷款,以提供额外的初始循环贷款;(b)在第2.21条允许的范围内并在相关增量假设协议中规定,其他循环贷款(包括以延长循环贷款或替换循环贷款的形式,视情况而定),或(c)上述任何一项。
“增量期限A1贷款承诺”是指根据第2.21条设立的任何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增量期限A1贷款的承诺。
“增量A1期贷款”是指一个或多个贷款人根据第2.01(d)节向借款人提供的定期贷款,包括额外的A1期贷款。
“增量期限A2贷款承诺”是指根据第2.21条设立的任何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增量期限A2贷款的承诺。
“增量A2期贷款”是指一个或多个贷款人根据第2.01(d)节向借款人提供的定期贷款,包括额外的A2期贷款。
“增量期限A3贷款承诺”是指根据第2.21条设立的任何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增量期限A3贷款的承诺。
“增量A3期贷款”是指一个或多个贷款人根据第2.01(d)节向借款人提供的定期贷款,包括额外的A3期贷款。
“增量B期贷款承诺”是指根据第2.21条设立的任何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增量B期贷款的承诺。
“增量B期贷款”是指一个或多个贷款人根据第2.01(d)节向借款人提供的定期贷款,包括额外的B期贷款。
“增量定期借款”是指由增量定期借款组成的借款。
“增量定期贷款”是指任何类别的增量定期贷款承诺及其项下作出的增量定期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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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定期贷款人”是指有增量定期贷款承诺或未偿还增量定期贷款的贷款人。
“增量定期贷款”是指(a)一个或多个增量定期贷款人根据增量定期贷款承诺向借款人提供的每笔增量期限A1贷款、增量期限A2贷款、增量期限A3贷款和增量期限B贷款,以及(b)在第2.21条允许的范围内并在相关增量假设协议中规定的其他定期贷款(包括以延长定期贷款或再融资定期贷款的形式),或(c)上述任何一项。
“增量定期贷款承诺”是指(a)任何或所有增量期限A1贷款承诺、增量期限A2贷款承诺、增量期限A3贷款承诺和增量期限B贷款承诺,以及(b)根据第2.21条设立的任何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其他定期贷款的承诺或(c)上述任何一项。
就根据增量假设协议设立的任何类别的增量定期贷款而言,“增量定期贷款分期日”应具有第2.10(a)(ii)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任何人的“债务”系指,如果且在一定程度上(与第(i)条有关的除外),该债务将构成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上的债务或负债,且不重复,(a)该人对所借资金的所有义务,(b)该人以债券、债权证、票据或类似票据证明的所有义务,(c)该人根据有条件出售或其他所有权保留协议承担的与该人购买的财产或资产有关的所有义务,(d)作为财产或服务的递延购买价格而发出或承担的该等人的所有债务(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应计或符合以往惯例的该等债务除外),但须在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上显示为长期负债,(e)该人的所有资本化租赁债务,(f)该人在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在确定该人的债务之日必须支付的所有净付款,就未完成的套期保值协议而言,(g)作为账户方的人就信用证承担的所有债务的主要组成部分,(h)该人就银行承兑汇票承担的所有债务的主要组成部分,(i)该人就上述(a)至(h)条所述的债务提供的所有担保,以及(j)该人就任何不合格股票的赎回、偿还或以其他方式回购承担的所有义务的金额(不包括未增加该不合格股票清算优先权的应计股息);但,该债务不应包括(a)贸易和其他正常过程中的应付款项、应计费用以及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或符合过去惯例或行业规范的公司间负债,(b)预付或递延收入,(c)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或与过去惯例一致的购买资产价格的一部分以履行该资产的出卖人未履行的义务的购买价格滞留,(d)盈利义务和其他或有对价安排,(e)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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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第三方资金而言,(f)就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而言,(i)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现金管理、税务和会计业务有关的所有公司间债务和(II)公司间负债,包括任何现金管理协议或任何类似或同等安排,(g)任何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担保人、完成保证金、任何银行担保、债券或类似票据发行,或根据行政、监督或监管机构或(在每种情况下)任何类似或同等票据的要求,(h)任何延期付款的金额,如果延期付款是由于供应商延迟或不满足合同条款、出于善意进行的争议或确定与合同全部或部分完成和/或操作测试程序结果相关的付款时间表的合同条款,(i)与信用证和/或银行承兑有关的任何义务,只要这些义务与贸易应付款项或正常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义务有关,(j)与工人赔偿索赔、养老金计划、提前退休或终止义务有关的义务,养老基金的债务或缴款或类似的债权、义务或缴款或社会保障或工资税,(K)根据适用法律欠异议股东(或所有权权益的任何其他持有人)的金额(包括与行使评估权有关或因行使评估权和解决任何债权或行动(无论是实际的、或有的或潜在的))根据或与合并、收购有关,本协议条款未禁止的合并或转让,以及(L)与在无追索权基础上(或任何类似或同等安排)出售或贴现的应收账款或库存有关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包括任何合格的应收账款融资。任何人的债务应包括该人作为普通合伙人的任何合伙企业的债务,但证明该债务的文书或协议限制该人就该债务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除外。
“补偿税款”是指除(a)除外税款和(b)其他税款外,就任何贷款方根据本协议或根据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所支付的款项或就其所承担的任何款项征收或计量的所有税款。
“受偿人”应具有第9.05(b)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不合资格机构」是指(i)公司于截止日期或之前以书面向安排人及行政代理人确定为不合资格机构的人士,(ii)公司于截止日期后不时就借款人的善意业务竞争对手(在公司善意确定下)以书面向行政代理人确定的人士,通过向行政代理人交付一份通知,其中载明该等人士(或先前向行政代理人指明不再被视为“不合格机构”的人士)及(iii)上述第(i)或(ii)条所提述的任何人士的任何附属公司,而该等人士可通过名称明确识别为该等人士;但“竞争对手”或竞争对手的附属公司不得包括任何Bona Fide债务基金;进一步规定,不得将任何该等更新视为追溯取消任何当事人的资格先前已取得与贷款有关的转让或参与权益而不能继续持有或投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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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根据此处规定的条款为不是不合格机构的贷方获得的转让和参与。不符合资格机构的任何书面通知,除非由公司或代表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PMDQ _ Contact@jpmorgan.com或行政代理人与公司约定的其他电子邮件地址送达行政代理人,否则应被视为未送达且不生效,且仅在该送达后三(3)个工作日及之后生效。
“信息”应具有第3.14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初始循环贷款”系指(a)根据截止日期生效的循环融资承诺(可能根据本协议不时修订)或(b)根据与本定义(a)条所述的循环融资贷款相同的条款的任何增量循环融资承诺作出的循环融资贷款。
“初始期限A贷款”是指根据截止日期有效的期限A贷款承诺作出的与交易有关的任何期限A贷款。
“初始B期贷款”是指根据截止日期有效的B期贷款承诺进行的与交易有关的任何B期贷款。
「工业竞争对手」指(a)作为集团成员的竞争对手、供应商或分包商的任何个人或实体,其业务与集团的任何重大活动相似或相关(或其为附属公司或正(就设施和/或本协议)代表该人行事的任何人),但本款(a)不包括作为银行、金融机构或信托的任何人(在每种情况下就设施和本协议为其自己的账户行事),基金或其主要业务或重大活动为安排、承销或投资债务的其他实体与(b)私募股权发起人(包括由其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管理或提供建议的任何基金,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或相关基金),但这不应包括其主要业务是投资于债务的任何人,并且该人(i)在法律或法规要求实施或维持的适当信息障碍的另一方行事,来自原本将构成私募股权发起人的人,以及(ii)与原本将构成私募股权发起人的人分开管理和独立控制,并有单独的人员负责贷款文件下的其利益,这些人员独立于构成私募股权发起人的任何实体、部门或部门的利益,且不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向负责构成私募股权发起人的任何实体、部门或服务台利益的任何人员提供根据贷款文件提供的信息。尽管有上述规定,“产业竞争者”一词不应包括(a)其主要业务为安排、承销或投资债务的任何银行、金融机构或信托、基金或其他实体,但该银行、金融机构、信托、基金或其他实体是(x)在法律、法规或内部要求实施或维持的适当信息壁垒的另一方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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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实体的政策,否则将构成行业竞争对手或(y)有单独的人员负责其在贷款文件下的利益,这些人员独立于其作为行业竞争对手的利益,并且没有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向作为行业竞争对手负责其利益的任何人员提供根据贷款文件提供的信息,或(b)截至截止日期的任何贷款人(在不代表任何此类人员行事的范围内)。
“破产条例”是指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15年5月20日关于破产程序(重铸)的条例(EU)2015/848。
“知识产权”是指所有美国和非美国知识产权,包括成文法和普通法权利(如适用),包括:(a)著作权、注册及其注册申请,(b)商标、服务标志、商号、品牌名称、企业名称、标语、域名、徽标、商业外观和其他来源或商誉的识别标识,以及注册及其申请,(c)专利,以及与专利和任何专利申请相对应的任何重新颁发和重新审查的专利和延期,以及任何相关的延续、部分延续和分区申请以及由此颁发的专利,(d)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包括软件、想法、设计、概念、信息汇编、方法、技术、程序、过程和其他专门知识的权利,无论是否可申请专利,以及(e)数据库中的任何权利。
“债权人间协议”是指(i)Flutter债权人间协议和(ii)自TLB再融资日起,即再融资债权人间协议。
“利息覆盖率”是指,在任何日期,(a)EBITDA与(b)现金利息费用的比率,在每种情况下,截至该日期最近结束的测试期,均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在综合基础上确定;但利息覆盖率应在备考基础上确定相关测试期。
“利息选择请求”系指公司根据第2.07节提出的转换或继续借款的请求,其形式大致为附件 E或行政代理人批准的其他形式。
“利息费用”就任何人而言,是指(a)该人在该期间的综合基础上的总利息费用的总和,包括与资本化租赁义务有关的任何付款或应计费用可分配给利息费用的部分,不包括递延融资费用和原始发行折扣的摊销、债务发行成本、佣金、费用和开支、任何过桥费用的支出,根据公认会计原则,与套期保值协议或其他衍生工具(在本协议允许的每种情况下)有关的债务的盯市变动导致的承诺或其他融资费用和非现金利息费用,以及(b)该人的资本化利息,减去该期间的利息收入。出于上述目的,总利息费用应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就套期保值协议支付或收到的任何净付款以及发生的成本生效后确定,资本化租赁义务的利息应被视为按公司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合理确定的利率产生,该利率为该资本化租赁义务的内含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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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息日”是指:
(a)就任何欧洲货币贷款、定期SOFR贷款或任何复合SONIA贷款而言,(i)该等贷款为其一部分的借款所适用的利息期的最后一天,(ii)如属欧元货币借款、定期SOFR借款或利息期超过三个月的复合SONIA借款,则本应为付息日的每一天,如果该借款适用三个月的连续利息期,以及(iii)此外,与或转换为不同类型借款的此类借款的任何再融资或转换日期,以及
(b)就任何ABR贷款而言,每个日历季度的最后一个营业日;及
(c)就任何每日简单SOFR贷款而言,每月最后一个营业日。
“利息期”是指,就任何欧洲货币借款、定期SOFR借款或复合SONIA借款而言,自该借款之日起或适用于该借款的紧接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如适用)起,至1周(如无数字对应日,则为1周)的日历月(或周,如适用,则为最后一天)结束的期间(仅在欧元货币或复合SONIA循环融资借款的情况下),其后1、3或6个月(或12个月,如果在相关借款时,所有相关贷款人提供了公司可能选择的长度的利息期,或者,如果行政代理人同意,则提供任何较短的利息期);但是,如果任何利息期将在营业日以外的某一天结束,则该利息期应延长至下一个营业日,除非下一个营业日将在下一个日历月,在这种情况下,该利息期应在下一个前一个营业日结束。利息应自(包括)利息期的第一天起至但不包括该利息期的最后一天止累计。
“投资”应具有第6.04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爱尔兰”是指不包括北爱尔兰在内的爱尔兰岛。
“爱尔兰借款人”是指公司和PPB各自以及根据爱尔兰法律组织的其他借款人或为爱尔兰税务目的的居民。
“爱尔兰公司法”是指爱尔兰的《2014年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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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兰征信法”是指爱尔兰《2013年征信法》。
“爱尔兰合格贷款人”是指贷款人或参与者(视情况而定),其实益有权就本协议项下的预付款获得应付给该贷款人或参与者的利息,并且是:
(a)为施行第246(3)(a)条TCA而在爱尔兰进行善意银行业务的银行(第246(1)条TCA所指);或
(b)法人团体:
(i)为税务目的而在有关领土上居住的人(为这些目的而居住的人将根据贷款人或参与者声称为其居民的有关领土的法律确定),而该有关领土征收的税款一般适用于法人团体从该有关领土以外来源在该有关领土上的应收利息;或
(ii)凡根据本协议须支付的利息:
| (A) | 根据爱尔兰与贷款人或参与者为税务目的而居住的国家之间有效的爱尔兰条约,免于征收所得税;或 |
| (b) | 根据爱尔兰与出贷人或参与人为税务目的而居住的国家之间签署的爱尔兰条约,如果该爱尔兰条约根据第826(1)节TCA具有法律效力,则将免于征收所得税; |
除上述(i)及(ii)项下根据本协议向法人团体就其通过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在爱尔兰进行的贸易或业务支付利息的情况外;或
(c)在美国注册成立并就其全球收入在美国征税的公司,除非根据本协议就其通过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在爱尔兰开展的贸易或业务向美国公司支付利息;或
(d)美国有限责任公司(“LLC”),凡根据本协议应付的利息的最终接收方为本定义(b)或(c)段范围内的爱尔兰合格贷款人,且通过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业务是出于非税务商业原因而非出于避税目的而如此构建的,除非根据本协议向有限责任公司或其通过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在爱尔兰开展的贸易或业务相关的利息的最终接收方支付利息;或
(e)第110条TCA所指的合资格公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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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774 TCA条所指的豁免认可计划;或
(g)第739B条TCA所指的投资承诺;或
(h)法人团体:
(i)在包括出借款项的贸易的正常过程中垫付款项,且其适用的出借办事处位于爱尔兰;及
(ii)凡在计算该法人团体的交易收入时计及本协议项下的预付款利息;及
(iii)已根据第246(5)(a)TCA条向税务专员及有关爱尔兰借款人作出适当通知;或
(i)爱尔兰条约贷款人。
“爱尔兰条约贷款人”是指:
(a)就爱尔兰条约而言,被视为爱尔兰条约国家的居民;
(b)不通过与该贷款人或参与者参与贷款有效关联的常设机构在爱尔兰开展业务;和
(c)满足根据相关爱尔兰条约必须满足的任何其他条件,以使该爱尔兰条约国的居民获得爱尔兰利息税豁免,包括提供相关的自我证明表格,或在不再适用自我证明程序的情况下,完成任何必要的程序手续。
“爱尔兰条约国家”是指与爱尔兰有双重征税协议(一种“爱尔兰条约”)的司法管辖区,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规定完全免除爱尔兰对利息征收的税款。
“IRS”是指美国国税局。
“开证行”是指(a)公司与适用的开证行之间的约定并不时通知行政代理人,(b)就现有展期信用证而言,附表1.01(H)和(c)中所列的开证行相互根据第2.05(l)节指定的开证行,在每种情况下均以其作为本协议项下信用证开证人的身份,以及其继任者的该身份;但无书面明文约定,开证行只需开具备用信用证。开证行可以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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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一份或多份信用证由该开证行的任何境内或境外分行、指定人或关联机构签发,在这种情况下,“开证行”一词应包括任何该分行、指定人或关联机构就该分行、指定人或关联机构签发的信用证。
“发行银行费用”应具有第2.12(b)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ITA 2007”是指《2007年英国所得税法》。
“合并日期”应具有第9.25(b)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联席账簿管理人”是指J.P. Morgan SE和富国银行 Securities,LLC的统称。
“判决货币”应具有第9.19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初级融资”是指在受偿权上从属于贷款义务的任何债务(公司间债务除外)。
“初级留置权”系指根据债权人间协议(据了解,初级留置权不需要与其他初级留置权享有同等地位,且初级留置权担保的债务可能具有优先于,或与构成初级留置权的其他留置权享有同等地位,或优先于其他留置权)。
“最晚到期日”是指,在任何确定日期,最近的循环融资到期日和最近的定期融资到期日中最晚的一个,在每种情况下,当时在该确定日期生效。
“信用证兑付”是指开证银行依据信用证进行的支付或支取。
“信用证参与费”应具有第2.12(b)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贷款人”是指附表2.01所列的每一家金融机构(在每种情况下,根据第9.04条的转让和接受已不再是本协议一方的任何此类人除外)、Swingline贷款人,以及根据第9.04条或第2.21条成为本协议项下“贷款人”的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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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贷处”是指,就任何出贷人而言,该出贷人指定的该出贷人的适用分支机构、办事处、常设机构、代理机构或关联机构进行贷款。
“Lender Presentation”是指在截止日期之前修改或补充的日期为2023年11月13日的Lender Presentation。
“信用证”是指根据第2.05条签发的任何信用证或银行保函,包括任何替代货币信用证。每份现有的展期信用证应被视为构成在截止日期根据本协议签发的信用证,用于贷款单证的所有目的。
“留置权”是指,就任何资产而言,(a)任何抵押、信托契据、留置权、抵押、质押、押记、固定押记、浮动押记、以担保方式转让、担保权益或在该资产上或在该资产上的类似货币产权负担,以及(b)卖方或出租人在与该资产有关的任何有条件出售协议、资本租赁或所有权保留协议(或任何具有与上述任何经济效果基本相同的融资租赁)下的权益;但在任何情况下,经营租赁或出售协议均不得被视为构成留置权。
“贷款单证”系指(a)本协议、(b)担保协议、(c)担保单证、(d)每份增量假设协议、(e)债权人间协议、(f)根据第2.09(e)节发行的任何票据、(g)信用证、(h)附属单证和(i)仅为本协议第4.02节和第7.01节之目的的收费单证。
“贷款义务”是指(a)借款人在到期时(无论是在到期时、通过加速方式、在为提前还款或其他方式设定的一个或多个日期)按时支付(i)任何破产、无力偿债、接管、审查或其他类似程序未决期间对根据本协议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所产生的未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在该程序中是否允许或允许的利息),(ii)借款人根据本协议就任何信用证所需支付的每笔款项,在到期时,包括与偿还付款有关的付款、利息(包括在任何破产、无力偿债、接管或其他类似程序未决期间产生的利息,无论此类程序是否允许或允许)和提供现金抵押的义务,以及(iii)借款人根据或根据本协议和彼此的贷款文件所欠的所有其他货币义务,包括支付费用的义务、费用偿还义务和赔偿义务,无论是主要的、次要的、直接的、或有的、固定的或其他的(包括在任何破产、无力偿债、接管、审查或其他类似程序未决期间产生的货币义务,无论在该程序中是否允许或允许),以及(b)根据或根据每份贷款文件到期并按时支付彼此贷款方的所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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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方”是指公司、借款人及附属贷款方。
“贷款给自己的投资者”是指作为其业务(或其一项重大活动)的主要目的从事的任何个人或实体(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相关基金或任何代表其行事的人),或拥有作为其业务(或其一项重大活动)的主要目的从事的相关实体(无论是当地分支机构、关联公司、相关基金或其他)购买不良债务或贷款给自己的活动(包括,为免生疑问,从事投资策略,包括购买贷款或其他债务证券,目的是或旨在直接或间接拥有企业的股权或获得企业的控制权,和/或投资于股权和/或直接或间接获得企业的控制权或股权(无论如何描述)),但不包括(a)该人的任何关联实体,其管理和控制独立于向拥有投资者的任何此类贷款,并有单独的人员根据贷款文件对其利益负责,此类人员独立于构成向拥有投资者提供贷款的任何实体、部门或服务台的利益,且不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向负责构成向拥有投资者提供贷款的任何实体、部门或服务台的利益的任何人员提供根据贷款文件提供的信息,(b)在本协议日期为贷款人的任何贷款人,及(c)根据穆迪、标普或惠誉中至少两家独立管理和控制且未披露或提供信息的情况,任何获金融服务监管机构授权开展银行业务的存款接受金融机构的人,其持有的最低评级等于或高于BBB或Baa2(如适用)。
“贷款”是指定期贷款、Swingline贷款和循环贷款。
“当地时间”是指纽约市时间(日光或标准,如适用);但前提是:(a)就任何替代货币贷款而言,“当地时间”是指适用贷款办公室的当地时间;(b)就任何以英镑计价的复合SONIA贷款而言,“当地时间”是指英国伦敦的当地时间,(c)就任何欧洲货币贷款而言,“当地时间”是指德国法兰克福的当地时间。
“回溯期”是指适用的复合费率条款中规定的天数。
任何融资的“多数贷款人”是指,在任何时候,该融资下的贷款人拥有的贷款和未使用的承诺占该融资下所有未偿还贷款和该融资下未使用的承诺之和的50%以上(以第9.08(b)节最后一段为准)。
“保证金股票”应具有条例U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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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是指等于(i)公司或适用的母公司在申报或作出有关受限制付款之日的已发行及流通在外的普通股(或普通等值)股权总数乘以(ii)在紧接申报或作出该等受限制付款之日前连续30个交易日的普通股(或普通等值)股权每股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金额。
“重大不利影响”系指整体上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财产、经营或财务状况或任何贷款文件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或行政代理人及其贷款人在其项下的权利和补救措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重大债务”系指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任何一家或多家公司的借款(公司间债务、贷款和信用证除外)的债务,本金总额超过475,000,000美元(或其等值美元)和按当时最近结束的测试期间的备考基础计算的EBITDA的0.25倍中的较高者。
“重大附属公司”是指非重大附属公司以外的任何附属公司。
“到期条件排除债务”是指(a)根据第2.21条或第6.01条产生的任何其他定期贷款或其他循环融资承诺或其他贷款或承诺或其他债务(统称为“标的债务和承诺”),如果此类标的债务和承诺的本金金额低于、单独或与根据本定义第(a)条产生的所有其他标的债务和承诺的总和,(x)570,000,000美元(或等值美元)和(y)按当时最近结束的测试期的备考基础计算的EBITDA的0.30倍中的较高者,或(b)任何标的债务和承诺,如果此类标的债务和承诺构成(在公司合理和善意行事的认定中)过桥、临时或其他类似或同等便利,并且正在为本协议允许的任何许可的业务收购或其他收购或投资提供资金。
“最高额”应具有第9.09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最惠国待遇例外”应具有第2.21(b)(viii)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最低信用证抵押金额”是指,在任何时候,就任何信用证而言,(i)就由现金或存款账户余额组成的现金抵押而言,相当于当时该信用证的循环信用证风险敞口的103%的金额,以及(ii)否则,由适用的开证银行全权酌情决定的足以就该循环信用证风险敞口提供信用支持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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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dy’s”是指Moody’s Investors Service,Inc.及其继任者和受让人。
“多账户透支”是指辅助便利,是一种由多个账户组成的透支便利。
“多雇主计划”是指ERISA第4001(a)(3)节定义的多雇主计划,借款人、公司或任何子公司或任何ERISA关联公司(不包括仅根据《守则》第414条第(m)或(o)款被视为ERISA关联公司的一家)正在承担或累积供款义务,或已在前六个计划年度的任何一年内承担或累积了供款义务。
“净第一留置权杠杆率”是指,在任何日期,(a)(i)之和的比率,不重复,(x)任何合并债务的本金总额,包括截至最近于该日期结束的测试期最后一天仍未偿还的贷款债务,然后由抵押品上的第一优先留置权作担保,以及(y)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该测试期最后一天仍未偿还的任何其他合并债务的本金总额,然后由抵押品上的留置权作担保的其他第一优先留置权减(ii)无重复,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该测试期最后一天的非限制性现金和非限制性许可投资(不包括其定义的第(m)条)至该测试期的(b)EBITDA,均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在综合基础上确定;但相关测试期的净第一留置权杠杆比率应在备考基础上确定。
“净收入”就任何人而言,是指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在任何优先股股息减少之前的该人的净收入(亏损)。
“净未偿”是指,就一笔多账户透支而言,该多账户透支的附属未偿。
“净收益”是指:
(a)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从根据第6.05(g)条进行的任何资产出售(或根据第6.03(b)(x)条进行的售后回租交易)实际收到的现金收益的100%(包括根据应收票据或分期付款或应收购买价格调整或其他并包括意外伤害保险结算和定罪裁决以延期支付本金方式收到的任何现金付款,但仅限于收到时),扣除(i)律师费、会计师费、投资银行费、勘测费用、产权保险费、相关搜索和记录费用、转让税、契据或抵押记录税,要求的债务付款和与适用资产有关的其他债务的要求付款,前提是此类债务或债务由本协议允许的留置权担保(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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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贷款文件)就该资产、其他惯常费用以及与此有关的经纪、顾问和其他惯常费用,(ii)因此而支付或应付的税款(在公司善意确定的情况下)(包括但不重复上述规定的情况下,根据第6.06(b)(iii)条或第6.06(n)条就该资产进行的任何分配的金额),(iii)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建立的任何合理储备金的金额,以抵销对出售价格的任何调整或任何负债(根据上文第(i)或(ii)条扣除的任何税项除外)(x)与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保留的任何适用资产及(y)有关,包括但不限于与环境事项有关的退休金及其他离职后福利负债及负债,或抵销与该交易有关的任何赔偿责任(然而,该等储备金的任何后续削减(与任何该等负债的付款有关的除外)的金额,应被视为在该削减日期发生的该等资产出售的现金收益)和(iv)因该资产出售而按可按比例(或低于可按比例)向非全资子公司的非控股权益持有人支付的款项;但,如公司应在收到任何该等收益后立即向行政代理人交付公司负责人员证书,说明公司打算在收到该等收益的12个月内使用该等收益的任何部分,以获取、维护、开发、建设、完善,升级或维修在公司和子公司业务中使用或有用的资产,或进行许可的业务收购和本协议允许的其他投资(不包括许可的投资或对子公司的公司间投资),或偿还在产生该等收益的资产出售按合同承诺之日或之后发生的任何上述费用,该等收益的该部分不应构成净收益,除非在收到该款项后12个月内不构成净收益,如此使用或按合同承诺如此使用(有一项理解是,如果该等收益的任何部分在该12个月期间内未如此使用,但在该12个月期间内按合同承诺使用,则该剩余部分如果在该12个月期间结束后的六个月内未如此使用,则应构成截至该日期的净收益,而不使本但书生效);此外,但前提是,(x)在单一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实现的任何按照前述计算的净现金收益均不构成净收益,除非该净现金收益应超过155,000,000美元和EBITDA的0.08倍中的较高者(此后只有超过该金额的净现金收益才构成净收益),(y)任何按照前述计算的现金所得款项净额均不得构成任何财政年度的所得款项净额,直至该财政年度所有该等现金所得款项净额在其他情况下根据前述条款(x)构成所得款项净额的总额超过EBITDA的285,000,000美元和0.15倍(其后只有超过该数额的现金所得款项净额才构成所得款项净额)和(z),如果在收到该等现金所得款项净额时或在12个月(或18个月内的任何时间,(如适用)紧接前一但书所设想的再投资期间,如公司须向行政代理人交付公司负责人员的证明书,证明在紧接资产出售及其收益的应用生效后或在该12个月(或18个月,如适用)期间的有关时间,(i)净第一留置权杠杆比率小于或等于4.50至1.00但大于4.00至1.00,该等现金所得款项净额的50%,否则会构成本但书下的所得款项净额,则不构成所得款项净额或(II)净第一留置权杠杆比率小于或等于4.00至1.00,该等现金所得款项净额均不构成所得款项净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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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产生、发行或出售任何债务(除再融资票据及再融资定期贷款外的除外债务)所得的现金收益的100%,扣除与该等产生、发行或出售有关的所有税费(包括投资银行费用)、佣金、成本和其他费用。
“净有担保杠杆比率”是指,在任何日期,(a)(i)不重复、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该测试期最后一天未偿还的任何合并债务的本金总额(然后由抵押品上的留置权作担保)减去(ii)不重复、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该测试期最后一天的非限制性现金和非限制性许可投资(不包括其定义的第(m)条)与(b)该测试期EBITDA的比率,全部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在综合基础上确定;但净担保杠杆率应在备考基础上确定相关测试期。
“净总杠杆率”是指,在任何日期,(a)(i)不重复、截至该日期最近结束的测试期最后一天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任何未偿合并债务的本金总额减去(ii)不重复、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该测试期最后一天的非限制性现金和非限制性许可投资(不包括其定义的第(m)条)与该测试期的(b)EBITDA的比率,所有这些都是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在综合基础上确定的;前提是,净总杠杆比率应在备考基础上确定相关测试期间。
“新类别贷款”应具有第9.08(f)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新父母”应具有“控制权变更”一词定义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新项目”系指(x)每项厂房、设施、分公司、办事处、业务单位、博彩业务、博彩活动、博彩辖区或娱乐场,其为新厂房、设施、分公司、办事处、业务单位、博彩业务、博彩活动、博彩活动、博彩辖区或娱乐场,或公司或事实上已开始营运的附属公司所拥有或经营的现有厂房、设施、分公司、办事处、博彩业务、博彩活动、博彩辖区或娱乐场的扩建、搬迁、改建、翻新或大幅现代化,以及(y)每项业务单位的创建(在一项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产品线或服务的提供,只要该业务部门开始运营或提供该产品线或服务,或业务的每次扩展(在一项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进入新市场或通过新的分销方式或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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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合作管辖”是指(a)涵盖低税收和非合作管辖的荷兰法规(Regeling laagbelastende staten en niet-co ö peratieve rechtsgebieden voor belastingdoeleinden)第2a条中提及的清单中所述的“非合作国家或地区或低税收管辖”,因为该清单可能会不时修订,(b)欧洲理事会维护的出于税收目的的欧盟非合作管辖清单上的任何州、地区或司法管辖区,以及(c)公司以州的身份书面通知行政代理人的任何其他州、地区或司法管辖区,由于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不时引入任何类似或同等立法,就本协议而言,将被视为“非合作司法管辖区”的领土或司法管辖区。
“非同意贷款人”应具有第2.19(c)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非违约贷款人”是指在任何时候,每个在该时间不是违约贷款人的贷款人。
“非公共贷款人”是指(a)直至相关主管当局发布CRR中提及的“公共”解释:(x)对荷兰贷款方承担现有权利和/或义务的实体,其价值至少为100,000欧元(或等值的另一种货币),(y)提供初始金额至少为100,000欧元(或其等值的另一种货币)的可偿还资金,或(z)在其他方面有资格被视为不构成公众的一部分;(b)在相关当局公布CRR中提及的“公众”一词的解释后立即:根据此类解释不被视为构成公众的一部分的实体。
“注”应具有第2.09(e)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义务”统称为(a)贷款义务、(b)与任何有担保现金管理协议有关的义务(c)与任何有担保对冲协议有关的义务和(d)错误的付款代位权。
“经营便利”应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词的含义。
“经营融资贷款人”应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词的含义。
“其他第一留置权债务”系指由其他第一留置权担保的债务。
“其他优先留置权”系指根据债权人间协议,与担保定期贷款的留置权(以及由担保物上的留置权担保的与担保定期贷款的留置权同等的其他贷款义务)在担保物上的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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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循环贷款承诺”是指进行其他循环贷款的增量循环贷款承诺。
“其他循环贷款”应具有第2.21条赋予该术语的含义(包括以延长循环贷款或替换循环贷款的形式)。
“其他税项”系指因根据本协议或根据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支付的任何款项或因执行、登记、交付或强制执行、完成或管理、因根据贷款文件或以其他方式收到或完善担保权益而产生的任何当前或未来的印花税或跟单税项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消费税、转让、销售、财产、无形资产、抵押记录或征费(但不包括因转让、转让而产生的任何(i)不包括的税项或(ii)税项,贷款人对贷款人在任何贷款文件下的权利或义务的次级参与或分包合同或任何其他处置,只要此类税款是由于贷款人与征税管辖区之间的联系而征收的(仅因任何贷款文件或根据该文件所设想的任何交易而产生的联系除外),但与转让有关的任何此类税款除外)。
“其他定期贷款”应具有第2.21条赋予该术语的含义(包括以延长定期贷款或再融资定期贷款的形式,如适用)。
“母公司”是指公司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母公司。
“平价定期贷款”应具有第6.02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参与者”应具有第9.04(d)(i)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参与者名册”应具有第9.04(d)(ii)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参与成员国”是指任何动车组立法中如此描述的每个州。
“付款受款人”应具有第8.18(a)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PBGC”是指ERISA中提及和定义的Pension Benefit Guaranty Corporation。
“许可业务收购”系指收购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前未持有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或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股权(董事合资格股份除外),或与公司的个人或分部或业务线合并、合并或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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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或对先前在许可业务收购中获得的人或分部或业务线作出的任何后续投资),如在紧接该等投资生效后:(a)根据第7.01条(b)、(c)、(h)或(i)条,任何违约事件均不得已经发生,且仍在继续或将由此产生,但条件是,就根据已执行的收购协议提出的收购而言,公司可选择,应仅在与该许可业务收购相关的收购协议执行时确定是否存在此类违约事件;(b)除第6.01条允许的债务外,任何被收购或新成立的子公司不对任何债务承担责任;(c)在第5.10条要求的范围内,在该收购中获得的任何人,如果被借款人或附属贷款方收购,应并入该借款人或附属贷款方,或在该收购完成后成为附属贷款方。
“获准治愈证券”是指公司的任何合格股权,或根据治愈权发行的任何母公司。
“获准重组”系指在偿付能力基础上涉及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任何重组或公司重组(任何该等重组或公司重组,“重组”),包括作为该重组的一部分而完成的任何合并、合并或合并,或任何资产的任何出售或其他处置;但在其生效后,(a)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所有业务和资产(如在该重组之前有效)仍在公司及其子公司范围内,(b)任何贷款方的注册管辖权不得改变,(c)任何贷款方的任何担保不得解除,构成抵押品且作为该重组的一部分须受任何集团内部处分或分配的任何股权或其他资产仍应作为抵押品(包括由于其新拥有人授予的留置权),但须受其上的留置权所保障的义务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与该出售或其他处分之前的留置权相同的程度,在每种情况下,均由公司善意确定,但理解并同意,就任何重组而言,任何抵押品上的留置权可在需要时以惯常方式解除和重新取得,并且(d)在发生出售、转让、转让、转让、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贷款方的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或与贷款方合并、合并或合并的情况下,其存续实体(如果不是贷款方)应根据与第5.10节要求的文件(以及相关交付品)大致一致的文件(以及相关交付品)承担该贷款方的义务。
“许可投资”是指:
(a)美利坚合众国或欧洲联盟或澳大利亚的任何成员国或澳大利亚的任何州或地区或其任何机构的直接义务或由美利坚合众国或欧洲联盟或澳大利亚的任何成员国或澳大利亚的任何州或地区或其任何机构担保的义务,在每种情况下,期限不超过自获得之日起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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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定期存款账户、存款证、货币市场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于该日期起计三年内到期,并由根据该融资的任何贷款人或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其任何州或澳大利亚哥伦比亚特区法律组织的任何商业银行或美利坚合众国承认的资本及盈余和未分割利润合计不少于250,000,000美元的任何外国发行或担保或置于其下的任何货币市场存款账户,以及由其发行或提供的任何货币市场存款账户;
(c)与符合上述(b)条所述资格的银行订立的上述(a)条所述类型的基础证券的期限不超过180天的回购义务;
(d)商业票据,于收购日期后不超过一年到期,由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或美利坚合众国承认的任何外国的法律组织和存在的公司(公司的附属公司除外)发行,并在该公司作出任何投资时根据穆迪评级为P 2(或更高),根据惠誉评级为F 2(或更高),或A 2(或更高)根据标普(或至少一个国家认可的统计评级组织(定义见《证券法》第436条)的类似同等评级或更高);
(e)自购置之日起三年或更短时间内到期的、由美利坚合众国任何州、联邦或领土或其任何政治分部或税务机关发行或完全担保的、且至少被标普评为A级、被穆迪评为A级或被惠誉评为A级(或被至少一个国家认可的统计评级组织(定义见《证券法》第436条)给予类似同等或更高评级)的证券;
(f)共同基金的份额,其投资指引将此类基金投资的95%限制在满足上述(a)至(e)条规定的那些;
(g)货币市场基金(i)符合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2a7条规定的标准,(ii)被标普(1)AAA、(2)穆迪AAA或(3)惠誉AAA中的任何一种评级,以及(iii)投资组合资产至少为5,000,000,000美元;
(h)定期存款账户、存单、货币市场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银行存款;
(i)信用卡应收款项,但以该人的综合资产负债表上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所包括的范围为限;
(j)相当于上文(a)至(i)条所提述的票据,以信用质量和期限与上述相当的任何外币计价,并在与公司或其在该司法管辖区组织的任何子公司开展的任何业务有关的合理要求范围内,由公司在美利坚合众国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为现金管理目的普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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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与长期债务被标普评级不低于A-、被穆迪评级为A3且期限为自该日期起不超过六个月的交易对手签订的全额抵押回购协议;
(l)对根据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注册的投资公司的资金投资,或对通过共同基金、投资顾问、银行和经纪行提供的集合账户或基金进行的资金投资,在每种情况下,截至该日,将其资产投资于上述(a)至(l)条所述类型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基金或短期和中期债券基金;
(m)第三方资金和/或玩家存款的其他投资以及在政府债务的正常业务过程中持有的其他客户资金(包括由美国或其他国家的任何州、联邦或领土,或由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机关发行或完全担保的证券)、定期存款账户、存款证、货币市场存款、商业票据、共同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至少由一个国家认可的统计评级组织评定至少投资级别的债务证券和类似债务,在每种情况下均按照公司及其子公司制定的内部投资指引;和
(n)在该日期资产负债表上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分类为现金等价物或短期投资的任何其他证券或证券池。
“允许的留置权”应具有第6.02条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许可贷款购买”应具有第9.04(i)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准许贷款购买转让和接受”系指由贷款人作为转让人和公司或任何子公司作为受让人订立的转让和接受,由行政代理人(如果第9.04节要求)以附件 F的形式接受或由行政代理人和公司批准的其他形式(该批准不得被无理拒绝或延迟)。
“许可再融资债务”系指为交换而发行的任何债务,或其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展期、再融资、续期、替换、解除或退还(统称为“再融资”),债务(或与债务有关的未使用承诺(仅限于承诺金额(i)可能在首次发生之日发生并在本定义所述时间被视为发生或(ii)可能在该再融资之日作为许可再融资债务以外发生)被再融资(或其先前再融资构成许可再融资债务);但,那(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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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许可再融资债务的本金金额(或增值,如适用)或(如更大)承诺金额(仅限于承诺金额(i)在首次发生之日可能已发生并为本定义的目的在该时间被视为已发生或(ii)在此类再融资之日可能已发生而不是许可再融资债务)不超过本金金额(或增值,如适用)或(如更大),如此再融资的债务的承诺金额(加上未支付的应计利息和溢价(包括投标溢价)以及承销折扣、撤销权成本、费用、佣金、费用(包括抵押和类似税款),加上等于任何现有承诺在其下未使用的金额以及根据其下未提取的信用证),(b)根据第6.01(h)节和/或第6.01(i)节就假定债务而言的除外,(i)该等准许再融资债务(准许再融资债务即到期条件除外债务除外)的最后到期日为(x)该等被再融资债务的最后到期日及(y)该等债务发生时有效的最后到期日及(ii)该等准许再融资债务的加权平均到期日(准许再融资债务除外即到期条件排除债务)大于或等于(i)被再融资债务的剩余加权平均到期期限和(ii)当时未偿还且剩余加权平均到期期限最大的一类定期贷款的加权平均到期期限中的较小者,(c)如果被再融资债务在受付权上从属于本协议项下的贷款义务,此类获准再融资债务应在受偿权上从属于此类贷款义务,其条款总额不应低于规范被再融资债务的文件中所载的对贷款人有利的条款,(d)任何获准再融资债务均不得有未(或本不会)就如此再融资的债务承担义务的债务人(但贷款方可被添加为额外的债务人除外),(e)如果被再融资的债务由任何抵押品上的留置权担保(无论是优先于、平等地和按比例与,或低于为贷款债务提供担保的此类担保物上的留置权或其他条件),此类许可的再融资债务可由此类担保物(包括根据后取得财产条款规定的任何担保物,只要任何此类担保物担保(或本应担保)被再融资的债务)以与被再融资的债务实质上相似或对被担保方实质上不逊于被再融资债务的条款或以第6.02条和(f)节另有许可的条款为担保或担保的条款加总,不得有比被再融资的债务更大的担保或担保。
“人”是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业信托、合营企业、协会、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政府、个人或家族信托、政府当局或其任何机构或政治分支机构。
“计划”是指(i)受ERISA标题IV或《守则》第412条或ERISA第302条规定约束的任何员工养老金福利计划(多雇主计划除外),(ii)由公司、任何借款人、任何子公司或任何ERISA关联公司(在确定时或在其之前五年内的任何时间)赞助或维持的任何员工养老金福利计划(或,如果该计划已终止,将根据ERISA第4069条被视为)ERISA第3(5)条定义的“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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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应具有第9.17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PPSA”是指加拿大任何相关司法管辖区的《个人财产安全法》或《魁北克省民法典》(如适用)。
“规定法律”统称为(a)反洗钱法、(b)制裁、(c)反腐败法和(d)与洗钱、恐怖主义、贿赂或腐败有关的所有其他法律要求。
“主要义务人”应具有“担保”一词定义中赋予该词的含义。
“最优惠利率”是指最后被《华尔街日报》引用为美国“最优惠利率”的利率,或者,如果《华尔街日报》停止引用该利率,则由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在《联邦储备统计公报》H.15(519)(选定利率)中公布的最高年利率作为“银行最优惠贷款”利率,或者,如果其中不再引用该利率,则由其中引用的任何类似利率(由行政代理人确定)或由联邦储备委员会发布的任何类似利率(由行政代理人确定)。最优惠利率的每项变动均应自该等变动被公开宣布或引述为有效之日起生效,包括该日。
“过程代理”应具有第9.15(d)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备考基准”应是指,就任何人而言,对于在正在计算该等事件的财务影响的期间开始后发生的下述任何事件,并使正在进行该等计算的事件生效,该计算将使该等事件具有备考影响,犹如该等事件发生在该等事件发生时或之前结束的连续两个财政半年期的第一天(“参考期”):(i)应对任何处置、任何收购给予备考影响,投资、资本开支、建造、维修、更换、改善、发展、处置、合并、合并、合并(包括交易)(或任何类似的交易或交易,不论是否根据第6.04条或第6.05条另有许可,或需要获得所需贷款人的豁免或同意,但如有此要求,仅在已获得该等豁免或同意的范围内)、任何股息、分派或其他类似付款、任何指定任何附属公司为无限制附属公司及任何附属公司重新指定、新项目,以及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已决定作出和/或作出的任何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业务重组,以及公司负责人员本着诚意作出的决定,预期会产生持续影响,并在事实上是可以支持的,这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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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因减少员工人数、关闭设施以及类似的运营和其他成本节约而产生的成本节约,公司认为这些调整是合理的,如公司财务官的证书中所述(上述,连同与之相关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交易,“相关交易”),在每种情况下均发生在参考期内(或,在根据第2.21条或第六条(第6.11条除外)作出的决定的情况下),在参考期内或其后发生并直至并包括相关交易完成之日),(ii)在以备考基准作出任何厘定时,(x)所有债务(包括因任何相关交易或为其融资而发行、招致或承担的债务,以及正在计算财务影响的债务,不论是否根据本协议或其他方式发生,但不包括为营运资金目的而不为任何收购提供资金而产生的循环债务的正常波动)在参考期内发行、招致、承担或永久偿还(或,如根据第2.21条或第六条(第6.11条除外)作出的决定,发生在参考期内或其后并直至并包括相关交易完成之日),则应被视为已在该期间开始时发行、招致、承担或永久偿还,(y)该人因任何债务的利息而产生的利息费用,其形式上效力正按前(x)条的规定给予,有浮动利率应按备考基准计算,犹如在给予备考影响的期间本应有效的利率在该等期间已实际有效一样,且(z)在使上述第(i)条生效时,对于在该参考期内开始运营并记录不少于一个完整财政季度运营的每个新项目,该新项目的运营结果应在该期间按直线法按年计算,考虑到公司善意确定的任何季节性调整,以及(iii)(a)对于当时被指定的任何子公司重新指定,应在相关参考期首日之后以及在当时被指定的相应子公司重新指定日期或之前对该子公司重新指定和所有其他子公司重新指定产生效力,以及(b)对于任何将子公司指定为非限制性子公司,在相关参考期的第一天之后,以及在当时适用的将一家子公司指定为非限制性子公司的日期或之前,该等指定和所有其他子公司被指定为非限制性子公司的效力应统称。
在为确定是否可能产生债务或与此相关的任何留置权或是否可能进行任何投资而正在计算EBITDA或任何财务比率的情况下,公司可根据交付给行政代理人的负责人员的证书选择将与此相关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承诺视为在该承诺发生时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就此计算而言,根据该承诺产生的任何后续债务不应被视为在该后续时间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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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备考基础”一词的定义进行的备考计算应由公司负责人员善意确定,可能包括调整,以反映(1)运营费用减少和任何相关备考事件(包括在适用范围内的交易)合理预期导致的其他运营改善、协同效应或成本节约,以及(2)与计算贷款人列报中所述的“调整后EBITDA”相关的所有性质调整,只要此类调整在不重复的情况下继续适用于该参考期。公司应向行政代理人交付一份公司财务官的证书,其中载明根据上文第(2)条减少的运营费用、其他运营改进或协同增效和调整,以及支持这些费用的信息和计算,并提供合理的详细信息。
为本定义的目的,以美元以外的货币计算的任何金额将根据紧接确定日期之前最近十二个月期间该货币的平均汇率以与计算适用期间EBITDA所使用的方式一致的方式转换为美元。
“按比例延期要约”应具有第2.21(e)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按比例份额”应具有第9.08(f)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禁止管辖区域”统称为任何禁止赌博的管辖区域,包括(i)在其管辖范围内禁止赌博的管辖区域和(ii)在其管辖范围内和属地以外均禁止赌博的管辖区域,前提是这些管辖区域也有合理的能力对其或其任何子公司在属地以外执行这些禁止。
“预测”是指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在截止日期之前或代表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向贷款人或行政代理人提供的借款人和子公司的预测和任何前瞻性陈述(包括与入账业务有关的陈述)。
“PTE”是指由美国劳工部颁发的禁止交易类别豁免,因为任何此类豁免可能会不时修订。
“公共贷款人”应具有第9.17条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QFC信用支持”应具有第9.29节赋予该词的含义。
“合格股权”是指除不合格股票以外的任何股权。
“合格应收款融资”是指应收款项子公司满足以下条件的任何应收款融资:(1)公司董事会应已善意确定该等合格应收款融资(包括融资条款、契诺、终止事件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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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上对公司及应收款项附属公司经济公平合理,(2)向应收款项附属公司出售的所有应收账款及相关资产均按公平市场价值(由公司善意厘定)进行,及(3)其融资条款、契诺、终止事件及其他条款应按市场或更优条款(由公司善意厘定),并可能包括标准证券化业务。
授予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应收款附属公司除外)的任何应收账款的担保权益以担保信贷融资项下的债务或与贷款有关的债务,不应被视为合格应收款融资。
“费率”应具有“类型”一词定义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不动产”统称为任何贷款方以租赁、许可或其他方式以收费方式拥有或租赁的不动产的任何和所有宗地或权益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包括任何租赁财产),连同(在每种情况下)与之相关的所有地役权、遗传和附属物、与其所有权、租赁或经营相关的所有改良和附属物固定装置和设备。
“收到的金额”应具有第8.02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应收账款资产”系指(a)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任何应收账款及其收益,以及(b)为此类应收账款、所有合同和合同权利、担保或其他义务提供担保的所有抵押品,在每种情况下,就此类应收账款而言,与此类应收账款有关的所有记录以及与与无追索权应收账款融资相关的应收账款通常一起转让的任何其他资产,这些资产由公司或任何子公司就应收账款融资出售、出资、转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质押。
「应收款项融资」指公司或附属公司与交易对手之间的安排,据此(a)公司或该附属公司(如适用)出售(直接或间接)客户所欠的应收账款,连同欠公司或与之相关的附属公司的应收款项资产,(b)公司或该附属公司(如适用)根据该安排承担的义务对公司及该附属公司无追索权(应收款项回购义务除外),及(c)融资条款、契诺,终止事件及其其他规定应按市场条款(由公司善意确定),可能包括标准证券化承诺,并应包括与此类安排有关的任何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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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费用”是指就与任何应收款融资相关的任何发行或出售的参与权益直接或通过折扣方式进行的分配或付款,以及就任何应收款融资向非公司或子公司的人支付的其他费用。
「应收款项融资」指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可能订立的任何交易或一系列交易,据此,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可向(a)应收款项附属公司(如属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转让),或(b)任何其他人(如属应收款项附属公司的转让)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可授予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应收账款(不论现时存在或将来产生)的担保权益,以及与之相关的任何资产,包括为此类应收账款提供担保的所有抵押品、与此类应收账款有关的所有合同和所有担保或其他义务、此类应收账款的收益以及与涉及应收账款的资产证券化交易有关的惯常转让或通常授予担保权益的其他资产以及公司或任何此类子公司就此类应收账款订立的任何套期保值义务。
“应收款回购义务”是指合格应收款融资中的应收款卖方因违反陈述、保证或契诺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回购应收款的任何义务,包括由于应收款或其部分因卖方采取的任何行动、未采取行动或与卖方有关的任何其他事件而成为任何声称的抗辩、争议、抵消或任何种类的反索赔的结果。
「应收款项附属公司」指公司的附属公司(或为与公司进行合资格应收款项融资而成立的另一人,公司或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在其中进行投资,且公司或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向其转让应收款项及相关资产)除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应收款项、其所有收益及与之有关的所有权利(合约或其他)、抵押品及其他资产的融资有关外,不从事任何活动,及任何附带或与该等业务有关的业务或活动,而该等业务或活动获公司董事会(如下文所规定)指定为应收款项附属公司,并:
(a)任何部分的债务或任何其他债务(或有或其他)(其中(i)由公司或任何其他附属公司担保(不包括根据标准证券化承诺对债务(债务的本金和利息除外)的担保),(ii)以标准证券化承诺以外的任何方式向公司或任何其他附属公司追索或承担义务,或(iii)使公司或任何其他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直接或间接、或有或以其他方式抵偿,但根据标准证券化承诺除外;
(b)公司或任何其他附属公司均未与其订立任何合约、协议、安排或谅解,但公司合理地认为对公司或该附属公司有利的条款不低于当时可能从非公司联属公司的人士处取得的条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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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公司或任何其他附属公司均无义务维持或维持该实体的财务状况或促使该实体取得一定水平的经营业绩。
“参考期”应具有“备考基础”一词定义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对于当时的基准的任何设定,“参考时间”是指(1)如果该基准为Term SOFR,则为该设定日期前两个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当天的上午5:00(芝加哥时间),(2)如果该基准为EURIBO利率,则为该设定日期前两个目标日的布鲁塞尔时间上午11:00,(3)如果该基准为SONIA,则为该设定前四个RFR银行日,或(4)如果该基准不是Term SOFR、EURIBO利率或SONIA,行政代理人合理酌情所决定的时间。
“再融资”应具有“允许的再融资债务”定义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再融资”和“再融资”应具有与之相关的含义。
“再融资生效日期”应具有第2.21(j)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再融资债权人间协议”系指日期为TLB再融资日期或前后的债权人间协议,并在其他各方之间就监管(其中包括)债权人间安排而订立的行政代理人、抵押代理人和其他人之间的协议。
“再融资票据”系指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附属贷款方发行的任何有担保或无担保票据或贷款(不论是否根据契约、信贷协议或其他方式)及其所代表的债务;但(a)该等再融资票据所得款项净额的100%用于永久减少贷款和/或与其发行基本同步替换承诺;(b)该等再融资票据的本金额(或增值,如适用)不超过本金额(或增值,如适用)如此减少的贷款和/或如此取代的承诺的合计部分(加上未支付的应计利息和溢价(包括投标溢价)以及承销折扣、撤销权成本、费用、佣金和开支);(c)除任何再融资票据属于到期条件排除债务的情况外,该再融资票据的最后到期日为定期融资到期日或循环融资到期日(如适用)或之后,如此减少的定期贷款或如此取代的循环融资承诺;(d)除属于到期条件排除债务的任何再融资票据的情况外,该等再融资票据的加权平均到期期限大于或等于如此减少的定期贷款的剩余加权平均到期期限或如此取代的循环融资承诺(如适用);(e)就根据契约发行的票据形式的再融资票据而言,其条款不规定任何预定的偿还,强制赎回或偿债基金义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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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减少的定期贷款的定期融资到期日或如此取代的循环融资承诺的循环融资到期日(如适用)(除控制权变更、资产出售或发生损失事件时的惯常回购要约或强制性提前还款条款以及违约事件后的惯常加速权利外,除非该等再融资票据为到期条件排除债务);(f)该等再融资票据的其他条款(利率、费用、下限、融资折扣和赎回或提前还款溢价及其他定价条款除外),整体上与,或对借款人及其附属公司的有利程度不低于整体而言适用于B期贷款的条款(除契诺或其他规定仅适用于发行该等再融资票据时有效的最后到期日之后的期间或行政代理人在其他方面合理接受的条款),由公司本着诚意(或,如果限制性更强,贷款文件经修订,以在满足上述标准所需的范围内包含此类限制性更强的条款);(g)就该等再融资票据而言,不存在非贷款方的债务人;(h)以抵押品作担保的再融资票据应受债权人间协议的规定约束,以及(i)如果该等再融资票据有担保,则该等再融资票据不得以公司、借款人或其子公司的任何资产作担保,但构成抵押品的资产除外。
“再融资定期贷款”应具有第2.21(j)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就任何税款而言,“退款”系指(i)退还或偿还此类税款,或(ii)减少或消除因使用或抵消因此类税款或就此类税款而产生的税款的抵免或其他减免而支付税款的责任。
“Register”应具有第9.04(b)(iv)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T条例”是指不时生效的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T条例以及根据该条例或其作出的所有正式裁决和解释。
“U条例”是指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不时生效的U条例以及根据该条例或其作出的所有官方裁决和解释。
“第X条”是指不时生效的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第X条以及根据该条或其作出的所有正式裁决和解释。
“相关基金”是指,就投资于银行或商业贷款和类似信贷展期的基金的任何贷款人而言,投资于银行或商业贷款和类似信贷展期并由(a)该贷款人、(b)该贷款人的关联公司或(c)管理该贷款人的实体(或该实体的关联公司)提供建议或管理的任何其他基金。
“关联方”就任何特定人士而言,指该人士的受控或控股关联公司以及该人士及该人士的受控或控股关联公司各自的董事、受托人、高级职员、雇员、代理人及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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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章节”应具有第6.04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放流”是指任何在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或通过环境时发生的溢出、泄漏、渗漏、泵送、倾注、排放、排空、排放、注入、逃逸、浸出、倾倒、处置、沉积、散发或迁移。
“相关政府机构”是指(a)就以美元计价或计算的债务、利息、费用、佣金或其他金额而言,联邦储备委员会或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或由联邦储备委员会或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或其任何继任者正式认可或召集的委员会,以及(b)就以英镑计价或计算的债务、利息、费用、佣金或其他金额而言的基准替换,英格兰银行,或由英格兰银行或在每种情况下由其任何继任者正式认可或召集的委员会,(c)关于以欧元计价的债务、利息、费用、佣金或其他金额的基准替换,欧洲中央银行,或由欧洲中央银行正式认可或召集的委员会,或在每种情况下,关于其任何继任者,或(d)关于以任何替代货币计价的债务、利息、费用、佣金或其他金额的基准替换,(1)此类债务、利息、费用所在货币的中央银行,A.佣金或其他金额以(a)此类基准替换或(b)此类基准替换的管理人或(2)由(a)此类债务、利息、费用、佣金或其他金额以何种货币计价或计算的货币的中央银行或负责监督(i)此类基准替换或(ii)此类基准替换的管理人的任何中央银行或其他监管机构,或负责监督此类基准替换的任何中央银行或其他监管机构,(c)一组这些中央银行或其他监管机构或(d)金融稳定委员会或其任何部分。
“相关市场”是指适用的复合费率条款中指明的市场。
“相关地区”是指:
(a)欧盟成员国(爱尔兰除外);或
(b)不是该成员国,是爱尔兰根据第826(1)TCA条与之有有效的爱尔兰条约的国家;或
(c)不是上述(a)或(b)所指的领土,爱尔兰已与之签署此种爱尔兰条约的国家,该条约将在第826(1)节TCA规定的程序完成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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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利率”是指(a)任何以美元计价的A3期贷款、调整后的期限SOFR、(b)任何以美元计价的贷款(任何A3期贷款除外)、任何以欧元计价的贷款的期限SOFR(c)、EURIBO利率和(d)任何以英镑计价的贷款,即复合SONIA。
“替换过程代理”应具有第9.15(d)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替换循环设施”应具有第2.21(l)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置换循环融资承诺”应具有第2.21(l)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置换循环贷款生效日期”应具有第2.21(l)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置换循环贷款”应具有第2.21(l)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可报告事件”系指ERISA第4043(c)节或根据其发布的法规所定义的任何可报告事件,但ERISA第4043(c)节中提及的30天通知期已被豁免的那些事件除外,就计划而言(由ERISA关联公司维护的计划除外,该计划仅根据《守则》第414条第(m)或(o)款被视为ERISA关联公司)。
“被要求贷款人”是指在任何时候,有(a)未偿还定期贷款、(b)循环融资承诺或在循环融资终止事件之后的循环融资信贷敞口,合计超过(w)所有未偿还定期贷款、(x)所有循环融资承诺或在循环融资终止事件之后的所有循环融资信贷敞口之和的50%的贷款人;但任何违约贷款人的定期贷款、循环融资信贷敞口、未使用的循环融资承诺在任何时候在确定被要求贷款人时应不予考虑。
“规定百分比”是指,就适用期间而言,如果净第一留置权杠杆比率大于4.50:1,则为50%;但(a)如果截至适用期间结束时的净第一留置权杠杆比率小于或等于4.50至1.00但大于4.00至1.00,则该百分比为25%;(b)如果截至适用期间结束时的净第一留置权杠杆比率小于或等于4.00至1.00,则该百分比为0%。
“规定提前还款贷款人”是指在任何时候持有超过当时定期贷款未付本金总额50%的持有人(但须遵守第9.08(b)节最后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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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循环贷款放款人”是指在任何时候,有循环贷款承诺的循环贷款放款人或在循环贷款终止事件后,循环贷款信贷敞口,合计超过循环贷款承诺总额的50%或在循环贷款终止事件后,循环贷款信贷敞口;但任何违约放款人在任何时候确定所需循环贷款放款人时,应不考虑其循环贷款信贷敞口和未使用的循环贷款承诺。
“被要求的TLA/RCF贷款人”是指在任何时候,有(a)未偿还的A期贷款、(b)循环融资承诺或在循环融资终止事件之后的循环融资信贷风险敞口的贷款人,这些贷款加起来占(x)所有未偿还的A期贷款和(y)所有循环融资承诺之和的50%以上(或仅就第7.01(m)节而言,占662/3%),或在循环融资终止事件之后的循环融资信贷风险敞口;但A期贷款、循环融资贷款、任何违约贷款人的循环贷款信贷敞口在任何时候确定所需的TLA/RCF贷款人时均应不予考虑。
「辞职信」指大致上以附件 L所载表格呈列的信函(辞职信表格)。
“解决机构”是指欧洲经济区解决机构,或者,就任何英国金融机构而言,是指英国的解决机构。
任何人的“负责人员”指该人的任何董事、执行人员或财务人员,以及负责管理该人就本协议所承担义务的任何其他人员或其类似官员,或该人的任何其他正式授权雇员或签字人。
「受限制知识产权」指,就任何正在处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予任何非受限制附属公司的知识产权而言,任何个别或与先前如此处置的任何知识产权合计的知识产权(a)对集团整体业务活动的经营具有重要意义,及(b)有关处置将对集团整体在集团业务活动的经营中按需要使用该等知识产权的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限制性付款”应具有第6.06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非以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形式作出的任何限制性付款的金额应为其公允市场价值(由公司善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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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的超额现金流超额供资”是指在任何时候,就任何超额现金流期而言,在该超额现金流期使用的所有超额现金流中期期间的累计贷记归属于超额现金流的留存百分比的部分超过该超额现金流期间的实际留存百分比的金额(如有)。
“留存百分比”是指,就任何超额现金流量期间(或超额现金流量中期)而言,(a)100%减去(b)有关该超额现金流量期间(或超额现金流量中期)的规定百分比。
“重估日期”是指(a)就任何替代货币信用证而言,下列各一项:(i)替代货币信用证的每个签发、延期或续期日期,(ii)具有增加其金额效果的任何替代货币信用证的修订日期,(iii)适用的开证银行根据任何替代货币信用证进行任何付款的每个日期,以及(iv)行政代理人或适用的开证银行应确定或要求的贷款人应要求的额外日期,(b)就任何以欧元计价的欧元货币贷款、以英镑计价的复合SONIA贷款或任何替代货币贷款(如适用)而言,以下各条:(i)借入以欧元计价的欧元货币贷款的每个日期(如适用),(ii)根据适用的第2.07节以欧元计价的欧元货币贷款的每个延续日期,以及(iii)行政代理人应确定或循环贷款下的多数贷款人应要求的额外日期。
“税收专员”是指爱尔兰的税收专员。
“循环贷款”是指任何类别的循环贷款承诺以及该类别的循环贷款放款人根据本协议作出的信贷展期,就第9.08(b)节而言,应将所有此类循环贷款承诺称为单一类别。
“循环融资借款”是指由同一类别的循环融资贷款组成的借款。
“循环融资承诺”是指,就每个循环融资贷款人而言,该循环融资贷款人根据第2.01(b)节作出的循环融资贷款承诺,表示为代表该循环融资贷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循环融资信贷敞口的最高允许总额的金额,因为该承诺可能(a)根据第2.08节不时减少,(b)根据该贷款人根据第9.04节或向其转让的情况不时减少或增加,以及(c)根据第2.21节的规定增加(或替换)。每个贷款人的循环融资承诺的初始金额在附表2.01或转让和接受或增量假设协议中列出,根据该协议,该贷款人应酌情承担其循环融资承诺(或增量循环融资承诺)。在截止日期,只有一类循环贷款承诺。在截止日期之后,可以根据增量假设协议增加或创建额外类别的循环融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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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任何贷款人而言,“循环融资信贷敞口”是指在任何时候,(a)当时未偿还的循环融资贷款的本金总额(根据其等值英镑计算),(b)当时适用于该贷款人的循环信用证敞口减去,就第6.11条和第7.03条而言,当时以等于最低信用证抵押金额的金额进行现金抵押的信用证金额,(c)其(及其关联公司)附属承诺的基础货币金额(以及,就任何拟议借款而言,将于相关借款的拟议日期或之前提供的任何新的附属融资),以及(d)在该时间适用于该贷款人的Swingline风险敞口。仅就计算贷款人在循环贷款项下任何拟议借款的循环贷款信贷风险而言,上述金额不应包括(x)该贷款人参与的应在相关借款的拟议日期或之前偿还或预付的任何循环贷款借款,以及(y)该贷款人(及其关联公司)的附属承诺,只要这些承诺应在相关借款的拟议日期或之前减少或取消。
“循环贷款放款人”是指有循环贷款承诺或有未偿还循环贷款的放款人(包括增量循环贷款放款人)。
“循环贷款”是指循环贷款贷款人根据第2.01(b)节提供的贷款。除文意另有所指外,“循环贷款”一词应包括其他循环贷款。
“循环融资到期日”是指,视上下文可能需要,(a)就截止日期生效的循环融资而言,2028年7月21日和(b)就任何其他类别的循环融资承诺而言,适用的增量假设协议中为此规定的到期日,但前提是在TLB再融资日发生时,截止日期生效的循环融资到期日应自动延长至截止日期后60个月的日期。
“循环贷款百分比”是指,就任何类别的任何循环贷款贷款人而言,该贷款人的该类别循环贷款承诺所代表的该类别循环贷款承诺总额的百分比。如果此类类别的循环融资承诺已终止或到期,则此类类别的循环融资百分比应根据此类类别最近生效的循环融资承诺确定,从而使根据第9.04节进行的任何转让生效。
“循环设施终止事件”应具有第2.05(k)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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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任何贷款人而言,“循环信用证风险敞口”是指在任何时候,(a)该贷款人已作出(或被要求作出)的所有信用证的未提取总额(在替代货币信用证的情况下,根据其等值英镑计算)和(b)当时尚未偿还的适用于该贷款人的所有信用证付款的本金总额(在替代货币信用证的情况下,根据其等值英镑计算)的总和。就本协议的所有目的而言,如果在任何确定日期,信用证已按其条款到期,但由于国际常备惯例国际商会第590号规则第3.14条的运作,仍可根据该条款提取任何金额,则该信用证应被视为在如此剩余可提取的金额中“未偿还”。除本文另有规定外,任何时间的信用证金额均应被视为在该时间有效的该信用证的规定金额;但就任何信用证而言,根据其条款或与其有关的任何单证的条款,规定其规定金额的一次或多次自动增加,则该信用证的金额应被视为该信用证在所有该等增加生效后规定的最高金额,无论该最高规定金额是否在该时间生效。
“RFR银行日”是指适用的复合费率条款中指定的任何一天。
“标普”是指标准普尔评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继任者和受让人。
“售后回租交易”应具有第6.03节赋予该词的含义。
“被制裁国”是指,在任何时候,本身就是任何全面国家制裁的对象或目标的国家、地区或领土(在截止日期时,古巴、伊朗、朝鲜、叙利亚、所谓的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所谓的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乌克兰的赫尔松或扎波罗热地区(在每种情况下,赫尔松或扎波罗热的这些地区都在俄罗斯的控制之下),以及乌克兰的克里米亚地区)。
“被制裁方”是指被制裁人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成为制裁对象的贷款人、行政代理人、抵押代理人或发行银行,或由被制裁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如适用制裁所定义的相关)。
“受制裁人员”是指,在任何时候,(a)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美国国务院、金融制裁执行办公室、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欧盟(或其任何成员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财政部或澳大利亚外交和贸易部(统称“制裁管理局”)维持的任何与制裁相关的指定人员名单中所列的任何人,(b)任何经营人员,在被制裁国家组织或居住,或(c)由任何该等人士拥有或控制的任何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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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裁”是指任何制裁机构不时实施、管理或执行的经济或金融制裁或贸易禁运。
“制裁当局”应具有“被制裁人员”定义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SEC”是指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任何继任者。
“担保现金管理协议”系指任何贷款方(或贷款方的任何关联公司)与任何现金管理银行之间订立的任何现金管理协议,或任何贷款方(或贷款方的任何关联公司)对任何贷款方(或贷款方的任何关联公司)与任何现金管理银行之间订立的任何现金管理协议的任何担保,在每种情况下,以该现金管理协议或该担保(如适用)为限,为本协议之目的,由公司以书面向行政代理人指定列入有担保现金管理协议,并于TLB再融资日期后,由公司以书面向抵押品代理人指定列入为债权人间协议之目的的营运融资。
“有担保对冲协议”系指任何贷款方或任何附属公司与任何对冲银行之间订立的任何对冲协议,或任何贷款方对任何附属公司与任何对冲银行之间订立的任何对冲协议的任何担保,在每种情况下,只要该等对冲协议或该等担保(如适用)由公司书面指定给行政代理人以列入有担保对冲协议,并在不是一方的情况下,已作为“对冲交易对手”执行债权人/代理加入债权人间协议承诺(定义见债权人间协议)。尽管有上述规定,就贷款文件的所有目的而言,担保人对担保对冲协议的任何义务的任何担保或授予任何留置权以担保,不应包括任何排除的掉期义务。
“担保方”统称为行政代理人、担保代理人、每个辅助贷款人、每个贷款人、每个发行银行、作为任何担保对冲协议一方的每个对冲银行、作为任何担保现金管理协议一方的每个现金管理银行以及由行政代理人根据第8.03条就与贷款文件有关的事项指定的每个次级代理人或由担保代理人就与任何担保文件有关的事项指定的每个次级代理人。
“证券法”是指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
“安全文件”是指根据本协议第4.02条或第5.10条(包括美国安全协议)签署和交付的每一份安全协议、质押协议和其他文书和文件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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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辖权”是指英格兰和威尔士、美利坚合众国任何州、爱尔兰、奥尔德尼岛、马耳他、直布罗陀、荷兰、马恩岛、澳大利亚、加拿大,以及公司和行政代理人合理同意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在每种情况下,排除的司法管辖区除外。
“高级贷款人”应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同类业务”系指任何业务,其大部分收入来自(i)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于截止日进行的业务或活动,(ii)任何该等业务或任何与上述任何业务类似、合理相关、附带、补充或附属的业务的自然结果或合理延伸、发展或扩展的业务,或(iii)公司善意商业判断构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所进行业务的合理多元化的任何业务。
“SOFR管理人网站”是指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网站,目前位于http://www.newyorkfed.org,或SOFR管理人不时确定的有担保隔夜融资利率的任何后续来源。
“SOFR管理人”是指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或担保隔夜融资利率的继任管理人)。
“SOFR借款”是指,就任何借款而言,包含此类借款的SOFR贷款。
“SOFR贷款”是指每日简单SOFR贷款或定期SOFR贷款,视文意而定。
“SOFR率日”具有“每日简单SOFR”定义中赋予的含义。
“SOFR”是指与SOFR管理人管理的有担保隔夜融资利率相等的利率。
“SONIA”是指,就任何工作日而言,每年的费率等于SONIA管理员在紧接其后的工作日在SONIA管理员网站上发布的该工作日的英镑隔夜指数平均值。
“SONIA管理员”是指英国央行(或英镑隔夜指数均值的任何继任管理员)。
“SONIA Administrator‘s Website”是指英国央行的网站,目前位于http://www.bankofengland.co.uk,或SONIA Administrator’s不时确定的英镑隔夜指数均值的任何后续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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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信用证分限额”就任何开证行而言,系指本协议附表1.01(F)中该开证行名称旁所列的金额,或在每种情况下,指该人根据本协议成为开证行所依据的协议中指明的其他金额,或在每种情况下,指行政代理人和适用的开证行可能同意的不超过循环融资承诺的较大金额。
“指定的剩余TLB批次”是指第二次修订欧元定期贷款和第三次修订定期贷款,即截至交易生效后截止日期现有TLB信贷协议项下的所有未偿还贷款。
“即期汇率”是指,就任何货币而言,由行政代理人或适用的开证行或附属贷款人(如适用)确定的汇率,是以该身份行事的人在上午11:00左右通过其主要外汇交易办事处以另一种货币购买该货币的即期汇率等报价的汇率,外汇计算之日前两(2)个营业日的当地时间,或截至该日期无法计算该汇率的,由行政代理人或该开证银行或该附属贷款人合理确定的其他日期在该情况下是适当的;但,行政代理人或该等开证行或该等附属贷款人如以该身份行事的人截至确定之日没有任何该等货币的即期买入利率,可从该行政代理人或该等开证行或该等附属贷款人指定的另一金融机构取得该即期利率。
“标准证券化承诺”是指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订立的、经公司善意认定为应收款项融资惯例的陈述、保证、契诺、赔偿和履约保证,包括与应收款项附属公司的资产服务有关的陈述、保证、契诺、赔偿和保证,据了解,任何应收款项回购义务应被视为标准证券化承诺。
“备用信用证”应具有第2.05(a)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英镑”是指英国的合法货币。
“英镑等值”是指,在任何时候,(a)就以英镑计价的任何金额而言,该金额,以及(b)就以英镑以外的任何货币计价的任何金额而言,由行政代理人或发行银行或附属贷款人(视情况而定)在该时间根据即期利率(就最近的重估日期或其他适用的确定日期确定)或(ii)根据第1.04(c)节确定的以该货币购买英镑确定的等值英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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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代理”应具有第8.03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后续目标”应具有第7.04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后续目标资产”应具有第7.04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子公司”是指,就任何人(在此称为“母公司”)而言,任何公司、合伙企业、协会或其他商业实体(a)在作出任何决定时直接或间接拥有、控制或持有代表50%以上股权或50%以上普通表决权或50%以上普通合伙权益的证券或其他所有权权益,(b)即在作出任何决定时,以其他方式控制,由母公司或母公司的一个或多个子公司,或由母公司和母公司的一个或多个子公司,或(c)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在适用人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
“子公司”是指,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公司的子公司。尽管有上述规定(且除本协议所载的“非限制性附属公司”定义外),就本协议而言,非限制性附属公司应被视为不是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附属公司。
“附属贷款方”指(a)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的各附属公司(不包括附表1.01(b)(i)所列的除外附属公司和附属公司)并已为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提供担保,以及(b)公司自行决定并通过向行政代理人发出通知的相互附属公司选择为义务提供担保,尽管第5.10条并无要求提供此类担保,在每种情况下直至根据贷款文件解除此类担保。截止日期的附属贷款方载于附表1.01(c)。
“子公司重新指定”应具有本节1.01所载“非限制性子公司”定义中规定的含义。
“继任借款人”应具有第6.05(o)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供应商”应具有第2.17(r)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支持的QFC”应具有第9.29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掉期义务”就任何担保人而言,是指根据构成《商品交易法》第1a(47)条含义内的“掉期”的任何协议、合同或交易支付或履行的任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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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ingline借款人”是指在美利坚合众国组织或注册成立的任何循环贷款借款人。
“Swingline承诺”的意思是300,000,000美元。Swingline承诺是循环贷款承诺的一部分,而不是循环贷款承诺的补充,每个贷款人的Swingline承诺应根据该贷款人根据第9.04条作出的转让或向其作出的转让不时减少,以使其不超过该贷款人的循环贷款承诺。
“Swingline风险敞口”是指在任何时候,所有未偿还的Swingline贷款在该时间的本金总额。任何循环贷款机构在任何时间的Swingline敞口应等于其在该时间的循环贷款占总Swingline敞口的百分比。
“Swingline放款人”系指附表2.01所列的每一循环放款人,其作为本协议项下Swingline贷款放款人的身份具有Swingline承诺,或在每种情况下,其任何替代或继承者,因为该时间表可能会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不时得到补充。
“Swingline贷款”是指Swingline贷款人根据第2.01(c)节提供的贷款。
“Swingline到期日”就任何Swingline贷款而言,是指循环贷款到期日前三个工作日的日期。
“T2”是指由欧元体系运营的实时毛额结算系统,或任何后续系统。
“目标日”是指T2开放以欧元结算的任何一天。
“税项”是指任何政府当局目前或未来征收的所有税款、关税、征费、征收税、评估、扣除、预扣(包括备用预扣)或其他类似费用,无论其计算方式是单独的、合并的、单一的、合并的或其他基础上的,以及与上述相关的任何利息、罚款、处罚或税收增加。
“TCA”是指经修订的爱尔兰《1997年税收合并法案》。
“期限A贷款人”是指拥有期限A贷款承诺或未偿还期限A贷款的贷款人。
“A期贷款承诺”是指第A1期贷款承诺、第A2期贷款承诺和/或任何或所有第A3期贷款承诺。
“第A款便利”是指第A1款便利、第A2款便利和第A3款便利的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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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期融资到期日”统称为第A1期融资到期日、第A2期融资到期日和第A3期融资到期日。
“第A1期贷款人”是指具有第A1期贷款承诺或未偿还第A1期贷款的贷款人。
“A期贷款”是指第A1期贷款、第A2期贷款和第A3期贷款的合称。
“第A1期借款”是指由第A1期借款组成的任何借款。
“第A1期贷款便利”是指根据本协议作出的第A1期贷款承诺和第A1期贷款。
“第A1期融资到期日”是指2028年7月21日,但一旦出现TLB再融资日,第A1期融资到期日应自动延长至截止日期后60个月的日期。
“第A1期贷款承诺”是指,就每个第A1期贷款人而言,该第A1期贷款人根据第2.01(a)节作出第A1期贷款的承诺,因为该承诺可能(a)根据第2.08节不时减少,(b)根据该贷款人根据第9.04节作出的转让或向其作出的转让不时减少或增加,以及(c)根据第2.21节的规定增加(或替换)。每个贷款人的第A1期贷款承诺的初始金额载于附表2.01或转让和接受或增量假设协议中,据此,该贷款人应已承担其第A1期贷款承诺(或增量第A1期贷款承诺)(如适用)。截止日,仅有一类期限A1贷款承诺。在截止日期之后,可能会根据增量假设协议增加或创建额外类别的第A1期贷款承诺。
“定期A1贷款”统称为(a)适用贷款人根据第2.01(a)节以英镑向适用借款人提供的定期贷款,以及(b)增量定期贷款人根据第2.01(d)节以英镑定期贷款形式向借款人提供的任何增量定期A1贷款。
“第A2期借款”是指由第A2期借款组成的任何借款。
“第A2期贷款便利”是指根据本协议作出的第A2期贷款承诺和第A2期贷款。
“第A2期融资到期日”是指2028年7月21日,但一旦出现TLB再融资日,第A2期融资到期日应自动延长至截止日期后60个月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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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期贷款人”是指具有A2期贷款承诺或未偿还的A2期贷款的贷款人。
“第A2期贷款承诺”是指,就每个第A2期贷款人而言,该第A2期贷款人根据第2.01(a)节作出第A2期贷款的承诺,因为该承诺可能(a)根据第2.08节不时减少,(b)根据该贷款人根据第9.04节作出的转让或向其作出的转让不时减少或增加,以及(c)根据第2.21节的规定增加(或替换)。每个贷款人的第A2期贷款承诺的初始金额载于附表2.01或转让和接受或增量假设协议中,据此,该贷款人应已承担其第A2期贷款承诺(或增量第A2期贷款承诺)(如适用)。截止日,仅有一类期限A2贷款承诺。在截止日期之后,可能会根据增量假设协议增加或创建额外类别的A2期贷款承诺。
“定期A2贷款”统称为(a)适用贷款人根据第2.01(a)节以欧元向适用借款人提供的定期贷款,以及(b)增量定期贷款人根据第2.01(d)节向借款人提供的以欧元计价的定期贷款形式的任何增量定期A2贷款。
“第A3期借款”是指由第A3期借款构成的任何借款。
“第A3期贷款便利”是指根据本协议作出的第A3期贷款承诺和第A3期贷款。
“第A3期融资到期日”是指2028年7月21日,条件是在TLB再融资日发生时,第A3期融资到期日自动延长至截止日期后60个月的日期。
“第A3期贷款人”是指具有第A3期贷款承诺或未偿还第A3期贷款的贷款人。
“第A3期贷款承诺”是指,就每个第A3期贷款人而言,该第A3期贷款人根据第2.01(a)节作出第A3期贷款的承诺,因为该承诺可能(a)根据第2.08节不时减少,(b)根据该贷款人根据第9.04节作出的转让或向其作出的转让不时减少或增加,以及(c)根据第2.21节的规定增加(或替换)。每个贷款人的第A3期贷款承诺的初始金额载于附表2.01或转让和接受或增量假设协议中,据此,该贷款人应已承担其第A3期贷款承诺(或增量第A3期贷款承诺)(如适用)。截止日,仅有一类期限A3贷款承诺。截止日期后,可能会根据增量假设协议增加或创建额外类别的第A3期贷款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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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期贷款”统称为(a)适用贷款人根据第2.01(a)节以美元向适用借款人提供的定期贷款,以及(b)增量定期贷款人根据第2.01(d)节以美元计价的定期贷款形式向借款人提供的任何增量A3期贷款。
“B期借款”是指由B期贷款构成的任何借款。
“B期贷款”是指根据本协议作出的B期贷款承诺和B期贷款。
“期限B融资到期日”是指截止日期后七年的日期。
“B期贷款人”是指具有B期贷款承诺或未偿还B期贷款的贷款人。
“B期贷款承诺”是指,就每个B期贷款人而言,该B期贷款人根据第2.01(a)节作出的B期贷款的承诺,因为该承诺可能(a)根据第2.08节不时减少,(b)根据该贷款人根据第9.04节作出的转让或向其作出的转让不时减少或增加,以及(c)根据第2.21节的规定增加(或替换)。每个贷款人的B期贷款承诺的初始金额在附表2.01或转让和接受或增量假设协议中列出,根据该协议,该贷款人应已承担其B期贷款承诺(或增量B期贷款承诺)(如适用)。截止日,仅有一类B期贷款承诺。在截止日期之后,可能会根据增量假设协议增加或创建额外类别的B期贷款承诺。
“B期贷款分期日”应具有第2.10(a)(i)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B期贷款”统称为(a)适用的B期贷款人根据第2.01(a)节在截止日期以美元向适用的借款人提供的定期贷款,以及(b)增量定期贷款人根据第2.01(d)节以美元计价的定期贷款形式向借款人提供的任何增量B期贷款。
“期限借款”是指任何期限A1借款、期限A2借款、期限A3借款、期限B借款或任何增量期限借款。
“定期融资”是指第A1期融资、第A2期融资、第A3期融资、第B期融资和/或任何或所有增量期限融资。
“定期贷款放款人”是指有定期贷款承诺或未偿还定期贷款的放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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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融资到期日”系指,如上下文可能要求的那样,(a)就截止日期生效的第A1期融资而言,第A1期融资到期日,(b)就截止日期生效的第A2期融资而言,第A2期融资到期日,(c)就截止日期生效的第A3期融资而言,第A3期融资到期日,(d)就截止日期生效的第B期融资而言,期限B融资到期日和(e)就任何其他类别的定期贷款而言,适用的增量假设协议中为此规定的到期日。
“定期贷款承诺”是指第A1期贷款承诺、第A2期贷款承诺、第A3期贷款承诺、第B期贷款承诺、增量定期贷款承诺或根据本协议作出定期贷款的任何其他承诺。
“定期贷款分期日”是指任意期限B贷款分期日或任意增量期限B贷款分期日。
“定期贷款”是指A期贷款、B期贷款、任何增量定期贷款和/或任何其他定期贷款。
“定期SOFR借款”是指由同类别、同币种的定期SOFR借款组成的借款。
“定期SOFR贷款”是指除根据“ABR”定义的(c)条之外,按基于定期SOFR的利率计息的贷款。
“期限SOFR通知”是指行政代理人向出借人和借款人发出的发生期限SOFR过渡事件的通知。
“定期SOFR参考利率”是指,就任何以美元计价的定期基准借款以及与适用利息期相当的任何期限而言,在任何一天和时间(该天,“定期SOFR确定日”),由CME定期SOFR管理人公布并由行政代理人确定为基于SOFR的前瞻性定期利率的年利率。如果在该期限SOFR确定日下午5:00(纽约市时间)之前,适用期限的“期限SOFR参考利率”尚未由CME期限SOFR管理人公布,也未发生有关期限SOFR利率的基准替换日期,则,只要该日不属于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该等期限SOFR确定日的期限SOFR参考利率将是就该期限SOFR参考利率由CME期限SOFR管理人发布的前第一个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发布的期限SOFR参考利率,只要该期限SOFR确定日前第一个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不超过该期限SOFR确定日前五(5)个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
“定期SOFR转换日期”是指,在发生定期SOFR转换事件的情况下,行政代理人(经与公司协商)根据第2.14(c)节向贷款人和借款人提供相关定期SOFR通知后的三十(30)个日历日后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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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SOFR过渡事件”是指,就任何利息期的任何货币而言,行政代理人确定(a)该货币的期限SOFR可针对每个可用期限确定,以及(b)期限SOFR的管理对行政代理人而言在行政上可行。
“定期SOFR”是指,就任何利息期的任何货币而言,相当于以美元计价或以美元计算的任何债务、利息、费用、佣金或其他金额的年利率,(i)根据授权基准管理人公布并显示在屏幕或其他信息服务上的基于SOFR的与该可用期限相当的一段时期的前瞻性定期利率中的较高者,每一项均由行政代理人以其合理酌情权以基本符合市场惯例的方式和(ii)下限在该利息期开始前的大约一段时间和截至某一日期以其合理酌情权确定或选定。
“终止日期”是指(a)所有承诺均已终止,(b)每笔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根据任何贷款文件应付的所有费用和所有其他费用或金额以及所有其他贷款义务均已全额支付(与未到期的或有赔偿和费用偿还索赔有关的除外),以及(c)所有信用证(已以现金作抵押的除外)已被取消或已到期,且根据其提取或支付的所有金额均已全额偿还的日期。
“测试期”是指,在任何确定日期,根据第5.04(a)或5.04(b)节已经(或被要求)交付财务报表的公司当时最近结束的连续两个财政半年期间(作为一个会计期间)。
“第三方资金”是指(i)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作为代理人根据书面协议收到的任何独立账户或资金或其任何部分,该书面协议规定公司或其一家或多家附属公司有义务收取并将这些资金汇给该等第三方,(ii)专为第三方(贷款方或附属公司除外)的利益而持有的任何独立的限制性现金账户和托管账户,(iii)专为第三方(贷款方或附属公司除外)的利益而持有的任何独立的信托或信托账户,以及在第(i)至(iii)条的每一情况下,在任何该等账户中持有或维持的资金或其他财产。
“TLB再融资日”是指集团偿还、预付或以其他方式再融资指定剩余TLB档下的所有未偿金额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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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信用证”应具有第2.05(a)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交易单证”是指本协议及其他借款单证。
“交易费用”系指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就(i)交易和交易文件以及(ii)在此及因此而拟进行的交易而招致或支付的任何费用或开支。
“交易”统称为根据(a)交易文件将发生的交易,包括贷款文件的执行、交付和履行,根据担保文件设定留置权,以及本协议项下的初始借款及其收益的使用,(b)集团的一个或多个成员的某些证券在国际认可交易所上市(无论是主要还是次要),如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发布的题为“Flutter普通股最佳上市结构的股东咨询”的新闻稿中所设想的那样,(c)完成截止日期再融资及(d)支付与上述有关的所有须支付及欠付的费用及开支。
“类型”是指,当用于任何贷款或借款时,该贷款或构成该借款的贷款的利息所参照的利率确定。就本协议而言,“费率”一词应包括相关费率和ABR。
“无资金养老金负债”是指,截至适用计划的最近估值日,其福利负债(定义见ERISA第4001(a)(16)节)超过(2)该计划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的部分(1)该计划的精算现值(根据独立精算师为《守则》第412条或《ERISA》第302条的目的对该计划采用的合理假设确定)。
“英国保释立法”是指《2009年英国银行法》第一部分以及适用于英国的任何其他法律或法规,涉及解决不健全或倒闭的银行、投资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或其关联公司(通过清算、管理或其他破产程序除外)。
“英国借款人”是指在英国注册成立的借款人或以其他方式在英国纳税的居民。
“英国公司税法”是指英国《2009年公司税法》。
“英国DTTP备案”是指由相关借款人正式填写并备案的英国税务海关总署表格DTT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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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金融机构”是指任何BRRD承诺(该术语在英国审慎监管局颁布的《PRA规则手册》(经不时修订)中定义)或属于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颁布的《FCA手册》(经不时修订)IFPRU 11.6范围内的任何人,其中包括某些信贷机构和投资公司,以及此类信贷机构或投资公司的某些关联公司。
“英国合格贷款人”是指就贷款文件项下的预付款实益有权获得应付给该贷款人的利息的贷款人,并且是:(i)贷款人:(a)是一家银行(为《2007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879条的目的所定义)根据贷款文件进行预付款,并且就就任何利息付款而言,在英国公司税的费用范围内除《英国公司税法》第18A条外,该预付款或将在与该付款有关的费用范围内;或(b)就一人根据贷款文件作出的预付款而言,该人在作出该预付款时是一家银行(为《ITA2007》第879条的目的所定义),且就就就就就任何利息付款而言,该预付款或将在英国公司税的费用范围内该预付款;或(ii)贷款人是:(a)为英国税务目的而在英国居住的公司;(b)合伙企业,其每个成员都是(a)如此在英国居住的公司,或(b)一间并非如此在英国居住的公司,而该公司透过常设机构在英国进行贸易,并在计算其应课税利润时(在《英国公司税法》第19条的含义内)计及就该预付款应付的任何利息份额的全部因《英国公司税法》第17部分而由其承担的;(c)一家非如此居住在英国的公司,该公司通过常设机构在英国开展贸易,并在计算该公司的应课税利润(英国公司税法第19节的含义)时计入就该预付款应付的利息;(iii)一家英国条约贷款人。
“英国决议当局”是指英国央行或任何其他公共行政当局对英国任何金融机构的决议负有责任。
“英国税收减免”是指对英国征收的税款进行的任何扣除或预扣,或由于英国征收的税款
“英国条约贷款人”是指(i)被视为与英国有双重征税协议的司法管辖区的居民的贷款人,该协议规定完全免除英国对利息支付征收的税款(“英国条约”),并有权享有该英国条约的利益,(ii)不通过与该贷款人参与任何贷款有效关联的常设机构在英国开展业务,(iii)满足相关英国条约中关于完全免除英国对根据贷款文件应付给该贷款人的利息征收的税款的所有其他条件,包括完成并继续遵守任何必要的程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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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调整基准更换”是指不包括相关基准更换调整的适用基准更换。
“统一商法典”是指在纽约州或美利坚合众国另一司法管辖区的统一商法典(或类似的法典或法规)可能不时生效的统一商法典,只要它可能被要求适用于任何物品或物品的抵押品。
“英国”或“英国”是指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未偿还金额”应具有第2.05(e)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非限制性现金”是指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在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综合资产负债表上不会显示为“限制性”或“客户存款”。
“非限制性附属公司”指(1)附表1.01(d)所指的任何公司附属公司,(2)公司透过向行政代理人发出书面通知而指定为本协议项下的非限制性附属公司的任何其他附属公司,不论该附属公司现已拥有或收购或于截止日期后创建;但公司仅在截止日期后获准如此指定新的非限制性附属公司,前提是(a)没有发生违约或违约事件,并且仍在继续或将因此而导致,(b)该等非受限制附属公司应在第6.04条允许的情况下并在遵守第6.04条的情况下通过投资资本化(在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资本化的范围内),而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对该等附属公司的任何先前或同时投资应被视为已根据第6.04条作出,且(c)在不重复(b)条的情况下,该等非受限制附属公司在首次指定时拥有的任何净资产应在该指定生效后立即根据第6.04和(d)条被视为投资,根据第6.01(t)(i)条,公司应被允许产生1.00美元的额外债务;以及(3)非限制性子公司的任何子公司。公司可为本协议的目的指定任何非限制性子公司为子公司(每一项均称为“子公司重新指定”);但(i)根据第7.01(b)、(c)、(h)或(i)条发生的违约事件不应发生且仍在继续,(ii)在该重新指定生效后立即发生,根据第6.01(t)(i)及(iii)条,公司须获准产生1.00美元的额外债务。公司须已向行政代理人交付一份由公司负责人员签立的高级人员证明书,证明该高级人员尽其所知符合前款(i)项的规定。
“美国破产法”是指经修订的美国法典第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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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借款人”是指Betfair、Fanduel或任何其他在美国注册成立或以其他方式在美国纳税的借款人。
“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是指除(a)周六、(b)周日或(c)证券业和金融市场协会建议其成员的固定收益部门因美国政府证券交易而全天关闭的任何一天。
“美国贷款人”是指除外国贷款人以外的任何贷款人。
“美国人”是指《守则》第7701(a)(30)条所指的任何“美国人”。
“美国特别决议制度”应具有第9.29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美国爱国者法案”是指通过提供拦截和阻止恐怖主义所需的适当工具来团结和加强美国的2001年法案(PUB Title III。L.第10756号(2001年10月26日签署成为法律))。
“美国安全协议”系指基本上采用本协议附件 H所述形式的担保协议。
“美国税务合规证明”具有第2.17(e)(ii)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使用费”应具有第2.12(d)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增值税”是指(a)根据理事会2006年11月28日关于共同增值税制度的指令(EC指令2006/112)征收的任何税款,(b)1994年《英国增值税法》征收的任何增值税,以及(c)类似性质的任何其他税款,无论是在欧盟成员国征收的,还是在英国征收的,以取代(a)或(b)条款中提及的此类税款,或在其他地方征收的此类税款之外征收的税款。
“有表决权股份”是指,就任何人而言,该人的股权在一般情况下有权投票选举该人的董事。
“加权平均到期期限”是指,当适用于任何日期的任何债务时,通过以下方式获得的年数:(a)通过将(i)每一期当时剩余的分期付款、偿债基金、连续到期或其他所需的本金付款(包括最终到期的付款)的金额乘以(ii)从该日期到支付该款项之间将经过的年数(以最接近的十二分之一计算)所获得的产品的总和;通过(b)该债务当时未偿还的本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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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的“全资附属公司”指该人的附属公司,其全部股权(根据适用法律规定的董事合资格股份或代名人或其他类似股份除外)由该人或该人的另一全资附属公司拥有。除文意另有所指外,“全资附属公司”系指公司的附属公司,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退出责任”系指由于完全或部分退出该多雇主计划而对该多雇主计划承担的责任,这些术语在ERISA标题IV的副标题E的第一部分中定义。
“营运资金”是指,就公司和子公司而言,在任何确定日期的合并基础上,在该确定日期的流动资产减去在该确定日期的流动负债;但为计算超额现金流量,计算营运资金的增加或减少应不考虑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的任何变化,因为(a)根据适用的公认会计原则对资产或负债进行流动和非流动之间的任何重新分类,或(b)采购会计的影响。
“减记和转换权力”是指,(a)就任何EEA解决机构而言,此类EEA解决机构根据适用的EEA成员国的保释立法不时拥有的减记和转换权力,这些减记和转换权力在欧盟保释立法附表中有所描述,以及(b)就英国而言,根据保释立法,适用的解决机构有权取消、减少、修改或改变任何英国金融机构的负债形式或产生该负债的任何合同或文书,将该责任的全部或部分转换为该人或任何其他人的股份、证券或义务,规定任何该等合约或文书的效力犹如已根据该合约或文书行使一项权利一样,或中止与该责任有关的任何义务或根据该保释立法规定的与任何该等权力相关或附属的任何权力。
第1.02节一般条款。
(a)第1.01节中阐述或提及的定义应同样适用于所定义术语的单数和复数形式。每当上下文可能需要时,任何代词应包括相应的阳性、阴性和中性形式。“包括”、“包括”、“包括”等字样视为后接“不受限制”等字样。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文中所有对条款、章节、展品和附表的引用均应视为对本协议的条款和章节以及展品和附表的引用。提及任何根据贷款文件被“允许”的事项,应包括提及未根据贷款文件被禁止或以其他方式批准的此类事项。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中对任何贷款文件的任何提述,均指不时修订、重述、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的文件。除本文另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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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或财务性质应根据不时生效的公认会计原则加以解释;但前提是,如果公司通知行政代理人,公司要求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进行修订,以消除在公认会计原则中的截止日期之后发生的任何变化或在其应用中对该条款的运作产生的影响(或者如果行政代理人通知公司,要求贷款人为此目的要求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进行修订),无论任何此类通知是在《公认会计原则》的此类变更之前或之后发出的,还是在其应用中发出的,则此项规定应以《公认会计原则》为基础解释为有效,并应在紧接此类变更生效之前适用,直至该通知已被撤回或根据本协议修订此项规定。
(b)除非出现相反的指示,本协定中提及:
(i)任何处于集团成员的“正常业务过程”或“正常交易过程”的交易(或任何类似构筑物),须解释为包括但不限于与集团经营所在行业的行业惯例一致或与集团任何成员的当前和/或过去惯例一致的任何交易(且在每种情况下均须由公司本着诚意确定);和
(ii)集团任何成员的知识或意识应限于该集团成员在有关时间的实际知识或意识。
(c)凡要求集团成员提出同意请求,在决定是否给予同意时,该集团成员可按其唯一酌情权行事(可按其唯一和绝对酌情权给予、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视为给予)。
(d)为免生疑问,如果任何应收款(或其任何部分)已被出售或贴现,其基础意味着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由公司善意确定)将被视为表外或终止确认,则该应收款应被视为已在无追索权基础上出售或贴现。
第1.03节交易的生效。
本协议所载的公司和借款人的每一项陈述和保证(以及所有相应的定义)均在交易生效后作出,这些交易应在确定日期或之前发生,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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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汇率;货币等价物。
(a)行政代理人或开证行(如适用)应确定在每个重估日期用于计算美元等值或视情况可能是以欧元和英镑计价的替代货币信用证、替代货币贷款、复合SONIA贷款和欧洲货币贷款的英镑等值金额的即期利率。该即期汇率应自该重估日期起生效,并应为在适用货币之间转换任何金额所采用的即期汇率,直至下一个重估日期发生。为确定截至任何日期遵守第6.01条或第6.02条的情况(计算财务比率的目的除外),以适用的美元以外的任何货币计值的金额应按第6.01条第三至最后一段或下文(c)条所设想的条款允许的方式计算。如任何限制、门槛、比率或篮子仅因上次使用后的货币汇率变动而被超越,则该等限制、门槛、比率或篮子将不会被视为仅因该等货币汇率波动而被超越。
不得因第六条或第7.01条(f)或(j)款中规定的以美元为单位的任何限制、门槛、比率或篮子仅因货币汇率较发生此种确定或正在作出此种确定的财政半年的第一天适用的汇率发生变化而超出而导致违约或违约事件。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均不得仅因货币汇率较发生此种确定或正在作出此种确定的财政半年的第一天适用的汇率发生变化而超出重大债务定义中以美元为单位的阈值而产生。
(b)凡本协议中涉及复合SONIA贷款、欧洲货币贷款或定期SOFR贷款的借款、转换、续贷或提前还款或信用证的签发、修改或延期,金额,如所需的最低或倍数金额,均以美元、欧元、英镑或替代货币表示,但此类借款、复合SONIA贷款、欧洲货币贷款、定期SOFR贷款或信用证以其他货币计值,该金额应为等值美元,由行政代理人或适用的发行银行(如适用)确定的此类美元或英镑金额的等值英镑或等值替代货币(四舍五入到此类替代货币的最接近单位,单位的0.5向上四舍五入)。
(c)在根据本协议作出任何决定时,包括就任何发生比率或篮子使用或遵守财务契约作出任何决定时,或在确定以任何货币发生、投资、贷款、垫款、收购、处置、出售、申报、支付、分配或以其他方式作出或未偿还的金额时,用于计算任何适用的测试期间的“合并债务”和/或以另一货币计算的金额的任何货币的等值的汇率,可由公司选择,为(x)公司用以计算EBITDA(由公司厘定)的该测试期间的加权平均汇率,(y)该测试期间最后一天收市时的相关现行汇率(由公司厘定)或(z)(i)行政代理人的任何即期汇率(或,如该汇率在有关时间未能公开,则参照公司(合理行事)另行厘定的现行汇率),(ii)公司用以计算EBITDA(由公司厘定)的适用测试期间的加权平均汇率,(iii)任何有关财务报表或管理账目所使用的任何适用换算率,(iv)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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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合理及善意行事)于有关厘定日期选定的适用兑换率或(v)本集团任何成员订立的任何对冲协议项下的任何适用兑换率,但如适用,任何债务金额将予列报,以顾及就该债务或参照该债务订立的任何货币对冲的对冲效果。
第1.05款额外的贷款替代货币。
(a)借款人可不时要求以美元、英镑或欧元以外的货币提供循环融资贷款和/或签发信用证;但此种要求的货币是一种可随时获得、可自由转让和可兑换为英镑的合法货币(美元、英镑和欧元除外)。如就提供循环贷款提出任何此种请求,此种请求须经行政代理人批准;如就签发信用证提出此种请求,此种请求须经行政代理人、每一适用的贷款人和开证银行的合理批准。
(b)任何此类请求应不迟于当地时间上午11:00,即所需信贷事件发生之日前五(5)个工作日(或行政代理人可能同意的其他时间或日期,如涉及信用证的任何此类请求,则由开证银行自行决定)向行政代理人提出。涉及欧元货币贷款的此类请求,行政代理人应当及时通知各循环贷款贷款人,涉及信用证的此类请求,行政代理人应当及时通知开证银行。各循环贷款贷款人(如涉及与循环贷款有关的任何此种请求)或开证银行(如涉及与信用证有关的请求)应在收到此种请求后四(4)个工作日的当地时间上午11:00之前通知行政代理人,其是否自行决定同意以所要求的货币发放循环贷款或签发信用证(视情况而定)。
(c)循环贷款贷款人或开证银行(视属何情况而定)未能在前一句所指明的期限内对此种请求作出答复,应视为该循环贷款贷款人或开证银行(视属何情况而定)拒绝准许以此种请求的货币发放循环贷款或信用证。如行政代理人及所有循环贷款贷款人同意以所要求的该等货币作出循环贷款,则行政代理人应如此通知适用的借款人,而就所有目的而言,该等货币应被视为本协议项下的替代货币,以作循环贷款的任何借款之用;而如行政代理人及开证行同意以所要求的该等货币签发信用证,行政代理人应如此通知适用的借款人,因此就所有目的而言,该货币应被视为本协议项下的替代货币,以用于任何信用证发行的目的。行政代理人对根据本条第1.05款提出的任何追加货币请求未征得同意的,行政代理人应当及时通知适用的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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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款币种变动。
(a)借款人在截止日期后以采用欧元作为其法定货币的任何欧盟成员国的国家货币单位进行付款的每项义务,应在采用时(根据动车组立法)重新计价为欧元。如果就任何此类成员国的货币而言,本协定中就该货币所表述的应计利息基础与伦敦银行间市场关于欧元应计利息基础的任何惯例或惯例不一致,则该已表述的基础应被该惯例或惯例所取代,自该成员国采用欧元作为其法定货币之日起生效;但如果在紧接该日期之前以该成员国的货币进行的任何借款尚未偿还,就此类借款而言,此类替换应在当时的当前利息期结束时生效。
(b)本协定的每项条款均应受到行政代理人不时指明的适当的合理结构变更的约束,以反映欧洲联盟任何成员国采用欧元以及与欧元有关的任何相关市场公约或做法。
(c)本协定的每一项规定还应受到行政代理人不时指明的适当的合理的结构变化的约束,以反映任何其他国家的货币变化以及与货币变化有关的任何相关市场惯例或惯例。
第1.07款付款或履约时间。
除本文另有明文规定外,当任何义务的支付或任何契诺、责任或义务的履行被声明在非营业日的一天到期或需要履行时,该支付或履行的日期应延至紧接其后的营业日。
第1.08节每日时间。
除本文另有规定外,本文中对一天中时间的所有引用均应是对纽约市时间的引用(日光或标准,视情况而定)。
第1.09节选举日期。
就与投资或处置有关的任何承诺、最终协议或类似事件而言,公司或适用的附属公司可将该投资或处置指定为已在该承诺、最终协议或与其有关的类似事件发生之日(该日期,“选举日期”)发生,如果在给予该投资或处置及与其有关的所有相关交易的形式上的效力以及任何相关的形式上的调整后,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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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本应获准在有关选举日期作出该等投资或处置,而任何相关的其后实际作出该等投资或处置,就本协议项下的所有目的而言,将被视为已在该选举日期作出,包括但不限于为计算任何比率的目的,遵守任何测试,使用本协议(如适用)和EBITDA下的任何篮子,以及为确定是否存在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以及在该选举日期及之后的所有此类计算,直至该承诺、最终协议或类似事件的终止、到期、通过、撤销、撤回或撤销,均应在使其生效以及与此相关的所有相关交易的备考基础上进行)。
第1.10节荷兰语术语。
在本协议中,凡提及荷兰贷款方,则提及:
(a)担保权益包括任何抵押(hypotheek)、质押(pandrecht)、保留所有权安排(eigendomsyoorbehoud)、保留权(recht van retentie)、收回货物的权利(recht van reclame)、特权(voorrecht),以及一般而言,为授予担保而设定的任何rem(beperkt recht)权利(goederenrechtelijk zekerheidsrecht);
(b)与荷兰贷款方有关的董事,指董事总经理(bestuurder),董事会指其管理委员会(bestuur);
(c)破产、清算或管理包括荷兰实体被宣布破产(failliet verklaard)、被采取紧急措施(noodregeling)、被实施破产前计划程序(onderhands akkoordprocedure)或被解散(ontbonden);
(d)一项暂停令包括适用于临时命令的范贝塔灵及受该暂停令规限的包括适用于临时命令的范贝塔灵;
(e)任何破产、清算或管理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步骤包括荷兰实体已根据《荷兰税收征收法》(Invorderingswet 1990)第36条或《2000年部门养恤基金(义务会员)法》(wet verplichte deelneming in een bedrijf pensioenfonds 2000)第23条提交通知;
(f)破产中的接管人或受托人包括馆长或Beoogd馆长;
(g)管理人包括(剧照)bewindvoerder、beoogd bewindvoerder、herstructureringsdeskundige或和obervator;和
(h)附件是指“可执行的beslag”,附加或占有(其中任何术语)包括“beslag legg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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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爱尔兰条款。
在本协议中,凡提及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爱尔兰实体或税务居民:
(a)“审查员”是指根据《爱尔兰公司法》第509或517条任命的审查员或临时审查员,“审查员”应作相应解释;和
(b)“无力偿付债务”应被视为无法偿付《爱尔兰公司法》第509(3)条或第570条含义内的债务。
第1.12节附属设施。
借款人“偿还”或“预付”附属未偿还款项是指(i)该借款人为附属未偿还款项提供现金抵押,(ii)根据其条款减少或注销的附属融资项下应付的最高金额或(iii)该附属贷款人信纳其在该附属融资项下没有进一步的负债,而根据上文第(i)及(ii)款偿还或预付附属未偿还款项的金额为相关现金抵押、减少或注销的金额。借款金额包括通过附属融资方式使用的任何金额。
第1.13节约定担保和安全原则。
就任何贷款方而言,根据本协议交付或将根据本协议交付的担保文件、担保协议和彼此的担保和担保文件以及任何子公司在每种情况下订立此类文件或义务的任何义务均应根据附表1.14中规定的约定担保和担保原则授予。
第1.14节利率。
以美元或替代货币计价的贷款利率可能源自可能被终止的利率基准,或者正在或将来可能成为监管改革的主题。任何代理、安排人、贷款人、辅助贷款人或发行银行的认股权证或接受任何责任或须就(i)管理、提交或与术语SOFR、复合SONIA、EURIBO利率定义中的利率有关的任何事项,或就作为其替代、可比或后续利率的任何利率或(ii)上述任何一项的影响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符合的变更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此类替代、后续或替代参考利率的组成或特征是否将类似于,或产生与Term SOFR、Compounded SONIA或EURIBO Rate(如适用)相同的价值或经济等价,或具有与适用利率终止或不可用之前相同的数量或流动性。行政代理人可在其合理的酌处权范围内选择信息来源或服务,以确定本协议中使用的任何利率、其任何组成部分或其定义中提及的利率,在每种情况下均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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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并且对于任何此类信息来源或服务提供的任何此类费率(或其组成部分)的任何错误或计算,对于公司、任何贷款人或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的任何类型的损害,包括直接或间接、特殊、惩罚性、附带或后果性损害、成本、损失或费用(无论是在侵权、合同或其他方面以及在法律或权益方面),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积分
第2.01款承付款项。
受制于此处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a)在可用期内(i)各A1期贷款人各自同意在借款请求中规定的借款日期向适用的借款人提供以英镑计价的A1期贷款,其本金总额不超过该A1期贷款人在截止日期的A1期贷款承诺的金额,(ii)各A2期贷款人各自同意在借款请求中所载的借款日期向适用的借款人作出以欧元计价的A2期贷款,其本金总额不超过该A2期贷款人在截止日期的A2期贷款承诺的金额,(iii)每名第A3期贷款人各自同意在借款请求中所载的借款日期向适用借款人作出以美元计值的第A3期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该第A3期贷款人在截止日期的第A3期贷款承诺的金额(iv)各B期贷款人各自同意在借款请求中规定的借款日期向适用的借款人提供以美元计价的B期贷款,其本金总额不超过该B期贷款人在截止日期的B期贷款承诺的金额。
(b)每个循环贷款贷款人同意在可用期内不时向借款人提供某种类别的循环贷款,以美元、欧元、英镑或在符合第1.05节的情况下,以适用的替代货币计值,其本金总额不会导致(i)该贷款人的循环贷款信贷敞口超过该贷款人的循环贷款承诺或(ii)循环贷款信贷敞口总额超过循环贷款承诺总额。在不违反本协议条款和附属文件的情况下,附属贷款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循环贷款承诺作为附属贷款提供给任何借款人。在上述限制范围内,并在符合本文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借款人可以借入、预付和再借循环融资贷款。
(c)(i)A2期贷款应为欧洲货币定期贷款,(ii)A1期贷款应为复合SONIA贷款,(iii)A3期贷款应为定期SOFR贷款,(iv)B期贷款应为ABR定期贷款或定期SOFR贷款,(v)循环贷款应为欧洲货币定期贷款、复合SONIA贷款或定期SOFR贷款,(vi)Swingline贷款应为ABR贷款,(vii)增量贷款应为欧洲货币定期贷款、复合SONIA贷款,ABR定期贷款或相关增量假设协议中规定的定期SOFR贷款,在每种情况下,如本文进一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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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拥有增量定期贷款承诺的每个贷款人同意,在符合适用的增量假设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向适用的借款人提供增量定期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其增量定期贷款承诺。
(e)所有贷款人的附属承付款的最高总额在任何时候均不得超过循环贷款承付款总额。
(f)根据第2.01(a)条借入的已偿还或预付的A期贷款和B期贷款的金额不得再借。
第2.02款贷款和借款。
(a)每笔贷款应作为借款的一部分,由贷款人根据其各自在适用的融资下的承诺按比例按比例提供的同一融资下、同一类型和同一货币的贷款组成;但条件是,任何类别的循环融资贷款应由该类别的循环融资贷款人按照其各自在本协议下提供此类贷款之日的循环融资百分比按比例提供。任何贷款人未能作出其要求作出的任何贷款,并不解除任何其他贷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但贷款人的承诺是若干项,任何贷款人不得对任何其他贷款人未能按规定作出贷款负责。
(b)除第2.14条另有规定外,(w)每笔借款应完全由ABR贷款、复合SONIA贷款、定期SOFR贷款或借款人根据本协议要求的欧元货币贷款组成,(x)每笔以美元计价的借款应完全由ABR贷款、定期SOFR贷款或借款人根据本协议要求的欧元货币贷款组成,以及(y)每笔以欧元、英镑或替代货币计价的借款应完全由借款人根据本协议要求的欧元货币贷款组成。ABR贷款应以美元计价。各贷款人可自行选择作出任何ABR贷款、复合SONIA贷款、定期SOFR贷款或欧洲货币贷款,办法是促使该贷款人的任何国内或国外分支机构或关联机构作出此类贷款;但(i)任何行使此类选择权不应影响借款人根据本协议条款偿还此类贷款的义务,(ii)该等贷款人不得仅就该等行使所导致并在该等行使时已存在的增加的费用而根据第2.15条或第2.17条有权获得任何应付款项;(iii)每名该等贷款人须继续对其如此提名的该等贷款人的任何国内或国外分支机构或附属公司所承担的所有义务的履行承担及负责(iv)由其如此提名的该贷款人的任何国内或国外分支机构或关联公司不履行该贷款人的义务,不应解除该贷款人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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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任何Swingline贷款、欧洲货币循环贷款、SOFR借款或复合SONIA借款的每个计息期开始时,此类借款的总额应为借款倍数的整数倍,且不低于借款最低限额。循环融资借款的总额可能等于循环融资承付款项的全部未使用可用余额,或者按照第2.05(e)节的设想为偿还信用证付款提供资金所需的总额。循环融资贷款可以是欧洲货币循环融资借款或复合SONIA循环融资借款,或其组合。不止一种类型的借款可能同时未偿还;但条件是,借款人无权要求任何借款,如果进行该借款,将导致在任何时候在所有定期融资下未偿还的欧元货币借款、SOFR借款和复合SONIA借款超过(i)12笔(或公司和行政代理人可能不时同意的更高数目),以及(ii)在任何时候在所有循环融资下未偿还的10笔欧元货币借款、SOFR借款和复合SONIA借款。利息期限不同的借款,无论是否同日开始,均视为单独借款。
(d)尽管本协议有任何其他规定,借款人无权要求、或选择转换或继续进行任何类别的任何借款,前提是所要求的与此相关的利息期将在循环融资到期日或适用的该类别的定期融资到期日(如适用)之后结束。
第2.03节借款请求。
为请求循环融资借款和/或定期借款,借款人应通过电话或电子方式(a)将此种请求通知行政代理人,如为复合SONIA借款、欧元货币借款或定期SOFR借款,则不迟于伦敦时间上午11:00,在拟议借款日期前两(2)个工作日,无论是以美元、欧元还是英镑(或根据第1.05节批准的替代货币)计价,或(b)如为ABR借款,则不迟于当地时间上午10:00,在拟议借款的营业日(或在每种情况下,行政代理人可能同意的较短期限);但(i)要求复合SONIA借款的复合SONIA借款、欧元货币借款的欧元货币定期贷款、定期SOFR借款的定期SOFR借款和/或ABR借款的截止日期,借款人应在截止日期前一个营业日纽约市时间上午9:00(或行政代理人可能同意的较晚时间)以电话方式将此种请求通知行政代理人,(二)[保留]和(三)任何此类关于增量循环借款或增量定期借款的通知可在适用的增量假设协议规定的时间发出。每份此类电话借款请求均不可撤销(就截止日期发出任何通知的情况除外,或就增量承诺发出通知的情况下,可能以适用的增量假设协议中的规定为条件),并应通过专人递送或电子方式迅速向公司签署的书面借款请求的行政代理人予以确认。每份此类电话和书面借款请求均应按照第2.02节的规定具体说明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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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此类借款是否为A期贷款、B期贷款、循环融资贷款、再融资定期贷款、其他定期贷款、其他循环贷款或替换循环贷款(如适用)的借款;
(b)进行所请求借款的一个或多个借款人,以及此类借款的总额和币种(在循环贷款借款的情况下,应以美元、欧元、英镑或在符合第1.05节的情况下以替代货币计值,在定期借款的情况下,应以美元、英镑和/或欧元或适用的增量假设协议中约定的任何替代货币计值);
(c)该等借款的日期,即为营业日;
(d)此类借款是否为欧元货币借款、定期SOFR借款、ABR借款或复合SONIA借款;
(e)在欧洲货币借款、定期SOFR借款或复合SONIA借款的情况下,将适用于该借款的初始利息期限,即“利息期限”一词定义所设想的期限;和
(f)将向其拨付资金的适用借款人账户的位置和号码。
如果没有选择任何循环融资借款或定期借款的币种,则请求的借款应以美元进行。如果没有具体说明借款类型的选择,则请求的借款应为(x)以美元计价的贷款的ABR借款或(y)以欧元、英镑或任何其他替代货币计价的贷款的复合SONIA借款、欧洲货币借款或定期SOFR借款。如果未就任何请求的欧元货币借款、定期SOFR借款或复合SONIA借款规定利息期限,则应视为借款人选择了一个月期限的利息期限。行政代理人在收到根据本条第2.03款提出的借款请求后,应立即将该请求的详细情况以及作为请求借款的一部分将向该贷款人提供的贷款金额告知各贷款人。
第2.04款Swingline贷款。
(a)每当Swingline借款人希望根据本协议产生Swingline贷款时,借款人应在此种借款之日上午9:00(纽约市时间)之前就Swingline贷款的每次借款向行政代理人发出书面通知。每份此类通知应指明(x)根据此类借款将提供的Swingline贷款的本金总额和(y)借款日期(应为循环贷款可使用期内的营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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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笔Swingline贷款应以美元计价,为ABR贷款。行政代理人应在收到根据本条第2.04款提出的请求后立即(无论如何,不迟于此种借款之日上午10:00(纽约市时间)),将该请求的详细情况以及作为所请求的Swingline贷款借款的一部分将提供的该Swingline贷款人的Swingline贷款的数额通知每个Swingline贷款人。
(b)Swingline贷款人在收到借款人、行政代理人或所需循环贷款贷款人的书面通知后,不得作出任何Swingline贷款,该书面通知述明违约或违约事件存在且仍在继续,直至Swingline贷款人收到原交付该通知的一方或多方发出的(i)撤销所有该等通知的书面通知,或(ii)根据第9.08条的规定放弃该违约或违约事件。
(c)在借入任何Swingline贷款的日期后至少三个营业日的任何营业日,任何Swingline贷款人可全权酌情通知行政代理人及每名循环贷款贷款人,每名Swingline贷款人的所有当时未偿还的Swingline贷款应由循环贷款借款提供资金,在这种情况下,(i)构成ABR贷款的循环贷款应在紧接其后的营业日(每一此种借款,a“强制性借款”)由每个循环贷款贷款人根据每个循环贷款贷款人的循环贷款百分比按比例提供,其收益应直接用于Swingline贷款人,以偿还Swingline贷款人的所有此类未偿还Swingline贷款。各循环贷款放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根据每笔强制性借款发出一个工作日的通知后,按照上一句所述的金额和方式,在Swingline放款人以书面向其指明的日期提供此类循环贷款,尽管(i)强制性借款的金额可能不符合第2.02(c)节规定的每笔借款的最低金额,(ii)第4.01节规定的任何条件随后是否得到满足,(iii)违约或违约事件是否已经发生并仍在继续,(iv)该等强制性借款的日期,或(v)作出任何该等Swingline贷款后循环贷款承付款总额的任何减少。如果根据Swingline贷款人的唯一判决,任何强制性借款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上述另有规定的日期进行(包括由于根据《美国破产法》或与借款人有关的任何其他债务人救济法启动的程序),各循环贷款放款人特此同意,其应立即向各Swingline放款人(无追索权或担保)购买必要的未偿还Swingline贷款参与,以促使放款人根据各自的循环贷款百分比按比例分享此类Swingline贷款;但此类Swingline贷款的所有应付本金和利息应由Swingline放款人承担,直至购买各自的参与之日,并在可归属于所购买的参与的范围内,应支付给自该购买日期及之后购买相同的该贷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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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如果任何类别的循环融资承诺(“到期信贷承诺”)的到期日应发生在另一类到期日较长的循环融资承诺正在或正在生效的时候(每一类均为“不到期信贷承诺”,统称为“不到期信贷承诺”),则就每笔未偿还的Swingline贷款而言,如果得到Swingline贷款人(自行决定)的同意,在最早发生的到期日,此类Swingline贷款应被视为按比例重新分配给不到期信贷承诺的一个或多个类别;但前提是(x)如果此类重新分配的金额将导致(包括与未到期信用证有关的)总信贷风险超过此类不到期信贷承诺的总额,则在紧接此类重新分配之前,应偿还与该超额部分相等的将被重新分配的Swingline贷款金额或以现金作抵押,并且(y)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违约或违约事件已经发生并且仍在继续,则借款人仍有义务在到期信用承诺的到期日支付分配给持有到期信用承诺的循环融资贷款人的Swingline贷款,或者如果贷款已在到期信用承诺的到期日之前加速发放。在任何类别的循环融资承诺到期日,可根据相关Swingline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约定降低Swingline贷款的相关分限额,而无需征得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e)在每笔Swingline贷款发放之前,行政代理人和Swingline贷款人应已收到符合第2.03节要求的借款请求。
(f)强制性借款须在发出第2.04(c)条指明的通知后作出,而借款人因产生任何Swingline贷款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出该条所列的强制性借款。
(g)任何Swingline贷款人可随时通过公司、行政代理人、被替换的Swingline贷款人和继任的Swingline贷款人之间的书面协议予以替换。行政代理人应将任何此类Swingline贷款人的更换通知贷款人。在任何此类替换生效时,借款人应支付根据第2.13(a)节为被替换的Swingline贷款人账户应计的所有未付利息。自任何此类替换生效之日起及之后,(x)继任的Swingline贷款人应根据本协议享有被替换的Swingline贷款人在此后提供的Swingline贷款方面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y)本文中提及“Swingline贷款人”一词应被视为指该继任者或任何先前的Swingline贷款人,或该继任者和所有先前的Swingline贷款人,视上下文所需。在本协议项下的Swingline贷款人被替换后,被替换的Swingline贷款人仍为本协议的一方,并应继续拥有Swingline贷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就其在被替换之前所提供的Swingline贷款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但不应被要求提供额外的Swingline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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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i)如公司有意并同意委任继任的Swingline贷款人,则如更换Swingline贷款人,则任何Swingline贷款人可在提前三十天向行政代理人、公司及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后,随时辞去Swingline贷款人的职务,在此情况下,该Swingline贷款人须按照上述第2.04(g)条予以更换。
(ii)如属Swingline贷款人辞职,而公司已同意无须委任继任Swingline贷款人作为该辞职的条件,则任何Swingline贷款人可在提前三十天向行政代理人、公司及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后,随时辞去Swingline贷款人的职务。Swingline贷款人的任何此类辞职,行政代理人应通知贷款人。在任何该等辞职生效时(不早于行政代理人及公司收到该等事先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后的日期),借款人须支付根据第2.13(a)条为辞职的Swingline贷款人的帐户应计的所有未付利息。在本协议项下的Swingline贷款人辞职后,已辞职的Swingline贷款人仍为本协议的一方,并应继续拥有Swingline贷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就其辞职生效前所提供的Swingline贷款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但不应被要求提供额外的Swingline贷款。
第2.05款信用证。
(a)一般。在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下,任何借款人均可要求以美元、欧元和/或英镑(或在不违反第1.05节的情况下,以(x)贸易信用证或银行保函的形式签发一份或多份信用证或银行保函,以支持该借款人及其子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贸易义务(为此目的签发的信用证或银行保函,“贸易信用证”)和(y)为该借款人及其子公司的任何其他合法目的签发的备用信用证(为该等目的签发的该等信用证,“备用信用证”;根据本协议签发的每一份该等信用证或银行保函,“信用证”和统称“信用证”)以适用的开证银行合理接受的形式为其自己的账户或为任何子公司的账户,在适用的可用期内的任何时间和不时以及在适用的循环贷款到期日前五(5)个工作日之前的日期;但(x)任何开证银行均无须签发贸易信用证,除非其全权酌情书面同意这样做,(y)借款人在为子公司的账户签发的信用证的情况下仍应承担主要责任,并应是其共同承付人,(z)如任何政府当局或仲裁员的任何命令、判决或判令根据其条款看来是要责成或限制该开证行签发该信用证、该信用证的签发将违反对该开证行具有约束力的任何适用法律或该信用证的签发将由该开证行全权酌情违反该开证行一般适用于信用证的一项或多项政策,则适用的开证行无义务签发信用证。如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与借款人向开证银行提交的任何形式的信用证申请或借款人与开证银行订立的与任何信用证有关的其他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则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应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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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发行、修订、续期、延期通知:一定条件。申请签发信用证(或修改、展期(根据本条第2.05款(c)项自动延期除外)或延长未结信用证),适用的借款人应以电子通信方式(如有关安排已获适用的开证银行批准)向适用的开证银行和行政代理人交付或传送(至少三(3)个工作日(如属替代货币信用证,要求签发、修改或延期的日期或行政代理人与适用的开证银行自行酌情同意的较短期限之前至少五(5)个营业日)发出通知,要求签发信用证,或指明拟修改或延期的信用证,并指明签发、修改或延期的日期(应为一个营业日),该信用证将到期的日期(应符合本条第2.04款(c)项),该信用证的金额和币种(可能是美元、欧元、英镑,或在符合第1.05条的规定下,任何替代货币)、其受益人的名称和地址、该信用证是否构成备用信用证或贸易信用证以及签发、修订或延长该信用证所需的其他信息。如适用的开证行提出要求,适用的借款人还应就任何信用证请求在该开证行的标准表格上提交信用证申请。信用证的签发、修改或展期,只有在(且在每份信用证签发、修改或展期时,该借款人应被视为声明并保证)在该签发、修改或展期生效后,(i)循环融资信贷风险敞口不得超过适用的循环融资承诺(扣除附属承诺总额后),(ii)就适用的开证银行而言,该开证银行签发的所有未偿信用证的规定金额不得超过该开证银行当时适用的指定信用证分限额。为免生疑问,开证行未另开该种货币信用证的,无开证行开该种货币信用证的义务。
(c)到期日。每份信用证须于该信用证签发日期后一年(除非适用的借款人及适用的开证银行全权酌情另有约定)的(i)日期(以较早者为准)的营业时间结束时或之前届满(或,如属任何延期,续展或延期后一年(除非该等借款人及适用的开证银行另有酌情议定)及(ii)在适用的循环贷款到期日前五(5)个营业日的日期;但任何期限为一年的信用证可规定自动续展或延长额外一年期限(在任何情况下,须延展至本款第(c)款第(ii)款所提述的日期后,只要该信用证允许适用的开证银行在每十二个月内至少阻止任何该等延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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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自该信用证签发之日起算),方法是在该信用证签发时议定的该十二个月期间内的一段时间内向该信用证的受益人发出事先通知;此外,如果该开证银行全权酌情同意,则任何信用证的到期日可延长至上文第(ii)款所述日期之后,但前提是,如任何该等信用证在该等类别的循环贷款到期日前五个营业日之后仍未结清或根据任何类别的循环贷款承诺签发,该等借款人应根据行政代理人和相关开证银行合理满意的文件提供现金抵押,金额相当于在该循环贷款到期日前五个营业日或(如更晚)该签发日期之前的每份该等信用证的面额。
(d)参与。通过在任何类别的循环融资承诺下签发信用证(或对增加其金额的信用证进行修订),并且在适用的开证银行或循环融资贷款人不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的情况下,该开证银行特此向该类别下的每个循环融资贷款人提供授信,而每个该等循环融资贷款人特此从该开证银行获得,a参与这类信用证相当于这类循环贷款贷款人适用的循环贷款占根据这类信用证可提取的总额的百分比(在替代货币信用证的情况下,根据其等值美元计算)。为考虑和促进上述情况,各循环贷款放款人在此绝对无条件地同意,为适用的开证银行的账户,以美元向该行政代理人支付该循环贷款放款人在该开证银行作出的每笔信用证付款中的适用循环贷款百分比,但未按本条第2.05款(e)款规定在到期日由适用的借款人偿还,或因任何理由需要退还给该借款人的任何偿还付款(如为任何替代货币信用证计算,基于其美元等值)。各循环贷款贷款人承认并同意,其根据本款就信用证获得参与的义务是绝对和无条件的,不受任何情况的影响,包括任何信用证的任何修改、续期或延期,或违约或违约事件的发生和延续,或承诺的减少或终止,或由于货币汇率的变化,该循环贷款贷款人的循环贷款信贷敞口在任何时候都可能超过其当时的循环贷款承诺(扣除附属承诺总额后)(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根据第2.05(j)节提供现金抵押),并且每笔此类付款应在没有任何抵消、减免、预扣或减少的情况下进行。
(e)偿还。如适用的开证银行须就信用证进行任何信用证付款,则适用的借款人须向行政代理人支付美元,或由该借款人酌情以有关信用证的计价货币,偿还该信用证付款,金额相当于该信用证付款(如属替代货币信用证,则如以美元而非有关信用证的计价货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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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等值美元)不迟于当地时间下午2:00,在该借款人根据本条第2.05款(g)项收到该信用证付款通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或第二个工作日,如果该通知是在当地时间中午12:00之后收到的),连同自该信用证付款之日起按适用类别的该循环融资贷款适用的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但该借款人可在符合本条所列借款条件的情况下,根据第2.03节请求以同等数额的适用类别的ABR循环融资借款为此类付款提供资金,并且在如此融资的范围内,该借款人支付此类款项的义务应予解除,并由由此产生的ABR循环融资借款取代。如该借款人到期未偿还任何信用证付款,则行政代理人应立即将适用的信用证付款、该借款人当时应就此支付的款项(“未偿还金额”)以及(如为循环贷款贷款人)该贷款人的循环贷款百分比通知适用的开证银行和相互适用的循环贷款贷款人。在收到此种通知后,具有适用类别的循环贷款承诺的每个循环贷款贷款人应按照第2.06节就该贷款人所作贷款规定的相同方式,以美元向行政代理人支付其未偿还金额的循环贷款百分比(并且第2.06节应比照适用于循环贷款贷款人的付款义务),行政代理人应迅速将其从循环贷款贷款人收到的金额支付给适用的开证银行。行政代理人在收到该借款人依据本款支付的任何款项后,应迅速将该款项分配给适用的开证行,或在循环贷款贷款人已根据本款支付款项以偿还该开证行的范围内,再分配给该贷款人和其利益可能出现的开证行。循环贷款贷款人根据本款为偿还开证银行的任何信用证付款而支付的任何款项(上述ABR循环贷款的资金除外)不应构成贷款,也不应解除该借款人偿还该信用证付款的义务。
(f)绝对义务。本款(e)项规定的借款人偿还信用证付款的义务应是绝对、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并应在任何和所有情况下严格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履行,而不论(i)任何信用证或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或规定缺乏有效性或可执行性,(ii)根据信用证出示的任何汇票或其他单证证明是伪造的,在任何方面有欺诈或无效,或其中的任何陈述在任何方面不真实或不准确,(iii)适用的开证银行在出示不符合该信用证条款的汇票或其他单证的情况下根据信用证付款,或(iv)任何其他事件或情况,无论是否类似于上述任何情况,如果没有本节的规定,可能构成合法或公平地解除任何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提供抵消权。行政代理人、贷款人或任何开证行或其任何关联方,均不得因任何信用证或任何信用证的签发或转让或与其有关而承担任何责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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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或未能根据该规定支付任何款项(不论前句所指的任何情况),或根据任何信用证(包括根据该信用证作出提款所需的任何单证)或与该信用证有关的任何汇票、通知或其他通信的传送或交付中的任何错误、遗漏、中断、丢失或延迟,技术术语的任何解释错误或由该开证银行无法控制的原因引起的任何后果,或第一句第(i)、(ii)或(iii)条所指的任何情况;但前提是,上述情况不得解释为免除适用的开证行对借款人所遭受的任何直接损害(而不是间接损害,借款人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特此放弃与之相关的索赔)的赔偿责任,这些损害是由有管辖权的法院的最终和有约束力的决定确定的,是由于该开证行在确定信用证项下出示的汇票和其他单证是否符合其条款时未能谨慎行事而造成的。双方明确约定,在适用的开证行不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的情况下,该开证行应被视为在每一次该等认定中均已谨慎行事。为促进上述规定,在不限制其概括性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同意,对于表面上看来实质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适用的开证银行可全权酌情接受并支付此类单据的款项,而不负责进一步调查,无论是否有任何相反的通知或信息,或拒绝接受并支付此类单据的款项,如果此类单据不严格遵守此类信用证的条款。
(g)付款程序。适用的开证银行应在收到后立即审查所有看来代表信用证项下付款要求的单证。该开证行应将任何该等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要求,以及该开证行是否已作出或将作出该项下的信用证付款,及时以电话(电子方式确认)方式通知行政代理人和适用的借款人;但任何未给予或迟延给予该通知的情况,不得解除借款人就任何该等信用证付款向该开证行和循环贷款放款人偿还的义务。
(h)临时利息。如果开证银行应进行任何信用证付款,则除非适用的借款人应在该信用证付款之日全额偿还该信用证付款,否则其未付金额应按当时适用于适用类别的循环融资贷款的年利率计息,自该信用证付款之日(包括该日期但不包括该借款人偿还该信用证付款之日)起的每一天;但如该信用证付款未由借款人根据本条(e)款在到期时偿还,则第2.13(d)条适用。根据本款应计的利息应由适用的开证行记账,但任何循环贷款放款人根据本条第2.05款(e)款为偿还该开证行而在付款之日及之后应计的利息,应在该付款范围内由该循环贷款放款人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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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更换开证行。开证行可以由适用的借款人、行政代理人、被更换的开证行、继任的开证行之间随时书面协议予以更换。行政代理人更换开证行的,应当通知出借人。在任何此类替换生效时,该借款人应支付根据第2.12节为被替换的开证银行账户应计的所有未付费用。自任何该等更换生效之日起及之后,(i)继任开证行应拥有被替换开证行根据本协议就其后将签发的信用证承担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ii)本文中提及“开证行”一词应视文意而视为指该继任者或任何先前的开证行,或该继任者和所有先前的开证行。在本协议项下的开证行更换后,被更换的开证行仍为本协议的一方,并应继续拥有该开证行在本协议项下就其在该更换前签发的信用证承担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但不应被要求额外签发信用证。
(j)某些事件发生后的现金抵押。如适用的借款人根据第2.05(c)条、第2.11(e)条、第2.11(g)条、第2.22(a)(v)条或第7.01条的任何规定,被要求以现金抵押与任何未偿信用证有关的任何循环信用证风险敞口,则该借款人应以抵押代理人的名义并为循环融资贷款人的利益,在抵押代理人的账户中或在抵押代理人的指示下,存入相当于截至该日期的循环信用证风险敞口的美元现金金额(或在第2.05(c)条的情况下,第2.11(e)条,第2.11(g)条及第2.22(a)(v)条,该等条文所规定的部分)。行政代理人根据本款作出的每笔现金抵押(x)存款或根据第2.22(a)(ii)节作出的每笔现金抵押(y)存款,在每种情况下均应由抵押代理人持有,作为该借款人根据本协议支付和履行义务的抵押品。担保物代理人对该账户具有专属的支配权和控制权,包括专属的支出权。除就该等存款的投资所赚取的任何利息外,该等存款应由(i)只要违约事件仍在继续,抵押代理人和(ii)在任何其他时间,该借款人(在每种情况下)在许可投资中并由该借款人承担风险和费用,可自行选择和全权酌情决定进行投资,该等存款不得计息。此类投资的利息或利润(如有)应在该账户中累积。该账户内的款项应由抵押品代理人申请偿付各开证行未获偿付的信用证付款,并在未获如此申请的范围内,为清偿该借款人在该时间的循环信用证敞口的偿付义务而持有,或在贷款已加速到期的情况下(但须经循环信用证敞口占循环信用证敞口总额50%以上的贷款人同意),用于偿付该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如因发生违约事件或存在违约贷款人或发生第2.11(e)或(g)条规定的限额被超过而要求适用的借款人根据本协议提供一定金额的现金抵押,则该金额(在未按上述规定适用的范围内)应在所有违约事件得到纠正或豁免或违约贷款人地位终止或不再超过第2.11(e)和(g)条规定的限额(如适用)后三个营业日内退还该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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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循环贷款终止后的现金抵押。尽管有任何与此相反的情况,在所有未偿还的循环融资贷款全额提前还款和所有循环融资承诺终止的情况下(“循环融资终止事件”),适用的借款人通知任何一家或多家开证银行,其打算在此种循环融资终止事件发生之日后维持一份或多份最初根据本协议签发的信用证(每份均为“持续信用证”),然后,如果每份此类持续信用证以等于最低信用证担保额的金额作为现金抵押,则担保品代理人在担保单证项下的担保品上的担保权益可根据第9.18节终止,该金额应存放于或按照每一此类开证银行的指示存放。
(l)增发银行。公司可不时藉向行政代理人发出的通知,指定任何贷款人(除首次发行银行外)各自同意(全权酌情决定)以该身份行事并令行政代理人合理满意的作为发行银行。每一家该等额外开证行经行政代理人批准(不得无理拒绝批准)后,应签立本协议的对应方,此后应为所有目的的本协议项下开证行。
(m)报告。除行政代理人另有要求外,各开证银行须(i)最迟于收到根据第2.05(b)条从公司收到的任何通知的下一个营业日向行政代理人提供该通知的副本,及(ii)在该开证银行预期将签发、修订或延长任何信用证的每个营业日或之前向行政代理人(a)书面报告、该等签发、修订或延长的日期,以及将签发的信用证的总面额,经其修订或延期且在该等签发、修订或延期生效后仍未到期(以及其金额是否发生变化),如行政代理人未告知该开证银行该等签发、修订或延期将不符合本协议的要求,则该开证银行应被允许签发、修订或延期该等信用证,(b)在该开证银行进行任何信用证付款的每个营业日,该等信用证付款的日期及该等信用证付款的金额及(c)任何其他营业日,行政代理人应合理要求的有关该开证银行所签发的未结信用证的其他资料。
(n)违法。为免生疑问,不得在爱尔兰向信用证的爱尔兰接收方签发违反爱尔兰《2015年欧洲联盟(保险和再保险)条例》的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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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节借款的资金筹措。
(a)每名贷款人须在当地时间下午12时前以电汇方式将其根据本协议拟作出的每笔贷款(任何Swingline贷款除外)拨至其最近藉通知贷款人而为此目的指定的行政代理人的帐户;但所有Swingline贷款须由Swingline贷款人在拟议日期下午1时(纽约市时间)前向该行政代理人提供全额贷款。行政代理人将迅速向适用的借款人提供此类贷款(如果是Swingline贷款,则不迟于下午2:00(纽约市时间)),方法是将收到的金额以同样的资金记入适用的借款请求中规定的该借款人指定的一个或多个账户;但为偿付信用证付款和第2.05(e)节规定的偿付而提供的循环融资贷款应由行政代理人汇给适用的开证银行,为免生疑问,不应要求行政代理人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就未从任何贷款人收到的任何金额进行垫付。
(b)除非行政代理人在任何借入欧元货币贷款、定期SOFR贷款或复合SONIA贷款的拟议日期之前(或在任何借入ABR贷款的情况下,在此类借款之日当地时间下午12:00之前)收到贷款人的通知,表示该贷款人将不会向行政代理人提供该贷款人在此类借款中的份额,否则行政代理人可假定该贷款人已根据本条第2.06条(a)款在该日期提供该份额,并可,根据这样的假设,向适用的借款人提供相应的金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贷款人实际上没有向行政代理人提供其借款份额,则适用的贷款人和借款人分别(以及就借款人而言共同和个别地)同意立即按要求(不重复)向行政代理人支付相应的金额及其利息,自适用的借款人获得该金额之日起至但不包括向行政代理人付款之日的每一天,在该贷款人将支付的情况下(i),(a)联邦基金有效利率和(b)行政代理人根据银行业同业补偿规则确定的利率中的较大者,或(ii)在借款人将支付款项的情况下,适用于当时适用融资下ABR贷款的利率。借款人与该出借人应当向行政代理人支付同一期间或者重迭期间利息的,行政代理人应当及时将该借款人支付该期间利息的金额汇给借款人。如果该贷款人向行政代理人支付了该金额,则该金额应构成该借款中包含的该贷款人的贷款。借款人的任何付款均不影响借款人可能对未向行政代理人支付该款项的贷款人提出的任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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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尽管有上述规定,行政代理人仍可全权酌情从其自有资金中代表贷款人提供循环融资贷款。在此情况下,行政代理人代其提供循环贷款的适用贷款人应在不迟于当地时间下午2:00之前向每个适用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后,向行政代理人偿还代表其提供的循环贷款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并在提出此种偿还要求的营业日。自代表该贷款人提供该循环贷款之日起至但不包括该行政代理人就该循环贷款获得偿还之日止期间内归属于该循环贷款的全部利息金额,应由该贷款人自行支付给该行政代理人。
(d)如果提供循环融资贷款以偿还附属未偿还款项,则每个贷款人参与该循环融资贷款的数额(由行政代理人确定)将尽可能使其参与当时未偿还的循环融资贷款的总额与当时未偿还的循环融资贷款总额的相同比例与其循环融资百分比相同。
第2.07款利益选举。
(a)每笔借款最初应属于适用借款请求中规定的类型和适用类别,如果是欧洲货币借款、定期SOFR借款或复合SONIA借款,则应具有该借款请求中规定的初始利息期。此后,适用的借款人可(仅在欧元货币借款或定期SOFR借款的情况下)选择将此种借款转换为不同类型(在此种借款以美元计价的范围内)或继续此种借款,在欧元货币借款的情况下,可选择定期SOFR借款或复合SONIA借款。可为此选择利息期限,所有这些均按本节规定。借款人可就受影响借款的不同部分选择不同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每一此类部分应在持有构成此类借款的贷款的贷款人之间按比例分配,而构成每一此类部分的贷款应被视为单独借款。本节不适用于Swingline贷款,不得转换或延续。
(b)为依据本条作出选择,公司须在根据第2.03条规定须提出借款请求时,以电话通知行政代理人有关该选择,如公司要求在该选择生效日期作出该选择所产生类型的借款。每一份此类电话利益选举请求书均不可撤销,并应以专人送达或电子方式迅速确认给借款人签署的书面利益选举请求书的行政代理人。
(c)每份电话和书面利益选举请求均应按照第2.02条规定具体说明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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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该等利息选择请求所适用的借款,如就其不同部分选择不同的选择,则将分配给每项由此产生的借款的该等借款的部分(在此情况下,须就每项由此产生的借款指明根据下文第(iii)及(iv)条须指明的资料);
(ii)依据该权益选举请求作出的选举的生效日期,即为营业日;
(iii)由此产生的借款是否为ABR借款(如果以美元计价)、复合SONIA借款、定期SOFR借款或欧洲货币借款;和
(iv)如果由此产生的借款是欧元货币借款,则定期SOFR借款或复合SONIA借款在该选择生效后将适用于该选择的利息期,这应是术语“利息期”定义所设想的期间。
如果任何此类利息选择请求请求欧元货币借款、定期SOFR借款或复合SONIA借款,但未指定利息期限,则适用的借款人应被视为选择了一个月期限的利息期限。如果低于任何借款的全部未偿本金金额应被转换或继续,则每笔由此产生的借款应为借款倍数的整数倍,且不低于借款最低限额,并满足第2.02(c)节中关于相关类型借款的最高数量规定的限制。
(d)在收到利息选举请求后,行政代理人应迅速将该利息选举请求所涉及的细节以及该贷款人在每笔由此产生的借款中的部分通知每一贷款人。
(e)如果适用的借款人未能在适用于欧元货币借款、定期SOFR借款或复合SONIA借款的利息期结束前及时提交利息选择请求,则除非此种借款按此处规定偿还,否则在该利息期结束时,此种借款应转换为ABR借款(如果以美元计价)或继续作为欧元货币借款,即一个月利息期的定期SOFR借款(如果以美元以外的货币计价)。尽管有本协议的任何相反规定,如果违约事件已经发生并且仍在继续,而行政代理人应所需贷款人的书面请求(包括通过电子方式提出的请求)通知借款人,那么,只要违约事件仍在继续(i)不得将任何未偿还的借款转换为或继续作为欧洲货币借款,以及(ii)除非得到偿还,每笔欧洲货币借款、定期SOFR借款或复合SONIA借款应(a)在此种借款以美元进行的情况下,在适用的利息期结束时转换为ABR借款,并且(b)在以欧元、英镑或替代货币进行此类借款的情况下,继续作为适用的欧洲货币借款、定期SOFR借款或复合SONIA借款,利息期限为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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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节终止和减少承诺。
(a)在每项融资的可用期最后一个营业日营业结束时,除非先前已终止,否则与该融资有关的任何部分未提取的承诺将终止。
(b)公司可随时终止或不时减少任何类别的循环融资承诺;但(i)任何类别的循环融资承诺的每次减少金额应为250,000美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000美元(或,如果少于,则为该类别的循环融资承诺的剩余金额),以及(ii)公司不得终止或减少任何类别的循环融资承诺,如果,在根据第2.11节同时提前偿还循环融资贷款和根据第2.05(j)或(k)节以现金抵押信用证生效后,任何贷款人的循环融资信贷风险敞口(不包括任何现金抵押信用证)将超过该贷款人的循环融资承诺总额(扣除该贷款人的任何附属承诺)。
(c)公司须将任何选择通知行政代理人,以终止或减少根据本条第2.08条(b)款作出的任何类别的循环融资承诺,最少须在该终止或减少的生效日期(或行政代理人可接受的较短期间)前三个营业日,指明该选择及其生效日期。行政代理人收到通知后应迅速将通知内容告知适用的出借人。公司依据本条第2.08款交付的每一份通知均不可撤销;但公司交付的任何类别的循环融资承诺的终止或减少通知可述明,该通知以其他信贷便利、契约或类似协议或其他交易的有效性为条件,在此情况下,如该等条件未获满足(或由借款人全权酌情豁免)及/或由公司随时撤销(如公司全权酌情决定任何或所有该等条件将不获满足(或豁免),则公司可撤销该等通知(在指明的生效日期或之前向行政代理人发出通知)。任何类别的承诺的任何终止或减少均应是永久性的。任何类别的承诺的每一次减少应在适用的贷款人之间根据其各自对该类别的承诺按比例进行。
第2.09节偿还贷款;债务证据。
(a)各借款人在此共同及个别地无条件承诺:(i)在适用于该循环融资贷款的循环融资到期日向各循环融资贷款人账户的行政代理人支付当时未支付的每笔循环融资贷款本金;(ii)向各贷款人账户的行政代理人支付第2.10条规定的该贷款人的每笔定期贷款当时未支付的本金;(iii)向各Swingline贷款人账户的行政代理人支付当时未支付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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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笔Swingline贷款在循环融资到期日和此类Swingline贷款发放后的第五个营业日(以较早者为准)的金额;但在循环融资贷款的借款发放的每个日期,借款人应偿还当时未偿还的所有Swingline贷款,任何此类借款的收益应由行政代理人用于偿还任何未偿还的Swingline贷款。
