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4a
假的
0001659323
前1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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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经委会:中国国际金融集团(CENGINFRVALOfOutsdngAndunvstdEqtyAwrdsGrntdinPrRYRSM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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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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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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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1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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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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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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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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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RM:Deductions for ReportedGrantDateFairValueOfOptionAwards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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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1
2023-12-31
iso4217:美元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附表14a
根据第14(a)条提交的代理声明
1934年证券交易法
(修订号。)
选中相应的框:
☐
机密,仅供委员会使用(在规则14a-6(e)(2)允许的情况下)
Iterum Therapeutics plc
(注册人的名称在其章程中指明)
(提交代理声明的人的姓名,如非注册人)
缴纳备案费(勾选所有适用的方框):
☐
根据《交易法》规则14a-6(i)(1)和0-11,项目25(b)要求在展品中的表格上计算的费用
初步代理声明—待完成,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
, 2025
尊敬的股东,
诚邀您参加爱尔兰公共有限公司Iterum Therapeutics PLC(“公司”)于爱尔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下午3时(美国东部时间上午10时)在爱尔兰都柏林1号D01 H104北墙码头25号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随附的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列出了将在会议上提交的提案,这些提案在代理声明中有更详细的描述。
在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我们将要求股东:
1.
选举I类董事的唯一提名人David G. Kelly,任期三年,至2028年年度股东大会届满;
2.
以不具约束力的表决方式批准任命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通过审计委员会确定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薪酬;
3.
以不具约束力的咨询投票方式批准指定的执行官薪酬;
4.
批准通过增设80,000,000股普通股,将公司法定股本从1,800,000美元增加至2,600,000美元,我们将该提议称为法定股本增加提议;
5.
如果法定股本增加提案(第4号提案)获得批准,根据爱尔兰法律授予董事会一个更新的授权,以配发和发行股票、认股权证、可转换工具和期权,我们将该提案称为董事的配发授权提案;
6.
如果董事的配股授权提案(第5号提案)获得批准,根据爱尔兰法律授予董事会更新的授权,以现金发行股票(包括获得股票的权利),而无需根据优先认购权先向现有股东发售这些股票,否则该优先认购权将适用于此次发行,我们将该提案称为优先认购权选择退出提案;
7.
批准对公司经修订和重述的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2018年计划”)的修订,将根据该计划可供发行的普通股数量增加4,000,000股普通股。
8.
接收和审议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爱尔兰法定财务报表及董事和核数师的报告,并审查公司事务;和
9.
考虑在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前适当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或其任何延期或延期。
我们的董事会一致建议对代理声明中规定的第1至7号提案投“赞成”票。
我们希望您尽快通过本代理声明中所述的可接受的方式投票参加会议。你的投票很重要——所以请行使你的权利。
真诚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orey N. Fishman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这份代理声明、随附的代理卡、我们提交给股东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爱尔兰法定财务报表将于2025年或前后提供给股东。
初步代理声明—待完成,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
Iterum Therapeutics Plc
25北墙码头
都柏林1
爱尔兰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将于2025年9月10日举行
爱尔兰公众有限公司Iterum Therapeutics PLC(“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AGM”)将于爱尔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下午3时(东部时间上午10时)在爱尔兰D01 H104都柏林1区North Wall Quay 25号举行,以审议并就以下事项采取行动:
1.
选举第一类董事的唯一提名人,David G. Kelly,任期三年,于202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届满。
2.
以不具约束力的表决批准委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通过审计委员会确定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薪酬。
3.
投票表决,一项咨询性、不具约束力的决议,以批准我们指定的执行官的薪酬。
4.
批准通过增设80,000,000股普通股,将公司法定股本从1,800,000美元增加至2,600,000美元。我们将此建议称为法定股本增加建议。
5.
如果授权股本增加提案(第4号提案)获得批准,根据爱尔兰法律授予董事会更新的授权,以配发和发行股票、认股权证、可转换工具和期权。我们将此议案称为董事配股授权议案。
6.
如果董事的分配授权提案(第5号提案)获得批准,则根据爱尔兰法律授予董事会更新的授权,以现金发行股票(包括获得股票的权利),而无需根据优先购买权先向现有股东发售这些股票,否则这些股票将适用于此次发行。我们将这一建议称为优先购买权选择退出建议。
7.
批准对公司经修订和重述的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2018年计划”)的修订,将我们根据该计划可供发行的普通股数量增加4,000,000股普通股。
8.
接收和审议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爱尔兰法定财务报表以及董事和审计师的报告,并审查公司事务。
9.
进行于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休会或延期前妥善提出的任何其他业务。
以上第1、2、3、4、5、7号提案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表决的简单多数表决后方可通过。上述第6号提案为特别决议,需至少获得会议75%的投票才能获得通过。所有提案在这份代理声明中都有更全面的描述。爱尔兰法律并无要求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爱尔兰法定财务报表,或有关的董事及核数师报告须获股东批准,且不会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寻求该等批准。
于2025年7月15日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将有权在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延期或延期会议上获得通知并在会上投票。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通过的规则,我们不向所有股东邮寄我们的代理材料的打印副本,而是通过互联网向我们的许多股东提供这些材料的访问权限。如果您仅通过邮件或电子邮件收到代理材料的互联网可用性通知(“通知”),除非您要求,否则您将不会收到代理材料的纸质副本。相反,该通知将为您提供有关如何在互联网上访问和查看代理材料的说明。通知还将指示您如何使用您的代理卡进行在线或电话投票。如果您通过邮件或电子邮件收到通知,并希望免费收到我们代理材料的纸质副本,请按照通知中包含的说明进行操作。该通知将于2025年或前后邮寄给我们的股东,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在2025年或前后选择此类交付方式的我们的股东。
根据董事会的命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凯文·道尔顿
高级董事、法律事务及秘书
爱尔兰都柏林
2025年7月___日
您可以通过在股东周年大会上确认自己为截至记录日期的股东来获得股东周年大会的入场券。如果您是记录所有者,拥有代理卡副本将是充分的身份识别。如果您是受益(但不是记录)所有人,您的银行、经纪人或其他被提名人的“法律代理人”或账户报表副本显示在2025年7月15日为您的利益而持有的股份将被充分识别。
无论您是否希望参加年度股东大会,请通过互联网或通过电话提交您的投票说明,方法是按照随附的代理卡上设置的说明进行操作,或者,如果您收到了代理材料的打印副本,则通过填写、注明日期并签署随附的代理卡并在提供的信封中迅速邮寄。为了帮助确保您的股票在年度股东大会上的代表性,如果代理卡在美国邮寄,则无需确认邮资。
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在会上投票的股东有权使用所提供的代理卡(或以《2014年爱尔兰公司法》第184节的形式)任命一名或多名代理人,以代替他或她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发言和投票。代理不必是记录的股东。
Iterum Therapeutics Plc
25北墙码头
都柏林1
爱尔兰
年度股东大会的代理声明
将于2025年9月10日在25 North Wall Quay,Dublin 1,d01 h104,Ireland举行
关于代理材料可获得性的重要通知
为年度股东大会
将于2025年9月10日举行
这份委托书,我们致股东的2024年年度报告
和我们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爱尔兰法定财务报表可在
https://central.proxyvote.com/pv/web
供查看、下载和打印。
我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副本(证物除外),以及我们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爱尔兰法定财务报表将在向公司提出书面或口头请求后免费提供给任何股东,地址为25 North Wall Quay,Dublin 1,D01 H104,Ireland,收件人:秘书,电话:+ 35319038354。
我们不向所有股东邮寄我们的代理材料的打印副本,而是通过互联网提供对这些材料的访问。这减少了生产这些材料所需的纸张数量以及将这些材料邮寄给所有股东的相关成本。因此,在2025年或前后,我们将向我们的股东(之前要求以电子或纸质方式交付代理材料的股东除外)邮寄代理材料的互联网可用性通知(“通知”),将股东引导至一个网站,在该网站上他们可以访问我们的代理材料,包括这份代理声明、我们向股东提交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我们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爱尔兰法定财务报表,并查看如何通过互联网或电话投票的说明。如果您希望收到我们代理材料的纸质副本,请按照通知中包含的说明进行操作。
有关股东周年大会及投票的资料
本委托书是在Iterum Therapeutics PLC(“公司”、“Iterum”、“我们”或“我们”)的董事会(“董事会”或“董事会”)征集代理时提供的,以供将于爱尔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下午3点(东部时间上午10点)开始在25 North Wall Quay,Dublin 1,D01 H104,Ireland举行的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AGM”)上使用,并在任何延期或延期举行时使用。2025年7月15日,即确定有权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的股东的记录日期,共有42,460,070股已发行、尚未发行和有权投票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普通股”)。每股普通股赋予其记录持有人就将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的每一事项拥有一票表决权的权利。
我们已聘请Innisfree M & A Incorporated(“Innisfree”)协助征集代理。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悦诗风吟:
悦诗风吟并购公司
麦迪逊大道501号,20楼
纽约,纽约10022
股东可致电:
免费电话(877)456-3513(美国和加拿大)
或+ 1(412)232-3651(从其他地点)
银行&经纪商可致电收取:(212)750-5833
无论你拥有多少股份,你的投票都很重要。请您抓紧时间投票。花点时间阅读下面的说明。选择对自己来说最简单、最方便的投票方式,尽快投出你的一票。
如果你是你股票的“记录持有人”,意味着你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通过银行、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拥有你的股票,你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之一投票:
(1)
你可以通过互联网投票。 您可以按照随附的代理卡上的“在线”说明投票您的股份。如果您通过网络投票,您无需通过电话投票或填写并邮寄您的代理卡。符合条件的在册股东的互联网投票设施将于爱尔兰时间2025年9月10日凌晨4点59分(美国东部时间2025年9月9日晚上11点59分)关闭。
(2)
你可以通过电话投票。 您可以按照随附的代理卡上的“电话”说明对您的股份进行投票。如以电话投票,则无须透过网络投票或填写及邮寄代理卡。如果您通过电话投票,您对该电话系统的使用,特别是输入您的PIN码/其他唯一标识,将被视为您以书面形式和手头上的形式以及就2014年《爱尔兰公司法》的所有目的而言,构成您对David G. Kelly和Kevin Dalton各自作为您的代理人的任命,以根据您的电话指示代表您投票表决您的股份。符合条件的在册股东的电话投票设施将于爱尔兰时间2025年9月10日凌晨4点59分(美国东部时间2025年9月9日晚上11点59分)关闭。
(3)
您可以邮寄投票。 您可以通过填写、注明日期并签署提供给您的代理卡并立即用提供的已付邮资信封邮寄进行投票。邮寄投票的,不需要通过网络或电话投票。我们必须在2025年9月9日爱尔兰时间下午5点(美国东部时间下午12点)之前收到填妥的代理卡。
(4)
您可以亲自投票。 如果你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你可以通过亲自交付填妥的代理卡进行投票,也可以通过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完成投票进行投票。选票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布。您可以通过以下书面或电话方式索取前往年度股东大会地点的路线:C/o Secretary,Iterum Therapeutics PLC,25 North Wall Quay,Dublin 1,D01 H104,Ireland,电话:+ 35319038354。
所有以邮寄或当面签署和送达的代理人或以其他方式通过网络或电话提交的代理人,将按照股东的指示对随附的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事项进行表决。但是,如果没有在代理人上就一项或多项提案指定选择,则代理人将根据董事会对本代理声明中所述此类提案的建议进行投票。所有代理将以电子方式转发至公司的注册办事处。
在你提交代理后,你仍可在股东周年大会前通过以下任一事项更改投票并撤销你的代理:
•
按照所附代理卡上的“在线”或“电话”指示,在晚于您上次投票但在投票截止日期(即爱尔兰时间2025年凌晨4点59分(美国东部时间2025年晚上11点59分)之前)的日期提交新的代理;
•
签署另一张代理卡,并安排在股东周年大会开始前以邮寄方式将该代理卡送达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或亲自在股东周年大会上交付该已签署的代理卡;
•
在股东周年大会前或会上向我们的秘书发出书面通知,表示你希望撤销你的代理;或
你独自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不会撤销你的代理。
如果您拥有的股份由银行、经纪人或其他名义记录持有人以“街道名称”持有,我们在本代理声明中统称为“券商”,您的券商作为您股份的记录持有人,需要根据您的指示对您的股份进行投票。要投票给你的股票,你需要遵循你的券商为你提供的方向。许多券商还提供通过互联网或电话投票的选项,如果有这些说明,贵券商将在其交付给您的投票指示表上提供这些说明。由于许多经纪公司是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的成员组织,纽交所的规则可能会规定在没有你的指示的情况下,你的经纪公司将如何被允许对你的股票进行投票。根据纽交所现行规则,如果你不向你的经纪公司发出指示,它可能仍然可以就某些“全权委托”项目对你的股份进行投票,但不会被允许就某些“非全权委托”项目对你的股份进行投票。第2号提案(批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第4号提案(授权股本增加)、第5号提案(董事配售权限)和第6号提案(优先购买权选择退出提案)预计都将被视为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则下的酌情项目,因此贵券商即使没有收到你的指示,也可能能够就该项目进行投票,前提是它以其名义持有你的股份。如果银行、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记录持有人确定其没有权力或以其他方式没有行使对提案2、4、5或6进行投票的酌处权,它可以为这些股份交付“经纪人无投票权”。第1号提案(选举I类董事)、第3号提案(咨询性、非约束性、对我们指定高管的薪酬进行投票)和第7号提案(授权股权激励股份增加)预计将被视为“非全权委托”项目,因此如果您不指示您的券商如何就提案1、3或7进行投票,我们预计您的券商将无法就此类提案进行投票,并将交付此类股份的“券商非投票”。
如果你的股份是以街道名义持有,你必须携带你的经纪公司的账户对账单,显示你是截至记录日期(2025年7月15日)的股份的实益拥有人,以获准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为了能够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您以街道名义持有的股份,您需要向银行、经纪人或被提名人请求“法定代理人”。
所需票数
一名或多于一名成员(定义见公司章程),其姓名已作为公司普通股的登记持有人登记在公司成员名册内,亲自出席或通过代理人(无论该成员是否实际行使其全部、部分或全部表决权)持有不少于有权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的公司已发行及已发行普通股的多数,将构成股东周年大会上业务交易的法定人数。亲自或由代理人代表的普通股(包括“经纪人无投票权”(如上所述)以及就提交股东批准的一项或多项事项投弃权票或不投票的股份)将被计算在内,以确定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定人数是否达到。如要批准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出的提案,需获得以下票数:
第1号提案:选举第一类董事。选举David G. Kelly需要获得代表对该事项所投多数票的普通股持有人的赞成票和投赞成票或反对票。
第2号提案:在不具约束力的表决中批准任命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通过审计委员会确定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薪酬。批准任命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财政年度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通过审计委员会确定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薪酬,需要普通股股东代表就该事项所投的多数票并投赞成票或反对票的赞成票。
第3号提案:就一项咨询性、不具约束力的决议进行投票,以批准我们指定的执行官的薪酬。代表过半数的普通股股东的赞成票 对该事项进行投票并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才能批准我们指定的赔偿 执行官。提案3是咨询投票,对我们的董事会没有约束力。尽管如此,我们的董事会,包括我们的薪酬委员会,重视股东的意见,并且,如果有大量投票反对本代理声明中披露的高管薪酬,我们将考虑股东的担忧,并评估可能采取哪些适当行动来解决这些担忧。
第4项建议:通过增设80,000,000股普通股,批准将公司法定股本从1,800,000美元增加至2,600,000美元。要通过增设80,000,000股普通股来批准将公司法定股本从1,800,000美元增加到2,600,000美元,就需要普通股持有人代表对该事项所投的多数票并投赞成票或反对票的赞成票。
第5号提案:如果第4号提案获得批准,根据爱尔兰法律授予董事会更新的授权,以配发和发行股票、认股权证、可转换工具和期权。代表对该事项所投多数票并投赞成票或反对票的普通股持有人的赞成票是必要的,以便根据爱尔兰法律授予董事会分配和发行股票、认股权证、可转换工具和期权的更新权力。
第6号提案:如果第5号提案获得批准,根据爱尔兰法律授予董事会更新的授权,以现金发行股票(包括获得股票的权利),而无需根据优先购买权向现有股东首次发售这些股票,否则这些股票将适用于此次发行。需要至少代表对该事项所投选票75%并投赞成票或反对票的普通股持有人的赞成票,才能根据爱尔兰法律授予董事会更新的权力,以现金发行股票(包括获得股票的权利),而无需根据原本适用于发行的优先购买权先向现有股东提供这些股票。
第7项提案:批准修订公司经修订和重述的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将我们根据该计划可供发行的普通股数量增加4,000,000股普通股。代表就该事项所投过半数票且投赞成票或反对票的普通股股东的赞成票,需通过对公司经修订和重述的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2018年计划”)的修订。
对某一特定事项投弃权票和任何经纪人未投票的股份将不计入对该事项的赞成票,也不计入对该事项投票的股份。因此,弃权票和经纪人不投票将不会影响对上述提案的投票。
若干实益拥有人及管理层的股份所有权
下表列出截至2025年7月1日我们普通股的实益拥有权资料,详情如下:
(a)
我们已知的实益拥有我们5%以上普通股的每个人或关联人组;
实益所有权是根据SEC的规则确定的,通常意味着,如果一个人、她或它拥有该证券的唯一或共享投票权或投资权,则该人拥有该证券的实益所有权,包括可在2025年6月30日后60天内行使的购股权、在2025年7月1日后60天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单位(“RSU”)以及在2025年7月1日后60天内行使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股票。我们根据购股权、受限制股份单位及认股权证可发行的普通股,因计算持有该等购股权、受限制股份单位或认股权证的人士的百分比及该人士为其成员的任何集团的百分比而被视为未偿还,但因计算任何其他人士的百分比而不被视为未偿还。除以下脚注所示,我们认为,根据提供给我们的信息,下表所列人员对显示为他们实益拥有的所有普通股拥有唯一的投票权和投资权,但须遵守适用的社区财产法。该信息不一定表明出于任何其他目的的实益所有权,包括出于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13(d)和13(g)条的目的。所有权百分比基于2025年7月1日已发行的42,131,328股普通股。除下文另有规定外,受益所有人的地址为c/o Iterum Therapeutics plc,25 North Wall Quay,Dublin 1,D01 H104,Ireland。
实益拥有的股份数目
实益拥有的股份百分比
董事和指定执行官:
Corey N. Fishman(1)
479,225
1.1
%
Judith M. Matthews(2)
86,704
*
Christine R. Coyne
—
*
Sailaja Puttagunta,医学博士。
10,369
*
迈克尔·邓恩,医学博士(3)
382,448
*
贝丝·P·赫克特
18,839
*
David G. Kelly(4)
54,323
*
Joseph J. Whalen
—
*
所有现任执行官和董事作为一个群体(7人)(5))
1,021,539
2.4
%
*不到1%
(1)包括(a)Fishman先生实益拥有的137,062股股份,及(b)根据可于2025年7月1日起60天内行使的认股权证向Fishman先生发行的123,919股股份;及(c)根据可于2025年7月1日起60天内行使的购股权向Fishman先生发行的218,244股股份。
(2)包括(a)Matthews女士实益拥有的8,135股股份,以及(b)根据可在2025年7月1日后60天内行使的购股权可向Matthews女士发行的78,569股股份。
(3)包括(a)Dr. Dunne实益拥有的220,001股股份,及(b)根据可于2025年7月1日起60天内行使的认股权证可向Dr. Dunne发行的162,447股股份。
(4)包括(a)Kelly先生实益拥有的2,473股股份及(b)根据可于2025年7月1日起60天内行使的购股权向Kelly先生发行的51,850股股份。
(5)包括(a)现任董事及执行官及其关联公司持有的386,510股,(b)根据2025年7月1日起60天内可行使的购股权可向现任董事及执行官发行的348,663股,以及(c)根据2025年7月1日起60天内可行使的认股权证可向现任董事及其关联公司发行的286,366股。
管理和公司治理事项
董事会
我们的业务和事务在董事会的指导下进行管理。我们的章程规定,董事人数不得少于二(2)名,也不得多于十三(13)名,具体人数由董事会决定。我们的董事会目前由五(5)名成员组成,分为三个职类,任期三年交错如下:
(1)
Class I,其唯一成员为David G. Kelly。第一类董事任期至股东周年大会届满;
(2)
II类,成员为Beth P. Hecht和Michael Dunne。第二类董事的任期将在我们的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到期;和
(3)
III类,成员为Corey N. Fishman、Joseph J. Whalen。第三类董事的任期将在我们的202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到期。
2025年7月17日,根据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的建议,我们的董事会提名凯利先生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参选,任期三年,任期至2028年年度股东大会,但以其较早去世、辞职、退休、被取消资格或被免职为前提。
获提名参选我们董事会的持续成员及现任成员
下文载列我们董事会的每名持续成员及获提名参选的现任成员的姓名、年龄、至少过去五年的主要职业和业务经验,以及每名董事在过去五年担任董事的其他公众公司的姓名,每宗个案均截至2025年7月1日。此外,下文还列出了有关导致我们的董事会就每个人是否适合担任董事作出结论的具体经验、资格、属性或技能的信息。
姓名
年龄
职务
Corey N. Fishman
60
董事、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Michael W. Dunne
66
董事
Beth P. Hecht(1)(2)(3)
61
董事
Joseph J. Whalen(1)(2)
54
董事
David G. Kelly(1)(2)(3)
64
董事
(1)薪酬委员会成员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
(三)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委员
自2015年11月起,Corey N. Fishman担任本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成员。2010年8月至2015年2月,Fishman先生担任Durata Therapeutics, Inc.的首席运营官,该公司是一家被制药公司Actavis plc收购的制药公司,他还于2012年6月至2015年2月担任Durata Therapeutics, Inc.的首席财务官。从2008年到2010年,Fishman先生担任制药公司GANIC Pharmaceuticals,Inc.的首席财务官。2002年至2008年,Fishman先生在Meda AB收购的专业制药公司MedPointe Healthcare,Inc.担任过多种职务,包括2006年至2008年担任首席财务官。Fishman先生此前曾于2016年9月至2020年6月期间在生物技术公司Momenta Pharmaceuticals, Inc.的董事会任职,并于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在生物制药公司BioSpecifics Technology Corporation的董事会任职,直至其于2020年12月被远藤制药 PLC收购。Fishman先生拥有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经济学学士学位和普渡大学克兰纳特管理学院金融学硕士学位。我们认为,Fishman先生有资格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这是由于他作为我们公司创始人的角色、他对我们公司的深入了解以及他在制药行业的广泛背景。
Michael W. Dunne自2020年12月起担任我行董事会成员。从2020年12月到2025年1月,邓恩博士在盖茨医学研究所担任首席医疗官。此前,Dunne博士曾于2015年11月至2020年12月担任我们的首席科学官,并自2020年12月起担任我们的顾问。从2014年11月到2015年9月,Dunne博士在Actavis plc担任研发副总裁。2010年9月至2014年10月,Dunne博士担任Durata Therapeutics, Inc.的首席医疗官,此前他曾于2009年12月至2010年9月期间以咨询方式担任代理首席医疗官。从1992年到2009年,Dunne博士在生物制药公司辉瑞公司担任过与众多传染病化合物的临床开发相关的各种职务,包括从2001年到2009年担任副总裁、传染病开发治疗领域负责人。Dunne博士曾于2015年至2018年担任生物技术公司Aviragen Therapeutics,Inc的董事会成员。Dunne博士拥有西北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和纽约州立大学Health Sciences中心医学博士学位。他在耶鲁大学医学院完成了内科住院医师和传染病和肺部医学方面的研究金。我们认为,由于Dunne博士作为公司联合创始人的角色、他对我们公司的深入了解以及他在传染病方面的广泛背景和医疗经验,他有资格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
Beth P. Hecht自2021年3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自2021年10月起,Hecht女士担任专业制药公司Xeris制药控股公司的首席法务官和公司秘书。2019年1月至2021年10月,Hecht女士担任专业制药公司Xeris Pharmaceuticals, Inc.的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和公司秘书。2012年10月至2018年12月,Hecht女士担任全球生物技术和制药私募股权公司Auven Therapeutics Management L.L.P.的董事总经理兼首席法律和行政官。Hecht女士此前曾于2015年9月在制药公司Neos治疗,Inc.的董事会任职,直至2021年3月被Aytu BioPharma Inc.(前身为Aytu BioScience, Inc.)收购,还曾于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在Aytu BioScience Inc.的董事会任职。Hecht女士毕业于阿默斯特学院和哈佛法学院,她的职业生涯始于Willkie Farr & Gallagher(纽约)和Kirkland & Ellis(纽约)的一名专门从事知识产权和公司交易的律师。我们认为Hecht女士有资格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因为她在制药行业拥有丰富的经验,并在其他制药公司的董事会任职。
Joseph J. Whalen自2025年3月起担任我司董事会成员。自2024年4月以来,惠伦一直担任商业咨询公司North Glen Advisors的负责人。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Whalen先生担任生物制药公司安进公司的高级副总裁。2010年至2023年10月,Whalen先生担任生物制药公司Horizon Therapeutics plc的高级副总裁,直到该公司被安进公司收购。Whalen先生此前还曾在Baxter Healthcare和Searle Pharmaceuticals担任多个业务发展和财务职位。Whalen先生目前担任非盈利医疗保健组织结直肠癌联盟的董事会成员,并担任一家私营医疗保健公司的董事会成员。Whalen先生此前曾于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担任iBIO的董事会成员,iBIO是一个代表不同组织的生命科学员工的生命科学行业协会。Whalen先生拥有圣母大学商学学士学位和伊利诺伊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我们认为,由于Whalen先生在制药行业的业务发展和财务经验以及他在多家医疗保健公司的董事会任职,他有资格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
David G. Kelly自2016年8月起担任我行董事会成员。2014年9月至2020年1月,凯利先生担任生物制药公司Horizon Therapeutics,plc的爱尔兰执行副总裁。凯利先生在2018年7月之前一直担任Horizon Therapeutics plc的爱尔兰董事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4年9月,凯利先生担任制药公司Vidara Therapeutics Inc.的首席财务官。2005年5月至2012年1月,Kelly先生在制药公司AGI Therapeutics plc担任首席财务官。凯利先生还曾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制药公司Warner Chilcott plc(前身为Galen Holdings plc)担任财务和规划高级副总裁。此外,凯利先生还曾在制药公司Elan Corporation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任职。Kelly先生拥有都柏林三一学院的经济学学士学位,也是爱尔兰特许会计师协会的成员。我们认为,凯利先生有资格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这是由于他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经验,特别是在生命科学行业,包括他在金融方面的经验。
董事会和会议的组成
我们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不少于二(2)人,也不超过十三(13)人,具体人数由董事会决定,目前为五(5)人。
根据《2014年爱尔兰公司法》,尽管我们的公司章程或我们与任何董事之间的任何协议中有任何规定,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普通决议,在董事任期届满之前,在至少提前28天通知并在该董事有权发表意见的会议上,通过一项普通决议将其免职。我们的《公司章程》还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包括如果该董事以书面通知方式辞职或被其他董事的不少于过半数要求以书面方式辞职,董事的职位将会空缺。根据我们的公司章程,我们的董事会有权任命董事进入董事会,以填补空缺或作为额外董事。如董事会填补空缺,该董事将担任该董事职务,任期将与相关类别董事的剩余任期一致。
董事会关于独立性的决定
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纳斯达克”)的适用规则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多数成员必须在上市一年内由独立董事组成。此外,纳斯达克规则要求,在完成首次公开募股之日起的一年内,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上市公司的审计、薪酬、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必须是独立的。根据适用的纳斯达克规则,只有在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人不存在会干扰在履行董事职责时行使独立判断力的关系时,该董事才有资格成为“独立董事”。
为根据《交易法》第10A-3条被视为独立,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除以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任何其他董事会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外,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上市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任何咨询、咨询或其他补偿性费用,或以其他方式作为上市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关联人。
为了根据《交易法》第10C-1条被视为独立,董事会必须为上市公司薪酬委员会的每位成员考虑与确定董事是否与该公司有关系的所有具体相关因素,这些因素对该董事在履行薪酬委员会成员职责方面独立于管理层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包括但不限于:(1)董事的薪酬来源,包括任何咨询,该公司向该董事支付的顾问费或其他补偿费;及(2)该董事是否与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关联公司有关联关系。
2025年3月,我们的董事会对我们的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组成和每位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审查。根据每位董事要求并提供的有关其背景、就业和从属关系(包括家庭关系)的信息,我们的董事会已确定,代表我们五位现任董事中的四位的Hecht女士、Whalen先生、Kelly先生和Dunne博士均不存在会干扰在履行董事职责时行使独立判断的关系,并且这些董事中的每一位都是《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605(a)(2)条所定义的“独立”一词。Fishman先生不是第5605(a)(2)条规定的独立董事,因为他是我们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我们的董事会此前也曾在2024年3月认定,于2025年2月从我们董事会辞职的Ronald M. Hunt是规则5605(a)(2)下定义的“独立董事”。我们的董事会还确定,由我们的审计委员会组成的Kelly和Whalen先生以及Hecht女士、由我们的薪酬委员会组成的Kelly和Whalen先生以及Hecht女士以及由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组成的Hecht女士以及由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组成的Kelly先生均满足SEC和纳斯达克设立的此类委员会的独立性标准。在作出该决定时,我们的董事会考虑了每位该等非雇员董事与我们公司的关系,包括下文“某些关系和关联方交易”中所述的交易,以及我们的董事会认为与确定其独立性相关的所有其他事实和情况,包括上文“某些实益拥有人和管理层的股份所有权”中所述的每位非雇员董事对我们股份的实益所有权。
董事会会议
我们的董事会每年至少举行四次定期会议。董事应出席董事会的所有会议和他们所任职的任何委员会。
我们的《公司章程》规定,每名董事及核数师均有权出席公司的任何股东大会并在会上发言。我们所有的董事都出席了我们2024年的年度股东大会。
我们的董事会在2024年期间召开了21次会议,并四(4)次以书面同意的方式行事。在2024年期间,没有任何现任董事出席少于(i)董事会会议总数和(ii)其所任职的董事会各委员会会议总数(如有)的75%。
董事会领导Structure
根据适用的纳斯达克规则,独立董事David G. Kelly目前担任我行董事会主席。凯利先生作为董事长的职责包括确定董事会会议的频率和时间长度、建议何时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准备或批准每次董事会会议的议程、主持董事会和我们的独立董事会议、与任何未充分履行其作为董事会成员或董事会任何委员会的职责的董事会面、促进管理层与董事会之间的沟通以及协助处理其他公司治理事项。
我们的董事会认为,将董事长的职责与我们的首席执行官的职责分开,可以增强董事会对管理层的监督和独立性,同时也可以让我们的首席执行官专注于我们的日常业务运营,而不是董事会管理。
我们董事会的委员会
我们的董事会成立了一个审计委员会、一个薪酬委员会以及一个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每一个委员会都根据我们董事会批准的章程运作。这些委员会的章程可在我们的网站www.iterumtx.com上查阅。
审计委员会
我们的审计委员会是根据《交易法》第3(a)(58)(a)条成立的,由David G. Kelly、Joseph J. Whalen和Beth P. Hecht组成。我们审计委员会的主席是凯利先生。Ronald M. Hunt担任我行审计委员会成员,直至其于2025年2月从董事会辞职。审计委员会的主要目的是履行董事会关于我们的会计、财务以及其他报告和内部控制实践的职责,并监督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我们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包括:
•
向董事会推荐一家合格的事务所作为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我们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
帮助保障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履职能力;
•
与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审计的范围和结果,并与管理层和独立会计师一起审查我们的中期和年终经营业绩;
•
审查,在完成审计后,爱尔兰法定财务报表建议与我们在爱尔兰公司注册处的年度报表一起提交;
•
制定员工匿名提交对有问题的会计或审计事项的关注的程序;
•
协调董事会对我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包括与管理层和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讨论我们财务报告流程和内部控制的完整性;
•
监督网络安全风险管理并向董事会提供定期报告,讨论网络安全问题,作为我们整体风险管理计划的一部分;
•
审查管理层的最新情况并就网络安全事项提供反馈,包括网络安全风险和/或事件以及关于我们网络安全立场的相关回应;
•
批准(或在允许的情况下,预先批准)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所有审计和所有允许的非审计服务;
•
讨论公司在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方面的政策,包括指导公司风险敞口处理过程的指导方针和政策;和
•
支持董事会最大限度地降低与投入资本相关的风险,并确保管理层根据企业投资政策规定的指导方针管理公司的投资组合。
我们的董事会已确定Kelly先生和Hunt先生以及Hecht女士各自满足SEC和纳斯达克设立的此类委员会的独立性标准。
我们的董事会已经确定,凯利先生是SEC规定意义上的“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我们的董事会还确定,我们审计委员会的每位成员都拥有纳斯达克适用要求所要求的必要财务专业知识。在得出这一决定时,董事会审查了每位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经验范围以及他们在公司财务部门的受雇性质。
我们的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举行了四次会议,并在2024年两次以书面同意的方式行事。
薪酬委员会
我们的薪酬委员会由Joseph J. Whalen、David G. Kelly和Beth P. Hecht组成。我们薪酬委员会的主席是赫克特女士。Ronald M. Hunt担任我司薪酬委员会成员至2025年2月辞去董事会职务。
我们的薪酬委员会的主要目的是履行董事会的职责,以监督我们的薪酬政策、计划和计划,并酌情审查和确定将支付给我们的执行官、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我们薪酬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包括:
•
审查和批准,或建议我们的董事会批准,我们的执行官的薪酬;
•
管理我们的股票和股权激励计划,并授权薪酬委员会的小组委员会根据我们的股权激励计划向随后受《交易法》第16条约束的人授予股票奖励;
•
以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608条和任何其他适用法律的方式解释和实施我们的薪酬追回政策,并在切实可行且必要的情况下,确定适当的方式来追回错误授予的基于激励的薪酬;
