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1
Clarus Corporation
2084东3900南,
犹他州盐湖城84124
2022年9月30日
通过电子邮件
繁荣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马凯特大街901号,2500套房
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55402-3211
亲爱的克雷梅纳克先生:
我是应您的请求,根据Clarus Corporation(“公司”)2月12日的权利协议,允许Thrivent Asset Management,LLC及其附属公司(该术语的定义见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b-2条)(统称为“Thrivent”),2008年(“权利协议”)获得超过公司已发行普通股4.9%的实益所有权。
公司董事会已考虑Thrivent要求获得超过公司已发行普通股4.9%的实益所有权,并已决定批准Thrivent将其当前实益所有权增加到超过公司已发行普通股4.9%的请求,前提是上述决定的条件是,并受制于Thrivent:(i)不将此类实益所有权增加到超过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的9.9%;仍然有资格在附表13G中报告其对公司普通股的所有权;在本函日期的十二个月周年日或之前,将此类受益所有权增加到超过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的4.9%。
请注意,如果Thrivent将其实益所有权增加到超过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的4.9%,然后随后将其实益所有权减少到4.9%以下,根据本函授予的批准应立即终止,Thrivent需要获得公司董事会的新批准,然后才能寻求再次将其实益所有权增加到超过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的4.9%。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 非常真实的你, | ||
| Clarus Corporation | ||
| 签名: | /s/Michael J. Yates | |
| 姓名:Michael J. Yates | ||
| 职位:首席财务官 | ||
接受并同意
截至上述第一次规定的日期:
| 繁荣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签名: | /s/Michael W. Kremenak | |
| 姓名:Michael W. Kremenak | ||
| 头衔:选举经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