(b)每名贷款人须按照其通常做法维持一个或多个帐目,以证明借款人因该贷款人作出的每笔贷款而对该贷款人的负债,包括根据本协议不时应付及支付予该贷款人的本金及利息的款额。
(c)行政代理人须维持帐目,记录(i)根据本协议作出的每笔贷款的金额、融资、类别、种类和货币及其适用的利息期(如有的话),(ii)借款人根据本协议向每名贷款人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的任何本金或利息的金额,以及(iii)行政代理人根据本协议为贷款人的帐户及每名贷款人的份额而收取的任何金额。
(d)依据本条第2.09条(b)或(c)款维持的帐目中所作的记项,须为其中所记录的债务的存在和数额的表面证据(无明显错误);但任何贷款人或行政代理人未能维持该等帐目或其中的任何错误,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借款人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偿还贷款的义务。
(e)任何贷款人可要求以本票(“票据”)作为其发放的贷款的证据。在此情况下,借款人应编制、执行并向该贷款人交付应付该贷款人(视情况而定)或其注册转让人的本票,并以经行政代理人批准并为借款人合理接受的形式。此后,除非适用的贷款人另有约定,否则由该本票及其利息证明的贷款在任何时候(包括根据第9.04条转让后)均应以一张或多张本票为代表,其形式应支付给其中指定的收款人或其注册转让人。
第2.10节偿还定期贷款和循环贷款。
(a)除本条第2.10条的其他条文及第9.08(e)条另有规定外,
(i)借款人须偿还:
(x)于每年3月、6月、9月及12月的最后一天(于截止日期后结束的公司第一个完整财政季度的最后一天开始)及于适用的定期融资到期日或(如任何该等日期并非营业日)于下一个前一个营业日(每个该等日期称为“B期贷款分期日期”)的初始B期贷款,本金总额为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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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贷款等于(a)在B期贷款到期日之前到期的季度付款的情况下,金额等于此类初始B期贷款本金总额的0.25%;(b)在B期贷款到期日到期的此类付款的情况下,金额等于此类B期贷款当时未偿还的本金金额;和
(y)初始条款A贷款在期限A融资到期日的金额等于该等条款A贷款当时未支付的本金金额,未偿还;和
(ii)在作出任何增量定期贷款的情况下,借款人须按相关增量假设协议所载的日期及金额(每一该等日期称为“增量定期贷款分期日”)偿还该等增量定期贷款;及
(iii)在先前未支付的范围内,未偿还的定期贷款应在适用的定期融资到期日到期应付。
(b)在以前未支付的范围内,未偿还的循环贷款应在适用的循环贷款到期日到期应付。在以前未支付的范围内,未偿还的Swingline贷款应在Swingline到期日到期应付。
(c)提前偿还来自以下方面的贷款:
(i)根据第2.11(b)条的所有净收益和根据第2.11(c)条的超额现金流量,应分配给根据第2.10(d)条确定的一类或多类定期贷款,并适用于减少在此类类别下的剩余预定摊销付款中规定的此类下的后续定期贷款分期付款日期到期的直接订单金额;但任何贷款人可自行选择,可选择拒绝其持有的任何定期贷款的任何此类提前还款(再融资票据和/或再融资定期贷款的任何提前还款除外),前提是该公司应在当地时间下午5:00之前向行政代理人发出书面通知,至少在此类提前还款日期前三个工作日(任何此类贷款人,“拒绝贷款人”)和在任何此类提前还款日期,否则本应用于提前偿还拖欠贷款人的定期贷款的任何金额(此类金额,“被拒绝的收益”)改为由借款人保留,以用于本协议未禁止的任何目的的申请,并
(ii)依据第2.11(a)条就定期贷款作出的任何可选择的预付款项,须适用于公司在每宗个案中所指示的适用类别下的定期贷款的类别及其余下的分期。
(d)强制性预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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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根据第2.11(b)或(c)条对定期贷款进行的任何强制性提前还款,应适用于根据未偿还的A期贷款、B期贷款和其他定期贷款(如有)的本金总额按比例在A期贷款、B期贷款和其他定期贷款类别之间分配此类提前还款的总额;
(ii)除上文第(i)款另有规定外,公司可酌情在一类或多类定期贷款中分配该等预付款项(如该等分配符合第2.21(b)条或第2.21(f)条(如适用)的规定);
(iii)在本协议项下任何融资项下的任何贷款提前还款之前,公司应选择拟提前还款的适用融资项下的借款或借款,并应不迟于当地时间下午2:00通过电话(以电子方式确认)将该选择通知行政代理人,(i)在ABR借款的情况下,至少在此种提前还款的预定日期前一个工作日,(ii)在欧元货币借款、定期SOFR借款或复合SONIA借款的情况下,至少在此种提前还款的预定日期前三个工作日(或,在每种情况下,行政代理人可接受的较短期限,(iii)在SOFR借款的情况下,至少在此种提前还款的预定日期前三个工作日(或在每种情况下,行政代理人可接受的较短期限),(iv)在以替代货币借款的欧洲货币的情况下,至少在此种提前还款的预定日期前四个工作日(或在每种情况下,行政代理人可接受的较短期限);但此种通知可能以其他信贷便利的有效性为条件,契约或类似协议或其他交易,如该等条件未获满足(或由公司全权酌情放弃),或公司全权酌情决定任何该等条件将不获满足(或被放弃),则可由公司(通过在指定生效日期或之前向行政代理人发出通知)予以撤销和/或撤销。
(e)借款的每笔偿还应按比例适用于已偿还借款中包含的贷款。所有偿还贷款应附有按第2.13(e)节要求偿还的金额的应计利息。
第2.11节提前偿还贷款。
(a)借款人有权随时并不时预付任何贷款的全部或部分,而无须溢价或罚款(但须受第2.12(d)条、第2.12(e)条及第2.16条规限),本金总额为借款倍数的整数倍,且不低于借款最低限额,或如低于未偿还的金额,但须根据第2.10(d)条事先通知,但借款人不得预付属于复合SONIA借款的循环融资贷款,但在利息期的最后一天除外,(i)在每个滚动十二个月期间超过(i)十次以英镑计价的循环融资贷款和(ii)在每个滚动十二个月期间超过四次以欧元或美元计价的循环融资贷款(或在每种情况下,行政代理人可能接受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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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借款人应在收到所有净收益后立即按照第2.10条(c)和(d)款将其用于预付定期贷款。
尽管有上述规定,借款人如有该等其他第一留置权债务的要求,可使用该等净收益的一部分预付或回购任何其他第一留置权债务,金额不超过(x)该等净收益的金额与(y)零头的乘积,(a)其分子为该等其他第一留置权债务的未偿本金金额,及(b)其分母为该等其他第一留置权债务的未偿本金金额与所有类别定期贷款的未偿本金金额之和。
(c)不迟于根据第5.04(a)节就每个超额现金流期交付或要求交付年度财务报表之日后五(5)个工作日,借款人应计算该超额现金流期的超额现金流量,借款人应适用等于(i)该超额现金流量的所需百分比超过145,000,000美元或当时最近结束的测试期按备考基础计算的EBITDA的0.075倍(以较高者为准)的金额(“ECF阈值金额”)减去(ii)在未使用已融资定期债务发生的收益进行融资的情况下,(a)该超额现金流期内任何自愿付款金额之和(加,在不重复先前根据本(a)条扣除的任何金额的情况下,(x)定期贷款在该超额现金流量期结束后但在根据本(c)条提前还款日期之前的任何自愿付款的金额(据了解,构成低于面值的许可贷款购买的任何此类付款的金额应计算为等于已使用的现金金额,而不是被视为已随之提前偿还的本金金额)和(y)其他第一留置权债务(前提是(i)在提前偿还任何循环债务的情况下,承诺相应减少,且(ii)就本条款(A)(y)而言可计算的每笔此类预付其他第一留置权债务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应就此类其他第一留置权债务预付的金额如果此种提前还款是在定期贷款和此种其他第一留置权债务(根据定期贷款的未偿还本金总额和此种其他第一留置权债务在此种其他第一留置权债务提前还款之日的本金总额确定)和(b)在此种超额现金流期内的任何永久性自愿减少的数额(加上先前根据本条款(b)项扣除的任何数额,但不重复,在此种超额现金流量期结束后但在本条款(c))项下循环融资承诺的预付款日期之前的任何永久性自愿削减的金额,以根据第2.10条(c)和(d)款同时偿还相等数额的循环融资贷款或根据第2.10条(c)和(d)款同时偿还(i)以预付定期贷款或(ii)以根据第2.10条(c)和(d)款预付定期贷款,并根据管辖该等其他第一留置权债务的协议(s)预付任何其他第一留置权债务,只要根据本条款(II)款的预付款以这样的方式适用定期贷款至少在可评定的基础上与该等其他第一留置权债务(根据未偿还总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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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贷款的本金金额以及根据本条款第(II)款在此类提前还款之日预付的此类其他第一留置权债务的未偿本金总额)。该等计算将载列于由公司财务主任签署交付行政代理人的证明书内,该证明书载列该财政年度的超额现金流量金额(如有的话)、就该财政年度所需的任何预付款项的金额及其合理详细的计算。
(d)尽管有本条第2.11条的任何其他相反规定,(i)在以下情况下,除在担保司法管辖区组织的附属贷款方以外的附属公司出售任何资产的任何或全部净收益,或归属于附属公司(在担保司法管辖区组织的附属贷款方除外)的超额现金流量,否则将根据第2.11(b)条或第2.11(c)条被要求适用,但被禁止,受适用的当地法律限制或延迟,不得被遣返至根据第2.11(b)条或第2.11(c)条(由公司善意确定)本应适用该等金额的适用法域,如此受影响的这类净收益或超额现金流部分将不会被要求按第2.11(b)节或第2.11(c)节规定的时间用于偿还定期贷款或其他第一留置权债务,但可由适用的子公司保留,并且(ii)在公司已善意确定汇回任何净收益或超额现金流归属于子公司的情况下,而不是在担保司法管辖区组织的子公司贷款方,根据第2.11(b)节或第2.11(c)节否则将被要求适用的,将对归属于子公司的此类净收益或超额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的税务后果,而不是在担保司法管辖区组织的附属贷款方,因此受到影响的净收益或超额现金流可由适用的子公司保留(公司在此同意促使适用的子公司迅速采取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公司合理控制范围内采取所有合理要求以消除此类税务影响的行动)。
(e)如贷款人的任何类别的循环贷款信贷风险敞口总额超过该类别的循环贷款承付款总额(扣除附属承付款总额后)(货币汇率变动除外),公司应预付该类别的循环贷款借款(或,如果没有未偿还的此类借款,则根据第2.05(j)节就未偿还的信用证提供现金抵押),总额等于该超额部分。
(f)如果循环信用证风险敞口超过信用证分限额(货币汇率变动导致的除外),应行政代理人的请求,公司应根据第2.05(j)节提供现金抵押品,总额等于该超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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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如果由于货币汇率的变化,在任何重估日期,(i)任何类别的贷款人的循环融资信贷敞口总额的英镑等值超过该类别的循环融资承诺总额(扣除附属承诺总额后)或(ii)循环信用证敞口超过信用证分限额,公司应根据行政代理人的请求,在该重估日期(a)预付循环融资借款或(b)根据第2.05(j)节提供现金抵押品后的十(10)天内,总金额,以使适用的风险敞口不超过上述适用的承诺分限额或金额。
第2.12款费用。
(a)公司同意透过行政代理人于每年3月、6月、9月及12月最后一天后十五个营业日及所有贷款人的循环贷款承诺按本条例规定终止之日,向每名贷款人(任何违约贷款人除外)支付款项,承诺费(“承诺费”),按截至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最后一个营业日累积的适用承诺费的费率计算,按该贷款人在上一季度(或自截止日期开始或截至该贷款人最后一项承诺终止之日止的其他期间)适用的可用未使用承诺的每日金额计算。所有承诺费应根据一年中360天(以欧元、美元或除英镑以外的任何替代货币计值的金额)或365天(以英镑计值的金额)的实际经过天数计算。应付各贷款人的承诺费应在截止日期开始累积,并应在该贷款人的最后一项承诺按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停止累积。
(b)公司不时同意透过行政代理人,于每年3月、6月、9月及12月最后一天后十五个营业日及所有贷款人的循环融资承诺按本条例规定终止之日,向每一类别的每名循环融资贷款人(任何违约贷款人除外)支付(i)款项,就该贷款人的循环贷款收取英镑费用(一种“信用证参与费”)在上一季度(或自截止日期开始或以循环贷款到期日期结束的较短期间或此类类别的循环贷款承诺应予终止之日起)按相当于欧洲货币循环贷款借款或复合SONIA循环贷款借款的适用保证金的年利率(如适用)占该类别每日总循环信用证风险敞口的百分比(不包括其可归因于未偿还的信用证付款的部分),截至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最后一个营业日累积的该期间内每一天有效的该等类别,以及(ii)在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最后一天后十五个营业日及所有贷款人的循环融资承诺终止之日为其各自的账户(x),就该开证银行签发的每份信用证收取的门面费,为期自该信用证签发之日起至(包括)该信用证终止之日止,按相当于该信用证每日声明金额的等值英镑的适用保证金每年计算,加上(y)与任何该等信用证的签发、修改或转让或根据该信用证支付的任何信用证有关,该开证银行的惯常跟单和手续费用及收费(统称,“发行银行手续费”)。所有应按年支付的信用证参与费和开证行费,均按美元和欧元计价信用证360天、英镑计价信用证365天一年的实际经过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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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公司须为行政代理人的帐户向(i)行政代理人支付或应促使集团另一成员为行政代理人支付有关费用函件所载的“高级设施行政费用”(可不时修订、重列、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在其中指明的时间(“行政代理费用”),(ii)自TLB再融资日期起,Wilmington Trust(London)Limited以其作为抵押代理人的身份,向(i)行政代理人支付有关费用函件所载的“高级设施抵押代理费用”(可修订、重列),(iii)安排人为安排人的帐户,按有关费用函件所载的金额及时间不时修订、重列、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订的安排费(可在其中指明的时间不时修订、重列、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订)。
(d)公司应(或应促使集团另一成员支付)向行政代理人(为每个循环贷款贷款人的账户)支付每个循环贷款贷款人参与未偿还循环贷款总额的“使用费”,按以下比率计算:(i)未偿还循环贷款本金总额超过循环贷款承付款的0%但低于或等于33的每一天1⁄3循环贷款承付款的百分比,每年0%;(二)未偿还循环贷款本金总额超过33的每一天1⁄3循环贷款承付款项的百分比,但低于或等于662⁄3循环贷款承付款的百分比,每年0.15%;(三)未偿还循环贷款本金总额超过66的每一天2⁄3循环贷款承诺的百分比,每年0.30%。使用费应按日累计,并应于上文第2.12(a)节规定的每个承诺费支付日支付。就本款而言,循环贷款承付款总额应在扣除附属承付款总额后计算)。
(e)如在截止日期后六个月的日期当日或之前,借款人须(x)根据第2.11(a)条以任何新的或替换的一批有担保定期贷款的收益预付B期贷款,而该批贷款的总收益率低于该等B期贷款的总收益率(为免生疑问,就证券化而言除外)或(y)对本协议作出任何减少B期贷款的总收益率的修订(但,就第(x)及(y)条中的每一条而言,就本款最后一句所指的控制权变更或变革性收购而言),借款人须就每一适用的定期贷款放款人的应课税帐目向行政代理人支付(a)(如属第(x)条的情况)按如此预付的B期贷款本金总额的1.00%的提前还款溢价,如属第(y)条的情况,则按(b)条的情况向行政代理人支付相当于适用的本金总额的1.00%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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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根据该修订降低全部收益率的B期贷款。该等款项须于该等预付款项的日期或该等修订的生效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到期应付。就本条第2.12(e)款而言,“变革性收购”是指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进行的任何收购,如果(i)在紧接该收购完成之前的贷款文件条款不允许,或(ii)如果在紧接该收购完成之前的贷款文件条款允许,则不会根据贷款文件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足够的灵活性,以便在该完成之后继续和/或扩大其合并业务,由公司善意确定。
(f)所有费用应在到期日期以立即可用的资金支付给行政代理人,以便在适当情况下在贷款人之间分配,但发行银行费用应直接支付给适用的发行银行,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退还,条件是如果不发生截止日期,则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第2.13节利息。
(a)构成每笔ABR借款的贷款应按ABR加上适用的保证金计息。
(b)(i)构成每笔欧洲货币借款的贷款应按该借款有效利息期的欧元汇率加上基于适用货币的该等贷款的适用保证金计息,(ii)由每笔每日简单SOFR借款组成的经调整的每日简单SOFR贷款应按每日简单SOFR加上适用保证金计息(iii)由每笔定期SOFR借款(x)组成的定期SOFR借款(即A3借款或循环融资借款)应按该借款有效的利息期的经调整的定期SOFR加上适用保证金计息,及(y)即属B期借款应按该借款有效的利息期的定期SOFR加上适用保证金计息。
(c)构成每笔复合SONIA借款的贷款应在该借款有效的利息期内按复合SONIA计息加上适用的保证金。
(d)尽管有上述规定,如任何贷款的本金或利息或借款人根据本协议须支付的任何费用或其他款额在到期时未获支付,不论是在规定的到期日、加速时或其他情况下,该逾期款额须在判决后及判决前按相当于(i)的年利率计息,如属任何贷款的逾期本金,则按2.00%加上本条第2.13条前述条款另有规定的适用于该贷款的利率,如属任何其他逾期款额,则按(ii)计息,2.00%加上本条(a)条规定的适用于ABR贷款的利率;但本(d)条不适用于贷款人根据第9.08条放弃的任何违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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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每笔贷款的应计利息应在(i)该贷款的每个利息支付日期支付,(ii)就循环融资贷款而言,在适用的循环融资承诺终止时支付,(iii)就定期贷款而言,在适用的定期融资到期日支付;但(a)根据本条第2.13条(d)款应计的利息应按要求支付,(b)如发生任何贷款的任何偿还或提前偿还(循环融资贷款的提前偿还不包括在可用期结束前属于ABR贷款的未与永久承诺减少同时进行的),则应在该偿还或提前偿还的日期支付已偿还或预付的本金的应计利息,以及(c)如任何欧洲货币贷款、定期SOFR贷款或复合SONIA贷款在当前利息期结束前发生任何转换,此类贷款的应计利息应在此类转换生效之日支付。
(f)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利息应按360天的一年计算,但(i)在ABR以最优惠利率为基础时参照ABR计算的利息应按365天(或闰年366天)的一年计算,(ii)就复合SONIA计算的利息应按365天(或闰年366天)的一年计算,(iii)就市场惯例(由行政代理人合理厘定)与上述不同的以替代货币计值的欧元货币贷款的利息而言,该利息将按照该市场惯例计算,并在每种情况下应按实际经过的天数(包括第一天,但不包括最后一天)支付。任何贷款的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利息应根据截至适用的确定日期该贷款的未偿还本金金额按日计算。适用的ABR、复合SONIA、Term SOFR或Daily Simple SOFR或EURIBO Rate应由行政代理人确定,该确定应为无明显错误的结论性确定。
(g)就每项附属融资支付利息、佣金、费用和任何其他报酬的利率和时间,应由相关附属贷款人与该附属融资的借款人根据正常的市场利率和条款达成协议确定。
第2.14节备用利率。
(a)(i)除下文(c)条另有规定外,如在欧洲货币借款或定期SOFR借款或复合SONIA借款的任何利息期开始之前:
(a)行政代理人确定(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该确定应是结论性的)不存在确定欧元的EURIBO利率、英镑的复合SONIA或美元和利息期的定期SOFR的充分和合理手段,包括因为适用的货币和该利息期的适用利率不可用或不按现行基准公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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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行政代理人获任何适用类别的规定贷款人告知,当时适用的适用货币及该等利息期基准利率将不会充分及公平地反映该等贷款人(或贷款人)就适用货币及该等利息期作出或维持其包括在该等借款内的贷款(或其贷款)的成本,
则行政代理人须于其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以电话或电子方式向公司及适用的贷款人发出有关通知,直至行政代理人通知公司及适用的贷款人有关有关基准的情况已不复存在,则(a)要求将任何以美元计值的借款转换为或继续以美元计值的任何借款作为欧元货币借款或定期SOFR借款的任何利息选择请求,适用时无效,且该借款应转换为ABR借款或自ABR借款所适用的利息期的最后一天起继续进行,(b)如任何借款请求请求以美元计价的欧元货币借款或定期SOFR借款(如适用),则该借款应作为以美元计价的ABR借款进行,(c)对于以替代货币计价的贷款,要求将任何借款转换为或将任何借款继续作为欧元货币借款的任何利息选择请求,定期SOFR借款或复合SONIA借款以及请求为相关基准进行欧元货币借款、定期SOFR借款或复合SONIA借款的任何借款请求,在每种情况下均应无效;但如果产生此类通知的情况仅影响一种借款类型,则应允许另一种借款类型。
(ii)除下文(c)条另有规定外,如在定期SOFR借款的任何利息期开始前:
(a)行政代理人确定(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该确定应是结论性的和具有约束力的)术语SOFR不能根据其定义确定,或
(b)规定贷款人决定,由于与任何有关定期SOFR借款或转换为其或其延续的请求有关的任何理由,就建议借款而提出的任何所要求的利息期的定期SOFR没有充分和公平地反映该等贷款人作出和维持该等贷款的成本,而规定贷款人已向行政代理人提供有关该等确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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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行政代理人会及时这样通知借款人和每个贷款人。经行政代理人向借款人发出通知,贷款人作出定期SOFR贷款的任何义务,以及借款人继续定期SOFR贷款或将ABR贷款转换为定期SOFR贷款的任何权利,应予中止(以受影响的定期SOFR贷款或受影响的利息期为限),直至行政代理人(就(b)款而言,应要求贷款人的指示)撤销该通知。收到此种通知后,(i)借款人可撤销任何未决的定期SOFR贷款借款、转换为或延续的请求(以受影响的定期SOFR贷款或受影响的利息期为限),否则,借款人将被视为已将任何此类请求转换为借款请求或转换为其中规定金额的ABR贷款的请求,并且(ii)任何未偿还的受影响的定期SOFR贷款将被视为在适用的利息期结束时已转换为ABR贷款。一旦进行任何此类转换,借款人还应支付如此转换的金额的应计利息,以及根据第2.16节要求的任何额外金额。除下文(c)款另有规定外,如果行政代理人确定(该确定应是决定性的且具有约束力且无明显错误)在任何一天无法根据SOFR的定义确定期限,则ABR贷款的利率应由行政代理人在不参考“ABR”定义(c)款的情况下确定,直至行政代理人撤销该确定。
(b)除下文(c)条另有规定外,如与SOFR借款有关,(i)行政代理人裁定(该裁定须为无明显错误的结论性裁定)(a)如Daily Simple SOFR被用于根据本协议或根据任何其他贷款文件就任何债务、利息、费用、佣金或其他金额进行的任何计算,没有足够和合理的手段根据其定义或(b)确定每日简单SOFR,如果SOFR术语被用于根据本协议或根据任何其他贷款文件就任何债务、利息、费用、佣金或其他金额进行的任何计算中,在任何利息期的第一天或之前,不存在根据其定义确定期限SOFR的充分和合理手段,或(ii)行政代理人确定(该确定应是没有明显错误的结论性确定)外汇市场就适用的替代货币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包括国家或国际金融、政治或经济条件或货币汇率或外汇管制的变化),则行政代理人须在其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以电话或电子方式向借款人及适用的贷款人发出有关通知,直至行政代理人通知借款人及适用的贷款人导致该通知的情况已不存在为止,(a)要求(或任何视为要求)将任何借款转换为或继续作为以该受影响货币进行的SOFR借款的任何利益选择请求无效,而该等借款须(a)在受影响的SOFR借款的情况下,转换为或继续作为ABR借款适用的利息期的最后一天,以及(b)在以替代货币计值的受影响SOFR借款的情况下,经借款人选择,应立即(i)转换为以美元计价的ABR贷款(金额等于该替代货币的等值美元),或在定期SOFR借款的情况下,在适用的利息期结束时或(ii)全额预付,连同其应计利息,在适用的利息期结束时;条件是如果没有选择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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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在借款人收到该通知后三个营业日之前的日期,或在定期SOFR贷款的情况下,定期SOFR贷款的当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如果更早,则借款人应被视为已选择上述(b)(i)和(c)条,如果任何借款请求请求受影响的SOFR借款,则该借款应作为以美元计价的ABR借款(金额等于该替代货币的等值美元,如适用);但,引起该通知的情形只影响一类借款的,应当允许另一类借款。
(c)基准更替。尽管本文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且就本条第2.14条而言,任何套期保值协议应被视为不是“贷款文件”),如果就当时的基准的任何设定而言,基准转换事件及其相关的基准替换日期已在参考时间之前发生,则(i)如果基准替换是根据该基准替换日期的“基准替换”定义的(a)(i)条或(b)(i)条确定的,此种基准替换将在本协议项下和任何贷款文件项下就此种基准设定和随后的基准设定的所有目的替换此种基准,而无需对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作出任何修改或采取进一步行动或征得任何其他方的同意,以及(ii)如果基准替换是根据该基准替换日期的“基准替换”定义的(a)(ii)、(b)(ii)或(c)条确定的,此类基准更换将在下午5:00或之后(纽约市时间)向贷款人提供此类基准更换通知之日后的第五(5)个工作日,为本协议项下和任何贷款文件项下有关任何基准设置的所有目的更换此类基准,而无需对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或要求任何其他方采取进一步行动或征得其同意,只要该行政代理人在该时间尚未收到,由每个类别的规定贷款人组成的贷款人对这种基准更换提出反对的书面通知。
(d)符合变化的基准更换。就实施基准更换而言,行政代理人将有权不时作出基准更换符合规定的变更,尽管本文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实施此类基准更换符合规定的变更的任何修订将生效,而无需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的任何其他方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或同意。
(e)通知;决定和裁定的标准。行政代理人将迅速通知借款人和贷款人(i)发生基准转换事件,(ii)实施任何基准替换,(iii)任何基准替换符合变更的有效性,(iv)根据第2.14(f)节取消或恢复基准的任何期限,以及(v)任何基准不可用期限的开始或结束。行政代理人或(如适用)任何贷款人(或一组贷款人)依据本条第2.14条可能作出的任何裁定、决定或选择,包括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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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限、费率或调整的确定,或关于事件、情况或日期的发生或不发生的确定,以及关于采取或不采取任何行动或任何选择的任何决定,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将是决定性的和具有约束力的,可由其或其自行酌情决定,无需获得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的任何其他方的同意,但在每种情况下,根据本条2.14明确要求的除外。
(f)无法获得基准期限。尽管本文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在任何时候(包括与实施基准更换有关),(a)如任何当时的基准为定期利率(包括任何定期SOFR或EURIBO利率),而(i)该基准的任何期限未显示在不时公布行政代理人以其合理酌情决定权选定的该利率的屏幕或其他信息服务上,或(ii)该基准管理人的监管主管已提供公开声明或发布信息,宣布该基准的任何期限不再具有或将不再具有代表性,然后,行政代理人可以在该时间或之后修改任何基准设置的“利息期”(或任何类似或类似定义)的定义,以删除此类不可用或不具有代表性的期限,以及(b)如果根据上述(i)条中的(a)项被删除的期限随后显示在基准(包括基准替换)的屏幕或信息服务上,或(II)不是或不再受其现在或将不再具有基准(包括基准替换)代表性的公告的约束,然后,行政代理人可以在该时间或之后修改所有基准设置的“利息期”(或任何类似或类似的定义)的定义,以恢复该先前取消的期限。
(g)基准不可用期限。在借款人收到关于某一基准的基准不可用期开始的通知后,借款人可撤销任何关于SOFR借款、转换为或延续SOFR贷款的未决请求,或关于欧元货币借款、转换为或延续欧洲货币贷款的欧元货币借款,或复合SONIA借款、转换为或延续复合SONIA贷款的未决请求,在每种情况下,将在以适用货币计价的任何基准不可用期内作出、转换为或延续,否则,(a)(i)就任何受影响SOFR借款或欧元货币借款请求而言,在每种情况下均以美元计价(如适用),借款人将被视为已将任何此类请求转换为以其中规定的金额借款或转换为ABR贷款的请求;(ii)就任何受影响SOFR借款、欧元货币借款或复合SONIA借款请求而言,在每种情况下均以替代货币(如适用),则该请求无效,并且(b)(i)任何未偿还的受影响SOFR贷款或欧元货币贷款,在每种情况下,如适用,以美元计价的贷款将被视为已立即转换为ABR贷款,如为定期SOFR贷款或欧元货币贷款,则在适用的利息期结束时,以及(II)任何未偿还的受影响SOFR贷款、欧元货币贷款或复合SONIA贷款,在每种情况下,经借款人选择,应(a)立即转换为以美元计价的ABR贷款(金额等于此种替代货币的等值美元),或在定期SOFR贷款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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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欧元货币贷款,在适用的利息期结束时或(b)立即全额预付,如属定期SOFR贷款或欧元货币贷款,则在适用的利息期结束时预付;但就任何每日简单SOFR贷款而言,如借款人在借款人收到该通知后三个营业日之前未作出选择,则借款人应被视为已选择上述(a)条;此外,就任何欧元货币贷款或定期SOFR贷款而言,如借款人在(x)借款人收到该通知后三个营业日的日期和(y)适用的欧元货币贷款或定期SOFR贷款的当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以较早者为准)之前未作出选择,则借款人应被视为已选择上述(a)条。在任何此类预付或转换后,借款人还应支付如此预付或转换的金额的应计利息,以及根据第2.15节要求的任何额外金额。在与任何基准相关的基准不可用期间或在任何当时的基准的期限不是可用期限的任何时间,ABR基于当时的基准的组成部分,即此种基准不可用期限的主题或此种基准的期限(如适用),将不会用于ABR的任何确定。
第2.15款增加了费用。
(a)如法律有任何变更,在截止日期之后(或如较后,相关贷款人、附属贷款人或开证银行成为本协议当事人之日),应:
(i)针对任何贷款人、附属贷款人或发行银行(各自为“成本增加方”)的资产、存放于或为其账户的存款或由其提供的信贷,施加、修改或认为适用任何准备金、特别存款或类似规定;或
(ii)就任何贷款、信用证、附属融资或贷款文件((a)根据第2.17条可予弥偿的税项或(b)不包括的税项除外)向任何贷款人征收任何税项;或
(iii)向任何成本增加方或适用的离岸银行间市场施加影响本协议或由该成本增加方作出的欧洲货币贷款、定期SOFR贷款或复合SONIA贷款或其中的任何信用证或参与的任何其他条件(税项除外),而上述任何一项的结果应是增加该成本增加方作出或维持任何欧洲货币贷款的成本,定期SOFR贷款或复合SONIA贷款(或维持其提供任何此类贷款的义务)或增加此类增加成本方参与、签发或维持任何信用证的成本或减少此类增加成本方根据本协议收到或应收的任何款项的金额(无论本金、利息或其他),
然后,借款人将向该增加的费用方支付额外的金额或金额,以补偿该增加的费用方产生的额外费用或遭受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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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尽管本文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借款人将没有义务就(i)额外或增加的成本、(ii)根据任何贷款文件到期或应付的任何金额的减少和(iii)融资的回报率或增加的成本方(或其关联公司)的总资本的减少(在每种情况下,增加的成本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遭受或招致的)向任何增加的成本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提供补偿:
(i)根据第2.17条获补偿,或如无第2.17条或第9.05条的例外情况,本应获如此补偿;
(ii)可归因于有担保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其贷款办事处(或其参与任何贷款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总体净收入的税收发生变化(无论是依据、时间或其他方面);
(iii)可归因于有担保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违反(w)任何法律、法规或条约,或(x)任何贷款文件的条款;
(iv)可归因于相关中央银行或货币或财政当局因担保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超过任何国家或部门的借款限额或违反对其施加的任何指令而对其施加的任何处罚;
(v)(仅在贷款人在其成为贷款人之日已或合理地应已知悉的范围内)可归因于实施或适用或遵守《巴塞尔协议II》、《巴塞尔协议III》、《CRD IV》或《巴塞尔协议IV》或实施《巴塞尔协议II》、《巴塞尔协议III》、《CRD IV》或《巴塞尔协议IV》的任何其他法律或法规(无论此类实施、应用或遵守是由政府、监管机构、成本增加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实施的),但在每种情况下,任何寻求收回有关巴塞尔协议II、巴塞尔协议III、CRD IV和巴塞尔协议IV的此类增加的成本赔偿或补偿的贷款人应向公司确认,它正在向其向其提供贷款的其他类似情况的借款人收取同等的增加的成本费用,如果它被允许这样做;
(vi)可归因于任何银行征费(或可归因于银行征费的任何付款或因银行征费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vii)可归因于任何不包括的税务事件(或可归因于不包括的税务事件的任何付款或因不包括的税务事件而产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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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可归因于有担保方成立、住所、设立、所在地、居民或通过位于非合作司法管辖区的贷款办事处行事;或
(ix)未根据下文第2.15(d)或(e)条核证或通知公司。
(c)如任何增加费用方确定有关资本或流动性要求的任何法律变更已经或将会产生影响,由于本协议或由该增加费用方提供的贷款或参与由该增加费用方持有的信用证或由该增加费用方提供的附属融资,或由该增加费用方签发的信用证,降低该增加费用方的资本或该增加费用方控股公司的资本(如有)的回报率,至低于该等成本增加方或该等成本增加方的控股公司若无此类法律变更本可达到的水平(考虑到该等成本增加方的政策以及该成本增加方的控股公司在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方面的政策),则借款人应不时向该等成本增加方支付额外金额或金额,以补偿该成本增加方或该成本增加方的控股公司所遭受的任何此类减少。
(d)须将载有本条第2.15条(a)或(c)项所指明的补偿该增加的费用方或其控股公司(如适用)所需的一份或多于一份的增加的费用方的证明书交付予借款人,并须为无明显错误的结论性证明;但任何该等证明申索“法律变更”定义第(x)或(y)条所述的金额,还须说明计算该等金额的依据,并证明该增加的费用方根据本协议要求支付该等费用,并且这种分配方法与其对待作为信贷事项与借款人处境相似并受类似规定约束的其他借款人的方式并不矛盾。借款人应在收到后10天内向该增加的费用方支付任何该等凭证上显示的到期金额。
(e)在任何增加费用的缔约方确定其将根据本条2.15提出增加赔偿请求后,该增加费用的缔约方应立即将此通知借款人。任何增加费用方未按本条第2.15款要求赔偿或迟延要求赔偿,不构成放弃该增加费用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但,根据本条第2.15款,借款人不得被要求就任何增加的费用或减少在该增加的费用缔约方通知借款人导致该增加的费用或减少的法律变更以及该增加的费用缔约方打算就此要求赔偿之日前180天以上发生的任何增加的费用或减少进行赔偿;此外,条件是,如果导致该增加的费用或减少的法律变更具有追溯力,则上述180天期限应予延长,以包括其追溯效力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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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节中断资金支付。
如(a)任何欧元货币贷款或任何定期SOFR贷款的任何本金在适用于其的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包括由于违约事件)以外的时间支付,(b)任何欧元货币贷款或任何定期SOFR贷款在适用于其的利息期的最后一天以外的时间转换,(c)未能借款(由于相关贷款人的违约除外),转换,在根据本协议交付的任何通知中指定的日期继续或预付任何欧洲货币贷款或任何定期SOFR贷款,(d)转让任何欧洲货币贷款或任何定期SOFR贷款,但因公司根据第2.19条提出请求而适用的利息期的最后一天除外,然后,在任何此类事件中,借款人应向每个贷款人赔偿可归因于该事件的合理和实际损失、成本和费用(不包括保证金或预期利润损失)。就欧元货币贷款或任何定期SOFR贷款而言,任何贷款人的此类损失、成本或费用应被视为该贷款人确定的金额(有一项理解,即被视为的金额不得超过实际金额)是(i)如果没有发生此类事件,按适用于该贷款的EURIBO利率、定期SOFR、调整后的定期SOFR(如适用),该贷款本金本应产生的利息金额的任何超出部分,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当时该利息期最后一天的期间(或,在未能借入、转换或继续借入欧元货币贷款或任何定期SOFR贷款的情况下,在本应是该贷款利息期的期间内),超过(ii)在该期间开始时按该贷款人如果出价将投标的利率对该本金金额将在该期间产生的利息金额,用于欧元和/或欧元货币市场上其他银行的可比金额和期限的美元存款。任何贷款人的证明书,列明该贷款人依据本条第2.16条有权收取的任何款额或款额,须交付公司,且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为结论性的。借款人应在收到任何此类凭证后15天内向该贷款人支付该凭证上显示的到期金额。
第2.17节税收。
(a)贷款方或其代表根据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支付的所有款项,除适用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均应免缴和免除任何税款,且不得扣除或代扣代缴任何税款;但如贷款方、行政代理人或任何其他适用的扣缴义务人应根据适用法律(由适用的扣缴义务人善意酌处权确定)要求从这些款项中扣除或代扣任何税款,那么(a)适用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适用的法律要求进行适用的扣缴义务人合理确定的扣除或者预扣,(b)适用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适用的法律规定,在允许的时间内及时将扣除或者预扣的全部款项支付给有关的政府主管部门,(c)在代扣代缴的税款或者其他税款需要进行预扣或者预扣的范围内,贷款方应视需要额外支付一笔款项,以便在所有规定的扣除和预扣款项(包括此类扣除或预扣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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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根据本条第2.17款应支付的额外款项)任何贷款人(或在行政代理人为自己的账户收到付款的情况下,行政代理人)收到的金额等于如果没有进行此类扣除或扣留,它本应收到的金额。凡贷款方须缴付任何弥偿税款或其他税款,其后应尽快将贷款方收到的证明已缴付的正式收据(或行政代理人或该贷款方合理行事的其他可接受的证据)的核证副本送交其本人帐户或贷款人帐户(视属何情况而定)的行政代理人。在不重复的情况下,任何贷款方或行政代理人按本条第2.17条的规定向政府当局缴付税款后,该贷款方应向行政代理人交付或行政代理人应向公司(视属何情况而定)交付该政府当局发出的证明该付款的收据副本、适用法律要求报告该付款的任何申报表副本或公司或行政代理人(视属何情况而定)合理满意的该付款的其他证据。
(b)借款人应及时缴纳任何其他税款。
(c)借款人须在提出书面要求后15个营业日内,就向行政代理人或该贷款人(视属何情况而定)征收的任何获弥偿税款或其他税款(包括就根据本条第2.17条应付的款项征收或主张征收或可归因于该贷款人应付的任何获弥偿税款或其他税款),向该贷款人支付或须扣留或扣除的款项,以及由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合理开支,向该行政代理人及每名贷款人作出弥偿及使其免受损害,有关政府当局是否正确或合法地征收这类补偿税或其他税。合理详细载明贷款人或行政代理人(如适用)代表其本人或代表贷款人交付给借款人的此种付款或赔偿责任金额的依据和计算的凭证,在无明显错误的情况下,为结论性凭证。
(d)每名贷款人须在公司或行政代理人合理要求的时间或时间,向公司及行政代理人交付适用法律订明的妥善填写及签立的文件及其他合理要求的资料,以容许公司或行政代理人(视属何情况而定)决定(a)根据本协议或根据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作出的任何付款是否须扣缴税款,(b)如适用,规定的扣缴或扣除比率,及(c)该贷款人有权获得任何可用的豁免,或减少,就任何贷款方根据任何贷款文件或以其他方式确定该贷款人在适用司法管辖区的预扣税地位而向该贷款人支付的任何款项而进行的任何此类预扣税款。每个贷款人应合作完成任何此类程序手续,在每种情况下,这将允许根据任何贷款文件向该贷款人支付任何款项而无需代扣代缴或以降低的代扣代缴率进行。此外,如公司或行政代理人提出要求,任何贷款人应交付适用法律规定或公司或行政代理人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以使公司或行政代理人能够确定该贷款人是否须遵守备用预扣或信息报告要求(包括使借款人能够遵守TCA第891A、891E、891F和891G条规定的纳税报告义务所要求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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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如果借款人是美国人:
(i)向该美国借款人提供的每名美国贷款人,须于其成为本协议一方的日期或之前(及其后不时应借款人或行政代理人的合理要求)向公司及行政代理人交付两份已签立的IRS表格W-9副本,以证明该贷款人获豁免美国联邦备用扣缴;及
(ii)每名外国贷款人须在该外国贷款人成为本协议一方的日期(及其后不时应借款人或行政代理人的合理要求)或之前(以收款人要求的份数为单位)向公司及行政代理人交付以下(a)项中适用的任何一项,如外国贷款人就任何贷款文件项下的利息付款要求美国为一方的所得税条约的利益(x),IRS表格W-8BEN-E或IRS表格W-8BEN的签立副本,根据此类税收协定的“利息”条款确定豁免或减少美国联邦预扣税,以及(y)就任何贷款文件下的任何其他适用付款而言,IRS表格W-8BEN-E或IRS表格W-8BEN根据此类税收协定的“商业利润”或“其他收入”条款确定豁免或减少美国联邦预扣税,(b)在外国贷款人声称其提供信贷将产生美国有效关联收入的情况下,IRS表格W-8ECI的签立副本,(c)在外国贷款人根据《守则》第881(c)条要求获得投资组合权益豁免的利益的情况下,(x)基本上以附件 A-1形式出现的证明,大意是该外国贷款人不是《守则》第881(c)(3)(a)条所指的“银行”,而是《守则》第881(c)(3)(b)条所指的借款人的“10%股东”,或《守则》第881(c)(3)(c)节中描述的“受控外国公司”(“美国税务合规证明”)和(y)IRS表格W-8BEN-E或IRS表格W-8BEN的签立副本,或(d)在外国贷款人不是受益所有人的情况下,IRS表格W-8IMY的签立副本,并附有IRS表格W-8ECI、IRS表格W-8BEN-E、IRS表格W-8BEN,一份基本上以附件 A-2或附件 A-3、IRS表格W-9和/或每个受益所有人的其他证明文件的形式的美国税务合规证书,如适用;但如果外国贷款人是合伙企业,且该外国贷款人的一个或多个直接或间接合伙人正在主张投资组合利息豁免,该外国贷款人可代表每个该等直接和间接合伙人提供基本上以附件 A-4形式存在的美国税务合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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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任何外国贷款人须在其合法有权这样做的范围内,在该外国贷款人根据本协议成为贷款人之日或之前(以及其后不时应借款人或行政代理人的合理要求)向借款人和行政代理人(按收件人要求的份数)交付适用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表格的已签立副本,作为申请豁免或减少美国联邦预扣税的依据,并妥为填妥,连同适用法律可能规定的允许借款人或行政代理人确定所需预扣或扣除的补充文件。
(f)在不限制第2.17(d)条的一般性的情况下,如果借款人是爱尔兰借款人:
(i)在本协议日期成为贷款人的该等爱尔兰借款人的每名贷款人确认在该日期为爱尔兰合资格贷款人;及
(ii)在本协议日期后成为贷款人或参与者(如适用)的该等爱尔兰借款人或参与者的每名贷款人,须在其成为贷款人或参与者之日以书面向该爱尔兰借款人确认其是否(x)为爱尔兰合格贷款人或(y)并非爱尔兰合格贷款人或(z)为爱尔兰条约贷款人。如果贷款人或参与者未能根据本条第2.17(d)款确认其地位,则爱尔兰借款人应将其视为不是爱尔兰合格贷款人,直至其通知行政代理人适用哪一类别(而行政代理人在收到此种通知后应通知借款人)。贷款人或参与人的爱尔兰合格贷款人身份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行政代理人和爱尔兰借款人。
(g)在借款人为荷兰借款人的情况下,在不限制第2.17(d)节的一般性的情况下:
(i)在本协议日期成为贷款人的该荷兰借款人的每名贷款人确认在该日期为荷兰合资格贷款人;及
(ii)在本协议日期后成为贷款人或参与者(如适用)的此类荷兰借款人或参与者的每一贷款人,应在其成为贷款人时执行的转让和接受(或其他文件)中确认其属于以下哪一类:(a)属于“荷兰合格贷款人”定义(i)段范围内的荷兰合格贷款人,或(b)不是荷兰合格贷款人或(c)荷兰条约贷款人。如果贷款人或参与者未能根据本条第2.17款确认其地位,荷兰借款人应将其视为不是荷兰合格贷款人,直至其通知行政代理人适用哪一类(而行政代理人在收到此种通知后应通知荷兰借款人)。出借人或者参与人的荷兰合格出借人身份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行政代理人和荷兰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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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每一贷款人同意,如果其先前交付的任何文件、表格或证明在任何方面过期或过时或不准确,则应更新此类文件、表格或证明,或迅速书面通知借款人和行政代理人其法律上无能力或法律上无资格这样做。
(i)根据第9.04条成为参与者或根据第9.04条成为贷款人的每一人,在相关转让生效后,须提供根据本条2.17所要求的所有表格和报表;但参与者须仅向购买相关参与的人提供所有该等所要求的表格和报表。
(j)每一贷款人特此授权行政代理人向贷款方和任何继任行政代理人交付该贷款人依据本条2.17向行政代理人提供的任何文件。
(k)尽管有本条第2.17条的任何其他规定,贷款人无须交付任何该贷款人在法律上没有资格交付的文件。
(l)英国条约贷款人和支付该英国条约贷款人有权获得的款项的每个英国借款人应合作完成任何必要的程序手续,以使该英国借款人获得授权,在不征收英国对利息征收的预扣税(或降低的预扣税税率)的情况下支付该款项,包括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根据适用的双重征税条约提出、提交和跟进适当的减免申请。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
(i)[保留]。
(ii)根据英国税务海关总署DT条约护照计划持有护照并希望该计划适用于本协议的每一英国条约贷款人,应在附表2.01中确认其计划参考编号及其与其名称相对的税务住所的管辖权(或者,如果贷款人在本协议日期不是作为贷款人的本协议的一方,则在其成为贷款人时执行的转让和接受(或任何其他文件)中确认。
(iii)如果贷款人已根据上文第(ii)段确认其计划参考编号及其税务居住地的司法管辖权,并且就支付该贷款人有权获得的付款的英国借款人而言,(i)英国借款人尚未就该贷款人进行英国DTTP备案;或(ii)英国借款人已就该贷款人进行英国DTTP备案,但英国DTTP备案已被英国税务海关拒绝,或(iii)英国税务海关已授予该英国借款人支付款项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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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该贷款人提供未获得英国税收减免但该授权随后已被撤销或到期,或(iv)英国税务海关总署未授权该英国借款人在英国DTTP备案之日起60天内向该贷款人付款而不进行英国税收减免,并且在每种情况下,该英国借款人已书面通知该贷款人,该贷款人和该英国借款人应合作完成该英国借款人在不进行英国税收减免的情况下进行该付款所需的任何额外程序手续。
(iv)如贷款人未根据上文第(ii)段确认其计划参考编号及税务居所的司法管辖权,则任何英国借款人不得就该贷款人的承诺或其参与任何贷款作出英国DTTP备案或提交与英国税务海关总署DT条约护照计划有关的任何其他表格,除非贷款人另有约定。
(v)英国借款人应在提出英国DTTP备案后立即将该英国DTTP备案副本交付给行政代理人,以交付给相关贷款人。
(m)每个贷款人应在附表2.01(或,如果贷款人在本协议日期之后成为贷款人,则在其在成为贷款人时执行的转让和接受(或其他文件)中)在其名称的对面注明其属于以下类别:(a)不是英国合格贷款人,(b)属于“英国合格贷款人”定义(i)段的英国合格贷款人,(c)属于“英国合格贷款人”定义(ii)段的英国合格贷款人,或(d)属于英国条约贷款人的英国合格贷款人。如果贷款人未能按照本款第(四)项表明其地位,则就本协议而言,该贷款人应被视为不是英国合格贷款人,直至其通知行政代理人适用哪一类别(而行政代理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通知英国借款人)。
(n)如任何贷款人或适用的行政代理人(视属何情况而定)全权酌情决定,其已收到由贷款方依据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支付的已获弥偿税款或其他税款的退款,而该等退款在该贷款人或行政代理人(视属何情况而定)的善意判断下,可归因于该贷款方(视属何情况而定)作出的该等付款,则贷款人或行政代理人(视属何情况而定),应向贷款方偿还贷款人或行政代理人(视情况而定)全权酌情确定的金额(扣除该贷款人或行政代理人(视情况而定)的所有合理自付费用(包括任何税款),且除就该退款从有关政府当局收到的任何利息外,不另计利息)为将留给其的退款比例,在该等偿还后,没有比一审未征收导致此类退款的补偿税款或其他税款时更好或更差的情况(考虑到费用或对退款征收的任何税款);但贷款方应贷款方或行政代理人的请求,向贷款方或行政当局偿还已支付给贷款方的金额(加上相关政府当局施加的任何罚款、利息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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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在贷款人或行政代理人被要求向此类政府当局偿还此类退款的情况下。在此情况下,该贷款人或行政代理人(视属何情况而定)须应借款人的要求,向公司提供从有关政府当局收到的任何评估通知书或要求偿还该退款的其他证据的副本(但该贷款人或行政代理人可删除其中其认为保密的任何资料)。任何贷款人或行政代理人均无义务就本条款(n)或本条第2.17条的任何其他规定向任何贷款方提供其纳税申报表(或其认为保密的与其税收有关的任何其他信息)。
(o)如任何借款人确定存在对贷款方已支付额外金额或赔偿付款的弥偿税款或其他税款提出抗辩的合理依据,则每个受影响的贷款人或代理人(视情况而定)应按借款人可能合理要求,尽合理努力与借款人合作,对该等税款提出抗辩。借款人须就每名贷款人及代理人因任何借款人依据本条第2.17(o)条提出的任何要求而招致的任何自付费用,向每名贷款人及代理人作出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本条第2.17(o)条的任何规定均不要求任何贷款人或代理人采取该人在其唯一判断中确定可能对该人造成重大损害的任何行动。
(p)如果根据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向任何贷款人支付的款项将被征收FATCA规定的美国联邦预扣税,如果该贷款人未能遵守FATCA的适用报告要求(包括《守则》第1471(b)或1472(b)条所载的要求,视情况而定),该等贷款人须在法律订明的时间及借款人或行政代理人合理要求的时间向公司及行政代理人交付适用法律订明的文件(包括《守则》第1471(b)(3)(c)(i)条订明的文件)及公司或行政代理人合理要求的额外文件,以使公司及行政代理人遵守其在FATCA项下的义务,确定此类贷款人是否遵守了FATCA规定的此类贷款人的义务,并确定从此类付款中扣除和扣留的金额(如有)。仅为本节2.17(p)的目的,“FATCA”应包括在截止日期之后对FATCA所做的任何修订。
(q)任何一方根据任何贷款文件向接受方表示须支付的(全部或部分)构成为增值税目的的任何供应的代价的所有款项,均当作不包括就该供应应征收的任何增值税,因此,除下文第2.17(r)条另有规定外,如任何接受方根据任何贷款文件向任何一方作出的任何供应须征收增值税,而该接受方须就增值税向有关税务机关作出交代,该缔约方必须在收到该接收方向该缔约方开具的适当增值税发票后(除了并在支付此类供应的任何其他对价的同时)向该接收方支付相当于增值税金额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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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如任何接受方(“供应商”)根据任何贷款文件向任何其他接受方(“接受方”)作出的任何供应被征收或将被征收增值税,而根据任何贷款文件的条款,除接受方(“相关方”)以外的任何一方须向供应商支付与该供应的对价相等的金额(而不是被要求就该对价向接受方进行补偿或赔偿):
(i)如供应商是须向有关税务机关交代增值税的人,有关一方亦须向供应商(在缴付该款额的同时)缴付与增值税款额相等的额外款额。接管人必须(在适用本条第2.17(r)(i)款的情况下)迅速向相关方支付相当于接管人从相关税务机关收到的任何贷项或还款的金额,而接管人合理地确定与该供应品应征收的增值税有关;和
(ii)如接管人是须就增值税向有关税务机关交代的人,则有关一方须在接管人提出要求后,迅速向接管人缴付相当于就该供应应征收的增值税的款额,但仅限于接管人合理地确定其无权就该增值税从有关税务机关获得贷记或偿还的范围内。
(s)凡任何贷款文件要求任何一方偿还或赔偿受让人的任何成本或开支,该一方须就该成本或开支的全部金额(包括代表增值税的部分)向该受让人偿还或赔偿(视属何情况而定),但该受让人合理地确定其有权就该增值税从有关税务机关获得信贷或偿还的范围除外,
(t)第2.17(q)、(r)、(s)及(u)条对任何缔约方的任何提述,在该缔约方因增值税目的被视为集团或统一(或财政统一)成员的任何时间,均须包括(在适当情况下,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对当时被视为提供供应或(酌情)接受供应的人的提述,根据分组规则(理事会指令2006/112/EC第11条规定(或由欧盟相关成员国实施)或任何非欧盟成员国司法管辖区的任何其他类似规定),因此提及某一缔约方应被解释为提及该缔约方或该缔约方在相关时间为增值税目的的成员的相关集团或统一(或财政统一)或相关代表成员(或负责人)该集团或统一(或财政统一)在相关时间(视情况而定)。
(u)就受赠方根据任何贷款文件向任何缔约方提供的任何供应而言,如该受赠方合理要求,该缔约方必须迅速向该受赠方提供该缔约方增值税登记的详细信息,以及就该受赠方与该供应有关的增值税申报要求而合理要求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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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荷兰贷款方可为荷兰增值税和/或荷兰公司所得税目的形成财政统一。
(w)本条2.17中的协议在本协议终止及根据任何贷款文件支付贷款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后仍有效。
就本节2.17而言,“贷款人”一词包括任何发行银行,任何辅助贷款人和“适用法律”一词包括FATCA。
第2.18节一般付款;按比例处理;分担抵销。
(a)除非另有规定,借款人应在当地时间当天下午2:00之前以立即可用的资金支付其根据本协议要求支付的每笔款项(无论是本金、利息、费用或偿还信用证付款,或根据第2.15条、第2.16条或第2.17条应付的款项,或其他)。每项该等付款均须无条件或扣除任何抗辩、补偿、抵销或反申索。如借款人因任何原因被适用法律禁止以欧元或英镑支付本协议项下所要求的任何款项,则借款人应酌情以等值于欧元或英镑支付金额的美元支付该款项。在任何日期的该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款项,可由行政代理人合理酌情视为已在下一个营业日收到,以计算其利息。所有这些款项应支付给行政代理人至该行政代理人指定给公司的适用账户,但如本文明文规定应直接支付给适用的开证银行或附属贷款人的款项以及根据第2.15条、第2.16条、第2.17条和第9.05条应直接支付给有权支付款项的人的款项除外。行政代理人应在收到其为任何其他人的账户收到的任何此类款项后,立即将其分配给适当的收款人。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如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款项将于非营业日的某一天到期,则付款日期应延长至下一个营业日,如有任何款项应计利息,则应就该延长期间支付利息。根据贷款单证支付的所有款项(不包括根据附属单证条款支付的款项)应以美元支付(或,就以欧元或英镑分别以欧元或英镑计价的任何贷款或信用证而言,或就替代货币贷款或替代货币信用证而言,以适用的替代货币支付)。行政代理人在本协议项下要求支付的任何款项,如行政代理人在该时间或之前已按照行政代理人支付该款项所使用的清算或结算系统的规定或操作程序采取必要步骤支付该款项,则视为已按规定时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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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除第7.02条另有规定外,如行政代理人在任何时候从借款人处收到并可动用的资金不足,不足以全额支付所有金额的本金、未偿付的信用证付款、当时应由借款人根据本协议支付的利息和费用,则该等资金应首先用于支付当时应由借款人根据本协议支付的利息和费用,并在有权支付利息和费用的各方之间按照当时应由这些当事人支付的利息和费用的金额按比例支付,(ii)其次,用于支付当时应由借款人根据本协议支付的未偿付的信用证付款的本金,有权根据当时应支付给这些当事人的未偿还信用证付款本金数额在有权支付这些款项的当事人之间按比例支付,以及(iii)第三,用于支付根据本协议规定应支付给借款人的本金,有权支付这些款项的当事人之间按当时应支付给这些当事人的本金数额按比例支付。
(c)如任何贷款人须通过行使任何抵销权或反申索权或其他方式,就其任何定期贷款、循环融资贷款或参与某一特定类别的信用证付款的任何本金或利息获得付款,导致该贷款人收到的付款占其定期贷款、循环融资贷款总额的更大比例,以及参与该类别的信用证付款及其应计利息,而不是任何其他有权收取该等付款相同比例的贷款人收到的比例,然后,接受该更大比例的贷款人应在必要范围内购买参与该类别其他贷款人的定期贷款、循环融资贷款和参与信用证付款,以便所有该等付款的利益应由所有该等贷款人按照每个该等贷款人各自的定期贷款、循环融资贷款和参与该类别信用证付款的本金金额及其应计利息按比例分享;但,(i)如购买任何该等参与,并收回产生该等参与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付款,则该等参与须予撤销,并须将购买价款恢复至该等收回的范围内,且不计利息;及(ii)本(c)条的条文不得解释为适用于借款人依据及按照本协议的明示条款作出的任何付款或贷款人作为转让或出售其任何贷款的参与的代价而取得的任何付款,其Swingline贷款或参与向任何受让人或参与者的信用证付款。每一借款人同意上述规定,并同意,在其根据适用法律可能有效这样做的范围内,任何根据上述安排获得参与的贷款人可以就此种参与对借款人完全行使抵销和反求偿权,如同该贷款人是借款人在此种参与的数额上的直接债权人一样。
(d)除非行政代理人在贷款人、附属贷款人或本协议项下适用的开证银行账户的行政代理人应支付任何款项的日期之前已收到公司的通知,表示借款人将不会支付该款项,否则行政代理人可假定借款人已按照本协议在该日期支付该款项,并可依据该假设向贷款人或附属贷款人或适用的开证银行(如适用)分配应付款项。在此情况下,如果借款人实际上并未支付该款项,则每一贷款人或附属贷款人或适用的开证银行(如适用)分别同意应要求立即向行政代理人偿还如此分配给该贷款人或附属贷款人或开证银行的金额及其利息,自该金额分配给其之日起的每一天(包括该日)至但不包括向行政代理人付款之日,以联邦基金有效利率和行政代理人根据银行业同业报酬规则确定的利率两者中的较大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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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如任何贷款人未能支付根据第2.05(d)条或第2.05(e)条、第2.06条或第2.18(d)条规定须由其支付的任何款项,则行政代理人可酌情(尽管本条例另有相反规定)运用行政代理人其后为该贷款人的帐户而收取的任何款项,以偿付该贷款人或根据该等条文承担的义务,直至所有该等未获偿付的债务全部付清为止。
(f)本条第2.18款(一般付款;按比例处理;分担抵销)不适用于在行政代理人根据第7.01(m)条行使其任何权利(违约事件)之前的任何时间,贷款人以附属贷款人身份进行的任何收款或追偿。
(g)在行政代理人根据第7.01(m)节(违约事件)行使其任何权利后,本条第2.18款(一般付款;按比例处理;分担抵销)应适用于辅助放款人的所有收款或回收,但收款或回收代表多账户透支的未清总额减少到或减少到等于其未清净额的数额的情况除外。
(h)贷款方或行政代理人没有义务向被制约方支付任何款项或支付任何否则会导致违反制裁的款项,且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且任何贷款人、行政代理人、抵押代理人或开证银行均不会)在违反任何制裁(由公司与该贷款人、行政代理人、抵押代理人或开证银行协商后善意确定)的情况下,根据任何贷款文件或与任何贷款文件有关的方式向被制约方支付任何款项。各贷款人如在任何时候知悉其为(或有合理可能成为)受制裁方,应立即通知该代理人和公司。
第2.19节缓解义务;更换出借人。
(a)如任何贷款人根据第2.15条要求赔偿,或如借款人须根据第2.17条为任何贷款人的帐户或引起第2.20条运作的任何事件向任何贷款人或任何政府当局支付任何额外款项,则该贷款人须作出合理努力,指定另一贷款办事处为其在本协议下的贷款提供资金或预订贷款,或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另一办事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如该贷款人作出合理判断,此类指定或转让(i)将消除或减少根据第2.15节或第2.17节应付的金额,或减轻第2.20节(如适用)在未来的适用性,并且(ii)不会使该贷款人承担任何重大的未偿还成本或费用,否则不会在任何重大方面对该贷款人不利。借款人在此共同和个别地同意支付任何贷款人因任何此类指定或转让而产生的所有合理成本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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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如(i)任何贷款人根据第2.15条要求赔偿或根据第2.20条发出通知,(ii)借款人须根据第2.17条为任何贷款人的帐户向任何贷款人或任何政府当局支付任何额外款额,或(iii)任何贷款人为违约贷款人,则借款人可在向该贷款人及行政代理人发出通知后,自费及尽力要求任何该等贷款人转让及转授其全部权益,而无须追索(根据及受第9.04条所载限制),本协议项下对应承担此类义务的受让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贷款人接受此类转让,该受让人可能是另一贷款人);但前提是(i)借款人应已获得行政代理人的事先书面同意(如果就任何循环融资承诺或循环融资贷款而言,则发行银行和附属贷款人,如果就任何Swingline承诺或Swingline贷款而言,则为Swingline贷款人),在根据第9.04(b)条就贷款或承诺转让(如适用)需要同意的范围内,在每一种情况下,不得无理扣留,(ii)该贷款人应已从受让人(以该等未偿本金和应计利息和费用为限)或借款人(在所有其他金额的情况下)收到与其贷款和参与信用证付款的未偿本金相等的金额,以及(iii)就根据第2.15条提出的赔偿要求而产生的任何此类转让而言,根据第2.17节要求支付的款项或根据第2.20节发出的通知,此类转让将导致此类补偿或付款的减少。本条第2.19条的任何规定不得当作损害借款人对任何属违约贷款人的贷款人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被移出的贷款人无须就该转让采取行动或同意,该转让应在支付该购买价款后立即自动生效。就任何该等转让而言,借款人、行政代理人、该等被移除的贷款人及替代贷款人须以其他方式遵守第9.04条,但如该等被移除的贷款人在公司提出要求后一个营业日内不遵守第9.04条,则无须遵守第9.04条以进行该等转让。
(c)如任何贷款人(该等贷款人,即“非同意贷款人”)未能同意根据第9.08条的条款须经所有受影响的贷款人同意的拟议修订、放弃、解除或终止,而规定的贷款人应已就该等修订、放弃、解除或终止给予同意,则公司有权(除非该等非同意贷款人给予该等同意)自费(包括就第9.04(b)(ii)(b)条所提述的处理及记录费)取代该等非同意贷款人,方法是要求该等非同意贷款人(而任何该等非同意贷款人同意,应公司的要求)转让其贷款及其承诺(或由公司选择转让该等建议修订标的的贷款及融资项下的承诺,解除或终止)根据本协议向(i)行政代理人合理接受的一名或多名受让人(除非该受让人是贷款人、贷款人的附属公司或认可基金),(ii)如就任何循环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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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或循环融资贷款、发行银行和Swingline贷款人;但:(a)借款人因该非同意贷款人被替换而承担的所有贷款义务应在该转让的同时全额支付给该非同意贷款人,(b)替换贷款人应通过向该非同意贷款人支付相当于其本金加上应计未付利息的价格以及替换贷款人购买前述,或由公司选择,借款人应支付第2.12(d)(y)节要求的任何金额(如适用),及(c)更换贷款人须就适用的建议修订、放弃、解除或终止给予其同意。就该转让而言,无需非同意贷款人的行动或同意,该转让应在支付该购买价款后立即自动生效。就任何该等转让而言,借款人、行政代理人、该等非同意贷款人及替代贷款人须以其他方式遵守第9.04条;但如该等非同意贷款人在公司提出要求后一个营业日内不遵守第9.04条,则无须遵守第9.04条以进行该等转让。
第2.20节违法。
如果任何贷款人合理地确定任何法律变更使任何贷款人或其适用的贷款办公室以任何货币、定期SOFR贷款或复合SONIA贷款发放或维持任何欧洲货币贷款为非法,或任何政府当局在截止日期后声称其为非法,则在该贷款人通过行政代理人向借款人发出通知后,该贷款人以该货币或定期SOFR贷款发放或继续发放欧洲货币贷款,或将ABR借款转换为以该货币发放的欧洲货币借款或定期SOFR借款,或发放或继续发放复合SONIA贷款的任何义务应暂停,直至该贷款人通知行政代理人和公司导致此类确定的情况不再存在。借款人收到该通知后,应按该贷款人的要求(并抄送行政代理人):
(a)(i)在以美元计价的欧元货币贷款或定期SOFR贷款的情况下,如果受影响的贷款人可以合法地继续维持欧元货币贷款或定期SOFR贷款等贷款(如适用则直至该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则在该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将该贷款人的所有欧元货币贷款或定期SOFR贷款转换为ABR贷款或欧元货币贷款或不同货币的定期SOFR贷款(或,否则,立即将这类欧元货币贷款或定期SOFR贷款转换为ABR贷款或不同货币的欧元货币贷款或定期SOFR贷款)或(ii)预付这类欧元货币贷款或定期SOFR贷款(如适用);
(b)就以欧元或英镑计值的欧元货币贷款而言,如受影响的贷款人可合法地继续维持该等欧元货币贷款以预付该等贷款或其利息期的最后一天,或如受影响的贷款人可能无法合法地继续维持该等贷款,则立即预付该等贷款;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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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就复合SONIA贷款而言,如该贷款人可合法地继续维持该等复合SONIA贷款至该日,则应在该计息期的最后一天全额预付该等贷款,如该贷款人可能无法合法地继续维持该等复合SONIA贷款,则应立即预付。
在根据上述(a)至(c)条进行任何预付或转换时,借款人还应支付如此预付或转换的金额的应计利息。
第2.21款增量承付款。
(a)公司或任何借款人可不时向行政代理人发出书面通知,订立增量定期贷款承诺和/或增量循环融资承诺(如适用),由借款人选择以美元计值,欧元和/或英镑和任何替代货币(经相关增量定期贷款人和/或增量循环贷款贷款人(可能包括任何现有贷款人或根据第9.04条将成为合格受让人的任何其他人)批准,愿意提供此类增量定期贷款和/或以此类替代货币提供的增量循环贷款承诺)的金额不超过在建立此类增量承诺时(或在订立与此相关的任何承诺时,或在公司或相关借款人的选择下,在发生本协议项下的增量贷款时,或就任何增量定期贷款承诺和/或为本协议允许的任何许可业务收购或任何其他收购或类似投资融资而设立的增量循环融资承诺而言,截至就该许可业务收购达成最终协议之日,收购或进行类似投资)来自一个或多个增量定期贷款人和/或增量循环贷款贷款人(可能包括任何现有贷款人或根据第9.04条将成为合格受让人的任何其他人)愿意自行酌情提供此类增量定期贷款和/或增量循环贷款承诺;但提供承诺提供循环贷款的每个增量循环贷款贷款人应经行政代理人批准,并在根据第9.04条进行转让所需的范围内,和发行银行(不得无理拒绝批准),除非该增量循环贷款贷款人是循环贷款贷款人。此类通知应载明(i)正在建立的增量定期贷款承诺和/或增量循环贷款承诺的金额(如适用,最低增量为5,000,000美元、5,000,000欧元或5,000,000英镑,最低增量为10,000,000美元、10,000,000欧元或10,000,000英镑,如适用,或等于剩余的增量金额,或在每种情况下,等于行政代理人批准的较少金额),(ii)此类增量定期贷款承诺和/或增量循环贷款承诺预计生效的日期,(iii)在增量循环贷款承诺的情况下,此类增量循环贷款承诺是否应是(x)承诺按照与初始循环贷款相同的条款提供额外的循环贷款或(y)承诺提供具有定价条款、最后到期日、参与强制性预付款或承诺减少和/或其他不同于初始条款的循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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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贷款(“其他循环贷款”)和(iv)在增量定期贷款承诺的情况下,此类增量定期贷款承诺是否应是(x)承诺提供与A期贷款和/或B期贷款(如适用)相同条款的定期贷款或(y)承诺提供定价条款(为免生疑问,包括原始发行折扣和预付费用)、到期、摊销、参与强制性预付款和/或与A期贷款和/或B期贷款(如适用)不同的其他条款(“其他定期贷款”)。
(b)借款人和每个增量定期贷款人和/或增量循环贷款贷款人应签署并向行政代理人交付增量假设协议和行政代理人合理指明的其他文件,以证明该增量定期贷款人的增量定期贷款承诺和/或该增量循环贷款贷款人的增量循环贷款承诺。每份增量假设协议应具体规定适用的增量定期贷款和/或增量循环融资承诺的条款;但前提是:
(i)任何作出额外A期贷款、B期贷款及/或额外首期循环贷款的承诺,须分别与A期贷款、B期贷款或首期循环贷款的条款相同,
(ii)根据本条第2.21条(a)款所招致的其他定期贷款,在担保权上与担保A期贷款和/或B期贷款(如适用)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享有同等地位,或在公司的选择下享有较低的担保权,或无担保(但如该等其他定期贷款与担保A期贷款和/或B期贷款(如适用)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享有较低的担保权,此类其他定期贷款应受债权人间协议的约束,如果此类其他定期贷款在担保权上排名较后或无担保,则应作为单独的融资记录在案,为免生疑问,如果此类其他定期贷款在担保权上与担保A期贷款和/或B期贷款(如适用)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排名较后或无担保,则此类其他定期贷款不受以下(b)(viii)条的约束,
(iii)任何该等其他定期贷款的最后到期日不得早于定期融资到期日,且除用途外,定价、摊销、最后到期日、参与强制性提前还款和对担保的排序(在不违反本但书其他条款的情况下,由公司和增量定期贷款人自行决定),应具有(x)与A期贷款和/或B期贷款(如适用)基本相似的条款,或(y)行政代理人合理满意的其他条款(包括担保和抵押品),但本条款(b)(iii)不适用于任何到期条件排除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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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任何该等其他定期贷款的到期加权平均年限不得短于A期贷款和/或B期贷款(如适用)的剩余到期加权平均年限,但本条款(b)(iv)不适用于任何到期条件除外债务,
(v)根据本条第2.21条(a)款招致的其他循环贷款,在担保权上与担保初始循环贷款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享有同等地位,或由公司选择为无担保地位(但如该等其他循环贷款在担保权上与担保初始循环贷款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享有较低地位,则该等其他循环贷款须受债权人间协议规限),
(vi)任何该等其他循环贷款(不包括任何到期条件不包括的债务)的最后到期日,不得早于有关初始循环贷款的循环贷款到期日,且除用途外,定价、最后到期日、参与强制性提前还款和承诺减少以及对担保的排序(在符合本但书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应由公司和增量循环贷款放款人自行决定),应具有(x)与初始循环贷款基本相似的条款或(y)行政代理人合理满意的其他条款(包括担保和抵押品),
(vii)在符合第3.12条的规定的情况下,当存在与较长到期日的其他循环贷款有关的承诺时,在涉及到期或在到期日之后到期的Swingline贷款和信用证的范围内,所有Swingline贷款和信用证均应由所有拥有同一循环贷款的循环贷款承付款的贷款人按其在其他循环贷款的承付款成立的适用日期占该等循环贷款承付款的百分比按比例参与(且除第3.12节规定的情况外,不对此前就该循环贷款发生或签发的Swingline贷款和信用证的较早到期日的变更产生影响),
(viii)就根据本条第2.21条(a)款所招致的任何其他定期贷款而言,在截止日期后六个月内,以担保物上的留置权作为担保,而该留置权与担保B期贷款的留置权具有同等担保权,则全部收益率须由适用的增量定期贷款人及借款人厘定,但任何该等以美元计价的其他定期贷款的全部收益率不得超过初始B期贷款的全部收益率超过0.50%,或如确实超过该等全部收益率超过0.50%(该差额,即“美元期限收益率差额”),则应增加适用于该等初始B期贷款的适用保证金,以便在该增加生效后,适用的美元期限收益率差额不得超过0.50%;但如果(a)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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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其他定期贷款的金额低于、单独或与依据本条第2.21(b)(viii)(a)款或在适用最惠国待遇例外情况的情况下根据第6.01款产生的所有其他定期贷款的总和,(x)570,000,000美元(或其等值美元)和(y)当时最近结束的测试期按形式计算的EBITDA的0.30倍中的较高者,或(b)该等其他定期贷款的最后到期日不早于适用于初始B期贷款的B期融资到期日后24个月的日期,或(c)构成(经公司合理和善意行事确定)过桥、临时或其他类似或同等融资和/或正在发生的任何其他定期贷款,以资助本协议(如适用)未禁止的任何收购或投资(本但书的(a)、(b)和(c)条款,“最惠国待遇例外”),
(ix)(a)此类其他循环贷款可按比例或低于按比例(但不得高于按比例)参与(x)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自愿或强制性提前还款或承诺减少以及(y)进行此类借款时的任何借款中的初始循环贷款,以及(b)此类其他定期贷款可按比例或低于按比例(但不得高于按比例)参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强制性提前还款中的A期贷款或B期贷款,
(x)就任何增量定期贷款承诺或增量循环融资承诺而言,不存在非贷款方的义务人,
(xi)有担保的该等债务,不得以不为贷款债务作担保的任何资产作担保,及
(xii)公司或借款人可与任何贷款人或根据第9.04条合资格受让人的任何其他人接洽,以提供任何增量定期贷款承诺和/或增量循环融资承诺的全部或部分;但任何提出或接洽提供全部或部分增量定期贷款承诺和/或增量循环融资承诺的贷款人可自行酌情选择或拒绝提供此类增量定期贷款承诺或增量循环融资承诺。
本协议每一方在此同意,在任何增量假设协议生效后,应对本协议进行必要的修订(但仅限于),以反映第9.08(e)节规定的增量定期贷款承诺和/或增量循环融资承诺的存在和条款。为施行本条第2.21款的规定而对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作出的任何必要修改以及任何此类抵押品和其他文件,应被视为本协议项下的“贷款文件”,并可由行政代理人和借款人以书面形式记名并提供给本协议的其他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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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尽管有上述规定,任何增量定期贷款承诺或增量循环贷款承诺均不得根据本条2.21生效,除非(i)在该生效日期,(a)仅在相关增量假设协议要求的范围内,第4.01条(c)款所列的条件须获满足,而行政代理人须已收到日期为该日期并由公司负责人员签立的证明,及(b)如该等增量定期贷款承诺或增量循环融资承诺是为本协议所允许的任何许可业务收购或任何其他收购或类似投资融资以外的目的而成立,则不会根据第7.01(b)、(c)条发生违约事件,(h)或(i)应已发生且仍在继续或将由此产生,及(ii)行政代理人应已收到相关增量假设协议要求的习惯性法律意见、董事会决议和其他习惯性结案证明和文件,并应在行政代理人要求的范围内,与根据第4.02条在结案日期交付的一致(或行政代理人合理接受的其他形式)以及此类额外的习惯性文件和文件(包括对担保文件的修订和所有权日期截止和修改背书,其中,在此类修改和所有权日期下降和修改背书的情况下,可在适用的增量假设协议允许的范围内在交割后基础上交付)作为行政代理人可合理请求,以确保增量循环融资承诺的增量定期贷款和/或循环融资贷款由抵押品按比例(或在适用的增量假设协议中规定的范围内,低于)一类或多类当时存在的定期贷款和循环融资贷款进行担保。
(d)协议各方在此同意,行政代理人可采取合理必要的任何和所有行动,以确保(i)所有增量定期贷款(不同类别的其他定期贷款除外)在最初作出时,按比例包括在每笔未偿还的适用类别定期贷款的借款中,以及(ii)所有与增量循环融资承付款项有关的循环融资贷款(不同类别的循环融资贷款除外)在最初作出时,按比例计入适用类别未偿还循环贷款的每笔借款。借款人同意,第2.16节应适用于行政代理人为实现上述规定而合理要求的将欧元货币贷款转换为ABR贷款(关于以美元计价的循环贷款)。
(e)尽管本协议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包括第2.18(c)条(这些规定不适用于本第2.21条(e)至(i)款),但根据借款人不时向任何类别定期贷款和/或循环融资承诺的所有贷款人提出的一项或多项要约,按比例(在根据任何类别定期贷款向贷款人提出要约的情况下,基于该类别未偿还定期贷款总额,以及在根据任何循环融资向贷款人提出要约的情况下,根据该循环融资项下的未偿还循环融资承诺总额(如适用)和在相同条款下(“按比例延期要约”),特此允许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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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时与个别贷款人完成交易,以延长该等贷款人的贷款和/或此类承诺的到期日,并根据相关的按比例延期要约的条款以其他方式修改该等贷款人的贷款和/或此类承诺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提高就该等贷款人的贷款和/或承诺应付的利率或费用和/或修改就该等贷款人的贷款的摊销时间表)。为免生疑问,前一句中所指的“在相同条件下”系指,(i)在根据任何类别定期贷款向贷款人提出要约的情况下,该类别的所有定期贷款均被提议延长相同的时间,并且就该延长而应支付的利率变动和费用相同,以及(ii)在根据任何循环贷款向贷款人提出要约的情况下,此类融资的所有循环融资承诺均提供相同时间的展期,且就此类展期应支付的利率变化和费用相同。借款人与任何此类贷款人(“延期贷款人”)之间商定的任何此类延期(“延期”)将根据本协议通过为此类贷款人实施增量定期贷款而成立,如果此类贷款人正在延长现有定期贷款(此类延长定期贷款,“延长定期贷款”)或增量循环融资承诺,如果此类贷款人正在延长现有循环融资承诺(此类延长循环融资承诺,“延长循环融资承诺”以及根据其作出的任何循环融资贷款,“延长循环贷款”)。每份按比例延期要约应指明借款人提议提供延长定期贷款或延长循环融资承诺生效的日期,该日期应为不早于通知送达行政代理人之日(或行政代理人合理酌情议定的较短期限)后五个营业日的日期。
(f)借款人和每个展期贷款人应签署并向行政代理人交付增量假设协议和行政代理人合理指明的其他文件,以证明该展期贷款人的展期贷款和/或展期循环贷款承诺。每份增量假设协议应具体规定适用的延长定期贷款和/或延长循环贷款承诺的条款;但(i)除利率、费用和任何其他定价条款(利率、费用和其他定价条款不受第2.21(b)(viii)节、第2.21(b)(ix)节或第2.21(b)(x)节规定的限制)和摊销、最终到期日和参与预付款和承诺减少(应根据本但书第(ii)和(iii)条由公司确定并在按比例延期要约中规定)外,延长定期贷款应具有(x)与现有类别定期贷款相同的条款或(y)行政代理人合理满意的其他条款,(ii)任何延长定期贷款(任何属于到期条件排除债务的延长定期贷款除外)的最后到期日不早于发生之日起生效的最近一次定期融资到期日,(iii)任何延长定期贷款(属于到期条件排除债务的任何延长定期贷款除外)的加权平均到期期限,不得短于该要约所关乎的定期贷款类别的剩余加权平均到期期限,(iv)利率、费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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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其他定价条款、参与强制性提前还款和承诺削减以及最终到期(应由公司确定并在按比例延期要约中规定),任何延长的循环融资承诺应具有(x)与现有类别的循环融资承诺相同的条款或(y)具有行政代理人合理满意的其他条款,就会影响任何开证银行的权利或义务的任何其他条款而言,具有该开证银行合理满意的条款,(v)任何延长的循环贷款承付款可按比例或低于初始循环贷款的比例(但不超过按比例)参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自愿或强制性提前还款或承诺削减,以及(vi)任何延长的定期贷款可按比例或低于A期贷款或B期贷款的比例(但不超过按比例)参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强制性提前还款。在任何增量假设协议生效后,本协议应在必要的范围内(但仅限于)进行修订,以反映第9.08(e)节规定的由此证明的延长定期贷款和/或延长循环贷款承付款项的存在和条款。任何该等视同修正,经公司同意,可由行政代理人书面追记(不得无理拒绝),并提供给其他当事人。如果在任何增量假设协议中就任何延长的循环贷款承诺作出规定,以及(x)经各开证银行同意,参与信用证和(y)经Swingline贷款人同意,在每种情况下,参与Swingline贷款应按照该增量假设协议规定的方式重新分配给持有此类延长的循环贷款承诺的贷款人,包括在此类延长的循环贷款承诺生效时或在任何类别的循环贷款承诺到期日或之前。
(g)在任何此类延期生效后,适用的延期贷款人的定期贷款将自动被指定为延期定期贷款和/或此类延期贷款人的循环贷款承诺将自动被指定为延期循环贷款承诺。就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而言,(i)如果该延长贷款人正在延长定期贷款,则该延长贷款人将被视为拥有具有该延长定期贷款条款的增量定期贷款;以及(ii)如果该延长贷款人正在延长循环融资承诺,则该延长贷款人将被视为拥有具有该延长循环融资承诺条款的增量循环融资承诺。
(h)尽管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条第2.21款)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i)延长定期贷款和延长循环贷款承付款的总额将不包括在增量数额的计算中,(ii)延长定期贷款或延长循环贷款承付款无须以任何最低数额或任何最低增量计算,(iii)任何延长贷款人可根据一项或多项按比例延期要约(在过度参与的情况下须按比例适用)(包括延长任何延长定期贷款和/或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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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融资承诺),(iv)除向行政代理人发出有关延长贷款或承诺的通知及由此实施的延长定期贷款或延长循环融资承诺的条款外,不得在任何时间或不时对任何贷款或承诺进行任何延长,(v)所有延长定期贷款,延长循环融资承诺及其相关的所有义务应为相关贷款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贷款义务以及由担保物在同等基础上与相关贷款方在本协议项下的现有类别定期贷款相关的所有其他义务以及其他贷款文件作担保的其他贷款文件,(vi)除非已同意,否则任何开证银行均无义务根据该等延长循环贷款承诺签发信用证;及(vii)就任何该等延长定期贷款或延长循环贷款承诺而言,并无非贷款方的承付人。
(i)每一次延期均应根据相关的按比例延期要约中规定的程序完成;但借款人在提出任何按比例延期要约之前应与行政代理人合作,以就与此种延期有关的机械规定确立合理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安排、四舍五入和其他调整。
(j)尽管本协议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包括第2.18(c)条(这些规定不适用于本第2.21条(j)至(o)款),任何借款人仍可通过书面通知行政代理人,根据本协议设立一笔或多笔由该借款人选择的以美元、欧元或英镑(或在符合第1.05条的情况下,任何替代货币)计价的定期贷款(此类贷款,“再融资定期贷款”),其现金收益净额用于全部或部分再融资任何类别的定期贷款。每份该等通知均须指明该借款人提出作出再融资定期贷款的日期(每份为“再融资生效日期”),该日期为不早于该通知送达行政代理人之日(或行政代理人合理酌情议定的较短期限)后五个营业日的日期;但:
(i)在该等再融资定期贷款的借款于再融资生效日期生效之前及之后,第4.01条所列的每项条件均须在规管该等再融资定期贷款的有关增量假设协议所规定的范围内得到满足;
(二)(属于到期条件排除债务的再融资定期贷款除外)再融资定期贷款的最后到期日不得早于再融资定期贷款的定期融资到期日,
(iii)(属于到期条件排除债务的再融资定期贷款除外)该等再融资定期贷款的到期加权平均年限不短于再融资定期贷款当时剩余的到期加权平均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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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再融资定期贷款的本金总额不得超过再融资定期贷款的未偿还本金加上用于支付费用、溢价、成本和开支(包括原始发行折扣)以及与之相关的应计利息的金额;
(v)适用于该等再融资定期贷款的所有其他条款(有关用途、原发行折扣、预付费用、利率及任何其他定价条款(其中原发行折扣、预付费用、利率及其他定价条款不得受第2.21(b)(viii)条、第2.21(b)(ix)条或第2.21(b)(x)条所载的规定及可选择的提前还款或强制性提前还款或赎回条款的条文除外),这些条款须按借款人与提供该等再融资定期贷款的贷款人之间的约定,整体上应大致类似于,或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有利程度不低于公司善意确定的整体适用于正在进行再融资的B期贷款的条款(除非该等契诺和其他条款仅适用于最近的定期融资到期日之后的任何期间或行政代理人以其他方式合理接受)。此外,尽管有上述规定,借款人仍可设立再融资定期贷款,以再融资和/或替换循环融资承诺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无论在发生此种再融资定期贷款时此种循环融资承诺项下是否有未偿还的循环融资贷款),只要(1)此种再融资定期贷款总额不超过在发生时终止的循环融资承诺总额,(2)如果贷款人在再融资生效日期未偿还的循环融资信贷敞口将超过终止该等循环融资承诺生效后每种情况下未偿还的循环融资承诺总额,借款人应采取一项或多项行动,使该等贷款人的循环融资信贷风险敞口不超过该等循环融资承诺终止生效后在再融资生效日期有效的循环融资承诺总额(据了解,(x)该等再融资定期贷款可由持有被终止的循环融资承诺的贷款人和/或将成为本协议项下许可受让人的任何其他人提供,以及(y)该等再融资定期贷款的收益不构成本协议项下的净收益),(3)(属于到期条件排除债务的再融资定期贷款除外)再融资定期贷款的加权平均到期期限(不考虑为此目的的任何惯常摊销)不得短于终止循环融资承诺的剩余期限,(4)(属于到期条件排除债务的再融资定期贷款除外)再融资定期贷款的最后到期日不得早于已终止的循环融资承诺的终止日期及(5)适用于该等再融资定期贷款的所有其他条款(有关原发行折扣、预付费用、利率及任何其他定价条款的条文除外(其原发行折扣、预付费用、利率及其他定价条款不受第2.21(b)(viii)节规定的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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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b)(ix)条或第2.21(b)(x)条)和可选的提前还款或强制提前还款或赎回条款,这些条款应由借款人和提供该等再融资定期贷款的贷款人之间商定)作为一个整体,应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一个整体适用于定期贷款的条款(除非该等契诺和其他条款仅适用于最近一次定期融资到期日之后的任何期间或行政代理人以其他方式合理接受的情况)大致相似,或在实质上不逊于公司善意确定的条款;
(vi)就以抵押品上的留置权作担保的再融资定期贷款而言,该留置权与担保定期贷款的其上的留置权享有同等地位或在担保权上处于初级地位,该等留置权将受债权人间协议的规限;及
(vii)就该等再融资定期贷款而言,不存在非贷款方的债务人。
(k)借款人可与任何贷款人或根据第9.04条将成为许可受让人的任何其他人接洽,以提供全部或部分再融资定期贷款;但任何提出或接洽提供全部或部分再融资定期贷款的贷款人可自行酌情选择或拒绝提供再融资定期贷款。在任何再融资生效日期作出的任何再融资定期贷款应被指定为本协议所有目的的额外类别定期贷款;此外,条件是,任何再融资定期贷款可在管辖此类再融资定期贷款的适用增量假设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被指定为先前向借款人作出的任何既定类别定期贷款的增加。
(l)尽管本协议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包括第2.18(c)节(这些规定不适用于本条第2.21款(l)至(o)项),借款人仍可通过向行政代理人发出书面通知,设立一项或多项额外便利,规定循环承诺(“置换循环便利”及其项下的承诺,“置换循环便利承诺”及其项下的循环贷款,“置换循环贷款”),全部或部分取代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类别的循环便利承诺。每份该等通知均应指明借款人提议置换循环融资承诺生效的日期(每份为“置换循环融资生效日期”),该日期应为该通知送达行政代理人之日(或行政代理人合理酌情议定的较短期限)后不少于五个营业日的日期;但条件是:(i)在置换循环融资生效日期实施设立该等置换循环融资承诺前后,第4.01节中规定的每一项条件均应在有关替代循环融资承诺的相关增量假设协议要求的范围内得到满足;(ii)在任何替代循环融资承诺的建立生效以及任何其他循环融资总额的任何同时减少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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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循环融资承诺的总额不得超过紧接适用的置换循环融资生效日期前未偿还的循环融资承诺的总额;(iii)(除属于到期条件排除债务的置换循环融资承诺外)任何置换循环融资承诺不得在发生时对被置换的循环融资承诺有效的循环融资到期日期之前有最后到期日(或要求承诺减少或摊销);(iv)适用于该等置换循环融资的所有其他条款(有关(x)费用的规定除外,利率和其他定价条款以及预付款项和承诺减少以及选择性赎回的条款和用途,应为借款人与提供该等置换循环融资承诺的贷款人之间的约定,以及(y)该等置换循环融资下的任何信用证分限额和swingline承诺的金额,该金额应为借款人、提供该等置换循环融资承诺的贷款人、行政代理人与该等置换循环融资承诺下的置换开证行和置换swingline贷款人(如有)之间的约定,作为一个整体,应与,或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有利程度不低于整体而言适用于初始循环贷款的条款(除非该等契诺及其他条款仅适用于在发生时有效的最近一次循环融资到期日之后的任何期间或行政代理人在其他方面合理接受),由公司善意确定;及(v)就该等置换循环融资而言,不存在非贷款方的义务人。此外,借款人可建立置换循环贷款承诺,以根据本协议对定期贷款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进行再融资和/或置换(无论该定期贷款是否以置换循环贷款的收益或其他方式偿还),只要该等置换循环融资承诺的总额不超过其成立时已偿还的定期贷款总额(据了解,该等置换循环融资承诺可由持有被偿还定期贷款的贷款人和/或任何其他人提供这将是本协议项下的许可受让人)只要(i)在置换循环贷款生效日期生效之前和之后,第4.01节中规定的每一项条件均应在管辖此类置换循环贷款承诺的相关协议要求的范围内得到满足,(ii)(不包括到期条件不包括债务的置换循环贷款承诺)到终止此类置换循环贷款承诺的剩余期限不短于当时适用于再融资定期贷款的加权平均到期期限,(iii)(属于到期条件不包括债务的置换循环融资承诺除外)置换循环融资承诺的最后终止日期应不早于再融资定期贷款的定期融资到期日期,(iv)对于以初始循环贷款的担保权排名较后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为担保的置换循环贷款,此种留置权将受债权人间协议的约束,并且(v)应比照满足前一句第(v)款的要求。仅限于开证行不是置换循环贷款下的置换开证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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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并同意,该开证行无须根据该置换循环融资开立任何信用证,且在该开证行在设立该置换循环融资时作为开证行有必要退出的情况下,该退出应根据该开证行自行酌情决定合理满意的条款和条件。借款人同意应要求向各开证银行全额偿还可归因于此类提款的任何合理且有文件证明的自付费用或开支。
(m)借款人可与任何贷款人或根据第9.04条将成为循环融资承诺的许可受让人的任何其他人接触,以提供全部或部分置换循环融资承诺;但任何愿意或接近提供全部或部分置换循环融资承诺的贷款人可自行决定选择或拒绝提供置换循环融资承诺。在任何替换循环贷款生效日期作出的任何替换循环贷款承诺应被指定为本协议所有目的的额外类别的循环贷款承诺;但任何替换循环贷款承诺可在适用的增量假设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被指定为先前确定的任何类别的循环贷款承诺的增加。
(n)在任何置换循环融资生效日期,在满足上述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每个拥有该类别置换循环融资承诺的放款人应按其本金金额和适用货币向每个拥有该类别置换循环融资承诺的其他放款人购买置换循环贷款中的权益,以及在该置换循环融资生效日期当时尚未偿付的该类别置换循环融资承诺项下的信用证参与所必需的权益,以便,在所有此类转让和购买生效后,此类类别的替换循环贷款和此类替换循环融资承诺的参与将由贷款人根据其替换循环融资承诺按比例持有。
(o)就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而言,(i)如果贷款人正在提供再融资定期贷款,则该贷款人将被视为拥有具有此类再融资定期贷款条款的增量定期贷款;(ii)如果贷款人正在提供替换循环融资承诺,则该贷款人将被视为拥有具有此类替换循环融资承诺条款的增量循环融资承诺。尽管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条第2.21款)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i)再融资定期贷款和替换循环融资承诺的总额将不包括在增量数额的计算中,(ii)再融资定期贷款或替换循环融资承诺不需要在任何最低数额或任何最低增量中,(iii)除上文(j)或(l)条(如适用)所述的情况外,任何时间或不时发生任何再融资定期贷款或置换循环融资承诺均无任何条件,及(iv)所有再融资定期贷款、置换循环融资承诺及与此有关的所有义务均为本协议及由抵押品按与本协议及其他贷款文件项下的所有其他义务同等权益基础作担保的其他贷款文件项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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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尽管有上述相反的规定,(i)为确定在发生任何增量贷款时未偿还的欧元货币借款、定期SOFR借款和复合SONIA借款的数量,在期限便利或循环便利下的多个欧元货币借款、定期SOFR借款或复合SONIA借款的最后利息期日期在同一天的范围内,此类欧元货币借款、定期SOFR借款或复合SONIA借款(如适用)应被视为单一欧元货币借款、定期SOFR借款或复合SONIA借款(如适用),(ii)就任何欧元货币借款、定期SOFR借款或增量贷款的复合SONIA借款而言,公司可选择的初始利息期可为少于一个月的若干个工作日,而就该初始利息期适用的EURIBO利率、定期SOFR或复合SONIA应与适用于任何当时未偿还的欧元货币借款、定期SOFR借款或复合SONIA(如适用)的EURIBO利率、定期SOFR借款或复合SONIA(如适用)相同,视公司可能指示,只要此类初始利息期的最后一天与此类未偿还的欧元货币借款、定期SOFR借款或复合SONIA借款(如适用)的利息期最后一天相同。
第2.22节违约贷款人。
(a)违约贷款人调整。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果任何贷款人成为违约贷款人,那么,在该贷款人不再是违约贷款人之前,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i)豁免及修订。此类违约贷款人批准或不批准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修订、放弃或同意的权利应受到“必要贷款人”、“必要TLA/RCF贷款人”或“必要循环贷款贷款人”定义中规定的限制。
(ii)违约贷款人瀑布。行政代理人为该违约贷款人的账户收到的任何本金、利息、费用或其他款项(不论是自愿或强制性的、在到期时、在违约事件发生后或其他情况下)或行政代理人根据第9.06条从违约贷款人收到的任何款项,应适用于行政代理人可能确定的以下时间:第一,用于支付该违约贷款人根据本协议欠该行政代理人的任何款项,第二,根据本协议按比例支付该违约贷款人欠任何发行银行或Swingline贷款人的任何款项,第三,以现金抵押发行银行与该等相关的正面风险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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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贷款人根据第2.05(j)节,第四,根据公司可能要求(只要不存在违约或违约事件),为该违约贷款人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为其所涉部分提供资金的任何贷款提供资金,由行政代理人确定,第五,如果行政代理人和公司如此确定,根据第2.05(j)节第六节,在存款账户中持有并按比例发放,以便(x)满足该违约贷款人与本协议项下贷款相关的潜在未来筹资义务,以及(y)以现金抵押开证银行与该违约贷款人就根据本协议签发的未来信用证相关的未来前沿风险敞口,对于任何贷款人或发行银行或Swingline贷款人因该违约贷款人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而针对该违约贷款人作出的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判决而欠该贷款人或发行银行或Swingline贷款人的任何款项的支付,第七,只要不存在违约或违约事件,支付借款人因该违约贷款人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而对该违约贷款人作出的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的判决而欠该借款人的任何款项,第八,支付给该违约贷款人或根据有管辖权的法院的其他指示。根据本条第2.22款申请(或持有)支付违约贷款人所欠款项或贴出现金抵押品的任何已支付或应付给违约贷款人的付款、预付款或其他款项,应被视为已支付给该违约贷款人并由该违约贷款人转拨,且每个贷款人均不可撤销地同意此项付款;但如果(x)此类付款是支付任何贷款或信用证的本金,而该违约贷款人尚未为其适当份额提供充分资金,及(y)该等贷款是在第7.01条所列条件获满足或豁免时作出或发出有关信用证的,该等付款须仅用于按比例支付所有非违约贷款人的贷款及由其发出的信用证,然后才适用于支付任何贷款及由其发出的信用证,此类违约贷款人,直至所有贷款以及对信用证的有资金和无资金参与均由贷款人根据本协议项下的承诺按比例持有,而不影响第2.22(iv)节。已支付或应付给违约贷款人的任何款项、预付款或其他款项,如根据本条申请(或持有)用于支付违约贷款人所欠款项或提供现金抵押品,应视为已支付给该违约贷款人并由该违约贷款人转拨,且每个贷款人均不可撤销地同意此项协议。
(三)某些费用。(a)任何违约贷款人均无权在该贷款人为违约贷款人的任何期间收取任何承诺费。
(a)每个违约贷款人只有在可分配给其在其已提供现金抵押的规定金额信用证中的按比例份额的范围内,才有权在该贷款人为违约贷款人的任何期间收取信用证参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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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就根据上述(a)或(b)条无须向任何违约贷款人支付的任何承诺费或信用证参与费而言,借款人须(x)向每名非违约贷款人支付就该违约贷款人参与根据下文第(iv)条重新分配予该非违约贷款人的信用证而以其他方式须支付予该违约贷款人的任何该等费用的部分,(y)向每间开证银行支付以其他方式须支付予该违约贷款人的任何该等费用的款额,但以可分配予该等开证银行对该违约贷款人的正面风险敞口为限,及(z)无须支付任何该等费用的余下款额。
(iv)重新分配参与以减少前沿暴露。此类违约贷款人参与信用证和Swingline贷款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应根据各自的按比例承诺(计算时不考虑此类违约贷款人的承诺)在非违约贷款人之间重新分配,但仅限于此类重新分配不会导致任何非违约贷款人的总循环融资信贷敞口超过该非违约贷款人的循环融资承诺的范围内。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重新分配均不构成放弃或解除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针对已成为违约贷款人的违约贷款人提出的任何索赔,包括非违约贷款人因该非违约贷款人在此类重新分配后增加风险敞口而提出的任何索赔。
(五)现金抵押品。如果上述第(iv)款所述的重新分配不能或只能部分实现,借款人应在不损害其根据本协议或根据法律可获得的任何权利或补救的情况下,在行政代理人(x)首先提出书面请求后的三(3)个营业日内,预付Swingline贷款,金额等于Swingline贷款人的前期风险敞口,(y)其次,按照第2.05(j)节规定的程序以现金抵押开证银行的前期风险敞口。
(b)违约贷款人治疗。如公司与行政代理人、Swingline贷款人及各开证银行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再是违约贷款人,则行政代理人将就此通知双方,据此,自该通知指明的生效日期起,并在符合其中所列任何条件(可能包括与任何现金抵押品有关的安排)的情况下,该贷款人将在适用范围内,按面值购买其他贷款人未偿还的循环贷款部分,或采取行政代理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行动,以促使贷款人按照其循环贷款承诺(不影响第2.22(a)(iv)节)按比例持有贷款以及有资金和无资金参与信用证和Swingline贷款,据此,该贷款人将不再是违约贷款人;但前提是,在该贷款人为违约贷款人期间,不会对由借款人或代表借款人应计的费用或付款进行追溯调整;此外,条件是,除非受影响各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本协议项下从违约贷款人变为贷款人的任何变更均不构成对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该贷款人一直为违约贷款人而产生的任何债权的放弃或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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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新信用证。只要任何贷款人是违约贷款人,发行银行不得被要求发行、展期、续期或增加任何信用证,除非其信纳其生效后将不会有正面风险敞口。
第2.23节附属设施。
(a)设施类型。附属设施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i)透支融资;
(ii)担保、担保、跟单或备用信用证融资;
(iii)短期贷款融资;
(iv)衍生工具融资;
(v)外汇融资;或
(vi)就集团业务所需的任何其他设施或便利,而该等设施或便利是由公司与附属贷款人(为免生疑问,包括各现有附属设施)协定的。
(b)可用性。
(i)如公司与贷款人同意,且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贷款人可提供其全部或部分循环融资承诺作为附属融资。不得提供附属设施,除非不迟于附属设施的附属启用日期前两个营业日,行政代理人已收到公司:
(a)设立附属融资的书面通知,并指明:
(b)可使用附属融资的建议借款人(或借款人的附属公司);
(c)附属融资的建议附属启动日期及届满日期;
(d)拟提供的附属设施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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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建议的附属贷款人;
(f)建议的附属承诺、附属融资的最高金额,以及在多账户透支的情况下,其指定总额及其指定净额;
(g)附属融资的建议货币(如非以英镑计值);及
(h)行政代理人可合理要求的与附属设施有关的任何其他资料。
(二)行政代理人设立附属融资的,应当及时通知附属出借人和其他出借人。
(三)在遵守上述段落的前提下:
(a)有关贷款人将成为附属贷款人;及
(b)附属融资将可用,自公司与附属贷款人商定的日期起生效。
(c)附属设施条款。除下文规定外,任何附属融资的条款将由附属贷款人与公司议定。
(i)这些条款:
(a)必须以当时的正常商业条款为基础(经本协议更改的除外);
(b)可只容许借款人(或依据第2.23(i)条提名的借款人的附属公司)使用附属融资;
(c)不得允许附属未偿付超过附属承诺;
(d)不得允许贷款人的附属承诺超过该贷款人与循环融资有关的可用未使用承诺(在考虑到附属融资对该可用未使用承诺的影响之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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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必须要求附属承付款项减至零,并要求所有附属未偿还款项不迟于适用于循环贷款的终止日期(或有关附属贷款人(或其附属公司)的循环贷款承付款项减至零的较早日期)偿还。
(ii)附属融资的任何条款与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之间如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协议为准,但以下情况除外:
(a)由多于一个账户组成的附属融资,而附属文件的条款须以允许该等账户的余额净额结算所需的范围为准;及
(b)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将违反或不符合管辖有关附属文件的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本协议的该条款不为准。
(iii)附属设施的利息、佣金和费用在第2.13(g)节中处理。
(d)偿还附属融资
(i)附属融资应在适用于循环融资的终止日期或其到期日期发生或根据本协议条款取消的较早日期停止提供。
(ii)如附属融资根据其条款到期,附属贷款人的附属承诺须减至零。
(iii)任何附属贷款人不得要求在有关附属融资的到期日之前偿还或提前偿还任何附属未偿还款项,除非:
(a)多账户透支的未偿总额达到或接近与其未偿净额相等的数额;
(b)循环贷款承付款项总额已全部取消或循环贷款项下所有未偿还贷款已根据本协议条款到期应付;
(c)附属贷款人履行本协议所设想的任何义务或为其参与其附属融资提供资金、发行或维持其参与(或附属贷款人的任何附属公司为附属贷款人这样做而成为非法)在任何适用司法管辖区成为非法;或
(d)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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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循环贷款的可用未动用承付款;及
(二)附属贷款人发出的要求通知书,
不会阻止相关借款人以循环融资贷款的方式全额偿还这些附属未偿还款项。
(四)循环融资贷款全额偿还附属未偿还的,相关附属承诺减为零。
(e)对附属未清款项的限制。各借款人应促使:
(i)任何附属融资下的附属未偿还款项不得超过适用于该附属融资的附属承诺;及
(ii)就多账户透支而言:
(a)附属未偿还款项不得超过适用于该多账户透支的指定净额;及
(b)未偿总额不得超过适用于该多账户透支的指定总额。
(f)加速时对附属设施的调整。
(i)在本条第2.23(f)款中:
(a)“循环未偿债务”就贷款人而言是指英镑的总和,等值于:
(1)其参与当时未偿还的每笔循环融资贷款(连同根据循环融资作为贷款人欠其的所有应计利息、费用和佣金的总额);和
(2)如贷款人亦为附属贷款人,则该附属贷款人(或其联属公司)就附属贷款提供的附属贷款(连同就附属贷款欠其(或其联属公司)的所有应计利息、费用及佣金的总额);及
(b)“循环未偿总额”是指所有循环未偿总额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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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如行政代理人根据第7.01(m)条(违约事件)行使其任何权利(按要求宣布贷款到期除外),各贷款人及各附属贷款人应(在符合下文(g)段的情况下)迅速调整(通过作出或接受(视情况而定)贷款文件项下与循环未偿贷款有关的权利和义务的相应转让)其在循环贷款和各附属融资项下对其未偿金额的债权,以确保在此类转让后,各贷款人的循环未偿贷款占循环未偿贷款总额的比例与该贷款人的循环贷款承诺占循环贷款承诺总额的比例相同,各于行政代理人根据第7.01(m)条(违约事件)行使相关权利之日适用。
(iii)如果附属融资项下的未偿金额为或有负债,而该或有负债在根据上文第(ii)段作出原始调整后成为实际负债或减至零,则每个贷款人和附属贷款人将作出进一步调整(通过在必要范围内作出或接受(视情况而定)与循环未偿贷款有关的贷款文件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的相应转让),以使自己处于如果原始调整是参照实际负债确定的情况下他们本应处于的地位,或者,视情况而定,零负债而非或有负债。
(iv)依据本条第2.23(f)款作出的与循环未清款项有关的任何权利和义务的转让,须以现金支付购买价款,在转让时须支付,数额相当于该等循环未清款项(减去转让人即使有该项转让仍有权收取的任何应计利息、费用和佣金)。
(v)在适用上文第(ii)款规定之前,已提供多账户透支的附属贷款人应抵销该多账户透支所包含的任何账户的任何可用信贷余额。
(vi)依据本条第2.23(f)款须作出的所有计算,均须由行政代理人根据贷款人及附属贷款人向其提供的资料及行政代理人的即期汇率作出。
(vii)本条第2.23(f)条并不强制任何贷款人接受与附属融资项下未偿金额有关的债权的转让,而该等债权并非(根据有关贷款文件)以英镑、美元或欧元或该贷款人可接受的其他货币计值。
(g)信息。每名借款人及每名附属贷款人须应行政代理人的要求,迅速向行政代理人提供代理人不时合理要求的与附属设施运作有关的任何资料(包括附属票据)。每个借款人同意将所有此类信息发布给行政代理人和其他贷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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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作为辅助放款人的放款人的附属机构。
(i)在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情况下,贷款人的附属公司可成为附属贷款人。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及其附属机构应被视为单一贷款人,其循环贷款承付款为附表2.01(承付款)中相关贷款人名称对面列出的金额和/或根据本协议转让给或由该贷款人承担的任何循环贷款承付款的金额,但以其根据本协议未取消、减少或转让的范围(在每种情况下)为限。
(ii)任何贷款方均无责任向贷款人或其附属公司支付该贷款方根据第2.17条(税项)或第2.15条(增加的成本)另有规定须支付的任何金额,超出该贷款方在其附属公司未成为辅助贷款人的情况下本有义务向该贷款人支付的金额。各贷款人应及时通知行政代理人和公司相关关联公司为税务目的所居住的司法管辖区,以及公司可能合理要求的有关该关联公司的其他信息。
(iii)公司须在公司依据第2.23条(可得性)(b)(i)段向行政代理人交付的任何通知中指明贷款人的任何有关联属公司。
(iv)贷款人的附属公司成为附属贷款人,须作为附属贷款人加入债权人间协议,而如此加入债权人间协议的任何人,同时须根据债权人间协议的条款,成为作为“附属贷款人”的一方。
(v)如贷款人将其所有权利和利益转让或将其所有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受让人,则其附属公司应停止根据本协议或任何附属文件承担任何义务。
(vi)如果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对辅助贷款人施加了义务,而相关辅助贷款人是贷款人的附属公司而不是该文件的一方,则相关贷款人应确保该义务由其附属公司履行。
(i)借款人的附属机构。
(i)在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情况下,借款人的附属公司经有关贷款人批准后,可成为附属融资的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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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公司须在公司依据第2.23条(可取性)第(b)(i)款向行政代理人交付的任何通知中指明借款人的任何有关联属公司。
(iii)如借款人根据第9.25条(共同借款人和Flutter Finance;额外借款人)不再是本协议项下的借款人,则其附属公司将不再拥有本协议或任何附属文件项下的任何权利。
(iv)如果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对附属融资项下的借款人施加了义务,而相关借款人是借款人的附属机构而不是该文件的一方,则相关借款人应确保该义务由其附属机构履行。
(v)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中凡提述借款人作为该贷款文件项下的借款人不承担任何义务(不论实际或或有的),均应解释为包括提述借款人的任何关联公司不承担任何贷款文件或附属文件项下的义务。
(j)循环贷款承付款数额。尽管有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每个贷款人应确保其循环贷款承诺在任何时候都不低于:
(i)其附属承诺;或
(ii)其附属公司的附属承诺。
(k)修订及豁免–附属设施。任何附属融资的期限的修订或放弃不得要求相关附属贷款人以外的任何有担保方的同意,除非该修订或放弃本身涉及或引起需要根据本协议进行修订或根据本协议进行修订的事项(为免生疑问,包括根据本条2.23)。在这种情况下,第9.08条将适用。
(l)现有附属设施。借款人(或代表其的公司)可藉向行政代理人发出的书面通知,要求将任何现有附属融资视为根据循环融资而设立的附属融资,并自该通知指明的日期(即自该通知送达行政代理人之日后不少于2个营业日(或行政代理人可能同意的较短期限)及结业日期起生效,现有附属融资应为本协议项下所有用途的附属融资,但行政代理人已收到有关贷款人(或视情况而定,有关贷款人的附属公司)的书面通知,表示同意现有附属融资为本协议项下所有用途的附属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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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陈述和保证
在每项信贷事件发生之日(除非该等陈述或保证指的是特定日期或期间,则截至该日期或该期间),公司及借款人向每名贷款人声明并保证:
第3.01节组织;权力。
除附表3.01所列情况外,公司、各借款人及作为贷款方或重要附属公司的各附属公司(a)均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公司、公司或其他正式组织、有效存在且信誉良好的实体(在此概念适用于相关司法管辖区的范围内(为免生疑问,此概念不适用于在爱尔兰注册、成立或组织的任何实体),或在适用于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情况下,在美利坚合众国以外的组织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下享有同等地位)在其组织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下,(b)拥有所有必要的权力和权力,以拥有其财产和资产,并按现在的方式开展业务,(c)有资格在需要这种资格的每个司法管辖区开展业务,除非未能单独或合计取得这种资格,合理地预计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且(d)有权力和权力执行,交付和履行其在每一份贷款文件下的义务以及其现在或将成为一方当事人的彼此协议或由此设想的文书,并在每一借款人的情况下,根据本协议借款和以其他方式获得信贷。
第3.02节授权。
公司、借款人和各附属贷款方签署、交付和履行其作为一方的每一份贷款文件以及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和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从而(a)已获得公司、借款人和该等附属贷款方要求获得的所有公司、股东、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组织行动的正式授权,并且(b)不会(i)违反(a)适用于公司、借款人或任何该等附属贷款方的任何法律、法规、规则或条例的规定,(b)公司、借款人或任何该等附属贷款方的组织章程大纲、证书或章程细则或其他构成文件(包括任何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经营协议)或附例,(c)任何法院的任何适用命令或适用于公司、借款人或任何该等附属贷款方的任何政府当局的任何规则、规例或命令,或(d)任何契约的任何条文、优先股的指定证书或公司所遵守的其他重要协议或文书,借款人或任何该等附属贷款方是一方或其任何一方或其任何财产受或可能受其约束的一方,(ii)导致违反或构成(单独或在适当通知或时间流逝或两者兼而有之)任何该等契约、优先股指定证书或其他重要协议或文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包括任何付款)的违约,或导致任何取消或加速任何该等契约、优先股指定证书或其他重要协议或文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包括任何付款),如果第(i)条提及的任何该等冲突、违约、违约或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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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本条第3.02(b)条的(ii)项,将合理地预期个别或合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iii)导致对公司、借款人或任何该等附属贷款方现拥有或以后取得的任何财产或资产设定或施加任何留置权,但贷款文件设定的留置权和许可留置权除外。
第3.03节可执行性。
本协议已由公司和借款人正式签署和交付,并在作为其一方的每一贷款方签署和交付时构成,彼此之间的贷款文件将构成该贷款方的一项可根据其条款对每一该等贷款方强制执行的法律、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但须遵守(i)破产、无力偿债、暂停执行、重组、欺诈性转让、审查或其他一般影响债权人权利的类似法律的影响,(ii)一般的衡平法原则(无论在衡平法程序中还是在法律上考虑此种可执行性),(iii)善意及公平交易的默示契诺,及(iv)任何外国法律、规则及规例,因为它们与非贷款方的附属公司的股权质押有关。
第3.04节政府批准。
任何贷款方作为当事方的每份贷款文件的执行、交付或履行,不需要或将不需要采取任何行动、同意或批准、向任何政府当局登记或备案,也不需要采取任何其他行动,但(a)提交统一商法典融资报表,(b)在美国以外的法域可能要求的与根据贷款文件可能授予的留置权有关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需要的,根据《爱尔兰公司法》第409(3)条在爱尔兰公司注册处登记详情,并根据TCA第1001节向爱尔兰税务专员支付相关费用和通知,并在需要时在澳大利亚PPS登记册上记录担保权益),(c)向美国专利商标局和美国版权局以及外国司法管辖区的类似办事处提交的文件和在外国司法管辖区的同等文件,(d)[保留],(e)例如已经作出或获得并具有完全效力和效力,(f)此类行动,未能获得或作出的同意和批准将不会合理地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和(g)附表3.04所列的备案或其他行动以及安全文件要求的任何其他备案或登记。
第3.05节财务报表。
据借款人所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经审计的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列报,并按照在所涵盖期间始终适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反映了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在该日期和本报告所述期间的综合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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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6节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自2023年6月30日以来,没有发生已经或将合理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
第3.07节财产所有权;租赁下的占有权。
(a)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各自对其所有不动产拥有简单或相当于其所有不动产的地役权或有效租赁权益或其他有限财产权益的良好和可销售的所有权,并对其个人财产和资产拥有有效所有权,在每种情况下,允许的留置权除外,所有权上的缺陷不会对其按目前进行的业务或将此类财产和资产用于其预期目的的能力产生重大干扰,除非未能拥有此类所有权不会合理地预期单独或总体上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许可的留置权外,所有这些财产和资产都是自由的,没有留置权。
(b)公司及其各附属公司均已遵守其作为一方的所有租赁项下的所有重大义务,除非未能遵守将不会合理地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所有该等租赁均已完全生效,但未能完全生效和不会合理地预期将不会对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租赁除外。
第3.08节[保留]。
第3.09节诉讼;遵纪守法。
(a)除任何诉讼外,没有任何法律上或股权上的诉讼、诉讼或程序,或由任何政府当局或在任何政府当局或在任何仲裁前或在目前待决的仲裁中,或据公司或借款人所知,以书面威胁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或任何该等人的任何业务、财产或权利,而该等业务、财产或权利可合理地预期会个别或合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法律上或在股权上或由或代表任何政府当局或在仲裁中提起的诉讼或程序,这些诉讼或程序已在截至本协议日期的任何公司公开文件中披露,或产生于相同的事实和情况,并声称与如此披露的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基本相同的投诉和损害赔偿,并且自此类披露日期以来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b)公司、借款人、附属公司及其各自的财产或资产概无违反(亦不会因现时进行的持续经营其重要财产及资产而违反)任何法律、规则或规例(包括任何分区、建筑、条例、守则或批准或任何建筑许可证,但不包括任何环境法,而环境法是第3.16条的主题),或就任何政府当局的任何判决、令状、强制令或法令而言均属失责,而该等失责或失责可合理预期会个别或整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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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据公司所知,借款人和各附属公司在所有方面均遵守适用于他们及其业务的所有博彩法和数据隐私法,除非未能遵守将不会合理地预期单独或总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3.10节美联储条例。
根据本协议提供任何贷款(或延长任何信用证)或使用其收益均不会违反联邦储备委员会条例T、条例U或条例X的规定。
第3.11节投资公司法。
公司、借款人和子公司均无需注册为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所指的“投资公司”。
第3.12节收益的使用。
(a)借款人将使用在截止日期或之后作出的A期贷款和B期贷款的收益(i)为集团的债务再融资、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解除债务,包括现有信贷协议项下的任何未偿债务(指定的剩余TLB档、现有展期信用证和现有附属融资以及在无现金基础上滚动的任何参与除外)和截止日期再融资,(ii)融资或再融资营运资金需求和/或一般公司用途(包括交易),以及(iii)为其他相关金额提供融资,包括费用、成本和开支。
(b)借款人将使用循环融资贷款的收益、Swingline贷款的收益、任何使用辅助融资的收益,并可请求签发信用证,仅用于营运资金需求和/或一般公司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交易、许可的业务收购、资本支出和交易费用,就信用证而言,用于现有信用证的备用或替换)。
第3.13节纳税申报表。
除附表3.13所列情况外:
(a)除个别或合计合理预期不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外,公司、借款人和子公司各自已提交或促使提交其要求提交的所有联邦、州、地方和非美国纳税申报表(包括其作为扣缴义务人的身份),且每份该等纳税申报表均真实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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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除个别或合计合理预期不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外,公司、借款人及附属公司各自已就(a)条所指的回报及所有其他税项或评估及时支付或促使其及时支付显示到期应付的所有税款(或为支付所有到期税款作出充分拨备(根据公认会计原则)),根据第5.03条通过适当程序善意地提出争议且公司或任何子公司(视情况而定)已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在其账面上预留足够准备金的税款或评估除外;和
(c)除个别或合计合理预期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外,截至截止日期,就每一借款人和附属公司而言,并无就任何税项以书面主张的债权。
第3.14节无重大错报。
由公司或其代表编制或代表公司或其代表编制并就交易或在此设想的其他交易向任何贷款人或行政代理人提供的有关公司、借款人、附属公司、交易及在此设想的任何其他交易的所有书面事实资料(预测、前瞻性资料及一般经济性质或一般行业性质的资料除外)(“资料”),作为一个整体而言,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属真实和正确,截至向贷款人提供该等资料之日,作为一个整体,该等资料并不包含对截至任何该等日期的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遗漏陈述必要的重大事实,以使其中所载的陈述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作出该等陈述的情况(使对其提供的所有补充和更新生效),不具有重大误导性。
第3.15款员工福利计划。
(a)除个别或总体上无法合理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外:(i)每个雇员福利计划均符合ERISA和守则的适用规定;(ii)截至截止日期前的最近估值日期,没有任何计划有任何未备付的养老金负债;(iii)没有发生或合理预期会发生ERISA事件;(iv)公司,任何借款人或任何附属贷款方或任何ERISA关联公司(a)未收到任何书面通知,表明任何多雇主计划正在重组中或已根据ERISA标题IV的含义终止,或(b)未招致或合理预期将招致对任何多雇主计划的任何退出责任;(v)公司、任何借款人或任何附属贷款方或任何ERISA关联公司未从事可能受ERISA第4069或4212(c)条约束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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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每个借款人和子公司遵守(i)所有适用的法律规定和所有适用的条例,并就任何受美国以外司法管辖区法律管辖或授权的雇员养老金福利计划或其他雇员福利计划(“外国计划”)和(ii)遵守任何此类外国计划的条款,但在每种情况下,合理预期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此类不遵守情况除外。对于除美国以外的政府授权的计划或安排以外的任何外国计划,该外国计划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足以满足截至截止日期该外国计划下的应计福利义务,因为它与公司、每个借款人和子公司有关,但合理预期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除外。
(c)除合理预期不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外,不存在针对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或作为任何雇员福利计划的受托人或发起人的任何人提出或提起的未决或据公司或借款人所知的威胁索赔(正常过程中的福利索赔除外)、制裁、诉讼或诉讼。
第3.16节环境事项。
除合理预期不会单独或总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外:(a)公司、借款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未收到任何书面通知、要求提供信息、命令、投诉或根据环境法产生的处罚,也没有任何司法、行政或其他诉讼、诉讼或程序待决,或据公司或任何借款人所知,有任何威胁指称违反任何环境法或根据任何环境法承担责任,在每种情况下均与公司、借款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有关,(b)公司、借款人及其子公司各自拥有其运营所需的所有环境许可、执照和其他批准,以遵守所有环境法(“环境许可”),并遵守该等环境许可的条款和所有其他环境法,(c)没有任何危险材料位于、位于或位于公司或借款人所知的、以前由公司、借款人或其任何子公司拥有、经营或租赁的、合理预期会产生任何成本的任何财产上、上或下,公司、借款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根据任何环境法或环境许可承担的责任或义务,且在任何地点均未以合理预期会产生公司、借款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根据任何环境法或环境许可承担的任何成本、责任或义务的方式产生、使用、处理、储存、处理、处置或控制、运输或释放任何危险材料,(d)不存在公司、借款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根据任何环境法或环境许可承担的任何成本、责任或义务的协议,借款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已明确承担或承担任何其他人根据环境法产生或与环境法有关的任何已知或合理可能的责任或义务的责任,在任何此种情况下,在截止日期之前尚未向行政代理人提供这些责任或义务,以及(e)没有由公司或代表公司进行任何重要的书面环境评估或审计(除习惯评估未揭示任何合理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事情外),借款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目前拥有或租赁的任何财产,或据借款人所知,以前由公司拥有或租赁的任何借款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截止日期前未向行政代理人提供的任何财产。
182
第3.17节安全文件。
(a)担保单证在执行和交付时具有或将在其执行和交付时具有有利于担保代理人(为担保当事人的利益)设定的法律效力,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其中所述担保物及其收益的有效和可强制执行的留置权和担保权益,以及(i)在适用法律可能要求的所有适当的备案或记录均在适当的办事处进行时(该备案或记录应在任何此类担保文件要求的范围内)(该备案或记录应在任何此类担保文件要求的范围内进行)(ii)在担保品代理人取得对该担保品的占有或控制而担保权益只能通过占有或控制(该占有或控制应在任何该等担保文件要求的范围内给予该担保品代理人)时,每份该等担保文件设定的留置权将构成对该担保品的贷款方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的完全完善的第一优先留置权和担保权益,但须遵守允许的留置权。
(b)尽管本文(包括本条第3.17条)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任何借款人或任何其他贷款方根据外国法律(担保司法管辖区的法律除外)就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股权的完善或不完善的影响、任何质押或担保权益的优先权或可执行性,或就代理人或任何贷款人与此相关的权利和补救办法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
第3.18节偿付能力。
(a)截至结算日,在紧接藉此假设债务及其他债务将于各自到期时到期而拟进行的交易完成后,(i)按公平估值计算的公司、借款人及其附属公司在综合基础上的资产的现时公平可售货值,将超过公司、借款人及其附属公司在综合基础上的直接、次级、或有或其他债务及负债;(ii)公司,借款人及其合并基础上的附属公司将能够在该等债务和负债成为绝对和到期时支付其直接、次级、或有或有或其他债务和负债;及(iii)公司、借款人及其合并基础上的附属公司将不会拥有不合理的小资本,以开展其所从事的业务,因为该等业务现已进行并拟于截止日期后进行。
(b)截至截止日期,在紧接藉此拟进行的交易完成后,公司或借款人概不打算,且公司或借款人概不相信他们或他们的任何附属公司将在到期时产生超出其支付该等债务能力的债务,同时考虑到公司或任何该等附属公司将收到的现金的时间和金额,以及就其债务或任何该等附属公司的债务将支付的现金的时间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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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9节劳动事项。
除了作为,单独或在总体上,不会合理地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a)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不存在未决或威胁的罢工或其他劳资纠纷;(b)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工作时间和支付给员工的款项没有违反《公平劳动标准法》(在对公司或其子公司具有约束力的范围内)或相关司法管辖区处理此类事项的任何其他适用法律;(c)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因工资、员工健康和福利保险及其他福利而应支付或可能向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提出任何索赔的所有款项,已在公认会计原则要求的范围内作为负债在公司或该附属公司的账簿上支付或应计。除非个别或整体上合理预期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否则交易的完成将不会产生任何工会根据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任何前身)为一方或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任何前身)受其约束的任何重大集体谈判协议而享有的终止权或重新谈判权。
第3.20节保险。
附表3.20在所有重大方面对截至截止日期由公司或子公司或其代表维持的所有重大保险(不包括任何产权保险)作出真实、完整和正确的描述。截至该日期,该等保险已全面生效及生效。
第3.21节没有违约。
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所设想的交易的完成未发生且仍在继续或将导致违约或违约事件。
第3.22节知识产权;许可证等。
除非合理地预期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附表3.22所列,(a)公司及其每一附属公司拥有或拥有在所有重大方面使用或持有的所有知识产权,以供在其各自业务的当前进行中使用或以其他合理必要的方式使用,(b)据公司所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并无干预、侵犯、挪用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及(c)(i)就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所拥有的任何知识产权提出的申索或诉讼并无待决,或据公司所知,以书面威胁;及(ii)就上述(a)及(b)条所述的任何其他知识产权提出的申索或诉讼并无待决,或据公司所知,受到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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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3节美国爱国者法;反洗钱法;制裁;外国腐败行为法。
(a)任何贷款方或附属公司,或据任何贷款方所知,该贷款方或该附属公司各自的高级职员、董事或代理人均未违反或违反任何规定的法律。
(b)贷款方和子公司已实施并保持有效的政策和程序,这些政策和程序是合理设计的,以确保贷款方和子公司及其各自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和代理人遵守规定的法律。
(c)贷款方和附属公司及其各自的高级人员,以及据任何贷款方所知,经合理查询后,其董事、雇员和代理人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守所有规定的法律,并且没有在知情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合理预期会导致违反任何规定的法律的活动。任何贷款方和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人都不是以下人员拥有或控制的人:(i)受制裁人员,(ii)位于、组织或居住在受制裁国家,或(iii)先前曾因违反任何规定法律而被起诉或被定罪。
(d)任何贷款方,或任何贷款方的任何附属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高级人员,或据任何贷款方所知,经合理查询后,其各自的任何董事、雇员或代理人,均未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行动,以促进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人提供要约、付款、承诺付款,或授权或批准支付或给予金钱、财产、馈赠或任何其他有价值的东西,同时明知将提供全部或部分金钱或价值,给予或承诺给任何人不当影响官方行动、获得或保留业务或以其他方式获得任何不当利益。
(e)本协议所设想的任何借款或信用证、收益的使用或其他交易均不会违反任何规定的法律。
第四条出借条件
(a)贷款人提供贷款的义务,(b)任何开证银行发行、修订、延长或续期信用证或增加本协议规定的信用证金额,以及(c)Swingline贷款人提供Swingline贷款的义务(每项义务均为“信用事件”)须满足(或根据第9.08条放弃)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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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1节所有信用事件。
在每次借款之日和每次签发、修订、延期或续期信用证之日(在每种情况下,根据增量假设协议除外):
(a)在借款的情况下,行政代理人应已收到第2.03条要求的借款请求(或借款请求应视为已按照第2.03条最后一款给予),或在签发信用证的情况下,适用的开证银行和行政代理人应已收到要求签发第2.05(b)条要求的该信用证的通知。
(b)(i)就每宗信贷事件(修订、延长或续期信用证而不增加该信用证的规定金额除外)而言,自该日期起,贷款文件所载的申述及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除非该等申述及保证以“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作限定,在此情况下,该等陈述及保证自该日期起在所有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在每宗个案中,其效力犹如于该日期及截至该日期作出,但该等陈述及保证明确涉及较早日期的范围除外(在此情况下,该等陈述及保证自该较早日期起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
(c)就每宗信贷事件而言,在此种借款或信用证的签发、修订、延期或续期((x)一项信用证的修订、延期或续期而不增加该信用证的规定金额或(y)第2.21(c)条所述的其他定期贷款或其他循环贷款(视情况而定)的时间和紧接之后,不得发生任何违约事件,且该事件仍在继续。
(d)每项借款及其他信贷事件均须当作构成借款人在适用的借款、发行、修订、延期或续期日期就本条第4.01条(b)及(c)款所指明的事项作出的陈述及保证。
第4.02节第一信用事件。截止日期当日或之前:
(a)行政代理人(或其律师)应已收到每一借款人、开证银行和贷款人(i)本协议的对应方和行政代理人作为当事人的每份费用信函,在每种情况下均代表该当事人签署,或(ii)行政代理人合理满意的书面证据(其中可能包括通过电子传输(例如“pdf”)交付本协议的签字页),表明该当事人已签署本协议的对应方,即Flutter债权人间协议的合并方,按Flutter债权人间协议附表2及每份该等费用函件所载的表格。
186
(b)行政代理人应代表自己、贷款人、每一开证银行和抵押代理人收到作为贷款方的纽约和特拉华州特别顾问的Simpson Thacher & Bartlett LLP、作为行政代理人的荷兰特别顾问的Loyens & Loyeff N.V.、作为行政代理人的英国特别顾问的Latham & Watkins LLP和作为行政代理人的爱尔兰特别顾问的William Fry LLP的书面意见(a)日期为截止日期,(b)发给每一开证银行、Swingline贷款人、行政代理人,抵押品代理人和贷款人在截止日和(c)在形式和实质上合理上令行政代理人满意,涵盖行政代理人应合理要求的与贷款文件有关的事项。
(c)行政代理人应已收到每一贷款方的秘书、助理秘书、董事或类似人员的证明,日期为截止日期,并证明:
(i)该贷款方的组织章程大纲、证明书或章程细则、有限合伙证明书、成立证明书或其他同等成分及管治文件(包括其所有修订)的副本,(1)如属公司(在爱尔兰注册成立或组织的公司除外),则由其组织的司法管辖区的国务卿(或其他类似官员或政府当局(如属任何在美利坚合众国境外组织的贷款方)于最近日期核证(在任何非美国司法管辖区可用的范围内),或(2)经该贷款方的秘书、助理秘书或董事或该贷款方的组成文件妥为授权的其他人另有证明,
(ii)就任何在美利坚合众国境内组织的贷款方而言,由该国务卿提供一份关于该贷款方在最近日期的良好信誉的证明,
(iii)就任何在爱尔兰注册成立或在英国境内组织的贷款方而言,确认借款或担保(视情况而定)总承诺不会导致任何借款、担保或对任何贷款方具有约束力的类似限额被超过,
(iv)就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贷款方而言,确认任何该等贷款方订立和交付贷款文件并履行其根据该文件承担的义务不构成《爱尔兰公司法》第82条含义内的财务援助的证明,
(v)所附附的为该贷款方于截止日期生效的附例(或合伙协议、有限责任公司协议或其他同等组成及管治文件)的真实及完整副本(在该等概念或类似概念根据该贷款方的成立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存在的范围内),以及自下文第(vi)款所述决议日期起的所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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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随附的是该贷款方(或其管理普通合伙人或管理成员)的董事会(或同等理事机构)妥为通过的决议的真实完整副本,授权执行、交付和履行日期为该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截止日期的贷款文件,以及(如属借款人)本协议项下的借款,且该等决议未被修改、撤销或修订,且在截止日期具有完全效力和效力,
(vii)关于代表该贷款方执行任何贷款文件或就此交付的任何其他文件的每名高级人员的在职及样本签署,及
(viii)除在英格兰及威尔士注册成立的任何贷款方外,该贷款方的解散或清算没有任何待决程序,或据该人所知,威胁该贷款方的存在。
(d)贷款人应已收到基本上以附件 C形式并经公司财务人员签署的偿付能力证明,以确认公司、借款人及其子公司在合并基础上的偿付能力,该等交易于交割日生效。
(e)各代理应已收到一份由公司或代表公司编制的资金流动备忘录,其中显示截止日期的预期资金流动,包括偿还每份现有信贷协议项下的所有未偿金额(包括偿还和注销循环融资和每份定期融资(定义见其中)),在每种情况下,不包括指定的剩余TLB档、现有展期信用证和现有附属融资以及在无现金基础上滚动的任何参与,但不得要求此类资金流动备忘录在形式和实质上令行政代理人或任何贷款人满意。
(f)行政代理人应不迟于截止日期前三(3)个工作日收到第3.23条要求的所有文件和其他资料,但以截止日期前不少于十(10)天要求提供此类资料为限。根据任何贷款人在截止日期前至少十(10)天提出的合理请求,借款人应已向该贷款人提供所要求的与适用的“了解您的客户”和反洗钱规则和条例(包括《爱国者法案》)有关的文件和其他信息,在每种情况下至少在截止日期前三(3)个工作日(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受益所有权条例》为符合“法律实体客户”资格的任何借款人提供的受益所有权证明)。
(g)公司须已向行政代理人交付一份日期为截止日期的证明书,大意为本条例第4.01(b)条及第4.01(c)条所述的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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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定符合第4.01条及本第4.02条所指明的条件,每名贷款人须当作已同意、批准或接受或信纳每一份文件或根据该文件规定须由贷款人同意或批准或接受或信纳的其他事项,除非负责贷款文件所设想的交易的行政代理人的高级人员在截止日期前已收到该贷款人的通知,指明其对此的反对,如属借款,该贷款人不得向行政代理人提供该贷款人的初始借款的应课税部分。
尽管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据了解凡拟担保物或任何可交付物上的任何担保权益与拟担保物上的担保权益的完善有关(担保权益可通过提交UCC(或任何其他适用司法管辖区的同等文书)而完善的任何担保物除外)或借款人或任何附属贷款方的股票凭证(如有)的占有在截止日期(1)没有或不能在没有不应有的负担或费用的情况下提供和/或完善,或在借款人已作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后(2)提供和/或完善,那么,此类担保权益或可交付物的提供和/或完善不应构成在截止日期提供承诺的先决条件,但在本协议另有要求的范围内,应根据第5.12节在截止日期之后交付。
第五条肯定性盟约
公司与各借款方各自订立共同及个别契诺,并与各借款方同意,直至终止日期,除非规定的借款方另有书面同意,否则公司与各借款方将促使各附属公司:
第5.01款存在;商业和财产。
(a)作出或安排作出一切必要的事情,以维持、续期及保持其完全有效,并使其合法存在生效,但借款人的附属公司的情况除外,如未能这样做不会合理地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以及第6.05条另有许可的情况除外,以及如该等附属公司的资产超过估计负债,则该等附属公司的资产由公司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在该等清算或解散中取得,则该等附属公司的清算或解散除外;但,附属贷款方不得被清算为非贷款方的子公司(根据第6.05条允许的情况除外)。
(b)除非不这样做不会合理地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否则为(i)合法获得、保全、续期、延长和保持其正常开展业务所需的许可、特许、授权、知识产权、许可和与此相关的权利充分有效和生效,以及(ii)在任何时候保持、保护和保全所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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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常开展业务所必需的有形财产,并使这些财产保持良好的维修、工作状态和状态(普通磨损除外),不时作出或促使作出所有必要和适当的修理、更新、增加、改进和更换,以便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适当开展与此有关的业务(如有)(在每种情况下,除非本协议允许)。
第5.02款保险。
(a)与财务稳健和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保持保险(受惯常免赔额和保留额限制),其数额和风险通常由在相同或相似地点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相似的公司保持,并与公司和附属贷款方的保险有关,并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促使公司和附属贷款方被列为被保险人,但前提是,任何贷款方如被列为任何保单的受保人,将不符合(由公司决定)集团于截止日期有关受保人的惯例。尽管有上述规定,贷款方和子公司可以就在同一一般地区从事同一一般业务的已确立信誉的公司通常自行投保的此类风险自行投保。
(b)就本条第5.02条所载的契诺而言,理解并同意:
(i)行政代理人、抵押代理人、贷款人、Swingline贷款人、开证银行及其各自的代理人或雇员不对根据本条第5.02款要求维持的保险单所承保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但有一项理解是,(a)贷款方应仅向其保险公司或除上述当事人以外的任何其他方寻求此类损失或损害的追偿,且(b)该等保险公司对行政代理人、抵押代理人、贷款人没有代位权,任何发行银行或其代理人或雇员。但是,如果保险单作为该保险人的内部保单,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放弃针对该等当事人的代位求偿权,则本公司代表其自身和各子公司特此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放弃并进一步同意促使其各子公司放弃其针对行政代理人、担保代理人、贷款人、任何开证银行及其代理人和雇员的任何追偿权(如有);和
(ii)附属代理人(包括以附属代理人身分行事)根据本条第5.02条指定任何形式、种类或金额的保险范围,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视为附属代理人或贷款人作出的有关该等保险已足够作借款人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或保护其财产的目的的陈述、保证或建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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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于截止日期生效的保险金额及种类,就所有目的而言均符合本条第5.02条的规定。
第5.03节税收。
在对其或对其收入或利润征收的所有税款或对其财产征收的所有税款成为拖欠或违约之前,支付其义务,除非(i)其数额或有效性正受到适当程序的善意质疑,且该人(如适用)已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在其账簿上预留足够的准备金,或(ii)无法合理预期未能单独或合计支付款项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
第5.04节财务报表、报告等
公司应当向行政代理人交付或者安排交付下列全部信息和报告的副本:
(a)(i)在该财政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自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开始)取得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但无论如何在其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180天内;及(ii)在该财政年度取得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但无论如何在其每个财政年度上半年结束后的90天内(自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开始),公司该财政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
(b)在根据上述(a)条交付任何财务报表的同时,(i)一份公司财务主任的证明书,证明自根据本条5.04(b)交付的最后一份证明书的日期起并无发生任何违约事件,或(如已发生该等违约事件)指明其性质及程度,以及就该等事件已采取或拟采取的任何纠正行动,及(ii)一份公司财务主任的博彩证明,其格式附于附件 M(博彩证明的格式);
(c)在该报告公开后立即提供所有定期报告和其他公开报告或代理声明的副本;但条件是,根据本条款(c)要求交付的此类报告、代理声明、文件和其他材料在通过监管新闻服务传送、张贴在公司网站、借款人或任何母实体、SEC网站或爱尔兰中央银行(如适用)上时,应被视为已交付,并且已将此类张贴的书面通知送达行政代理人;
(d)不时迅速提供有关公司、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运营、业务和财务状况的其他惯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遵守《美国爱国者法》或其他适用的反洗钱法律),或遵守任何贷款文件的条款,或公司或其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如在每种情况下,行政代理人(为其本身或代表贷款人)可能合理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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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如任何母体实体以综合基准进行报告,则在该母体实体层面以符合本条第5.04条(a)款为公司所述的方式进行的此种综合报告(连同显示为确定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遵守财务盟约而进行的必要调整的对账)将满足该等段落的要求。
本公司在此承认并同意,根据上述(a)和(c)条提供的所有财务报表在此被视为适合按照第9.17条的规定分发和提供给公共贷款人的借款人材料,并可能被行政代理人和贷款人视为已根据该款标记为“公共”(除非本公司在交付时或之前另行书面通知行政代理人)。
第5.05节诉讼及其他告知书。
在公司任何负责人员或借款人实际知悉后,立即向行政代理人(其后将迅速向贷款人提供)提供以下书面通知:
(a)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指明该事件的性质及程度,以及建议就该事件采取的纠正行动(如有的话);
(b)任何人对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提起或启动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不论是在法律上或公平上,或由任何政府当局或在任何政府当局或仲裁中提起或启动,或任何人提出或启动任何书面威胁或意图通知,而就该等诉讼、诉讼或程序而言,作出不利裁定是合理可能的,而如作出不利裁定,则会合理地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c)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特有的任何其他发展,而该发展并非一般公众所知的事项,且已产生或将合理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d)发生任何ERISA事件,或就外国计划而言,终止、撤回或不遵守适用法律或计划条款,而该事件连同已发生的所有其他ERISA事件或前述与外国计划有关的事件,会合理地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及
(e)任何博彩管理局向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发出的任何书面通讯的副本,通知其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违反或不遵守任何博彩法,而该等通讯合理地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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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6节遵守法律。
遵守适用于其或其财产的任何政府当局的所有法律、规则、条例和命令,除非未能单独或合计遵守,合理地预计不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但本第5.06条不适用于第5.09条所述的环境法或第5.03条所述的与税收有关的法律。借款人将保持有效并执行合理设计的政策和程序,以确保公司、借款人和子公司及其各自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和代理人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与公司、借款人或子公司的业务运营有关的规定法律。
第5.07节维护记录;访问财产和检查。
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维护所有财务记录(据了解并同意,每个子公司可以按照适用于其组织管辖范围的公认会计原则维护财务记录),并允许行政代理人指定的任何人在合理时间、在向公司发出合理的事先通知后,并在合理要求的情况下经常访问和检查财务记录和公司、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贷款方的财产,并从这些财务记录中提取和复制,并允许行政代理人在合理的事先通知公司后指定的任何人与公司的高级职员和独立会计师讨论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事务、财务和状况(只要公司有机会参与与该等会计师的任何此类讨论),在每种情况下,均须遵守合理的保密要求,包括法律或合同规定的要求。
第5.08款收益用途。
按第3.12节设想的方式使用所作贷款和签发信用证的收益。
第5.09节遵守环境法。
遵守并作出合理努力,促使所有承租人和占用其财产的其他人遵守适用于其经营和财产的所有环境法;并根据环境法在每种情况下根据环境法为其经营和财产获得和更新所有根据环境法要求的重要授权和许可,但在每种情况下与本条5.09有关的情况除外,如果未能这样做,则不会合理地预期单独或总体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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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0节抵押品和担保要求。
根据商定的担保和安全原则(最初定义见现有TLB信贷协议,自TLB再融资日期起,定义见下文):
(a)原始担保和原始担保物
(i)自截止日起至TLB再融资日止,融资应享有与现有TLB信贷协议在截止日生效的相同担保和抵押品的利益(就该等担保而言,“原始担保”和该等抵押品,“原始抵押品”),包括Lloyds Bank Plc作为Flutter债权人间协议项下现有担保代理人持有的任何该等原始抵押品;
(ii)在截止日期,(1)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或美利坚合众国任何州组织的每一圣人担保人应使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就受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或美利坚合众国任何州管辖的任何原始抵押品(在当地法律或其他习惯要求的范围内)提供担保确认和/或补充担保,以确保贷款受益于原始抵押品,以及(2)每一圣人担保人应使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来执行担保协议;和
(iii)在截止日期未批出的范围内,(1)作为现有TLB信贷协议项下担保人的集团各成员及(2)已提供任何原始抵押品的集团各成员须就原始抵押品(在当地法律要求的范围内)提供担保确认书和/或补充担保,以确保贷款在每种情况下不迟于截止日期后一百八十(180)天的日期从原始抵押品中受益。
(b)解除非圣人担保和非圣人抵押品
(i)在TLB再融资日(其发生须由公司以行政代理人合理满意的形式向行政代理人证明,且一旦证明,行政代理人须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将该发生通知抵押品代理人)发生以下事项,无须进一步同意,任何贷款人或任何代理人的确认或其他行动:(a)集团的每一非须为圣人担保人的成员(“非圣人担保人”)应解除其根据担保协议提供的担保,以及(b)就(x)该等非圣人担保人和(y)圣人担保人(连同(x),“非圣人抵押品”)应在必要的范围内予以解除,以确保圣人担保人在此类解除后授予的抵押品仅在第5.10(c)节和商定的担保和担保原则要求的范围内。
194
(ii)为促进上述规定,现不可撤销地授权行政代理人和担保代理人(未经有担保当事人的任何进一步同意或授权)(x)迅速采取必要的额外行动,以证明此类解除,包括订立和交付公司(合理行事)为实施本条第5.10(b)条所设想的任何解除或其他事项(包括签发任何浮动押记非结晶证明,交易的任何同意或任何其他可能需要或可取的类似或同等文件)和(y)基本上以作为本协议所附附件 H的格式执行担保和担保文件的任何合并,或就任何担保和/或原始抵押品和/或就原始抵押品执行任何重申、确认、补充或任何其他类似或同等文件的任何修订、修订和/或重述、同意或放弃,在每种情况下,在必要的范围内,以允许公司遵守其在本第5.10条和约定的担保和担保原则下的义务。
(c)TLB再融资日:公司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TLB再融资日完成以下事项,无论如何不迟于TLB再融资日起25个工作日(“支持日期”):(i)在美利坚合众国一州成立或组织的每一担保人将根据美国担保协议对其位于美利坚合众国的所有重要资产(任何除外财产除外)(“所需的所有资产担保”)授予担保及(ii)彼此担保人将就其于另一担保人或属于证券司法管辖区注册成立的重要附属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所持有的任何股份(“规定股份证券”)授出担保。
(d)进一步保证;额外保障:
(i)自TLB再融资日期起,集团以下成员(在尚未成为担保协议一方的范围内)应就融资提供担保:
(a)任何现为或成为借款人的人;及
(b)于TLB再融资日期的任何全资附属公司、在证券司法管辖区注册成立的重要附属公司或根据下文(d)(v)段被要求成为担保人的任何全资附属公司,
((d)(i)(a)和(d)(ii)(b)段中提及的集团各成员统称为“圣人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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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担保人根据担保协议授予的每项担保将是上游、交叉流和下游担保,且每项担保将针对借款人和担保人根据每个相关司法管辖区的约定担保和担保原则在贷款文件下的所有负债。每个提供担保的借款人和担保人应为其在贷款文件下的所有负债这样做。
(iii)自TLB再融资日起,在授予初始担保后,成为在担保司法管辖区注册成立的重要附属公司的集团任何成员公司,在证明(通过参考最近根据本协议向行政代理人交付的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该附属公司为重要附属公司后,应在合理可行范围内尽快成为担保人(“后续MS担保人”),并且无论如何在其如此证明后一百二十(120)天内(或者,如果更晚,行政代理人通知公司规定贷款人要求集团该成员成为担保人之日起一百二十(120)日内)。
(iv)自TLB再融资日起,凡属在非担保司法管辖区注册成立的重大附属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非担保司法管辖重大附属公司”)的实体EBITDA连同互非担保的非担保司法管辖重大附属公司的实体EBITDA占集团EBITDA的20%以上时,该重大附属公司的司法管辖区应在要求贷款人(或代其行事的行政代理人)如此要求的情况下,并在此类司法管辖区不是排除的司法管辖区的情况下,就本协议而言成为担保司法管辖区(但仅限于与该非担保司法管辖材料附属公司有关)。
(v)自TLB再融资日起,公司将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并在任何情况下在证明(通过参考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相关实体被要求成为后续MS担保人后一百二十(120)天内(或,如果更晚,在行政代理人通知公司规定的贷款人要求集团的该成员成为后续MS担保人之日起一百二十(120)天内)。
(vi)公司将能够通过交付第9.25(e)节所述担保协议的补充文件,促使集团的任何成员成为担保人,而无需进一步同意。
(vii)成为担保人的集团任何成员在成为担保人时即为担保人,不论该集团成员是否已提供其根据本条第5.10条规定须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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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公司应促使根据本条第5.10款为其资产提供担保的每一担保人签署任何和所有进一步的文件、融资报表、协议和文书,并采取抵押代理人可以合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适用法律要求的)的所有进一步行动(包括提交和记录融资报表、夹具备案和其他文件以及在股票登记处的留置权记录),为满足本条第5.10款的要求,并促使本条第5.10款的要求得到并保持得到满足,所有这些费用均由贷款方承担,并应担保代理人的合理要求不时向担保代理人提供担保代理人合理满意的证据,证明担保单证设定或拟设定的留置权的完善性和优先权。
(ix)就任何在美国注册成立或依据美国或其任何州的法律授予担保的贷款方而言,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抵押品代理人提供书面通知,说明(a)该贷款方的公司或组织名称或编号、(b)该贷款方的身份或组织结构、(c)该贷款方的组织识别号码(在为《UCC》的目的确立该贷款方的所在地相关的范围内)的任何变更,(d)在该贷款方的组织管辖范围内或(e)在该贷款方的首席执行官办公室所在地(在适用的组织管辖范围内);但根据《统一商法典》,或在任何适用的司法管辖区内,为了使担保代理人在此类变更后的所有时间继续有效,所有备案都已经或将在此类变更后的30天内(或担保代理人在其合理酌处权下可能同意的更长期限)进行,或在任何适用的司法管辖区内的同等备案,为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通过这种备案可以完善担保权益的所有担保物上的合法和完善的担保权益。