•
审查和批准,或建议我们的董事会批准,激励薪酬和股权计划、遣散协议、控制权变更保护以及对我们的执行官的任何其他补偿安排;和
•
审查并就激励薪酬和股权计划向我们的董事会提出建议。
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在2024年召开了一次会议,并在2024年以书面同意的方式行事了一次。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
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由Beth P. Hecht和David G. Kelly组成。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主席是凯利先生。
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包括:
•
定期审查和评估董事在我们董事会及其适用委员会的表现,并向我们的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出改进建议;
•
管理我们《公司章程》中概述的有关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
•
审查公司治理实践的发展并向我们的董事会建议对我们的公司治理政策的任何修订;
•
监督和审查我们向董事会及其委员会提供信息的流程和程序;和
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在2024年以书面同意的方式行事一次。
董事会流程
对风险的监督
我们的董事会直接并通过其委员会监督我们的风险管理流程。我们的管理层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我们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作用是监督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活动。他们履行这一职责,与管理层讨论管理层在评估和管理风险时采用的政策和做法,并就这些政策和做法提供投入。总体而言,我们的董事会监督与我们的业务战略、收购、筹资和分配、组织结构和某些运营风险相关的风险管理活动;我们的审计委员会监督与财务风险敞口相关的风险管理活动以及管理层为监测和控制这些敞口而采取的步骤,以及与网络安全相关的法律和合规风险和风险;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监督与董事会组成和管理层继任规划相关的风险管理活动,并监测我们的公司治理准则的有效性;我们的薪酬委员会监督与我们的薪酬政策和实践相关的风险管理活动。每个委员会定期向全体委员会报告,包括酌情就委员会的风险监督活动提出报告。此外,由于风险问题经常重叠,委员会不时要求全体董事会讨论此类风险。
董事提名程序
一般情况下,董事会将负责提名董事,供公司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选举进入董事会,以及由董事会选出的人士,以填补董事会的任何空缺。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负责根据其章程,并按照董事会在下文“企业管治指引”下所述的公司管治指引中设定的标准,物色、审查及评估并向董事会推荐担任公司董事的候选人。董事会认为,董事候选人应具备一定的最低资格,包括能够阅读和理解基本财务报表、年满21岁并具有最高的个人品格和道德。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在提出此类建议时,考虑公司股东提出的候选人,并应审查和评估其可获得的有关这些候选人的信息,并应适用相同的标准,并在考虑这些候选人时遵循与考虑其他候选人时基本相同的程序。股东可以通过向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C/O秘书、Iterum Therapeutics plc,25 North Wall Quay,Dublin 1,D01 H104,Ireland提交其姓名、连同适当的履历信息和背景材料,以及有关提出提名的股东或股东集团的信息,包括该股东或股东集团拥有的普通股数量,来提名个人为潜在董事候选人。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将遵循与上述大致相同的流程,对股东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估。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还应管理我公司章程中概述的有关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流程。股东必须遵循我们的《公司章程》和下文“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提案”中所述的与任何此类提名相关的正式程序。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没有采用正式的多元化政策,但将在确定和考虑董事提名人时考虑其成员之间的多元化问题以及年龄、技能和鉴于董事会和公司当前需要而认为适当的其他因素,以保持知识、经验和能力的平衡。
公司治理准则
我们的董事会已采纳公司治理准则,以协助行使其职责和责任,并为我们公司和股东的最佳利益服务。该准则规定:
•
我们董事会的核心职责是为高级管理层提供监督和战略指导;
•
董事会将由不少于过半数的独立董事组成,但受纳斯达克上市标准允许的任何例外情况的限制;
•
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执行会议上定期举行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或符合纳斯达克上市标准要求的更多次会议;
•
董事会成员可以完整、开放地接触我们的管理层;和
•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将进行年度自我评估,以确定董事会及其委员会是否有效运作。
公司治理准则的副本可在我们的网站https://www.iterumtx.com/上公开查阅。
致董事会的股东通讯
股东如有疑问或疑虑,请致电+ 13127786073或发送电子邮件至IR@iterumtx.com与我们的投资者关系部门联系。如股东希望直接向董事会或任何个人董事就我们的业务提出问题,请将其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C/o秘书,Iterum Therapeutics plc,25 North Wall Quay,Dublin 1,D01 H104,Ireland。通讯将根据通讯中概述的事实和情况分发给董事会,或酌情分发给任何个别董事或董事。若通讯涉及我们董事会主席与法律顾问协商后认为适合其他董事关注的实质性事项,将转发给其他董事。一般来说,与公司治理和长期公司战略相关的通信比与我们收到重复或重复通信的普通商业事务、个人恩怨或事项相关的通信更有可能被转发。
薪酬委员会环环相扣与内幕人士参与
2024年期间,我们薪酬委员会的成员是Ronald M. Hunt(主席)和Beth P. Hecht。我们的薪酬委员会没有任何成员是或曾经是我们公司的高级职员或雇员。我们的任何执行官均未担任或在过去一年中担任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其他董事会委员会的成员,履行与任何其他实体相同的职能,而该实体有一名或多名执行官担任我们的董事之一或在我们的薪酬委员会中任职。
执行干事
下表列出截至2025年7月1日有关我们执行人员的资料:
姓名
年龄
职务
Corey N. Fishman
60
董事、首席执行官
Judith M. Matthews
55
首席财务官
Christine R. Coyne
57
首席商务官
除了上面列出的菲什曼先生的履历信息外,下面列出的是关于我们执行官的某些履历信息:
Judith M. Matthews自2015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2012年至2015年2月,Matthews女士在Durata Therapeutics, Inc.担任财务副总裁。2009年至2012年,Matthews女士在连锁健身俱乐部Bally Total Fitness Corporation担任财务规划与分析主管。2004年至2008年,Matthews女士担任Sterno Group的财务副总裁,该公司是家居产品公司Blyth, Inc.的子公司。Matthews女士拥有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会计学学士学位以及西北大学家乐氏管理学院金融和市场营销管理学硕士学位。
Christine R. Coyne自2025年7月起担任我们的首席商务官。2023年1月至2024年10月,Coyne女士在生物制药公司亚邦丝医疗 Speciality Therapeutics,Inc.担任首席商务官。2021年5月至2022年11月,Coyne女士在生物技术公司SCYNEXIS,Inc.担任首席商务官。从2017年到2021年5月,Coyne女士担任的职务越来越多,包括在Paratek Pharmaceuticals, Inc.担任商务高级副总裁。从2014年到2017年,Coyne女士在BTG担任战略业务发展副总裁,该公司是一家医疗保健公司,隶属于波士顿科学集团。在此之前,Coyne女士曾在Auxilium Pharmaceuticals和
曾任Endo International plc市场营销高级总监。Coyne女士拥有东方大学的MBA学位,以及西切斯特大学的外语学士学位。
执行官和董事薪酬
以下讨论提供了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就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提供的服务向某些执行官以及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提供的服务向我们的董事会成员支付的补偿和其他福利的详细信息。
高管和董事薪酬流程
我们的高管薪酬计划由我们的薪酬委员会管理,受董事会监督。我们的薪酬委员会每年审查我们的高管薪酬做法,并批准或建议董事会批准公司高管的薪酬。
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定期审查并就董事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如有需要,我们保留Coda Advisors LLC(“Coda”)作为独立薪酬顾问的服务,以提供有关我们行业高管薪酬实践的比较数据,并就我们的高管薪酬计划向薪酬委员会提供建议。虽然Coda已就此类薪酬做法向公司和薪酬委员会提供建议,但薪酬委员会最终会就我们的高管和董事薪酬计划自行做出决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薪酬委员会审查了有关Coda独立性和潜在利益冲突的信息,考虑到,除其他事项外(i)Coda向公司提供其他服务;(ii)Coda从公司收取的费用金额占其总收入的百分比;(iii)Coda防止利益冲突的政策和程序;(iv)Coda与薪酬委员会任何成员的任何业务或个人关系;(v)Coda在公司持有的任何股份;及(vi)Coda或Coda雇员与公司任何执行人员的任何业务或个人关系。基于这一审查,薪酬委员会得出结论认为,这一约定没有引起任何利益冲突。
执行干事薪酬汇总表
下表提供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向我们指定的执行官支付或应计的薪酬和其他福利的详细信息,他们分别是我们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Corey N. Fishman,以及我们薪酬最高的两位执行官,即我们的丨首席财务官首席财务官Judith M. Matthews女士和我们的前任首席医疗官Sailaja Puttagunta博士。
姓名和主要职务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工资 ($)
奖金(1) ($)
股份奖励 ($)
期权奖励(2) ($)
非股权激励计划薪酬(三) ($)
所有其他补偿(5) ($)
合计 ($)
Corey N. Fishman
2024
630,678
146,073
—
—
347,716
8,549
1,133,016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2023
611,831
360,311
—
220,000
320,709
5,960
1,518,811
Sailaja Puttagunta
2024
325,301(4)
12,825
—
—
—
2,470
340,596
前首席医疗官
2023
492,417
237,263
—
60,000
211,185
5,960
1,006,825
Judith M. Matthews
2024
429,550
71,400
—
—
172,438
3,647
677,035
首席财务官
2023
411,211
176,120
—
80,000
156,763
3,680
827,774
(1)Fishman先生、Matthews女士和Puttagunta博士在2024年和2023年期间的“奖金”栏中报告的金额反映了某些可自由支配的现金奖金,以激励高管的持续奉献,这些奖金已在相关期间支出。
(2)报告的金额不反映我们的执行官实际收到的金额。相反,这些金额反映了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会计准则编纂(ASC)718计算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授予我们每位执行官的购股权的授予日公允价值总和。用于计算这些金额的假设包含在我们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中包含的经审计财务报表附注14中。根据SEC规则的要求,显示的金额不包括与基于服务的归属条件相关的估计没收的影响。我们已获得购股权的行政人员只会在我们普通股的交易价格高于该等购股权的行使价及该等购股权归属的范围内,就该等购股权实现补偿。
(3)金额分别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12个月期间赚取的现金红利。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披露的金额不包括2024年为2023年奖金支付的款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披露的金额不包括2023年为2022年奖金支付的款项。
(4)包括(i)Puttagunta博士在2024年5月离职前支付的224,901美元的工资;(ii)与Puttagunta博士于2024年5月29日与我们的子公司Iterum Therapeutics国际有限公司(“ITIL”)订立的咨询安排相关的100,400美元的咨询费。
(5)包括公司为该执行人员的利益而支付的人寿保险保费的美元价值。
向执行干事叙述性披露薪酬汇总表
基本工资
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一年中,我们向Fishman先生支付了613,798美元的年化基本工资,向Puttagunta博士支付了494,000美元,向Matthews女士支付了412,533美元。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一年中,我们向Fishman先生支付了590,190美元的年化基本工资,向Puttagunta博士支付了475,000美元,向Matthews女士支付了396,666美元。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一年中,我们向菲什曼先生支付了632212美元的年化基本工资,向马修斯女士支付了431097美元。
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一年中,我们向菲什曼先生支付了632212美元的年化基本工资,向马修斯女士支付了431097美元。
Puttagunta博士从公司辞职,自2024年5月31日起生效。在Puttagunta博士辞职之前,她有权获得516,230美元的基本工资,其中我们在她离职前支付了224,901美元。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一年中,我们向Fishman先生支付了613,798美元的年化基本工资,向Puttagunta博士支付了494,000美元,向Matthews女士支付了412,533美元。
2025年2月,我们的薪酬委员会批准提高执行官的年化基薪,自2025年2月1日起生效,具体如下:Fishman先生为648017美元,Matthews女士为446185美元。
目前,没有任何被点名的执行官员参与任何规定自动或预定增加基薪的就业安排。
非股权激励计划薪酬
我们指定的执行官参加与实现公司战略和企业目标相关的现金奖金计划,该计划每年由我们的薪酬委员会批准。我们的薪酬委员会根据其对指定执行官的绩效和公司根据每年制定的目标的绩效评估来确定这些奖金的金额(如果有的话)。
根据他们各自的雇佣协议,Fishman先生的年度目标奖金为其当前基本工资的55%,Matthews女士的年度目标奖金为其当前基本工资的40%。Puttagunta医生的年度目标奖金是她担任公司首席医疗官期间基本工资的45%。
每年年初,我们的薪酬委员会都会根据前一年的目标,审查被点名的执行官的成绩,是否实现了每个目标,以及在确定该年度现金奖金支付时每个目标应该给予的相对权重。根据其审查,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建议就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年度向Fishman先生支付347,716美元的现金奖金,向Matthews女士支付172,438美元。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建议就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向Fishman先生支付现金奖金320,709美元,向Puttagunta博士支付211,185美元,向Matthews女士支付156,763美元。
奖金
没有建议在2024年为执行官支付特别奖金。
在2023年期间,薪酬委员会建议向Fishman先生支付506,383美元的高管特别留任奖金,向Puttagunta博士支付333,450美元,向Matthews女士支付247,520美元,这些奖金应在实现某些里程碑时支付,以激励高管继续献身,其中我们在2024年向Fishman先生支付506,383美元,向Matthews女士支付247,520美元。Puttagunta博士在2024年5月离职前实现了某些里程碑,因此在2024年获得了166,725美元。
股权激励奖励
我们认为,我们授予基于股权的奖励的能力是一种有价值且必要的薪酬工具,它使我们的执行官和股东的长期财务利益保持一致。此外,我们相信,我们授予购股权和其他基于股权的奖励的能力有助于我们吸引、留住和激励我们的执行官,并鼓励他们为我们的业务和财务成功尽最大努力。
2024年没有向高管授予基于股权的奖励。
2023年1月,薪酬委员会批准根据2018年计划向Fishman先生、Puttagunta博士和Matthews女士授予购股权,以购买以下数量的普通股,该授予自2023年3月31日起生效:向Fishman先生授予275,000份、向Puttagunta博士授予75,000份;向Matthews女士授予100,000份(“2023年购股权”)。该等购股权于授出日期一周年归属于该等购股权相关普通股的33.33%,基于每名该等指定行政人员在该日期之前持续为我们提供服务,以及其后按每名该等指定行政人员在每个归属日期继续向我们提供服务而分24个月等额分期归属的剩余普通股。薪酬委员会还批准,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下,Fishman先生、Puttagunta博士和Matthews女士各自持有的任何当时未归属的2023年股票期权的归属和可行权性将全部加速。
咨询协议-Sailaja Puttagunta,医学博士。
在2024年期间,我们根据与我们的子公司ITIL签订的日期为2024年5月29日的咨询协议(“Puttagunta咨询协议”)向我们的前任首席医疗官医学博士Sailaja Puttagunta(医学博士)进行了补偿,该协议于2024年6月1日生效。Puttagunta咨询协议使Puttagunta博士有权获得每小时400美元的咨询费,用于就我们向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提交的口服苏洛培南新药申请(NDA)提供一般支持。根据《Puttagunta咨询协议》,Puttagunta博士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提供的服务共支出100,400美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杰出股权奖励
下表列出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们指定的执行官持有的未偿股权奖励的信息。根据我们的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2015年计划”)、我们的2018年计划和我们的2021年诱导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诱导计划”)授予的所有股权奖励:
期权奖励
股份奖励
姓名
数量 证券 底层 未行使 期权(#) 可行使
数量 证券 底层 未行使 期权(#) 不可行使(1)
期权 运动 价格每 份额($)(2)
期权 到期 日期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 未归属的未归属股份、单位或其他权利(#)
股权激励计划奖励:未归属股份、单位或其他权利的市场或支付价值(美元)
Corey N. Fishman
4,356 (3)
—
$
49.50
09/11/2027
—
—
160,359
114,641 (4)
$
1.00
03/31/2031
—
—
Judith M. Matthews
792 (3)
—
$
49.50
09/11/2027
—
—
58,313
41,687 (4)
$
1.00
03/31/2031
—
—
Sailaja Puttagunta
—
—
—
—
—
—
(1)根据指定执行官与我们之间的股权协议,在下文标题为“—终止或控制权变更时的潜在付款”一节中所述的某些情况下,该指定执行官的股份和期权奖励的归属将加速。
(2)购股权的每股行使价反映授出日期每股普通股的公平市场价值。
(3)于2018年9月12日归属购股权相关普通股的25%的购股权,其余普通股其后按月等额分期归属,直至2021年9月12日。
(4)购股权,于2024年3月31日归属购股权相关普通股的33%,其余普通股此后按月等额分期归属,直至2026年3月31日,但须在每个相关归属日期继续向我们送达。
与执行干事的就业协议
我们已与每位指定的执行官签订了聘书。聘书一般规定随意聘用,并列出高管的初始基本工资、目标可变薪酬、员工福利资格、首次股权授予条款和符合条件的解雇时的遣散费。我们指定的每位执行官还执行了我们的标准表格专有信息协议。我们在终止雇佣或控制权变更时到期的任何潜在付款和福利将在下文进一步描述。
Corey N. Fishman担任本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于2015年11月18日,Fishman先生与我们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Iterum Therapeutics US Limited(“ITUS”)订立要约函件。聘书没有具体条款,构成随意聘用安排。2018年5月2日,Fishman先生签订了一份经修订的要约函,该函在我们的首次公开募股结束时生效,据此,Fishman先生的基本工资变为540,000美元,其可自由支配的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从其年度基本工资的50%增加到55%。他的基本工资在2020年12月进行了审查,增至57.3万美元,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他的基本工资在2022年1月进行了审查,增至590,190美元,自2022年2月1日起生效。他的基本工资在2023年1月进行了审查,增至613798美元,自2023年2月1日起生效。他的基本工资在2024年1月进行了审查,增至632212美元,自2024年2月1日起生效。他的基本工资在2025年2月进行了审查,增至648,017美元,自2025年2月1日起生效。
Judith M. Matthews担任我行首席财务官的丨首席财务官。于2015年11月18日,Matthews女士与我们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ITUS订立要约函件。聘书没有具体条款,构成随意聘用安排。Matthews女士签订了一份经修订的报价信,该信在我们的首次公开募股结束时生效,据此,Matthews女士的基本工资为350,000美元,她的酌情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从其年度基本工资的25%增加到35%。2022年1月,我们的薪酬委员会批准将Matthew女士的年度目标绩效奖金提高到40%。Matthew女士的基薪于2020年12月进行了审查,增至381410美元,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她的基本工资于2022年1月接受审查,增至396,666美元,自2022年2月1日起生效。她的基本工资于2023年1月接受审查,增至412,533美元,自2023年2月1日起生效。她的基本工资于2024年1月接受审查,增至431097美元,自2024年2月1日起生效。她的基本工资在2025年2月进行了审查,增至446,185美元,自2025年2月1日起生效。
Sailaja Puttagunta此前于2021年10月起担任我院首席医疗官,直至2024年5月辞职。2021年10月27日,Puttagunta博士与我们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ITUS订立要约函件。普塔贡塔博士的基本工资为47.5万美元,她可自由支配的年度目标绩效奖金是她年度基本工资的45%。Puttagunta博士还有权在开始受雇后30天内获得86,000美元的初始奖金,并在开始受雇六个月周年后30天内获得86,000美元的后续奖金,条件是Puttagunta博士在该付款日期继续受雇于公司。
终止或控制权变更时的潜在付款
我们与每位指定执行官的协议规定,一旦我们非因故(非因死亡或残疾)或指定执行官有充分理由(每个定义如下)终止其雇佣,他或她将有权获得以下遣散费:
•
现金遣散费相当于该执行干事基薪的固定月数(Fishman先生为十二个月,Matthews女士为九个月,在终止后以基薪延续的形式分期支付;和
•
公司在该执行官终止日期后最多12个月(或Fishman先生为18个月)支付COBRA保费。
每份要约函中使用的终止“原因”是指(a)指定的执行官对任何重罪或涉及欺诈的任何其他犯罪进行委托或定罪(包括nolo contendere的认罪或认罪),不诚实或道德败坏;(b)被指名的执行官委托或企图实施或参与针对公司的欺诈或不诚实或虚假陈述行为;(c)被指名的执行官严重违反其对公司的职责;(d)被指名的执行官故意损坏公司的任何财产;(e)不当行为,或其他导致损害的违反公司政策的行为;(f)指定执行官严重违反他或她与公司之间的任何书面和完全执行的合同或协议;或(g)指定执行官的行为,经公司善意和合理认定,表明严重不适合任职。终止是因故的认定,由公司全权酌情决定。
根据每份要约函,如果公司在未经其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采取以下任何行动,则指定的执行官应有“充分理由”辞去公司的雇佣:(a)大幅削减其基本工资,即至少削减其基本工资的10%(除非根据普遍适用于公司处境类似的员工的减薪计划);(b)大幅削减其职责(包括职责和/或权限),但前提是,工作岗位变动(包括职称变动)不应被视为本身的“实质性减少”,除非他或她的新职责与先前的职责相比有实质性减少;或(c)将该名称执行官的主要工作地点搬迁至其单程通勤比紧接此类搬迁之前的当时主要工作地点增加五十(50)英里以上的地点。
如果此类符合条件的终止发生在控制权变更前一个月开始至12个月后结束的期间内,则在Matthews女士的情况下,上述现金遣散费权利将增加到该执行官当时基薪的12个月,在Fishman先生的情况下将增加到其当时基薪的18个月。执行官们还将有权获得相当于此类高管在终止年度的目标年度奖金百分比的额外现金支付,在Matthews女士的情况下相当于100%,在Fishman先生的情况下相当于150%。
每份要约函还包含“更好的税后”条款,该条款规定,如果根据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法典”)第280G条,支付给此类指定执行官的任何款项构成降落伞付款,则付款将(i)减少或(ii)全额提供给执行官,以导致执行官在考虑所有税款的支付(包括根据《法典》第4999条规定的消费税)后收到更多金额的为准,在每种情况下均基于适用税款的最高边际税率。
支付上述任何遣散费也取决于指定执行官的交付和不撤销对我们有利的一般解除索赔。
此外,根据每位指定执行官与我们之间的股权协议,在与控制权变更相关的符合条件的终止情况下,Fishman先生和Matthews女士各自持有的任何当时未归属的购股权、限制性股份单位奖励或根据2015年计划、2018年计划和/或2021年计划未兑现的任何其他股份奖励的归属和可行权性将全面加速。
2020年3月11日,根据薪酬委员会的建议,我们的董事会批准制定一项分拆计划,以在控制权发生变更时奖励包括Fishman先生和Matthews女士在内的某些关键员工。根据该计划应付的总金额将根据就该控制权变更应付给我们和我们的普通股股东的前期对价分级计算,根据该计划应付的潜在总金额将落在约为前期对价的2.5%的范围内。
该计划的其他条款和每位执行官的参与权利将在控制权交易变更时确定。
薪酬与绩效
根据S-K条例第402(v)项的要求,我们提供以下有关向我们的首席执行官(“PEO”)“实际支付的薪酬”与我们其他指定执行官(“NEO”)的平均值以及公司某些财务指标之间关系的信息。下表还提供了有关同期公司业绩的信息,以及对我们的PEO和非PEO NEO的“实际支付的补偿”与公司业绩的关系。
初始固定100美元投资的价值基于:
年份
PEO薪酬汇总表合计(美元)(1)
实际支付给PEO的补偿($)(2)(3)
非PEO近地天体的平均汇总赔偿表总额(美元)(4)
平均 Compensation 实际支付给非PEO NEO($)(5)
股东总回报($)(6)
净收入(千美元)(7)
2024
1,133,016
1,286,838
508,816
564,750
210.71
(24,774
)
2023
1,518,811
1,748,073
917,300
1,011,521
234.92
(38,371
)
2022
1,372,710
1,453,333
767,356
732,197
33.50
(44,434
)
(1)反映我们的PEO,Corey Fishman先生在2022、2023和2024年的薪酬(如薪酬汇总表中所述)。
(2)根据S-K规例第402(v)(2)项计算。下文所示的实际已付薪酬附表,载列于薪酬与业绩表所示的每一年期间作出的调整,以得出向我们的首席执行官作出的“实际已付薪酬”。
年份
PEO薪酬汇总表合计(美元)(1)
扣除 报告的赠款 股票奖励的公允价值日期(美元)(a)
期权奖励的报告授予日公允价值扣除(a)
薪酬与绩效公平调整的增加(b)
实际支付的赔偿金(美元)
2024
1,133,016
—
—
153,822
1,286,838
2023
1,518,811
—
(220,000
)
449,262
1,748,073
2022
1,372,710
—
—
80,623
1,453,333
a)
反映相关年份在薪酬汇总表的股份奖励和期权奖励栏目中报告的金额。
b)
薪酬与绩效公平调整反映了相应年份以下数值的总和:
年份
年终交易会 价值 杰出和 未归属股权 覆盖年度授予的奖励(美元)
年复一年 公平的变化 价值 杰出和 未归属股权 往年授予的奖励(美元)
年复一年 公平的变化 股权价值 授予的奖项 在前几年 在覆盖年度归属(美元)
总薪酬与绩效公平调整(美元)
2024
173,392
(8,158
)
(11,412
)
153,822
2023
435,502
—
13,760
449,262
2022
—
—
80,623
80,623
(3)计量日权益公允价值的计算采用与授予日公允价值目的一致的基础上得出的假设。RSU的估值基于适用归属日的收盘价。股票期权在相关计量日期使用Black-Scholes模型进行估值。
(4)反映了我们在2022、2023和2024年的非PEO NEO人员Sailaja Puttagunta博士和Judith M. Matthews女士的薪酬,包括在Puttagunta博士于2024年5月辞职后作为顾问支付给她的薪酬。(d)栏中报告的美元金额表示补偿汇总表“总额”栏中每一相应年份为非PEO近地天体报告的补偿的平均值。
(5)根据S-K条例第402(v)(2)项,计算了非PEO近地天体的平均“实际支付的补偿”。下面显示的实际支付的补偿附表列出了在薪酬与绩效表中表示的每一年中所做的调整,以得出平均“实际支付的补偿”给我们的非PEO近地天体。
年份
薪酬汇总表共计(美元)
扣除 报告的赠款 股票奖励的公允价值日期(美元)(a)
报告的授予日期权奖励的公允价值扣除(美元)(a)
薪酬增加 Versus Performance Equity Adjustments($)(b)
实际支付的赔偿金(美元)
2024
508,816
—
—
55,934
564,750
2023
917,300
—
(70,000
)
164,221
1,011,521
2022
767,356
—
—
(35,159
)
732,197
a)
反映相关年份在薪酬汇总表的股份奖励和期权奖励栏目中报告的平均金额。
b)
薪酬与绩效公平调整反映了相应年份以下数值的总和:
年份
年终交易会 价值 杰出和 未归属股权 覆盖年度授予的奖励(美元)
年复一年 公平的变化 价值 杰出和 未归属股权 往年授予的奖励(美元)
年复一年 公平的变化 股权价值 授予的奖项 在前几年 在覆盖年度归属(美元)
总薪酬与绩效公平调整(美元)
2024
63,051
(2,967
)
(4,150
)
55,934
2023
138,569
—
25,652
164,221
2022
—
—
- 35,159
(35,159
)
(六)报告的累计股东总回报金额,按照适用计量期末与计量期初的公司股价之差除以计量期初的公司股价计算得出。公司在计量期间未进行分红。
(7)美元金额是反映在适用年度的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中的公司净亏损金额。
下图直观描述了对我们PEO的“实际支付的补偿”与对我们其他非PEO NEO的平均“实际支付的补偿”之间的关系,与公司的累计股东总回报之间的关系。
下图直观描述了对我们PEO的“实际支付的补偿”与对我们其他非PEO NEO的平均“实际支付的补偿”之间的关系,与净收入(损失)之间的关系。
董事薪酬
下表显示了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向我们的每位现任非雇员董事支付或应计的薪酬总额。受雇于我们的董事不因其在我们董事会的服务而获得报酬。我们的首席执行官菲什曼先生作为董事的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Fishman博士在2024年期间获得的赔偿包含在上述“赔偿汇总表”中。
姓名
以现金赚取或支付的费用(美元)
分享 奖励(美元)(1)
期权 奖励(美元)(2)
所有其他报酬(美元)
共计(美元)
迈克尔·邓恩,医学博士。
75,000 (4)
—
—
60,000 (3)
135,000
贝丝·P·赫克特
88,500 (4)
—
—
—
88,500
Ronald M. Hunt
130,000 (4)
—
—
—
130,000
David G. Kelly
94,000 (4)
—
—
—
94,000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们的非雇员董事没有持有未偿还的RSU。
(2)于2024年,我们的非雇员董事并无获授予购股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们每位非雇员董事持有的未行使购股权单位的股份总数如下:Dr. Dunne 13,742;Ms. Hecht 0;Mr. Hunt:43,886;and Mr. Kelly:51,850
(3)系与Dunne医生的咨询安排有关的咨询费60000美元。
(4)包括(i)年度现金保留金,用于在董事会和董事会委员会(如有关)提供服务和/或担任董事会主席或董事会委员会(如有关);(ii)支付给非雇员董事的40000美元,以代替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出的年度股权奖励。
2023年5月,董事会决议暂停根据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非雇员董事薪酬政策向非雇员董事授予的年度股权奖励,并且根据该政策进一步授予的奖励将由董事会酌情以现金补偿的方式代替股权奖励授予。代替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出的年度股权奖励,向非雇员董事支付了40000美元的现金。
咨询协议-Michael Dunne,M.D。
在2024年期间,我们根据与我们的子公司ITIL于2022年5月25日签订的咨询协议(“2022年咨询协议”)向我们的前首席科学官和现任董事会成员Michael Dunne医学博士提供了补偿,该协议于2022年5月1日生效。2022年咨询协议赋予Dunne博士每月5000美元的咨询费,用于提供与可能重新提交口服苏洛培南NDA相关的一般支持和战略建议,包括设计和开展支持此类重新提交的3期临床试验。2022年咨询协议经修订,自2022年12月31日起生效,将2022年咨询协议的期限延长六个月,或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6月15日进一步修订,将任期延长六个月,或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27日将任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2024年8月9日生效,2024年12月5日将任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5日将任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1日将任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经修订的2022年咨询协议,邓恩博士在2024年提供的服务共支出60,000美元。
非雇员董事薪酬政策
根据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非雇员董事薪酬政策,每位非雇员董事有资格获得由年度现金保留金组成的服务补偿,每人分四次等额季度分期支付,并获得股权奖励。每位董事每年可因这类服务获得35000美元的基本现金保留金。我们董事会的非执行主席将获得额外的年度基本现金保留金27,500美元,用于此类服务。
该政策还规定,我们对董事会成员在我们的委员会服务的补偿如下:
•
我们审计委员会的主席每年因此类服务获得15000美元的现金保留金,审计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每人每年获得7500美元的现金保留金。
•
我们薪酬委员会的主席每年因此类服务获得12,000美元的现金保留金,薪酬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每人每年获得6,000美元的现金保留金。
•
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主席每年因此类服务获得8,000美元的现金保留金,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每人每年获得4,000美元的现金保留金。
•
董事可选择收取购股权或受限制股份单位,或两者的混合,以代替他/她的现金保留金,而在该保留金本应按下述有关董事股权奖励的条款和条件以现金支付的日期,前提是任何该等选择不迟于赚取补偿的前一年的历年12月31日作出;并进一步规定每份该等购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将于归属开始日期的一周年全数归属,归属开始日期为赚取该等现金保留金的每个日历季度的第一天,或在新委任董事的情况下的董事会选举日期。
该政策进一步规定授予年度股权奖励如下:
•
每位董事将获得固定价值为11万美元的年度股权奖励。
•
股权奖励将根据该董事的酌情权以购股权和受限制股份单位的混合形式授予。每位董事必须在不迟于适用的授予日期前30天确定其股权奖励组合。
•
根据该政策将授出的购股权的价值将使用我们在财务报表中计算购股权授予日公允价值的相同方法确定,但不会为与基于服务的归属相关的估计没收计提准备金。根据本政策,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将授出的实际股份数目将按授予日价值除以30天成交量加权平均交易价格(截止于紧接授出日期的前一个交易日)确定。
我们还向非雇员董事报销因参加我们的董事会和委员会会议而产生的合理差旅和其他费用。
2023年5月,董事会决议暂停根据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非雇员董事薪酬政策授予非雇员董事的年度股权奖励,以及根据该政策将作出的任何进一步授予的奖励,以代替现金补偿。代替将在2023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出的年度股权奖励,向非雇员董事支付了40,000美元的现金。
追回政策
2023年10月,我们的董事会通过了一项书面薪酬追回政策(“追回政策”),涉及从现任或前任涵盖高级管理人员处追回基于激励的薪酬,以确保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5608的要求,该规则实施了《交易法》下的规则10D-1。如果公司因重大不遵守联邦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财务报告要求而被要求编制会计重述,公司将从根据《交易法》第16条进行报告的现任或前任高级管理人员处收回在适用的恢复期内收到的任何错误授予的基于激励的薪酬。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有酌情权根据本政策作出一切决定。公司2024年未发生会计重述。
反套期保值、反质押政策
我们禁止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和雇员从事与公司证券有关的以下交易:
与授予股权奖励相关的政策和做法
我们不时向我们的员工授予股权奖励,包括激励购股权(“ISO”)、非法定购股权(“NSO”)和RSU,以及其他形式的奖励,作为个别员工薪酬的一部分或出于保留目的。我们也可能在受聘时向个人授予股权奖励。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非雇员董事薪酬政策规定在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董事授予年度股权奖励。在上一个会计年度,董事会和薪酬委员会在确定股权奖励的时间或条款时均未考虑重大非公开信息,我们也未出于影响高管薪酬价值的目的对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披露进行时间安排。
董事会和薪酬委员会均未批准在上一个财政年度向雇员或顾问授予任何股权奖励。2023年5月,董事会决议暂停根据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非雇员董事薪酬政策授予非雇员董事的年度股权奖励,包括任何本应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出的授予。
内幕交易和交易窗口政策
我们采用了内幕交易和交易窗口政策,管理董事、高级职员和雇员以及我们对我们证券的购买、出售和其他处置。我们认为,内幕交易和交易窗口政策的合理设计是为了促进遵守内幕交易法律、法规和细则以及纳斯达克上市标准。我们的内幕交易和交易窗口政策副本作为我们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的附件 19.1存档。
我们赔偿方案中的风险考虑
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审查和评估了我们的薪酬计划在整个公司制定和实施的理念和标准。我们相信,我们的薪酬计划不会鼓励我们的执行官采取不适当的行动或冒险。我们不认为我们的员工薪酬政策和做法产生的任何风险有合理的可能性对我们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我们不认为我们的高管薪酬计划组成部分的组合和设计会鼓励管理层承担过度风险。
股权补偿计划和其他福利计划
股权补偿方案信息
下表提供了关于我们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生效的所有股权补偿计划的某些汇总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们有两个股权补偿计划,2018年计划和2015年计划,每一个都得到了我们股东的批准。此外,根据我们的董事会在未经股东批准的情况下通过的2021年诱导计划,薪酬委员会不时向个人授予激励性股权奖励,作为个人进入《纳斯达克上市规则》所指的我们这里工作的诱导材料。
(a)
(b)
(c)
计划类别
行使未行使期权时将发行的证券数量
未行使期权加权平均行权价
股权补偿计划下未来发行剩余证券数量(不含(a)栏反映的证券)
股权补偿方案获股东批准
836,887
$
2.37
192,890
股权补偿方案未获股东通过
4,833 (1)
2.08
314,766
合计
841,720
2.37
507,656
(1)代表根据我们的2021年诱导计划,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635(c)(4)条,作为接受某些新聘用员工受雇于公司的诱导材料而授予的购股权奖励。
2021年诱导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诱导计划)
2021年11月24日,我们的董事会未经股东批准通过了2021年诱导计划,并根据2021年诱导计划的调整条款,根据2021年诱导计划授予的股权奖励预留33.3333万股普通股用于发行。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635(c)(4)条,2021年诱导计划下的奖励只能向以前不是公司雇员或非雇员董事的个人(或在这些个人的善意非受雇于公司期间之后)作出,作为个人进入公司就业的诱导材料。2021年诱导计划规定授予NSO、股票增值权(“SARs”)、限制性股票奖励(“RSAs”)、RSU、基于绩效的股票奖励和其他股票奖励。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我们的2021年诱导计划,购买4,833股普通股的股票期权尚未发行,加权平均行使价为每股2.08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1年诱导计划下没有其他形式的奖励未兑现。
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2018年计划)
我们的董事会于2018年3月通过了我们的2018年计划,我们的股东于2018年5月批准了2018年计划,该计划最近于2020年6月进行了修订和重述,并于2021年6月进行了进一步修订。我们的2018年计划授权根据《守则》第422条向其接受者授予可能符合美国税法优惠税收待遇的激励股票期权,或ISO、NSO、SARS、RSA、RSU、基于绩效的股票奖励和其他股票奖励,统称为奖励。我们可能会根据2018年计划向我们的员工(包括我们的高级职员)和我们关联公司的员工授予奖励。2018年计划的一个单独的子计划已经成立,目的是向我们的非雇员董事和顾问以及我们的关联公司的非雇员董事和顾问授予奖励,我们将其称为子计划。2018年计划的规定完全适用于根据次级计划作出的任何奖励,但次级计划中规定的某些修订除外,这些修订是在授予我们的非雇员董事和顾问以及我们的关联公司的非雇员董事和顾问而不是雇员的背景下所要求的,包括提及次级计划下的合格参与者。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我们的2018年计划,购买829,574股普通股的股票期权尚未发行,加权平均行使价为每股1.95美元。
我们的2018年计划由我们的董事会或董事会正式授权的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管理。我们的董事会已授权我们的薪酬委员会管理2018年计划的某些方面。就本摘要而言,在相关背景下酌情,“董事会”一词可包括薪酬委员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任何其他委员会,如2018年计划所示。我们的董事会还可以授权我们的一名或多名高级职员指定雇员(高级职员除外)根据2018年计划获得特定奖励,并确定受此类奖励约束的股份数量。
我们的董事会有权解释和解释我们的2018年计划、授予和修订奖励、确定此类奖励的条款以及做出管理该计划所必需或可取的所有其他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股东事先批准的情况下重新定价购股权或特别行政区。所有的决定,
董事会善意作出的解释和建构将不受任何人的审查,并对所有人具有最终约束力和决定性。
根据我们的2018年计划授予的奖励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除非通过遗嘱或世系和分配法律,或由我们的薪酬委员会或根据我们的2018年计划或适用的奖励协议的条款以其他方式确定。
我们的2018年计划规定,如果发生某些特定的重大公司交易,除非我们与奖励持有人之间的奖励协议或其他书面协议另有规定,否则每项未完成的奖励将被视为由我们的董事会确定。董事会可就该等奖励采取以下行动之一:
