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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31.2 4 bur-20260331xex312.htm EX-31.2 文件
附件 31.2
首席财务官的认证
根据《交易法》第13a-14(a)/15d-14(a)条,
根据2002年《萨班尼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通过
I,Jordan D.Licht,证明:
1.本人已审阅这份关于Burford Capital Limited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表格10-Q季度报告(“公司”);
2.据本人所知,本10-Q表格季度报告并不包含任何有关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遗漏陈述作出该等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鉴于作出该等陈述的情况,并不对本10-Q表格季度报告所涵盖的期间产生误导;
3.根据本人所知,财务报表,以及本季度报告中包含的10-Q表格的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本季度报告中包含的10-Q表格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4.公司的其他核证人和我负责为公司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定义见《交易法规则》第13a-15(e)条和第15d-15(e)条)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定义见《交易法规则》第13a-15(f)条和第15d-15(f)条),并具有:
(a)设计此类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导致此类披露控制和程序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以确保与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向我们公布,特别是在编制表格10-Q的本季度报告期间;
(b)设计此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使此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按照公认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c)评估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季度报告的表格10-Q中提出我们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季度报告所涵盖的表格10-Q期间结束时,基于此类评估;和
(d)在本季度报告中以表格10-Q披露在公司最近一个财政季度(如为年度报告,则为公司第四个财政季度)期间发生的任何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合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变更;和
5.公司的其他认证人员和我已根据我们最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向公司的审计师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履行同等职能的人员)披露:
(a)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运作中合理可能对公司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所有重大缺陷和重大弱点;和
(b)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大。

日期:2026年5月8日
签名: /s/Jordan D. Licht
姓名:Jordan D. Licht
职称:首席财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