(x)公司将促使每名按本条第5.10条规定提供担保或给予担保的人(包括为免生疑问而订立的上文(c)条)亦在授予该等担保或担保的基本同时,在行政代理人或担保代理人合理要求的范围内,以与在截止日期交付的格式一致的格式交付习惯法律意见、董事会决议和其他习惯结账凭证、搜查和文件,或就截止日期未受牵连的司法管辖区而言,与现有信贷协议有关的交付或行政代理人或抵押代理人(合理行事)以其他方式可接受的交付一致。
(e)担保人承保范围:
公司将促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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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在支持日期或之前,担保人(不考虑任何产生负实体EBITDA的担保人的利息、税项、折旧、摊销和特殊项目(按与EBITDA相同的基础计算,比照)前的普通活动收益(“实体EBITDA”))至少占集团EBITDA的80%,由公司确定(合理行事并基于其可获得的信息)并计算得出,不包括根据本节5.10和/或商定的担保和担保原则无需成为担保人的集团任何成员的实体EBITDA;和
(ii)在TLB再融资日期后每次交付集团的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后的一百二十(120)天内,担保人(不考虑任何产生负实体EBITDA的担保人的实体EBITDA)至少占集团EBITDA的80%(按(i)参考该等年度经审核财务报表计算及(ii)不包括根据本条第5.10条及/或议定担保及安全原则无须成为担保人的集团任何成员的实体EBITDA)(“担保人覆盖测试”)。
(f)一般
(i)自TLB再融资日起,抵押品和担保要求以及本条第5.10条的其他规定以及与抵押品有关的其他贷款文件不必就以下任何一项(统称为“除外财产”)得到满足:(i)任何不动产,(ii)受所有权证书、信用证权利和商业侵权索赔约束的机动车辆和其他资产(在每种情况下,除非这些权利可以通过提交UCC-1融资报表或同等文件来完善),(iii)适用法律、规则、条例、有管辖权的法院的命令或合同义务禁止质押和担保权益的资产(就任何此类合同义务而言,仅限于根据第6.09(c)条允许此类限制的范围内,且此类限制在截止日期对此类资产(1)或在取得此类资产之日(2)具有约束力且未在考虑此类资产时订立(与发生第6.01(i)条所设想的类型的债务有关的除外)(在每种情况下,除非此类禁止在《统一商法典》第9条、PPSA或其他适用法律的适用反转让条款生效后无法执行,尽管存在此类禁止)或可能需要政府(包括监管)同意、批准、许可或授权才能质押(除非已收到此类同意、批准、许可或授权)(在每种情况下,除非此类禁止在《统一商法典》第9条、PPSA或其他适用法律的适用反转让条款生效后无法执行,尽管存在此类禁止),(iv)任何租赁,许可或其他协议,前提是授予其中的担保权益将违反或使此类租赁、许可或协议无效,或产生有利于任何其他人的终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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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当事人(借款人或任何担保人除外)在《统一商法典》第9条、PPSA或其他适用法律的适用反转让条款生效后,(v)抵押代理人和公司合理同意获得此类担保权益或其完善的成本或其他后果(包括任何不利的税务后果)相对于由此提供的价值而言过高的资产,(vi)任何政府许可或州或地方许可、特许、章程和授权,但以此类许可、特许的担保权益为限,在实施《统一商法典》第9条、《PPSA》或其他适用法律(vii)的适用反转让条款后,根据《兰厄姆法》第1(b)节、15 U.S.C. § 1051提交的商标或服务标志注册的任何“使用意向”申请均被禁止或限制,除非并直至根据《兰厄姆法》第1(c)或1(d)节提交了对指控使用的修正或使用声明,(viii)根据适用的当地法律或在任何适用的担保文件中规定的适用的当地司法管辖区或行政代理人与公司另行书面约定的其他习惯排除,(ix)任何除外证券,(x)任何第三方资金和/或独立的税务账户,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税账户,(xi)受第6.02条(c)、(i)、(j)或(mm)任何条款允许的留置权约束的任何设备或其他资产,或在其他情况下受6.01条允许的购置款债务或资本化租赁义务约束的任何设备或其他资产,如果规定此类债务或资本化租赁义务的合同或其他协议禁止或要求任何人(公司或任何担保人除外)的同意作为在此类设备或资产上设定任何其他担保权益的条件,并且在每种情况下,此种禁止或要求是本协议允许的(在实施《统一商法典》第9条、PPSA或其他适用法律的适用反转让条款后)(xii)存款账户和任何其他银行账户,(xiii)与任何现金管理(包括任何现金管理协议)、现金池、金库管理、税务安排或任何类似或同等安排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任何公司间应收款或负债,(xiv)在合资企业和/或其他非在担保司法管辖区注册成立的全资材料子公司的实体中的任何所有权权益,(xv)不位于担保司法管辖区的任何资产,以及(xvi)公司与担保代理人相互商定的任何其他例外情况;但前提是,公司可全权酌情选择将任何财产排除在“除外财产”的定义之外。尽管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在此有任何相反的规定,(a)抵押代理人可在其与公司协商合理确定的情况下,准予延长时间或放弃设定或完善担保权益或其他留置权或获得与特定资产有关的保险(包括所有权保险)或查勘的要求(包括将期限延长至该日期贷款当事人资产上担保权益完善的截止日期之后),没有不当努力或费用或本协议要求的时间或时间,就无法完成此类项目的完善或获得,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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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贷款文件,(b)不得要求就任何存款账户、证券账户或商品账户订立控制协议或控制、密码箱或类似安排,(c)不得要求房东、抵押权人或受托人放弃,(d)不得要求受担保司法管辖区以外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管辖的担保文件或根据该司法管辖区的法律采取的完善行动,(e)除非在公司选举时为担保司法管辖区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完善或惯例所要求,否则不得要求在违约事件发生前向账户债务人或其他合同第三方发送任何通知,以及(f)根据担保物和担保要求以及担保文件或其任何其他要求不时要求授予的留置权应受担保文件和约定的担保和担保原则中规定的例外和限制的约束。
(g)应授权行政代理人、抵押代理人、公司和适用的贷款方进行所需的任何修订,以允许公司遵守以下要求:
(i)本条第5.10条所设想的事宜;及/或
(ii)因额外借款人或额外担保人成为贷款文件的一方而可能产生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特定事项(由公司与行政代理人相互议定)。
(h)尽管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在爱尔兰成立或组织的贷款方提供的任何担保不应适用于任何此类贷款方的任何责任,只要它会导致担保构成《爱尔兰公司法》第82条所指的非法财务援助或构成违反《爱尔兰公司法》第239条。
(i)为免生疑问,根据本协议,贷款方必须为担保方提供的唯一担保物应为所需的全部资产担保和所需的股份担保。
(j)行政代理人可应公司的要求,在没有任何其他有担保方的事先同意、批准或授权的情况下,同意延长交付或执行任何文件、协议或通知和/或完成本条5.10和/或任何担保文件的条款所要求的任何其他完善要求、交易、步骤或事项的期限或截止日期。
第5.11节评级。
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维持穆迪和标普对B期贷款的公开评级(但不是为了获得具体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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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节结束后。
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在该附表所指明的适用期限内(或行政代理人在其合理酌情权下可能同意的较长期限内)满足附表5.12所述的项目。
第5.13节贷款人会议。
根据行政代理人的合理要求,在公司和行政代理人可能商定的时间内(从截止日期后结束的公司的第一个财政半年开始),参加行政代理人和贷款人在每个财政半年期间举行的一次电话会议(同意任何母实体(包括公司)与分析师、发明人和/或媒体举行的任何收益电话会议或类似电话会议均视为满足这一要求)。
第5.14节禁止活动。
公司不得将任何融资的收益用于资助任何在线游戏活动(a)发生在被禁止的司法管辖区,(b)发生在集团成员所在的国家,经营、招揽或交易业务,并且法律要求进行此类活动的许可证,但此类许可证并非由集团的该成员持有,以及/或(c)如果集团成员没有对所从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事先评估,(统称“被禁止的活动”)。
第六条消极盟约
本公司与各借款方各自共同及个别订立契诺,并与各借款方同意,在终止日期前,除非规定的借款方(或在第6.11条的情况下,规定的TLA/RCF借款方作为单一类别投票)另有书面同意,否则本公司及各借款方将不会,且本公司将不容许任何附属公司:
第6.01款负债。
产生、创造、承担或允许存在任何债务,但以下情况除外:
(a)(i)在截止日期存在或承担的债务(但任何超过10,000,000美元的该等债务须在附表6.01中列出)及(ii)为该等债务再融资而招致的任何准许再融资债务;
(b)(i)根据本协议(包括依据第2.21条)及根据其他贷款文件产生的债务及(ii)为该等债务再融资而招致的任何准许再融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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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根据为非投机性目的订立的套期保值协议而产生的债务;
(d)根据对该人的偿还或赔偿义务,在每种情况下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或符合以往惯例或行业规范的情况下,向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提供工人赔偿、健康、残疾或其他雇员福利或财产、伤亡或责任保险的任何人所欠的自保和债务及其他义务(包括与信用证或银行担保或类似票据有关的义务);
(e)[保留];
(f)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上诉保证金、担保保证金、履约和完工担保及类似义务方面的债务,在每种情况下均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提供或符合以往惯例或行业规范,包括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或符合以往惯例或行业规范的为确保健康、安全和环境义务而发生的债务;
(g)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因兑现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或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或符合以往惯例或行业规范的其他现金管理服务中因每种情况下资金不足而提取的支票、汇票或类似票据而产生的债务;
(h)(i)在截止日期后取得的附属公司的债务或在截止日期后与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合并或合并的人的债务,以及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就收购资产或股权(包括许可的业务收购)而以其他方式招致或承担的债务,而该等收购、合并或合并并不受本协议禁止;但(w)如任何该等债务由属其他第一留置权或初级留置权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担保,在紧接该等收购、合并或合并生效、产生或承担该等债务及其所得款项用途及任何相关交易后的备考基准上的净有担保杠杆比率为(i)不高于4.65至1.00或(II)仅就根据本条款(h)(i)所招致的债务而言,不高于紧接其之前有效的净有担保杠杆比率,(x)就任何其他该等债务而言,在紧接该等收购、合并或合并生效后的备考基准上的利息覆盖率,产生或承担该等债务及其所得款项用途及任何相关交易(i)不少于2.00至1.00或(II)仅就根据本条(h)(i)项所招致的任何该等债务而言,不少于紧接该等债务之前有效的利息保障比率,以及(y)如属附属贷款方以外的附属公司根据本条(h)(i)项所招致的任何该等债务,而该附属贷款方是在考虑该等收购、合并或合并时招致的,紧随该收购、合并或合并生效后该等债务的未偿还本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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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该等债务及其所得款项用途及任何相关交易,连同根据本条第(h)(z)款及本条第6.01款(t)(i)及(u)款所招致的所有金额,不得超过当时最近结束的测试期间按备考基准计算的EBITDA的570,000,000美元和0.30倍中的较高者;此外,条件是,根据本条第(h)(i)款以定期贷款形式及以相同货币所招致的借入款项的任何债务,是在考虑进行该等收购时所招致的,合并或合并,以及由属于其他第一留置权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担保的,应受第6.02条最后两款的约束,以及(ii)为任何此类债务再融资而招致的任何允许的再融资债务;
(i)(i)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在收购、租赁、建造、安装、修理、更换或改善相关财产(不动产或个人)、设备或其他资产(不论是通过直接购买财产或拥有该财产的任何人的股权)之前或之后270天内发生的资本化租赁义务、抵押融资和其他债务,以便为此类收购、租赁、建造、安装、修理、更换或改善提供资金,在发生这类债务及其收益使用后立即发生的未偿本金总额,连同根据本条第6.01(i)(i)款未偿的任何其他债务的本金总额,将不超过当时最近结束的测试期间按形式基准计算的EBITDA的570,000,000美元和0.30倍中的较高者,以及(ii)与上述有关的任何允许的再融资债务;
(j)(i)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因根据第6.03条准许的任何售后回租交易而产生的资本化租赁义务及任何其他债务,及(ii)就上述事项而准许的任何再融资债务;
(k)(i)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债务,其未偿本金总额,在紧接发生该债务及其收益使用生效后,连同根据本条第6.01(k)款未偿任何其他债务的本金总额,将不超过当时最近结束的测试期间按备考基础计算的EBITDA的1,430,000,000美元和0.75倍中的较高者,以及(ii)与此有关的任何许可再融资债务;
(l)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的债务,其未偿还本金总额不超过公司或借款人从(x)发行或出售其合格股权或(y)以公司或母公司发行和出售其合格股权的现金净收益或对其普通股股权的贡献(在(x)和(y)的每一情况下,出售股权的收益向,或来自公司、借款人或子公司的出资),前提是该等现金净收益不构成除外出资或许可的Cure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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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公司或任何附属贷款方对公司或任何附属贷款方根据本协议许可发生的任何债务的担保,(ii)公司或任何附属贷款方对任何非附属贷款方的任何附属公司根据本协议另有许可的债务的担保,(iii)任何非附属贷款方的附属公司对非附属贷款方的另一附属公司的债务的附属贷款方的担保,及(iv)公司就非附属贷款方的附属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为营运资金目的或按一般业务条款符合以往惯例或行业规范而招致的债务,只要该等债务根据第6.01及(v)条获准由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承担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公司间负债;但条件是,由公司或任何附属贷款方根据本条第6.01(m)条为一人的任何其他债务提供的担保,而该人的任何其他债务从属于该人的其他债务,应至少在与该基础债务从属的程度相同的情况下从属于贷款义务;
(n)因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协议而产生的债务,规定赔偿、调整购买或收购价格或类似义务(包括收益),在每种情况下,与交易、任何许可的业务收购、其他投资或本协议不加禁止的任何业务、资产或附属公司的处置有关而招致或承担;
(o)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或符合以往惯例或行业规范的信用证、银行保函、仓单或为支持履约义务而签发的类似票据和贸易信用证(其他债务的义务除外)方面的债务;
(p)根据或根据荷兰民法典第2:403条所述的连带责任声明(hoofdelijke aansprakelijkheid)产生的任何债务(包括根据或与为第2:403条荷兰民法典目的而发布的连带责任声明(hoofdelijke aansprakelijkheid)产生的任何责任(以及根据第2:404(2)荷兰民法典)条或任何其他适用司法管辖区的任何类似或同等条款产生的此类声明下的任何剩余责任(overblijvende aansprakelijkheid);
(q)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订立或符合以往惯例或行业规范的客户融资授信额度项下债务的担保;
(r)(i)由属其他第一留置权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所担保的债务,只要在紧接发生该债务及其收益使用生效后,在备考基础上的净有担保杠杆比率不大于4.65至1.00;但根据本(r)(i)条以属其他第一留置权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作担保的以定期贷款形式所借款项的任何债务的发生,须受第6.02条最后两款的规限,及(ii)与此有关的任何准许再融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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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由属初级留置权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所担保的债务,只要在该债务的发生及其收益使用生效后立即生效,在备考基础上的净有担保杠杆比率不高于4.65至1.00,以及(ii)与此有关的任何许可再融资债务;
(t)(i)债务,只要紧接在发生该等债务及其所得款项用途生效后,按备考基准计算的利息覆盖率不少于2.00至1.00;但附属贷款方以外的附属公司在该时间发生的根据本条(t)(i)项下的未偿债务的本金总额连同根据第6.01(h)条未偿的任何其他债务的本金总额,不得超过,本第6.01(t)(i)节和第6.01(u)节由附属贷款方以外的子公司承担,以当时最近结束的测试期按备考基础计算的EBITDA的570,000,000美元和0.30倍中的较高者为准,以及(ii)与此相关的任何允许的再融资债务;
(u)(i)非附属贷款方的附属公司的未偿本金总额,在紧接发生此类债务及其收益使用生效后,连同根据第6.01(h)节、第6.01(t)(i)节和本第6.01(u)节未偿的任何其他债务的本金总额,将不会超过当时最近结束的测试期按形式计算的EBITDA的570,000,000美元和0.30倍中的较高者,以及(ii)与此相关的任何许可再融资债务;
(v)就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就支付货物或服务的递延购买价款或与该等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进度付款的义务而言,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或与以往惯例或行业规范一致而招致的债务;但该等债务是与供应商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按惯常贸易条款或与以往惯例或行业规范一致而未与借款或任何套期保值协议有关的开立账户有关而招致的;
(w)代表对公司雇员、顾问或独立承包商、借款人(或在为公司、借款人或其子公司、其任何直接或间接母公司)或任何子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或符合以往惯例或行业规范的递延补偿的债务;
(x)自截止日期起至TLB再融资日止,于截止日期在指定余下TLB档下的未偿还债务及与其有关的任何准许再融资债务,但该等准许再融资债务须受以下附加条件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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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许可再融资债务的定义(b)条的条文不适用,取而代之的是以下限制:(a)该等许可再融资债务的最后到期日,不得早于TLB再融资日生效的A期融资和循环融资的最后到期日起计三(3)个月的日期,(b)如该等准许再融资债项为定期贷款形式或不符合(c)条的规定,则该等准许再融资债项的最后到期日不得早于,加权平均到期日不得多于(在每宗个案中)B期融资到期日及B期贷款,及(c)如准许再融资债项的未偿还本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000美元,且为票据形式,则(b)条不适用;及
(ii)如该等准许再融资债务为以美元计价的其他定期贷款形式,并以属其他第一留置权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作担保,则该等准许再融资债务须受第2.21(b)(viii)条规限;
(y)与现金管理协议有关的义务;
(z)(i)再融资票据及(ii)就其招致的任何准许再融资债务;
(aa)(i)在发生时未偿还本金总额不超过当时可用增量的债务;但根据本条款(aa)(i)项所借款项的任何债务的发生须受第6.01条最后一款规限,而根据本条款(aa)(i)项以属其他第一留置权的抵押品留置权作担保的定期贷款形式所借款项的任何债务的发生须受第6.02条最后两款规限,及(ii)与此有关的任何准许再融资债务;
(bb)与发牌或监管规定有关的信用证、银行保函或类似票据方面的债务;
(CC)租赁、卖方融资或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订立的类似安排(包括存在于根据本协议条款禁止的收购而获得的任何实体中的任何此类安排)项下的债务;
(dd)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向其现任或前任高级人员、董事、管理层和雇员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或任何母公司实体、其各自的财产或投资工具、配偶或前配偶发行的债务,用于为购买或赎回借款人、公司、子公司或第6.06条允许的任何母公司的股权提供资金;
(ee)债务,包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根据递延补偿或该等人就交易及许可业务收购或本协议项下许可的任何其他投资而招致的其他类似安排所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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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对或代表任何非附属公司的合营企业(不论法律实体的形式)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或与过去惯例一致的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现金管理业务(包括有关公司间自保安排)有关的债务;
(gg)债务,包括(i)保险费的融资或(ii)供应安排所载的照付不议义务,在每种情况下,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或符合以往惯例或行业规范;
(hh)由信用证支持的债务,本金金额不超过该信用证(或根据附属融资或第6.01条允许的任何其他循环信贷或信用证融资开立的信用证)的规定金额;
(ii)客户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就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购买的商品和服务收到的客户定金及预付款;
(jj)应收款子公司在合格应收款融资或应收款融资中产生的债务;
(kk)任何透支、周转资金、经常账户、信用证、当地信贷额度、双边融资额度、外汇、SWIFT和/或其他类似或同等便利或融资便利项下的债务(连同与此相关的任何许可再融资债务),连同根据本条第6.01(kk)款和第6.01(ll)款未偿的任何其他债务的本金总额,将不超过当时最近结束的测试期间按备考基础计算的EBITDA的715,000,000美元和0.375倍中的较高者;
(ll)自TLB再融资日起,公司根据再融资债权人间协议指定为经营融资的任何融资或融资便利项下的债务(连同任何有关的许可再融资债务),连同根据第6.01(kk)条和本第6.01(ll)条未偿还的任何其他债务的本金总额,将不超过当时最近结束的测试期间按备考基准计算的EBITDA的715,000,000美元和0.375倍中的较高者;和
(mm)上述(a)至(ll)条所述债务或其再融资的所有溢价(如有的话,包括投标溢价)开支、撤销权成本、利息(包括呈请后利息)、费用、开支、收费及额外或或有利息。
为确定是否符合本条第6.01条或第6.02条的规定,以美元以外的任何货币计值的任何债务的数额,在公司选择时,须根据(x)第1.04条所指的汇率或(y)按现行习惯货币汇率计算,如该等债务已招致(就定期债务而言)或已承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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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循环债务)在截止日期当日或之前、在截止日期当日发生(就定期债务而言)或在截止日期后承担(就循环债务而言)该等债务的情况下、在该等债务发生(就定期债务而言)或在该等债务发生(就循环债务而言)或在该等债务发生(就循环债务而言)之日;但如该等债务是为以美元以外的货币(或以与被再融资的债务不同的货币)计值的其他债务进行再融资而发生的,且如果按再融资日期有效的相关货币汇率计算,此类再融资将导致超过适用的以美元计价的限制,只要此类再融资债务的本金不超过(i)正在再融资的此类债务的未偿还或承诺本金(如适用)加上(ii)与此类再融资相关的费用、承销折扣、溢价(包括投标溢价)、应计利息、撤销成本和其他成本和费用的总额,则应视为未超过此类以美元计价的限制。
此外,为确定遵守本条第6.01款的目的,(a)债务不必仅通过提及第6.01(a)至(ii)节中所述的一类允许的债务(或其任何部分)(为免生疑问,包括关于“增量金额”定义中所载条款)而被允许,但可以根据其任何组合而被允许部分,(b)如某项负债(或其任何部分)符合第6.01(a)至(ii)条所述的一个或多个类别的准许负债(或其任何部分)的标准(为免生疑问,包括就“增量金额”定义中所载的条款而言),公司可全权酌情作出划分、分类或重新分类,或其后划分、分类或重新分类(犹如在该较后时间发生一样),该等负债项目(或其任何部分)以符合本条第6.01条的任何方式,并在发生、分立时,分类或重新分类将有权在上述条款之一(或其任何部分)中仅包括该债务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金额和类型,而该债务项目(或其任何部分)在计算可能产生的债务金额(或其任何部分)时,应被视为仅根据该条款或条款(或其任何部分)已经发生或存在,而不会对该项目(或其任何部分)产生形式上的影响,根据任何其他条款(或其任何部分)在该时间分类或重新分类;但根据本协议在截止日期的所有未偿债务在任何时候均应被视为已根据本条第6.01条(b)项发生,(c)与(1)根据本条第6.01条产生循环贷款债务有关,或(2)与根据本条第6.01条产生债务有关的任何承诺以及为担保该债务而授予任何留置权,公司或适用的附属公司可指定该等债务的发生和为其授予的留置权为已发生在首次发生该循环贷款债务或承诺之日(该日期,“视为日期”),而任何相关的后续实际发生和为此而授予的留置权将被视为已在该视为日期发生或授予,包括但不限于为计算本协议项下任何篮子的使用情况(如适用)的目的,净总杠杆比率,净担保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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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率、净第一留置权杠杆比率、利息覆盖率和EBITDA(以及在视为日期和任何其后日期的所有该等计算,不得重复,直至该等承诺获得资金或终止,或该等选择在没有因此而发生的情况下被撤销,应在使视为发生、为其授予任何留置权以及与此有关的相关交易生效后,在备考基础上作出)和(d)为根据第6.01(h)、(r)、(s)节计算利息覆盖率、净担保杠杆率和净第一留置权杠杆率,(t)和/或(aa)在根据该等第6.01(h)、(r)、(s)、(t)和/或(aa)条发生债务的任何日期,融资来源在该计算时间发生该等债务时提供资金的现金收益净额,不得与该时间为计算利息覆盖率、净担保杠杆率或净第一留置权杠杆率(如适用)而适用的合并债务金额相抵。此外,对于在发生此类债务之日根据本协议允许发生的任何债务,在发生此类债务之日之后,也应允许根据本协议增加此类债务的金额。
本协议不会仅仅因为(1)无担保债务是无担保的,就将(1)无担保债务视为有担保债务的次级或次级,或(2)高级债务仅仅因为其对同一担保物具有次级优先权,就将其视为任何其他高级债务的次级或次级。
就根据(h)(仅就其中所列的已发生债务)、(r)、(s)、(t)及(aa)、(a)以到期条件除外债务以外的定期债务形式所发生的借款款项的任何债务而言,(1)任何该等债务的规定到期日不得早于该等债务发生时有效的最近一次定期融资到期日,及(2)该等债务的加权平均到期年期不得短于该等定期贷款的剩余加权平均到期年期,在该等债务发生时有效的,(b)以到期条件除外债务以外的循环债务形式,(1)任何该等债务的规定到期日不得早于该等债务发生时有效的循环融资到期日,及(2)该等债务的加权平均到期期限不得短于该等债务发生时有效的循环融资贷款的剩余加权平均到期期限。关于根据(AA)项下发生的借入款项的任何债务,(a)不存在非贷款方的此类债务的债务人,以及(b)担保的此类债务(i)不是由不为贷款债务提供担保的任何资产提供担保,(ii)受债权人间协议的约束,以及(iii)受与此类债务相关的担保协议的约束,这些担保协议与担保文件基本相同(具有行政代理人和公司合理满意的差异)。就根据(h)(仅就其中所列的已发生债务)、(r)、(s)、(t)及(aa)项下所发生的借入款项的任何债务而言,在每种情况下,以定期贷款的形式,强制性提前还款条款作为一个整体,须与作为一个整体的条款大致相似,或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并无实质上较不利,适用于公司善意确定的定期贷款(除非该等条款仅适用于最近一次定期融资到期日之后的任何期间或行政代理人在其他方面合理接受)(据了解,本句不应被解释为适用于摊销和到期付款,本款第一句已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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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2节留置权。
对公司、任何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当时拥有的任何财产或资产(包括任何人的股票或其他证券)或对任何收入或收入或与其有关的权利设定、招致、承担或允许存在任何留置权,但以下(统称“允许留置权”)除外:
(a)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截止日期存在的财产或资产上的留置权(或根据截止日期存在的协议(或其再融资)在截止日期之后设定的要求设定此类留置权),并在确保本金总额超过10,000,000美元的债务的范围内,附表6.02(a)以及其任何修改、替换、续期或延期;但,该等留置权应仅担保其在截止日期担保的债务(以及与第6.01条许可的该等债务有关的任何许可再融资债务),其后不得适用于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其他财产或资产,但(a)附加或并入该等留置权所涵盖的财产的事后取得的财产,以及(b)其收益和产品除外;
(b)根据贷款单证设定的任何留置权(包括根据担保单证设定的留置权,以确保与有担保对冲协议和有担保现金管理协议有关的债务,并包括第6.01(x)条允许的任何担保债务的留置权(以及与此有关的任何允许的再融资债务));
(c)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上的任何留置权,以担保债务或第6.01(h)条准许的许可再融资债务;但(i)如留置权不延伸至抵押品,该留置权不适用于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任何其他财产或资产,在收购该等财产或资产及其加入和增加及其收益和产品之日没有为该等债务提供担保(根据该等债务的条款(及其再融资)要求受该等留置权约束的后获得的财产除外),(ii)在抵押品上的留置权优先于(或打算)担保B期贷款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的情况下,此类留置权应受《债权人间协议》的约束,(iii)如果抵押品上的留置权与为B期贷款提供担保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具有(或打算)同等权益,(x)此类留置权应受债权人间协议的约束,以及(y)在考虑收购、合并或合并时发生的以定期贷款形式发生且由此类留置权担保的借款的任何债务应受第6.02条最后两款的约束;
(d)尚未拖欠30天以上的税款、摊款或其他政府收费或征费的留置权,或正在根据第5.03条提出异议的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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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法律施加的留置权,例如房东的留置权(包括为此目的根据适用的租约设定的房东的留置权)、承运人的留置权、仓库管理员的留置权、机械师的留置权、材料管理员的留置权、修理工的留置权、供应商的留置权、施工或其他类似的留置权,以确保未逾期超过30天的债务或通过适当的程序善意地提出争议的债务,并且在适用的情况下,公司或任何子公司应已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在其账面上预留准备金;
(f)(i)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按照《联邦雇主责任法》或任何其他工人赔偿、失业保险、雇主健康税和其他社会保障法律或条例作出的质押和存款以及其他留置权,以及根据保险或自保安排就此类义务向保险承运人提供赔偿责任的存款,以及(ii)质押和存款以及其他留置权,以确保对提供财产的保险承运人的偿付或赔偿义务(包括就为其利益的信用证或银行担保承担的义务,对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伤亡或责任保险;
(g)保证金和其他留置权,以保证履行投标、贸易合同(债务除外)、租赁(资本化租赁义务除外)、法定义务、担保、赔偿、保证、解除、上诉或类似债券、货币债券的履行和返还、投标、租赁、政府合同、贸易合同、与公用事业公司的协议,以及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类似性质的义务(包括代替任何此类债券的信用证或支持其发行),包括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为确保健康、安全和环境义务而发生的义务;
(h)分区限制、地役权、勘测例外、路径权、租赁(资本化租赁义务除外)、许可证、特别评估、路权、契诺、条件、服务权、声明、业主协会和类似协议以及对使用不动产、服务协议、开发协议、场地图则协议和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类似产权负担的其他限制(包括轻微缺陷和不规范的所有权和类似的产权负担)和所有权缺陷或违规行为属于轻微性质,且合计而言,不在任何重大方面干预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
(i)第6.01(i)或(j)条允许的担保债务的留置权;但第6.01(i)或(j)条允许的担保债务的留置权不适用于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但在适用的售后回租交易中以该等债务(或由此再融资的债务)融资、购置、租赁、建造、替换、修复或改善或处置的财产或资产除外,以及其加入和增加、收益及其产品、惯常的保证金和相关财产;此外,一个贷款人提供的个别融资可与该贷款人(及其附属机构)提供的其他融资进行交叉抵押(有一项谅解是,就根据本条款(i)为担保许可再融资债务而招致的担保物上的任何留置权而言,如果担保被再融资债务的担保物上的留置权(如果有的话)是初级留置权,则根据本条款(i)为担保许可再融资债务而招致的该担保物上的任何留置权也应是初级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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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根据第6.03条允许的售后回租交易产生的留置权,只要该留置权仅附着于在该交易中处置和租赁的财产及其任何加入和增加、其收益和产品、惯常的保证金和相关财产;
(k)根据第7.01(j)条确保不构成违约事件的判决的留置权以及与诉讼相关的待决通知和相关权利;
(l)根据抵押品和担保要求、第5.10条或附表5.12条以及任何该等留置权的任何替换、延期或续期,在截止日期或之后交付的产权保险单、产权意见或同等外国文件披露的留置权;但该等替换、延期或续期留置权不应涵盖除在该等替换、延期或续期及其任何加入和增补或其收益和产品及相关财产之前受该等留置权约束的财产以外的任何财产;此外,但前提是,该等置换、展期或展期留置权所担保的债务及其他义务为本协议所允许;
(m)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订立的任何租约或转租项下出租人或转租人的任何权益或所有权;
(n)(i)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建立非与发行债务有关的存款关系有关的合同或法定抵销(及相关质押)权利或类似权利的留置权,(ii)与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集合存款、现金管理(包括受控支付账户或服务)或外币兑换服务、转手账户、准备金账户、商品或交易账户或类似账户有关的留置权,以允许清偿公司或任何子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透支或类似义务,包括有关信用卡、信用卡处理服务、借记卡、采购卡、ACH交易及类似责任或(iii)有关采购订单及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与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客户、供应商或服务供应商订立的其他协议;
(o)(i)纯粹凭藉与银行留置权、抵销权或类似权利有关的任何成文法或普通法条文而产生的留置权,(ii)附属于商品交易账户或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商品经纪账户,(iii)为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且并非出于投机目的而产生的合理惯常初始存款和保证金存款以及附属于经纪账户的类似留置权作保,(iv)就第三方资金而言,或(v)依据与之协议有利于信用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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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为与贸易有关的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担保或类似债务和第6.01(f)、(k)或(o)条允许的完工担保提供担保的债务的留置权,并涵盖由此类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担保或类似债务和完工担保提供资金的财产(或此类财产的所有权文件)及其收益和产品;
(q)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批给他人的租赁或转租、许可或分许可(包括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许可),不干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业务的任何重大方面,作为一个整体;
(r)作为法律事项产生的有利于海关和税务当局的留置权,以确保支付与货物进口有关的关税;
(s)仅留置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就任何根据本协议许可的投资的任何意向书或购买协议作出的任何现金保证金存款;
(t)对非贷款方的任何附属公司的财产或资产的留置权,以担保非第6.01条所允许的贷款方的附属公司的债务;
(u)对受托人或代理人根据根据习惯托管安排在解除之前以托管方式签发的任何契约或其他债务协议持有的任何金额的留置权,或根据习惯解除、赎回或撤销条款根据任何契约或其他债务协议持有的任何金额的留置权;
(v)收货人及其贷款人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订立的托运安排项下的优先权利;
(w)根据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订立的协议,将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在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所托运的存货所产生的任何应收账款或其他收益中的任何权益置于附属地位的协议;
(x)预防性统一商法典融资报表(或外国等值)所产生的留置权,涉及经营租赁或其他不构成债务的义务,或通过提交预防性统一商法典融资报表或等值备案证明的所谓留置权;
(y)(i)对合营企业的股权或贷款的留置权(a)为该合营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或(b)根据相关合营企业协议或安排,以及(ii)对非受限制子公司的股权或贷款的留置权;
(z)对根据其定义(c)条构成许可投资的回购协议标的的证券的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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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对不是第6.01(kk)节允许的担保债务的抵押品的资产的留置权;
(bb)保证保险费融资安排的留置权;但此种留置权仅限于适用的未到期保险费;
(CC)在构成租赁权益的不动产的情况下,费用单利(或任何优先租赁权益)所受的任何留置权;
(dd)为公司、借款人或附属公司有利于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附属贷款方的债务(i)和为任何非贷款方的附属公司有利于任何非贷款方的债务(ii)提供担保的留置权;
(ee)留置权(i)为非投机目的订立的套期保值协议提供担保,以及(ii)根据适用法律提交清算的正常业务过程中为套期保值协议提供担保的现金或许可投资;
(ff)对货物或库存的留置权,其购买、装运或储存价格由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为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账户签发或创设的跟单信用证、银行保函或银行承兑提供资金;但该留置权仅在第6.01条允许的范围内为公司或该等附属公司就该信用证、银行保函或银行承兑提供担保;
(gg)属于初级留置权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只要在该等初级留置权所担保的债务的发生及其收益使用立即生效后,在备考基础上的净担保杠杆比率不大于4.65-1.00;
(hh)属于其他优先留置权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只要在由该等其他优先留置权担保的债务的发生及其收益的使用立即生效后,在备考基础上的净担保杠杆比率不大于4.65至1.00;但由该等留置权担保的定期贷款形式的借款的任何债务应受第6.02条最后两款的约束;
(ii)(i)属其他第一留置权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只要该等其他第一留置权为第6.01(b)、6.01(h)(i)(w)条、第6.01(r)条、第6.01(z)条或第6.01(aa)条许可的债务提供担保(在每种情况下,就其而言,是许可的再融资债务),(ii)属初级留置权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只要该等初级留置权为第6.01(b)条、第6.01(h)(i)(x)条、第6.01(s)条、第6.01(z)条或第6.01(aa)条许可的债务提供担保(以及在每种情况下,就其而言,许可的再融资债务)和(iii)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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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或符合以往惯例或行业规范的有条件出售、所有权保留、托运或类似的货物销售或购买安排所产生的留置权;
(kk)留置权,以担保为再融资而发行或招致的任何债务(或为后续再融资而发行或招致的连续债务)整体或部分由本第6.02条允许的任何留置权担保的任何债务;但条件是(v)就根据本条款(kk)产生的抵押品上的任何留置权而言,如果担保被再融资的债务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如有)是初级留置权,则根据本条款(kk)产生的该抵押品上的此类留置权也应是初级留置权,(w)就根据本条(kk)产生的抵押品上的任何留置权而言,如担保被再融资债务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如有的话)为其他优先留置权,则根据本条(kk)产生的该等抵押品上的该等留置权也可能是其他优先留置权或初级留置权,(x)(除前述(v)和(w)条所设想的留置权外)该等新留置权应限于担保原始留置权的同一类型财产的全部或部分(加上对该等财产、收益及其产品的改良和加入,根据后天财产条款的惯例保证金和任何其他资产,前提是这些资产担保(或本应担保)被再融资的债务),(y)在该时间由该留置权担保的债务不增加到任何金额,该金额不超过(a)未偿本金金额(或增值,如适用)或(如更高)在原始留置权成为本协议允许的留置权时适用债务的承诺金额之和,(b)未支付的应计利息和溢价(包括投标溢价)和(c)支付任何相关承销折扣、撤销权费用所需的金额,费用、佣金和开支,以及(z)在由该等留置权担保的债务发生之日,任何该等留置权的设保人不得与担保被再融资债务的留置权的设保人或本应有义务为该等债务提供担保的设保人或贷款方有任何区别;
(ll)与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财产或资产有关的留置权,其担保债务的未偿本金总额在发生此类留置权后立即不会超过当时最近结束的测试期按备考基础计算的EBITDA的1,430,000,000美元和0.75倍中的较高者;
(mm)对在(a)该人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或借款人或(b)该人或财产由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取得时存在的任何人的财产或其股权或债务的留置权;但(i)该等留置权不延伸至公司的任何其他资产,a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加入和增加其及其收益或产品以及后获得的财产除外)和(ii)此类留置权仅为其在该人成为附属公司之日或此类收购之日(以及其任何延期、续期、替换或再融资)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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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与许可或监管要求有关的信用证、银行保函或类似票据的担保债务的留置权;
(oo)根据在纽约州生效的《统一商法典》第4-210条或其他法域类似法典、法规或法律中的类似规定对收款过程中的物品产生的托收银行的留置权;
(pp)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授出的设备上的留置权或符合以往惯例或行业规范的留置权;
(qq)根据荷兰银行家协会(Nederlandse Vereniging van Banken)和消费者联盟(ConsumentenBond)制定的一般条件,根据在荷兰经营的银行的一般条件创建的任何留置权;
(rr)根据魁北克省法律授予的动产抵押,用于担保不动产租赁或转租项下的债务(在每种情况下,仅限于不时位于房地内的财产和资产,这些财产和资产是由该动产抵押担保的租赁或转租的标的c);
(ss)与应收款、汇票和/或库存品和/或任何其他应收款、库存品或基于资产的融资安排或第6.01条不加禁止的任何其他类似或等价交易或安排的贴现或保理有关的留置权,或与合格应收款融资有关的应收款资产所产生的留置权;
(tt)就不构成抵押品一部分的资产就任何现金管理协议相关的任何负债或义务提供担保的留置权,但前提是公司未将该现金管理协议指定为有担保现金管理协议;和
(uu)担保任何(i)贷款方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订立的现金管理协议的留置权,条件是贷款义务也与该现金管理协议在平等和可评定的基础上提供担保和担保,并且相关现金管理协议项下此类融资或其他融资便利的相关提供者已作为现金管理融资贷款人(定义见Flutter债权人间协议)加入Flutter债权人间协议,并且(ii)自TLB再融资日起,作为其他第一留置权的任何经营融资,前提是此类经营融资的相关提供者已在此类留置权产生的第一个日期或之前作为经营融资贷款人(定义见再融资债权人间协议)加入再融资债权人间协议。
为确定符合本条第6.02条的规定,(a)担保债务项目的留置权不必仅通过提及第6.02(a)至(uu)条所述的某一类许可留置权(或其任何部分)而被允许,但在担保债务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留置权符合一项或多项标准的情况下,可根据其任何组合和(b)部分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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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6.02(a)至(uu)节所述的许可留置权(或其任何部分)的类别中,公司可全权酌情划分、分类或重新分类,或随后划分、分类或重新分类(如同在该较后时间发生一样),该留置权以符合本条第6.02条的任何方式并在发生时为该债务项目(或其任何部分)提供担保,分类或重新分类将有权在上述条款之一(或其任何部分)中仅包括此类留置权或由此类留置权(或其任何部分)担保的此类债务项目的金额和类型,而在计算可能产生的留置权或债务(或其任何部分)金额时,为此类债务项目(或其任何部分)提供担保的此类留置权将被视为仅根据此类条款或条款(或其任何部分)发生或存在,而不会对此类项目(或其任何部分)产生形式上的影响,根据当时的任何其他条款(或其任何部分)进行分类或重新分类。此外,就根据第6.01条第(2)至末段(C)款指定在任何认定日期发生的任何循环贷款债务或产生债务的承诺而言,任何确实或应为该债务提供担保的留置权也可由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指定在该认定日期发生,并且在此情况下,为本协议第6.01条和第6.02条的目的,该留置权的任何相关后续实际发生应被视为不重复,将在该先前日期(以及在该承诺获得资金或终止或该选择被撤销之前的任何后续日期,或直至根据第6.01条第二至最后一段的(c)条不再被视为相关债务未清偿之时)发生,包括为计算任何许可留置权的使用目的。此外,对于在发生此类债务时被允许为此类债务提供担保的任何担保债务的留置权,也应允许此类留置权为此类债务的任何增加的金额提供担保。
在有关最惠国待遇例外的情况下,就(x)根据第6.02(c)条或第6.02(hh)条产生的作为其他第一留置权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所担保的定期贷款形式的借款的债务或(y)根据第6.01(h)(i)(w)条以定期贷款形式产生(但未承担)的借款的任何债务或根据第6.01(r)(i)条或根据第6.01(aa)(i)条产生的以作为其他第一留置权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所担保的定期贷款形式的借款的任何债务(任何此类债务“同等定期贷款”),在每种情况下,在截止日期后6个月内发生的以美元计价的该等平价定期贷款的全部收益率超过截止日期B期贷款的全部收益率超过0.50%(就本款而言,该差额为“美元平价收益率差额”)的,则应增加适用于该等B期贷款的适用保证金(或下限)(如下但书规定),使该等增加生效后,美元平价收益率差额不超过0.50%;但,如果美元同等收益率差额的任何部分可归因于适用于此类美元计价的同等定期贷款的较高“下限”,则该下限仅应包括在美元同等收益率差额的计算中,前提是该下限高于当时三个月存续期内有效的适用调整基准,并且,就该超额部分而言,适用于此类未偿还的B期贷款的下限应提高至不超过适用于此类同等期限贷款的“下限”,然后再增加适用于此类美元计价的B期贷款的适用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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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3款售后回租交易。
与任何人直接或间接订立任何安排,据此,其应出售或转让其业务中使用或有用的任何不动产或个人财产,不论其现在拥有或以后获得,其后,作为该交易的一部分,出租或出租其拟用于与所出售或转让的财产基本相同的目的或目的的该财产或其他财产(“售后回租交易”);但应允许(a)就(i)除外财产进行售后回租交易,(ii)公司或任何附属贷款方在截止日期后所拥有的财产,只要该等售后回租交易在收购该等财产后的365天内完成,或(iii)任何非贷款方的附属公司所拥有的财产,无论该等财产何时被收购,及(b)就公司或任何附属贷款方所拥有的任何其他财产而言,(x)如该等售后回租交易是公司或任何附属贷款方于截止日期所拥有的财产,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在第2.11(b)及(y)节规定的范围内,就根据本(b)条进行的任何售后回租交易预付定期贷款,所得款项净额超过30,000,000美元和EBITDA的0.01倍中的较高者,或任何财政年度的EBITDA总额的80,000,000美元和0.04倍中的较高者,第6.05条第二至最后一段的规定应在其中规定的范围内适用于该售后回租交易。
第6.04款投资、贷款和垫款。
(i)购买或收购(包括依据与紧接该合并前并非全资附属公司的人进行的任何合并)任何其他人的股权、债务证据或其他证券,(ii)向任何其他人提供任何贷款或垫款或债务担保(包括向任何非受限制附属公司提供任何贷款或垫款或担保)或(iii)在一项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购买或以其他方式收购,(x)另一人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财产及资产或业务,或(y)构成该人的业务单位、业务范围或分部的资产(前述每一项,“投资”),但以下情况除外:
(a)[保留];
(b)(i)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对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将因该投资而成为附属公司的任何实体)的股权的投资;(ii)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向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提供的公司间贷款,以及与公司及附属公司的税务及会计业务有关的任何公司间负债及/或与任何现金管理协议或任何类似或同等安排有关的任何公司间负债;及(iii)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对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根据本协议另有许可的债务的担保;
(c)许可投资和作出时为许可投资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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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因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收到非现金对价而产生的投资,用于处置第6.05条允许的资产;
(e)向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高级职员、董事、雇员、管理层或顾问(或任何该等人的任何投资工具、信托及/或产业)提供的贷款及垫款或债务担保(i)在正常业务过程中的未偿还总额(在作出该等贷款时估值,且不影响任何其后的价值变动)不超过40,000,000美元,以及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或与以往惯例一致的工资支付和费用方面的EBITDA(ii)的0.02倍,(iii)用于与业务相关的差旅费用,搬运费及其他类似费用,在每宗个案中,均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或与过往惯例或行业规范一致而产生,及(iv)与该人购买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或任何母公司的股权有关;
(f)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或符合以往惯例或行业规范的应收账款、保证金和预付款以及给予的贸易信贷,以及为防止或限制损失以及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作出或符合以往惯例或行业规范的对供应商的任何预付款和其他信贷,在合理必要的范围内从财务问题账户债务人收到的抵偿或部分抵偿的任何资产或证券;
(g)为非投机目的订立的套期保值协议;
(h)在截止日期存在或按合同承诺的投资,如任何此种投资超过10,000,000美元,则列于附表6.04及其任何延期、续期、更换或再投资,只要根据本条款(h)的所有投资的总额在任何时候都没有增加到截止日期已存在或承诺的此类投资的金额之上(根据截止日期已存在的任何此类投资或合同承诺的条款所要求的增加或根据本条第6.04条另有许可的增加除外);
(i)根据第6.02(f)、(g)、(o)、(r)、(s)、(ee)和(ll)条作出的认捐和存款所产生的投资;
(j)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未偿还总额(在作出该等投资时估值,且不影响其后的任何价值变动)的投资,不得超过(x)570,000,000美元和按当时最近结束的测试期间的备考基础计算的EBITDA的0.30倍两者中较高者的总和,加上(Y)公司选择适用于本条第6.04(j)(Y)款的选择日期的任何部分累积贷项,该等选择(除非该等投资是根据“累积信贷”定义的(a)条作出的)须载于该等选择的负责人员的书面通知内,该通知须合理详细列明紧接该选择前的累积信贷金额的计算及其选择如此适用的金额,
219
及加上(Z)相等于根据第(X)条就任何该等投资实际收取的任何回报(包括股息、利息、分派、本金回报、出售利润、还款、收入及类似金额)的金额;但如根据本条第6.04(j)条对任何在作出该等投资之日并非附属公司但其后成为附属公司的人作出任何投资,则该等投资可由公司选择,在该人成为附属公司时,只要该人仍然是附属公司,被当作是根据第6.04(b)条作出的(在不是贷款方的任何附属公司的情况下,在其但书允许的范围内),而不是依赖本条第6.04(j)条;
(k)构成许可业务收购的投资;
(l)非贷款方的子公司之间的公司间贷款和非第6.01(m)节允许的贷款方的子公司的担保;
(m)与客户和供应商的破产或重组或解决拖欠账款以及与客户和供应商的纠纷或判决有关的投资,在每种情况下均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或符合过去惯例或行业规范,或公司或子公司因公司或任何子公司就任何担保投资丧失抵押品赎回权而获得的投资或与任何违约担保投资有关的其他所有权转让;
(n)在截止日期后取得的附属公司的投资,或在截止日期后并入公司、借款人或并入附属公司或与附属公司合并的人的投资,在每种情况下,(i)在根据本条第6.04条允许进行此种收购、合并或合并的范围内,(ii)在任何收购、合并或合并的情况下,根据第6.05条和(iii)在此种投资不是在考虑进行此种收购、合并或合并时进行的或与此种收购、合并或合并有关的情况下,且在此种收购日期存在的情况下,合并或合并;
(o)公司或附属公司收购公司、任何母体实体或其附属公司的一名或多于一名高级人员或其他雇员就该高级人员或雇员收购公司、附属公司或任何母体实体的股权而承担的义务,只要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并无就收购任何该等义务而实际垫付现金予该等高级人员或雇员;
(p)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对经营租赁(资本化租赁义务除外)或其他不构成债务的义务的担保,在每种情况下由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订立或符合以往惯例或行业规范;
(q)以借款人、公司或任何母实体的股权支付此类投资的投资;但此类股权的发行不包括在累积信用的任何确定中;
220
(r)以公司或任何母实体、借款人或资产(包括股权和现金)的适用附属公司对这些人的出资为代价而收到的对一个或多个新成立的人的股权的投资;但(i)根据本条款(r)项如此出资的由公司善意确定的此类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合计不得超过EBITDA的50,000,000美元和(ii)就每项此类出资而言的0.02倍中的较高者,公司负责人员须以公司与行政代理人(x)在该出资生效后立即议定的格式,证明没有违约或违约事件已发生,且仍在继续或将因此而导致,(y)如此出资的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由公司善意厘定)及(z)本但书第(i)条的规定仍然得到满足;
(s)由第6.06节允许的限制性付款组成的投资;
(t)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或符合以往惯例或行业规范的投资,由统一商法典第3条托收或交存背书和统一商法典第4条与客户的惯常贸易安排组成;
(u)根据第6.01条允许的担保(除非该担保明确受本条第6.04条规限);
(v)预付费用形式的垫款,只要该等费用是按照公司或该附属公司的惯常贸易条款支付;
(w)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投资,包括向公司任何直接或间接母公司提供的贷款,前提是公司或任何其他子公司将被允许以该金额进行限制性付款(前提是,任何此类投资的金额也应被视为根据本协议所有目的的第6.06条适当条款的限制性付款);
(x)向代表其递延发起保证金或费用的成员提供的贷款或垫款,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或符合以往惯例或行业规范;
(y)在构成投资、购买和购置库存、用品、材料和设备的范围内,或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或与以往惯例一致的情况下,在每种情况下购买知识产权的合同权利或许可或租赁;
(z)为换取借款人、公司或任何母公司的股权而基本上同时收到的投资;但此种股权的发行不包括在对累积信用的任何确定中;
221
(aa)对合资企业的投资;但根据本条第6.04(aa)款在截止日期后进行的投资的未偿还总额(在作出投资时估值,且不影响任何随后的价值变动)不得超过(x)570,000,000美元和按当时最近结束的试验期按形式计算的EBITDA的0.30倍中的较高者的总和,加上(Y)等于任何回报(包括股息、利息、分配、本金回报、出售利润、还款,收入和类似数额)就任何该等投资实际收到的款项;但如根据本条第6.04(aa)条对任何在作出该等投资之日并非附属公司但其后成为附属公司的人作出任何投资,则该等投资可由公司选择,在该人成为附属公司时,只要该人仍然是附属公司,被当作是根据第6.04(b)条作出的(在不是贷款方的任何附属公司的情况下,在其但书允许的范围内),而不是依赖本条第6.04(aa);
(bb)对类似业务的投资,未偿还总额(在作出投资时估值,且不影响任何随后的价值变动)不超过(x)570,000,000美元和按当时最近结束的测试期的备考基础计算的EBITDA的0.30倍中较高者的总和加上(Y)等于就任何此类投资实际收到的任何回报(包括股息、利息、分配、本金回报、出售利润、还款、收入和类似金额)的金额;前提是,如根据本条第6.04(bb)条对任何在作出该等投资之日并非附属公司但其后成为附属公司的人作出任何投资,则该等投资可由公司选择,在该人成为附属公司时,且只要该人仍然是附属公司,即视为已根据第6.04(b)条作出(在不是贷款方的任何附属公司的情况下,在其但书允许的范围内),而不是依赖本条第6.04(bb)条;
(CC)在适用的投资生效后对任何不受限制的子公司的投资,未偿还总额(在作出投资时估值,且不影响任何随后的价值变动)不超过(x)380,000,000美元和按当时最近结束的测试期的备考基础计算的EBITDA的0.20倍中的较高者的总和加上(Y)等于就任何此类投资实际收到的任何回报(包括股息、利息、分配、本金回报、出售利润、还款、收入和类似金额)的金额;前提是,如根据本条第6.04(CC)条对任何在作出该等投资之日并非附属公司但其后成为附属公司的人作出任何投资,则该等投资可由公司选择,在该人成为附属公司时,且只要该人仍然是附属公司,即视为已根据第6.04(b)条作出(在任何附属公司并非贷款方的情况下,在其但书允许的范围内),而非依赖本条第6.04(CC)条;
222
(dd)任何投资,只要在紧接该投资生效后,按备考基准计算的净总杠杆比率不会超过4.50至1.00;
(ee)(i)根据附表3.08(b)或(ii)所列协议行使任何认购、期权、认股权证、看涨期权、看跌期权或其他权利或承诺而作出的投资,以清偿在截止日期存在的合资协议项下的义务;和
(ff)作为任何许可重组的一部分的投资。
根据第6.04(b)节、第6.04(j)节或第6.04(bb)节(此类章节,“相关章节”)可在任何时候根据公司的选择增加可在该时间根据另一相关章节进行的投资金额;但就一个相关章节而言的每一项此类增加的金额应视为已在另一相关章节下使用。
任何非以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形式进行的投资的金额应为其公允市场价值,该公允市场价值应由公司善意确定,并可由公司选择、在进行该投资时或截至就该投资达成最终协议之日确定,且不影响任何后续价值变动。
为确定遵守本盟约,(a)投资无须仅通过参考上述条款中所述的一类允许投资(或其部分)而被允许,但可根据其任何组合部分被允许;以及(b)如果投资(或其任何部分)符合上述条款中所述的一类或多类允许投资(或其任何部分)的标准,公司可全权酌情对其进行分类或重新分类,或随后进行划分、分类或重新分类,以符合本契约的任何方式并在分类或重新分类时进行的此类许可投资(或其任何部分)将有权仅将此类投资(或其任何部分)的金额和类型包括在上述条款中所述的许可投资类别之一(或其任何部分)中。
第6.05节合并、合并、出售资产和收购。
与任何其他人合并或合并或合并,或允许任何其他人与其合并或合并,或(在一项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处置其全部或任何部分资产(无论是现在拥有的还是以后获得的),或处置任何子公司的任何股权,或购买、租赁或以其他方式收购(在一项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任何其他人的所有资产或一个人的分部或业务线,但本第6.05条不禁止:
223
(a)(i)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购买和处置存货,或根据无追索权保理安排出售应收款项,或将应收账款转换为应收票据,(ii)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收购或租赁任何其他资产,或就经营租赁而言,以市场条款的公平市场价值(由公司善意确定),(iii)处置剩余、过时、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损坏或磨损的设备或其他财产或符合以往惯例或行业规范的设备或其他财产或经公司善意认定不再在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业务运营中使用或有用或必要的设备或其他财产,或(iv)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处置许可投资;
(b)(i)任何附属公司(借款人除外)在公司或该借款人为存续人的交易中与公司或借款人合并、合并或合并,(ii)任何附属公司与任何附属贷款方合并、合并或合并,或在该交易中与任何附属贷款方合并、合并或合并,而在该交易中,该存续实体或由此产生的实体是或成为附属贷款方,且,就第(i)及(ii)条而言,除公司、借款人或附属贷款方外,没有任何人收取任何代价(除非第6.04条另有许可),(iii)将任何并非附属贷款方的附属公司与任何其他并非附属贷款方的附属公司合并、合并或合并,(iv)任何附属公司的清算或解散或实体形式的改变,如果公司善意地确定该等清算,解散或改变形式是可取的,或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对贷款人并无重大不利,(v)任何附属公司可与任何其他人合并、合并或合并,以便进行根据第6.04条允许的投资,只要持续或存续的人应为附属公司(除非第6.04条另有许可),且连同其每一附属公司应已遵守第5.10条的任何适用规定,或(vi)任何附属公司可合并,与任何其他人合并或合并,以实现根据本条第6.05条另有许可的资产出售;
(c)对公司或附属公司的处分(在自愿清算或其他情况下);但贷款方依据本条款(c)向非附属贷款方的附属公司作出的任何处分应遵守第6.04条;
(d)第6.03条准许的售后回租交易;
(e)(i)第6.04条许可的投资、第6.06条许可的留置权和限制性付款;(ii)依据或完成或要求完成的与交易有关的任何处置;
(f)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处置违约的应收款项,而不是作为应收账款融资交易的一部分;
224
(g)资产的其他处分;条件是,其净收益(如有)按照第2.11(b)条在所要求的范围内适用;
(h)许可的业务收购(包括为实现许可的业务收购而进行的任何合并、合并或合并);但在涉及公司或借款人的任何此类合并、合并或合并之后,公司或该借款人为存续实体或以其他方式遵守第6.05(o)节的要求;
(i)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或符合以往惯例的任何不动产或个人财产(包括知识产权)的租赁、转让、许可或转租或转租;
(j)处置公司、借款人及其附属公司的库存或处置或放弃知识产权,经公司管理层善意认定对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业务经营不再有用或不再必要;
(k)根据“所得款项净额”定义(a)条第一项但书以任何资产出售所得款项进行的收购和购买;
(l)处置任何附属公司的股权,涉及:根据(或提供资金)、雇佣安排、股权购买协议、股票期权和股权计划(在每种情况下,均由公司(或任何母公司)或附属公司的董事会批准)以现金、证券或其他方式发行证券或其他付款、奖励或授予;
(m)在构成处置的范围内,任何对冲协议的义务的终止、结算、消灭或解除;
(n)以资产交换服务和/或价值相当或更高的类似业务中使用或有用的其他资产;但(a)不存在或将由此导致违约或违约事件,以及(b)其所得款项净额(如有的话)按照第2.11(b)条在所要求的范围内适用;
(o)如果在违约发生时和在其生效后立即没有发生违约事件并且仍在继续或将由此产生,则任何子公司或任何其他人可以与借款人合并、合并或合并为借款人,但前提是(a)该借款人应为存续实体,或(b)如果该存续实体不是借款人(该其他人,“继任借款人”),(1)继任借款人应为根据美国、其任何州、哥伦比亚特区或其任何领土的法律组织、成立或存在的实体,或根据荷兰、爱尔兰或英格兰及威尔士(如适用)的法律,且仅因任何司法管辖权变更,该继承借款人不得成为任何额外的税款、关税、征费、关税、评估、扣除、预扣(包括备用预扣)或其他类似费用,(2)该继承借款人应明确承担该借款人根据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以合理满意的形式根据本协议或其补充协议承担的所有义务
225
对行政代理人而言,(3)各担保人,除非其为该合并或合并的另一方,须通过对适用协议的补充确认其在该协议下的担保应适用于任何继承借款人在本协议下的义务,(4)各附属贷款方,除非其为该合并或合并的另一方,须通过对任何适用的担保文件的补充确认其在该协议下的义务应适用于其根据第(3)条重申的担保,(5)继任借款人须已向行政代理人(x)交付高级人员证明书,述明该等合并或合并并不违反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及(y)如行政代理人提出要求,大律师的意见,大意为该等合并或合并并不违反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并涵盖大律师意见所涵盖的抵押品及担保要求所设想的其他事项(据了解,如符合前述规定,继任借款人将继承,并被替代,本协议项下的该等借款人);
(p)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任何处置,包括在合营企业安排及类似具约束力安排所规定的范围内处置对合营企业的投资,或根据合营企业双方之间的买卖安排作出的处置;
(q)与依据附表6.05(q)所列协议行使任何认购、期权、认股权证、看跌期权、看涨期权或其他权利或承诺有关的处置;
(r)为提高公司、借款人和子公司的运营效率,或在正常过程中或贷款方在其合理商业判断中认为适当的知识产权的公司间处置,只要该处置不会损害贷款方履行其在贷款文件下的持续付款义务的能力;和
(s)作为任何许可重组的一部分的处置。
尽管上文第6.05条有任何相反规定,不得根据第6.05(g)条处置资产,或仅就第6.03条(b)(y)款所指的售后回租交易根据第6.05(d)条处置资产,除非(i)该处置是为了公平市场价值(由公司善意确定),或如果不是为了公平市场价值,则根据第6.04条允许将不足部分作为投资,以及(ii)该处置收益的至少75%(贷款方除外)由现金或允许的投资组成;但,本条款(ii)的规定不适用于涉及公平市场价值(由公司善意厘定)低于155,000,000美元及当时最近结束的测试期间按备考基准计算的EBITDA的0.08倍的资产的任何个别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或涉及公平市场价值(由公司善意厘定)不超过285,000,000美元的资产的其他交易以及在本协议期限内所有此类交易的总额中按当时最近结束的测试期的备考基础计算的EBITDA的0.15倍;此外,前提是为本协议的目的
226
第(ii)条,以下各项均应被视为现金:(a)任何负债(如公司或该附属公司最近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附注所示)(按其条款从属于贷款义务的负债除外)由任何该等资产的受让人承担或因该交易而以其他方式被注销的金额,(b)公司或该附属公司从受让人收到的任何票据或其他债务或其他证券或资产,而该等票据或其他债务或证券或资产由公司或该附属公司在收到后180天内转换为现金(以收到的现金为限),(c)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该等处置中收到的任何指定非现金代价,其合计公允市场价值(由公司善意确定),连同当时根据本条款(c)收到的所有其他指定非现金代价,不超过525,000,000美元和0.275倍中的较高者,即在收到此种指定非现金对价之前结束的测试期间按备考基准计算的EBITDA(指定非现金对价的每一项目的公允市场价值在收到时计量,且不影响随后的价值变动),(d)因此类资产出售而不再是子公司的任何子公司的债务金额(在受偿权上从属于贷款义务的债务除外),在公司、任何借款人及彼此的附属公司获解除就资产出售而支付该等债务的任何担保及(e)由公司或附属公司的债务组成的代价(不包括就资产出售而从非公司、借款人或附属公司的人士收取的在受偿权上从属于贷款债务的债务)而被注销的范围内。
就本协议而言,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取得、租赁、交换、处置、出售、转让或转让的任何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应由公司善意确定,并可由公司选择在该等收购、租赁、交换、处置、出售、转让或转让(如适用)时确定,或在有关该等收购、租赁、交换、处置、出售、转让或转让(如适用)的最终协议日期确定。
第6.06节股息和分配。
宣布或支付任何股息或作出任何其他分配(不论是以现金、财产、证券或其组合的方式),就其任何股权(股息及仅通过发行支付该等股息或分配的人的额外合资格股权而应付的股权分配除外)或直接或间接赎回、购买,退休或以其他方式以价值收购(或允许任何附属公司购买或收购)公司或任何借款人的股权或为任何该等目的拨出任何金额(但通过发行赎回、购买、退休或收购该等股份的人的额外合资格股权除外)(所有上述情况,“限制性付款”);但前提是:
227
(a)可根据其相对所有权权益按比例(或从公司或该附属公司的角度来看更有利的基础)向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全资附属公司(或就非全资附属公司而言,向公司或作为该附属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以及彼此拥有该附属公司股权的所有人)作出限制性付款;
(b)公司可就(i)公司、借款人及附属公司的一般公司营运、管理费用、法律、会计及其他专业费用及开支,或归属于公司、借款人及附属公司的费用及开支,(ii)与任何母实体的债务或股本证券的任何公开发售或私募有关的费用及开支,不论是否已完成,(iii)与维持其(或任何母实体)的存在及其(或任何母实体的间接)对公司及借款人的所有权有关的特许经营权和类似的税收及其他费用及开支,(iv)第6.07(b)条准许的付款(第(vii)条除外)及(v)须支付予任何母体的高级人员、董事、雇员及顾问的惯常薪金、奖金、遣散费及其他福利,以及代其提供的弥偿;但如属第(i)、(ii)及(iii)条的情况,该等受限制付款的金额不得超过该等第(i)、(ii)及(iii)条所提述的可分配予公司及附属公司的任何金额的部分;
(c)可向任何母实体作出限制性付款,其收益用于购买或赎回任何母实体、公司、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时任或前任董事、顾问、高级职员或雇员所持有的任何母实体的股权(包括相关的股票增值权或类似证券),或通过任何计划或任何股东协议在该人死亡或残疾时当时有效,退休或终止雇用,或根据任何该等计划或任何其他协议的条款发行该等股份或相关权利;但,根据本条款(c)进行的此类购买或赎回的总金额不得超过(i)80,000,000美元(以与交易有关的范围为限)和(II)任何财政年度的额外金额,相等于在紧接此类限制性付款日期之前结束的测试期间按备考基础计算的EBITDA的115,000,000美元和0.06倍中的较高者(加上(x)向公司和借款人贡献的净收益金额(x)任何母实体在该日历年内从向任何母实体、公司、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董事、顾问、高级职员或雇员出售任何母实体的股权中收到的与允许的雇员薪酬和奖励安排有关的款项;但在第(i)和(II)条的情况下,此类收益不包括在任何确定累积信贷中,(y)在该日历年内收到的任何关键人人寿保险保单的净收益金额,及(z)任何母公司、公司、借款人或附属公司的管理层成员、董事或顾问以其他方式须支付的任何现金红利的金额,而这些现金红利因收取股权而被放弃),如未在任何年度使用,可最多结转至其后两个历年;并进一步规定注销任何母公司、公司的管理层成员欠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的债务,就本第6.06条而言,借款人或其子公司与任何母实体的股权回购有关,将不被视为构成限制性付款;
228
(d)任何人可就行使股票期权时被视为发生的股权进行非现金回购,前提是该等股权代表该等期权的行使价格的一部分;
(e)在公司选择适用本条第6.06(e)条的选择日期,受限制付款的总额可相等于累积信贷的一部分,而该选择(除非根据“累积信贷”定义的(a)条作出该等受限制付款)须在公司负责人员的书面通知中列出,该通知须合理详细地列出紧接该选择之前的累积信贷的数额及其选择如此适用的数额的计算;但,(x)于该等受限制付款生效后按备考基准计算,利息覆盖率不低于2.00至1.00及(y)不得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并持续进行;
(f)[保留];
(g)可在行使认股权证时或在任何该等人的股权转换或交换时以现金支付或允许公司或任何母公司实体支付款项,以代替发行零碎股份;
(h)限制性付款可用于支付,或允许公司或任何母公司向其权益持有人支付股息和进行分配,或向其回购或赎回股份,金额每年不超过市值的6.0%;但不得发生任何违约事件且仍在继续;
(i)可向任何母实体作出限制性付款,以资助如由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直接作出将根据第6.04条获准作出的任何投资;但(a)该限制性付款须在该等投资结项的实质上同时作出,及(b)该等母实体须在紧接结项投资结项后,促使(1)所取得的所有财产(不论是资产或股本权益)贡献予公司或附属公司,或(2)合并,合并或合并(在第6.05条允许的范围内)成立或收购公司或子公司的人,以完成此类许可的业务收购或投资,在每种情况下,均按照第5.10条的要求;
(j)限制性付款的总额可不超过665,000,000美元和紧接此类限制性付款日期之前结束的测试期按备考基础计算的EBITDA的0.35倍中的较高者;但不得发生任何违约事件,且该事件仍在继续;
(k)[保留]。
229
(l)限制性付款的总额可不超过不包括的缴款总额;
(m)任何受限制的付款,只要没有发生违约或违约事件,且仍在继续或将因此而导致,且在该受限制付款生效后,按备考基准计算的净总杠杆比率将不超过4.50至1.00,即可进行;
(n)在公司和/或其任何子公司为美国联邦和/或适用的州、地方或外国所得税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荷兰增值税和/或荷兰公司所得税目的的任何财政统一)的合并、合并或类似所得税集团的成员的任何纳税期间,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母公司为其共同母公司(“税务集团”),不超过任何美国联邦、州部分的限制性付款,该税务组在该课税期内归属于公司和/或其适用子公司的收入的当地或外国所得税(如适用);但(i)任何课税期的此类限制性付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和/或其适用子公司在公司和/或此类子公司是独立纳税人(或独立集团)的情况下本应支付的此类税款的金额,以及(ii)就非限制性子公司而言的限制性付款应仅在允许的范围内该等非受限制附属公司为该等目的向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作出现金分派;及
(o)作为任何许可重组的一部分的限制性付款。
尽管在此有任何相反的规定,第6.06条的上述规定将不会禁止任何限制性付款的支付或任何赎回、购买、撤销或其他付款在其声明或发出通知(如适用)之日后60天内完成,如果在声明或发出此类通知之日,此类限制性付款或赎回、购买、撤销或其他付款本应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本集团的任何成员均不得向非受限制的附属公司作出属于处置受限制知识产权的受限制付款或许可投资。
除以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形式以外的任何限制性付款的金额应为其公允市场价值,该公允市场价值应由公司善意确定,并可由公司选择在此类限制性付款时或截至就此类限制性付款达成最终协议之日确定。
为确定遵守本盟约,(a)限制性付款不必仅通过提及上述条款中描述的某一类允许的限制性付款(或其任何部分)而被允许,但可以根据其任何组合部分被允许,以及(b)如果限制性付款(或其任何部分)符合某一或多个类别的标准
230
上述条款中描述的允许的限制性付款(或其任何部分),公司可自行决定以符合本契约的任何方式对此类允许的限制性付款(或其任何部分)进行分类或重新分类,或随后进行划分、分类或重新分类,并且在分类或重新分类时,将有权仅将此类限制性付款(或其任何部分)的金额和类型包括在上述条款中描述的允许的限制性付款(或其任何部分)的类别之一中。
第6.07节与关联公司的交易。
(a)在一项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向其任何附属公司(公司及附属公司或因该交易而成为附属公司的任何人除外)出售或转让任何财产或资产,或向其购买或收购任何财产或资产,或以其他方式与其进行任何其他交易,该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涉及的总代价超过当时最近结束的测试期按备考基准计算的EBITDA的95,000,000美元和0.05倍中的较高者,除非该等交易(i)根据本协议另有许可(或要求)或(ii)按整体而言对公司或该附属公司(如适用)实质上不逊于在与非关联公司的人进行的可比公平交易中获得的条款(由公司或该附属公司的董事会善意确定),否则该等交易(i)根据本协议另有许可(或要求)或(ii)根据条款。
(b)在本协定另有许可的范围内,前述(a)项不得禁止
(i)根据公司(或任何母公司)或附属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雇佣安排、股权购买协议、股票期权和股票所有权计划,以现金、证券或其他方式发行证券或其他付款、奖励或授予,或为其提供资金,
(ii)(x)根据第6.04(e)及(y)条向公司或任何母体实体的雇员或顾问、任何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的贷款或垫款注销该等贷款或垫款及向雇员或顾问支付的其他款项,如该等注销或付款获公司董事会无利害关系的董事以诚意批准、遵照适用法律作出及本协议另有准许,
(iii)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因该等交易而成为附属公司的任何实体之间的交易(包括通过合并、合并或合并(其中公司或附属公司为存续实体),
231
(iv)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向公司或任何母实体、借款人及附属公司的董事、高级人员、顾问及雇员提供或代表或为其利益提供的费用、合理的自付费用及弥偿以及雇佣及遣散安排的支付(如属任何母实体,则限于该等费用及开支中可分配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部分(其中(x)须为该母实体(视属何情况而定)的100%,除公司或任何母公司的股权外,不拥有任何资产以及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所有权有关的附带资产,并且(y)在所有其他情况下,应由公司管理层以善意确定)),
(v)根据交易文件进行的交易及任何交易,以及在截止日期存在或预期的准许交易、协议及安排,并在涉及总代价超过10,000,000美元的范围内,载于附表6.07或其任何修订或更换或类似安排,但该等修订、更换或安排在整体上(由公司以诚意厘定)对贷款人并无重大不利,
(vi)(a)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的任何雇佣协议,(b)任何认购协议或与雇员、高级人员或董事有关的根据看跌/看涨权或类似权利回购股权的类似协议,以及(c)任何雇员补偿、福利计划或安排,任何涵盖雇员的健康、残疾或类似保险计划,以及任何合理的雇佣合同和据此进行的交易,
(vii)根据第6.06条允许的限制性付款,包括向任何母实体的付款,以及根据第6.04条允许的投资,
(viii)公司购买借款人的股权;但贷款方的任何股权须在第5.10条规定的范围内代表贷款人质押给抵押代理人(并将代表该等股权的有关证书或其他文书(如有的话)交付给抵押代理人),
(ix)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订立的购买或销售货物、设备、产品、零件及服务(包括物业管理及类似服务)的交易,
(x)公司就任何交易向行政代理人交付一份由会计、评估或投资银行公司致公司董事会的信函,在每种情况下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地位,并经公司善意认定有资格发出该信函,该信函指出(i)该交易的条款在整体上对公司或该附属公司(如适用)实质上不逊色,与非关联公司的人进行的可比公平交易或(ii)从财务角度来看,该交易作为一个整体对公司或该子公司(如适用)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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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与交易有关的所有费用、开支、奖金及奖励的支付,
(xii)与合营企业就购买或销售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或符合以往惯例或行业规范的货物、设备、产品、零部件及服务进行的交易,
(xiii)发行、出售或转让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或任何母体)的股权及公司(或任何母体)向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的出资,
(xiv)就交易向公司管理层、任何母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发行、出售或转让股权,
(xv)公司(或任何母实体)、借款人及附属公司根据符合第6.06(n)条的分税协议或安排(不论是书面的或作为惯例事项)支付的款项,
(xvi)向雇员或顾问支付的款项、贷款(或取消贷款)或垫款,(i)经公司(或任何母体)大多数无利害关系董事或借款人善意批准,(ii)遵照适用法律作出,及(iii)本协议另有许可,
(xvii)与客户、客户或供应商或商品或服务的购买者或卖主进行的交易,在每种情况下均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或符合以往惯例或行业规范,否则遵守本协议中对公司和子公司公平的条款(由公司善意确定),
(xviii)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与任何人(其董事亦为公司或公司任何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董事)之间的交易;但条件是(a)该董事作为公司或该直接或间接母公司(视属何情况而定)的董事就涉及该其他人的任何事项放弃投票,及(b)该人并非因该董事以该身份行事以外的任何原因而为公司的附属公司,
(xix)第6.05条条文所容许及符合的交易,以及
(xx)为提高公司、借款人及附属公司的综合税务效率而善意(由公司负责人员证明)进行的公司间交易,而不是为了规避本协议所载的任何契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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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8节公司及子公司业务。
尽管本条例另有规定,但在任何时间就任何重要方面从事任何业务或业务活动,而该等业务或业务活动与他们中的任何一方在截止日期或任何类似业务所进行的任何业务或业务活动有实质上的不同。
第6.09节对付款的限制和债务的修改;对公司注册证书、章程和某些其他协议的修改;等等。
(a)以任何方式修订或修改整体而言对贷款人有重大不利影响(由公司善意厘定),或根据或以任何方式终止(如该等授予或终止对整体而言(由公司善意厘定)的贷款人有重大不利影响)、任何贷款方的组织章程大纲、章程细则、章程细则或公司成立或协会证书、附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协议、合伙协议或其他组织文件。
(b)(i)就任何初级融资的购买、赎回、报废、收购、取消或终止而直接或间接作出任何初级融资的本金或利息的任何付款或其他分配(不论是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或任何付款或其他分配(不论是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包括任何偿债基金或类似存款,但以下情况除外:
(a)根据第6.01条允许发生的任何债务的再融资;
(b)支付根据该协议到期的定期利息和费用、根据该协议到期的其他非本金付款、根据该协议到期的任何强制性提前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为避免初级融资构成《守则》第163(i)(l)条所指的“适用的高收益贴现义务”所必需的有关预定付款,以及在本协议当时有效的范围内,在任何初级融资的预定到期日(或其十二个月内)的本金;
(c)就初级融资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以公司(或任何母实体)发行、出售或交换之前十八个月内作出的并非不合格股票的股权所得款项向公司作出的付款或分配;但该等所得款项不包括在对累积信贷或不包括的供款的任何确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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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将任何初级融资转换或交换为借款人、公司或任何母实体的股权;
(e)只要(x)没有发生违约事件,且仍在继续,且(y)在该等付款或分派生效后,以备考基准计算,利息覆盖率不少于2.00至1.00,在任何预定到期日之前就初级融资作出的付款或分派,合计金额不超过公司选择对本条适用的选择日期的累积信贷的一部分,该等选择(除非该等付款或分配是根据“累积信贷”定义的(a)条作出)须在该等选择的负责人员的书面通知中载明,该通知须合理详细列明紧接该选择前的累积信贷金额的计算及其选择如此适用的金额;
(f)支付和分配的总额(在作出时估值,且不影响随后的任何价值变动)不超过665,000,000美元和当时最近结束的测试期按备考基础计算的EBITDA的0.35倍中的较高者;但不得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并仍在继续;和
(g)有关初级融资的任何付款或分配,只要没有发生违约或违约事件,且仍在继续或将由此导致,且在该付款或分配生效后,按备考基准计算的净总杠杆比率将不超过4.50至1.00,即可进行;或
(ii)修订或修改构成重大债务的任何初级融资的任何条文,或准许修订或修改任何证明或有关的协议、文件或文书,但(a)整体而言(由公司善意厘定)并不对贷款人构成重大不利的修订或修改,以及不会以整体而言(由公司善意厘定)对贷款人不利的方式影响其中的从属地位或付款条款(如有)或(b)以其他方式符合“许可再融资债务”的定义的修订或修改除外。
(c)允许任何重要附属公司订立任何协议或文书,而根据其条款,这些协议或文书限制(i)向公司或作为该附属公司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支付股息或分派或提供现金垫款,或(ii)公司、借款人或作为贷款方的该重要附属公司授予留置权以担保债务,在每种情况下,除任何贷款文件下产生的限制外,在每种情况下,由于以下原因而存在的限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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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适用法律施加的限制;
(ii)在截止日期生效的合约产权负担或限制,包括在截止日期存在并载于附表6.01的债务项下、任何再融资票据或与任何该等债务有关的任何许可再融资债务的任何协议,以及在每种情况下,任何类似的合约产权负担或限制,以及此类协议或票据的任何修订、修改、补充、替换或再融资,但不会实质上扩大任何该等产权负担或限制的范围(由公司善意确定);
(iii)根据为出售或处置附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而订立的协议对附属公司施加的任何限制,直至该出售或处置结束为止;
(iv)适用于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订立或符合以往惯例或行业规范的合营企业的合营企业协议及其他类似协议中的习惯规定;
(v)任何与本协议允许的有担保债务有关的协议施加的任何限制,但该等限制仅适用于为该债务提供担保的财产或资产;
(vi)任何协议所施加的与依据第6.01条招致的债务有关的任何限制或与其有关的许可再融资债务,但该等限制整体而言并不比本协议所载的限制实质上更具限制性,或在发行时为市场条款(在每种情况下均由公司以诚意厘定);
(vii)知识产权的租赁或许可以及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订立或符合以往惯例的其他类似协议所载的习惯规定;
(viii)限制任何租赁的转租或转让(包括任何控制权的变更被视为转让)的习惯条文,以规管租赁权益;
(ix)限制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订立的任何协议的转让的习惯规定;
(x)与根据第6.05条准许的任何资产的出售、转让、租赁或其他处分有关的任何协议所载的习惯限制和条件,以待该等出售、转让、租赁或其他处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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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文件所载与任何留置权有关的惯常限制及条件,只要(1)该等留置权为准许留置权,且该等限制或条件仅涉及受该留置权规限的特定资产,及(2)该等限制及条件并非为避免本条第6.09条所施加的限制而设定;
(xii)不动产的供应商、客户或房东根据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订立的合同或符合过去惯例或行业规范或与第6.02条允许的任何留置权有关的现金或其他存款或净值的习惯限制所施加的惯常净值规定,只要公司已善意地确定此类净值规定不会合理地预期会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履行其在贷款文件下的持续义务的能力;
(xiii)在该附属公司成为附属公司时有效的任何协议,只要该协议并非在考虑该人成为附属公司时订立;
(xiv)代表非附属贷款方的附属公司根据第6.01条允许的债务的协议中的限制;
(十五)特此许可的租赁、转租、许可或股权或资产出售协议中所载的惯常限制,只要这些限制与受其约束的股权和资产有关;
(xvi)对客户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的合同项下的现金或其他存款施加的限制;及
(xvii)上述第(i)至(xvi)条所提述的合约、文书或义务的任何修订、修改、重述、续期、增加、补充、退款、替换或再融资或类似安排所施加的上述(c)(i)及(c)(ii)所提述类型的任何产权负担或限制;但该等修订、修改、重述、续期、增加、补充、退款、替换、再融资或类似安排,根据公司的善意判断,就该等股息及其他支付限制而言,并不比该等修订、修改、重述、续期、增加、补充、退款、更换、再融资或类似安排前该等条文所设想的股息或其他支付限制所载的限制实质上更严格。
第6.10节财政年度。
在公司的情况下,允许对其财政年度进行任何更改,而无需事先通知行政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和行政代理人将,并在此得到贷款人的授权,对本协议进行必要的调整,以反映财政年度的此类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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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1节财务盟约。
就公司而言,仅就A期融资和循环融资而言,允许截至每个完整财务半年的最后一天(从截止日期后的第一个完整财务半年的最后一天开始,或如果更早,则为2023年12月31日)的净总杠杆比率超过5.20至1.00。
第七条违约事件
第7.01节违约事件。
发生以下任一事件(各为“违约事件”)时:
(a)任何贷款方在本协议或在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或依据本协议或其交付的任何证明或文件中作出或当作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在作出或当作作出时,须证明在任何重大方面是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除非该等陈述或保证以“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作为限定条件),而该等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或保证(如可治愈)在行政代理人向公司发出通知后的30天内仍属虚假或具误导性;
(b)在任何贷款的任何本金到期及应付时,不论是在到期日期或在为提前偿还而订定的日期,或通过加速偿还或其他方式,均须在任何贷款的任何本金的支付方面出现违约;
(c)在支付任何贷款的任何利息或与任何信用证付款有关的偿付或在支付任何费用或任何其他款项(上文(b)条所提述的款项除外)根据任何贷款文件到期时发生违约,而该等违约须在五个营业日期间继续无补救;
(d)公司、借款人或附属公司在适当遵守或履行第5.01(a)条、第5.05(a)条、第5.08条或第六条所载的任何契诺、条件或协议时,须作出失责;但任何违反财务契诺的行为本身不得,构成任何B期贷款下的违约事件,不得因此加速B期贷款,除非有未偿还的A期贷款和/或循环贷款已由所需的TLA/RCF贷款人根据本条第7.01条倒数第二句因违反财务公约而加速;
(e)任何贷款方在适当遵守或履行任何贷款文件所载的任何契诺、条件或协议(上述(b)、(c)及(d)条所指明的除外)时,须作出违约,而该违约须在行政代理人向公司发出通知后持续30天(如该违约仅因非贷款方的附属公司未能适当遵守或履行任何该等契诺、条件或协议所致,则为60天)无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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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a)导致任何重大债务在预定到期前到期的任何事件或条件发生,或(b)使或允许(在所有适用的宽限期已届满的情况下)任何重大债务的持有人或持有人或代表其的任何受托人或代理人导致任何重大债务到期,或要求提前偿还、回购、赎回或撤销,在其预定到期日之前;或(ii)公司或任何借款人或任何重要附属公司不应在规定的任何重大债务的最终到期日支付本金;但本条款(f)不适用于因自愿出售或转让为此类债务提供担保的财产或资产而到期的任何有担保债务,前提是根据本协议和规定此类债务的文件允许此类出售或转让;
(g)控制权发生变更;
(h)应启动非自愿程序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非自愿呈请,以寻求(i)根据现已构成或以后修订的《美国破产法》或任何其他债务人救济法,就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重要子公司或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重要子公司的大部分财产或资产提供救济,(ii)为公司指定接管人、行政接管人、审查人、受托人、托管人、扣押人、保管人、清盘人、管理人、经理或类似官员,借款人或任何重要附属公司,或为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重要附属公司的大部分财产或资产,或(iii)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重要附属公司的清盘或清算(本协议允许的交易除外);而该等程序或呈请应继续60天不被驳回,或应输入批准或命令上述任何一项的命令或法令,或就荷兰贷款方、发生荷兰破产事件或就澳大利亚贷款方而言,澳大利亚破产事件的发生(并且,仅就澳大利亚破产事件根据其定义中的(a)条,在合理预期该澳大利亚破产事件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范围内);
(i)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重要附属公司须:
(i)自愿展开任何法律程序或根据现已组成或其后修订的《美国破产法》或任何其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任何寻求救济的呈请,
(ii)同意就任何法律程序或提交上文(h)条所述的任何呈请进行或未能及时及适当地提出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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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为公司、借款人或任何物料附属公司或为公司、借款人或任何物料附属公司的大部分财产或资产申请或同意委任接管人、行政接管人、审查人、受托人、保管人、扣押人、保管人、管理人或类似官员,
(iv)提交答覆,承认在任何该等法律程序中针对其提出的呈请的重大指控,
(v)为债权人的利益作出一般转让或
(vi)变得不能或以书面承认其无能力或一般不能偿付其到期债务;
(j)公司、任何借款人或任何重要附属公司未能支付一项或多项最终判决,总额超过100,000,000美元(在保险未涵盖的范围内),而该等判决未获解除或有效放弃或在连续60天期间内搁置(或该等判决未在进入该等判决后60天内被保税待上诉),或判定债权人须依法采取任何行动向公司、任何借款人或任何重要附属公司的资产或财产征收以强制执行任何该等判决;
(k)(i)ERISA事件应已发生,(ii)外国计划应已发生终止、退出或不遵守适用法律或计划条款的情况,以及(iii)多雇主计划的发起人应已通知任何贷款方或任何ERISA关联公司该多雇主计划正在终止,这是ERISA标题IV的含义;在上述(i)至(iii)条的每一情况下,此类事件或条件连同所有其他此类事件或条件(如有)将合理地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
(l)(i)任何贷款文件的任何重要条文,须因任何理由由任何贷款方以书面声称不是其任何一方的合法、有效及具约束力的义务(按照其条款除外),(ii)任何看来是由任何担保文件设定并延伸至构成抵押品重要部分的资产的任何担保权益,须终止或由任何贷款方以书面声称不是(在每种情况下,按照其条款除外),所涵盖的证券、资产或财产中的有效和完善的担保权益(作为或具有本协议或相关担保文件要求的优先权而完善,并受本协议和本协议以及本协议和本协议以及第4.02节最后一段规定的限制和限制的约束),但因外国法律、规则和条例(证券管辖区的法律、规则和条例除外)对子公司股权质押或其适用而造成的任何此类完善或优先权损失除外,或由于抵押代理人未能保持对实际交付给其的代表根据任何担保文件作质押的证券的证书的管有权或未能提交统一商法典延续声明,且此类损失由出贷人的产权保险单承保且行政代理人应合理信纳该保险人的信用的情况除外,或(iii)担保义务的贷款方根据担保文件提供的担保的重要部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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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具有完全效力和效力(根据其条款和受第4.02节最后一款规限的情况除外),或应由任何贷款方以书面主张不具有效力或不是合法、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根据其条款除外);但如果贷款方与担保代理人合作以取代或完善该担保权益和留置权、该担保权益和留置权被取代和优先权权利,则不得根据本条第7.01(k)款发生违约事件,有担保方的权力和特权不会受到此类替代的重大不利影响;
(m)则在每宗该等事件中(除(x)有关上文(h)或(i)条所述借款人的事件及(y)上文(d)条所述因未能遵守财务契诺而产生的事件外,除非上文(d)条所载第一项但书的条件已获满足),而在其后该等事件持续期间的任何时间,行政代理人应规定贷款人的要求,藉向公司发出通知而采取以下任何或所有行动,在同一时间或不同时间:(i)立即终止承诺和/或附属承诺,(ii)宣布贷款(包括Swingline贷款)和/或附属未偿还贷款立即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据此,如此宣布到期应付的贷款和/或附属未偿还贷款的本金,连同其应计利息和任何未支付的应计费用以及借款人根据本协议和根据任何其他贷款文件应计的所有其他负债,应立即到期应付,而无需出示、要求、抗议或任何其他任何形式的通知,借款人特此明确放弃所有这些,尽管此处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中包含的任何相反的内容,以及(iii)如果贷款和/或附属未偿还已根据上文第(ii)条被宣布到期应付,则根据第2.05(j)条要求现金抵押;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对于上述(h)或(i)条所述的借款人,承诺和附属承诺应自动终止,当时未偿还的贷款和附属未偿还的本金,连同其应计利息和任何未付应计费用以及借款人根据本协议和任何其他贷款文件应计的所有其他负债,应自动到期应付,行政代理人应被视为已在第2.05(j)条允许的完全范围内提出现金抵押要求,而无需出示、要求、抗议或任何其他任何类型的通知,所有这些均已由借款人在此明确放弃,尽管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中包含的任何相反内容。如发生因未能遵守《财务盟约》而产生的根据上述(d)条发生的违约事件,除非上述(d)条所载第一个但书的条件已获满足,并在其后该事件持续期间的任何时间,除第7.03条另有规定外,行政代理人应规定的TLA/RCF贷款人的请求,通过向公司发出通知,采取以下一项或两项行动,在同一时间或不同时间:(i)立即终止全部或部分循环贷款承诺,据此循环贷款的相关部分将停止可供使用,各贷款人的承诺中未提取部分的相关部分应予取消,且任何贷款人不得就如此取消的承诺部分承担根据本协议提供贷款的任何进一步义务(且不得根据本协议要求提供进一步的信用证);(ii)申报当时未偿还的A期贷款和循环融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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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据此宣布到期应付的A期贷款和循环融资贷款的本金,连同其应计利息和任何未支付的应计费用以及借款人根据本协议就该等A期贷款和循环融资贷款应计的所有其他负债,应立即到期应付,而无需出示、要求、抗议或任何其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均由借款人在此明确放弃,尽管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中包含的任何内容与此相反;(iii)要求提供现金保障,据此,每个借款人应立即提供现金保障,金额等于根据本协议为其账户签发的所有信用证项下贷款人的最低信用证抵押金额。
就本条第7.01款(h)、(i)和(j)项而言,“重大附属公司”系指根据其定义(a)项将不属于非重大附属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
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果:
(i)已根据《澳大利亚公司法》向澳大利亚贷款方指定一名管理人(由抵押代理人指定的管理人除外),且该抵押代理人收到任何贷款人或任何贷款方或根据《澳大利亚公司法》就该任命发出的通知;和
(ii)根据《澳大利亚公司法》第441A条和贷款文件,抵押代理人有权在该条规定的决定期限内对该贷款方的财产强制执行担保文件,然后:
(a)在符合债权人间协议规定的情况下,担保代理人应迅速通知有担保当事人,并就其是否应在该决定期限内强制执行该担保文件征求所需贷款人的指示;和
(b)除非其收到规定贷款人的指示,不得在其认为为使其能够安排在该期间内强制执行担保文件而应收到指示的最晚时间前强制执行,否则抵押代理人可根据贷款文件强制执行该担保文件,但无须这样做(如果其不这样做,则不对有担保当事人承担责任)。
第7.02节某些付款的处理。
在符合债权人间协议条款的情况下,行政代理人或抵押代理人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任何加速履行或根据第7.01(h)或(i)节发生的任何违约事件(在每种情况下仍在继续)后从任何贷款方(或从任何抵押的收益)收到的任何金额,应适用于:(i)首先按比例支付当时到期的任何费用、赔偿或费用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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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借款人的行政代理人或抵押代理人(与任何有担保现金管理协议或有担保对冲协议有关的除外),(ii)第二,用于支付本协议项下借款人当时应支付的利息和费用,在有权支付利息和费用的各方之间按照当时应支付给这些各方的利息和费用的金额按比例支付,(iii)第三,用于支付本协议项下借款人当时应支付的未偿还信用证付款的本金,在有权支付的各方之间按照当时应支付给这些各方的未偿还信用证付款的本金金额按比例支付,(iv)第四,用于支付当时应由借款人或任何贷款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贷款方根据或就任何有担保现金管理协议或有担保对冲协议所欠的义务),在有权承担该义务的各方之间按照当时应由这些方承担的该等义务的金额按比例支付,以及(v)最后,在所有义务已全额支付给公司或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后,余额(如有)。
第7.03节治愈权。
尽管第7.01条另有相反规定,如公司未能(或若非因施行本条第7.03条,将无法)遵从《财务盟约》的规定,则自适用的财政季度的最后一天起,直至计算该财务盟约的证明书根据第5.04(b)条须交付的日期后的第10个营业日届满为止,公司及任何母公司有权发行许可的Cure证券以换取现金或以其他方式收取对该等实体的资本的现金出资,并在每种情况下,向公司的资本(统称“Cure Right”)提供任何该等现金出资,并在公司收到该等现金(“Cure金额”)后,根据行使Cure Right,应重新计算财务盟约,以实施一项形式上的调整,据此,仅为计量财务盟约的目的,而不是为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目的,就该适用季度和包含该季度的任何四季度期间增加EBITDA,数额等于治愈金额;但(i)在每四个连续财政季度期间,至少有两个财政季度未行使治愈权,(ii)在A期设施和/或循环设施的期限内,任何治愈权的行使不得超过五次,(iii)为施行本条第7.03条,治愈金额应不高于为遵守《财务公约》而需要的金额,并且(iv)不得以行使治愈权的收益(直接通过预付款项或间接通过非限制性现金净额结算)以确定在行使该治愈权的财政季度遵守《财务公约》的情况下的债务进行形式上的减少。如在实施本条第7.03条的调整后,公司随后须遵守《财务公约》的规定,则公司须当作在有关的确定日期已符合《财务公约》的规定,其效力犹如在该日期并无不遵守规定一样,而已发生的适用的违反或不遵守《财务公约》的情况,则须当作为本协议的目的而得到纠正。
243
第7.04节清理期。
就本协议而言,在涉及根据该许可业务收购成为子公司(该人,“后续目标”)和/或业务单位、分部或业务线(“后续目标资产”)的人的许可业务收购完成之日至截止日期后90天的日期或(视情况而定)许可业务收购完成之日(“清理期”)的期间内,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均不会被视为仅因仅与许可业务收购的情况有关的情况而产生的违反陈述或保证或违反契约或其他本应为违约或违约事件的情况(如果没有本条款),后续目标或其于该等许可业务收购完成之日的任何附属公司及(如适用)该等许可业务收购的后续目标资产(或促使后续目标及其附属公司遵守的任何义务),但前提是(在每种情况下)该等违约或违约事件:(i)能够在清理期内得到补救,而公司,或在许可业务收购的情况下,相关收购方,正在采取适当步骤补救此类违约或违约事件;(ii)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iii)未由公司采购或批准,或在许可业务收购的情况下,未由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采购或批准。尽管如此,如果相关情况在清理期届满后仍在继续,则应立即发生违约或违约事件(视情况而定),除本条第7.04款外将适用的所有权利和补救办法均应产生并可行使。
第7.05节排除事项。
尽管有贷款文件的任何其他条款(a)与交易(或为实施其中任何一项而采取的行动)或根据交易文件所采取的任何交易、步骤或事项,以及(b)没有不遵守任何贷款文件的任何条款(包括向被制约方支付任何金额的任何义务),而遵守该条款可能导致违反任何制裁(由公司善意确定),在每种情况下,均应(或应被视为)构成或导致,集团任何成员违反贷款文件中的任何陈述、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或违约或违约事件。
第八条代理人
第8.01节任命。
(a)每一贷款人(以其作为贷款人的身份并代表其本身及其附属公司作为有担保现金管理协议和有担保对冲协议的潜在对应方)、每一Swingline贷款人、附属贷款人和每一开证银行(以这些身份并代表其本身及其附属公司作为有担保现金管理协议和有担保对冲协议的潜在对应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指定并指定行政代理人为该贷款人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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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以及每一该等贷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行政代理人以该身份代表其根据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的规定采取行动,并行使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的条款明确授予行政代理人的权力和履行职责,以及合理附带的其他权力。此外,在美利坚合众国以外的任何法域的法律要求的范围内,每一贷款人、辅助贷款人和发行银行特此授予行政代理人任何必要的授权书,以代表该贷款人、辅助贷款人或发行银行执行受该法域法律管辖的任何担保文件。尽管本协议其他部分另有相反规定,行政代理人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但本协议明文规定的除外,或与任何贷款人、附属贷款人或开证银行(或其他有担保方)的任何信托关系,且不得将任何默示的契诺、职能、责任、义务、义务或责任理解为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或以其他方式对行政代理人存在。每一安排人和贷款人(统称为“融资方”,每一方为“融资方”)特此豁免每个代理人根据《民法典》第181条(B ü rgerliches Gesetzbuch)和根据任何其他适用法律适用于其的类似限制,在每种情况下,在该融资方法律可能的范围内。无法给予此类豁免的财务方应相应通知各代理人,并应该代理人的请求,按照本协议和/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的要求,按照本协议和/或此类其他贷款文件的要求行事,或以德国民法典(B ü rgerliches Gesetzbuch)第181条和/或任何其他适用法律不禁止的方式,向代表其行事的一方授予特别授权书。
(b)为促进上述规定,每一贷款人(以其作为贷款人的身份并代表其本身及其附属公司作为有担保现金管理协议或有担保对冲协议的潜在对应方)、每一附属贷款人、每一开证银行(以这些身份并代表其本身及其附属公司作为有担保现金管理协议和有担保对冲协议的潜在对应方),以及通过接受本协议的好处,有担保对冲协议的每一非贷款人对冲银行方和有担保现金管理协议的每一非贷款人现金管理银行方,特此指定并授权抵押品代理人作为该贷款人的代理人,以获取、持有和强制执行任何贷款方为担保任何债务而授予的抵押品上的任何和所有留置权,以及合理附带的权力和酌处权。在这方面,抵押代理人(以及抵押代理人根据第8.03条(或债权人间协议)为持有或强制执行根据担保文件授予的抵押品(或其任何部分)的任何留置权,或根据抵押代理人的指示行使其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办法而指定的任何次级代理人)应有权享有本条第八条(包括但不限于第8.08条)规定的利益,如同抵押代理人(以及任何此类次级代理人)是贷款文件下的“代理人”一样,如同本文对此进行了全面阐述。尽管本协议其他部分有任何相反规定,但除本协议或债权人间协议中明确规定的义务或责任外,担保代理人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或与任何有担保当事人的任何信托关系,且不得将任何默示的契诺、职能、责任、义务、义务或责任理解为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中或以其他方式存在针对担保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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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2款[保留]。
第8.03节职责下放。
行政代理人和抵押品代理人可由或通过代理人、次级代理人(包括非美国关联公司的次级代理人)、雇员或事实上的律师执行其在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下各自的任何职责(包括为持有或强制执行抵押品(或其任何部分)上的任何留置权),并有权就与此类职责有关的所有事项获得律师和其他顾问或专家的建议。任何代理人不得对其合理谨慎选择的任何代理人、雇员或事实上的律师的疏忽或不当行为负责。各代理人还可在其认为必要或可取的情况下,不时就抵押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指定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共同受托人、担保物共同代理人、担保物分代理人(包括一名非美国关联公司的分代理人)或事实上的律师(每名为“分代理人”);但除非并在适用的行政代理人或担保物代理人书面明确授权的范围内,否则不得授权该等分代理人就任何担保物采取任何行动。如借款人或任何其他贷款方的任何书面文书被代理人如此指定的任何分代理人要求更充分或肯定地归属并确认该分代理人的权利、权力、特权和义务,则该借款人应或应促使该贷款方应该代理人的请求迅速执行、承认和交付任何及所有该等文书。如任何子代理人或其继承者变得无行为能力、辞职或被免职,则该子代理人的所有权利、权力、特权和义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动归属并由行政代理人或抵押代理人行使,直至任命新的子代理人为止。任何代理人不得对其合理谨慎选择的任何代理人、雇员、实际代理人或次级代理人的疏忽或不当行为负责。行政代理人、担保物代理人及任何该等分代理人可由或通过其各自的关联方履行其任何和所有职责并行使其权利和权力。本条第八款免责条款适用于任何该等分代理人,适用于行政代理人、担保物代理人及任何该等分代理人的关联方,并适用于各自与本协议规定的信贷便利银团有关的活动以及作为行政代理人和担保物代理人的活动。本条第8.03款的规定不得限制根据债权人间协议提供给担保代理人的任何权利。
第8.04节开脱罪责的规定。
行政代理人、抵押代理人或其各自的关联机构或其各自的高级职员、董事、雇员、代理人、实际代理人或关联机构均不得(a)对其或该人根据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或与之相关而合法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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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有管辖权的法院的最终和不可上诉的决定认定上述任何一项是由其或该人本身的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导致的)或(b)以任何方式对任何贷款人负责,以应对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或任何代理人根据或与之有关而提述或规定的任何证书、报告、报表或其他文件中所载的任何贷款方或其任何高级人员作出的任何陈述、陈述、陈述或保证,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或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的价值、有效性、有效性、真实性、可执行性或充分性,或任何贷款方的任何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或其项下的义务。任何代理人不得对任何贷款人承担任何义务,以确定或查询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所载的任何协议或条件的遵守或履行情况,或检查任何贷款方的财产、簿册或记录。除本协议及其他借款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义务外,任何代理人不得承担任何职责或义务。
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
(a)任何代理人均不得受制于任何受托或其他默示义务、契诺或义务,无论违约或违约事件是否已经发生并仍在继续,并且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本文和其他贷款文件中提及担保代理人的“代理人”一词的使用并不旨在暗示任何适用法律的任何代理原则下产生的任何受托或其他默示(或明示)义务、义务、契诺或义务,相反,该术语仅作为市场习惯事项使用,并旨在建立或仅反映独立缔约方之间的行政关系,
(b)除本协议及其他贷款文件明文规定外,任何代理人均无责任披露与借款人或其各自的任何关联人有关的任何信息,而该信息是以任何身份传达给该代理人或其任何关联人或其以任何身份获得的,或对未能披露该信息承担责任。
(c)任何代理人不得对其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i)经书面同意或应所需贷款人的书面请求(或必要的贷款人的其他数目或百分比,或作为行政代理人或适用的抵押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善意相信的)或(ii)在其自身没有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的情况下承担责任。
(d)除非借款人、贷款人、附属贷款人或开证银行向行政代理人发出说明该违约或违约事件的书面通知,否则行政代理人或担保代理人均不得被视为知悉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
(e)任何代理人不得负责或有任何责任查明或查询(i)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中作出或与之有关的任何陈述、保证或陈述,(ii)根据本协议或根据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证书、报告或其他文件的内容,(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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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或遵守本协议或其中所载的任何契诺、协议或其他条款或条件,或发生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iv)本协议、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或任何其他协议、文书或文件的有效性、可执行性、有效性或真实性,或声称由担保文件设定的任何留置权的设定、完善或优先权,(v)任何抵押品的价值或充分性,(vi)满足第四条或本协议其他地方所载的任何条件,但确认收到明确要求交付给行政代理人或担保代理人(如适用)的物品,或(vii)履行或不履行任何其他协议、文书或文件的任何条款除外。
(f)担保代理人作出本协议所列举的事情的允许权不应被解释为一种义务,并且就这些允许权而言,担保代理人不应为其在每一案件中的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负责,这一点由有管辖权的法院的最终和不可上诉的判决确定。
(g)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要求担保代理人在履行其任何职责或行使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时支出或承担其自有资金或以其他方式承担任何财务责任。
(h)担保代理人不对因其无法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现行或未来法律或法规或政府当局的任何行为或规定;天灾;地震;火灾;洪水;战争;恐怖主义;民事或军事骚乱;破坏;流行病;骚乱;公用事业的中断、损失或故障而直接或间接导致或导致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的任何失败或延误承担责任,计算机(硬件或软件)或通信服务;事故;劳资纠纷;民事或军事当局的行为或政府行为;或无法使用联邦储备银行的电报或电传或其他电报或通信设施。
(i)抵押代理人可转换或合并成的任何公司或协会,或可与其合并,或可将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公司信托业务及资产整体或实质上整体出售或转让予其的任何公司或协会,或因抵押代理人为一方的任何该等转换、出售、合并、合并或转让而产生的任何公司或协会,将成为并成为本协议项下的继任抵押代理人,并将拥有并继承其前身的权利、权力、义务、豁免和特权,没有任何文书或文件的执行或归档或任何进一步行为的履行。
(j)抵押品代理人无须负责(i)完善、维持、监督、保全或保护根据本协议、担保文件、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或在此或由此设想的任何协议或文书所授予的担保权益或留置权,(ii)任何文件、融资报表、抵押、转让、通知、进一步保证文书或其他文书在任何时间或时间在任何公职中的备案、重新备案、记录、重新记录或继续,或(iii)就任何抵押品提供、维持、监督或保全保险或支付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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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抵押代理人或其任何关联方均不对任何贷款方或其任何董事、成员、高级职员、代理人、关联公司或雇员的业绩或任何行动负责或有任何义务进行监督,也不对该方的渎职或不作为承担任何责任。担保物代理人可以承担所有这些人履行各自的义务。抵押品代理人不应对违反任何其他人的陈述或保证承担强制执行或通知义务。
(l)如抵押品的任何部分须由任何法院命令附加、扣押或征收,或其交付须由法院命令中止或强制执行,或任何命令、判决或判令须由任何影响抵押品的法院命令作出或输入,则兹明确授权抵押品代理人全权酌情作出其认为适当的回应或遵守如此输入或发出的所有令状、命令或法令,或由其自己选择的法律顾问建议对其具有约束力,无论是否具有管辖权。如果抵押代理人遵守或遵守任何该等令状、命令或判令,则该代理人不应对任何一方或任何其他人、商号或法团承担责任,尽管有该等遵守的理由,该等令状、命令或判令应随后被撤销、修改、废止、撤销或撤销。
(m)抵押代理人对抵押代理人或其任何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人善意采取的任何行动或作出的判断错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n)任何现金管理银行或对冲银行如凭藉本协议的条文或任何担保或任何担保文件而获得第7.02条、任何担保或任何抵押品的利益,均无权通知任何行动或同意、指示或反对根据本协议或根据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或以其他方式就抵押品采取的任何行动(包括任何抵押品的解除或减值),但其作为贷款人的身份除外,在这种情况下,仅在贷款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范围内。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不应要求行政代理人核实有担保现金管理协议和有担保对冲协议项下产生的债务的支付情况,或已就这些债务作出其他令人满意的安排,除非行政代理人已收到适用的现金管理银行或对冲银行(视情况而定)发出的有关该等债务的书面通知,连同行政代理人可能要求的证明文件。
第8.05节代理人的依赖。
各代理人均有权依赖其认为的任何法定命令、通知、请求、证明、意见、同意、声明、文书、文件、判决、命令或其他书面(包括任何电子电文、互联网或内网网站张贴或其他分发)或对话,而不因依赖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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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实的,并已由适当的人签署、发送或以其他方式认证。各代理人亦可依赖以口头或电话方式向其作出并被其认为是由适当人士作出的任何陈述,而不因依赖该陈述而承担任何责任。在确定任何信贷事件符合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件时,即根据其条款必须满足贷款人、辅助贷款人或任何开证银行的要求,每一代理人可推定该条件令该贷款人、辅助贷款人或开证银行满意,除非该代理人在该信贷事件发生前已收到该贷款人、辅助贷款人或开证银行的相反通知。各代理人可向其选定的法律顾问(包括公司或借款人的法律顾问)、独立会计师及其他专家进行咨询,并不对其根据任何该等法律顾问、会计师或专家的意见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承担责任。除已向该代理人提交转让、谈判或转让的书面通知外,每名代理人可就根据本协议所欠的任何款项将注册纪录册内指明的贷款人视为所有人,并将其视为所有人。各代理人应有充分理由不采取或拒绝根据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采取任何行动,除非其应首先收到其认为适当的所需贷款人(或,如果本协议如此规定,则为所有或其他贷款人)的建议或同意,或应首先由贷款人就其因采取或继续采取任何此类行动而可能招致的任何和所有责任和费用向其作出令其满意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每一代理人均应根据所需贷款人(或,如果本协议如此规定,则为所有或其他贷款人)的请求,在根据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时受到充分保护,而该请求以及根据该请求采取的任何行动或未采取行动,均应对所有贷款人和所有贷款的未来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第8.06节违约通知。
任何代理人均不得被视为知悉或通知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的发生,除非该代理人收到贷款人、公司或借款人提及本协议的书面通知,说明该违约或违约事件并说明该通知为“违约通知”。行政代理人收到此种通知的,行政代理人应当向出借人发出通知。行政代理人应就所需贷款人(或,如本协议如此规定,则为所有或其他贷款人)合理指示的违约或违约事件采取行动;但除非及直至行政代理人收到该等指示,否则行政代理人可(但无义务)就其认为符合贷款人最佳利益的违约或违约事件采取或不采取该等行动。
第8.07节不依赖代理和其他贷款人。
各贷款人、附属贷款人及发行银行均明确承认,该等代理人或其各自的任何高级人员、董事、雇员、代理人、事实上的律师或关联公司均未向其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且任何代理人此后均未采取任何行为,包括对贷款方事务的任何审查或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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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方的附属机构,应被视为构成任何代理人对任何贷款人、附属贷款人或开证银行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各贷款人、附属贷款人及开证行向各代理人声明,其已独立及不依赖任何代理人或任何其他贷款人,并根据其认为适当的文件及资料,自行评估及调查贷款方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营运、财产、财务及其他状况及信誉,并自行决定根据本协议作出其贷款,并订立本协议及其他贷款文件。各贷款人、各附属贷款人及各开证银行亦声明,其将独立及不依赖任何代理人或任何其他贷款人,并根据其当时认为适当的文件及资料,继续自行作出根据本协议及其他贷款文件采取或不采取行动的信用分析、评估及决定,并作出其认为必要的调查,以了解贷款方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经营、财产、财务及其他状况和信誉。除本协议项下行政代理人明确要求向贷款人提供的通知、报告和其他文件外,代理人没有任何义务或责任向任何贷款人、附属贷款人或开证银行提供可能由代理人或其任何高级职员、董事、雇员、代理人、事实上的律师或关联人员掌握的有关任何贷款方或贷款方的任何关联公司的业务、运营、财产、状况(财务或其他)、前景或信誉的任何信用或其他信息。
第8.08节赔偿。
贷款人同意赔偿每名代理人,循环贷款贷款人同意以其身份(在公司或借款人未偿还且不限制公司或借款人这样做的义务的范围内)赔偿每一开证银行,金额为其按比例分摊的份额(基于其循环贷款信贷敞口总额,在赔偿每名代理人的情况下,根据本协议未偿还的定期贷款和未使用的承诺;但前提是,欠任何开证银行的信用证付款本金总额,须视为根据其各自的循环贷款信贷风险按比例欠循环贷款贷款人(在寻求该等赔偿时厘定),来自或针对任何及所有可能在任何时间(不论在支付贷款之前或之后)施加的任何责任、义务、损失、损害赔偿、处罚、诉讼、判决、诉讼、费用、开支或任何种类的付款,由该代理人或该开证行以任何与承诺、本协议、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或本协议或其中所设想或提及的任何文件或本协议或其中所设想或提述的任何文件或本协议或因此所设想的交易或该代理人、开证行根据或与上述任何一项有关而采取或遗漏的任何行动所招致或主张的;但任何贷款人不得对该等责任、义务、损失、损害赔偿、罚款、诉讼、判决、诉讼、费用的任何部分承担支付责任,经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不可上诉的最终裁定认定为该代理人或该开证银行的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所导致的费用或支出。任何贷款人未能按要求迅速偿还任何代理人或开证行(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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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其就贷款人须向该代理人或开证行(视属何情况而定)支付的任何款项的应课税份额而言,本条例的规定并不解除任何其他贷款人根据本条例须向该代理人或开证行(视属何情况而定)偿还其就该等款项的应课税份额的义务,但任何贷款人不得就任何其他贷款人未能就该等代理人或开证行(视属何情况而定)就该等其他贷款人就该等款项的应课税份额承担责任。本条第8.08款中的协议应在支付贷款和根据本协议应付的所有其他款项后继续有效。
第8.09节以个人身份代理。
各代理人及其关联机构可以向任何贷款方提供贷款、接受其存款,并一般与任何贷款方开展任何类型的业务,就好像该代理人不是代理人一样。就其作出或续期的贷款,以及就其发出的任何信用证或参与的任何信用证而言,各代理人在本协议及其他贷款文件项下享有与任何贷款人相同的权利和权力,并可行使与其并非代理人相同的权利和权力,而术语“贷款人”和“贷款人”应包括以其个人身份的各代理人。
第8.10节继任代理人。
行政代理人可以提前10天通知贷款人和公司辞去行政代理人职务。如果行政代理人根据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辞去行政代理人的职务,则公司有权在被要求的贷款人合理同意的情况下(只要没有发生第7.01(b)、(c)、(h)或(i)条规定的违约事件并且仍在继续,在此情况下,被要求的贷款人有权)指定继任者,该继任者应为在美国设有办事处的银行,或任何此类银行在美国设有办事处的关联公司,据此,该继任代理人应继承行政代理人的权利、权力和义务,“代理人”一词系指经该委任和批准后生效的该继任代理人,而该前代理人作为代理人的权利、权力和义务应予终止,而该前代理人或本协议的任何当事人或贷款的任何持有人没有任何其他或进一步的行为或契据。如在退休代理人发出辞职通知后10天的日期,仍无继任代理人接受委任为代理人,则该退休代理人的辞呈仍应随即生效,而贷款人须承担及履行该代理人及代理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职责,直至公司(或规定贷款人)按上述规定委任继任代理人(如有的话)为止。在任何退休代理人辞去代理人职务后,对于其根据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担任代理人期间采取或不采取的任何行动,本条第8.10款的规定应对其有利。抵押代理人的任何辞职应根据第8.17节的条款和债权人间协议的适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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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1节全球协调员和安排人。
尽管有本协议的任何其他规定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的任何规定,本协议封面上指定为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联席牵头账簿管理人、受权牵头安排人或安排人的每一人仅为确认目的而被指定为此类人员,并以其身份就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不享有任何权利、义务、责任或义务,但每个此类人及其关联公司应有权享有第9.05条和第9.17条中明确规定的适用于他们的权利(受其中规定的适用义务和限制的约束)。
第8.12节担保文件和担保物代理。
(a)贷款人和其他有担保方授权担保物代理人和行政代理人根据第9.18条解除任何担保物或担保人,或在根据第9.08条批准、授权或批准的情况下或根据债权人间协议以其他方式解除任何担保物或担保人。此外,贷款人和其他有担保方授权抵押代理人对担保文件进行此类更改和/或就担保文件提供任何许可重组的一部分所要求的同意,包括但不限于允许根据质押协议发行额外股权。
(b)放款人和其他有担保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并指示担保代理人在无任何放款人或任何其他有担保方进一步同意的情况下订立(或承认并同意)或修订、续期、延长、补充、重述、替换、放弃或以其他方式修改(i)债权人间协议(包括Flutter债权人间协议,以及在TLB再融资日,再融资债权人间协议)和(ii)由担保代理人全权酌情决定,与发生债务有关的任何担保文件,该担保文件将由根据本协议不受禁止(包括关于优先权)的抵押品上的留置权担保。出借人和其他有担保方不可撤销地同意,(x)担保代理人可完全依赖公司负责人员的证明,以确定是否有任何此类其他留置权不被禁止,以及(y)担保代理人和行政代理人订立的债权人间协议(包括Flutter债权人间协议,在执行时,再融资债权人间协议)对有担保方具有约束力,各出借人和其他各有担保方特此同意,其不会采取违反债权人间协议规定的任何行动。本款前述规定旨在作为一种诱因,诱使任何未受本协议第6.01节禁止的任何债务的提供者向贷款方提供信贷,而这些人是此类规定的第三方受益人。
(c)此外,放款人和其他有担保当事人特此授权行政代理人和担保代理人解除对行政代理人或担保代理人根据任何贷款文件(i)授予或持有的任何财产上的任何留置权,而该留置权是(c)、(i)条允许的,(j)或(mm)第6.02条或第6.02(a)条(如根据该等规定的留置权属前述任何条款所设想的类型)在每宗个案中的规定,但授予该等留置权所依据的合约或协议禁止对该等财产或(ii)属于或成为除外财产的任何其他留置权;而行政代理人及抵押代理人须应公司的要求这样做;但在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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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提出该要求,公司须在每宗个案中向行政代理人交付一份公司负责人员的证明书,证明(x)根据本协议准许该等留置权;(y)如根据本句第(i)款提出要求,则授予该等留置权所依据的合约或协议禁止对该等财产作出任何其他留置权;如根据本句第(ii)款提出要求,则(z),(a)该等财产是或已成为排除财产,及(b)如该等财产因合约限制而成为排除财产,则该等限制并不违反第6.09(c)条。
第8.13节担保物上的变现权和强制执行担保权。
在与任何贷款方有关的任何接管、管理、审查、无力偿债、清算、破产、重组、安排、调整、组成或其他司法程序未决的情况下,(i)行政代理人(无论任何债务的主体随后是否应按本协议所述或通过声明或其他方式到期和应付,也无论该行政代理人是否已向借款人提出任何要求)均应享有权利和授权,通过干预该等程序或以其他方式(a)就任何或所有欠付及未付的债务提出并证明本金及利息的全部金额的索偿,并提交可能必要或可取的其他文件,以使贷款人、附属贷款人、开证银行和行政代理人以及该司法程序中允许的任何分代理人的索偿,及(b)收取及收取就任何该等债权须支付或交付的任何款项或其他财产,并将该等款项或财产分派,及(ii)任何该等司法程序中的任何保管人、接管人、审查人、行政接管人、受让人、受托人、清盘人、扣押人或其他类似官员,现由各贷款人、附属贷款人及开证银行授权向行政代理人支付该等款项,如行政代理人同意直接向贷款人、附属贷款人及开证银行支付该等款项,向行政代理人支付行政代理人及其代理人和律师的合理补偿、费用、付款和垫款的任何到期款项,以及根据贷款文件应向行政代理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本协议不得视为授权行政代理人授权或同意或代表任何贷款人、附属贷款人或发行银行接受或采纳影响任何贷款人、附属贷款人或发行银行的义务或权利的任何重组、安排、调整或组成计划,或授权行政代理人在任何该等程序中就任何贷款人、附属贷款人或发行银行的债权进行投票。
尽管任何贷款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内容,借款人、行政代理人、抵押代理人和每一有担保方在此同意,(a)任何有担保方均无权单独对任何抵押品变现或强制执行担保,但经理解并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力、权利和补救办法可仅由行政代理人或抵押代理人代表有担保方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所有权力行使,担保文件项下的权利和补救措施可仅由担保代理人行使,并且(b)在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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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品代理人根据公开或私下出售或其他处分对任何抵押品进行止赎,抵押品代理人或任何贷款人可在任何该等出售或其他处分中作为任何或所有该等抵押品的买方或许可人,而抵押品代理人作为有担保当事人的代理人和代表(但不是任何以其或其各自个人身份的贷款人或贷款人,除非要求的贷款人另有书面约定)应有权,就在任何该等公开出售中出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抵押品进行投标及结算或支付购买价款的目的,使用和应用任何义务作为抵押品代理人在该等出售或其他处置时应付的任何抵押品的购买价款的贷方。
第8.14节预扣税款。
在任何适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行政代理人可以从向任何贷款人的任何付款中预扣相当于任何适用的预扣税款的金额。如果IRS或美国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当局声称行政代理人出于任何原因(包括因为没有交付适当的表格、没有正确执行,或因为该贷款人没有将导致预扣税款豁免或减免无效的情况变化通知行政代理人)没有从支付给任何贷款人或为其账户适当预扣税款的金额中适当预扣税款,该贷款人应全额赔偿行政代理人(在该行政代理人尚未由任何适用的贷款方偿还且不限制任何适用的贷款方这样做的义务的情况下)由行政代理人直接或间接作为税款或其他方式支付的所有金额,包括罚款、罚款、增加税款和利息,以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法律费用、分配的工作人员费用和任何自付费用。每一贷款人特此授权行政代理人根据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在任何时候抵销和适用应付该行政代理人根据本条第8.14款应付的任何金额。本条第8.14款中的协议应在代理人辞职、贷款人转让任何权利或终止承诺以及偿还、清偿或解除所有义务后继续有效。为免生疑问,就本条第8.14款而言,“贷款人”一词还应包括任何发行银行和附属贷款人。
第8.15节某些ERISA事项。
(a)每名贷款人(x)自该人成为本协议的贷款方之日起至该人不再是本协议的贷款方之日止,表示并保证以下至少一项是真实的,并将是真实的:
(i)该等贷款人未就贷款、信用证或承诺使用一个或多个利益计划的“计划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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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一项或多项PTE中规定的交易豁免,例如PTE 84-14(由独立合资格专业资产管理人确定的某些交易的类别豁免)、PTE 95-60(涉及保险公司一般账户的某些交易的类别豁免)、PTE 90-1(涉及保险公司集合独立账户的某些交易的类别豁免)、PTE 91-38(涉及银行集体投资基金的某些交易的类别豁免)或PTE 96-23(由内部资产管理人确定的某些交易的类别豁免),适用,且豁免救济的所有条件均满足该贷款人进入、参与、管理和履行贷款、信用证、承诺和本协议,或
(iii)(a)该等贷款人是由“合资格专业资产管理人”(在PTE 84-14第VI部的含义内)管理的投资基金,(b)该等合资格专业资产管理人代表该贷款人作出投资决定以订立、参与、管理及履行贷款、信用证、承诺及本协议,(c)贷款、信用证的进入、参与、管理及履行,这些承诺和本协议满足了PTE 84-14第I部分(b)至(g)小节的要求,以及(d)据该贷款人所知,对于该贷款人进入、参与、管理和履行贷款、信用证、承诺和本协议,则满足了PTE 84-14第I部分(a)小节的要求。
(b)此外,除非紧接前(a)条第(i)款就放款人而言是真实的,或该放款人没有提供紧接前(a)条第(iv)款所规定的另一项陈述、保证及契诺,否则该放款人进一步(x)表示及保证,自该人成为本协议的放款方之日起至(y)契诺,自该人成为本协议的放款方之日起至该人不再是本协议的放款方之日止,为行政代理人、安排人及其各自的附属公司的利益,而不是,为免生疑问,对借款人或任何其他贷款方或为其利益,即:
(i)就该等贷款人的资产(包括与行政代理人根据本协议、任何贷款文件或与本协议或其有关的任何文件有关的保留或行使任何权利有关)而言,行政代理人、安排人或其各自的任何附属公司均不是受托人,
(ii)代表该贷款人就贷款、信用证、承诺和本协议的进入、参与、管理和履行作出投资决定的人是独立的(在29 CFR § 2510.3-21的含义内),并且是银行、保险公司、投资顾问、经纪自营商或其他受管理或控制的人,总资产至少为50,000,000美元,在每种情况下,如29 丨CFR § 2510.3-21(c)(1)(i)-(a)-(e)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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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代表该贷款人就贷款、信用证、承诺和本协议的进入、参与、管理和履行作出投资决定的人能够独立地评估投资风险,包括在一般情况下以及在特定交易和投资策略方面(包括在义务方面),
(iv)代表该贷款人就贷款、信用证、承诺及本协议的进入、参与、管理及履行作出投资决定的人,就贷款、信用证、承诺及本协议而言,是ERISA或《守则》或两者下的受托人,并负责在评估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时行使独立判断,及
(v)就与贷款、信用证、承诺或本协议有关的投资建议(相对于其他服务),没有直接向行政代理人、安排人或其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支付任何费用或其他补偿。
(c)每名行政代理人及安排人特此通知贷款人,每名该等人并不承诺就特此设想的交易提供公正的投资建议,或以受托人身份提供建议,而该等人在特此设想的交易中拥有经济利益,因为该等人或其关联人(i)可能收到与贷款、信用证、承诺和本协议有关的利息或其他付款,(ii)如果其延长贷款,则可能确认收益,金额低于就贷款利息、信用证或该贷款人所作承诺的金额的信用证或承诺,或(iii)可能收取与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贷款文件或其他方面有关的费用或其他付款,包括结构费、承诺费、安排费、设施费、预期费、承销费、打勾费、代理费、行政代理费或抵押品代理费、使用费、最低使用费、信用证费、前期费、成交或替代交易费、修正费、处理费、期限溢价,银行承兑费、破损费或其他提前终止费或与前述类似的费用。
第8.16节搁置付款。
凡借款人或其代表向行政代理人、任何附属贷款人、任何发行银行或任何贷款人、或行政代理人支付的任何款项,该发行银行、附属贷款人或任何贷款人行使其抵销权,而该等付款或该等抵销的收益或其任何部分随后被作废、被宣布为欺诈或优惠、被撤销或被要求(包括根据该行政代理人订立的任何和解,该附属贷款人,该发行银行或该贷款人酌情决定)就任何债务人项下的任何法律程序向受托人、接管人或任何其他方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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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助法或其他规定,则(a)在该等追回的范围内,原拟履行的债务或其部分,应恢复并继续具有完全的效力和效力,犹如该等付款未予支付或该等抵销未发生一样;及(b)各贷款人、各附属贷款人及各开证银行各自同意应要求向行政代理人支付其向该行政代理人如此追回或由该行政代理人偿还的任何款项的适用份额(不重复),加上自该要求之日起至该付款之日止的利息,年利率相当于不时生效的适用隔夜利率。放款人、附属放款人及各开证行在前句(b)项下的义务,在全额支付该义务及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8.17节指定抵押品代理人,截至TLB再融资日。
(a)贷款人和其他有担保方同意,自TLB再融资日期起生效,(i)Lloyds Bank Plc作为现有抵押代理人(“现有抵押代理人”)应被视为已根据第8.10条的规定,向借款人和贷款人(如适用的话)送达了其辞去抵押代理人职务的必要通知,(ii)公司已指定、所需贷款人并同意根据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指定Wilmington Trust(London)Limited作为继任抵押代理人(“新抵押代理人”),新的抵押代理人应被视为已接受其在信贷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项下作为抵押代理人的委任,(iv)新的抵押代理人应继承并被授予抵押代理人在本协议和每一其他贷款文件项下的所有权利、权力、特权和义务,包括作为担保方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及(v)由Wilmington Trust(London Limited)作为有担保方的担保代理人(如再融资债权人间协议中及下所定义)修订及重述债权人间协议,并以本协议所附的格式作为附件 G。自TLB再融资日起生效,(i)现有抵押代理人特此向新的抵押代理人转让、转让、授予和转让其在担保文件和其他贷款文件中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债权和权益,连同任何附加条款、增编、证物、附表及其附件,以及所有UCC融资报表,(以及相关司法管辖区的任何类似备案或登记报表)、知识产权通知或协议以及财产所有权契据和文件以及向与此有关的第三方备案、登记或交付的担保通知,以及根据担保物中的贷款单证授予该现有担保代理人的每一留置权和担保权益,以及与担保单证有关或由此产生的所有伴随留置权、权利、所有权、转让和权益(包括任何平行债务债权、摘要和其他债权以及任何担保权益),在每种情况下均无需陈述、保证或追索,以及(ii)现有担保代理人应迅速(但,无论如何,在TLB再融资日期的30个工作日内(或现有担保代理人与新的担保代理人可能约定的更长期限))将现有担保代理人为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而持有的其占有或控制范围内的所有担保物转让给新的担保代理人以其作为担保代理人的身份占有或控制。新的抵押品代理人特此接受此类转让、转让、授予和转让,在TLB再融资日及截至该日,为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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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适用的范围内,担保当事人的利益,以及借款人(代表他们自己和其他贷款当事人)同意上述规定。尽管在此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根据本条第8.17款所转让的所有此种担保权益和留置权在所有方面均应是持续的和有效的,不应更替,并在此予以重申。自TLB再融资日起生效,与抵押代理人有关的任何义务、责任、权利、权力、特权、义务和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第8.01(a)、8.01(b)、8.02、8.03条(仅就抵押代理人而言)、8.04条(仅就抵押代理人而言)、8.08条(仅就抵押代理人而言)、8.10条(仅就抵押代理人而言)、9.05条(仅就抵押代理人而言)应由本协议的再融资债权人间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其中第17和18条)全部取代。特此约定,本协议条款与债权人间协议发生冲突时,以债权人间协议为准。
(b)双方承认并同意,新的抵押代理人不对现有抵押代理人担任抵押代理人期间根据信贷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采取或不采取的任何行动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承担任何责任),而现有抵押代理人对新抵押代理人截至TLB再融资日根据信贷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采取或不采取的任何行动不承担任何责任。
(c)本文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新的抵押代理人承担因现有抵押代理人违反其在紧接TLB再融资日期之前作为一方的信贷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下的义务而引起的现有抵押代理人的任何责任。
(d)借款人、现有抵押代理人和新的抵押代理人同意,在TLB再融资日期之后,现有抵押代理人应迅速提供借款人或新的抵押代理人不时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文书和协议,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并应在每种情况下采取借款人或新的抵押代理人可能需要或合理要求的进一步行动,以实现本条8.17所设想的事项。借款人应及时偿还现有抵押代理人在TLB再融资日期后因根据本条第8.17款采取的任何行动而产生的所有合理和有文件证明的费用和自付费用。
(e)为促进本条第8.17款的转让,现有担保代理人在本信贷协议和其他贷款单证项下贷款方的担保物(定义见本协议)上的担保权益、现有担保代理人、借款人和其他贷款方在此同意签立和交付新的担保代理人合理要求的其他单证、凭证和票据,以完善和保护(并继续完善和保护)新的担保代理人在此类担保权益上的权益,并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截至TLB再融资日,现有抵押品代理人特此授权新的抵押品代理人(或在每种情况下,已代表其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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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UCC-3融资报表、转让和/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任何融资报表(尽管为免生疑问,新的抵押代理人不应被要求进行或负责进行任何此类备案)关于根据贷款文件设定的担保权益;但条件是,自TLB再融资日期起及之后但在完成上述每项适用的备案之前,在此类UCC报表或其他贷款文件中对现有抵押代理人的任何提及或与之相关的备案或登记,应构成对适用的现有抵押代理人作为新抵押代理人的抵押代表或分代理人的提及(除非无需为反映新抵押代理人的任命而对此类备案或登记进行此类修改),仅为便利此类UCC融资报表、其他贷款文件、备案或登记的持续有效性,自TLB再融资日期起至适用的备案和上述其他事项已完成。
(f)如果在TLB再融资日期之后,现有抵押代理人以现有抵押代理人的身份收到(或继续持有)任何票据、协议、报告、财务报表、保险单、通知或其他文件,现有抵押代理人同意迅速将其以书面形式转发给新的抵押代理人或新的抵押代理人所规定的贷款方(如适用),并为新的抵押代理人或该贷款方(视情况而定)以信托方式持有,直至如此转发。如果在TLB再融资日之后,新的抵押代理人收到本信贷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项下欠现有抵押代理人的任何款项,新的抵押代理人同意以信托方式为现有抵押代理人代持该款项,新的抵押代理人应将该款项退还给现有抵押代理人。
第8.18节错误付款。
(a)如行政代理人(x)通知贷款人、发行银行或有担保方,或任何曾代表贷款人、发行银行或有担保方收取资金的人(任何该等贷款人、Swingline贷款人、发行银行、有担保方或其他收款人(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付款受让人”),行政代理人已全权酌情决定该付款受让人从该行政代理人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收取的任何资金(不论是作为付款、预付或偿还本金、利息、费用或其他;单独或集体,a“付款”)被错误或错误地传送给该付款接受方(不论该贷款人、Swingline贷款人、开证行、担保方或代其行事的其他付款接受方是否知情)或以其他方式错误或错误地收到(任何该等资金,不论是否作为付款、提前偿还或偿还本金、利息、费用、分配或其他方式单独和集体的“错误付款”)并要求退回该等付款(或其中的一部分),该付款接受方应迅速,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其后两个营业日(或行政代理人全权酌情以书面指明的较后日期),向行政代理人退回以当日资金作出要求的任何该等付款(或其部分)的金额,连同自该等付款(或其部分)日期(包括该日期)起计的每一天的利息(行政代理人以书面放弃的范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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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付款受让人收到截至该款项当日以联邦基金实际利率和行政代理人根据银行业同业代偿规则不时生效确定的利率两者中较高者偿还给行政代理人的资金,且(y)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该付款受让人不得就任何要求主张并在此放弃对行政代理人的任何索赔、反索赔、抗辩或抵销或补偿权利,行政代理人要求返还所收到的任何款项的索赔或反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基于“价值解除”或任何类似原则的任何抗辩。行政代理人根据本(a)条向任何付款受款人发出的通知应是结论性的,不存在明显错误。
(b)每名贷款人、开证银行、有担保方,或任何曾代表贷款人、开证银行或有担保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收取资金的人,在此进一步同意,如果其从行政代理人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收到的付款(i)的金额与行政代理人(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就该付款发出的付款通知中指明的金额不同或日期不同,(“付款通知”),或(ii)没有在付款通知书之前或附带付款通知书的,须在每宗该等情况下通知已就该等付款作出错误。每一贷款人、开证银行或担保方或其他此类收款人同意,在每一此种情况下,或如其以其他方式知悉某笔付款(或其一部分)可能已被错误地发送,则该贷款人、开证银行或担保方或其他此类收款人应将此种情况立即通知行政代理人,并应行政代理人的要求,迅速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迟于其后一个营业日(或行政代理人可自行决定以书面指明的较晚日期),向行政代理人退回以当日资金作出此类要求的任何此类付款(或其部分)的金额,连同自该贷款人收到该款项(或其部分)之日(包括该日)至该款项按联邦基金有效利率和该行政代理人根据不时生效的银行业同业补偿规则确定的利率中较高者偿还给该行政代理人之日的每日利息(行政代理人书面放弃的范围除外)。
(c)双方同意,(i)无论行政代理人是否可以公平代位权,在因任何原因未能从已收到该错误付款(或其部分)的任何付款接受方追回错误付款(或其部分)的情况下,该行政代理人应代位行使该付款接受方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并在任何付款接受方已代表贷款人、开证银行或担保方收到资金的情况下,代位行使该贷款人、开证银行或担保方的权利和利益,(视属何情况而定)根据贷款文件就该等金额(“错误付款代位权”)及(ii)错误付款不得支付、预付、偿还、解除或以其他方式清偿借款人或任何其他贷款方所欠的任何义务;但本条第8.18条不得解释为增加(或加速到期日),或具有增加(或加速到期日)的效果,借款人的债务与债务的金额(和/或付款时间)相关的债务,如果不是由行政当局进行此类错误付款,则本应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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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另有规定,为免生疑问,紧接第(i)和(ii)条不适用于任何此类错误付款的范围,并且仅适用于此类错误付款的金额,该金额由行政代理人为进行此类错误付款而从借款人收到的资金组成。
(d)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任何付款受让人不得主张对错误付款的任何权利或主张,并在此放弃并被视为放弃就行政代理人要求返还所收到的任何错误付款的任何要求、主张或反主张而提出的任何主张、反主张、抗辩或抵销或补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基于“以值抵销”或任何类似原则的任何抗辩。
(e)每一方当事人根据本条第8.18款承担的义务、协议和放弃,在行政代理人辞职或更换、贷款人、附属贷款人或开证银行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移或更换、承诺的终止和/或任何贷款文件项下的所有义务(或其任何部分)的偿还、清偿或解除后,仍有效。
第九条杂项
第9.01节通知;通讯。
(a)除明确准许以电话发出的通知及其他通讯(及下文第9.01(b)条规定的情况除外)外,本条所规定的所有通知及其他通讯均须以书面形式发出,并须以专人送达或隔夜快递服务、以挂证或挂号邮件邮寄或以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方式发送如下,而根据本条明确准许以电话发出的所有通知及其他通讯均须按适用的电话号码发出,详情如下:
(i)如向任何贷款方、行政代理人、Swingline贷款人或发行银行截至截止日期止,向附表9.01为该人指明的地址、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号码;及
(ii)如向任何其他贷款人或任何其他开证银行或附属贷款人,则向其行政调查问卷所指明的地址、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号码。
(b)根据本协议向贷款人和开证银行发出的通知和其他通信,可依照行政代理人批准的程序,通过电子通信(包括电子邮件和互联网或内联网网站)送达或提供。行政代理人或公司可酌情同意根据其批准的程序以电子通信方式接受根据本协议向其发出的通知和其他通信,但此种程序的批准可限于特定的通知或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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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以专人送达或隔夜快递服务方式发出的通知,或以挂证或挂号邮件方式发出的通知,在收到时视为已发出。在上文第9.01(b)节规定的范围内通过电子通信交付的通知,应具有上述第9.01(b)节规定的效力。
(d)本协议任何一方可通过向本协议其他各方发出通知的方式更改其根据本协议发出的通知和其他通信的地址。此外,每个贷款人同意不时通知行政代理人,以确保行政代理人有记录在案的(i)可向其发送通知和其他通信的有效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以及(ii)此类贷款人的准确电汇指示。
(e)依据第5.04条规定交付的文件可以电子方式交付(包括第9.17条所述),如如此交付,则须当作已于(i)公司或借款人(或任何母实体)张贴该等文件的日期交付,或在公司或借款人(或任何母实体)的互联网网站上以附表9.01所列的网站地址提供该等文件的链接,或(ii)该等文件张贴于公司的,任何母实体或借款人在互联网或内联网网站(如有的话)上的代表,而每个贷款人有权访问该网站及行政代理人有权访问该网站(不论是商业、第三方网站或是否由行政代理人赞助);但公司须将任何该等文件的张贴通知行政代理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行政代理人提供该等文件的电子版本(即软拷贝)。除第5.04(b)节要求的此类证明外,行政代理人没有义务要求交付或保存上述文件的副本,并且无论如何也没有责任监督公司、任何母公司实体或借款人遵守任何此类交付请求的情况,而每个贷款人应独自负责向其请求交付或保存其此类文件的副本。
第9.02节协议存续。
贷款方在本协议中、在其他贷款文件中以及在与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有关或依据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编制或交付的证书或其他文书中作出的所有契诺、协议、陈述和保证,均应被视为已被贷款人、附属贷款人和各开证银行所依赖,并应在贷款人作出贷款以及签署和交付贷款文件和签发信用证后继续存在,而不论这些人或代表他们进行的任何调查,并应继续完全有效,直至终止日期。在不损害本协议所载任何其他协议的存续的情况下,本协议所载的赔偿和偿还义务(包括根据第2.15节、第2.16节、第2.17节和第9.05节)应在终止日期后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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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3节约束效力。
本协议自本协议之日起生效,此后对公司、借款人、行政代理人、担保代理人、各附属贷款人、各发行银行和各贷款人及其各自允许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对其有利。
第9.04节继承人和受让人。
(a)本协议的规定对本协议各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包括开具任何信用证的开证银行的任何关联公司)具有约束力,并对其有利,但(i)除第6.05条许可的情况外,未经每一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借款人未经此种同意而试图进行的任何转让或转让均为无效);(ii)除根据本条第9.04款外,任何贷款人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本协议中的任何明示或暗示均不得解释为授予任何人(除本协议各方、其各自的继承人和特此允许的受让人(包括开具任何信用证的开证银行的任何关联公司)、参与者(在本第9.04条(d)款规定的范围内),以及在特此明确设想的范围内,各代理的关联方、开证银行、附属贷款人和贷款人)根据本协议或其他贷款文件或因其原因而享有的任何合法或衡平法权利、补救或索赔。为免生疑问,根据第8.12节,每一受让人(定义见下文)应被视为在截止日期至TLB再融资日期间不可撤销地同意受(x)、Flutter债权人间协议作为机构债务出借人(定义见其中)的约束,如同其曾是Flutter债权人间协议的原始方,而(y)在TLB再融资日及之后,再融资债权人间协议作为高级出借人,如同其曾是再融资债权人间协议的原始方。
(b)(i)在符合下文第(ii)款规定的条件下,任何贷款人可在事先书面同意(该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或延迟)的情况下,将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包括其全部或部分承诺以及当时欠其的贷款)转让给一名或多名受让人(每名“受让人”):
(a)公司,如公司在任何有关B期贷款的转让请求交付后十(10)个营业日内未作出决定,则该公司将当作已给予该等同意;但如将(x)B期贷款转让予贷款人、贷款人的联属公司、认可基金,则无须获得公司同意,或如有关承诺及贷款在主要银团期间转让予公司于截止日期前以书面指明及同意的人,(y)向某一期限贷款人、该贷款人的附属公司提供的期限A贷款,或在每种情况下,如根据第7.01(b)、(c)条发生违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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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或(i)已发生并正在继续的任何其他人,及(z)就循环贷款贷款人向循环贷款贷款人、循环贷款贷款人的附属公司或核定基金提供的循环贷款承诺或循环贷款,或在每种情况下,如根据第7.01(b)、(c)、(h)或(i)条发生的违约事件已发生并正在继续的任何其他人,但条件是,(1)任何贷款人不得将其与本协议项下的B期贷款有关的任何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或转让给违约贷款人或不合格机构(在已向该贷款人提供不合格机构名单的范围内),以及(2)任何贷款人不得将其与A期贷款、循环融资贷款或循环融资承诺有关的任何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或转让给违约贷款人、贷款给自己的投资者、行业竞争对手和/或在每种情况下,其任何子公司,进一步规定,如果根据第7.01(b)和/或(c)条发生的违约事件已持续超过5个营业日,或根据第7.01(h)或(i)条发生的违约事件已发生且仍在继续,则将A期贷款、循环融资承诺或循环融资贷款转让、转让、分参与(或任何与该人具有类似或同等经济影响的交易)给自有投资者的贷款无须公司同意;和
(b)行政代理人;但根据第9.04(i)条向贷款人、贷款人的附属公司、认可基金、借款人或借款人的附属公司转让定期贷款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无须取得行政代理人的同意;及
(c)发行银行;但定期贷款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转让无须获得发行银行的同意。
(二)转让须符合以下附加条件:
(a)除非转让予贷款人、贷款人的附属公司或认可基金,或转让转让转让贷款人在任何融资项下的承诺或贷款的全部剩余金额,否则受每项该等转让规限的转让贷款人的承诺或贷款的金额,在以美元、英镑或欧元以外的其他替代货币计值的定期贷款的情况下,不得少于(x)超过1,000,000美元(或适用的美元等值,),(y)在以欧元计值的定期贷款的情况下,超过1,000,000欧元和(z)在循环融资贷款或循环融资承诺的情况下,超过5,000,000美元(或适用的等值美元),除非公司和行政代理人各自另有同意;但(1)没有此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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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根据第7.01(b)、(c)、(h)或(i)条发生的违约事件已经发生并且仍在继续,则应要求公司提供,并且(2)此类金额应就每个贷款人及其关联公司或认可基金(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关基金转让或由两个或多个相关基金同时转让应被视为一次转让)(如有)进行汇总;
(b)每项转让的当事人应(1)通过行政代理人可接受的电子结算系统签立并向行政代理人交付转让和接受,或(2)如果事先与行政代理人达成协议,则手工签立并向行政代理人交付转让和接受,在每种情况下,如以美元计价的任何贷款或承诺的转让,则连同(x)3,500美元的处理和记录费,英镑或一种替代货币,以及(y)3,500欧元(在转让以欧元计价的任何贷款或承诺的情况下)(可由行政代理人酌情免除或减少该费用);
(c)受让人应在该转让和接受中确认(i)其是否为(x)爱尔兰合格贷款人(爱尔兰条约贷款人除外)或(y)爱尔兰条约贷款人或(z)不是爱尔兰合格贷款人,以及(b)其是否为向自己的投资者和/或工业竞争对手提供的贷款;
(d)受让人(如不是贷款人)须向行政代理人交付行政调查问卷及依据第2.17条规定须交付的任何税务表格;
(e)除非按照第9.04(i)条,受让人不得为公司或任何借款人的附属公司或附属公司;及
(f)尽管有上述规定,依据本条向任何荷兰借款人转让或转让承诺或贷款予任何人或由任何人承担,只有在该等贷款或承诺转让予的人为非公共贷款人的情况下,方可准许。
尽管有上述规定,每一贷款方和贷款人承认并同意,行政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以确定任何受让人或潜在受让人是否为不合格机构、违约贷款人、向自己的投资者或行业竞争对手提供的贷款,而行政代理人对向该人作出的任何转让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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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本条第9.04款而言,“核定基金”系指从事在正常过程中进行、购买、持有或投资于银行贷款和类似的信贷展期,并由(a)贷款人、(b)贷款人的关联公司或(c)管理或管理贷款人的实体或实体的关联公司管理或管理的任何人(自然人除外)。尽管有上述规定或本协议中的任何相反规定,任何贷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或转让给(a)任何不符合资格的机构,(b)任何违约贷款人或其任何子公司,或任何在成为本协议项下的贷款人时将构成本条款(b)中所述的任何前述人员的人,或(c)自然人的人。尽管有上述规定,各贷款方和贷款人承认并同意,行政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确定任何贷款人或潜在贷款人是否为不合格机构,行政代理人对向不合格机构作出的任何转让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转让贷款人须就任何潜在转让向公司提供其请求的副本(包括潜在受让人的姓名),同时向行政代理人交付同一请求,而不论根据第7.01(b)、(c)、(h)或(i)条发生的违约事件是否已经发生并仍在继续。
(iii)在依据下文第(v)款予以接受和记录的情况下,自每项转让和接受所指明的生效日期起及之后,根据该转让和接受的受让人应为本协议的一方,并在该转让和接受所转让的利益范围内,拥有贷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而根据该转让和接受所转让的利益范围内,转让贷款人应解除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在转让和接受涵盖转让贷款人在本协议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该贷款人应不再是本协议的一方,但应继续有权享受第2.15节、第2.16节、第2.17节和第9.05节的好处(受这些节的限制和要求的限制)。出借人对本协议项下权利或义务的任何转让或转让,如不符合本条第9.04款的规定,就本协议而言,应视为该出借人根据本条第9.04款(c)项出售对该等权利和义务的参与(除非本条第9.04款(c)项不允许此类参与,在这种情况下,此种转让或转让应为无效)。
(iv)行政代理人作为公司和借款人的非受托代理人仅为此目的行事,须在其办事处之一备存一份交付予其的每项转让和接受的副本,以及一份登记册,以记录贷款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根据本协议条款不时向各贷款人作出的承诺,以及贷款和循环信用证风险敞口的本金和利息金额(“登记册”)。登记册内的记项应为无明显错误的结论性记录,而借款人、行政代理人、发行银行、附属贷款人和贷款人应将根据本协议条款在登记册内记录的每个人视为本协议项下的贷款人,尽管有相反的通知。登记册应在任何合理时间并经合理的事先通知不时提供给公司和借款人、开证银行、附属贷款人、抵押代理人和任何贷款人查阅;但任何贷款人或附属贷款人不得以该身份访问或以其他方式获准审查登记册中的任何信息,但与该贷款人或附属贷款人有关的信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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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在收到由转让贷款人及受让人签立的妥为填妥的转让及接受书、受让人填妥的行政问卷(除非受让人已是本协议项下的贷款人)、本条第9.04条(b)款(如适用)所提述的处理及记录费,以及本条第9.04条(b)款及任何适用的税表所规定的对该等转让的任何书面同意书后,行政代理人须接受该等转让及接受书,并迅速将其中所载的资料记录于注册纪录册内。任何转让,不论是否有本票证明,对本协议而言均不具有效力,除非已按本(v)款的规定记录在登记册中。
(c)任何期限的贷款人或RCF贷款人不得与违约贷款人、贷款给自己的投资者或工业竞争对手就A期贷款或循环融资进行的转让或参与具有类似或同等经济效果的任何参与或任何交易,除非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或该交易本应被允许作为本协议项下该A期贷款或循环融资的转让(并为免生疑问,本条款中的限制不适用于(e)款所述类型的担保转让。
(d)
(i)除本条第9.04条(c)款另有规定外,任何贷款人可在未经公司或借款人或行政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向一间或多于一间银行或除(i)任何不合资格机构以外的其他实体出售参与贷款及承诺(以不合资格机构名单已提供予所有贷款人为限;但不论不合资格机构名单是否已提供予所有贷款人,未经公司同意,任何贷款人不得向不合格机构出售参与贷款或承诺,前提是不合格机构名单已提供给不合格机构)或(II)任何违约贷款人或其任何子公司,或任何在成为本协议项下的贷款人时将构成本条款第(II)款所述任何前述人员(“参与者”)的该贷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包括其全部或部分承诺以及欠其的贷款);但,(a)该等贷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保持不变,(b)该等贷款人仍须就该等义务的履行向本协议其他各方承担全部责任,及(c)公司、借款人、行政代理人、发行银行及贷款人应继续就该等贷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及义务与该等贷款人单独及直接交易。贷款人出售此类参与所依据的任何协议应规定,该贷款人应保留唯一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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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并批准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其他贷款文件的任何修改、修改或放弃;但(x)该协议可规定,未经参与者同意,该贷款人将不会同意任何修改、修改或放弃,即(1)均需根据第9.08(b)和(2)条第一个但书的第(i)、(ii)、(iii)或(vi)条直接对该参与者产生不利影响的每个直接受其影响的贷款人的同意(但为免生疑问,不得放弃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和(y)该贷款人与该参与者之间不得存在关于修订、修改或放弃的其他协议。除本条第9.04条(d)(iii)款另有规定外,公司与借款人同意,每名参与者有权享有第2.15条、第2.16条及第2.17条的利益(但须受包括第2.17(d)条及第2.19条在内的该等条文的限制及规定所规限),其程度犹如其是贷款人,并已根据本条第9.04条(b)款透过转让取得其权益(同意根据第2.17(d)条规定须提供的任何文件,须只提供予参与贷款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每一参与者也应有权享有第9.06条的利益,如同其是贷款人一样;但该参与者应受第2.18(c)条的约束,如同其是贷款人一样。尽管有上述规定,各贷款方和贷款人承认并同意,行政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确定任何参与者或潜在参与者是否为不合格机构,行政代理人对向不合格机构作出的任何参与不承担任何责任。
(ii)每名出售参与的贷款人须作为公司及借款人的非信托代理人,仅为此目的而维持一份登记册,并在该登记册上输入每名参与者的名称及地址,以及每名参与者在贷款文件项下的贷款或其他义务中的权益的本金及利息金额(“参与者登记册”)。参与者名册中的记项应为无明显错误的结论性记项,且每一方应将其姓名记录在参与者名册中的每个人视为本协议所有目的的此类参与的所有人,尽管有任何相反的通知。在不受本条第9.04(d)条规定限制的情况下,任何贷款人均无义务向任何人披露参与者登记册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包括任何参与者的身份或与参与者在任何贷款文件下的任何承诺、贷款或其他贷款义务中的权益有关的任何信息),但为证明此类承诺、贷款或其他贷款义务是根据第5f.103-1(c)条或拟议的第1.1653-5(b)条(或在每种情况下,任何后续或修订版本)用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或适用法律另有规定。为免生疑问,行政代理人(以行政代理人身份)不负责维护参加人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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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根据第2.15条、第2.16条或第2.17条,参与者不得有权获得比适用的贷款人就出售给该参与者的参与本应有权获得的更多的付款,除非在参与者成为参与者后法律发生变化导致有权获得更多付款。
(e)任何贷款人可随时质押或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的担保权益,以担保该贷款人的债务,包括向联邦储备银行或其他中央银行提供担保债务的任何质押或转让,如任何贷款人是经批准的基金,则向该贷款人所欠债务的任何持有人或发行的证券的任何质押或转让,包括向该等持有人的任何受托人或该等持有人的任何其他代表,而本条第9.04款不适用于任何此类担保权益的质押或转让;但任何此类担保权益的质押或转让均不得解除贷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以任何此类质权人或受让人替代作为本协议一方的此类贷款人。
(f)借款人在收到相关贷款人的书面通知后,同意向任何需要票据的贷款人发行票据,以促进上述(e)条所述类型的交易。
(g)尽管有上述规定,任何管道贷款人可在未经借款人或行政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根据本协议可能资助的任何或全部贷款转让给其指定贷款人。公司、借款人、各贷款人及行政代理人各自在此确认,在该管道贷款人发行的最近到期商业票据全额付款后的一年零一天内,其不会对管道贷款人提起或与任何其他人一起根据任何国家破产法或类似法律对管道贷款人提起任何破产、重组、安排、无力偿债或清算程序;但前提是指定任何管道贷款人的各贷款人特此同意赔偿,因无法在该宽容期内对该管道贷款人提起此类诉讼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成本、损害或费用,在本协议另一方和每一贷款方之间保存并使其免受损害。
(h)如果借款人希望将任何融资下的贷款或承诺替换为条款不同的贷款或承诺,则经行政代理人同意,并在至少提前三(3)个工作日通知该融资下的贷款人的情况下,借款人有权选择(i)要求该融资下的贷款人将该贷款或承诺转让给该行政代理人或其指定人,而不是提前偿还贷款或减少或终止将被替换的承诺,以及(ii)根据第9.08条修订其条款(如适用,以该替代,被视为根据第9.08(d)条作出)。根据任何此类转让,所有将被替换的贷款和承付款应按面值(加上任何适用的溢价)购买(在此类融资下的贷款人之间以与此类贷款被选择性预付或此类承付款被借款人选择性减少或终止时所要求的相同方式分配),同时支付任何应计利息和费用以及任何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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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9.05(b)节。通过收到该购买价款,该融资下的贷款人应自动被视为已根据作为附件 A所附的转让和接受表格的条款转让该融资下的贷款或承诺,因此该等贷款人无需就此采取其他行动。本条款(h)的规定旨在便利在任何此类置换期间维持担保物上现有担保权益的完善性和优先权。
(i)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包括第2.18(c)条(该等规定不适用于本第9.04条第(i)或(j)条),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包括借款人,可根据本协议第9.04(b)条在任何时间及不时从贷款人处以转让方式购买并成为定期贷款的受让人(每一项均称为“许可贷款购买”);但就任何许可贷款购买而言,(a)不得从循环贷款项下任何信贷延期的收益中进行许可贷款购买,(b)在完成任何该等许可贷款购买后,依据该等许可贷款购买须当作根据第9.04(j)条自动立即取消及终止,(c)就任何该等许可贷款购买而言,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包括借款人及作为转让人的该等贷款人(“转让人”)须签立并向行政代理人交付许可贷款购买转让及接受(及为免生疑问,(x)须作出准许贷款购买转让及接受中所列的申述及保证,而(y)无须依据第9.04(b)(ii)(b)条签立及交付转让及接受,并须以其他方式符合根据本条第9.04条作出的转让的条件)及(d)在该等准许贷款购买以备考基准生效后不会立即存在违约或违约事件。
(j)就本协议而言,每笔获准贷款购买均须当作为该等定期贷款的自动及即时取消及终止,而公司须于完成任何获准贷款购买后,通知行政代理人更新登记册以记录该等事件,犹如该等贷款的提前还款一样。
(k)就任何违约贷款人根据本协议转让的权利和义务而言,任何此种转让均不具有效力,除非和直至除本协议所列的其他条件外,转让各方在酌情分配时向行政代理人支付总额足够的额外款项(可能是彻底付款、受让人购买参与或次级参与,或经公司和行政代理人同意的其他补偿行动,包括资助,适用的受让人和转让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向每一方提供的先前请求但未由违约贷款人提供资金的贷款的适用比例份额),以(x)支付并全额偿付该违约贷款人当时欠行政代理人、每一开证银行、每一附属贷款人和任何其他贷款人的所有付款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和(y)获得(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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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其按照其循环融资百分比在所有贷款和参与信用证中的全部按比例份额;但条件是,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任何违约贷款人根据本协议转让的权利和义务应根据适用法律生效而不遵守本款的规定,则就本协议的所有目的而言,该权益的受让人应被视为违约贷款人,直至此种遵守发生。
第9.05款费用;赔款。
(a)借款人共同及个别同意支付(i)行政代理人、担保物代理人或安排人因编制、谈判、执行、交付和管理本协议及其他贷款文件,或行政代理人或担保物代理人因承诺银团、定期贷款(包括为贷款获取和维持本协议的CUSIP编号)或管理本协议及对本协议或其条款的任何修改、修改或放弃而产生的一切合理且有单据的自付费用(含其他税费),包括(i)与交割后搜查有关,以确认已适当作出担保备案和记录,并包括第8.03节中提及的服务提供商的任何成本和费用,(ii)开证银行因签发、修改、续期或延长任何信用证或根据该信用证提出的任何付款要求而产生的所有合理的自付费用,(iii)与尽职调查有关的费用,(iv)行政代理人、担保代理人和安排人的律师的合理费用、收费和付款,以及(如有必要)合理的费用,每个法域一名当地法律顾问的收费和付款,以及(v)代理、任何开证银行、任何辅助贷款人或任何贷款人因强制执行其与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有关的权利而产生的所有合理和有文件证明的自付费用(包括其他税项),涉及根据本协议作出的贷款或签发的信用证,包括所有这些人的单一律师的费用、收费和付款,作为一个整体,如有必要,每个适当法域的单一当地律师为所有这些人,作为一个整体(并且,在实际或感知到的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如果受该冲突影响的人将该冲突通知公司并随后在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无理拒绝)的情况下保留其自己的律师,则为该受影响人的另一家律师事务所)。
(b)借款人共同及个别同意向行政代理人、抵押代理人、安排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各发行银行、各附属贷款人、各贷款人、各其各自的关联公司、继承人和受让人,以及各其各自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代理人、受托人、顾问和成员(每一此类人被称为“受偿人”)进行赔偿,并使各受偿人免受任何和所有损失、索赔、损害、责任和相关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费用和支出(不包括内部法律顾问的分摊费用,并限制为所有此类受偿人提供不超过一名律师,作为一个整体,如有必要,为所有此类受偿人在每个适当司法管辖区提供一名当地律师,作为一个整体(以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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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该等冲突影响的受偿人将该等冲突通知公司并随后在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无理拒绝)的情况下为该受影响的受偿人保留其自己的另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或感知的利益冲突),由任何受偿人因任何索赔、诉讼、调查或程序而产生、以任何方式与之相关或因任何索赔、诉讼、调查或程序而招致或主张,不论任何受偿人是否为该协议的一方,亦不论该事项是否由第三方或由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联属公司发起,在每宗个案中,均与(i)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或在此或由此设想的任何协议或文书的执行或交付、本协议及其各方各自在该协议下的义务的履行或交易及在此设想的其他交易的完成有关,(ii)使用贷款所得款项或使用任何信用证(包括任何开证银行拒绝根据信用证履行付款要求,如果与该要求有关的文件并不严格遵守该信用证的条款)或使用附属融资,(iii)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违反环境法或根据环境法承担责任,或(iv)任何实际或指称的存在、释放或威胁释放或暴露于危险材料,根据,上,由借款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所拥有、租赁或经营的任何财产提供或提供;但就任何受偿人而言,该等赔偿不得提供,但该等损失、索赔、损害赔偿、责任或相关费用(x)由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不可上诉的最终判决确定为该受偿人或其任何关联方的重大过失、恶意或故意不当行为所致,(y)因严重违反该受偿人或其任何关联方在任何贷款文件下的义务(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在最终的、不可上诉的判决中裁定)而产生,但(y)款不适用于抵押品代理人或其任何关联方,或(z)因不涉及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作为或不作为且由受偿人对另一受偿人提起的任何索赔、诉讼、诉讼、调查、调查或程序(任何索赔、诉讼、诉讼、查询、诉讼除外,对任何代理人、发行银行、辅助贷款人、Swingline贷款人或以其身份的安排人进行调查或进行法律程序)。任何受偿人(或其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均不对公司、借款人或其各自的任何子公司、关联公司或股东或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负责或承担责任,以应对任何特殊的、间接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这些损害可能因设施或交易而被指称。无论本协议期限届满、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完成、任何义务的偿还、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无效或不可执行,或由行政代理人、担保代理人、任何安排人、任何开证行、任何辅助贷款人或任何贷款人进行或代表其进行的任何调查,本条第9.05条的规定均应继续有效和完全有效。根据本条第9.05款应支付的所有款项,应在提出书面要求后30天内支付,并附有关于所要求的任何偿还、赔偿或其他金额的合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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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除第9.05(a)条就其他税项作出明文规定(不得与依据第2.17条支付的任何款额重复)外,本条第9.05条不适用于任何税项(代表非税务申索所产生的损失、申索、损害、责任及相关开支的税项除外),而该等税项仅受第2.17条及在其中所列范围内第2.15条规限。
(d)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公司、借款人或子公司均不得就因本协议、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或在此设想的任何协议或文书、在此设想的交易、在此设想的任何贷款或信用证或其收益的使用而产生的、与之相关的或因之产生的特殊、间接、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而非直接或实际损害赔偿)对任何受偿人主张并在此放弃任何索赔。任何受偿人均不对因非预期接收者使用其通过电信、电子或其他信息传输系统分发的与本协议或其他贷款单证有关的任何信息或其他材料或在此或由此设想的交易而引起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e)本条第9.05条中的协议在行政代理人、抵押代理人、任何附属贷款人、任何Swingline贷款人或任何开证银行辞职、更换任何贷款人、终止承诺和偿还、清偿或解除所有其他义务以及本协议终止后仍有效。
第9.06节抵销权。
如违约事件已发生且仍在继续,兹授权各贷款人、各附属贷款人及各开证银行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随时并不时抵销及运用该贷款人、该附属贷款人或该开证银行在任何时间所持有的任何及所有存款(一般或特别、定期或活期、临时或最终)及在任何时间所欠的其他债务,或为该公司的信贷或账户,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针对公司或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现时或以后根据本协议或该贷款人、该附属贷款人或该发行银行所持有的任何其他贷款文件而存在的任何及所有义务,不论该贷款人、该附属贷款人或该发行银行是否、该附属贷款人或该发行银行均应已根据本协议或该其他贷款文件提出任何要求,尽管该等义务可能未到期;但在任何违约贷款人应行使任何该等抵销权的情况下,(x)如此抵销的所有款项须立即付予行政代理人,以便按照第2.22条的规定进一步申请,并在该等付款前,由该违约贷款人与其其他资金分开,并视为为行政代理人、各开证银行、附属贷款人及贷款人的利益而以信托方式持有,及(y)违约贷款人须迅速向行政代理人提供一份报表,合理详细地说明其行使该抵销权所欠该违约贷款人的义务。各出借人行使该抵销权,应及时通知公司;但未发出该通知不影响该抵销权和申请的有效性。各出借人、各附属出借人及各发行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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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条第9.06款,银行是此类贷款人、此类辅助贷款人或此类开证银行可能拥有的其他权利和补救办法(包括其他抵销权)的补充。附属贷款人在就附属融资项下的任何透支操作净限额时所考虑的任何信贷余额,应在强制执行贷款文件时,按照其条款在减少该附属融资项下提供的透支时首先应用。
第9.07节适用法律。
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以及基于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其他贷款文件中明文规定的除外)、产生于本协议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争议、争议或诉讼因由(无论是合同或侵权或其他),均应按照纽约州的法律并受其管辖。
第9.08条豁免;修订。
(a)行政代理人、任何开证银行、任何附属贷款人或任何贷款人在根据本协议或根据任何贷款文件行使任何权利或权力方面的任何失败或延误,均不得作为对该等权利或权力的放弃而运作,亦不得将任何单一或部分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或权力,或任何放弃或中止强制执行该等权利或权力的步骤,排除任何其他或进一步行使该等权利或权力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权力。行政代理人、各开证行、各附属贷款人、贷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和其他贷款文件项下的权利和补救措施是累积的,并不排斥他们原本会拥有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的任何条文的放弃或对公司、借款人或任何其他贷款方的任何离开的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具有效力,除非下文(b)条允许这样做,然后,该放弃或同意仅在特定情况下并为所给出的目的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对公司、借款人或任何其他贷款方的任何通知或要求,均不应使该人有权在类似或其他情况下获得任何其他或进一步的通知或要求。
(b)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或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均不得放弃、修订或修改,除非(x)根据第2.21条的规定,(y)在本协议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借款人、行政代理人和规定贷款人(或,(a)就第6.11条的任何放弃、修订或修改(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所规定的TLA/RCF贷款人作为单一类别投票,而不是要求贷款人或(b)就截止日期后对第4.01条的任何放弃、修订或修改,要求循环贷款贷款人作为单一类别投票,而不是要求贷款人,或(c)就第2.11(b)或(c)条的任何放弃、修订或修改,要求提前还款贷款人,而不是要求贷款人),以及(z)就任何其他贷款文件而言,根据协议的每一贷款方及其行政代理人订立并经规定贷款人同意的一项或多项书面协议和(aa)公认会计原则定义中规定的;但前提是,此类协议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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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减少或免除任何贷款或任何信用证付款的本金,或延长任何贷款或任何信用证付款的最后期限,或降低任何信用证的利率,或将任何信用证的所述到期日延长至适用的循环融资到期日之后(第2.05(c)节规定的除外),而无需事先获得每个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尽管有上述规定,因此而直接受到不利影响的该贷款人的此种同意应是根据本协议作出此种修改所需的唯一同意);但,对本协议中财务定义的任何修订均不构成为本条款(i)的目的而降低利率,
(ii)增加或延长任何贷款人的承诺,或在未经该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减少该贷款人的承诺费、信用证参与费或任何其他费用(尽管有上述规定,该贷款人的此种同意应是根据本协议作出此种修改所需的唯一同意);但就本条款而言,豁免或修改先决条件、契诺、违约或违约事件、强制提前还款或强制减少总承诺不应构成增加或延长任何贷款人的承诺,
(iii)延长或放弃任何定期贷款分期日期或减少任何定期贷款分期日期到期的款额,或延长任何贷款利息或任何信用证付款或任何费用到期支付的任何日期,而无须每名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而直接受到不利影响(尽管有上述规定,该等贷款人的该等同意因此而受到直接不利影响,须为根据本协议作出该等修改所需的唯一同意),
(iv)修订第7.02条有关按比例适用因此而需要的付款的条文,其方式是根据其条款将因此而需要的该等付款的适用修改为以低于按比例的基准,而无须事先获得每名受不利影响的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尽管有上述规定,因此而受到直接不利影响的该等贷款人的该等同意,为根据本条例作出该等修改所需的唯一同意),
(v)修订或修改本条第9.08条的规定或“规定贷款人”、“多数贷款人”、“规定循环贷款贷款人”、“规定TLA/RCF贷款人”等术语的定义,或任何其他本条款中指明放弃、修订或修改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或作出任何确定或授予本协议项下任何同意所需的贷款人数量或百分比的规定,而无需每一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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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每种情况下,除为免生疑问,第9.08(d)和(e)节另有规定外(有一项理解是,经所需贷款人同意,根据本协议提供的额外信贷展期可列入所需贷款人的确定,其依据与在截止日期列入的贷款和承付款基本相同),
(vi)解除公司、借款人或附属贷款方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抵押品或全部或实质上全部担保价值,除非在每种情况下,在本协议允许的交易中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的范围内,未经违约贷款人以外的每一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vii)在未经参与受不利影响的融资的多数贷款人同意的情况下,根据其条款对参与任何融资的贷款人的付款或抵押品的权利产生与参与另一融资的贷款人的权利不同的不利影响的任何放弃、修订或修改,但为免生疑问,第9.08(d)和(e)条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经同意,规定的贷款人可全部或部分放弃,2.11节要求的任何预付款或承诺减少,只要仍需作出的任何预付款或承诺减少的应用不被更改);
还规定,未经行政代理人、担保代理人、该等担保代理人、该等担保贷款人、该等担保贷款人、该等附属贷款人或该等开证银行事先书面同意(如适用),该等协议不得修改、修改或以其他方式影响行政代理人、担保代理人、该等担保贷款人或该等开证银行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每名贷款人须受本条第9.08条授权的任何放弃、修订或修改的约束,而任何贷款人依据本条第9.08条作出的任何同意,均对该贷款人的任何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尽管本协议另有相反规定,任何违约贷款人均无权批准或不批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修订、放弃或同意(而根据其条款需要所有贷款人或每名受影响贷款人同意的任何修订、放弃或同意,可经违约贷款人以外的适用贷款人同意而受影响),但(x)任何违约贷款人的承诺未经该贷款人同意不得增加或延长,及(y)任何放弃,要求所有贷款人或每个受影响贷款人同意的修订或修改,如其条款对任何违约贷款人的影响相对于其他受影响的贷款人而言不成比例地不利,则应要求该违约贷款人的同意。
(c)未经任何贷款人、Swingline贷款人、附属贷款人或开证银行同意,贷款方及行政代理人和/或抵押代理人可(自行决定)订立任何贷款文件的任何修订、修改或放弃,或订立任何新的协议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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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将任何担保物或附加财产的任何担保权益授予、完善、保护、扩大或增强,使其成为担保当事人利益的担保物,将与发生任何其他第一留置权债务有关的担保文件利益的其他第一留置权持有人包括在内,或根据当地法律的要求(或根据当地大律师的建议),为担保当事人的利益实施或保护任何担保权益,在任何财产或使其中的担保权益符合适用法律或本协议或在每种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增强任何贷款人在任何贷款文件下的权利或利益或使第5.10(j)节的规定生效;
(ii)促使任何贷款文件(本协议除外)与本协议及其他贷款文件一致;或
(iii)在必要的范围内,以符合第2.21条的方式整合任何增量定期贷款承诺或增量循环融资承诺,包括就其他循环贷款或其他定期贷款而言,视需要将增量定期贷款承诺或循环融资承诺确立为与现有承诺或增量循环融资承诺(包括添加银团或文件代理并作出与之相关的惯常更改和提及)的单独类别或批次(如适用),以及在延长定期贷款的情况下,按比例减少相关现有类别定期贷款的摊销时间表,整合任何其他第一留置权债务,并且在每种情况下,该修订应生效,而无需任何贷款文件的任何其他方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或同意。
(d)尽管有上述规定,经所需贷款人、行政代理人书面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修订(或修订和重述),公司和借款人(a)允许本协议项下不时未偿还的额外信贷延期以及与此相关的应计利息和费用及其他义务与定期贷款和循环融资贷款以及应计利息和费用以及与此相关的其他义务按比例分享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的利益,以及(b)在确定本协议项下所要求的必要贷款人(包括所需贷款人)时适当包括此类信贷延期的持有人,所需的提前还款放款人和所需的循环贷款放款人。
(e)尽管有上述规定,经公司和行政代理人同意(但无需任何贷款人同意),仍可对贷款文件进行技术性和符合性修改(包括对仅适用于发行Swingline贷款或信用证的开证银行的条款和条件进行更改),以纠正任何模棱两可、遗漏、错误、缺陷或不一致(由行政代理人和借款人合理确定),但前提是,任何该等技术性及符合规定的修改,如贷款人已收到至少五个营业日的有关该等修改的事先书面通知,而行政代理人在向贷款人发出该等通知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不得收到规定贷款人的书面通知,述明规定贷款人反对该等修改,则视为获规定贷款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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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协议各方在此同意,行政代理人可采取可能必要的任何和所有行动,以确保在截止日期后根据第2.21条设立的所有定期贷款,在最初作出时将包括在该日期(“适用日期”)的现有类别未偿还定期贷款中,按比例包括在此类未偿还定期贷款(“现有类别贷款”)的每笔借款中,和/或确保在该等新定期贷款生效后立即(“新类别贷款”和,连同现有的类别贷款,“类别贷款”),每名持有类别贷款的贷款人将被视为在适用日期持有其在每项类别贷款中的按比例份额(但不改变任何该等贷款人的定期贷款的金额),且每名该等贷款人应被视为已完成为确保上述规定而应作的转让。任何贷款人在适用日期的“按比例份额”为(1)该贷款人在紧接适用日期前的现有类别贷款的总和加上该贷款人在适用日期作出的新类别贷款的金额超过(2)所有类别贷款在适用日期的本金总额的比率。
(g)就任何有担保或无担保债务的发生(包括与之有关的任何债权人间协议)而言,公司可选择(酌情但无须承担义务)在该债务发生前至少三个营业日(或行政代理人合理酌情约定的较短时间)向行政代理人交付一份负责人员证书,连同与该等债务有关的重要文件的草稿或对该等债务的描述(包括对旨在确保相同的留置权的描述或其从属地位规定(如适用))的合理足够详细,以便能够作出本款所指的决定,该凭证应在公司的选择下(x)表明公司已善意地确定该等债务满足第6.01条和第6.02条的适用规定的要求(考虑到本第9.08条的任何其他适用规定),在此情况下,该证明应为其确凿证据,或(y)要求行政代理人根据该证明所载信息和行政代理人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确认该债务满足该等要求,在此情况下,行政代理人可根据其合理判断确定该等要求是否已得到满足(在此情况下,其应向公司交付对该等要求的书面确认),并经行政代理人的任何该等认定为其确凿证据,及贷款人特此授权行政代理人作出该等决定。
(h)尽管有上述规定,经行政代理人、公司(i)和就第4.01条的规定书面同意,本协议可以修改、放弃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仅当它们涉及循环融资贷款和信用证、所需循环融资贷款人,以及(ii)和就第6.11条的规定(或第七条或就其效果纳入此种第6.11条的任何其他规定),所需TLA/RCF贷款人作为单一类别投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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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尽管有上述规定,经每一循环贷款贷款人或增量定期贷款人(如适用)、行政代理人、公司和借款人的书面同意,本协议可在必要的范围内进行修订,以整合任何替代货币。
(j)尽管有上述规定,经公司、行政代理人、每一适用的Swingline贷款人或每一适用的开证银行书面同意,本协议可就仅影响该Swingline贷款人或该开证银行的权利或义务的任何修改或放弃,包括指定任何额外的Swingline贷款人(以及根据本协议确立其Swingline承诺)进行修订、放弃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k)尽管有上述规定:
(i)将承诺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和/或参与任何贷款从现有批次或融资重新指定或转让给另一现有批次或融资和/或转让给作为增量定期融资、其他定期贷款、增量循环融资、其他循环贷款或循环融资或根据任何贷款文件的任何其他期限(或任何其他类似或同等交易)而设立的新批次或融资,可在持有该承诺和/或(视情况而定)的贷款人同意下获得批准,参与(或部分参与)和公司(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或批准),在此种情况下,经每一受影响的贷款人、增量循环贷款贷款人或增量定期贷款人(如适用)的行政代理人和公司的书面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修订,
(ii)无须取得任何贷款人、附属贷款人、任何代理人、发行银行或Swingline贷款人的同意,以对《债权人间协议》或本协议所准许的其他债权人间协议或债权人间安排作出任何修订、修订及重述或补充,而该等修订、修订及重述或补充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债权人间协议》或本协议所准许的其他债权人间协议或债权人间安排(如适用)条款所明示设想的任何债务的持有人(据了解,任何该等修订,修订和重述或补充可对适用的债权人间协议作出行政代理人善意认定为实现上述规定所需的其他变更;但该等其他变更在任何重大方面均不损害出借人的整体利益),
(iii)贷款人、代理人、发行银行、Swingline贷款人、附属贷款人及/或任何有担保方可在公司同意下单方面放弃、放弃或以其他方式不可撤销地放弃其在任何贷款文件下的全部或任何个别权利,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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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对第2.18条(一般付款;按比例处理;分担抵销)的修订,以及导致确保设施的留置权从属于任何其他留置权的修订,或导致设施项下的义务从属于任何其他债务的修订,均需获得受到不利影响的每个贷款人的同意,除非此类其他债务和留置权是按比例提供给每个贷款人并具有相同的经济性。
(l)就任何确定规定贷款人、任何类别的权益多数或任何其他规定贷款人是否已(a)同意(或未同意)对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的任何条文的任何放弃、修订或修改或任何贷款方对其的任何背离,(b)以其他方式就与本协议或任何贷款文件有关的任何事项采取行动,或(c)指示或要求行政代理人、抵押代理人或任何贷款人就或根据,采取任何行动(或不采取任何行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因其在任何总收益互换、总收益率互换、信用违约互换或其他衍生工具合约(不包括任何该等总收益互换、总收益率互换、信用违约互换或根据善意做市活动订立的其他衍生工具合约)中的权益(或其及其涵盖的关联公司的集体权益)而对任何贷款或承诺持有净空头头寸的任何贷款人(每个该等贷款人,“净空头贷款人”)无权对其任何贷款和承诺进行投票,并应被视为已按照与非净空头贷款人就该事项分配投票权相同的比例,对其作为贷款人的利益进行了投票,而无需酌情决定。就本协议或其他贷款文件的任何放弃、修订或修改而言,每个贷款人(任何除外贷款人除外)将被视为已向借款人和行政代理人表示其不构成净空头贷款人,在每种情况下,除非该贷款人应在所要求的答复日期之前就该放弃通知借款人和行政代理人,修改或修改其构成净空头贷款人(经理解并同意,借款人和行政代理人有权依赖每一项此类陈述和视为陈述)。就本条款(l)而言:
(i)“涵盖关联公司”是指贷款人的任何关联公司(前提是,为此目的,关联公司不应包括须遵守习惯程序以阻止该贷款人与该人之间共享机密信息的人,前提是该人对该人的投资者或其他权益持有人负有独立的信托责任,且该投资者或权益持有人与该贷款人的投资者或权益持有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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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被排除的贷款人”是指(a)作为受监管银行的任何贷款人,(b)截至交割日的任何循环贷款贷款人,以及(c)受监管银行的任何关联公司,前提是(1)该关联公司的所有股权由(i)该受监管银行或(II)同时直接或间接拥有该受监管银行全部股权的母实体直接或间接拥有,以及(2)该关联公司是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5条在SEC注册的证券经纪人或交易商)。
(iii)“受监管银行”指(a)在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注册的任何掉期交易商或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基于证券的掉期交易商(如适用)或(b)商业银行,即(i)美国存款机构,其存款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投保;(ii)根据1913年美国联邦储备法第25A条组建的公司;(iii)分支机构,外国银行的代理或商业贷款公司根据12 CFR第211部分根据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批准并在其监督下经营;(iv)由第(iii)款所述美国分行管理和控制的外国银行的非美国分行;或(v)任何其他美国或非美国存款机构或其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受银行监管机构监管的任何分支机构、机构或类似办事处。
(iv)为确定贷款人(单独或连同其涵盖的关联公司)是否在任何确定日期拥有“净空头头寸”:(i)与贷款和承诺有关的衍生合约以及与其功能等值的此类合约,应按该合约的美元名义金额计算,(ii)其他货币的名义金额应由该贷款人以符合普遍接受的金融惯例的商业合理方式并根据确定之日的现行兑换率(在中间市场基础上确定)转换为等值的美元,(iii)就包括借款人、任何母实体或任何附属公司或由借款人、任何母实体或任何附属公司发行或担保的任何票据的指数而言的衍生合约,不得被视为就该等贷款和承诺建立淡仓,只要(x)此类指数不是由此类贷款人或其涵盖的关联公司创建、设计、管理或要求的,以及(y)借款人、其母实体和其他子公司以及这些人发行或担保的任何工具,合计占此类指数成分的比例应低于5%,(iv)使用2014年ISDA信用衍生品定义或2003年ISDA信用衍生品定义进行记录的衍生品交易(统称,“ISDA CDS定义”)应被视为就相关贷款和承诺建立空头头寸,前提是该贷款人或其涵盖的关联公司是该衍生交易的保护买方或其等价物,并且(x)相关贷款和承诺是该衍生交易条款下的“参考义务”(无论是否在相关文件中指定名称,在Markit(或任何后续实体)公布的最新名单上作为“标准参考义务”包括在内,如果“标准参考义务”在相关文件中被指定为适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y)相关贷款和承诺将是此类衍生交易条款下的“可交付义务”或(z)借款人、任何母公司或任何子公司被指定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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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根据此类衍生交易的条款和(v)信用衍生交易或未使用ISDA CDS定义记录的其他衍生交易,应被视为就任何贷款和承诺建立空头头寸,如果此类交易在功能上等同于向贷款人或其涵盖的关联公司提供保护,使其免受此类贷款和承诺的价值下降或借款人、任何母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信用质量下降的影响,在每种情况下,除作为指数的一部分外,只要(x)该等指数并非由该贷款人或其涵盖的附属公司创建、设计、管理或要求,以及(y)任何母实体、借款人和附属公司,以及由该等人发行或担保的任何票据,合计占该指数成分的5%以下。
行政代理人不应(w)有义务查询或调查依据本条作出的任何陈述或当作陈述的准确性,(x)有义务确定、监测或查询任何贷款人或参与者或潜在贷款人或参与者是否为净空头贷款人,(y)就任何衍生工具合约和/或净空头作出任何计算、调查或确定,或(z)对任何转让或参与贷款和/或承诺或披露机密信息或因其而产生的任何责任,给任何净空头贷款人。
第9.09节利率限制。
尽管本文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如果在任何时候,适用的利率,连同根据适用法律被视为利息的所有费用和收费(统称为“收费”),如本文或与此有关的任何其他签立的文件中有规定,或任何贷款人、任何附属贷款人或任何开证银行以其他方式订约、收取、收取、收取或保留的,则应超过该贷款人根据适用法律可能订约、收取、收取、收取或保留的最高合法利率(“最高利率”),根据本协议应支付的利率,连同须向该贷款人、该附属贷款人或该开证行支付的所有费用,须以最高利率为限;但须在其后的付款日期向该贷款人、该附属贷款人或该开证行支付该超额金额,但以不超过法定限额为限。
第9.10节全部协议。
本协议、其他贷款文件和此处提及的有关某些费用的协议构成双方之间相对于本协议标的的全部合同。各方或其关联机构之前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任何协议或作出的任何陈述均被本协议及其他借款文件所取代。尽管有上述规定,费用函应在本协议执行和交付后继续有效。本协议或其他贷款文件中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内容,均无意授予除本协议及本协议各方以外的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或其他贷款文件或因其原因而产生的任何权利、补救办法、义务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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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1节放弃陪审团审判。
此处的每一方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放弃就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无论是基于合同、侵权或任何其他理论)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任何法律程序可能拥有的由陪审团审判的任何权利。此处的每一方(a)证明任何其他方的代表、代理人或代理人均未明示或以其他方式代表该其他方在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不会寻求强制执行上述豁免,并且(b)承认其和此处的其他方已被诱导订立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作为A
第9.12节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中所载的任何一项或多项条款在任何方面被认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本协议和其中所载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应因此受到任何影响或损害。当事人应当努力进行善意协商,以经济效果与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尽可能接近的有效条款取代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
第9.13节对应件;转让和某些其他文件的电子执行。
(a)本协议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应方签署,每一方应构成一份正本,但全部合并后应仅构成一份合同,并应按第9.03条的规定生效。依照行政代理人批准的程序以电子传输方式交付本协议的已执行对应方,其效力与交付手工签署的原件同等。
(b)“执行”、“执行”、“签字”、“签字”等字样与本协议有关的拟签署的任何单证以及在此设想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和接受、修改、借款请求、放弃和同意)中的或与之相关的类似进口字样,应视为包括电子签字、在行政代理人批准的电子平台上以电子方式匹配转让条款和合同订立,或以电子形式保存记录,每一项均应具有与人工签署的签字或使用纸质记录系统相同的法律效力、有效性或可执行性,视情况而定,在任何适用法律(包括《联邦全球电子签名和国家商务法》)规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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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电子签名和记录法,或基于《统一电子交易法》的任何其他类似州法律;条件是,尽管此处包含任何相反的内容,行政代理人没有义务同意接受任何形式或任何格式的电子签名,除非行政代理人根据其批准的程序明确同意。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借款人和相互贷款方在此(i)同意,就所有目的而言,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在每种情况下,包括就其任何签字页而言)的电子图像应具有与任何纸质正本相同的法律效力、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并且(ii)放弃仅基于任何贷款文件缺乏纸质正本副本(包括就其任何签字页而言)而对贷款文件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提出异议的任何论点、抗辩或权利。
第9.14节标题。
文章和章节标题以及此处使用的目录仅供参考,不属于本协议的一部分,不影响本协议的构建,或在解释本协议时应予考虑。
第9.15节管辖权;程序送达同意。
(a)借款人和相互贷款方不可撤销和无条件地同意,其不会在纽约州法院以外的任何法院以与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或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或其有关的交易有关的任何方式,对行政代理人、抵押代理人、任何开证银行、任何附属贷款人、任何贷款人或任何前述的任何关联人,在法律或股权上,无论是在合同或侵权或其他方面,发起任何类型或种类的诉讼、诉讼或程序,和在纽约县开庭的纽约南区美国地区法院,以及来自其中任何一方的任何上诉法院,本协议的每一方不可撤销和无条件地服从这些法院的管辖权,并同意与任何此类诉讼、诉讼或程序有关的所有索赔可在该纽约州法院审理和裁定,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在该联邦法院审理和裁定。双方同意,任何此类诉讼、诉讼或程序中的最终判决应为结论性判决,并可通过对该判决提起诉讼或以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方式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执行。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的任何规定均不影响行政代理人、抵押代理人、任何附属贷款人、任何发行银行或任何贷款人以其他方式在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院对任何借款人或任何其他贷款方或其财产提起与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有关的任何诉讼或程序的任何权利。
(b)本协议的每一方在此不可撤销和无条件地在其可能合法和有效的最大范围内放弃其现在或以后可能对在任何纽约州或联邦法院就本协议或其他贷款文件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奠定地点提出的任何异议。在此,双方当事人均不可撤销地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放弃为在任何此类法院维持此类诉讼或程序而提出的不便诉讼地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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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通过签署和交付本协议,每一贷款方同意,在任何该等诉讼或程序中,按照第9.01条通知规定的方式向该贷款方送达程序和向任何贷款方送达上述送达的书面通知,在各方面均应被视为向该贷款方送达有效的程序。在任何贷款方已经或以后可以获得(i)其拥有或租赁财产或资产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法院的司法管辖权豁免的范围内,或(ii)美国或纽约州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任何法律程序的豁免(不论是通过送达通知、判决前的扣押、协助执行的扣押,执行或其他)就其本身或其财产和资产或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或就其中任何一项执行判决的行动而言,该贷款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放弃就其在上述文件下的义务的此类豁免。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影响本协议任何一方以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方式送达过程的权利。
(d)本公司及各借款人于截止日期各自无条件委任于截止日期设有办事处的公司服务公司(Corporation Service Company),地址为80,Albany,NY,United States,12207-2543及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承继人(“处理代理人”),作为其代理人在纽约州对其提起的任何诉讼或程序中代表本公司及该借款人及其各自的财产接收所有令状、索赔、处理和传票;但在事先向行政代理人发出书面通知后,每一该等贷款方可无条件地委任,代替上述流程代理,CT Corporation System,于截止日设有办事处于80 道富,Albany,NY,United States,12207 – 2543及其在本协议下的继任者(“替换流程代理”),作为其代理人,在纽约州对其提起的任何诉讼或程序中代表公司和该借款人及其各自的财产接收所有令状、索赔、流程和传票。此种服务可通过在上述为工艺代理(或适用的替换工艺代理)指定的地址向公司或由工艺代理(或适用的替换工艺代理)照管的相应借款人(如适用)邮寄或交付此种工艺的副本来提供,而公司和每个借款人均不可撤销地授权并指示工艺代理(或适用的替换工艺代理)代表其接受此种服务。工艺代理(或更换工艺代理,如适用)未向公司或借款人发出通知,或公司或任何借款人未收到有关该工艺送达的通知,均不损害或影响该送达对工艺代理(或更换工艺代理,如适用)或公司或借款人的有效性,或基于该等判决的有效性。公司及每名借款人各自订立契诺,并同意其采取任何及所有合理行动,包括签立及提交任何及所有文件,这可能是必要的,以继续授权上述加工剂(或替代加工剂,如适用)充分生效,并促使加工剂(或替代加工剂,如适用)这样做。本条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视为限制以适用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方式送达任何该等令状、程序或传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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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6节保密。
各放款人、各附属放款人、各发行银行及各代理同意,其须以保密方式维持由或代表公司、任何母实体、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向其提供的与公司、任何母实体、借款人及任何附属公司有关的任何资料(但(a)已成为公众可普遍获得的资料,但并非由于该等方披露,(b)已由该等放款人、该等附属放款人独立开发,该开证行或该代理人在不违反本条第9.16或(c)款的情况下可供该贷款人、该附属贷款人、该开证行或来自第三方的该等代理人使用,据该人所知,该第三方对公司、任何母实体、借款人或任何其他贷款方没有保密义务),除向其董事、受托人、高级职员、雇员、代理人和顾问需要了解和任何编号外,不得透露该等信息,管理或结算服务提供者或代表该贷款人批准或管理贷款的任何人(只要已指示每一此类人按照本第9.16条对其保密),但以下情况除外:(a)在遵守法律或任何法律程序或任何政府当局、全国保险专员协会或披露方或披露方的任何关联公司的证券在其上上市或交易的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需的范围内,(b)作为向政府当局或自律管理当局(包括全国保险专员协会或金融业监管局,Inc.)的正常报告或审查程序或检查的一部分,(c)向其母公司、关联公司或审计师(只要每一此类人已被指示按照本条第9.16条对其保密),(d)以便在法律程序中强制执行其在任何贷款文件下的权利,(e)向根据第9.04(e)条规定的任何质权人或任何其他潜在受让人或潜在参与者,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只要已指示该人按照本第9.16条为同一事项保密),(f)向套期保值协议中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合约对手方或该合约对手方的专业顾问(只要该合约对手方或该合约对手方的专业顾问同意受本条第9.16条条文的约束)及(g)为取得适用于任何贷款人的信用评级而向任何评级机构(只要该等披露仅限于有关设施的重要条款,而该机构同意受本条第9.16条条文或与本条实质上相似的条款的约束);但,就第(e)及(f)条而言,且仅限于已向所有贷款人提供不合格机构名单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不合格机构或已知为不合格机构行事的人士提供任何资料。在澳大利亚PPSA第275条允许的范围内,双方同意对澳大利亚PPSA第275(1)和275(4)条中提到的所有信息保密,并且不向任何其他人披露该信息,除非在本协议允许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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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7节平台;借款人材料。
借款人在此确认,(a)行政代理人和/或安排人将通过在IntraLinks或其他类似电子系统(“平台”)上发布借款人材料,向贷款人、辅助贷款人和发行银行提供材料和/或由借款人或代表借款人提供的信息(统称“借款人材料”),以及(b)某些贷款人可能是“公共方面”的贷款人(即不希望收到有关公司、借款人或其证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的贷款人)(各自称为“公共贷款人”)。公司与借款人特此同意,他们将通过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来识别可能分发给公共贷款人的那部分借款人材料,并且(i)所有此类借款人材料均应明确和显眼地标记“PUBLIC”,这至少意味着“PUBLIC”字样应出现在其第一页的显眼位置,(ii)通过标记借款人材料“PUBLIC,公司和借款人应被视为已授权行政代理人、安排人、辅助贷款人、发行银行和贷款人将此类借款人材料视为仅包含(a)公开可得信息或(b)就公司、借款人或其证券而言不重要(尽管它可能是敏感和专有的)的信息,就美国联邦和州证券法而言(但前提是此类借款人材料应按第9.16节规定处理,在此类借款人材料构成受其条款约束的信息的范围内),(iii)允许通过平台指定的“公众投资者”部分提供所有标记为“PUBLIC”的借款人材料;(iv)行政代理人和安排人有权将任何未标记为“PUBLIC”的借款人材料视为仅适合在平台未指定的“公众投资者”部分发布。
第9.18节解除留置权和保证。
(a)贷款人、附属贷款人、开证银行及其他有担保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贷款方就担保人根据担保协议提供的任何抵押品和担保授予抵押品代理人的留置权应自动解除:(i)在下文第9.18(c)节规定的终止日期发生时全额解除;(ii)在留置权的情况下,在任何贷款方将此种担保物处置给在本协议不加禁止的交易中不是(也无须成为)贷款方的人时(担保物代理人可最终依赖任何贷款方应其合理请求向其提供的大意如此证明,而无需进一步查询),但为免生疑问,就由经营租赁或许可证组成的任何处置而言,该贷款方保留的基础财产将不会如此解除,(iii)如该抵押品包括租赁给贷款方的财产,则在该租赁终止或届满时(而该担保物代理人可确证地依赖任何贷款方应其合理要求向其提供的大意如此证明,而无须进一步查询),(iv)如该等留置权或担保的解除已获规定贷款人以书面批准、授权或批准(或根据第9.08条可能需要其同意的该等其他百分比的贷款人),(v)在构成该担保物的财产为任何担保人所有的范围内,在该担保人获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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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其根据本协议和担保协议的规定在担保项下承担的义务(且抵押代理人可最终依赖任何贷款方应其合理请求向其提供的大意为此的证明,而无需进一步查询),(vi)如第8.12节所规定(且抵押代理人可最终依赖任何贷款方应其合理请求向其提供的大意为此的证明,而无需进一步查询),(vii)在根据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的条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以及(viii)根据担保代理人的要求,就担保代理人根据担保文件行使任何补救措施而对担保物进行任何处分。任何该等解除(根据上文第(i)款除外)不得以任何方式解除、影响或损害贷款方对贷款方保留的所有权益(包括任何处置的收益)所承担的义务、担保或任何留置权(被解除的那些除外),所有这些均应继续构成担保物的一部分,除非根据贷款文件的规定另有解除;但为免生疑问,担保人在成为非全资附属公司时不得自动解除其担保,除非有关处置或发行是为公平市场价值及善意经营目的而向非关联第三方(由公司合理厘定)作出,且如该担保人继续为借款人的任何其他重大债务提供担保,则该担保人不得解除其担保。
(b)根据公司的请求,抵押品代理人、行政代理人和/或贷款人应在公司合理要求的范围内(在每种情况下,抵押品代理人和行政代理人可最终依赖任何贷款方应其合理要求向其提供的大意如此的证明,而无需进一步查询)执行和交付任何所需的担保或担保解除和/或对担保文件的修订,以遵守第5.10节的规定以及约定的担保和担保原则。
(c)放款人、附属放款人、开证银行及其他有担保方特此授权行政代理人及抵押品代理人(如适用)签立及交付任何必要或可取的文书、文件及协议,以证明及确认根据本条第9.18条的前述规定解除任何担保人或抵押品,并将其就如此解除的任何抵押品而持有的所有占有式抵押品(包括股份证书(如有的话))退还公司或借款人,而无须任何贷款人或任何其他有担保方的进一步同意或合并。任何贷款文件所载的与任何该等抵押品或担保人有关的任何陈述、保证或契诺,将不再被视为作出。就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解除而言,行政代理人和抵押代理人应迅速(并由有担保方特此授权行政代理人和抵押代理人)采取公司可能合理要求的行动并签署与解除任何贷款文件就该附属公司、财产或资产产生的任何留置权有关的任何文件,费用由公司承担;但,行政代理人应已收到公司负责人员的证明,其中载有行政代理人合理要求的证明,任何此类释放不得求助于行政代理人或抵押代理人或由其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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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尽管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在终止日期,贷款方就任何担保物授予担保物代理人的所有留置权以及借款人和其他贷款方在任何贷款文件下的所有义务(根据本协议的条款明确在终止日期之后的义务除外)在每种情况下均应自动解除,并应公司、行政代理人和/或担保代理人(如适用)的请求,应(不经通知、投票或同意,任何有担保方)采取所需的行动,以证明解除其在所有抵押品上的担保权益(包括向公司或借款人归还其就任何抵押品持有的所有占有式抵押品(包括所有股票凭证(如有)),并证明解除任何贷款文件下的所有义务(根据本协议条款明确在终止日期之后的义务除外),无论在该解除日期是否可能存在任何(i)与任何有担保对冲协议或任何有担保现金管理协议有关的义务,以及(ii)任何或有赔偿义务或费用补偿索赔当时未到期;但前提是,行政代理人应已收到公司负责人员的证书,其中包含行政代理人合理要求的证明。任何此种债务的解除应被视为受以下规定的约束:如果在此类解除后,与由此担保的债务有关的任何付款的任何部分应在借款人或任何担保人破产、破产、解散、清算或重组时,或在借款人或其财产的任何担保人或其财产的任何实质性部分或其他情况下,或在其指定接管人、介入者或保管人、受托人或类似人员时,或在其指定或作为其指定的结果,或在其他情况下,此种债务应予恢复,就好像没有支付过这样的款项。借款人同意支付行政代理人或抵押代理人(及其各自的代表)因采取本条第9.18(d)款所设想的解除所有抵押品的担保权益和贷款文件项下所有义务的行动而产生的所有合理且有文件证明的自付费用。
(e)在不违反债权人间协议条款的情况下,公司或借款人或其任何子公司在任何有担保现金管理协议或有担保对冲协议下的义务(在与此类有担保对冲协议有关的所有净额结算安排生效后)应仅在其他义务如此担保和担保的范围内并在此期间内根据担保文件获得担保和担保。任何人不得仅因存在根据任何此类有担保对冲协议或有担保现金管理协议对其承担的义务而在任何贷款文件下拥有任何投票权。为免生疑问,以本协议允许的方式解除担保物或担保人,不得要求任何有担保对冲协议或任何有担保现金管理协议下的债务持有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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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9节判决货币。
如为取得任何法院的判决,需要将根据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到期的一笔款项以一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则所使用的汇率应为行政代理人按照正常银行程序可在作出最终判决的前一个营业日以该其他货币购买第一种货币的汇率。借款人就其根据本协议或根据其他贷款文件应向行政代理人或贷款人支付的任何该等款项所承担的义务,即使有任何以货币(“判决货币”)作出的判决,但根据本协议的适用条款以该款项计价的货币(“协议货币”)除外,仅在行政代理人收到以判决货币判定应如此支付的任何款项后的营业日解除,行政代理人可以按照正常的银行业务程序,以判决货币购买协议币。如果如此购买的协议货币的金额低于协议货币中借款人最初应支付给行政代理人的金额,则该借款人同意,作为一项单独的义务,尽管有任何此类判决,就此类损失向行政代理人或承担此类义务的人进行赔偿。如如此购买的协议货币的金额大于原以该货币支付给行政代理人的金额,则行政代理人同意将超出部分的金额退还给该等借款人(或根据适用法律可能有权获得该金额的任何其他人)。
第9.20节美国爱国者法案和受益所有权条例。受《美国爱国者法案》约束的每个贷款人和受益人
所有权条例和行政代理人(为其本身而不是代表任何贷款人)特此通知借款人,根据《美国爱国者法案》和《受益所有权条例》的要求,要求其获取、核实和记录识别每个贷款方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每个贷款方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允许该贷款人或行政代理人(如适用)根据《美国爱国者法案》和《受益所有权条例》识别每个贷款方的其他信息。
第9.21节没有咨询或信托责任。
关于在此设想的每项交易的所有方面,公司和借款人承认并同意:(i)根据本协议提供的信贷便利以及与此相关的任何相关安排或其他服务(包括与本协议的任何修订、放弃或其他修改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有关的)是公司、借款人、其他贷款方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以及代理、安排人和贷款人与公司之间的公平商业交易,借款人和其他贷款方有能力评估和理解并理解和接受特此和其他贷款文件(包括任何修改、放弃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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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就导致该等交易的过程而言,每名代理人、每名安排人及每名贷款人现在及一直只作为委托人行事,而非借款人、任何贷款方或其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股东、债权人或雇员或任何其他人的财务顾问、代理人或受托人;(iii)任何代理人、任何安排人或任何贷款人均未承担或将承担有利于公司的顾问、代理或受托责任,借款人或任何其他贷款方就本协议所设想的任何交易或导致该交易的过程,包括就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的任何修订、放弃或其他修改(无论任何代理人、任何联席牵头账簿管理人或任何贷款人是否已就其他事项向或正在就其他事项向公司、借款人或任何其他贷款方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提供建议),且任何代理、任何安排人或任何贷款人均不对借款人承担任何义务,除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义务外,其他贷款方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就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iv)代理、安排人、贷款人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可能参与涉及与公司、借款人和其他贷款方及其各自关联公司的利益不同的广泛交易,且代理、任何安排人或任何贷款人均无义务凭借任何咨询披露任何此类利益,代理或受托关系;(v)代理、安排人和贷款人没有提供也不会就本协议所设想的任何交易(包括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的任何修订、豁免或其他修改)提供任何法律、会计、监管或税务建议,借款人和其他贷款方已在其认为适当的范围内咨询其自己的法律、会计、监管和税务顾问。公司和借款人各自特此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放弃和解除其就任何违反或涉嫌违反代理或受托责任而可能对代理、安排人和贷款人提出的任何索赔。
第9.22节公司对借款人的代理。
各借款人特此指定本公司为其借款人代表(“借款人代表”)。借款人代表将代表每一借款人代理根据第2.14(a)节或类似通知发出借款通知和任何贷款的转换/延续通知,就贷款收益的支付发出指示,选择利率选项,要求提供信用证,根据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发出及接收所有其他通知及同意,并代表任何借款人或贷款文件项下的借款人采取所有其他行动(包括有关遵守契诺及证明的行动)。借款人代表特此接受该任命。每名借款人同意,由借款人代表代其作出的每项通知、选择、陈述及保证、契诺、协议及承诺,就所有目的而言,均须当作已由该借款人作出,并须对该借款人具有约束力及可对其强制执行,其程度犹如该借款人已直接作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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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3节开证行无责任。
借款人承担任何信用证的任何受益人或受让人就其使用该信用证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所有风险。任何开证银行或其任何高级职员或董事均不得对以下情况承担或负责:(a)可能使用任何信用证或任何受益人或受让人与此有关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b)单据的有效性、充分性或真实性,或单据上的任何背书,即使该等单据应在任何或所有方面被证明为无效、不足、欺诈或伪造;(c)该开证银行在出示不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的情况下付款,包括任何单据未能载有对信用证的任何提述或充分提述;或(d)根据任何信用证付款或未付款的任何其他情况,但借款人须向该开证行提出索偿,而该开证行须对借款人承担责任,但以借款人证明是由(i)该开证行的故意不当行为或最终裁定的重大过失所造成的借款人所蒙受的任何直接而非后果性损害为限,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在确定根据任何信用证出示的单证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或(ii)该开证银行在向其出示严格符合信用证条款和条件的汇票和凭证后故意不按信用证合法付款时作出的不可上诉判决。为促进而非限于前述,该开证行可以接受表面上看起来井然有序的单证,不承担进一步调查的责任,无论有任何相反的通知或信息。
第9.24节受影响的金融机构的保释金和同意书。
尽管任何贷款文件或任何此类各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安排或谅解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本协议各方均承认,任何受影响的金融机构在任何贷款文件下产生的任何负债,只要该负债是无担保的,可能受适用的解决机构的减记和转换权力的约束,并同意和同意,并承认和同意受以下约束:
(a)适用的处置当局对根据本协议产生的任何该等负债适用任何减记及转换权,而该等负债可由作为受影响金融机构的本协议任何一方向其支付;及
(b)任何保释诉讼对任何该等法律责任的影响,包括(如适用):
(i)全部或部分减少或取消任何该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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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将该等法律责任的全部或部分转换为该受影响金融机构、其母企业或可能向其发行或以其他方式授予其的过桥机构的股份或其他所有权文书,而该等股份或其他所有权文书将由其接受,以代替其根据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就任何该等法律责任所享有的任何权利;或
(iii)就行使适用的处置当局的减记及转换权力而更改该等法律责任的条款。
第9.25节共同借款人和Flutter Finance;追加借款人和担保人。
(a)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本协议双方同意,就TLB借款人在本协议下的所有贷款和其他义务而言,共同借款人应为共同借款人,本协议中就TLB借款人在本协议下的任何贷款或义务提及“TLB借款人”的每一处均应被视为对TLB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中的每一处共同和个别提及。TLB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各自应对所有此类贷款和其他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无论哪个借款人实际获得其利益或他们在账簿和记录上对此类贷款和义务进行会计处理的方式如何。在任何违约事件开始和持续期间,代理和适用的贷款人可(根据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的条款)直接和立即对TLB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或他们所有人进行催收和追回该等债务的全部金额或任何部分,而无需先对其他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进行催收,或对该等债务进行任何担保或抵押品。每一借款人同意并同意,代理人和贷款人均不承担任何义务,以有利于任何借款人的方式调集任何资产,或针对或支付任何或所有此类义务。
(b)不时,并在向行政代理人发出十个营业日的通知(或行政代理人可能同意的较短期限)(“合并日期”)后,公司可促使根据英格兰和威尔士、美利坚合众国任何州、爱尔兰、荷兰或所有贷款人批准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组织或成立的一个或多个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不包括除外子公司)(为免生疑问,任何违约贷款人除外)根据其将成为借款人的设施作出承诺,通过就每一适用的附属公司向行政代理人交付或安排交付以下方式成为本协议项下的借款人(就该选择时存在的任何B期贷款而言除外):(i)由该附属公司签立和交付的行政代理人合理满意的形式和实质的合并协议,(ii)日期为适用合并日期的票据(或适用的替换票据)须支付予在该合并日期仍有现有票据未偿还的每名适用贷款人,(iii)贷款方书面确认其担保义务自合并日期起及之后适用于该附属公司在贷款文件项下的义务,(iv)贷款人合理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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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日期,根据“了解您的客户”规则和条例的要求,以及(v)行政代理人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批准或文件;但(x)如果违约或违约事件在适用的合并日期已经发生并仍在继续,或由于该子公司作为借款人在该合并日期合并而产生,则任何子公司不得根据本条成为本协议项下的借款人;进一步规定,如果在收到“了解您的客户”信息后,根据《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排除活动和禁止)令》2014年第2条的规定,任何贷款人得出相关子公司构成‘相关金融机构’的结论,所有贷款人都批准增加该子公司。
(c)任何人一旦成为借款人,(i)就适用类别而言即为“借款人”,并有权根据本条第二条要求循环融资贷款、信用证或该类别的定期贷款(视情况而定),直至该类别的循环融资到期日或定期融资到期日(视情况而定)较早发生,或该借款人根据第9.25(d)和(ii)节辞去借款人的日期,就本协议第二条的所有目的而言,就向该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而言,应被视为借款人,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
(d)借款人可选择辞去借款人的职务,条件是:(i)没有违约或违约事件在继续发生,或将因该借款人的辞职而产生;(ii)该辞职借款人已向该行政代理人送达辞职通知;(iii)如果该借款人也是担保人(除非其担保正在按照第9.18条解除),其以担保人身份承担的义务继续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并具有充分的效力和效力。在满足本(d)条第(i)、(ii)及(iii)款的规定后,有关借款人即不再是借款人。
(e)在行政代理人和任何选择成为本协议一方作为担保方的票据(或行政代理人和公司合理满意的其他票据)的担保人的附属公司签署和交付时,该附属公司应成为本协议项下的附属贷款方,其效力和效力与本协议中最初指定为附属贷款方的效力和效力相同。
(f)公司可通过向行政代理人交付辞职信的方式要求担保人(公司除外)不再是担保人;但行政代理人应接受辞职信,并将其接受通知公司和贷款人,如果:(i)公司是,并将在该辞职后立即符合担保人覆盖范围测试,(ii)担保人不是,或自辞职之日起将不是借款人,及(iii)并无因接纳辞职信而继续或将导致违约(而公司已确认情况确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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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6节荷兰贷款方的代表。
如果就荷兰贷款方而言,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是由代表该荷兰贷款方的另一人(“荷兰实际代理人”)根据该荷兰贷款方签署和交付的授权书签署或签署的,本协定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的其他当事人根据1978年3月14日《代理适用法律海牙公约》第14条,特此明确承认和接受,该实际代理人的权力的存在和范围以及该荷兰实际代理人行使或声称行使其权力的效果应受荷兰法律管辖。
第9.27条博彩法的适用。
(a)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受博彩法的约束。在不限制前述规定的情况下,尽管本文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放款人、代理人和有担保方承认(i)他们受博彩当局的管辖,可酌情就许可、资格或适当性调查结果或提交或提供其他信息,以及(ii)在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中或根据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享有的所有权利、补救措施和权力,包括关于抵押品(包括质押和交付质押抵押品(定义见适用的担保文件))以及设施的所有权和运营,在每种情况下均受博彩当局的管辖,并且只能在行使不违反博彩法的任何适用条款的情况下行使,并且只能在获得相关博彩当局的必要批准(包括事先批准)的情况下行使。
(b)放款人、代理人和有担保方同意与所有博彩当局合作,及时提供此类博彩当局可能要求的与贷款或贷款文件有关的文件或其他信息。
(c)放款人承认并同意,如任何借款人接获任何适用博彩事务主管当局的通知,表示任何放款人是不合格持有人(而该放款人获公司或任何借款人以书面通知该不合格持有人),则公司或任何借款人须在该博彩事务主管当局就该等裁定提出任何可用上诉后(除非适用博彩事务主管当局的规则不允许该放款人在就该等裁定提出上诉前保留其贷款或承诺),有权(i)促使该不合格持有人转让及转让,在无追索权的情况下其在其贷款和承诺中的所有权益、权利和义务,或(ii)如果(a)借款人在尽最大努力促成此类转让后无法转让此类贷款或承诺,并且(b)没有发生违约或违约事件并且仍在继续,则预付该不合格持有人的贷款并终止该不合格持有人的承诺(如适用)。应在规定的转让或预付款日期(视情况而定)前十天向该不合格持有人发出通知,并应附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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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博彩法,此类转账或预付款是必需的。如任何不符合资格的持有人提出合理要求,公司或任何借款人将使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与寻求对该裁定提出上诉的任何该等持有人合作,并为该持有人提供参与与此有关的任何程序的机会。尽管本文另有相反规定,任何贷款的提前还款的价格,除非博彩管理局另有指示,否则应等于该贷款的本金和截至该贷款人或持有人成为不合格持有人之日的利息的总和(加上截至该贷款人或持有人成为不合格持有人之日为该不合格持有人的账户应计的任何费用和其他金额)。
(d)如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项下的违约事件存在期间,行政代理人认为贷款人的代理人、主管、接管人或其他代表有必要或可取地根据任何博彩法获得许可或被认定具有资格,作为收取贷款文件担保的任何抵押品的利益或以其他方式强制执行贷款文件项下的代理人、有担保方和贷款人的权利的条件,公司特此同意同意该许可或资格的申请,并签署与证明该同意有关的可能需要的进一步文件。
第9.28节排除澳大利亚PPSA条款。
有担保方在本协议项下拥有澳大利亚PPS担保权益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a)就《澳大利亚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第115(1)及115(7)条而言:
(i)享有担保权益利益的每一有担保方无须遵守澳大利亚PPSA第95、118、121(4)、125、130、132(3)(d)或132(4)条;及
(ii)澳大利亚PPSA第142和143条被排除在外;
(b)就澳大利亚PPSA第115(7)条而言,享有担保权益利益的每一有担保方无需遵守第132和137(3)条;
(c)每一缔约方放弃其从任何有担保缔约方收到澳大利亚PPSA要求的任何通知(包括核查声明通知)的权利;和
(d)如果具有担保权益利益的有担保方行使与其相关的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则该行使被视为不是澳大利亚公共部门会计准则下的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的行使,除非有担保方在行使时另有说明。然而,本条不适用于只能根据澳大利亚PPSA行使的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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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9节关于任何受支持的QFII的致谢。
如果贷款文件通过担保或其他方式为属于QFC的任何对冲协议或任何其他协议或工具提供支持(此类支持、“QFC信用支持”以及每个此类QFC为“支持的QFC”),则各方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根据《联邦存款保险法》和《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第二章(连同根据该法案颁布的条例,“美国特别决议制度”)就此类受支持的QFC和QFC信贷支持(尽管贷款文件和任何受支持的QFC实际上可能被声明受纽约州和/或美国或美国任何其他州的法律管辖,但仍适用以下规定):
(a)如果作为受支持的QFC的一方的涵盖实体(各自称为“被覆盖方”)成为根据美国特别决议制度进行的程序的约束,则该受支持的QFC的转让和该QFC信用支持的利益(以及该受支持的QFC和该QFC信用支持中或其下的任何利益和义务,以及从此类被覆盖方获得此类受支持的QFC或此类QFC信用支持)的财产上的任何权利将具有同等程度的效力,如果受支持的QFC和此类QFC信用支持(以及任何此类财产上的利益、义务和权利)受美国或美国某州的法律管辖,则该转让根据美国特别决议制度将具有同等程度的效力。如果覆盖方或覆盖方的BHC法案关联公司受到美国特别决议制度下的程序的约束,则允许行使贷款文件下可能以其他方式适用于此类受支持的QFC或可能针对此类覆盖方行使的任何QFC信用支持的违约权,其程度不超过如果受支持的QFC和贷款文件受美国法律或美国某州法律管辖,则根据美国特别决议制度可行使此类违约权的程度。在不受前述限制的情况下,理解并同意,当事人对违约贷款人的权利和补救措施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影响任何覆盖方对所支持的QFC或任何QFC信用支持的权利:和
(b)如本条第9.29款所使用,以下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方当事人的“BHC Act Affiliate”是指该方当事人的“关联方”(该术语在12 U.S.C. 1841(k)下定义并根据其解释)。
“涵盖实体”是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i)12C.F.R.(12C.F.R.)252.82(b)中定义并按照该术语解释的“涵盖实体”;
(ii)在12 C.F.R. § 47.3(b)中定义并按照该术语解释的“涵盖银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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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已涵盖的FSI”,该术语在12C.F.R. § 382.2(b)中定义并按照其解释。
“违约权”与12 C.F.R. § § 252.81、47.2或382.1(如适用)中赋予该词的含义相同,并应按照该含义进行解释。
“QFC”具有12 U.S.C. 5390(c)(8)(d)中“合格金融合同”一词所赋予的含义,并应按照该术语进行解释。
第9.30节债权人间协议
各贷款人在此明确和不可撤销地授权并指示行政代理人和担保代理人代表贷款人订立(a)Flutter债权人间协议,并不可撤销地同意其受Flutter债权人间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如同其曾是Flutter债权人间协议和(b)代表贷款人的再融资债权人间协议的原始方,并不可撤销地同意其受再融资债权人间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如同其曾是再融资债权人间协议的原始方。
第9.31节爱尔兰信用报告法通知
受《爱尔兰信用报告法》约束的每个贷款人特此以《爱尔兰信用报告法》规定的形式向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贷款方提供以下通知,本第9.30节应构成《爱尔兰信用报告法》对每个此类贷款人的通知:
注意:根据2013年《信用报告法》,贷款人必须向中央信用登记处提供500欧元及以上的信贷申请和信贷协议的个人和信用信息。这些信息将保存在中央信用登记册上,其他贷方在对您的信贷申请和信贷协议做出决定时可能会使用这些信息。
【页面故意留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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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A
转让和接受的形式
兹提述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6956,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公司”),PPB TREASURY UNLIMITED Company(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私人无限公司,注册号为638040,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PPB”),经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订的“融资协议”),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1(“Betfair”),TSE HOLDINGS LIMITED,一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注册号为05172296,注册办事处位于One Chamberlain Square Cs,Birmingham,United Kingdom,B3 3AX(“TSEH”),FANDUEL GROUP FINANCING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7(“FanDuel”或“共同借款人”),FLUTTER FINANCING B.V.,一家根据荷兰法律注册成立的besloten vennootschap met beperkte aansprakelijkheid,其官方所在地(statutaire zetel)并在荷兰贸易登记处登记,编号为77893107(“Flutter Finance”)(本公司、PPB、Betfair、TSEH、FanDuel和Flutter Finance各自为“借款人”,合称“借款人”),放款人不时作为其当事人(“放款人”),J.P. Morgan SE作为放款人的行政代理人(以该身份为“行政代理人”)和担保方的担保代理人。此处使用且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设施协议中赋予此类术语的含义。
1.转让人特此向受让人出售和转让,无追索权,受让人特此向转让人购买和承担,无追索权,自下述生效日期(“生效日期”)起生效(但不是在根据融资协议第9.04(b)(v)节在登记册中登记此处包含的信息之前),转让人在融资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下的权利和义务中的下述权益(“转让权益”),包括但不限于,(i)转让人在下文所列生效日期的承诺和(ii)在生效日期未偿还的欠转让人的贷款的以下数额和百分比。转让人和受让人各自在此作出并同意受本协议中附件 A所述所有陈述、保证和协议的约束。自生效日期起及之后(i)受让人应是融资协议条款的一方并受其约束,并且在本转让和接受所转让的利益范围内,根据本转让和接受所转让的贷款文件享有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ii)转让人应在本转让和接受所转让的利益范围内,放弃其权利并解除其在融资协议下的义务。
2.根据《融资协议》第9.04(b)(二)节,本次转让和接受连同(i)在《融资协议》第9.04(b)(二)(b)节要求的情况下,在转让以美元、英镑或替代货币计价的任何贷款或承诺的情况下(x)3,500美元的处理和记录费,在转让以欧元计价的任何贷款或承诺的情况下(y)3,500欧元,以及(ii)如果受让人不是《融资协议》下的贷款人,一份填妥的行政调查表和根据《融资协议》第2.17节要求交付的任何税表。
3.受让人为行政代理人的利益而确认其(i)就作为英国税务居民的借款人而言,[不是英国合格贷款人] [属于“英国合格贷款人”定义(i)段范围内的英国合格贷款人] [属于“英国合格贷款人”定义(ii)段范围内的英国合格贷款人] [作为英国条约贷款人的英国合格贷款人];(ii)就作为爱尔兰税务居民的借款人而言,[不是爱尔兰合格贷款人] [爱尔兰合格贷款人(爱尔兰条约贷款人除外)] [爱尔兰条约贷款人];(iii)关于作为荷兰税务居民的借款人[不是荷兰合格贷款人] [荷兰合格贷款人(荷兰条约贷款人除外)] [荷兰条约贷款人];(iv)[不是]向自己的投资者提供的贷款;(v)[不是]工业竞争者。1
[4.受让人确认,就贷款文件项下的预付款而言,有权实益获得应付给该受让人的利息的人,就作为英国税务居民的借款人而言,[一家为英国税务目的而在英国居住的公司] [一家合伙企业,其每个成员都是[一家如此在英国居住的公司] [一家非如此在英国居住的公司,该公司通过常设机构在英国开展贸易,并在计算其应课税利润时(在英国《公司税法》第19条的含义内)考虑到就该预付款应付的任何利息份额的全部因《英国公司税法》第17部分而由其承担的] ] [一家非如此居住在英国的公司,该公司通过常设机构在英国开展贸易,并在计算该公司的应课税利润(在《英国公司税法》第19条的含义内)时计入了就该预付款应付的利息]。]2
[[4][5].受让人确认其持有HMRC DT条约护照计划下的护照(参考编号[ • ]),并且是[ • ]的税务居民,3因此,借款人应付给它的利息一般须全额免除英国预扣税,并要求公司通知:(i)在生效日期作为借款人一方的每个借款人,以及(ii)在生效日期后成为额外借款人的每个额外借款人,它希望该计划适用于融资协议。]4
[4][5][6].本转让和接受以及基于、产生于或与本转让和接受有关的任何索赔、争议、争议或诉讼因由(无论是合同或侵权行为或其他),均应根据纽约州的法律解释并受其管辖,而不考虑可能需要适用任何其他法律的任何法律冲突原则。
转让日期:
转让人(“转让人”)法定名称:
| 1 | 酌情删除–要求每个受让人确认其属于这些类别中的哪一类。 |
| 2 | 如果新贷款人属于英国合格贷款人定义的(ii)段,则包括在内。 |
| 3 | 插入税务居住地的管辖权。 |
| 4 | 包括新贷款人是否持有HMRC DT条约护照计划下的护照,并希望该计划适用于该协议。 |
受让人(“受让人”)法定名称:5
受让人的通知地址:
转让生效日期:
| 分配百分比 | ||||||||
| 承诺(载明,至 | ||||||||
| 至少小数点后8位,作为 | ||||||||
| 设施的百分比 | ||||||||
| 和聚合 | ||||||||
| 本金金额 | 所有人的承诺 | |||||||
| 设施/承诺 |
分派6 | 下的贷款人) | ||||||
| 期限A1贷款 |
£ | % | ||||||
| 定期A2贷款 |
€ | % | ||||||
| 定期A3贷款 |
$ | % | ||||||
| B期贷款 |
$ | % | ||||||
| 循环贷款/循环贷款承付款 |
[£ | ] [其他] | % | |||||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签名页如下】
| 5 | 除根据融资协议第9.04(i)节的规定外,受让人不得为公司或任何借款人的关联公司或子公司 |
| 6 | 转让的承付款项和/或贷款的最低数额受《融资协议》第9.04(b)(二)(a)节的约束。 |
| 特此同意上述条款: | 已接受7 | |||||||
| ______________,作为转让人 | [摩根大通SE, | |||||||
| 作为行政代理人】8 | ||||||||
| 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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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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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位: | 姓名: | |||||||
| ______________,作为受让人 | 职位: | |||||||
| 签名: |
|
签名: |
|
|||||
| 姓名: | 姓名: | |||||||
| 职位: | 职位: | |||||||
| [插入姓名, | ||||||||
| 作为发行银行】9 | ||||||||
| 签名: |
|
|||||||
| 姓名: | ||||||||
| 职位: | ||||||||
| 7 | 在《融资协议》第9.04(b)(i)节要求同意的范围内完成。 |
| 8 | 根据融资协议第9.04(i)节向贷款人、贷款人的关联公司、核定基金、借款人或借款人的关联公司转让定期贷款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不需要行政代理人的同意。 |
| 9 | 定期贷款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转让不需要发行银行的同意。 |
[转让及接受之签署页]
| 【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作为公司】10 | ||
| 签名: |
|
|
| 姓名: | ||
| 职位: | ||
| 日期: | ||
| 10 | (i)向贷款人、贷款人的关联公司、认可基金转让(x)B期贷款,(y)向定期贷款人、该贷款人的关联公司转让A期贷款,或在每种情况下,如果根据融资协议第7.01(b)、(c)、(h)或(i)条发生的违约事件已经发生并正在继续,则不需要公司同意,(ii)向循环融资贷款人转让循环融资承诺或循环融资贷款,循环贷款贷款人的附属公司或与循环贷款贷款人有关的核定基金,或在每种情况下,如果根据融资协议第7.01(b)、(c)、(h)或(i)条的违约事件已经发生并仍在继续,则任何其他人,或(iii)将A期贷款、循环融资承诺或循环融资贷款转让给自己的投资者的贷款的转让、转让、分参与(或任何与该人具有类似或同等经济影响的交易),如果融资协议第7.01(b)和/或(c)条规定的违约事件持续超过5个工作日或融资协议第7.01(h)或(i)条规定的违约事件已经发生并仍在继续。就B期贷款的转让而言,如果公司未在任何此类同意请求交付后的十(10)个营业日内作出回应,则借款人的同意应被视为已给予。 |
[转让及接受之签署页]
展品A
代表和授权书
此处使用且未在此处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设施协议中赋予此类术语的含义。
本协议项下的转让出借人和本协议项下的受让人通过执行并交付本转让和接受,即视为相互确认并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其他各方如下:
| 1. | 此种转让贷款人保证,它是特此转让的权益的合法和实益拥有人,没有任何不利索赔,其适用的承诺以及其定期贷款和循环融资贷款的未偿余额(在每种情况下均未使本协议未生效的转让生效)均如该转让和接受中所述。 |
| 2. | 除上文第(1)款规定的情况外,该转让贷款人不就融资协议中作出的或与融资协议有关的任何陈述、保证或陈述,或融资协议、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或据此提供的任何其他文书或文件的执行、合法性、有效性、可执行性、真实性、充分性或价值,或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的财务状况或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附属公司履行或遵守其在融资协议下的任何义务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保证,也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或依据该文件提供的任何其他文书或文件。 |
| 3. | 受让人声明并保证其获得进行此类转让和接受的合法授权。 |
| 4. | 受让人确认,其已收到融资协议的副本,连同融资协议第3.05节(或根据第5.04节交付)中提及的最近财务报表的副本,以及其认为适当的其他文件和信息,以进行其自己的信用分析和决定进行此类转让和接受。 |
| 5. | 受让人将独立且不依赖任何代理人、该等转让贷款人或任何其他贷款人,并根据其当时认为适当的文件和资料,继续自行作出根据融资协议采取或不采取行动的信贷决定。 |
| 6. | 受让人指定并授权行政代理人和抵押代理人代表其作为代理人采取行动,并根据融资协议行使融资协议条款授予该代理人的权力,以及合理附带的权力。 |
| 7. | 受让人同意,其将根据其条款履行融资协议条款要求其作为贷款人履行的所有义务。 |
展品A-1
美国税务合规证明的形式
(对于不是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合伙企业的外国贷款人)
特此提述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6956,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公司”),PPB TREASURY Unlimited Company(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私人无限公司,注册号为638040,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PPB”),经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订的“融资协议”),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1(“Betfair”),TSE HOLDINGS LIMITED,一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注册号为05172296,注册地址为One Chamberlain Square Cs,Birmingham,United Kingdom,B3 3AX(“TSEH”),FANDUEL GROUP FINANCING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7(“FanDuel”或“共同借款人”),FLUTTER FINANCING B.V.,一家根据荷兰法律注册成立的besloten vennootschap遇到了beperkte aansprakelijkheid,其官方所在地(statutaire zetel)并在荷兰贸易登记处登记,编号为77893107(“Flutter Finance”)(公司、PPB、Betfair、TSEH、FanDuel和Flutter Finance各自为“借款人”,统称为“借款人”),放款人不时作为其当事人(“放款人”),J.P. Morgan SE作为放款人的行政代理人(以该身份为“行政代理人”)和担保方的担保代理人。此处使用且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设施协议中赋予此类术语的含义。
根据融资协议第2.17条的规定,以下签署人特此证明(i)其为提供本证明的贷款(以及证明该贷款的任何本票)的唯一记录和实益拥有人,(ii)其并非《守则》第881(c)(3)(a)条所指的银行,(iii)它不是《守则》第871(h)(3)(b)条所指的美国借款人的百分之十股东,以及(iv)它不是《守则》第881(c)(3)(c)条所述的与美国借款人有关的受控外国公司。
签署人已向行政代理人和相关美国借款人提供IRS表格W-8BEN或IRS表格W-8BEN-E上的非美国人身份证明。签署人通过执行此证明,同意(1)如果本证明上提供的信息发生变化,签署人应立即将此告知相关美国借款人和行政代理人,(2)下列签署人应在任何时候向相关美国借款人和行政代理人提供一份在每笔付款将支付给下列签署人的日历年内,或在该等付款之前的两个日历年内任一期间妥为填写且目前有效的证书。
除非在此另有定义,设施协定中定义并在此使用的术语应具有设施协定中赋予它们的含义。
展品A-1
| [出借人名称] |
| 签名: |
| 姓名: |
| 职位: |
日期:,20 [ ]
展品A-2
美国税务合规证明的形式
(对于不属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合伙企业的外国参与者)
特此提述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6956,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公司”),PPB TREASURY UNLIMITED Company(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私人无限公司,注册号为638040,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PPB”),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的“融资协议”)之间的银团融资协议,一家在特拉华州组建的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1(“Betfair”),TSE HOLDINGS LIMITED,一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注册号为05172296,注册办事处位于One Chamberlain Square Cs,Birmingham,United Kingdom,B3 3AX(“TSEH”),FANDUEL GROUP FINANCING LLC,一家在特拉华州组建的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7(“FanDuel”或“共同借款人”),FLUTTER FINANCING B.V.,一家根据荷兰法律注册成立的besloten vennootschap遇到了beperkte aansprakelijkheid,其官方所在地(并在荷兰贸易登记处登记,编号为77893107(“Flutter Finance”)(本公司、PPB、Betfair、TSEH、FanDuel和Flutter Finance各自为“借款人”,合称“借款人”),放款人不时作为其当事人(“放款人”),J.P. Morgan SE作为放款人的行政代理人(以该身份为“行政代理人”)和担保方的担保代理人。此处使用且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设施协议中赋予此类术语的含义。
根据融资协议第2.17节的规定,以下签署人特此证明(i)它是其提供本证书所涉及的参与的唯一记录和实益拥有人,(ii)它不是《守则》第881(c)(3)(a)条所指的银行,(iii)它不是《守则》第871(h)(3)(b)条所指的相关美国借款人的百分之十的股东,以及(iv)它不是《守则》第881(c)(3)(c)条所述的与相关美国借款人有关的受控外国公司。
以下签署人已向其参与贷款人提供IRS表格W-8BEN或IRS表格W-8BEN-E上的非美国人身份证明。签署人通过签署此证明,同意(1)如果本证明上提供的信息发生变化,以下签署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该贷款人,并且(2)以下签署人应在任何时候向该贷款人提供在将向以下签署人支付每笔款项的日历年或在该等款项支付之前的两个日历年中的任何一年正确填写且当前有效的证书。
除非在此另有定义,设施协定中定义并在此使用的术语应具有设施协定中赋予它们的含义。
展品A-2
| 【与会者姓名】 |
| 签名: |
| 姓名: |
| 职位: |
日期:,20 [ ]
展品A-3
美国税务合规证明的形式
(适用于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建立伙伴关系的外国参与者)
兹提述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6956,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公司”),PPB TREASURY UNLIMITED COMPANY(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私人无限公司,注册号为638040,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PPB”),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订的“融资协议”)之间的银团融资协议,一家在特拉华州组建的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1(“Betfair”),TSE HOLDINGS LIMITED,一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注册号为05172296,注册办事处位于One Chamberlain Square Cs,Birmingham,United Kingdom,B3 3AX(“TSEH”),FANDUEL GROUP FINANCING LLC,一家在特拉华州组建的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7(“FanDuel”或“共同借款人”)),Flutter Financing B.V.,一家根据荷兰法律注册成立的besloten vennootschap遇到了beperkte aansprakelijkheid,其官方所在地(statutaire并在荷兰贸易登记处登记,编号为77893107(“Flutter Finance”)(本公司、PPB、Betfair、TSEH、FanDuel和Flutter Finance各自为“借款人”,合称“借款人”),放款人不时作为其当事人(“放款人”),J.P. Morgan SE作为放款人的行政代理人(以该身份为“行政代理人”)和担保方的担保代理人。此处使用且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融资协议》中赋予此类术语的含义
根据融资协议第2.17节的规定,以下签署人特此证明(i)其是其提供本证书所涉及的参与的唯一记录所有人,(ii)其直接或间接合伙人/成员是此类参与的唯一受益所有人,(iii)就此类参与而言,以下签署人或其任何直接或间接合伙人/成员均不是根据《守则》第881(c)(3)(a)条所指的在其正常贸易或业务过程中订立的贷款协议提供信贷的银行,(iv)其直接或间接合伙人/成员均不是《守则》第871(h)(3)(b)条所指的美国借款人的百分之十股东,及(v)其直接或间接合伙人/成员均不是《守则》第881(c)(3)(c)条所述的与美国借款人有关的受控外国公司。
以下签署人已向其参与贷款人提供IRS表格W-8IMY,并附有其每一位要求投资组合利息豁免的合伙人/成员提供的以下表格之一:(i)IRS表格W-8BEN或IRS表格W-8BEN-E或(ii)IRS表格W-8IMY,并附有每一位要求投资组合利息豁免的此类合伙人/成员的实益拥有人提供的IRS表格W-8BEN或IRS表格W-8BEN-E。通过签署本证书,以下签署人同意(1)如果本证书上提供的信息发生变化,以下签署人应立即通知该贷款人,并且(2)以下签署人应在任何时候向该贷款人提供一份在向以下签署人支付每笔款项的日历年或在该等付款之前的两个日历年中的任一日历年妥为填写且目前有效的证书。
除非在此另有定义,设施协定中定义并在此使用的术语应具有设施协定中赋予它们的含义。
展品A-3
| 【与会者姓名】 |
| 签名: |
| 姓名: |
| 职位: |
| 日期: , 20[ ] |
展品A-4
美国税务合规证明的形式
(适用于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建立伙伴关系的外国贷款人)
特此提述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6956,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公司”),PPB TREASURY UNLIMITED Company(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私人无限公司,注册号为638040,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PPB”)之间日期为[ ]的银团融资协议(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融资协议”),BETFAIR Interactive US Financing LLC,一家在特拉华州成立的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1(“Betfair”),TSE HOLDINGS LIMITED,一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注册号为05172296,注册办事处位于One Chamberlain Square Cs,Birmingham,United Kingdom,B3 3AX(“TSEH”),FANDUEL GROUP FINANCING LLC,一家在特拉华州成立的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7(“FanDuel”或“Co-Borrower”)),以及FLUTTER FINANCING B.V.,一家根据荷兰法律注册成立的besloten vennootschap met beperkte aansprakelijkhe并在荷兰贸易登记处登记,编号为77893107(“Flutter Finance”)(本公司、PPB、Betfair、TSEH、FanDuel和Flutter Finance各自为“借款人”,合称“借款人”),放款人不时作为其当事人(“放款人”),J.P. Morgan SE作为放款人的行政代理人(以该身份为“行政代理人”)和担保方的担保代理人。此处使用且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设施协议中赋予此类术语的含义。
根据融资协议第2.17节的规定,以下签署人特此证明(i)其为提供本证明的贷款(以及证明此类贷款的任何本票)的唯一记录所有人,(ii)其直接或间接合伙人/成员为此类贷款(以及证明此类贷款的任何本票)的唯一受益所有人,(iii)就根据本融资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提供的信贷展期而言,以下签署人或其任何直接或间接合伙人/成员均不是根据《守则》第881(c)(3)(a)条所指的在其正常贸易或业务过程中订立的贷款协议提供信贷的银行,(iv)其直接或间接合伙人/成员均不是《守则》第871(h)(3)(b)条所指的相关美国借款人的百分之十的股东,且(v)其直接或间接合伙人/成员均不是《守则》第881(c)(3)(c)条所述的与相关美国借款人有关的受控外国公司。
以下签署人已向行政代理人和相关的美国借款人提供IRS表格W-8IMY,并附有其每一位要求投资组合利息豁免的合伙人/成员提供的以下表格之一:(i)IRS表格W-8BEN或表格W-8BEN-E或(ii)IRS表格W-8IMY,并附有IRS表格W-8BEN或IRS W-8BEN-E,来自每一位要求投资组合利息豁免的此类合伙人/成员的受益所有人。签署人通过签署本证书,同意(1)如果本证书上提供的信息发生变化,签署人应立即将此通知相关的美国借款人和行政代理人,以及(2)签署人应在任何时候向相关的美国借款人和行政代理人提供在将向以下签署人支付每笔款项的日历年度中的任何一年,或在此种付款之前的两个日历年度中的任何一年中的适当填写且当前有效的证书。
展品A-4
除非在此另有定义,设施协定中定义并在此使用的术语应具有设施协定中赋予它们的含义。
| [出借人名称] |
| 签名: |
| 姓名: |
| 职位: |
日期:,20 [ ]
表格行政调查表
在行政代理人处存档。
展品c
形式
偿付能力证书
[ ], 20[ ]
本偿付能力证书是根据日期为[ ]的银团融资协议第4.02(d)节(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融资协议”)交付给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6956,注册办事处位于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公司”),PPB TreasURY Unlimited Company,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私人无限公司,注册号为638040,注册办事处位于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PPB”),BETFAIR Interactive US Financing LLC,一家在特拉华州成立的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1(“Betfair”),TSE HOLDINGS LIMITED,一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注册号为05172296,注册办事处位于One Chamberlain Square Cs,Birmingham,United Kingdom,B3 3AX(“TSEH”),FANDUEL GROUP FINANCING LLC,一家在特拉华州成立的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7(“FanDuel”或“共同借款人”),FLUTTER FINANCING B.V.,一家根据荷兰法律注册成立的besloten vennootschap遇到了beperkte aansprakelijkheid,其官方所在地(并在荷兰贸易登记处登记,编号为77893107(“Flutter Finance”)(本公司、PPB、Betfair、TSEH、FanDuel和Flutter Finance各自为“借款人”,合称“借款人”),放款人不时作为其当事人(“放款人”),J.P. Morgan SE作为放款人的行政代理人(以该身份为“行政代理人”)和担保方的担保代理人。此处使用且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设施协议中赋予此类术语的含义。
下列签署人特此证明,仅以[其] [其]身份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不以[其] [其]个人身份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如下:
1.我是公司的[ ]。我熟悉这些交易,并已审查融资协议、融资协议第3.05节提及的财务报表和此类文件,并进行了我认为与本偿付能力证书有关的调查。
2.截至本协议日期,在紧接于截止日期发生的交易完成后,于该日期及截至该日,假设债务及其他债务将于各自到期时到期,(i)公司、借款人及其附属公司在综合基础上的资产的现时公平可售货价值,按公平估值,将超过公司、借款人及其附属公司在综合基础上的直接、次级、或有或其他债务及负债;(ii)公司,借款人及其合并基础上的附属公司将能够在该等债务和负债成为绝对和到期时支付其直接、次级、或有或有或其他债务和负债;及(iii)公司、借款人及其合并基础上的附属公司将不会有不合理的小额资本来开展其所从事的业务,因为该等业务现已进行,并拟于截止日期后进行。
3.截至本协议日期,在紧接于截止日发生的交易完成后,公司或借款人均无意,且公司或借款人均不认为其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将于到期时产生超出其支付能力的债务,考虑到其或任何该等附属公司将收到的现金的时间和金额,以及就其债务或任何该等附属公司的债务或就其债务应付的现金的时间和金额。
本偿付能力证书由下列签署人仅以公司[其] [其]身份交付,而不是单独交付,下列签署人不对行政代理人或贷款人承担任何个人责任。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签名页如下】
以下签署人已于上述首次写入的日期签署本偿付能力证明,以作为证明。
| 公司: | ||
| Flutter娱乐公司 | ||
| 签名: |
|
|
| 姓名: | ||
| 职位: | ||
| 日期: | ||
[到偿付能力证明的签字页]
展品d
借款请求的形式
日期:1,
| 至: | J.P. Morgan SE,作为日期为[ ]的特定银团融资协议(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融资协议”)下的行政代理人(以该身份,“行政代理人”),在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6956,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公司”)之间,PPB TREASURY UNLIMITED Company(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私人无限公司,注册号为638040,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PPB”),BETFAIR INTERACTIVE US FINANCING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1(“Betfair”),TSE HOLDINGS LIMITED,一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注册号为05172296,注册办事处位于One Chamberlain Square Cs,Birmingham,United Kingdom,B3 3AX(“TSEH”),FANDUEL GROUP FINANCING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7(“FanDuel”或“共同借款人”),FLUTTER FINANCING B.V.,一家根据荷兰法律注册成立的besloten vennootschap met beperkte aanspra并在荷兰贸易登记处登记,编号为77893107(“Flutter Finance”)(公司、PPB、Betfair、TSEH、FanDuel和Flutter Finance各自为“借款人”,合称“借款人”)、不时作为其当事人的贷款人(“贷款人”)、行政代理人和担保当事人的抵押品代理人。 |
女士们先生们:
请参阅上述设施协定。设施协议中定义的术语,在本文中使用的任何地方,除非本文另有定义,在本文中应具有与设施协议规定的相同含义。以下签署人在此根据融资协议第2.03节不可撤销地将以下指定的借款通知贵公司:
| 1. | 借款将是借款。2 |
| 1 | 借款人应通过电话或电子方式(a)在复合SONIA借款、欧洲货币借款或定期SOFR借款的情况下,不迟于当地时间下午2:00,在拟议借款日期之前三(3)个工作日(无论是以美元、欧元或英镑计价)(或在已根据融资协议第1.05节批准的情况下以替代货币计价),或(b)在ABR借款的情况下,不迟于当地时间上午10:00,将此种请求通知行政代理人,在拟议借款的营业日(或在每种情况下,行政代理人可能同意的较短期限);但(i)在截止日请求复合SONIA借款的复合SONIA借款、欧元货币借款的欧元货币定期贷款、定期SOFR借款的定期SOFR借款和/或ABR借款,借款人应不迟于截止日前一个营业日(或行政代理人可能同意的较晚时间)纽约市时间上午[ 9:00 ]通过电话将此种请求通知行政代理人,(ii)[保留]和(iii)任何有关增量循环借款或增量定期借款的此类通知可在适用的增量假设协议规定的时间发出。除融资协议另有规定外,每项此类借款请求均不可撤销,且必须通过专人递送或电子方式迅速向公司签署的行政代理人予以确认。 |
| 2 | 第A1期贷款、第A2期贷款、第A3期贷款、第B期贷款、增量定期贷款、循环贷款、再融资定期贷款、其他定期贷款、其他循环贷款或置换循环贷款。 |
| 2. | 借款人[ s ]提出借款请求,提议借款的总金额和币种为: |
(a)[相关借款人:] [美元] [欧元] [ [英镑] [其他]。3
(b)[必要时增加相关借款人:] [ $ ] [欧元] [ [英镑] [其他]。
| 3. | 建议借款日为:。4 |
| 4. | 借款由[ $ ] [欧元] [英镑] [其他]欧元货币贷款、[ ABR ] [定期SOFR ]贷款]的美元和/或复合SONIA贷款的英镑组成。 |
| 5. | [包括在借款中的欧元货币贷款应为一个月] [包括在借款中的定期SOFR贷款应为一个月] [和] [包括在借款中的复合SONIA贷款应为一个月]的初始利息期[ s ]的期限。5 |
| 6. | 此类借款收益将被支付到的账户的地点和号码为。 |
【下列签署人特此证明,以下陈述在本协议之日是真实的,并将在拟议借款之日、其生效前后以及其收益的应用上都是真实的:
(a)[贷款文件中所载的陈述和保证自本协议之日起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是真实和正确的(除非此类陈述和保证以“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作为限定条件,在此情况下,该等陈述及保证自该日期起在所有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其效力与于本协议日期及截至本协议日期作出的相同,但该等陈述及保证明确与较早日期有关的范围除外(在此情况下,该等陈述及保证自该较早日期起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6[和]
[(b)] [未发生违约事件,仍在继续。]7]
| 3 | 在循环融资借款的情况下,以美元、欧元或英镑(或根据融资协议第1.05节批准的任何替代货币)计价,在定期借款的情况下,以美元计价(在A3期限借款和/或B期限借款的情况下),以欧元计价(在A2期限借款的情况下)和/或(在A1期限借款的情况下)以英镑计价。 |
| 4 | 这种借款的日期必须是一个营业日。 |
| 5 | 1周(仅在欧元货币或复合SONIA循环贷款借款的情况下),其后1、3或6个月(或12个月,如果在相关借款发生时,所有相关贷款人提供适用的借款人可能选择的长度的利息期,或者,如果行政代理人同意,任何较短的期限)。 |
| 6 | 在融资协议要求的范围内,仅包括在截止日期之后发生的借款。 |
| 7 | 仅包括在融资协议要求的范围内于截止日期之后发生的借款,或就增量定期贷款承诺或增量循环融资承诺而言,在相关增量假设协议要求的范围内;但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此类增量定期贷款承诺或增量循环融资承诺的设立目的不是为融资协议允许的任何许可业务收购或任何其他收购或类似投资提供资金,改为以下文字:“根据融资协议第7.01(b)、(c)、(h)或(i)节,没有发生与借款人有关的违约事件,并且仍在继续或将由此产生。” |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签名页如下】
本借款请求是根据自上述首次写入之日起执行的融资协议发出的,并受其约束。
| 【Flutter Financing B.V.,饰Flutter Finance】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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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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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姓名: | |||||||||
| 职位: | 董事总经理A | 职称:董事总经理B | ||||||||
| 日期: | 日期: | |||||||||
| [ 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as the | ||||||||||
| 公司] | ||||||||||
| 【PPB金库无限公司, | ||||||||||
| 作为PPB ] | ||||||||||
| 【BETFAIR Interactive US Financing | ||||||||||
| LLC,作为必发公司] | ||||||||||
| 【TSE HOLDINGS LIMITED,作为TSEH】 | ||||||||||
| [ FANDUEL Group Financing LLC,as | ||||||||||
| FanDuel ]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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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
| 职位: | ||||||||||
[借款请求的签名页]
展览e
利息选举请求的形式
日期:1,
| 至: | J.P. Morgan SE,作为日期为[ ]的特定银团融资协议(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融资协议”)下的行政代理人(以该身份,“行政代理人”),在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6956,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公司”)之间,PPB TREASURY UNLIMITED Company(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私人无限公司,注册号为638040,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PPB”),BETFAIR INTERACTIVE US FINANCING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1(“Betfair”),TSE HOLDINGS LIMITED,一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注册号为05172296,注册办事处位于One Chamberlain Square Cs,Birmingham,United Kingdom,B3 3AX(“TSEH”),FANDUEL GROUP FINANCING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7(“FanDuel”或“共同借款人”),FLUTTER FINANCING B.V.,一家根据荷兰法律注册成立的besloten vennootschap met beperkte aanspra并在荷兰贸易登记处登记,编号为77893107(“Flutter Finance”)(公司、PPB、Betfair、TSEH、FanDuel和Flutter Finance各自为“借款人”,合称“借款人”)、不时作为其当事人的贷款人(“贷款人”)、行政代理人和担保当事人的抵押品代理人。 |
女士们先生们:
请参阅上述设施协定。设施协议中定义的术语,在本文中使用的任何地方,除非本文另有定义,在本文中应具有与设施协议规定的相同含义。本通知构成利息选择请求,以下签名的借款人特此就融资协议项下的贷款作出选择,与此相关,该借款人就该选择具体说明以下信息:
| 1. | 本请求所适用的借款(包括融资、货币、本金金额和须经选择的贷款类型):。2 |
| 2. | 选举生效日期,即为营业日:。 |
| 1 | 借款人必须在根据《融资协议》第2.03节要求借款请求时,通过电话将此种选择通知行政代理人,如果该借款人要求在此种选择生效之日进行此种选择所产生类型的借款。每一次电话利益选举请求都是不可撤销的,必须以专人递送或电子方式及时向行政代理人确认。 |
| 2 | 如果正在就借款的不同部分选择不同的选项,则必须将其部分分配给每笔产生的借款(在这种情况下,应为每笔产生的借款具体说明根据第3款和第4款规定的信息)。 |
| 3. | 贷款将[转换为] [继续作为] an:[ ABR借款] [复合SONIA借款] [ EuroCurrency借款] [ Term SOFR借款]。 |
| 4. | 包括在选举中的[复合SONIA借款] [ EuroCurrency借款] [和] [ Term SOFR借款]的利息期期限应为几个月。3 |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签名页如下】
| 3 | 1周(仅在欧元货币或复合SONIA循环贷款借款的情况下),其后1、3或6个月(或12个月,如果在相关借款发生时,所有相关贷款人提供适用的借款人可能选择的长度的利息期,或者,如果行政代理人同意,任何较短的期限)。 |
本利息选举请求是根据并受制于融资协议发出的,自上述首次写入之日起执行。
| 【Flutter Financing B.V.,饰Flutter Finance】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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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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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姓名: | |||||||||
| 职位: | 董事总经理A | 职称:董事总经理B | ||||||||
| 日期: | 日期: | |||||||||
| 【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作为公司】 | ||||||||||
| 【PPB Treasury Unlimited Company,as PPB】 | ||||||||||
| 【BETFAIR Interactive US Financing LLC,饰演必发公司】 | ||||||||||
| 【TSE HOLDINGS LIMITED,作为TSEH】 | ||||||||||
| 【FANDUEL GROUP FINANCING LLC,饰FANDUel】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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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
| 职位: | ||||||||||
【利益选举请求之签署页】
展品f
许可贷款购买转让和接受的形式
兹提述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6956,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公司”),PPB TREASURY UNLIMITED Company(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私人无限公司,注册号为638040,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PPB”),经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订的“融资协议”),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1(“Betfair”),TSE HOLDINGS LIMITED,一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注册号为05172296,注册办事处位于One Chamberlain Square Cs,Birmingham,United Kingdom,B3 3AX(“TSEH”),FANDUEL GROUP FINANCING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7(“FanDuel”或“共同借款人”),FLUTTER FINANCING B.V.,一家根据荷兰法律注册成立的besloten vennootschap met beperkte aansprakelijkheid,其官方所在地(statutaire zetel)并在荷兰贸易登记处登记,编号为77893107(“Flutter Finance”)(公司、PPB、Betfair、TSEH、FanDuel和Flutter Finance各自为“借款人”,合称“借款人”)、不时作为其当事人的贷款人(“贷款人”)、J.P. Morgan SE作为行政代理人(以该身份为“行政代理人”)和担保方的担保代理人。除非在此另有定义,设施协定中定义并在此使用的术语应具有设施协定中赋予它们的含义。
本协议附表l所确定的转让人(“转让人”)与[公司] [公司的附属公司](“受让人”)约定如下:
1.转让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出售和转让给受让人,不向转让人追索,而受让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向转让人购买和承担,不向转让人追索,自生效日期(定义见下文)起,并根据许可贷款购买的融资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其中第9.04(i)和9.04(j)节),本协议附表1中所述的权益(“转让权益”)以及转让人在融资协议项下就本协议附表1所载融资协议所载的信贷融资(单独称为“转让融资”;统称为“转让融资”)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的权利和义务,其本金金额为本协议附表1所载的每一转让融资。
2.转让人(a)声明并保证(i)其是所转让权益的合法和实益拥有人,(ii)所转让权益不受任何留置权、产权负担或其他不利债权的影响,以及(iii)其拥有全权和授权,并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执行和交付这一许可的贷款购买转让和接受,并完成在此设想的交易;(b)不对任何陈述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在融资协议中作出或与之有关的保证或陈述,或就融资协议、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或依据该协议提供的任何其他文书或文件的执行、合法性、有效性、可执行性、真实性、充分性或价值作出的保证或陈述,但转让人未对其根据本协议所转让的权益产生任何不利债权,且该权益不存在任何此类不利债权;(c)不作任何陈述或
就借款人、任何附属公司或任何其他义务人的财务状况或借款人、任何附属公司或任何其他义务人履行或遵守其各自在融资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或根据本协议或其提供的任何其他文书或文件项下的任何义务提供担保,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及(d)附上其持有的任何票据,以证明所转让的融资。在转让人保留了所转让融资的任何权益并持有证明该权益的票据的范围内,转让人特此请求行政代理人将所附票据交换为应付给转让人的新票据或票据,在每种情况下,其金额均应反映在此作出的转让(并在生效日期生效的任何其他转让生效后)。
3.受让人(a)声明并保证其获得合法授权进行本次许可的贷款购买转让和接受,并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执行和交付本次许可的贷款购买转让和接受以及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b)声明并保证其满足融资协议中规定的任何要求(如有),这些要求是为向所转让权益进行许可贷款而需要满足的,(c)声明并保证其不掌握有关公司、借款人、公司子公司或其各自证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在美国联邦和州证券法的含义内)(或者,如果公司当时不是一家公开报告公司,如果公司是一家公开报告公司,则合理预期不会公开获得的类型的重要信息)(a)尚未向转让人或贷款人一般披露(除非任何此类贷款人不希望收到有关公司、公司的借款人或子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和(b)可以合理预期会对转让人将转让设施转让给受让人的决定产生重大影响或以其他方式对其具有重大影响。
4.本许可贷款购买转让和接受的生效日期为本协议附表1所述的转让生效日期(“生效日期”)。在本许可贷款购买转让和接受执行后,转让的利息应被视为自动和立即(如适用的话,向借款人贡献和)取消和消灭。行政代理人应更新登记册,自生效之日起生效,以记录此类事件,犹如该事件是根据融资协议第9.04(j)节预付的此类转让权益。
5.经受理并记录,自生效之日起及之后,行政代理人应就生效日期之前已累计的金额向转让人支付与转让利息有关的所有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及其他金额的款项)。自生效日期起及之后,转让人或受让人不得就所转让权益(自生效日期起视为已注销及消灭)支付任何款项。
6.自生效之日起,转让人应在本许可贷款购买转让和接受规定的范围内放弃其权利,并解除其在融资协议下的义务。
7.本许可的贷款购买转让和接受对协议各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符合其利益。本许可贷款购买转让和接受可在任意数量的对应方中执行,这些对应方共同构成一份文书。以电子方式交付本次许可贷款购买转让和验收的签字页的已执行对应方,作为本次许可贷款购买转让和验收的人工执行对应方的交付具有效力。
2
8.本许可的贷款购买转让和接受以及基于、由本许可的贷款购买转让和接受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争议、争议或诉讼因由(无论是合同或侵权或其他方面),应根据纽约州的法律解释并受其管辖,而不考虑可能需要适用任何其他法律的任何法律冲突原则。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签名页如下】
3
作为证明,本协议各方已促使本许可贷款购买转让和接受自本协议附表1各自正式授权的官员在上述第一个日期开始执行。
| [插入名称], 作为转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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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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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
| 职位: | ||
| [插入名称], 作为受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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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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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
| 职位: | ||
【允许贷款购买转让和接受的签字页】
附表1
分配权益
| 设施 分派 |
(一)金额 贷款 分派 |
(2)聚合 金额 贷款 分派 设施 |
(三)聚合 金额 未结清期限 贷款 |
(1)/(2)x 100% |
(1)/(3)x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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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限A1贷款 | ||||||||||
| 定期A2贷款 | ||||||||||
| 定期A3贷款 | ||||||||||
| B期贷款 | ||||||||||
| 再融资定期贷款 | ||||||||||
| 其他定期贷款 | ||||||||||
| 延长定期贷款 | ||||||||||
展品g
形式
再融资中间商协议
【附】
商定表格
intercreditor协议
2024年
之间
摩根大通SE
作为高级设施代理
高级贷款人
经营融资放款人
对冲交易对手
债务人
威尔明顿信托(伦敦)有限公司
作为安全代理
和其他
Simpson THACHER & BARTLETT LLP
伦敦
内容
| 页 | ||||||
| 1. |
定义和解释 | 1 | ||||
| 2. |
排名和优先顺序 | 45 | ||||
| 3. |
高级有担保债权人负债 | 47 | ||||
| 4. |
对冲交易对手与对冲负债 | 55 | ||||
| 5. |
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和第二留置权负债 | 64 | ||||
| 6. |
高级母债权人和高级母负债 | 75 | ||||
| 7. |
投资者负债 | 88 | ||||
| 8. |
集团内放款人和集团内负债 | 90 | ||||
| 9. |
破产事件的影响 | 93 | ||||
| 10. |
收据的周转 | 96 | ||||
| 11. |
再分配 | 99 | ||||
| 12. |
交易担保的强制执行 | 100 | ||||
| 13. |
出售事项的收益及强制性预付款项的调整 | 104 | ||||
| 14. |
收益的应用 | 114 | ||||
| 15. |
均衡化 | 119 | ||||
| 16. |
额外债务 | 124 | ||||
| 17. |
安全代理 | 126 | ||||
| 18. |
安全代理及授权变更 | 135 | ||||
| 19. |
对各方的变更 | 137 | ||||
| 20. |
成本和费用 | 144 | ||||
| 21. |
赔款 | 145 | ||||
| 22. |
信息 | 146 | ||||
| 23. |
通告 | 149 | ||||
| 24. |
保存 | 151 | ||||
| 25. |
同意、修订及推翻 | 152 | ||||
| 26. |
票据受托人 | 158 | ||||
| 27. |
保证及赔偿 | 164 | ||||
| 28. |
对口单位 | 170 | ||||
| 29. |
管治法 | 170 | ||||
| 30. |
强制执行 | 170 | ||||
| 附表1债务人加入契据表格 |
172 | |||||
| 附表2债权人/代理人加入承诺表 |
175 | |||||
| 附表3债务人辞职请求表格 |
177 | |||||
本协议日期为2024年,双方在:
| (1) | J.P. MORGAN SE担任高级设施代理; |
| (2) | 在签署页面上被点名为高级贷款人的金融机构; |
| (3) | [ _ ]、[ _ ]和[ _ ]为高级安排人员; |
| (4) | 在签署页上被点名为经营融资放款人的金融机构(如有); |
| (5) | 签署页上被指名为对冲交易对手的人(如有); |
| (6) | 签署页上指名为投资者的公司(如有)(“原始投资者”); |
| (7) | 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一家根据爱尔兰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16956(“母公司”); |
| (8) | 签字页上被点名为债务人的公司(“原债务人”); |
| (9) | 在签署页面上被点名为集团内部贷款人的公司; |
| (10) | WILMINGTON TRUST(LONDON)LIMITED作为有担保当事人的代理人和证券受托人(“证券代理人”); |
| (11) | 加入后,每名优先票据受托人作为该等优先票据受托人所代表的每名优先票据持有人的受托人并代表该等优先票据受托人;及 |
| (12) | 加入后,每名高级母票据受托人作为受托人,代表该等高级母票据受托人所代表的每名高级母票据持有人。 |
议定如下:
| 1. | 定义和解释 |
| 1.1 | 定义 |
在本协议中:
“1992 ISDA主协议”是指国际掉期和衍生品协会(International Swaps and Derivatives Association,Inc.)发布的主协议(Multicurrency Cross Border)。
“2002 ISDA主协议”是指由国际掉期和衍生品协会(International Swaps and Derivatives Association,Inc.)发布的2002年度主协议。
“加速事件”指优先融资加速事件、优先票据加速事件、许可优先融资加速事件、第二留置权加速事件、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加速事件、优先母票据加速事件和/或许可母公司融资加速事件,视上下文需要。
“Affiliate”具有高级设施协议中赋予该词的含义。
“代理人”指任何高级融资代理人、任何高级票据受托人、任何第二留置权融资代理人、任何高级母票据受托人、任何高级债权人代表、任何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任何高级母债权人代表和担保代理人,视文意而定。
1
“代理负债”是指母公司和/或任何债务人根据债务文件对任何代理人承担的所有当前和未来的负债和义务,无论是实际的还是或有的。
“约定安全原则”具有高级设施协议中“约定担保和安全原则”一词所赋予的含义。
“附属文件”是指与附属设施有关或证明附属设施的每一份文件。
“附属设施”是指:
| (a) | 高级设施协议中定义的“辅助设施”; |
| (b) | 根据或根据任何许可的高级融资文件的条款提供的任何辅助融资、正面辅助融资或类似或同等安排;和/或 |
| (c) | 任何运营设施。 |
“辅助贷款人”是指:
| (a) | 根据高级融资协议的条款提供辅助融资的每个高级贷款人(或高级贷款人的关联公司); |
| (b) | 根据或根据许可的高级融资文件的条款提供辅助融资的每个许可的高级融资债权人(或许可的高级融资债权人的关联公司);和/或 |
| (c) | 每个运营设施贷款人。 |
“安排人”是指任何高级安排人、任何经许可的高级融资安排人、任何第二留置权安排人、任何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安排人和任何经许可的母公司融资安排人。
“安排人负债”是指债务文件项下母公司和/或任何债务人对任何安排人的所有当前和未来的实际和或有的负债和义务。
“澳大利亚公司法”是指澳大利亚2001年《公司法》(联邦)。
“可用股东金额”指债务融资协议条款允许集团任何成员支付给持有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权益的任何人的任何金额(在母公司尚未根据该债务融资协议为其他特定目的指定的范围内)。
“借款负债”是指,就集团成员而言,就债务文件下产生的债务(无论是单独或共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作为优先融资融资文件和/或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下定义的“借款人”的负债以及根据优先票据融资文件和/或优先母票据融资文件定义的作为“发行人”的负债),其作为主要债务人可能对债权人、经营融资贷款人或债务人承担的负债(不是担保负债)。
“营业日”具有高级设施协议中赋予该词的含义。
2
“CFC”是指美国《国内税收法》第957(a)条定义的“受控外国公司”。
“抵押财产”是指不时成为或被表述为交易证券标的的所有资产。
“平仓净卖出”是指:
| (a) | 就基于1992年ISDA主协议的套期保值协议或套期保值辅助文件而言,在适用任何后续抵销(定义见1992年ISDA主协议)之前,根据1992年ISDA主协议第6(e)节确定提前终止日期(定义见1992年ISDA主协议)的应付金额所涉及的任何步骤; |
| (b) | 就基于2002年ISDA主协议的套期保值协议或套期保值辅助文件而言,根据2002年ISDA主协议第6(e)节确定提前终止金额(定义见2002年ISDA主协议)所涉及的任何步骤;和 |
| (c) | 就非基于ISDA主协议的套期保值协议或套期保值辅助文件而言,根据该套期保值协议的任何条款终止该套期保值协议下的套期保值交易所涉及的任何步骤,其效果与上文(a)和(b)段中提及的任一条款类似。 |
“承诺”是指:
| (a) | 就优先贷款人而言,优先承诺; |
| (b) | 就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而言,根据相关获准优先融资协议或与优先融资协议中的“承诺”具有相同或基本相同含义的任何实质上等同的表述下的“承诺”或相关许可优先融资协议中定义的“承诺”; |
| (c) | 就第二留置权贷款人而言,第二留置权承诺; |
| (d) | 就获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而言,根据相关获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或与优先融资协议中的“承诺”具有相同或基本相同含义的任何实质上等同的表述所定义的“承诺”;和 |
| (e) | 就获准母融资债权人而言,相关获准母融资协议项下及定义的“承诺”或与优先融资协议中“承诺”具有相同或基本相同含义的任何实质上等同的表述。 |
“商品交易法”是指不时修订的《美国商品交易法》(7 U.S.C. § 1 et seq.),以及任何后续法规。
“共同保证”是指就任何负债提供的任何担保、赔偿或其他免受损失的保证,其利益(无论是否授予)在法律上可能的范围内并在遵守商定的担保原则的情况下,就其优先负债给予或表示给予高级有担保当事人(为免生疑问,但不影响任何其他人在本协议不加禁止的范围内从该担保、赔偿或其他保证中受益的能力)。
3
“共同货币”是指美元。
“共同货币金额”就金额而言,是指在相关计算之前的营业日,按证券代理的即期汇率转换为共同货币的金额(在尚未以共同货币计值的范围内)。
“共同交易证券”是指在法律可能的范围内并受约定的证券原则约束的任何交易证券:
| (a) | 为作为其他优先有担保当事人的代理人或受托人的担保代理人就其优先负债设立或表示为设立;或 |
| (b) | 在无法合理地授予作为有担保当事人的代理人或受托人的担保代理人的有效担保的任何法域的情况下,设定或表示设定有利于: |
| (一) | 所有优先担保方就其优先负债;和/或 |
| (二) | 为所有优先有担保方的利益,在平行债务、连带债权或其他类似或等价结构下的担保代理人, |
且按照第2.2条(交易担保)所设想的优先顺序排列和/或表示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在每种情况下,为免生疑问,但不影响任何其他人在本协议未禁止的范围内从该交易担保中受益的能力)。
“同意”是指对任何修订的任何同意、批准、释放或放弃或同意。
“信贷相关平仓”是指任何允许的对冲平仓,而不是非信贷相关平仓。
“债权人冲突”是指,在第一个/第二个留置权解除日之前的任何时间,以下之间的冲突:
| (a) | 任何高级有担保债权人的权益;及 |
| (b) | 任何高级母债权人的利益。 |
“债权人代表”是指高级债权人代表、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和/或高级母债权人代表,视文意而定。
“债权人/代理人加入承诺”是指:
| (a) | 实质上采用附表2所列形式的承诺(债权人/代理人加入承诺的形式)或担保代理人与母公司可能不时同意的其他形式的承诺(其中可能包括任何许可融资文件所载的任何转让或转让文件中包含的任何承诺); |
| (b) | 一份新的贷款人证书(定义见相关债务融资协议);或 |
| (c) | 增加确认书(定义见相关债务融资协议), |
视上下文可能需要,或
| (d) | 在相关债务人加入契约中表示作为集团内贷款人加入的加入债务人的情况下,该债务人加入契约。 |
4
“债权人”是指优先担保债权人、优先母债权人、对冲交易对手、集团内贷款人和投资者。
“债务文件”指本协议、套期保值协议、优先融资融资文件、优先票据融资文件、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优先母票据融资文件、许可优先融资文件、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许可母公司融资文件、经营融资文件、担保文件、任何证明集团内负债条款的协议、投资者负债以及担保代理人和母公司指定的任何其他文件。
“债务融资协议”指优先融资协议、任何优先票据契约、任何许可的优先融资协议、任何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任何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任何优先母票据契约和/或任何许可的母公司融资协议,视文意而定。
“债务购买交易”是指,就某人而言,该人在以下情况下进行的交易:
| (a) | 以转让或转让方式购买; |
| (b) | 就以下事项订立任何次级参与;或 |
| (c) | 订立任何其他协议或安排,其经济影响与转让、转让或分参与有关, |
任何债务文件项下的任何未偿承诺或金额。
“债务再融资”具有第16.1款(i)项(债务再融资)赋予该词的含义。
“债务人”是指每个原始债务人以及根据第19条(对当事人的变更)条款成为债务人一方的任何人。
“债务人加入契约”是指:
| (a) | 实质上采用附表1所列格式的契据(债务人加入契据的格式)或担保代理人与母公司不时议定的其他格式的契据(可包括任何准许融资文件所载的任何加入文件);或 |
| (b) | (仅在集团成员根据债务融资协议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加入的情况下)加入函(定义见相关债务融资协议)。 |
“债务人负债”是指,就债务人而言,该债务人欠任何其他债务人的任何负债(无论是实际的还是或有的,以及是否单独或共同承担)。
“债务人辞职请求”是指基本上以附表3(债务人辞职请求表格)所列形式或以担保代理人和家长可能同意的其他形式发出的通知。
“违约”是指违约事件或任何将(在宽限期届满时、发出通知、根据相关债务融资协议作出任何确定或上述任何一项的任何组合)为违约事件的事件或情况,但任何此类事件或情况要求在其成为违约事件之前满足有关重要性的条件,除非该条件得到满足,否则不应构成违约。
5
“违约贷款人”是指:
| (a) | 就优先贷款人而言,根据优先融资协议并根据其定义为违约贷款人的优先贷款人; |
| (b) | 就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而言,根据许可优先融资协议并根据其定义为违约贷款人的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 |
| (c) | 就第二留置权贷款人而言,第二留置权贷款人是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项下的违约贷款人,并如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所定义; |
| (d) | 就准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而言,准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是根据准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并如准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所界定)的违约贷款人;及 |
| (e) | 就准许母融资债权人而言,准母融资债权人是根据准许母融资协议并根据准许母融资协议所定义的违约贷款人。 |
“委托”是指担保代理人根据有担保债务文件的条款指定的任何委托人、代理人、律师或共同受托人。
“指定总额”是指,就多账户透支便利而言,该多账户透支便利的最高总额。
“指定净额”是指,就多账户透支工具而言,该多账户透支工具的最高净额。
“DIP融资留置权”具有第9.8条(美国破产程序)(c)款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解放日”指优先贷款人解放日、优先债权人解放日、优先票据解放日、许可优先融资解放日、第二留置权贷款人解放日、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解放日、优先母票据解放日和/或许可母公司融资解放日,视文意而定。
“遇险事件”是指,在发生正在持续的加速事件后:
| (a) | 倘在第一/第二留置权解除日期前,任何高级融资代理人(根据多数优先贷款人的指示行事)、第二留置权融资代理人(根据多数第二留置权贷款人的指示行事)、优先票据受托人(代表优先票据持有人行事),一名高级债权人代表(在相关许可优先融资协议明确许可的范围内并根据多数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的指示行事)或一名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在相关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明确许可的范围内并根据多数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的指示行事)以书面通知方式向担保代理人、对方代理人和母公司声明发生了“危难事件”;或者 |
6
| (b) | 如果在第一个/第二个留置权解除日期或之后,任何高级母票据受托人(代表高级母票据持有人行事)或高级母债权人代表(在相关准许母融资协议明确允许的范围内,并根据多数准许母融资债权人的指示行事)以书面通知方式向证券代理人、彼此的代理人和母公司宣布发生了“危难事件”。 |
“不良处置”指处置集团成员公司的资产或发行的股份,即:
| (a) | 在交易担保已根据相关担保文件的条款变得可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应指示组的请求而生效; |
| (b) | 根据相关证券文件的条款通过强制执行交易证券而生效;或 |
| (c) | 在发生危难事件后,由债务人向一个或多个非集团成员的人实施。 |
“美元”或“美元”是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荷兰民法典”意为Burgerlijk Wetboek。
“荷兰债务人”是指根据荷兰法律注册成立的债务人。
“执法行动”是指:
| (a) | 就任何负债而言: |
| (一) | 加速任何负债或作出任何负债提前到期应付的声明(高级有担保债权人或高级母债权人履行其在任何债务文件项下的义务或根据任何债务文件产生的任何自愿或强制性提前还款而变得非法的结果除外); |
| (二) | 作出任何负债须按要求支付的声明; |
| (三) | 就应按要求支付的负债提出要求; |
| (四) | 就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任何担保负债向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提出任何要求; |
| (五) | 行使任何权利以要求集团任何成员取得任何负债(包括就赎回或购买任何负债而对集团任何成员行使任何看跌期权或看涨期权,但不包括因优先融资协议(或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的任何其他类似或同等条款)第9.04(i)条(承继人和受让人)和/或任何其他负债取得而产生的任何该等权利,集团任何成员公司不受有担保债务文件条款禁止订立的收购或交易,但不包括因优先票据财务文件或优先母票据财务文件(或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的任何其他类似或同等条款)所载控制权变更或资产出售(无论描述如何)而产生或导致的任何强制性要约; |
7
| (六) | 就除行使任何该等权利以外的任何负债向集团任何成员行使任何抵销权、账户组合权或付款净额结算权: |
| (A) | 作为对冲交易对手或对冲辅助出借人的平仓净额结算; |
| (b) | 作为对冲交易对手或对冲辅助贷款人的支付净额结算; |
| (c) | 作为对冲交易对手的相互间套期协议净额结算; |
| (D) | 作为套期保值辅助出借人进行的套期保值辅助单证净额结算;和/或 |
| (e) | 任何有担保债务单证的条款在其他情况下允许的,在每种情况下,只要行使该权利使允许的付款生效;和 |
| (七) | 起诉、启动或加入针对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任何法律或仲裁程序以追回任何负债; |
| (b) | 任何套期保值协议项下的任何套期保值交易提前终止或平仓(本协议允许的范围除外); |
| (c) | 采取任何步骤强制执行或要求强制执行任何交易证券(包括构成交易证券一部分的任何浮动押记的具体化); |
| (d) | 与集团任何成员订立任何组合、妥协、转让或类似安排,而该成员须承担任何负债,或已就有关负债提供任何担保、保证或赔偿或其他保证以防止损失(第19条(更改订约方)或根据债务文件未另有禁止的任何债务回购、要约收购、交换要约或类似或同等安排所允许的任何行动除外);或 |
| (e) | 呈请、申请或投票支持或采取任何步骤(包括委任任何清盘人、接管人、行政接管人、临时接管人、接管人及经理人、监察人、受托人、审查人、管理人或类似人员),与集团任何欠任何负债的成员的清盘、解散、审查、行政管理或重组有关,或已就任何负债或集团任何该等成员的资产或任何该等成员的任何暂停付款或暂停集团任何该等成员的任何债务有关,或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类似程序或步骤, |
但以下情形不构成强制执行行为除外:
| (一) | 采取任何必要的(但仅限于必要的范围内)高于该标准的行动,以维护与负债有关的债权的有效性、存在性或优先权,包括向任何法院或政府当局登记此类债权,以及提起、支持或加入程序,以防止因适用的时效期而丧失提起、支持或加入程序的权利;或 |
8
| (二) | 投资者或集团内贷款人就任何投资者负债或(分别)欠其的集团内负债提出的要求,但以(就投资者而言)准许的投资者付款和(就集团内贷款人而言)准许的集团内付款为限; |
| (三) | 高级有担保债权人或高级母债权人仅为以下目的对任何人提起法律诉讼: |
| (A) | 获得禁令救济(或英格兰和威尔士以外的任何类似补救措施),以约束其作为当事方的任何债务文件的任何实际或推定违约; |
| (b) | 在不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况下获得具体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具体履行除外);或者 |
| (c) | 请求对其作为当事方的任何债务文件的任何条款作出司法解释,但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或 |
| (四) | 就任何证券违规、证券或上市条例或普通法欺诈对任何人提起法律诉讼;或 |
| (五) | 在法律有权对任何债权人(或代表该债权人行事的任何代理人、受托人或接管人)采取任何行动,以质疑根据根据任何相关文件授予这些人的权力进行任何出售或处置的依据;或者 |
| (六) | 任何人同意或根据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合并、合并、重组或由集团成员发起或进行的任何其他类似或同等步骤或交易(或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类似程序或步骤)采取其作为当事方的有担保债务文件条款未禁止的任何其他行动。 |
“违约事件”是指任何债务融资协议中指定的任何事件或情况,视文意而定。
根据《商品交易法》或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任何规则、条例或命令(或其中任何一项的申请或官方解释),“排除掉期义务”就任何债务人而言是指,当且仅限于该债务人的全部或部分担保,或该债务人为担保而授予的担保权益(或其任何担保)是或成为非法的任何掉期义务。如果根据管辖不止一次掉期的主协议产生掉期义务,则此类排除仅适用于此类担保或担保权益为或成为非法的可归属于掉期的该掉期义务部分。
“暴露”具有条款15.1(均衡定义)中赋予该词的含义。
“最终解除日”是指优先解除日、第二留置权解除日和优先父母解除日三者中较晚发生的一种。
“财务顾问”是指由证券代理选定的国际认可的投资银行或国际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果所有国际认可的投资银行和国际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都受到冲突和客户或潜在客户问题的影响而无法就相关事项采取行动,则是指经常从事提供与受相关交易证券约束的业务或资产类似或可比的业务或资产估值的任何第三方专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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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工具」指集团的成员:
| (a) | 以产生或发行债务或进行、购买或投资于贷款、证券或其他金融资产为目的或主要目的而设立的;及 |
| (b) | 并无拥有集团任何成员的任何股份或同等拥有权益,而该成员为发行人的附属公司,或(视属何情况而定)任何未偿还的优先定期债务、未偿还的优先票据、未偿还的第二留置权债务、未偿还的许可优先融资债务或未偿还的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的借款人。 |
“第一/第二留置权解除日期”是指优先解除日期和第二留置权解除日期中较晚发生的日期。
“首次使用日期”具有高级设施协议中赋予“关闭日期”的含义。
“欺诈性转让法”是指任何适用的美国破产法或任何适用的美国各州欺诈性转让或转让法。
“直布罗陀债务人”是指根据直布罗陀法律成立或存在的任何债务人。
“集团”具有高级设施协议中赋予该词的含义。
“集团公司”是指作为集团成员的任何公司。
“担保协议”是指套期保值协议和经营融资文件。
“担保负债”是指,就集团成员而言,其作为或由于其作为担保人或担保人而对债权人、经营融资贷款人或债务人承担的债务文件项下的负债(目前或未来、实际或或有的,以及是否单独或共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担保、赔偿、分担或代位权而产生的负债,特别是根据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或就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产生的任何担保或赔偿)。
“担保限制”是指,就任何债务人及其担保负债而言,任何相关债务文件中规定的适用于该债务人的限制和限制。
“担保方”是指对冲对手方和经营融资融出方。
“对冲交易对手”是指:
| (a) | 任何在签署页上被指名为对冲交易对手的人;及 |
| (b) | 根据第19.7条(债权人/代理加入承诺)成为对冲对手方的任何其他人, |
前提是:
| (一) | 根据第19.13条(对冲对手方、经营融资放款人和投资者的辞职),该人并未不再是对冲对手方;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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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如果优先债务解除日期已经发生,作为对冲对手方的本协议的一人方可与母公司约定,在不损害相关对冲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该人提供的任何对冲将不再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并且根据对冲协议或与对冲协议有关的对该人的任何负债将不再构成对冲负债(在这种情况下,就有担保债务文件而言,该人应不再是对冲对手方)。 |
“对冲交易对手义务”是指任何对冲交易对手根据对冲协议或与之相关而对债务人承担的义务。
“对冲转让”是指向所有或任何高级有担保债权人或高级母债权人(或向所有或任何高级有担保债权人或高级母债权人的一名或多名被提名人)转让每项对冲协议,连同:
| (a) | 债务人欠各对冲交易对手的与套期保值负债有关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及 |
| (b) | 各对冲交易对手对债务人承担的全部对冲交易对手义务, |
根据第3.9条(对冲转让:优先票据债权人和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或第6.14条(对冲转让:优先母债权人)所述的第19.4条(对冲交易对手的变更),并受其约束。
「套期保值协议」指由母公司选择,由债务人(或将成为债务人的集团任何成员)及对冲交易对手就订立(或已获或将获分配)的衍生工具或套期保值安排订立或将订立的任何协议,其目的不受订立相关协议时债务融资协议条款所禁止的任何目的。
“套期保值辅助文件”是指与套期保值辅助融资条款相关或为其提供证据的辅助文件。
“套期保值辅助工具”是指通过套期保值工具提供的辅助工具。
“对冲辅助贷款人”是指在该辅助贷款人提供对冲辅助便利的范围内的辅助贷款人。
“套期负债”是指任何债务人根据套期保值协议或与套期保值协议有关而欠对冲对手方的负债,但任何债务人的套期保值负债不得包括该债务人的任何除外掉期义务。