•
安排由存续或收购公司(或其母公司)承担、延续或替代一项裁决;
•
安排将我们就根据授予向存续或收购公司(或其母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持有的任何重新收购或回购权利转让;
•
加速授予全部或部分的归属,并在适用的情况下加速授予可能被行使的时间,并规定如果在交易结束时或之前未被行使,则在交易之前终止授予;
•
安排我们就该裁决持有的任何重新收购或回购权利全部或部分失效;
•
在交易结束前未归属或未行使的范围内,取消或安排取消奖励,以换取现金支付或不支付,由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和
•
在交易结束前未行使的范围内取消或安排取消奖励,以换取我们董事会确定的形式支付的款项,等于(a)在交易中应付给我们普通股持有人的每股金额超过(b)参与者就奖励应付的任何行使价的部分(如果有的话)乘以受奖励约束的已归属股份的数量。
公司交易一般会被视为在以下情况下发生:(i)出售我们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ii)出售或处置我们至少50%的已发行证券,(iii)在我们未能在交易中存续的情况下完成合并或合并,或(iv)在我们确实在交易中存续但我们在该交易之前已发行的普通股因交易而转换或交换为其他财产的情况下完成合并或合并。此外,上述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可根据(x)根据爱尔兰收购规则进行的收购;(y)根据爱尔兰共和国《2014年公司法》(“2014年法”)第9部分第1章或《2014年法》第9部分第2章(z)达成的妥协或安排。
董事会不必对所有奖励或部分奖励或对所有参与者采取相同或多项行动。董事会可以就奖励的既得部分和未归属部分采取不同的行动。
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在同样符合“控制权变更”(定义见下文)条件的公司交易完成后的30天前开始至12个月后结束的期间内,如果参与者为公司(或其控制权变更的继任者)提供的服务在无“因由”(定义见下文)的情况下被非自愿终止,或者参与者出于“正当理由”(定义见下文)以所有身份辞去为公司(或其控制权变更的继任者)提供的服务,并且,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除因参与者死亡或残疾外,自参与者终止服务之日起,参与者持有的任何当时未归属的奖励的归属和可行使将全部加速。
就2018年计划而言,“控制权变更”被定义为,概括而言,(i)一个人或一个集团收购我们超过50%的已发行股份,而不是凭借合并或合并;(ii)我们参与合并、合并或类似交易,除非我们的股东在该事件发生前继续拥有与交易前基本相同的比例,超过该事件存续实体的50%;我们的股东或我们的董事会批准清算或解散计划或我们的完全解散或清算以其他方式发生;(iii)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不包括出售给一个实体,该实体的50%以上由我们的股东拥有,其拥有的比例与紧接此类交易之前他们对我们的所有权基本相同);或(iv)未经我们的董事会批准而变更我们董事会的大多数成员。此外,上述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可能会根据(x)爱尔兰法院根据2014年法案第450条批准的妥协或安排,(y)根据2014年法案第609条对所有股东具有约束力的计划、合同或要约,或(z)根据欧洲共同体条例23或24(收购要约(指令2004/25/EC))条例2006进行的出价。
2018年计划中使用的“原因”具有参与者与我们之间定义该术语的任何书面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但在没有此类定义的情况下,概括而言是指(i)参与者的
实施涉及欺诈、不诚实或道德败坏的重罪或犯罪;(ii)参与者企图对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实施或参与欺诈或不诚实行为;(iii)参与者故意、严重违反参与者与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之间的任何合同或协议,违反对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所承担的任何法定义务;(iv)参与者未经授权使用或披露我们(或关联公司)的机密信息或商业秘密;或(v)参与者的严重不当行为。此外,2018年计划中使用的“正当理由”具有参与者与我们之间定义该术语的任何书面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但在没有此类定义的情况下,概括而言,是指未经参与者同意而采取的以下任何行动:(i)参与者基本薪酬的实质性减少,但普遍适用于所有高管的减少除外;(ii)参与者权限的实质性减少,义务和责任;(iii)在控制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我们的继任者未能或拒绝实质性地承担我们在参与者的要约函和/或雇佣协议(如适用)下的义务;或(iv)参与者的主要工作地点发生迁移,导致参与者的单程驾驶距离与参与者当时的主要住所增加超过50英里。此外,为了“正当理由”辞职,参与者必须在病情出现后的90天内向我们提供导致“正当理由”的事件的书面通知,允许我们至少在30天内治愈此类规定,如果我们未能治愈病情,则不迟于此类治愈期结束后的90天内辞去所有职务。
我们的董事会有权修改、暂停或终止我们的2018年计划,前提是未经任何参与者的书面同意,此类行动不会严重损害任何参与者的现有权利。某些重大修改也需要我们的股东批准。在我们的2018年计划暂停或终止后,不得根据该计划授予任何奖励。
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2015年计划)
我们的董事会通过了,我们的股东在2015年11月批准了我们的2015年计划。2015年计划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17年5月。2015年计划规定向我们的员工、董事和顾问授予ISO、NSO、RSA、RSU、SARS和其他股份奖励。
自2018年计划生效以来,我们不再根据2015年计划授予奖励。然而,根据2015年计划授予的任何未行使奖励仍未兑现,但须遵守2015年计划的条款和适用的奖励协议,直至该等未行使的购股权被行使或直至其条款终止或到期。
•
授权股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我们的2015年计划,购买7,313股普通股的股票期权尚未发行,加权平均行使价为每股49.70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2015年计划,没有其他形式的奖励未兑现。
•
计划管理 .我们的2015年计划可能由我们的董事会或其他正式授权的委员会管理。我们的2015年计划目前由我们的薪酬委员会管理。我们的董事会或其他正式授权的委员会有权解释和解释我们的2015年计划、修订计划和未兑现的奖励,并作出管理计划所必需或可取的所有其他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在没有股东事先批准的情况下重新定价购股权或特别行政区。
•
公司交易 .我们的2015年计划规定,如果发生公司交易,除非我们与奖励持有人之间的奖励协议或其他书面协议另有规定,否则每项未完成的奖励将被视为由我们的董事会确定。董事会一般可就2018年计划下的奖励采取上述概述的相同行动,2015年计划下的公司交易定义与2018年计划中的定义术语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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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移性 .根据我们的2015年计划授予的奖励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除非通过遗嘱或世系和分配法律,或由我们的薪酬委员会或根据我们的2015年计划或适用的奖励协议的条款以其他方式确定。
•
计划修订或终止 .我们的董事会或其他正式授权的委员会有权修改、暂停或终止我们的2015年计划,前提是未经任何参与者的书面同意,此类行动不会严重损害任何参与者的现有权利。某些重大修改也需要我们的股东批准。
健康和福利福利
我们所有指定的执行官都有资格参加我们的员工福利计划,包括我们的医疗、牙科和视力保险计划,在每种情况下,与我们所有其他全职员工的基础相同。
401(k)计划
我们维持一项固定缴款退休计划,为符合条件的美国雇员提供在税收优惠基础上为退休储蓄的机会。符合条件的雇员可在税前基础上推迟获得符合条件的补偿,最高可达《守则》规定的年度缴款限额。员工缴款分配到每个参与者的个人账户,然后根据参与者的指示投资于选定的投资备选方案。员工立即完全归属于他们的贡献。401(k)计划拟符合《守则》第401(a)条规定的资格,而401(k)计划的相关信托拟根据第501(a)条免税
代码。作为一项符合税收条件的退休计划,401(k)计划的供款和这些供款的收益在从401(k)计划中分配之前不对雇员征税。该公司历来为401(k)计划提供酌情供款,用于某些员工(不包括执行官)的利益。
董事及高级人员的责任限制及赔偿
我们的公司章程,以及与我们的董事会和执行官的赔偿协议为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了赔偿。
细则10b5-1销售计划
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能会采用书面计划,即规则10b5-1计划,其中他们将与经纪人签订定期买卖普通股的合同。根据规则10b5-1计划,经纪人根据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进入计划时确定的参数执行交易,而无需他们的进一步指示。董事或高级人员一般可在某些情况下修订规则10b5-1计划,并可随时终止计划。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通常也可以在不掌握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情况下购买或出售规则10b5-1计划之外的额外股份,但须遵守我们的内幕交易政策条款。
审计委员会的报告
为履行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财务报表的责任,审计委员会采取了以下行动:
•
与管理层和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KPMG)审查并讨论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经审计财务报表;
•
根据第1301号审计标准、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以及SEC,与毕马威讨论了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适用要求所要求讨论的事项;
•
收到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独立性的书面披露和信函,这是PCAOB关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委员会沟通的适用要求所要求的,并已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讨论了其独立性;和
•
审议了审计委员会认为适当的与财务报告和审计过程有关的其他监督领域的状况。
基于上述情况,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将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纳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以提交给SEC。
审计委员会
David G. Kelly(主席)
贝丝·P·赫克特
Joseph J. Whalen
延迟第16(a)节报告
《交易法》第16(a)条要求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以及我们普通股百分之十以上的持有人,向SEC提交关于我们普通股和其他股本证券所有权的初步报告,以及我们普通股和其他股本证券所有权变更的报告。SEC法规要求这些执行官、董事和持有我们10%以上普通股的人向我们提供他们提交的所有第16(a)节表格的副本。
据我们所知,仅根据对提供给我们的此类报告副本的审查以及有关提交所需报告的书面陈述,我们认为,就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而言,适用于我们的董事、执行官和我们普通股百分之十以上的持有人的所有第16(a)节提交要求均得到满足,除了Fishman先生、Hunt先生和Dunne博士的表格4中的三份报告,每一份报告均于2024年8月12日晚两天提交,并在每宗个案中披露董事行使认购权以收购公司普通股及认股权证于2024年8月6日购买普通股,作为2024年8月9日结束的2024年供股的一部分。
某些关系和关联方交易
以下是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的交易的描述,我们一直是这些交易的一方,其中涉及的金额超过120,000美元,并且我们的任何董事、执行官或我们股本5%以上的持有人,或其关联公司或直系亲属,已经或将拥有直接或间接的重大利益。我们将此类交易称为“关联方交易”,将此类人员称为“关联方”。经我们董事会批准,我们进行了下述关联交易。我们认为,我们就下述交易支付或收到的条款或对价(如适用)与可用条款或将从非关联第三方支付或收到的金额(如适用)具有可比性。
参与供股
2024年8月9日,我们完成供股(“2024年供股”),持有人以每整股1.21美元的认购价有效认购6,121,965个单位(“单位”),包括(a)一股普通股,(b)购买0.50股普通股的认股权证,行使价为自发行之日起至发行之日起一年届满的每整股普通股1.21美元,以及(c)购买一股普通股的认股权证,自发行之日起至发行之日起满五年止,行使价为每股普通股1.21美元。我们的某些董事和我们的董事的关联公司参与了2024年的供股。下表列出我们的董事或董事的关联公司就2024年供股购买的单位总数:
姓名
单位
采购总价($)
Corey N. Fishman
82,613
99,961.73
Michael W. Dunne
106,247
128,558.87
New Leaf Ventures III,L.P。
182,453
220,768.13
New Leaf Biopharma Opportunities II,L.P。
65,481
79,232.01
合计
436,794
528,520.74
2020年投资者权利协议
2020年1月,我们由Iterum Therapeutics Bermuda Limited(“Iterum Bermuda”)、美国、ITIL、ITUS和Iterum Therapeutics US Holding Limited(作为担保人(“担保人”)以及数量有限的认可投资者(“私募投资者”)(包括我们的某些董事和持有我们5%以上股本的人,或其关联公司或直系亲属)订立投资者权利协议(“2020年投资者权利协议”),据此,Iterum Bermuda和担保人同意提交一份登记声明,其中涵盖(a)在表格S-1上的登记声明,回售2025年到期的6.500%可交换优先次级票据,由担保人在无抵押高级次级基础上提供全额无条件担保,原本金金额为1,000.00美元(“可交换票据”)、与交换可交换票据有关的可发行普通股(“交换股份”)和有限追索权特许权使用费挂钩次级票据,由担保人在无抵押高级次级基础上提供全额无条件担保(“特许权使用费挂钩票据”)或(b)在表格S-3上的登记声明的情况下,交换股份((a)和(b)中的证券合称“可登记证券”)。根据2020年投资者权利协议,我们同意提交一份初始登记声明,涵盖私募投资者对其可登记证券的转售,该登记声明在表格S-1上已于2020年9月提交,并于2020年10月6日宣布生效。倘涵盖可登记证券的登记声明在任何12个月期间内连续超过60天或超过120天停止对可登记证券的转售有效,则根据2020年投资者权利协议的条款,可交换票据及特许权使用费挂钩票据将产生额外利息。2025年1月31日,可交换票据到期,Iterum Bermuda向其持有人偿还本金总额1110万美元以及应计利息360万美元。
2017年投资者权利协议
2017年5月,我们与我们的优先股和普通股的持有人,包括我们股本5%以上的某些持有人、我们的执行官、我们的某些董事以及与我们的某些董事有关联的实体,签订了经修订和重述的投资者权利协议(“2017年投资者权利协议”)。自我们的首次公开发行结束以来,这些持有人有权享有某些登记权利,包括要求我们提交登记声明或要求他们的股票被我们以其他方式提交的登记声明所涵盖的权利。2017年投资者权利协议还赋予作为其当事方的股东参与我们新发行股本证券的权利,但有某些例外情况。这一参与新发行股本证券的权利在我们于2018年5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时因其条款而终止。
与执行干事和董事的安排
有关我们与执行官和董事的薪酬安排的描述,请参阅“执行官和董事薪酬-与执行官的雇佣协议”和“执行官和董事薪酬-非雇员董事薪酬政策”。
赔偿协议
我们已与每位董事和执行官订立赔偿协议。此外,我们的子公司ITUS已与我们的每位董事和执行官签订了赔偿协议。除其他事项外,这些协议要求我们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赔偿受偿人,包括赔偿受偿人在任何诉讼或程序(包括我们或我们的权利的任何诉讼或程序)中因担任董事或执行官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例如律师费、判决、罚款和和解金额。我们还维持一份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单,该保险单涵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因以董事或高级职员身份的作为或不作为而引起的索赔所产生的某些责任。
咨询协议-Michael W. Dunne,医学博士。
Michael W. Dunne,医学博士,担任我们的首席科学官,直到他于2020年12月辞职。继Dunne博士于2020年12月辞职后,2021年2月,我们的子公司ITIL与Dunne博士签订了一份咨询协议(“2021年咨询协议”),就我们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提交的口服苏洛培南治疗成年女性UUTI的NDA提供一般支持和战略建议。根据2021年咨询协议提供服务的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22日,期限至2021年9月30日止,除非经双方共同协议延长或根据2021年咨询协议的条款终止。任何一方均可提前两个月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2021年咨询协议。ITIL将根据2021年咨询协议每月向Dunne博士支付16,900美元,并且Dunne博士也有权就实现2021年咨询协议中规定的里程碑获得总额高达220,000美元的付款,只要他在出现此类里程碑时继续根据该协议提供服务。2021年咨询协议经修订,自2021年9月30日起生效,将2021年咨询协议的期限延长三个月,或至2021年12月31日。进一步修订,自2021年12月31日起生效,将任期再延长三个月,或至2022年3月31日,并将根据该条款应付的每月服务费减至每月10000美元。2021年咨询协议于2022年3月31日终止。2022年5月25日,ITIL与Dunne博士订立咨询协议,自2022年5月1日起生效(“Dunne咨询协议”),就可能重新提交口服舒洛培南的NDA提供一般支持和战略建议,包括设计和进行3期临床试验以支持此类重新提交。《邓恩咨询协议》赋予邓恩医生每月5000美元的咨询费。邓恩咨询协议经修订,自2022年12月31日起生效,将邓恩咨询协议的期限延长六个月,或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6月15日进一步修订,延长任期六个月,或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27日延长任期至2024年6月30日,2024年8月9日生效,2024年12月30日延长任期,2024年12月5日延长任期至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1日延长任期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经修订的《邓恩咨询协议》,邓恩博士在2024年提供的服务共支出60000美元。截至2025年7月1日,根据《Dunne咨询协议》,Dunne博士在2025年迄今提供的服务共支出31804美元。
咨询协议-Sailaja Puttagunta,医学博士。
有关我们与Puttagunta博士的咨询安排的描述,请参阅“高管薪酬-向执行官的叙述性披露薪酬汇总表。”截至2025年7月1日,Puttagunta博士根据《Puttagunta咨询协议》在2025年迄今提供的服务共支出19200美元。
关联交易政策
我们采取了正式的书面政策,即我们的执行官、董事、关键员工、持有我们任何类别的有投票权证券5%以上的持有人,以及任何直系亲属的任何成员以及与上述任何人有关联的任何实体,在我们的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其他独立机构因利益冲突而不适合审查此类交易的情况下,未经我们的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其他独立机构事先同意,不得与我们进行关联交易。任何要求我们与执行官、董事、主要股东或他们的任何直系亲属或关联公司进行交易的请求,如果涉及的金额超过120,000美元,则必须首先提交给我们的审计委员会进行审查、审议和批准。在批准或拒绝任何此类提议时,我们的审计委员会将考虑可获得并被认为与我们的审计委员会相关的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该交易的条款是否将不低于在相同或类似情况下非关联第三方一般可获得的条款,以及该关联方在该交易中的利益程度。
本节所述的一些交易是在采用这一政策之前进行的。尽管我们在2018年5月之前没有与关联人的交易的书面审查和批准政策,但我们的董事会历来审查和批准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有财务
利息,包括上述相关交易。在批准此类交易之前,有关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协议或交易中的关系或利益的重要事实已向我们的董事会披露。我们的董事会在评估交易和确定此类交易对我们是否公平以及是否符合我们所有股东的最佳利益时考虑了这些信息。
将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第1号提案:选举I类董事
根据我们董事会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的建议,我们的董事会已提名David Kelly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连任第一类董事,任期三年,任期至2028年年度股东大会,但该被提名人须事先去世、辞职、退休、被取消资格或被免职。
除非代理人另有指示,所有代理人都将被投票“支持”凯利先生的选举。凯利先生已表示愿意在我们的董事会任职,如果当选的话。如果Kelly先生不能任职,代理人下的代理人可以投票选举我们董事会指定的替代提名人的代理人。我们不认为凯利先生如果当选将无法任职。代理人投票给的人数不能超过本提案中提名的人数。
为了当选为董事,凯利先生必须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获得多数票的赞成票。
我们的董事会建议您投票选举大卫·凯利为I类董事。
第2号提案:以不具约束力的表决方式批准任命毕马威为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通过审计委员会确定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薪酬。
审计委员会已任命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担任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不需要股东批准。然而,董事会认为,将毕马威的委任提交股东批准是良好的公司治理。如果股东不批准这一任命,审计委员会将重新考虑是否保留毕马威。如果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获得批准,审计委员会可酌情在其认为此类变更将符合我们公司和我们的股东的最佳利益的任何时候指示任命另一家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的代表预计将亲自或通过电话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如果他们愿意,将有机会发表声明。预计他们还将能够回答股东提出的适当问题。
在决定任命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审计师独立性问题以及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现有商业关系,并得出结论认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与该公司不存在会损害其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独立性的商业关系。
下表列出毕马威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向我们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和其他服务的费用: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1)
$
297,610
$
258,000
审计相关费用(2)
—
—
税费(3)
65,934
64,762
所有其他费用
—
—
$
363,544
$
322,762
(1)“审计费用”包括毕马威为审计我们的年度财务报表、审查中期财务报表以及通常与S-3表格上的注册报表相关的相关服务而提供的专业服务的费用。
(2)“审计相关费用”包括由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就与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或审阅业绩合理相关的鉴证和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
(3)“税费”包括专业服务的费用,包括毕马威在爱尔兰和美国进行的税务咨询和合规。
所有这些服务均由审计委员会根据下文所述的“审计委员会预先批准服务政策”预先批准。与我们的财务报表审计有关的工作没有由毕马威的全职、长期雇员以外的人执行。
有关审核委员会预先批准服务的政策
根据SEC关于审计师独立性的政策,审计委员会有责任任命、设定薪酬并监督我们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为确认这一责任,审计委员会审查并预先批准我们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所有审计和允许的非审计服务;但前提是,可以根据适用的SEC规则批准de minimis非审计服务。
我们的董事会正在寻求股东批准毕马威审计委员会任命为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董事会通过审计委员会行事的授权,以确定审计师的薪酬。如果本提案未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批准,我们的审计委员会可能会重新考虑这一选择。
本议案需获得股东周年大会上过半数票的赞成票。
我们的董事会建议您投票支持批准任命毕马威为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通过审计委员会确定审计人的薪酬。
第3号提案:对一项咨询、不具约束力的决议进行投票,以批准我们指定的执行干事的薪酬
我们正在为我们的股东提供机会,在咨询、不具约束力的基础上投票批准本代理声明中披露的我们指定的执行官的薪酬。这项通常被称为“薪酬发言权”的提案是2010年《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多德-弗兰克法案”)的要求,该法案在《交易法》中增加了第14A条。在我们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我们的股东在咨询的基础上批准了关于我们指定的执行官薪酬的年度咨询投票。根据这一投票结果,董事会决定每年对我们指定的执行官的薪酬实施一次咨询投票。
我们的高管薪酬计划旨在吸引、激励和留住我们的高管,他们对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根据这些计划,我们指定的执行官将因实现我们的短期和长期财务和战略目标而获得奖励。
这份委托书第12页开始的标题为“高管和董事薪酬”的部分,包括“薪酬讨论和分析”,详细描述了我们的高管薪酬计划以及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做出的决定。我们的高管薪酬计划的亮点包括以下内容:
•
现金奖金,由董事会酌情支付,并按年度根据个人和公司业绩进行评估;和
正如我们在这份委托书的“执行官和董事薪酬”部分中更详细地描述的那样,我们的高管薪酬计划体现了按绩效付费的理念,该理念支持我们的业务战略,并寻求使我们的执行官的利益与我们的股东保持一致。董事会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薪酬与实现我们的短期和长期业务目标之间的这种联系有助于推动我们的业绩。同时,我们认为我们的计划并不鼓励管理层过度冒险。
我们的董事会要求股东批准对以下决议进行不具约束力的咨询投票:
“决议,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薪酬披露规则披露的支付给公司指定执行官的薪酬,包括薪酬讨论和分析、薪酬表和本委托书披露的任何相关材料,特此批准。”
作为咨询投票,这项提案不具有约束力。本次咨询投票的结果并不推翻我们或我们的董事会(或其任何委员会)的任何决定,不会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会(或其任何委员会)的受托责任产生或暗示任何变更,也不会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会(或其任何委员会)产生或暗示任何额外的受托责任。然而,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重视我们的股东在对该提案的投票中表达的意见,并将在未来做出薪酬决定时考虑投票结果。
我们的董事会建议,您通过投票支持第3号提案,投票批准我们指定的执行官员的薪酬。
建议4:授权股本增加
概述
根据爱尔兰法律,爱尔兰公共有限公司必须拥有最大法定股本。增加爱尔兰公共有限公司的法定股本需要股东批准。根据我们目前的章程,根据我们在2023年5月3日举行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通过的决议,我们的法定股本为1,800,000美元,分为80,000,000股普通股和100,000,000股优先股,每股面值0.01美元(“优先股”)。
截至2025年6月30日,董事会已预留760,904股股份,用于在行使未行使期权时发行和根据我们的股权补偿计划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根据我们的股权补偿计划的未来授予或权利可能发行的588,470股普通股,以及截至该日期在行使未行使认股权证时可能发行的最多8,138,498股普通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我们目前仅有约28,380,798股未发行、未保留或未分配的普通股,因此可供未来使用(即尚未发行或根据我们的认股权证、期权、RSU、股权计划为未来发行保留,或以其他方式分配用于其他目的)。由于上述情况,我们发行新普通股的能力受到限制,包括与任何潜在的未来筹资或其他公司用途有关。
为了使公司能够拥有足够的已授权但未发行或未保留的股本,以使未来在股份发行方面具有灵活性,我们正在寻求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批准通过增设80,000,000股普通股将我们的法定股本从1,800,000美元增加到2,600,000美元。
法定股本增加建议(第4号建议)对我们的业务和资本管理至关重要,因为公司需要保持更多的已获授权但未发行的普通股储备,以潜在筹集资本并用于一般公司用途。我们的董事会认为,增加授权普通股的数量,以使我们在考虑和规划潜在业务需求方面具有更大的灵活性,这符合公司和我们的股东的最佳利益。增加已获授权但未发行的普通股数目将使我们能够在不花费费用和延迟寻求股东批准的情况下,根据适当的商业目的可能需要不时发行股票。此外,在审查了由四十一(41)家公司组成的同行集团的股东在2024年和2025年期间批准的法定股本增加后,我们的管理层认为,第4号提案中提议的法定股本增加是一个合理的数额,因为与其他公司相比,就现有法定股本的增加百分比而言,它排在第50个百分位之内,即公司现有法定股本的100%增加。
我们目前没有具体的计划、安排或谅解来发行如果本第4号提案获得我们的股东批准将获得授权的额外普通股,但无论有无进一步的股东批准,这些额外股份都可以用于各种目的,包括,例如:筹集资金,包括我们可以确定在短期内寻求的潜在融资;为我们正在进行的业务活动提供资金,包括ORLYNVAH的商业化™;与其他公司建立战略关系;通过收购其他业务或产品扩展我们的业务或产品管道;向员工提供股权激励,高级职员或董事通过我们的股权激励计划或以激励赠款的形式;对供应商和其他服务提供商的补偿;就我们正在进行的对公司、组织、战略、财务和融资替代方案的评估可能产生的任何交易发行普通股;或用于尚未确定的其他公司目的。如果第4号提案获得批准,将需要进一步的股东批准,以增加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下可用的普通股数量。
建议的某些影响
如果第4号提案未获得我们股东的批准,我们将仅限于发行28,380,798股普通股,基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可供发行的未发行或未保留的授权普通股数量。因此,公司的融资选择可能会因缺乏足够的未发行和未保留的授权普通股而受到限制,股东价值可能会因这一限制而受到损害。
如果我们的股东不批准第4号提案,我们可能无法进入资本市场,完成我们正在进行的ORLYNVAH商业化活动™,与我们的商业化合作伙伴EVERSANA完成战略交易,吸引、留住和激励员工,并寻求我们增长和成功不可或缺的其他商业机会,而无需进一步的股东批准。我们还可能被迫推迟、减少或取消我们的产品开发计划或ORLYNVAH的商业化™.
仅根据2025年7月17日我们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最后一次报告的普通股出售价格每股0.98美元,并假设我们以现金发行我们目前根据现有授权被授权以现金发行的普通股的最大数量,我们可能筹集的最大总现金收益为2780万美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我们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为1270万美元。根据我们目前的运营计划,我们预计我们目前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将足以为我们到2026年的运营提供资金。因此,我们2025年以后的未来生存能力取决于我们对ORLYNVAH的潜在销售™以及我们筹集额外资金为我们的运营提供资金的能力,包括通过潜在发行我们的股票。如果我们没有能力筹集额外资金,包括通过发行股票来为2025年以后的运营费用提供资金,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受到严重限制。我们无力筹集资金的时候
needed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对我们失去信心,并增加对我们持续经营能力的实质性怀疑,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股价下滑。因此,批准第4号提案以及第5号和第6号提案,对于为我们提供继续为我们的运营提供资金和实现我们的业务目标的灵活性至关重要。
批准本第4号提案和发行任何额外普通股本身不会影响我们目前已发行普通股股东的权利,但就发行额外股份而言,增加已发行普通股数量的附带影响除外,例如稀释每股收益(如有)和当前普通股股东的投票权。经修订的章程,反映本第4号建议所述的法定股本增加,作为附录A附于本代理声明后。
所需投票
根据爱尔兰法律,有关授权股本增加提案(第4号提案)的决议是一项普通决议,需要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获得多数票的赞成票。
有关法定股本增加建议的决议案文如下:
“公司的法定股本将从1,800,000美元分为80,000,000股每股0.01美元的普通股和100,000,000股每股0.01美元的优先股增加到2,600,000美元分为160,000,000股每股0.01美元的普通股和100,000,000股每股0.01美元的优先股。”
法定优先购买权
倘优先购买权选择退出建议(第6号建议)获批准,公司股东将不会就根据授权股本增加建议设定的股份拥有法定优先购买权。
持不同政见者的权利
公司股东不享有与根据本第4号提案创建的普通股有关的异议人权利。
我们董事会一致认定,授权股份增资议案(第4号议案)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建议您投票支持授权股份增资议案。
第5号和第6号提案的背景讨论
简介
根据爱尔兰法律,爱尔兰公共有限公司的董事必须获得股东的特定授权,以配发和发行公司的任何股票、认股权证、可转换工具和期权(根据员工股权补偿计划除外)。此外,当爱尔兰公共有限公司的董事确定以现金发行普通股或其他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普通股的证券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时,公司必须首先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条件按比例向公司现有股东发售这些股份(通常称为法定优先购买权),除非该法定优先购买权经股东批准被取消适用或选择退出。根据爱尔兰法律,这些股东批准的最长期限为五年。根据爱尔兰法律,这些批准可能涵盖的股份数量没有限制(公司当时已获授权但未发行的股本除外)。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不受类似的股票发行限制。
源自爱尔兰资本市场实践或其他方面的限制超过适用于在美国注册成立的美国国内发行人的限制不应适用于Iterum
虽然爱尔兰法律没有要求,我们了解到,股本在都柏林泛欧交易所或伦敦证券交易所(“LSE”)上市的公司的市场惯例是,在12至18个月期间,一般将股份配售和发行权限限制在相当于其已发行股本33%的金额,并且一般将法定优先购买权的选择退出限制在仅占其已发行股本的10%(加上最多额外10%的已发行股本如果额外的10%用于为收购或特定资本投资融资)为期12至15个月。虽然这些对股票发行机构的规模和期限的限制是适用于股本在都柏林泛欧交易所或伦敦证交所上市的公司的公司治理框架的一部分(无论这些公司是否在爱尔兰或其他地方注册成立),但我们的股票没有、也从未在都柏林泛欧交易所或伦敦证交所上市,我们不受都柏林泛欧交易所或伦敦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或适用于股本在都柏林泛欧交易所或伦敦证交所上市的公司的公司治理标准的约束。
由于我们在爱尔兰注册成立,我们被要求寻求股东批准额外股本提案。然而,我们的普通股仅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因此,我们相信我们的股东希望我们并且我们致力于遵循美国资本市场的惯例、美国公司治理标准以及纳斯达克和SEC的规则和规定。我们还认为,应用我们股票未上市的市场的标准和市场惯例将是不适当的,也不符合我们公司或我们股东的最佳利益,特别是在我们致力于遵守我们股票实际资本市场—— 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治理规则和惯例的情况下,这对股票发行施加了自身的限制,以保护股东。
我们了解到,某些代理咨询公司过去在为爱尔兰注册的美国上市公司制定关于股票发行当局提案的投票建议时适用其英国和爱尔兰的投票准则,这意味着他们过去在为爱尔兰注册公司制定关于股票发行当局提案的投票建议时适用或考虑到了股本在都柏林泛欧交易所或伦敦证交所上市的公司的市场惯例,即使他们的股票没有在都柏林泛欧交易所或伦敦证交所上市。最近有一种方法发生了变化,我们了解到,某些代理咨询公司现在建议对决议进行投票,授权发行最多20%的已发行股本,其中不与特定交易或融资提案挂钩,对于收入前或严重依赖定期股权融资的其他早期公司,最多可发行50%。出于以上和下文讨论的所有原因,我们不认为遵守任何这些限制对我们来说是适当的。
我们还了解到,一些在爱尔兰注册成立、仅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在其自身的股票发行权限方面遵守了这些限制(或其变体)。然而,这些公司可能有与我们不同的业务和筹资需求和战略,或者可能有不同的方法来创造股东价值。
我们认为,相对于在美国注册成立的美国上市同行,这些限制将使我们处于不利地位。
在美国注册成立并在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一般不需要,因此也不会寻求股东批准更新其配发和发行股票的权力或选择退出法定优先购买权。对此,在美国注册成立并公开交易的公司一般不会以现金方式授予其所有股东新发行股票的优先认购权。相反,美国投资者似乎普遍接受,企业通常需要快速进入资本市场,与在这方面提供管理层灵活性相关的潜在担忧受到其他因素的充分保护,包括美国交易所在股票发行方面的股东批准要求。
股东批准额外股本提案并不意味着我们的董事会对未来的股票发行没有限制。
根据SEC规则,Iterum被视为一家美国国内报告公司,在股票发行方面与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其他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受制于相同的股东批准规则。例如,纳斯达克规则一般要求在任何发行或潜在发行将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变更”时获得股东批准(如果在交易后,单一投资者或关联投资者群体获得或有权获得发行人20%或更多的已发行普通股(或可转换为普通股或可行使普通股的证券)或投票权且此类所有权将是发行人的最大所有权地位,则可视为发生此种情况)。同样,根据纳斯达克规则,在就涉及公司以(1)紧接签署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前的收盘价(反映在Nasdaq.com上)或(2)紧接签署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前五个交易日的普通股平均收盘价(反映在Nasdaq.com上)中较低者的价格出售、发行或潜在发行普通股(或可转换为普通股或可行使普通股的证券)的公开发售以外的交易发行证券之前,需要获得股东批准,单独或连同高级职员、董事或公司主要股东的销售,相当于发行前已发行普通股的20%或以上或已发行表决权的20%或以上。此外,除了有限的例外,我们的董事会还必须寻求股东批准股权补偿计划,包括对此类计划进行重大修订。
第4、5、6号提案的具体理由
我们需要有能力在没有竞争劣势的情况下执行我们的业务和增长战略。
随着我们为ORLYNVAH的商业发布做准备™在美国与我们的商业化合作伙伴EVERSANA确保ORLYNVAH™正如预期的那样,我们尽快被带到美国市场,为治疗选择有限或没有治疗选择的患者提供服务,我们已经承担了与此类商业化前和商业化活动相关的增加的成本和运营费用。由于上述原因,我们将需要继续严重依赖进入资本市场的机会,以便为我们的运营提供资金,直到那时(如果有的话)从ORLYNVAH的商业化中获得可观的正现金流™在美国,这可能永远不会发生。
具体地说,我们未来的资本需求将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ORLYNVAH即将商业推出的时机、成本和成功与否™在美国;寻求监管批准的结果、时间和成本;临床制造和建立商业制造安排的成本;准备、提交和起诉专利申请以及维护、执行和捍卫知识产权相关索赔的成本;资本资产购买的成本和时间;我们建立研究合作、战略合作的能力,许可或其他安排;在当前和潜在的未来合作下履行我们义务的成本;以及从任何已获批准的候选药物获得收入或特许权使用费(如果有的话)的时间、收据和金额。我们未来的资本需求受到与候选医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商业化相关的众多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
我们认为,额外股本提议符合我们股东的最佳利益,因为它们为我们的董事会提供了符合其受托责任的灵活性,使我们能够在适用的股东批准以及纳斯达克和SEC的其他要求的情况下,以高效率和高成本效益的方式进入资本市场,而不会因寻求特定交易股东批准而面临竞争劣势和相关风险。我们的增长战略取决于我们研究、开发和商业化候选产品的能力,这需要大量资金。我们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拥有快速利用机会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以获得现金的灵活性。
近年来,拥有足够数量的可供发行的未发行和未经保留的授权普通股所提供的灵活性,使我们能够进行一些对我们的发展至关重要的融资交易。此外,我们认为,寻求董事的配股授权提案和额外五年的优先购买权选择退出提案,而不是更频繁地寻求我们的股票发行机构的一般重新批准,这符合我们股东的最佳利益,因为更频繁地寻求我们的股票发行机构的一般重新批准将使我们面临竞争劣势风险,特别是考虑到取消适用法定优先购买权所需的75%投票门槛。
即使第4和第5项建议获得通过,如果第6项建议也未获得批准,在我们提议以现金对价发行股份(包括收购股份的权利)的任何筹资交易中,我们将被要求首先向我们所有现有股东以耗时的按比例配股发行我们提议以现金发行的股份,这将使我们相对于我们的许多同行在争夺资本方面处于不利地位,将显着阻碍筹资过程,将显着增加我们的成本,并将显着增加完成此类融资交易的时间表,因此可能会限制我们实现我们认为符合股东最佳利益的战略目标的能力,包括即将到来的ORLYNVAH商业化™在美国。
第5号建议–董事的配发授权
本决议建议,在获我们的股东批准法定股本增加建议(第4号提案)的情况下,向董事会提供必要的授权,以配发和发行股份,直至经法定股本增加建议(第5号提案)所增加的公司已获授权但未发行的股本。
概述
根据爱尔兰法律,爱尔兰公共有限公司的董事必须获得股东的特定授权,才能发行任何股票、认股权证、可转换工具或期权,即使这些股票是公司已获授权但未发行的股本的一部分。根据我们在2023年5月3日举行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通过的决议,我们的董事会目前被授权在没有股东批准的情况下配发和发行新股,但不超过我们目前现有授权的数量(即80,000,000股普通股和100,000,000股优先股),但在2028年5月3日之前未发行的股本。
为确保董事会继续拥有在法定股本增加建议(第4号提案)后发行股份、认股权证、可转换工具或期权的全权,我们建议股东授予我们的董事会授权,以在法定股本增加建议(第4号提案)通过后配发和发行不超过我们新增加的法定但未发行股本金额的股份,为期五年,于2030年9月9日(或股东批准本第5号提案之日起五年后的该日期)届满。
这项授权的提供对我们的业务和资本管理至关重要,因为它使我们能够发行股票并潜在地筹集资金。批准董事的配股授权提案将为董事会提供发行股票的灵活性,最高可达我们已获授权但未发行的股本,但须遵守适用的股东批准以及SEC和纳斯达克的其他要求。经更新的授权将适用于发行股份及其他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我们股份的证券。
这一授权的批准并不能免除我们在某些股票发行之前获得股东批准或遵守适用的SEC披露和其他法规方面适用的纳斯达克要求。
此外,我们在爱尔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遵循美国资本市场和治理标准,并强调此授权是爱尔兰法律所要求的,对于在我们与之竞争的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其他美国注册公司而言,则不需要其他授权。
建议的某些影响
如果股东不批准这项第5号提案,我们董事会目前现有的配发和发行股份的权力将继续适用,直至2028年5月3日。这将限制我们根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可供发行的未发行或未保留的授权普通股数量发行28,380,798股普通股,并且我们对于未来的任何普通股发行将没有灵活性,包括股权或与股权挂钩的融资。公司的融资选择将受到董事方面缺乏足够授权以配发和发行股份或其他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股份的证券的限制,股东价值可能会因此限制而受到损害。
如果本第5号提案未获通过,我们可能会在未来的年度或特别股东大会上征求此类股东的批准。
董事配股授权议案(第5号议案)的批准只有在授权股本增加议案(第4号议案)获得我们股东的批准后才能生效。
所需投票
根据爱尔兰法律,有关董事分配授权提案(第5号提案)的决议是一项普通决议,需要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过半数投票的赞成票。
有关董事配股授权议案的决议案文如下:
