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3.1
根据18 U.S.C.第1350条进行的认证
根据U.S.C.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1350条(美国法典第18编第63章第1350条(a)和(b)款),苏轩堂,Inc.(“公司”)的每一位以下签名的管理人员,特此证明,在该管理人员知情的情况下:
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表格20-F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 日期:J2025年3月31日 | /s/周峰 | |
| 周峰 | ||
| 联席首席执行官 | ||
| (首席执行官) | ||
| 日期:J2025年3月31日 | /s/Xiaodong Pan | |
| Xiaodong Pan | ||
| 首席财务官 | ||
| (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