“套期买入金额”是指,就套期保值协议项下的套期保值交易而言,在以下情况下,在相关日期应支付给(以正数表示)或由(以负数表示)相关对冲交易对手的金额:
| (a) | 在基于ISDA主协议的套期保值协议的情况下: |
| (一) | 该日期为提前终止日期(定义见相关ISDA主协议);和 |
| (二) | 相关债务人是违约方或受影响方(根据相关ISDA主协议并根据相关ISDA主协议的定义);或 |
| (b) | 对于不基于ISDA主协议的套期保值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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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该日期是(根据该套期保值协议)发生与提前终止日期(如任何ISDA主协议中所定义)具有类似含义和效果的事件的日期;和 |
| (二) | 相关债务人处于与违约方(根据同一ISDA主协议并根据其定义)在含义和效果上相似的地位, |
在每种情况下经相关对冲交易对手认证并根据相关对冲协议计算。
“控股公司”就一人而言,指其为附属公司的任何其他人。
“负债”具有高级设施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破产事件”是指,就任何集团公司而言:
| (a) | 就该集团公司的清盘、解散、审查、行政或重组而通过任何决议或作出命令,就该集团公司的任何债务宣布暂停执行或为该集团公司指定一名管理人; |
| (b) | 任何组成、妥协、转让或安排一般是与其债权人作出的; |
| (c) | 就该集团公司或其任何重要资产委任任何清盘人、接管人、管理人、行政接管人、强制管理人、审查人或其他类似人员;或 |
| (d) | 在任何司法管辖区都采取了任何类似的程序或步骤, |
在每种情况下,只要构成违约的破产事件仍在继续,并规定:
| (一) | 如果在优先解雇日之前,该破产违约事件为: |
| (A) | a高级融资发生破产违约且高级融资代理人(根据多数高级贷款人的指示行事)已以书面通知方式向担保代理人、对方代理人和母公司声明发生了“破产事件”; |
| (b) | a优先票据发生破产违约且相关优先票据受托人(代表优先票据持有人行事)已以书面通知方式向证券代理人、对方代理人及母公司声明发生“破产事件”;或 |
| (c) | a经许可的高级融资发生破产违约且相关高级债权人代表(在相关经许可的高级融资协议明确许可并根据多数经许可的高级融资债权人的指示行事的范围内)已以书面通知方式向担保代理人、彼此的代理人和母公司声明发生了“破产事件”; |
| (二) | 如果在第二个留置权解除日之前,该破产违约事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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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a第二留置权融资发生破产违约且相关第二留置权融资代理人(根据多数第二留置权出借人的指示行事)已以书面通知方式向担保代理人、对方代理人及母公司声明发生“破产事件”;或 |
| (b) | a准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发生破产违约且相关的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在相关准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明确允许的范围内并根据多数准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的指示行事)已以书面通知方式向担保代理人、对方代理人和母公司声明发生了“破产事件”;或者 |
| (三) | 如果在第一个/第二个留置权解除日或之后,该违约破产事件为: |
| (A) | a优先母票据发生破产违约且相关优先母票据受托人(代表优先票据持有人行事)已以书面通知方式向证券代理人、彼此代理人及母公司声明发生“破产事件”;或 |
| (b) | a经许可的母公司融资发生破产违约且相关高级母公司债权人代表(在相关经许可的母公司融资协议明确许可并根据多数经许可的母公司融资债权人的指示行事的范围内)已通过书面通知向担保代理人、彼此的代理人和母公司声明发生了“破产事件”。 |
“违约的破产事件”是指:
| (a) | 在优先贷款人解除债务日期之前,根据优先融资协议第24条(违约事件)的(f)段(破产)或(g)段(破产程序)仍在继续的违约事件(“优先融资破产违约”); |
| (b) | 在优先票据解除限售日之前,任何优先票据契约下仍在继续的等价违约破产事件(“优先票据破产违约”); |
| (c) | 在第二个留置权贷款人解除日之前,任何第二个留置权融资协议项下仍在继续的等效违约破产事件(“第二个留置权融资破产违约”); |
| (d) | 在优先母票据解放日之前,任何优先母票据契约下仍在继续的等价违约破产事件(“优先母票据破产违约”); |
| (e) | 在许可的优先融资解除日期之前,根据任何许可的优先融资协议正在继续的等价违约破产事件(“许可的优先融资破产违约”); |
| (f) | 在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解除日期之前,根据任何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正在继续的等价违约破产事件(“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破产违约”);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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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 在允许的母公司融资解除日之前,根据任何允许的母公司融资协议正在继续的等价违约破产事件(“允许的母公司融资破产违约”)。 |
“指令组”是指随时:
| (a) | 在优先解款日之前,其当时优先担保信贷参与合计超过当时优先担保信贷参与总额50%的优先担保债权人(第二留置权担保债权人除外); |
| (b) | 在优先解放日或之后但在第二留置权解放日之前,且始终受第5.7条(对第二留置权担保债权人强制执行的限制)的约束,该等第二留置权担保债权人当时的第二留置权担保信贷参与合计超过当时第二留置权担保信贷参与总额的50%;和 |
| (c) | 在第一次/第二次留置权解除日期或之后但在高级父母解除日期之前,且始终受第6.8条(高级父母债权人强制执行的限制)约束,多数高级父母债权人。 |
“套期保值协议净额结算”是指对冲对手方就该债务人根据另一份套期保值协议欠该对冲对手方的套期保值负债对该对冲对手方根据一份套期保值协议欠该对冲对手方的负债行使任何抵销权、账户组合权、平仓净额结算权或付款净额结算权(无论是由交叉协议净额结算协议或其他方式产生)。
“套期保值辅助单证净额结算”是指套期保值辅助贷款人对该套期保值辅助贷款人根据一份套期保值辅助单证就该债务人根据另一份套期保值辅助单证对该套期保值辅助贷款人所欠的优先贷款人负债行使任何抵销权、账户组合权、平仓净额结算权或付款净额结算权(不论是由交叉协议净额结算协议或其他方式产生)。
“集团内贷款人”是指已向另一债务人提供贷款、向其提供信贷或作出与另一债务人具有类似效力的任何其他财务安排,并在签署页上被列为集团内贷款人或根据第19条(对各方的变更)的条款成为集团内贷款人的一方的每一债务人。
“集团内负债”是指任何债务人以其身份(为免生疑问,不包括属于优先负债或优先母负债的任何负债)对任何集团内贷款人所欠的负债。
“投资者文件”是指证明投资者向母公司作出的任何贷款、信贷或其他财务安排或母公司对投资者产生的其他债务的每一份文件。
“投资者负债”是指:
| (a) | 投资者文件项下母公司欠投资者的负债(为免生疑问,不包括任何属于优先负债或优先母负债的负债);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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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母公司欠投资者的任何其他负债,已由该投资者和母公司书面通知证券代理人,作为就本协议而言应被视为“投资者负债”的负债。 |
“投资者”是指:
| (a) | 原出资人;及 |
| (b) | 任何根据第19条(对各方的变更)条款作为投资者成为本协议一方的人, |
前提是该人并未根据第19.13条(对冲交易对手、经营融资放款人和投资者的辞职)不再是投资者。
“爱尔兰”是指不包括北爱尔兰的爱尔兰岛。
“爱尔兰公司法”是指爱尔兰的《2014年公司法》。
“爱尔兰债务人”是指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债务人。
“ISDA Benchmarks Supplement”是指国际掉期和衍生品协会(International Swaps and Derivatives Association,Inc.)于2018年9月19日发布的ISDA Benchmarks Supplement。
“ISDA主协议”是指1992年ISDA主协议或2002年ISDA主协议。
“发行银行”是指:
| (a) | 高级融资协议项下及所定义的各“发行银行”;及/或 |
| (b) | 根据或根据许可优先融资文件的条款成为发行银行(或履行其他类似或同等角色)并由该许可优先融资文件指定为本定义目的的发行银行的每个人。 |
“信用证”是指:
| (a) | 高级融资协议中定义的“信用证”;和/或 |
| (b) | 开证银行根据或根据任何许可的优先融资文件的条款签发的任何信用证、保函、弥偿或其他类似或同等票据。 |
「负债」指集团任何成员公司在任何时间根据债务文件向任何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承担的所有现有及未来负债及义务,包括实际及或有负债及债务,不论是单独或共同或以任何其他身份承担,以及与该等负债及债务有关或就该等负债及债务产生的以下任何事项:
| (a) | 任何再融资、更新、延期或延期; |
| (b) | 任何关于违反陈述、保证或承诺的索赔,或关于违约事件的索赔,或根据任何证明或构成本定义范围内的任何其他责任或义务的文件或协议提供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赔偿提出的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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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任何损害赔偿或恢复原状的索赔;和 |
| (d) | 因任何债务人以优先或其他理由对付款进行追偿而产生的任何债权, |
以及将包括在上述任何一项中的任何金额,但在任何破产或其他程序中,这些金额的任何解除、不可证明、不可执行或不允许。
“负债取得”是指,就某人和任何负债而言,该人:
| (a) | 以转让或转让方式购买; |
| (b) | 就以下事项订立任何次级参与;或 |
| (c) | 订立任何其他协议或安排,其经济影响实质上与次级参与有关, |
与该等负债有关的权利及利益。
“贷款方”的含义是:
| (a) | 给予高级融资协议中的「贷款方」一词;及 |
| (b) | 给予任何其他债务融资协议中与上文(a)段所述条款实质上等同的条款。 |
“卢森堡担保人”是指根据卢森堡法律成立或存在的任何债务人。
“多数获准母融资债权人”是指,就任何获准母融资债务而言,根据准许母融资协议,高级母债权人代表须根据其指示就相关事项采取行动的必要数量或百分比的获准母融资债权人。
“多数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是指,就任何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而言,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须根据其指示就相关事项行事的必要数量或百分比的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项下的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
“多数许可高级融资债权人”是指,就任何许可的高级融资债务而言,根据许可高级融资协议的许可高级融资债权人的必要数量或百分比,高级债权人代表须根据其指示就相关事项采取行动。
“多数第二留置权债权人”是指,在任何时候,其当时第二留置权担保信贷参与合计超过当时第二留置权担保信贷参与总额的50%的第二留置权担保债权人。
“多数第二留置权放款人”具有相关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中“多数放款人”或任何实质上等同的条款所赋予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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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高级债权人”是指,在任何时候,那些当时的高级信贷参与合计超过当时高级信贷参与总额的50%的高级债权人。
“多数高级贷款人”具有高级设施协议中“所需贷款人”一词所赋予的含义。
“多数高级母债权人”是指,在任何时候,其当时的高级母信贷参与合计超过当时所有高级母信贷参与总额50的高级母债权人。
“重大违约事件”是指:
| (a) | 在优先贷款人解除贷款日期之前,根据(b)、(c)、(d)段(仅就违反优先设施协议第6.11条)、(h)或(i)条(违约事件)的任何违反优先设施协议的行为而持续的违约事件;根据第7.01(b)、(c)、(h)或(i)条发生的违约事件; |
| (b) | 在优先票据解除发行日之前,任何优先票据契约下仍在继续的同等违约事件;和 |
| (c) | 在许可的高级融资解除日期之前,根据任何许可的高级融资协议正在继续的同等违约事件。 |
“多账户透支便利”是指辅助便利,是一种由多个账户组成的透支便利。
“多账户透支负债”是指任何多账户透支便利下产生的负债。
“非合作管辖”是指:
| (a) | 法国税法第238-0 A条(Code G é n é ral des Imp ô ts)提及的清单中列出的“不合作国家或领土”(Etat ou territoire non coop é ratif),因此该清单可能会不时修订; |
| (b) | 涵盖低税收和非合作司法管辖区的荷兰法规第2a条(Regeling laagbelastende staten en niet-co ö peratieve rechtsgebieden voor belastingdoeleinden)中提及的清单中列出的“不合作的州或领地或低税收司法管辖区”,因此该清单可能会不时修订; |
| (c) | 欧洲理事会维护的欧盟税收目的非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上的任何州、地区或司法管辖区;和 |
| (d) | 因不时引入任何类似或同等立法而由母公司以书面通知安全代理人的任何其他州、地区或司法管辖区作为州、地区或司法管辖区,就本协议而言被视为“非合作司法管辖区”。 |
“非信贷相关平仓”是指第4.9条(a)(iii)、(a)(vi)或(a)(vi)项中任何一项所述的许可对冲平仓(许可执行:对冲对手方)。
“票据持有人”是指高级票据持有人和/或高级母票据持有人,视上下文需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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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财务文件”是指:
| (a) | 就任何优先票据而言,有关该等优先票据的优先票据财务文件;及 |
| (b) | 就任何高级父母票据而言,高级父母票据与该等高级父母票据有关的财务文件。 |
“Notes Indenture”是指:
| (a) | 就任何优先票据而言,与该等优先票据有关的优先票据契约;及 |
| (b) | 就任何高级父母票据而言,与该等高级父母票据有关的高级父母票据契约。 |
“票据证券成本”是指任何证券持有人在保护、保全或强制执行此类证券方面的成本和费用。
“Notes受托人”是指:
| (a) | 就任何优先票据而言,根据或依据有关优先票据契约委任的每名优先票据受托人;及 |
| (b) | 就任何优先母票据而言,根据或根据相关优先母票据契约委任的每名优先母票据受托人。 |
“票据受托人金额”是指优先票据受托人金额和优先母票据受托人金额。
“经营便利”是指经营便利贷款人向集团成员提供的任何便利或财务便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透支或其他经常账户便利、任何外汇便利、任何担保、担保、跟单或备用信用证便利、任何信用卡或自动支付便利、任何短期贷款便利、任何现金管理安排和任何衍生工具便利),并由母公司书面通知担保代理人,作为就本协议而言被视为“经营便利”的便利或财务便利。
“运营设施文件”是指,经母公司选举,与运营设施有关或证明运营设施的任何文件(包括,在如此选择的范围内,任何现金管理协议(定义见高级设施协议))。
“经营融资放款人”是指:
| (a) | 任何在签署页上被指名为营运融资贷款人的人;及 |
| (b) | 根据第19.7条(债权人/代理加入承诺)成为经营融资贷款人的缔约方的任何其他人, |
前提是:
| (一) | 根据第19.13条(对冲对手方、经营融资放款人和投资者的辞职),该人并未不再是经营融资放款人;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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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如果优先债务解除日期已经发生,本协议的个人当事人作为经营融资贷款人可以与母公司约定,在不损害相关经营融资文件项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该人提供的任何融资或财务便利将不再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根据经营融资文件或与经营融资文件有关的对该人的任何负债将不再构成经营融资负债(在此情况下,就有担保债务文件而言,该人将不再是经营融资贷款人)。 |
“经营融资负债”指任何债务人根据经营融资文件或根据该文件提供的任何经营融资所欠经营融资放款人的或与之相关的负债(为免生疑问,不包括任何优先安排人负债、优先贷款人负债、优先票据负债、第二留置权安排人负债、第二留置权放款人负债、优先母负债、允许的优先融资安排人负债、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安排人负债、允许的优先融资负债、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负债和允许的母融资负债)。
“其他负债”是指,就集团成员而言,其根据债务文件可能对任何代理、安排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或对集团内部贷款人或债务人承担的任何交易和其他负债(不是借款负债或担保负债)。
“家长安全”是指:
| (a) | 母公司就其直接持有的直接附属公司的股份授予的任何交易担保;和 |
| (b) | 高级母债务发行人就应收另一债务人的任何贷款应收款项授予的任何交易担保。 |
“当事人”是指本协议的当事人。
“付款”是指,就任何负债(或任何其他负债或义务)而言,这些负债(或其他负债或义务)的付款、预付、偿还、赎回、撤销或解除。
“支付净额结算”是指:
| (a) | 就基于ISDA主协议的对冲协议或对冲辅助文件而言,根据相关ISDA主协议第2(c)节进行净额结算;及 |
| (b) | 就不基于ISDA主协议的套期保值协议或套期保值辅助文件而言,根据该套期保值协议或具有与上文(a)段所述条款类似效力的套期保值辅助文件的任何条款进行净额结算。 |
“许可融资协议”是指许可的优先融资协议、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和/或许可的母公司融资协议,视文意而定。
“许可融资文件”是指许可的优先融资文件、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和许可的母公司融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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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的总金额”是指,就多账户透支便利而言,任何金额,不超过指定的总金额,即该多账户透支便利所包含的透支总借方余额。
“许可对冲平仓”是指,就对冲协议下的对冲交易而言,根据第4.9条(许可执行:对冲对手方)允许的该对冲交易的终止或平仓。
“允许的对冲支付”是指第4.3条(Permitted Payments:Hedging Liabilities)允许的支付。
“允许的集团内部支付”是指第8.2条允许的支付(允许的支付:集团内部负债)。
“允许的投资者付款”是指第7.2条允许的付款(允许的付款:投资者负债)。
“允许的母公司融资加速事件”是指,就任何允许的母公司融资债务而言,在发生正在继续的允许的母公司融资违约事件后,高级母公司债权人代表就该允许的母公司融资债务(或,视情况而定,任何获准母融资债权人)行使其在(并根据)获准母融资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以加速根据获准母融资协议或根据获准母融资协议自动援引的任何加速条款下的任何未偿金额(在每种情况下,使得就该获准母融资协议而言的未偿本金在其预定到期之前立即到期应付)。
“允许的母公司融资代理负债”是指债务人根据或与允许的母公司融资文件有关而欠相关高级母公司债权人代表的代理负债。
“允许的母公司融资协议”是指,就任何允许的母公司融资债务而言,提供或(视情况而定)发行该允许的母公司融资债务所依据的融资协议、契约或其他同等文件。
“允许的母公司融资安排人”是指根据允许的母公司融资协议并在其中定义的任何安排人。
“允许的母公司融资安排人负债”是指债务人根据或与允许的母公司融资文件相关而欠任何允许的母公司融资安排人的安排人负债。
“准许母融资债权人”是指,就任何准许母融资债务而言,不时就该准许母融资债务的每一贷款人、持有人或其他债权人(包括适用的高级母债权人代表)。
“允许的母公司融资债务”是指由母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证券代理人的高级母公司债务发行人发生的任何债务,就本协议而言被视为“允许的母公司融资债务”,前提是:
| (a) | 有担保债务文件的条款不禁止发生此种债务;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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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要么: |
| (一) | 此类债务的提供者已同意通过签署并向证券代理人交付债权人/代理人加入承诺,作为高级母债权人成为本协议的一方;或 |
| (二) | 就该许可的母融资债务而言,代理人、受托人或其他相关代表已同意作为高级母债权人和高级母债权人代表代表此类债务的提供者,通过执行并向担保代理人交付债权人/代理人加入承诺成为本协议的一方,在每种情况下,只要相关人员尚未以该身份成为本协议的一方。 |
“准许母融资解除日”指所有准许母融资负债已全部最终解除(如适用,包括通过根据准许母融资文件允许的撤销方式)的第一个日期,无论是否由于强制执行,且准许母融资债权人没有进一步义务根据准许母融资文件向任何债务人提供任何财务便利。
“准许母融资文件”是指,就任何准许母融资债务、准许母融资协议、根据或与准许母融资协议订立的任何费用函件以及与该准许母融资债务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文书,并由母公司和高级母债权人代表就该准许母融资债务指定为此类文件或文书。
“允许的母公司融资违约事件”是指,就任何允许的母公司融资债务而言,根据允许的母公司融资协议发生的违约事件(无论描述如何),该事件使允许的母公司融资债权人有权给予(或指示高级母公司债权人代表给予)构成允许的母公司融资加速事件的加速通知。
“允许的母公司融资负债”是指任何债务人根据或与允许的母公司融资文件相关的对任何允许的母公司融资债权人的所有负债。
“允许支付”是指允许的对冲支付、允许的集团内支付、允许的高级父母支付、允许的第二留置权支付、允许的高级支付或允许的投资者支付。
“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加速事件”是指,就任何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而言,在发生正在继续的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违约事件后,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就该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或,视情况而定,任何获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行使其在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项下(并根据其条款)的任何权利,以加速根据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或根据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自动援引的任何加速条款项下的任何未偿金额(在每种情况下,使得该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的未偿本金在其预定到期之前立即到期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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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代理负债”是指债务人根据或与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有关而欠相关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的代理负债。
“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是指,就任何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而言,提供或(视情况而定)发行该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所依据的融资协议、契约或其他同等文件。
“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安排人”是指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项下和所定义的任何安排人。
“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安排人负债”是指债务人根据或与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有关而欠任何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安排人的安排人负债。
“准予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是指,就任何准予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而言,就该准予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而言,各出借人、持有人或其他债权人不时(包括适用的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
“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系指集团任何成员所招致的任何债务,而就本协议而言,母公司以书面通知担保代理人作为债务被视为“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前提是:
| (a) | 有担保债务文件的条款不禁止发生此种债务;及 |
| (b) | 要么: |
| (一) | 此类债务的提供者已同意通过执行并向担保代理人交付债权人/代理人加入承诺,作为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成为本协议的一方;或 |
| (二) | 该获准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的代理人、受托人或其他相关代表已同意作为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和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成为本协议的一方,方式是签署并向担保代理人交付债权人/代理人加入承诺,在每种情况下,只要相关人员尚未以该身份成为本协议的一方。 |
“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解除日”是指所有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负债已全部最终解除(如适用,包括通过根据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允许的撤销方式)的第一个日期,无论是否由于强制执行,且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没有进一步义务根据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向任何债务人提供任何财务便利。
“准许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是指,就任何准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准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根据或与准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订立的任何费用函以及与该准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文书,并由母公司和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就该准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指定为此类文件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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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违约事件”是指,就任何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而言,根据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发生的违约事件(无论描述如何),该事件使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有权给予(或指示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给予)构成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加速事件的加速通知。
“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负债”是指任何债务人根据或与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相关而对任何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承担的所有负债。
“允许的第二留置权支付”是指第5.2条允许的支付(允许的支付:第二留置权负债)。
“许可优先融资加速事件”是指,就任何许可的优先融资债务而言,在发生持续的许可优先融资违约事件后,就该许可的优先融资债务(或,视情况而定,任何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行使其在(并根据)获准优先融资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以加速根据获准优先融资协议或根据获准优先融资协议自动援引的任何加速条款项下的任何未偿金额(在每种情况下,该获准优先融资协议的未偿本金已在其预定到期之前立即到期应付)。
“许可高级融资代理负债”是指债务人根据许可的高级融资文件或与之相关而欠相关高级债权人代表的代理负债。
“许可优先融资协议”是指,就任何许可的优先融资债务而言,提供或(视情况而定)发行该许可优先融资债务所依据的融资协议、契约、条款和条件或其他同等文件。
“经许可的高级融资安排人”是指根据经许可的高级融资协议并在其中定义的任何安排人。
“许可优先融资安排人负债”是指债务人根据或与许可优先融资文件有关而欠任何许可优先融资安排人的安排人负债。
“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是指就任何获准优先融资债务而言,不时就该获准优先融资债务的每一贷款人、持有人或其他债权人(包括适用的高级债权人代表)。
“获准优先融资债务”是指集团任何成员所招致的任何债务,由母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证券代理,就本协议而言将被视为“获准优先融资债务”,前提是:
| (a) | 有担保债务文件的条款不禁止发生此种债务;及 |
| (b) | 要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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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此类债务的提供者已同意通过执行并向担保代理人交付债权人/代理人加入承诺,作为高级有担保债权人成为本协议的一方;或 |
| (二) | 该获准优先融资债务的代理人、受托人或其他相关代表已同意作为高级有担保债权人和高级债权人代表代表成为本协议的一方,方式是签署并向担保代理人交付债权人/代理人加入承诺,在每种情况下,只要相关人员尚未以该身份成为本协议的一方。 |
“获准优先融资解除日”指所有获准优先融资负债已全部最终解除(如适用,包括通过根据获准优先融资文件允许的撤销方式)的第一个日期,无论是否由于强制执行,且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没有进一步义务根据获准优先融资文件向任何债务人提供任何财务便利。
“许可优先融资文件”指,就任何许可优先融资债务、许可优先融资协议、根据或与许可优先融资协议订立的任何费用函件以及与该许可优先融资债务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文书,并由母公司和高级债权人代表就该许可优先融资债务指定为此类文件或文书。
“经许可的高级融资违约事件”是指,就任何经许可的高级融资债务而言,根据经许可的高级融资协议发生的违约事件(无论描述如何),该事件使经许可的高级融资债权人有权给予(或指示高级债权人代表给予)构成经许可的高级融资加速事件的加速通知。
“许可优先融资负债”是指任何债务人根据或与许可优先融资文件有关而对任何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承担的所有负债。
“允许的高级父母付款”是指第6.2条允许的付款(允许的高级父母付款)。
“允许的优先付款”是指第3.1条(优先负债的支付)允许的付款。
“一级债权人”是指高级有担保债权人和高级母债权人。
“公开拍卖”是指一个以上的竞买人参与或被邀请参与的拍卖或其他竞争性销售过程,该过程可能会或可能不会通过法院或其他法律程序进行,并在财务顾问的建议下进行。
“接管人”是指接管人、临时接管人、接管人和管理人或行政接管人,在每种情况下,是指被控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追偿”具有第14.1条(适用顺序)(a)款赋予该词的含义。
“相关辅助贷款人”是指,就任何SFA现金保障而言,提供该SFA现金保障的辅助贷款人(如有)。
24
“相关发行银行”是指,就任何SFA现金保障而言,为其提供该SFA现金保障的发行银行(如有)。
“相关负债”是指:
| (a) | 在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的情况下: |
| (一) | 与该债权人或(视情况而定)经营融资贷款人享有同等地位或优先权的安排人排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所欠的安排人负债; |
| (二) | 欠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的负债排名(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与该债权人或(视情况而定)经营融资贷款人具有同等地位或优先权,连同欠该等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的代理人的所有代理负债;和 |
| (三) | 债务人对担保代理人的所有当前和未来的实际和或有的负债和义务;和 |
| (b) | 在债务人的情况下,欠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的负债连同欠这些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的代理人的代理负债、安排人负债以及债务人对担保代理人的所有当前和未来的实际和或有的负债和义务。 |
“必要的第二留置权同意”是指,就任何提议的事项、步骤或行动(“提议的行动”)而言,事先同意:
| (a) | 倘已招致任何第二留置权债务,而建议的行动被相关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的条款禁止,则多数第二留置权贷款人;及 |
| (b) | 如已发生任何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而建议的行动为相关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的条款所禁止,则大多数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或债权人代表就该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 |
“必要的高级同意”是指,就任何提议的事项、步骤或行动(the
“提议的行动”),事先同意:
| (a) | 倘建议的行动被优先融资协议的条款禁止,则多数优先贷款人; |
| (b) | 如已发行任何优先票据,而建议的行动受相关优先票据契约条款禁止,则优先票据受托人;及 |
| (c) | 如已发生任何经许可的优先融资债务,且建议的行动受到相关经许可的优先融资协议条款的禁止,则多数经许可的优先融资债权人或债权人代表就该经许可的优先融资债务。 |
25
“负责人员”指任何票据受托人的公司信托、代理或证券服务部门内的任何人员(无论描述如何),包括该等票据受托人的任何董事、副董事、副总裁、助理副总裁、助理司库、信托主管或任何其他通常履行与其职能类似的职能的高级人员
由该等高级人员履行,或因该个人对特定主题的了解和熟悉而被转介的任何公司信托事项,他们应直接负责管理本协议以及该票据受托人作为一方的任何优先票据契约、优先母票据契约或许可融资协议(如适用)。
“退休保安代理人”具有第18.1条(保安代理人的辞职)(d)款赋予该词的含义。
“第二留置权加速事件”是指第二留置权融资加速事件和/或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加速事件,视上下文需要。
“第二留置权代理人”是指第二留置权融资代理人和/或任何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视文意而定。
“第二留置权代理负债”是指债务人根据任何第二留置权债务文件或与之相关而欠任何第二留置权代理人的代理负债。
“第二留置权安排人”是指根据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并在该协议中定义的任何安排人。
“第二留置权安排人负债”是指债务人根据第二留置权财务文件或与第二留置权财务文件有关而欠任何第二留置权安排人的安排人负债。
“第二留置权借款人”具有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中“借款人”一词所赋予的含义。
“第二留置权承诺”具有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中“承诺”一词赋予的含义。
“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是指,就任何获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而言,该获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的代理人、受托人或其他相关代表。
“第二留置权债务”是指任何第二留置权融资下的未偿债务。
“第二留置权债务文件”是指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和获准的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
“第二留置权解除日”是指第二留置权贷款人解除日和准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解除日各自发生的第一个日期。
“第二留置权违约事件”是指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第二留置权暴露”具有条款15.1(均衡定义)中赋予该词的含义。
“第二留置权融资”具有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中“融资”一词所赋予的含义。
“第二留置权融资加速事件”是指根据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并在其中定义的“加速日期”的发生。
“第二留置权融资代理”是指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项下及所定义的融资代理。
26
「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指集团成员订立或将订立的任何融资协议,而该协议由母公司以书面通知保安代理,作为就本协议而言须视为「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的融资协议。
“第二留置权融资融资方”具有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中“融资方”一词赋予的含义。
“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具有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中“融资文件”一词所赋予的含义。
“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指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和/或任何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视文意而定。
“第二留置权担保人”具有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中“担保人”一词所赋予的含义。
「第二留置权出借人解除日」指所有第二留置权出借人负债已全部及最终解除的第一个日期,不论是否因强制执行而解除,而第二留置权出借人并无根据任何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向任何债务人提供财务通融的进一步义务。
“第二留置权出借人负债”是指债务人根据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对第二留置权出借人的负债。
“第二留置权放款人”是指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项下和所定义的每个放款人。
“第二留置权负债”是指第二留置权出借人负债和任何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负债。
“第二留置权支付违约”是指因未支付根据第二留置权债务文件立即到期应付的任何金额而引起的优先违约事件,但不包括未支付任何金额(a)不构成本金或利息或(b)不超过250,000欧元(或其等值的其他货币)。
“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是指第二留置权融资当事人和/或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视情况而定。
“第二留置权担保债权参与”是指:
| (a) | 就第二留置权贷款人而言,其第二留置权承诺;及 |
| (b) | 就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而言,其在每份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下的承诺总额(已提取或未提取,并以与第二留置权承诺一致的方式计算)和/或该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持有的未偿还的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的本金金额(如适用且不重复计算)。 |
“有担保债务文件”指优先融资融资文件、优先票据融资文件、许可优先融资文件、对冲协议、经营融资文件、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优先母票据融资文件和/或许可母融资文件,视文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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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债务”是指:
| (a) | 就共享担保以外的所有担保文件而言,在法律可能的范围内并在遵守商定的担保原则的情况下,集团任何成员在任何时候根据有担保债务文件向任何有担保方(高级母债权人除外)到期、欠付或招致的所有负债和所有其他当前和未来义务,包括实际的和或有的,以及是否单独或共同以及作为委托人或担保人或以任何其他身份招致;和 |
| (b) | 就共享证券而言,在法律可能的范围内并在遵守商定的担保原则的情况下,集团任何成员在任何时间对任何有担保方(就任何高级母债权人和任何共享证券而言,在母公司已同意相关的高级母票据或相关的许可的母融资债务(如适用)将从该共享证券中受益的范围内)到期、欠下或承担的所有负债和所有其他当前和未来义务,实际的和或有的,以及是否单独或共同以及作为委托人或担保人或以任何其他身份发生。 |
“有担保方”是指,在法律可能的范围内并在遵守商定的担保原则的情况下,每一名担保代理人、任何接管人或委托人以及每一名代理人、安排人、经营融资放款人、优先有担保债权人和优先母债权人不时但在本协议要求的范围内,仅当其是本协议的一方或已根据第19.7条(债权人/代理加入承诺)以适当身份加入本协议时。
“担保”是指具有类似效力的抵押、押记、质押、留置或者其他担保权益。
“证券代理的即期汇率”是指,就一种货币(“第一种货币”)转换为另一种货币(“第二种货币”)而言,证券代理在特定日期的上午11:00(伦敦时间)或前后在伦敦外汇市场以第一种货币购买第二种货币的即期汇率,应由证券代理根据第17.7条(d)款(证券代理的义务)通知。
“安全文件”是指:
| (a) | 每份交易安全文件;和 |
| (b) | 任何债务人在任何时间订立的任何其他文件,就集团任何成员根据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对任何有担保当事人(以该身份)承担的任何义务而对其全部或任何部分资产设定或表示设定任何担保。 |
“担保物”是指:
| (a) | 所表示的以担保代理人作为有担保当事人的代理人或受托人(或根据或根据任何平行债务、共同和若干债权或类似或等价结构)和/或以所有或任何相关有担保当事人(根据相关管辖法律适用)和该交易担保的所有收益为受益人的交易担保; |
| (b) | 明确表示由债务人承担的就作为担保当事人的代理人或受托人向担保代理人(或根据或根据任何平行债务、共同和若干债权或类似或等价结构)支付负债的金额并由交易担保担保担保担保担保的所有义务,以及债务人为担保代理人作为担保当事人的受托人或担保代理人所表示的以其为受益人的所有陈述和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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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证券代理人在根据第10条(收据的周转)设立的任何信托基金中的权益;及 |
| (d) | 债务文件条款要求担保代理人作为受托人为有担保当事人(或以其他方式为其利益)以信托方式持有的任何其他金额或财产,无论是权利、权利、在行动中或以其他方式选择的、实际的或或有的。 |
“高级加速事件”是指高级设施加速事件、高级票据加速事件和/或许可的高级融资加速事件,视情况而定。
“高级代理人”指每一位高级融资代理人、任何高级票据受托人、第二留置权融资代理人、任何高级债权人代表和/或任何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视文意而定。
“高级代理负债”是指债务人根据高级融资融资文件或与之相关而欠高级融资代理的代理负债。
“高级安排者”是指根据高级设施协议和在高级设施协议中定义的任何安排者。
“优先安排人负债”是指债务人根据优先融资融资文件或与之相关而欠任何优先安排人的安排人负债。
“高级借款人”具有高级设施协议中“借款人”一词所赋予的含义。
“高级现金抵押品”是指由以下机构提供的任何现金抵押品:
| (a) | a根据优先融资协议第2.05(j)节(某些事件后的抵押)向发行银行提供的优先贷款人;及 |
| (b) | a根据许可的高级融资协议的条款向开证银行提供许可的高级融资债权人。 |
“高级承诺”具有高级设施协议中“承诺”一词所赋予的含义。
“优先信贷参与”是指,就优先债权人而言,以下合计:
| (a) | 其合计优先承诺(无论已提取或未提取)(如有);和 |
| (b) | 就该高级债权人在任何套期保值协议下的任何套期保值交易而言,截至作出计算之日,已根据本协议的条款终止或平仓,金额(如有),根据任何对冲协议就截至终止或平仓日期的该终止或平仓向其支付的款项(并在考虑自终止或平仓日期以来该金额的任何应计利息之前),但以该金额未支付为限(该金额须由相关优先债权人证明并根据相关对冲协议计算);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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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仅在优先贷款人解除担保日之后,就该优先债权人根据任何套期保值协议进行的任何套期保值交易而言,截至计算之日,该套期保值交易尚未终止或平仓: |
| (一) | 如果相关套期保值协议是基于ISDA主协议,则根据该套期保值协议就该套期保值交易应向其支付的金额(如有),如果计算的日期被视为相关债务人为违约方的提前终止日期(定义见相关ISDA主协议)(定义见相关ISDA主协议);或者 |
| (二) | 如果相关套期保值协议不是基于ISDA主协议,则根据该套期保值协议就该套期保值交易应支付给其的金额(如有),如作出计算的日期被视为在该套期保值协议下发生与提前终止日期(如任何ISDA主协议所定义)意义和效果相似的事件的日期(根据该套期保值协议),而相关债务人所处的地位(根据该套期保值协议)与违约方(根据同一ISDA主协议所定义)的意义和效果相似, |
该金额,在每种情况下,须由相关高级债权人证明,并根据相关对冲协议计算。
「优先债权人解除日」指所有优先贷款人负债及对冲负债已全部及最终解除的首个日期,不论是否因强制执行而解除,且优先债权人并无进一步义务根据优先融资融资文件向任何债务人提供财务通融。
“优先债权负债”是指优先贷款人负债、套期保值负债和经营融资负债。
“高级债权人代表”是指,就任何获许可的高级融资债务而言,该获许可的高级融资债务的代理人、受托人或其他相关代表。
“高级债权人”是指高级贷款人和对冲交易对手。
“优先债务文件”指优先融资融资文件、优先票据融资文件、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许可优先融资文件和/或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视文意而定。
“优先债务解除日”是指优先贷款人解除日、优先票据解除日和允许的优先融资解除日各自发生的第一个日期。
“优先解款日”是指优先债权人解款日、优先票据解款日和允许的优先融资解款日各自发生的第一个日期。
“高级遇险事件”是指,在正在持续的高级加速事件发生后,任何高级融资代理(根据多数高级贷款人的指示行事)、高级票据受托人(代表高级票据持有人行事)或高级债权人代表(在相关许可高级融资协议明确允许的范围内并根据多数许可高级融资债权人的指示行事)以书面通知方式向证券代理、彼此代理和母公司宣布发生“高级遇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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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违约事件”是指优先融资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高级曝光”具有条款15.1(均衡定义)中赋予该词的含义。
“高级设施加速事件”是指,在高级设施协议项下和所定义的“违约事件”发生并随后继续发生后,高级设施代理根据并根据高级设施协议第7.01(m)(ii)节或根据高级设施协议项下自动援引的任何加速条款或根据任何加速条款自动援引的任何加速条款发出加速通知。
“高级融资协议”指日期为本协议日期或前后的银团融资协议,由母公司、高级贷款人、高级融资代理及其他人订立。
“高级设施”具有高级设施协议中“设施”一词所赋予的含义。
“高级设施代理”是指高级设施协议项下和所定义的行政代理。
“高级融资文件”具有高级融资协议中“贷款文件”一词所赋予的含义。
“优先融资协议”指优先融资协议、任何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任何优先票据契约、任何许可的优先融资协议和/或任何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视文意而定。
“优先担保人”具有优先融资协议中“担保人”一词所赋予的含义。
“优先贷款人解除日”是指所有优先贷款人负债已全部最终解除的第一个日期,无论是否因强制执行而解除,且优先贷款人没有进一步义务根据任何优先融资融资文件向任何债务人提供财务便利。
“优先贷款人负债”是指债务人根据优先融资融资文件欠优先贷款人的负债。
“优先贷款人”指优先融资协议项下及在优先融资协议中定义的每个贷款人,连同优先融资融资文件项下的每个发行银行和辅助贷款人。
“优先负债”是指优先债权人负债、第二留置权出借人负债、优先票据负债、允许的优先融资负债和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负债。
“优先负债转移”是指将优先贷款人负债和经营融资负债转移给第3.8条(a)款所述的全部或任何优先有担保债权人(购买选择权:优先票据债权人和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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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票据持有人”指根据相关优先票据契约确定的适用优先票据的不时登记持有人。
「优先票据」指由集团任何成员公司发行或将发行的高收益票据、交换票据、债务证券及/或其他债务工具,由母公司以书面通知证券代理作为就本协议而言须视为「优先票据」的债务。
“优先票据加速事件”是指在发生优先票据契约项下仍在继续的优先违约事件后,优先票据受托人(或任何优先票据持有人)行使其在优先票据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并根据其条款),以加速优先票据或优先票据契约项下的任何未偿金额或任何优先票据契约项下自动援引的任何加速条款(在每种情况下,优先票据或优先票据契约项下的未偿本金已在其预定到期日之前立即到期应付)。
“优先票据债权人”是指,在第一个优先票据发行日及之后,优先票据持有人和每个优先票据受托人。
“优先票据解除日”是指所有优先票据负债已全部最终解除的第一个日期,包括通过根据优先票据财务文件允许的撤销的方式,无论是否作为强制执行的结果。
「优先票据财务文件」指优先票据、每份优先票据契约、集团成员就优先票据授出的每份担保、本协议、证券文件及就优先票据订立并由母公司及适用的优先票据受托人指定优先票据财务文件的任何其他文件(为免生疑问,该等文件不包括列明优先票据的初始购买者(以其作为初始购买者的身份)对集团任何成员的权利的任何文件)。
“优先票据融资方”是指任何优先票据受托人(代表其本身及其所代表的优先票据持有人)、任何优先票据持有人和证券代理人。
“优先票据契约”是指发行任何优先票据所依据的每一份契约。
“优先票据发行日期”是指,就每个优先票据契约而言,根据该优先票据契约发行优先票据的第一个日期。
“优先票据负债”是指债务人根据优先票据财务文件欠优先票据融资方的负债(不包括任何优先票据受托人金额)。
“优先票据/许可融资信贷参与”是指优先票据债权人和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在任何时间的所有优先担保信贷参与的总和。
“优先票据代表”是指,在第一个优先票据发行日期或之后,每个优先票据受托人就任何未偿还的优先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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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票据受托人”是指在任何发行的优先票据下担任受托人的任何实体(在其已根据债权人/代理加入承诺以该身份加入本协议的范围内),在每种情况下视上下文需要而定。
“优先票据受托人金额”是指,就优先票据受托人而言,根据优先票据财务文件应付该优先票据受托人或其任何顾问、接管人、转授权人、律师、代理人或受委人的成本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连同任何适用的增值税)的金额,优先票据财务文件中包含的有利于该优先票据受托人或其任何顾问、接管人、转授权人、律师、代理人或受委人的成本和费用的任何条款(包括赔偿条款),该优先票据受托人或任何顾问、接管人、转授权人、律师提供的服务的所有补偿,根据优先票据财务文件的条款支付给该优先票据受托人或其任何顾问、接管人、转授权人、律师、代理人或委任人的代理人或委任人,以及该优先票据受托人或其任何顾问、接管人、转授权人、律师、代理人或委任人在根据优先票据财务文件的条款履行其职责或执行任何服务时适当发生的所有自付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a)就该优先票据受托人为优先票据持有人的利益而收取须支付予该优先票据受托人的任何款项的成本及开支作出补偿,以及(b)该优先票据受托人的顾问、接管人、转授人、律师、代理人或获委任人的成本及开支(但不包括(i)就该优先票据受托人或任何顾问、接管人、转授人、律师提起的任何诉讼而招致的任何未付成本及开支的任何付款,代表该优先票据受托人针对任何优先债权人或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的代理人或受委任人,以及(ii)直接或间接就任何优先票据项下的任何欠款(包括本金、利息、溢价或任何优先票据持有人的任何其他款项)支付的任何款项,所有上述款项(如适用)包括增值税。
“高级母公司代理人”指任何高级母公司票据受托人和/或任何高级母公司债权人代表,视文意而定。
“优先母债权人”是指优先母票据债权人和任何经许可的母融资债权人。
“高级母债权人代表”是指,就任何许可的母融资债务而言,就该许可的母融资债务而言,代理人、受托人或其他相关代表。
“资深家长信用参与”是指:
| (a) | 就优先母票据债权人而言,该优先母票据持有人所持有的未偿还优先母票据负债的本金;及 |
| (b) | 就获准母融资债权人而言,其在每份获准母融资协议下的承诺总额(已提取或未提取,并以与优先承诺一致的方式计算)和/或该获准母融资债权人持有的未偿还的获准母融资债务的本金金额(如适用且不重复计算)。 |
「优先母债发行人」指,就任何优先母债或获许可母融资债务而言,作为发行人的集团成员,或(视属何情况而定)该等优先母债或该获许可母融资债务的借款人,但前提是集团的任何成员均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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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任何未偿还的优先定期债务、未偿还的优先票据、未偿还的第二留置权债务、未偿还的许可优先融资债务或未偿还的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的发行人或(视情况而定)借款人;或 |
| (b) | 属于上述(a)的集团成员的附属公司(作为融资工具的附属公司除外), |
可能是高级母债发行人。
“优先母票据解除日”是指优先母票据解除日和允许的母公司融资解除日各自发生的第一个日期。
“高级家长强制执行通知”具有第6.9条(许可高级家长强制执行)(b)款赋予的含义。
“高级母公司违约事件”是指高级母公司融资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高级家长暴露”具有条款15.1(均衡定义)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优先母融资文件”是指优先母票据融资文件和许可的母融资文件。
“优先母融资方”是指优先母票据融资方和获准母融资债权人。
“高级母公司融资协议”指任何高级母公司票据契约和/或任何许可的母公司融资协议,视文意而定。
“高级母公司担保”指集团成员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对集团成员在高级母公司财务文件项下明确受本协议规定约束的任何义务(其中应包括高级母公司融资协议中包含的任何明示受本协议条款约束的担保)的每一项担保。「高级父母担保人」指根据或与高级父母财务文件有关而给予高级父母担保的集团任何成员,除非根据有关高级父母财务文件的条款,该集团已不再为高级父母担保人。
“高级母公司负债”是指高级母公司票据负债和任何允许的母公司融资负债。
“高级母票据持有人”指根据相关高级母票据契约(s)确定的适用高级母票据的不时登记持有人。
“优先母票据”是指由优先母债务发行人发行或将发行的高收益票据、交换票据、债务证券和/或其他债务工具,由母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证券代理人作为债务,在本协议中被视为“优先母票据”。
“优先母票据加速事件”是指在发生优先母票据契约项下仍在继续的优先母违约事件后,优先母票据受托人(或任何优先母票据持有人)行使其在优先母票据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并根据其条款)以加速任何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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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优先母票据或优先母票据契约下的未偿债务或在任何优先母票据契约下自动援引的任何加速条款(在每种情况下,优先母票据或优先母票据契约下的未偿本金已立即到期并在其预定到期之前支付)。
“优先母票据债权人”是指,自第一个优先母票据发行日起,优先母票据持有人和每个优先母票据受托人。
“优先母票据解除日”是指所有优先母票据负债已全部最终解除的第一个日期,包括通过根据优先母票据财务文件允许的撤销的方式,无论是否由于强制执行。
“优先母票据财务文件”指优先母票据、每份优先母票据契约、有关优先母票据的优先母担保、本协议、担保文件(如果并在创建共享担保的范围内)以及由母公司和适用的优先母票据受托人就优先母票据订立并指定优先母票据财务文件的任何其他文件(为免生疑问,不包括任何文件,只要它列出优先母票据的初始购买者(以其作为初始购买者的身份)对集团任何成员的权利)。
“高级母票据融资方”是指任何高级母票据受托人(代表其本身及其所代表的高级母票据持有人)、任何高级母票据持有人和(在任何共享证券的范围内)证券代理人。
“优先母票据契约”是指发行任何优先母票据所依据的每一份契约。
“优先母票据发行日期”是指,就每份优先母票据契约而言,根据该优先母票据契约发行优先母票据的第一个日期。
“优先母票据负债”是指债务人根据优先母票据财务文件欠优先母票据融资方的负债(不包括任何优先母票据受托人金额)。
“高级父母票据代表”是指就任何未偿还的高级父母票据而言,每位高级父母票据受托人。
“优先母票据受托人”是指在任何发行的优先母票据下担任受托人的任何实体(只要其已根据债权人/代理人加入承诺以该身份加入本协议),在每种情况下视上下文需要而定。
“优先母票据受托人金额”是指,就优先母票据受托人而言,根据优先母票据财务文件、优先母票据财务文件中所载的有利于该优先母票据受托人或其任何顾问、接管人、转授权人、律师、代理人或受委人的成本和费用(包括弥偿条款)的金额(包括弥偿条款),就该高级母票据受托人或其任何顾问、接管人、转授权人、律师、代理人或委任人提供的服务而根据该高级母票据财务文件的条款须支付予该高级母票据受托人或其任何顾问、接管人、转授权人、律师、代理人或委任人的所有补偿,以及该高级母票据受托人适当招致的所有自付费用及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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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任何顾问、接管人、转授权人、律师、代理人或获委任人根据优先母票据财务文件的条款履行其职责或执行任何服务,包括但不限于(a)补偿该优先母票据受托人为优先母票据持有人的利益而收取应付该优先母票据受托人的任何金额的成本和费用,以及(b)该优先母票据受托人的顾问、接管人、转授权人、律师的成本和费用,代理人或受委任人(但不包括(i)就该高级母票据受托人或代表该高级母票据受托人针对任何高级有担保债权人提起的任何诉讼而招致的任何未付成本和开支的任何付款,以及(ii)就任何高级母票据项下的任何欠款(包括本金、利息、溢价或任何高级母票据持有人的任何其他款项)直接或间接作出的任何付款,所有上述款项(如适用)包括增值税。
“高级家长停止付款通知书”具有第6.3条(发出高级家长停止付款通知书)第(a)(ii)款赋予的涵义。
“高级家长停顿期”具有第6.10条(高级家长停顿期)(a)款赋予的含义。
“优先付款违约”是指因未支付根据优先债务文件(第二留置权债务文件除外)立即到期应付的任何金额而产生的优先违约事件,但不包括未支付任何金额(a)不构成本金或利息或(b)不超过250,000欧元(或其等值的其他货币)。
“优先有担保债权人”是指优先债权人、优先票据债权人、第二留置权放款人、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和/或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视文意而定。
“高级担保信贷参与”是指:
| (a) | 就一名优先债权人而言,其就优先融资协议及仅就对冲协议的优先信贷参与; |
| (b) | 就优先票据债权人而言,该优先票据持有人所持有的未偿还优先票据负债的本金;及 |
| (c) | 就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而言,其在每份获准优先融资协议下的承诺总额(已提取或未提取,并以与优先承诺一致的方式计算)和/或该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持有的未偿还获准优先融资债务的本金金额(如适用且不重复计算)。 |
“优先担保负债”是指优先贷款人负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负债、优先票据负债、任何允许的优先融资负债和任何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负债。
“优先担保负债转让”是指将优先贷款人负债、优先票据负债、任何允许的优先融资负债和经营融资负债转让给第5.12条所述的所有或任何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购买选择权: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或第6.13条所述的所有或任何优先母债权人(购买选择权:优先母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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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担保方”是指除高级母融资方之外的其他有担保方。
“优先定期债务”指定期融资(定义见优先融资协议)下的未偿债务。
“SFA现金保障”具有优先融资协议(或任何相关许可的优先融资协议或运营融资文件中的任何同等条款或概念)中“现金抵押品”一词所赋予的含义。
“SFA现金保障文件”是指,就任何SFA现金保障而言:
| (a) | 就根据高级融资协议提供的任何SFA现金保障而言,任何创建或证明,或被表述为创建或证明的高级融资文件,根据高级融资协议中使用的“现金抵押品”的定义,要求就该SFA现金保障提供的其他信贷支持; |
| (b) | 就根据许可的高级融资协议提供的任何SFA现金保障而言,任何许可的高级融资文件创建或证明,或被表述为创建或证明,根据该许可的高级融资协议的条款要求就该SFA现金保障提供的任何担保;和 |
| (c) | 就根据运营融资文件提供的任何SFA现金保障而言,任何创建或证明,或被表述为创建或证据的运营融资文件,根据该运营融资文件的条款要求就该SFA现金保障提供的任何担保。 |
“共享证券”是指根据母公司的选择,为高级母公司负债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提供担保的任何交易证券。
“附属公司”具有高级设施协议中赋予该词的含义。
“互换”是指《商品交易法》第1a(47)条含义内构成“互换”的任何协议、合同或交易。
“掉期义务”就任何人而言,是指根据任何掉期支付或履行的任何义务。
“税收”具有高级设施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总第二留置权担保信贷参与”是指在任何时间所有第二留置权担保信贷参与的总和。
“总高级担保信贷参与”是指任何时候所有高级担保信贷参与的总和。
“交易安全”是指根据或根据安全文件创建或证明或表示要创建或证明的安全。
“交易安全文件”具有高级设施协议中“安全文件”一词所赋予的含义。
「非受限制附属公司」具有高级设施协议赋予该词的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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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美国”是指美利坚合众国、其领土和属地。
“美国破产法”是指经不时修订的题为“破产”的美国法典第11条。
“美国债务人”是指在美国、其任何州或地区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中或根据其法律创建或组织的债务人。
“美国破产程序”指根据美国《破产法》启动的案件。
“美国国内税收法典”是指经修订的1986年美国国内税收法典。
“美国人”指美国第7701(a)(30)条定义的“美国人”
美国《国内税收法》,并包括一个实体,如果该实体的所有者是“美国人”,则该实体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被视为与其所有者分开的实体。
“增值税”是指1994年《增值税法》规定的增值税和任何其他类似性质的税种。
| 1.2 | 建设 |
| (a) | 除非出现相反的说明,本协议中提及: |
| (一) | 任何“代理人”、“辅助贷款人”、“安排人”、“债权人”、“债务人”、“集团公司”、“对冲交易对手”、“集团内贷款人”、“投资人”、“发行银行”、“经营融资贷款人”、“母公司”、“当事人”、“准母融资安排人”、“准母融资债权人”、“准母融资第二留置权融资安排人”、“准母融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准高级融资安排人”、“准高级融资债权人”、“主要债权人”、“第二留置权代理人”、“第二留置权安排人”、“第二留置权借款人”、“第二留置权保证人”、“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第二留置权贷款人”“高级父母债权人代表”、“高级父母票据持有人”或“高级父母票据受托人”应被解释为以其本人身份而非任何其他身份对其的提述; |
| (二) | 任何“代理人”、“辅助出借人”、“安排人”、“债权人”、“债务人”、“对冲交易对手”、“投资者”、“发行银行”、“经营融资出借人”、任何“一方”或“担保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应解释为包括其所有权上的继承人、允许的受让人和允许的受让人(包括涉及该人的任何合并的存续实体),就担保代理人而言,包括当时根据本协议被指定为担保代理人或担保代理人的任何人; |
| (三) | “资产”包括现在和未来的财产、收入和每一种描述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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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债务文件”或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书应被解释为提及经修订、更新、补充、延长或重述的该债务文件或其他协议或文书(无论从根本上说),并包括根据任何此类协议或文书提供的任何融资的任何增加、增加或延长或其他变更(在每种情况下均在本协议未禁止的范围内); |
| (五) | “强制执行”(或任何派生)交易证券应包括由证券代理人指定债务人的管理人; |
| (六) | “负债”包括为支付或偿还款项而承担的任何义务(无论是作为本金还是作为担保人),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实际还是或有的; |
| (七) | “人”包括任何个人、事务所、基金、公司、公司、政府、国家或国家的机构或任何协会、信托、合资、财团或合伙企业(无论是否具有单独法人资格)或上述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 |
| (八) | “条例”包括任何国家机构(包括任何政府、政府间或超国家机构、机构、部门或监管、自律或其他当局或组织)的任何条例、规则、官方指示、命令、请求或准则(无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不具有法律效力,则为相关人员的实践所依据);和 |
| (九) | 法律条文是指经修订或重新颁布的该条文。 |
| (b) | 章节、条款和附表标题仅供参考。 |
| (c) | 一项违约或一项违约事件,如果没有得到补救或豁免,则“正在继续”。 |
| (d) | 如果一项加速事件没有根据相关债务融资协议的条款被撤销或以其他方式停止持续,则该事件“正在继续”。 |
| (e) | 任何一方在破产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采取或不采取任何行动的权利或要求,如与该破产事件有关的违约破产事件不再继续(除非加速事件已经发生并仍在继续,且不影响在该违约破产事件继续进行时根据本协议条款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则该权利或要求不再适用。 |
| (f) | 第二留置权支付停止通知“尚未执行”的认定,参照第5.3条(发出第二留置权支付停止通知)的规定作出。 |
| (g) | 高级家长停止付款通知“未结清”的认定,是参照第6.3条(发出高级家长停止付款通知)的规定作出的。 |
| (h) | 本协议中对债务人或集团成员能够进行任何付款或采取任何其他行动的任何提及,应包括对该债务人或集团成员被允许就该付款或行动作出任何安排或采取任何步骤或进行任何交易以便利进行该付款或采取该行动的提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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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尽管有任何相反的情况,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提及或以其他方式考虑任何人或由任何人要求的任何同意、批准、释放、放弃、协议、通知或其他步骤或行动: |
| (一) | 不是缔约方的; |
| (二) | 就任何不存在的协议; |
| (三) | 就任何尚未承担或不再承担或招致的债务; |
| (四) | 就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或已发生有关解除日期的其他人的负债而言, |
除非家长另有约定或指明,否则不需要同意、批准、释放、放弃、协议、通知或其他步骤或行动,且该等条文不得或不得解释为以任何方式禁止或限制集团任何成员的权利或行动。此外,为免生疑问,凡提述不存在的任何协议,均不得或应解释为以任何方式禁止或限制集团任何成员的权利或行动。
| (j) | 对代表优先票据持有人行事的优先票据受托人的提述是指其所代表的或(如适用)经根据适用的优先票据契约所要求的必要数量的优先票据持有人同意后,代表优先票据持有人行事的优先票据受托人。优先票据受托人将有权在适用的优先票据契约要求的范围内就其根据本协议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向其所代表的优先票据持有人寻求指示。 |
| (k) | 提及代表高级母票据持有人行事的高级母票据受托人是指代表其所代表的高级母票据持有人行事的高级母票据受托人,或(如适用)经根据适用的高级母票据契约所要求的必要数量的高级母票据持有人同意后行事的高级母票据受托人。高级母票据受托人将有权在适用的高级母票据契约要求的范围内,就其根据本协议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向其所代表的高级母票据持有人寻求指示。 |
| (l) | 凡提述代表许可的高级融资债权人行事的高级债权人代表,是指代表其所代表的许可的高级融资债权人行事的高级债权人代表,或在适用的情况下,经根据适用的许可高级融资协议所要求的必要数量的许可高级融资债权人同意后行事的高级债权人代表。高级债权人代表将有权在适用的许可高级融资协议要求的范围内,就其根据本协议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向其所代表的许可高级融资债权人寻求指示。 |
| (m) | 凡提述代表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行事的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是指该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其所代表的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行事,或(如适用)经所需数量的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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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和根据适用的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要求的融资债权人。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将有权在适用的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要求的范围内,就其根据本协议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向其所代表的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寻求指示。 |
| (n) | 提及代表获准母融资债权人行事的高级母债权人代表是指代表其所代表的获准母融资债权人行事的高级母债权人代表,或在适用的情况下,经根据适用的许可母融资协议所要求的必要数量的许可母融资债权人同意后,提及该高级母债权人代表行事。高级母公司债权人代表将有权在适用的许可母公司融资协议要求的范围内,就其根据本协议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向其所代表的许可母公司融资债权人寻求指示。 |
| (o) | 如任何经许可的优先融资债务是通过发行高收益票据、债务证券或其他类似工具的方式发生的,在母公司要求的情况下并在其范围内,就该经许可的优先融资债务而言,高级债权人代表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相关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就该高级债权人代表所欠的金额而言,以及按与、优先票据受托人金额及受益于根据第26条或根据第26条向优先票据受托人提供的所有权利和保护的优先债权人代表(票据受托人))。如果母公司要求本条款应适用于任何高级债权人代表,则应相应地以书面通知担保代理人(该通知应包括本协议的哪些条款将适用于该高级债权人代表以及在何种程度上适用的详细信息)。在安全代理人收到任何此类通知后,本协议应根据本款(o)和该通知的条款为所有目的解释。 |
| (p) | 如任何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是通过发行高收益票据、债务证券或其他类似工具的方式发生的,在母公司要求的范围内,就该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而言,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相关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就欠该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的金额而言,以及按照与,优先票据受托人金额及受益于根据第26条或根据第26条向优先票据受托人提供的所有权利和保护的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票据受托人))。如果母公司要求本条款应对任何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起作用,则应相应书面通知担保代理人(该通知应包括本协议的哪些条款将适用于该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以及在何种程度上适用的详细信息)。在安全代理人收到任何此类通知后,本协议应根据本款(p)项和该通知的条款为所有目的解释。 |
| (q) | 如果任何获准的母公司融资债务是通过发行高收益票据、债务证券或其他类似工具发生的,如果并在母公司要求的范围内,就该获准的母公司融资债务而言,高级母公司债权人代表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相关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就欠该高级母公司债权人代表的金额,以及以与高级母公司票据相同的方式排名和获得担保的金额),应以与高级母公司票据相同的方式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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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金额及受益于根据第26条或根据第26条向高级母票据受托人提供的所有权利和保护的高级母债权人代表(票据受托人))。如果母公司要求本条款应对任何高级母公司债权人代表起作用,则应相应地以书面通知担保代理人(该通知应包括本协议的哪些条款将适用于该高级母公司债权人代表以及在何种程度上适用的详细信息)。在安全代理人收到任何此类通知后,本协议应根据本款(q)和该通知的条款为所有目的解释。
| (r) | 在优先贷款人解任日期之前: |
| (一) | 高级设施协议中定义的术语在本协议中使用时具有相同的含义(除非在本协议中单独定义);和 |
| (二) | 高级设施协议第1.02条(一般条款)的规定适用于本协议,如同它们在本协议中已完整载列一样(但对高级设施协议的提及应被解释为对本协议的提及除外)。 |
在优先贷款人解除贷款日期之后,本协议中提及通过引用优先设施协议中的定义或第1.02节(一般条款)的规定而定义的任何术语应:
| (A) | 被解释为提述于优先贷款人解除日期的优先融资协议中的相关定义或该等条款的规定;或 |
| (b) | 如果母公司要求,则被解释为提及任何其他仍然存在的有担保债务文件中的任何等效条款或条款,或条款或规定(在每种情况下均由母公司不时以书面通知担保代理人)。 |
| (s) | 如任何优先票据、优先母票据、许可优先融资债务、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和/或许可母公司融资债务的收益在被释放给集团成员之前在托管(或类似或同等安排)中持有,直至相关收益从该等托管(或那些类似或同等安排)中被释放,本协议的规定不适用于收益所依据的任何安排,或对其产生任何限制,在有关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其条款解除此类收益的此类托管安排(或那些类似或同等安排)之前,本协议不对其进行管辖。 |
| (t) | 尽管本协议或任何其他债务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本协议或任何债务文件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禁止向母公司(以及随后的集团任何其他成员)提供任何资产的非现金出资(包括但不限于与集团任何成员不时借入或发行的任何负债和/或任何其他债务有关的任何参与、索赔、承诺、权利、利益和/或义务)。 |
| (u) | 如果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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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不要求相关代理人、债权人或经营融资出借人就特定事项、步骤或行动提供批准(或认为已提供批准)(为免生疑问,不包括明确赋予相关代理人、债权人或经营融资出借人对该事项、步骤或行动拒绝批准的任何此类条款);或者 |
| (二) | 不寻求对特定事项、步骤或行动进行监管(如果相关事项、步骤或行动不是该有担保债务文件中明示要求或限制的对象,则应如此), |
就本协议而言,该事项、步骤或行动不受该担保债务文件条款的禁止。
| (五) | 在确定任何债务文件的条款是否禁止任何债务或其他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债务再融资、任何允许的优先融资债务、任何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和任何允许的母公司融资债务)时,任何债务文件的条款: |
| (一) | 与将被再融资或以其他方式替换为该等债务或其他金额的任何负债有关;或 |
| (二) | 将不存在或将在集团成员产生该等债务或其他金额之日停止生效, |
不得考虑在内。
| (w) | 在确定任何负债是否已全部并最终解除时,或有负债(例如从优先选择中流出的追回风险)将被忽略,除非这些负债有成为实际负债的合理可能性。 |
| (x) | 为免生疑问,尽管本协议或任何其他债务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禁止任何债务交换、非现金展期或与任何负债有关的其他类似或等价交易。 |
| (y) | 如果本协议的条款与任何其他债务文件之间有任何冲突,则以本协议的条款为准(除非这样做会导致或产生集团任何成员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影响,或对集团任何成员和/或其董事或高级职员构成重大责任风险,或产生违反信托或法定义务的重大风险)。 |
| (z) | 尽管本协议或任何其他债务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任何由氟氯化碳支付的款项或从氟氯化碳收到或收回的金额均不得适用于美国人的任何义务(无论是根据第14条(收益的应用)或其他条款)。 |
| (AA) | 与每个债务人和每个集团内贷款人有关的义务、责任和限制,以及每个代理人在本协议下的权利、权利和授权,应受制于并应在必要的范围内加以限制,以避免任何违反,担保限制应被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并比照适用于本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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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B) | 为免生疑问,有担保方根据第17.1条(有担保方的指定)第(h)款发出的任何通知应适用于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其中载列授权和/或向担保代理人授予授权书,以代表任何其他有担保方签署或执行文件(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此类授权或授权书的法律性质或管辖法律如何)。 |
| (CC) | 就本协议而言,“有权参与”应解释为(i)任何优先负债或优先母负债持有人提出的任何要约,或潜在要约的指示,应由那些进行公开拍卖的人按照与任何要约相同的标准考虑,或潜在要约的指示,由任何其他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和(ii)考虑在任何公开拍卖中提出要约的任何优先负债或优先母负债的任何持有人(受适用的证券法或法规的约束)提供相同的信息,包括任何尽职调查报告,以及在流程的同一阶段向任何其他投标人提供的管理访问权限。为免生疑问,如果在应用了这些相同标准后,任何优先负债或优先母负债的持有人提出的要约或潜在要约的指示不被进行公开拍卖的人认为足以在公开拍卖过程中继续进行,则此类对价违反任何其他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提出的与任何要约或潜在要约的指示相同的标准(此种继续可能包括被邀请审查额外信息或被邀请有机会提出后续或修订的要约,无论是否在另一轮竞标中),则本协议项下任何优先负债或优先母负债的持有人应被视为满足的参与权利。 |
| 1.3 | 第三方权利 |
| (a) | 除非在本协议中有相反的明确规定,根据1999年《合同(第三方权利)法》(“第三方权利法案”),非缔约方的人无权强制执行或享受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利益。 |
| (b) | 尽管有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任何时候解除或更改本协议都不需要任何非缔约方的人的同意。 |
| (c) | 第17.10条(无程序)中所述的任何接管人、代表或任何其他人,可在不违反本第1.3条和《第三方权利法》的情况下,依赖本协议中明确赋予其权利的任何条款。 |
| (d) | 第三方权利法应适用于任何高级票据持有人、获准高级融资债权人、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高级母票据持有人或获准母融资债权人,这些债权人通过持有优先票据,准许优先融资债务、准许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优先母票据或准许母融资债务(视情况而定)已有效同意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并将被视为获得本协议的利益,并受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如同该人是本协议的一方一样。就上一句而言,在任何该等人士成为优先票据持有人、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优先母票据持有人或获准母融资债权人时,该人士应被视为本协议的一方,但前提是该人士根据相关票据契约、获准优先融资协议、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或获准母融资协议的条款被视为本协议的一方。就本协议的任何修订或放弃而言,任何凭藉本第1.3条被视为本协议一方的该等人士,均无须同意或执行任何修订或放弃,以使该等修订或放弃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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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爱尔兰条款 |
在本协议中,如果提及爱尔兰债务人,“审查员”是指根据《爱尔兰公司法》第509或517条任命的审查员或临时审查员,“审查员”应作相应解释。
| 1.5 | 终止 |
除非在最终解除日或之前由母公司另行书面通知,本协议应全部终止,并在最终解除日不再具有任何进一步的效力。
| 2. | 排名和优先事项 |
| 2.1 | 主要债权人负债 |
根据第2.3条(高级父母负债和交易担保),各方同意:
| (a) | 债务人(任何优先母债发行人在与优先母债发行人为发行人或(视情况而定)借款人的优先母债发行人有关的负债的范围内)对主要债权人和经营融资放款人所欠的负债,应按以下顺序在权利和优先受偿方面排序,并按以下顺序顺延和从属于任何先前排序的负债: |
| (一) | 第一,优先贷款人负债、优先票据负债、准许的优先融资负债、对冲负债、经营融资负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负债、准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负债、优先安排人负债、第二留置权安排人负债、优先代理负债、优先票据受托人金额、第二留置权代理负债、优先母票据受托人金额等权平等且无任何优先权;和 |
| (二) | 第二,优先母票据负债和允许的母公司融资负债享有同等权益,且在其中不享有任何优先权;和 |
| (b) | 任何优先母债发行人(在与优先母债发行人为发行人或(视情况而定)借款人的优先母债发行人的优先母债票据和/或许可母融资债务有关的负债范围内)对主要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所欠的负债应享有同等权利和优先受付权,且在他们之间不享有任何优先权。 |
| 2.2 | 交易安全 |
每一方同意,交易担保应按以下顺序为负债提供担保(但仅限于此种交易担保表示为这些负债提供担保的范围内):
| (a) | 第一,优先贷款人负债、优先票据负债、允许的优先融资负债、对冲负债、经营融资负债、优先安排人负债、优先代理负债、优先票据受托人金额、第二留置权代理负债和优先母票据受托人金额在其中享有同等地位且无任何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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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二是第二留置权出借人负债、准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负债和第二留置权安排人负债在其中享有同等地位且不享有任何优先权;以及 |
| (c) | 第三,优先母票据负债和允许的母公司融资负债具有同等权益,且在其中没有任何优先权。 |
| 2.3 | 高级母负债和交易安全 |
| (a) | 双方承认,高级母公司债务发行人所欠的高级母公司负债和允许的母公司融资负债(如有)(在与高级母公司票据和/或在该高级母公司债务发行人是发行人或(视情况而定)借款人的情况下允许的母公司融资债务有关的范围内)是该高级母公司债务发行人的高级债务。 |
| (b) | 尽管有上文(a)段的规定,高级母债权人和获准母融资债权人同意,在第一次/第二次留置权解除日期之前,除本协议明确允许的情况外,他们不得就任何强制执行行动采取任何步骤占用受担保文件约束的高级母债务发行人的资产。为免生疑问,本款不损害高级母债权人和/或获准母融资债权人就高级母债务发行人和/或获准母融资负债(在每种情况下,在与高级母债务发行人为发行人或(视情况而定)为借款人的高级母债务发行人或/或获准母融资债务有关的负债有关的范围内)提起诉讼以追回高级母债务发行人应付的任何款项的权利。 |
| 2.4 | 投资者负债和集团内负债 |
| (a) | 各方同意,投资者负债和集团内负债延期并从属于债务人欠主要债权人和经营融资放款人的负债。 |
| (b) | 本协议并不旨在将任何投资者负债或集团内负债排序为它们之间。 |
| 2.5 | 额外和/或再融资债务 |
| (a) | 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承认,债务人(或其中任何一方)可能希望: |
| (一) | 就增量借款负债产生增量借款负债和/或担保负债(和/或产生任何其他债务,这些债务可以在有担保或无担保的基础上提供,与其他债务具有同等地位或优先或优先于其他债务,并且无论是否受益于任何担保、赔偿、交易担保或其他防损保证);或者 |
| (二) | 再融资或替换借款负债和/或就任何此类再融资或替换借款负债产生担保负债,在任何此类情况下,其目的是与任何其他负债享有同等地位和/或在任何交易证券中享有同等地位和/或排在任何其他负债之后和/或在任何此类其他负债之后分担任何交易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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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债权人和经营融资放款人各自确认并承诺,如果以及在上文(a)段中提及的任何发生、融资、再融资或置换以及此类排名和此类担保不受当时债务融资协议条款禁止的范围内,他们将(以债务人的代价)与母公司和债务人合作,以期能够并促进此类发生、融资、再融资或置换以及此类在担保中的分享及时发生。特别是但不限于,每一有担保当事人特此授权并指示其各自的代理人和担保代理人(除非适用法律要求该有担保当事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事,在这种情况下,它应)执行对本协议和母公司要求的其他债务文件的任何修订,以反映、促成和/或促进任何此类安排(包括关于任何此类安排的排名),但以此类发生、融资、再融资为限,相关担保方作为当事人的债务融资协议不禁止置换和/或共享。本条第2.5款不损害第16条(额外债务)所列或所设想的任何有担保方的任何义务。 |
| 2.6 | 交易安全:新债融资 |
在不损害第2条(排名和优先权)、第14条(收益的适用)、第16条(额外债务)及债务人在本协议及债务文件项下的其他权利的原则下,如任何债务人希望根据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和/或与任何债务再融资有关的任何新的、额外的或增加的负债(每项均为“新债务融资”),由母公司选择,任何债务人可(但以相关新债务融资根据本协议的适用条款被选为担保并受约定担保原则的约束)通过执行额外的担保文件,就此类新债务融资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向相关担保方授予额外的担保,这些担保文件将受益于本协议第2条(排名和优先权)和第14条(收益的应用)中规定的优先权和排名顺序。
| 3. | 高级有担保债权人负债 |
| 3.1 | 优先负债的偿付 |
根据第4条(对冲交易对手和对冲负债)和第5条(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和第二留置权负债),母公司和债务人可随时支付优先负债,但在发生优先加速事件或与集团成员有关的破产事件后,集团任何成员均不得支付(且任何优先有担保债权人不得收取)优先负债的款项,除非根据第14条(收益的应用)或根据各优先融资代理、优先票据受托人、第二留置权融资代理人、高级债权人代表和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
| 3.2 | 修订及豁免:高级有担保债权人 |
高级有担保债权人、营运融资放款人、母公司及债务人可随时根据各自的条款修订或豁免高级融资融资文件、高级票据融资文件、许可高级融资文件、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及/或营运融资文件的任何条款(且仅限于根据其所要求的任何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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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担保及担保:高级有担保债权人 |
任何高级有担保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和/或担保代理人、高级代理人和/或代表他们中任何一方行事的任何其他人)可获取、接受或接受以下利益:
| (a) | 集团任何成员公司(“证券提供者”)就任何优先负债(除共同交易证券外)提供的任何证券,条件是(除根据第3.4条(a)至(f)款(证券:附属放款人和发行银行)允许的任何证券外),在法律可能的范围内并在遵守商定的证券原则的前提下: |
| (一) | 证券提供者作为债务人成为本协议的一方(如果还不是该身份的一方); |
| (二) | 任何高级有担保债权人或经营设施贷款人就任何此类证券实际收到或收回的所有金额应立即支付给担保代理人并根据第14条(收益的应用)适用;和 |
| (三) | 此类担保只能根据第12.6条(其他债权人持有的担保)强制执行; |
| (b) | 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担保提供人”)就任何优先负债提供的任何担保、弥偿或其他保证,以防止损失,但以下各项除外: |
| (一) | 优先融资协议、任何优先票据契约、任何许可的优先融资文件、任何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任何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或任何经营融资文件; |
| (二) | 本协议;或 |
| (三) | 任何共同的保证, |
但(除根据第3.4条(a)至(f)款(担保:附属放款人和开证银行)允许的任何担保、赔偿或其他损失保证外),在法律可能的范围内并在遵守商定的担保原则的前提下:
| (A) | 担保提供人作为债务人成为本协议的一方(如果还不是该身份的一方);和 |
| (b) | 此类保证、赔偿或损失保证均表示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和 |
| (c) | 集团任何成员就以下事项提供的任何担保、保证、赔偿或其他有关损失的保证: |
| (一) | 就非集团成员的人士在向集团成员发放该等款项前正持有(或将持有)的款项而订立的任何代管或类似或同等安排;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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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任何实际或提议的撤销、赎回、提前偿还、偿还、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解除任何优先贷款人负债、经营融资负债、优先票据负债、允许的优先融资负债和/或第二留置权负债(在每种情况下,前提是此类撤销、赎回、提前偿还、偿还、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解除不受本协议条款的禁止)。 |
| 3.4 | 证券:辅助放贷人和发行银行 |
任何附属贷款人或发行银行,除非获得多数优先贷款人(如属任何附属贷款人或根据优先融资协议或就某项营运融资而发行的银行)或多数准许优先融资债权人(如属任何附属贷款人或根据准许优先融资协议或就某项营运融资而发行的银行)的事先同意,否则不会从集团任何成员取得、接受、接受或收取任何担保、担保的利益,就欠其的任何负债作出的赔偿或其他损失保证,但以下情况除外:
| (a) | 共同的交易安全; |
| (b) | 每项保证、赔偿或其他有关损失的保证载于: |
| (一) | 高级融资协议、任何许可的高级融资文件或任何运营融资文件; |
| (二) | 本协议;或 |
| (三) | 任何共同保证; |
| (c) | 附属文件所载的损失赔偿和保证的程度不超过上文(b)段所述的任何一项; |
| (d) | 高级融资协议、有关准许高级融资协议或有关营运融资文件(视属何情况而定)所准许的任何SFA现金保障,有关任何附属融资或就开证银行发出的任何信用证; |
| (e) | ISDA主协议所载的弥偿或任何净额结算或抵销安排(如属基于ISDA主协议的套期保值辅助文件)或任何弥偿或任何净额结算或抵销安排,其涵义和效果与该等弥偿、净额结算或抵销安排相似(如属并非基于ISDA主协议的套期保值辅助文件); |
| (f) | 任何担保、保证、弥偿或其他保证,以防止与附属融资有关的任何净额结算或抵销安排产生或因其影响而产生的损失,以便对附属融资项下产生的借方和贷方余额进行净额结算;或 |
| (g) | 任何担保、保证、赔偿或其他针对第3.3条允许的损失的保证(担保和保证:高级有担保债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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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强制执行的限制:优先贷款人、经营融资贷款人、优先票据债权人和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 |
| (a) | 未经指示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优先贷款人、经营融资贷款人、优先票据债权人或获许可的优先融资债权人不得根据其定义的(c)、(d)或(e)段采取任何强制执行行动。 |
| (b) | 如指示集团向任何优先贷款人、经营融资贷款人、优先票据债权人、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或对冲对手方提供同意以采取任何强制执行行动,则该同意应平等地适用于所有优先贷款人、经营融资贷款人、优先票据债权人、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和对冲对手方采取相同强制执行行动(在每种情况下,以相关债务文件条款允许的范围为限),并应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向所有代理、担保代理人和每一对冲对手方提供任何此类同意的通知。 |
| (c) | 尽管有上述(a)款或本协议中的任何相反规定,在与母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方”)有关的破产事件发生后,每一优先贷款人、经营融资贷款人、优先票据债权人和/或获准的优先融资债权人可在相关债务文件条款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该定义(e)款对破产方采取强制执行行动和/或在任何清盘、解散、管理中的索赔,与破产一方有关的重组或其他类似的破产事件或程序欠其的负债(但任何高级有担保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不得根据或依赖本款(c)款就任何交易担保的任何强制执行向担保代理人发出任何指示)。 |
| 3.6 | 限制强制执行:辅助贷款人和发行银行 |
在符合第3.7条(许可强制执行:附属放款人及发行银行)的规定下:
| (a) | 就优先融资融资文件项下的任何附属贷款人或发行银行而言,只要任何优先贷款人负债(欠附属贷款人或发行银行的任何负债除外)尚未清偿或可能未清偿,附属贷款人或发行银行均无权(以该身份)就欠其的任何负债采取任何强制执行行动; |
| (b) | 就准许优先融资文件项下的任何附属贷款人或发行银行而言,只要与该等准许优先融资文件有关的任何准许优先融资负债(欠附属贷款人或发行银行的任何负债除外)尚未或可能尚未偿还,附属贷款人或发行银行均无权(以该身份)就欠其的任何负债采取任何强制执行行动;及 |
| (c) | 就营运融资文件项下的任何附属贷款人而言,只要任何高级贷款人负债或许可的高级融资负债尚未清偿或可能尚未清偿,任何附属贷款人(以该身份)均无权就欠其的任何负债采取任何强制执行行动。 |
| 3.7 | 许可强制执行:辅助贷款人和发行银行 |
| (a) | 在以下情况下,辅助放款人和发行银行可采取强制执行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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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在该行动的同时或之前,已就以下方面采取了强制执行行动: |
| (A) | 就优先融资融资文件项下的任何附属贷款人或发行银行而言,优先贷款人负债(不包括欠附属贷款人及发行银行的负债),在此情况下,附属贷款人及发行银行可就该等优先贷款人负债采取与已采取相同的强制执行行动; |
| (b) | 就准许优先融资文件项下的任何附属贷款人或发行银行而言,与该等准许优先融资文件有关的准许优先融资负债(不包括欠辅助贷款人及发行银行的负债),在此情况下,附属贷款人及发行银行可就该等准许优先融资负债采取与已采取相同的强制执行行动;或 |
| (c) | 就经营融资文件下的任何辅助贷款人而言,优先贷款人负债或许可的优先融资负债,在此情况下,辅助贷款人可就该等优先贷款人负债或(视情况而定)该等许可的优先融资负债采取与已采取相同的强制执行行动; |
| (二) | 附属放款人或发行银行(视情况而定)根据优先融资协议、任何相关许可优先融资协议、任何相关运营融资文件或第3.4条(担保:附属放款人和发行银行)(如适用)拟采取并可采取该行动; |
| (三) | 就已根据高级设施协议或(视属何情况而定)相关许可高级融资协议提供的SFA现金保障采取强制执行行动; |
| (四) | 在该行动的同时或之前,已取得多数优先贷款人(就优先融资融资文件下的任何辅助贷款人或发行银行而言,或就经营融资而言)或多数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就任何辅助贷款人或发行银行根据许可优先融资协议或就经营融资而言)对该强制执行行动的同意;或 |
| (五) | 集团任何成员公司已发生破产事件,在此情况下,在该破产事件发生后,每一附属贷款人和每一开证银行应有权(如果其尚未这样做)行使其在其他情况下可能对集团该成员公司拥有的任何权利: |
| (A) | 加速集团的任何该成员的优先贷款人负债、许可的优先融资负债或经营融资负债(视情况而定)或宣布它们提前到期并按要求支付; |
| (b) | 根据集团该成员就任何高级贷款人负债、许可的高级融资负债或经营融资负债(视情况而定)提供的任何担保、赔偿或其他保证就损失提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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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就集团该成员的任何优先贷款人负债或(视属何情况而定)准许的优先融资负债行使任何抵销权或收取或收取任何付款;或 |
| (D) | 在集团该成员的清算中就高级出借人负债或(视情况而定)所欠的许可高级融资负债提出索赔和证明。 |
| (b) | 第3.6条(强制执行的限制:辅助贷款人和发行银行)不得根据优先融资协议、相关许可优先融资协议或相关经营融资文件(视情况而定)的条款限制辅助贷款人就多账户透支融资进行净额或抵销的任何权利,但以净额或抵销表示从该多账户透支融资的许可总额减少至或减少至其指定净额为限。 |
| 3.8 | 购买选择权:优先票据债权人和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 |
| (a) | 持有至少简单多数优先票据负债的优先票据债权人或持有至少简单多数的允许优先融资负债的允许优先融资债权人(“优先有担保收购债权人”)可在正在继续的加速事件后,通过向担保代理人发出不少于十(10)天的通知(在有一组以上的债权人送达该通知的情况下以第一次通知为准),根据第19.3条(变更优先贷款人,第二留置权放款人、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或许可母融资债权人)在以下情况下就优先贷款人负债和经营融资负债享有的全部但非部分权利、利益和义务: |
| (一) | 该转让是合法的,且在符合下文第(ii)段的规定下,高级设施协议和运营设施文件的条款另有许可; |
| (二) | 高级设施协议及营运设施文件所载与该等转让有关的任何条件均获遵守,惟以下情况除外: |
| (A) | 就该等转让取得集团成员的同意或谘询的任何规定,而该等同意或谘询无须作出;及 |
| (b) | 在所有优先有担保收购债权人为任何信用证提供现金担保的范围内,有关开证行就该转让的同意; |
| (三) | 代表高级贷款人向高级融资代理支付的金额等于: |
| (A) | 高级有担保收购债权人为任何信用证提供的作为现金保障的任何金额(如上文(a)(ii)(b)段所设想); |
52
| (b) | 当时的所有优先贷款人负债(不论是否到期),包括在有关债务人于该付款日期预付优先融资时根据优先融资协议本应支付的所有款项;及 |
| (c) | 高级融资代理和/或高级贷款人和/或安全代理因实施该转让而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 |
| (四) | 向经营融资放款人支付的金额等于以下各项的总和: |
| (A) | 当时的所有经营融资负债(无论是否到期),包括在相关债务人在付款之日预付经营融资的情况下根据经营融资文件本应支付的所有金额;和 |
| (b) | 运营设施贷款人和/或安全代理因实施该转让而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律师费); |
| (五) | 由于该转让: |
| (A) | 根据优先融资融资文件,优先贷款人对债务人没有进一步的实际或或有负债;和 |
| (b) | 经营融资贷款人在经营融资文件下对债务人没有进一步的实际或或有负债; |
| (六) | 每名高级有担保收购债权人(任何高级代理人除外)或所有高级贷款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可接受的另一第三方以每名高级贷款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合理满意的形式就所有成本、费用提供赔偿,任何高级贷款人或营运设施贷款人因任何原因被要求(或被指称被要求)由任何高级贷款人或营运设施贷款人偿还或收回的任何人收到或追回的任何款项而可能承受或招致的损失和责任; |
| (七) | 转让无需向高级贷款人或经营设施贷款人追索,也无需向其作出陈述或保证,但每个高级贷款人和经营设施贷款人应被视为在该转让之日已表示并保证其拥有实施该转让的公司权力,并且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授权其进行该转让;和 |
| (八) | 高级母债权人未行使第6.13条规定的权利(购买选择权:高级母债权人),或在行使该等权利后,未有未按照第6.13条规定完成相关高级有担保负债的收购(购买选择权:高级母债权人)。 |
53
| (b) | 在不违反第3.9条(对冲转让:优先票据债权人和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b)款的情况下,高级有担保收购债权人只有在同时根据第3.9条(对冲转让:优先票据债权人和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要求进行对冲转让,并且如果出于任何原因无法根据第3.9条(对冲转让:优先票据债权人和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进行对冲转让时,才可以要求进行优先负债转让。 |
| (c) | 应高级代理人(代表高级有担保收单债权人)的请求: |
| (一) | 高级设施代理人应通知该高级代理人: |
| (A) | 上文(a)(三)(b)和(c)段所述数额的总和;和 |
| (b) | 优先有担保收购债权人将向其提供现金担保的每份信用证的金额;及 |
| (二) | 运营融资放款人应将上述(a)(iv)(a)和(b)段所述金额的总和通知该高级代理。 |
| 3.9 | 对冲转让:优先票据债权人和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 |
| (a) | 持有至少简单多数优先票据负债的优先票据债权人或持有至少简单多数的允许优先融资负债的允许优先融资债权人(“收购对冲债权人”)可在正在继续的加速事件后,通过向证券代理人发出不少于十天的通知(在有一组以上债权人送达该通知的情况下以第一次通知为准),要求进行对冲转让: |
| (一) | 如果有: |
| (A) | 收购对冲债权人要求,同时,根据第3.8条进行优先负债转移(购买选择权:优先票据债权人和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或者 |
| (b) | 收购对冲债权人要求在优先贷款人解款日或之后的任何时间进行对冲转让;和 |
| (二) | 如果: |
| (A) | 该转让是合法的,且在其他情况下为套期保值协议条款所允许,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债务人或相关套期保值协议的集团一方的其他成员均无权拒绝同意该转让; |
| (b) | 对冲协议所载与该转让有关的任何条件(任何债务人或集团其他成员的同意或任何磋商除外)均获遵守; |
| (c) | 各对冲交易对手获支付(在正数的情况下)或支付(在负数的情况下)相当于(1)当时相关对冲协议下的对冲交易的对冲购买金额和(2)该对冲交易对手因实施该转让而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的总和的金额; |
54
| (D) | 由于该转让,对冲对手方根据对冲协议对任何债务人没有进一步的实际或或有负债; |
| (e) | 就该对冲交易对手因被要求(或被指称被要求)被对冲交易对手以任何理由偿还或追回; |
| (f) | 该转让是在不向相关对冲交易对手追索、不向其陈述或保证的情况下进行的,但相关对冲交易对手应被视为在该转让之日已声明并保证其拥有实施该转让的公司权力且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授权其进行该转让;和 |
| (g) | 高级母债权人未行使其根据第6.14条(对冲转让:高级母债权人)享有的权利,或在行使该等权利后,未有未根据第6.14条(对冲转让:高级母债权人)完成有关的对冲转让。 |
| (b) | 收购对冲债权人和任何对冲对手方可(就该对冲对手方为一方的对冲协议(或其中一项或多项)约定,收购对冲债权人根据上文(a)段要求的对冲转让不适用于该对冲协议或该对冲协议项下的对冲负债和对冲对手方义务。 |
| (c) | 如果收购对冲债权人有权根据本第3.9条要求进行对冲转让,对冲对手方应应高级代理人(代表收购对冲债权人)的请求,提供上文(a)(ii)(c)段中提及的金额的详细信息。 |
| 4. | 对冲对手和对冲负债 |
| 4.1 | 对冲交易对手的身份 |
| (a) | 除下文(b)段另有规定外,任何向任何债务人提供套期保值安排的人,均无权就与该等套期保值安排有关的任何负债分享任何交易担保或根据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获得任何担保或赔偿,亦不得将该等负债视为套期保值负债,除非该人是或成为本协议的一方作为套期保值对手方。 |
| (b) | 上文(a)款不适用于套期保值辅助贷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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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 支付受限:套期负债 |
在优先债务清偿日之前,债务人不得且母公司不得促使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在任何时间对套期负债进行任何支付,除非:
| (a) | 根据第4.3条允许付款(允许付款:套期负债);或 |
| (b) | 根据第4.9条(c)款(许可强制执行:对冲交易对手),允许收取或收到该款项。 |
| 4.3 | 准许付款:对冲负债 |
| (a) | 集团任何成员公司可在任何时间就套期负债作出任何支付: |
| (一) | 如付款是根据对冲协议产生的预定付款(或根据对冲协议的另一普通课程付款,包括与费用、成本和开支有关的任何付款); |
| (二) | 在相关债务人的付款义务因以下操作而产生的情况下: |
| (A) | 该套期保值协议的1992年ISDA主协议(如果套期保值协议基于1992年ISDA主协议)的第2(d)(扣除或扣缴税款)、2(e)(违约利息;其他金额)、8(a)(以合同货币支付)、8(b)(判决)和11(费用)中的任何一项; |
| (b) | 该套期保值协议的2002年ISDA主协议(如果套期保值协议基于2002年ISDA主协议)的第2(d)(扣除或扣缴税款)、8(a)(以合同货币支付)、8(b)(判决)、9(h)(i)(提前终止之前)和11(费用)中的任何一条;或者 |
| (c) | 与上文(a)或(b)段所列任何条文在涵义及效力上相似的对冲协议的任何条文(如对冲协议并非基于ISDA主协议); |
| (三) | 相关债务人的偿付义务产生于非授信相关平仓的; |
| (四) | 在一定程度上: |
| (A) | 有关债务人的付款义务产生于与套期保值协议有关的信贷相关平仓;及 |
| (b) | 在该付款时,没有任何高级违约事件(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和/或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除外)在继续; |
| (五) | 根据第4.13条(于优先贷款人解除债务日期/优先债务解除日期或之后),倘多数优先债权人及集团有关成员事先同意进行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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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如付款是根据第14.1条(申请顺序)或第14.2条(高级母债发行人的负债)作出的付款;或 |
| (七) | 在发生危难事件之前,如果付款直接或间接产生于集团成员的任何平仓、终止或其他类似或同等行动(前提是集团将继续遵守优先融资协议下的任何最低对冲要求)。 |
| (b) | 在不损害任何套期保值协议的条款和要求的情况下,如果根据该套期保值协议由该债务人向被套期交易对方支付的任何预定款项到期但未支付,则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均不要求被套期交易对方根据其为双方当事人的套期保值协议向该债务人支付款项。本规定不影响对冲对手方因与其同为一方的对冲协议被终止或平仓而应向债务人支付的任何款项。 |
| 4.4 | 付款义务继续 |
任何债务人不得因第4.2条(付款限制:对冲负债)和第4.3条(许可付款:对冲负债)的实施而免除根据任何债务文件进行任何付款(包括违约利息,其应继续累积)的责任,即使其进行该付款的义务在任何时候受到任何该等条款的条款的限制。
| 4.5 | 不收购套期负债 |
在优先债务清偿日之前,债务人不得、也不得促使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
| (a) | 与非集团成员的任何人就任何对冲负债订立任何负债收购;或 |
| (b) | 实益拥有作为负债收购一方的公司就任何对冲负债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股本(除非该负债收购若由集团成员作出,本条款第4.5条将不会禁止), |
在每宗由集团成员就对冲负债向非集团成员的人付款的情况下,除非:
| (一) | 根据第4.13条(在优先贷款人解放日/优先债项解放日或之后),取得多数优先贷款人的事先同意;或 |
| (二) | 相关负债收购涉及可根据第4.3条(许可付款:对冲负债)支付的对冲负债(或与之相关的权利、利益和/或义务)(包括在集团成员公司的平仓、终止或任何其他类似或同等行动后可根据该条款(a)(vii)段支付的任何对冲负债)。 |
| 4.6 | 修订及豁免:对冲协议 |
| (a) | 除下文(b)段另有规定外,对冲交易对手不得在任何时候修订或放弃对冲协议的任何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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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在以下情况下,对冲交易对手及集团任何成员可随时根据该对冲协议的条款修订或放弃该对冲协议的任何条款(且仅限于根据该对冲协议所要求的任何同意): |
| (一) | 该修订或放弃不违反本协议的另一条款;及 |
| (二) | 该修订或豁免将不会导致集团停止遵守债务融资协议项下的任何最低对冲要求。 |
| 4.7 | 证券:对冲交易对手 |
除以下情况外,对冲对手方不得就套期负债从集团任何成员公司获取、接受或收取任何担保、担保、赔偿或其他保证的利益,以免遭受损失:
| (a) | 共同的交易安全; |
| (b) | 任何保证、赔偿或其他有关损失的保证载于: |
| (一) | 高级融资协议或任何经许可的高级融资协议; |
| (二) | 本协议; |
| (三) | 任何共同保证;或 |
| (四) | 相关的套期保值协议(前提是任何此类担保、赔偿或其他防损保证的程度不高于上文第(i)至(iii)段中提及的任何一项,为此目的忽略适用于上文第(i)至(iii)段中提及的任何担保、赔偿或其他保证的任何限制); |
| (c) | 第3.3条另有规定(担保及担保:高级有担保债权人);及 |
| (d) | ISDA主协议中包含的赔偿(在基于ISDA主协议的套期保值协议的情况下)或与这些赔偿在含义和效果上相似的任何赔偿(在不基于ISDA主协议的套期保值协议的情况下)。 |
| 4.8 | 强制执行限制:对冲交易对手 |
在不违反第4.9条(许可强制执行:对冲对手方)及第4.10条(规定强制执行:对冲对手方)及在不损害各对冲对手方根据第12.2条(强制执行指示)及12.3条(强制执行方式)所享有的权利的情况下,对冲对手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就任何对冲负债或任何对冲协议下的任何对冲交易采取任何强制执行行动。
| 4.9 | 许可强制执行:对冲对手方 |
| (a) | 在其根据相关套期保值协议能够这样做的范围内,对冲对手方可在该套期保值协议规定的到期日之前全部或部分终止或平仓该套期保值协议下的任何套期保值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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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如果在高级加速事件之前,母公司已向该对冲交易对手证明该终止或平仓不会导致违反任何债务融资协议的条款,但前提是母公司不得出于任何原因而拒绝其证明,除非此类终止或平仓将导致此类违约; |
| (二) | 如果高级加速事件已经发生并且正在继续; |
| (三) | 如果: |
| (A) | 关于基于1992年ISDA主协议的套期保值协议: |
| (1) | 合并时的违法或税务事件或税务事件(每一项均在1992年ISDA主协议中定义);或 |
| (2) | 与“不可抗力事件”在含义和效果上类似的事件(即发生下文(b)段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事件), |
已就该对冲协议发生;
| (b) | 就基于2002年ISDA主协议的套期保值协议而言,该套期保值协议已发生违法或税务事件、合并时的税务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每一项均在2002年ISDA主协议中定义);或 |
| (c) | 就并非基于ISDA主协议的套期保值协议而言,与上文(a)或(b)段所述事件在含义和效果上类似的任何事件已根据该套期保值协议发生并就该协议发生; |
| (四) | 如果违约的破产事件已经发生,并且就作为该套期保值协议一方的债务人而言仍在继续; |
| (五) | 受制于第4.13条(在优先贷款人解款日/优先债务解款日或之后),如多数优先债权人及相关对冲协议的集团一方成员事先同意作出该终止或平仓; |
| (六) | 为确保集团就任何特定债务或其他风险与一名或多名对冲交易对手订立的所有对冲的总名义金额不超过该债务或其他风险不时的最高总金额(在每种情况下,以该对冲协议的集团成员商定的范围为限,注意到本集团可能希望订立基差率掉期和/或其他安排,这可能导致作为一般对冲策略的一部分而增加名义对冲金额);或 |
| (七) | 根据根据ISDA基准补充文件第1.5节(无过错终止权)或2021年ISDA利率衍生品定义第8.6.4节(无过错终止权)产生的平仓或终止权,在每种情况下,在以引用方式并入相关对冲协议的范围内。 |
59
| (b) | 如债务人已拖欠根据对冲协议到期的任何付款(在允许任何适用的通知或宽限期之后),且在根据第22.3条第(i)款(规定事件的通知)向担保代理人发出违约通知后,违约持续超过五个营业日且未获豁免,则相关对冲对手方: |
| (一) | 可在其根据相关套期保值协议能够这样做的范围内,全部或部分终止或平仓该套期保值协议下的任何套期保值交易;及 |
| (二) | 在证券代理人通知该对冲对手方交易证券正在被强制执行,或正在采取任何正式步骤强制执行交易证券之前,在每种情况下,根据本协议和相关担保文件的条款,应有权行使其可能必须对任何债务人提起诉讼、启动或加入法律或仲裁程序的任何权利,以追回根据该对冲协议到期的任何对冲负债。 |
| (c) | 在与任何集团公司有关的破产事件发生后,在相关套期保值协议允许的范围内,每一对冲交易对手均有权行使其在其他方面可能对该集团公司拥有的任何权利,以: |
| (一) | 根据相关套期保值协议的条款提前平仓或终止该集团公司的任何套期保值负债; |
| (二) | 根据该集团公司就任何相关套期负债提供的任何担保、赔偿或其他保证就损失提出要求; |
| (三) | 就该集团公司的任何相关套期负债行使任何抵销权或收取或收取任何款项;或 |
| (四) | 在该集团公司清算中对其所欠套期保值负债进行索赔并举证。 |
| 4.10 | 所需强制执行:对冲对手方 |
| (a) | 除下文(b)段另有规定外,对冲对手方应在其所参与的全部或任何套期保值协议规定的到期日之前及时终止或全额平仓其所参与的所有或任何套期保值协议下的任何套期保值交易,具体如下: |
| (一) | 正在继续的高级加速事件的发生,并向其交付安全代理关于该高级加速事件已经发生并正在继续的通知;和 |
| (二) | 向其交付安全代理(根据指令组的指示行事)的后续通知,指示其这样做。 |
| (b) | 上文(a)款不适用于由于任何债务人与任何主要债权人之间为促成该优先加速事件而作出的安排而发生的此种优先加速事件。 |
| (c) | 如果对冲对手方有权根据第4.9条(b)款(许可强制执行:对冲对手方)终止或平仓任何对冲交易(或者如果该对手方已发出该款提及的通知)但尚未终止或平仓每笔此类对冲交易,则该对手方应在证券代理人(根据指示组的指示)提出要求后立即终止或全额平仓每笔此类对冲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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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1 | 终止套期保值交易应付债务人款项的处理 |
| (a) | 如果在危难事件后发生的任何套期保值协议下的任何套期保值交易终止时,一笔结算金额或其他金额(在就该套期保值协议适用任何平仓净额结算、支付净额结算或套期保值协议间净额结算之后)应由对冲对手方支付给相关债务人,则该对冲对手方应将该金额支付给担保代理人,视为交易担保的强制执行收益,并根据本协议的条款适用。 |
| (b) | 对冲对手方根据上述(a)款向证券代理人支付该金额应解除对冲对手方向该债务人支付该金额的义务。 |
| 4.12 | 套期保值协议条款 |
| (a) | 被套期交易对手方(以所涉套期保值协议的当事人为限)和套期保值协议的债务人当事人应确保,在任何时候: |
| (一) | 每份套期保值协议都基于: |
| (A) | ISDA主协议;或 |
| (b) | 关于另一份在效力上与ISDA主协议类似的框架协议; |
| (二) | 在根据套期保值协议订立的套期保值交易终止的情况下,无论是由于: |
| (A) | 相关套期保值协议中定义的终止事件或违约事件(在基于ISDA主协议的套期保值协议的情况下);或 |
| (b) | 与上文(a)段所述的任何一项的含义和效果相似的事件(在不基于ISDA主协议的套期保值协议的情况下), |
该套期保值协议将:
| (1) | 如果是基于1992年ISDA主协议,则根据“第二种方法”提供付款,并且不会对ISDA主协议第6(e)节(提前终止的付款)进行重大修改; |
| (2) | 如果是基于2002年ISDA主协议,则不对ISDA主协议第6(e)节(提前终止付款)的规定进行重大修改;或者 |
| (3) | 如果不是基于ISDA主协议,则规定任何其他方法,其效果是,如果根据该套期保值协议订立的所有已终止交易的净重置价值对其有利,则该事件可引荐的一方将有权根据相关终止条款获得付款;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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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每份对冲协议将规定,相关对冲交易对手将有权指定提前终止日期(如相关ISDA主协议中所定义),或在根据第4.10条(a)和(b)段(所要求的强制执行:对冲交易对手)有此要求的情况下,以其他方式能够终止该对冲协议下的每笔交易。 |
| (b) | 除非家长不时另有约定: |
| (一) | 每份套期保值协议应使用2002年ISDA主协议进行记录; |
| (二) | 每份对冲协议应仅包括标准的ISDA陈述和承诺(而不是为免生疑问而包含在优先融资协议中的任何额外陈述和承诺),在每种情况下均应进行必要的修订,以便对集团任何成员的负担不会比优先融资协议的规定更重; |
| (三) | 除以下情况外,任何套期保值协议不得包含有关本集团的任何违约事件(无论描述如何): |
| (A) | 该对冲协议的集团一方成员未能在到期日支付其根据该对冲协议应付的任何金额(受任何适用的宽限期限制); |
| (b) | 正在继续的高级加速事件的发生;和 |
| (c) | 发生与作为该套期保值协议一方的集团成员有关的违约破产事件, |
前提是,为免生疑问,套期保值协议可能包含与违法、税务事件和不可抗力有关的标准ISDA终止事件;
| (四) | 在对全部或任何部分优先担保负债、经营融资负债或优先母负债(“再融资”)进行再融资、置换、增加或以其他方式重组的情况下,每一对冲交易对手应立即同意对母公司要求的任何对冲协议或其他债务文件的任何修订、根据和/或置换,以促进该再融资(“再融资请求”),在每种情况下,除非此类再融资对该对冲交易对手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前提是,如果任何经修订或替代的债权人间安排将该对冲交易对手置于与紧接此类修订或替代之前存在的债权人间安排下的其他优先有担保债权人基本相同或更好的地位,则此类再融资不应被视为具有重大损害);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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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如对冲交易对手(1)不同意任何再融资请求(在不损害其根据上文第(iv)分段承担的义务的情况下)或(2)不同意集团成员根据第25条(同意、修订及推翻)要求的任何其他修订或放弃(在每种情况下均在集团相关成员指定的同意提供的期限内,该期限不得短于集团成员提出相关请求之日起五个营业日),集团的每一成员均有权: |
| (A) | 终止与该对冲交易对手(“不同意交易对手”)的任何对冲安排(且在该提前终止时应支付给或由不同意交易对手支付的金额应根据已发生额外终止事件且不同意交易对手和集团相关成员均为受影响方或根据不同意交易对手和集团相关成员可能同意的其他基础计算);和/或 |
| (b) | 要求将任何该等安排(“已转让安排”)转让(且非同意交易对手将如此转让)予另一名由母公司(“收购交易对手”)选定并愿意承担该等安排的人士(以收购交易对手或(视属何情况而定)非同意交易对手应付的转让价款相等于在建议转让日因额外终止事件而提前终止相关对冲协议项下的已转让安排时本应支付予或由非同意交易对手支付的金额,并以非同意交易对方及相关债务人均为受影响方或非同意交易对方及集团相关成员另有约定为基础), |
如上述所使用的术语“额外终止事件”和“受影响方”应具有相关套期保值协议中赋予其的含义(或如果套期保值协议不是基于ISDA主协议,则该等术语应具有该套期保值协议中所使用的等效条款所赋予的含义)。
各对冲交易对手将根据母公司的请求,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执行任何文件和/或采取合理要求的其他行动,以实现母公司根据上文第(iv)段要求的对冲协议或其他债务文件的任何修订、替换、放弃或解除。
| (c) | 尽管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在不影响债务融资协议中任何最低对冲要求的情况下,根据对冲协议的条款(或对冲协议的终止),任何违约(无论描述如何)均不应构成违约事件(构成优先付款违约的任何未付款违约除外)。 |
| (d) | 尽管任何对冲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任何对冲协议均不得禁止或限制集团任何成员根据优先融资协议未被禁止或限制的任何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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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 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在其成为本集团成员公司之日前签立的、母公司拟成为套期保值协议的任何套期保值协议(“现有套期保值协议”),均应视同本协议在必要范围内作出修订,以确保该等现有套期保值协议的条款在所有方面均符合本协议的条款(且相关债务人和该等现有套期保值协议的被套期交易对手方各自同意并同意通过其执行或加入,本协议,并确认并确认现有的套期保值协议将据此解释)。 |
| (f) | 套期保值协议条款与本协议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
| 4.13 | 在优先贷款人解款日/优先债务解款日或之后 |
在优先债务解除日期当日或之后的任何时间,因多数优先债权人事先同意而根据第4.3条(许可付款:对冲负债)、第4.5条(不得收购对冲负债)或第4.9条(许可执行:对冲对手方)中的任何一项被允许采取的任何行动,除非母公司参照本第4.13条另有约定,在该行动不会导致本集团不再遵守以下任何最低对冲要求的范围内,将被允许:
| (a) | 任何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除非事先取得相关高级代理人同意或第二留置权解除日期已发生);及 |
| (b) | 任何高级父母融资协议(除非事先获得相关高级父母代理人的同意或高级父母出院日期已发生)。 |
| 4.14 | 交易安全的通知和确认 |
| (a) | 已就其在任何套期保值协议下的任何权利设定交易担保的每一债务人特此向交易担保的每一对冲对手方发出通知(包括适用的担保文件要求的条款),就根据担保文件设定的此类套期保值协议作出通知。 |
| (b) | 各对冲交易对手,通过其订立本协议(或视情况而定,通过其作为对冲交易对手订立债权人/代理加入承诺): |
| (一) | 同意并同意任何债务人(通过转让、押记或其他方式)就其在该对冲交易对手为一方的任何套期保值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授予交易担保;和 |
| (二) | 确认收到根据上文(a)段发出的通知,并确认其将继续仅就该套期保值协议与相关债务人进行交易,直至其在正在继续的加速事件发生后收到证券代理发出的任何相反的书面通知(在适用的担保文件允许的情况下)。 |
| 5. | 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和第二留置权负债 |
| 5.1 | 限制偿付:第二留置权负债 |
在优先解除日之前,债务人不得且母公司不得促使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在任何时候支付第二留置权负债,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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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根据第5.2条(准许付款:第二留置权负债)、第9.5条(提出债权)或第16条(额外债务)允许付款;或 |
| (b) | 根据第5.8条(准许第二留置权强制执行),允许收取或收取该款项。 |
| 5.2 | 准许付款:第二留置权负债 |
集团任何成员均可:
| (a) | 于优先退任日期前,于任何时间直接或间接就第二留置权负债作出任何直接或间接付款: |
| (一) | 如果: |
| (A) | 付款为: |
| (1) | 第二留置权负债的任何本金金额,即: |
| (AA) | 未被优先融资协议禁止; |
| (BB) | 在相关第二留置权负债的最后到期日或之后支付(条件是,除非优先贷款人解除日已经发生或多数优先贷款人和母公司另有约定,该最后到期日不属于第一次使用日后85个月的日期之前的日期); |
| (CC) | 任何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或其他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中实质上等同于优先融资协议第2.20条(非法性)的任何规定(前提是相关的非法性不是由于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采取的旨在触发根据该规定的预付款的行动而产生); |
| (dd) | 任何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或其他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中任何实质上等同于优先融资协议第2.19条(缓解义务;更换贷款人)的规定,前提是没有任何优先违约事件在继续;或 |
| (2) | 任何其他并非本金金额的金额(包括任何已资本化成为本金金额的利息); |
| (b) | 没有未完成的第二留置权支付停止通知;及 |
| (c) | 没有发生高级付款违约,并且仍在继续; |
| (二) | 如已取得所需的高级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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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如支付的是第二留置权代理负债; |
| (四) | 任何票据证券费用; |
| (五) | 就任何第二留置权债务文件(包括与第二留置权债务文件下的任何报告或上市规定有关)或与之有关(或合理附带)而招致的成本、佣金、税项、费用及开支; |
| (六) | 如付款直接或间接以第二留置权债务、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许可的母公司融资债务和/或根据或根据任何第二留置权债务文件和/或优先母票据产生的任何债务的收益提供资金; |
| (七) | 如果支付直接或间接地以可用股东金额的收益提供资金; |
| (八) | 在母公司的任何财政年度合计不超过5,000,000欧元(或等值)的任何其他金额;或 |
| (九) | 只要违约的第二留置权事件仍在继续,如果支付的是全部或部分第二留置权负债,是由于这些第二留置权负债仅作为发行母公司任何控股公司的股份的代价而被解除或以其他方式解除(每项“债换股”),但前提是: |
| (A) | 没有就第二留置权负债支付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b) | 集团成员对集团另一成员或母公司任何其他控股公司所欠因任何该等债务换股而产生的任何负债,根据多数优先债权人同意的条款,从属于优先负债; |
| (c) | 集团一成员对集团另一成员所欠因该等债务换股而产生的任何负债须受交易担保的规限; |
| (D) | 在任何债权换股权生效时,不会在合理可能因该债权换股权的发生而受到不利阻碍的时间发生不良处置;及 |
| (e) | 集团任何成员均不得因该等债务换股而承担或招致任何重大税务责任,且(须在收到任何所需的会签解除或依赖函且仅供参考之前提下)向担保代理人(担保代理人和高级有担保债权人可依赖的)提供一家信誉良好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税务报告,确认没有因该等债务换股而产生或将产生任何此类重大税务责任, |
但就本段而言(a)(ix),除非及直至母公司以书面通知有关代理人其并无生效、并无就该违约事件追讨及将不会追讨以债换股,否则根据优先融资协议、任何优先票据契约及任何准许的优先融资协议的任何违约事件,如未获豁免,则须解释为持续进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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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于优先退任日期或之后,随时就第二留置权负债直接或间接作出任何付款。 |
本条款5.2中对付款的提述,应解释为包括与任何第二留置权负债有关的任何其他直接或间接步骤、事项、行动或交易,而条款5.1(付款限制:第二留置权负债)另有禁止。
| 5.3 | 发出第二留置权支付停止通知 |
| (a) | 直至优先解除日,除非获得所要求的优先同意,否则任何债务人不得作出(且母公司应促使集团任何成员均不得作出),且任何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不得从集团任何成员收取任何准许的第二留置权付款(为免生疑问,任何金额和第二留置权代理负债的汇总或资本化除外,且除非第5.2条(a)(ii)至(a)(vii)段规定(准许付款:第二留置权负债): |
| (一) | 高级付款违约仍在继续;或者 |
| (二) | 重大违约事件仍在继续,自任何高级代理向母公司、安全代理和高级母公司代理交付指明与该重大违约事件或情况的通知(“第二留置权支付停止通知”)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后的日期起算,直至: |
| (A) | 该第二次留置权支付停止通知送达后120天内的日期; |
| (b) | 就第二留置权负债的支付而言,如第二留置权停顿期在交付该第二留置权支付停止通知后的任何时间生效,则为该第二留置权停顿期届满之日; |
| (c) | 有关重大违约事件根据适用的优先融资协议获得补救或豁免的日期; |
| (D) | 交付相关第二留置权支付停止通知的高级代理向母公司、安全代理和第二留置权代理交付解除第二留置权支付停止通知的日期; |
| (e) | 高级出院日期;及 |
| (f) | 担保代理人或第二留置权代理人对债务人采取本协议允许的强制执行行动之日。 |
| (b) | 除非每一位第二留置权代理人放弃这一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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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新的第二留置权支付停止通知不得送达,除非且直至自紧接前的第二留置权支付停止通知送达之日起已过去360天;及 |
| (二) | 高级代理不得在高级代理收到该重大违约事件通知之日起超过90天后,依据该重大违约事件送达第二留置权支付停止通知。 |
| (c) | 高级代理只能就同一事件或一组情况送达一次第二留置权支付停止通知。在符合上文(b)段的规定下,这不影响代理人就任何其他事件或一组情况发出第二次留置权支付停止通知的权利。 |
| (d) | 代理人不得就在发出较早的第二留置权支付停止通知时已通知各代理人的重大违约事件送达第二留置权支付停止通知。 |
| (e) | 为免生疑问,本条例草案第5.3条: |
| (一) | 作为暂停付款,而不是放弃在此类付款到期之日收取付款的权利; |
| (二) | 不会阻止根据第二留置权债务文件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的应计或资本化;和 |
| (三) | 不会阻止任何第二留置权代理负债的支付。 |
| 5.4 | 第二留置权支付停止通知或优先支付违约的影响 |
任何因发出第二留置权停止支付通知或发生优先支付违约而未能根据第二留置权债务文件进行到期支付的情况不应阻止:
| (a) | 因未能就有关第二留置权债务文件作出付款而导致第二留置权违约事件的发生;或 |
| (b) | 代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发出第二留置权执行通知书。 |
| 5.5 | 支付义务和利息资本化继续 |
| (a) | 任何债务人均不得因第5.1条(付款限制:第二留置权负债)至第5.4条(第二留置权付款停止通知或优先付款违约的影响)的实施而免除根据任何第二留置权债务文件作出任何付款(包括违约利息,该利息应继续累积)的责任,即使其作出该等付款的义务在任何时间受到任何该等条款的条款的限制。 |
| (b) | 根据第二留置权债务文件的利息(如有)的应计和资本化应继续进行,尽管已发出第二留置权支付停止通知。 |
| 5.6 | Cure of Payment Stop:第二留置权担保债权人 |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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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在发出第二留置权支付停止通知或发生优先支付违约后的任何时间,该第二留置权支付停止通知不再未付和/或(视情况而定)优先支付违约不再继续;和 |
| (b) | 然后,任何债务人立即向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支付相当于根据第二留置权债务文件累积的任何付款的金额,如果没有该第二留置权付款停止通知或优先付款违约,则本应被允许进行第二留置权付款, |
则任何可能因暂停付款而发生的违约事件(包括任何交叉违约或任何其他债务文件下的类似规定)应予放弃,而任何可能因该违约事件而发出的第二留置权执行通知应予放弃,在每种情况下,无需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或任何其他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
| 5.7 | 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强制执行的限制 |
直至高级出院日期,除非事先获指示小组同意或按指示小组要求:
| (a) | 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不得指示担保代理人强制执行或以其他方式要求强制执行任何交易担保;及 |
| (b) | 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不得就第二留置权负债采取或要求采取任何强制执行行动, |
除非根据第5.8条(许可的第二留置权强制执行)允许,但前提是无需采取安全代理要求的此类行动,除非安全代理根据本协议另有权指示此类行动。
| 5.8 | 准许第二留置权强制执行 |
| (a) | 除第5.11条(代表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强制执行)另有规定外,在以下情况下,第5.7条(对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强制执行的限制)中的限制将不适用: |
| (一) | a违约的第二留置权事件(“相关第二留置权违约”)正在继续; |
| (二) | 各高级代理人已收到相关第二留置权代理人发出的有关第二留置权违约的通知,其中指明了与相关第二留置权违约有关的事件或情况; |
| (三) | a第二个留置权停顿期(定义见下文)已过;及 |
| (四) | 相关第二留置权违约在相关第二留置权停顿期结束时仍在继续。 |
| (b) | 在知悉违约的第二留置权事件后迅速,相关的第二留置权代理人可通过通知(“第二留置权执行通知”)书面通知高级代理人该违约的第二留置权事件的存在。 |
69
| 5.9 | 第二留置权停顿期 |
就相关第二留置权违约而言,第二留置权停顿期是指自相关第二留置权代理人就该等相关第二留置权违约向各高级代理人送达第二留置权执行通知之日(“第二留置权停顿期起始日”)开始并于最早发生之日结束的期间:
| (a) | 第二个留置权停顿开始日期后120天的日期; |
| (b) | 高级有担保当事人(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除外)就特定第二留置权借款人或第二留置权担保人采取任何强制执行行动的日期,但前提是,如果第二留置权停顿期根据本款(b)项结束,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只能就相关第二留置权借款人或第二留置权担保人采取与优先有担保当事人(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除外)针对该第二留置权借款人或第二留置权担保人采取的强制执行行动相同的强制执行行动,不得针对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 |
| (c) | 将被采取强制执行行动的有关第二留置权借款人或特定第二留置权担保人发生破产事件的日期; |
| (d) | 在该首次提及的第二留置权停顿期开始之日尚未履行的任何其他第二留置权停顿期届满(除非该届满是由于补救、放弃或其他允许的补救措施而发生的); |
| (e) | 优先融资代理人(根据多数优先贷款人的指示行事)、任何优先票据受托人(代表优先票据持有人行事)和任何优先债权人代表(根据多数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的指示行事)各自的同意获得的日期;和 |
| (f) | 未能在该第二留置权融资或该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视情况而定)的未偿金额的最终规定到期日支付任何第二留置权融资或任何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视情况而定)下的未偿本金(前提是,除非优先贷款人解除日已经发生或多数优先贷款人和母公司另有约定,否则该最终规定的到期日不属于第一个使用日之后85个月的日期之前的日期), |
“第二留置权停顿期”。
| 5.10 | 后续第二留置权融资违约 |
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可就相关第二留置权违约根据第5.8条(许可的第二留置权强制执行)采取强制执行行动,即使在任何相关的第二留置权停顿期结束时或在任何较后时间,由于任何其他违约的第二留置权事件而开始了进一步的第二留置权停顿期。
| 5.11 | 代表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强制执行 |
如证券代理人已通知第二留置权代理人其正在对第二留置权借款人或第二留置权担保人的股份强制执行根据任何担保文件设定的证券,任何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不得对该第二留置权借款人或第二留置权担保人(或该第二留置权借款人或第二留置权担保人的任何附属公司)采取第5.8条(许可的第二留置权强制执行)中提及的任何行动,而该担保代理人正在根据指示组的指示采取步骤强制执行该担保,而该等行动可能合理地可能会对该强制执行或由此产生的收益金额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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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2 | 购买选择权: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 |
| (a) | 除下文(b)和(c)段另有规定外,任何第二留置权代理人(代表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可在发生优先加速事件后,通过向担保代理人发出不少于十(10)天的通知,要求根据第19.3条(变更优先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或许可母融资债权人)转让与优先贷款人负债有关的全部但非部分权利、利益和义务,优先票据负债、任何允许的优先融资负债和经营融资负债,如果: |
| (一) | 该转让是合法的,且在符合下文第(ii)段的规定下,根据优先融资协议的条款(在优先贷款人负债的情况下),任何优先票据仍未偿还的任何优先票据契约(在优先票据负债的情况下)、任何相关的允许优先融资负债仍未偿还的任何允许优先融资协议(在允许的优先融资负债的情况下)和/或任何相关的运营融资负债仍未偿还的任何运营融资文件(在运营融资负债的情况下)的条款允许; |
| (二) | 优先融资协议(就优先贷款人负债而言)、任何优先票据仍未偿还所依据的任何优先票据契约(就优先票据负债而言)、任何相关的允许的优先融资负债仍未偿还所依据的任何允许的优先融资协议(就允许的优先融资负债而言)和/或任何相关的运营融资负债仍未偿还所依据的任何运营融资文件(就运营融资负债而言)中包含的与此类转让有关的任何条件,但以下情况除外: |
| (A) | 就该等转让取得任何债务人或集团其他成员的同意或谘询的任何规定,而该等同意或谘询无须作出;及 |
| (b) | 在所有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作为一个整体)为任何信用证提供现金担保的范围内,有关开证行对该转让的同意; |
| (三) |
| (A) | 代表高级贷款人向高级融资代理支付的金额等于: |
| (1) | 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为任何信用证提供的作为现金保障的任何金额(如上文(a)(ii)(b)段所设想); |
| (2) | 当时的所有优先贷款人负债(不论是否到期),包括在有关债务人于该付款日期预付优先融资时根据优先融资协议本应支付的所有款项;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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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高级融资代理、高级贷款人和/或安全代理因实施该转让而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和 |
| (b) | 适用的优先票据受托人代表相关优先票据债权人获得的金额等于: |
| (1) | 当时的所有优先票据负债(无论是否到期),包括在优先票据契约下本应支付的所有金额(包括任何提前还款溢价或整笔金额),如果优先票据在付款日期由相关债务人赎回;和 |
| (2) | 优先票据受托人和/或优先票据债权人因实施该转让而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 |
| (c) | 适用的高级债权人代表,代表相关许可的高级融资债权人,获得的金额等于: |
| (1) | 高级母债权人为任何信用证提供的现金保障的任何金额(如上文(a)(ii)(b)段所设想); |
| (2) | 当时所有获准优先融资负债(不论是否到期),包括在有关债务人于该付款日期正由相关债务人预付或赎回(如适用)的情况下根据获准优先融资文件本应支付的所有金额(包括任何预付溢价或整笔金额);及 |
| (3) | 高级债权人代表、经许可的高级融资债权人和/或担保代理人因实施该转让而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和 |
| (D) | 向经营融资放款人支付的金额等于以下各项的总和: |
| (1) | 当时的所有经营融资负债(无论是否到期),包括在相关债务人在付款之日预付经营融资的情况下根据经营融资文件本应支付的所有金额;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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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运营设施贷款人和/或安全代理因实施该转让而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律师费); |
| (四) | 由于该转让,优先贷款人、优先票据债权人、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根据相关担保债务文件对母公司或任何其他债务人没有进一步的实际或或有负债; |
| (五) | 每名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任何第二留置权代理人除外)(或所有优先贷款人、优先票据债权人、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可接受的另一第三方)就任何优先贷款人、优先票据债权人、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可能承受或招致的所有成本、费用、损失和负债以合理满意的形式提供赔偿,任何优先贷款人、优先票据债权人、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因任何原因被要求(或被指称被要求)由任何优先贷款人、优先票据债权人、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偿还或收回的任何款项而获得许可的优先融资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和 |
| (六) | 转让无需向优先贷款人、优先票据债权人、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追索,也无需向其作出陈述或保证,但每个优先贷款人、优先票据债权人、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应被视为在该转让之日已表示并保证其拥有实施该转让的公司权力,并且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授权其进行该转让。 |
| (b) | 根据第5.13条(对冲转移: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b)款的规定,第二留置权代理人(代表所有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只有在同时要求根据第5.13条进行对冲转移(对冲转移: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并且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无法根据第5.13条进行对冲转移(对冲转移: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则不得要求进行优先有担保负债转移。 |
| (c) | 应第二留置权代理人(代表所有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的请求: |
| (一) | 高级设施代理人应通知第二留置权代理人: |
| (A) | 上文(a)(iii)(a)(2)及(3)段所述金额的总和;及 |
| (b) | 所有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作为整体)拟向其提供现金担保的每份信用证的金额; |
| (二) | 任何相关优先票据受托人须将上文(a)(iii)(b)(1)及(2)段所述的金额总和通知第二留置权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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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任何相关高级债权人代表应通知第二留置权代理人: |
| (A) | 上文(a)(iii)(c)(2)及(3)段所述金额的总和;及 |
| (b) | 所有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作为整体)拟向其提供现金担保的每份信用证的金额;及 |
| (四) | 运营融资放款人应将上述(a)(iii)(d)(1)和(2)段所述的金额总和通知第二留置权代理。 |
| 5.13 | 对冲转让:第二留置权担保债权人 |
| (a) | 第二留置权代理人(代表所有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作为一个整体)可以通过向证券代理人发出不少于10日的通知,要求进行套期保值转让: |
| (一) | 如果有: |
| (A) | 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要求,同时,根据第5.12条进行优先有担保负债转让(购买选择权: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或者 |
| (b) | 所有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作为一个整体)要求在优先解款日或之后的任何时间进行对冲转移;以及 |
| (二) | 如果: |
| (A) | 该转让是合法的,且在其他方面为对冲协议条款所允许,在此情况下,任何债务人或集团其他成员均无权拒绝同意该转让; |
| (b) | 对冲协议所载与该转让有关的任何条件(任何债务人或集团其他成员的同意或任何磋商除外)均获遵守; |
| (c) | 各对冲交易对手获支付(在正数的情况下)或支付(在负数的情况下)相当于(1)当时相关对冲协议下的对冲交易的对冲购买金额和(2)该对冲交易对手因实施该转让而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的总和的金额; |
| (D) | 由于该转让,对冲对手方根据对冲协议对任何债务人没有进一步的实际或或有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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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 每一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任何第二留置权代理人除外)以相关对冲对手方合理满意的形式收到(或相关对冲对手方可接受的另一第三方)的转让(或从相关对冲对手方可接受的另一第三方)就该对冲对手方因被要求收到或追回的任何款项(或被指称被要求)以任何理由由对冲交易对手偿还或追回;及 |
| (f) | 该转让是在不向相关对冲交易对手追索、不向其陈述或保证的情况下进行的,但相关对冲交易对手应被视为在该转让之日已声明并保证其拥有实施该转让的公司权力,并且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授权其进行该转让。 |
| (b) | 第二留置权代理人(代表所有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和任何对冲对手方可以(就该对冲方为一方当事人的对冲协议(或其中一项或多项))约定,所有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上文(a)款要求的对冲转让不适用于该/那些对冲协议或该/那些对冲协议项下的对冲负债和对冲对手方义务。 |
| (c) | 如果第二留置权代理人有权根据本条第5.13款要求进行对冲转让,对冲对手方应应任何第二留置权代理人的请求,提供上文(a)(ii)(c)段中提及的金额的详细信息。 |
| 6. | 高级父母债权人和高级父母负债 |
| 6.1 | 付款及交易限制:高级母方负债 |
在第一次/第二次留置权解除日期之前,任何高级母债发行人不得(且母方应确保集团任何成员均不得):
| (a) | 以现金或实物支付、偿还、预付、赎回、取得或解除任何高级父母负债的任何本金、利息或其他金额,或就任何高级父母负债作出任何分配,或将任何该等金钱或财产用于或用于解除任何高级父母负债,但第6.2条(许可的高级父母付款)、第6.9条(许可的高级父母强制执行)、第9.5条(提出索赔)或第16条(额外债务)许可的情况除外; |
| (b) | 除第6.2条(准许的高级父母付款)、第6.8条(对高级父母债权人强制执行的限制)、第9.5条(提出债权)或第16条(额外债务)许可外,对任何高级父母负债行使任何抵销;或 |
| (c) | 为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任何资产设立或允许存续任何担保或提供任何担保(且高级母代理人不得、且任何高级母债权人不得接受任何集团公司提供的任何此类担保或担保的利益),或就除以下事项外的任何高级母负债而言: |
| (一) | 高级家长担保; |
| (二) | 根据母公司的选择,全部或任何交易证券(但为免生疑问,各方同意交易证券应按第2.2条(交易证券)规定对高级母公司负债进行排名和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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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任何高级母债发行人的任何资产的任何担保(但在不损害上文第(ii)段的情况下,受母债担保规限的任何该等资产除外); |
| (四) | 集团成员(“信贷支持提供者”)提供的任何其他担保或担保规定,在法律可能的范围内: |
| (A) | 信贷支持提供者作为债务人成为本协议的一方(如果还不是该身份的一方); |
| (b) | 任何高级父母代理人或高级父母债权人就任何此类担保实际收到或收回的所有金额应立即支付给担保代理人并根据第14条(收益的应用)适用; |
| (c) | 任何该等担保只可根据第12.6条(其他债权人持有的担保)强制执行;及 |
| (D) | 任何此类担保均表示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和 |
| (五) | 集团任何成员就以下事项提供的任何担保、保证、赔偿或其他有关损失的保证: |
| (A) | 就非集团成员的人士在向集团成员发放该等款项前正持有(或将持有)的款项而订立的任何代管或类似或同等安排;或 |
| (b) | 任何实际或提议的撤销、赎回、提前还款、偿还、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解除任何优先贷款人负债、经营融资负债、优先票据负债和/或允许的优先融资负债(在每种情况下,前提是此类撤销、赎回、提前还款、偿还、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解除不受本协议条款的禁止)。 |
| 6.2 | 允许的高级家长付款 |
集团任何成员均可:
| (a) | 于第一/第二留置权解除日期前,于任何时间直接或间接就优先母负债作出任何付款: |
| (一) | 如果: |
| (A) | 付款为: |
| (1) | 高级父母负债的任何本金金额,其中任一金额为: |
| (AA) | 不受优先融资协议的禁止;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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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B) | 在相关高级母方负债的最后到期日或之后支付(但除非已发生高级出借人解除债务日期或多数高级出借人与母方另有约定,否则该等最后到期日不属于首次使用日期后85个月的日期之前的日期); |
| (CC) | 任何高级父母融资协议或其他高级父母财务文件中任何实质上等同于高级融资协议第2.20条(非法性)的条款(前提是相关的非法性不会因高级父母债权人采取旨在触发根据该条款的预付款的行动而产生); |
| (dd) | 任何高级母公司融资协议或其他高级母公司财务文件中与高级融资协议第2.19条(缓解义务;更换贷款人)基本等同的任何规定,前提是没有高级违约事件在继续;或者 |
| (2) | 任何其他并非本金金额的金额(包括任何已资本化成为本金金额的利息); |
| (b) | 没有未完成的高级家长停止付款通知; |
| (c) | 没有发生高级付款违约,并且仍在继续;和 |
| (D) | 没有发生第二留置权支付违约,并且仍在继续; |
| (二) | 如已取得规定的高级同意书及规定的第二留置权同意书; |
| (三) | 如果支付的是优先母票据受托人金额; |
| (四) | 如有关高级母债发行人作出付款,并直接或间接以该高级母债发行人尚未从集团另一成员公司收到的款项提供资金; |
| (五) | 任何票据证券费用; |
| (六) | 就任何高级母公司财务文件(包括与高级母公司财务文件下的任何报告或上市要求有关)或与之相关(或合理附带)而招致的成本、佣金、税款、费用和开支; |
| (七) | 如果付款直接或间接地由许可的母公司融资债务和/或根据或根据任何高级母公司票据产生的任何债务的收益提供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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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如果支付直接或间接地以可用股东金额的收益提供资金; |
| (九) | 在母公司的任何财政年度合计不超过5,000,000欧元(或等值)的任何其他金额;或 |
| (四) | 只要高级母公司的违约事件仍在继续,如果支付的是全部或部分高级母公司负债,是由于这些高级母公司负债被解除或仅以其他方式解除对价发行母公司的任何控股公司的股份(每项“债换股”),但前提是: |
| (A) | 没有就优先母负债支付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b) | 集团成员对集团另一成员或母公司任何其他控股公司所欠因任何该等债务换股而产生的任何负债,根据多数优先债权人同意的条款,从属于优先负债; |
| (c) | 集团一成员对集团另一成员所欠因该等债务换股而产生的任何负债须受交易担保的规限; |
| (D) | 在任何债权换股权生效时,不会在合理可能因该债权换股权的发生而受到不利阻碍的时间发生不良处置;及 |
| (e) | 集团任何成员均不得因该等债务换股而承担或招致任何重大税务责任,且(须在收到任何所需的会签解除或依赖函且仅供参考之前提下)向担保代理人(担保代理人和高级有担保债权人可依赖的)提供一家信誉良好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税务报告,确认没有因该等债务换股而产生或将产生任何此类重大税务责任, |
但就本段而言(a)(iv),除非及直至母公司以书面通知有关代理人,表示其并未就该等违约事件实施、不追求亦不会追求以债换股,否则根据优先融资协议、任何优先票据契约及任何许可的优先融资协议的任何违约事件,如未获豁免,则须解释为持续进行;及
| (b) | 于第一/第二留置权解除日期或之后,于任何时间就优先母负债直接或间接作出任何付款。 |
本条例草案第6.2条中提述付款,须解释为包括第6.1条(付款及交易限制:高级父母负债)所禁止的与任何高级父母负债有关的任何其他直接或间接步骤、事项、行动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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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 发出高级家长停止付款通知 |
| (a) | 直至优先退任日期,除非获得所要求的优先同意,以及直至第二次留置权退任日期,除非获得所要求的第二次留置权同意,否则任何优先母债发行人不得作出(且母公司应促使集团任何成员均不会作出),且任何优先母财务方不得从集团任何成员收取任何经许可的优先母付款(为免生疑问,任何金额及高级母公司票据受托人金额的汇总或资本化,但第6.2条(许可的高级母公司付款)第(a)(ii)至(a)(viii)段规定的除外),如果: |
| (一) | 优先付款违约和/或第二留置权付款违约仍在继续;或者 |
| (二) | 高级违约事件(高级付款违约和/或第二留置权付款违约除外)仍在继续,自任何高级代理向母公司、安全代理和高级母公司代理交付指明与该高级违约事件有关的事件或情况的通知(“高级母公司付款停止通知”)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之日起,直至: |
| (A) | 交付该高级家长停止付款通知后179天的日期; |
| (b) | 就高级家长负债的付款而言,如高级家长停顿期在该高级家长停止付款通知送达后的任何时间生效,则为该高级家长停顿期届满的日期; |
| (c) | 有关优先违约事件已根据适用的优先融资协议获得补救或豁免的日期; |
| (D) | 交付相关高级家长停付通知的高级代理向家长、保安代理及高级家长代理交付取消高级家长停付通知的日期; |
| (e) | 第一次/第二次留置权解除日期;及 |
| (f) | 证券代理人或高级父母代理人对债务人采取本协议允许的强制执行行动之日。 |
| (b) | 除非每个高级家长代理都放弃这一要求: |
| (一) | 新的高级家长停止付款通知不得送达,除非且直至自紧接前的高级家长停止付款通知送达后已过去360天;及 |
| (二) | 高级代理不得在高级代理收到有关该高级违约事件的通知之日起超过60天后,依据该高级违约事件发出高级家长停止付款通知。 |
| (c) | 针对同一事件或一组情况,高级代理只能送达一份高级家长付款停止通知。在符合上文(b)段的规定下,这不影响代理人就任何其他事件或一组情况发出高级家长停止付款通知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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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代理人不得就在发出较早的高级家长停止付款通知时已通知代理人的高级违约事件送达高级家长停止付款通知。 |
| (e) | 为免生疑问,本条例草案第6.3条: |
| (一) | 作为暂停付款,而不是放弃在此类付款到期之日收取付款的权利; |
| (二) | 不会根据高级母公司财务文件阻止利息(包括违约利息)的应计或资本化;和 |
| (三) | 将不会阻止支付任何优先母票据受托人金额或其他直接或间接资助金额,而有关优先母债发行人尚未从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收到的金额。 |
| 6.4 | 高级家长停止付款通知或高级付款违约的影响 |
任何因发出高级父母停止付款通知或发生高级付款违约而未能根据高级父母财务文件进行付款的情况,均不妨碍:
| (a) | 因未能就有关高级家长财务文件作出付款而导致高级家长违约事件的发生;或 |
| (b) | 代表高级父母债权人发出高级父母强制执行通知。 |
| 6.5 | 支付义务和利息资本化继续 |
| (a) | 相关的高级母债发行人或任何其他债务人均不得因第6.1条(付款和交易限制:高级母债)至第6.4条(高级母债停止付款通知或高级付款违约的影响)的实施而免除根据任何高级母债财务文件作出任何付款(包括违约利息,其将继续累积)的责任,即使其作出该等付款的义务在任何时间受到任何该等条款的条款的限制。 |
