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免责申明:同花顺翻译提供中文译文,我们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翻译内容仅供参考!
EX-15.2 8 d38065dex152.htm EX-15.2 EX-15.2

附件 15.2

 

东城区长安街东1号东方广场C1写字楼9楼

北京100738,中国

电话:+ 86 1085255500传真:+ 86 1085255511/85255522

北京·上海·深圳·香港·海口·武汉·新加坡·纽约

www.hankunlaw.com

  LOGO

2026年3月17日

百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百度校园

上地十街10号

北京市海淀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100085

尊敬的先生/女士:

我们特此同意将于2026年3月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备案的百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项目4.B.公司信息—业务概览—法规”标题下提及我们的姓名,并进一步同意以引用方式将我们的姓名纳入与百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股份激励计划有关的登记声明(表格S-8第333-158678号)、与百度 Inc. 2018年股份激励计划有关的登记声明(表格S-8第333-232429号),和登记声明(表格S-8第333-280019号)中有关我们在年度报告“项目4.B.关于公司的信息—业务概览—法规”标题下的意见摘要中有关百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份激励计划的内容。我们还同意向SEC提交这份同意函,作为年度报告的证据。

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在每种情况下经修订)或根据其颁布的条例要求同意的人员类别。

非常真正属于你,

/s/韩坤律师事务所

汉坤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