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委员会
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20549
表格6-k
外国私人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大会议事规则第13A-16条或第15D-16条
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0年12月份
佣金档案编号:001-33469
英利绿色能源控股公司
Limited(清盘中)
朝阳大道北3399号
保定071051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
以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以封面表格20-F或表格40-F提交或将提交周年报告。
表格20-fx表格40-f¨
如注册人正按照第S-T规则第101(b)(1)条的规定以书面提交表格6-K,请以复选标记表示:o
如注册人正按照第S-T规则第101(b)(7)条的规定以书面提交表格6-K,则须以支票标记表示:o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G3-2(b)条的规定,登记人通过提供本表所载资料,是否也因此向委员会提供了资料?。
是的¨否x
如果标有“是”,请在与规则12G3-2(b)有关的分配给登记人的文件号下面注明:不适用
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正式清盘中)(本公司)
公司法(2020年修订)
委任共同法定清盘人的通知
大法院2020年第226号诉状(RPJ)
注意到公司的共同正式清盘人(“JOL”)获公司董事告知,中国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法院”)已正式裁定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英利中国”)、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天威英利”)的重组计划,以及英利中国的附属公司,即海南英利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天津英利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衡水英利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及礼县英利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统称“中国附属公司”),获中国法院批准,该等公司的重组程序终止。于公司清盘日期,中国附属公司均为公司的直接或间接附属公司。
根据重组方案,公司作为出资方在英利中国和天威英利的权益调整为零,将这6家实体欠金融债权人的债务大部分转换为英利中国的股权,资金将由第三方投资者注入英利中国。因此,该公司已失去对英利中国及天威英利的控制权益,而其目前维持于中国境内外其他实体的财务权益。此外,于2020年11月2日,担任该公司代理人的JOL议决以成员决议案方式将该公司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直接附属公司英利绿色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英利BVI”)置于无力偿债的自愿清盘。Roy Bailey先生、Keiran Hutchison先生及Richard Zhang先生获委任为清盘人,有权共同及各别行事。他们的委任已于2020年11月23日举行的债权人会议上获英利BVI的债权人批准。
JOL目前正在审查上述裁决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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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登记人已正式安排下列签字人代表登记人在本报告上签字,并获得正式授权。
| 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清盘中) | |||
| 通过: | /s/罗伊·贝利 | ||
| 姓名: | 罗伊·贝利 | ||
| 标题: | 共同法定清盘人 | ||
| 作为公司的代理人,不承担个人责任 | |||
日期: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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