| (b) | 根据高级家长财务文件的利息(如有)的应计和资本化应继续进行,尽管已发出高级家长停止付款通知。 |
| 6.6 | 止付的治愈:高级母债权人 |
如果:
| (a) | 在发出高级父母停止付款通知或发生高级付款违约后的任何时间,该高级父母停止付款通知不再未付和/或(视情况而定)高级付款违约不再继续;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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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相关的高级母债发行人或相关债务人随后立即向高级母债债权人支付相当于根据高级母债财务文件累积的任何付款的金额,如果没有该高级母债停止付款通知或高级付款违约,该金额本应被允许的高级母债付款, |
则任何可能因暂停付款而发生的违约事件(包括任何交叉违约或任何其他债务文件下的类似规定)应予豁免,而任何可能因该违约事件而发出的高级母公司强制执行通知应予豁免,在每种情况下,高级母债权人或任何其他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无需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
| 6.7 | 修订及豁免:高级母债权人 |
优先母债权人、相关优先母债发行人及债务人可随时根据各自的条款修订或豁免优先母票据财务文件及/或许可的母公司融资文件的条款(且仅限于根据其所要求的任何同意)。
| 6.8 | 高级父母债权人强制执行的限制 |
直至第一次/第二次留置权解除日期,除非事先获得指示组同意或根据指示组要求:
| (a) | 高级母债权人不得指示证券代理人强制执行或以其他方式要求强制执行任何交易证券;和 |
| (b) | 高级父母债权人不得就高级父母担保采取或要求采取任何强制执行行动, |
除非根据第6.9条(允许的高级父母强制执行)允许,但前提是无需采取安全代理要求的此类行动,除非安全代理根据本协议另有权指示此类行动。
| 6.9 | 准许高级家长强制执行 |
| (a) | 除第6.12条(代表高级父母债权人强制执行)另有规定外,在以下情况下,第6.8条(高级父母债权人强制执行的限制)中的限制将不适用: |
| (一) | a高级家长违约事件(“相关高级家长违约”)正在继续; |
| (二) | 各高级代理人已收到相关高级父母代理人发出的有关高级父母违约的通知,其中指明了与相关高级父母违约有关的事件或情况; |
| (三) | a高级家长停顿期(定义见下文)已过;及 |
| (四) | 相关高级家长违约在相关高级家长停顿期结束时仍在继续。 |
| (b) | 相关高级家长代理人在知悉高级家长违约事件后,可通过通知(“高级家长强制执行通知”)书面通知高级代理人该高级家长违约事件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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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0 | 高级家长停顿期 |
就有关高级父母违约而言,高级父母停顿期是指自有关高级父母代理人就该等有关高级父母违约向各高级代理人送达高级父母强制执行通知之日(「高级父母停顿期开始日期」)开始的期间,并于最早发生之日结束:
| (a) | 年长者父母停顿开始日期后179天的日期; |
| (b) | 高级有担保方就特定高级父母担保人采取任何强制执行行动的日期,但前提是,如果高级父母停顿期根据本款(b)结束,高级父母融资方只能就高级父母担保人采取与高级有担保方针对该高级父母担保人而不是针对集团任何其他成员所采取的强制执行行动相同的强制执行行动; |
| (c) | 将对其采取强制执行行动的相关优先母债务发行人或特定优先母担保人发生破产事件的日期; |
| (d) | 任何其他高级父母停顿期在该首次提及的高级父母停顿期开始之日尚未到期(除非该到期是由于补救、放弃或其他允许的补救措施而发生的); |
| (e) | 优先融资代理人(根据多数优先贷款人的指示行事)、第二留置权融资代理人(根据多数第二留置权贷款人的指示行事)、任何优先票据受托人(代表优先票据持有人行事)、任何优先债权人代表(根据多数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的指示行事)和任何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根据多数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的指示行事)的同意获得的日期;和 |
| (f) | 未能在最终规定的到期日支付任何优先母票据或任何许可母融资债务(视情况而定)的未偿本金(前提是(i)除非已发生优先贷款人解除债务日期或多数优先贷款人与母公司另有约定,该等最终声明的到期日不属于第一个使用日期后85个月的日期之前的日期,并且(ii)如果任何第二留置权债务已经发生,除非第二留置权贷款人解除日期已经发生或多数第二留置权贷款人和母公司另有约定,则该最终声明的到期日不属于第一个使用日期后85个月的日期之前的日期), |
| “高级家长停顿期”。 |
| 6.11 | 后续优先母票据违约 |
即使在任何相关的高级父母停顿期结束时或在任何以后的时间,由于任何其他高级父母违约事件而开始了进一步的高级父母停顿期,高级父母财务各方仍可根据第6.9条(允许的高级父母强制执行)就相关的高级父母违约采取强制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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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2 | 代表高级父母债权人强制执行 |
如果担保代理人已通知高级父母代理人,其正在就高级父母担保人的股份强制执行根据任何担保文件创建的担保,则任何高级父母债权人不得对该高级父母担保人或该高级父母担保人的任何子公司采取第6.9条(允许的高级父母强制执行)中提及的任何行动,而该担保代理人正在根据指示组的指示采取步骤强制执行该担保,而该行动可能合理地可能对该强制执行或由此产生的收益金额产生不利影响。
| 6.13 | 购买选择权:高级母债权人 |
| (a) | 除下文(b)及(c)段另有规定外,任何高级母公司代理人(代表高级母公司债权人)可在高级加速事件和/或第二留置权融资加速事件后,透过向担保代理人发出不少于十(10)天的通知,要求根据第19.3条(变更高级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获准高级融资债权人、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或获准母融资债权人)转让全部而非部分权利,在以下情况下,优先担保负债和经营融资负债方面的利益和义务: |
| (一) | 该转让是合法的,且在符合下文第(ii)段的规定下,根据优先融资协议的条款(就优先贷款人负债而言)、任何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就第二留置权贷款人负债而言)、任何优先票据仍未偿还所依据的任何优先票据契约(就优先票据负债而言)、任何相关的允许优先融资负债仍未偿还所依据的任何允许优先融资协议(就允许的优先融资负债而言),任何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根据该协议,任何相关的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负债仍未清偿(在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负债的情况下)和/或任何相关的经营融资负债仍未清偿的任何经营融资文件(在经营融资负债的情况下); |
| (二) | 优先融资协议(就优先贷款人负债而言)、任何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就第二留置权贷款人负债而言)、任何优先票据仍未偿还所依据的任何优先票据契约(就优先票据负债而言)、任何相关的允许优先融资负债仍未偿还所依据的任何允许优先融资协议(就允许的优先融资负债而言)中所载的与此类转让有关的任何条件,任何相关的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负债仍未清偿(在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负债的情况下)所依据的任何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和/或任何相关的经营融资负债仍未清偿(在经营融资负债的情况下)所依据的任何经营融资文件均得到遵守,但以下情况除外: |
| (A) | 就该等转让取得任何债务人或集团其他成员的同意或谘询的任何规定,而该等同意或谘询无须作出;及 |
| (b) | 在所有高级母债权人(作为一个整体)为任何信用证提供现金担保的范围内,有关开证银行就该转让的同意; |
| (三) |
83
| (A) | 代表高级贷款人向高级融资代理支付的金额等于: |
| (1) | 高级母债权人为任何信用证提供的作为现金保障的任何金额(如上文(a)(ii)(b)段所设想); |
| (2) | 当时的所有优先贷款人负债(不论是否到期),包括在有关债务人于该付款日期预付优先融资时根据优先融资协议本应支付的所有款项;及 |
| (3) | 高级融资代理、高级贷款人和/或安全代理因实施该转让而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 |
| (b) | 适用的优先票据受托人代表相关优先票据债权人获得的金额等于: |
| (1) | 当时的所有优先票据负债(无论是否到期),包括在优先票据契约下本应支付的所有金额(包括任何提前还款溢价或整笔金额),如果优先票据在付款日期由相关债务人赎回;和 |
| (2) | 优先票据受托人和/或优先票据债权人因实施该转让而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 |
| (c) | 适用的高级债权人代表,代表相关许可的高级融资债权人,获得的金额等于: |
| (1) | 高级母债权人为任何信用证提供的现金保障的任何金额(如上文(a)(ii)(b)段所设想); |
| (2) | 当时所有获准优先融资负债(不论是否到期),包括在有关债务人于该付款日期正由相关债务人预付或赎回(如适用)的情况下根据获准优先融资文件本应支付的所有金额(包括任何预付溢价或整笔金额);及 |
| (3) | 高级债权人代表、许可的高级融资债权人和/或担保代理人因实施该转让而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 |
84
| (D) | 向经营融资放款人支付的金额等于以下各项的总和: |
| (1) | 当时的所有经营融资负债(无论是否到期),包括在相关债务人在付款之日预付经营融资的情况下根据经营融资文件本应支付的所有金额;和 |
| (2) | 运营设施贷款人和/或安全代理因实施该转让而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律师费); |
| (e) | 第二留置权融资代理代表第二留置权放款人获得的金额等于: |
| (1) | 当时的所有第二留置权贷款人负债(无论是否到期),包括如果第二留置权融资在付款日期由相关债务人预付,则根据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本应支付的所有金额;和 |
| (2) | 第二留置权融资代理、第二留置权出借人和/或担保代理因实施该转让而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和 |
| (f) | 适用的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代表相关获准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获支付的金额相等于: |
| (1) | 当时所有获准的第二留置权融资负债(不论是否到期),包括在有关债务人于该付款日期正在预付或赎回(如适用)获允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的情况下根据获准的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本应支付的所有金额(包括任何预付款溢价或整笔金额);和 |
| (2) | 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获准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和/或担保代理人因该转让生效而发生的一切成本和费用(包括律师费); |
| (四) | 由于该转让,优先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优先票据债权人、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根据相关担保债务文件对母公司或任何其他债务人没有进一步的实际或或有负债; |
| (五) | 每名高级母债权人(任何高级母代理人除外)(或所有高级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高级票据债权人、准许的高级融资债权人、准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可接受的另一第三方)以每名高级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高级票据债权人、准许的高级融资债权人、准许的高级融资债权人、准许的高级融资债权人、准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合理满意的形式就所有成本、费用、损失和负债提供赔偿 |
85
| 任何优先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优先票据债权人、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可能因任何优先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优先票据债权人、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从任何被要求(或被指称被要求)由任何优先贷款人偿还或从任何优先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优先票据债权人、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以任何理由准许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及 |
| (六) | 转让无需向优先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优先票据债权人、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追索、陈述或保证,但每个优先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优先票据债权人、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除外,获准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和经营融资出借人应被视为在该转让之日已表示并保证其拥有实施该转让的法人权力,并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授权其进行该转让。 |
| (b) | 根据第6.14条(对冲转让:高级母债权人)(b)款的规定,高级母代理人(代表所有高级母债权人)只有在同时根据第6.14条(对冲转让:高级母债权人)要求进行对冲转让,并且由于任何原因无法根据第6.14条(对冲转让:高级母债权人)进行对冲转让时,方可要求进行高级担保负债转让,不得要求进行高级担保负债转让。 |
| (c) | 应高级母代理人(代表所有高级母债权人)的请求: |
| (一) | 高级设施代理人应通知高级家长代理人: |
| (A) | 上文(a)(iii)(a)(2)及(3)段所述金额的总和;及 |
| (b) | 高级母债权人全体(整体代理)拟向其提供现金担保的每份信用证金额; |
| (二) | 任何相关的优先票据受托人应将上述(a)(iii)(b)(1)和(2)段所述的金额总和通知高级母公司代理; |
| (三) | 任何相关高级债权人代表应通知高级母公司代理人: |
| (A) | 上文(a)(iii)(c)(2)及(3)段所述金额的总和;及 |
| (b) | 高级母债权人全体(整体代理)拟向其提供现金担保的每份信用证金额; |
| (四) | 经营贷款机构应将上述(a)(iii)(d)(1)和(2)段所述的金额总和通知高级母公司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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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第二留置权融资代理应将上文(a)(iii)(e)(1)和(2)段所述的金额总和通知高级母代理;和 |
| (六) | 任何相关的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应将上述(a)(iii)(F)(1)和(2)段所述的金额总和通知高级母公司代理人。 |
| 6.14 | 对冲转移:高级母债权人 |
| (a) | 高级母代理人(代表所有高级母债权人,作为整体行事)可通过向证券代理人发出不少于10日的通知,要求进行套期保值转让: |
| (一) | 如果有: |
| (A) | 优先母债权人要求,同时,根据第6.13条进行优先担保负债转让(购买选择权:优先母债权人);或者 |
| (b) | 所有优先母债权人(作为一个整体)要求在第一个/第二个留置权解除日或之后的任何时间进行对冲转移;和 |
| (二) | 如果: |
| (A) | 该转让是合法的,且在其他方面为对冲协议条款所允许,在此情况下,任何债务人或集团其他成员均无权拒绝同意该转让; |
| (b) | 对冲协议所载与该转让有关的任何条件(任何债务人或集团其他成员的同意或任何磋商除外)均获遵守; |
| (c) | 各对冲交易对手获支付(在正数的情况下)或支付(在负数的情况下)相当于(1)当时相关对冲协议下的对冲交易的对冲购买金额和(2)该对冲交易对手因实施该转让而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的总和的金额; |
| (D) | 由于该转让,对冲对手方根据对冲协议对任何债务人没有进一步的实际或或有负债; |
| (e) | 就该对冲对手方因被要求(或被指称被要求)收到或追回的任何款项而可能承受或招致的所有损失,由正在接收(或被提名人正在接收)该转让(或从相关对冲对手方可接受的另一第三方)的每一高级母债权人(任何高级母代理人除外)以相关对冲对手方合理满意的形式提供赔偿被要求)以任何理由由对冲交易对手偿还或追回;及 |
87
| (f) | 该转让是在不向相关对冲交易对手追索、不向其陈述或保证的情况下进行的,但相关对冲交易对手应被视为在该转让之日已声明并保证其拥有实施该转让的公司权力,并且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授权其进行该转让。 |
| (b) | 高级母公司代理人(代表所有高级母债权人)和任何对冲交易对手可(就该对冲交易对手作为一方的对冲协议(或其中一项或多项)约定,所有高级母债权人(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上文(a)段要求的对冲转让不适用于该/那些对冲协议或该/那些对冲协议下的对冲负债和对冲交易对手义务。 |
| (c) | 如果高级父母代理人有权根据本第6.14条要求进行对冲转让,对冲对手方应应任何高级父母代理人的请求,提供上文(a)(ii)(c)段中提及的金额的详细信息。 |
| 7. | 投资者负债 |
| 7.1 | 兑付受限:投资者负债 |
在最后清偿日之前,债务人不得且不得促使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在任何时候对投资者负债进行任何支付,除非:
| (a) | 根据第7.2条允许付款(允许付款:投资者负债);或 |
| (b) | 根据第7.7条(许可强制执行:投资者),收取或收到该款项是允许的。 |
| 7.2 | 许可付款:投资者负债 |
集团任何成员公司可在以下情况下随时直接或间接就投资者负债(不论本金、利息或其他)作出任何付款:
| (a) | 债务融资协议不禁止支付;或者 |
| (b) | 就禁止付款的每份债务融资协议而言,必要的高级有担保债权人或(视情况而定)该债务融资协议项下的高级母债权人同意支付该款项。 |
| 7.3 | 付款义务继续 |
母公司或任何其他债务人均不得因第7.1条(付款限制:投资者负债)和第7.2条(许可付款:投资者负债)的实施而免除根据任何债务文件支付任何款项(包括违约利息,该款项应继续累积)的责任,即使其支付该款项的义务在任何时候受到任何这些条款的条款的限制。
| 7.4 | 不收购投资者负债 |
在最后清产日之前,债务人不得、也不得促使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
| (a) | 与非集团成员的任何人就任何投资者负债订立任何负债收购;或 |
88
| (b) | 就任何投资者负债实益拥有作为负债收购一方的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股本(除非如果该负债收购是由集团的一名成员进行的,则本条款7.4不会禁止该负债收购), |
在集团成员就投资者负债向非集团成员的人支付任何款项的每一情况下,除非:
| (一) | 该行动不受债务融资协议的禁止; |
| (二) | 相关负债收购涉及可根据第7.2条(许可付款:投资者负债)支付的投资者负债(或与之相关的权利、利益和/或义务);或 |
| (三) | 就禁止该行动的每份债务融资协议而言,必要的高级有担保债权人或(视情况而定)该债务融资协议下的高级母债权人同意该行动。 |
| 7.5 | 证券:投资者 |
在最后解除日之前,投资者不得就投资者的负债承担、接受或接受任何证券、保证、赔偿或其他保证的利益,以免受损失,除非:
| (a) | 债务融资协议不禁止的担保、保证、赔偿或其他防损保证;或者 |
| (b) | 就禁止该担保、担保、赔偿或其他防损保证的每份债务融资协议而言,必要的高级有担保债权人或(视情况而定)该债务融资协议项下的高级母债权人同意该担保、担保、赔偿或其他防损保证。 |
| 7.6 | 强制执行的限制:投资者 |
除第7.7条(许可强制执行:投资者)另有约定外,除非指令组另有约定,投资者无权在最终解除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就任何投资者负债采取任何强制执行行动。
| 7.7 | 许可强制执行:投资者 |
在与母公司有关的破产事件发生后,投资者可(除非证券代理人另有指示或除非证券代理人已根据第9.5条(索赔备案)代表投资者采取或已发出其拟采取行动的通知),行使其可能对母公司拥有的任何权利,以便:
| (a) | 加速任何投资者负债或宣布其提前到期应付或按要求支付; |
| (b) | 就任何投资者负债而作出的任何担保、赔偿或其他保证下的要求,以避免损失; |
| (c) | 就任何投资者负债行使任何抵销权或收取或收取任何款项;或 |
89
| (d) | 在母公司清算中就其所欠的任何投资者负债进行索赔和证明。 |
| 7.8 | 投资者负债:例外情况 |
尽管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本协议或任何有担保债务单证均不得禁止或限制:
| (a) | 根据并按照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的条款向投资者支付的任何款项(但为免生疑问,本款(a)项不适用于未根据有担保债务文件支付的款项或第4条(对冲交易对手和对冲负债)、第5条(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和第二留置权负债)和/或第6条(高级母债权人和高级母负债)明确禁止的款项; |
| (b) | 以任何金额的汇总或资本化、发行股份、产生构成投资者负债的债务(包括发行实物支付工具)或任何其他类似或同等步骤、行动或安排的方式作出的任何付款或其他回报; |
| (c) | 投资者负债的任何宽恕、注销或资本化(或任何其他类似或同等步骤或行动); |
| (d) | 就任何投资者负债所作的任何付款(不论是现金或实物)或为便利任何付款(或其他事项)而采取的其他步骤或行动(在每种情况下,在此种付款或其他事项不受本条第7款禁止的范围内); |
| (e) | 任何负债收购(包括根据优先融资协议第9.04(i)节(继承人和受让人)以及其他债务融资协议的任何同等条款)以及与此相关的任何付款或其他行动(在每种情况下,除非债务融资协议的条款另有禁止负债收购); |
| (f) | 任何投资者免于就投资者负债或与其有关的任何权利而授出任何证券;或 |
| (g) | 在相关投资者负债受制于本协议条款的情况下,根据本第7条从任何担保、保证、赔偿或其他防损保证中受益的任何投资者负债(因此,就相关担保、保证、赔偿或其他防损保证采取强制执行行动的任何权利受制于本第7条的其他条款)。 |
| 8. | 集团内贷款人和集团内负债 |
| 8.1 | 支付受限:集团内负债 |
在最后清偿日之前,债务人不得且母公司不得促使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在任何时候支付集团内负债,除非:
| (a) | 根据第8.2条允许付款(允许付款:集团内负债);或 |
| (b) | 根据第8.7条(c)款(许可强制执行:集团内放款人),允许收取或收取该款项。 |
90
| 8.2 | 许可付款:集团内负债 |
| (a) | 除下文(b)段另有规定外,债务人可随时就集团内负债(不论本金、利息或其他)直接或间接作出任何付款。 |
| (b) | 如果在付款时,加速事件已经发生并仍在继续,并且安全代理人(根据指示组的指示行事)已向母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说明不得就集团内负债进行付款,则不得根据上文(a)段就集团内负债进行付款,在每种情况下,除非: |
| (一) | 指示组同意正在进行的付款;或 |
| (二) | 就禁止支付的每项债务融资协议而言,必要的高级有担保债权人或(视情况而定)该债务融资协议下的高级母债权人同意该行动;或 |
| (三) | 付款是为了便利支付: |
| (A) | 在第一个/第二个留置权解除日期之前,任何优先负债、优先票据受托人金额和/或优先母票据受托人金额;和 |
| (b) | 在第一个/第二个留置权解除日期或之后,任何高级父母负债。 |
| 8.3 | 付款义务继续 |
任何债务人均不得因第8.1条(付款限制:集团内负债)和第8.2条(许可付款:集团内负债)的实施而免除根据任何债务文件进行任何付款(包括违约利息,该利息应继续累积)的责任,即使其进行该付款的义务在任何时候受到上述任何条款的条款的限制。
| 8.4 | 收购集团内负债 |
| (a) | 除下文(b)段另有规定外,每一债务人可以并可以允许集团的任何其他成员: |
| (一) | 订立任何负债收购;或 |
| (二) | 实益拥有作为负债收购一方的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股本, |
于任何时间就任何集团内负债作出规定。
| (b) | 除下文(c)段另有规定外,上文(a)段所述的任何集团内负债均不得发生任何行动,前提是在该行动发生时,加速事件已经发生并仍在继续,且担保代理人(根据指令组的指示行事)已向母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说明不得就任何集团内负债发生上文(a)段所述的任何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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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在下列情况下,上述(b)款的限制不适用: |
| (一) | 指示组同意该行动;或 |
| (二) | 采取该行动是为了便利支付: |
| (A) | 在第一个/第二个留置权解除日期之前,任何优先负债、优先票据受托人金额和/或优先母票据受托人金额;和 |
| (b) | 在第一个/第二个留置权解除日期或之后,任何高级父母负债。 |
| 8.5 | 证券:集团内放款人 |
在最后解除日期前,集团内贷款人不得就集团内负债的损失采取、接受或收取任何担保、保证、赔偿或其他保证的利益,除非:
| (a) | 债务融资协议不禁止的担保、保证、赔偿或其他防损保证; |
| (b) | 在第一次/第二次留置权解除日期之前,就每份禁止担保、保证、赔偿或其他保证免受损失的优先融资协议而言,该优先融资协议项下的必要优先有担保债权人同意该担保、保证、赔偿或其他保证免受损失;或者 |
| (c) | 在第一次/第二次留置权解除日或之后,就每一份禁止担保、担保、赔偿或其他防止损失保证的高级母公司融资协议而言,该高级母公司融资协议项下的必要高级母公司债权人同意该担保、担保、赔偿或其他防止损失的保证。 |
| 8.6 | 限制强制执行:集团内放款人 |
除第8.7条(许可强制执行:集团内放款人)另有规定外,集团内放款人均无权在最后解除日期前的任何时间就任何集团内负债采取任何强制执行行动。
| 8.7 | 许可强制执行:集团内放款人 |
在与任何集团公司有关的破产事件发生后,每名集团内贷款人可(除非担保代理人另有指示或除非担保代理人已根据第9.5条(提出债权)代表该集团内贷款人采取或已发出其拟采取行动的通知)行使其可能对该集团公司拥有的任何权利,以其他方式:
| (a) | 加速该集团公司的任何集团内负债或宣布其提前到期应付或按要求支付; |
| (b) | 根据该集团公司就任何集团内负债提供的任何担保、赔偿或其他保证就损失提出要求; |
| (c) | 就该集团公司的任何集团内负债行使任何抵销权或收取或收取任何付款;或 |
| (d) | 在该集团公司的清算中就欠其的集团内负债提出索赔和证明。 |
92
| 8.8 | 集团内负债:例外情况 |
尽管本协议或任何其他有担保债务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并且在不对集团任何成员施加任何额外义务或限制的情况下,本协议(包括本第8条或第19条(对各方的变更))或任何其他有担保债务文件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禁止或限制将集团内部的任何负债(或与此相关的任何到期、应付或欠款的金额)或集团一成员对集团另一成员的任何其他到期、应付或欠款的任何资本化、免除、注销、放弃、解除、转移或其他解除,在集团内部负债的情况下,除非加速事件已经发生并且仍在继续,并且安全代理(根据指示组的指示行事)已向母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声明未经指示组的事先同意不得采取此类行动。
| 9. | 破产事件的影响 |
| 9.1 | SFA现金保障 |
本条例草案第9条受条例草案第14.4条(SFA现金保障及高级贷款人现金抵押的处理)规限,而就票据受托人而言,则受条例草案第26.1条(责任)规限。
| 9.2 | 分配款项的支付 |
| (a) | 在与任何债务人有关的破产事件发生后,或在正在继续的加速事件发生后,集团的任何成员,任何有权从集团该成员的资产中就所欠该缔约方的负债获得分配的缔约方应(在任何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的情况下,仅在此种分配否则将构成受第10.2条(债权人的周转)规定约束的某一类型的接收或追偿的情况下,在所有情况下,如果是在危难事件发生之前,仅在根据指令组的指示行事的安全代理要求的情况下),在收到来自安全代理的付款指示和任何其他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并在其能够这样做的范围内,指示负责分配该组成员资产的人向安全代理支付该分配,直到欠有担保方的负债已全部付清。 |
| (b) | 证券代理人应根据第14条(收益的适用)适用根据上文(a)款向其支付的分配。 |
| 9.3 | 抵消 |
| (a) | 除下文(b)段另有规定外,凡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负债在与集团该成员公司有关的破产事件发生后以抵销(强制性或其他方式)的方式解除,则任何债权人和从该抵销中受益的任何经营融资贷款人(在任何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的情况下,仅在相关解除构成受第10.2条(债权人的周转)规定约束的某一类型的接收或追偿的情况下,在所有情况下,如果是在危难事件发生之前,仅当安全代理根据指令组的指示行事时要求),在收到安全代理的付款指示和任何其他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向安全代理支付一笔金额等于欠它的负债的金额,这些负债通过该抵销而解除,以根据第14条(收益的应用)申请。 |
93
| (b) | 以上(a)款不适用于: |
| (一) | 多账户透支负债的任何此类解除,只要相关解除代表多账户透支融资的许可毛额减少至或减少至其指定净额; |
| (二) | 对冲交易对手或对冲辅助贷款人的任何平仓净额; |
| (三) | 对冲交易对手或对冲辅助贷款人的任何支付净额结算; |
| (四) | 对冲交易对手进行的任何相互间套期保值协议净额结算; |
| (五) | 套期保值辅助出借人进行的任何相互间套期保值辅助单证净额结算;及 |
| (六) | 即使发生了相关的破产事件,任何使允许的付款(或本协议条款未禁止的其他付款或分配)生效的抵销,而本协议项下本协议项下本允许进行的付款或分配。 |
| 9.4 | 非现金分配 |
根据第14.1条(适用顺序)和第14.2条(优先母债务发行人的负债),如果担保代理人或任何其他有担保方就任何负债收到非现金形式的分配,则除非变现收益实际用于负债,否则负债将不会因该分配而减少。
| 9.5 | 索赔的提出 |
在不损害任何附属贷款人与多账户透支融资有关的净额结算或抵销权的情况下(在净额结算或抵销代表从该多账户透支融资的许可总额减少至或减少至其指定净额的范围内),在与任何债务人有关的破产事件发生后(或在正在继续的加速事件之后,集团的任何成员),每个债权人和每个经营融资贷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担保代理人(根据第9.7条(担保代理人指示)行事)代表其:
| (a) | (根据本协议条款)对该集团成员采取任何强制执行行动; |
| (b) | 要求、起诉、证明并给出集团任何或所有该成员的负债收据; |
| (c) | 收取及收取有关集团负债的任何或全部该成员的所有分派;及 |
| (d) | 提出索赔、提起诉讼并做安全代理认为合理必要的所有其他事情,以追回该集团成员的负债。 |
| 9.6 | 债权人的行动 |
每个债权人和每个经营融资贷款机构将:
| (a) | 做保安代理人(根据第9.7条(保安代理人指示))合理要求的一切事情,以使第9条生效;及 |
94
| (b) | 如保安代理无权采取本条第9条所设想的任何行动,或如保安代理(根据第9.7条(保安代理指示)行事)要求债权人或经营设施贷款人采取该行动,则自行按照保安代理的指示(根据第9.7条(保安代理指示)行事)或向保安代理授予授权书(根据保安代理(根据第9.7条(保安代理指示)行事)可能合理要求的条款,尽管没有票据受托人有任何义务授予此类授权书)以使证券代理人能够采取此类行动。 |
| 9.7 | 安全代理说明 |
为第9.5条(债权的提出)和第9.6条(债权人的行为)的目的,担保代理人应采取以下行动:
| (a) | (就优先母债发行人而言,在有关优先母债票据和/或许可母融资债务的负债范围内,该优先母债发行人是发行人或(视情况而定)借款人的情况下除外)根据当时有权根据第12.2条(强制执行指示)或第12.3条(强制执行方式)作出指示的主要债权人集团的指示;或 |
| (b) | 在没有任何此类指示的情况下,安全代理认为合适。 |
| 9.8 | 美国破产程序 |
| (a) | 尽管有上述规定,或本协议中的任何其他规定,在任何债务人根据美国破产法发生破产事件的情况下,任何有担保方或其任何代表不得就该债务人的担保财产行使任何权利,并且每一此类人在此同意,在优先有担保负债以现金全额支付之前,不会根据适用的破产程序采取任何与其在本协议下的约定不一致的行动。 |
| (b) | 如果任何债务人启动美国破产程序,则本协议被双方明确承认为美国破产法第510(a)条下的“从属协议”,应在任何此类债务人的美国破产程序期间生效,并且在任何债务人按照与请愿日期之前相同的基础启动美国破产程序后,与交易担保及其收益相关的权利应继续存在。 |
| (c) | 在美国破产程序中,根据美国破产法第364条提供任何由优先于或与优先担保担保负债的留置权同等权益的留置权(“DIP融资留置权”)担保的债务人占有融资(每一项为“DIP融资”),或根据美国破产法第363条同意使用现金抵押品的任何同意,应经多数高级债权人同意后获准。任何一方均可提供DIP融资;条件是此类DIP融资不得“汇总”或以其他方式包括或再融资任何在偿还权或留置权强制执行方面低于优先担保负债的任何申请前担保债务。其他债权人同意,就任何此类DIP融资和DIP融资留置权而言,其(i)不会反对或反对(也不会与任何其他人一起或支持任何其他人反对或反对),除非多数优先债权人随后应反对或反对此类DIP融资或此类DIP融资留置权,以及(ii)将根据多数优先债权人或多数优先债权人授权的债权人代表的指示,反对和反对任何不对优先担保负债进行再融资和“汇总”到启动状态的DIP融资,高级有担保、超优先管理费用索赔状态。 |
95
| (d) | 就任何美国破产程序而言,高级有担保债权人应保留所有投票权,以接受或拒绝任何重组、组成、安排或清算计划,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规定。 |
| (e) | 就任何美国破产程序而言,如果任何在优先有担保债权人的留置权强制执行权上处于从属地位的债权人成为担保财产的判决留置权债权人,则该判决留置权应从属于为优先有担保负债提供担保的留置权,其基础与为该等有担保债务提供担保的另一种担保如此从属于本协议项下为优先有担保负债提供担保的留置权相同。 |
| 10. | 营业额 |
| 10.1 | SFA现金保障 |
本条例草案第10条受条例草案第14.4条(SFA现金保障及高级贷款人现金抵押的处理)规限,而就票据受托人而言,则受条例草案第26.1条(责任)规限。
| 10.2 | 债权人的周转 |
除第10.3条(除外责任)、第10.4条(准许保证及收取)、第16条(额外债务)及(如仅就票据受托人而言)第26.1条(责任)另有规定外,如任何债权人或经营融资放款人在最后解除日期前的任何时间向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收取或追讨:
| (a) | 以下各项的任何付款或分配,或由于以下各项或与以下各项有关而作出的任何付款或分配: |
| (一) | 本协议条款所禁止的任何负债;或 |
| (二) | 在正在持续的高级困境事件发生后,任何高级贷款人负债、对冲负债、高级票据负债、允许的高级融资负债或经营融资负债; |
| (b) | 除第9.3条(抵销)适用的情况外,就欠它的任何负债以抵销方式而不会使许可付款(或本协议条款未另有禁止的其他付款或分配)生效的任何金额; |
| (c) | 尽管有上文(a)及(b)段的规定,除第9.3条(抵销)适用的情况外,任何款额: |
| (一) | 因发生危难事件后的任何负债(包括因针对集团某一成员的任何诉讼或程序而产生的负债,或与该负债有关的负债有关,但就集团该成员的破产事件发生后除外);或 |
| (二) | 发生危难事件后以抵销方式对其所欠的任何负债, |
除此之外,在每种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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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根据第14条(适用所得款项)收取或追讨的任何款项;及 |
| (b) | 就集团内部负债而言,根据第8条(集团内部贷款人和集团内部负债)收到或收回的任何金额(在允许收到或收回的范围内,尽管加速事件仍在继续); |
| (d) | 任何交易保证的强制执行的收益,但根据第14条(收益的适用)除外;或 |
| (e) | 除适用第9.3条(抵销)或第16条(额外债务)外,任何以现金或实物或支付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所欠的任何负债,或由于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负债,而该等负债并非根据第14条(所得款项的适用),且是由于集团的该成员公司发生破产事件或之后发生的, |
该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将(在上文(e)段提及的任何收款和追偿的情况下,如果未发生危难事件,则仅在根据指示小组的指示行事的安全代理人要求的情况下):
| (一) | 关于未收到或未以抵销方式收回的收款和追回款: |
| (A) | 以信托方式为安全代理持有与相关负债相等的金额(或如果更少,则为已收到或已收回的金额),并在收到安全代理的付款指示和任何其他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及时将该金额支付给安全代理,以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进行申请;和 |
| (b) | 在收到安全代理发出的付款指示和任何其他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及时向安全代理支付与收到或追回超过相关负债的金额(如有)相等的金额,以根据本协议条款申请;和 |
| (二) | 对于以抵销方式收到或追回的收款和追回款,在收到付款指示和安全代理提供的任何其他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及时向安全代理支付与该追回款相等的金额,以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进行申请。 |
| 10.3 | 排除 |
第10.2条(债权人的周转)不适用于任何收款或追偿:
| (a) | 通过: |
| (一) | 对冲交易对手或对冲辅助贷款人的平仓净额; |
| (二) | 对冲交易对手或对冲辅助贷款人的支付净额结算; |
| (三) | 对冲交易对手的相互套期协议净额结算;或 |
| (四) | 套期保值辅助出借人进行套期保值辅助单证净额结算;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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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由辅助贷款人通过该辅助贷款人的与多账户透支融资有关的净额结算或抵销权(只要该净额结算或抵销代表从该多账户透支融资的许可总额减少至或减少至其指定净额); |
| (c) | 根据第15条(均衡法)作出; |
| (d) | 在此种收款或追偿直接或间接由许可的优先融资债务、第二留置权债务、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许可的母公司融资债务和/或根据或根据任何优先票据和/或优先母票据产生的任何债务的收益提供资金的情况下; |
| (e) | 关于证券代理人为自己的账户收到的资金;或 |
| (f) | 已由优先票据受托人根据优先票据财务文件向优先票据持有人分发或由优先母票据受托人根据优先母财务文件向优先母票据持有人分发的,除非优先票据受托人或优先母票据受托人(如适用),在分配相关金额之前,已收到至少两个工作日的提前通知,表明与债务人有关的加速事件或破产事件已发生,或在每种情况下,收款或追偿均在第10.2条(债权人的周转)范围内。 |
| 10.4 | 允许的保证和收据 |
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限制任何主要债权人、经营融资贷款人或投资者的以下能力:
| (a) | 与非本集团成员的任何人就债务人的损失或减少其对债务人的信贷风险作出任何保证(包括以基于信贷的衍生工具或次级参与的方式作出保证);或 |
| (b) | 作出第19条允许的任何转让或转让(对当事人的变更), |
其中:
| (一) | 不受任何债务融资协议的禁止;和 |
| (二) | 不违反: |
| (A) | 第4.5条(不得收购对冲负债);或 |
| (b) | 第7.4条(不收购投资者负债), |
并且主要债权人、经营融资贷款人或投资者没有义务向任何其他方说明其因该行动而收到的任何款项。
| 10.5 | 债务人收到的款项 |
如果任何债务人收到或收回根据任何有担保债务单证的条款本应支付给担保代理人的任何款项,该债务人将:
| (a) | 以信托方式为安全代理持有与相关负债相等的金额(或如果少于,则为已收到或已收回的金额),除非安全代理另有约定,并在收到安全代理的付款指示和任何其他相关信息的前提下,迅速将该金额支付给安全代理,以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进行申请;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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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除非安全代理另有约定,并在收到安全代理的付款指示和任何其他相关信息的前提下,及时向安全代理支付与收款或追回超出相关负债的金额(如有)相等的金额,以根据本协议条款申请。 |
| 10.6 | 节约规定 |
如因任何原因,本第10条明示设定的任何信托应告失败或无法执行,则受影响的债权人、经营设施贷款人或债务人将,除非担保代理人另有约定,并在收到担保代理人的付款指示和任何其他相关信息的前提下,立即向担保代理人支付相当于该收到或追偿的金额,以根据本协议的条款申请。
| 11. | 重新分配 |
| 11.1 | 追回债权 |
| (a) | 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追偿债权人”)根据第9条(破产事件的影响)或第10条(收据的周转)向担保代理人支付的任何金额,应视为已由相关债务人支付,并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分配给担保代理人、其他代理人、安排人、主要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各自为“共享债权人”)。 |
| (b) | 在担保代理人根据上文(a)段分配由追偿债权人从债务人收到的付款时,如在相关债务人和追偿债权人之间,相当于追偿债权人收到或追回并支付给担保代理人的金额(“共享金额”)将被视为该债务人未支付。 |
| 11.2 | 重新分配的逆转 |
| (a) | 如果追偿债权人收到或追回的份额金额的任何部分变得应偿还给债务人,并由该追偿债权人偿还给该债务人,则: |
| (一) | 各共享债权人应根据担保代理人的请求,为该追偿债权人的账户向担保代理人支付一笔金额,金额相当于其在共享金额中所占份额的适当部分(连同一笔必要的金额,以偿付该追偿债权人在该追偿债权人被要求支付的共享金额上的任何利息的比例)(“再分配金额”);和 |
| (二) | 如在相关债务人、各追偿债权人及各相关分担债权人之间,相等于相关再分配金额的金额将被视为该债务人尚未支付。 |
| (b) | 担保代理人在能够令其满意地证明其已实际从相关分担债权人收到该重新分配的金额之前,没有义务根据上文(a)(i)段向追偿债权人支付任何重新分配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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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 | 延期代位权 |
| (a) | 任何债权人、经营融资放款人或债务人将不会行使其因履行其在债务文件项下的义务而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以根据第2条(排名和优先权)规定的优先顺序(无论是通过代位权还是其他方式)取得排在其前面的任何债权人或经营融资放款人在债务文件项下的任何权利的利益,直至各先前的排名债权人和经营融资放款人所欠的所有负债(或,在任何债务人的情况下,由于每个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已获得不可撤销的全额偿付。 |
| (b) | 任何投资者或集团内贷款人都不会行使其可能必须从任何其他先前排名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的债务文件项下的任何权利(全部或部分以及无论是通过代位权还是其他方式)中获益的任何权利,直至欠每个先前排名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的所有负债均已不可撤销地全额偿付为止。 |
| 12. | 交易安全的执行 |
| 12.1 | SFA现金保障 |
本第12条受第14.4条(SFA现金保障和高级贷款人现金抵押品的处理)的约束。
| 12.2 | 强制执行指示 |
| (a) | 安全代理可以不执行交易安全,除非另有指示: |
| (一) | 一个指导小组; |
| (二) | 如根据下文(c)段的要求,多数第二留置权债权人;或 |
| (三) | 如果根据下文(d)段的要求,则为多数高级母债权人。 |
| (b) | 在交易担保已根据其条款变得可强制执行的情况下: |
| (一) | 指令组;或 |
| (二) | 在根据条例草案第5.8条(准许第二留置权强制执行)准许强制执行或要求在优先解除日期前强制执行交易担保的范围内,多数第二留置权债权人;或 |
| (三) | 在根据第6.9条(许可的高级父母强制执行)允许强制执行或要求在第一/第二留置权解除日期之前强制执行交易担保的范围内,多数高级父母债权人, |
可以向安全代理发出或不发出指示,以强制执行或不执行他们认为合适的交易安全。
| (c) | 高级出院日期前: |
| (一) | 指令组已指示证券代理人不强制执行或停止执行交易证券的;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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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在没有指导小组指示的情况下, |
及在每宗个案中,指示集团并无要求任何债务人作出不良处置,担保代理人须根据第5.8条(准许的第二留置权强制执行)将多数第二留置权债权人随后有权给予担保代理人的任何强制执行交易担保的指示生效。
| (d) | 在第一次/第二次留置权解除日期之前: |
| (一) | 指令组已指示证券代理人不强制执行或停止执行交易证券的;或 |
| (二) | 在没有指导小组指示的情况下, |
并且,在每一种情况下,指示集团没有要求任何债务人作出不良处置,担保代理人应执行大多数高级父母债权人随后有权根据第6.9条(允许的高级父母强制执行)给予担保代理人的任何强制执行交易担保的指示。
| (e) | 保安代理人有权依赖和遵守根据本条例草案第12.2条发出的指示。 |
| (f) | 除第12.6条(其他债权人持有的担保)另有规定外,没有担保方: |
| (一) | 须有任何独立权力强制执行或追索任何交易担保或行使根据担保文件产生的任何权利或权力;或 |
| (二) | 可强制执行或求助于任何交易担保, |
除非以本协议所设想的方式通过安全代理。
| 12.3 | 强制执行方式 |
如根据第12.2条(强制执行指示)强制执行交易担保,担保代理人应按以下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由担保代理人指定的任何债务人的任何管理人、审查员或同等人员)强制执行交易担保:
| (a) | 一个指导小组; |
| (b) | 在高级出院日期之前,如果: |
| (一) | 担保代理人已根据第12.2条(强制执行指示)(c)款,使多数第二留置权债权人发出的强制执行交易担保的指示生效;及 |
| (二) | 指令组未就交易证券的强制执行方式作出指示, |
多数第二留置权债权人;或
| (c) | 在第一次/第二次留置权解除日期之前,如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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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证券代理人已根据第12.2条(强制执行指示)(d)款,对多数高级母债权人发出的强制执行交易担保的指示生效;及 |
| (二) | 指令组未就交易证券的强制执行方式作出指示, |
大多数高级父母债权人,
应指示或在没有任何此类指示的情况下,由安全代理认为合适(据了解,在没有此类指示的情况下,安全代理可以选择不采取行动)。
| 12.4 | 行使表决权 |
| (a) |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每个债权人(任何票据受托人除外)和每个经营融资贷款人同意担保代理人的意见,即其将对任何司法或监督当局就担保代理人指示的与集团任何成员有关的任何破产、破产前或恢复或类似程序提交表决或在其监督下提出的任何提案投票。 |
| (b) | 保安代理人须按指示小组的指示,为上述(a)段的目的发出指示。 |
| (c) | 本条第12.4款的任何规定均不使任何一方有权行使或要求任何其他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行使此种表决权或代表权,以放弃、减少、解除、延长到期付款日期或以其他方式重新安排欠该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的任何负债。 |
| 12.5 | 放弃权利 |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在符合第12.2条(强制执行指示)、第12.3条(强制执行方式)、第14条(收益的适用)和第13.2条(不良处置)(c)款的规定下,每一有担保当事人和债务人放弃其可能必须以其他方式要求以任何特定命令或方式或在任何特定时间强制执行交易担保或从任何人收到或收回的任何款项的所有权利,或凭借任何交易担保或任何其他担保权益的强制执行,能够在解除任何有担保债务时或在解除任何有担保债务时适用的,如此适用。
| 12.6 | 其他债权人持有的证券 |
如果任何交易担保由担保代理人以外的债权人或经营设施贷款人持有,则该债权人或经营设施贷款人只能根据指示小组根据第12条发出的指示强制执行该交易担保(为此目的,提及“担保代理人”应被解释为提及该债权人或经营设施贷款人)。
| 12.7 | 咨询期 |
| (a) | 除下文(b)段另有规定外,在向证券代理人发出任何指示以强制执行交易担保或避免或停止强制执行交易担保或采取任何其他强制执行行动前,有关指示组中所代表的债权人的代理人(以及,如适用,任何相关的对冲对手方)应与对方代理人、对方对冲对手方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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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名营运融资放款人及证券代理善意地就指令组发出的指示作出为期不少于10个营业日(如涉及优先票据受托人、优先母票据受托人或债权人代表就任何高收益票据、债务证券或其他类似工具进行的任何谘询,则为30天),自该等代理、对冲对手方、营运融资放款人及证券代理(或各代理、对冲对手方等较短期限,经营设施贷款人与担保代理人约定)(以“咨询期”),并且只有在咨询期届满后,指示组才有权向证券代理发出任何指示,以强制执行交易担保或避免或停止强制执行交易担保或采取任何其他强制执行行动。 |
| (b) | 任何代理人或对冲对手方均无义务根据上文(a)段进行磋商,且指示组有权在咨询期结束前向证券代理人发出任何指示,以强制执行交易担保或采取任何其他强制执行行动(在每种情况下,前提是此类指示与本协议和担保文件的任何适用要求一致),前提是: |
| (一) | 交易担保因发生破产事件而变得可强制执行;或 |
| (二) | 指令组或指令组中所代表的债权人的任何代理人善意地确定(并通知彼此的代理人、对冲对手方和担保代理人),进行此类磋商从而延迟交易担保的开始执行将合理地预期会对以下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A) | 安全代理强制执行任何交易安全的能力;或 |
| (b) | 交易证券的任何强制执行的变现收益, |
并且,在本款(b)项适用的情况下:
| (1) | 任何指示须限于有关指示集团就上述(a)及(b)所提述的事项所代表的优先有担保债权人的利益而保护或保全所需的指示;及 |
| (2) | 安全代理应按照首先收到的指示行事。 |
| (c) | 在收到指示小组发出的任何强制执行交易担保的指示、避免或停止强制执行交易担保或(视属何情况而定)采取任何其他强制执行行动后,担保代理人应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向每个代理人、对冲对手方和经营融资贷款人提供该等指示的副本(除非其收到该人的该等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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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 | 所欠税款 |
每一有担保当事人和债务人均承认,如果担保代理人在第一次/第二次留置权解除日期之前强制执行或被指示强制执行交易担保,则担保代理人和任何接管人或委托人就该强制执行的方式、类型和时间或任何该交易担保的利用、管理或变现所欠高级母债权人的责任,应在不违反第13.2条(不良处置)款(c)项的情况下,与一般法律规定的担保代理人、接管人或委托人对债务人所负的义务没有区别或更大。
| 13. | 处置收益及强制性预付款项的调整 |
| 13.1 | 无害化处置 |
| (a) | 担保代理人(代表其自身和有担保当事人)特此同意(并获不可撤销授权和指示这样做,无需任何债权人、经营融资融出方或债务人的任何同意、制裁、授权或进一步确认),其应(应相关债务人或母公司的请求和费用)迅速解除(或促使任何其他相关人解除)交易担保和有担保债务单证: |
| (一) | 任何资产的任何担保(和/或与债务文件有关的任何其他债权),其标的为: |
| (A) | 不受任何债务融资协议条款禁止的处置(包括对集团某一成员的处置,但不损害集团任何成员在债务融资协议中提供置换担保的任何义务);或者 |
| (b) | 任何债务融资协议条款未禁止的任何其他交易,据此,该资产将不再由集团成员持有或拥有; |
| (二) | 为使集团任何成员就该文件或协议实施任何修订或放弃或以其他方式行使任何权利、遵守任何义务或就该文件或协议采取任何行动(在每种情况下,在任何债务融资协议条款未加禁止的范围内)而要求的任何文件或其他协议的任何担保(和/或与债务文件有关的任何其他债权); |
| (三) | 对集团任何成员已不再是债务人(或将在解除债务的同时不再是债务人)的任何资产的任何担保(和/或与债务文件有关的任何其他债权);和 |
| (四) | 对任何其他资产的任何担保(和/或与债务文件有关的任何其他债权),前提是此类解除符合债务融资协议的条款。 |
如债务人(或任何债务人的任何控股公司)的股份或其他所有权权益被处置,或债务人(或任何债务人的任何控股公司)将据此不再是集团成员或债务人的任何其他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第19.12条(债务人的辞职)或由于该债务人或该债务人的控股公司被指定为非限制性子公司),担保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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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担保方)特此同意(并被不可撤销地授权和指示这样做,而无需任何债权人、经营融资贷款人的任何同意、制裁、授权或进一步确认,其他有担保方或债务人)表示,其应(应相关债务人或母公司的请求和费用)迅速解除(或促使任何其他相关人解除)该债务人及其子公司在有担保债务文件项下的所有当前和未来负债(包括实际和或有负债)以及该债务人及其子公司各自的资产(以及在任何此类债务人和/或子公司中的股份)从交易担保和有担保债务文件(包括与债务文件和任何担保负债或其他负债有关的任何债权)。
| (b) | 当根据本条第13.1款(a)(i)、(a)(ii)或(a)(iv)项提出任何释放请求时,父母应向担保代理人书面确认: |
| (一) | 就根据上文(a)(i)或(a)(ii)分段要求的任何解除而言,相关处置或其他行动不受任何债务融资协议条款的禁止;或 |
| (二) | 就根据上文(a)(四)段要求的任何释放而言,相关释放是根据债务融资协议的条款, |
而担保代理人有权就担保债务单证项下的所有目的依赖该确认。
| (c) | 担保代理人应(由相关债务人或母公司承担成本和费用,但无需任何债权人、经营融资贷款人、其他有担保方或债务人的任何进一步同意、制裁、授权或进一步确认)迅速订立(或促使任何相关人订立)并交付母公司(合理行事)应要求的文件和/或采取的其他行动,以使本条款13.1所设想的任何解除或其他事项生效(包括签发任何浮动押记非结晶证明,交易的任何同意书或任何其他可能需要或可取的类似或同等文件)。 |
| (d) | 在不损害前述规定及为免生疑问的情况下,如母公司根据任何债务融资协议的条款提出要求(且所要求的行动未被任何其他债务融资协议明确禁止),担保代理人及其他债权人和经营融资放款人应(由相关债务人和/或母公司承担费用)迅速执行任何担保、担保或其他解除和/或任何修改,任何债务融资协议的条款所设想的与担保文件有关的补充或其他文件(并且担保代理人被授权执行,并将在母公司要求时迅速执行,而无需任何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的任何进一步同意、制裁、授权或进一步确认,代表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的任何此类发布或文件)。在根据本款(d)项提出任何请求时,母公司应向担保代理人书面确认该请求符合债务融资协议的条款(任何其他债务融资协议均未明确禁止所请求的行动),担保代理人应有权根据有担保债务文件为所有目的依赖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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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 尽管任何债务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任何担保文件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运作或被解释为阻止本协议或债务融资协议条款未禁止的任何交易、事项或其他步骤(“许可交易”)。担保代理人(代表自己和有担保方)特此同意(并获得不可撤销的授权和指示,无需任何一方的任何同意、制裁、授权或进一步确认),其应(应相关债务人或母公司的请求和费用)迅速执行任何解除或其他文件和/或根据母公司的请求根据任何债务文件(或任何资产标的或表示受任何担保文件约束)采取或与之相关的其他行动,以完成、实施或促进允许的交易。如果母公司根据并依赖上一句提出任何请求,则应允许担保代理人向母公司请求确认相关交易、事项或其他步骤是允许的交易,并且担保代理人有权为担保债务文件项下的所有目的依赖该确认。 |
| (f) | 为免生疑问,尽管高级母公司财务文件中有任何相反规定,如集团任何成员根据高级债务文件被要求或允许将任何处置或其他交易的收益用于预付、赎回或任何其他解除或减少任何高级负债: |
| (一) | 这些收益的此类应用不得要求任何一方或高级母公司债权人的同意,或将导致直接或间接违反任何高级母公司财务文件;和 |
| (二) | 任何此类申请应全额解除将这些收益用于预付、赎回或任何其他解除或减少任何高级父母负债的任何义务。 |
本段(f)不损害集团任何成员公司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优先债务文件允许或设想的范围内将任何处置或其他交易的任何收益用于预付、赎回或任何其他解除或减少任何高级母公司负债的任何权利。
| (g) | 安全代理由每个有担保方不可撤销地授权(并将根据请求并由母公司承担费用): |
| (一) | 发布交易安全;和 |
| (二) | 解除每个投资者、每个债务人和集团其他成员在有担保债务文件下的所有责任、承诺和其他义务, |
在最后出院日期(或根据家长的要求在该日期之后的任何时间)。
| 13.2 | 不良处置 |
| (a) | 除下文(d)段另有规定外,如果正在进行不良处置,则担保代理人获得不可撤销的授权(费用由相关债务人或母公司承担,且未经任何债权人、经营融资贷款人、其他有担保方或债务人的任何同意、制裁、授权或进一步确认): |
| (一) | 解除交易担保/非结晶证书:解除交易担保或对作为不良处置标的的资产的任何其他债权,并执行和交付或订立该交易担保或债权的任何解除担保,并签发任何浮动押记的任何非结晶信函或任何可能由担保代理人酌情认为必要或可取的交易同意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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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解除负债和股份出售交易担保(债务人):被处分的资产由债务人出资的股份构成的,解除: |
| (A) | 该债务人及该债务人的任何附属公司从全部或任何部分: |
| (1) | 其借款负债; |
| (2) | 其担保责任;及 |
| (3) | 其其他负债; |
| (b) | 该债务人或该债务人的任何附属公司就其任何资产授予的任何交易担保;和 |
| (c) | 任何投资者、集团内贷款人或其他债务人对该债务人的资产或对该债务人的任何子公司的资产的任何其他债权, |
代表相关债权人、经营融资出借人、债务人和代理人;
| (三) | 股份出售(控股公司)的解除负债和交易担保:如果被处置的资产由债务人的任何控股公司的股本中的股份组成,则解除: |
| (A) | 该控股公司及该控股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从全部或任何部分: |
| (1) | 其借款负债; |
| (2) | 其担保责任;及 |
| (3) | 其其他负债; |
| (b) | 该控股公司或该控股公司的任何子公司就其任何资产授予的任何交易担保;和 |
| (c) | 任何投资者、集团内贷款人或其他债务人对该控股公司的资产或对该控股公司任何子公司的资产的任何其他债权, |
代表相关债权人、经营融资出借人、债务人和代理人;
| (四) | 股份出售的负债处置:如果被处置的资产由债务人或债务人的控股公司的资本中的股份组成,担保代理人(根据下文(j)段行事)决定处置以下全部或任何部分: |
| (A) | 负债;或 |
| (b) | 债务人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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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债务人或控股公司或该债务人或控股公司的任何子公司所欠:
| (一) | (如担保代理人根据下文(j)段行事,不打算就本协议的目的将该等负债或债务人负债的任何受让人(“受让人”)视为主要债权人或有担保方),则签立和交付或订立任何协议以处分全部或部分该等负债或债务人负债,但条件是尽管任何债务文件有任何其他规定,就本协议的目的而言,受让人不应被视为主要债权人或有担保方;和 |
| (二) | (如果担保代理人根据下文(g)段行事,确实打算为本协议的目的将任何受让人视为主要债权人或有担保方),则签署和交付或订立任何协议以处分: |
| (1) | 欠主要债权人及营运融资放款人的全部(而非仅部分)负债;及 |
| (2) | 任何其他负债的全部或部分以及债务人负债, |
代表(在每种情况下)相关债权人、经营融资放款人和债务人;
| (五) | 与股份出售负债有关的义务转移:如果被处置的资产由债务人或债务人的控股公司(“被处置实体”)的资本中的股份组成,而担保代理人(根据下文(j)段行事)决定将被处置实体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义务或该被处置实体的任何子公司在以下方面的任何义务转移给另一债务人(“接收实体”): |
| (A) | 集团内负债;或 |
| (b) | 债务人负债, |
签署及交付或订立任何协议以:
| (1) | 同意代表承担该等义务的相关集团内贷款人和债务人并代表承担该等义务的债务人转移与该等集团内负债或债务人负债有关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和 |
| (2) | (如果接收实体是被处置实体的控股公司,同时也是优先负债的担保人)代表接收实体或接收实体接受转移与这些集团内负债或债务人负债有关的义务将被转移的接收实体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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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每项不良处置的所得款项净额(以及根据上文(a)(iv)段处置任何负债或债务人负债的所得款项净额)应根据第14条(收益的适用)支付给担保代理人以供申请(在处置构成押记财产的资产的范围内,如同这些收益是交易担保强制执行的收益,并且在根据上文(a)(iv)(2)段已发生任何负债或债务人负债的处置的范围内,如同未发生该处置负债或债务人负债)。 |
| (c) | 在担保代理人(根据下文(j)段行事)实施或应其请求实施的不良处置(或根据上文(a)(四)(2)段处置负债)的情况下,担保代理人应采取合理的谨慎态度,以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获得公平的市场价格(尽管担保代理人没有义务推迟任何此类不良处置或处置负债以达到更高的价格)。 |
| (d) | 如果在多数第二留置权债权人有权根据第12.2条(强制执行指示)(b)或(c)款或第12.3条(强制执行方式)作出指示且已作出指示的时候正在进行不良处置,则担保代理人无权解除任何债务人、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所欠任何高级有担保债权人的任何借款负债或担保负债,除非这些借款负债或担保负债和任何其他高级有担保负债将得到全额支付(或偿还)(或,在与信用证有关的任何或有负债的情况下,经营融资或附属融资使现金抵押安排的主体为相关高级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所接受),在该解除之后。 |
| (e) | 如果困境处置是在多数高级母债权人有权根据第12.2条(强制执行指示)(b)或(d)款或第12.3条(强制执行方式)作出指示且已作出指示的时候进行的,则担保代理人无权解除任何债务人、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对任何高级有担保债权人或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的任何借款负债或担保负债,除非这些借款负债或担保负债和任何其他高级有担保负债或第二留置权负债将得到全额支付(或偿还)(或,在与信用证有关的任何或有负债的情况下,经营融资或附属融资使现金抵押安排的主体为相关高级债权人、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所接受),在该解除之后。 |
| (f) | 凡借款负债、担保负债和/或其他负债将根据上文(a)段以其他方式解除,有关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可选择将这些借款负债、担保负债和/或(视情况而定)其他负债转移给母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代理人获得不可撤销的授权(在法律可能的范围内,费用由相关债务人或母公司承担,且无需任何债权人、经营融资贷款人的任何同意、制裁、授权或进一步确认,其他有担保方或债务人)签署所需的文件,从而转移这些借款负债、担保负债和/或(视情况而定)其他负债。 |
| (g) | 除下文(h)和(i)段另有规定外,就担保代理人(根据下文(j)段行事)实施或应其要求实施的不良处置(或根据上文(a)(四)(2)段处置负债)而言,除非另有取得每名高级代理人的同意,否则根据上文(a)段进行的任何释放、转移或处置的另一条件是: |
109
| (一) | 此类处置的收益为现金(或基本上全部为现金);和 |
| (二) | 此类出售或处置是: |
(a)依据主要债权人有权参与的公开拍卖;或
| (b) | 如担保代理人选定的财务顾问已就该出售或处置提供意见,认为从财务角度来看收到的与此有关的金额是公平的,同时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强制执行的方法,但前提是该财务顾问的责任可限于其就该等业务收取的费用金额(确认该担保代理人没有义务选择或聘用任何财务顾问,除非其已获得赔偿和/或担保和/或预付资金以使其满意)。 |
| (h) | 如果在第二个留置权解除日期之前正在进行不良处置,从而任何第二留置权负债将被解除或处置,或任何为第二留置权负债提供担保的交易担保将被解除,则解除的进一步条件是: |
| (一) | 每个第二留置权代理人已批准解除;或 |
| (二) | 出售第二留置权借款人或第二留置权担保人的股份或资产的: |
| (A) | 该等出售或处置的收益为现金(或实质上为现金);及 |
| (b) | 优先债权人、优先票据债权人、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与履约保证金或担保或类似票据有关的除外)针对集团成员(如有)的所有债权(为免生疑问,无论是否有交易担保的利益),其所有股份(不属于集团成员拥有的任何少数股东权益)或资产均根据该强制执行行动被出售或处置,无条件解除和解除或与该出售同时出售或处置(且不由买方或其关联公司之一承担),而担保文件项下关于被出售或处置的该等股份或资产的所有担保与该出售同时无条件解除和解除,但前提是,如果高级融资代理、任何高级票据受托人和任何高级债权人代表(合理和善意行事): |
| (1) | 确定如果任何此类债权(为免生疑问,无论是否有交易担保的利益)被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买方或其关联公司之一且未被解除和解除,高级有担保债权人将获得更大的金额;和 |
| (2) | 向证券代理人送达确认的书面通知,证券代理人有权将该债权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购买者或其关联公司之一;和 |
110
| (c) | 此类出售或处置是: |
| (1) | 根据主要债权人有权参与的公开拍卖;或 |
| (2) | 如担保代理人选定的财务顾问已就该出售或处置提供意见,认为从财务角度来看收到的与此有关的金额是公平的,同时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强制执行的方法,但前提是该财务顾问的责任可限于其就该等业务收取的费用金额(确认该担保代理人没有义务选择或聘用任何财务顾问,除非其已获得赔偿和/或担保和/或预付资金以使其满意)。 |
| (一) | 如果在高级母公司解除债务日期之前正在进行不良处置,从而使高级母公司担保或任何高级母公司债务发行人或任何高级母公司担保人的资产的任何交易担保将被解除和/或任何高级母公司负债将被解除或处置,则解除的进一步条件是: |
| (一) | 每位高级家长代理已批准发布;或 |
| (二) | 出售优先母担保人的股份或资产或优先母债务发行人的资产的: |
| (A) | 该等出售或处置的收益为现金(或实质上为现金);及 |
| (b) | 高级有担保债权人和经营融资放款人(与履约保证金或担保或类似文书有关的除外)针对集团某一成员(如有)的所有债权(为免生疑问,无论是否有交易担保的利益),其所有股份(不属于集团成员拥有的任何少数股东权益除外)或资产均根据该强制执行行动被出售或处置,无条件解除和解除或出售或处置与该出售同时进行(且不由买方或其关联公司之一承担),而担保文件项下关于被出售或处置的该等股份或资产的所有担保与该出售同时无条件解除和解除,但前提是如果每个高级代理人(合理和善意行事): |
| (1) | 确定如果任何此类债权(为免生疑问,无论是否有交易担保的利益)被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买方或其关联公司之一且未被解除和解除,高级有担保债权人将获得更大的金额;和 |
111
| (2) | 向安全代理送达书面通知确认相同, |
证券代理人有权将此种债权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买方或其关联公司之一;和
| (c) | 此类出售或处置是: |
| (1) | 根据主要债权人有权参与的公开拍卖;或 |
| (2) | 如担保代理人选定的财务顾问已就该出售或处置提供意见,认为从财务角度来看收到的与此有关的金额是公平的,同时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强制执行的方法,但前提是该财务顾问的责任可限于其就该等业务收取的费用金额(确认该担保代理人没有义务选择或聘用任何财务顾问,除非其已获得赔偿和/或担保和/或预付资金以使其满意)。 |
| (j) | 就上述(a)(二)、(a)(三)、(a)(四)、(a)(五)、(c)、(f)和(g)款而言,保安代理人应采取以下行动: |
| (一) | 如有关不良处置正在按照第12.3条(强制执行方式)以强制执行交易担保的方式进行;及 |
| (二) |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 |
| (A) | 根据指导小组的指示;或 |
| (b) | 在没有任何此类指示的情况下,安全代理认为合适。 |
| (k) | 如根据本条第13.2款拟解除的任何交易担保包括SFA现金担保,则根据或依据与该现金担保有关的相关文件设定或证明的或表示设定或证明的担保,未经持有该SFA现金担保的担保代理人或开证银行或附属贷款人的同意,不得解除。 |
| 13.3 | 索赔和收益(遇险事件前) |
| (a) | 只要下文(b)款的要求得到满足(或母公司已确认,如果适用,这些要求将得到满足),如果任何合同、保险或其他索赔将由集团成员在发生危难事件之前提出或正在提出,并且该索赔(或任何此类索赔的收益)是或表示受交易担保的约束,担保代理人获得不可撤销的授权(并应根据相关债务人或母公司的请求和费用,且无需任何债权人、经营融资贷款人、其他有担保方或债务人的任何授权书或进一步确认): |
| (一) | 根据交易担保或任何其他债权对任何相关文件、保单或其他资产给予同意或解除任何其他债权,但以允许集团的该成员提出该债权(并允许集团的每个成员遵守与该债权和有担保债务文件下的这些收益有关的任何义务)为限;和 |
| (二) | 根据或解除该交易担保或索赔执行和交付或订立任何此类同意,这可能由母公司酌情决定,是必要的或可取的。 |
112
| (b) | 如果根据上文(a)(i)或(a)(ii)段采取的任何行动的标的的任何债权收益被要求适用于任何优先负债和/或高级父母负债的强制提前偿付,那么,在符合第13.4条(强制性提前偿付的调整)的情况下,这些收益应按有担保债务文件条款的要求适用(前提是,尽管高级父母财务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果优先债务文件和高级父母财务文件的条款发生任何冲突,任何根据优先债务文件条款提出的申请均应满足集团就该等收益承担的所有义务,且该申请无需获得任何其他方或债权人的同意)。 |
| 13.4 | 强制性预付款项的调整 |
倘集团任何成员就任何优先贷款人负债、优先票据负债、优先母票据负债、许可优先融资负债作出任何强制性提前还款,允许的母公司融资负债和/或经营融资负债(“原始强制提前还款”)将直接或间接导致因任何平仓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而向任何对冲交易对手支付款项(“对冲减持付款”),其目的是确保任何对冲的最大总名义金额不超过任何债务的最大总金额或该对冲标的敞口,如果母公司选择,集团须作出的强制性预付款项的最高总额将会减少,以使总额达到:
| (a) | 减少的强制性预付款项的金额;和 |
| (b) | 减少的强制性付款将导致的每笔对冲减持付款 |
等于原始强制预付款的金额。
| 13.5 |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行为 |
| (a) | 各债权人、经营融资贷款机构和债务人将: |
| (一) | 做担保代理人合理要求的一切事情以使本第13条生效(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执行担保代理人认为为使本第13条所设想的释放或处置生效而可能需要的任何转让、转让、释放或其他文件);和 |
| (二) | 如担保代理人无权采取本条第13条所设想的任何行动,或如担保代理人要求任何债权人、经营设施贷款人、其他有担保方或债务人采取任何该等行动,则应按照担保代理人的指示自行采取该行动,但条件是任何相关处置或其他步骤或行动的收益根据第13.1条(非不良处置)或第13.2条(不良处置)(视情况而定)适用。 |
113
| (b) | 每一有担保方不可撤销地授权和指示担保代理人(费用由相关有担保方承担,且无需任何有担保方的任何同意、制裁、授权或进一步确认)作为其代理人,进行该有担保方根据本协议授权担保代理人或任何其他方进行或其本身根据本协议被要求进行但未进行的任何事情(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执行任何转让、转让、安全代理可能认为必要的释放或其他文件),以使本第13条所设想的释放和处置生效。 |
| 14. | 收益的应用 |
| 14.1 | 申请顺序 |
| (a) | 在符合第13.2条(不良处置)(b)款、第14.2条(高级母债发行人的负债)、第14.3条(预期负债)及第14.4条(SFA现金保障及高级贷款人现金抵押品的处理)的规定下,担保代理人根据任何债务文件的条款或与全部或任何部分交易担保的变现或强制执行(就本第14条而言,“追偿”)应由担保代理人(酌情决定)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在符合本条款第14条规定的情况下)在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时间按以下优先顺序申请: |
| (一) | 在清偿拖欠高级代理人的任何款项(就高级代理人负债而言)、任何高级债权人代表(就准许的高级融资代理负债而言)、任何第二留置权代理人(就第二留置权代理负债而言)、任何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就准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代理负债而言)、任何高级母债权人代表(就准许的母融资代理负债而言)或任何高级票据受托人金额或高级母票据受托人金额,或按比例和同等基础欠担保代理人、任何接管人或任何代表的任何款项; |
| (二) | 支付任何代理人、主要债权人或经营设施贷款人就根据本协议条款采取的交易担保的任何变现或强制执行或根据第9.6条应担保代理人的请求采取的任何行动(债权人的行动)而招致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
| (三) | 支付给: |
| (A) | 高级融资代理代表其本身及代表高级安排人及高级贷款人; |
| (b) | 对冲交易对手; |
| (c) | 经营融资贷款机构; |
| (D) | 每名优先票据受托人代表其本身及代表优先票据持有人;及 |
114
| (e) | 每名高级债权人代表代表自己并代表许可的高级融资安排人和许可的高级融资债权人, |
申请解除:
| (1) | 优先安排人负债及优先贷款人负债(根据优先融资融资文件的条款); |
| (2) | 套期负债(各被套期交易对方的套期负债之间按比例); |
| (3) | 经营融资负债(按各经营融资贷款人的经营融资负债之间的比例计算); |
| (4) | 优先票据负债(欠证券代理的款项除外)(根据优先票据财务文件的条款);及 |
| (5) | 许可优先融资安排人负债和许可优先融资负债(许可优先融资代理负债除外)(根据许可优先融资文件的条款,如果有一份以上的许可优先融资协议,则在每个许可优先融资协议的许可优先融资债务之间按比例), |
在上文第(1)至(5)款之间按比例和同等地位;
| (四) | 支付给: |
| (A) | 第二留置权融资代理代表其本身及代表第二留置权安排人及第二留置权放款人;及 |
| (b) | 各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代表本人及代表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安排人和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 |
申请解除:
| (1) | 第二留置权安排人负债及第二留置权出借人负债(根据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的条款);及 |
| (2) | 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安排人负债和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负债(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代理负债除外)(根据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的条款,如果存在一份以上的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则在各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的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之间按比例), |
在上文第(1)款和第(2)款之间按比例和同等地位;
115
| (五) | 支付给: |
| (A) | 每名高级母票据受托人代表其本身及代表高级母票据持有人;及 |
| (b) | 每位高级母债权人代表代表自己并代表获准的母融资安排人和获准的母融资债权人, |
申请解除:
| (1) | 优先母票据负债(欠证券代理的任何款项除外)(根据优先母票据财务文件的条款);和 |
| (2) | 准许母融资安排人负债及准许母融资负债(准许母融资代理负债除外)(根据准许母融资文件的条款,如有多于一份准许母融资协议,则就各准许母融资协议而言,准许母融资债务之间按比例), |
在上文第(1)款和第(2)款之间按比例和同等地位;
| (六) | 向投资者支付申请解除投资者负债的款项(根据投资者文件的条款); |
| (七) | 如果没有任何债务人根据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承担任何进一步的实际或或有负债,以支付给担保代理人有义务优先于任何债务人向其支付的任何人;和 |
| (八) | 支付给相关债务人的款项的余额(如有)。 |
| (b) | 每一有担保方授权担保代理人持有因实现或强制执行交易担保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而收到或收回的任何非现金对价,直至收到任何此类非现金对价的现金,前提是担保代理人可将任何此类非现金对价分配给已同意的有担保方,该有担保方按照担保代理人满意的条款,收取该等非现金代价,而欠该有担保方的负债应在该有担保方收到该非现金代价时减少相当于该非现金代价的价值的金额。 |
| 14.2 | 高级母债发行人的负债 |
在符合第13.2条(不良处置)(b)款、第14.3条(预期负债)和第14.4条(SFA现金保障和高级贷款人现金抵押的处理)的规定下,担保代理人根据任何债务文件的条款(与全部或任何部分交易担保的变现或强制执行有关的除外)不时从高级母债务发行人收到或收回的所有金额,应由担保代理人以信托方式持有,以便在担保代理人(酌情决定)认为合适的任何时间适用,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在不违反本条第14款规定的情况下),按以下优先顺序排列:
| (a) | 根据条例草案第14.1条(a)(i)款(申请顺序); |
116
| (b) | 根据条例草案第14.1条(a)(二)款(申请顺序); |
| (c) | 根据第14.1条(申请顺序)第(a)(iii)至(a)(v)款,但须按比例及(a)(iii)款与(在有关的优先母债发行人为发行人或(视属何情况而定)借款人的情况下)(a)(v)款之间的同等地位支付款项; |
| (d) | 如果没有任何债务人根据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承担任何进一步的实际或或有负债,以支付给担保代理人有义务优先于任何债务人向其支付的任何人;和 |
| (e) | 支付给相关债务人的款项的余额(如有)。 |
| 14.3 | 预期负债 |
在加速事件发生后,证券代理人可酌情以证券代理人的名义在该金融机构(包括其本身)的计息暂记或非个人账户中持有不超过预期金额(定义见下文)的任何追偿金额,且期限为该证券代理人认为合适或直至指示集团另有指示(将利息记入有关账户)以供日后根据第14.1条(申请顺序)适用,或(视属何情况而定),第14.2条(高级母债发行人的负债)有关:
| (a) | 向任何代理人、任何接管人或任何代表支付的任何款项;及 |
| (b) | 任何部分的负债、代理负债或安排人负债, |
安全代理合理地认为,在每种情况下,在未来任何时候都有合理的可能成为到期或欠款(“预期金额”)。
| 14.4 | SFA现金保障和高级贷款人现金抵押品的处理 |
| (a) | 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妨碍任何发行银行或附属贷款人就根据优先融资协议、许可的优先融资协议或运营融资文件为其提供的任何SFA现金保障采取任何强制执行行动。 |
| (b) | 如任何SFA现金担保未在相关开证银行或相关辅助贷款人处持有,则与实现或强制执行该SFA现金担保有关的不时收到或收回的所有金额应支付给担保代理人,并应由担保代理人以信托方式持有,以便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担保代理人(酌情决定)认为合适的任何时候按以下优先顺序应用这些金额: |
| (一) | 向相关发行银行或相关辅助贷款人解除优先贷款人负债、允许的优先融资负债或为其提供SFA现金保障的经营融资负债(视情况而定);和 |
| (二) | 根据第14.1条(申请顺序)或(视属何情况而定)第14.2条(高级母债发行人的负债)的余额(如有)。 |
| (c) | 在任何SFA现金保障由相关开证行或相关辅助贷款人持有的范围内,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阻止相关开证行或相关辅助贷款人收取和保留与该SFA现金保障有关的任何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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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妨碍任何发行银行根据优先融资协议或(视情况而定)许可的优先融资协议的条款为其提供的任何优先现金抵押品收取和保留任何金额。 |
| 14.5 | 收益投资 |
在根据第14.1条(申请顺序)适用担保财产的收益之前,担保代理人可酌情持有该等收益的全部或部分(但不得超过到期或将到期的金额,而在如此持有期间,对负债收取的利息的超出部分,不得超过该等账户(以担保代理人名义在该金融机构(包括其本身)的计息暂记或非个人账户所赚取的利息,并在该担保代理人认为合适的期间(该利息记入有关账户),以待该担保代理人根据本条第14款的规定不时酌情申请该等款项。
| 14.6 | 货币兑换 |
| (a) | 为了任何有担保债务的目的或在解除之前,证券代理人可以将证券代理人收到或收回的任何款项从一种货币转换为另一种货币,按证券代理人的即期汇率。 |
| (b) | 任何债务人以到期货币支付的义务,只应在扣除转换成本后购买到期货币的金额范围内得到满足。 |
| 14.7 | 允许的扣除 |
保安代理人有权酌情(a)以满足所需的储备金金额的方式拨出,以及(b)作出和支付任何适用法律要求或可能要求其根据本协议作出的任何分配或付款而作出的任何扣除和预扣(由于税款或其他原因),并有权就任何押记财产或因履行其职责而支付可能对其进行评估的所有税款,或凭借其在任何债务文件下的担保代理人身份或其他方式(与其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职责的报酬有关的除外)。
| 14.8 | 良好放电 |
| (a) | 担保代理人就担保债务须支付的任何款项: |
| (一) | 可以代表其债权人向有关代理人提出; |
| (二) | 可根据第14.4条(SFA现金保障和优先贷款人现金抵押品的处理)第(b)(i)款向有关开证银行或有关附属贷款人作出; |
| (三) | 应直接向经营融资放款人提供;或 |
| (四) | 应直接向对冲交易对手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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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该方式支付的任何款项,在该款项支付的范围内,应为安全代理的良好解除。
| (b) | 证券代理没有义务根据上文(a)段以与欠相关债权人或经营融资贷款人的负债的计价货币相同的货币向代理、经营融资贷款人或对冲对手方支付款项。 |
| 14.9 | 金额的计算 |
为计算任何人应向其支付或由其支付的任何款项的份额,证券代理人有权:
| (a) | 名义上将欠任何人的负债转换为共同基础货币(由证券代理人酌情决定),即在将计算时欠该人的负债的实际货币转换为名义基础货币时,将按证券代理人的即期汇率进行的名义转换;和 |
| (b) | 假设因强制执行或变现担保财产而收到或追回的所有款项均适用于根据产生这些负债的债务文件的条款解除负债。 |
| 15. | 平等 |
| 15.1 | 均衡化定义 |
就本条例草案第15条而言:
“强制执行日期”是指有担保方根据本协议条款采取“强制执行行动”定义(a)(i)、(a)(iii)、(a)(iv)或(c)段所述类型的强制执行行动的第一个日期(如有)。
“暴露”是指任何高级暴露、第二留置权暴露或高级父母暴露,视上下文而定。
“第二留置权暴露”指就第二留置权贷款人或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而言,其参与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或(视情况而定)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项下的所有未偿使用的总金额(如有,且不重复计算)在执行日期(无论是通过贷款、信用证或其他方式,并承担自执行日期起已成为实际负债的所有或有负债在执行日期已成为实际负债(但仅为这些目的,不包括,就该等负债自强制执行日至实际到期日将产生的任何利息))连同根据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或(视情况而定)任何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欠其的所有应计利息、费用和佣金的总额。
“高层曝光”是指:
| (a) | 就优先贷款人或获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而言,其参与优先融资协议或(视属何情况而定)于执行日期的获许可优先融资协议项下所有未动用款项的总金额(如有,且不重复计算)(不论是以贷款、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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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贷或其他情况,并承担自强制执行日期起已成为实际负债的所有或有负债在强制执行日期已成为实际负债(但仅就这些目的而言,不包括从强制执行日期至该等负债的实际到期日期本应产生的任何利息),并根据高级融资协议的条款或(视情况而定)就每项附属融资(以及提供附属融资所依据的任何相关融资)下的未偿金额承担任何债权转让,自强制执行日期起已发生的任何准许优先融资协议已于强制执行日期发生)连同根据优先融资协议或(视属何情况而定)根据任何准许优先融资协议欠其的所有应计利息、费用及佣金的总金额及债务人就任何附属融资欠其的金额,但不包括: |
| (一) | 债务人就任何附属融资欠其的任何款项,但如该高级贷款人或(视属何情况而定)高级融资协议第2.23条(附属融资)的任何条文或任何相关的许可高级融资协议的任何同等条文的许可高级融资债权人违约,则该款项将不会未清偿; |
| (二) | 债务人就任何附属融资所欠其的任何金额,但以债务人已就该金额提供SFA现金保障并可根据相关SFA现金保障文件提供给该高级贷款人或(视情况而定)许可的高级融资债权人为限(且金额为);和 |
| (三) | 任何与信用证有关的未偿金额,以SFA现金担保已由债务人就该金额提供且根据相关SFA现金担保文件可供该高级贷款人或(视情况而定)许可的高级融资债权人使用的金额为限(且金额为), |
加上(在每种情况下)债务人欠该优先贷款人的所有其他优先贷款人负债,或(视情况而定)债务人欠该准许优先融资债权人的所有其他准许优先融资负债,但以本款(a)项前述规定尚未考虑的范围为限;
| (b) | 就优先票据债权人而言,债务人欠该优先票据债权人的优先票据负债; |
| (c) | 就对冲交易对手而言: |
| (一) | 如该对冲交易对手已于执行日期或之前根据本协议的条款终止或结清任何对冲协议项下的任何对冲交易,则截至终止或结清日期根据该对冲协议就该终止或结清应付予其的金额(如有)(考虑到该金额的任何应计利息),但以该金额在执行日期尚未支付为限(该金额须由相关对冲交易对手证明并根据相关对冲协议计算);和 |
| (二) | 如果该对冲交易对手未在执行日期或之前终止或结清任何对冲协议项下的任何对冲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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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如果相关套期保值协议是基于ISDA主协议,则如果强制执行日期被视为相关债务人为违约方(定义见相关ISDA主协议)的提前终止日期(定义见相关ISDA主协议),则根据该套期保值协议就该套期保值交易应向其支付的金额(如有);或者 |
| (b) | 如果相关套期保值协议不是基于ISDA主协议,则金额(如有),如果强制执行日期被视为在该套期保值协议下发生与提前终止日期(如任何ISDA主协议所定义)意义和效果相似的事件的日期(根据该套期保值协议),而相关债务人所处的地位(根据该套期保值协议)与违约方(根据同一ISDA主协议所定义)的意义和效果相似,则该强制执行日期将根据该套期保值协议就该套期保值交易向其支付, |
该金额,在每种情况下,须由相关对冲交易对手证明,并根据相关对冲协议计算;及
| (d) | 就经营融资贷款人而言,债务人欠该经营融资贷款人的经营融资负债,但不包括: |
| (一) | 债务人就任何附属融资欠其的任何款项,但如果该经营融资贷款人违反第3.6条(强制执行限制:附属贷款人和发行银行)的任何规定,该款项将不会未清偿;和 |
| (二) | 债务人就任何附属融资欠其的任何金额,但以债务人已就该金额提供SFA现金担保且根据相关SFA现金担保文件可供该经营融资贷款人使用的金额(以及金额)为限, |
在每种情况下,该金额将由相关运营融资贷款机构证明,并根据相关运营融资文件计算。
“资深家长曝光”是指:
| (a) | 就获准母融资债权人而言,其在强制执行日期参与(如有,且不重复计算)根据准母融资协议未偿还的所有使用的总额(无论是通过贷款、信用证或其他方式,并承担自强制执行日期起已成为实际负债的所有或有负债在强制执行日期已成为实际负债(但不包括,仅为这些目的,就该等负债自强制执行日至实际到期日将产生的任何利息))连同根据许可母公司融资协议欠其的所有应计利息、费用及佣金的总额;及 |
| (b) | 就优先母票据债权人而言,优先母票据债务人欠该优先母票据债权人的负债。 |
121
| 15.2 | 实施均等化 |
本条第15款的规定应在证券代理人认为适当的执行日期后的时间或时间适用。在不影响前句概括的原则下,在所有负债到期和/或最终量化之前已适用本条款第15条规定的,担保代理人可以根据修改后的风险敞口选择重新适用该等规定,优先有担保债权人、第二留置权债权人或优先母债权人(视情况而定)应当相互进行适当的调整付款。
| 15.3 | 均衡化 |
| (a) | 如因任何原因,任何优先债权人负债、优先票据负债、允许的优先融资负债或经营融资负债在执行日期后仍未得到偿付,且相关优先有担保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未按其各自在执行日期的风险敞口占所有相关优先有担保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在执行日期的合计风险敞口的比例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相关高级有担保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将在他们之间进行担保代理人应要求的付款,以使相关高级有担保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处于(在考虑到这些付款后)这些损失按这些比例承担(或视情况而定,以其他方式反映第14.1条(申请顺序)中设想的优先顺序)的地位。 |
| (b) | 如因任何原因,任何第二留置权负债在强制执行日期后仍未得到偿付且由此产生的损失未由相关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按其各自在强制执行日期的风险敞口占所有相关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在强制执行日期的合计风险敞口的比例承担,相关的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将在他们之间进行担保代理人应要求的付款,以使相关的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处于(在考虑到这些付款后)这些损失按这些比例承担(或,视情况而定,以其他方式反映第14.1条(适用顺序)中设想的优先权顺序)的地位。 |
| (c) | 如因任何原因,任何高级母负债在强制执行日期后仍未得到偿付,且由此产生的损失未由相关高级母债权人按其各自在强制执行日期的风险敞口占所有相关高级母债权人在强制执行日期的合计风险敞口的比例承担,则相关高级母债权人将在他们之间进行担保代理人要求的付款,以使相关高级母债权人处于(在考虑该等付款后)按该等比例承担该等损失的地位(或,视情况而定,以其他方式反映第14.1条(申请顺序)所设想的优先顺序。 |
| 15.4 | 强制执行收益的周转 |
如果:
| (a) | 由于适用法律的原因,担保代理人或相关代理人无权向高级有担保债权人、经营融资放款人、第二留置权放款人、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或高级母公司支付根据任何担保、赔偿或其他保证项下的要求提出的要求或交易担保的强制执行而收到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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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视属何情况而定),但有权将该等款项分配予债权人(该等债权人、“接收债权人")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在优先有担保债权人、经营融资放款人、第二留置权放款人、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和优先母债权人(视情况而定)的权利和优先受偿权上处于从属地位;及 |
| (b) | 第一次/第二次留置权解除日期、第二次留置权解除日期或高级父母解除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尚未发生(亦不会在考虑该等付款后发生), |
则接收债权人须按担保代理人的要求向优先有担保债权人、经营融资放款人、第二留置权放款人、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和优先母债权人(视情况而定)支付款项,以将优先有担保债权人、经营融资放款人、第二留置权放款人、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和优先母债权人(视情况而定)置于他们本应处于的位置,如果这些金额可用于对优先负债、经营融资负债,第二留置权负债和高级父母负债(视情况而定),但本条款15.4不适用于已由以下人员分配的任何收款或追偿:
| (一) | 根据优先票据财务文件向优先票据持有人提供优先票据受托人; |
| (二) | 根据优先母票据财务文件向优先母票据持有人提供优先母票据受托人; |
| (三) | 根据许可的高级融资文件向许可的高级融资债权人提供一名高级债权人代表(在每种情况下,以第1.2条(建造)款(o)款已适用于该高级债权人代表为限); |
| (四) | 根据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向获准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提供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在每种情况下,只要第1.2条(构造)款(p)款已就该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适用);或 |
| (五) | 根据许可的母公司融资文件向许可的母公司融资债权人提供高级母公司债权人代表(在每种情况下,只要第1.2条(建造)款(q)款已适用于该高级母公司债权人代表), |
除非优先票据受托人、优先母票据受托人、优先债权人代表、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或优先母债权人代表(如适用)已收到至少两个工作日的事先书面通知(根据本协议),表明已发生与债务人有关的加速事件或破产事件,或在相关金额分配前收到或追偿属于第10.2条(债权人的周转)范围内。
| 15.5 | 曝光曝光通知 |
| (a) | 在每一次拟实施本第15条有关优先有担保债权人的规定之前,担保代理人应向每一对冲对手方、每一经营融资贷款人和每一相关代理人(代表相关优先有担保债权人)发送通知,要求其分别通知其优先风险敞口和每一优先有担保债权人的风险敞口(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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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担保代理人在每次拟就第二留置权出借人和获准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执行本条款第15条规定之前,应向第二留置权融资代理人(代表第二留置权出借人)和各相关的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代表相关获准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发送通知,要求其分别通知其第二留置权敞口以及各第二留置权出借人和获准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如有)的敞口。 |
| (c) | 在每一次拟就高级母债权人实施本第15条的规定之前,担保代理人应向每一位相关的高级母债权人(代表相关的高级母债权人)发送通知,要求其分别通知其高级母风险敞口和每一高级母债权人(如有)的风险敞口。 |
| 15.6 | 拖欠付款 |
债权人、经营融资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或高级母债权人(视情况而定)未能根据本条第15款向其支付到期款项的,担保代理人有权(但无义务)代表高级有担保债权人、经营融资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采取行动,获准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或须将该等款项重新分配予的高级母债权人(视属何情况而定)(但须由该等高级有担保债权人、营运融资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获准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及高级母债权人(视属何情况而定)就成本作出令其满意的赔偿),但对该等高级有担保债权人、债权人、营运融资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概无责任或义务,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或高级母债权人(视情况而定)或任何其他高级有担保债权人、债权人、经营融资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或高级母债权人(视情况而定)就该等拖欠付款和因该等拖欠而蒙受的任何损失应在其所在之处。
| 16. | 额外债务 |
| 16.1 | 债务再融资 |
| (一) | 尽管本协议或任何担保文件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任何负债(或受本协议条款约束或拟不时受本协议条款约束的任何其他负债和义务)可不时全部或部分再融资、替换、增加、招致或以其他方式重组(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发生许可的优先融资债务、第二留置权债务、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和/或许可的母公司融资债务、发行额外的优先票据和/或优先母票据,在每种情况下设立新的或额外的运营设施或产生第2.5条(额外和/或再融资债务))(“债务再融资”)所设想的债务,前提是该债务再融资的条款不受债务融资协议的其他禁止。 |
| (b) | 尽管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应要求每一缔约方对当时的有担保债务文件进行任何修订或更换(包括为反映有担保债务文件中任何债务再融资的条款和排名和/或任何修订 |
124
| 父母根据第16.3条规定(高级设施再融资))和/或采取母公司要求的其他行动,以促进任何债务再融资,包括与任何担保或担保的任何变更、采取或解除连同重新采取有关,前提是,证券代理人无须根据本款(b)执行任何现有交易证券的资产解除,除非母公司已书面向证券代理人确认,其已善意地确定(考虑到与债务再融资有关的任何适用法律限制和其他相关考虑因素)不可能或不可取地以母公司满意的条款实施债务再融资,而改为授予额外交易证券和/或修订现有交易证券的条款。每个代理人和担保代理人均由每一方(债务人除外)、每一有担保方和每一主要债权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和指示(除非根据适用法律要求该等方、有担保方和/或主要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事,在这种情况下,它应)签署任何此类经修订或替换的有担保债务文件和/或代表各方、有担保方和主要债权人(或,视情况而定,以自己的名义)(并应在每种情况下根据家长的请求迅速这样做,费用由家长承担)。 |
| 16.2 | 债务再融资条款 |
为免生疑问,由家长选择:
| (a) | a债务再融资可以在优先于任何其他负债、与任何其他负债同等或低于任何其他负债的基础上提供; |
| (b) | a债务再融资有权受益于全部或任何交易证券; |
| (c) | a可在有担保或无担保的基础上提供债务再融资(不影响第3.3条(担保和担保:高级有担保债权人)或第6.1条(支付和交易限制:高级母公司负债)); |
| (d) | 债务再融资可以全部或部分通过债务交换、非现金展期或其他类似或等价交易的方式进行,在每种情况下,除非债务融资协议另有禁止。 |
| 16.3 | 高级设施再融资 |
如发生任何再融资或置换全部或任何部分的优先贷款人负债(或任何该等不时再融资或置换的债务),母公司有权要求修订指示集团的定义,使有关再融资或置换债务以与优先融资相同的方式处理(指为计算任何人的投票权,根据母公司的选择,相关再融资或置换债务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被视为优先债权人的优先担保信贷参与,而不是优先票据/许可融资信贷参与)。
| 16.4 | 进一步保证 |
在不损害本第16条其他规定的原则下,各代理人、各担保方和各主要债权人同意,其应与母公司、集团其他成员和各代理人合作,以便利任何债务再融资(包括通过、应母公司的请求和费用、执行任何文件或协议和/或向任何人发出指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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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保安人员 |
| 17.1 | 有担保当事人的委任 |
| (a) | 各有担保方(担保代理人除外)不可撤销地指定接受该项指定的担保代理人担任其代理人、代表、受托人,本协议项下平行债务(视情况而定)的共同和多个债权人或受益人(视情况而定)并就担保文件不可撤销地授权担保代理人代表其执行每一份明示由担保代理人代表其执行的担保文件并履行职责和行使本协议和担保文件项下由其条款具体授予担保代理人的权利和权力,以及合理附带的权利、权力和酌处权。 |
| (b) | 除下文第17.2条另有规定外,担保代理人声明,除非在任何债务文件中有相反的明确规定,其应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以信托方式为有担保当事人(或在相关法域不承认信托的情况下,为其利益)持有担保财产。 |
| (c) | 本协议各方同意,除非在任何债务文件中有相反的明确规定,担保代理人仅承担本协议或担保代理人被明示为当事人的担保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义务、义务和责任(不得默示其他任何义务、义务和责任)。 |
| (d) | 担保代理人应并在此获得每一有担保当事人(以及在其可能与此有任何利益的范围内,每一其他当事人)的授权,以代表其本人和每一有担保当事人以及相关的其他当事人执行: |
| (一) | 于最后解除禁售日发生后,根据证券文件授出的任何交易证券的任何解除;及 |
| (二) | 在本协议和/或任何相关债务文件条款所设想或以其他方式允许或要求的范围内,任何交易证券的任何其他解除。 |
| (e) | 每一有担保方(担保代理人除外)特此解除担保代理人根据《德国民法典》(B ü rgerliches Gesetzbuch)第181节对自行交易和多重代理的限制(在其他情况下适用此类限制的范围内)以及根据任何其他适用法律对其适用的类似限制(如有),在每种情况下,在该有担保方合法可能的范围内。被其宪法文件或细则禁止准予解除的每一有担保方应据此通知担保代理人,并应担保代理人的请求,按照本协议和/或本协议和/或此类有担保债务文件要求的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的条款行事,或以德国民法典(B ü rgerliches Gesetzbuch)第181节和/或任何其他适用法律不禁止的方式向代表其行事的一方授予特别授权书。 |
126
| (f) | 每一有担保方(担保代理人除外)特此授权担保代理人将根据本第17条授予其的任何权力转授或转授给其酌情推选的任何代表,并向任何此类代表授予授权书,包括免于自行交易和代表若干人(特别是不受《德国民法典》(B ü rgerliches Gesetzbuch)第181节的限制(在每种情况下均在法律上可能且不受本协议条款禁止的范围内)。 |
| 17.2 | 平行债务(向担保代理人付款的契约) |
| (a) | 在本条例草案第17.2条: |
“有担保债权人债权”就债务人而言是指该债务人根据有担保债务单证或与之相关而欠有担保方的任何金额(担保代理债权除外)。
“担保代理人债权”就债务人而言,是指该债务人根据本条第17.2款(b)项欠担保代理人的任何金额。
| (b) | 每个债务人必须作为独立和独立的债权人向担保代理人支付相当于其在到期日所欠有担保债权人债权的金额。 |
| (c) | 为本条款17.2的目的,每一缔约方都承认: |
| (一) | 担保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事,不作为其他有担保方的代表或受托人; |
| (二) | 证券代理人对证券代理人债权的债权,不得以信托方式持有;及 |
| (三) | 为担保担保代理人债权而授予担保代理人的交易担保以担保代理人债权的债权人身份授予担保代理人,由担保代理人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为担保当事人的利益作为担保代理人持有,不得以信托方式持有。 |
| (d) | 安全代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强制执行任何安全代理权利要求,作为一项独立和单独的权利。这包括任何诉讼、执行、强制执行担保、追回担保以及就任何类型的破产程序提出的申请和投票。 |
| (e) | 每个有担保方必须应安全代理的请求,执行与强制执行任何安全代理索赔有关的任何必要行为。这包括作为与安全代理的共同求偿人加入任何诉讼程序。 |
| (f) |
| (一) | 有担保债权人债权由债务人解除,相应的担保代理债权解除等额。 |
| (二) | 由债务人解除担保代理债权,解除相应的有担保债权人债权,金额相同。 |
| (g) | 安全代理债权总额永远不会超过有担保债权人债权总额。 |
| (h) | 影响安全代理对债务人债权的缺陷不会影响任何有担保债权人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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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影响针对债务人的有担保债权人债权的缺陷不会影响任何安全代理债权。 |
| (j) | 如果担保代理人向任何债务人(无论是在任何类型的破产程序中还是在其他情况下)归还其已向担保方支付款项的任何追偿,则该担保方必须向担保代理人偿还相当于该追偿的金额。 |
| (k) | 有担保当事人(担保代理人除外)收取每一债务人的有担保债权人债权受偿的权利是若干且独立于且不影响担保代理人在担保代理人债权下收取受偿的权利的权利。 |
| (l) | 除其他外,上文(b)至(l)段适用于确定受英国法律以外的任何法律(以及母公司和担保代理人不时书面同意的任何其他法律)管辖的担保文件中的担保债务的目的。 |
| (m) | 为免生疑问,担保限制应比照适用于任何担保代理债权,其适用程度与其适用于相关有担保债权人债权的程度相同。 |
| 17.3 | 没有独立的力量 |
根据第12.6条(其他债权人持有的担保)和第14.4条(SFA现金担保和高级贷款人现金抵押品的处理),除通过担保代理人外,有担保当事人不得有任何独立的权力强制执行或有追索权,或行使任何交易担保或行使根据担保文件产生的任何权利或权力(为免生疑问,不包括任何相关债务融资协议)。
| 17.4 | 对保安代理人的指示及行使酌情权 |
| (a) | 除下文(d)及(e)段另有规定外,保安代理人须按照指示小组向其发出的任何指示行事,或如获指示小组如此指示,则不行使作为保安代理人或作为保安代理人债权持有人而赋予其的任何权利、权力、权限或酌处权,并有权假定(i)其从代理人收到的任何指示,债权人或一组债权人根据债务文件的条款得到适当的给予,并且(ii)除非其已收到实际的撤销通知,否则这些指示或指示并未被撤销。 |
| (b) | 担保代理人有权要求指令组(或多数第二留置权债权人或多数优先母债权人,在其有权向担保代理人发出指示的范围内)作出指示或澄清任何指示,说明其是否应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或不行使任何权利、权力、权力和酌处权,而担保代理人可不采取行动,除非并直至其收到这些指示或澄清。 |
| (c) | 除第12条(交易担保的强制执行)规定外,指令组向安全代理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覆盖任何其他方发出的任何相互冲突的指示。 |
| (d) | 以上(a)款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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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凡在本协议中出现相反的指示(包括第25条(同意、修正和推翻); |
| (二) | 本协议要求证券代理人以特定方式行事或采取特定行动的; |
| (三) | 就任何以个人身份保护担保代理人自身地位而非其作为担保当事人的担保代理人的角色的条文而言,包括但不限于第17.6条(担保代理人的酌处权)至第17.21条(不适用)所载的条文; |
| (四) | 就行使保安代理人的酌情权行使以下任何一项下的权利、权力或授权而言: |
| (A) | 第13.1条(非不良处置); |
| (b) | 第14.1条(申请顺序); |
| (c) | 第14.2条(高级母债发行人的负债); |
| (D) | 第14.3条(预期负债); |
| (e) | 第14.4条(SFA现金保障及高级贷款人现金抵押品的处理);及 |
| (f) | 条例草案第14.7条(准许扣除)。 |
| (e) | 在行使任何酌处权以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权力或授权的情况下: |
| (一) | 它没有收到任何指示小组关于行使该酌处权的指示;或者 |
| (二) | 行使该酌情权须遵守上文(d)(iv)段的规定, |
安全代理人应当:
| (A) | 除下文(b)款适用的情况外,在考虑到所有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的情况下这样做;或 |
| (b) | 如果(其认为)就将行使酌情权的事项存在债权人冲突,则仅在考虑到所有高级有担保债权人的利益的情况下这样做。 |
| 17.5 | 安全代理的行动 |
在不损害第12条(交易担保的强制执行)和第17.4条(对担保代理人的指示和行使酌情权)的规定的原则下,在没有任何相反指示的情况下,担保代理人可以(但无义务)在行使其酌情认为适当的其在有担保债务文件下的任何权力和职责时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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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6 | 安全代理的自由裁量权 |
安全代理可以:
| (a) | 假设(除非其已收到对冲交易对手、经营融资贷款人或以担保代理人身份的其中一名代理人的实际相反通知)(i)没有发生违约,且没有债务人违反或违约其在任何债务文件项下的义务,以及(ii)任何债务文件赋予任何人的任何权利、权力、授权或酌处权均未被行使; |
| (b) | 如根据第12条(交易担保的强制执行)收到任何指示或指示以就交易担保采取任何行动,则假定采取该行动的债务文件项下的所有适用条件均已满足; |
| (c) | 聘用、支付和依赖任何法律顾问、会计师、税务顾问、测量师或其他专家(不论由担保代理人或任何其他有担保方获得)的建议或服务,其建议或服务在任何时候可能看起来是必要的、权宜的或可取的(不对任何人承担责任); |
| (d) | 依赖其认为真实的任何通信或文件,以及就可能合理预期在担保方、任何债权人或任何债务人知情范围内的任何事实事项,依赖由该人或其代表签署的证书(不对任何人承担责任); |
| (e) | 避免按照任何一方的指示行事(包括提出由债务文件引起或与债务文件有关的任何法律诉讼或程序),直至其收到其酌情要求的任何赔偿和/或担保(无论是通过提前付款或其他方式),以支付其在这样做时可能招致的所有费用、损失和责任; |
| (f) | 通过其人员或代理人在债务单证下行事;和 |
| (g) | 假设(i)优先贷款人解除日期直到高级融资代理人或母公司通知相反才发生,(ii)第二留置权贷款人解除日期直到第二留置权融资代理人或母公司通知相反才发生,(iii)优先票据解除日期直到优先票据受托人或母公司通知相反才发生,(iii)允许的优先融资解除日期直到相关高级债权人代表或母公司通知相反才发生,(iv)经相关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或相反的母公司通知后,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解除日期才发生,(v)经高级母公司票据受托人或相反的母公司通知后,高级母公司票据解除日期才发生,或(vi)经相关高级母公司债权人代表或相反的母公司通知后,许可的母公司融资解除日期才发生。 |
| 17.7 | 安全代理的义务 |
安全代理:
| (a) | 可将其根据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从任何债务人收到的任何通知或文件的内容复印给每个代理人、每个对冲交易对手和每个经营融资贷款人; |
| (b) | 应迅速将任何其他方为该方交付给担保代理人的任何文件的正本或副本转发给一方,但除债务文件另有明文规定外,担保代理人没有义务审查或检查其转发给另一方的任何文件的充分性、准确性或完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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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应将债务人在到期履行或遵守其在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项下的义务时发生的任何违约或任何违约的情况及时告知各代理、各对冲交易对手和各经营融资融出方,而担保代理人已收到本协议任何其他方的通知;和 |
| (d) | 应在要求某一方(证券代理人除外)计算共同货币金额的范围内,迅速将相关证券代理人的即期汇率通知该方。 |
| 17.8 | 排除的义务 |
尽管在债务单证中有任何明示或暗示的相反规定,担保代理人不得:
| (a) | 有义务查询(i)是否发生任何违约或(ii)债务人履行、违约或任何违反其在任何债务文件下的义务,直至其收到任何该等违约、不履行、违约或违约的通知,应有权假定没有发生该等事件; |
| (b) | 有义务向任何其他方核算其为自己账户收到的任何款项的任何款项或利润部分; |
| (c) | 有义务向任何其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有担保方)披露(i)任何机密信息或(ii)任何其他信息,如果披露将或可能在其合理意见中构成违反任何法律或违反受托责任;或 |
| (d) | 与任何债务人或任何投资者有或被视为有任何信托或代理关系。 |
| 17.9 | 排除责任 |
保安代理人、任何接管人或任何委托人均不得对以下情况承担责任或承担法律责任:
| (a) | 担保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就任何债务文件或债务文件中所设想的交易,或为预期、根据或与任何债务文件有关而订立、作出或执行的任何其他协议、安排或文件提供的任何信息(不论是口头或书面)的充分性、准确性或完整性; |
| (b) | 任何债务文件、担保物或在预期、根据或与任何债务文件或担保物有关的情况下订立、作出或执行的任何其他协议、安排或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有效性、充分性或可执行性; |
| (c) | 因就任何债务文件、担保财产或其他方面采取或不采取任何行动而给任何人造成的任何损失或任何责任,不论是根据代理人、指示组或其他方式的指示,除非其疏忽、故意不当行为或故意违约直接造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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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行使或未能行使任何债务文件、担保财产或为预期、根据或与债务文件或担保财产有关而订立、作出或签立的任何其他协议、安排或文件所赋予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判决、酌处权或权力;或 |
| (e) | 因强制执行或变现担保财产而产生的任何亏空。 |
| 17.10 | 没有诉讼程序 |
任何一方(保安代理人、该接管人或该代表除外)均不得就其可能对保安代理人、接管人或代表提出的任何申索,或就该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就任何债务文件或任何保安财产及保安代理人的任何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提出的任何种类的作为或不作为,对保安代理人、接管人或代表提起任何法律程序,接管人或代表可依据第17.10条,但须遵守第1.3条(第三方权利)和《第三方权利法》的规定。
| 17.11 | 自己的责任 |
在不影响任何债务人对其或代表其提供的与任何债务文件有关的信息的责任的情况下,每一有担保方向担保代理人确认,其一直并将继续独自负责对任何债务文件下产生或与之有关的所有风险进行独立评估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
| (a) | 集团各成员的财务状况、地位和性质; |
| (b) | 任何债务文件、担保财产以及在预期、根据或与任何债务文件或担保财产有关的情况下订立、作出或执行的任何其他协议、安排或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有效性、充分性和可执行性; |
| (c) | 该有担保方是否根据任何债务文件、担保财产、债务文件所设想的交易或为预期、根据或与任何债务文件或担保财产有关而订立、作出或执行的任何其他协议、安排或文件,对任何一方或其各自的任何资产具有追索权,以及该追索权的性质和范围; |
| (d) | 由证券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根据或与任何债务文件、任何债务文件或为预期、根据或与任何债务文件有关而订立、作出或执行的任何其他协议、安排或文件所设想的交易提供的任何信息的充分性、准确性和/或完整性;和 |
| (e) | 任何人对或对被抵押财产的权利或所有权,或被抵押财产任何部分的价值或充分性,任何交易担保的优先权或影响被抵押财产的任何担保的存在, |
且每一有担保方向安全代理保证,其在任何这些事项上都没有依赖,也不会在任何时候依赖安全代理。
| 17.12 | 无责完善交易安全 |
安全代理人不对未达到以下要求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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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要求向其存放任何证明、代表或构成任何债务人对任何押记财产的所有权的契据或文件; |
| (b) | 就任何债务文件或交易担保的执行、交付、合法性、有效性、可执行性或可受理性取得任何许可、同意或其他授权; |
| (c) | 根据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适用法律对任何交易证券(或任何交易证券的优先权)进行登记、归档或记录或以其他方式保护,或就任何债务文件或交易证券的执行向任何人发出通知; |
| (d) | 采取或要求任何债务人采取任何步骤,以完善其对任何被抵押财产的所有权或使交易担保有效或确保根据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设定任何辅助担保;或 |
| (e) | 要求就任何安全文件作出任何进一步保证。 |
| 17.13 | 保安代理的保险 |
| (a) | 担保代理人不承担为任何被抵押财产投保、要求任何其他人保持任何保险或核实债务单证所载安排或保持保险的任何义务的任何义务。保安代理人不对任何人因任何该等保险的缺乏或不足而可能蒙受的任何损失负责。 |
| (b) | 如保安代理人在任何保单上被指定为投保方或损失受款人,则该代理人不应对因其未将与该等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有关的任何重大事实或任何其他种类的信息通知保险人而直接或间接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负责,除非代理人已以书面要求其这样做,而该保安代理人应在收到该请求后十四(14)天内未这样做。 |
| 17.14 | 托管人和被提名人 |
担保代理人可就根据本协议设立的信托的任何资产,委任并向任何人支付作为托管人或代名人的任何条款,由担保代理人决定,包括为向托管人存放本协议或与根据本协议设立的信托有关的任何文件的目的,担保代理人不应对因不当行为而招致的任何损失、责任、费用、要求、费用、索赔或诉讼负责,其根据本协议委任的任何人士的疏忽或失责,或有义务监督任何人的程序或作为。
| 17.15 | 接受所有权 |
担保代理人有权不经查询而接受任何债务人对任何押记财产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和所有权,并且不承担或有义务要求任何债务人对其权利或所有权的任何缺陷进行补救。
| 17.16 | 力戒违法 |
尽管债务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明示或暗示,担保代理人可以不做其认为将或可能违反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相关法律、指令或条例的任何事情,而担保代理人可以做其认为为遵守任何此类法律、指令或条例而必要的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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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17 | 与债务人的业务 |
证券代理人可以接受任何债务人的存款、出借款项,并与其一般从事任何类型的银行业务或其他业务。
| 17.18 | 信托清盘 |
如果担保代理人经每一代理人、每一对冲对手方和每一经营融资机制贷款人的批准,确定(i)所有担保债务和担保文件担保的所有其他债务已全部和最终解除,以及(ii)没有任何担保当事人根据债务文件向任何债务人作出垫款或提供其他财务便利的任何承诺、义务或责任(实际或或或有的):
| (a) | 本协议所载信托应予清盘,担保代理人应解除所有交易担保及担保代理人在每一份担保单证下的权利,而无追索权或保证;及 |
| (b) | 任何退休的证券代理人应解除其在每份证券文件下的所有权利,而无追索权或保证。 |
| 17.19 | 补充权力 |
本协议赋予安全代理人的权利、权力和酌处权应是1925年《受托人法》和2000年《受托人法》的补充,此外还应是一般法律或其他方式可能赋予安全代理人的任何权利、权力和酌处权。
| 17.20 | 受托人分部分开 |
| (a) | 担保代理人为有担保当事人担任担保代理人或受托人,应被视为通过其受托人分部行事,该分部应被视为独立于其任何其他分部或部门的独立实体。 |
| (b) | 信息被安全代理人的其他部门、部门接收的,可以作为对该部门、部门的保密处理,不视为安全代理人已收到通知。 |
| 17.21 | 撤销 |
2000年《受托人法》第1节不适用于证券代理人与本协议所构成的信托有关的职责。如果1925年《受托人法》或2000年《受托人法》与本协议的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则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如果与2000年《受托人法》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则本协议的规定应构成对该法案的限制或排除。
| 17.22 | 集团内出借人及债务人:授权委托书 |
每一集团内部贷款人和债务人通过为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提供担保的方式不可撤销地指定担保代理人为其代理人,以执行集团内部贷款人或债务人已授权担保代理人或任何其他方根据本协议执行或本身根据本协议被要求执行但未执行的任何事项(且担保代理人可按其认为合适的条款转授该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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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更换安保人员和代表团 |
| 18.1 | 保安代理辞职 |
| (a) | 证券代理人经母公司同意(不得无理扣留或迟延),可以通过通知母公司、各代理人和对冲对手方的方式辞职并指定其关联机构之一作为继任者,但前提是: |
| (一) | 该证券代理人还应辞去各债务融资协议项下证券代理人的职务;及 |
| (二) | 证券代理人应指定其通过在英国(或母公司批准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办事处行事的关联公司之一作为继任者,该关联公司是在此类多司法管辖区交易中经验丰富的信誉良好的银行,并且应根据适用的债务融资协议指定同一关联公司作为证券代理人(前提是该关联公司不得成立、住所、设立、所在地、居民或通过位于非合作司法管辖区的办事处行事)。 |
| (b) | 或者,安全代理人可在与母公司协商不少于30天后,通过向其他各方发出通知的方式辞职。在这种情况下,指令组可以指定继任的安全代理人,但条件是: |
| (一) | 该继任证券代理人亦根据每份债务融资协议获委任;及 |
| (二) | 如果其接替安全代理,则该继任安全代理是通过在英国(或母公司批准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办事处行事,该办事处是在此类多司法管辖区交易中经验丰富的信誉良好的银行(前提是该继任安全代理不得成立、住所、设立、所在地、居民或通过位于非合作司法管辖区的办事处行事)。 |
| (c) | 如指示集团在发出辞职通知后30天内未根据上述(b)段指定继任保安代理人,保安代理人(经与母公司和代理人协商后)可指定一名通过在英国(或母公司批准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办事处行事的继任保安代理人,该办事处是在此类多司法管辖区交易中有经验的信誉良好的银行(但该继任保安代理人不得成立、住所、设立、所在地、居民或通过位于非合作司法管辖区的办事处行事)。 |
| (d) | 退任保安代理人(「退任保安代理人」)须自费(除非保安代理人根据第18.1(g)条须退任)(i)订立及交付为转移或转让其所有权利而可能需要的文件及进行登记,债务文件项下对继任担保代理人的利益和义务,以及(ii)向继任担保代理人提供继任担保代理人为履行其在债务文件项下作为担保代理人的职能而可能合理要求的文件和记录,并提供此类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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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 担保代理人的辞职通知仅应在(i)指定一名继承人和(ii)将全部担保财产转移给该继承人时生效。 |
| (f) | 在委任继任人后,退任担保代理人须解除与债务文件有关的任何进一步义务(其根据第17.18条(b)款(信托清盘)及根据上文(d)款所承担的义务除外),但就其在担任担保代理人期间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而言,仍有权享有第17条(担保代理人)、21.1(债务人赔偿)及21.3(主要债权人赔偿)的利益。其继承者和其他每一方之间应享有与如果该继承者是原始缔约方时本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
| (g) | 指导小组可在与家长协商后,藉向保安代理人发出通知,要求其根据上文(b)段辞职。在这种情况下,保安代理人应根据上文(b)段辞职。 |
| (h) | 如果债务人根据债务文件应支付的任何金额由于以下原因而不能(或在计算相关企业所得税时不会)从该债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
| (一) | 已支付或应计给在非合作管辖范围内成立、住所、成立、居住、位于或通过位于非合作管辖范围内的办事处行事的证券代理人;或 |
| (二) | 支付给在非合作管辖范围内的金融机构以证券代理人名义开立或为证券代理人利益开立的账户, |
父母可通过通知保安代理人,要求其根据上文(b)段辞职。在这种情况下,保安代理人应根据上文(b)段辞职(由指示小组根据上文(b)段在家长通知要求保安代理人辞职后30天内指定一名继任保安代理人)。
| 18.2 | 代表团 |
| (a) | 每名担保代理人、任何接管人及任何委托人均可(在任何时间及由主要债权人(任何票据受托人除外)负担费用,按与第21.3条(主要债权人的弥偿)款(a)段一致的方式厘定的比例)以授权书或其他方式向任何人转授任何债务文件赋予其的所有或任何权利、权力及酌情权。 |
| (b) | 该转授可根据任何条款和条件(包括转授的权力)作出,并受担保代理人、该接管人或该委托人(视属何情况而定)酌情认为符合有担保当事人利益的任何限制的约束,而其无须监督,或须以任何方式对任何该等转授人或分转授人因任何不当行为或失责而招致的任何损失负责。 |
| 18.3 | 额外的安全代理 |
| (a) | 担保代理人可随时(由主要债权人(任何票据受托人除外)负担费用,按与第21.3条(主要债权人的弥偿)第(a)款一致的方式厘定的比例)委任(及随后解除)任何人作为单独的代理人或受托人或与其共同的共同受托人(如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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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为该任命符合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或(ii)为了符合担保代理人认为相关的任何法律要求、限制或条件,或(iii)为了在任何司法管辖区获得或执行任何判决,而担保代理人应将该任命事先通知父母和每一位代理人。 |
| (b) | 任何如此委任的人应享有权利、权力和酌处权(不超过本协议赋予保安代理人的权利、权力和酌处权)以及委任文书所授予或强加的职责和义务。 |
| 19. | 对缔约方的变化 |
| 19.1 | 转让和转让 |
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任何权利和利益或转让其就任何债务文件或负债所享有的任何权利、利益和义务,除非本第19条允许,但集团任何成员可转让其任何权利和利益或转让其任何权利、利益和义务:
| (a) | 根据债务文件条款未予禁止的任何重组或其他交易(及为免生疑问及无视本第19条所载的任何禁止,但该等转让或(视属何情况而定)转让并未获相关债务文件条款明确禁止);及/或 |
| (b) | 任何债务文件另有设想或许可的情况下。 |
| 19.2 | 投资者变更 |
| (a) | 根据第7.4条(不得收购投资者负债)和第19.13条(对冲交易对手、经营融资放款人和投资者的辞职),投资者可以转让其任何权利和利益或转让其与欠其的投资者负债有关的任何权利、利益和义务(但任何受让人或受让人(如果作为投资者尚未成为本协议的一方)应作为投资者根据第19.7条(债权人/代理加入承诺)加入本协议。 |
| (b) | 如任何人向母公司提供(或同意提供)任何贷款或其他债务(或母公司已向或将向任何人承担其他负债,其本意将成为投资者负债),该人可根据第19.7条(债权人/代理加入承诺)经母公司同意,通过签署并向担保代理人交付债权人/代理加入承诺,作为投资者加入本协议。 |
| 19.3 | 变更优先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准予优先融资债权人、准予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或准予母融资债权人 |
| (a) | 高级出借人、第二留置权出借人、许可高级融资债权人、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或许可母融资债权人可以转让其任何权利和利益或通过更替转让其在任何有担保债务单证或负债方面的任何权利、利益和义务,前提是: |
| (一) | 就高级贷款人而言,该转让或转让符合高级设施协议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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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在第二留置权贷款人的情况下,该转让或转让符合其作为一方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的条款; |
| (三) | 在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的情况下,该转让或转让符合其作为一方的获准优先融资协议的条款; |
| (四) | 在获准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的情况下,该转让或转让符合其作为一方的获准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的条款;和 |
| (五) | 在获准母融资债权人的情况下,该转让或转让符合其作为一方的获准母融资协议的条款, |
但在符合下文(b)段的规定下,任何受让人或受让人(如尚未作为优先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或许可母融资债权人,视情况而定)已作为优先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或许可母融资债权人(视情况而定)根据第19.7条(债权人/代理加入承诺)加入本协议。
| (b) | 以上(a)款的但书不适用于: |
| (一) | 集团成员公司订立并根据有关债务融资协议条款进行的任何负债收购;或 |
| (二) | 任何经许可的优先融资债务、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或经许可的母公司融资债务,如果相关债权人代表已代表相关经许可的优先融资债权人成为本协议的一方,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或(视情况而定)经许可的母公司融资债权人。 |
| 19.4 | 对冲交易对手变更 |
被套期交易对方可以(根据相关套期保值协议的条款并在该套期保值协议要求的任何同意的前提下)转让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套期保值协议的任何权利和利益或义务,前提是任何受让方(如果尚未作为被套期交易对手方加入本协议)已根据第19.7条(债权人/代理加入承诺)作为被套期交易对手方加入本协议。
| 19.5 | 更换代理人 |
任何人不得成为任何债务文件项下的高级融资代理人、高级债权人代表、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或高级母债权人代表(视情况而定),除非同时根据第19.7条(债权人/代理人加入承诺)作为高级融资代理人、高级债权人代表、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或高级母债权人代表(视情况而定)加入本协议。就上述情况而言,担保代理人获授权并应对本协议中有关任何该等高级债权人代表、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或高级母公司债权人代表(视情况而定)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任何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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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高级债权人代表、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或高级母公司债权人代表和母公司在未经任何其他方同意的情况下共同要求的一方,在每种情况下,前提是此类变更不会对其他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 19.6 | 新增辅助贷款人 |
| (a) | 如优先贷款人的任何联属公司或获许可的优先融资债权人根据优先融资协议或(视属何情况而定)获许可的优先融资协议的条款成为辅助贷款人,则除非该联属公司(如作为优先贷款人尚未成为本协议的一方,或视情况而定,许可高级融资债权人)作为高级贷款人加入本协议,或(视情况而定)根据第19.7条(债权人/代理加入承诺)的许可高级融资债权人。 |
| (b) | 经营融资贷款人可以(根据相关经营融资文件的条款并在该经营融资文件要求的任何同意的前提下)转让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经营融资文件方面的任何权利和利益或义务,前提是任何受让方(如果尚未作为经营融资贷款人加入本协议)已根据第19.7条(债权人/代理加入承诺)作为经营融资贷款人加入本协议。 |
| (c) | 如任何人向集团任何成员提供(或同意提供)任何融资或其他融资便利(或集团任何成员已向任何人承担或将向任何人承担其他负债,其意图将成为经营融资负债),则该人可根据第19.7条(债权人/代理加入承诺)经母公司同意,通过签署并向担保代理人交付债权人/代理加入承诺,作为经营融资贷款人加入本协议。 |
| 19.7 | 债权人/代理人加入承诺 |
自担保代理人接受之日起生效,如属高级贷款人的附属公司或获许可的高级融资债权人、高级融资代理人或(视情况而定)高级债权人代表,则由相关加入方正式签署并交付给担保代理人的债权人/代理人加入承诺,或(如较后)该债权人/代理人加入承诺中指明的日期:
| (a) | 任何一方完全不再是债权人、经营融资贷款人或代理人,应解除根据本协议对担保代理人和其他当事人的进一步义务,并取消其各自相互对抗的权利(在每种情况下,在该日期之前产生的权利除外);和 |
| (b) | 自该日起,被替换或新的债权人、经营融资贷款人或代理人应承担相同的义务,并有权享有相同的权利,如同其曾以该身份成为本协议的原始方。 |
| 19.8 | 加入优先票据受托人 |
母公司应确保,在任何优先票据发行日期之前,相关优先票据受托人(以及,如果该实体因任何原因不再就优先票据担任受托人,则根据相关优先票据被任命或担任受托人的任何继任者或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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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Indenture)应(除非已经是该身份的一方)完成、签署并向证券代理人交付一份债权人/代理人加入承诺,根据该承诺,该优先票据受托人同意作为优先票据受托人受本协议约束,如同其最初曾是本协议的该身份的一方一样。就上述情况而言,证券代理人获授权并应在未经任何其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本协议中有关该等优先票据受托人和任何其他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条款作出该等优先票据受托人和母公司共同要求的变更,前提是此类变更不会对其他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19.9加入优先母票据受托人
母公司应促使在任何高级母公司票据发行日期之前,相关高级母公司票据受托人(以及,如果该实体因任何原因不再就高级母公司票据担任受托人,则根据相关高级母公司票据契约获委任或担任受托人的任何继任者或其他人)应完成,除非已经是该身份的一方,签署并向证券代理人交付一份债权人/代理人加入承诺,根据该承诺,该优先母票据受托人同意作为优先母票据受托人受本协议约束,如同其最初曾以该身份成为本协议的一方。就上述而言,证券代理人获授权并应在未经任何其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本协议中有关该等高级母票据受托人和任何其他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条款作出该等高级母票据受托人和母公司共同要求的变更,但前提是此类变更不会对其他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 19.10 | 新债务人 |
| (a) | 除下文(c)段另有规定外,如集团任何成员并非债务人: |
| (一) | 产生任何高级负债或高级父母负债;或 |
| (二) | 就任何优先负债或优先母负债提供任何担保、保证、赔偿或其他免受损失的保证, |
债务人将根据下文(b)段,促使集团成员承担这些负债或提供作为债务人和集团内贷款人加入本协议的保证,不迟于发生这些负债或提供该保证的同时(或在担保代理人接受相关债务人加入契约的较晚日期),但本款(a)项不适用于成为附属融资或清算融资的借款人或担保人但并非优先融资协议项下及在优先融资协议中定义的贷款方的集团任何成员,或(视情况而定)相关许可优先融资协议项下的借款人或担保人。
| (b) | 自担保代理人接受由新的债务人正式签署并交付给担保代理人的债务人加入契约之日起生效,如较晚,则为债务人加入契约中指明的日期,新的债务人应承担相同的义务,并有权享有与其曾作为债务人的本协议原始当事人相同的权利。 |
| (c) | 尽管有任何相反的情况,只有在集团的相关成员成为债务人不会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对集团的任何成员和/或其高级职员或董事构成重大责任风险,或引起违反信托或法定义务的重大风险的情况下,集团的任何成员才应被要求加入本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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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1 | 其他缔约方 |
| (a) | 各方各自指定担保代理人代其接收和执行交付给担保代理人和担保代理人的每一份债务人加入契约和债权人/代理人加入承诺,在其收到后应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签署并接受,如果其表面上看起来已按本协议所设想的形式完成、执行并在适用的情况下按相关债务融资协议所设想的形式交付。 |
| (b) | 在任何新的附属贷款人(其为高级贷款人的附属公司或经许可的高级融资债权人)向担保代理人交付的债权人/代理人加入承诺的情况下: |
| (一) | 担保代理人在根据上文(a)段签署并接受债权人/代理人加入承诺后,须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将该债权人/代理人加入承诺交付高级融资代理人或(视情况而定)相关高级债权人代表;及 |
| (二) | 高级融资代理人或(视属何情况而定)高级债权人代表应在其收到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签署并接受该债权人/代理人加入承诺(如果其表面上看来已按本协议所设想的形式完成、签署和交付)。 |
| (c) | 为免生疑问,任何人应被允许成为本协议的一方,因为: |
| (一) | 经许可的高级融资债权人和/或经许可的高级融资债务定义所设想的高级债权人代表; |
| (二) | a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和/或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定义所设想的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和 |
| (三) | 经许可的母公司融资债权人和/或经许可的母公司融资债务定义所设想的高级母公司债权人代表。 |
| 19.12 | 债务人的辞职 |
| (a) | 父母可以通过向担保代理人交付债务人离职请求书,请求债务人不再是债务人。 |
| (b) | 出现以下情形,担保代理人应当及时受理债务人离职请求,并将其受理情况通知家长和对方当事人: |
| (一) | 在优先贷款人解除日未发生的情况下,高级融资代理人通知担保代理人,债务人不是或已不再是优先借款人或优先担保人(或将在其辞去债务人职务生效之日或之前不再是优先借款人或优先担保人); |
| (二) | 在第二留置权出借人解除日未发生的情况下,第二留置权融资代理人通知担保代理人,债务人不是或已不再是第二留置权借款人或第二留置权担保人(或将在其辞去债务人职务生效之日或之前不再是第二留置权借款人或第二留置权担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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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在未发生优先票据解除日期的情况下,优先票据代表通知证券代理人,债务人不是或已不再是任何适用的优先票据财务文件项下的发行人、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将在其作为债务人的辞职生效之日或之前不再是此类发行人、借款人或担保人),或相关优先票据财务文件不禁止此类辞职; |
| (四) | 在未发生优先母票据解除日期的情况下,任何优先母票据代表通知证券代理人,债务人不是或已不再是任何适用的优先母票据财务文件项下的发行人、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将在其作为债务人的辞职生效之日或之前不再是此类发行人、借款人或担保人),或该等辞职不受相关优先母票据财务文件的禁止; |
| (五) | 在未发生允许的优先融资解除日期的情况下,任何高级债权人代表通知担保代理人,债务人不是或已不再是任何适用的允许的优先融资文件项下的发行人、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将在其作为债务人的辞职生效之日或之前不再是此类发行人、借款人或担保人),或相关允许的优先融资文件不禁止此类辞职; |
| (六) | 在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解除日期未发生的情况下,任何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通知担保代理人,债务人不是或已不再是任何适用的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项下的发行人、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将在其作为债务人的辞职生效之日或之前不再是此类发行人、借款人或担保人),或相关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文件不禁止此类辞职;和 |
| (七) | 在未发生允许的母公司融资解除日期的情况下,任何高级母公司债权人代表通知担保代理人,债务人不是或已不再是任何适用的允许的母公司融资文件项下的发行人、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将在其作为债务人的辞职生效之日或之前不再是此类发行人、借款人或担保人),或相关允许的母公司融资文件不禁止此类辞职。 |
任何代理人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任何此类通知。代理人在父母提出要求后三个营业日内未向安全代理人提供所需确认(或通知安全代理人因上述相关条件未得到满足而无法给予所需确认)的,该通知应视为已向安全代理人发出。
| (c) | 一旦担保代理人向母公司发出其接受债务人辞职的通知(该通知应在根据上文(b)段交付或视为给予的所有必要确认之日起的一个工作日内发出),该集团成员将不再是债务人,并且作为债务人在本协议下不再享有其他权利或义务。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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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免生疑问,如果债务人根据债务融资协议不加禁止的交易(包括由于该债务人,或该债务人的控股公司被指定为非限制性子公司)而不再是集团的成员,则该债务人应自动停止为所有目的的债务人,并且作为债务人在本协议下不再拥有其他权利或义务。 |
| 19.13 | 对冲交易对手、经营融资放款人和投资者的辞职 |
| (a) | 如果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作为对冲交易对手不再根据对冲协议向任何债务人提供任何对冲,该人可以通过向证券代理和母公司发出通知的方式辞去(并将在母公司要求的情况下辞去)对冲交易对手的职务。自证券代理人和家长收到任何此类离职通知之日起,该人将不再作为对冲对手方成为本协议的一方,并且作为对冲对手方在本协议下将没有进一步的权利或义务。 |
| (b) | 如果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作为经营融资贷款人不再根据经营融资文件向任何债务人提供任何融资或财务便利,该人可以通过向担保代理人和母公司发出通知而辞去(并将在母公司要求时辞去)经营融资贷款人的职务。自安全代理人和家长收到任何此类辞职通知之日起,该人将不再作为经营设施贷款人成为本协议的一方,并且作为经营设施贷款人在本协议下将没有进一步的权利或义务。 |
| (c) | 如果作为投资者的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不再是任何投资者负债的债权人,则该人可以通过向证券代理人和母公司发出通知的方式辞去(并将在母公司要求的情况下辞去)投资者的职务。自证券代理人和家长收到任何此类辞职通知之日起,该人将不再作为投资者成为本协议的一方,并且作为投资者在本协议下将不再享有任何进一步的权利或义务。 |
| 19.14 | 新的集团内贷款人 |
如集团任何成员公司(任何债务人或集团内贷款人除外)向任何债务人作出任何贷款或给予任何信贷,或与任何债务人作出任何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财务安排(但不包括正常交易过程中的任何贸易信贷),以及所有该等贷款的总额,集团该成员的信贷及财务安排,以该债务人在任何时候等于或超过集团的285,000,000美元(或其等值其他货币)和EBITDA(定义见高级融资协议)的0.15倍中的较高者,并且目前或将未偿还超过364天(参照集团最近可获得的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按净额确定,不包括与任何现金管理(包括任何现金管理协议(定义见高级融资协议))、现金池、库务管理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任何公司间余额,税务安排或任何类似或同等安排),母公司将促使作出该贷款、授予该信贷或作出该其他财务安排的集团成员(如果不是作为集团内部贷款人的缔约方)在根据高级融资协议的条款向高级融资代理提供该年度财务报表之日后,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根据第19.7条(债权人/代理加入承诺)作为集团内部贷款人加入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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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成本和费用 |
| 20.1 | 交易费用 |
母公司应(或应促使另一债务人)在提出要求后的10个营业日内,向担保代理人支付担保代理人和任何接收方或委托人在谈判、准备、印刷、执行和完善以下事项方面合理产生的所有合理的第三方成本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以及任何适用的增值税)的金额:
| (a) | 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指的任何其他有担保债务单证及交易担保;及 |
| (b) | 在本协议日期之后签署的任何其他有担保债务文件, |
在每种情况下,须遵守已发生的首次使用日期(不包括有关最高达家长同意的上限的法律费用),并根据安排人与家长之间不时发生的基础和最高金额。
| 20.2 | 印花税 |
母公司应(或应促使另一债务人)在提出要求后的10个营业日内,就担保代理人就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应支付的所有印花税、登记和其他类似税款而合理招致的任何第三方成本、损失或责任向担保代理人作出赔偿,但以下情况除外:
| (a) | 与任何有担保方购买债务交易或其他转让或转让其在任何债务文件下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有关的任何证书或其他文件、步骤或行动有关的任何此类应缴税款; |
| (c) | 任何卢森堡登记税(droits d'enregistrement)和任何卢森堡应缴纳的税款,因有担保方对任何债务文件进行登记、提交或归档,而此类登记、提交或归档是或不是为了维持或维护该有担保方在适用的债务文件下的权利(或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根据商定的担保原则)而需要的。 |
| 20.3 | 强制执行和保全费用 |
母公司应(或应促使另一债务人)在提出要求的10个营业日内,向担保代理人支付其因强制执行或保全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和交易担保项下的任何权利(在每种情况下均根据本协议和/或相关有担保债务文件的条款)以及担保代理人因获取或持有交易担保或强制执行这些权利而提起或针对其提起的任何程序(不包括任何费用以及因安全代理的疏忽、故意不当行为或故意违约而产生的费用)。
20.4转让成本和费用
尽管有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如果有担保方转让或转让其在有担保债务文件下的任何权利、利益或义务,则集团的任何成员均无须支付与该转让或转让有关或与该转让或转让有关的任何费用、成本、开支或其他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与交易担保的完善或修订有关的任何税款和任何金额)。
144
| 20.5 | 费用详情 |
尽管有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本集团任何成员均不得被要求支付任何费用、成本、开支或其他金额(本金和利息除外),除非:
| (a) | 已首先向其提供引起该付款的情况和相关金额计算的合理详情(包括(如适用)工作时间、费率和所涉个人的详情);和 |
| (b) | 就成本和费用而言,它已收到令人满意的证据,证明此类成本和费用已适当发生(包括所有担保费用仅与根据担保债务文件订立或采取的相关行动有关,并由母公司事先批准)。 |
| 21. | 赔偿 |
| 21.1 | 债务人的赔偿 |
除适用于任何债务人在有担保债务文件下的任何担保和赔偿义务的任何限制外,每个债务人应在提出书面要求(该要求须附有合理计算和如此要求的金额的详细信息)的10个营业日内,就他们中的任何人合理招致的任何第三方成本、损失或责任(连同任何适用的增值税)(但不包括因该担保代理人或该接收人或委托人的疏忽而产生的任何成本、损失或责任(以及任何适用的增值税),故意不当行为或故意违约):
| (a) | 关于或由于: |
| (一) | 家长未能遵守第20条规定的义务(成本及开支); |
| (二) | 根据每份有担保债务文件的条款收取、持有、保护或强制执行交易担保; |
| (三) | 行使担保债务单证或法律赋予担保代理人、每名接管人及每名委托人的任何权利、权力、酌处权及补救办法;或 |
| (四) | 任何债务人在履行其在有担保债务文件中明示承担的任何义务时的任何违约;或 |
| (b) | 另与任何担保财产或本协议条款的履行(除非是由于其疏忽、故意不当行为或故意违约)有关。 |
| 21.2 | 赔偿优先权 |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担保代理人和每一位接盘人和委托人可优先于向有担保当事人支付的任何款项,就第21.1条(债务人赔偿)中的赔偿而从押记财产中赔偿自己,并支付和保留所有必要的款项,并对交易担保和执行交易担保所得的所有应付给它的款项享有留置权。
145
| 21.3 | 主要债权人的赔偿 |
| (a) | 各主要债权人(任何票据受托人除外)及各经营融资贷款人须(按其所承担的负债占当时所有主要债权人及经营融资贷款人所承担的负债总和的比例(或,如各该等主要债权人及/或(视属何情况而定)经营融资贷款人所承担的负债为零,则在紧接其负债减至零之前)),在提出要求后三个营业日内,就任何第三方成本向担保代理人及每名接管人及每名受让人作出赔偿,他们中的任何一方(除非是由于相关担保代理人、接管人或委托人的疏忽、故意不当行为或故意违约)在担保债务文件项下担任担保代理人、接管人或委托人而招致的损失或责任(除非相关担保代理人、接管人或委托人已根据债务文件获得债务人偿付)。 |
| (b) | 仅就上文(a)段而言,在套期保值协议项下的任何套期保值交易尚未终止或平仓的情况下,任何对冲交易对手就该套期保值交易应承担的套期保值负债将被视为: |
| (一) | 如果相关套期保值协议基于ISDA主协议,则根据该套期保值协议就该等套期保值交易应向其支付的金额(如有),如果计算的日期被视为相关债务人为违约方的提前终止日期(定义见相关ISDA主协议)(定义见相关ISDA主协议);或者 |
| (二) | 如果相关套期保值协议不是基于ISDA主协议,则根据该套期保值协议就该套期保值交易应支付给其的金额(如有),如作出计算的日期被视为在该套期保值协议下发生与提前终止日期(如任何ISDA主协议所定义)意义和效果相似的事件的日期(根据该套期保值协议),而相关债务人所处的地位(根据该套期保值协议)与违约方(根据同一ISDA主协议所定义)的意义和效果相似, |
该金额,在每种情况下,须由相关对冲交易对手证明,并根据相关对冲协议计算。
| 22. | 信息 |
| 22.1 | 信息和交易 |
| (a) | 债权人和经营设施贷款人应不时(在适用情况下通过其各自的代理人)向担保代理人提供担保代理人可能合理指明为使担保代理人能够履行其作为代理人和受托人的职能所必需或可取的任何信息。 |
| (b) | 在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各优先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和许可母融资债权人应仅通过其代理人和对冲对手方与担保代理人进行交易,经营融资出借人应直接与担保代理人进行交易,不得通过任何代理人进行交易。 |
146
| (c) | 除本协议中明确规定并为本协议的目的而明文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代理人均无义务代理或以其他方式代表任何对冲交易对手或经营融资贷款人。 |
| 22.2 | 披露 |
在遵守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保密义务但尽管有任何其他相反的约定的情况下,每一债务人同意,在最后解除日期之前,任何主要债权人、代理人、安排人和担保代理人相互(无论是否通过代理人或担保代理人)披露有关债务人的信息,作为任何主要债权人、任何代理人、任何安排人或担保代理人应认为合适(合理行事),前提是此类披露是在保密的“需要知道”的基础上进行的,并且(i)不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法规,以及(ii)在采取强制执行行动之前,不会导致高级票据持有人或高级母票据持有人(或已通知代理人、安排人和担保代理人其不希望收到重大非公开信息的任何其他主要债权人)收到任何重大非公开信息。
| 22.3 | 规定事件的通知 |
| (a) | 高级违约事件发生或不再持续的,相关代理人知悉该事件发生或终止后,应通知证券代理人,证券代理人收到该通知后,应通知其他代理人、各经营融资融出方和各对冲对手方。 |
| (b) | 如果优先付款违约发生或不再持续,相关代理应通知证券代理,证券代理应在收到该通知后通知其他代理、各经营融资融出方和各对冲对手方。 |
| (c) | 第二留置权支付违约发生或者不再继续的,相关代理人应当通知证券代理人,证券代理人收到该通知后,应当通知其他代理人、各经营融资融出方和各对冲对手方。 |
| (d) | 如发生加速事件,相关代理应通知安全代理,安全代理应在收到该通知后,相互通知对方。 |
| (e) | 出现第二留置权停顿期或不再继续的,证券代理人应当通知各代理人。 |
| (f) | 高级家长停顿期发生或不再持续的,安全代理人应当通知各代理人。 |
| (g) | 如保安代理人根据第6.9条(b)款(准许高级父母强制执行)接获高级父母强制执行通知或根据第6.3条(a)(ii)款(发出高级父母停止付款通知)接获高级父母停止付款通知,则该保安代理人须在接获该通知后,通知对方、各营运设施贷款人及各对冲对手方,并将该通知的副本送交对方。 |
147
| (h) | 如果安全代理强制执行,或采取正式步骤强制执行,则其应将该行动通知对方任何交易安全。 |
| (一) | 如果任何主要债权人或经营设施贷款人行使其可能必须强制执行的任何权利,或采取正式步骤强制执行,则其应将任何交易担保通知担保代理人,而担保代理人应在收到该通知后,将该行动通知每一方。 |
| (j) | 如果债务人拖欠套期保值协议项下的任何到期付款,作为该套期保值协议一方的被套期交易对手方在知悉该违约后应通知证券代理人,证券代理人应在收到该通知后通知对方代理人和对方被套期交易对手。 |
| (k) | 如对冲交易对手全部或部分终止或平仓,则根据第4.9条(许可强制执行:对冲交易对手)进行的任何对冲协议下的任何对冲交易应通知证券代理人,证券代理人应在收到该通知后,通知对方代理人、每个经营融资贷款人和对方对冲交易对手。 |
| (l) | 如果债务人拖欠经营融资文件项下的任何到期付款,作为该经营融资文件当事人的经营融资贷款人应在知悉该违约后通知担保代理人,而担保代理人应在收到该通知后通知对方代理人、每一对冲交易对手和对方经营融资贷款人。 |
| (m) | 如证券代理人根据第3.8条(a)款(购买选择权:优先票据债权人和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收到通知,则应在收到该通知后,通知该高级融资代理人,并将该通知的副本发送给该高级融资代理人。 |
| (n) | 证券代理人根据第3.9条(对冲转让:优先票据债权人和获准优先融资债权人)(a)款收到通知的,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通知各对冲对手方,并将该通知的副本发送给各对冲对手方。 |
| (o) | 如担保代理人根据第5.12条(a)款(购买选择权: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收到通知,则应在收到该通知后,通知各有关代理人,并将该通知的副本送交各有关代理人。 |
| (p) | 证券代理人根据第5.13条(对冲转让:第二留置权有担保债权人)(a)款收到通知的,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通知各对冲对手方,并将该通知的副本发送给各对冲对手方。 |
| (q) | 如证券代理人根据第6.13条(a)款(购买选择权:高级母债权人)收到通知,则应在收到该通知后,通知各有关代理人,并将该通知的副本送交各有关代理人。 |
| (r) | 如证券代理人根据第6.14条(对冲转让:高级母债权人)(a)款收到通知,则应在收到该通知后,通知各对冲交易对手,并将该通知的副本发送给各对冲交易对手。 |
148
| 23. | 通知 |
| 23.1 | 书面交流 |
根据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通信应以书面形式进行,除非另有说明,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
| 23.2 | 安全代理与主要债权人的通信 |
证券代理人有权进行以下一切交易:
| (a) | 通过其各自的代理人与有担保当事人并可酌情向代理人发出担保代理人要求向有担保当事人发出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信; |
| (b) | 与每一对冲交易对手直接与该对冲交易对手;以及 |
| (c) | 与每个运营设施贷款人直接与该运营设施贷款人 |
| 23.3 | 地址 |
根据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通信或文件将作出或交付的每一缔约方的地址和传真号码(以及通信将被其注意的部门或官员,如有)为:
| (a) | 在父母与对方原债务人的情况下,以其以下名称识别的; |
| (b) | 在高级设施代理和安全代理的情况下,在下面标识其名称的;和 |
| (c) | 在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下,在其成为当事人之日或之前以书面通知证券代理人的, |
或任何替代地址、传真号码或部门或高级人员,该方可通知保安代理(或保安代理可通知其他方,如保安代理作出更改)不少于五个营业日的通知。
| 23.4 | 交付 |
| (a) | 一人根据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而向另一人作出或交付的任何通信或文件将仅在以下情况下有效: |
| (一) | 如果以传真方式,当以清晰的形式收到;或 |
| (二) | 如以信函的方式,当其已留在有关地址或存放于邮资预付的邮资在该地址寄往其的信封内后五个营业日, |
以及,如某特定部门或人员被指明为根据第23.3条(地址)提供的其地址详情的一部分,如寄给该部门或人员。
| (b) | 任何拟作出或交付予保安代理人的通讯或文件,只有在保安代理人实际收到时,才会生效,然后只有在明示标记以供以下经保安代理人签署的部门或人员注意(或任何替代部门或人员作为保安代理人须为此目的指明)时,才会生效。 |
149
| (c) | 根据本条例第23.4条作出或交付予母公司的任何通讯或文件,将被视为已作出或交付予各债务人。为此目的,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母公司可免除对一项和同一交易的自我交易和一方以上代表的限制。 |
| 23.5 | 地址及传真号码的通知 |
安全代理人收到地址和传真号码的通知或者依据第23.3条(地址)变更地址或传真号码或者变更自己的地址或传真号码的通知后,应当迅速通知其他当事人。
| 23.6 | 电子通讯 |
| (a) | 担保代理人与担保方或债务人之间根据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通信,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方式进行,前提是担保代理人与相关担保方或债务人: |
| (一) | 同意,除非并直至收到相反通知,否则这将是一种被接受的通信形式(与此种协议视为在本协议日期为缔约方的每个人所给予的); |
| (二) | 以书面通知对方各自的电子邮件地址和/或任何其他所需信息,以便能够通过这种方式发送和接收信息;和 |
| (三) | 将其地址或其提供的任何其他此类信息的任何更改通知对方。 |
| (b) | 担保代理人与有担保的一方或债务人之间进行的任何电子通信只有在以可读形式实际收到时才具有效力,而在有担保的一方或债务人向担保代理人进行的任何电子通信的情况下,只有在以担保代理人为此目的而指定的方式发送时才具有效力。 |
| 23.7 | 英语语言 |
| (a) | 根据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而发出的任何通知必须是英文的。(b)根据本协定提供或与本协定有关的所有其他文件必须是: |
| (一) | 英文;或 |
| (二) | 如果不是英文,并且如果安全代理人有合理要求,并附有经过认证的英文翻译,在这种情况下,将以英文翻译为准,除非该文件是宪法、法定或其他正式文件。 |
150
| 24. | 保全 |
| 24.1 | 部分无效 |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法律下在任何方面都是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则其余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以及该条款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下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都不会以任何方式受到影响或损害。
| 24.2 | 无减值 |
如果在其日期之后的任何时间,债务文件(包括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对被表示为该债务文件一方的人不具有约束力或根据其条款对其不可强制执行,则该条款或该债务文件的任何其他条款的约束力性质或可强制执行均不会对该债务文件的另一方(ies)造成损害。
| 24.3 | 补救措施及豁免 |
任何一方未行使或任何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均不得作为放弃而运作,也不得因任何单一或部分行使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而阻止任何进一步或其他行使或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行使。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补救措施是累积的,不排除法律规定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
| 24.4 | 豁免抗辩 |
本协议的规定将不会受到任何作为、不作为、事项或事情的影响,如果不是因为本条款24.4,这些作为、不作为、事项或事情将会减少、解除或损害本协议所表述的从属地位和优先权,包括(但不限于以及无论是否为任何一方知悉):
| (a) | 任何时间、给予任何债务人或其他人的放弃或同意,或与任何债务人或其他人组成; |