“在获公司股东批准法定股本增加建议(第4号建议)的规限及条件下,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公司董事为及他们为,特此根据《2014年爱尔兰公司法》第1021条一般和无条件授权行使公司的所有权力,以配发和发行相关证券(在《2014年爱尔兰公司法》第1021条的含义内),最高可达紧随授权股本增加提案通过后公司已获授权但未发行的股本的金额,前提是该授权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五年届满,且前提是公司可在该届满前,作出要约或协议,而该要约或协议将或可能要求在该等要约或协议后配发或发行相关证券
届满,而董事可根据该等要约或协议配发或发行相关证券,犹如本决议所授予的授权未届满一样。”
我们董事会一致认定,董事的配发授权提案(第5号提案)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建议您投票支持董事的配发授权提案。
建议6 —优先购买权选择权
本决议建议,在董事配发授权建议(第5号建议)获得公司股东批准的前提下(并以此为条件),授权我们的董事会以现金配发经授权股本增加建议(第4号建议)增加的公司已获授权但未发行股本,而不是根据《2014年爱尔兰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优先购买权。
概述
根据爱尔兰法律,除非股东另有授权,当爱尔兰公共有限公司向新股东以现金方式发行股份(包括认购或以其他方式收购任何股份的权利)时,要求其首先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条件按比例向公司现有股东发售这些股份(通常称为法定优先购买权)。法定优先购买权,如果不被取消适用,将赋予现有股东购买我们建议以现金发行的任何新股份的权利,以在这些股份发行后维持其在公司的比例所有权权益。根据爱尔兰法律,股东可以授予选择退出优先购买权的权力,最长期限为五年,此时必须由股东续签。我们的章程目前授权董事会以现金方式发行新股,最高不超过我们现有已获授权但未发行的股本,而无需先向现有股东发售,从而选择退出法定优先购买权。
本第6号提案规定,自本第6号提案获得批准之日起五年内,我们的董事会将有权根据董事的配发授权提案(第5号提案)(如果获得批准)授予的授权以现金方式发行股份,直至经授权股本增加提案(第4号提案)(如果获得批准)增加的公司已获授权但未发行的股本,其基础是《2014年爱尔兰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优先购买权将不适用于此类发行。本建议所寻求的授权对我们的业务和资本管理举措至关重要,因为它促进了我们发行股票(以及获得股票的权利)的能力,包括在适当情况下与筹资活动有关的能力。
如果未获批准,将面临竞争劣势
该公司的普通股没有在都柏林泛欧交易所上市,也没有在伦敦证交所上市。该公司遵循美国资本市场惯例(在爱尔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和纳斯达克的治理标准。这份优先购买权选择退出提案中寻求的选择退出授权是爱尔兰法律要求的,对于我们与之竞争的许多公司而言,并不是其他要求。获得这一授权只会使我们与其他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相提并论,后者可能不受类似的法定优先购买权的约束。
授予优先购买选择退出权限消除了我们与非爱尔兰、纳斯达克上市公众公司相比所处的竞争劣势,以及与寻求特定交易股东批准或必须首先以耗时且成本高昂的按比例配股方式向我们所有现有股东以现金方式发行的股票相关的风险。
例如,在2024年7月,我们没有足够的优先购买选择退出权限来进行定期发售,因此为了为我们的持续运营提供资金,我们推出了2024年供股,据此,每位股东和某些合资格认股权证持有人在美国东部时间2024年7月16日下午5:00行使合资格认股权证时所拥有的每一股普通股和可发行的每一股普通股获得一份认购权,使其持有人有权购买0.50个单位。每一整股包括(a)一股普通股,(b)一份购买0.50股普通股的认股权证,自发行之日起至发行之日起一年届满,行使价格为每股整股普通股1.21美元;(c)一份购买一股普通股的认股权证,自发行之日起至发行之日起五年届满,行使价格为每股整股普通股1.21美元。每份认购权使其持有人有权购买0.50个单位,认购价为每0.50个单位0.605美元。
此次供股于2024年8月9日结束,在扣除估计费用和开支(包括交易商-经理人费用)后,所得款项净额总额约为580万美元(假设我们在供股中出售的单位中包含的任何认股权证均未行使)。此次供股既费时又费钱,大约需要三个半月才能实施,成本超过160万美元(包括交易商-经理费)。
这一授权的批准并不能豁免公司在某些股票发行之前获得股东批准或遵守适用的SEC披露和其他法规方面遵守适用的纳斯达克要求。
建议的某些影响
如果我们的股东不批准这项第5号提案,我们董事会目前现有的选择退出法定优先购买权的权力将持续适用至公司目前现有授权的数量(即80,000,000股普通股和100,000,000股优先股)但未发行的股本,直至2028年5月3日。这意味着,对于根据授权股本增加建议(第4号建议)产生的任何额外授权但未发行的股份,我们可能会建议以现金方式发行,我们通常首先必须向我们所有的
现有股东以相同或更优惠的条件按比例向现有股东付款。由于这一限制,在我们提议以现金对价发行股份(包括收购股份的权利)的任何潜在的未来筹资交易中,我们将被要求首先在耗时的按比例配股中向我们所有现有股东提供我们提议以现金发行的股份,这将使我们在争夺资本方面相对于我们的许多同行处于不利地位,将大大阻碍筹资过程,将显着增加我们的成本,并将显着增加完成这种现金融资交易的时间表,因此可能会限制我们推进候选产品开发以及以其他方式实现我们认为符合股东最佳利益的战略目标的能力。
法定优先购买权仅适用于以现金对价发行股份;因此,它不适用于我们以非现金对价发行股份的情况(例如在股份交换交易中或在我们收到现金以外的财产以支付股份的任何交易中)或我们根据我们的员工股权补偿计划发行股份的情况。
如果本第6号提案未获通过,我们可能会在未来的年度或特别股东大会上征求此类股东的批准。
优先购买权选择退出提案(第6号提案)的批准只有在授权股本增加提案(第4号提案)和董事配股授权提案(第5号提案)获得公司股东批准后才能生效。因此,除非股东批准第4号提案和第5号提案,否则本第6号提案将失败,无法实施,即使股东批准了本第6号提案。
所需投票
根据爱尔兰法律,有关优先购买权选择退出提案(第6号提案)的决议是一项特别决议,需要在股东周年大会(包括其任何休会)上亲自或通过代理人投票获得不少于75%的赞成票才能获得批准。
关于这一提案的决议案文如下:
“在获公司股东批准董事配股授权议案(第5号议案)的前提下及条件下,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公司董事现特此授权根据《2014年爱尔兰公司法》第1023条,根据董事的配发授权提案授予的授权,以现金方式配发上述第1023条含义内的股本证券,最高面值总额等于紧随授权股本增加提案(第4号提案)通过后公司已获授权但未发行的股本总额,作为如果《2014年爱尔兰公司法》第1022条不适用于任何此类配发,则该授权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五年届满,并规定公司可在该授权届满前提出要约或协议,该要约或协议将或可能要求在该期限届满后配发股本证券,而公司董事可根据该要约或协议配发股本证券,如同本决议授予的权力尚未届满一样。”
我们的董事会一致认为,优先认购权选择退出提案(第6号提案)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建议您投票支持优先认购权选择退出提案。
第7号提案:批准对经修订和重述的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修订
2025年7月17日,根据薪酬委员会的建议,并在股东批准的情况下,董事会批准了对2018年计划的修订,将根据2018年计划授权发行的普通股总数增加4,000,000股至5,349,376股(可在我们的资本结构发生某些变化时进行调整)。建议修订的2018年计划(“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作为附录B附后。目前建议修订的2018年计划的唯一变化是增加了根据该计划授权发行的普通股总数。
截至2025年6月30日,在2018年计划、2015年计划或2021年诱导计划下,以下股权奖励尚未兑现:
•
根据2018年计划,购买加权平均剩余期限为7.2年、加权平均行使价为每股1.70美元的普通股的期权为751093份;
•
根据2015年计划,购买加权平均剩余期限为2.0年、加权平均行使价为每股49.70美元的普通股的7,313个期权;和
•
2,500份购买普通股的期权,加权平均剩余期限为0.5年,根据2021年诱导计划,加权平均行使价为每股1.04美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18年计划下仅剩271,371股可供发行,2021年诱导计划下仍有317,099股可供发行。此外,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发行普通股42,131,328股。
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的成功取决于我们吸引和留住合格员工的能力。我们行业的合格人员市场竞争激烈。授予股权奖励的能力对于公司吸引和留住顶尖人才的能力至关重要。如果2018年计划的修订未获批准,我们可能无法在2025年底之后进行长期股权激励奖励(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有资格获得激励奖励的新聘用员工除外)。此外,如果对2018年计划的修订未获批准,我们可能会被迫增加对关键人才的现金补偿,以保留他们对公司的服务,这将耗尽我们可用于为即将推出的ORLYNVAH商业发布提供资金的资源™在美国和我们的药物开发计划中。因此,我们认为对2018年计划的修订对公司未来的成功至关重要。
在确定根据修订要求加入2018年计划的股份数量时,薪酬委员会考虑了过去几年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的增加(由于多次融资交易),根据直接拥有的股份和授予的未行使股权奖励占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百分比,以及根据2018年计划剩余可用于授予新奖励的股份数量,分析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拥有水平,并平衡了这些考虑因素与我们董事会认为股东可以接受的计划下的股份增加水平。
薪酬委员会还考虑了公司的“悬空”和“燃烧率”,以确定根据修订增加2018年计划的适当股份数量(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下文标题为“关于悬空和燃烧率的信息”的部分)。
经评估薪酬委员会基于上述考虑提出的建议,董事会认为建议修订2018年计划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
我们的董事会建议股东投票“支持”对经修订和重述的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修订。
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的主要特征
•
没有常青。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可供发行的普通股数量是固定的,未经我们的股东批准,不会调整。
•
没有自由改变控制定义。修订后的2018年计划中控制权定义的变化不是“自由”定义,例如,不会仅在股东批准交易后实现。要触发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中的控制条款变更,控制权变更必须实际发生。
•
没有折扣期权或非典。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授予的所有期权和SAR的行权价格必须不低于授予日标的普通股的公允市场价值,但与公司某些收购相关的替代期权和发行的SAR除外。
•
没有重新加载选项或SAR。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授予的任何期权或特别行政区不得包含一项条款,授权奖励持有人在行使任何原始期权或特别行政区时自动授予额外期权或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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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或SAR上没有股息等价物。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授予的期权或特别行政区不得规定支付或应计股息等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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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制股份、受限制股份单位、业绩股份奖励、业绩现金奖励及其他股份奖励的股息及股息等价物,须遵守与基础奖励相同的条款及条件。就受限制股份、受限制股份单位、业绩股份单位(“PSU”)、业绩股份奖励、业绩现金奖励和其他股份奖励支付的任何股息或股息等价物将受到与其所支付的奖励相同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关于悬垂和燃烧率的信息
在开发公司对2018年计划的拟议修订的股份请求以及分析利用股权作为补偿手段对公司股东的影响时,我们同时考虑了公司的“悬垂”和“烧钱率”。
Overhang是一种衡量潜在稀释程度的指标,我们将其定义为(i)所有已发行股权奖励的相关股份总数和(ii)可用于未来奖励授予的股份总数之和,除以已发行普通股的数量。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超额收益率为3.20%,反映出:
•
根据2018年计划可供未来授予的271,371股;
•
2021年诱导计划下可供未来授予的317,099股;及
若将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建议批准发行的额外4,000,000股普通股包括在内,则超额收益为12.70%。薪酬委员会认为,根据其对同行公司和与其竞争人才的其他公司的公开数据的审查,在留住关键人才和向关键人才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赠款以使他们与同行保持一致方面,需要有10-20 %的悬额,以使公司在与同行公司集团的竞争中具有竞争力。此外,薪酬委员会审查了其管理层提供的数据,证明我们要求的份额增加符合与我们竞争人才的公司的可比要求。如果我们继续保持3.20%的悬空,2018年计划下仅有271,371股可供发行,2021年诱导计划下仅有317,099股可供发行,我们将无法提供在留住和激励顶尖人才方面具有竞争力或具有吸引力的股权补偿。
即使根据修订后的2018年计划实现了这一增长,根据其对同行公司和与其竞争人才的其他公司的公开数据的审查,该公司的悬额仍将处于管理层认为具有竞争力的悬额水平的较低范围,介于10-20 %之间。
燃烧率提供了衡量公司股权奖励计划的潜在稀释影响的指标,我们通过将年内授予的股权奖励的股份数量除以基本加权平均已发行股份数量来计算该计划。下表列出了公司在2024、2023和2022财年的烧钱率以及这些年的平均值。
会计年度
期权 已获批
基本加权平均已发行普通股股数
毛烧率(1)
2024
—
19,699,260
0.0
%
2023
857,500
12,962,362
6.6
%
2022
197,085
12,236,607
1.6
%
三年平均
351,528
14,966,076
2.7
%
(1)“毛烧率”定义为当年授予的基础股权奖励的股份数量除以已发行普通股的基本加权平均数
基于三年平均水平,公司的毛烧费率低于管理层根据其对同行公司和与其竞争人才的其他公司的公开数据的审查所认为的水平,这是公司在提供股权补偿以留住关键员工和顾问的灵活性方面与同行相比具有竞争力的适当烧费率。
如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建议批准发行的新增4,000,000股普通股
经股东批准,我们预计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下的股份授权将为我们提供足够的股份,用于大约两到三年的奖励,具体取决于我们的股份价格和未来两到三年的招聘活动,没收未兑现的奖励,并注意到未来情况和市场惯例可能要求我们改变目前的股权授予做法。我们目前无法以任何程度的确定性预测我们未来的股权授予做法、我们股票的未来价格或未来的招聘活动,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的股份储备可能会持续更短或更长的时间。
倘此建议获我们的股东批准,我们拟于有关批准后尽快在表格S-8上提交登记声明,以登记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预留发行的额外股份。
股权补偿方案信息
有关我们股权补偿计划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本代理声明其他地方包含的标题为“股权补偿计划和其他福利计划”的部分。
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说明
以下是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的简要摘要,该计划的副本作为附录B附于本代理声明。2025年7月17日,经股东批准,我们的董事会通过了对2018年计划的修订,将根据该计划可供发行的普通股数量增加4,000,000股。如果我们的2018年计划的修订获得我们的股东批准,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的新的总股份限制将为5,349,376股普通股(可能会在股份分割和其他类似事件的情况下进行调整)。如果我们的股东不批准对我们2018年计划的修订,则2018年计划将保持目前有效,而不会根据修订提议的计划增加股份限制。为免生疑问,以下摘要假设股东批准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
可供授予的股份数量。
在我们的资本结构发生某些变化的情况下进行调整,根据我们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下的奖励可能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349,376股,其中任何一股或全部可能是ISO,该数字包括(i)截至2018年计划生效之日(“2018年计划生效日期”)根据2015年计划为发行新奖励而保留的任何股份,以及(ii)根据2015年计划授予且被没收、终止、到期或以其他方式未发行的任何股份,或被重新收购或扣缴以支付奖励的行使或购买价格或履行与奖励相关的预扣税款义务的任何股份。
根据我们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授予的奖励的股份,如到期或终止而未获全额行使,将可再次根据我们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供未来授予。此外,如果股票是根据我们的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根据奖励发行的,并且我们回购这些股票,或者它们被没收或取消,则这些股票将可根据我们的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未来授予。这包括用于支付奖励的行权价或履行与奖励相关的预扣税义务的股份或未因SAR以普通股结算而发行的股份。
奖项类型
我们修订的2018年计划授权授予根据《守则》第422条可能符合美国税法优惠税收待遇的ISO,或ISO、NSO、SARS、RSA、RSU、基于绩效的奖励和其他股份奖励,统称为奖励。我们只能向我们的雇员和附属公司或母公司的雇员(在《守则》第424(e)和424(f)条的含义内)授予ISO。
选项。期权代表在行权日以规定的行权价购买我们普通股的权利。期权的行使价格必须至少等于授予日我们普通股的公平市场价值,但与公司某些收购相关的替代期权授予的情况除外。根据我们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授予的期权的最长期限为十年。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允许,在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并由我们的董事会决定,以下支付期权行使价的形式:(i)应付给公司的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汇票,或通过经纪人与“无现金行使”有关,(ii)向公司交付普通股,(iii)在某些条件下,通过“净行使”安排,(iv)从公司或公司的联属公司应付或应付予雇员的薪金中扣除及/或(v)董事会或股份计划管理人可接受及适用法律容许的任何其他形式的法律代价。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授予的期权不得包含任何条款,使参与者有权自动授予与行使原始期权有关的额外期权,或就支付或应计股息等价物作出规定。
特区。SARS规定以现金或普通股向持有人支付一笔或多笔款项,其依据是我们普通股在行权日的公允市场价值与规定的行权价之间的差额。特区的行使价必须至少等于我们普通股在授出日期的公平市场价值,但在
就公司的某些收购授予的替代特别行政区案例。根据我们修订的2018年计划授予的SARS的最长期限为十年。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批出的特别行政区不得载有任何条文,使参与者有权就行使原特别行政区而自动批出额外特别行政区,或就支付或应计股息等值作出规定。
限制性股票奖励。RSA代表我们发行或出售受归属限制的普通股的要约,该要约可能会因时间或业绩条件的实现而失效。RSA的价格(如果有的话)将由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如果参与者停止向我们提供服务,我们可能会通过没收条件或回购权接收截至停止服务之日尚未归属的股份。就RSA支付的任何股息将受到适用于与其相关的受RSA约束的股份的相同归属和没收限制。
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RSU代表有权在未来的特定日期收到我们的普通股、现金或其组合,但由于终止雇佣或未能达到某些业绩条件,该权利将被没收。如果RSU奖励未被没收,那么在RSU协议规定的日期,我们将向持有人交付若干整股普通股、现金或我们的普通股和现金的组合。在授予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奖励时,我们的董事会将决定奖励的接受者在交付受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的普通股时支付的对价(如果有的话)。此外,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涵盖的股份可能会计入股息等值。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任何股息等价物可按董事会确定的方式转换为RSU奖励涵盖的额外普通股。任何股息等价物将受制于与其相关的基础奖励协议的所有相同条款和条件,包括归属和没收条款。
其他股份奖励。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我们可能会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授予全部或部分参照或以其他方式基于我们的普通股估值的其他奖励。我们的董事会将决定此类奖励下的股份数量以及此类奖励的所有其他条款和条件。与该等其他股份奖励有关的任何股息等价物将受制于与其相关的基础奖励协议的相同条款和条件,包括归属和没收条款。
基于绩效的奖项。业绩份额奖励是指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授予的任何奖励,可根据在特定业绩目标的业绩期间的实现情况授予或行使。绩效现金奖励是一种现金奖励,可视某一绩效目标在绩效期间的实现情况而支付。业绩股份奖励和业绩现金奖励的业绩目标可以根据董事会确定的以下任一项或两者的组合:(1)收益(包括每股收益和净收益);(2)息税折旧前利润;(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4)息税折旧摊销及法定和解前利润;(5)息税折旧摊销、法定和解及其他收入(费用)前利润;(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定和解、其他收入(费用)和股份补偿前利润;(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律和解、其他收益(费用)、股份补偿及递延收益变动;(8)股东总回报;(9)净资产收益率或平均股东权益收益率;(10)资产收益率、投资、(11)股价;(12)保证金(包括毛利率);(13)收入(税前或税后);(14)营业收入;(15)税后营业收入;(16)税前利润;(17)经营现金流;(18)销售或收入目标;(19)收入或产品收入增加;(20)费用和成本削减目标;(21)改善或达到营运资金水平;(22)经济增加值(或同等指标);(23)市场份额;(24)现金流;(25)每股现金流;(26)股价表现;(27)减债;(28)项目或过程的实施或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临床试验启动,临床试验入组、临床试验结果、现有产品新增和补充适应症、监管备案提交、监管备案受理、监管或咨询委员会互动、监管批准、产品供应);(29)股东权益;(30)资本支出;(31)债务水平;(32)营业利润或净营业利润;(33)劳动力多样性;(34)净收入或营业收入增长;(35)账单;(36)预订;(37)员工保留;(38)按特定日期启动临床试验和/或研究阶段;(39)患者入组率;(40)预算管理;(41)向监管机构提交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适用备案或候选产品;(42)监管里程碑;(43)内部研究或临床项目的进展;(44)合作项目的进展;(45)合作伙伴满意度;(46)及时完成临床试验;(47)提交研究性新药申请和NDA及其他监管成果;(48)研究进展,包括项目的开发;(49)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或交易(包括知识产权的内部许可和外部许可);(50)客户满意度;(51)董事会选定的其他绩效衡量标准。业绩目标可以基于全公司范围,相对于一个或多个业务部门、部门、附属公司或业务部门,或者以绝对值或相对于一个或多个可比公司的业绩或一个或多个相关指数的业绩。除非董事会(i)在授予授标时适用的授标协议中或(ii)在确定业绩目标时载明业绩目标的其他文件中另有规定,董事会将适当调整一个业绩期间业绩目标实现情况的计算方法如下:(1)排除重组和/或其他非经常性费用;(2)排除汇率影响;(3)排除公认会计原则变更的影响;(4)排除公司税率的任何法定调整的影响;(5)排除任何性质不寻常的项目的影响
或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不经常发生;(6)排除收购或合资的摊薄影响;(7)假设公司剥离的任何业务在此类剥离后的一个业绩期间的余额内实现了目标水平的业绩目标;(8)排除因任何股份分红或拆分、股份回购、重组、资本重组、合并、合并、分拆、合并或交换股份或其他类似公司变更而导致的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的任何变化的影响,或除定期现金股息外的任何向普通股股东的分配;(9)排除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根据公司红利计划授予的红利的影响;(10)排除与根据公认会计原则要求支出的潜在收购或资产剥离相关的成本;(11)排除根据公认会计原则要求记录的商誉和无形资产减值费用;以及(12)排除任何其他不寻常、非经常性损益或其他非常项目的影响。此外,董事会保留增加、减少或消除在实现业绩目标时应获得的补偿或经济利益的酌处权,并确定其选择在业绩期间使用的业绩标准的计算方式。部分达到规定的标准可能会导致支付或归属与授予协议或绩效现金奖励书面条款中规定的实现程度相对应的款项。与业绩股份奖励或业绩现金奖励相关的任何股息等价物将受到与其相关的基础奖励协议的相同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包括归属和没收条款。
公司认为,有关任何特定年度业绩计量的任何进一步细节的披露可能是机密商业或商业信息,披露这些信息将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裁决的可转让性
根据我们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授予的奖励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除非通过遗嘱或世系和分配法律或由我们的薪酬委员会或根据我们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或适用的奖励协议的条款以其他方式确定。
领取奖项的资格
我们可能会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向我们的员工(包括我们的高级职员)和我们关联公司的员工授予奖励。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的一个单独的子计划已成立,目的是向我们的非雇员董事和顾问以及我们的关联公司的非雇员董事和顾问授予奖励。
计划福利
截至记录日期(2025年7月15日),我们有六名雇员(不包括行政人员)、三名行政人员、四名董事(不包括兼任董事或顾问的任何行政人员),以及一名顾问有资格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及其次级计划获得奖励。
2025年6月30日,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一次报告的普通股发售价格为0.99美元。仅根据2025年6月30日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报告的我们普通股的收盘价,以及截至该日期可用于奖励的最大股份数量(考虑到拟议的增持以增加额外4,000,000股),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可能发行的普通股的最大总市值为3,960,000美元。
新计划福利表
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授予奖励是酌情决定的,公司现在无法确定未来将授予任何特定个人或团体的奖励数量或类型。
根据2018年计划授予的奖励
自2018年计划的初始批准日期至2025年6月30日,已向下表所述的个人和团体授予以下数量的股权奖励。除了下表所列的股权奖励外,我们的若干行政人员及雇员获授期权,他们随后同意交出及注销如下:(i)总裁兼首席执行官Corey N. Fishman 370,487份普通购股权;(ii)首席财务官Judith M. Matthews 132,657份普通购股权;及(iii)全体雇员,包括所有现任非行政人员的高级职员,作为一个整体403,656份普通购股权。
授予期权的基础普通股数量
限制性股票单位的基础授予普通股数量
业绩份额单位的基础授予普通股数量
任命的执行干事:
—
Corey N. Fishman,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275,000
28,666
23,333
Judith M. Matthews,首席财务官,首席财务官
100,000
13,333
8,599
Christine R. Coyne,首席商务官
—
—
—
Sailaja Puttagunta,医学博士,前首席医疗官
—
—
—
现任执行官作为一个整体(3人,包括上述Corey N. Fishman、Judith M. Matthews和Christine R. Coyne)
375,000
41,999
31,932
董事及获推选为董事的候选人:
所有非执行人员的现任董事作为一个整体
62,609
46,316
11,266
David Kelly
51,639
1,170
—
其他:
我们的执行官、董事或被提名人的关联人士
—
—
—
所有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者,均未获得超过5%的此类股权奖励
150,038
39,652
—
所有雇员,包括所有非执行人员的现任人员,作为一个群体
529,862
32,665
32,055
计划管理。
我们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由我们的董事会或董事会正式授权的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管理。我们的董事会已授权我们的薪酬委员会管理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的某些方面。就本摘要而言,如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所示,“董事会”一词可酌情包括薪酬委员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任何其他委员会。我们的董事会亦可授权一名或多名高级人员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指定雇员(高级人员除外)领取特定奖励,并决定受该等奖励规限的股份数目。
我们的董事会有权解释和解释我们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授予和修订奖励、确定此类奖励的条款以及做出管理该计划所必需或可取的所有其他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未经股东事先批准的重新定价期权或SAR。董事会善意作出的所有决定、解释和建构,将不受任何人审查,并对所有人具有最终约束力和结论性。
资本Structure变更。
如果我们的资本结构发生特定类型的变化,例如合并、合并、重组、资本重组、重新组建公司、股份分红、非现金财产的股息、大额非经常性现金股息、股份分割或反向股份分割、清算股息、股份合并、股份交换、公司结构变化或任何类似的股权重组交易,将对(i)根据我们修订的2018年计划保留发行的股份类别和最大数量进行适当和成比例的调整,(ii)在行使ISO时可发行的股份的类别和最高数量,以及(iii)所有未行使奖励的类别和股份数量以及行使价、行使价或购买价格(如适用)。
公司交易和控制权变更。
我们修订后的2018年计划规定,如果发生某些特定的重大公司交易,除非我们与奖励持有人之间的奖励协议或其他书面协议另有规定,否则每项未完成的奖励将被视为由我们的董事会确定。董事会可就该等奖励采取以下行动之一:
•
安排由存续或收购公司(或其母公司)承担、延续或替代一项裁决;
•
安排将我们就根据授予向存续或收购公司(或其母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持有的任何重新收购或回购权利转让;
•
加速授予全部或部分的归属,并在适用的情况下加速授予可能被行使的时间,并规定如果在交易结束时或之前未被行使,则在交易之前终止授予;
•
安排我们就该裁决持有的任何重新收购或回购权利全部或部分失效;
•
在交易结束前未归属或未行使的范围内,取消或安排取消奖励,以换取现金支付或不支付,由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和
•
在交易结束前未行使的范围内取消或安排取消奖励,以换取我们董事会确定的形式支付的款项,等于(a)在交易中应付给我们普通股持有人的每股金额超过(b)参与者就奖励应付的任何行使价的部分(如果有的话)乘以受奖励约束的已归属股份的数量。
公司交易一般会被视为在以下情况下发生:(i)出售我们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ii)出售或处置我们至少50%的已发行证券,(iii)完成合并或合并,但我们在交易中没有存续,或(iv)完成合并或合并,其中我们确实在交易中存续,但我们在该交易之前已发行的普通股因交易而转换或交换为其他财产。此外,上述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可能会根据(x)爱尔兰收购规则下的收购;(y)根据爱尔兰共和国《2014年公司法》(“2014年法”)第9部分第1章或《2014年法》第9部分第2章(z)达成妥协或安排。
董事会不必对所有奖励或部分奖励或对所有参与者采取相同或多项行动。董事会可以就奖励的既得部分和未归属部分采取不同的行动。
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在同样符合“控制权变更”(定义见下文)条件的公司交易完成后的30天前开始至12个月后结束的期间内,如果参与者为公司(或其控制权变更的继任者)提供的服务在无“因由”(定义见下文)的情况下被非自愿终止,或者参与者出于“正当理由”(定义见下文)以所有身份辞去为公司(或其控制权变更的继任者)提供的服务,并且,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除因参与者死亡或残疾外,自参与者终止服务之日起,参与者持有的任何当时未归属的奖励的归属和可行使将全部加速。
就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而言,“控制权变更”被定义为,概括而言,是指一个人或一个集团收购我们超过50%的已发行股本,而不是凭借合并或合并;我们参与合并、合并或类似交易,除非我们的股东在该事件发生前继续拥有与交易前基本相同的比例,超过该事件存续实体的50%;我们的股东或我们的董事会批准清算或解散计划或我们的完全解散或清算以其他方式发生;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但出售给一个实体的情况除外,该实体的50%以上由我们的股东拥有,其拥有的比例与紧接此类交易之前他们对我们的所有权基本相同);或未经我们的董事会批准而变更我们董事会的多数成员。此外,上述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可能会根据(x)爱尔兰法院根据2014年法案第450条批准的妥协或安排,(y)根据2014年法案第609条对所有股东具有约束力的计划、合同或要约,或(z)根据欧洲共同体条例23或24(收购要约(指令2004/25/EC))条例2006进行的出价。
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中使用的“原因”具有参与者与我们之间定义该术语的任何书面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但在没有此类定义的情况下,概括而言是指(i)参与者犯下涉及欺诈、不诚实或道德败坏的重罪或犯罪;(ii)参与者企图对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实施或参与欺诈或不诚实行为;(iii)参与者故意、实质性违反参与者与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之间的任何合同或协议,对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负有的任何法定义务;(iv)参与者未经授权使用或披露我们(或关联公司)的机密信息或商业秘密;或(v)参与者的严重不当行为。此外,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中使用的“充分理由”具有参与者与我们之间定义该术语的任何书面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但在没有此类定义的情况下,概括而言,是指未经参与者同意而采取的以下任何行动:(i)参与者基本薪酬的实质性减少,但普遍适用于所有高管的减少除外;(ii)参与者的权限的实质性减少,义务和责任;(iii)在控制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我们的继任者未能或拒绝实质性地承担我们在参与者的要约函和/或雇佣协议(如适用)下的义务;或(iv)参与者的主要工作地点发生迁移,导致参与者与参与者当时的主要住所的单程驾驶距离增加超过50英里。此外,为了“正当理由”辞职,参与者必须在病情出现后的90天内向我们提供导致“正当理由”的事件的书面通知,允许我们至少在30天内治愈此类规定,如果我们未能治愈病情,则不迟于此类治愈期结束后的90天内辞去所有职务。
生效日期
我们的董事会于2018年3月通过了2018年计划,我们的股东于5月批准了2018年计划
2018.经我们的股东于2020年6月10日批准,2018年计划于2020年进行了修订和重述。经我们的股东于2021年6月23日批准,2018年计划在2021年进一步修订和重述。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将于2021年6月16日生效,前提是我们的股东批准对计划的拟议修订。2030年3月10日后,不得根据该计划授予ISO。
修订及终止
我们的董事会有权修改、暂停或终止我们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前提是未经任何参与者的书面同意,此类行动不会严重损害任何参与者的现有权利。某些重大修订也需要我们的股东批准。在我们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暂停实施期间或终止后,不得根据该计划授予任何奖励。
联邦所得税后果
以下是根据修订后的2018年计划授予的奖励通常会产生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摘要。本摘要以截至本代理声明之日有效的联邦税法为基础。此外,本摘要假定所有裁决均免于或遵守《守则》第409A条关于不合格递延补偿的规则。对这些法律的修改可能会改变下文所述的税收后果。
激励股票期权
授予ISO后,参与者将没有收入。此外,除下文所述外,如果参与者在期权授予日开始至参与者行使期权之日前三个月结束的所有时间一直受雇于公司或其公司母公司或拥有50%或更多股份的公司子公司,则参与者在行使ISO时将不会有收入。如果参与者在这段时间内没有被如此雇用,那么参与者将按下文“非法定购股权”中所述的方式被征税。ISO的行使可能会使参与者承担替代最低税。
参与者在出售根据ISO获得的普通股时将获得收益(如果出售收益超过行权价)。收益类型将取决于参与者何时出售股票。如果参与者在期权授予后两年多和期权行使后一年多卖出股票,那么所有的利润都将是长期资本收益。如果参与者在满足这些等待期之前出售股票,那么该参与者将进行不合格处置,利润的一部分将是普通收入,一部分可能是资本收益。如果参与者持股超过一年,这种资本收益将是长期的,否则将是短期的。如果参与者亏本卖出股票(卖出收益低于行权价),那么损失将是资金损失。如果参与者持股超过一年,这笔资金损失将是长期的,否则将是短期的。
非法定购股权
参与者在获得NSO后将没有收入。参与者在行使NSO时将获得等于参与者行使期权当日股票价值减去行权价格的补偿收入。在出售股份时,参与者将获得相当于出售收益与行使期权当日股份价值之间的差额的资本收益或损失。如果参与者持股超过一年,这种资本收益或损失将是长期的,否则将是短期的。
股份增值权
获批特区后,参与者将不会有收入。参与者一般会在行使SAR时确认补偿收入,金额等于所收到的现金金额和任何股份的公允市场价值。在出售股份时,参与者将获得相当于出售收益与行使特别行政区当日股份价值之间的差额的资本收益或亏损。如果参与者持有该份额超过一年,这种资本收益或损失将是长期的,否则将是短期的。
限制性股票奖励
除非在授予之日起30天内根据《守则》第83(b)条作出选择,否则参与者在授予RSA时将没有收入。如果及时做出第83(b)条的选择,那么参与者将获得等于股份价值减去购买价格的补偿收入。当股份出售时,参与者将获得相当于出售收益与授予日股份价值之间的差额的资本收益或损失。如果参与者没有做出第83(b)条的选择,那么当股份归属时,参与者将获得等于归属日股份价值减去购买价格的补偿收入。当股份被出售时,参与者将获得等于出售收益减去归属日股份价值的资本收益或损失。任何资本收益或损失,如果参与者持股超过一年,将是长期的,否则将是短期的。
受限制股份单位
参与者在获得RSU后将没有收入。参与者不得就RSU作出第83(b)条的选择。当受限制股份单位归属时,参与者将在归属日获得收益
金额等于股份在归属日的公平市场价值减去购买价格(如有)。当股份被出售时,参与者将获得等于出售收益减去归属日股份价值的资本收益或损失。任何资本收益或损失,如果参与者持股超过一年,将是长期的,否则将是短期的。
其他股份奖励
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授予的任何其他股份奖励相关的税务后果将根据此类奖励的具体条款而有所不同。相关因素包括奖励是否具有易于确定的公平市场价值、奖励是否受到没收条款或转让限制、参与者根据奖励将获得的财产的性质以及参与者对奖励或基础普通股的持有期和计税基础。
对公司的税务后果
除参与者有补偿收入时公司有权获得扣除外,不会对公司产生任何税务后果。任何此类扣除将受到《守则》第162(m)节的限制。
商业行为和道德守则
我们采用了适用于所有高级职员、董事和员工的书面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包括我们的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首席会计官或控制人,或履行类似职能的人员。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可在我们的网站www.iterumtx.com上查阅。如果我们对《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作出任何实质性修订,或向任何执行官或董事授予对《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条款的任何豁免,我们将立即在我们的网站或表格8-K的当前报告中披露修订或豁免的性质。我们网站上包含的或可通过我们网站访问的信息不会通过引用方式并入本文件,您不应将我们网站上的信息视为本文件的一部分。
其他事项
董事会不知道将提交股东周年大会的其他事项。如有任何其他业务在股东周年大会前适当提出,代理人将根据其中指名的人士的判断进行投票。
征集代理人
这份委托书是代表我们的董事会征集的。我们将承担与本次代理征集相关的费用。除了通过邮寄方式征集代理外,我们预计将向银行、经纪商和其他被提名人支付其向委托人转发代理材料和年度报告以及获得其投票指示的合理费用。除使用邮件外,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和雇员可在不额外报酬的情况下,亲自或通过使用其他通信媒体征集代理人。我们已聘请悦诗风吟就股东周年大会向股东征集代理。我们将向InnisFree支付20,000美元的费用,外加合理的自付费用和征集代理的费用。此外,Innisfree及若干相关人士将获赔偿因订约而产生或与订约有关的若干责任。悦诗风吟可通过邮件、电话和电子邮件征集代理人。
年度和特别会议材料的保存情况
部分银行、券商等代名人记录持有人可能正在参与代理报表、年报“家喻户晓”的做法。这意味着,我们的代理声明、年度报告、爱尔兰法定财务报表或代理材料的互联网可用性通知可能只有一份副本已发送给同一家庭的多个股东。如有股东向我们提出书面请求,我们将立即将任何此类文件的单独副本交付给任何股东,地址为Iterum Therapeutics plc,25 North Wall Quay,Dublin 1,Ireland,Attention:Investor Relations,或致电+ 35319038354。任何股东如希望在未来收到代理声明、年度报告、爱尔兰法定财务报表或代理材料互联网可用性通知的单独副本,或目前正在收到多份副本并希望只为其家庭收到一份副本,应联系其银行、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记录持有人,或按上述地址和电话号码与我们联系。
2026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提案
打算根据《交易法》颁布的规则14a-8在我们的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交的股东提案,我们必须在2026年[ ]之前在我们的办公室收到,地址为c/o Secretary,Iterum Therapeutics plc,25 North Wall Quay,Dublin 1,Ireland,以便包含在与该会议有关的代理声明和代理卡中。
此外,打算在我们的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事项以供采取行动或提名董事参加我们的董事会选举(根据规则14a-8除外)的股东必须遵守我们章程中规定的要求。就我们章程下的这类事项而言,我们的秘书必须在不早于2026年3月20日且不迟于2026年4月19日在上述地址的我们的注册办事处收到适当的书面通知;除非2026年股东周年大会的日期自股东周年大会一周年日期起超过三十(30)天更改,股东的通知必须不早于该股东周年大会举行前一百二十(120)天,且不迟于(i)该股东周年大会举行前第90天或(ii)首次就该股东周年大会日期作出公开公告之日的翌日第10天的营业时间结束时收到。
除了满足我们章程中预先通知条款的要求外,打算在我们的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征集代理以支持公司被提名人以外的董事提名人的股东必须向我们提供《交易法》第14a-19(b)条规定的信息。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代理材料互联网备查重要通知:
通知和代理声明、爱尔兰法定财务报表和致股东的2024年年度报告可在https://central.proxyvote.com/pv/web查阅。
附录A
2014年公司法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宪法
的
Iterum THERAPEUTICS Public LIMITED Company
(经截至并包括[ 2025年9月10日]的所有决议修正)
2014年公司法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结社备忘录
的
Iterum THERAPEUTICS Public LIMITED Company
1.
