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营发行人根据规则13a-16或15d-16提交的报告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5年8月
委托档案号001-41677
CytoMed Therapeutics Limited
(将注册人的姓名翻译成英文)
1 Commonwealth Lane
#08-22
新加坡149544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以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否以表格20-F或表格40-F为掩护提交或将提交年度报告
表格20-F表格40-F ☐
订立实质性最终协议。
2025年8月18日,CytoMed Therapeutics Limited。(“公司”),一间于新加坡注册成立的公司,与作为销售代理的R.F. Lafferty & Co.,Inc.(“代理”)订立市场销售协议(“销售协议”),据此,公司可不时透过代理要约及出售公司的普通股,无面值(根据销售协议将予出售的普通股,“股份”)。股份的要约及出售(如有)将根据公司于F-3表格(档案编号333-288033)上的货架登记声明作出,该表格最初于2025年6月13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并经委员会于2025年6月23日宣布生效(经修订),并经日期为2025年8月18日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补充,内容有关根据销售协议可能不时发行的股份(“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根据招股章程补充,公司可发售及出售最多4,304,945美元的股份。
根据销售协议,根据销售协议中定义的配售通知的条款,代理可以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规则415中定义的被视为“场内发售”的法律允许的任何方法出售配售股份,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在交易所、在任何其他普通股现有交易市场或向或通过做市商进行的销售。
公司并无义务根据销售协议进行任何股份出售,且无法保证其将根据销售协议出售任何股份,或如确实如此,则无法保证其将出售的股份价格或数量,或任何该等出售将发生的日期。作为销售代理,应付予代理的总补偿相当于根据销售协议出售的每份配售股份的总收益的2.5%。
销售协议可由销售协议所载的任何一方终止。此外,公司已在销售协议中同意就某些责任(包括《证券法》规定的责任)向代理提供赔偿和分担。
上述内容并非对销售协议的完整描述,并通过参考销售协议全文和条款进行限定,后者作为本报告的附件 10.1提交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公司计划将此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一般公司用途,包括业务多元化和发展举措,以及资本支出。公司还可能将此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的一部分用于任命专业人士,以探索对互补业务或技术的潜在收购或战略投资。然而,截至本报告日期,公司并无订立任何最终协议。
2025年8月18日,公司发布了题为“CytoMed Therapeutics Limited宣布上市(ATM)发行计划”的新闻稿。新闻稿的副本作为本当前报告6-K表格的附件 99.1提交。
一般
本公司表格6-K报告所载的资料,现以提述方式并入公司表格F-3的注册声明(档案编号:333-288033)及表格S-8的注册声明(档案编号:333-284145)。
附件指数
| 附件编号 | ||
| 5.1 | Opal Lawyers LLC的意见 | |
| 10.1 | CytoMed Therapeutics Limited与R.F. Lafferty & Co.,Inc.于2025年8月18日签署的销售协议。 | |
| 23.1 | Opal Lawyers LLC的同意(包含在附件 5.1中) | |
| 99.1 | 新闻稿-CytoMed Therapeutics Limited宣布上市(ATM)发行计划 |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正式授权下述代表人签署的情况下,代表人具有签署权。
| CytoMed Therapeutics Limited | ||
| 日期:2025年8月18日 | 签名: | /s/周其刚 |
| 姓名: | 秋池港 | |
| 职位: | 董事长兼董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