| (b) | 根据与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任何债权人的任何组合或安排的条款,解除任何债务人或任何其他人; |
| (c) | 采取、变更、妥协、交换、续期或解除,或拒绝或忽视完善、接受或强制执行针对任何债务人或其他人的任何权利或资产担保,或任何不出示或不遵守与任何票据有关的任何手续或其他要求,或任何未能实现任何担保的全部价值; |
| (d) | 任何债务人或其他人的无行为能力或缺乏权力、权威或法人资格或解散或成员或地位发生变化; |
| (e) | 债务文件或任何其他文件或证券的任何修订、更替、补充、延期(无论到期或其他)或重述(在每种情况下,无论多么基本和性质,以及是否更加繁重)或替换; |
| (f) | 任何人在任何债务文件或任何其他文件或担保项下的任何义务的任何不可执行性、非法性或无效性; |
151
| (g) | 全部或部分拖欠主要债权人或经营融资放款人的任何负债的任何中间付款;或 |
| (h) | 任何破产或类似程序。 |
| 24.5 | 不受影响的优先事项 |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第2条(排名和优先权)中提及的优先权将:
| (a) | 不因任何债务文件的任何中间减少或增加、修订或变更,或因任何负债或任何其他情况的任何变更或清偿而影响交易担保就欠主要债权人或经营融资放款人的负债所担保的本金金额的任何减少或增加; |
| (b) | 无论本协议和其他债务文件被签立或登记的顺序或日期如何,或向任何人发出关于它们的通知,均适用;和 |
| (c) | 无论任何负债产生的日期或任何未偿负债金额的任何波动,均按规定的顺序为欠主要债权人和经营融资贷款人的负债提供担保。 |
| 25. | 同意、修正和越权 |
| 25.1 | 所需同意书 |
| (a) | 除下文(b)至(f)段、第25.2条(修订及豁免:担保文件)及第25.4条(例外情况)另有规定外,本协议及/或担保文件须经以下人士书面同意后方可作出修订或豁免: |
| (一) | 倘有关修订或豁免(“建议修订”)为高级设施协议所禁止,则高级设施代理人(根据高级设施协议第34条(修订及豁免)根据必要的高级贷款人的指示行事); |
| (二) | 如已发行任何优先票据,而建议修订为相关优先票据契约的条款所禁止,则优先票据受托人; |
| (三) | 倘已招致任何第二留置权债务,而建议修订为相关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的条款所禁止,则有关该第二留置权债务的第二留置权融资代理(如适用,根据必要的第二留置权贷款人的指示按照该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的条款行事); |
| (四) | 如已发生任何经许可的优先融资债务,而建议修订为相关经许可的优先融资协议的条款所禁止,则高级债权人代表就该经许可的优先融资债务(如适用,根据多数经许可的优先融资债权人的指示行事); |
| (五) | 如已发生任何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而建议修订为相关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的条款所禁止,则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就该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务(如适用,按多数经许可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的指示行事); |
152
| (六) | 倘已发行任何优先母票据,而建议修订为相关优先母票据契约的条款所禁止,则优先母票据受托人; |
| (七) | 如已发生任何准许的母公司融资债务,而建议的修订为相关准许的母公司融资协议的条款所禁止,则高级母公司债权人代表就该准许的母公司融资债务(如适用,根据多数准许的母公司融资债权人的指示行事); |
| (八) | 如果对冲交易对手根据对冲协议向债务人提供对冲,则该对冲交易对手(在每种情况下,仅当相关修订或放弃对该对冲交易对手的持续权利和/或义务产生不利影响,并且是根据适用的对冲协议明示需要该对冲交易对手同意的修订或放弃,由母公司在相关修订或放弃时通知证券代理人); |
| (九) | 如果经营融资放款人根据经营融资文件向债务人提供一项或多项融资,则该经营融资放款人(在每种情况下,仅限于相关修订或放弃对该经营融资放款人的持续权利和/或义务产生不利影响,并且是根据适用的经营融资文件表示需要该经营融资放款人同意的修订或放弃,由母公司在相关修订或放弃时通知担保代理人); |
| (x) | 投资者;和 |
| (十一) | 家长。 |
| (b) | 尽管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对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的任何修订或放弃是根据以下规定作出或实施的: |
| (一) | 第2.5条(额外和/或再融资债务)、第13.1条(非不良处置)、第16条(额外债务)或本协议的任何其他规定;或 |
| (二) | 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的任何其他规定(前提是任何其他有担保债务文件的条款未明确禁止此类修订或放弃), |
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 (c) | 任何仅涉及特定债务融资协议项下适用于债权人的权利或义务(且不会对其他债务融资协议项下债权人的权利或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修订、放弃或同意,只有在代理人就该债务融资协议(如适用,根据该债务融资协议项下必要债权人的指示行事)和母公司同意后,方可批准。为免生疑问,本款(c)项并不影响依据或依据上文(a)段或本条第25条任何其他条文实施、作出或准予任何修订、放弃或同意的能力。 |
153
| (d) | 尽管有担保债务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经母公司同意,有担保方可以单方面放弃、放弃或以其他方式不可撤销地放弃其在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下的全部或任何权利。 |
| (e) | 本协议或担保文件的任何条款可由母公司和担保代理人修改或放弃,而无需征得任何其他方的同意,如果该修改或放弃是: |
| (一) | 纠正缺陷或遗漏,解决歧义或不一致或反映轻微、技术性或行政性质的变化;或 |
| (二) | 否则,为了全体或任何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但如果为了部分但不是全体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则修正或放弃不得对任何有担保当事人不利)。 |
| (f) | 尽管有任何相反的情况,如果父母就本协议和/或担保文件要求的任何修改、放弃或同意: |
| (一) | 不受任何债务融资协议条款的禁止(但为免生疑问,本款(i)不得推翻(a)债务融资协议中与建议修订、放弃或同意的事项、步骤或行动有关的任何明示要求或限制,或(b)根据第4.3条(许可付款:对冲负债)或第6.2条(许可高级父母付款)作出的任何明示同意要求;或 |
| (二) | 已根据每项债务融资协议获得必要的高级有担保债权人或(视情况而定)高级母债权人的批准,否则将禁止该修订、放弃或同意, |
该修订、放弃或同意应自动立即被视为已根据本协议(以及,如适用,相关担保文件)的所有目的获得批准和给予。如果任何债务融资协议的条款:
| (A) | 要求相关代理人或债权人对任何特定的修改、放弃或同意(为免生疑问,不包括明确赋予相关代理人或债权人拒绝批准该修改、放弃或同意的任何此类条款)提供批准(或认为已提供批准);或者 |
| (b) | 不寻求对修订、放弃或同意的主体的相关事项、步骤或行动进行规范(如果任何相关文件或协议的修订或放弃未受到该债务融资协议的明确监管,且该修订或放弃与该债务融资协议中的明示要求或限制的主体的事项、步骤或行动无关,则应如此), |
就本第25条而言,该债务融资协议的条款不应禁止修订、放弃或同意。
154
仅就第16.2条(债务再融资条款)本款(f)项和(a)项而言,债务融资协议条款应包括根据上文(a)(viii)项明确要求对冲对手方同意进行相关修订或放弃的任何对冲协议。
| 25.2 | 修订及豁免:保安文件 |
| (a) | 在不损害根据第25.1条(所需同意)批准的任何修订、放弃或同意的原则下,并在符合下文(b)段及第25.4条(b)段(例外)的规定下,保安代理人可在获指示小组授权的情况下,并在家长同意的情况下,修订对每一方均具约束力的任何保安文件的条款、放弃任何保安文件的任何规定或根据该等文件授予同意。 |
| (b) | 除第25.4条(例外)款(b)及(c)项另有规定外,如任何担保文件的任何修订或放弃或根据任何担保文件的同意会对押记财产的性质或范围或交易担保的强制执行收益的分配方式产生不利影响,则该修订、放弃或同意须根据第25.1条(所需同意)予以批准。 |
| (c) | 尽管有担保债务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每一有担保方可(自行决定)选择全部或部分放弃对集团成员就或根据有担保债务文件(“无担保抵押品”)提供的任何担保、赔偿、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担保)或任何其他类似和/或同等信用支持(包括为免生疑问而收取任何部分追偿的权利)的任何债权、权利、利益或权益,但任何此类选择不应(或被视为)构成或导致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项下的违约事件或违反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中的任何陈述、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 |
| 25.3 | 有效性 |
| (a) | 根据本条第25条的任何规定,或根据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的任何其他条款给予、作出或实施的任何修订、放弃或同意,将对所有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担保代理人可代表任何代理人、安排人、债权人或经营设施贷款人实施本条第25条或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的任何其他条款所允许的任何修订、放弃或同意。 |
| (b) | 每名代理人、安排人、债权人和经营设施贷款人不可撤销和无条件地授权和指示担保代理人(为了担保代理人和母公司的利益)在收到必要的债权人和经营设施贷款人同意(如适用)后立即(或在担保代理人和母公司可能同意的较晚日期)执行与拟议修订、放弃或同意有关的任何文件。 |
| (c) | 母公司可作为每一债务人和集团内贷款人的代理人,根据本第25条的任何规定或根据任何债务文件的任何其他条款给予、作出或实施的任何修订、放弃或同意(并为此目的根据任何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德国民法典(B ü rgerliches Gesetzbuch)第181条对一项和同一交易的自我交易和一方以上代表的限制解除)。 |
155
| 25.4 | 例外 |
| (a) | 除下文(b)和(c)段另有规定外,未经该代理人、该安排人或该保安代理人(视情况而定)当时的同意,不得作出与该代理人、该安排人或该保安代理人(视情况而定)的明示权利或义务有不利关系的修订、放弃或同意。 |
| (b) | 上文(a)段或第25.2条(修订及豁免:担保文件)均不适用于: |
| (一) | 对任何交易担保、索赔或责任的解除;或 |
| (二) | 对任何同意, |
其中,在每种情况下,证券代理人根据第13条(处置收益和调整强制性预付款项)给出。
| (c) | 上文(a)款仅在安排人负债随后欠该安排人的情况下适用于该安排人。 |
| 25.5 | 剥夺违约贷款人的权利 |
| (a) | 在确定是否: |
| (一) | 高级担保信贷参与、第二留置权担保信贷参与和/或高级母公司信贷参与的任何相关百分比(为免生疑问,包括一致同意);或 |
| (二) | 任何特定群体的高级有担保债权人或高级母债权人的协议, |
已获得批准任何同意请求或进行任何其他投票或批准本协议下的任何行动,即违约贷款人的承诺将减少为零。
| (b) | 就本第25.5条而言,有关代理人可假定下列债权人为违约贷款人: |
| (一) | 任何已通知担保代理人及其相关代理人其已成为违约贷款人的优先贷款人、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或优先母债权人(如适用); |
| (二) | 任何优先贷款人、准许优先融资债权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准许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或优先母债权人(如适用),如果相关代理人已通知担保代理人该债权人为违约贷款人;和 |
| (三) | 任何高级贷款人、获准高级融资债权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获准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或高级母债权人(如适用)知悉与其有关的任何“违约贷款人”定义中提及的事件或情况 |
156
| 高级融资协议、任何准许的高级融资协议、任何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任何准许的第二留置权融资协议或任何准许的母公司融资协议(视情况而定)已发生, |
除非其已收到有关债权人的相反通知(连同担保代理人合理要求的任何证明证据)或担保代理人另有知悉有关债权人已不再是违约贷款人。
| 25.6 | 信用参与的计算 |
| (a) | 为确定是否已根据本协议获得任何相关百分比的高级担保信贷参与、第二留置权担保信贷参与或高级母方信贷参与,相关代理人或担保代理人可名义上将任何高级担保信贷参与、第二留置权担保信贷参与或(视情况而定)高级母方信贷参与转换为其共同货币金额。 |
| (b) | 各代理将根据安全代理的要求,及时向安全代理提供: |
| (一) | 其所代表的高级有担保债权人的高级有担保信贷参与的详细信息,以及(如适用)此类高级有担保信贷参与在多大程度上被投票赞成或反对任何请求的详细信息; |
| (二) | 其所代表的第二留置权担保债权人的第二留置权担保信贷参与详情,以及(如适用)该等第二留置权担保信贷参与在多大程度上被投票赞成或反对任何请求的详情;及 |
| (二) | 其所代表的高级父母债权人的高级父母信贷参与的详细信息,以及(如适用)此类高级父母信贷参与在多大程度上被投票赞成或反对任何请求的详细信息。 |
| (c) | 各对冲对手方将应证券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代理人的请求,及时向证券代理人提供其优先担保信贷参与的详细信息(应按证券代理人或相关代理人(如适用)在该请求中规定的同时计算)以及(如适用)此类优先担保信贷参与在多大程度上被投票赞成或反对任何请求的详细信息。 |
| 25.7 | 视为同意 |
| (a) | 如果在第一次/第二次留置权解除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优先有担保债权人(或必要的优先有担保债权人)和母公司就任何优先债务文件给予同意,则如果该行动是本协议条款允许的,则集团内贷款人将(或将被视为): |
| (一) | 就他们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每一份债务文件以同等条款给予相应同意;和 |
157
| (二) | 做任何安全代理人和家长可能通过书面通知合理要求的事情(包括执行任何文件),以使本款(a)生效。 |
| (b) | 如果在第一次/第二次留置权解除日期或之后的任何时间以及在高级母公司解除日期之前,高级母公司债权人(或必要的高级母公司债权人)和母公司就高级母公司财务文件给予同意,那么,如果该行动是本协议条款允许的,则集团内贷款人将(或将被视为): |
| (一) | 就他们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每一份债务文件以同等条款给予相应同意;和 |
| (二) | 做任何事情(包括执行任何文件),安全代理人和家长可能通过书面通知合理要求,以使本款(b)生效。 |
| 25.8 | 不包括的同意 |
第25.7条(视为同意)不适用于任何具有以下效力的同意:
| (a) | 增加或减少负债; |
| (b) | 更改计算任何许可付款的基础(包括此类付款的时间、货币或金额);或 |
| (c) | 更改本协议或任何安全文件的条款。 |
| 25.9 | 高级家长行政同意书 |
如果高级有担保债权人(或必要的高级有担保债权人)在任何时候就任何次要、技术或行政性质的高级债务文件给予任何同意,但不会对高级母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或更改高级母公司财务文件所载的商业条款,则如果该行动获得母公司的批准并获得本协议条款的许可,高级母公司债权人将(或将被视为):
| (a) | 就其作为当事方的每份有担保债务单证以同等条款给予相应同意;和 |
| (b) | 做任何事情(包括执行任何文件),安全代理人和家长可能通过书面通知合理要求,以使本条款25.9生效。 |
| 25.10 | 无责任 |
高级有担保债权人或代理人概不对任何其他债权人、代理人或债务人就根据本条例第25条给予或当作给予的任何同意承担法律责任。
| 26. | 票据受托人 |
| 26.1 | 责任 |
| (a) | 每名票据受托人在行使根据有关票据财务文件所授予及归属于其的权力及权力时,不是个别地或个人地,而是仅以受托人身分订立本协议,以代表票据受托人担任受托人的票据持有人,并通过委任有关票据 |
158
| 受托人作为票据持有人的共同代表,仅由票据受托人担任受托人。各票据受托人无须为其本身或以受托人以外的任何身份行事而承担任何责任,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对其施加任何从其个人资产中支付任何金额的义务。尽管有本协议的任何其他规定,其根据本协议承担的支付任何金额或以信托方式持有任何金额的义务(如有)仅应在(i)其实际知悉该义务已产生且(ii)其已收到且在其获得该实际知悉之日并未根据相关票据契约向其作为受托人的票据持有人分配任何该等金额的情况下,向或以信托方式持有该等金额。 |
| (b) |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票据受托人均不得(i)个人对因该票据受托人根据本协议或任何票据财务文件善意履行或不履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而招致的任何损失、损害或索赔承担赔偿责任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其他方承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或承担赔偿责任,而该等票据受托人的方式被认为在本协议或任何票据财务文件或法律授予其的权限范围内,或(ii)对声明为任何其他方的任何陈述、陈述、保证、契诺或义务承担或因之而承担个人责任,所有该等责任(如有的话)均由各方及任何由该等方、通过该等方或根据该等方提出申索的人明示放弃;但条件是,每名票据受托人须根据本协议对其本身的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承担个人责任。并确认并同意,任何票据受托人不得对任何个人债权人或票据持有人的行为(关于其自身行为的除外)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
| (c) | 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每个票据受托人只有在(i)其实际知道接收或追偿是违反本协议而收到的金额以及(ii)在收到此种知情之前,其没有按照相关票据契约分配此种接收或追偿的金额的情况下,才有义务上缴或偿还其根据本协议收到的金额。任何票据受托人不得被控知悉(实际或其他)或存在会根据本协议对其施加任何义务以支付任何款项或禁止其支付任何款项的事实,除非票据受托人的负责人员在该付款日期前不少于两个营业日收到令其满意的书面通知,表明本协议要求或禁止此类付款。 |
| (d) | 尽管本协议有任何规定,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不得改变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母公司或任何其他债务人根据适用的票据财务文件或任何票据受托人收到并保留相同款项或任何票据受托人就其在适用的票据财务文件下的权利采取任何步骤或行动时就票据受托人金额支付款项的权利和义务。 |
| (e) | 任何Notes受托人都不负责任命或监督安全代理的表现。 |
| (f) | 证券代理人同意并承认,其不得就证券代理人应付或招致的任何费用、成本、开支及负债向任何票据受托人提出索偿。 |
| (g) | 任何票据受托人均无义务指示或指示证券代理人采取任何强制执行行动,除非其已获相关票据持有人指示并已获赔偿及/或担保及/或预先注资令其满意。 |
159
| (h) | 本第26条的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
| 26.2 | 不采取行动 |
| (a) | 尽管有本协议的任何其他规定,任何票据受托人都没有义务根据本协议采取任何行动,除非就其认为将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和负债(包括法律费用以及任何相关的增值税)获得赔偿和/或担保和/或预付资金以使其满意。任何票据受托人均无义务就本协议所设想的任何交易向任何其他人(无论是否为一方)作出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票据受托人根据本协议采取行动的允许权均不得被解释为这样做的义务。 |
| (b) | 在根据本协议采取任何行动之前,任何票据受托人可以请求并依赖律师的意见或另一合格专家的意见,费用由母公司或另一债务人承担。 |
| (c) | 尽管有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或票据受托人作为一方的任何其他票据财务文件的任何其他条款,在任何情况下,票据受托人均不得对任何种类的特殊、间接、惩罚性或后果性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商誉、机会或利润的损失)承担责任,无论是否可预见,即使该票据受托人已被告知此类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也无论损失或损害索赔是否是在疏忽、违约或其他情况下提出的。 |
| 26.3 | 对证书的依赖 |
任何票据受托人有权并可依赖任何一方给予或授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或证书,而无需承担任何义务查询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任何此类通知、同意或证书是否已由该一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适当行事而给予或授予。
| 26.4 | 没有受托责任 |
任何票据受托人均不得被视为对任何债权人(其作为受托人的人除外)负有任何受托责任,且如其出于善意错误地向任何债权人或任何其他人支付或分配其他债权人凭藉本协议或其他方式有权获得的现金、财产或证券,则不得对任何债权人承担个人责任。关于债权人,各票据受托人承诺仅履行或遵守其作为受托人和本协议所依据的票据融资文件中具体规定的其契诺或义务,且不得将与其他债权人有关的默示协议、契诺或义务解读为针对任何票据受托人的本协议。
| 26.5 | 债务假设 |
| (a) | 各票据受托人有权就优先负债及优先母负债承担: |
| (一) | 未发生优先付款违约; |
| (二) | 未发生第二留置权支付违约; |
160
| (三) | 优先债权负债、第二留置权负债或优先母负债均未加速; |
| (四) | 未发生违约、违约事件或终止事件(无论描述如何);和 |
| (五) | 第一次/第二次留置权解除日期和高级父母解除日期均未发生, |
除非有关票据受托人的负责人员实际知悉相反情况。
| (b) | 没有票据受托人有义务监测或查询是否发生了任何违约事件。 |
| 26.6 | 债权人 |
在根据本协议和相关票据契约行事时,票据受托人均无须顾及优先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许可母融资债权人、对冲对手方、经营融资贷款人、(在优先母票据受托人的情况下)优先票据债权人或(在优先票据受托人的情况下)优先母票据债权人的利益。
| 26.7 | 信赖和建议 |
各票据受托人可:
| (a) | 依赖其认为真实、正确并已由适当人士签署或经适当人士授权签署的任何通知或文件; |
| (b) | 依赖任何人就可能被假定为在其权力范围内的任何事项所作的任何陈述进行核实;和 |
| (c) | 聘请、支付费用并依赖其选定的专业顾问(包括代表该票据受托人以外的人的顾问)。 |
| 26.8 | 未受影响的其他方 |
本第26条的任何规定不得改变或改变其他各方之间就彼此而言的权利和义务。本条例草案第26条旨在只向票据受托人提供保障。
| 26.9 | 说明 |
在根据本协议行事时,每名票据受托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向其作为受托人的票据持有人寻求指示,如果其根据票据持有人的指示行事,则任何票据受托人不得因这样做而对任何人承担任何责任。任何票据受托人均不对任何人因寻求该等票据持有人的指示而导致的任何延误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 26.10 | 票据受托人的责任 |
| (a) | 任何票据受托人均不得就以下事项的合法性、有效性、有效性、可执行性、充分性、准确性、完整性或履行情况向任何其他有担保方负责: |
161
| (一) | 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或任何其他文件; |
| (二) | 在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或任何其他文件中作出或提供的任何声明或信息(不论是书面或口头的);或 |
| (三) | 任何债务人遵守其在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或任何其他文件下的义务。 |
| (b) | 每名票据受托人在根据其合理地认为真实和正确并已由适当人士签署或授权签署的任何通知、证书或其他文件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时,可依赖并应受到充分保护。 |
| 26.11 | 确认 |
在不影响任何债务人或母公司对其提供或代表其提供的与任何债务文件有关的信息的责任的情况下,每一有担保方(票据受托人(以其个人身份)和担保代理人除外)确认其:
| (a) | 已经并将继续对有担保债务文件下产生或与之相关的所有风险(包括每个债务人或其相关实体的财务状况和事务以及对任何一方或其资产的任何追索的性质和范围)进行自己的独立评估;和 |
| (b) | 未依赖任何票据受托人就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向其提供的任何信息。 |
| 26.12 | 提供信息 |
任何票据受托人都没有义务审查或检查其转发给另一方的任何文件的充分性、准确性或完整性。没有票据受托人负责:
| (a) | 向任何有担保方提供与债务文件下产生或与之相关的风险有关的任何信用或其他信息(包括与任何债务人、母公司或其相关实体的财务状况或事务或对任何一方或其资产的追索性质或范围有关的任何信息),无论其是否在本协议日期之前、当日或之后拥有;或者 |
| (b) | 从任何债务人或父母处获得任何证书或其他文件。 |
| 26.13 | 部门主义 |
作为票据受托人,每个票据受托人应被视为通过其代理部门行事,该部门应被视为与其其他部门和部门分开的实体。票据受托人收到或取得的任何资料,如其认为是由其他部门或部门或并非以其作为票据受托人的身份收到或取得的,可被该票据受托人视为机密,而不会被视为票据受托人以其身份拥有的资料。
| 26.14 | 信息披露 |
各债务人不可撤销地授权任何票据受托人向任何有担保方披露该票据受托人以票据受托人身份收到的任何信息。
162
| 26.15 | 违法 |
每名票据受托人可避免作出其认为可能构成违反任何法律或规例的任何事情(包括披露任何资料),并可作出其认为为遵守任何法律或规例而必要或可取的任何事情。
| 26.16 | 票据受托人辞任 |
各票据受托人可根据适用的票据契约条款辞职或被免职,但须有一名替代票据受托人与各方达成协议,通过执行债权人/代理加入承诺成为本协议项下的替代受托人。
| 26.17 | Notes受托人假设 |
| (a) | 每名票据受托人有权假定: |
| (一) | 根据本协议就优先母负债、第二留置权负债或优先票据负债(视情况而定)作出的任何付款或其他分配,均已根据第2条(排名和优先权)中的排名作出,并不受本协议任何条款的禁止,而是根据这些条款作出; |
| (二) | 担保文件所授予的任何担保的强制执行收益已按第14条(收益的适用)所载的顺序适用; |
| (三) | 授予其的任何担保、抵押品、担保或弥偿或其他保证已根据第3.3条(担保及保证:高级有担保债权人)或(视属何情况而定)第6.1条(付款及交易限制:高级父母负债)如此授予;及 |
| (四) | 任何发行的优先票据或优先母票据均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
除非该等票据受托人的负责人员实际知悉相反情况。
| (b) | 任何票据受托人不得根据第9条(破产事件的影响)或第11条(再分配)就其所收取或追讨的款项承担任何义务,除非(i)负责人员实际知悉该等条款适用于收取或追讨,及(ii)其并无根据票据契约向有关票据持有人分配如此收取或追讨的任何款项。 |
| 26.18 | 代理商 |
各票据受托人可通过其律师和代理人行事,不应对其根据本协议适当谨慎指定的任何律师或代理人的不当行为或疏忽负责。
| 26.19 | 不要求债券或担保 |
票据受托人无须就其履行职责或行使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力而给予任何保证或担保。
163
| 27. | 保障和赔偿 |
| 27.1 | 担保和赔偿 |
各债务人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共同和个别地:
| (a) | 向各担保方提供担保,保证对方债务人按时履行该债务人在担保协议项下对其承担的全部给付义务; |
| (b) | 与每一担保方承诺,每当另一债务人根据任何担保协议或与其有关的任何担保协议到期未支付任何金额时,该债务人应立即按要求支付该金额,如同其是主要债务人一样;和 |
| (c) | 与各担保方约定,如因任何原因,担保方根据本第27条主张的任何金额无法根据担保予以追回,其将作为主要债务人和主要债务人有责任赔偿该担保方因债务人未在其表示到期之日根据任何担保协议向该担保方支付其表示应支付的任何金额而产生的任何成本、损失或责任。债务人根据这项赔偿应支付的金额将不会超过如果索赔的金额是可以根据担保追回的,则根据本第27条它本应支付的金额, |
受第27.11条(担保的限制)或其成为债务人的任何债务人加入契约中提及的任何限制的约束。
| 27.2 | 持续担保 |
本担保为持续担保,将延伸至任何债务人根据担保协议应付款项的最终余额,无论任何中间付款或全部或部分解除。
| 27.3 | 复职 |
如果债务人的任何付款或担保方给予的任何解除(无论是关于任何债务人的义务或这些义务的任何担保或其他)因破产或任何类似事件而被撤销或减少:
| (a) | 各债务人的赔偿责任延续,如同未发生清偿、解除、撤销或者减少一样;及 |
| (b) | 各担保方均有权向债务人追回该担保或付款的价值或金额,如同未发生付款、解除、撤销或减少一样。 |
27.4放弃抗辩
每一债务人在本第27条下的义务将不会受到任何作为、不作为、事项或事情的影响,而如果没有本第27条,这些作为、不作为、事项或事情将会减少、解除或损害其在本第27条下的任何义务(但不限于且不论其或任何担保方是否知晓),包括:
| (a) | 任何时间、给予任何债务人或其他人的放弃或同意,或与任何债务人或其他人组成; |
164
| (b) | 根据与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任何债权人的任何组合或安排的条款,解除任何其他债务人或任何其他人; |
| (c) | 采取、变更、妥协、交换、续期或解除,或拒绝或忽视完善、接受或强制执行针对任何债务人或其他人的任何权利或对资产的担保,或任何不出示或不遵守与任何票据有关的任何手续或其他要求,或任何未能实现任何担保的全部价值; |
| (d) | 债务人或任何其他人的无行为能力或缺乏权力、权威或法人资格,或解散或改变其成员或地位; |
| (e) | 担保协议或任何其他文件或担保的任何修订(无论多么根本)或替换,但条件是债务人应为其一方; |
| (f) | 任何人在任何担保协议或任何其他文件或担保项下的任何义务的任何不可执行性、非法性或无效性;或 |
| (g) | 任何破产或类似程序。 |
| 27.5 | 债务人意向 |
在不损害第27.4条(放弃抗辩)的概括性但受第27.11条(担保的限制)的规限下,各债务人明确确认,其拟将本担保不时延展至任何担保协议的任何(无论多么根本)变更、增加、延长或增加或增加。
| 27.6 | 立即追索 |
每一债务人放弃其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即在根据本第27条向该债务人提出索赔之前,首先要求任何担保方(或代表其的任何担保代理人或代理人)针对或强制执行任何其他权利或担保或向任何人要求付款。无论任何法律或担保协议的任何相反规定,本豁免均适用。
| 27.7 | 拨款 |
在债务人根据担保协议或与担保协议有关的可能或将由债务人向其支付的所有款项已不可撤销地全额支付之前,每一担保方(或代表其的任何受托人或代理人)可:
| (a) | 不适用或强制执行该担保方(或代表其的任何受托人或代理人)就该等金额持有或收取的任何其他款项、担保或权利,或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和顺序(无论是针对该等金额或其他情况)适用和强制执行该等款项、担保或权利,且任何债务人均无权获得该等款项、担保或权利;和 |
| (b) | 在计息暂记账户中持有从任何债务人收到的任何款项或因任何债务人根据本第27条承担的赔偿责任而收到的任何款项。 |
| 27.8 | 债务人权利的递延 |
| (a) | 在债务人根据担保协议或与担保协议有关的可能或将由其支付的所有款项均已不可撤销地全额支付之前,除非任何相关担保方另有指示或本协议允许,否则任何债务人将不会因其履行担保协议项下的义务而行使其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 |
165
| (一) | 由债务人赔偿; |
| (二) | 要求任何其他担保人对任何债务人在担保协议项下的义务作出任何贡献; |
| (三) | 从(全部或部分以及不论是通过代位权或其他方式)担保双方在担保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任何担保方根据担保协议或与担保协议有关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担保或担保中获益; |
| (四) | 就要求任何债务人作出任何付款或履行任何义务的命令提起法律或其他程序,而任何债务人已根据第27.1条(保证及弥偿)就该命令作出保证、承诺或弥偿; |
| (五) | 对任何债务人行使任何抵销权;和/或 |
| (六) | 作为任何债务人的债权人在与任何担保方的竞争中主张或证明。 |
| (b) | 债务人收到与该等权利有关的任何利益、付款或分配的,除根据本协议允许该债务人保留该利益、付款或分配的范围外,应持有该利益,必要范围内的付款或分配,以使债务人根据担保协议或与担保协议有关的可能或将支付给相关担保方的所有金额能够以信托方式(在其能够根据适用于其的任何法律这样做的范围内)为该担保方全额偿还。 |
| 27.9 | 额外安全 |
本担保是对任何担保方现在或以后持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或担保的补充,不以任何方式损害其利益。
| 27.10 | 解除债务人的分摊权 |
如任何债务人(“退休债务人”)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不再是债务人,则在该退休债务人不再是债务人之日:
| (a) | 退任债务人由其他债务人相互解除因任何其他债务人履行其在担保协议项下的义务而产生的向任何其他债务人作出分担的任何责任(不论是过去、现在或将来,亦不论是实际或或有的);及 |
| (b) | 相互债务人放弃其因履行其在担保协议下的义务而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以(全部或部分以及无论是通过代位求偿或其他方式)获取担保方在任何担保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根据或与任何担保协议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的利益,如果这些权利或担保是由即将退休的债务人的资产授予的或与之相关的,则此种权利或担保。 |
166
| 27.11 | 担保的限制 |
尽管本协议或任何其他债务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
| (a) | 财务资助: |
| (一) | 本担保不适用于任何责任,只要它将导致本担保构成《2006年公司法》第677条或任何适用法律的任何同等条款(包括《澳大利亚公司法》第260A条、《2014年直布罗陀公司法》第100条、《马耳他公司法》第110条(马耳他法律第386章)的含义)所指的非法财务援助,或以其他方式非法或违反集团任何成员的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托或法定职责。 |
| (二) | 如果尽管有上文第(i)款的规定,就债务文件项下的义务提供担保或提供任何交易担保将是非法的财务援助,那么,在实施上文第(i)款所必需的范围内,如果并在母公司书面规定的范围内: |
| (A) | 债务文件项下的义务将被视为已拆分为两批,即“第1批”包括在不违反或违反相关财务援助法律的情况下可以担保和/或担保的义务,以及“第2批”包括债务文件项下的剩余义务(第2批义务不包括在债务文件项下的任何相关义务和责任中,包括第27条);或者 |
| (b) | 债务文件项下的义务将被视为受制于母公司和担保代理人同意的其他安排。 |
| (b) | 荷兰债务人:尽管本协议或任何其他有担保债务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荷兰债务人和作为荷兰债务人附属公司的任何债务人在有担保债务文件(包括本第27条)下的义务和责任应排除、也不应被解释为该债务人的任何担保、赔偿、担保或其他义务,只要其将: |
| (一) | 构成《荷兰民法典》第2:98c条或任何相关司法管辖区的任何其他适用财务援助规则所指的非法财务援助;或者 |
| (二) | 仅就任何荷兰债务人而言,构成《荷兰民法典》第2:7节含义内的越权行为。 |
| (c) | 美国债务人: |
| (一) | 尽管本协议或任何其他有担保债务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 |
| (A) | 每个美国债务人在债务文件(包括本第27条)下的最高赔偿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不会使该美国债务人在本协议和其他有担保债务文件下的义务根据美国破产法被撤销或根据任何欺诈转让法被撤销、撤销或废止的最大金额的金额,在每种情况下均受适用法律的约束并在以下情况生效后: |
167
| (1) | 该债务人根据该欺诈转让法承担的所有其他责任,无论是或有债务或其他债务(但具体不包括该债务人就公司间对任何债务人的债务所承担的任何责任,前提是该债务将被解除,其数额相当于该债务人根据本协议支付的数额);和 |
| (2) | 该债务人根据适用法律持有的代位权、分摊权、偿付权、赔偿权或类似权利作为该债务人资产的价值(根据该欺诈转让法的适用条款确定);和 |
| (b) | 在不损害本协议或任何其他有担保债务文件的任何其他条款的情况下,每一方同意,如果美国债务人根据债务文件(包括本第27条)在任何日期进行了任何付款或分配,则每一该等美国债务人有权获得对方债务人的赔偿,金额等于该付款,在每种情况下乘以其中分子应为出资债务人的净值的分数,分母应为所有债务人的总净值。 |
| (二) | 尽管本协议或任何其他有担保债务文件有任何其他相反的规定,美国债务人的任何义务不得由(或被视为)任何人的资产提供担保,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支持: |
| (A) | 美国人的附属公司(如该美国人是(AA)集团成员、(BB)集团成员的附属公司或(CC)集团任何成员拥有所有权权益的合资企业);及 |
| (b) | 美国《国内税收法》第957(a)条定义的“受控外国公司”。 |
| (三) | 每一美国债务人和每一担保方(通过其接受本第27条下的担保)在此确认,其意图是,本第27条下的担保不应构成任何破产、无力偿债或类似法律、美国《统一欺诈转让法》或任何类似的联邦、州或外国法律目的的欺诈性转让或转让。 |
| (d) | 卢森堡担保人: |
| (一) | 尽管本协议或任何其他有担保债务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卢森堡担保人根据债务文件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包括本第27条)和/或根据卢森堡法律成立或存在的任何担保提供者的合计义务和风险敞口(连同卢森堡 |
168
| 保证人,即"卢森堡债务人”和每一个“卢森堡债务人")对于不是该卢森堡债务人的直接或间接附属公司的任何债务人的义务,连同该卢森堡债务人根据任何其他债务文件产生的任何类似担保和/或担保义务,应将总额限制在不超过以下两者中较高者: |
| (A) | 该卢森堡债务人的90%的资本所有权(如2015年12月18日《大公国条例》附件1所述,其中列明了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列报形式和内容,执行经修订的2002年12月19日《卢森堡商业和公司登记册以及经营者的会计和年度账目法》(“大公国条例”))及其集团内负债的总和,如其在本协议日期最近和正式批准的财务报表中所示(或,视情况而定,其成为债务人的日期);及 |
| (b) | 该卢森堡债务人在根据担保提出要求或由其授予的交易担保被强制执行之日的最近和正式批准的财务报表中显示的该卢森堡债务人的资本权益(如大公条例附件1所述)及其集团内负债的90%之和。 |
| (二) | 就本条款而言,“集团内负债”系指卢森堡债务人欠集团任何其他成员的未通过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下的借款(直接或间接)融资的任何金额。 |
| (三) | 上文第(i)款有关卢森堡债务人的限制不适用于根据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借入并以任何形式提供给该卢森堡债务人或其任何直接或间接子公司的任何金额。为免生疑问,根据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借入并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卢森堡债务人或其任何直接或间接附属公司的任何金额应构成该卢森堡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和/或交易担保的一部分,并由该担保和/或交易担保涵盖。 |
| (四) | 尽管本协议或任何其他有担保债务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卢森堡债务人根据有担保债务文件(包括本第27条)承担的义务和赔偿责任不得延伸或被视为延伸至(或以其他方式涉及、涵盖或包括)任何义务或赔偿责任,只要这样做将构成: |
| (1) | 违反经修订的1915年8月10日卢森堡关于商业公司的法律第430-19条所载的金融援助禁令;或 |
| (2) | 经修订的1915年8月10日《卢森堡商业公司法》第1500-11条所界定的滥用公司资产(abus de biens sociaux)案。 |
| (e) | 爱尔兰债务人:尽管本协议或任何其他债务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本第27条规定的担保不适用于任何爱尔兰债务人的任何责任,只要它会导致担保构成《爱尔兰公司法》第82条所指的非法财务援助或构成违反《爱尔兰公司法》第239条。 |
169
| (f) | 直布罗陀债务人:尽管本协议或任何其他有担保债务文件有任何相反规定,但直布罗陀债务人的义务和责任应在任何时候受到限制(不得重复计算),在不(i)导致根据《2011年直布罗陀破产法》第10(1)(b)节定义的直布罗陀债务人被推定为破产或根据《2014年直布罗陀破产合伙条例》第4节定义的破产的情况下,达到应向直布罗陀债务人支付并可向其追偿的最高金额;(ii)包括根据《2011年直布罗陀破产法》或《2014年直布罗陀公司法》进行的无效交易;以及(iii)包括根据《2011年直布罗陀破产法》第9部分进行的可撤销交易。 |
| (g) | 排除掉期义务:每个债务人根据本第27条提供的担保不适用于该债务人的任何排除掉期义务(并且根据任何债务文件从任何债务人收到的任何金额不得适用于该债务人的任何排除掉期义务,无论是根据第14条(收益的应用)或其他方式)。 |
| (h) | 额外债务人:就任何在本协议日期后成为债务人的人而言,该债务人的担保还应受制于任何相关债务人加入契据中规定的与该债务人有关的任何限制。 |
| 28. | 对应物 |
本协议可以在任意数量的对应方中执行,这与在对应方上的签名在本协议的单一副本上具有相同的效力。
| 29. | 管治法 |
本协议以及由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均受英国法律管辖。
| 30. | 强制执行 |
| 30.1 | 管辖权 |
| (a) | 英格兰法院拥有解决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与本协议的存在、有效性或终止有关的争议或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争议”)的专属管辖权。 |
| (b) | 双方同意,英格兰的法院是解决争端最合适和最方便的法院,因此任何一方都不会提出相反的抗辩。 |
| 30.2 | 过程的服务 |
| (a) | 在不损害任何相关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服务方式的原则下,每一债务人(除非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成立): |
| (一) | 不可撤销地委任Power Leisure Bookmaker Limited(注册号3822566)of One Chamberlain Square Cs,Birmingham,United Kingdom,B3 3AX(或任何不时通知设施代理人的英格兰法律程序送达替代代理人)为其就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英国法院诉讼程序的法律程序送达代理人;和 |
170
| (二) | 同意流程代理人未将流程通知相关债务人不会使所涉程序无效。 |
| (d) | 债务人可不可撤销地指定另一人作为其代理人,就与本协议有关的在英国法院进行的任何诉讼程序送达法律程序,但须相应通知担保代理人。在任何更换现有代理进行流程服务的情况下,在新的流程代理的任命并通知该新任命的安全代理后,现有的流程代理可以辞职。 |
本协议已于本协议开始时所述日期订立,并由集团内贷款人及债务人作为契据签立,并拟于上述日期作为契据由他们交付。
171
附表1
债务人加入契约的形式
本协议是在[ ]上达成的,双方之间:
| 1. | 【插入新债务人全称】(“承付债务人”);及 |
| 2. | [插入当前安全代理的全称](“安全代理”),为自己和下文提及的债权人间协议的其他每一方。 |
本协议由接受债务人于[日期]就日期为[ ]的债权人间协议(“债权人间协议”)订立,其中包括[ ]作为母公司、[ ]作为担保代理人、[ ]作为高级代理人、其他债权人和其他债务人(各自在债权人间协议中定义)之间的协议(“债权人间协议”)。
承付债务人拟[产生下列文件项下的负债]/[就下列文件项下的负债提供担保和/或担保、赔偿或其他保证以防止损失]:
【插入相关文件详情(日期、当事人及说明)】
的“相关文件”。
议定如下:* *
| 1. | 债权人间协议中定义的术语,除非本协议中另有定义,在本协议中使用时具有相同的含义。 |
| 2. | 在遵守债权人间协议条款的前提下,承付债务人与担保代理人约定,担保代理人应持有: |
| (a) | [与负债有关的任何担保或根据相关文件设定或表示将设定的任何担保代理债权; |
| (b) | 该证券的所有收益;和] * |
| (c) | 在任何平行债务结构(在相关文件或其他方面,包括任何担保代理债权)下,且以交易担保为担保的、由接受债务人(在相关文件或其他方面)作出的有利于作为受托人的担保代理人或在任何平行债务结构下为有担保当事人或债权人作出的担保代理人的担保代理人的担保代理人的负债的所有明示义务,以及由接受债务人(在相关文件或其他方面)作出的有利于担保代理人作为受托人或担保代理人的担保代理人的所有陈述和保证, |
根据债权人间协议所载的条款和条件,以信托或作为担保当事人的代理人(在法律上可能的范围内,包括作为平行债务结构下的债权人为担保当事人的利益)或作为担保代理人为自己和其他担保当事人进行管理。
| ** | 本债务人加入契约可视需要进行修订,以确保成为债权人间协议一方的相关加入债务人不会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对集团任何成员和/或其高级职员或董事构成重大责任风险,或引发违反信托或法定义务的重大风险。 |
| * | 包括在相关文件中设定的担保被表述为授予作为有担保当事人受托人的担保代理人的范围内。 |
172
| 3. | 接纳债务人确认,其拟作为债务人成为债权人间协议的一方,承诺履行债务人根据债权人间协议明示承担的所有义务,并同意其受债权人间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如同其曾是债权人间协议的原始一方一样(在每种情况下始终受第27.11条(担保限制)或债权人间协议其他条款中规定的任何适用限制的约束)。 |
| 4. | 【考虑到就债权人间协议而言,接纳债务人被接纳为集团内贷款人,接纳债务人亦确认其有意作为集团内贷款人成为债权人间协议的一方,并承诺履行债权人间协议中明示的将由集团内贷款人承担的所有义务,并同意其受债权人间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如同其曾是债权人间协议的原始方一样】。* * |
| 5. | [包括承付债务人要求的任何附加限制]。 |
[4]/[5]/[6].本协议以及由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受英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已代表担保代理人签署,并由承付债务人作为契约签署,并于上述日期交付。
| 承付债务人 | ||||
| [作为契据执行 | ) | |||
| 由:[承付债务人全称] | ) | |||
|
|
董事 | |||
|
|
董事/秘书 | |||
| 或 | ||||
| [作为契据执行 | ||||
| 由:[承付债务人全称] | ||||
|
|
董事签署 | |||
|
|
董事姓名 | |||
| 在有 | ||||
| ** | 如果承付债务人也要作为集团内贷款人加入债权人间协议,则将本款列入相关债务人加入契约。 |
173
|
|
证人签字 | |||
|
|
证人姓名 | |||
|
|
证人地址 |
|||
|
|
||||
|
|
||||
|
|
||||
|
|
证人的职业] |
|||
| 通知地址: | ||||
| 地址: | ||||
| 传真: | ||||
| 安全代理 | ||||
| [当前安全代理全名] | ||||
| 签名: | ||||
| 日期: | ||||
174
附表2
债权人/代理人加入承诺的形式
| 至: | [插入当前安全代理的全称]为自己和下文提及的债权人间协议的其他每一方。 |
| [到: | [插入现任高级代理全称]为高级代理。] * |
| 来自: | [接受债权人/代理人] |
本承诺于[日期]由[插入新优先贷款人全名/经营融资贷款人/对冲对手方/高级代理人/集团内贷款人/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许可母融资债权人/高级债权人代表/高级母债权人代表/投资者/优先票据受托人/高级母票据受托人](即“接受[优先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经营融资贷款人/对冲对手方/高级代理人//集团内贷款人/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许可母融资债权人/高级债权人代表/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高级母债权人代表/投资者/优先票据受托人/优先母票据受托人]”)就债权人间[插入担保代理人姓名]作为担保代理人,[插入高级代理人姓名]作为高级代理人,其他债权人和其他债务人(各自在债权人间协议中定义)。债权人间协议中定义的术语,除本承诺另有定义外,在本承诺中使用时具有相同的含义。
考虑到接受[优先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经营融资贷款人/对冲对手方/高级代理人//集团内贷款人/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许可母融资债权人/高级债权人代表/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高级母债权人代表/投资者/优先票据受托人/高级母票据受托人]被接受为[优先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经营融资贷款人/对冲对手方/高级代理人//集团内贷款人/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许可母融资债权人/高级债权人代表/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高级母债权人代表/投资者/高级票据受托人/高级母票据受托人接纳[优先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经营融资贷款人/对冲对手方/高级代理人//集团内贷款人/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许可母融资债权人/优先债权人代表/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优先母债权人代表/投资者/优先票据受托人/优先母票据受托人]确认确认,自[日期]起,拟作为[优先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经营融资贷款人/对冲对手方/高级代理人//集团内贷款人/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许可母融资债权人/高级债权人代表/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高级母债权人代表/投资者/优先票据受托人/优先母票据受托人]作为债权人间协议的一方,并承诺履行债权人间协议中规定由[优先贷款人/第二留置权贷款人/经营融资贷款人/对冲对手方/高级代理人//集团内贷款人/许可优先融资债权人/许可第二留置权融资债权人/许可母母融资债权人/高级债权人代表/第二留置权债权人代表/其须受债权人间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犹如其曾是债权人间协议的原始方。
| * | 仅在(i)对冲交易对手或(ii)附属贷款人是高级贷款人的附属公司的情况下包括在内。 |
175
[加入的高级贷款人是[高级贷款人/许可的高级融资债权人]的关联公司,并已成为辅助融资的提供者。考虑到就[优先融资协议/许可优先融资协议]而言,接纳优先贷款人被接纳为辅助贷款人,为优先融资协议各方的利益,接纳优先贷款人确认,自[日期]起,其拟作为辅助贷款人成为[优先融资协议/许可优先融资协议]的一方,并承诺履行[高级融资协议/许可高级融资协议]中明示的将由[融资方]承担的所有义务,并同意其受高级融资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如同其曾作为辅助贷款人成为[高级融资协议/许可高级融资协议]的原始方一样。]
[ [接受贷款人]明确确认,它[可以/不能]根据《民法典》第181条(B ü rgerliches Gesetzbuch)豁免担保代理人的限制以及根据第17.1条(有担保当事人的任命)第(g)款规定的任何其他适用法律对其适用的类似限制。] * * *
本承诺以及由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均受英国法律管辖。
本承诺已于上述日期订立[并由接受债权人作为契据签立,前提是该债权人作为集团内贷款人加入并于上述日期交付]。
| accepting [债权人/代理人] |
| [已执行作为一个契据] |
| [插入Acceding全名 |
| 债权人/代理人] |
| 签名: |
| 地址: |
| 传真: |
| 被安全代理接受 | 【高级代理受理】 | |||
|
|
|
|||
| 代表和代表 | 代表和代表 | |||
| [插入当前安全代理的全称] | [插入高级代理全名] | |||
| 日期: | 日期:]**** | |||
| *** | 仅在与加入贷款人相关的范围内包括。 |
| **** | 仅包括在附属贷款人是高级贷款人的附属公司的情况下。 |
176
附表3
债务人辞职请求的形式
| 至: | [ ]作为安全代理 | |
| 来自: | [辞职债务人]和[家长] | |
| 日期: | ||
| 尊敬的先生们 | ||
[ ]-债权人间协议
dated [ ](“债权人间协议”)
| 1. | 我们指的是债权人间协议。这是一个债务人辞职请求。债权人间协议中定义的术语在本债务人辞职请求中具有相同的含义,除非在本债务人辞职请求中被赋予不同的含义。 |
| 2. | 根据债权人间协议第19.12条(债务人的辞职),我们请求解除[辞职债务人]作为债务人在债权人间协议下的义务。 |
| 3. | 本函及由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均受英国法律管辖。 |
| [家长] | [辞职债务人] | |
| 签名: | 签名: | |
177
签名
| 高级设施代理 | ||||||||
| [•]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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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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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姓名: | |||||||
| 职位: | 职位: | |||||||
| 地址: | ||
| 电子邮件: | ||
| 关注: |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 安全代理 | ||
| 威尔明顿信托(伦敦)有限公司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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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
| 职位: | ||
| 地址: | ||
| 电子邮件: | ||
| 关注: |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 高级贷款人 | ||||||||
| [•]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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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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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姓名: | |||||||
| 职位: | 职位: | |||||||
| 地址: | ||
| 电子邮件: | ||
| 关注: |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 高级贷款人 | ||
| [•]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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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
| 职位: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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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
| 职位: | ||
| 地址: |
| 传真: |
| 电话号码: |
| 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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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贷款人 | ||||||||
| [•]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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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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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姓名: | |||||||
| 职位: | 职位: | |||||||
| 地址: | ||
| 电子邮件: | ||
| 关注: |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 高级贷款人 | ||
| [•]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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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
| 职位: | ||
| 地址: | ||
| 电子邮件: | ||
| 关注: |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 高级贷款人 | ||
| [•]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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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
| 职位: | ||
| 地址: | ||
| 电子邮件: | ||
| 关注: |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 高级贷款人 | ||||||||
| [•]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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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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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姓名: | |||||||
| 职位: | 职位: | |||||||
| 地址: | ||
| 电子邮件: | ||
| 关注: |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 高级贷款人 | ||||||||
| [•]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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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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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姓名: | |||||||
| 职位: | 职位: | |||||||
| 地址: | ||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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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安排者 | ||||||||
| [•]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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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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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姓名: | |||||||
| 职位: | 职位: | |||||||
| 地址: | ||
| 电子邮件: | ||
| 关注: |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 高级安排者 | ||
| [•]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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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
| 职位: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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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
| 职位: | ||
| 地址: |
| 传真: |
| 电话号码: |
| 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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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安排者 | ||||||||
| [•]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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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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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姓名: | |||||||
| 职位: | 职位: | |||||||
| 地址: | ||
| 电子邮件: | ||
| 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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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安排者 | ||
| [•]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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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
| 职位: | ||
| 地址: | ||
| 电子邮件: | ||
| 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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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安排者 | ||
| [•]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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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
| 职位: | ||
| 地址: | ||
| 电子邮件: | ||
| 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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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安排者 | ||||||||
| [•]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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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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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姓名: | |||||||
| 职位: | 职位: | |||||||
| 地址: | ||
| 电子邮件: | ||
| 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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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安排者 | ||||||||
| [•]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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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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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姓名: | |||||||
| 职位: | 职位: | |||||||
| 地址: | ||
| 电子邮件: |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 家长 | ||||
| 签署并交付代表和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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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和作为契约的Flutter娱乐公司由其合法指定的律师 | 律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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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有: | 打印律师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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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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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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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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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的职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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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债务人 | ||
| 作为契约被执行 | ||
| BETFAIR Interactive US Financing LLC | ||
| 姓名: | ||
| 职位: | ||
| 地址: | ||
| 传真: | ||
| 关注: |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 原债务人 | ||
| 作为契约被执行 | ||
| BETFAIR Interactive US LLC | ||
| 姓名: | ||
| 职位: | ||
| 地址: | ||
| 传真: | ||
| 关注: |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 原债务人 | ||
| 作为契约被执行 | ||
| Bonne Terre有限公司 | ||
| 姓名: | ||
| 职位: | ||
| 姓名: | ||
| 职位: | ||
| 地址: | ||
| 传真: | ||
| 关注: |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 原债务人 | ||
| 作为契约被执行 | ||
| FANDUEL集团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姓名: | ||
| 职位: | ||
| 地址: | ||
| 传真: | ||
| 关注: |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 原债务人 | ||
| 作为契约被执行 | ||
| FANDUEL INC | ||
| 姓名: | ||
| 职位: | ||
| 地址: | ||
| 传真: | ||
| 关注: |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 原债务人 | ||||
| 签署并交付代表和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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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和作为契约的长笛娱乐公司由其合法指定的律师 | 律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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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有: | 打印律师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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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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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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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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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的职业 |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 原债务人 | ||
| 作为契约被执行 | ||
| Flutter Financing B.V。 | ||
在荷兰贸易登记处注册的私人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77893107
| 姓名: | ||
| 职位: | ||
| 姓名: | ||
| 职位: | ||
| 地址: | ||
| 传真: | ||
| 关注: |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 原债务人 |
| 作为契约被执行 |
| HESTVIEW有限公司 |
| 在有: |
| 证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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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姓名: |
| 证人地址: |
| 证人职业: |
| 地址: |
| 传真: |
| 关注: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 原债务人 |
| 作为契约被执行 |
| Power Leisure BookMakers Limited |
| 姓名: |
| 职位: |
| 在有: |
| 证人签名: |
|
|
| 证人姓名: |
| 证人地址: |
| 证人职业: |
| 地址: |
| 传真: |
| 关注: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 原债务人 | ||
| 作为契约被执行 | ||
| PPB同业服务有限公司 | ||
| 姓名: | ||
| 标题:正式授权代表 | ||
| PPB同业服务有限公司 |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 原债务人 | ||
| 作为契约被执行 | ||
| PPB娱乐有限公司 | ||
| 姓名: | ||
| 职位: | ||
| 正式授权代表 | ||
| PPB娱乐有限公司 |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 原债务人 | ||||
| 签署并交付代表和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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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和作为契约的PPB融资 无限公司由其合法指定的律师 | 律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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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有: | 打印律师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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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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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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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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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的职业 |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 原债务人 | ||||
| 签署并交付代表和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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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和作为契约的 PPB Treasury Unlimited Company由其合法指定的律师 | 律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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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有: | 打印律师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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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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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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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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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的职业 |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原债务人
作为契约被执行
| 作为契据由Sportsbet Pty Ltd根据第127条企业2001年法案(CE)由: | ||||
|
|
|
|||
| 董事签字 | 董事/公司秘书签署 | |||
|
|
|
|||
| 董事姓名(印刷) | 董事/公司秘书姓名(打印) |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 原债务人 |
| 作为契约被执行 |
| STARS GROUP HOLDINGS B.V。 |
| 姓名: |
| 职位: |
| 姓名: |
| 职位: |
| 地址: |
| 传真: |
| 关注: |
Saint –债权人间协议–签名页
| 原债务人 |
| 作为契约被执行 |
| TSE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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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债务人 |
| 作为契约被执行 |
| TSE MALTA LP |
由Winslow Four以TSE Malta LP普通合伙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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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债务人 |
| 作为契约被执行 |
| TSG Interactive Gaming Europe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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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式授权代表 |
| TSG Interactive Gaming Europe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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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债务人 |
| 作为契约被执行 |
| NARIS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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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团内放贷人 |
| 作为契约被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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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团内放贷人 |
| 作为契约被执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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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TLB再融资日期安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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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 behandelaar ]/●/●
#●
日期为2023年11月22日的草案(商定表格)
| 质押 | 股份数量1 |
(Flutter Financing B.V.)
这●一天的●二千二十二[四],我眼前出现了,[ ●,以下称为“民法公证人”为代表的] ●,在●、荷兰主持的民法公证人:
[ ● Loyens & Loeff N.V.的雇员],办公地址在荷兰●,在这方面以书面形式担任授权代表:
| 1 | 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一家根据爱尔兰法律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地址位于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D04 V972,Ireland,在爱尔兰公司注册处注册,编号为16956(质押人); |
| 2 | Wilmington Trust(London)Limited,一家根据爱尔兰法律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地址为3楼,1 King’s Arms Yard,London,EC2R 7AF,United Kingdom,在爱尔兰Companies House注册,编号为05650152(作为债权人间协议项下有担保方的担保代理人和代表其担保,以及作为每项平行债务项下的唯一债权人,质权人);和 |
| 3 | Flutter Financing B.V.,一家根据荷兰法律成立的私人有限责任公司(besloten vennootschap met beperkte aansprakelijkheid),其官方所在地(statutaire zetel)位于荷兰阿姆斯特丹,地址位于Prinses Margrietplantsoen 88,WTC Tower E,23rdFloor,2595 BR,‘s-Gravenhage,the Netherlands,registered with the Dutch Trade Register under number 77893107(Company)。 |
授权书
出席人的授权以[三(3)]份书面授权书为凭证,其副本应附于本契据(附件)。
出席者声明同意如下:
| 1 | 定义和解释 |
| 1.1 | 定义 |
| 1.1.1 | 本契据中使用但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的含义2. |
| 1.1.2 | 在这份契约中: |
加速事件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 1 | 评论L & L:有待爱尔兰律师审查。 |
| 2 | 评论L & L:本文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需接受债权人间协议的审查。 |
|
2/11 |
《公司章程》指最近经修订公证契据修订的公司章程(章程),于荷兰阿姆斯特丹的民法公证人T.P. Flokstra之前的2022年9月17日签立。
抵押品是指:
| (a) | 股份; |
| (b) | 股息; |
| (c) | 相关资产;及 |
| (d) | 追索权和代位权债权(定义见第6.2条(追索权和代位权债权))。 |
契据指本股份质押契据。
股息是指根据股份或与股份有关的所有现金股息、分配准备金、偿还资本、清算或解散收益以及所有其他分配、付款和偿还。
强制执行期是指加速事件持续的期间。
债权人间协议是指(其中包括)(1)公司与作为债务人的质权人和(2)作为担保代理人的质权人之间日期为或约为本协议日期的英国法律管辖的债权人间协议;
Party是指这份契约的一方。
平行债务具有债权人间协议项下“担保代理债权”一词所赋予的含义。
相关资产指根据或与(a)股份或(b)公司的转换、合并或分立而在任何时间以赎回、回购、股息、红利、优先股、优先股、转换、利润或储备资本化、替代、交换、认股权证、债权或期权权利或其他方式产生或产生的所有股份、权利(股息除外)和其他资产。
质权是指本契据设定的质权。
担保债务是指质权人在任何时候对质权人的所有现有和未来负债以及由货币支付义务(vorderingen tot voldoening van een geldsom)组成的合同和非合同义务,包括实际的和或有的,无论是单独或共同或作为委托人、担保人或以任何其他身份发生,无论是本金、利息、费用或根据本契约和每笔平行债务(如债权人间协议第17.2条所述)或与之相关的其他方式(如果质权不能有效地为每笔平行债务提供担保,相应的债务本身即为担保债务)。
担保期是指自本契据之日起至最近一次解除之日止。
股份指:
| (a) | [全部]/●(●)[普通/优先/无投票权]公司股本中的股份[不含收益权],编号●最多及包括●,每股面值●欧元(EUR ●)(即,参照荷兰民法典第2:178c(1)节,(四舍五入)●欧元(EUR ●)];和 |
| (b) | [ the/a ]出质人于本契据日期后取得的本公司股本中的全部股份。 |
|
3/11 |
投票权指股份附带的所有投票权、其他合意权利及类似权利及权力。
投票表决过户事件是指与质权人向质权人、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质权人行使表决权同时发生的加速事件。
| 1.2 | 释义 |
| 1.2.1 | 除非出现相反的指示,本契据中任何提述: |
| (a) | a条款是指本契据的一项条款; |
| (b) | 本契据、债权人间协议、有担保债务文件或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书包括所有修订、补充、更新、重述或重新颁布(但不影响任何禁止),无论其根据本契据具有根本性和任何性质,并包括(i)根据债权人间协议或任何其他有担保债务文件(经修订、补充、更新、重述或重新颁布)可获得的任何金额的任何增加或减少,或任何此类金额或增加或减少的金额可用于的目的的任何变更或增加,(ii)为取代或补充原先根据本协议提供的设施而提供的任何融资,(iii)根据本协议所招致的债务的任何重新安排,不论是单独进行或与前述任何一项有关,及(iv)前述各项及有担保债务的任何组合均包括上述所有事项; |
| (c) | 人包括任何个人、事务所、公司、公司、政府、国家或国家的机构或任何协会、信托、合伙或其他实体(不论是否具有单独的法人资格)或前述两(2)项或以上;及 |
| (d) | 质权人、质权人、公司或任何其他人包括其所有权继承人、准予受让人和准予受让人; |
| (e) | 法律条文是指经修订或重新颁布的该条文。 |
| 1.2.2 | 条款标题仅供参考。 |
| 1.2.3 | 加速事件应构成履行担保债务或其任何部分的违约(verzuim)(如荷兰民法典第3:248(1)条所指),而无需发送或要求任何传票或违约通知(aanmaning of ingebrekestelling)。 |
| 1.2.4 | 出质人根据本契据订立的任何契诺在担保期内仍然有效。 |
| 1.2.5 | 如果一项质权因任何原因不能有效担保平行债务,则有担保债务(定义见债权人间协议)即为有担保债务。 |
|
4/11 |
| 1.2.6 | 本契据的条款不得操作或被解释为禁止或限制债务融资协议未禁止的任何交易、事项或其他步骤,质权人应及时订立质权人要求的文件和/或采取其他行动(合理行事),以促进任何此类交易、事项或其他步骤,包括通过执行任何确认、同意交易、解除或其他类似或同等文件的方式,但质权人订立该等文件和/或根据本条第1.2.5款应出质人要求采取该等其他行动所招致的任何费用及开支,须由出质人负担,但以优先融资协议第9.05条(开支;弥偿)或任何其他债务融资协议的同等条款所规定的范围为限。 |
| 1.3 | 冲突 |
如本契据与债权人间协议发生冲突,债权人间协议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在不影响(i)质权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以及(ii)第13条(管辖法律和管辖权)的情况下,优先于本契据的规定。
| 2 | 创建安全 |
| 2.1 | 质权 |
质权人同意质权人在必要的范围内提前(bij voorbaat)授予和授予有利于质权人的质权(pandrecht)对其担保物和任何附属权(afhankelijke rechten)和附属权(nevenrechten)的质权(nevenrechten),作为担保债务的担保。
| 2.2 | 完美 |
| 2.2.1 | 公司: |
| (a) | 确认其已就每项质押权利获通知,且未收到任何有关抵押品的其他质押权利、有限权利或设押或转让的通知; |
| (b) | 应在本契据签立后立即、质权人取得公司股本中的任何股份后立即将每一项质权登记在其股东名册上,并向质权人提供一份副本;和 |
| (c) | 在荷兰法律可能的范围内并在质权人知情的情况下,放弃(并应在质权人首次提出请求时放弃)任何可能妨碍质权人行使任何质权的权利以及根据本契据授予的其他权利。 |
| 2.2.2 | 质权人可出示本契据及依据本契据签立的任何其他文件,以便向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办事处、司法常务官或政府机构进行登记,并在质权人认为有必要或可取的情况下将任何通知送达任何人,以保护其利益。 |
| 2.3 | 股东大会决议 |
| 2.3.1 | 出质人以公司唯一股东的身份行事,并构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议批准根据本契据进行的任何(有条件的)表决权转让。 |
|
5/11 |
| 2.3.2 | 股东大会确认,(i)于本协议日期,公司章程并无限制或禁止未经举行会议而通过股东的决议,(ii)对公司股本中的股份的投票权不能由除质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行使,(iii)除质权人外并无任何具有会见权的人(vergaderrecht),及(iv)公司管理委员会的任何成员已获机会就该股东的决议提供意见。 |
| 2.4 | 投票权 |
| 2.4.1 | 表决权由质权人在发生表决权转让事件的先决条件(opschortende voorwaarde)下转让给质权人。本公司股东大会已议决批准该等表决权转让,本契据即为证明。 |
| 2.4.2 | 一旦发生表决权转让事件,质权人拥有行使该表决权的唯一专属权利和权限,并有权以质权人绝对酌情权认为适当的方式行使或不行使该表决权。在表决权转让给质权人之前,质权人有权行使该表决权或不行使该表决权,但不得违反或不符合本契据、债权人间协议或任何其他有担保债务文件的条款和条件,或会对担保物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不利影响或导致加速事件。 |
| 2.4.3 | 在表决权转让给质权人之前,质权人对公司股本中的股份不享有会见权(vergaderrecht)。 |
| 3 | 收集权限 |
| 3.1 | 收取股息及相关资产的授权 |
| 3.1.1 | 质权人可以根据荷兰民法典第3:246(1)节收取和收取股息和相关资产的付款。在不违反第3.1.2条的情况下,质权人授权出质人收取和收取股息及相关资产的款项。 |
| 3.1.2 | 在强制执行期内的任何时间,质权人可通过向质权人和公司发出有关通知终止根据第3.1.1条授予的授权,随后质权人可就股息和相关资产行使质权人的所有权利,包括对公司的任何附属权利(afhankelijke rechten)或附属权利(nevenrechten)。 |
| 4 | 代表 |
| 4.1 | 一般 |
| 4.1.1 | 出质人就其本身或其抵押品作出本条第4款中有关于作出申述之日已存在的申述 |
| 4.1.2 | 其担保物并未转让、转让、质押、受有限权利约束(beperkt recht)或以其他方式设保给除质权人以外的任何人,除非(在本契据之日的次日)根据每份有担保债务文件允许或未以其他方式禁止。 |
| 4.1.3 | 它有权(bevoegd)质押其抵押品。 |
|
6/11 |
| 4.1.4 | 于本契据日期已发行及未偿还的股份已获收购[凭藉公司成立时根据公司成立公证契据所发行的股份/凭藉股份转让,凭藉股份转让公证契据所达成的],于[荷兰●的民法公证人] ●前的●日签立。 |
| 5 | 强制执行 |
| 5.1 | 强制执行 |
| 5.1.1 | 在强制执行期内的任何时间,质权人有权根据荷兰法律和任何其他适用法律,以其绝对酌情权强制执行任何质权,并可为此目的采取其认为必要或可取的所有(法律)步骤和措施。质权人为强制执行任何质权,质权人应当按照质权人的合理要求做任何事情。 |
| 5.1.2 | 在质权人根据第3.1条(收取股息及相关资产的权力)有权收取股息及相关资产时,质权人有权行使任何附属权利(afhankelijke rechten)或附属权利(nevenrechten)、订立法院组成(gerechtelijke of buitengerechtelijke akkoorden)或庭外组成并就该等组成进行投票,并与公司及任何其他人订立有关股息及相关资产的任何和解协议。 |
| 5.2 | 强制执行豁免 |
| 5.2.1 | 质权人没有义务向质权人、债务人、有限权利持有人(beperkt recht)或已在担保物上附加(beslag)的人(如荷兰民法典第3:249和3:252条的规定)发出出售担保物的通知。 |
| 5.2.2 | 出质人放弃向法院提出请求的权利: |
| (a) | 确定抵押品的出售方式应偏离《荷兰民法典》第3:250条的规定(如《荷兰民法典》第3:251(1)条的规定);和 |
| (b) | 根据第3.1.2条(收取股息及相关资产的权力)(如荷兰民法典第3:246(4)条规定)披露质押权利并终止授权后收取和收取股息或相关资产的付款。 |
| 5.2.3 | 质权人放弃要求质权人: |
| (a) | 应首先根据荷兰民法典第3:234条强制执行任何其他人授予的任何担保; |
| (b) | 在强制执行任何质权之前,应先对任何其他人进行诉讼或要求其付款或强制执行任何担保;和 |
| (c) | 支付其根据荷兰民法典第3:233(2)节就抵押品支付的费用。 |
| 5.2.4 | 出质人放弃其权利(a)抵销(verrekenen)其根据本契据或与本契据有关的针对有担保债务对质权人的债权(如有),以及(b)如果其已为任何其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则根据荷兰民法典第6:139节援引其对任何有担保债务的中止或终止责任。 |
|
7/11 |
| 5.2.5 | 在荷兰法律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作为质权人强制执行任何质权的一部分,质权人不可撤销地无条件放弃、放弃并同意在出售公司股本中的股份以及适用的其他抵押品时不行使任何优先购买权或优先购买权。 |
| 5.3 | 款项的应用 |
在遵守荷兰强制执行法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质权人根据债权人间协议的相关规定在强制执行期内的任何时间因强制执行任何质权或收取股息及相关资产而收到或变现的所有款项。
| 6 | 进一步的保证和授权书的权力 |
| 6.1 | 授权书 |
| 6.1.1 | 出质人不可撤销和无条件地指定质权人为其代理人,只要任何有担保债务尚未清偿,目的是以其名义作出所有作为并执行、签署和(如有要求)以其名义登记质权人本身可以作出、执行、签署或登记的与担保物或本契据有关的所有文件。 |
| 6.1.2 | 根据第6.1.1条作出的委任,只会由质权人在强制执行期内的任何时间行使,或在质权人没有按照本契据的规定行事并被赋予完全替代权力的情况下,亦适用于质权人作为质权人的对手方或作为质权人的对手方代表的任何情况。 |
| 6.2 | 追索权和代位求偿权 |
| 6.2.1 | 出质人不产生代位求偿权。 |
| 6.2.2 | 出质人与其他当事人并为了质权人的利益,同意出质人可能有权向另一债务人提出追索的任何有条件或无条件的债权(包括根据荷兰民法典第6:13节提出的任何债权)以及尽管第6.2.1条仍有规定而产生的代位求偿权产生的任何债权(追索权和代位求偿权)现在或从该追索权和代位求偿权存在或被出质人获得之时起处于从属地位,对质权人就本契据或任何其他有担保债务文件项下的义务可能对债务人拥有或获得的所有当前和未来债权。 |
| 6.2.3 | 除质权人另有指示外,质权人与其他当事人并为质权人的利益约定,在所有担保债务全部无条件解除之前,不得行使追索权和代位权债权项下或与其相关的任何权利,包括受偿权或抵销权以及追索权和代位权债权不能到期应付。 |
|
8/11 |
| 7 | 终止 |
| 7.1 | 持续安全 |
| 7.1.1 | 每一项质权应保持完全有效,直至所有有担保债务已被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全额偿付(质权人信纳)且不会产生新的有担保债务(质权人唯一认为),除非质权人根据第7.2条(由质权人终止)终止。 |
| 7.1.2 | 质权终止的,质权人应当在质权人的请求和费用下,就此向质权人提供书面证据。 |
| 7.1.3 | 质权人应当: |
| (a) | 在安全期结束时; |
| (b) | 出质人辞去债务人职务的,根据并按照相关担保债务文件的各项条款;或者 |
| (c) | 出质人在债务融资协议允许或未另有禁止的范围内处置任何担保物或其任何部分的, |
在每一种情况下,应质权人的请求和费用,采取任何合理必要的行动,解除其担保物的这种质权,在每一种情况下,不追索任何有担保方或任何有担保方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并以质权人应请求收到债务人和质权人的证明为前提,声明此类交易和解除符合债权人间协议和适用的有担保债务文件。
| 7.2 | 由质权人终止 |
质权人可以通过通知(opzeggen)或放弃(afstand doen)就全部或部分担保物和全部或部分有担保债务终止一项质权。质权人事先同意质权人根据本条第7.2款给予的任何放弃(afstand van recht)。
| 8 | 任务 |
| 8.1 | 不转让–出质人 |
根据荷兰民法典第3:83(2)节,本契据下的质权人权利和义务不得转让、转让或质押。
| 8.2 | 转让–质权人 |
质权人可以根据债权人间协议转让、转让或者质押其在本契据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质权人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不可撤销地提前配合或者同意该等转让、转让或者质押。质权人将其在担保债务项下的权利(或其一部分)转让、转让或质押的,质权人与质权人约定,除质权人另有约定外,每一项出质权利应按比例按照担保债务项下已转让、转让或质押的权利(作为附属权利(nevenrecht)给予相关受让方、受让人或质权人)。
| 9 | 通知 |
根据本契据或与本契据有关的任何通信应根据债权人间协议进行。
|
9/11 |
| 10 | 杂项 |
| 10.1 | 无责任质权人 |
除其重大过失(grove nalatigheid)或故意不当行为(opzet)外,质权人不对质权人因未(或未完全)收取、追讨或出售抵押品或因任何收取、追讨或出售抵押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或因行使或未行使其在本契据下的任何权力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或因与抵押品或本契据有关的任何其他任何性质的损失而对质权人承担责任。
| 10.2 | 可分割性 |
| 10.2.1 | 如本契据的一项条文在任何司法管辖区成为或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则不影响: |
| (a) | 本契据的任何其他条文在该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或 |
| (b) | 该契约或本契据的任何其他条文在其他法域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
| 10.2.2 | 质权人与质权人应当善意协商,以一项可强制执行且在实质上与不可执行的规定尽可能相似的规定取代本契据中可能被认定为不可执行的任何规定。 |
| 10.3 | 不撤销 |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出质人放弃其根据荷兰法律或任何其他适用法律以任何理由撤销(ontbinden)本契据中规定的协议、暂停(opschorten)其在本契据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作废(vernietigen)或援引本契据中规定的协议作废(nietigheid)的权利。
| 10.4 | 不放弃 |
质权人未行使或任何迟延行使本契据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均不得作为放弃而运作,亦不得因任何单一或部分行使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而阻止任何进一步或其他行使或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行使。本契据中规定的权利和补救措施是累积的,不排除法律规定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
| 10.5 | 修正 |
本契据的任何期限只能根据债权人间协议第25.2条(修订和豁免:担保文件)以书面形式修改或放弃,并且在荷兰法律要求的情况下,通过荷兰法律规定的公证契据进行修改或放弃。
| 11 | 接受 |
质权人根据本契据接受每项质权及所有条款、豁免、授权及权力。
| 12 | 管辖法律和管辖权 |
| 12.1 | 管辖法律 |
本契据(包括第12.2条(管辖权))以及由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均受荷兰法律管辖。
|
10/11 |
| 12.2 | 管辖权 |
| 12.2.1 | 在不违反第12.2.2条的情况下,荷兰阿姆斯特丹的主管法院拥有解决因本契据引起或与本契据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有关本第12.2条和本契据的存在、有效性或终止的争议,或由本契据引起或与本契据有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争议)的专属管辖权。 |
| 12.2.2 | 如果质权人如此选择(通过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国际商事法庭(荷兰商事法庭)在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的初审和临时保护措施或在上诉的情况下在阿姆斯特丹上诉法院拥有解决任何争议的专属管辖权,在这种情况下,同意以英文解决争议并遵守荷兰商事法院程序规则。 |
| 12.2.3 | 各缔约方同意,荷兰阿姆斯特丹的主管法院(或如果根据第12.2.2条选出,荷兰商事法院的相关分庭)是解决争端最合适和最方便的法院,因此任何缔约方都不会提出相反的抗辩。 |
| 12.2.4 | 本条款12.2仅为质权人的利益。因此,不得阻止质权人在任何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与争议有关的诉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质权人可以在任意数量的法域同时进行诉讼。 |
| 12.3 | 接受管辖法律授权书 |
如一方由一名律师代表执行本契据或根据本契据签署的任何协议或文件:
| (a) | 的存在和权限范围;和 |
| (b) | 由该律师行使或声称行使该权力的效果,受授权书中指定该律师所依据的法律管辖,并且此种法律选择为其他当事人所接受。 |
| 12.4 | 附例皇家公证协会 |
| 12.4.1 | 每一方声明知悉●,荷兰[阿姆斯特丹]的民法公证人为Loyens & Loeff N.V.律师事务所的代表,该律师事务所担任质权人的外部法律顾问。 |
| 12.4.2 | 参照皇家公证协会(Koninklijke Notari ë le Beroepsorganisatie)大会确定的《行为准则》(Verordening Beroeps-en Gedragsregels)的规定,质权人和公司明确声明,他们同意质权人将在与本契据有关的所有案件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潜在冲突中得到Loyens & Loeff N.V.的协助。 |
| 结束 | |
出现的人是我认识的,民法公证人。
本契据于本契据第一段所述日期在荷兰[阿姆斯特丹]执行。契据的内容已向出现的人陈述和澄清。出现的人已声明不希望契据被完整宣读,在契据执行前已及时注意到契据的内容并同意其内容。经过有限的阅读,这份契据先由出席者签署,后由我,民法公证人签署。
商定表格
日期:2024年__________
Flutter娱乐公司
(作为充电器)
和
威尔明顿信托(伦敦)有限公司
(作为安全代理)
股份收费
i
内容
| 条款 | 页 | |||
| 1.口译 |
1 | |||
| 2.创建安全 |
4 | |||
| 3.违约利息 |
4 | |||
| 4.股份 |
5 | |||
| 5.对交易的限制 |
7 | |||
| 6.当安全变得可以执行时 |
7 | |||
| 7.安全的执行 |
7 | |||
| 8.接收器 |
9 | |||
| 9.接收者的权力 |
10 | |||
| 10.收益的应用 |
10 | |||
| 11.费用和赔偿 |
11 | |||
| 12.代表团 |
11 | |||
| 13.进一步保证 |
11 | |||
| 14.律师权 |
11 | |||
| 15.杂项 |
12 | |||
| 16.发布 |
12 | |||
| 17.计算和证书 |
12 | |||
| 18.部分失效 |
13 | |||
| 19.补救措施和豁免 |
13 | |||
| 20.对应物 |
13 | |||
| 21.管治法 |
13 | |||
| 22.强制执行 |
13 | |||
本契据的日期为2024年__________,订立日期为:
| (1) | 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一家根据爱尔兰法律组织和存在的公共有限公司,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注册号为16956作为押记人(“押记人”);和 |
| (2) | WILMINGTON TRUST(LONDON)LIMITED,根据债权人间协议(定义见下文)的条款,作为担保代理人和有担保当事人(定义见下文)的受托人(“担保代理人”)。 |
| 简历: | |
| (A) | 根据债务融资协议的条款,双方希望订立本契据,以担保债务文件(定义见债权人间协议)项下的义务。 |
| 它 | 议定如下: |
| 1. | 口译 |
| 1.1 | 定义 |
在这份契约中:
“加速事件”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法案”是指《1925年财产法法案》。
“债务文件”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债务融资协议”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执行期”是指加速事件持续的时期。
“债权人间协议”是指(其中包括)作为母公司的押记人、作为原始债务人和作为原始集团内贷款人的公司、作为高级融资代理人的J.P. Morgan SE和作为担保代理人的Wilmington Trust(London)Limited(每一术语均为其中所定义)(经不时修订、补充和/或修订和重述)于本协议日期或前后的英国法律管辖的债权人间协议。
“党”是指这份契约的一方。
“接管人”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相关权利”是指:
| (a) | 就任何股份而支付或应付的任何股息、利息或其他分派;及 |
| (b) | 任何权利、金钱或财产在任何时间以赎回、替代、交换、红利或优先、根据期权权利或其他方式就任何股份而累积或要约。 |
“担保债务”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担保方”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词的含义。
“担保”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词的含义。
“证券资产”是指押记人的全部资产或本契据所创设的任何证券的标的。
“担保期”是指自本契据之日起至最晚发生的优先解除日、第二留置权解除日和优先母解除日(各条款在债权人间协议中定义)。
“高级融资协议”指(其中包括)母公司作为公司、J.P. Morgan SE作为行政代理人、Lloyds Bank PLC作为安全代理人以及其中指定的金融机构作为原始贷款人之间日期为[ • ] 2023(经不时修订和/或修订和重述)的高级融资协议。
“股份”是指在标的公司的任何股份,而押记人是或成为其法定或实益拥有人。
「股份转让表格」指由押记人或代表押记人正式签立为契据的有关股份的空白、未注明日期的股份转让表格。
“标的公司”指Power Leisure Bookmakers Limited,一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的公司,注册号为03822566,注册办事处于本契据日期位于One Chamberlain Square Cs,Birmingham,United Kingdom,B3 3AX。
| 1.2 | 建设 |
| (a) | 除非在本契据中明确定义,否则在债权人间协议中定义的大写术语在本契据中具有相同的含义。如本契据的条款、有担保债务文件的条款及债权人间协议的条款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则以债权人间协议的条款为准。 |
| (b) | 术语: |
| (一) | “债务文件”、“有担保债务文件”或其他协议或文书包括(在不影响任何禁止修订的情况下)对该有担保债务文件、债务文件或其他协议或文书的任何修订,包括对融资或任何额外、增量或手风琴融资的目的的任何变更、任何延期或金额的任何增加; |
| (二) | “本证券”一词是指由本契据创设的任何证券; |
| (三) | “资产”包括现在和未来的财产、收入和每一种描述的权利; |
| (四) | “协议”包括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安排、特许权、合同、契据或特许经营权(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 |
| (五) | “修正”包括补充、重述、修正更替或重新制定并修正的,应作相应解释; |
| (六) | “授权”包括授权、同意、批准、决议或许可; |
| (七) | “包括”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和“包括”应作相应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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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损失”包括损失、诉讼、损害赔偿、索赔、诉讼、费用、要求、费用(包括费用)和责任,“损失”应作相应解释; |
| (九) | “一方”或任何其他人包括其所有权上的继承人、准许受让人和准许受让人; |
| (x) | “人”包括任何个人、事务所、公司、公司、合伙企业、协会、组织、政府、国家、机构、信托或其他实体(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是否具有单独的法人资格); |
| (十一) | “条例”包括任何政府机构、机关、部门或监管或自律管理当局或组织的任何条例、命令、规则、官方指示、要求或指引(不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 (十二) | 法律条文是指经修订的该条文,包括任何从属法例; |
| (十三) | 条款或附表指本契据的条款或附表; |
| (十四) | 一天中的某一时间是指英国伦敦时间; |
| (十五) | 对押记人的做某件事的义务,应当包括促使其做某件事的义务和不做某件事的义务,应当包括不允许、不容忍或者不允许的义务; |
| (十六) | 违约或违约事件未得到补救或豁免的“仍在继续”;以及 |
| (十七) | 提及“行政”应包括根据任何其他适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进行的任何等同或类似程序。 |
| (c) | 押记人在本契据下的任何契诺(付款义务除外)在担保期内仍然有效。 |
| (d) | 其他担保文件的条款以及任何当事人之间就任何担保文件(视情况而定)的任何附函的条款均纳入本契据,以确保根据1989年《财产法(杂项规定)法》第2(1)节,本契据中所载任何永久产权或租赁产权的任何声称的处置是有效的处置。 |
| (e) | 如果担保代理人合理行事,认为根据担保债务文件支付给有担保方的某笔款项能够在付款人清算或管理或其他情况下被撤销或以其他方式撤销,则该款项将不被视为就本契据而言已不可撤销地支付。 |
| (f) |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对证券资产的引用包括: |
| (一) | 该证券资产的任何部分; |
| (二) | 出售该证券资产的收益;和 |
| (三) | 该类型的任何当前和未来资产。 |
| (g) | 意在本契据作为契据生效,尽管一方仅可执行本契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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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第三方权利 |
除本契据另有明确规定外,第三人(即除押记人和有担保方及其继承人和许可转让人之外的任何人)根据1999年《合同(第三方权利)法》无权强制执行或享有本契据任何期限的利益。尽管有本契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撤销或更改本契据都不需要任何该等第三方的同意。
| 1.4 | 许可交易 |
本契据的条款不得运作或被解释为禁止或限制债务融资协议未禁止的任何交易、事项或其他步骤,而担保代理人应迅速订立押记人(合理行事)要求的文件和/或采取其他行动,以促进任何此类交易、事项或其他步骤,包括通过执行任何确认、同意交易、解除或其他类似或同等文件的方式,但安全代理人订立该等文件和/或根据本条第1.4款应押记人的请求采取该等其他行动所招致的任何费用和开支,应在《高级融资协议》(或任何其他适用的债务融资协议的同等条款)第9.05条(费用;赔偿)规定的范围内由押记人承担。
| 2. | 创建安全 |
| 2.1 | 一般 |
| (a) | 根据本契约建立的所有证券: |
| (一) | 是为有利于安全代理而创建的; |
| (二) | is created over the present and future assets of the Charor; |
| (三) | 是所有担保债务的支付、解除和履行的担保;和 |
| (四) | 是根据1994年《财产法(杂项规定)法》作出的具有完全产权保证的。 |
| 2.2 | 股份 |
充电器以第一次固定充电的方式收费:
| (a) | 其全部股份;及 |
| (b) | 所有相关权利。 |
| 2.3 | 排名 |
押记人和担保代理人(代表自己和担保当事人)承认,根据本契据创建的担保的排名受债权人间协议的约束,并且根据本契据的收益适用在债权人间协议中作出规定。
| 3. | 违约利息 |
押记人应按适用的有担保债务文件中规定的违约利率并根据适用的有担保债务文件的条款就押记人根据本契约到期但未支付给担保代理人的所有金额(包括本金、利息、费用和可通过赔偿方式从押记人收回的金额)自到期支付日起至实际支付给担保代理人的日期(无论是在判决之前还是之后)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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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股份 |
| 4.1 | 股份:发生加速事件前 |
只要没有加速事件在继续,充电器应被允许:
| (a) | 保留及使用股份所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及其他款项; |
| (b) | 行使(或不行使)与股份有关的所有表决权,但押记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行使该等表决权(根据不以其他方式违反债务融资协议条款的步骤或事项除外)对其根据本契据设定的担保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不利影响或导致违约发生;和 |
| (c) | 在债务融资协议未禁止的范围内,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理及行使(或不行使)与股份有关的任何其他权力及权利。 |
| 4.2 | 股份:在一次加速事件后 |
| (a) | 安全代理人可酌情决定,在加速事件继续进行期间并根据商定的安全原则(以押记人的名义或其他方式,且无需押记人的任何进一步同意或授权): |
| (一) | 就股份行使(或不行使)任何表决权; |
| (二) | 根据第10条(适用所得款项)运用所有股息、利息及股份所产生的其他款项; |
| (三) | 将股份转让至其所要求的证券代理人的代名人名下;及 |
| (四) | 行使(或不行使)股份的法定或实益拥有人所赋予或可行使的权力及权利, |
以证券代理人认为合适的方式和条款进行,任何此类行动的收益应构成证券资产的一部分。
| (b) |
| (一) | 如果安全代理人根据上文(a)分段行使权利导致根据《2021年国家安全和投资法》(“NSIA”)第6条进行应通报的收购,则安全代理人在收到NSIA第13(2)条规定的必要批准之前不得行使这些权利,行使这些权利不会违反根据NSIA第26(3)条作出的任何最终命令的条款。为免生疑问,本款(b)项仅为保安代理人的利益而设,保安代理人有权根据上文(a)项行使权利,而无须根据NSIA取得任何批准,前提是其确定没有必要或不可取地取得同样的批准。 |
| (二) | 如任何证券资产仍登记在押记人名下,则押记人不可撤销地指定证券代理人或其代名人为其代理人,在强制执行期内的任何时间行使与该等证券资产有关的所有表决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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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 股份:所有权文件的交付 |
充电器必须:
| (a) | 自本契据存放于保安代理之日起合理可行的情况下,或按保安代理可能指示,尽快将其于本契据日期为实益拥有人或合法拥有人的有关股份的所有股份证书,以及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就该等股份的所有股份转让表格; |
| (b) | 于本契据日期后的任何时间成为任何股份的实益拥有人或合法拥有人后,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向保安代理人或按保安代理人指示存放与该等股份有关的所有股份证明书,连同与该等股份有关的所有股份转让表格;及 |
| (c) | 押记人承诺,在按照上述(a)或(b)段存放任何股票之前,该等股票应由押记人严格按照担保代理人的命令持有,未经担保代理人同意不得将其交给第三方。 |
| 4.4 | 来电 |
| (a) | 收费人必须就任何证券资产支付所有到期应付的催缴款项和其他款项。 |
| (b) | 如果收费人没有这样做,安全代理可以代表收费人支付这些电话或其他款项。收费人必须根据请求迅速偿还保安代理人根据本条款4.4(电话)合理支付的任何款项。 |
| 4.5 | 与担保资产有关的其他义务 |
任何有担保方均无义务:
| (a) | 履行押记人的任何义务; |
| (b) | 作出任何付款,或就其或押记人收到的任何付款的性质或充分性作出任何查询;或 |
| (c) | 提出或提出任何申索或采取任何其他行动,以收取或强制执行根据本契据可能有权获得的任何款项的付款, |
关于任何证券资产。
| 4.6 | 金融抵押品 |
| (a) | 在本契据下抵押或押记的资产构成“金融抵押品”的范围内,且本契据和押记人在本契据下的义务构成“担保金融抵押品安排”(在每种情况下,为《金融抵押品安排(第2号)条例2003》(SI2003第3226号)的目的和定义),担保代理人将有权在本担保变得可强制执行后,将该金融抵押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用于或用于清偿担保债务。 |
| (b) | 凡占用任何金融抵押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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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如果金融抵押品在认可的交易所上市或交易,其价值将被视为其在批款日本可以在该交易所出售的价值;或者 |
| (二) |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金融抵押品的价值将是证券代理人在考虑其从其选定的具有国家地位的独立投资或会计师事务所获得的建议后合理确定的金额, |
各有担保方将按照划拨给其使用的金融担保品价值的比例给予信用。
| 5. | 对交易的限制 |
电荷不得:
| (a) | 在其任何资产上创建或允许存在任何证券;或 |
| (b) | 无论是在单一交易中还是在一系列交易中,无论是否相关以及是否自愿或非自愿处置其全部或任何部分资产, |
除非每项债务融资协议允许或未另有禁止。
| 6. | 当安全变得可以执行时 |
| 6.1 | 加速事件 |
如果加速事件已经发生并且仍在继续,此安全性将立即变得可执行。
| 6.2 | 自由裁量权 |
在强制执行期内的任何时间,证券代理人可根据其绝对酌情权以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强制执行本证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 6.3 | 注册 |
证券代理人有权在强制执行期内的任何时间,填写证券代理人当时就证券资产以证券代理人名义持有的任何股票转让表格,押记人应按证券代理人的合理要求,以促使该转让的迅速登记和有关证券资产以证券代理人名义迅速签发一份或多份新的证书。
| 7. | 安全的执行 |
| 7.1 | 一般 |
| (a) | 就法规默示的所有权力而言,有担保债务被视为已于本契据日期到期应付。 |
| (b) | 该法第103条(限制销售权)和该法第93条(限制合并权)不适用于本证券。 |
| (c) | 授予保安代理人的法定租赁权力得到扩展,以便授权保安代理人租赁、订立租赁协议、接受退租和授予保安代理人认为合适的选择权,而无需遵守该法案第99条或第100条的任何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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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 作为管有抵押权人概无法律责任 |
担保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均不会因进入占有担保资产而对作为占有的抵押权人或变现时的任何损失或占有的抵押权人可能对其承担责任的任何违约或遗漏承担责任。
| 7.3 | 特权 |
每个接管人和担保代理人有权享有该法案赋予抵押权人和根据该法案正式指定的接管人的所有权利、权力、特权和豁免,但该法案第103条不适用。
| 7.4 | 保护第三方 |
任何与保安代理人或接管人或其代理人打交道的人(包括购买人),均不会关心查询:
| (a) | 担保债务是否已成为应付款项; |
| (b) | 保安代理人或接管人声称行使的任何权力是否已成为可行使或正被适当行使; |
| (c) | 有担保债务文件项下是否仍有任何款项到期;或 |
| (d) | 如何应用支付给安全代理或该接收方的任何款项。 |
| 7.5 | 赎回先前按揭 |
| (a) | 在本证券变得可执行后的任何时候,证券代理人可以: |
| (一) | 针对任何证券资产赎回任何先前留置权;和/或 |
| (二) | 促使将该留置权转让给自己;和/或 |
| (三) | 结算及通过先前承押人、押记人或产权负担人的帐目;如此结算及通过的任何帐目,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将是决定性的,并对押记人具有约束力。 |
| (b) | 押记人必须立即按要求向安全代理支付安全代理在任何此类赎回和/或转让方面合理产生的成本和费用,包括支付任何本金或利息。 |
| 7.6 | 或有事项 |
如果本担保是在有担保债务文件项下没有到期金额但在金额可能或将到期的时间被强制执行的,则担保代理人(或接管人)可以将其实施的任何追偿的收益支付到一个暂记账户。
| 7.7 | 具有重大控制制度的人 |
当加速事件仍在继续时,就构成担保资产的任何股份而言,押记人应立即:
| (a) | 在相关时间范围内,遵守其根据2006年《公司法》第21A部分从任何在英国注册成立的公司收到的任何通知;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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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及时向安全代理提供该通知的副本。 |
| 8. | 接收器 |
| 8.1 | 委任接管人 |
| (a) | 除以下规定外,在以下情况下,证券代理人可指定任何一人或多人担任全部或任何部分证券资产的接管人: |
| (一) | 加速事件仍在继续;或者 |
| (二) | Charor so随时以书面形式请求安全代理。 |
| (b) | 根据上文第8.1(a)条作出的任何委任,可藉契据、盖章或由其签署的书面委任。 |
| (c) | 除下文规定外,法律对抵押权人指定接管人的权利施加的任何限制(包括根据该法第109(1)条)不适用于本契据。 |
| (d) | 安全代理人无权仅因根据1986年《破产法》第1A条获得暂停(或为获得暂停所做的任何事情)而指定接管人。 |
| (e) | 如果1986年《破产法》第72A条禁止担保代理人就担保资产指定行政接管人(定义见1986年《破产法》第29(2)条),并且禁止指定行政接管人的规定也不例外。 |
| 8.2 | 移除 |
保安代理人可藉手下书面将其委任的任何接管人除名,并可在其认为合适时,委任新的接管人,以代替其委任可能因任何理由而终止的任何接管人。
| 8.3 | 薪酬 |
保安代理人可厘定其委任的任何接管人的薪酬,而法律(包括根据该法第109(6)条)规定的任何最高费率将不适用。
| 8.4 | 充电器的代理 |
| (a) | 就所有目的而言,接管人将被视为押记人的代理人,因此将被视为与抵押权人根据该法案正式指定的接管人处于相同的地位。押记人对接管人的合约、约定、作为、不作为、违约和损失以及接管人承担的责任承担全部责任。 |
| (b) | 任何有担保方都不会因指定接管人而承担任何责任(对押记人或任何其他人)。 |
| 8.5 | 与安全代理的关系 |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契据(明示或默示)或法律赋予接管人的任何权利、权力或酌处权,可在本担保变得可强制执行后,由担保代理人就任何担保资产行使,而无需先指定接管人,或尽管已指定接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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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接收者的权力 |
| 9.1 | 一般 |
| (a) | 除任何法律赋予接管人的权利、权力及酌处权外,接管人拥有本条下文所列的所有权利、权力及酌处权。这包括根据该法和1986年《破产法》授予接管人(或接管人和管理人)的所有权利、权力和酌处权。 |
| (b) | 如有多于一名接管人同时任职,则每名接管人可(除非委任他的文件另有说明)个别行使根据本契约授予接管人的所有权力,但不包括任何其他接管人。 |
| 9.2 | 管有 |
接收方可以立即占有、进入并收集任何安全资产。
| 9.3 | 出售资产 |
| (a) | 接管人可以通过公开拍卖或私人合同,一般以他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和条件,出售、交换、转换为货币并变现任何证券资产。 |
| (b) | 任何该等交易的代价可包括现金、债权证或其他债务、股份、股票或其他有价值的代价,而任何该等代价可按他认为合适的任何期间以一笔或分期方式支付。 |
| 9.4 | 收据 |
接管人可就任何款项提供有效收据,并执行任何对变现任何证券资产而言可能适当或可取的保证或事情。
| 9.5 | 代表团 |
接管人可按照本契据转授其权力。
| 9.6 | 其他权力 |
接管人可以:
| (a) | 作出他认为为实现任何担保资产或附带或有利于根据或凭借本契据或法律授予接管人的任何权利、权力或酌处权而可取或必要的所有其他行为和事情; |
| (b) | 就任何证券资产行使如果他是该证券资产的绝对实益拥有人将能够行使的所有权力、权限和事情;和 |
| (c) | 为上述任何目的使用充电器的名称。 |
| 10. | 收益的应用 |
| (a) | 担保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根据本契据的条款不时收到或追回的或与本担保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变现或强制执行有关的所有金额将由担保代理人持有,并根据债权人间协议的条款适用于或用于支付有担保债务或提供担保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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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在债务融资协议允许或未禁止的范围内,本条款受制于优先于本担保的任何债权的偿付。本条款不损害任何有担保方向押记人追回任何不足的权利。 |
| 11. | 费用和赔偿 |
债权人间协议第20条(成本和费用)和21.1条(债务人的赔偿)的规定(未经重复计算)应被视为已纳入本契据,如同本契据中所列一样,但须作必要的变通。
| 12. | 代表团 |
| 12.1 | 授权书 |
保安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可藉授权书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向任何人转授其根据本契据可行使的任何权利、权力或酌情权。
| 12.2 | 条款 |
任何此类转授可按保安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认为合适的任何条款(包括转授的权力)作出。
| 12.3 | 责任 |
保安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均不会以任何方式就任何受让人或分受让人的任何作为、失责、不作为或不当行为所引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向押记人承担法律责任或责任,除非是由其或他的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所造成,在每种情况下,均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在最终的、不可上诉的判决中裁定。
| 13. | 进一步保证 |
高级设施协议第5.10(o)节(进一步保证;额外担保)的规定应被视为已纳入本契据,如同本契据中所载的一样,但须作必要的变通。
| 14. | 律师权 |
押记人以担保方式不可撤销地、个别地指定担保代理人、每名接管人及其任何委派或副委派为其在强制执行期内的代理人,以采取押记人根据本契据有义务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该代理人可能认为为本契据的任何目的或为增强或完善其拟构成的担保或为转让或转移任何担保资产的合法所有权而必要或可取的任何行动。任何律师根据本条款根据其委任所做或声称要做的任何事情,均由押记人批准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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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杂项 |
| 15.1 | 要支付的契约 |
押记人必须按照有担保债务文件规定的方式支付或解除有担保债务。
| 15.2 | 钉住 |
每个贷款人必须履行其在有担保债务文件下的义务(包括提供进一步垫款的任何义务)。
| 15.3 | 新账户 |
| (a) | 后续任何押记或其他利息影响任何证券资产的,任何担保方可以在押记人开立新账户。 |
| (b) | 如果有担保方没有开立新账户,则仍将被视为其在收到或被视为已收到有关该押记或其他利息的通知时已这样做。 |
| (c) | 自那时起,向该有担保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将记入贷方或被视为已记入新账户,并且不会用于减少任何有担保债务。 |
| 16. | 发布 |
以下任一情况发生后:
| (a) | 在安全期结束时; |
| (b) | 如果押记人作为债务人(定义见债权人间协议)辞职,则根据并根据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每一份相关担保债务文件的条款;或者 |
| (c) | 押记人在债务融资协议允许或未另有禁止的范围内处置任何证券资产或其任何部分的, |
在每种情况下,担保代理人应在押记人的请求和费用下,采取任何合理必要的行动,将其担保资产从本担保中解除,在每种情况下,均不得求助于任何有担保方或任何有担保方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并以担保代理人应请求收到借款人和押记人的证明为前提,说明此类交易和解除符合债权人间协议和适用的有担保债务文件。
| 17. | 计算和证书 |
| 17.1 | 帐目 |
在因本契据引起或与本契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在有担保方维持的账户中所作的记项是其所涉及事项的表面证据。
| 17.2 | 证书和决定 |
有担保方对有担保债务单证项下的费率或金额的任何证明或确定,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是其所涉及事项的确凿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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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3 | 日数惯例 |
本契据下产生的任何利息、佣金或费用将按日计算,并按实际经过的天数和一年360天计算。
| 18. | 部分失效 |
如在任何时间,本契据的任何条款根据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法律在任何方面均属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且不会影响:
| (a) | 本契据的任何其他条款在该司法管辖区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或 |
| (b) | 该契约或本契约的任何其他期限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可执行性。 |
| 19. | 补救措施和豁免 |
任何有担保方未行使或任何延迟行使本契据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将作为放弃而运作,也不会因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而阻止任何进一步或其他行使或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行使。本契据中规定的权利和补救措施是累积性的,不排除法律规定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只能以书面形式和具体形式予以放弃。
| 20. | 对应物 |
| (a) | 本契据可在任意数目的对应单位中执行。这就像对应方上的签名是在这份契约的一份副本上一样。 |
| (b) | 任何签字(包括但不限于(x)附在合同或其他记录上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电子符号或过程,并由意图签署、认证或接受此类合同或记录的人采用,以及(y)任何传真、电子铅笔或.pdf签字)通过电子方式签署,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与手工签署的签字或使用纸质记录保存系统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为免生疑问,上述规定亦适用于本契据的任何修订、延期或续期。 |
| (c) | 押记人向其他方声明并保证,其拥有通过电子方式执行契据的公司能力和权力,并且该押记人的组成文件中没有这样做的限制。 |
| 21. | 管治法 |
本契据以及由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均受英国法律管辖。
| 22. | 强制执行 |
| 22.1 | 管辖权 |
| (a) | 英国法院拥有解决因本契据引起或与本契据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与本契据的存在、有效性或终止有关的争议或由本契据引起或与本契据有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争议)的专属管辖权。 |
| (b) | 双方同意,英国法院是解决争端最合适、最方便的法院,因此任何一方都不会提出相反的论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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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本条款22.1(管辖权)仅为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因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
| (一) | 将阻止任何有担保方在任何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与争议有关的诉讼;和 |
| (二) | 有担保当事人可以在任意数量的法域同时进行诉讼程序。 |
| 22.2 | 过程的服务 |
在不损害任何相关法律所允许的任何其他服务方式的原则下,收费人:
| (a) | 不可撤销地委任Power Leisure Bookmakers Limited为其根据本契据的代理人,就与本契据有关的在英国法院进行的任何法律程序送达法律程序;及 |
| (b) | 同意过程代理未将过程通知押记人不会使有关程序无效。 |
| 22.3 | 豁免的放弃 |
押记不可撤销及无条件:
| (a) | 同意不对有担保方就本契据对其提起的诉讼主张任何豁免,并确保不代表其提出此类索赔; |
| (b) | 一般同意给予与该等法律程序有关的任何济助或任何法律程序的问题;及 |
| (c) | 放弃与其或其资产有关的所有豁免权利。 |
本契据已由押记人订立并作为契据签立,意图于本契据开始日期交付。
14
签字人
| 充电器 | |
作为契约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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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契据签署及交付,代表 | 律师签字 | |||
| 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由其合法指定的律师在以下人员在场的情况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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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律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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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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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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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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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的职业 |
[ Project Saint-English Share Charge – Signature Page ]
| 安全代理 |
| 签署人 |
| 威尔明顿信托(伦敦)有限公司 |
| 签名: |
| 姓名: |
| 地址: |
| 电子邮件: |
| 关注: |
[ Project Saint-English Share Charge – Signature Page ]
Flutter娱乐公司
(作为充电器)
【威尔明顿信托(伦敦)有限公司】
(作为抵押代理人)
对股份收费
内容
| 第1.0节—定义和解释 | 4 | |||
| 1.1 | D埃菲尼奥斯 | 4 | ||
| 1.2 | FURTHerD埃菲尼奥斯 | 4 | ||
| 1.3 | I网传 | 5 | ||
| 1.4 | P精确化T竞选活动 | 7 | ||
| 第2.0节—担保的性质和《盟约》的支付 | 8 | |||
| 2.1 | NATURE 和SCOPE 的SECURITY | 8 | ||
| 2.2 | C奥文南特 至PAY | 8 | ||
| 2.3 | DEFAULTINTEREST | 8 | ||
| 第3.0节—安全 | 8 | |||
| 3.1 | F艾克塞德C哈格 | 8 | ||
| 3.2 | R安金 | 8 | ||
| 第4.0节—持续安全等。 | 9 | |||
| 4.1 | CONTINUINGSECURITY | 9 | ||
| 4.2 | ADDITIONAL 和I独立SECURITY | 9 | ||
| 4.3 | O佩宁 的NEWACCOUNTS | 9 | ||
| 4.4 | SUSPENSEACCOUNT | 9 | ||
| 4.5 | RELEASE 的SECURITY | 9 | ||
| 4.6 | DISCRETION 的C椭圆A绅士 和R埃塞尔人 | 9 | ||
| 第5.0节—《盟约》 | 10 | |||
| 5.1 | DEPOSIT 的TITLED经历 | 10 | ||
| 5.2 | CALS | 10 | ||
| 5.3 | O那里O盲文 在RESPECT 的SECURITYASSETS | 10 | ||
| 5.4 | D艾维德 和VOTINGRIGHTS | 10 | ||
| 5.5 | FINANCIALC椭圆 | 11 | ||
| 5.6 | R勒令 上D伊林斯 | 12 | ||
| 第6.0款—代表和授权 | 12 | |||
| 6.1 | R代表发言 和W安排 | 12 | ||
| 6.2 | TIMES 为M阿金R代表发言 | 12 | ||
| 第7.0节—安全的可执行性 | 12 | |||
| 7.1 | A塞勒E文特 | 12 | ||
| 7.2 | DISCRETION | 12 | ||
| 7.3 | REGISTRATION | 12 | ||
| 第8.0节—附属代理人的权利和权力 | 13 | |||
| 8.1 | S家训P欠债人 | 13 | ||
| 8.2 | DUEDATE 为S家训PURPOSES | 13 | ||
| 8.3 | P轮转 的T招聘P艺术 | 13 | ||
| 8.4 | C包罗万象RECEIPT | 14 | ||
| 8.5 | A应用程序 的MONIES | 14 | ||
| 8.6 | D选举 | 14 | ||
| 8.7 | E支出 和INDEMNITY | 14 | ||
| 8.8 | PRIORSECURITY | 14 | ||
| 第9.0节—收件人 | 15 | |||
| 9.1 | P业主 的A任命 | 15 | ||
| 9.2 | P欠债人 的R埃西弗 | 15 | ||
| 9.3 | L易用性 的 这C椭圆A绅士 和R埃西弗 | 17 | ||
| 9.4 | R埃西弗A绅士 的 这C哈尔戈 | 17 | ||
| 9.5 | R彩礼 的R埃西弗 | 17 | ||
| 第10.0条—一般规定 | 17 | |||
| 10.1 | FURTHerASSURANCES | 17 | ||
| 10.2 | A承诺 和WAIVERS | 18 | ||
| 10.3 | ASSIGNMENT | 18 | ||
| 10.4 | C巩固 的M奥特盖斯 | 18 | ||
| 10.5 | P业主 的A托尔尼 | 18 | ||
| 10.6 | E强制执行 的O那里RIGHTS | 18 | ||
| 10.7 | C计算 和CERTIFICATES | 18 | ||
| 10.8 | P阿蒂亚尔I无效 | 19 | ||
| 10.9 | R紧急情况 和WAIVERS | 19 | ||
| 10.10 | NOTICES | 19 | ||
| 10.11 | C外墙 | 19 | ||
| 10.12 | E电子版SIGNATURE | 19 | ||
| 10.13 | G覆盖LAW | 19 | ||
| 10.14 | J尿毒症 | 19 | ||
| 10.15 | WAIVER 的I市政 | 20 | ||
| 附表1 | 21 | |||
| 第1部分 | 21 | |||
| 转让指定活动公司的股份 |
21 | |||
| 第2部分 | 23 | |||
| 授权书 |
23 | |||
3
| 这份契约是在 | 202[4] | |
| 之间: | ||
| (1) | 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一家根据爱尔兰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公司编号16956,注册办事处位于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D04 V972(收费人);和 |
| (2) | [ WILMINGTON TRUST(LONDON)LIMITED ],根据债权人间协议(定义见下文)的条款,作为担保代理人和有担保当事人(定义见下文)的受托人(抵押品代理人)。 |
| 简历: | |
| a. | 根据债务融资协议的条款,双方希望订立本契据,以担保债务文件(定义见债权人间协议)项下的义务。 |
| b. | 押记人的董事信纳订立本契据符合押记人的最佳利益及公司利益。 |
| c. | 担保代理人作为担保代理人和受托人代表有担保当事人订立本契约。 |
本契据见证人如下:
第1.0节—定义和解释
| 1.1 | 定义 |
在本契据(包括陈述)中,除本契据或文意另有所指外,所有术语和表述均应具有债权人间协议(无论是在其中明确定义或通过引用另一份文件)中归属于此类术语和表述的含义。
| 1.2 | 进一步定义 |
在这份契据(包括朗诵会)中:
加速事件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Act means the Land and Conveyancing Law Reform Act 2009;
公司法指《2014年公司法》;
债务文件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债务人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词的含义;
强制执行期是指加速事件正在持续的期间;
债权人间协议是指(其中包括)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作为母公司、两家公司作为原始债务人和原始集团内贷款人、J.P. Morgan SE作为高级融资代理和[ Wilmington Trust(London)Limited ]作为抵押代理(每一术语均在其中定义)(经不时修订、补充和/或修订和重述)之间日期为本协议日期的英国法律管辖的债权人间协议;
一方是指本契据的一方;
4
接管人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相关权利指就任何股份而言:
| (a) | 就任何股份而支付或应付的任何股息、利息或其他分派;及 |
| (b) | 根据期权权利或其他方式以赎回、替代、交换、红利或优先股的方式在任何时间就任何股份累积或要约的任何权利、金钱或财产; |
担保债务文件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担保债务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有担保方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词的含义;
担保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证券资产指押记人的全部资产,本契据所创设的任何证券的标的;
担保期指自本契据之日起至最晚解除之日止;
高级融资协议指(其中包括)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作为行政代理人的J.P. Morgan SE、作为抵押代理人的Lloyds Bank PLC和作为贷款方的金融机构之间的日期为2023年11月24日(经不时修订和/或不时修订和重述)的银团融资协议;
股份指押记人为或成为法定或实益拥有人的标的公司的任何股份;
股份转让契据是指以附表1第1部(指定活动公司的股份转让)所列格式妥为以附属代理人或其代名人或附属代理人可能指示的其他方式(或附属代理人可能指明的其他形式)妥为填写的有关股份的空白、未注明日期的股份转让契据;及
标的公司指Flutter Treasury指定活动公司,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748909)。
| 1.3 | 释义 |
| (a) | 除下文另有规定外,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债权人间协议第1.2(构造)条适用于本契据,犹如其中对本协议的所有提述均指本契据一样。 |
| (b) | 如本契据的条款与债权人间协议的条款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则以债权人间协议的条款为准。 |
| (c) | 在本契据中,除非出现相反的意图,否则提及: |
| (一) | 一项修正,包括补充、修正、更替、重述或重新制定和修正应据此解释; |
| (二) | 公司,包括公司或法人团体; |
5
| (三) | 债务文件、有担保债务文件或其他协议或文书包括(在不影响任何禁止修订的情况下)对该有担保债务文件、债务文件或其他协议或文书的任何修订,包括对融资或任何额外、增量或手风琴融资的目的、任何延期或金额的任何变更; |
| (四) | 本证券一词是指由本契据创设的任何证券; |
| (五) | 资产包括现在和未来的财产、收入和各种类型的权利; |
| (六) | 协议包括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安排、特许权、合同、契据或特许经营(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 |
| (七) | 授权包括授权、同意、批准、决议或许可; |
| (八) | 包括但不限于和“包括”“包括”的手段应作相应解释; |
| (九) | 损失包括损失、诉讼、损害赔偿、索赔、诉讼、费用、要求、费用(含费用)和责任,“损失”应作相应解释; |
| (x) | 一方或任何其他人包括其所有权上的继承人、准许受让人和准许受让人; |
| (十一) | 包括或包括的条文或事项,须解释为不限于该等文字后所列或指明的任何事件、情况、条件、作为或事项; |
| (十二) | 人包括任何个人、事务所、公司、公司、合伙、协会、组织、政府、国家、机构、信托或其他实体(在每种情况下,不论是否具有单独的法人资格); |
| (十三) | 条例包括任何政府机构、机关、部门或监管或自律当局或组织的任何条例、命令、规则、官方指示、要求或指引(不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 (十四) | 公司的清盘、解散、行政或审查,应解释为包括根据公司开展业务的司法管辖区法律进行的任何等同或类似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寻求清算、清盘、重组、解散、审查、管理、安排、调整、保护或救济债务人; |
| (十五) | 违约或违约事件未得到补救或豁免的“仍在继续”; |
| (十六) | 对押记人的做某件事的义务,应当包括促使其做某件事的义务和不做某件事的义务,应当包括不允许、不容忍或者不允许的义务; |
| (十七) | 法律条文是指该条文经扩展、适用、修订、取代或重新颁布,并包括根据该条文订立的任何从属法例;及 |
6
(xviii)单数包括复数,反之亦然。
| (d) | 押记人在本契据下的任何契诺(付款义务除外)在担保期内仍然有效。 |
| (e) | 除非出现相反的意图,本契据中的索引to和标题不影响其解释。 |
| (f) | 如果抵押代理人合理行事,认为根据有担保债务文件支付给有担保方的某笔款项能够在任何付款人的清算、管理、接管或审查或其他情况下被撤销或以其他方式撤销,则该款项将不被视为就本契据而言已不可撤销地支付。 |
| (g) |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对Security Asset的引用包括: |
| (一) | 该证券资产的任何部分; |
| (二) | 出售该证券资产的收益;和 |
| (三) | 该类型的任何当前和未来资产。 |
| (h) | 该法第75条不适用于本契约。 |
| (一) | 除非押记人与押记代理人另有书面明确约定,否则不得根据本契据就任何资产或承诺(包括任何少数股权及合营企业的任何权益)设定任何担保,而该资产或承诺(包括任何少数股权及合营企业的任何权益)因任何合同、许可、租赁而在任何时间被禁止设定担保,与第三方的文书或其他安排,前提是有担保债务文件允许此类禁止,且此类禁止在本协议日期或取得该资产之日对该资产具有约束力,且未在考虑该资产时订立(包括任何资产或保证,除非在授予该担保时已获得同意,否则押记人不得在未经第三方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在该资产上或上方设定担保),除非该禁止在适用法律生效后不可执行。 |
| (j) | 本契据的相关附表中未插入或未完整插入任何证券资产的详细信息,不影响本证券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
| (k) | 意在本契据作为契据生效,尽管抵押品代理人只能在手头上执行本契据。 |
| (l) | 抵押代理人根据并根据债权人间协议的条款为有担保当事人以信托方式持有本契约的利益。 |
| 1.4 | 许可交易 |
本契据的条款不得运作或被解释为禁止或限制债务融资协议未禁止的任何交易、事项或其他步骤,而抵押品代理人应迅速订立押记人(合理行事)要求的文件和/或采取其他行动,以促进任何此类交易、事项或其他步骤,包括通过执行任何确认、同意交易、解除或其他类似或同等文件的方式,但担保代理人根据本条第1.4款订立该等文件和/或应押记人的请求采取该等其他行动所招致的任何费用和开支,应在优先融资协议(或任何其他适用的债务融资协议的同等条款)第9.05条(费用;赔偿)规定的范围内由押记人承担。
7
第2.0节—担保的性质和《盟约》的支付
| 2.1 | 安全的性质和范围 |
| (a) | 尽管本契据另有相反规定,本契据项下的义务、法律责任及承诺须当作不会承担或招致,但该等义务、法律责任及承诺会: |
| (一) | 构成《公司法》第82条(或任何其他适用法律的任何类似规定)禁止的非法财务援助;或者 |
| (二) | 构成违反《公司法》第239条(或任何其他适用法律的任何类似规定)。 |
| (b) | 押记人明确确认拟向证券: |
| (一) | 为有利于抵押品代理人而设立; |
| (二) | 将在押记人的当前和未来资产上创建;和 |
| (三) | 为所有担保债务的支付、解除和履行提供担保。 |
| 2.2 | 要支付的契约 |
押记人必须按照有担保债务文件规定的方式支付或解除有担保债务。
| 2.3 | 违约利息 |
押记人应按适用的有担保债务文件中规定的违约利率并根据适用的有担保债务文件的条款,就押记人根据本契据应支付但未支付的所有金额(包括本金、利息、费用和可通过赔偿方式从押记人收回的金额)自到期支付日起至实际支付给抵押代理人的日期(无论是判决之前还是判决之后)支付利息。
第3.0节—安全
| 3.1 | 固定收费 |
作为支付、履行和解除所有有担保义务的持续担保,作为法定和实益拥有人的以抵押代理人为受益人的押记人特此通过首次固定押记的方式将其在所有股份中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以及所有相关权利进行押记。
| 3.2 | 排名 |
押记人和抵押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和有担保当事人)承认,根据本契据设定的担保的排序受债权人间协议的约束,根据本契据的收益适用在债权人间协议中作出规定。
8
第4.0节—持续安全等。
| 4.1 | 持续安全 |
担保应为有担保债务的持续担保,不应被视为通过对全部或任何有担保债务的任何中间支付或结算而满足或解除。
| 4.2 | 额外和独立的安全 |
本担保是附加的、独立于且不应以任何方式损害或影响担保债务的担保代理人现在或以后持有的任何其他担保。证券不得与任何其他证券合并,也不得因任何该等证券的无效而受到损害。
| 4.3 | 开设新账户 |
如果担保代理人收到或被视为受到影响全部或部分担保资产的任何后续担保权益的实际或推定通知的影响,或者由于任何原因,本契据设定的任何担保不再是持续担保,则担保代理人可以为押记人开立新账户,如果担保代理人没有开立新账户,则仍应被视为其在收到或被视为已收到该通知时已这样做。自那时起,押记人向担保代理人支付的所有款项应被视为已记入该新账户,且不得运作以减少或具有解除任何部分担保债务的效果。
| 4.4 | 悬疑账户 |
如果本担保在有担保债务文件项下没有到期金额但在金额可能或将到期的时间被强制执行,则抵押代理人(或接管人)可以将其实施的任何追偿的收益支付到一个暂记账户。
| 4.5 | 解除安全 |
以下任一情况发生后:
| (a) | 在安全期结束时; |
| (b) | 如果押记人作为债务人(定义见债权人间协议)辞职,则根据并根据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每一份相关担保债务文件的条款;或者 |
| (c) | 押记人在债务融资协议允许或未另有禁止的范围内处置任何证券资产或其任何部分的, |
在每种情况下,担保代理人应根据押记人的请求和费用,采取任何合理必要的行动,将其担保资产从本担保中解除,在每种情况下,无需求助于任何有担保方或任何有担保方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并以担保代理人应请求收到借款人和押记人的证明为前提,声明此类交易和解除符合债权人间协议和适用的担保债务文件。
| 4.6 | 担保物代理人和接管人的自由裁量权 |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契据(明示或默示)或法律赋予接管人的任何权利、权力或酌处权,在本担保在执行期内变得可强制执行后,可由担保代理人就任何担保资产行使,而无需先指定接管人,或尽管已指定接管人。
9
第5.0节-《盟约》
| 5.1 | 所有权文件的交存 |
| (a) | 充电器必须: |
| (一) | 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或按该附属公司指示,向该附属公司于本契据日期为实益拥有人或合法拥有人的股份存入与该等股份有关的所有股份证书,并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将与该等股份有关的所有股份转让契据连同就任何该等转让以附表1第2部(授权书)所载格式的授权书存入;及 |
| (二) | 于本契据日期后的任何时间成为任何股份的实益拥有人或合法拥有人后,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将与该等股份有关的所有股份证书,连同与该等股份有关的所有股份转让契据,连同有关任何该等转让的授权书,按附表1第2部(授权书)所载的格式存放于抵押代理人,或按抵押代理人可能指示存放。 |
| (b) | 押记人承诺,在按照上述(a)段存放任何股票之前,该等股票应由押记人严格按照押记代理人的命令持有,未经押记代理人同意不得将其交给第三方。 |
| 5.2 | 来电 |
| (a) | 收费人必须就任何证券资产支付所有到期应付的催缴款项和其他款项。 |
| (b) | 如果押记人没有这样做,抵押品代理人可以代表押记人支付这些催缴款项或其他款项。押记人必须根据请求迅速偿还押记代理人根据本条款5.2(催缴)合理支付的任何款项。 |
| 5.3 | 与担保资产有关的其他义务 |
| (a) | 任何有担保方均无义务: |
| (一) | 履行押记人的任何义务; |
| (二) | 作出任何付款,或就其或押记人收到的任何付款的性质或充分性作出任何查询;或 |
| (三) | 提出或提出任何申索或采取任何其他行动,以收取或强制执行根据本契据可能有权获得的任何款项的付款, |
关于任何证券资产。
| 5.4 | 股息和投票权 |
| (a) | 只要没有加速事件在继续,充电器应被允许: |
10
| (一) | 保留及使用股份所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及其他款项; |
| (二) | 行使(或不行使)与股份有关的所有表决权,但押记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行使该等表决权(根据不以其他方式违反债务融资协议条款的步骤或事项除外)对其根据本契据设定的担保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不利影响或导致违约发生;和 |
| (三) | 在债务融资协议未禁止的范围内,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理及行使(或不行使)与股份有关的任何其他权力及权利。 |
| (b) | 抵押代理人可酌情决定,在加速事件继续进行期间并根据商定的安全原则(以押记人的名义或其他方式,且无需押记人的任何进一步同意或授权): |
| (一) | 就股份行使(或不行使)任何表决权; |
| (二) | 根据第8.5条(适用款项)适用所有股息、利息及股份所产生的其他款项; |
| (三) | 视需要将股份转让至抵押品代理人的代名人名下;及 |
| (四) | 行使(或不行使)股份的法定或实益拥有人所赋予或可行使的权力及权利, |
以抵押品代理人认为合适的方式和条件,任何此类行动的收益应构成证券资产的一部分。
| 5.5 | 金融抵押品 |
| (a) | 在本契据下抵押或押记的资产构成“金融抵押品”且本契据和押记人在本契据下的义务构成“担保金融抵押品安排”(在每种情况下,为《2010年欧洲共同体(金融抵押品安排)条例》的目的和定义)的情况下,抵押代理人将有权在本担保在执行期内变得可强制执行后,将该金融抵押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用于或用于清偿担保债务。 |
| (b) | 凡占用任何金融抵押品: |
| (一) | 如果金融抵押品在认可的交易所上市或交易,其价值将被视为其在批款日本可以在该交易所出售的价值;或者 |
| (二) |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金融抵押品的价值将是抵押品代理人在考虑其从其选定的具有国家地位的独立投资或会计师事务所获得的建议后合理确定的金额, |
各有担保方将按照划拨给其使用的金融担保品价值的比例给予信用。
11
| 5.6 | 对交易的限制 |
| (a) | 电荷不得: |
| (一) | 在其任何资产上创建或允许存在任何证券;或 |
| (二) | 无论是在单一交易中还是在一系列交易中,无论是否相关以及是否自愿或非自愿处置其全部或任何部分资产, |
除非每项债务融资协议允许或未另有禁止。
第6.0款-代表和授权
| 6.1 | 申述及保证 |
押记人在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向每一被担保方声明并保证:
| (a) | 其为其股份及相关权利的唯一合法及实益拥有人;及 |
| (b) | 股份代表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 |
| 6.2 | 提出申述的时间 |
本契据所载的陈述及保证由押记人于本契据日期作出。
第7.0节-安全的可执行性
| 7.1 | 加速事件 |
如果发生加速事件并且仍在继续,此安全性将立即变得可执行。
| 7.2 | 自由裁量权 |
在强制执行期内的任何时间,抵押代理人可在其绝对酌情权下,在不向押记人发出进一步通知或要求且不受该法案所载限制(特别是但不限于该法案第96(1)条的规定)的情况下,以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强制执行担保资产(或其任何部分),并行使法律和该法案在每种情况下授予抵押权人的变卖权和所有其他由本契据更改或延长的权力。
| 7.3 | 注册 |
担保物代理人有权在执行期内的任何时间完成担保物代理人当时就担保资产以担保物代理人名义持有的任何股份转让契据,押记人应当按照担保物代理人的合理要求做任何事情,以促使该等转让的迅速登记和相关担保资产以担保物代理人名义迅速出具新的一份或多份凭证。
12
第8.0节-附属代理人的权利和权力
| 8.1 | 法定权力 |
本契据以及该法案和《公司法》(在每种情况下经本契据更改或扩展)赋予抵押权人和/或接管人的占有权力、出售权力、指定接管人的权力和所有其他权力,将在本担保在执行期内变得可强制执行后的任何时间立即行使。担保代理人可在不受该法案所载限制的情况下行使所有此类权力,特别是无需:
| (a) | 向押记人或任何其他人发出通知或提出要求付款或广告或其他手续;或 |
| (b) | 遵守该法第96(1)(c)条;或 |
| (c) | 遵守该法案第99条(抵押权人拥有权)的要求;或者 |
| (d) | 为发生该法第100(1)条(a)至(c)款或该法第108(1)条(a)至(c)款规定的任何事件;或 |
| (e) | 根据该法第100(1)条的最终但书的规定发出通知;或 |
| (f) | 获得押记人的同意或授权根据该法第100(2)或(3)条行使销售权的法院命令;或 |
| (g) | 根据该法第103(2)条向控告人发出任何通知;或 |
| (h) | 根据该法第112(3)(c)条获得控告人的同意。 |
| 8.2 | 法定用途的到期日 |
担保债务被视为已于本契据之日到期,经本契据更改和修订的变卖权力和根据该法案授予抵押权人的所有其他权力应在本契据执行时立即产生,但在该担保在执行期内变得可强制执行之前不得强制执行。
| 8.3 | 保护第三方 |
任何与担保物代理交易的人(包括买方)或任何接管人或其代理人均不会关心查询:
| (a) | 是否有任何担保债务已成为应付或仍然到期;或 |
| (b) | 是否已向任何人发出适当通知;或 |
| (c) | 附属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拟行使的任何权力是否已成为可行使或已或正在适当行使;或 |
| (d) | 是否有任何接管人获授权行事;或 |
| (e) | 支付给抵押品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的任何款项如何应用, |
该法案第105(1)、106和108(5)条所载的对购买者的所有保护应适用于以类似方式与抵押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打交道的任何人(包括购买者),就好像该法案规定的法定权力未被本契据更改或扩展一样。该法第105(2)条的规定不适用于本契约或本证券的任何强制执行。
13
| 8.4 | 结论性意见 |
抵押品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收到的款项,须为买方的绝对及最终解除,并须解除该买方的关注,以确保适用向抵押品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支付或根据其指示支付的任何款项。
| 8.5 | 款项的应用 |
| (a) | 抵押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根据本契据条款不时收到或追回的或与本担保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变现或强制执行有关的所有金额将由抵押代理人持有,并根据债权人间协议的条款适用于或用于支付有担保债务或提供担保债务。 |
| (b) | 在债务融资协议允许或未禁止的范围内,本条款受制于优先于本担保的任何债权的偿付。本条款不损害任何有担保方向押记人追回任何不足的权利。 |
| (c) | 该法第106(3)、107和109条不适用于根据行使本契据授予的权力而收到或变现的任何款项的适用。 |
| 8.6 | 代表团 |
抵押代理人和任何接管人应拥有全权将其根据本契据或根据该法案可按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条款行使的任何权利、权力和酌处权转授给任何人,但始终须保证抵押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不应以任何方式就任何该等转授人因任何作为、失责或不作为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向押记人承担责任。任何依据本契据作出的转授,均不妨碍附属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随后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酌处权,亦不妨碍附属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随后向其他人作出任何转授。任何此类转授可随时由抵押品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撤销。
| 8.7 | 开支及赔偿 |
债权人间协议第20条(成本和费用)和第21.1条(债务人的赔偿)的规定(不重复计算)应被视为纳入本契据,如同本契据中所列一样,但须作必要的变通。
| 8.8 | 事先安全 |
本担保物在执行期内可强制执行之日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担保物代理人可以:
| (a) | 就证券资产的任何部分赎回任何先前的证券;和/或 |
| (b) | 采取转让其本身的任何此类证券;和或 |
| (c) | 结算及传递任何当时可归属先前担保的人的账户,而如此结算及传递的任何账户对押记人具有约束力及结论性,押记人特此授权任何根据本条的先前抵押权人/押记人向抵押品代理人提供与先前担保有关的所有资料及账户。 |
14
押记人应立即按要求向押记代理人支付押记代理人在任何此类赎回和/或转让方面合理发生的成本和费用,包括支付任何本金或利息。
第9.0节-收件人
| 9.1 | 委任的权力 |
| (a) | 在本证券于强制执行期内变得可强制执行后的任何时间,且无须发生第108(1)(a)至(c)条(包括该法案)所指明的任何事件,抵押代理人可不经任何董事、秘书盖章或以书面作出进一步通知,附属代理人的雇员或代理人(当其时)委任一名或多于一名人士为担保资产或其任何部分的接管人,并可不时解除由附属代理人的任何雇员或代理人以书面委任的任何接管人的职务,并委任另一名或其他人代替他及/或委任另一人与任何该等接管人行事。 |
| (b) | 如在任何时间就全部或任何担保资产委任多于一名接管人,则除任何委任文件另有指明外,每名接管人可分别行使本契据所授予的所有权力。 |
| (c) | 任何接管人或接管人的委任,可在抵押品代理人订立或占有证券资产或其任何部分之前或之后作出。 |
| (d) | 在本担保于强制执行期内变得可强制执行后的任何时间,本契据或法律赋予接管人的任何权利、权力或酌处权,可由担保代理人行使,而无须先委任接管人,或尽管委任接管人。 |
| 9.2 | 接管人的权力 |
| (a) | 在本担保在执行期内变得可强制执行后的任何时间,接管人应拥有并有权就担保资产行使法规授予抵押权人或接管人的所有权力,就担保资产而言,行使该法案和《公司法》授予的所有权力,而不受该法案所载的限制。此外,在本担保于强制执行期内变得可强制执行后的任何时间,接管人有权代表押记人作出或不作出押记人就担保资产或其任何部分可以作出或不作出的任何事情,特别是但不限于有权作出以下全部或任何一项: |
| (一) | 占有、收取和取得担保资产,并为此目的提出要求、采取、抗辩或中止任何诉讼程序或以押记人名义将任何事项提交仲裁或调解; |
| (二) | 就担保资产行使接管人认为合适的所有表决权及该证券的登记拥有人可利用的其他权力或权利及补救办法; |
| (三) | 以公开拍卖或私下合同的方式出售、处置、转换为货币或变现(或同意这样做)任何担保资产,并以押记人的名义和代表押记人的名义通过契据使该等出售或处置生效。该等出售或处分的代价可为现金、债权证、股份或其他有价值的代价,可分期支付或即时一次性支付; |
15
| (四) | 就担保资产作出任何安排或妥协,或订立、履行、否定、撤销、更改或取消任何合约,而接管人认为有利; |
| (五) | 对变现证券资产可能需要或可取的任何款项给出有效收据或执行任何保证或事情; |
| (六) | 订立、维持、续期、增加或更改接管人在接管人绝对酌情权下认为合适的与担保资产有关的保险; |