公司名称为Iterum Therapeutics公众有限公司。
2.
就《2014年公司法》第17部分而言,该公司是一家公众有限公司。
a.
经营一家控股公司的业务并协调任何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的行政、财务和活动,为开展该控股公司的业务而作出一切必要或方便的合法行为和事情,特别是在其所有分支机构中进行管理服务公司的业务,担任经理并指导或协调其他公司或该业务的管理,任何公司或个人的财产和财产,并承担和执行公司董事会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与此有关的所有服务,并行使其作为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力。
b.
经营制药公司的业务以及研究、开发、设计、制造、生产、供应、购买、销售、分销、进口、出口、提供、推广和以其他方式经营药品、活性药物成分和剂量药品及其他具有制药、医药或保健性质的装置或产品,并持有知识产权并从事通常由从事上述活动或其中任何一项活动的人所做或可能与任何此类活动有关的被要求做的一切事情。
c.
对医药及相关资产进行投资,包括(其中包括)对医药公司、产品、业务、部门、技术、装置、销售队伍及其他营销能力、开发项目及相关活动、许可、知识产权和类似产权、房地和设备、特许权使用费以及经营医药业务所需的所有其他资产的投资。
d.
建立、维护和经营实验室,以开展医学、化学、工业或其他无关或相关领域的化学、物理等研究为目的。
e.
以不时厘定的方式将公司的任何款项投资(包括对其他公司的股份或其他证券或所有权权益的长期投资及收购)于该等投资,并持有、出售或处理该等投资,以及一般购买、承租或交换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任何不动产及个人财产及权利或特权。
f.
开发及转帐公司所收购或其感兴趣的任何土地,特别是通过为建筑目的而铺设和准备相同的土地、建造、改建、拆除、拆除、装饰、维护、安装和改善建筑物和便利设施,以及通过种植、铺路、排水、耕作、培育、出租建筑物租赁或建筑协议,以及通过向建筑商、租户和其他人垫资并与其订立各种合同和安排。
g.
收购和持有任何类别或种类的股份和股票、债权证、债权证股票、债券、票据、抵押、债务、投资、合伙权益、有限合伙权益、信托权益、会员权益以及由任何性质的公司或企业发行或担保的任何种类的所有证券或所有权权益,无论在任何地方构成或开展业务,或由任何政府、国家、自治领、殖民地、主权统治者、专员、信托、公共、市政、地方或其他任何性质和任何位置的当局或机构发行或担保的任何投资,所有种类和任何种类的证券和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抵押、归还、保证政策、意外事件和行动中的选择。
h.
以现金付款或配发公司的股份或证券或其他所有权权益(包括取得股份或证券或其他所有权权益的权利)记为已缴足或以其他方式向公司或任何母体或附属法人团体提供或将提供的服务(不论是在经营或管理其业务时,或在配售或协助配售或担保配售公司资本的任何股份时)作为报酬,或公司的任何债券或其他证券,或在公司的成立或推广中或与之有关。
i.
购买任何保有权的投资财产及其任何权益,并就土地或其他类似财产或其中任何权益的担保作出垫款。
j.
以购买、交换、租赁、收费、农场批给或其他方式取得任何土地、物业单位或任何物业单位的任何土地、物业单位或任何物业单位的任何遗产或权益,不论是即时或复归的,亦不论是否受任何费用或产权负担,以及持有、耕作、工作和管理及出租、转租、抵押或抵押任何种类的土地和建筑物、复归、权益、年金、人寿保单,以及任何其他不动产或个人、动产或不动产,绝对或有条件的,并受制于或不受任何抵押、收费、地租或其他租金或产权负担。
k.
竖立或确保竖立任何种类的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以期占用或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它们,并订立任何合约或租约,并批给任何必要的许可以实现同样的目的。
l.
维护和改善公司收购的或公司感兴趣的任何土地、物业单位或遗产,特别是通过装修、维护、装修、装修和改善房屋、商店、公寓、复式别墅和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并与租户和其他人订立各种合同和安排。
m.
变卖、交换、抵押(有无变卖权)、转让、转帐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和一般处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股份、股票、证券、遗产、权利或承诺、不动产、动产不动产或不动产、动产或不动产的全部或部分。
n.
参与管理、监督或控制任何公司或企业的业务或经营,并为此目的委任任何董事、会计师或其他专家或代理人担任其他公司或企业的顾问、监事和代理人并提供管理、咨询、技术、设计、采购和销售服务以及公司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服务并获得报酬。
o.
制作、提取、承兑、背书、议付、签发、执行、贴现及以其他方式处理汇票、本票、信用证、循环票据及其他可转让或不可转让或不可转让票据。
p.
以法律允许的任何方式赎回、购买或以其他方式收购公司资本中的任何股份或公司发行的任何种类的其他证券或所有权权益。
q.
以个人契诺或以抵押或抵押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承诺、财产及资产(现时及未来)及未收回的资本或以上述两种方式,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担保、支持或担保任何人、商号或公司的任何证券的义务的履行、本金的偿还或支付以及溢价、利息、股息及其他到期或与其有关的金额,包括任何当其时为公司控股公司(定义见《2014年公司法》第8条)或附属公司(定义见《2014年公司法》第7条)或公司控股公司上述章节(定义见《2014年公司法》第8条)所定义的另一附属公司或与公司在业务上有关联的任何公司,尽管公司可能不会因订立该等担保或本协议所设想的其他安排或交易而直接或间接获得任何代价、优势或利益。
s.
筹集或借入或担保支付款项,包括透过发行债券、债权证或债权证股票、永续或可赎回,或透过抵押、押记、留置或质押公司现时或未来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承诺、财产、资产或权利,包括其未赎回资本,以及一般以董事不时厘定的任何其他方式订立或发行利息及货币对冲及掉期协议、远期利率协议、利息及货币期货或期权及其他形式的金融工具,以及购买,赎回或清偿上述任何一项,并为公司、任何其他公司或任何其他人的任何或全部负债提供担保,任何债权证、债权证股票或其他证券可按折扣、溢价或其他方式发行,并享有赎回方面的任何特殊特权,
退保、转让、提款、配股、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及投票、委任董事等。
t.
为公司的任何目的积累资本,并有条件或无条件地将公司的任何资产用于特定目的,并允许与公司有任何往来的任何类别或部分人员分享其利润或公司业务的任何特定分支的利润或任何其他特殊权利、特权、优势或利益。
v.
向目前或曾经受雇于公司的高级职员或其他人士作出馈赠或发放奖金,并容许任何该等人士按公司认为合适的条款使用及享有属于公司的该等财产、动产或其他资产。
w.
设立及维持或促使设立及维持任何退休金或退休金基金(不论缴款或其他方式),以利及给予或促使给予任何在任何时间受雇或服务于公司或其任何业务前身的人,或为公司附属公司的任何公司或可能是或曾经是公司董事或高级人员的任何公司,或为上述任何该等其他公司的任何人士捐赠、酬金、退休金、年金、津贴、酬金或慈善资助,或公司或上述任何其他公司可能对其福利感兴趣的任何人以及任何该等人的妻子、丈夫、寡妇、鳏夫、家庭、亲属或受抚养人,并为任何该等人的利益支付保险和保证,以及为任何该等人的利益组建和供款公积金和福利基金,并为向公司或公司附属公司的任何公司提供服务的任何人、商号或公司提供报酬,不论是通过现金支付、酬金、养老金、年金、津贴,薪酬或通过配发公司股份或证券记为全额或部分缴足或以其他方式缴足。
x.
聘请专家调查和审查任何业务关注、承诺、资产、财产或权利的条件、前景、价值、性质和情况。
y.
为公司认为可能对公司有价值的任何人的生命投保,为公司拥有或持有利益、商誉或影响或其他并支付该保险的保费。
z.
在公司成员之间分配资产或以实物形式分配利润时分配公司的任何财产,特别是属于公司或公司可能有权处置的其他公司的任何股份、债权证或证券。
AA。
为公司任何股份的任何人士作出或将作出的购买或认购,或为公司的任何股份作出或将作出的购买或认购,或(如公司为附属公司)在其控股公司作出的购买或认购,而直接或间接地给予任何财务资助,亦不论是否以贷款、担保、提供担保或其他方式给予。
BB。
在世界任何地方以委托人、代理人、承包人、受托人或其他身份,并通过或通过代理人、受托人或其他方式,单独或合伙或与任何其他公司、商号或个人联合进行和执行上述或以下所有或任何对象,但本文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授权公司开展保险业务。
CC。
申请、购买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任何专利、brevets d'invention、许可、商标、商号、版权、工业设计、专有技术、特许权和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等授予任何独占或非独占或有限或或有使用权的权利,或与公司的任何发明或工艺有关的任何秘密或其他信息,或其获得看似直接或间接有利于公司,并使用、行使、开发或授予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对如此获得的财产、权利或信息进行会计处理。
dd。
与任何人或公司订立合伙或订立任何分享利润、利益联合、合作、合营、互惠特许权或其他安排。
ee。
收购和承接任何人或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承诺、业务、财产和负债。
ff。
采取看似合宜的方式让公众了解公司及其产品和服务。
gg。
收购及经营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或控股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公司的另一附属公司所经营的任何业务。
hh。
以收购本公司全部或任何财产及负债为目的,或以似乎直接或间接为本公司谋利的任何其他目的,推广任何公司或公司。
ii.
以法律许可的任何方式与任何其他公司或协会合并、合并或以其他方式成为任何其他公司或协会的一部分或与之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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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和权利,并无偿或以低于该等财产或权利的市场价值或现金支付金额的代价或以全部或任何该等方式作出赠与或无偿付款。
千克。
接受自愿处分任何其他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承诺、财产、资产或权利,并接受无偿赠与或无偿付款,其代价或代价低于该等财产或权利的市场价值或现金支付的金额,或以全部或任何该等方式。
ll。
作出及进行公司认为能够就上述对象或其中任何一项进行或旨在提高公司的任何承诺、财产、资产或权利的价值或使其盈利的所有其他事情,但签发保单除外。
并在此声明(i)本条款中的“公司”一词,除用于提述本公司外,均视为包括任何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团体,信托或其他人士团体,不论是否成立为法团,亦不论其住所是否在爱尔兰或其他地方,且本条款前述各段所指明的公司对象,均为独立及不同的对象,无论如何不得因参考或推断任何其他段落的条款或公司名称而受限制或受限制,以及(ii)由术语“包括”、“包括”所引入的任何短语,“特别是”或任何类似表述应被解释为说明性的,不应限制这些术语前面的词语的意义。
4.
每个成员的负债限于该成员股份上不时未支付的金额。
5.
公司法定股本为2,600,000美元,分为16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普通股及1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优先股。
6.
增加或减少的构成股本的股份,可增加或减少,并可分为该等类别及发行任何特别权利、特权及条件或有关优惠、股息、资本、投票或其他特殊事件的资格,并按该等股份可能附带的条款或按当时公司的原章程或任何取代或经修订的章程及规例不时规定的条款持有,但如股份发行附带任何优先或特别权利,则该等权利不得根据当时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变更。
7.
未在本组织章程大纲中定义的大写术语与本公司章程细则所赋予的含义相同。
2014年公司法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协会条款
的
Iterum THERAPEUTICS Public LIMITED Company
目 录
初步
A-8
注册办事处
A-10
股本;发行股份
A-10
普通股
A-11
优先股
A-11
发出认股权证
A-12
股份证书
A-12
会员名册
A-12
股份转让
A-13
赎回及回购股份
A-14
股份的权利变动
A-15
对股票的留置权
A-15
对股票的呼吁
A-16
没收
A-17
不承认信托
A-18
股份转让
A-18
修订联营章程大纲;更改注册办事处的位置;及更改资本
A-18
成员的关闭登记册或固定记录日期
A-19
股东大会
A-20
股东大会通知
A-20
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
A-21
成员投票
A-24
代理人和公司代表
A-24
董事
A-25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
A-26
董事的权力及职责
A-27
分钟
A-28
董事会权力下放
A-28
主席和执行干事
A-28
董事的诉讼程序
A-29
董事的辞职及取消资格
A-30
董事的委任、轮值及提名
A-30
罢免董事
A-32
秘书
A-32
海豹
A-32
股息、分配和准备金
A-32
资本化
A-33
账户
A-34
审计
A-34
通知
A-34
未追踪持有人
A-36
销毁文件
A-37
清盘
A-37
无偿性
A-38
财政年度
A-39
股东权利计划
A-39
业务合并
A-39
初步
1.
第43(2)、43(3)、65(2)-(7)、77-81、83(3)、94(1)、95(1)、96(2)-(11)、124、125、126(2)至(8)、144(3)-(4)、148(2)、158-165、178(2)、180(5)、181(1)、181(6)、182(2)、182(5)、183(3)、186(c)(i)、187、188、193、218(3)-(5)、229、230、338(5)-(6)、618(1)(b)、620(8)、1090、1092、1113《公司法》不适用于公司。《公司法》中所述的适用于公共有限公司的条款,除非其章程获准作出规定或另有说明,将适用于本公司,但须遵守本条款所载的变更,并将在不与本条款不抵触的情况下,对公司及其成员具有约束力。
《1990年条例》
可不时修订的《1990年公司法(无证明证券)条例》1996年(S.I.1996年第68号)。
“地址”
包括以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通信方式为通信目的使用的任何号码或地址。
“收养日期”
指2018年5月30日。
《章程》或《公司章程》
指经不时以特别决议修订的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
《助理秘书长》
指任何由董事会不时委任以协助秘书的人。
《审计员》
指当其时履行公司法定核数师职责的人士。
《董事会》
指公司现时的董事会。
“主席”
指不时担任董事会主席及/或视情况需要担任公司股东大会主席。
“晴天”
指就一段通知期间而言,该期间不包括发出或当作发出通知的日期,以及正在发出通知的日期或正在发出通知的行动或事件将发生或生效的日期。
《公司法》
指《2014年公司法》及其现行的每一项法定修改、替换和重新颁布。
《公司》
指Iterum Therapeutics公司。
《法院》
指爱尔兰高等法院。
“衍生交易”
指由任何提案人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联系人订立、或代表或为其利益订立的任何协议、安排、利益或谅解,不论其记录或受益:(a)其价值全部或部分来自公司任何类别或系列的股份或其他证券的价值,(b)以其他方式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机会以获得或分享公司证券价值变动所产生的任何收益,(c)其效果或意图是减轻损失,管理与公司任何证券有关的证券价值或价格变动的风险或利益,或(d)就公司的任何证券提供投票权或增加或减少该等提案人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联系人的投票权,而该等协议、安排、权益或谅解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期权、认股权证、债务头寸、票据、债券、可转换证券、掉期、股票增值权、空头头寸、利润利息、套期保值、股息权、投票协议、与业绩相关的费用或借入或出借股份的安排(无论是否需要支付,任何此类类别或系列的结算、行使或转换),以及此类提议人在任何普通或有限合伙企业或任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证券中的任何比例权益,而此类提议人直接或间接是其普通合伙人或管理成员。
《导演》
指当其时公司的董事。
“分红”
包括股息、末期股息、中期股息及红利股息。
《电子通讯》
应具有2000年《电子商务法》中赋予这些词语的含义。
“电子签名”
《企业》
应具有2000年《电子商务法》中赋予这些词语的含义。
指公司及任何其他法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营企业、信托、雇员福利计划或任何人应公司要求正在或正在服务的其他企业或实体;
《交易所》
指公司股份可能不时在其中上市或以其他方式获授权买卖的任何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系统。
《交易法》
指《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
“会员”
指已同意成为公司成员的人,其姓名作为股份的登记持有人记入会员名册。
《备忘录》
指经不时以特别决议修订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
“月”
《官方》
意思是一个日历月。
指公司或其他企业的董事、高级人员、秘书、雇员、受托人、代理人、合伙人、管理成员、受托人或其他官员;
“普通决议”
指《公司法》第191条所指的公司成员的普通决议。
“付清”
指根据《公司法》就发行任何股份的面值和应付的任何溢价而缴足的款项,包括记作缴足款项的贷项。
“可赎回股份”
指根据《公司法》可赎回的股份。
「会员名册」或「注册」
指根据《公司法》由公司或代表公司保存的公司成员名册。
“注册办事处”
指公司现时的注册办事处。
“封印”
指公司的印章(如有的话),包括每一份复印印章。
《秘书》
指获董事会委任执行公司秘书任何或全部职责的人,包括一名助理秘书及任何获董事会或秘书委任执行公司秘书职责的人,在每宗个案中,均以公司秘书的身份行事。
「股份」与「股份」
指公司股本中的一份或多份股份。
《特别决议》
指《公司法》第191条所指的公司成员的特别决议。
ii.
输入女性性别的词语包括男性性别和中性,反之亦然;
iii.
词语输入人包括任何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团体,不论是否为公司、任何信托及任何政府、政府机构或机构或公共当局,不论是否为爱尔兰或其他地方,凡提述公司,除用于提述公司外,均应视为包括任何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团体、信托或其他团体,不论是否为公司成立,亦不论其住所是否为爱尔兰或其他地方;
iv.
提及“书面”和“书面”的表述,除非出现相反意图,否则应解释为包括提及印刷、平版印刷、摄影和以可见形式表示或复制文字的任何其他方式,但本条款规定和/或构成以电子形式发送给公司的书面的情况除外;
v.
提及任何文件的执行的表述,应包括任何盖章或在手的执行方式或任何电子签字方式;
vi.
凡提述任何法律或规例的条文,须解释为提述不时修订、修改、重新制定或取代的条文;
vii.
由“包括”、“包括”、“特别是”等词语或任何类似表述引入的任何短语,应解释为说明性的,不得限制这些词语前面词语的含义;
viii.
本条款中所指的“高级职员”或“高级职员”是指被公司指定为“高级职员”的任何高管,为免生疑问,不应具有《公司法》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任何此类高级职员不应构成《公司法》第2(1)条含义内的公司高级职员;
ix.
插入标题仅供参考,在解释本条款时应予忽略;和
x.
美元、美元、美元或美元是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美元,欧元、欧元或欧元是指爱尔兰的法定货币欧元。
注册办事处
3.
注册办事处应设在委员会不时决定的爱尔兰地点。
股本;发行股份
4.
公司法定股本为2,600,000美元,分为16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普通股及1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优先股。
5.
在符合本条款有关新股份的规定下,股份应由董事支配,他们可(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下)按他们认为符合公司及其成员最佳利益的条款和条件及时间,向这些人配发、发行、授予期权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这些股份,但不得根据《公司法》第71(4)和1026条以折扣价发行任何股份,因此,就向公众人士提呈认购的股份而言,就每一该等股份提出申请时须支付的金额,不得少于该股份面值的四分之一及其任何溢价的全部。在《公司法》允许的范围内,股份也可由董事委员会或任何其他人在该委员会或人获董事如此授权的情况下配发。
6.
除根据任何法律、法规或任何交易所的规则取得会员批准的任何规定外,董事会获授权不时向该等人士在董事会认为可取的期间及条款下授予期权或奖励,以购买或认购董事会认为可取的任何类别或类别或任何系列的任何数量的股份及公司的其他证券或所有权权益,并安排发行证明该等期权或奖励的认股权证或其他适当文书。
7.1.
就《公司法》第1021条而言,董事获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行使公司的所有权力,以配发及发行相关证券(定义见上述第1021条),最高可达于采纳日期的公司已获授权但未发行股本的金额,并配发及发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由公司或代表公司收购并作为库存股持有的任何股份,除非根据适用法律将其续期或允许更长的时间,本授权自采纳之日起满五年。
7.2.
兹根据《公司法》第1022条和第1023(3)条授权董事根据第7.1条授予的权力以现金分配上述第1023条含义内的股本证券,如同《公司法》第1022条不适用于任何此类分配一样。
7.3.
公司可在第7.1条和/或7.2条授予的权限届满前提出要约或协议,该要约或协议将或可能要求相关证券(定义见《公司法》第1021条)和/或股本证券(定义见《公司法》第1023条)在该期限届满后分配,董事会可根据此类要约或协议分配相关证券和/或股本证券,如同第7.1条和/或7.2条授予的权限尚未届满一样。
7.4.
公司可在《公司法》允许的范围内签发允许的配发函(由《公司法》第1019条定义)。
8.
公司可向任何人士支付佣金,作为任何人士认购或同意认购公司股份(不论绝对或有条件)或采购或同意促使认购公司任何股份(不论绝对或有条件)的代价,该等条款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及董事会可能决定的条件,包括通过支付现金或配发及发行全部或部分缴足股份或两者的任何组合。本公司亦可就任何股份发行支付可能合法的经纪费用。
普通股
9.1.
受限于公司有权设定记录日期以确定有权在股东大会上获得通知和/或投票的成员的身份以及适用于公司召开任何股东大会的任何规则或条例,有权出席公司的任何股东大会并在会上发言,并有权在公司的任何股东大会上行使每股普通股一票的表决权;
9.2.
有权按比例参与公司就普通股宣派的所有股息;及
9.3.
的权利,在公司清盘的情况下,与公司总资产中的所有其他普通股按比例参与。
10.
普通股所附带的权利须受董事根据第13条不时配发的任何系列或类别优先股的发行条款所规限。
11.
除非董事会为《公司法》的目的特别决议将此类收购视为购买,否则在公司(包括代表公司行事的任何代理人或经纪人)与任何第三方之间存在或产生协议、交易或交易时,普通股应被视为可赎回股份,根据该协议、交易或交易,公司从该第三方获得或将获得普通股或普通股权益,公司特此获授权订立任何该等协议、交易或交易。在这些情况下,公司收购此类股份或股份权益应构成根据《公司法》赎回可赎回股份。无须通过任何决议,不论是特别或其他决议,将任何普通股视为可赎回股份,或授权赎回该等可赎回股份,且一旦视为可赎回股份,该等股份应在公司的情况下可赎回。
12.
所有普通股应排名 pari passu 在所有方面与对方。
优先股
13.
董事获授权不时以一个或多个类别或系列发行全部或任何获授权但未发行的优先股,并为每个该等类别或系列订定该等投票权、全部或有限投票权或无投票权,以及该等指定、优先权及相对、参与、可选或其他特别权利及其资格、限制或限制,正如规定发行该等类别或系列的董事所通过的一项或多项决议中所述明,包括(但不限于)规定任何此类类别或系列可能是:
13.1.
可由公司或持有人选择赎回,或两者选择,赎回方式由董事设定,并可在一个或多个时间赎回,包括在固定日期,以及按董事可能决定的一个或多个价格赎回;
13.2.
有权按董事决定的费率、条件和时间收取股息(可能是累积性或非累积性的),并可优先于或相对于董事决定的任何其他类别或股份类别或任何其他系列的应付股息支付;
13.3.
有权在公司解散时或在公司资产的任何分配时享有董事可能决定的权利;或
13.4.
可转换为或可交换为任何其他类别或类别的股份,或任何其他系列的相同或任何其他类别或类别的股份,按董事可能决定的价格或价格或汇率及经调整后的公司股份。
董事可在配发任何优先股前的任何时间,藉进一步决议以任何方式修订指定、优惠、权利、资格、限制或限制,或更改或撤销该等优先股的指定。
14.
授予公司股本中任何原有股份持有人的权利,应视为不因根据第十三条设定、发行和配发优先股而改变。
发出认股权证
15.
董事会可按其不时厘定的条款发行认股权证以认购公司任何类别的股份或其他证券。
股份证书
16.
除非董事会或任何特定股份所附带的权利或发行条款另有规定,或在任何交易所、存托人或任何清算或结算系统的任何经营者或法律要求的范围内,任何在会员名册中登记为会员的人均无权就其所持有的任何类别的任何股份收取股份证书(也不得在将持有的一部分转为余额的证书时)。
17.
任何股份证书如获发行,须指明其所发行的股份数目及其已支付的金额或已全数支付的事实(视属何情况而定),否则可采用董事会厘定的形式。此类证书可予以盖章。股份的所有凭证应连续编号或以其他方式识别,并应指明与其相关的股份。获发行股份所代表的人的姓名及地址,连同股份数目及发行日期,须记入会员名册。所有交还公司转让的凭证,在相同数量股份的前一份凭证被交还并注销之前,均应予以注销,且不得签发新的凭证。董事会可授权以机械或电子工艺的某种方法或系统加盖的印章和授权签字签发证书。就若干人共同持有的一份或多于一份股份而言,公司无须向每名该等人士发出一份或多于一份证明,而向若干共同持有人之一发出及交付一份或多于一份证明,即足以向所有该等持有人作出交付。
18.
股份证书如遭污损、磨损、遗失或毁损,可按有关证据及弥偿的条款(如有的话)及支付公司为调查委员会可能订明的证据而合理招致的开支而续期,如出现污损或磨损,则可于旧证书交付时续期。
会员名册
19.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保持或促使保持其成员名册。
20.
如董事会认为有需要或适当,公司可在董事会认为合适的爱尔兰境内或境外的一个或多个地点建立和维持一份或多份会员名册。就本条款和《公司法》而言,原始会员名册应被视为会员名册。
21.
本公司或其委任的任何根据本条款备存任何会员名册副本的代理人,须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并定期记录或促使将在任何会员名册副本上进行的所有股份转让记录于原会员名册内,并须在任何时间备存原会员名册,其方式须根据《公司法》在所有方面显示当时的会员及彼等分别持有的股份。
22.
任何股份的共同持有人,公司无须登记超过四(4)人。如任何股份须以两(2)名或多于两名人士的名义存在,则在送达通知方面,以及在符合本条款的规定下,与公司有关的所有或任何其他事宜方面,会员名册上首名的人士须被视为该股份的唯一持有人。
股份转让
23.
除本条款的限制及可能适用的发行或转让条件另有规定外,所有股份转让均须以书面文书(an " 转让文书 ")采用董事会或秘书批准的形式。所有该等转让文书必须留在注册办事处或董事会或秘书指明的其他地方,而所有该等转让文书须由公司保留。
a.
如转让给Cede & Co(或其任何继承者,或转让给存托信托公司的任何其他关联公司或代名人或存托信托公司的任何继承者),则转让文书在由以下人员签署后方可生效:
i.
秘书(或由秘书为此目的而提名的人)代表公司;及
ii.
由转让人或替代地由转让人或代表转让人由秘书(或秘书为此目的可能提名的人)代表公司,而公司须当作已获不可撤销委任为该等股份或股份的转让人的代理人,具有全权以该等股份或股份的转让人的名义及代表该等股份或股份的转让人签立、完成及交付成员所持有的公司股本中的所有该等股份转让。
b.
如属向Cede & Co(或其任何承继人,或向存托信托公司的任何其他联属公司或代名人或存托信托公司的任何承继人)作出的转让以外的转让,则任何股份的转让文书须由转让人或由秘书(或秘书为此目的可能提名的其他人)代表转让人签立,而秘书(或有关代名人),代表公司行事应被视为该等股份或股份的转让人的不可撤销委任代理人,具有全权以该等股份或股份的转让人的名义及代表该等股份或股份的转让人执行、完成及交付该等成员持有的公司股本中的所有该等股份转让。
c.
除《公司法》要求的范围外,受让人无需签署转让文书。任何记录转让方名称、受让方名称、同意转让的股份类别和数量以及协议转让股份日期的文件,一旦按照本条执行,就《公司法》第94条而言,应被视为适当的转让文书。
d.
转让人应被视为仍为股份持有人,直至受让人的名称就该股份被记入名册,且如董事会如此确定,则受让人的所有权或转让人的所有权均不受与出售有关的程序中的任何不规范或无效的影响。
e.
公司可根据其绝对酌情权并在《公司法》或任何其他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或可促使公司的一家子公司代表公司该等股份的转让人或受让人支付因股份转让而产生的爱尔兰印花税。如因转让本应由转让人或受让人支付的公司股份而产生的印花税由公司或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代表转让人或受让人支付,则在该等情况下,公司应代表其或代表其附属公司(视情况而定)有权但无须(i)向转让人或受让人寻求偿付印花税,(ii)将印花税抵销应付该等股份的转让人或受让人的任何股息,或(iii)就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已就已支付印花税的金额就已支付印花税的股份主张第一及永久留置权。
f.
尽管有这些条款的规定,并且在遵守根据《公司法》第1086条或1990年条例制定的任何条例(包括其任何修改或根据《公司法》或其他方式作出的任何替代条例)的情况下,公司任何股份的所有权也可以根据《公司法》第1086条或根据其制定的任何条例或1990年条例(包括其任何修改或根据《公司法》或其他方式作出的任何替代条例)在没有书面文书的情况下得到证明和转让。董事会有权准许任何类别的股份以无证明形式持有,并有权实施其认为适合的符合该等规例的证明及转让的任何安排,特别是在适当情况下,有权取消或修改本条文中有关书面转让文书及股份证书(如有的话)的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条文,以使该等规例生效。
25.
董事会可在不为其决定指定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绝登记任何并非缴足股款的股份的任何转让。董事会也可以在不转让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绝登记任何股份的转让,除非:
a.
转让文书已全面妥善完成,并在注册办事处或董事会或秘书指明的其他地方向公司递交,并附有与其有关的股份(如有的话)的证明书(该等证明书须于转让登记时予以注销)及董事会为显示转让人作出转让的权利而合理要求的其他证据;
c.
美利坚合众国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规定的登记声明对此种转让有效,或此种转让可免于登记,如董事会提出要求,则获得董事会合理接受的律师的书面意见,大意是此种转让可免于登记;
e.
转让给联名持有人的,股份拟转让给的联名持有人不超过四名;
f.
委员会信纳,在合理行事的情况下,爱尔兰任何政府机构或机构或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在此种转让之前获得的任何其他适用法域的所有适用同意、授权、许可或批准均已获得;和
g.
其信纳并合理行事,转让不会违反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与转让方作为一方或主体的任何协议的条款。
26.
董事会如拒绝登记任何股份的转让,则须在向公司提出转让的日期后的两(2)个月内,向各转让人及受让人发出有关拒绝的通知。
27.
公司没有义务向未满18岁的个人或主管法院或官员以其患有或可能患有精神障碍或在其他方面无法管理其事务或处于其他法律残疾的理由对其作出命令的人作出任何转移。
28.
每次转让股份时,转让人持有的凭证(如有)应予放弃注销,并应随即相应注销,并在不违反第十六条的情况下,可就转让给其的股份向受让方免费发放新的凭证,如转让人保留如此放弃的凭证中包含的任何股份,则可向其免费发放新的凭证。
赎回及回购股份
29.
在符合《公司法》第三编第六章、第十七编第五章的规定及本第二十九条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在不影响第十三条的情况下,公司可以:
29.1.
根据《公司法》第66(4)条,按董事会可能确定的条款和方式,配发和发行公司或成员可选择赎回或有责任赎回的任何公司股份;
29.2.
按本条款所载或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厘定的条款赎回公司股份。在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可注销如此赎回的任何股份或将其作为库存股持有(定义见《公司法》第106(1)条),并将该等库存股作为任何类别或类别的股份重新发行或注销;
29.3.
根据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不损害任何类别股份所附带的任何相关特殊权利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第17部分第105条和第5章,收购其自己的任何股份(包括任何可赎回股份,并且没有任何义务收购任何 按比例 成员或同一类别成员之间的基础),并可注销如此获得或作为库存股持有的任何股份(定义见《公司法》第106(1)条),并可将任何此类股份作为任何类别或任何类别的股份重新发行或注销;或
29.4.
将其任何股份转换为可赎回股份,但根据本授权可赎回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法》第1071(b)条的限制。将公司的任何股份转换为可赎回股份,无须通过任何会员的决议,不论特别或其他决议。
30.
公司可以《公司法》允许的任何方式就赎回或购买自己的股份进行支付。
31.
被赎回或购买的股份的持有人须在其注册办事处或董事会指明的其他地点向公司交付该等股份的注销凭证(如有的话),公司须随即向他或她支付有关该等股份的购买或赎回款项或代价。
股份的权利变动
32.
在不损害根据第13条授予董事在公司股本中发行优先股的权力的原则下,如公司股本在任何时候被划分为不同类别或系列的股份,则任何类别或系列所附带的权利(除非该类别或系列的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规定)可经该类别或系列已发行股份的大多数持有人书面同意后更改或废除,该持有人有权就该等更改或废除进行投票,或在该类别或系列股份持有人的股东大会上通过的普通决议的批准下。
33.
适用本章程有关公司股东大会的规定 比照 向每一次该等一个类别或系列股份持有人的股东大会作出规定,但必要的法定人数应为一名或多名持有或通过代理人代表该类别或系列已发行股份至少过半数的人士除外。
34.
以优先或其他权利发行的任何类别或系列的股份持有人所获授予的权利,除非该类别或系列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不得被视为因(i)创建或发行进一步的股份排名而被更改 pari passu (ii)公司购买或赎回其本身的股份;或(iii)就参与公司的利润或资产或以其他方式优先于他们而创造或发行价值(由董事会决定)的进一步股份排名。为免生疑问:
34.1.
发行、赎回或购买100,000,000股每股0.01美元的优先股中的任何一股,均不构成普通股持有人权利的变更;和
34.2.
优先股或任何类别或系列优先股的发行 pari passu 与任何现有优先股或类别或系列优先股一起或低于任何现有优先股或类别或系列优先股不应构成现有优先股或类别或系列优先股的变体。
对股票的留置权
35.
公司对在固定时间应付或就该股份催缴的所有款项(不论现时是否应付)的每一股股份(并非缴足股份)拥有第一和最高留置权。董事会可随时宣布任何股份全部或部分豁免本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对股份的留置权应延伸至就该股份应付的所有款项。
36.
如果存在留置权的一笔款项目前应予支付且未在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出后十四(14)个净日内支付,则公司可按董事会确定公司拥有留置权的任何股份的方式出售,并说明如果该通知未得到遵守,则该股份可能被出售,已因持有人死亡、破产或资不抵债或因法律或法规(无论是爱尔兰还是其他)的实施而给予该股份持有人或有权获得该股份的人。
37.
为使出售生效,董事会可授权某些人签立向受让人出售的股份的转让文书,或根据受让人的指示。受让方应作为任何此类转让中所包含的股份的持有人登记在登记册中,他或她不受约束确保购买款项的适用,也不受其对股份的所有权因与出售有关的诉讼程序中的任何不规范或无效而受到影响,并且在受让人的姓名被登记在登记册中后,任何因出售而受害的人的补救措施应仅为损害赔偿并仅针对公司。
38.
出售所得款项净额在支付费用后,须用于支付目前应付的留置权存在的款项中的一大部分,而任何剩余款项(在向公司提交注销已出售股份的证书时,以及在出售前股份上不存在的任何目前应付款项的类似留置权的情况下)须支付给在出售日期有权获得股份的人。
39.
每当任何国家、州或地方当其时的任何法律施加或意图对公司施加任何即时或未来或可能的责任以作出任何付款,或授权任何政府或税务当局或政府官员要求公司就任何成员共同或单独持有的登记在名册内的任何股份或就任何股息、红利或其他到期或应付或应计到期或可能成为公司到期或应付该成员的款项作出任何付款,或就上述登记的任何股份,或为或因帐户或就任何成员而登记的任何股份,以及不论是否由于:
iii.
任何遗产、遗嘱认证、继承、死亡、印花或其他职责由该成员的遗嘱执行人或管理人或由或由其遗产中或由其遗产中或由其遗产中或由其遗产中或由其或由其或由其或由其或由其或由其或由其或由其或由其或由其或由其或由其或由其或由其或
在每宗该等情况下(除非授予任何类别股份持有人的权利使公司有责任就因上述情况而扣留的款项作出额外付款):
39.1.
公司应由该成员或其遗嘱执行人或管理人全额赔偿一切责任;
39.2.
公司须就上述公司就该等股份或就其上的任何股息或其他款项所支付或须支付的所有款项,或根据任何该等法律或因任何该等法律或因任何该等法律而支付或因该等法律而支付或须支付的所有款项,就登记在名册上的股份而须支付的所有股息及其他款项,拥有留置权,连同自付款日期起至还款日期按年利率百分之十五(15%)(或董事会可能决定的其他利率)计算的利息,而公司可扣除或抵销如此应付的股息或其他款项公司已支付或应付的任何款项连同按相同利率计算的利息;
39.3.
公司可向该成员或其遗嘱执行人或管理人(不论其构成)追讨公司根据任何该等法律或因该等法律而支付的任何款项及其利息,按上述利率及在上述期间内超过公司当时到期或应付的任何股息或其他款项,作为到期债务;和
39.4.
公司如根据上述任何该等法律支付或应付任何该等款项,可拒绝登记任何该等成员或其遗嘱执行人或管理人的任何股份转让,直至该等款项及利息按上述方式抵销或扣除,或如超过公司当时到期或应付的任何该等股息或其他款项的金额,则可拒绝登记,直至该等超额部分支付予公司。
40.
除赋予任何类别股份持有人的权利外,第39条的任何规定均不会损害或影响任何法律可能授予或旨在授予公司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就公司与上述每一名成员(及其遗嘱执行人、管理人和遗产,无论在何处构成)之间而言,该等法律应授予公司或旨在授予公司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应由公司强制执行。
对股票的呼吁
41.
在符合配发条款的规定下,董事会可就其股份的任何未付款项向成员发出催缴通知,而每名成员(须接获至少十四(14)个整日的通知,指明将于何时何地支付款项)须按通知的规定向公司支付其股份的催缴金额。电话可能被要求或允许分期支付。在公司收到全部或部分根据该协议到期的款项之前,催缴款项可被撤销,催缴款项可被全部或部分推迟支付。
42.
董事会授权召开股东大会的决议获得通过时,应视为已召开股东大会。
43.
被追缴的人(除受让人外)须继续承担法律责任,即使追缴所涉及的股份随后发生转让。
44.
股份的共同持有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支付与其有关的所有催缴款项。
45.
如果催缴款项在到期应付后仍未支付,则到期应付款项的人应支付自到期之日起未支付的款项的利息,直至按股份配发条款或催缴通知中确定的利率支付,如果没有确定利率,则按适当的利率(如《公司法》所定义)支付,但董事会可放弃全部或部分支付利息。
46.
在配发时或在任何固定日期就某股份应付的款额,不论是就面值或以溢价方式,均应视为催缴,如未予支付,则适用本条款的规定,犹如该款项已因催缴而到期应付。
47.
根据配发条款,董事会可就股份发行作出安排,以支付持有人对其股份的催缴款项的金额和时间的差额。
48.
董事如认为合适,可从任何愿意就其持有的任何股份垫付相同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未收回及未付款项的成员处收取,而就如此垫付的全部或任何款项,可按董事与提前支付该款项的成员之间可能议定的利率支付(直至相同的将成为应付)利息。
没收
49.
如任何会员未能在指定支付任何催缴或分期付款的日期支付催缴或分期付款,则董事可在其后任何时间,在催缴或分期付款的任何部分仍未支付的时间内,向其送达通知,要求支付该催缴或分期付款中未支付的部分,连同可能已产生的任何利息。
50.
该通知须述明在该通知规定的付款当日或之前另一日(不早于该通知送达日期起计十四(14)个完整日届满时),并须述明如在指定时间或之前发生未付款的情况,作出催缴的股份将有法律责任被没收。
51.
如上述任何该等通知的规定未获遵从,则在其后该通知所要求的付款作出前的任何时间,已发出通知所关乎的任何股份可藉董事就此作出的决议予以没收。没收应包括就被没收股份应付且在没收前未支付的所有股息或其他款项。董事会可接受交出根据本协议须予没收的任何股份。
52.
在为追讨任何催缴到期款项而进行的任何诉讼的审判或聆讯中,须足以证明被起诉的成员的姓名已作为该等债务所累积的股份的持有人或其中一名持有人记入注册纪录册,作出催缴的决议已妥为记录于会议记录簿内,而该催缴通知已妥为根据本条款向被起诉的成员发出,且无须证明作出上述决定的董事的委任或任何其他事项,但上述事项的证明即为债务的确凿证据。
53.
没收的股份可按董事认为合适的条款及方式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并可在出售或处置前的任何时间按董事认为合适的条款取消没收。凡就其处置而言,该等股份将转让予任何人,董事会可授权某些人签立将该股份转让予该人的文书。公司可就有关股份的任何出售或处置收取就该股份所给予的代价(如有的话),并可签立有利于该股份被出售或处置的人的股份转让,因此该人须登记为该股份的持有人,且无须确保购买款项的申请(如有的话),亦不须因有关没收的法律程序中的任何不规范或无效而影响其对该股份的所有权,出售或处置该股份。
54.
任何人的股份已被没收,即不再是被没收股份的成员,但仍有责任向公司支付于没收日期由他或她就该等股份向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而无须扣除或备抵该等股份在没收时的价值,但如公司已收到有关该等股份的全部该等款项的付款,则他或她的责任即告终止。
55.
一份书面声明,述明该声明的制订者是公司的董事或秘书,而公司的一股股份已于该声明所述日期被妥为没收,须为其中所述事实的确凿证据,以对抗所有声称有权获得该股份的人。
56.
本条款中关于没收的规定适用于未支付任何款项的情况,而根据发行股份的条款,该款项在固定时间成为应付款项,无论是由于股份的面值还是通过溢价的方式,如同该款项已因适当作出和通知的催缴而支付。
57.
董事可根据可能议定的条款及条件接受交出任何董事已议定没收的股份,而在符合任何该等条款及条件下,交出的股份须当作已没收。
不承认信托
58.
公司没有义务承认任何人在任何信托上持有任何股份(除非本条款另有规定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公司也不受任何约束或被迫以任何方式承认(即使在收到通知时)任何股份的任何衡平法、或有的、未来或部分权益,或股份的任何零碎部分的任何权益,或(除非本条款或《公司法》另有规定)与任何股份有关的任何其他权利,但在登记持有人中拥有全部股份的绝对权利除外。这并不妨碍公司要求会员或股份受让人在公司合理要求时向公司提供有关任何股份的实益拥有权的信息。
股份转让
59.
如任何成员死亡,则死者为共同持有人的遗属或遗属,以及其为唯一持有人或共同持有人的唯一遗属代表,须为公司承认对其在股份中的权益拥有任何所有权的唯一人士;但本条文所载的任何规定,不得解除任何已故持有人的遗产就其单独或与其他人共同持有的任何股份而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
60.
因成员死亡、破产、清算或无力偿债而有权获得股份的人,或因任何法律、指令或条例(不论爱尔兰、欧盟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实施而以其他方式有权获得股份的人,可在董事或秘书(或秘书为此目的可能提名的其他人)在任何时间和不时合理要求的所有权证据后,并在本条进一步规定的前提下,选择,或成为该股份的持有人,或由他或她提名的人登记为该股份的受让人。如他或她选择成为股份持有人,他或她应就此向公司发出通知,如董事或秘书(或秘书为此目的可能提名的其他人)信纳向他们出示的所有权证据,他们可将该人登记为股份持有人,但须遵守本条款和《公司法》的其他规定。如选择另有一人登记为有关股份的受让人,则须向该人签立该股份的转让文书。所有与股份转让有关的本条款均适用于转让通知或转让文书,犹如该通知或转让文书是由有关成员签立的转让文书,而导致有关人士有权享有股份的事件并未发生一样。
61.
以传送方式成为有权获得股份的人,如他或她是该股份的持有人,则拥有他或她将有权享有的权利(包括就该股份或就该股份应付的任何股息、分派或其他款项收取及给予有效解除的权利),但在登记为该股份的持有人之前,他或她无权就该股份收取通知,或出席或投票,本公司的任何会议或在本公司任何类别股份的持有人的任何单独会议上。董事或秘书(或秘书为此目的可能提名的其他人)可随时发出通知,要求任何该等人选择登记为股份持有人或将股份转让,如该通知在九十(90)天内未获遵守,则董事或秘书(或秘书为此目的可能提名的其他人)可据此扣留所有股息,就该股份应付的花红或其他款项,直至该通知的规定获遵守为止。
修订联营章程大纲;更改注册办事处的位置;及更改资本
62.
公司可藉普通决议(或本条款另有规定,或由董事会决定,或适用法律另有许可):
62.1.
将其股本分为若干类别,并分别附加任何优惠、递延、合格或特殊权利、特权或条件;
62.2.
将法定股本按该等金额增加,以划分为任何面值的股份;
62.3.
将全部或任何股份合并及分割为面值高于现有股份的股份;
62.4.
将股份或其中任何股份细分为面值较小的股份,然而,在细分中,就每一减少的股份而言,已支付的金额与未支付的金额(如有的话)之间的比例应与就产生该减少的股份的股份而言的比例相同(并使董事会可确定,如在该细分产生的股份的持有人之间,与其他股份相比,其中一或多个股份可能拥有任何此类优先股,递延或其他权利或受公司有权附加于未发行或新股份的任何该等限制);
62.5.
注销任何未获接纳或同意由任何人接纳的股份,并按如此注销的股份数额减少公司股本的金额;
62.6.
增加任何股份的面值,方法是向其增加任何未计值资本;
62.7.
通过从股份中扣除该价值的任何部分来减少任何股份的面值,但须将扣除的金额记入未计值资本,但股份溢价账户除外;
62.8.
将任何未计值股本转换为股份,以配发作红股予现有股份持有人;及/或
62.9.
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更改其股本的货币面值。
63.1.
以特别决议(或在适用法律另有规定或许可的情况下)更改其名称、更改或在备忘录中增加有关其中指明的任何目标、权力或其他事项或更改或增加本条款;
63.2.
以特别决议(或在本条款及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第83条)另有规定或许可的情况下)减少其已发行股本及任何资本赎回储备基金、股份溢价账户或未记名资本账户。就该等减持而言,公司可藉特别决议(或在本条款及适用法律另有规定或许可的情况下)厘定减持的条款,包括在仅减持任何类别股份的部分的情况下,该等股份将受影响;及
64.
凡就公司股本的任何变更或重组出现任何困难,董事会可按其认为合宜的方式解决,特别是可安排以任何人可合理获得的最佳价格出售代表零碎股份的任何股份,并在该等成员之间按适当比例分配出售所得款项,而董事会可授权任何人向买方签立股份转让文书,或根据买方的指示签立股份转让文书。受让人不受约束须确保购买款项的申请,亦不受有关出售的任何程序不规范或无效影响其对股份的所有权。
成员的关闭登记册或固定记录日期
65.
为确定有权在任何成员会议或其任何休会中获得通知或投票的成员,或有权收取任何股息的成员,或为任何其他适当目的作出成员的确定,董事会可规定,在符合《公司法》第174条的要求的情况下,成员名册应在其可能决定的时间和期间关闭以进行转让,但不得超过每年的整个三十(30)天。如为确定有权获得成员会议通知或在会议上投票的成员而将成员名册如此关闭,则该成员名册须在紧接该会议召开前至少五(5)天如此关闭,而作出该决定的记录日期为成员名册的关闭日期。
66.
董事会可预先订定一个日期,以代替或除结束成员名册外,作为有权在成员会议上获得通知或投票的成员的任何该等决定的记录日期(a),该记录日期不得多于该会议日期前六十(60)天,及(b)为决定有权收取任何股息或其他分派的成员,或为作出成员为任何其他适当目的的决定,该记录日期不得多于支付该等股息或其他分派或采取与该等成员的决定有关的任何行动的日期前六十(60)天。
67.
如会员名册没有如此截止,且没有为确定有权获得会员大会通知或在会员大会上投票的会员确定记录日期,则紧接根据本条款当作发出该会议通知的日期之前的日期,即为会员此种确定的记录日期。凡已按本条款的规定对有权在任何会员大会上投票的会员作出决定,该决定应适用于该会议的任何休会;但条件是,董事如认为合适,可订定新的续会记录日期。
股东大会
68.
董事会应召开,公司应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69.
董事会可在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并应持有《公司法》规定的、并根据《公司法》作出的股份数量的成员的书面要求,以《公司法》要求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除股东周年大会外的所有股东大会均称为股东特别大会。如果《公司法》的任何条款授予公司成员在不首先指示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下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并表示适用该权利,但公司章程或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则该权利不适用于公司成员。
70.
公司除于该年度举行任何其他会议外,须于每一年度举行一次股东周年大会,并须在召集该会议的通知中指明该会议本身。公司的一次股东周年大会日期与下一次股东周年大会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得超过十五(15)个月。每次股东大会应在董事会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以及会议通知中指明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根据《公司法》第176节的规定,所有股东大会可在爱尔兰境外举行。
71.
董事会可授权秘书推迟或取消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召开的任何股东大会(成员根据《公司法》要求召开的会议或其推迟或取消将违反《公司法》、法律或根据《公司法》作出的法院命令的会议除外),如果董事会认为出于任何原因召开股东大会是不切实际或不合理的,但须在该会议召开时间之前向各成员发出推迟或取消通知。任何延期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的新通知,应按照本条款的规定向各成员发出。
股东大会通知
72.
根据《公司法》允许以较短通知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和要求通过特别决议的特别股东大会的规定,应至少提前二十一(21)个整日通知召开,所有其他特别股东大会应至少提前十四(14)个整日通知召开。该通知应说明会议的日期、时间、地点和拟审议事项的一般性质。每份通知须指明适用法律或适用于股份于任何交易所上市的有关守则、规则及规例所规定的其他详情。
73.
公司的股东大会,不论是否已发出第七十二条所指明的通知,亦不论本章程有关股东大会的条文是否已获遵守,如适用法律许可,且经核数师及所有有权出席大会并在会上投票的成员或其代理人如此同意,均视为已妥为召开。
74.
召开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应指明会议本身,召开会议以通过特别决议的通知应指明作为特别决议提出该决议的意图。每一次大会的通知应以本条款允许的任何方式向全体会员发出。
75.
公司的每项股东大会通告均须以合理的显著位置出现一份声明,说明有权出席及投票的成员有权委任一名或多于一名代理人代替他或她出席及投票,而该代表无须是公司的成员。
76.
意外遗漏向任何有权收取通知的人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任何有权收取通知的人未收到会议通知,不得使该次会议的议事程序无效。
77.
在代理文书连同通知发出的情况下,意外遗漏向任何有权收取通知的人发送该代理文书,或任何有权收取该代理文书的人未收到该代理文书,不应使该通知或任何已通过的决议或任何该等会议上的任何程序无效。出席本公司任何股东大会或本公司任何类别股份持有人的任何成员,无论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将被视为已收到该次会议的通知,并视需要收到召开该次会议的目的通知。
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
a.
审议公司法定财务报表及董事报告及核数师就该等报表及该报告所作的报告;
79.
除非达到法定人数,否则不得在任何股东大会上处理任何事务。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一名或多于一名成员(不论该成员是否实际在有关股东大会上全部、部分或完全行使其投票权)持有不少于有权在有关会议上投票的公司已发行及流通股份的过半数,即为法定人数。
80.
如在指定举行会议的时间后15分钟内(或会议主席决定等待的不超过一小时的较长时间)未有法定人数出席,或在会议期间不再有法定人数出席,则(i)如应成员要求召开,则该会议即告解散;及(ii)如有任何其他情况,则须延期至下一星期的同日或其他日期及主席(或如属失责,则董事会)可能的其他时间及地点,以《公司法》规定为准,确定。如在该续会上,在指定的举行时间后15分钟内仍未达到法定人数,则该续会即告解散。
81.
如董事会希望为公司的任何或所有股东大会向成员提供此项便利,则成员可通过电话、视频、电子或类似通讯设备参加公司的任何股东大会,所有参加该会议的人可通过该设备同时和即时地相互通信,该参与应被视为构成亲自出席会议。
82.
每名董事及核数师均有权出席公司任何股东大会并于会上发言。
83.
董事长,或在其缺席时,由董事提名的其他部分董事主持公司每次股东大会,但如在任何会议上,在指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后十五分钟内,董事长或该其他部分董事均未出席,或均不愿意代行董事长职务,则由出席的董事推选部分出席董事担任董事长,如无董事出席,或全体出席董事拒绝担任董事长,则由出席的成员推选部分出席的董事担任董事长。
84.
会议主席可(并须在会议指示下)(在普通决议通过时)不时并在各地休会,但除在休会开始的会议上未完成或可能已处理的事务外,不得在任何续会上处理任何事务。当股东大会延期三十(30)天或以上时,须发出延期会议通知,如属原举行的会议;除前述情况外,无须发出任何延期或将在延期股东大会上处理的事务的通知。在不损害会议主席根据本条款、普通法或其他方式可能拥有的任何其他休会权力的原则下,主席可在未经会议同意的情况下,如果他或她认为有必要或适当地这样做是为了:(a)确保会议的适当和有序进行(b)给予所有有权这样做的人出席会议的机会(c)给予所有有权这样做的人在会议上发言和投票的合理机会或(d)确保会议的事务得到适当的结束或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决定投票结果为目的。
85.1.
根据《公司法》,只有在以下情况下,决议才能在公司或任何类别成员的股东大会上付诸表决:
iv.
它是根据并按照第86条或第151条的程序和要求提出的;
v.
是根据《公司法》第178(3)条规定的、并根据该条规定的成员人数的书面要求提出的;
vi.
会议主席决定,该决议可适当地被视为属于会议的范围;或
85.2.
会议主席可全权酌情撤回拟在公司或任何类别成员的股东大会上付诸表决的任何决议,而该撤回不会使该会议的程序无效,并不影响拟在公司或任何类别成员的该等股东大会上付诸表决的任何其他决议。
85.3.
不得在决议付诸表决时或表决前对决议作出任何修正,除非会议主席决定可在该次会议上适当地将该修正案或经修正的决议付诸表决。
85.4.
如会议主席裁定某项决议或对某项决议的修正可予采纳或不符合顺序(视属何情况而定),则该会议的议事程序或有关决议的议事程序不得因其裁决中的任何错误而无效。会议主席就某项决议或对某项决议的修正作出的任何裁决均为最终的结论性裁决。
86.1.
要将会员适当要求的事务提交大会,(董事提名除外,只能根据第151.1条作出)该会员必须:
a)
于发出有关该等股东大会的通知时为公司的成员;
c)
已按照本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及时、妥善地向秘书发出书面通知。
86.2.
为及时举行股东周年大会,会员向秘书发出的通知必须送达或邮寄至公司注册办事处,并于(i)就公司作为公众有限公司的首次股东周年大会而言,不迟于公司首次就该股东周年大会的日期作出公告的翌日第10天,及(ii)就所有其他股东周年大会而言,不少于九十(90)天或(受《交易法》第14a-8(e)(3)条规限的股东提案除外)在召开上一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日期的第一个周年日之前的一百二十(120)天以上但规定,如股东周年大会日期自上一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第一个周年日起超过三十(30)天更改,该会员的通知必须不早于该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百二十(120)天收到,且不迟于该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第90天(x)或首次就该年度股东大会日期作出公告之日的翌日(y)的第10天(以较晚者为准)的营业时间结束时收到。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年度股东大会的休会或延期,或此类休会或延期的公开公告,均不得开始根据本条第86.2条向秘书发出成员通知的新时间段(或延长任何时间段)。
86.3.
为及时举行股东大会(股东周年大会除外),会员向秘书发出的通知必须在该会议日期前不少于九十(90)天或(受《交易法》第14a-8(e)(3)条规限的股东提案除外)在该会议日期前一百二十(120)天送达或邮寄并在公司注册办事处收到,或如该会议日期的首次公开公告在该会议日期前不到100天,则须在10 第 股东大会日期首次公告之日的翌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任何股东大会的休会或延期,或公
宣布此类延期或延期,开始根据本条86.2向秘书发出成员通知的新时间段(或延长任何时间段)。
86.4.
为采用适当的书面形式,会员通知须自该通知发出之日起,就发出该通知的会员及代其提出提名或建议的实益拥有人(如有的话),就该会员拟提交会议的每项事宜(每项均为提议人,统称为提议人)载列:
a)
简要说明希望提交会议的业务以及在会议上进行此类业务的原因;
b)
每名提倡者的姓名及地址,如其于会员名册内所示;
c)
各建议人实益拥有的公司股份类别、系列及数目;
d)
会员或代表其提出该业务的任何其他人在该业务中的任何重大利益;
e)
任何提案人与其任何关联公司或联系人之间或与任何其他一致行动人(包括其姓名)或根据协议、安排或谅解以其他方式行事的任何协议、安排或谅解(无论是口头或书面)与上述任何一项的描述;
f)
提议者是有权在会议上投票的公司股份的记录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视情况而定)的陈述,并打算亲自或通过代理人出席会议,以提名通知中指明的一个或多个人(就第151条下的通知而言)或提出通知中指明的业务(就第86条下的通知而言);
g)
关于提案人是否打算向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持有人的足够数量的持有人交付代理声明和代理形式以选举该等代名人(就第151条下的通知而言)或携带该等提案(就第86条下的通知而言)的陈述;
h)
在任何提倡者所知道的范围内,在该成员发出通知之日支持该提案的任何其他成员的姓名和地址;和
一)
对每个提议人在过去十二(12)个月期间的所有衍生交易的描述,包括交易日期以及此类衍生交易涉及的证券类别、系列和数量,以及此类衍生交易的重要经济条款。
86.5.
主席应在事实确凿的情况下,根据本条规定,确定并向会议声明未适当提请会议审议的事项,如应如此确定,则应向会议如此声明,未适当提请会议审议的任何该等事项不得办理。
87.
除非《公司法》要求获得更大多数或本条款另有规定,否则任何建议由成员在公司任何股东大会上作出决定的问题或任何类别成员在任何类别股份的单独会议上作出决定的问题,均应以普通决议作出决定。
88.
在任何股东大会上,须以投票表决方式决定提交大会表决的决议。董事会或主席可决定投票方式和计票方式。
89.
应立即就选举主席或休会问题要求进行投票。就任何其他问题要求进行的投票,须在会议主席指示的时间进行,而除已要求进行投票的业务外,任何业务均可在进行投票前进行。
90.
没有立即采取的投票不需要发出通知。投票结果须当作为要求进行投票的股东大会的决议。在投票中,有权获得多于一票的议员无须使用他或她的全部选票或以相同方式投出他或她所使用的全部选票。
91.
如经理事会授权,任何以书面投票方式进行的表决,均可通过以电子和/或电话传送方式提交的投票予以满足,但任何此类电子或电话提交必须列出或提交可据此确定电子或电话提交已获得成员或代理人授权的信息。
92.
理事会可通过其认为适当的规则、条例和程序,以举行任何成员会议。除与理事会通过的任何适用规则、条例或程序不一致外,任何会议的主席均可通过会议的规则、条例和程序,并就会议的举行采取会议主席认为适当的行动。所通过的规则、条例和程序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i)确定议程或业务顺序;(ii)旨在维持会议秩序和安全;(iii)载有对出席或参加会议的公司记录成员、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或会议主席应确定的其他人的限制;(iv)载有对在确定的开始时间之后进入会议的限制;以及(v)限制分配给成员提问或评论的时间。
成员投票
93.
在不违反任何类别或股份当其时所附带的任何权利或限制的情况下,每一位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会员,对在会员名册中登记在其名下的每一股份,均有一票表决权。
94.
在记录联名持有人的情况下,提交投票的高级持有人的投票,无论是亲自投票还是通过代理人投票,均应被接受,但不包括其他联名持有人的投票,为此目的,资历应根据成员名册上的姓名顺序确定。
95.
精神不健全的委员、作出持久授权书的委员,或任何法院已就其作出命令的委员,在精神不健全的情况下具有管辖权,可由其委员会、持久授权书的受赠人、接管人、监护人或前述法院委任的其他人投票,而任何该等委员会、持久授权书的受赠人、接管人、监护人或前述法院委任的其他人可由代理人投票。
96.
任何成员均无权在任何大会上投票,除非他或她在该会议的记录日期登记为成员。
97.
不得对任何投票人的资格提出异议,除非在股东大会或延期的股东大会上作出或投出反对的票,且在该股东大会上不被拒绝的每一票对所有目的均有效。在适当时候提出的任何此类反对应提交给大会主席,其决定应是最终的和决定性的。
98.
除非董事会另有决定,否则任何成员均无权亲自或通过代理人出席任何会议或参加表决,直至该成员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共同向公司支付其所持有的每一股份的所有到期应付催缴款项,连同利息和费用(如有)为止。
99.
《公司法》第193条将不适用于公司,成员不得有效通过任何书面决议。
代理人和公司代表
100.
投票可以亲自进行,也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会员可根据一份或多于一份文书委任多于一名代理人或同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及投票,并可委任一名代理人按委任代理人的文书所指明的比例对同一决议投赞成票及反对票。
101.1.
每名有权出席大会并在大会上投票的成员,可委任一名代理人代其出席、发言和投票,并可委任一名以上的代理人出席同一次会议、发言和投票。委任代理人或法人代表的形式应为公司在召开会议的通知或董事会或代表董事会就会议向成员发送的任何其他信息中可能指明的地点和时间接受,但须遵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股份上市的任何交易所的适用要求。
101.2.
在不限制前述规定的情况下,管理局或秘书可不时准许以电子或互联网通讯或设施的方式委任代理人,并可以类似方式准许对任何该等电子或互联网通讯或设施作出补充、修订或撤销。为免生疑问,该等透过电子或互联网通讯作出的委任代表(如董事会或秘书许可),一经公司收到,即视为存放于为该等目的指明的地点。管理局或秘书亦可另外订明确定任何该等电子或互联网通讯或设施被视为存放于
为此目的而指定的场所。理事会可将任何声称是或表示是代表某一成员发送的此类电子或互联网通信或设施视为发出该指示的人代表该成员发送该指示的权力的充分证据。
102.
任何身为公司成员的法人团体,可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人在公司或公司任何类别成员的任何会议上担任其代表,而获如此授权的人有权代表其所代表的法人团体行使与该法人团体如为公司个别成员时可行使的权力相同的权力。公司可要求法人团体提供证据,证明该等人士有适当授权担任有关法人团体的代表。
103.
有关多于一次会议(包括该等会议的任何续会)的委任代理人,已由公司为任何会议的目的而收取,无须由公司为有关的任何其后会议的目的而再次交付、存放或收取。
104.
公司收到有关某次会议的委任代理人,并不妨碍任何成员出席该次会议或在其出席和投票将自动取消先前提交的任何代理人的任何休会时参加并参加表决。
105.
除非其中另有相反规定,委任代理人对会议的任何休会以及与其有关的会议均有效。
106.
根据委任代理人或授权代表代表代表法人团体行事的决议的条款进行的投票,即使委托人死亡或精神失常,或委任代理人或委任该代理人所依据的权力被撤销,或授权该代表行事或转让该代理人所就的股份或授权该代表行事的股份的决议被撤销,仍有效,但在使用委任代理人或代表行事的会议或续会开始前,公司不得在注册办事处收到有关该等死亡、精神错乱、撤销或转移的书面通知(不论是电子形式或其他形式)。
107.
董事会可在适用法律(包括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的规限下,以邮寄、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成员寄发委任代理人的表格(带或不带盖章信封以备退回),供在任何股东大会或任何类别会议上使用,费用由公司承担,或以空白或提名任何一名或多名董事或任何其他替代人选。
董事
108.
董事会董事人数不得少于二(2)名,亦不得多于13名。授权董事人数(在该等固定最高人数及固定最低人数范围内)须由董事会全权厘定,为免生疑问,无须公司在股东大会上批准或批准。
109.
将予支付予董事的薪酬为董事全权酌情厘定的薪酬。董事亦有权获发其前往、出席董事会议或任何董事委员会或公司股东大会或以其他方式与公司业务有关而适当招致的差旅、酒店及其他开支,或获发董事会不时就此厘定的固定津贴,或部分采用一种该等方法及部分采用另一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将支付给董事的薪酬或开支的金额、费率或依据,无须公司在股东大会上批准或批准。董事被明确允许(就《公司法》第228(1)(d)条而言)根据或与以下相关使用公司财产:行使或履行其作为董事或雇员的职责、职能和权力;任何服务合同或雇佣合同或委任书的条款;以及(或作为替代)董事(或董事授权的人)不时授权的任何其他使用;包括在每种情况下为董事自身利益或为另一人的利益。
110.
董事会可批准任何董事为公司承担任何特别工作或服务,或代表公司承担任何特别任务,但其作为董事的日常日常工作除外的额外薪酬。向兼任公司大律师或律师或以其他专业身份为其服务的董事支付的任何费用,须在其作为董事的薪酬之外。
111.
获委任担任雇佣或执行职务的董事的薪金或薪酬,可为一笔固定款项,或全部或部分受所做业务或所获利润所规限,或由董事会另有决定(为免生疑问,包括由董事会透过正式授权的董事会委员会行事),并可作为根据本条款须向该董事提供服务的费用的补充或替代费用。
112.
可以允许专门委员会或常设委员会的成员因在任何此类委员会任职或出席委员会会议或两者兼有而获得类似的报酬。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
113.
公司的董事或高级人员如以任何方式(不论直接或间接)对与公司订立的合约、交易或安排或拟议的合约、交易或安排拥有权益,应根据《公司法》第231条,在董事会会议上(a)首先宣布其权益的性质,在会上首先考虑订立合约、交易或安排的问题,如果公司的董事或高级人员当时知道存在该权益,或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在董事会的第一次会议上获悉他或她有或已变得如此感兴趣后,或(b)向董事提供一般通知,宣布他或她是一名董事或一名高级人员,或与该人有利害关系,并将被视为在与该人作出的任何交易或安排中具有利害关系,而在发出该一般通知后,无须就任何特定交易发出特别通知。
114.
董事可与其董事办公室一起在公司下担任任何其他职务或盈利场所(其核数师办公室除外),任期及条款由董事会决定。
115.
《公司法》第228(1)(e)条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限制董事作出任何已获董事会批准或已根据董事会根据本条款可能授予的权力批准的承诺。在作出《公司法》第228(1)(e)(ii)条和第228(2)条允许的任何承诺之前,每位董事都有责任获得董事会的事先批准。
116.
董事可自行或由其事务所以专业身分为公司行事(作为其核数师除外),而他或她或她的事务所有权获得专业服务的报酬,犹如他或她并非董事一样。
117.
董事可以是或成为任何其他实体的董事、董事总经理、联席董事总经理、副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经理或其他高级人员或成员,或以其他方式与公司晋升的任何实体或公司可能作为成员或其他方面感兴趣的任何实体有利益关系,而该等董事不得就其作为董事、董事总经理、联席董事总经理、副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所获得的任何薪酬或其他利益向公司负责,经理或该等其他实体的其他高级人员或成员;条件是他或她已根据第113条向董事会宣布其与该实体的职位性质或在该实体中的利益,并且这已获得大多数无利害关系董事的批准,尽管无利害关系董事的代表人数可能低于法定人数。
118.
任何人不得被取消董事职位或公司高级人员的资格,或被该职位阻止以卖方、买方或其他身份与公司订立合约,亦不得将任何该等合约或由公司或代表公司订立的任何合约或交易以任何方式与公司的任何董事或高级人员有利害关系或须予撤销,公司的任何董事或高级人员如此订约或如此有利害关系,亦概不负责就任何该等合约或交易因该公司的该等董事或高级人员担任职务或由此建立的信托关系而实现的任何利润向公司作出交代;但条件是:
118.1.
他或她已根据第113条向董事会申报其在该合同或交易中的权益的性质;和
118.2.
尽管无利害关系的董事所代表的人数可能低于法定人数,但合同或交易已获得大多数无利害关系董事的批准。
119.
任何董事可在决定授权或批准他或她拥有权益的合约、交易或安排的董事会会议上出席法定人数时计算在内,并可就他或她拥有权益的任何合约、交易或安排自由投票,但任何董事在任何该等合约或交易中的权益性质须由他或她根据第113条在其审议及就该等合约或交易进行任何表决时或之前披露。
120.1.
向董事发出的一般通知,指在任何指明的人或类别的人拥有权益的任何交易或安排中,任何董事将被视为拥有该通知所指明的性质及范围的权益,须当作有关该董事在任何该等性质及范围的交易中拥有权益的披露;
120.2.
任何董事并不知悉的权益,而期望他或她知悉亦属不合理的权益,不得视为他或她的权益;及
120.3.
根据第一百一十三条作出的每一项声明和发出的通知的副本,应在作出或发出后三(3)日内记入为此目的而备存的簿册。该等簿册须在注册办事处开放供任何董事、秘书、核数师或公司会员免费查阅,并须于公司每次股东大会及任何董事会议(如任何董事在足够时间内提出要求以使该簿册可于会议上提供)上出示。
董事的权力及职责
121.
公司的业务应由董事管理,董事可支付为推广和注册公司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可行使《公司法》或本条款未规定由公司在股东大会上行使的所有公司权力,但须遵守本条款中的任何条款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股东大会上作出的任何决议均不得使董事的任何先前行为无效,而该行为在没有作出该决议的情况下本应有效。
122.
董事会有权按照董事会认为合适的条件任免高级管理人员和行政人员,并有权授予其认为合适的头衔和将职责授予这些高级管理人员和行政人员。
123.
公司可行使《公司法》第44条授予的关于拥有可在国外使用的公章的权力,该等权力应归属于董事。
124.
除非董事会另有命令,否则行政总裁有权在各方面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行使公司所持有或拥有的任何其他公司的股份所赋予的投票权,特别是他们可就委任董事或其中任何人为该其他公司的董事或高级人员的任何决议或就向该其他公司的董事或高级人员支付薪酬或退休金作出规定而行使其投票权。委员会可不时向任何其他人授予相同权力。
125.
所有支票、本票、汇票、汇票及其他流通票据,以及所有已付公司款项的收据,均须由一名或多于一名人士及按董事不时藉决议厘定的方式签署、提取、承兑、背书或以其他方式签立(视属何情况而定)。
126.
董事可不时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多于一名人士履行一切作为,包括在不损害前述规定的情况下,将公司持有权益的另一间公司的任何股份、债券或债务或义务的其他证据、认购权、认股权证及其他证券进行转让,并就此发出必要的授权书;而每名该等人士均获授权代表公司对该等证券进行投票,就该等证券委任代理人,并就该等证券签立同意书、放弃书及解除书,或促使采取任何此类行动。
127.
董事会可行使公司的所有权力,以借入款项、抵押或押记其承诺、财产及未赎回资本或其任何部分,并发行债权证、债权证股票、抵押、债券或该等其他证券,不论是直接或作为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债务、责任或义务的担保。
128.
董事可促使设立和维持或参与或供款任何非缴款或缴款的退休金或退休金基金、计划或安排或人寿保险计划或安排,以使其受益,并可支付、提供或促使授予捐赠、酬金、退休金、津贴,任何人士(包括董事或高级人员)在任何时间受雇或服务于本公司或任何公司,而该公司是或曾经是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或控股公司,或本公司或任何该等附属公司或控股公司的业务前身,以及任何该等人士的妻子、丈夫、寡妇、寡妇、寡妇、家庭、亲属或受养人,均可获发福利或薪酬。董事亦可促使任何机构、协会、俱乐部、基金或信托的成立及补贴或认购及支持,而该等机构、协会、俱乐部、基金或信托的目的是为上述任何该等人士的利益或其他目的,以促进公司或上述任何该等其他公司或其成员的利益及福祉,并为或向上述任何该等人士的发行付款,以及为慈善或慈善对象或为任何展览或为任何公众认购或担保款项,一般或有用的目标;但任何董事均有权保留其根据本第128条获得的任何利益,但仅在《公司法》要求的情况下,须向成员披露并经公司在股东大会上批准。
129.
董事会可不时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就公司事务的管理作出规定,而本章程所载的特定转授条文不得限制本章程所授予的一般权力。
分钟
130.
董事会须安排在为所有(i)董事会(ii)在(a)公司或任何类别股份的持有人及(b)董事会及董事会各委员会的会议上作出的决议及议事而备存的簿册内制作纪录,在每宗个案中包括出席每次会议的董事及其他人士的姓名。任何该等会议记录,如经举行会议的会议主席或下一次会议的主席或秘书签署,即为其中所述事项的表面证据。
董事会权力下放
131.
董事会可将其任何权力(具有转授的权力)转授予由一名或多名董事和/或(如认为合适)一名或多名其他人士组成的任何委员会。董事会亦可将其认为适宜由其行使的权力转授予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人员或管理层成员。管理局亦可指定一名或多于一名人士为任何委员会的候补委员,而候补委员可在任何该等委员会的任何会议上接替任何缺席或丧失资格的委员。任何此种转授可在委员会可能施加的任何条件下作出,并可与其本身的权力作抵押或排除其本身的权力,并可被撤销或更改。除任何该等条件另有规定外,委员会的议事程序须受规管董事议事程序的条文所规限,但以其能够适用为限。各委员会应保持定期会议记录,并在需要时向董事会报告。除非委员会另有决定,在任何委员会会议上处理任何事务所需的法定人数,须为该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凡章程条文的条文提及管理局行使权力、权限或酌情权,而管理局已将权力、权限或酌情权转授给委员会,则该条文须解释为准许委员会行使该权力、权限或酌情权。
132.