| (七) | 推动成立附属公司及/或担保人的公司,以期该等附属公司及/或公司购买、租赁、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任何担保资产的权益; |
| (八) | 赎回任何先前的证券,并结算和证明该证券持有人的账户。任何如此结算及证明的帐目,须是结论性的,并对押记人具有约束力,而如此支付的款项,须视为接管人适当招致的开支; |
| (九) | 与作为或声称是押记人债权人的任何人或以任何方式与担保资产或其任何部分有关的任何人达成和解、调整、提交仲裁、妥协和安排任何债权、账目、争议、问题和要求,并采取、抗辩、继续和终止与担保资产或其任何部分有关的任何程序; |
| (x) | 筹集或借钱或产生任何其他负债,无担保或有担保,在担保资产或其任何部分上优先于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并按接管人认为合适的条款及条件,而任何出借任何该等款项的人均不得有关查询行使本权力的适当性或目的,或确保如此筹集或借入的任何款项的适用任何接管人均不得在未先取得押记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行使此权力,但押记代理人不得因其给予或拒绝此种同意而对押记人或以其他方式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不论其是否绝对或受任何限制或条件限制; |
| (十一) | 为提高证券资产的生产力和增加证券资产的市场价值,做接盘方可能认为可支配的与证券资产相关的任何其他事情; |
| (十二) | 委任、聘用及雇用经理、代理人、专业顾问、顾问、工人及其他人,并按接管人认为合适的条款及一般方式,就接管人行使本契据所提述的任何权力或以其他方式为与担保资产或其任何部分有关的任何目的,并解除如此委任、聘用或雇用的任何人的职务,向其支付酬金;及 |
| (十三) | 作出接管人可能认为附带或有利于上述任何事项及权力的一切其他行为及事情,而接管人作为押记人的代理人可能或可以合法地作出或为保全或变现担保及担保资产所必需或可取的一切其他行为及事情,并为所有上述目的使用押记人的名义。 |
16
| (b) | 在本担保在执行期内变得可强制执行后的任何时间,除非抵押代理人另有指示,该接管人还可以行使本契据赋予抵押代理人的所有权力和授权,特别是本契据第8.0条赋予抵押代理人的所有权力。该法第108(4)条不适用于本契据。 |
| (c) | 在本担保在执行期内变得可强制执行后的任何时间,抵押代理人可不时或在任何时间要求该接管人为其作为该接管人的适当履行职责提供担保,并可确定应如此提供的担保的性质和数额,但该抵押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受要求任何该等担保的约束。 |
| 9.3 | 担保物代理人和接管人的责任 |
| (a) | 抵押品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均不会因进入占有担保资产而对作为占有的抵押权人或对变现时的任何损失或对占有的抵押权人可能承担责任的任何违约或遗漏承担责任。 |
| (b) | 抵押代理人及各接管人有权享有该法案及《公司法》赋予抵押权人及接管人的所有权利、权力、授权、酌处权及豁免(经本契据更改或修改的除外),并不对与担保资产有关的任何失责或遗漏,或对根据或根据本契据授予抵押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的与担保资产或其任何部分有关的任何权力、授权或酌处权的行使或不行使承担责任,该法案或《公司法》,除非此类损失或损害是由抵押代理人或此类接管人(如适用)的欺诈、故意不当行为或疏忽造成的。 |
| 9.4 | 充电器的接收器代理 |
根据本协议指定的任何接管人应被视为与根据该法案正式指定的接管人处于同一位置,并应为所有目的的押记人的代理人。对接管人作为押记人的代理人发生的一切作为、不作为、报酬、违约、损失和责任,由押记人承担全部责任。任何有担保方不得就根据本契据或其他方式指定的任何接管人的任何该等作为、失责、不作为、不当行为或疏忽(不包括因抵押品代理人的欺诈、故意不当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向押记人或任何其他人承担任何责任。
| 9.5 | 接管人酬金 |
接管人有权按该接管人与抵押代理人之间协议确定的费率(或未能由抵押代理人确定该协议的费率)获得报酬。该法第108(7)条的规定不适用于本契约。
第10.0条-一般规定
| 10.1 | 进一步保证 |
高级设施协议第5.10(o)节(进一步保证:额外担保)的规定应被视为纳入本契据,如同在本契据中所列一样,比照进行。
17
| 10.2 | 修订及豁免 |
对本契据条款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的任何修订或放弃,应根据债权人间协议第25.2条(修订和豁免:担保文件)给予或作出。
| 10.3 | 转让 |
| (a) | 未经担保物代理人事先同意,押记人不得转让或转让其在本契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
| (b) | 任何有担保方均可根据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有担保债务单证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在本契据下的全部或任何权利。 |
| (c) | 本契据中对抵押品代理人的提述包括根据债权人间协议指定的任何继任抵押品代理人。 |
| 10.4 | 抵押贷款合并 |
任何对抵押合并权利的限制,包括该法第92条的规定,均不适用于该证券和本契据。
| 10.5 | 授权书 |
押记人以担保的方式,不可撤销地、个别地指定抵押代理人、每名接管人及其任何委托或次级委托为其在强制执行期内的代理人,以采取其根据本契据有义务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该律师可能认为为本契据的任何目的或为增强或完善其拟构成的担保或为转让或转移任何担保资产的合法所有权而必要或可取的任何行动。任何律师根据本条款根据其委任所做或声称要做的任何事情,均由押记人批准和确认。
| 10.6 | 其他权利的强制执行 |
押记人放弃其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即首先要求抵押代理人在强制执行担保之前针对抵押代理人可能拥有或受益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担保进行诉讼或强制执行。
| 10.7 | 计算和证书 |
| (a) | 在因本契据引起或与本契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在有担保方维持的账户中所作的记项是其所涉及事项的表面证据。 |
| (b) | 有担保方对有担保债务单证项下的费率或金额的任何证明或确定,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是其所涉及事项的确凿证据。 |
| (c) | 本契据下产生的任何利息、佣金或费用将按日计算,并按实际经过的天数和一年360天计算。 |
18
| 10.8 | 部分无效 |
如在任何时间,本契据的任何条款根据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法律在任何方面均属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且不会影响:
| (a) | 本契据的任何其他条款在该司法管辖区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或 |
| (b) | 该契约或本契约的任何其他期限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可执行性。 |
| 10.9 | 补救措施和豁免 |
任何有担保方未行使或任何延迟行使本契据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将作为放弃而运作,也不会因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而阻止任何进一步或其他行使或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行使。本契据中规定的权利和补救措施是累积性的,不排除法律规定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只能以书面形式和具体形式予以放弃。
| 10.10 | 通告 |
根据本契据或与本契据有关而要求或准许发出或作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须根据债权人间协议第23条(通知)发出或作出。
| 10.11 | 对口单位 |
本契据可由任意数目的对应方签署,并可由本契据的当事人在不同的对应方上签署,每一份契据在签署和交付时应构成正本,但所有对应方应共同构成只有一份和同一份文书。
| 10.12 | 电子签名 |
各缔约方均明确同意由担保代理人以电子方式执行本契据,同意以电子方式提供与本契据有关的任何信息,并同意保留和使用本已执行契据作为电子原件。
| 10.13 | 管治法 |
本契据以及由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受爱尔兰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 10.14 | 管辖权 |
| (a) | 爱尔兰法院拥有解决因本契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包括与本契据的存在、有效性或终止有关的争议或因本契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争议)的专属管辖权。 |
| (b) | 双方同意,爱尔兰的法院是解决争端最合适和最方便的法院,因此任何一方都不会提出相反的抗辩。 |
| (c) | 本条款10.14仅为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因此,不得阻止任何有担保方在任何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与争议有关的诉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担保当事人可以在任意数量的法域同时进行程序。 |
19
| 10.15 | 豁免的放弃 |
押记不可撤销及无条件:
| (a) | 同意不对有担保方就本契据对其提起的诉讼主张任何豁免,并确保不代表其提出此类索赔; |
| (b) | 一般同意给予与该等法律程序有关的任何济助或任何法律程序的问题;及 |
| (c) | 放弃与其或其资产有关的所有豁免权利。 |
作为当事人已于上述日期签署并交付本契据的证明。
20
附表1
第1部分
转让指定活动公司的股份
股票转让表
| 股票 | ||
| 转让 | ||
| 表格 | ||
| (此线以上仅适用于注册商) | ||
| 向注册主任递交的证明书 | ||
| 对价钱欧元 | ||
| (由注册处处长/证券交易所完成) |
| 企业全称 | ||||
| 安全性的完整描述 | ||||
| 股份、股票或其他证券的数量或金额,如有,则仅在数字栏中注明单位的数量和面额。 | 字词 | 数字 | ||
| 登记持有人的姓名(s)应 | 以(s)的名义 | |||
| 全部给出;地址只有一个持有人的地方要给出。 | ||||
| 如果转让不是由登记持有人进行的,还应插入姓名和行为能力(例如,进行转让人的被执行人)。 | ||||
| 本人/本人特此将上述证券转出前述名下的人 | 销售经纪人的印章或, | |
| 以下: | 对于不是 | |
| 删除斜体字,证券交易所交易除外。 | 证券交易所交易, | |
| 代理人(如有的话)的代表 | ||
| 转让人的签字 | 转让人(s) | |
| 1. | ||
| 2. | ||
| 法人团体应当按照适用的法定要求,盖上法团印章或以其他方式执行本次转让。 | ||
| 日期 | ||
| 被转保的人的全名(s)和完整的邮政地址(es)(包括县或(如适用)邮政区号码)。 | ||||
| 请说明标题,如果有的话,或者是先生、夫人还是小姐。 | ||||
| 请以打字或Block大写形式填写。 | ||||
| I/We request that such entries are necessary to make in the register as are necessary to effect this transfer。 | ||||
| 买方经纪(如有)印花 | 递交本表格的人的印章或姓名及地址(如买方经纪除外) | |||
本表格的注册纪录册内的提述指该承诺的注册处处长或注册代理人,而非公司注册处处长。
(用于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背书)
转让overleaf所代表的证券已按以下方式出售:-
| 股份/股票 | 股份/股票 | |||
| 股份/股票 | 股份/股票 | |||
| 股份/股票 | 股份/股票 | |||
| 股份/股票 | 股份/股票 | |||
| 股份/股票 | 股份/股票 | |||
| 股份/股票 | 股份/股票 | |||
|
|
21
| .. |
||||||
| 应付出售经纪的余额(如有) |
|
|||||
| 证书金额(s) |
|
|||||
| 经认证的上述金额的经纪人转账表格 | ||||||
| 证明证券交易所的印章 | 销售经纪人的印章(s) | |||||
不对转让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所需的证书形式
VALOREM邮票税
I/We hereby certify that the transfer is made for this transfer,and under which the fixed duty of ten punts is payable,is in the following description:-
| (a) | 在先前存在的信托的新受托人任命时,或在受托人退休时,将财产归属于受托人。 |
| (b) | *在财产中没有实益权益转移的情况下,(i)转移给转让人的单纯代名人,(ii)从受让人的单纯代名人,(iii)从一个代名人转移给同一实益拥有人的另一个代名人。 |
| (c) | *以担保方式为贷款进行的转让;或在偿还贷款时重新转让给原转让人。 |
| (d) | 转让给股份的剩余受遗赠人等,这构成根据遗嘱可分割的剩余部分。 |
| (e) | 根据特定遗产股份等的遗嘱向受益人转让。 |
| (f) | 股份等的转让,是无遗嘱者去世时的财产,转让予有权享有该等权利的人。 |
| (g) | 根据和解协议向受益人转让信托基金、股份等的分配,形成受益人根据和解条款有权获得的那些资金的份额或部分份额。 |
| (h) | 在结婚时向股份受托人等的转让,将根据为考虑结婚而作出的和解条款持有。 |
| (一) | 股份有限公司清盘人转让股份等,构成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受让人有权对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进行抵偿或部分抵偿。 |
这里简明扼要地阐述了在属于(b)和(c)的情况下或在任何不明显属于(a)至(g)条款中任何一项的情况下解释交易的事实。可能需要裁决。
| 日期: | 2015 | |||||||
| 转让方: | 受让人: | |||||||
| 签名: | ||||||||
| 说明: | ||||||||
注:-在(b)和(c)情况下,上述证书应由(i)所有转让人和受让人,或(ii)证券交易所成员或代表其中一方或另一方行事的律师,或(iii)银行的认可代表签署。如果银行或其官方代名人是转让的一方,则证书可能大意是“转让不受1910年《金融(1909-10)法》第74条的限制”。其他情况下的上述证明应由律师或其他完全了解事实的人(如银行作为受托人或被执行人)签署
22
第2部分
授权书
| 至: | [ ] [担保物代理人姓名、地址] |
| RE: | [ ] [公司名称和地址] |
[日期]
(1)[ ](抵押品代理人)与(2)[ ](押记人)之间日期为[ ]的股份押记(股份押记)
尊敬的收件人
我们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授权抵押代理人或其代名人于当日或以其他方式完成、盖章及登记有关我们根据股份押记存放于抵押代理人及/或其指定人的股份(定义见股份押记)的股份转让契据,作为且当抵押代理人有权于当日根据股份押记的条款完成该等股份转让契据时。
本函以及由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均受爱尔兰法律管辖。
你忠实的
|
|
|
|||
| 董事 | 董事 | |||
| [充电器名称] | [充电器名称] |
| 执行页面 | ||||
| 充电器 | ||||
| 作为契据签署及交付,代表 | ||||
| Flutter娱乐公司 |
|
|||
| 由其合法指定的律师 在有: |
律师签字 | |||
|
|
||||
|
|
打印律师姓名 | |||
| 证人签字 | ||||
|
|
||||
| 证人姓名 | ||||
|
|
||||
| 证人地址 | ||||
|
|
||||
| 证人的职业 | ||||
爱尔兰对股票指控的签名页(Flutter)
| 抵押代理人 |
| 【威尔明顿信托(伦敦)有限公司】 |
|
|
| 姓名: |
| 职位: |
爱尔兰对股票指控的签名页(Flutter)
Power Leisure BookMakers Limited
(作为充电器)
【威尔明顿信托(伦敦)有限公司】
(作为抵押代理人)
对股份收费
内容
| 第1.0节-定义和解释 |
4 | |||||
| 1.1 |
D埃菲尼奥斯 | 4 | ||||
| 1.2 |
FURTHerD埃菲尼奥斯 | 4 | ||||
| 1.3 |
I网传 | 5 | ||||
| 1.4 |
P精确化T竞选活动 | 7 | ||||
| 第2.0节-担保性质和《盟约》付款 |
8 | |||||
| 2.1 |
NATURE 和SCOPE 的SECURITY | 8 | ||||
| 2.2 |
C奥文南特 至PAY | 8 | ||||
| 2.3 |
DEFAULTINTEREST | 8 | ||||
| 第3.0节-安全 |
8 | |||||
| 3.1 |
F艾克塞德C哈格 | 8 | ||||
| 3.2 |
R安金 | 8 | ||||
| 第4.0节-持续安全等。 |
9 | |||||
| 4.1 |
CONTINUINGSECURITY | 9 | ||||
| 4.2 |
ADDITIONAL 和I独立SECURITY | 9 | ||||
| 4.3 |
O佩宁 的NEWACCOUNTS | 9 | ||||
| 4.4 |
SUSPENSEACCOUNT | 9 | ||||
| 4.5 |
RELEASE 的SECURITY | 9 | ||||
| 4.6 |
DISCRETION 的C椭圆A绅士 和R埃塞尔人 | 9 | ||||
| 第5.0节-《盟约》 |
10 | |||||
| 5.1 |
DEPOSIT 的TITLED经历 | 10 | ||||
| 5.2 |
CALS | 10 | ||||
| 5.3 |
O那里O盲文 在 尊重 的SECURITYASSETS | 10 | ||||
| 5.4 |
D艾维德 和VOTINGRIGHTS | 10 | ||||
| 5.5 |
FINANCIALC椭圆 | 11 | ||||
| 5.6 |
R勒令 上D伊林斯 | 12 | ||||
| 第6.0款-代表和授权 |
12 | |||||
| 6.1 |
R代表发言 和W安排 | 12 | ||||
| 6.2 |
TIMES 为 制作R代表发言 | 12 | ||||
| 第7.0节-安全的可执行性 |
12 | |||||
| 7.1 |
A塞勒E文特 | 12 | ||||
| 7.2 |
DISCRETION | 12 | ||||
| 7.3 |
REGISTRATION | 12 | ||||
| 第8.0节-附属代理人的权利和权力 |
13 | |||||
| 8.1 |
S家训P欠债人 | 13 | ||||
| 8.2 |
DUEDATE 为S家训PURPOSES | 13 | ||||
| 8.3 |
P轮转 的T招聘P艺术 | 13 | ||||
| 8.4 |
C包罗万象RECEIPT | 14 | ||||
| 8.5 |
A应用程序 的MONIES | 14 | ||||
| 8.6 |
D选举 | 14 | ||||
| 8.7 |
E支出 和INDEMNITY | 14 | ||||
| 8.8 |
PRIORSECURITY | 14 | ||||
| 第9.0节-收件人 |
15 | |||||
| 9.1 |
P业主 的A任命 | 15 | ||||
| 9.2 |
P欠债人 的R埃西弗 | 15 | ||||
| 9.3 |
L易用性 的 这C椭圆A绅士 和R埃西弗 | 17 | ||||
| 9.4 |
R埃西弗A绅士 的 这C哈尔戈 | 17 | ||||
| 9.5 |
R彩礼 的R埃西弗 | 17 | ||||
| 第10.0条-一般规定 |
17 | |||||
| 10.1 |
FURTHerASSURANCES | 17 | ||||
| 10.2 |
A承诺 和WAIVERS | 18 | ||||
| 10.3 |
任务 | 18 | ||||
| 10.4 |
C巩固 的M奥特盖斯 | 18 | ||||
| 10.5 |
P业主 的A托尔尼 | 18 | ||||
| 10.6 |
E强制执行 的O那里RIGHTS | 18 | ||||
| 10.7 |
C计算 和CERTIFICATES | 18 | ||||
| 10.8 |
P阿蒂亚尔I无效 | 19 | ||||
| 10.9 |
R紧急情况 和WAIVERS | 19 | ||||
| 10.10 |
NOTICES | 19 | ||||
| 10.11 |
C外墙 | 19 | ||||
| 10.12 |
E电子版SIGNATURE | 19 | ||||
| 10.13 |
G覆盖LAW | 19 | ||||
| 10.14 |
J尿毒症 | 19 | ||||
| 10.15 |
SERVICE 的P罗斯 | 20 | ||||
| 10.16 |
WAIVER 的I市政 | 20 | ||||
| 附表1 |
21 | |||||
| 第1部分 |
21 | |||||
| 转让无限公司股份 |
21 | |||||
| 第2部分 |
25 | |||||
| 授权书 |
25 | |||||
3
这份契约是在202 [ 4 ]
之间:
| (1) | POWER LEISURE BookMakers LIMITED,一家根据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公司编号为03822566,注册办事处位于One Chamberlain Square Cs,Birmingham,United Kingdom,B3 3AX the Charger);和 |
| (2) | [ WILMINGTON TRUST(LONDON)LIMITED ],根据债权人间协议(定义见下文)的条款,作为担保代理人和有担保当事人(定义见下文)的受托人(抵押品代理人)。 |
简历:
| a. | 根据债务融资协议的条款,双方希望订立本契据,以担保债务文件(定义见债权人间协议)项下的义务。 |
| b. | 押记人的董事信纳订立本契据符合押记人的最佳利益及公司利益。 |
| c. | 担保代理人作为担保代理人和受托人代表有担保当事人订立本契约。 |
本契据见证人如下:
第1.0节-定义和解释
| 1.1 | 定义 |
在本契据(包括陈述)中,除本契据或文意另有所指外,所有术语和表述均应具有债权人间协议(无论是在其中明确定义或通过引用另一份文件)中归属于此类术语和表述的含义。
| 1.2 | 进一步定义 |
在这份契据(包括朗诵会)中:
加速事件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Act means the Land and Conveyancing Law Reform Act 2009;
公司法指《2014年公司法》;
债务文件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债务人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词的含义;
强制执行期是指加速事件正在持续的期间;
债权人间协议是指(其中包括)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作为母公司、两家公司作为原始债务人和原始集团内贷款人、J.P. Morgan SE作为高级融资代理和[ Wilmington Trust(London)Limited ]作为抵押代理(每一术语均在其中定义)(经不时修订、补充和/或修订和重述)之间日期为本协议日期的英国法律管辖的债权人间协议;
一方是指本契据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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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管人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相关权利指就任何股份而言:
| (a) | 就任何股份而支付或应付的任何股息、利息或其他分派;及 |
| (b) | 根据期权权利或其他方式以赎回、替代、交换、红利或优先股的方式在任何时间就任何股份累积或要约的任何权利、金钱或财产; |
担保债务文件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担保债务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有担保方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词的含义;
担保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证券资产指押记人的全部资产,本契据所创设的任何证券的标的;
担保期指自本契据之日起至最晚解除之日止;
高级融资协议指(其中包括)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作为行政代理人的J.P. Morgan SE、作为抵押代理人的Lloyds Bank PLC和作为贷款方的金融机构之间的日期为2023年11月24日(经不时修订和/或不时修订和重述)的银团融资协议;
股份指押记人为或成为法定或实益拥有人的标的公司的任何股份;
股份转让契据是指以附表1第1部(无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所列格式妥为以附属代理人或其代名人或附属代理人可能指示的其他方式(或附属代理人可能指明的其他形式)妥为填写的有关股份的空白、未注明日期的股份转让契据;及
标的公司指PPB Treasury Unlimited Company,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638040)
| 1.3 | 释义 |
| (a) | 除下文另有规定外,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债权人间协议第1.2(构造)条适用于本契据,犹如其中对本协议的所有提述均指本契据一样。 |
| (b) | 如本契据的条款与债权人间协议的条款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则以债权人间协议的条款为准。 |
| (c) | 在本契据中,除非出现相反的意图,否则提及: |
| (一) | 一项修正,包括补充、修正、更替、重述或重新制定和修正应据此解释; |
| (二) | 公司,包括公司或法人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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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债务文件、有担保债务文件或其他协议或文书包括(在不影响任何禁止修订的情况下)对该有担保债务文件、债务文件或其他协议或文书的任何修订,包括对融资或任何额外、增量或手风琴融资的目的、任何延期或金额的任何变更; |
| (四) | 本证券一词是指由本契据创设的任何证券; |
| (五) | 资产包括现在和未来的财产、收入和各种类型的权利; |
| (六) | 协议包括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安排、特许权、合同、契据或特许经营(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 |
| (七) | 授权包括授权、同意、批准、决议或许可; |
| (八) | 包括但不限于和“包括”“包括”的手段应作相应解释; |
| (九) | 损失包括损失、诉讼、损害赔偿、索赔、诉讼、费用、要求、费用(含费用)和责任,“损失”应作相应解释; |
| (x) | 一方或任何其他人包括其所有权上的继承人、准许受让人和准许受让人; |
| (十一) | 包括或包括的条文或事项,须解释为不限于该等文字后所列或指明的任何事件、情况、条件、作为或事项; |
| (十二) | 人包括任何个人、事务所、公司、公司、合伙、协会、组织、政府、国家、机构、信托或其他实体(在每种情况下,不论是否具有单独的法人资格); |
| (十三) | 条例包括任何政府机构、机关、部门或监管或自律当局或组织的任何条例、命令、规则、官方指示、要求或指引(不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 (十四) | 公司的清盘、解散、行政或审查,应解释为包括根据公司开展业务的司法管辖区法律进行的任何等同或类似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寻求清算、清盘、重组、解散、审查、管理、安排、调整、保护或救济债务人; |
| (十五) | 违约或违约事件未得到补救或豁免的“仍在继续”; |
| (十六) | 对押记人的做某件事的义务,应当包括促使其做某件事的义务和不做某件事的义务,应当包括不允许、不容忍或者不允许的义务; |
| (十七) | 法律条文是指该条文经扩展、适用、修订、取代或重新颁布,并包括根据该条文订立的任何从属法例;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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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 | 单数包括复数,反之亦然。 |
| (d) | 押记人在本契据下的任何契诺(付款义务除外)在担保期内仍然有效。 |
| (e) | 除非出现相反的意图,本契据中的索引to和标题不影响其解释。 |
| (f) | 如果抵押代理人合理行事,认为根据有担保债务文件支付给有担保方的某笔款项能够在任何付款人的清算、管理、接管或审查或其他情况下被撤销或以其他方式撤销,则该款项将不被视为就本契据而言已不可撤销地支付。 |
| (g) |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对Security Asset的引用包括: |
| (一) | 该证券资产的任何部分; |
| (二) | 出售该证券资产的收益;和 |
| (三) | 该类型的任何当前和未来资产。 |
| (h) | 该法第75条不适用于本契约。 |
| (一) | 除非押记人与押记代理人另有书面明确约定,否则不得根据本契据就任何资产或承诺(包括任何少数股权及合营企业的任何权益)设定任何担保,而该资产或承诺(包括任何少数股权及合营企业的任何权益)因任何合同、许可、租赁而在任何时间被禁止设定担保,与第三方的文书或其他安排,前提是有担保债务文件允许此类禁止,且此类禁止在本协议日期或取得该资产之日对该资产具有约束力,且未在考虑该资产时订立(包括任何资产或保证,除非在授予该担保时已获得同意,否则押记人不得在未经第三方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在该资产上或上方设定担保),除非该禁止在适用法律生效后不可执行。 |
| (j) | 本契据的相关附表中未插入或未完整插入任何证券资产的详细信息,不影响本证券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
| (k) | 意在本契据作为契据生效,尽管抵押品代理人只能在手头上执行本契据。 |
| (l) | 抵押代理人根据并根据债权人间协议的条款为有担保当事人以信托方式持有本契约的利益。 |
| 1.4 | 许可交易 |
本契据的条款不得运作或被解释为禁止或限制债务融资协议未禁止的任何交易、事项或其他步骤,而抵押品代理人应迅速订立押记人(合理行事)要求的文件和/或采取其他行动,以促进任何此类交易、事项或其他步骤,包括通过执行任何确认、同意交易、解除或其他类似或同等文件的方式,但担保代理人根据本条第1.4款订立该等文件和/或应押记人的请求采取该等其他行动所招致的任何费用和开支,应在优先融资协议(或任何其他适用的债务融资协议的同等条款)第9.05条(费用;赔偿)规定的范围内由押记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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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担保性质和《盟约》付款
| 2.1 | 安全的性质和范围 |
| (a) | 尽管本契据另有相反规定,本契据项下的义务、法律责任及承诺须当作不会承担或招致,但该等义务、法律责任及承诺会: |
| (一) | 构成《公司法》第82条(或任何其他适用法律的任何类似规定)禁止的非法财务援助;或者 |
| (二) | 构成违反《公司法》第239条(或任何其他适用法律的任何类似规定)。 |
| (b) | 押记人明确确认拟向证券: |
| (一) | 为有利于抵押品代理人而设立; |
| (二) | 将在押记人的当前和未来资产上创建;和 |
| (三) | 为所有担保债务的支付、解除和履行提供担保。 |
| 2.2 | 要支付的契约 |
押记人必须按照有担保债务文件规定的方式支付或解除有担保债务。
| 2.3 | 违约利息 |
押记人应按适用的有担保债务文件中规定的违约利率并根据适用的有担保债务文件的条款,就押记人根据本契据应支付但未支付的所有金额(包括本金、利息、费用和可通过赔偿方式从押记人收回的金额)自到期支付日起至实际支付给抵押代理人的日期(无论是判决之前还是判决之后)支付利息。
第3.0节-安全
| 3.1 | 固定收费 |
作为支付、履行和解除所有有担保义务的持续担保,作为法定和实益拥有人的以抵押代理人为受益人的押记人特此通过首次固定押记的方式将其在所有股份中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以及所有相关权利进行押记。
| 3.2 | 排名 |
押记人和抵押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和有担保当事人)承认,根据本契据设定的担保的排序受债权人间协议的约束,根据本契据的收益适用在债权人间协议中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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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持续安全等。
| 4.1 | 持续安全 |
担保应为有担保债务的持续担保,不应被视为通过对全部或任何有担保债务的任何中间支付或结算而满足或解除。
| 4.2 | 额外和独立的安全 |
本担保是附加的、独立于且不应以任何方式损害或影响担保债务的担保代理人现在或以后持有的任何其他担保。证券不得与任何其他证券合并,也不得因任何该等证券的无效而受到损害。
| 4.3 | 开设新账户 |
如果担保代理人收到或被视为受到影响全部或部分担保资产的任何后续担保权益的实际或推定通知的影响,或者由于任何原因,本契据设定的任何担保不再是持续担保,则担保代理人可以为押记人开立新账户,如果担保代理人没有开立新账户,则仍应被视为其在收到或被视为已收到该通知时已这样做。自那时起,押记人向担保代理人支付的所有款项应被视为已记入该新账户,且不得运作以减少或具有解除任何部分担保债务的效果。
| 4.4 | 悬疑账户 |
如果本担保在有担保债务文件项下没有到期金额但在金额可能或将到期的时间被强制执行,则抵押代理人(或接管人)可以将其实施的任何追偿的收益支付到一个暂记账户。
| 4.5 | 解除安全 |
以下任一情况发生后:
| (a) | 在安全期结束时; |
| (b) | 如果押记人作为债务人(定义见债权人间协议)辞职,则根据并根据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每一份相关担保债务文件的条款;或者 |
| (c) | 押记人在债务融资协议允许或未另有禁止的范围内处置任何证券资产或其任何部分的, |
在每种情况下,担保代理人应根据押记人的请求和费用,采取任何合理必要的行动,将其担保资产从本担保中解除,在每种情况下,无需求助于任何有担保方或任何有担保方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并以担保代理人应请求收到借款人和押记人的证明为前提,声明此类交易和解除符合债权人间协议和适用的担保债务文件。
| 4.6 | 担保物代理人和接管人的自由裁量权 |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契据(明示或默示)或法律赋予接管人的任何权利、权力或酌处权,在本担保在执行期内变得可强制执行后,可由担保代理人就任何担保资产行使,而无需先指定接管人,或尽管已指定接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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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节-《盟约》
| 5.1 | 所有权文件的交存 |
| (a) | 充电器必须: |
| (一) | 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或按该附属公司指示,向该附属公司于本契据日期为实益拥有人或合法拥有人的股份存入与该等股份有关的所有股份证书,并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将与该等股份有关的所有股份转让契据连同就任何该等转让以附表1第2部(授权书)所载格式的授权书存入;及 |
| (二) | 于本契据日期后的任何时间成为任何股份的实益拥有人或合法拥有人后,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将与该等股份有关的所有股份证书,连同与该等股份有关的所有股份转让契据,连同有关任何该等转让的授权书,按附表1第2部(授权书)所载的格式存放于抵押代理人,或按抵押代理人可能指示存放。 |
| (b) | 押记人承诺,在按照上述(a)段存放任何股票之前,该等股票应由押记人严格按照押记代理人的命令持有,未经押记代理人同意不得将其交给第三方。 |
| 5.2 | 来电 |
| (a) | 收费人必须就任何证券资产支付所有到期应付的催缴款项和其他款项。 |
| (b) | 如果押记人没有这样做,抵押品代理人可以代表押记人支付这些催缴款项或其他款项。押记人必须根据请求迅速偿还押记代理人根据本条款5.2(催缴)合理支付的任何款项。 |
| 5.3 | 与担保资产有关的其他义务 |
| (a) | 任何有担保方均无义务: |
| (一) | 履行押记人的任何义务; |
| (二) | 作出任何付款,或就其或押记人收到的任何付款的性质或充分性作出任何查询;或 |
| (三) | 提出或提出任何申索或采取任何其他行动,以收取或强制执行根据本契据可能有权获得的任何款项的付款, |
关于任何证券资产。
| 5.4 | 股息和投票权 |
| (a) | 只要没有加速事件在继续,充电器应被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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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保留及使用股份所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及其他款项; |
| (二) | 行使(或不行使)与股份有关的所有表决权,但押记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行使该等表决权(根据不以其他方式违反债务融资协议条款的步骤或事项除外)对其根据本契据设定的担保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不利影响或导致违约发生;和 |
| (三) | 在债务融资协议未禁止的范围内,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理及行使(或不行使)与股份有关的任何其他权力及权利。 |
| (b) | 抵押代理人可酌情决定,在加速事件继续进行期间并根据商定的安全原则(以押记人的名义或其他方式,且无需押记人的任何进一步同意或授权): |
| (一) | 就股份行使(或不行使)任何表决权; |
| (二) | 根据第8.5条(适用款项)适用所有股息、利息及股份所产生的其他款项; |
| (三) | 视需要将股份转让至抵押品代理人的代名人名下;及 |
| (四) | 行使(或不行使)股份的法定或实益拥有人所赋予或可行使的权力及权利, |
以抵押品代理人认为合适的方式和条件,任何此类行动的收益应构成证券资产的一部分。
| 5.5 | 金融抵押品 |
| (a) | 在本契据下抵押或押记的资产构成“金融抵押品”且本契据和押记人在本契据下的义务构成“担保金融抵押品安排”(在每种情况下,为《2010年欧洲共同体(金融抵押品安排)条例》的目的和定义)的情况下,抵押代理人将有权在本担保在执行期内变得可强制执行后,将该金融抵押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用于或用于清偿担保债务。 |
| (b) | 凡占用任何金融抵押品: |
| (一) | 如果金融抵押品在认可的交易所上市或交易,其价值将被视为其在批款日本可以在该交易所出售的价值;或者 |
| (二) |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金融抵押品的价值将是抵押品代理人在考虑其从其选定的具有国家地位的独立投资或会计师事务所获得的建议后合理确定的金额, |
各有担保方将按照划拨给其使用的金融担保品价值的比例给予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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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 对交易的限制 |
| (a) | 电荷不得: |
| (一) | 在其任何资产上创建或允许存在任何证券;或 |
| (二) | 无论是在单一交易中还是在一系列交易中,无论是否相关以及是否自愿或非自愿处置其全部或任何部分资产, |
除非每项债务融资协议允许或未另有禁止。
第6.0款-代表和授权
| 6.1 | 申述及保证 |
押记人在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向每一被担保方声明并保证:
| (a) | 其为其股份及相关权利的唯一合法及实益拥有人;及 |
| (b) | 股份代表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 |
| 6.2 | 提出申述的时间 |
本契据所载的陈述及保证由押记人于本契据日期作出。
第7.0节-安全的可执行性
| 7.1 | 加速事件 |
如果发生加速事件并且仍在继续,此安全性将立即变得可执行。
| 7.2 | 自由裁量权 |
在强制执行期内的任何时间,抵押代理人可在其绝对酌情权下,在不向押记人发出进一步通知或要求且不受该法案所载限制(特别是但不限于该法案第96(1)条的规定)的情况下,以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强制执行担保资产(或其任何部分),并行使法律和该法案在每种情况下授予抵押权人的变卖权和所有其他由本契据更改或延长的权力。
| 7.3 | 注册 |
担保物代理人有权在执行期内的任何时间完成担保物代理人当时就担保资产以担保物代理人名义持有的任何股份转让契据,押记人应当按照担保物代理人的合理要求做任何事情,以促使该等转让的迅速登记和相关担保资产以担保物代理人名义迅速出具新的一份或多份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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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节-附属代理人的权利和权力
| 8.1 | 法定权力 |
本契据以及该法案和《公司法》(在每种情况下经本契据更改或扩展)赋予抵押权人和/或接管人的占有权力、出售权力、指定接管人的权力和所有其他权力,将在本担保在执行期内变得可强制执行后的任何时间立即行使。担保代理人可在不受该法案所载限制的情况下行使所有此类权力,特别是无需:
| (a) | 向押记人或任何其他人发出通知或提出要求付款或广告或其他手续;或 |
| (b) | 遵守该法第96(1)(c)条;或 |
| (c) | 遵守该法案第99条(抵押权人拥有权)的要求;或者 |
| (d) | 为发生该法第100(1)条(a)至(c)款或该法第108(1)条(a)至(c)款规定的任何事件;或 |
| (e) | 根据该法第100(1)条的最终但书的规定发出通知;或 |
| (f) | 获得押记人的同意或授权根据该法第100(2)或(3)条行使销售权的法院命令;或 |
| (g) | 根据该法第103(2)条向控告人发出任何通知;或 |
| (h) | 根据该法第112(3)(c)条获得控告人的同意。 |
| 8.2 | 法定用途的到期日 |
担保债务被视为已于本契据之日到期,经本契据更改和修订的变卖权力和根据该法案授予抵押权人的所有其他权力应在本契据执行时立即产生,但在该担保在执行期内变得可强制执行之前不得强制执行。
| 8.3 | 保护第三方 |
任何与担保物代理交易的人(包括买方)或任何接管人或其代理人均不会关心查询:
| (a) | 是否有任何担保债务已成为应付或仍然到期;或 |
| (b) | 是否已向任何人发出适当通知;或 |
| (c) | 附属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拟行使的任何权力是否已成为可行使或已或正在适当行使;或 |
| (d) | 是否有任何接管人获授权行事;或 |
| (e) | 支付给抵押品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的任何款项如何应用, |
该法案第105(1)、106和108(5)条所载的对购买者的所有保护应适用于以类似方式与抵押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打交道的任何人(包括购买者),就好像该法案规定的法定权力未被本契据更改或扩展一样。该法第105(2)条的规定不适用于本契约或本证券的任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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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 | 结论性意见 |
抵押品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收到的款项,须为买方的绝对及最终解除,并须解除该买方的关注,以确保适用向抵押品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支付或根据其指示支付的任何款项。
| 8.5 | 款项的应用 |
| (a) | 抵押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根据本契据条款不时收到或追回的或与本担保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变现或强制执行有关的所有金额将由抵押代理人持有,并根据债权人间协议的条款适用于或用于支付有担保债务或提供担保债务。 |
| (b) | 在债务融资协议允许或未禁止的范围内,本条款受制于优先于本担保的任何债权的偿付。本条款不损害任何有担保方向押记人追回任何不足的权利。 |
| (c) | 该法第106(3)、107和109条不适用于根据行使本契据授予的权力而收到或变现的任何款项的适用。 |
| 8.6 | 代表团 |
抵押代理人和任何接管人应拥有全权将其根据本契据或根据该法案可按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条款行使的任何权利、权力和酌处权转授给任何人,但始终须保证抵押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不应以任何方式就任何该等转授人因任何作为、失责或不作为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向押记人承担责任。任何依据本契据作出的转授,均不妨碍附属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随后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酌处权,亦不妨碍附属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随后向其他人作出任何转授。任何此类转授可随时由抵押品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撤销。
| 8.7 | 开支及赔偿 |
债权人间协议第20条(成本和费用)和第21.1条(债务人的赔偿)的规定(不重复计算)应被视为纳入本契据,如同本契据中所列一样,但须作必要的变通。
| 8.8 | 事先安全 |
本担保物在执行期内可强制执行之日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担保物代理人可以:
| (a) | 就证券资产的任何部分赎回任何先前的证券;和/或 |
| (b) | 采取转让其本身的任何此类证券;和或 |
| (c) | 结算及传递任何当时可归属先前担保的人的账户,而如此结算及传递的任何账户对押记人具有约束力及结论性,押记人特此授权任何根据本条的先前抵押权人/押记人向抵押品代理人提供与先前担保有关的所有资料及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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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记人应立即按要求向押记代理人支付押记代理人在任何此类赎回和/或转让方面合理发生的成本和费用,包括支付任何本金或利息。
第9.0节-收件人
| 9.1 | 委任的权力 |
| (a) | 在本证券于强制执行期内变得可强制执行后的任何时间,且无须发生第108(1)(a)至(c)条(包括该法案)所指明的任何事件,抵押代理人可不经任何董事、秘书盖章或以书面作出进一步通知,附属代理人的雇员或代理人(当其时)委任一名或多于一名人士为担保资产或其任何部分的接管人,并可不时解除由附属代理人的任何雇员或代理人以书面委任的任何接管人的职务,并委任另一名或其他人代替他及/或委任另一人与任何该等接管人行事。 |
| (b) | 如在任何时间就全部或任何担保资产委任多于一名接管人,则除任何委任文件另有指明外,每名接管人可分别行使本契据所授予的所有权力。 |
| (c) | 任何接管人或接管人的委任,可在抵押品代理人订立或占有证券资产或其任何部分之前或之后作出。 |
| (d) | 在本担保于强制执行期内变得可强制执行后的任何时间,本契据或法律赋予接管人的任何权利、权力或酌处权,可由担保代理人行使,而无须先委任接管人,或尽管委任接管人。 |
| 9.2 | 接管人的权力 |
| (a) | 在本担保在执行期内变得可强制执行后的任何时间,接管人应拥有并有权就担保资产行使法规授予抵押权人或接管人的所有权力,就担保资产而言,行使该法案和《公司法》授予的所有权力,而不受该法案所载的限制。此外,在本担保于强制执行期内变得可强制执行后的任何时间,接管人有权代表押记人作出或不作出押记人就担保资产或其任何部分可以作出或不作出的任何事情,特别是但不限于有权作出以下全部或任何一项: |
| (一) | 占有、收取和取得担保资产,并为此目的提出要求、采取、抗辩或中止任何诉讼程序或以押记人名义将任何事项提交仲裁或调解; |
| (二) | 就担保资产行使接管人认为合适的所有表决权及该证券的登记拥有人可利用的其他权力或权利及补救办法; |
| (三) | 以公开拍卖或私下合同的方式出售、处置、转换为货币或变现(或同意这样做)任何担保资产,并以押记人的名义和代表押记人的名义通过契据使该等出售或处置生效。该等出售或处分的代价可为现金、债权证、股份或其他有价值的代价,可分期支付或即时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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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就担保资产作出任何安排或妥协,或订立、履行、否定、撤销、更改或取消任何合约,而接管人认为有利; |
| (五) | 对变现证券资产可能需要或可取的任何款项给出有效收据或执行任何保证或事情; |
| (六) | 订立、维持、续期、增加或更改接管人在接管人绝对酌情权下认为合适的与担保资产有关的保险; |
| (七) | 推动成立附属公司及/或担保人的公司,以期该等附属公司及/或公司购买、租赁、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任何担保资产的权益; |
| (八) | 赎回任何先前的证券,并结算和证明该证券持有人的账户。任何如此结算及证明的帐目,须是结论性的,并对押记人具有约束力,而如此支付的款项,须视为接管人适当招致的开支; |
| (九) | 与作为或声称是押记人债权人的任何人或以任何方式与担保资产或其任何部分有关的任何人达成和解、调整、提交仲裁、妥协和安排任何债权、账目、争议、问题和要求,并采取、抗辩、继续和终止与担保资产或其任何部分有关的任何程序; |
| (x) | 筹集或借钱或产生任何其他负债,无担保或有担保,在担保资产或其任何部分上优先于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并按接管人认为合适的条款及条件,而任何出借任何该等款项的人均不得有关查询行使本权力的适当性或目的,或确保如此筹集或借入的任何款项的适用任何接管人均不得在未先取得押记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行使此权力,但押记代理人不得因其给予或拒绝此种同意而对押记人或以其他方式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不论其是否绝对或受任何限制或条件限制; |
| (十一) | 为提高证券资产的生产力和增加证券资产的市场价值,做接盘方可能认为可支配的与证券资产相关的任何其他事情; |
| (十二) | 委任、聘用及雇用经理、代理人、专业顾问、顾问、工人及其他人,并按接管人认为合适的条款及一般方式,就接管人行使本契据所提述的任何权力或以其他方式为与担保资产或其任何部分有关的任何目的,并解除如此委任、聘用或雇用的任何人的职务,向其支付酬金;及 |
| (十三) | 作出接管人可能认为附带或有利于上述任何事项及权力的一切其他行为及事情,而接管人作为押记人的代理人可能或可以合法地作出或为保全或变现担保及担保资产所必需或可取的一切其他行为及事情,并为所有上述目的使用押记人的名义。 |
16
| (b) | 在本担保在执行期内变得可强制执行后的任何时间,除非抵押代理人另有指示,该接管人还可以行使本契据赋予抵押代理人的所有权力和授权,特别是本契据第8.0条赋予抵押代理人的所有权力。该法第108(4)条不适用于本契据。 |
| (c) | 在本担保在执行期内变得可强制执行后的任何时间,抵押代理人可不时或在任何时间要求该接管人为其作为该接管人的适当履行职责提供担保,并可确定应如此提供的担保的性质和数额,但该抵押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受要求任何该等担保的约束。 |
| 9.3 | 担保物代理人和接管人的责任 |
| (a) | 抵押品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均不会因进入占有担保资产而对作为占有的抵押权人或对变现时的任何损失或对占有的抵押权人可能承担责任的任何违约或遗漏承担责任。 |
| (b) | 抵押代理人及各接管人有权享有该法案及《公司法》赋予抵押权人及接管人的所有权利、权力、授权、酌处权及豁免(经本契据更改或修改的除外),并不对与担保资产有关的任何失责或遗漏,或对根据或根据本契据授予抵押代理人或任何接管人的与担保资产或其任何部分有关的任何权力、授权或酌处权的行使或不行使承担责任,该法案或《公司法》,除非此类损失或损害是由抵押代理人或此类接管人(如适用)的欺诈、故意不当行为或疏忽造成的。 |
| 9.4 | 充电器的接收器代理 |
根据本协议指定的任何接管人应被视为与根据该法案正式指定的接管人处于同一位置,并应为所有目的的押记人的代理人。对接管人作为押记人的代理人发生的一切作为、不作为、报酬、违约、损失和责任,由押记人承担全部责任。任何有担保方不得就根据本契据或其他方式指定的任何接管人的任何该等作为、失责、不作为、不当行为或疏忽(不包括因抵押品代理人的欺诈、故意不当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向押记人或任何其他人承担任何责任。
| 9.5 | 接管人酬金 |
接管人有权按该接管人与抵押代理人之间协议确定的费率(或未能由抵押代理人确定该协议的费率)获得报酬。该法第108(7)条的规定不适用于本契约。
第10.0条-一般规定
| 10.1 | 进一步保证 |
高级设施协议第5.10(o)节(进一步保证:额外担保)的规定应被视为纳入本契据,如同在本契据中所列一样,比照进行。
17
| 10.2 | 修订及豁免 |
对本契据条款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的任何修订或放弃,应根据债权人间协议第25.2条(修订和豁免:担保文件)给予或作出。
| 10.3 | 转让 |
| (a) | 未经担保物代理人事先同意,押记人不得转让或转让其在本契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
| (b) | 任何有担保方均可根据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有担保债务单证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在本契据下的全部或任何权利。 |
| (c) | 本契据中对抵押品代理人的提述包括根据债权人间协议指定的任何继任抵押品代理人。 |
| 10.4 | 抵押贷款合并 |
任何对抵押合并权利的限制,包括该法第92条的规定,均不适用于该证券和本契据。
| 10.5 | 授权书 |
押记人以担保的方式,不可撤销地、个别地指定抵押代理人、每名接管人及其任何委托或次级委托为其在强制执行期内的代理人,以采取其根据本契据有义务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该律师可能认为为本契据的任何目的或为增强或完善其拟构成的担保或为转让或转移任何担保资产的合法所有权而必要或可取的任何行动。任何律师根据本条款根据其委任所做或声称要做的任何事情,均由押记人批准和确认。
| 10.6 | 其他权利的强制执行 |
押记人放弃其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即首先要求抵押代理人在强制执行担保之前针对抵押代理人可能拥有或受益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担保进行诉讼或强制执行。
| 10.7 | 计算和证书 |
| (a) | 在因本契据引起或与本契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在有担保方维持的账户中所作的记项是其所涉及事项的表面证据。 |
| (b) | 有担保方对有担保债务单证项下的费率或金额的任何证明或确定,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是其所涉及事项的确凿证据。 |
| (c) | 本契据下产生的任何利息、佣金或费用将按日计算,并按实际经过的天数和一年360天计算。 |
18
| 10.8 | 部分无效 |
如在任何时间,本契据的任何条款根据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法律在任何方面均属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且不会影响:
| (a) | 本契据的任何其他条款在该司法管辖区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或 |
| (b) | 该契约或本契约的任何其他期限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可执行性。 |
| 10.9 | 补救措施和豁免 |
任何有担保方未行使或任何延迟行使本契据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将作为放弃而运作,也不会因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而阻止任何进一步或其他行使或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行使。本契据中规定的权利和补救措施是累积性的,不排除法律规定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只能以书面形式和具体形式予以放弃。
| 10.10 | 通告 |
根据本契据或与本契据有关而要求或准许发出或作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须根据债权人间协议第23条(通知)发出或作出。
| 10.11 | 对口单位 |
本契据可由任意数目的对应方签署,并可由本契据的当事人在不同的对应方上签署,每一份契据在签署和交付时应构成正本,但所有对应方应共同构成只有一份和同一份文书。
| 10.12 | 电子签名 |
各缔约方均明确同意由担保代理人以电子方式执行本契据,同意以电子方式提供与本契据有关的任何信息,并同意保留和使用本已执行契据作为电子原件。
| 10.13 | 管治法 |
本契据以及由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受爱尔兰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 10.14 | 管辖权 |
| (a) | 爱尔兰法院拥有解决因本契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包括与本契据的存在、有效性或终止有关的争议或因本契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争议)的专属管辖权。 |
| (b) | 双方同意,爱尔兰的法院是解决争端最合适和最方便的法院,因此任何一方都不会提出相反的抗辩。 |
| (c) | 本条款10.14仅为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因此,不得阻止任何有担保方在任何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与争议有关的诉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担保当事人可以在任意数量的法域同时进行程序。 |
19
| 10.15 | 过程的服务 |
| (a) | 在不损害任何相关法律所允许的任何其他服务方式的原则下,收费人: |
| (一) | 不可撤销地委任PPB Treasury Unlimited Company为其在本契据下的代理人,就与本契据有关的任何争议向爱尔兰法院送达法律程序;及 |
| (二) | 同意过程代理未将任何过程通知押记人不会使有关争议无效。 |
| (b) | 如任何根据本条第10.15条(送达流程)获委任为流程代理的人因任何理由不能如此行事,则押记人须立即(无论如何在事件发生后7天内)按保安代理可接受的条款委任另一名代理。如果没有这样做,安全代理可以为此指定另一个过程代理。 |
| 10.16 | 豁免的放弃 |
押记不可撤销及无条件:
| (a) | 同意不对有担保方就本契据对其提起的诉讼主张任何豁免,并确保不代表其提出此类索赔; |
| (b) | 一般同意给予与该等法律程序有关的任何济助或任何法律程序的问题;及 |
| (c) | 放弃与其或其资产有关的所有豁免权利。 |
作为当事人已于上述日期签署并交付本契据的证明。
20
附表1
第1部分
转让无限售条件公司股份
我们下面点名的人:
| 姓名: | 姓名: | |
| 地址: | 地址: | |
| 职业或描述: | 职业或描述: | |
| 税号: | 税号: | |
(“转让人”),作为对价由以下一名或多名人士支付(确认收到):
姓名:
地址:
职业或描述:
税号:
(“受让方”),
特此向受让人并以转让人名义进行议价、出售、转让和转让,在下述公司中所述的股份:
| 股票数量: | 数字: | 字: | ||
| 股份说明: | 股份面值: | |||
| 公司名称: | ||||
(The“Shares”)
持有股份须符合转让人在紧接本次转让执行前所持股份所依据的条件且受让方在此同意接受并在该等条件下取得股份。
为证明转让人和受让人已将此转让作为契据在以下情况下执行:
本契据可在任何数目的对应方签立,所有这些对应方合在一起应视为构成同一文书。
21
| 签署并交付作为契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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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代表[ ] | 律师签字 | |||
| 由其合法指定的律师 在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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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律师姓名 | |||
| 证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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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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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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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的职业 | ||||
| 受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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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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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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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位: | ||||
| 在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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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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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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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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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的职业 | ||||
22
豁免转让的情况下所需的证明表格
VALOREM邮票税
选项1
兹证明,本文书进行的本次交易不构成可归属于股票或有价证券的对价金额或价值或合计金额或价值超过1,000欧元的较大交易或一系列交易的一部分
| 签名(请在方框内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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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人
|
||||
| 受让人
|
||||
| 日期:
|
选项2
证明本文书在任何场合均属转易或转让,不属出售或抵押。
| 交易说明: | ||||||||
| (a) | 受托人变更 | |||||||
| (b) | 被提名人至实益持有人 | |||||||
| 请 | (c) | 实益持有人对被提名人 | ||||||
| 进入 适当 |
(d) | 在实益持有人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被提名人向被提名人持有人 | ||||||
| 信 | (e) | 执行人/管理人至受益持有人 | ||||||
| (f) | 股份有限公司清盘人转让股份等,构成公司部分资产,受让方有权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得到清偿或部分清偿的 | |||||||
| (g) | 其他,详见下文:
|
|||||||
| 签名(请在下面方框中签名) |
说明(“转让人”“受让方”“律师”等) | |||
| 日期:
|
选项3
23
请在相关方框中打勾
☐兹证明,1999年《印花税合并法》第96条,适用于本文书。
☐特此证明,1999年《印花税合并法》第97条,适用于本文书
| 签名(请在下面方框中签名)
|
||||
| 转让人配偶 | ||||
| 受让人配偶 | ||||
| 日期: |
24
第2部分
授权书
| 至: | [ ] [担保物代理人姓名、地址] |
| RE: | [ ] [公司名称和地址] |
[日期]
(1)[ ](抵押品代理人)与(2)[ ](押记人)之间日期为[ ]的股份押记(股份押记)
尊敬的收件人
我们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授权抵押代理人或其代名人于当日或以其他方式完成、盖章及登记有关我们根据股份押记存放于抵押代理人及/或其指定人的股份(定义见股份押记)的股份转让契据,作为且当抵押代理人有权于当日根据股份押记的条款完成该等股份转让契据时。
本函以及由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均受爱尔兰法律管辖。
你忠实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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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事 | 董事 | |||
| [充电器名称] | [充电器名称] |
执行页面
充电器
作为契约执行和交付
由POWER LEISURE BookMakers
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以下方式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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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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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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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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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姓名 |
爱尔兰对股票指控的签名页(Flutter)
| 抵押代理人 |
| 【威尔明顿信托(伦敦)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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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 职位: |
爱尔兰对股票指控的签名页(Flutter)
商定表格
美国抵押协议
日期及生效日期截至
[__] 202[__]
中间
BETFAIR Interactive US Financing LLC
FANDUEL INC
BETFAIR Interactive US LLC
FANDUEL集团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和
威尔明顿信托(伦敦)有限公司,
作为安全代理
目 录
| 页 | ||||||
| 第一条。 |
|
|||||
| 定义 |
|
|||||
| 第1.01节。 |
建设 | 1 | ||||
| 第1.02节。 |
其他定义术语 | 2 | ||||
| 第二条。 |
|
|||||
| 证券质押 |
|
|||||
| 第2.01节。 |
质押 | 4 | ||||
| 第2.02节。 |
质押担保物的交付 | 5 | ||||
| 第2.03节。 |
申述、保证及契诺 | 5 | ||||
| 第2.04节。 |
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合伙权益认证 | 7 | ||||
| 第2.05节。 |
以被提名人名义登记;面额 | 7 | ||||
| 第2.06节。 |
投票权;股息及利息等 | 8 | ||||
| 第三条。 |
|
|||||
| 个人财产的担保权益 |
|
|||||
| 第3.01节。 |
担保权益 | 9 | ||||
| 第3.02节。 |
申述及保证 | 11 | ||||
| 第3.03节。 |
盟约 | 12 | ||||
| 第3.04节。 |
关于专利、商标和版权担保物的盟约 | 14 | ||||
| 第四条。 |
|
|||||
| 补救措施 |
|
|||||
| 第4.01节。 |
加速事件时的补救措施 | 16 | ||||
| 第4.02节。 |
收益的应用 | 17 | ||||
| 第4.03节。 |
授予使用知识产权许可 | 17 | ||||
| 第4.04节。 |
证券法等 | 18 | ||||
| 第4.05节。 |
公开销售 | 18 | ||||
| 第五条。 |
|
|||||
| 杂项 |
|
|||||
| 第5.01节。 |
通告 | 19 | ||||
| 第5.02节。 |
证券权益绝对 | 19 | ||||
| 第5.03节。 |
法律限制 | 19 | ||||
| 第5.04节。 |
具有约束力的效力;若干协议 | 20 | ||||
| 第5.05节。 |
继任者和受让人 | 20 | ||||
| 页 | ||||||
| 第5.06节。 |
代理人费用支出;赔偿 | 20 | ||||
| 第5.07节。 |
代理人指定实事求是律师 | 20 | ||||
| 第5.08节。 |
管治法 | 21 | ||||
| 第5.09节。 |
豁免;修订 | 21 | ||||
| 第5.10节。 |
放弃陪审团审判 | 21 | ||||
| 第5.11节。 |
可分割性 | 22 | ||||
| 第5.12节。 |
对口单位 | 22 | ||||
| 第5.13节。 |
标题 | 22 | ||||
| 第5.14节。 |
司法管辖权;同意送达程序 | 22 | ||||
| 第5.15节。 |
终止或解除 | 22 | ||||
| 第5.16节。 |
新增子公司 | 23 | ||||
| 第5.17节。 |
抵销权 | 23 | ||||
| 第5.18节。 |
代理人的授权 | 23 | ||||
日程安排
| 附表一 | 附属缔约方 | |
| 附表二 | 商业侵权索赔 | |
| 附表三 | 质押股票;债务证券 | |
| 附表四 | 知识产权 | |
| 附表五 | 仪器 |
附件
| 附件 i | 美国抵押协议的补充形式 |
二、
BETFAIR INTERACTIVE US FINANCING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设保人”)和本协议附表I所列本公司的其他附属公司(定义见下文)以及不时成为本协议一方的本公司各附属公司(各自为“附属公司”)、WILMINGTON TRUST(LONDON)LIMITED作为担保代理人和有担保当事人的受托人(定义见下文提及的债权人间协议)于2024年[ __ ]签署的美国担保协议(经不时修订、重述、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本“协议”)(以下简称“担保代理人”)。
见证:
兹提述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一家于爱尔兰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6956,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公司”),PPB TREASURY UNLIMITED Company(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私人无限公司,注册号为638040,注册办事处位于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PPB”)之间日期为[ ]的某些银团融资协议(可能会进一步修订、续期、延期、重述、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融资协议”),授予人,TSE HOLDINGS LIMITED,一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注册号为05172296,注册办事处位于One Chamberlain Square Cs,Birmingham,United Kingdom,B3 3AX(“TSEH”),FANDUEL GROUP FINANCING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7(“FANDuel”)和Flutter FINANCING B.V.,这是一家根据荷兰法律注册成立的besloten vennootschap met beperkte aansprakelijkheid,其官方所在地(statutaire zetel)位于荷兰阿姆斯特丹,并在荷兰贸易登记处注册,注册号为77893107(“Flutter Finance”)(公司、PPB、设保人、TSEa“借款人”,连同“借款人”)、不时作为其当事人的出借人(“出借人”),以及作为出借人的行政代理人(在这种身份下称为“行政代理人”)的J.P. Morgan SE,以及作为担保方的抵押代理人和证券受托人(在这种身份下称为“抵押代理人”)的WILMINGTON TRUST(LONDON)LIMITED。
根据《融资协议》第5.10节,双方希望订立本协议,以确保担保债务单据(如债权人间协议中所定义)项下的义务。
第一条。
定义
第1.01节。建设。
(a)本协议中使用且未在此另有定义的大写术语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其各自的含义,如果未在其中定义,则在《设施协议》中赋予其各自的含义。纽约UCC第9条中定义且未在本协议中定义的所有术语(定义见本协议)、融资协议或债权人间协议均具有其中规定的含义。“文书”一词应具有纽约UCC第9条规定的含义。
(b)《债权人间协议》第1.02节规定的施工规则也适用于本协议。
(c)如本协议的条款、其他有担保债务单证的条款与债权人间协议的条款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则以债权人间协议的条款为准。
(d)本协议的条款不得实施或被解释为禁止或限制债务融资协议未禁止的任何交易、事项或其他步骤。担保代理人应迅速订立出质人(合理行事)所要求的文件和/或采取其他行动,以促进第5.15条(终止或解除)所设想的任何此类交易、步骤或事项。
第1.02节。其他定义术语。本协议中使用的,以下术语具有以下规定的含义:
“加速事件”应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账户债务人”是指根据账户、就账户或因账户而对任何出质人负有或可能成为其义务人的任何人。
“第9条担保物”应具有第3.01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担保物”是指第九条担保物和质押担保物。
“商品交易法”是指不时修订的《商品交易法》(7 U.S.C. § 1 et seq.)以及任何后续法规。
“版权许可”是指现在或以后生效的任何书面协议,在任何第三方现在或以后拥有的任何版权下,授予任何质权人任何权利,以及任何质权人在任何该等协议下的所有权利(包括该质权人有权许可的任何该等权利)。
“版权”是指任何质权人(或根据“版权许可”定义的要求,任何第三方许可人)现在拥有或以后获得的所有以下权利:(a)受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版权法约束的任何作品的所有版权权利,无论是作为作者、受让人、受让人或其他身份;(b)任何此类版权在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的所有注册和注册申请,包括注册、补充注册和在美国版权局的未决注册申请,包括附表四所列的那些。
“债务融资协议”应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除外财产”应具有设施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联邦证券法”应具有第4.04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2
“一般无形资产”是指纽约UCC中定义的所有“一般无形资产”,包括在诉讼中的所有选择和诉讼因由,以及任何质权人现在拥有或以后获得的任何种类和性质的任何质权人的所有其他无形个人财产(账户除外),包括公司或其他商业记录、赔偿债权、合同权利(包括租赁项下的权利,无论是否作为出租人或承租人、互换协议和其他协议订立)、知识产权、商誉、注册、特许经营权、退税债权和任何信用证、担保、债权,由任何出质人持有或授予任何出质人的担保权益或其他担保,以确保任何账户的账户债务人获得付款。
“知识产权”是指任何质权人现在拥有或以后获得的所有各类和性质的知识产权和类似财产,包括发明、外观设计、专利、版权、商标、专利许可、版权许可、商标许可、商业秘密、域名、机密或专有的技术和商业信息、专有技术、展示或其他数据或信息以及所有相关文件。
“票据”就每一出质人而言统称为所有“票据”,该术语在纽约UCC第9条中定义,应包括所有本票、汇票、汇票或承兑汇票,包括但不限于附表V所述的那些。
“债权人间协议”系指(其中包括)作为母公司的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质押人和作为担保代理人的Wilmington Trust(London)Limited之间日期为[ __ ] 202 [ _ ]的英国法律管辖的债权人间协议(每个术语如其中所定义)。
“纽约UCC”系指在纽约州不时生效的统一商法典;但前提是,在任何时候,如果由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担保代理人和有担保当事人对第9条担保物的任何物品或部分的担保权益的任何或全部完善性或优先权受在纽约州以外的司法管辖区有效的统一商法典或类似法律管辖,“纽约UCC”一词系指当时在该等其他司法管辖区生效的《统一商法典》,就本协议有关该等完善或优先权的规定而言,以及就有关该等规定的定义而言。
“专利许可”是指现在或以后生效的任何书面协议,授予任何质权人制造、使用或销售专利所涵盖的任何发明或外观设计的任何权利,现在或以后由任何第三方拥有(包括该质权人有权许可的任何此类权利)。
“专利”是指任何质权人现在拥有或以后获得的下列全部(或者,根据“专利许可”定义的要求,任何第三方许可人):(a)美国在任何其他国家的所有专利或其同等专利(包括工业外观设计注册),以及美国在任何其他国家的所有专利或其同等专利申请(包括工业外观设计注册),包括附表IV所列的那些,以及(b)其所有重新发布、延续、分割、部分延续或延期,以及其中披露或主张的发明,包括制造、使用和/或出售其中披露或主张的发明或外观设计的权利。
“质押抵押品”应具有第2.01条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质押债务证券”应具有第2.01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3
“质押证券”是指质押担保物中现在或以后包含的任何承兑票据、股份、股票凭证、股票凭证或其他凭证证券,包括代表或证明任何质押担保物的所有凭证、票据或其他文件。
“质押股票”应具有第2.01条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出质人”是指设保人和各附属当事人。
“担保权益”应具有第3.01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担保债务文件”应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担保债务”应具有债权人间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安全期”是指最晚发生的放电日期。
“附属方”应具有本协议初步声明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商标许可”是指现在或以后生效的任何书面协议,授予任何质权人使用任何第三人现在或以后拥有的任何商标的任何权利(包括该质权人有权许可的任何权利)。
“商标”是指任何质权人现在拥有或以后获得的以下所有(或根据“商标许可”定义中的要求,任何第三方许可人):(a)所有商标、服务标记、企业名称、公司名称、企业名称、虚构企业名称、商品样式、商业外观、标识、其他来源或商业标识、外观设计和类似性质的一般无形资产,现已存在或以后通过或获得,其所有注册(如有),以及与此相关的所有注册和记录申请,包括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或美国任何州或任何其他国家的任何类似办事处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的注册和注册申请(根据Lanham Act,15 U.S.C. § 1051第1(b)节提交的商标或服务标志注册的“使用意图”申请除外,除非并直至根据Lanham Act第1(c)和1(d)节提交了对指控使用的修正或使用声明,但以且仅限于以下期间为限,在提交“使用意图”申请之前的任何“使用意图”申请的转让都将违反《兰哈姆法》),以及其所有续签,包括附表IV和(b)所列的与之相关或由此象征的所有商誉。
第二条。
证券质押
第2.01节。质押。作为支付或履行的担保(视情况而定),在全额担保债务的情况下,各出质人特此为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向担保代理人及其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转让和质押,并特此为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向担保代理人及其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授予该出质人在其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中、在
4
(a)其于本协议日期直接拥有的股权(构成质押股票的该等股权须于附表III列出)及该出质人日后取得的任何其他股权及代表所有该等股权的任何凭证(统称为“质押股票”),(b)(i)现时向任何出质人发行的债务证券(该等债务证券构成质押债务证券须于附表III列出),(ii)日后向该出质人发行的任何债务证券及(iii)本票及任何其他票据(如有的话)证明该等债务证券(统称,“质押债务证券”);(c)在符合第2.06条的规定下,就上述(a)和(b)条所述证券不时收到、应收或以其他方式分配的本金或利息、股息、现金、票据和其他财产的所有付款,以换取或在转换证券时收到,以及就上述(a)和(b)条所述证券收到的所有其他收益;(d)在符合第2.06条的规定下,该出质人就(a)条所述证券和其他财产享有的所有权利和特权,(b)和(c)以上和(e)上述任何一项的所有收益(上述(a)至(e)条中提及的项目统称为“质押担保物”);但质押担保物不应包括任何除外财产。
第2.02节。质押担保物的交付。
(a)每一出质人确认已为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向担保代理人交付在本合同日期存在的任何质押证券,并同意在本合同日期之后迅速(就在本合同日期之后不时取得的任何质押证券而言)为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向担保代理人交付或安排交付任何及所有该等质押证券;但任何出质人在本合同日期之后取得的任何该等质押证券应交付给担保代理人,为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在取得质押证券后120天内(或担保代理人合理酌处权允许的较长时间);此外,条件是,在本票或其他证明债务的票据的情况下,每一出质人没有义务交付未偿本金金额低于10,000,000美元的质押证券。
(b)在交付予保安代理人时,(i)依据本条第2.02条前述(a)款规定交付的任何质押证券须附有适用和/或规定的股票权力或票据权力,以担保代理人合理满意的空白或其他转让文书及由担保代理人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书和文件妥为签立,以及(ii)根据本协议条款交付的构成部分质押担保物的所有其他财产,应在必要的范围内随附,以完善质押担保物上的担保权益或允许通过适用的质押人妥为签立的适当转让文书和担保代理人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书或文件在质押担保物上变现。质押证券的每次交割均应附有说明该证券的明细表,该明细表应作为附表III(或附表III的补充,如适用)附于本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但未在本协议中附上任何该等明细表不影响该等质押证券的该等质押的有效性。如此交付的每一份附表应补充如此交付的任何先前的附表。
第2.03节。申述、保证及契诺。出质人为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共同和个别地向担保代理人及与担保代理人声明、保证和承诺:
(a)附表III(可根据第2.02(b)条不时补充)正确列明该等质押股票所代表的发行人的每一类股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的百分比,并包括所有股权、债务证券及本票或证明债务的票据,须(i)为满足抵押品和担保要求而作质押,或(ii)根据第2.02(a)条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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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质押股票(就根据美国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组织的公司附属公司以外的发行人发行的质押股票而言,据每名出质人所知)已获其发行人妥为有效授权及发行,并已全数支付且不可评估;
(c)除根据本协议授予的担保权益外,每一出质人(i)现在是并且在遵守有担保债务文件作出的任何转让的情况下,将继续是附表III所示质押证券(可能根据第2.02(b)节不时补充)的直接实益和记录所有人,与该出质人所拥有的相同,(ii)持有相同的自由和没有所有留置权,但允许的留置权除外,(iii)不会作出任何转让、质押、抵押或转让,或设定或允许存在任何担保权益或其他留置权,除根据债务融资协议不加禁止的交易和许可留置权以外的其他情况外,以及(iv)受该出质人根据债务融资协议处置质押担保物的权利约束,质押担保物将使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来捍卫其对其或其中的所有权或权益,以对抗所有人的任何和所有留置权(许可留置权除外),无论其产生于何处;
(d)除债务融资协议许可的情况外,以及除债务融资协议或证券法一般规定的限制和限制外,质押担保物现在并将继续可自由转让和转让,且质押担保物均不受或将受制于任何可能禁止、损害、延迟或以其他方式影响该质押担保物在本协议项下质押的任何性质的选择权、优先购买权、股东协议、章程、章程、组织备忘录或组织章程条款或合同限制,根据本协议出售或处分或由担保代理人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补救办法;
(e)每一出质人有权以特此作出或预期的方式质押其根据本协议所质押的已质押担保物;
(f)除设施协议或其附表所列的情况外,没有任何政府当局、任何证券交易所或任何其他人的同意或批准是或对特此生效的质押的有效性是必要的(已取得并具有充分效力和效力的除外);
(g)凭藉本协议质权人的执行和交付,当任何质押证券交付给担保代理人时,为了担保当事人的利益,按照本协议并在适当的备案处备案关于质押担保物的统一商法典融资报表,担保代理人将为担保当事人的利益获得该质押担保物的合法、有效和完善的留置权和担保权益,但仅限于许可的留置权,作为担保债务的支付和履行的担保,在此种完善性受《统一商法典》管辖的范围内;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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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特此实施的质押有效归属于担保代理人,为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担保代理人在本协议所规定的质押担保物上的权利。
第2.04节。有限责任公司及有限合伙权益认证。
(a)在任何出质人控制的境内子公司的任何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每一项权益,凡在本协议项下质押并以证书为代表的,均为纽约UCC第8条含义内的“证券”,并受纽约UCC第8条的管辖,且每份该等权益在下文任何时候均应以证书为代表。
(b)在出质人控制的境内子公司的任何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每一项权益,凡在本协议项下质押且无凭证代表的,均不属于《纽约UCC》第八条含义内的“证券”,不受《纽约UCC》(或其他司法管辖区有效的其他适用的统一商法典)第八条的管辖,且出质人不得在任何时候选择将任何此类权益视为纽约UCC第8条或其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等价物含义内的“证券”,或出具任何代表此类权益的证书,除非此后迅速(无论如何在120天内或在担保代理人合理酌情权允许的更长期限内)适用的质押人向担保代理人提供此类选择的通知,并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迅速将任何此类证书交付给担保代理人。
(c)如每名出质人为质押担保物的发行人,该出质人同意(i)受本协议有关其发行的质押担保物的条款的约束,并将遵守对其适用的条款,(ii)迅速在其账簿上注明授予担保代理人并根据本协议予以确认的担保权益,(iii)其将遵从担保代理人根据本协议就质押抵押品(包括该发行人的所有股权)作出的指示,而无须适用的质权人进一步同意,及(iv)同意在知悉适用的质押抵押品中任何有利于任何人的权益而对其中的担保代理人的权益不利时通知担保代理人
第2.05节。以被提名人名义登记;面额。证券代理人代表有担保当事人有权(全权和绝对酌情权)以适用的质权人的名义、空白背书或转让给证券代理人或在加速事件已经发生且仍在继续的情况下,以其本人作为质权人或其代名人(作为质权人或作为次级代理人)的名义持有质押证券。在加速事件发生时及持续期间,各质押人将及时将其收到的与登记在该质押人名下的质押证券有关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信的副本交给证券代理人。加速事件应已发生且仍在继续的,证券代理人有权出于与本协议一致的任何目的,将代表质押证券的凭证交换为较小面额或较大面额的凭证。各出质人应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促使非本协议一方的各质押证券发行人根据证券代理人根据本条第2.05款的要求,将代表该子公司质押证券的凭证交换为较小面额或较大面额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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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节。投票权;股息及利息等
(a)除非且直至加速事件已经发生并仍在继续:
(i)每一出质人均有权出于与债务融资协议条款一致的任何目的,行使质押担保物或其任何部分的所有人享有的任何和所有表决权和/或其他合意权利和权力;但该等权利和权力的行使不得以任何可能对任何担保代理人或其他有担保当事人根据本协议或任何其他债务融资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和补救办法或有担保当事人行使该等权利和补救办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方式进行。
(ii)担保代理人须迅速签立及向每名出质人交付,或安排签立及交付该出质人为使该出质人能够行使其根据上文第(i)款有权行使的表决权及/或合意权利及权力而合理要求的所有该等代理人、授权书及其他文书。
(iii)每名出质人有权收取及保留就质押抵押品支付或分配的任何及所有股息、利息、本金及其他分派,但范围及仅限于该等股息、利息、本金及其他分派是允许的,且并非债务融资协议另有禁止;但任何将构成质押证券的非现金股息、利息、本金或其他分派,不论是否因拆细而产生,任何质押证券的发行人的未偿股权的组合或重新分类,或作为交换而收到的质押证券或其任何部分,或作为赎回,或由于该发行人可能是一方或以其他方式参与的任何合并、合并、收购或其他资产交换的结果,应成为并成为质押担保物的一部分,并且,如果任何质押人收到,应迅速(无论如何在收到后120天内(或安全代理人合理酌处权允许的更长时间内))为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以收到的相同形式(以安全代理人合理满意的方式背书)交付给安全代理人。
(b)在加速事件发生时和在加速事件持续期间,任何出质人根据本条第2.06条(a)(iii)款获授权收取的股息、利息、本金或其他分配的所有权利均告终止,所有该等权利随即为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归属于担保代理人,担保代理人应拥有收取和保留该等股息、利息、本金或其他分配的唯一和专属权利和权力;但,担保代理人应有权在加速事件之后和持续期间不时允许质保人接收和保留此类金额。任何出质人收到的所有股息、利息、本金或其他分配违反本条第2.06条的规定,不得由该出质人与其任何其他资金或财产混合,而应与其分开持有,应为担保代理人的利益、为担保当事人的利益以信托形式持有,并应立即以如此收到的相同形式(以担保代理人合理满意的方式背书)交付给担保代理人,为担保当事人的利益。根据本款(b)项的规定支付给保安代理人或由保安代理人收取的任何及所有金钱及其他财产,应由保安代理人在收到该等金钱或其他财产后,保留在该保安代理人将设立的帐户内,并应予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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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4.02节的规定。在所有加速事件得到纠正或放弃(如适用)且设保人已向担保代理人交付大意如此的证书后,担保代理人应立即向每一出质人(不计利息)偿还根据本条第2.06款(a)(三)款的条款该出质人本应获准保留并留在该账户中的所有股息、利息、本金或其他分配。
(c)在加速事件发生时和在加速事件持续期间,任何出质人行使其根据本条第2.06条(a)(i)款有权行使的表决权和/或合意权利和权力的所有权利,以及担保代理人根据本条第2.06条(a)(ii)款承担的义务,即告终止,所有这些权利随即归属于担保代理人,以利于有担保当事人,其应拥有行使此类表决权和协商一致的权利和权力的唯一和专属权利和权力;但担保代理人应有权在加速事件之后和持续期间不时允许质权人行使此类权利。在所有加速事件得到纠正或放弃,且设保人已向担保代理人交付大意如此的证书后,任何出质人行使其根据本条2.06款(a)(i)项有权行使的表决权和/或合意权利和权力的所有权利,以及担保代理人根据本条2.06款(a)(ii)项承担的义务,在每种情况下均应恢复。
第三条。
个人财产的担保权益
第3.01节。担保权益。
(a)作为全额担保债务的支付或履行(视情况而定)的担保,各出质人为担保当事人的利益,特此将担保权益(“担保权益”)转让和质押给担保代理人、其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并特此为担保当事人的利益,向担保代理人、其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授予担保权益(“担保权益”),对该出质人现在拥有或以后任何时候取得的或该出质人现在拥有或将来任何时候可以取得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的下列任何和所有资产和财产的所有权和权益(统称“第九条担保物”):
(i)所有帐目;
(ii)所有动产纸业;
(iii)所有文件;
(iv)所有设备;
(v)所有一般无形资产;
(vi)所有票据(受第二条管辖的质押担保物除外);
(vii)所有知识产权;
(viii)所有货物、固定装置和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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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全部投资财产(质押担保物除外,受第二条管辖);
(x)所有信用证及信用证权利;
(xi)附表二所述现在或以后的所有商业侵权索赔;
(xii)与第9条抵押品有关的所有簿册及纪录;及
(xiii)替代、替换、加入、产品和收益(包括保险收益、许可证、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付款、索赔、损害赔偿和诉讼收益),并在不另有包括的范围内,任何和所有前述的所有收益、支持义务和产品,以及任何人就上述任何一项提供的所有附带担保和担保。
尽管本协议、债权人间协议或任何其他有担保债务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本协议不应构成对任何除外财产的担保权益的授予(且第9条担保物不应包括)。尽管本协议或任何其他有担保债务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不应要求出质人(a)在特定资产上设定或完善担保权益,并且只要担保代理人和设保人合理地同意,取得此种担保权益或完善该等担保权益的成本(包括任何重大不利的税务后果)相对于由此将提供的担保对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而言过高,以及(b)交付与存款账户有关的控制协议或其他控制或类似安排,证券账户或商品账户或就非支持义务的信用证权利或受产权证书约束的车辆和其他资产采取除提交融资报表之外的任何行动。
(b)每一出质人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担保代理人随时并不时在任何相关法域提交与第9条担保物或其任何部分有关的任何初始融资报表及其修订或延续,其中包含每个适用法域的《统一商法典》第9条为提交任何融资报表或修订而要求的信息,包括(i)该出质人是否为组织、组织类型和向该出质人发出的任何组织识别号,(ii)对担保物的描述,其中以担保代理人可能合理确定的任何其他方式描述此类财产是必要或可取的,以确保根据本协议授予的第9条担保物上的担保权益的完善,包括将此类财产描述为“所有资产”或“所有个人财产”或具有类似效力的词语。各出质人同意应要求及时向证券代理人提供此类信息。
担保代理人还被授权向美国专利商标局和美国版权局(或任何后续机构)提交可能必要或可取的文件,以完善、确认、延续、执行、保护或提供每一出质人授予的担保权益的通知,并指定任何出质人或出质人为债务人,担保代理人为担保方。尽管本文另有相反规定,任何质权人不得被要求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或其任何政治分支)及其领土和属地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采取任何行动,以完善构成专利、商标或版权的此类质权人的任何第9条担保物的担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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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担保权益仅作为担保授予,不得使担保代理人或任何其他有担保方承担或以任何方式改变或修改任何质权人就第9条担保物或因第9条担保物产生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3.02节。申述及保证。出质人为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共同和分别向担保代理人声明和保证:
(a)每一出质人对其声称根据本协议授予担保权益的第9条担保物享有良好和有效的权利和所有权,并有充分的权力和权力根据本协议授予担保代理人该第9条担保物的担保权益,并根据本协议的条款执行、交付和履行其义务,未经任何其他人同意或批准,但已取得并具有完全效力及效力或已在本协议或设施协议及其附表中以其他方式披露的任何同意或批准除外。
(b)统一商法典融资报表或载有第9条担保品说明的其他适当备案、录音或登记,是由担保代理人根据提供给担保代理人的信息编制的,以便在向担保代理人指明的每个政府、市政或其他办事处备案(或在设施协议第5.10节要求的备案、录音或登记的情况下,通过设保人在截止日期后向担保代理人发出的通知),并构成所有备案,对可以通过备案完善担保权益的所有第九条担保物(为担保当事人的利益)确立有利于担保代理人的合法、有效和完善的担保权益所必需的录音和登记(不包括为完善由美国专利、美国注册商标和美国注册版权组成的第九条担保物上的担保权益而要求在美国专利商标局和美国版权局备案的,在美国(或其任何政治分支)及其领土和属地进行记录或注册,并且在任何此类司法管辖区无需进一步或随后提交、重新提交、记录、重新记录、注册或重新注册,除非适用法律就提交延续声明或修订作出规定。每一出质人声明并保证一份完全执行的简式协议(该形式应为担保代理人合理接受),其中载有关于已注册美国专利(以及正在等待注册申请的专利)的所有由知识产权组成的第9条担保物的描述,已根据35 U.S.C. § 261、15 U.S.C. § 1060或17 U.S.C. § 205及其下的法规(如适用)将已注册的美国商标(以及正在等待注册申请的商标)和已注册的美国版权(以及正在等待注册申请的版权)交付给安全代理人,以便在美国专利商标局和美国版权局进行记录,以保护安全代理人的有效性并为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建立有利于安全代理人的合法、有效和完善的担保权益,就由此类知识产权组成的所有第9条担保物而言,其担保权益可通过向美国专利商标局和美国版权局记录而完善,且无需进一步或随后的备案、重新备案、记录、重新记录、注册或重新注册(除(x)统一商法典融资报表和(y)为完善与截止日期后获得或开发的由专利、商标和版权(或其注册或注册申请)组成的任何第9条担保物的担保权益所必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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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担保权益构成(i)为担保债务的支付和履行提供担保的所有第9条担保物的合法有效担保权益,(ii)在符合第3.02(b)节所述备案的情况下,可通过备案完善担保权益的所有第9条担保物的完善担保权益,根据统一商法典或这些法域的其他适用法律在美国(或其任何政治分支)及其领土和属地记录或登记统一商法典融资声明或类似文件,以及(iii)在不违反第3.02(b)节的情况下,应在所有第9条担保物中完善的担保权益,其中担保权益可在收到并向美国专利商标局和美国版权局(如适用)记录本协议(或本协议的简式)后完善。该担保权益是并应优先于除允许的留置权之外的任何第九条担保物上的任何其他留置权。
(d)第9条担保物由质押人拥有,除许可的留置权外,不存在任何留置权。没有任何质权人提交或同意提交(i)根据《统一商法典》或涵盖任何第9条抵押品的任何其他适用法律的任何融资报表或类似文件,(ii)任何出质人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或美国版权局转让任何第9条担保物或涵盖任何第9条担保物的任何担保协议或类似文书的任何转让,或(iii)任何出质人向任何外国政府、市政或其他办事处转让任何第9条担保物或涵盖任何第9条担保物的任何担保协议或类似文书的任何转让,该融资声明或类似文件、转让、担保协议或类似文书仍然有效,但在每种情况下允许的留置权除外。
(e)除附表II(可不时补充)所列情况外,没有任何质权人持有个别合理估计等于或超过10,000,000美元的任何商业侵权索赔。
(f)质权人拥有的所有账户均已由质权人发起,且质权人拥有的所有存货均已由质权人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取得。
第3.03节。盟约。
(a)每名出质人同意遵守设施协议第5.10(d)(viii)条。每一出质人同意迅速向安全代理提供反映《设施协议》第5.10(d)(ix)节所述任何变更的经认证的组织文件。
(b)在不违反债务融资协议项下该质权人处分担保物的权利的情况下,各质权人应自费以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对所有人捍卫第9条担保物的所有权,并为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捍卫担保代理人在第9条担保物中的担保权益及其对任何非许可留置权的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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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每一出质人同意自费签立、确认、交付和安排妥为归档所有担保代理人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进一步文书和文件,并采取一切行动,以更好地保证、保全、保护和完善担保权益以及特此设定的权利和补救办法,包括支付与本协议的执行和交付以及授予担保权益和提交任何融资报表(包括固定文件备案)或与此或与此相关的其他文件有关的任何费用和税款。
在不限制前述概括性的情况下,各质权人特此授权担保代理人,在向质权人发出及时通知的情况下,通过补充附表IV或在此附加附表的方式补充本协议,以具体标识可能构成版权、专利、商标、版权许可、专利许可或商标许可的任何资产或物品;但任何质权人有权,自其被担保代理人告知该担保物的具体标识后90日内可行使,以书面通知担保代理人该出质人根据本协议就该抵押品作出的陈述和保证的任何不准确之处。每一出质人同意,其将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采取必要的行动,以便在其收到担保代理人关于该担保物的具体标识的通知之日起90天内,根据本协议作出的所有陈述和保证就该担保物而言应是真实和正确的。
(d)在加速事件发生后及其持续期间,担保代理人有权根据合理程序核实第九条担保物的有效性、数量、质量、数量、价值、条件和状态,或与第九条担保物有关的任何其他事项,包括在任何第三人占有的账户或第九条担保物的情况下,通过联系账户债务人或拥有该第九条担保物的第三人进行此种核实。安全代理人有权与任何有担保方共享其从此类检查或验证中获得的任何信息。
(e)担保代理人可自行选择,在担保代理人向相关质权人发出三个工作日的事先书面通知后,担保代理人可随时解除对第九条担保物征收或设置的任何逾期税款、评估、收费、费用、留置权、担保权益或其他产权负担,且不属于许可的留置权,并可在任何出质人未按本协议或债务融资协议的要求支付第九条担保物的维持和保全费用的情况下,及每名出质人共同及个别同意应要求向担保代理人偿付担保代理人根据上述授权作出的任何合理及有文件证明的付款或发生的任何合理及有文件证明的自付费用;但本条第3.03(e)款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解释为免除任何出质人履行或对担保代理人或任何有担保方施加任何义务以纠正或履行任何出质人有关税款、评估、收费、费用、留置权的任何契诺或其他承诺,此处或债务融资协议中规定的担保权益或其他产权负担和维护。
(f)每一出质人(而不是担保代理人或任何有担保方)应继续对遵守和履行其根据与第9条担保物有关的每份合同、协议或文书应遵守和履行的所有条件和义务承担责任。
(g)每名出质人不可撤销地作出、组成及委任保安代理人(以及保安代理人指定的所有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为该出质人的真实及合法代理人(及事实上的代理人),在持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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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事件,关于在保单项下就第9条担保物提出、结算和调整索赔,在该保单收益的任何支票、汇票、票据或其他付款项目上签注该质权人的名称,并就此作出一切决定和决定。
第3.04节。其他行动。为进一步保证担保代理人在第九条担保物上的担保权益的附加、完善和优先权以及担保代理人的强制执行能力,为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各出质人同意,在每种情况下,由该出质人自费,对下列第九条担保物采取以下行动:
(a)商业侵权索赔。如任何出质人在任何时候持有或取得商业侵权索赔的金额合理估计等于或超过10,000,000美元,则该出质人应迅速(且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母公司根据设施协议第5.04(b)节就财政半年(或在一个财政年度的最后一个财政半年发生任何此类事件的情况下)向行政代理人交付合规证书之日,会计年度)发生此类事件的会计年度)以由该质权人签署的书面通知该担保代理人,包括该债权的概要说明,并以书面形式向该担保代理人授予其中及其收益的担保权益,所有这些均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且该书面形式和实质内容均应令该担保代理人合理满意。
第3.05节。关于专利、商标和版权担保物的盟约。
(a)除债务融资协议另有许可外,每一出质人同意,其不会明知而作出任何作为或不作出任何作为(并会作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以阻止其持牌人作出任何作为或不作出任何作为),从而使该出质人业务正常进行的任何专利材料可能过早失效或专供公众使用,并同意就任何此类专利所涵盖的任何材料产品采取必要且足够的商业上合理的步骤,以确立和维护其在适用的专利法下的权利。
(b)除债务融资协议另有许可外,每一出质人将并将利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促使其被许可人或其分许可人就每一项商标材料正常开展该出质人的业务,(i)保持该商标完全有效,不受任何放弃或不使用无效的裁定,(ii)保持根据该商标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iii)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展示带有联邦或外国注册通知或商标或服务标志要求的该等商标,以及(iv)不明知使用或明知允许其被许可人使用该等商标而违反任何第三方权利。
(c)除债务融资协议另有许可外,每一出质人将并将利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促使其被许可人或其分许可人就其出版、展示和分发的该出质人业务的正常进行所必需的重要版权所涵盖的每一作品,按适用的版权法的要求使用版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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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每一出质人如知悉对该出质人业务正常进行的任何专利、商标或版权材料可能立即成为被放弃、遗失或专供公众使用,或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美国版权局或任何法院就该出质人对任何该等重要专利、商标或版权的所有权或其登记或维持该等权利而作出的任何重大不利裁定或发展(不包括办公行动和类似裁定或发展),应立即通知担保代理人。
(e)每一出质人,无论是其本身,还是通过任何代理人、雇员、被许可人或指定人,均应根据安全代理人的合理请求,(i)迅速自行或通过任何代理人、雇员、被许可人或指定人,就任何专利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的每一项申请,以及任何商标或版权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美国版权局提交的自根据本条款向安全代理人发出上次通知以来的期间内的每一项注册提供合理的详细信息,以及(ii)应安全代理人的合理请求,执行和交付作为担保代理人合理要求的任何和所有协议、文书、文件和文件,以证明担保代理人在该专利、商标或版权上的担保权益;但本协议的规定应自动适用于该专利、商标或版权,任何该等专利、商标或版权应自动构成抵押品,如同在本协议执行时该等专利、商标或版权已构成抵押品一样,并受制于本协议设定的留置权和担保权益,无需任何一方进一步采取行动。
(f)除债务融资协议另有许可外,每一出质人应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美国版权局就维持和追求与任何专利、商标和/或版权(以及获得相关授予或注册)有关的每一项材料申请的任何程序中行使与惯例一致的合理商业判断,以使该出质人的业务正常开展,并维持(i)每一项已颁发的专利和(ii)每一商标的注册和对该出质人业务的正常开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每一项版权,包括,在该质权人的合理商业判断中适用和必要时,及时提出展期申请、使用誓章、不可抗辩誓章和支付维持费,并在任何质权人的合理商业判断中认为必要时,对第三方提起异议、干涉和撤销程序。
(g)出质人明知或有理由知道由专利、商标或著作权材料构成的第九条担保物对其正常经营业务已经或即将被第三人实质性侵犯、挪用或稀释的,该出质人应当及时通知担保代理人,并在该出质人作出合理经营判断认为必要时,应当及时起诉、追讨任何及全部损害,并采取在该情形下合理适当的其他行动。
(h)在加速事件继续发生时和期间,应担保代理人的请求,每一出质人应作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根据每份版权许可、专利许可或商标许可,从许可人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或批准,以将该等出质人根据其所享有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转让给(由担保代理人全权酌情决定)担保代理人或担保代理人的指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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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补救措施
第4.01节。加速度事件时的补救措施。根据债权人间协议的条款,在加速事件发生时和继续发生期间,各出质人同意按要求将每一项担保物交付给担保代理人,并约定担保代理人有权在同一时间或不同时间采取下列任何或全部行动:(a)就由知识产权组成的任何第9条担保物,按要求使该担保权益成为转让,由适用的质权人将任何或所有此类第9条担保物转让和转让给担保代理人,或根据担保代理人应确定的条款和条件并以此类方式在全球范围内转让或再许可任何此类第9条担保物,无论其是否为一般、特殊或其他方式,无论是在排他性或非排他性的基础上,(除非违反任何当时存在的许可安排,在无法获得其下的豁免的情况下),(b)无论是否经过法律程序,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或要求履行,占有第9条担保物且不对侵入适用的质权人进入第9条担保物可能位于的任何场所承担任何责任,以取得对第9条担保物的占有或移走,并且一般而言,行使根据适用的统一商法典或其他适用法律赋予担保方的任何和所有权利,以及(b)而不是行使此处授予其的出售权力,根据一项或多项法院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的一项或多项判决或法令,以法律或股权诉讼方式进行,以取消任何抵押权人授予的留置权,并出售抵押财产或其任何部分。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每一出质人同意,证券代理人有权根据UCC、PPSA或其他适用法律在发生违约时行使担保方的所有权利和补救措施,并在符合适用法律要求的情况下,以公开或私下出售或在任何经纪人的董事会或任何证券交易所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全部或任何部分担保物,以换取现金、赊账或作为证券代理人认为适当的未来交付。根据上述规定,就任何证券的出售(如果其认为这样做是可取的)而言,证券代理人应被授权将潜在的投标人或购买者限制为代表并同意他们为自己的账户、为投资而购买此类证券的人,而不是为了分销或出售该证券。在依据本条第4.01款完成任何此种抵押品出售后,担保代理人有权将如此出售的抵押品转让、转让和交付给其买方或买方。在任何该等出售时,每名该等买方须绝对持有所出售的财产,不受任何出质人的任何要求或权利的限制,而每名出质人特此放弃和解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该出质人根据现时存在或以后颁布的任何法律规则或法规现已拥有或可能在未来任何时间拥有的所有赎回、中止、估值和评估权利。
证券代理人应提前10天向适用的质保人发出书面通知(每个质保人同意的是《纽约UCC》第9-611条含义内的合理通知或其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同等通知),表明证券代理人有意出售任何抵押品。在任何此类出售中,将出售的抵押品或其部分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或单独的包裹以一个批次出售,由担保代理人(在其唯一和绝对酌情权下)确定。如果担保代理人决定不出售任何担保物,则不承担出售任何担保物的义务,无论是否已发出出售该担保物的通知。保安代理人可在没有通知或公布的情况下,押后任何公开或私下出售,或促使该出售不时在订定出售的时间和地点以公告方式押后,而该出售可在该出售如此押后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而无须另行通知。在任何出售全部或任何部分抵押品的情况下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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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赊账或未来交付方式,如此出售的抵押品可由担保代理人保留,直至买方或其买方支付出售价款,但在任何此类买方或买方未能承接和支付如此出售的抵押品的情况下,担保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在任何此类失败的情况下,该抵押品可在根据上述规定发出通知后再次出售。在依据本条第4.01条进行的任何公开(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私下)出售时,任何有担保方可以信用方式出价或以现金购买,免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任何出质人的任何赎回、中止、估价或评估权(所有这些权利也在此被放弃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被解除),提供出售的抵押品或其任何部分,而该有担保方可在遵守出售条款后持有,保留和处置这类财产,而无需为此向任何质权人进一步负责。就本协议而言,购买担保物或其任何部分的书面协议应被视为出售;担保代理人可根据该协议自由进行此种出售,任何出质人均无权要求返还担保物或其受其约束的任何部分,尽管在担保代理人订立该协议后,所有违约事件应已得到补救,担保债务已全额支付。作为行使此处授予其的出售权力的替代办法,担保代理人可以通过一项或多项诉讼在法律上或股权上进行,以取消本协议的赎回权,并根据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法院的判决或法令或根据法院指定的接管人的程序出售抵押品或其任何部分。任何依据本条4.01的规定进行的销售均应被视为符合纽约UCC第9-610(b)节规定的商业上合理的标准或其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同等标准。
第4.02节。收益的应用。证券代理人应根据债权人间协议的条款,及时运用任何托收或出售担保物的收益、款项或余额,以及任何已质押的担保物。
根据债权人间协议,证券代理人对任何此类收益、款项或余额的适用时间拥有绝对酌处权。如果不顾本协议或债权人间协议的规定,任何有担保方因其当时根据本协议或债权人间协议有权获得的有担保债务而收到超过其付款部分的任何付款或其他追偿,则该有担保方应为本协议项下所有有担保方的利益以信托方式持有该等付款或其他追偿,以便按照本条第4.02款进行分配。
在保安代理人出售任何抵押品时(包括依据法规或根据司法程序授予的出售权力),保安代理人或作出出售的高级人员收到购买款,即为如此出售的抵押品的买方或买方的足够解除义务,而该等买方或买方并无义务确保已支付予保安代理人或该高级人员的购买款的任何部分的适用,或须以任何方式就其误用承担责任。
在债务融资协议允许或未禁止的范围内,本条款受制于任何优先于抵押品的债权的偿付。本条款不损害任何有担保方向任何出质人追偿任何亏空的权利。
第4.03节。授予使用知识产权的许可。为使担保代理人能够在担保代理人合法有权在加速事件后行使这些权利和补救措施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补救措施,每一出质人特此(由担保代理人自行决定)为担保当事人的利益向担保代理人或担保代理人的指定人授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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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销的非排他性许可(可在不向任何质权人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或其他补偿的情况下行使)使用、许可或再许可由该质权人现在拥有或以后获得的知识产权组成的第九条担保物中的任何担保物,无论该担保物位于何处,并在该许可中包括对任何许可项目可能被记录或存储的所有媒体以及对用于编制或打印其的所有计算机软件和程序的合理访问、对所有知识产权进行起诉和维护的权利以及对过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进行起诉的权利。安全代理使用此类许可可在加速事件发生时和继续期间由安全代理选择行使;但安全代理根据本协议订立的任何许可、分许可或其他交易应对质权人具有约束力,尽管随后对加速事件有任何补救措施。
第4.04节。证券法等鉴于质押人对质押担保物的立场,或由于当前或未来的其他情况,可能会根据1933年《证券法》(如现在或以后生效)或以后颁布的任何类似联邦法规(该法案和任何此类类似法规不时生效称为“联邦证券法”)对本协议允许的质押担保物的任何处置产生问题。每个出质人都明白,如果证券代理人试图处分全部或任何部分的质押担保物,遵守联邦证券法可能会非常严格地限制证券代理人的行为过程,也可能会限制任何质押担保物的任何后续受让人可以处分该担保物的程度或方式。同样,根据适用的蓝天或其他州证券法或目的或效果类似的类似法律,在任何试图处置全部或部分质押担保物的行为中,可能存在影响证券代理人的其他法律限制或限制。每一出质人承认并同意,鉴于此类限制和限制,证券代理人可全权酌情(a)继续进行此类出售,无论为登记此类质押担保物或其部分目的的登记声明是否已根据联邦证券法提交,或在适用的范围内,Blue Sky或其他州证券法和(b)可与单一潜在购买者或数量有限的潜在购买者(由证券代理以其唯一和绝对酌情权确定)接洽并进行谈判,以实现此类出售。各质权人承认并同意,任何此类出售可能导致价格和其他条款对卖方不利,而不是如果此类出售是没有此类限制的公开出售。在发生任何此类出售的情况下,担保代理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以担保代理人在其唯一和绝对酌处权下在当时情况下可能善意地认为合理的价格出售全部或任何部分质押担保物,尽管如果按上述方式将出售推迟到登记之后或如果接洽了更多的购买者,则可能已经实现了大幅更高的价格。即使存在报价或销售价格可能大大超过保安代理销售价格的公共或私人市场,本条第4.04款的规定仍将适用。
第4.05节。公开销售。各出质人同意,在加速事件发生时和持续期间,如果担保代理人出于任何原因希望以公开出售的方式出售任何质押担保物,其将在任何时间和不时根据担保代理人的书面请求,利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采取或促使该质押担保物的发行人采取该行动并准备、分发和/或归档该等文件,根据证券代理人的律师的合理意见所要求或可取的情况,允许公开出售该质押担保物;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要求任何出质人根据联邦或州证券法对任何质押担保物进行资格认定、备案或登记,或促使该质押担保物的发行人对任何质押担保物进行资格认定、备案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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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杂项
第5.01节。通知。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信和通知(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许可的情况外)应以书面形式,并按适用的担保债务文件的规定提供,因为此类地址可通过向担保代理人和设保人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更改。根据本协议向任何贷款方发出的所有通信和通知应在母公司的照管下向其发出,并应按照适用的担保债务文件的规定发出通知。
第5.02节。安全利益绝对。担保代理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担保权益、质押担保物上的担保权益以及每一出质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均为绝对无条件,而不论(a)融资协议、任何其他债务融资协议、关于任何有担保债务的任何协议或与上述任何一项有关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书是否缺乏有效性或可执行性,(b)所有或任何有担保债务的支付时间、方式或地点或任何其他期限的任何变更,或对任何偏离债权人间协议、任何其他债务融资协议或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书的任何其他修订或放弃或任何同意,(c)对其他抵押品的任何留置权的任何交换、解除或不完善,或对任何担保的任何解除、修订或放弃或同意或背离,为全部或任何有担保债务提供担保或担保,或(d)任何其他情况,否则可能构成任何质押人就有担保债务可获得的抗辩或解除,本协议或债权人间协议(抗辩付款或履约除外)。
第5.03节。法律的限制。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权利、补救措施和权力,只有在行使不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法规条款的情况下才能行使,本协议的所有条款旨在受制于可能具有控制性的所有适用的法律或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在必要的范围内加以限制,以便它们不会使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可执行,或无权根据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法规的规定进行记录、登记或备案。每一出质人和担保代理人为自己和代表每一有担保方,特此确认,所有这些人的意图是,本协议以及根据本协议授予的担保物的质押和担保权益不构成《破产法》或任何其他联邦、州或外国破产、破产、破产、接管或类似法律、《统一欺诈转让法》、《统一欺诈转让法》或任何类似外国,联邦或州法律在适用于本协议的范围内以及根据本协议授予的担保权益和质押抵押品的担保权益。为实现上述意图,担保代理人本人及代表每一有担保方和质权人在此不可撤销地约定,在任何时候根据本协议授予的担保权益和质押担保物上的担保权益,均应以导致根据本协议授予的担保权益和质押担保物上的担保权益不构成欺诈性转让或转让的最大限度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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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4节。具有约束力的效力;若干协议。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一方生效,当本协议的对应方代表该方签立时,本协议的对应方应已交付给担保代理人,而本协议的对应方应已代表该担保代理人签立,此后对该方和担保代理人及其各自允许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应符合该方、担保代理人和其他有担保的当事人及其各自允许的继承人和受让人的利益,除非本协议或任何有担保债务文件明确规定,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或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或在本协议或担保品中的任何权益(且任何此类转让或转让均为无效)。本协议应被解释为关于每一出质人的单独协议,可由担保代理人对任何出质人进行修改、修改、补充、放弃或解除,而无需任何其他出质人的批准,且不影响任何其他出质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第5.05节。继任者和分配人。凡在本协议中提及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则该提及应被视为包括该方的许可继承人和受让人;本协议中所载的任何出质人或担保代理人或其代表的所有契诺、承诺和协议均应对其各自的许可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符合其利益。
第5.06节。代理人费用支出;赔偿。
《债权人间协议》第20条(成本和费用)和第21.1条(债务人的赔偿)的规定(不重复计算)应被视为纳入本协议,如同本协议中规定的一样,比照进行。
第5.07节。代理人指定实事求是律师。每一出质人特此指定担保代理人为该出质人的实际代理人,以执行本协议的规定,并在加速事件发生时和持续期间,采取担保代理人认为为实现本协议的目的所必需或可取的任何行动和执行任何文书,该指定是不可撤销的,并附带利益。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担保代理人有权在加速事件发生时和持续期间,以担保代理人的名义或以该出质人的名义,(a)收取、背书、转让或交付与担保物或其任何部分有关的任何和所有票据、承兑、支票、汇票、汇票或其他付款证据,(b)要求、收取、收取、支付、给予接收、解除和解除全部或任何担保物;(c)要求,要求、起诉、收取、收取和给予根据或凭借任何抵押品到期或将到期的任何及所有款项的无罪开释;(d)在与任何抵押品有关的任何发票或提单上签署任何质押人的名称;(e)向任何账户债务人发送账户验证;(f)启动和起诉任何及所有诉讼,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采取法律或股权诉讼或程序,以收取或以其他方式变现全部或任何抵押品,或强制执行与任何抵押品有关的任何权利;(g)和解、妥协、复合、调整或抗辩与全部或任何抵押品有关的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h)通知或要求任何出质人通知账户债务人直接向担保代理人付款;(i)使用、出售、转让、转让、质押,就全部或任何抵押品作出任何协议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并作出执行本协议目的所需的所有其他行为和事情,如同担保代理人在所有目的上都是抵押品的绝对所有人一样;但本协议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要求或义务要求担保代理人就担保代理人收到的任何付款的性质或充分性作出任何承诺或作出任何查询,或提出或提出任何索赔或通知,或就抵押品或其任何部分或就其到期或将到期的款项或由此涵盖的任何财产采取任何行动。担保代理人和其他有担保方仅对因行使本协议授予其的权力而实际收到的金额负责,其本人或其各自的任何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雇员或代理人均不得就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向任何质权人负责,但其本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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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8节。治理法。本协议以及各方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基于本协议、产生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争议、争议或诉讼因由(无论是合同或侵权或其他),均应按照纽约州法律解释并受其管辖,而不涉及可能需要A
第5.09节。豁免;修订。
(a)担保代理人、任何贷款人或任何其他有担保方在根据本协议或根据任何其他有担保债务文件行使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方面的任何失败或延误,均不得作为对该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的放弃而运作,也不得将任何单一或部分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或任何放弃或中止强制执行该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的步骤排除任何其他或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担保代理人、出借人或任何其他有担保方在本协议项下和其他有担保债务单证项下的权利、权力和补救措施是累积的,并不排除他们本应拥有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除非本条第5.09条(b)款允许,否则任何对本协议任何条文的放弃或对任何质权人的任何离开的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具有效力,而该等放弃或同意仅在特定情况下并为所给予的目的而具有效力。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贷款的提供不应被解释为对任何违约、违约事件或加速事件的放弃,无论担保代理人、任何贷款人或任何其他有担保方当时是否可能已经通知或知道此类违约或加速事件。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出质人的通知或要求,不得使任何出质人在类似或其他情况下有权获得任何其他或进一步的通知或要求。
(b)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任何规定或任何其他担保文件的任何规定均不得放弃、修改或修改,除非依据担保代理人与该等放弃、修改或修改将适用的出质人或出质人订立的一项或多项书面协议,但须符合根据债权人间协议所要求的任何同意。保安代理人可就本条第5.09(b)条所设想的任何修订是否获准而最终依赖父母的高级人员的证明书。
(c)尽管有本协议所载的任何相反规定,如果担保代理人在与母公司协商后合理地确定,在本协议或其他有担保债务单证所要求的时间或时间之前无法完成此类物品的完善或取得,则担保代理人可准予延长设定或完善特定资产上的担保权益或取得保险(包括所有权保险)或与特定资产有关的查勘的时间(包括延长在该日期对质权人资产上的担保权益的完善的时间)。
第5.10节。放弃陪审团审判。本协议每一方在此放弃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充分范围内,就本协议或其他有担保债务文件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任何法律程序(无论是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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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侵权或任何其他理论)。此处的每一方(a)证明任何其他方的代表、代理人或代理人均未明示或以其他方式代表该其他方在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不会寻求强制执行上述豁免,并且(b)承认其与此处的其他方已被诱导订立本协议,其中包括:MM
第5.11节。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所载的任何一项或多项条款在任何方面被认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本协议所载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应因此受到任何影响或损害。当事人应当努力进行善意协商,以经济效果与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尽可能接近的有效条款取代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
第5.12节。同行。本协议可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应方中执行,每一个对应方应构成一份原件,但全部合并后应仅构成一份合同,并应按第5.04节的规定生效。以传真或其他电子传输方式交付本协议的已执行对应方,其效力应与交付手工签署的原件同等。“执行”、“执行”、“签名”、“签名”等字样与将就本协议签署的任何单证以及在此设想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修订、放弃和同意)中的或与之相关的类似进口字样,应被视为包括电子签字、在安全代理人批准的电子平台上以电子方式匹配转让条款和合同订立,或以电子形式保存记录,每一项均应具有与人工签署的签字或使用纸质记录保存系统(视情况而定)相同的法律效力、有效性或可执行性,在任何适用法律(包括《全球和国家商务联邦电子签名法》、《纽约州电子签名和记录法》或任何其他基于《统一电子交易法》的类似州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并按其规定进行;条件是,尽管此处包含任何相反的内容,除非安全代理人根据其批准的程序明确同意,否则安全代理人没有义务同意接受任何形式或任何格式的电子签名。
第5.13节。标题。条款和章节标题以及此处使用的目录仅供参考,不属于本协议的一部分,不影响本协议的构建,或在解释本协议时应予考虑。
第5.14节。管辖权;同意送达程序。便利协议第9.15节特此以引用方式就每一出质人并入,如同在此作了全面规定,并作了必要的变通。
第5.15节。终止或释放。
(a)就所有抵押品而言,在担保期结束时;或
(b)就任何出质人的抵押品而言,如该出质人作为债务人(定义见债权人间协议)辞职,则根据并按照其作为缔约方的每一项相关债务融资协议的条款;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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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如任何出质人在债务融资协议所允许或不以其他方式禁止的范围内将任何抵押品或其任何部分处置予任何非出质人的人,则在每种情况下,担保代理人须应出质人的请求和费用,采取任何合理必要的行动,将该抵押品从本担保中解除,在每种情况下,均无须追索任何有担保方或任何有担保方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并须在担保代理人收到请求后,母公司和出质人的证明,说明此类交易和解除符合债权人间协议和适用的担保债务文件。
第5.16节。额外的子公司。在本协议中以附件形式存在的文书的设施协议第5.10节要求或允许的担保代理人和任何成为本协议一方的境内子公司签署和交付时,经设保人和担保代理人合理同意以反映适用法律规定的变更后,该子公司应成为本协议项下的附属方,其效力和效力与最初作为本协议一方的附属方一样。任何该等文书的签立及交付,无须取得任何其他出质人的同意。本协议每一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本协议新增任何一方的情况下仍然完全有效。
第5.17节。抵销权。如加速事件应已发生且仍在继续,特此授权各担保方和担保代理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随时、不时抵销和适用任何及所有存款(一般或特别、时间或活期、临时或最终)在任何时间持有的该有担保方和担保代理人在任何时间就该出质人的信贷或账户所欠的其他债务,对抗该出质人现在或以后根据本协议存在的对该有担保方和担保代理人的任何和所有义务,无论该有担保方和担保代理人是否已根据本协议提出任何要求,尽管该等义务可能未到期;但此种行使抵销权应受债权人间协议的约束。每一有担保方和担保代理人根据本条第5.17款享有的权利,是该有担保方和担保代理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救办法(包括其他抵消权)的补充。
第5.18节。代理的权威。每一出质人确认,担保代理人在本协议项下就担保代理人采取的任何行动或担保代理人行使或不行使本协议规定的任何选择权、表决权、请求、判决或其他权利或补救办法或由此产生或产生的权利或补救办法所享有的权利和责任,在担保代理人与有担保当事人之间,应受债权人间协议以及他们之间可能不时存在的与此相关的其他协议的管辖,但是,在担保代理人与质权人之间,担保代理人应被最终推定为适用的有担保当事人的代理人,具有充分和有效的行事或不行事的权力,而任何质权人不得承担任何义务或权利就该权力进行任何查询。
[签名页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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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证明,本协议双方已于上述日期和年份之首正式签署本协议。
| [__] | ||
| 签名: |
|
|
| 姓名: | ||
| 职位: | ||
【美国抵押品协议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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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代理
威尔明顿信托(伦敦)有限公司
| 签名: |
| 姓名: |
| 职位: |
【美国抵押品协议签署页】
附表一
附属缔约方
| FANDUEL公司。 |
| BETFAIR Interactive US LLC |
| FANDUEL集团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
附表二
商业侵权索赔
| 没有。 |
附表三
质押股票;债务证券
质押股票
| 授予者/纪录拥有人 | 发行人 | 发行人的 组建的管辖权 |
证号。 (在一定程度上 已认证) |
没有。股(至 程度 已认证)/ 利息 拥有 |
百分比 已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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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发 互动美国 有限责任公司 |
必发 互动美国 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
特拉华州 | [•] | 100%所有者 (唯一成员) |
100% | |||||
质押债务
没有。
附表四
知识产权
美国专利:
没有。
美国商标:
没有。
美国版权
没有。
附表五
仪器
没有。
附件 i
对美国抵押协议
日期为2024年[ __ ]的《美国抵押协议》(经不时修订、重述、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抵押协议”)第[ __ ]号(本“补充”)号的补充文件,由[ __ ]号、[ __ ]号[ __ ]号(“设保人”)、其每一附属缔约方和WILMINGTON TRUST(LONDON)LIMITED作为担保方(如其中所定义)的担保代理人(以此身份,“担保代理人”)。
A.兹提述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6956,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公司”),PPB TREASURY UNLIMITED Company(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私人无限公司,注册号为638040,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PPB”)之间日期为[ ]的某些银团融资协议(可能会进一步修订、更新、延期、重述、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融资协议”),BETFAIR INTERACTIVE US FINANCING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1(“Betfair”),TSE HOLDINGS LIMITED,一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注册号为05172296,注册地址为One Chamberlain Square Cs,Birmingham,United Kingdom,B3 3AX(“TSEH”),FANDUEL GROUP FINANCING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7(“FanDuel”),FLUTTER FINANCING B.V.,a besloten vennootschap meet beperkte aansprakelijkheid根据荷兰法律注册成立,并在荷兰贸易登记处登记,编号为77893107(“Flutter Finance”)(公司、PPB、设保人、TSEH、FanDuel和Flutter Finance各自为“借款人”,合称“借款人”)、不时作为其当事人的放款人(“放款人”),以及J.P. Morgan SE作为放款人的行政代理人(在这种身份下为“行政代理人”),以及WILMINGTON TRUST(LONDON)LIMITED作为担保方的抵押代理人和证券受托人(在这种身份下为“抵押代理人”)。
B.此处使用且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适用的《融资协议》、《债权人间协议》和《抵押协议》中赋予此类术语的含义。
C.质权人订立抵押协议,以诱使贷款人作出贷款。抵押协议第5.16节规定,公司的其他子公司可以通过以本补充协议的形式签署和交付文书,成为抵押协议项下的附属当事人和质押人。以下签署的附属公司(“新附属公司”)正在根据融资协议的要求执行本补充协议,以成为抵押协议项下的附属缔约方,以诱使贷款人提供额外贷款并作为先前提供的贷款的对价。
据此,保安代理与新附属公司同意如下:
第1节。根据抵押品协议第5.16节,新附属公司经其以下签署成为抵押品协议项下的附属方及质押人,其效力及效力犹如最初在该协议中指定为附属方及质押人,而新附属公司特此(a)同意所有条款及规定
适用于其作为附属方及根据该协议作出的质权人的抵押协议及(b)声明及保证,其作为质权人根据该协议作出的陈述及保证于本协议日期及截至日期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为推进上述工作,新附属公司作为全额支付和履行担保债务的担保,现为担保当事人、其继承人和受让人的利益,为新附属公司在新附属公司的担保物(如担保物协议中所定义)上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设定和授予担保代理人、其继承人和受让人的担保权益和留置权。担保物协议中每一处提及“附属方”或“出质人”,均视为包含新的附属公司。抵押协议特此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第2节。新的附属公司向担保代理人和其他有担保当事人声明并保证,本补充文件已由其正式授权、执行和交付,构成其法律、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其强制执行,但须遵守(i)破产、无力偿债、暂停执行、重组、欺诈性转让或其他一般影响债权人权利的类似法律的影响,(ii)一般的股权原则(无论在股权或法律程序中是否考虑这种可执行性)和(iii)默示的善意和公平交易契约。
第3节。本补充书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应方签署,每一方应构成一份正本,但全部合并后仅构成一份合同。本补充说明自(a)保安代理人已收到本补充说明的对应方且有新子公司签字且(b)保安代理人已执行本补充说明的对应方时生效。以传真传送方式向本补充文书交付已签署的签字页,其效力与交付本补充文书手工签署的对应方同等。
第4节。新附属公司谨此声明并保证:(a)所附附表I所列的是新附属公司所有质押股票和质押债务证券的真实和正确的附表,(b)所附附表II所列的是构成美国注册商标、专利和版权的所有知识产权的真实和正确的附表,(c)本协议所附附表III所载的是所有商业侵权索赔的真实和正确的附表,金额等于或超过10,000,000美元;(d)本协议所载的其签署是新附属公司的真实和正确的法定名称、其成立的司法管辖权和组织身份证号码。
第5节。除特此明确补充外,抵押协议应保持完全有效。
第6节。本补充材料以及基于本补充材料、产生于本补充材料或与本补充材料有关的任何索赔、争议、争议或诉讼因由(无论是合同或侵权或其他),均应按照纽约州的法律建造并受其管辖,而不考虑可能需要适用任何其他法律的任何法律冲突原则。
第7节。如果本补充文件所载的任何一项或多项规定在任何方面被认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本补充文件和附属协议所载其余规定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应因此受到任何影响或损害。当事人应当努力进行善意协商,以经济效果与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尽可能接近的有效条款取代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
-2-
第8节。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信和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按担保协议第5.01节的规定提供。
第9节。新的附属公司同意向保安代理偿还其与本补充文件有关的合理和有文件证明的自付费用,包括为保安代理支付的合理和有文件证明的费用、付款和律师的其他费用。
[签名页关注]
-3-
作为证明,新的附属公司和担保代理人已于上述日期和年份首次正式签署抵押协议的本补充协议。
| 【新增子公司名称】 | ||
| 签名: |
|
|
| 姓名: | ||
| 职位: | ||
-4-
| 威尔明顿信托(伦敦) | ||
| LIMITED,作为安全代理 | ||
| 签名: |
|
|
| 姓名: | ||
| 职位: | ||
-5-
附表一
补充第
抵押协议
新附属公司的质押抵押品
股权
| 发行人数量 | 数量和类别 | 股权比例 | ||||
| 证书 |
注册拥有人 |
股权 |
利益 |
债务证券
| 发行人 |
本金金额 |
票据日期 |
到期日 |
其他财产
附表二
补充第
抵押协议
新附属公司的知识产权
附表三
补充第
抵押协议
新子公司的商业侵权索赔
形式
合规证书
财政[半年/年度]截至[ _ ],20 [ _ ](“财政期间”)
日期:[ _ ],20 [ _ ]
| 至: | J.P. Morgan SE,作为日期为[ ]的特定银团融资协议(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融资协议”)下的行政代理人(以该身份,“行政代理人”),在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6956,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公司”)之间,PPB TREASURY UNLIMITED Company(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私人无限公司,注册号为638040,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PPB”),BETFAIR INTERACTIVE US FINANCING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1(“Betfair”),TSE HOLDINGS LIMITED,一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注册号为05172296,注册办事处位于One Chamberlain Square Cs,Birmingham,United Kingdom,B3 3AX(“TSEH”),FANDUEL GROUP FINANCING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7(“FanDuel”或“共同借款人”),FLUTTER FINANCING B.V.,一家根据荷兰法律注册成立的besloten vennootschap met beperkte aanspra并在荷兰贸易登记处登记,编号为77893107(“Flutter Finance”)(公司、PPB、Betfair、TSEH、FanDuel和Flutter Finance各自为“借款人”,合称“借款人”)、不时作为其当事人的贷款人(“贷款人”)、行政代理人和担保当事人的抵押品代理人。 |
女士们先生们:
本人,以下签署人,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公司”)的财务人员,仅以该身份而非以个人身份,特此代表公司在本协议日期证明,根据融资协议第5.04(a)节和第5.04(b)节的要求:
| 1. | 自根据融资协议第5.04(b)节于[ __ ]、20 [ __ ]交付的最后一份证书之日起,未发生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本协议附件A中规定的除外]。1 |
| 2. | 本协议附件[ a ] [ b ]为本公司根据融资协议第5.04(a)节交付的财务[半年] [全年]的[经审计]综合财务报表。 |
| 3. | 我们确认,截至财政期间最后一天的净总杠杆率为[ • ]至1.00。 |
| 1 | 如果发生了违约事件,则列入附件A,具体说明违约事件的性质和程度以及就此采取或提议采取的任何纠正行动。 |
| 4. | 我们确认,截至财政期间最后一天的净第一留置权杠杆比率为[ • ]至1.00。因此,B期贷款的适用保证金将为[ _]%。 |
本证书和任何随附的财务资料是根据《融资协议》第5.04(a)节和第5.04(b)节交付的,适用于相关财政期间。此处使用且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具有设施协议中规定的含义。
[签名页如下。]
展览I
作为证明,下列签署人已安排在上述首次写入的日期正式签署本证书。
| 签名: |
|
|
| 姓名: | ||
| 职位: | ||
| 日期: | ||
[附件a
违约事件】
(见附件)
附件[ a ] [ b ]
[已审计]合并财务报表
(见附件)
展览J
复合费率条款
英镑
| 货币: | 英镑。 | |
| 资金成本作为回落 | 资金成本将不适用于回撤。 | |
| 定义 | ||
| 额外营业天数: | RFR银行日。 | |
| 央行利率: | 英国央行不定期公布的英国央行银行利率。 | |
| 央行利率调整: | 相对于任何RFR银行日收盘时通行的中央银行利率,在RFR可用的前五个RFR银行日,中央银行利率的20%.修整算术平均值(由行政代理人计算)。 | |
| 央行利差 | 就任何RFR银行日而言,由行政代理人(或由同意代替行政代理人这样做的任何其他有担保方)计算的(a)该RFR银行日的SONIA与(b)该RFR银行日营业结束时的适用中央银行利率之间的差额(以每年百分比利率表示)。 | |
| 信用调整利差: | 没有。 | |
| 每日费率: | “日费率"对于复合利率贷款计息期内的任何RFR银行日,(a)该RFR银行日的SONIA,(b)如果该RFR银行日没有SONIA,则年利率百分比,即:(x)该RFR银行日的中央银行利率和(y)适用的中央银行利率调整的总和,或(c)如果上述(b)段适用,但该RFR银行日的中央银行利率不可用,则年利率百分比 | |
| 是,(x)在该RFR银行日之前不超过五(5)个RFR银行日的一天的最近中央银行利率和(y)适用的中央银行利率调整的总和,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四位,如果在任何一种情况下,该利率低于零,则SONIA每日利率应被视为零。 | ||
| 回溯期: | 五(5)个RFR银行日。 | |
| 相关市场: | 英镑批发市场。 | |
| RFR: | SONIA(英镑隔夜指数平均值)参考利率显示在该参考利率的任何授权分销商的相关屏幕上。 | |
| RFR银行日: | 伦敦银行对一般业务开放的一天(周六或周日除外)。 | |
展览K
每日非累加复合RFR率
复合SONIA贷款在计息期内任何RFR银行日“i”的每日非累积复合RFR利率为按如下方式计算的年利率百分比率(不四舍五入,在执行计算的有担保方合理可行的范围内,考虑到用于该目的的任何软件的能力):
哪里:
UCCDRi指该RFR银行日i的未年化累计复合日费率;
UCCDRi-1指,就该RFR银行日i而言,在该计息期内紧接前一个RFR银行日(如有)的未年化累计复利日费率;
DCC是指360,或者,在任何情况下,如果相关市场的市场惯例是使用不同的数字来报价一年中的天数,该数字;
ni指自该RFR银行日i至但不包括下一个RFR银行日的日历天数;及
在该计息期内任何RFR银行日(累计RFR银行日)的未年化累计复合日费率是以下计算的结果(不四舍五入,在进行计算的财务方合理可行的范围内,考虑到用于该目的的任何软件的能力):
哪里:
ACCDR是指该累计RFR银行日的年化累计复合日费率;
TNi指自累积期第一天起至(但不包括)紧接累积期最后一天的RFR银行日的日历天数;
累积期是指从(包括)该利息期的第一个RFR银行日到(包括)该累积期RFR银行日的期间;
DCC具有上述术语的含义;并且
该累计RFR银行日的年化累计复合日费率为年利率百分比费率(四舍五入至适用的复合费率条款中为日费率规定的小数点后位数),计算如下:
哪里:
d0指累积期内的RFR银行天数;
累积期具有上述赋予该词的含义;
i指从1到d0的一系列整数,每个整数在累积期内按时间顺序表示相关的RFR银行日;
DailyRatei-LP是指,对于累积期内的任何RFR银行日i,即该RFR银行日i之前适用的回溯期的RFR银行日的日费率;
ni指,对于累积期内的任何RFR银行日i,自该RFR银行日i至但不包括下一个RFR银行日的日历天数(包括该日历天数);
DCC具有上述术语的含义;并且
TNi具有上述术语所赋予的含义。
展品l
辞职信的格式
| 至: | J.P. Morgan SE,作为日期为[ ]的特定银团融资协议(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融资协议”)下的行政代理人(以该身份,“行政代理人”),在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6956,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公司”)之间,PPB TREASURY UNLIMITED Company(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私人无限公司,注册号为638040,注册地址为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PPB”),BETFAIR INTERACTIVE US FINANCING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1(“Betfair”),TSE HOLDINGS LIMITED,一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注册号为05172296,注册办事处位于One Chamberlain Square Cs,Birmingham,United Kingdom,B3 3AX(“TSEH”),FANDUEL GROUP FINANCING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7163797(“FanDuel”或“共同借款人”),FLUTTER FINANCING B.V.,一家根据荷兰法律注册成立的besloten vennootschap met beperkte aanspra并在荷兰贸易登记处登记,编号为77893107(“Flutter Finance”)(公司、PPB、Betfair、TSEH、FanDuel和Flutter Finance各自为“借款人”,合称“借款人”)、不时作为其当事人的贷款人(“贷款人”)、行政代理人和担保当事人的抵押品代理人。 |
| 来自: | [离职担保人](“离职担保人”)与公司 |
日期: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指的是设施协议。这是辞职信。设施协议中定义并在此使用的术语在本辞职信中具有相同的含义,除非在本辞职信中赋予不同的含义。
根据第9.25(f)节(第9.25节共同借款人和Flutter Finance;额外借款人和担保人),我们要求解除[辞职担保人]作为担保人在融资协议下的义务。
我们确认:(i)公司目前并将在该辞职后立即遵守担保人覆盖测试,(ii)辞职的担保人不是或自辞职之日起将不是借款人,以及(iii)没有违约正在继续或将因接受此请求而导致。
本辞职信以及基于本辞职信、由本辞职信引起或与本辞职信有关的任何索赔、争议、争议或诉讼因由(无论是合同或侵权或其他方面),均应根据纽约州法律解释并受其管辖,而不考虑可能需要适用任何其他法律的任何法律冲突原则。
| 公司: | ||
| Flutter娱乐公司 | ||
| 签名: |
|
|
| 姓名: | ||
| 职位: | ||
| 日期: | ||
| 辞职保证人: | ||
| [__] | ||
| 签名: |
|
|
| 姓名: | ||
| 职位: | ||
| 日期: | ||
展品m
游戏鉴证的形式
| 至: | J.P. Morgan SE担任行政代理人 |
| 来自: | 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公司”) |
| 日期: |
尊敬的先生/女士
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 –日期为[ _ ]的银团融资协议(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订,“融资协议”)
我们指的是设施协议。这是就设施协议第5.04(b)节(财务报表、报告等)而言的博彩证书/证明。设施协议中定义的术语在本证明中使用时具有相同的含义,除非在本证明中赋予不同的含义。
我们确认,公司及其每个提供互联网赌博的子公司均已制定合理的保障措施和程序,以排除被禁止的司法管辖区的人员在我们或我们子公司的任何互联网网站上下注。
你忠实的
授权签字人
公司
银团融资协议的时间表
| 附表1.01(a) | 若干不包括权益 | |
| 附表1.01(c) | 附属贷款方 | |
| 附表1.01(d) | 截止日期非限制性子公司 | |
| 附表1.01(f) | 指定信用证分限额 | |
| 附表1.01(h) | 现有滚存信用证 | |
| 附表1.14 | 商定的担保和安全原则 | |
| 附表2.01 | 承诺 | |
| 附表3.01 | 组织与良好信誉 | |
| 附表3.04 | 政府批准 | |
| 附表3.13 | 税收 | |
| 附表3.20 | 保险 | |
| 附表3.22 | 知识产权 | |
| 附表5.12 | 交割后项目 | |
| 附表6.01 | 负债 | |
| 附表6.02(a) | 留置权 | |
| 附表6.04 | 投资 | |
| 附表6.07 | 与关联公司的交易 | |
| 附表9.01 | 通知信息 |
作为证明,本协议双方已安排由其正式授权的官员正式签署本协议,所有这些都是在上述日期和年份的第一个日期。
公司
Flutter娱乐公司
| 签名: | /s/保罗·埃奇克利夫-约翰逊 |
|
| 姓名:Paul Edgecliffe-Johnson | ||
| 标题:首席财务官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富特金融 | ||
| Flutter Financing B.V。 | ||
| 签名: | /s/爱德华·特雷诺 |
|
| 姓名:Edward Traynor | ||
| 职称:董事A | ||
| 签名: | /s/丹尼斯·克莱默 |
|
| 姓名:丹尼斯·克莱默 | ||
| 职称:董事B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PPB | ||
| PPB Treasury Unlimited Company | ||
| 签名: | /s/爱德华·特雷诺 |
|
| 姓名:Edward Traynor | ||
| 职称:董事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BETFAIR | ||
| BETFAIR Interactive US Financing LLC | ||
| 签名: | /s/Amy Howe |
|
| 姓名:Amy Howe | ||
| 职称: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TSEH | ||
| TSE控股有限公司 | ||
| 签名: | /s/保罗·埃奇克利夫-约翰逊 |
|
| 姓名:Paul Edgecliffe-Johnson | ||
| 职称:董事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FANDUEL | ||
| FANDUEL集团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签名: | /s/Amy Howe |
|
| 姓名:Amy Howe | ||
| 职称: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行政代理 | ||
| 摩根大通SE | ||
| 签名: | /s/Haaris Amjad |
|
| 姓名:Haaris Amjad | ||
| 职称协理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抵押代理人 | ||
| 劳埃德银行PLC | ||
| 签名: | /s/约翰·托格尔 |
|
| 姓名:John Togher | ||
| 职称:副主任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出借人和SWINGLINE出借人 | ||
| 摩根大通银行,N.A。 | ||
| 签名: | /s/克里斯·皮尔斯 |
|
| 姓名:克里斯·皮尔斯 | ||
| 职务:执行董事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出借人 | ||
| 摩根大通银行,N.A., 伦敦分行 |
||
| 签名: | /s/克里斯·皮尔斯 |
|
| 姓名:克里斯·皮尔斯 | ||
| 职务:执行董事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出借人 | ||
| Allied IRISH BANKS,P.L.C。 | ||
| 签名: | /s/妮可拉·希恩 |
|
| 姓名:Nicola Sheehan | ||
| 职称:董事 | ||
| 签名: | /s/基利安胜利 |
|
| 姓名:基利安胜利 | ||
| 职称:副主任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出借人和周转贷款人 | ||
| Barclays Bank plc | ||
| 签名: | /s/菲利波·克罗萨拉 |
|
| 姓名:Filippo Crosara | ||
| 职称:董事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出借人
美国银行,N.A.,伦敦分行
| 签名: | /s/马修·柯伦 |
|
| 姓名:马修·柯伦 | ||
| 职位:董事总经理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出借人
The Governor And Company of The Bank of Ireland
| 签名: | /s/雷吉娜·沃尔什 |
/s/罗南电力 |
||||
| 姓名:Regina Walsh | 罗南电力 | |||||
| 职称:副主任 | 经理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出借人 | ||
| 美国CIBC银行 | ||
| 签名: | /s/杰克·戈德斯坦 |
|
| 姓名:Jake Goldstein | ||
| 职称:董事总经理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出借人 | ||
| CITIBANK EUROPE PLC | ||
| 签名: | /s/路易丝·奥玛拉 |
|
| 姓名:Louise O’Mara | ||
| 职称:董事总经理,爱尔兰企业银行业务主管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SWINGLINE出借人 | ||
| 花旗银行,N.A。 | ||
| 签名: | /s/保罗·辛普金 |
|
| 姓名:保罗·辛普金 | ||
| 职称:董事总经理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出借人和周转贷款人 | ||
| 公民银行,N.A。 | ||
| 签名: | /s/Raimo J. de Vries |
|
| 姓名:Raimo J. de Vries | ||
| 职称:高级副总裁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出借人
CLYDSDALE BANK PLC(交易为VIRGIN MONEY)
| 签名: | /s/加文·雪球 |
|
| 姓名:加文·雪球 | ||
| 职称:高级总监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SWINGLINE出借人 | ||
| 高盛美国萨克斯银行 | ||
| 签名: | /s/Colette Pithie |
|
| 姓名:COLETTE PITHIE | ||
| 标题:授权签字人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出借人 | ||
| 高盛美国萨克斯银行 | ||
| 签名: | /s/Colette Pithie |
|
| 姓名:COLETTE PITHIE | ||
| 标题:授权签字人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出借人和周转贷款人 | ||
| KEYBANK国家协会 | ||
| 签名: | /s/约翰·J·德隆 |
|
| 姓名:John J. DeLong | ||
| 职称:副总裁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出借人 | ||
| 劳埃德银行PLC | ||
| 签名: | /s/沃伦·布罗克韦 |
|
| 姓名:Warren Brockway | ||
| 职称:副主任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出借人
MEDIOBANCA INTERNATIONAL(LUXEMBOURG)S.A。
| 签名: | /s/亚历山德罗·拉格尼 |
|
| 姓名:Alessandro Ragni | ||
| 职称:首席执行官 | ||
| 签名: | /s/斯特凡诺·皮耶鲁奇 |
|
| 姓名:Stefano Pierucci | ||
| 标题:授权签字人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出借人 | ||
| 瑞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签名: | /s/马克·拉尔斯顿 |
|
| 姓名:马克·拉尔斯顿 | ||
| 职务:执行董事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出借人 | ||
| National Westminster Bank Plc | ||
| 签名: | /s/理查德·布拉德伯里 |
|
| 姓名:Richard Bradbury | ||
| 职称:董事总经理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出借人和周转贷款人 | ||
| 桑坦德银行,S.A.,伦敦分行 | ||
| 签名: | /s/Louis L’Heureux |
|
| 姓名:Louis L’Heureux | ||
| 职称:董事总经理 | ||
| 签名: | /s/马修·托马斯 |
|
| 姓名:马修·托马斯 | ||
| 职务:执行董事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出借人和周转贷款人 | ||
| 富国银行国际无限公司 | ||
| 签名: | /S/Darragh Keenan |
|
| 姓名:Darragh Keenan | ||
| 职称:CBG EMEA副总裁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
| 出借人 | ||
| UNICREDIT BANK AG | ||
| 签名: | /s/蒂姆·布拉默 |
|
| 姓名:Tim Brammer | ||
| 职称:董事 | ||
| 签名: | /s/Hauke Schinkel |
|
| 姓名:Hauke Schinkel | ||
| 标题:MD | ||
[ Project Saint – Credit Agreement – Signature Pa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