委员会可藉授权书或其他方式,委任任何人为公司的代理人,条件由委员会决定,但该项转授不排除其本身的权力,并可随时由委员会撤销。
133.
董事会可藉授权书或其他方式,委任任何公司、商号、人士或团体,不论是否由董事会直接或间接提名,为公司的受权人或获授权签字人,其目的及权力、权限及酌处权(不超过董事会根据本条款所赋予或可由董事会行使的权力、权限及酌处权),并在其认为适当的期间及受其认为合适的条件规限下,而任何该等授权书或其他委任可载有委员会认为合适的保护和方便与任何该等律师或获授权签字人打交道的人的条文,亦可授权任何该等律师或获授权签字人转授所有或任何赋予他或她的权力、权力和酌处权。
主席和执行干事
134.
董事会可选举任何董事为董事会主席,并决定其任期。
135.
除主席、董事及秘书外,公司可委任董事会不时厘定的其他高级人员,包括执行人员,而在不限于上述情况下,董事会可委任任何人(不论是否为董事)填补以下职位: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总法律顾问、总裁、司库及财务总监。任何人可以担任前述职务之一以上。
136.
任何依据第一百三十四条及第一百三十五条获选出或委任的人,须担任其职位或其他职位的期限及条款由管理局决定,而管理局可随时藉管理局决议撤销或更改任何该等选举或委任。任何该等撤销或更改,均不损害该人就其与公司之间可能涉及该撤销或更改的任何服务合约的任何违反而对公司或公司可能对该人提出的损害赔偿申索。如任何该等职位或其他职位因任何理由出现空缺,该空缺可由联委会填补。
137.
除《公司法》或本条款规定的情况外,根据第134条和第135条当选或任命担任任何职务或行政或官方职位的任何人的权力和职责应由董事会不时确定。
138.
任何高级人员可随时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而辞职。辞呈于通知发出予公司时生效,无须接纳,除非通知中指明较后生效日期。
139.
在任何行政或其他职位的标题中使用“高级人员”、“董事”(有关人士为本条款所指的董事除外)(或类似词语)一词,不应被视为暗示担任该行政或其他职位的人士为《公司法》所指的公司“高级人员”或“董事”。
董事的诉讼程序
140.
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董事应共同召开会议,以发件、召集、休会和以其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规范其会议和程序。在任何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应由出席有法定人数的会议的董事以过半数票决定。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141.
董事会的定期会议可在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可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董事会定期会议无需另行通知。
142.
任何董事可按董事的要求,而秘书须在任何时间以书面通知每名董事至少24小时(如已邮寄通知,则至少提前四个历日通知)召集董事会议,除非全体董事在会议举行时、之前或之后均放弃通知,并进一步规定,如已亲自以电话、电报、电传、电传或电邮方式发出通知,则该通知须当作已于送达董事或传送组织当日发出,视情况而定。意外遗漏向任何有权收取通知的人发出董事会议通知,或任何有权收取通知的人未收到会议通知,不得使该次会议的议事程序无效。董事出席董事会议应被视为对未能就该会议发出适当通知的任何放弃,除非该董事声明他或她不是在召集该会议的秩序后立即放弃任何该等放弃。董事会会议通知如亲自或以口口相传方式或以书面送交该董事最后为人所知的地址或该董事为该目的而给予公司的任何其他地址,或以电子通讯方式发给该董事当时通知公司的地址,则该通知须当作妥为发给该董事。在本条中,就电子形式的文件而言,“地址”包括用于以电子形式提供文件的任何编号或地址。
143.
董事会业务交易所需的法定人数应为在任董事的过半数。如出席董事会任何会议的人数达不到法定人数,则出席会议的董事可不时休会,而无须在会议上宣布以外的通知,直至达到法定人数为止。
144.
持续董事可在其机构中尽管有任何空缺但仍可采取行动,但如果且只要其人数减少至低于本条款或根据本条款确定的最低董事人数,持续董事或董事可采取行动,目的是将董事人数增加至该人数,或召集公司股东大会,但不得为其他目的。没有董事或者董事能够或者愿意代理的,任何两名委员可以召集股东大会,指定董事。任何如此获委任的董事须任职(在符合本章程的规定下),直至该委任后的下一次股东周年大会解散为止,除非该董事在该会议期间连选连任。
145.
如没有选出主席,或如在任何会议上,主席在指定举行该会议的时间后五(5)分钟内未出席,则出席的董事可选择其人数中的一人担任会议主席,或在没有会议主席的情况下进行。
146.
任何董事会议或任何董事委员会作出的一切作为,即使事后发现任何董事的委任有任何欠妥之处,或他们或其中任何一人被取消资格,其效力亦犹如每名该等人已获妥为委任并有资格成为董事一样。
147.
管理局或其任何委员会的成员可藉会议电话或类似通讯设备参加管理局或该等委员会的会议,而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均可藉该等电话或类似通讯设备相互听取意见,而根据本条参加会议即构成亲自出席该会议。除董事另有决定外,会议应视为在电话或类似通讯发起地召开。
148.
有权收到董事会议或董事委员会会议通知的全体董事签署(不论是以电子签字、预先电子签字或其他方式经董事批准)的书面决议或其他文件,并就有关
决议或事项,须犹如已在董事会议或(视属何情况而定)妥为召集及召开的董事委员会上通过一样有效,并可由若干份格式相同的文件组成,每份文件均由一名或多于一名董事签署,而该等决议或其他妥为签署的文件或文件,可透过传真传送、电子邮件或其他类似传送文件内容的方式(除非董事须另有一般或在任何特定情况下另有决定)交付或传送(除非董事另有决定)。
董事的辞职及取消资格
149.2.
如他或她辞任其职务,则须在其辞任通知送达注册办事处或在董事会会议上递交之日或该通知所指明的较后日期;
149.3.
如他或她因《公司法》的任何规定而不再担任董事、根据本条款或《公司法》被免职或被法律禁止担任董事;
149.4.
如果他或她破产,有针对他或她作出的临时接收令,与他或她的债权人一般作出任何安排或复合,或根据与破产有关的任何立法就自愿安排向法院申请临时命令;
149.5.
如董事的健康状况,在其他董事过半数的意见中,不能再合理地认为他或她具有足够的决策能力;
149.6.
如董事担任执行职务,则其对该职务的委任终止或届满,而董事会决议将该董事的职务腾空;
149.7.
未经董事会许可连续六个月缺席董事会会议并经董事会决议腾空其职务的;或者
149.8.
如该董事被要求以不少于其他董事过半数的书面辞职。
150.
董事会根据本条宣布董事已出缺的决议,对于决议所述的休假事实和理由,应具有结论性。
董事的委任、轮值及提名
151.1.
除非按照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提名,否则不得任命任何人为董事。在股东大会上提名当选董事会成员的人员可:
b)
就股东大会选举而言,由持有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具有一般投票权的股份的任何成员,在发出本章程所规定的有关股东大会的规定通知时和在有关股东大会召开时为成员,并已根据第151.2条和第151.3条向秘书及时和适当地发出书面通知;
c)
关于根据《公司法》第178(3)条要求举行的特别股东大会选举,由一名或多名持有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具有一般投票权的股份并根据本条款(包括第151.3条)和《公司法》有关提名董事和在特别股东大会之前适当提出特殊事务的规定在特别股东大会的书面要求中作出提名的成员,
(第(b)及(c)款为会员提名参选董事会成员的专属途径)。
151.2.
在股东大会上提名当选董事的人要及时,会员的通知必须符合第86.2或86.2条的要求(如适用)。
151.3.
为采用适当的书面形式,根据第151.1(b)条提名(s)人参加选举的会员通知,或在根据第151.1(c)条提名(s)人参加选举的情况下,会员对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要求,除任何其他适用要求外,还必须规定:
a)
至于每名成员建议提名参选或重新当选为董事的人士,根据《交易法》第14条及据此颁布的规则和条例(包括该人士书面同意在代理声明中被提名为被提名人以及在当选后担任董事),在每种情况下须在选举董事的代理征集中披露或以其他方式被要求披露的与该人士有关的所有信息;和
b)
关于发出通知的成员和每一个支持者,第86.4条所要求的信息。
151.4.
会议主席应确定某项提名是否按照本条款规定的程序作出,应确定该提名未按照该程序作出的,应向会议声明该提名有缺陷,该有缺陷的提名不予考虑。会议主席作出的任何此类裁决应为最终的结论性裁决。
151.5.
公司可要求任何建议代名人提供其合理要求的其他资料,包括填写任何问卷,以确定该建议代名人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以及该服务对公司满足适用于公司或其董事的法律、规则、法规和上市标准的能力的影响。
152.
董事分为三类,指定为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董事会初步划分类别应由在任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决定,每个类别不必具有同等规模或人数。
152.1.
首届第一类董事任期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终止;首届第二类董事任期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终止;首届第三类董事任期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终止。
152.2.
于自公司2019年股东周年大会开始的其后各届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任期于该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届满的该类别董事的所有董事均须退任,除非连选连任,而该类别董事的继任者须选出,任期三年。
152.3.
委任任何董事的决议必须指定该董事为第一类、第二类或第三类董事。
152.4.
每名退任该类别的董事均有资格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连选连任。
152.5.
如董事人数有变动,则任何增减均须在各职类之间分摊,以维持各职类的董事人数尽可能接近相等或主席另有指示。在任何情况下,董事人数的减少都不会缩短任何现任董事的任期。
152.6.
董事须任职至其任期届满当年的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但须事先死亡、辞任、退任、取消资格或被免职。
152.7.
尽管本章程另有规定,董事仍可委任一名愿意代行董事职务的人士,以填补临时空缺或增任董事,但有关委任不会导致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根据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数。临时空缺将包括但不限于因董事死亡、辞职、退休、被取消资格或被免职而产生的空缺。
152.8.
因该类董事人数增加而当选填补空缺的该类董事,任期应与该类剩余任期一致。任何当选填补非因董事人数增加而产生的空缺的董事,其剩余任期与其前任相同。
153.
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以公司普通决议的方式选出,但如董事提名人的人数超过在该次会议上将选出的董事人数(由董事会决定)(“有争议的选举”),则每名该等被提名人须作为单独的决议进行表决,而董事须由亲自出席或由其代表的股份的多数票选出
代表出席任何该等会议,并有权就选举董事投票。就本第一百五十三条而言,“由多位选举产生”是指在有争议的选举中获得最高票数的那些董事提名人的选举,其人数与相关股东大会(由董事会确定)将填补的职位数量相等。董事选举禁止累积投票。
罢免董事
154.
尽管本条款或公司与该董事之间的任何协议有任何规定,公司仍可在任何董事任期届满前以普通决议(其中已根据《公司法》第146条发出通知)罢免该董事。该等撤职并不损害该董事因违反其与公司之间的任何服务合约而可能就损害提出的任何申索。
秘书
155.
董事会须委任秘书,并可委任一名或多于一名人士为联席、副秘书或助理秘书,薪酬(如有的话)及条款由董事会认为合适,而如此委任的任何人可随时被董事会罢免。
156.
秘书的职责应为《公司法》规定的职责,连同董事会不时规定的其他职责,在任何情况下,应包括制作和保存成员和公司董事会、委员会的所有会议的投票、行为和议事记录,以及对公司记录的认证。
157.
《公司法》或本条款中要求或授权由董事和秘书或向董事和秘书所做的事情的条款,不应因由同时担任董事和担任或代替秘书的同一人所做或向其所做而满足。
海豹
158.
如董事会如此决定,公司可拥有印章(包括根据《公司法》备存的任何公章),该印章仅应由董事会或董事会在这方面授权的董事会委员会的授权使用,而已加盖印章的每一份文书均应由任何应为此目的的董事或秘书或董事会一般或具体授权的其他人签署。
159.
公司可能有一个或多个复印印章供在爱尔兰以外的任何地方使用,每个印章均应为公司印章的复印,但用于密封公司发行的证券的创设或证明文件的印章除外,用于在其表面添加“证券”字样,如果董事会如此决定,则在其表面添加将使用该印章的每个地方的名称。
股息、分配和准备金
160.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宣派股息,但股息不得超过董事会建议的金额。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可不时支付其认为合理的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中期股息。董事会可指示,公司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本条款宣派的任何股息,可全部或部分通过分配特定资产,特别是任何其他公司的缴足股份、债权证或债权证股票或以任何一种或多种此类方式支付。凡在该等分配方面出现任何困难,董事会可按其认为合宜的方式解决,尤其可发出零碎证书或忽略零碎,确定该等特定资产或其任何部分的分配价值,并可决定应以如此固定的价值为基础向任何成员支付现金,以调整所有各方的权利,并可将任何该等特定资产归属于董事会认为合宜的受托人。
161.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可不时宣布股息(包括中期股息)和已发行股份的分配,并授权从公司因此合法可用的资金中并以其酌情选择的任何货币支付相同的股息。
162.
董事会在建议或宣布任何股息或分派前,可拨出其认为适当的款项作为储备金或储备金,而储备金或储备金须按董事会的指示适用于公司的任何目的,而在该等申请提出前,可按董事会的指示受雇于公司的业务或投资于董事合法决定的投资。董事可于
此外,在不进行相同储备的情况下,结转他们可能认为谨慎的不分红或分配的任何利润。
163.
除非根据《公司法》第117条的规定,否则不得派发股息、中期股息或分派。
164.
在有权获得具有股息或分派特别权利的股份的人(如有的话)的权利的规限下,如要就某一类别的股份宣派股息或分派,则应根据根据本条款确定的股息或分派的记录日期该类别已发行股份已支付或贷记为已支付的金额宣派和支付。
165.
董事可从任何须支付予任何成员的股息中扣除其就其股份即时须向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如有的话)。
166.
就股份而须以现金支付的任何股息、分派、利息或其他款项,可透过邮寄的支票或认股权证,或以任何电子或其他付款方式寄发,指示予持有人的注册地址,如属联名持有人,则指示予首次在会员名册上列名的持有人或该等人及该等持有人或联名持有人可能以书面指示的地址。每份该等支票或认股权证、电子或其他付款均须按收款人的命令支付,而支付该支票或认股权证即为对公司的良好解除。两名或两名以上联名持有人中的任何一名,可就其作为联名持有人所持股份的任何股息、红利或其他应付款项给予有效收据。任何该等股息或其他分派亦可透过董事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方式(包括以美元以外的货币支付、电子资金转账、直接借记、银行转账或通过相关系统的方式)支付,而选择该等支付方式的任何会员应被视为已接受其中固有的所有风险。就有关金额借记公司帐目,即为公司就任何该等方法作出的任何付款而良好履行其义务的证据。
168.
公司就股份应付的所有无人认领的股息或其他款项可由董事会为公司的利益进行投资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直至认领为止。倘董事如此决议,在适用法律的规限下,任何自其宣布日期起十二(12)年仍未申领的股息将被没收,并不再由公司继续拖欠。董事将任何无人认领的股息或就股份应付的其他款项支付至独立账户,并不构成公司就该事项的受托人。
169.
如就股份的股息或其他应付款项而言(i)支票、认股权证或汇票未交付或未予兑现,或(ii)由或通过银行转账系统及/或其他资金转账系统作出的转账连续两次失败或未获接受,或有一次及合理查询未能确立有权获得付款的人的另一地址或账户,在该人通知公司将用于该目的的地址或账户之前,公司没有义务向该人发送或转让就该股份应付的股息或其他金额。
资本化
170.
在不损害前述授予董事的任何权力的原则下,并在董事会根据第七条发行及配发股份的授权的规限下,董事会可:
170.1.
决心将储备的贷记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溢价账户、未计值资本账户、资本赎回储备和损益账户)资本化,无论是否可供分配;
170.2.
将决议资本化的金额按其分别持有的股份面值的比例分配给成员,并代表其将该金额用于或用于支付全额未发行股份或面值金额等于该金额的债权证,并按该等比例或部分以一种方式和部分以另一种方式向成员(或董事会可能指示的方式)配发股份或债权证,贷记为全额支付,但股份溢价账户、未记名资本账户,资本赎回准备金和不可供分配的利润,就本第一百七十条而言,只能用于缴付将配发予记作缴足款项的会员的未发行股份;
170.3.
作出其认为合适的任何安排,以解决在分配资本化储备时出现的困难,包括当股份或债权证变得可按零碎分配时,董事会可按其认为合适的方式处理该零碎;
170.4.
授权一人(代表所有有关会员)与公司订立协议,规定分别向会员配发他们在资本化时可能有权获得的股份或债权证(记作缴足款项),而根据本授权订立的任何该等协议对所有该等会员均有效及具约束力;及
170.5.
一般会做一切使董事会决议生效所需的行为和事情。
171.
任何此类资本化将不需要公司成员的批准或批准。
账户
172.
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第6部分第2章,促使保持充分的会计记录,无论是以文件、电子形式还是其他形式,以:
172.2.
将在任何时候使公司的财务状况能够合理准确地确定;
172.3.
将使董事会能够确保公司的任何财务报表符合《公司法》的要求;
172.4.
将记录公司收到和支出的所有款项以及发生收到或支出的事项、公司销售和购买的所有商品以及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和
172.5.
将使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方便、适当地进行审计。
173.
会计记录应当保持连续、一致,会计记录应当及时入账,年度一致。公司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任何其他电子通讯方式向其成员或任何成员提名的人员发送财务报表摘要。公司可以满足但没有义务满足其任何成员提出的任何要求,即发送其完整报告和账目或财务报表摘要或与其成员的其他通信的额外副本。
174.
会计记录应保存在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或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下,保存在董事认为合适的其他地点,并应在所有合理时间开放供董事查阅。
175.
没有为真实、公正地反映公司事务状况和说明其交易情况而必要的会计记录的,不视为按照第一百七十二条至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保存会计记录。
176.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可不时安排在股东大会损益表、资产负债表、集团账户(如有)和法律可能要求的其他报告和账目中编制和提交给公司。
177.
每份将提交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的资产负债表(包括法律规定须附于其内的每份文件)的副本,连同董事报告及核数师报告的副本,须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前不少于二十一(21)个整日,以邮递、电子邮件或任何其他通讯方式(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发出,给根据《公司法》条款有权接收这些文件的每个人;条件是,在通过电子邮件或任何其他电子通信方式发送这些文件的情况下,这些文件应在收件人同意的情况下发送到收件人为此目的通知公司的收件人的地址。
审计
178.
应根据《公司法》第6部分第18章或其任何法定修正案、任何其他适用法律以及董事会可能不时确定的不违反《公司法》的要求任命审计师并规范其职责。
通知
179.
任何依据本条款发出、送达、发送或交付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不论是电子形式或其他形式)。
179.1.
根据本章程须予发出、送达、送交或交付的通知或文件,以及公司的年度报告,可由公司向任何董事、成员或委员会成员发出、送达或交付:
d.
经董事、成员或委员会成员同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电子邮件或其他经董事或秘书(或秘书为此目的可能提名的其他人)批准的电子通讯方式,将同样的方式,发送至由董事、成员或委员会成员为此目的通知公司的董事、成员或委员会成员的地址(或如未如此通知,则发送至公司最后知悉的董事、成员或委员会成员的地址)。通知或文件可以在《公司法》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以电子方式发送。
179.2.
就本条款和《公司法》而言,如向董事、成员或委员会成员发出、送达、发送或交付通知,且通知指明董事、成员或委员会成员可在或通过其获取相关文件副本的网站或热线链接或其他电子链接,则文件,包括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董事和审计师的报告,应被视为已发送给董事、成员或委员会成员。
179.3.
凡依据本条第179.1(a)或179.1(b)分段发出、送达或交付通知或文件,则该通知或文件的发出、送达或交付须当作在该通知或文件交付予署长、委员或委员或其授权代理人时已完成,或留置于其注册地址(视属何情况而定)。
179.4.
依照本条第179.1(c)款的规定发出、送达或交付通知或文件的,其发出、送达或交付应当被视为在载有通知或文件的封面张贴后二十四(24)小时届满时生效。证明送达或者交付时,应当足以证明该封面有适当的地址、盖章和张贴。
179.5.
依照本条第179.1(d)款的规定发出、送达或者交付通知或者文件的,其发出、送达或者交付应当被视为在发出后四十八(48)小时届满时已经完成。
179.6.
每名法定遗产代表、委员会、接管人、馆长Bonis或其他法定馆长、破产中的受让人、审查员或清盘人,如寄往该成员的最后注册地址,或如根据第179.1(d)分段发出或交付通知,如寄往该成员为此目的而通知公司的地址,则须受上述通知的约束,尽管公司可能有该成员的死亡、精神错乱、破产、清算或残疾的通知。
179.7.
尽管本条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公司没有义务考虑或进行任何调查,以了解在任何司法管辖区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内或与之有关的任何邮政服务是否存在任何暂停或缩减。
179.8.
本条款中关于会员就其接收经董事批准的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包括收到公司的年度报告、法定财务报表以及董事和核数师的有关报告)获得其同意的任何规定,如公司已致函该会员,告知其有意为此目的使用电子通讯,而该会员未在发出该通知后四(4)个星期内,即视为已信纳,就该建议向公司送达书面反对。凡任何成员已给予或被视为已给予其同意由该成员接收经董事批准的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她/他可随时通过要求公司以书面形式与他或她沟通来撤销该同意;但前提是该撤销须在公司收到有关撤销的书面通知后五(5)天后方可生效。无需此类同意,如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公司股票或其他证券上市的任何交易所的规则和条例允许使用电子通信,则在必要的范围内,此类同意应被视为已给予。
179.9.
在不损害本条第179.1(a)及179.1(b)分段的规定下,如在任何时间因任何地区的邮政服务暂停或缩减而导致公司无法透过邮递发出的通知有效地召开股东大会,则可藉公告(定义见下文)召开股东大会,而该通知须视为已于作出上述公告当日中午(纽约时间)妥为送达所有有权召开大会的会员。在任何该等情况下,公司须将股东大会通知的完整副本放在其网站上。“公开公告”是指金融新闻服务机构报道的新闻稿或公司根据《交易法》第13、14或15(d)条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开提交的文件中的披露。
180.
公司可向股份的共同持有人发出通知,方法是就该股份向名册上名列第一的共同持有人发出通知,而如此发出的通知即为对所有共同持有人的充分通知。
181.1.
每名有权取得股份的人,在就该股份而将其姓名记入名册前,须受已妥为给予他或她产生其所有权的人的任何有关该股份的通知的约束。
181.2.
公司可向因成员死亡或破产而有权取得股份的人发出通知,方法是以本章程为向成员发出通知而授权的任何方式,按其为此目的而提供的地址(如有的话)寄发或交付该通知予该等人。在提供了这样的地址之前,可以在没有发生死亡或破产的情况下以任何可能已经发出的方式发出通知。
182.
公司拟发出的任何通知的签字(不论是电子签字、高级电子签字或其他方式)可书面(以电子形式或其他方式)或印刷。
183.
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任何会议的成员或公司任何类别股份的持有人,须当作已收到会议通知,并视需要收到召开会议的目的通知。
未追踪持有人
184.1.
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公司有权以合理可得的最佳价格出售会员的任何股份或股票或任何人有权通过传送方式获得的任何股份或股票,前提是:
a)
为期十二(12)年(已宣派及派付不少于三(3)次股息)公司透过预付信件寄发的支票或认股权证,以寄发予会员或有权以传送方式将该股份或股票的人在其名册上的地址或该会员或有权以传送方式将支票及认股权证的人所提供的最后已知地址以外的预付信件寄发的支票或认股权证均未获兑现及公司并无接获该会员或以传送方式有权的人发出的通讯;及
b)
于上述十二(12)年期限届满时,公司已在本条(a)段所提述的地址所在地区流通的主要报纸上以广告方式通知其出售该股份或股票的意向;和
c)
公司在广告日期后三(3)个月内及在行使销售权前,没有收到任何成员或有权以传送方式发出的通讯。
184.2.
为使任何该等出售生效,公司可委任任何人作为转让人签立该等股份或股份的转让文书,而该转让文书的效力须犹如该文书已由有权藉传送该等股份或股份的成员或人士签立一样。公司须将与该股份或股票有关的所有款项记入一个单独的账户,作为公司的永久债务,并就该等股份或股票向有权获得该等股份或股票的成员或其他人交代该出售的净收益,而公司须当作该成员或其他人的债务人,而非就该等成员或其他人的受托人。记入该等独立账户的款项可用于公司业务或投资于董事不时认为合适的投资(公司或其控股公司的股份或任何股份除外)。
184.3.
在必要的范围内,以遵守公司就欺骗、遗弃财产或其他类似或类似的法律或法规所受的任何法律或法规(“ 适用的离境法 ”),公司可按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处理任何成员的任何股份及与该等股份有关的任何无人认领的现金付款,包括转让或出售该等股份及向第三方转让与该等股份有关的任何无人认领的现金付款。
184.4.
公司只有在已遵守或促使遵守有关试图识别和定位公司相关成员的必要程序(如适用的排他法所载)的情况下,才可行使上文第184.1段授予的权力。
184.5.
公司为根据第184.1条出售或转让股份而须签立的任何股份转让表格,可根据第24条签立。
销毁文件
185.1.
任何股息授权或其任何变更或取消或任何更改名称或地址的通知,在公司记录该等授权变更、取消或通知之日起两(2)年届满后的任何时间;
185.2.
任何已登记的股份转让文书,在登记日期起计六(6)年届满后的任何时间;及
185.3.
在登记册中作出任何记项所依据的任何其他文件,自首次就股份登记册作出记项之日起计六(6)年届满后的任何时间;并须就如此销毁的每份股份证书(如有的话)均为妥为妥为密封的有效证书,以及如此销毁的每份转让文书均为妥为妥为注册的有效及有效的文书,作出对公司有利的最终推定,以及根据本协议销毁的每一份其他文件,按照公司簿册或记录中记录的该等文件的详情,均为有效及有效的文件,但前提是:
(a)
本条前述规定仅适用于善意销毁单证且未明示通知公司(由会员或法院)该单证的保全与索赔相关的情况;
(b)
本条所载的任何规定,不得解释为就任何该等文件早于上述销毁或在上述(a)项但书的条件未获达成的任何情况下,对公司施加任何责任;及
(c)
本条中对销毁任何文件的提及包括对以任何方式处置文件的提及。
清盘
186.
如公司清盘,而可供各成员本级分配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缴足或记为缴足股本的,则须分配该等资产,使亏损尽可能由成员分别按其所持股份在清盘开始时缴足或记为缴足的资本的比例承担。如在清盘中,可供各成员分配的资产须多于偿还清盘开始时已缴足或贷记为缴足的全部股本,则超出部分须按清盘开始时已缴足或贷记为缴足的资本,分别就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按比例分配予各成员。尽管有上述规定,本条不影响持有按特殊条款和条件发行的股票的会员的权利。
186.1.
如果清算人根据《公司法》第601条进行出售,清算人可以根据出售合同约定,以便对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以便按其各自在公司的权益的比例直接向成员分配出售收益,并可以进一步根据合同,在到期时限制一段时间,在该期限内,未被接受或未被要求出售的义务或股份应被视为已被不可撤销地拒绝并由公司支配,但因此,不得将本文所载的任何内容视为削弱、损害或影响上述章节所授予的异议成员的权利。
186.2.
清盘人的变卖权力应包括为进行变卖而当时已经构成或即将构成的另一公司的债权证、债权证股票或其他义务而全部或部分变卖的权力。
187.
如果公司被清盘,清算人在特别决议的制裁和《公司法》要求的任何其他制裁下,可以在成员之间进行分 实物 或对公司资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无论它们是否由同类财产组成)进行实物估价,并可为此目的对任何资产进行估值,并决定如何在成员之间或不同类别的成员之间进行分割。清盘人在同样的制裁下,可将该等资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归属受托人于他或她在同样制裁下所确定的为分担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信托,但不得强迫任何成员接受任何负有赔偿责任的资产。
无偿性
188.1.
在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及在《公司法》可能允许的范围内,每名董事和秘书均有权获得公司就其在执行和履行其职责或与此相关的职责时或以其高级职员身份所招致的所有成本、费用、损失、开支和责任的赔偿,包括其在为任何民事或刑事诉讼进行辩护时招致的任何法律责任,这些法律责任与其作为董事所做或不做或指称已做或不做的任何事情有关,公司的高级人员或雇员,且作出对他或她有利的判决(或法律程序以其他方式处置,而未发现或承认他或她有任何重大违反职责行为),或他或她被宣告无罪,或与根据任何规约提出的任何申请有关,要求就法院授予他的任何该等作为或不作为而免除责任有关。
188.2.
在《公司法》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应赔偿任何现任或前任官员(不包括仅就其作为公司董事或秘书的角色而担任的任何董事或秘书)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判决、罚款,以及他或她在与任何威胁、未决或已完成的诉讼、诉讼或程序(无论是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有关的实际和合理的和解中支付的金额,但该官员担任或已经担任官员的企业所采取的行动或其有权采取的行动除外,由于他或她是或曾经是此类官员这一事实,他或她曾经、现在或被威胁成为其中的一方,但始终前提是本条第188.2条所载的赔偿不应延伸至根据《公司法》将使其无效的任何事项。
188.3.
对于现任或前任官员任职或已经任职的企业提出的任何威胁、待决或已完成的诉讼、诉讼或程序或其有权进行的诉讼、诉讼或程序,公司应在《公司法》允许的最大限度内赔偿第188.2条所指的每个人的费用,包括与辩护或其解决有关的实际和合理的律师费,但不得就任何索赔作出赔偿,就该人在履行其对有关企业的职责时的欺诈或不诚实行为而被判定负有赔偿责任的发出或事项,除非且仅限于提起该诉讼或诉讼的法院或法院应经申请裁定,尽管作出了赔偿责任的裁决,但鉴于案件的所有情况,该人公平合理地有权就法院认为适当的费用获得赔偿。
188.4.
在《公司法》允许的范围内,为本条所指的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进行辩护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应由公司在收到董事、秘书或其代表的书面确认后,在该诉讼、诉讼或程序的最终处置之前支付,官方或其他善意的受偿人认为已满足赔偿标准,并作出书面承诺,在最终确定他或她无权获得本条款授权的公司赔偿的情况下偿还该等金额。
188.5.
公司的政策是,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本条规定的人员进行赔偿,本条规定的赔偿不应被视为(a)根据备忘录、条款、任何协议、公司购买的任何保险、任何成员或无利害关系的董事的投票,或根据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的指示(无论其体现如何)或其他方式,寻求赔偿或垫付费用的人员可能有权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就以其官方身份采取的行动和在担任此类职务时以其他身份采取的行动而言,(b)任何企业对任何官员进行赔偿的权力,其程度和情况与上文就董事、秘书或官员规定的相同,并受制于相同的决定,或(c)《公司法》的任何修订或替换允许对
本条规定的人员以及《公司法》的任何此类修订或替代,应在此纳入本条款。如本条第188.5条所用,对“公司”的提述包括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前身通过合并或合并而涉及的合并或合并中的所有组成公司。本条规定的赔偿应继续适用于已不再担任董事、执行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或受托人的人,并应符合该人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和管理人的利益。
188.6.
董事有权为公司的任何董事、秘书或其他高级职员或雇员购买和维持针对《公司法》第235条所述任何此类责任的保险以及董事认为适当的有关官员的保险。
188.7.
公司可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额外赔偿公司的任何雇员或代理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行政人员、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人。
财政年度
股东权利计划
190.
特此明确授权董事会通过任何股东权利计划或类似计划、协议或安排,据此,在其中规定的情况下,部分或所有成员将有权根据董事会认为合宜且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条款和条件收购股份或股份权益。
业务合并
191.1.
公司不得进行任何业务合并,或投票、同意或以其他方式授权公司的附属公司与公司的任何利害关系成员或该利害关系成员的任何联属公司或关联人在该成员成为利害关系成员之日后的三(3)年期间内,与公司的任何利害关系成员或其代表或根据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安排、关系、谅解或以其他方式建议进行任何业务合并,除非:
a.
在该成员成为感兴趣的成员之日之前,企业合并由根据第191.2条成立的董事会委员会批准;或
b.
在该成员成为有兴趣的成员之日或之后,企业合并由根据第191.2条成立的董事会委员会批准,并由成员的特别决议授权。在决定特别决议案是否已获股东大会通过时,不得考虑就有关会员及其联属公司及联系人的股份所投的票数。
191.2.
如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有关企业合并的善意最终建议,根据第191.2条组成的董事会委员会应在公司收到该建议后三十(30)天内审议并就该建议采取行动并作出书面答复,阐明其关于该建议的决定。
191.3.
根据本第一百九十一条提出企业合并时,董事会应及时组成仅由一名或多名无利害关系董事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会应以过半数委员的赞成票对提案采取行动。不得要求较大比例或票数。尽管本条款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在适用法律的规限下,委员会不得就委员会根据本条第191条审议企业合并或有关企业合并的任何行动受到董事会的任何指示或控制。董事会无无无利害关系董事的,董事会应推选三名或三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担任委员会委员。委员会成员应按照适用于董事的行为标准行事,并根据第一百八十八条获得赔偿。就本条第191.2条而言,如果董事或个人既不是高级职员也不是雇员,在根据本条第191.2条成立委员会之前的五(5)年内也不是公司或相关公司的高级职员或雇员,则该董事或个人是“无利害关系的”。
191.4.
本第一百九十一条只能通过特别决议修改。在确定有关决议是否获得必要多数批准时,不得考虑有关成员及其关联公司和联系人的股份所投的票数。尽管有任何该等修订,除董事会另有决定外,本条第191条(如任何该等修订前的规定)适用于公司与在本条第191条修订生效日期前成为利害关系成员的利害关系成员的任何业务合并。
(一)
“关联人”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受特定人员控制或与特定人员共同控制的人员;
(二)
“关联人”,当用于表示与任何人的关系时,是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a)
该人士为高级职员或合伙人的任何公司,或直接或间接为任何类别或系列股份的百分之十五(15%)或以上的实益拥有人,有权投票或拥有其他股权;
b)
该人拥有重大实益权益的任何信托或产业,或该人担任受托人或遗嘱执行人或以类似受托身份的任何信托或产业;或
c)
该人的任何亲属或配偶,或配偶的任何亲属,居住在该人家中;
(三)
“实益拥有人”,当用于股份或其他证券时,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安排、关系、谅解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拥有或分享对股份或证券的投票权或指示对股份或证券进行投票的权力或拥有或分享对股份或证券进行处分或指示对股份或证券进行处分的权力的任何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a)
在所投标的股份或证券被接受购买或交换之前,任何人不得被视为根据该人或该人的任何关联公司或联系人提出的要约或交换要约而投标的股份或证券的实益拥有人;和
b)
任何人不得被视为股份或证券的实益拥有人,而该人有权投票或指挥仅因根据《交易法》下适用规则和条例要求作出和作出的代理征集而给予的可撤销代理而产生的投票,并且随后不得根据该法案在附表13D或类似报告中报告,或者,如果公司不受《交易法》下规则和条例的约束,如果公司受到规则和条例的约束,将会被要求作出并且不会被报告;
(四)
“实益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行使期权、认股权证或权利、或转换可转换证券或其他方式获得股份或证券的权利。受某人持有的期权、认股权证、权利或转换特权约束的股份或证券,在计算该人拥有的类别或系列的已发行股份或证券的百分比时,应被视为已发行,但在计算任何其他人拥有的类别或系列的百分比时,不得被视为已发行。任何人应被视为该人的任何亲属或配偶或该配偶的任何亲属实益拥有的股份和证券的实益拥有人,居住在该人的住所、该人拥有全部实益权益的百分之十五(15%)或以上或担任受托人或遗嘱执行人或以类似受托身份的任何信托或财产、该人拥有百分之十五(15%)或以上股权的任何公司以及该人的任何关联公司。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作为或同意作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银团或其他集团以取得、拥有或有表决权的股份或其他证券为目的时,该合伙企业、银团或其他集团的所有成员均被视为构成“人”,并自他们首次这样做或同意共同作为之日起,已获得该人实益拥有的公司的所有股份或证券的实益所有权;
a)
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与(1)有关成员或(2)任何其他公司(不论本身是否为本公司的有关成员)的任何合并、收购、安排计划或合并,而该等合并或合并后将是有关成员的联属公司或联营公司,但不包括(x)本公司一间全资附属公司并入本公司,(y)本公司两间或多于一间全资附属公司合并,或(z)本公司合并,除有关成员或有关成员的联属公司或联营公司外,与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据此,存续公司于紧随合并后成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b)
任何将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的股份或其他证券或金钱或其他财产交换为(1)有关成员或(2)任何其他公司(不论其本身是否为公司的有关成员)的股份、其他证券、金钱或财产,而该等股份或其他证券、金钱或财产在交换后将是有关成员的联属公司或联系公司,但不包括交换公司的股份,但有关成员或有关成员的联属公司或联系公司除外,据此,公司在紧接交换后,成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c)
任何出售、租赁、交换、抵押、质押、转让或其他处置(在单一交易或一系列交易中),但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向或与有关成员或有关成员的任何联属公司或联营公司(不包括向或与公司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出售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的资产(1)的总市值等于全部资产总市值的百分之十(10%)或以上,按综合基准厘定的公司,(2)总市值等于公司所有已发行股份总市值的百分之十(10%)或以上,或(3)代表公司按综合基准厘定的赚钱能力或净收益的百分之十(10%)或以上,但按比例向公司所有成员支付或作出的现金股息或分派除外;
d)
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在单一交易或一系列交易中)发行或转让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股份或其他所有权权益,其总市值相当于本公司所有已发行股份总市值的百分之五(5%)或以上,予有关成员或有关成员的任何联属公司或联系人,但根据行使认股权证或权利以购买所提供的股份,或根据已支付或作出的股息或分派,按比例分配给公司所有成员,但不是为了直接或间接促进或实现在未进行股息或分配的情况下本应为企业合并的后续交易;
e)
采纳任何有关公司清算或解散的计划或建议,或任何由有关成员或有关成员的任何附属公司或联系人提出或代表或根据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安排、关系、谅解或其他方式提出的将公司在另一司法管辖区重新成立为法团;
f)
任何证券的重新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红股或股份分割、反向股份分割或其他有关股份的分派)、公司资本重组、公司与公司任何附属公司合并、公司与公司任何附属公司交换股份或其他交易(不论是否与或与或以其他方式涉及有关成员),由或代表或根据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安排、关系、谅解或以其他方式与有关成员或有关成员的任何关联或联系人提出,具有直接或间接增加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有权投票的类别或系列股份或可交换、可转换为或有权获得有权投票的股份的证券的已发行股份的比例的效果,而该附属公司或有关成员的任何附属公司或联系人直接或间接拥有该等股份,但因零碎股份调整而导致的非重大变动除外;或
g)
利害关系成员或利害关系成员的任何关联或联系人直接或间接(作为公司成员的比例除外)收到的任何贷款、垫款、担保、质押或其他财务资助,或由或通过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子公司提供的任何税收抵免或其他税收优惠;
(六)
“公司”是指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合营企业、协会、商业信托、产业、信托、企业以及任何其他法人或商业实体;
(七)
“控制”,包括“控制”、“受控”和“与其共同控制”等术语,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权力,以指导或导致一个人的管理和政策的方向,无论是通过对有表决权的证券的所有权、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一个人对有权在董事选举中投票的公司已发行股份投票权的15%(15%)或更多的实益所有权产生了该人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推定。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某人善意地作为一名或多名实益拥有人的代理人、银行、经纪人、代名人、托管人或受托人而持有表决权,而这些实益拥有人并不单独或作为一个集团拥有公司的控制权,则该人不被视为拥有公司的控制权;
(八)
“治理主体”是指由其所有者选定的拥有决定公司政策和控制其活动的最终权力的公司主体;
(九)
“利害关系成员”是指(1)直接或间接拥有公司有权投票的已发行股份投票权的百分之十五(15%)或以上的实益拥有人或(2)公司的关联公司或联系人的任何人(包括为此目的与该人一致行动的任何人(该术语在根据1997年爱尔兰收购小组法案发布的收购规则中定义),在紧接寻求确定该人是否为利害关系成员的日期前的三(3)年期间内的任何时间,是直接或间接拥有公司当时有权投票的已发行股份投票权的百分之十五(15%)或以上的实益拥有人。
如在紧接本公司收购股份或进行资本重组或类似行动之前,尚未成为本公司有权投票的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十五(15%)或以上投票权的实益拥有人的人,仅因股份收购、资本重组或类似行动而成为投票权的百分之十五(15%)或以上的实益拥有人,就上述第(1)或(2)款而言,该人不得被视为拥有百分之十五(15%)或以上投票权的实益拥有人,除非:
a)
股份收购、资本重组、转换或类似行动是由该人士或该人士的任何联属公司或联系人或代表该人士或根据该人士的任何协议、安排、关系、谅解或其他方式(不论是否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或
b)
其后,该人直接或间接取得公司有权投票的已发行股份的实益所有权,并在紧接收购后,直接或间接成为公司有权投票的已发行股份投票权的百分之十五(15%)或以上的实益拥有人。
b)
公司或子公司的储蓄、员工持股或其他员工福利计划,或该计划的受托人在依据该计划以受托人身份行事时;或
c)
持牌经纪/交易商或持牌包销商(1)购买公司股份仅用于向公众转售,而(2)并非与有关成员一致行动。
根据该计划,由(b)条所述计划或由(b)条所述计划的受托人实益拥有的股份,不被视为由作为该计划受托人的人实益拥有;
(十一)
“市值”,当用于指任何公司的股份或其他财产时,指以下各项:
a)
就股份而言,股份在紧接所涉日期前三十(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
(2)
如果股票没有在复合磁带上报价或没有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则在股票上市的根据《交易法》注册的主要美国证券交易所;或者
(3)
(如股份未在任何该等交易所上市,则在当时使用的任何系统上市。
如果没有第(1)至第(3)条规定的报价,则市场价值为公司理事机构善意确定的有关股份当日的公允市场价值。
b)
就非现金或股份的财产而言,该财产在有关日期的公平市场价值由公司理事机构善意厘定。
(十二)
特定公司的“母公司”是指直接或通过关联公司间接拥有该特定公司董事或理事机构其他成员有权投票的股份投票权或其他所有权权益的百分之五十以上(50%)的公司;
c)
直接或间接拥有指定公司董事有权投票的股份表决权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d)
有权投票选举特定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的理事机构成员的会员权益的投票权超过百分之五十(50%)的有限责任公司;
e)
(1)由指定公司的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的其会员权益的投票权超过百分之五十(50%)的有限责任公司或(2)直接或间接拥有有权投票选举指定公司董事的股份的投票权超过百分之五十(50%)的有限责任公司;或
f)
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其有权投票选举董事的股份表决权的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该特定公司董事的有权投票选举的股份表决权的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公司;
(十五)
“证券”是指票据、股票、库存股、证券期货、债券、债券、债务证据、利益证明或参与利润分享协议、抵押信托证明、预组织证明或认购、可转让股份、投资合同、有表决权的信托证明、证券的存款证明、石油、天然气或其他矿产权的部分不可分割权益、证券、存款证或证券组或指数上的看跌、看涨、跨式、期权或特权,包括其中的权益或基于其价值、看跌、看涨、跨式、期权或在国家证券交易所订立的与外币有关的特权,或,一般而言,通常称为“证券”的权益或票据;或上述任何一项的权益或参与证明、临时或临时证明、收据、担保、认股或购买权利。术语:
b)
不包括保险公司承诺终身或其他特定期间一次性或定期支付固定或可变金额的保险或养老保单或年金合同;
c)
不包括受经修订的1974年《美国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约束的缴费型或非缴费型养老金或福利计划的权益;
d)
包括作为“投资合同”,除其他合同外,在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中的权益以及在交通结算或类似协议中的投资;和
e)
不包括根据出售该实体百分之百(100%)股权的交易作为出售该实体业务的手段而提供或出售的该实体的股权持有人不超过三十五(35)名的紧密控股公司或其他实体的任何股权,前提是该交易已代表所有购买者进行了谈判,并且如果所有购买者在完成交易之前都有权获得有关该实体的内幕信息;和
(十六)
特定公司的“子公司”是指该特定公司直接拥有或通过关联公司间接拥有的其股份或其他所有权权益的投票权超过百分之五十(50%)的公司,该公司有权投票选举该公司的董事或理事机构的其他成员。
我们,即名称及地址获认购的法人团体,希望根据本组织章程大纲成立为一间公司,并同意取与我们各自名称相对的公司股本中的股份数目。
姓名、地址及说明
股份数量
订阅者的
由订阅者采取
附录b
Iterum THERAPEUTICS Public LIMITED Company
经修订及重报的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
1.将军。
(a)与先前计划的关系。
(i)本计划拟作为《Iterum Therapeutics公众有限公司(原Iterum Therapeutics有限公司)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此前计划”)关于向员工授予的后续计划。自首次公开发售日期美国中部时间上午12:01起及之后,将不会根据先前计划授出额外奖励,而截至首次公开发售日期美国中部时间上午12:01,任何原本仍可根据先前计划未来授出的股份将于该时间停止根据先前计划提供。于首次公开发售日中部时间上午12:01或之后授予的所有奖励将根据本计划授予。根据先前计划授予的所有奖励将继续受制于先前计划的条款。
(ii)自首次公开发售日期美国中部时间上午12:01起及之后,任何在该时间根据先前计划授予的未偿还股票奖励的股份(i)不再需要满足该等奖励,因为奖励将在行使或结算前因任何原因到期或终止;(ii)由于未能满足授予该等股份或以其他方式归还公司所需的意外情况或条件而被没收;或(iii)在遵守爱尔兰公司法的情况下被重新收购,为履行与奖励有关的扣缴税款义务或满足股票奖励的购买价格或行使价格而扣缴(或未发行)的股份(该等股份称为“返回股份”)将在该等股份成为返回股份时立即加入股份储备(如下文第3(a)节进一步描述),最高可达下文第3(a)节规定的最大数量。
(b)符合条件的获奖人员。有资格获得奖励的人员为雇员。
(c)可用的赔偿金。该计划规定授予以下奖励:(i)激励股票期权,(ii)非法定股票期权,(iii)股票增值权(iv)限制性股票奖励,(v)限制性股票奖励,(vi)业绩股票奖励,(vii)业绩现金奖励,以及(viii)其他股票奖励。
(d)目的。该计划通过授予奖励,旨在帮助公司获得并保留合格奖励获得者的服务,激励这些人为公司和任何关联公司的成功做出最大努力,并提供一种方式,使合格获得者可以从普通股价值的增加中受益。
(e)定义。本文件中的所有大写术语在下文第13节中定义。
2.行政。
(a)委员会的行政管理。董事会将管理该计划。管理局可按第2(c)节的规定,将计划的行政管理转授予一个或多个委员会。此外,董事会或委员会可委任股票计划管理人,有权管理计划的日常运作,并就计划和奖励作出决定。
(b)委员会的权力。董事会将有权、受计划明文规定的约束并在其限制范围内:
(i)不时决定(a)根据该计划合资格的人士中,哪些人将获授予奖励;(b)每项奖励将于何时及如何授予;(c)将授予何种类型或种类组合的奖励;(d)每项授予的奖励的条文(无须相同),包括根据股票奖励将允许某人行使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现金或普通股的时间;(e)应授予每个该等人股票奖励的普通股数量;(f)适用于股票奖励的公平市场价值。
(ii)解释及解释根据其授予的计划及奖励,订立、修订及撤销有关其管理的规则及规例,并解决有关根据其授予的计划及奖励的所有争议。董事会在行使这项权力时,可以其认为必要或合宜的方式和范围,纠正计划或任何授标协议或绩效现金奖励的书面条款中的任何缺陷、遗漏或不一致之处,以使计划或奖励完全有效。
(iii)禁止(或将禁止的权力授予股票计划管理人)在任何未决股份股息、股份分割、股份合并或交换、公司资产合并、合并或以其他方式向股东分配(正常现金股息除外)完成之前最多三十天期间内行使任何期权、SAR或其他可行使的奖励,或出于行政便利的原因影响普通股或普通股股价的任何其他变动,包括任何公司交易。
(iv)加快行使奖励的时间或奖励或其任何部分归属的时间。
(v)批准根据该计划使用的授标协议表格,并修订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授标的条款,但须受计划中不受董事会酌情决定权限制的任何指明限制所规限;但条件是,除非(a)公司请求受影响的参与者同意,及(b)该参与者以书面同意,否则任何参与者在任何授标下的权利将不会因任何该等修订而受到重大损害。尽管有上述规定,并在适用法律(如有)的限制下,董事会可在未经受影响参与者同意(w)的情况下修订任何一项或多项奖励的条款,以根据《守则》第422条维持奖励作为激励股票期权的合格地位;(x)更改激励股票期权的条款,如果此类变更导致股票奖励减值,仅仅是因为它损害了股票奖励作为《守则》第422条下的激励股票期权的合格地位;(y)澄清豁免方式,或使奖励符合《守则》第409A条;或(z)遵守其他适用法律。
(vi)根据第10条的规定修订、暂停或终止该计划。
(vii)在征得任何受不利影响的参与者同意的情况下,(a)更改任何已发行股票奖励的行使、购买或行使价(除非这是在资本化调整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参与者同意);(b)取消任何已发行股票奖励并授予新的(1)期权或SAR,(2)限制性股票奖励,(3)限制性股票奖励,(4)其他股票奖励,(5)现金和/或(6)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的其他有价值对价,与任何此类替代奖励(x)涵盖与已取消的股票奖励相同或不同数量的普通股和(y)根据该计划或公司的另一项股权或补偿计划授予的;或(c)根据公认会计原则或适用的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视为重新定价的任何其他行动。为免生疑问,董事会根据本条第2(b)(vii)款批准的任何行动将无须股东批准生效。
(viii)一般而言,行使董事会认为为促进公司及任何联属公司的最佳利益而必要或合宜的权力及作出与计划或奖励的条文并无冲突的作为。
(c)代表团参加委员会。董事会可将计划的部分或全部管理授权给一个或多个委员会。如计划的行政授权予委员会,则委员会就计划的行政而言,将拥有管理局此前所拥有并已授权予委员会的权力,包括有权将委员会获授权行使的任何行政权力转授给委员会的小组委员会(而本计划中对管理局的提述,其后将视情况转介给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行政权力的任何授权将反映在董事会或委员会(如适用)不时通过的决议中,不与《计划》的规定相抵触。董事会可保留与委员会同时管理该计划的权力,并可随时将先前授予的部分或全部权力重新授予董事会。根据规则16b-3,委员会可仅由两名或多名非雇员董事组成。
(d)下放给一名干事。在符合爱尔兰法律的情况下,董事会可将以下一项或两项的授权授予一名或多名高级职员:(i)指定为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提供持续服务的非高级职员的员工为股票奖励及其条款的接受者,以及(ii)确定授予这些员工的此类股票奖励的普通股数量;但前提是,有关该等转授的董事会决议须指明可受该高级人员授予的股票奖励规限的普通股总数,而该高级人员不得向其本人授予股票奖励。尽管有上述规定,董事会不得将确定普通股公平市场价值的权力授予高级职员。
(e)委员会决定的效力。董事会善意作出的所有决定、解释和解释将不受任何人的审查,并且对所有人都是最终的、具有约束力和决定性的。
3.受计划规限的股份。
(a)股份储备。
(i)在符合本条第3(a)款和第9(a)款有关资本化调整的规定的情况下,根据股票奖励保留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349,376股(“股份储备”),该数量应包括(i)截至首次公开发行日期根据先前计划剩余的任何可供发行的股份和(ii)任何返回的股份。为明确起见,本第3(a)节中的限制是对根据该计划可能发行的普通股数量的限制。因此,除第7(a)节规定的情况外,本第3(a)节不限制授予股票奖励。
(ii)此外,在符合爱尔兰法律的情况下,根据(如适用)纳斯达克市场规则4350(i)(1)(a)(iii)、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手册第303A.08节、美国证券交易所公司指南第711节或其他适用的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允许,可就合并或收购发行股票,且此类发行不应减少根据该计划可供发行的普通股数量。
(b)将股份转回股份储备。如果在遵守爱尔兰法律的前提下(i)根据股票奖励发行的任何普通股由于未能满足归属该普通股所需的或有事项或条件而被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没收或回购,或(ii)任何普通股根据第2(b)(vii)节的注销和再授予条款被注销,则被没收、回购或注销的普通股应恢复并再次可根据该计划发行。如任何受股票奖励规限的普通股未交付予参与者,是因为根据第8(g)条扣留该等普通股以支付税款,或通过减少受股票奖励规限的普通股(即“已行使净额”)行使股票奖励或以普通股支付有关股票增值权的增值分配,则未交付予参与者的受股票奖励规限的普通股数量仍可根据该计划进行后续发行。如果任何股票奖励的行权价格通过投标参与者持有的普通股(通过实际交付或认证)而得到满足,则如此投标的普通股数量仍可根据该计划发行。
(c)激励股票期权限额。根据与资本化调整有关的第3(a)节和第9(a)节的限制,根据激励股票期权的行使可能发行的普通股的合计最大数量将是等于根据该计划可供发行的股票数量的普通股数量。
(d)股份来源。根据该计划可发行的普通股应为授权但未发行或重新获得的普通股,包括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根据适用的爱尔兰法律在公开市场或其他方式赎回或回购的普通股。为免生疑问,公司在公开市场购买的普通股或以其他方式购买的普通股将不会增加根据该计划可供发行的普通股数量。
4.资格。
(a)特定股票奖励的资格。激励股票期权可仅授予公司雇员或其“母公司”或“子公司”(这些术语在《守则》第424(e)和424(f)条中定义)。激励股票期权以外的股票奖励可授予任何员工。
(b)百分之十的股东。10%的股东将不会被授予激励股票期权,除非该期权的行权价格至少为授予日的公允市场价值的110%且自授予日起五(5)年届满后该期权不可行权。
5.有关期权和股票鉴赏权的规定。
每个选项或SAR将采用董事会认为适当的形式并包含条款和条件。所有期权在授予时都将是单独指定的激励股票期权或非法定股票期权,如果颁发证书,则将为每类期权行权时购买的普通股颁发单独的证书或证书。如果一项期权未被具体指定为激励股票期权,或如果一项期权被指定为激励股票期权但该期权的部分或全部未能根据适用规则符合激励股票期权的条件,则该期权(或其部分)将属于非法定股票期权。单独的期权或SAR的规定不必完全相同;但前提是每份授标协议将(通过在适用的授标协议中以引用方式纳入本协议的规定或以其他方式)符合以下每项规定的实质内容:
(a)任期。在符合第4(b)条有关百分之十股东的规定下,自授予日期起计10年或授标协议规定的较短期限届满后,概无期权或SAR可予行使。
(b)行权价格。在符合第4(b)节有关百分之十股东的规定下,每项奖励的行使或行使价将不低于(i)普通股的面值或(ii)在授予股票奖励之日受期权或SAR约束的普通股的公平市场价值的100%中的较高者。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期权或SAR是根据公司交易的另一期权或股票增值权的假设或替代而授予的,且方式符合《守则》第409A条和(如适用)《守则》第424(a)条的规定,但在所有情况下均不低于普通股的面值,则可授予期权或SAR的行使价或行使价低于受裁决约束的普通股的公平市场价值的100%。每个SAR将以普通股等价物计价。
(c)期权的行使和购买价格。要行使任何未行使的期权,参与者必须以股票计划管理人确定的方式向公司提供书面行权通知。根据行使期权获得的普通股购买价格,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通过下述任何支付方式的组合支付。董事会将有权授予不允许以下所有支付方式的期权(或以其他方式限制使用某些方式的能力),以及授予需要公司同意才能使用特定支付方式的期权。在所有情况下,公司均应要求每一股新发行普通股的面值全部缴足。允许的支付方式如下:
(i)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汇票支付予公司;
(ii)根据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颁布的根据T条例制定的计划,在发行受期权约束的普通股之前,导致公司收到现金(或支票)或收到不可撤销的指示,以从销售收益中向公司支付总行使价;
(iii)通过向公司交付(通过实际交付或认证)普通股;
(iv)如该期权为非法定股票期权,则通过“净行权”安排,据此,公司将减少行使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数量,以公允市场价值不超过总行权价的最大整数普通股;但前提是:
(1)公司将接受参与者提供的现金或其他付款,但以总行使价的任何剩余余额未被该等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减少所满足为限;
(2)无论是否采用“净行权”安排,每一股新发行普通股的面值均以现金方式缴足;及
(3)普通股将不再受期权约束,此后将不能在以下情况下行使:(a)在行使时可发行的普通股用于根据“净行权”支付行权价格,(b)普通股由于此类行权而交付给参与者,以及(c)普通股被扣缴以履行预扣税款义务;
(v)从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应付及应付予雇员的薪金中扣除;或
(vi)以董事会或股票计划管理人可接受及适用法律容许的任何其他形式的法律代价。
(d)行使和支付特别行政区。如要行使任何未获行使的特别行政区,参与者必须按照证明该特别行政区的授标协议的规定,向公司提供书面行使通知。行使特别行政区时须支付的增值分派,将不会多于(a)若干普通股的合计公平市值(于行使特别行政区之日)相等于参与者根据该特别行政区归属的普通股等价物数目的超额部分,而参与者在该日期行使特别行政区时,超过(b)参与者在该日期行使特区的普通股等价物数目的总行使价。增值分配可按董事会确定并载于证明该SAR的授标协议中的普通股、现金、两者的任何组合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对价支付。若特区以新发行普通股结算,公司须要求每一股新发行普通股的面值缴足。
(e)期权和特别行政区的可转让性。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对期权和SAR的可转让性施加董事会将决定的限制。在董事会没有做出与此相反的决定的情况下,将适用以下对期权和SAR可转让性的限制:
(i)转让限制。期权或SAR将不得转让,除非是通过遗嘱或世系和分配法律(或根据下文第(ii)和(iii)款),并且在参与者的存续期内只能由参与者行使;但条件是董事会或股票计划管理人可根据参与者的请求,全权酌情允许以适用的税务和证券法不禁止的方式转让期权或SAR。除计划中明文规定的情况外,期权或特区均不得转让以供考虑。
(二)家庭关系令。在董事会或股票计划管理人批准的情况下,期权或SAR可根据家庭关系令、正式婚姻和解协议或其他离婚或分居文书的条款转让,其中包含公司为实现转让而要求的信息。期权为激励股票期权的,该期权可被视为非法定股票期权。
(三)受益人指定。在董事会或股票计划管理人批准的情况下,参与者可通过以股票计划管理人和公司指定进行期权行使的任何经纪人提供的或以其他方式令其满意的格式向公司交付书面通知的方式,指定第三方,在参与者死亡的情况下,该第三方随后将有权行使期权或SAR并收取因该行使而产生的普通股或其他对价。在没有此种指定的情况下,在参与者去世后,参与者遗产的遗嘱执行人或管理人将有权根据参与者遗嘱或适用的无遗嘱法行使期权或SAR,并收取因行使期权或SAR而产生的普通股或其他对价。然而,公司可能会在任何时候禁止指定受益人,包括由于公司得出的任何结论,即无论在美国或参与者居住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此种指定都将与适用法律的规定不一致。
(f)一般归属。受期权或SAR约束的普通股总数可能归属,因此可以定期分期行使,可能相等,也可能不相等。期权或SAR可能受董事会认为适当的可能或可能不会行使的时间(可能基于业绩目标或其他标准的满足)的其他条款和条件的约束。个别期权或SAR的归属条款可能有所不同。本条第5(f)款的条文,须受任何期权或特区条文规管可行使期权或特区的普通股最低数目所规限。
(g)终止连续服务。如任何参与者的持续服务终止,参与者可行使其选择权或特别行政区(以该参与者自持续服务终止之日起有权行使该奖励的既得部分为限),但仅限于在奖励协议规定的参与者的持续服务终止后的一段时间内。除非授标协议另有规定,期权或SAR将可在公司无故或参与者因任何理由终止参与者的持续服务后三(3)个月期间内行使;但前提是,该终止后行权期将改为因参与者残疾或死亡而终止后的十二(12)个月期间。此外,如果参与者的死亡发生在可行使期权的连续服务期限的适用终止后,则该期权将在参与者死亡后的十二(12)个月期间内可行使。如果在终止连续服务后,参与者未在适用的截止日期前行使其选择权或SAR,则该选择权或SAR将终止。
(h)自动延长终止日期。如果仅仅因为发行普通股将违反《证券法》规定的登记要求而在任何时候禁止在参与者的连续服务终止后行使期权或SAR(非因由和非在参与者死亡或残疾时),然后,期权或SAR将于(i)在参与者的连续服务终止后相当于适用的终止后行权期的总期限(不必是连续的)届满时终止,在此期间行使期权或SAR不会违反此类登记要求,以及(ii)适用的授标协议中规定的期权或SAR期限届满时终止,以较早者为准。此外,除非参与者的授标协议另有规定,如果在参与者的持续服务终止后(因故除外)出售在行使期权或SAR时收到的任何普通股将违反公司的内幕交易政策,然后,期权或SAR将在(i)参与者的持续服务终止后相当于适用的终止后行权期的期限届满(不必是连续的),在此期间出售在行使期权或SAR时收到的普通股不会违反公司的内幕交易政策,以及(ii)适用的授标协议中规定的期权或SAR期限届满,两者中较早者终止。
(i)因故终止。除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与参与者订立的参与者授标协议或其他个别书面协议另有明文规定外,如参与者的持续服务因故终止,期权或SAR将在该参与者终止持续服务后立即终止,且参与者将被禁止自该持续服务终止之日起及之后行使其期权或SAR。
(j)美国法律规定的非豁免雇员。如果根据经修订的《1938年美国公平劳动标准法》,向属于非豁免雇员的雇员授予期权或SAR,则在授予期权或SAR日期后至少六个月之前,期权或SAR将不会首先对任何普通股行使(尽管奖励可能会在该日期之前归属)。根据美国《工人经济机会法》的规定,(i)如果这类非豁免雇员死亡或患有残疾,(ii)在公司交易中,此类选择或SAR未被承担、延续或替代,(iii)在控制权发生变化时,或(iv)在参与者退休时(因为该术语可能在参与者与公司之间的另一项协议中的参与者授予协议中定义,或者,如果没有此定义,则根据公司当时的雇佣政策和指南),任何期权和特别行政区的既得部分可在授出日期后六个月之前行使。上述规定旨在使非豁免雇员因行使或归属期权或特区而获得的任何收入免于其正常工资率。在为遵守《美国工人经济机会法》所允许和/或要求的范围内,以确保非豁免雇员根据任何其他股票奖励行使、归属或发行任何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入将免于该雇员的正常工资率,本第5(j)节的规定将适用于所有股票奖励,并在此通过引用并入此类奖励协议。
(k)激励股票期权限制。凡任何参与者在任何日历年内(根据公司和任何关联公司的所有计划)可首次行使激励股票期权的普通股的合计公平市场价值(在授予时确定)超过100,000美元(或守则中规定的其他限制)或不符合激励股票期权的规则,尽管适用的授标协议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超过该限制(根据授予它们的顺序)或以其他方式不符合该等规则的期权或其部分将被视为非法定股票期权。
(l)全部股份。期权和特别行政区只能就整股行使。
(m)没有重新装载选项。根据该计划授予的任何期权或SAR均不得包含任何条款,使参与者有权就任何行使原始奖励自动授予额外期权或SAR。
(n)无股息等价物。任何期权或SAR均不得就股息等价物的支付或应计作出规定。
6.期权和非典以外的股票奖励规定。
(a)限制性股票奖励。每份限制性股票奖励将采用董事会认为适当的形式并包含条款和条件。在符合公司章程的范围内,根据董事会的选举,限制性股票奖励的基础普通股可(i)在公司指示的约束下以簿记形式持有,直至与限制性股票奖励有关的任何限制失效;或(ii)以证书为证明,该证书将以董事会确定的形式和方式持有。限制性股票奖励的条款和条件可能会不时发生变化,单独的限制性股票奖励的条款和条件不必相同;但是,前提是每份奖励协议将符合(通过在协议中以引用方式纳入本协议的规定或其他方式)以下每项规定的实质内容:
(i)审议。限制性股票奖励可作为(a)应付公司的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汇票,(b)过去向公司或关联公司提供的服务,或(c)董事会可全权酌情接受且适用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形式的法律对价(包括未来服务)的对价而授予。在所有情况下,公司应要求为满足限制性股票奖励而发行的每一股新发行普通股的面值全部缴清。
(ii)归属。根据限制性股票奖励授予的普通股可能会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归属时间表并在遵守爱尔兰法律的情况下被公司没收。
(三)终止参与者的持续服务。如果参与者的持续服务终止,公司可通过没收条件或在符合爱尔兰法律的情况下的回购权接收参与者持有的任何或所有根据授予协议条款截至持续服务终止之日尚未归属的普通股。
(四)可转让性。根据限制性股票奖励获得普通股的权利将仅由参与者根据奖励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只要根据限制性股票奖励授予的普通股仍受奖励协议条款的约束。
(五)股息。奖励协议将规定,就限制性股票支付的任何股息将受到适用于与其相关的受限制性股票奖励约束的股份的相同归属和没收限制。
(b)限制性股票奖励。每份限制性股票奖励将采用董事会认为适当的形式并包含条款和条件。限制性股票奖励的条款和条件可能会不时发生变化,单独的限制性股票奖励的条款和条件不必相同;前提是每份限制性股票奖励协议将符合(通过在协议中以引用方式并入本协议的规定或其他方式)以下各项规定的实质内容:
(i)审议。在授予限制性股票奖励时,董事会将确定参与者在交付受限制性股票奖励约束的每股普通股时应支付的对价(如有)。参与者就每一股受限制性股票奖励规限的普通股所须支付的代价(如有),可按董事会可接受、全权酌情及适用法律容许的任何形式的法律代价支付。
(ii)归属。在授予限制性股票奖励时,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对限制性股票奖励的归属施加其认为适当的限制或条件。
(三)付款。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并包含在限制性股票奖励协议中,可通过交付普通股、其现金等价物、其任何组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的对价来结算限制性股票奖励。在所有情况下,公司均应要求为满足限制性股票奖励而发行的每股新发行普通股的面值全额缴款。
(四)附加限制。在授予限制性股票奖励时,董事会可视情况酌情施加该等限制或条件,将受限制性股票奖励的普通股(或其现金等价物)的交付延迟至该等TERM2奖励归属后的一段时间。
(五)股息等价物。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并包含在限制性股票奖励协议中的限制性股票奖励所涵盖的普通股可能会计入股息等价物。根据董事会的全权酌情决定权,该等股息等价物可按董事会确定的方式转换为限制性股票奖励所涵盖的额外普通股。任何此类股息等价物将受制于与其相关的基础奖励协议的所有相同条款和条件,包括归属和没收条款。
(vi)终止参与者的持续服务。除适用的奖励协议另有规定外,该未归属的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奖励将于参与者终止持续服务时被没收。
(c)业绩奖。
(i)业绩股票奖励。绩效股票奖励是一种股票奖励,可根据某些绩效目标在绩效期间的实现情况授予或行使。绩效股票奖励可以但不必要求完成特定的连续服务期限。任何业绩期的长度、在业绩期内要实现的业绩目标,以及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这些业绩目标的衡量标准,应由委员会全权酌情最终确定。董事会可规定或在董事会指明的条款及条件的规限下,可容许参与者选择将任何绩效股票奖励的付款推迟至指明日期或事件。此外,在适用法律和适用的授标协议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可确定现金可用于支付绩效股票奖励。
(二)绩效现金奖励。绩效现金奖励是一种现金奖励,可根据某些绩效目标在绩效期间的实现情况而支付。绩效现金奖励也可能要求完成指定的连续服务期限。在授予绩效现金奖励时,任何绩效期间的长度、在绩效期间将实现的绩效目标,以及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这些绩效目标的衡量标准,应由委员会全权酌情最终确定。委员会可指明绩效现金奖励的支付形式,可为现金或其他财产,或可规定参与者可选择将其绩效现金奖励或董事会指明的部分全部或部分以现金或其他财产支付。
(iii)董事会自由裁量权。董事会保留修改在实现业绩目标时应获得的补偿或经济利益的酌处权,并确定计算其选择在一个业绩期间使用的业绩标准的方式;但与业绩股票奖励或业绩现金奖励有关的任何股息等价物应遵守与其相关的基础奖励协议的相同条款和条件,包括归属和没收条款。
(d)其他股票奖励。参照普通股或以其他方式基于普通股进行全部或部分估值的其他形式的股票奖励,包括其价值增值(例如,行使价或行使价低于授予时普通股公平市场价值100%的期权或股份权利),可单独授予或在根据第5条和本条第6条前述规定的股票奖励之外授予。根据该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将拥有唯一和完全的权力来决定将授予此类其他股票奖励的人员和时间、根据此类其他股票奖励以及此类其他股票奖励的所有其他条款和条件将授予的普通股数量(或其现金等价物);但是,前提是,如果根据任何其他股票奖励发行普通股,则每一新发行普通股的面值均已全额缴清;然而,前提是,前提是与该等其他股票奖励有关的任何股息等价物或应受制于与其相关的基础奖励协议的相同条款和条件。
7.公司的盟约。
(a)股份的可获得性。在股票奖励期限内,公司应随时提供满足此类股票奖励所合理要求的已授权但未发行的普通股。
(b)遵守证券法。公司将寻求从对该计划具有管辖权的每个监管委员会或机构获得授予股票奖励以及在行使股票奖励时发行和出售普通股可能需要的权力;但前提是该承诺将不要求公司根据《证券法》、该计划、任何股票奖励或根据任何此类股票奖励发行或可发行的任何普通股进行登记。如果经过合理努力并以合理成本,公司无法从任何该等监管委员会或机构获得公司法律顾问认为根据该计划合法发行和出售普通股所必需的授权,则公司将免除在行使该等股票奖励时未能发行和出售普通股的任何责任,除非并直至获得该授权。参与者将没有资格根据股票奖励获得股票奖励或随后根据股票奖励发行现金或普通股,如果此类授予或发行将违反任何适用的证券法。
(c)没有义务通知或尽量减少税收。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对任何参与者没有义务或义务就行使该股票奖励的时间或方式向该持有人提供建议。此外,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没有义务或义务就股票奖励的未决终止或到期或可能无法行使股票奖励的可能期间向该持有人发出警告或以其他方式告知该持有人。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没有义务或义务将股票奖励对此类股票奖励持有人的税务后果降至最低。
8.一般奖励条款。
(a)出售普通股所得款项的用途。根据股票奖励出售普通股的收益将构成公司的普通资金。
(b)构成授予股票奖励的公司行动。除非董事会另有决定,否则构成公司向任何参与者授予股票奖励的公司行动将被视为自该公司行动之日起已完成,无论证明股票奖励的文书、证书或信函何时传达给参与者,或实际收到或接受参与者。如果由于授标协议或相关授标文件的书面错误,记录构成授标的公司行动的公司记录(例如,董事会同意、决议或会议记录)包含与授标协议或相关授标文件中的条款(例如,行权价格、归属时间表或股份数量)不一致的条款,则公司记录将进行控制,参与者将对授标协议或相关授标文件中的错误条款没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
(c)股东权利。除非及直至(i)该参与者已根据其条款满足行使股票奖励或根据股票奖励发行普通股的所有要求,及(ii)根据股票奖励发行普通股已记入公司账簿和记录,否则任何参与者均不会被视为任何受股票奖励约束的普通股的持有人或持有人的任何权利。
(d)没有就业或其他服务权利。本计划、任何授标协议或根据该协议签立的任何其他文书或与依据该协议授予的任何授标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书,均不会授予任何参与者以授标时有效的身份继续为公司或关联公司服务的任何权利,或将影响公司或关联公司可能必须终止(i)在有或无通知且有或无因由的情况下雇用雇员的任何权利,但须遵守雇员受雇所在国的雇佣法,受公司或关联公司注册成立的国家或州的公司法的任何适用条款(视情况而定)的约束。
(e)时间承诺的变更。如果在向参与者授予任何奖励之日后,参与者在履行其为公司和任何关联公司的服务方面的常规时间承诺水平降低(例如,且不受限制,如果参与者是公司的员工,并且该员工的身份从全职员工变为兼职员工或延长休假),董事会有权全权酌情决定(x)相应减少计划在时间承诺变更日期后归属或成为应付的该等奖励的任何部分的股份数量,以及(y)代替或与该等减少相结合,延长适用于该等奖励的归属或付款时间表。如果发生任何此类减少,参与者将无权获得如此减少或延长的奖励的任何部分。
(f)投资保证。公司可要求参与者,作为根据任何股票奖励行使或收购普通股的条件,(i)就参与者在财务和商业事务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给予公司满意的书面保证和/或雇用公司合理满意的买方代表,该代表在财务和商业事务方面具有知识和经验,并且该参与者能够单独或与买方代表一起评估,行使股票奖励的优点和风险;及(ii)作出令公司满意的书面保证,说明参与者是为参与者自己的账户购买受股票奖励约束的普通股,而不是目前有意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分配普通股。如果(a)已根据《证券法》规定的当时有效的登记声明登记了根据股票奖励行使或获得普通股时的股票发行,或(b)关于任何特定要求,公司的大律师确定在当时适用的证券法规定的情况下无需满足此类要求,则上述要求以及根据此类要求作出的任何保证将不起作用。公司可根据大律师向公司提供的意见,在大律师认为必要或适当的情况下,在根据该计划发行的股票上放置图例,以遵守适用的证券法,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普通股转让的图例。
(g)扣缴义务。除非授标协议的条款禁止,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可全权酌情但始终遵守适用法律,通过以下任何方式或通过此类方式的组合,履行与授标有关的任何联邦、州、地方或外国预扣税款义务,或征收或社会保障扣除义务:(i)促使参与者提出现金付款;(ii)从与授标有关的已发行或以其他方式可向参与者发行的普通股中预扣普通股;但前提是,任何普通股的扣缴价值均不超过法律或任何税务机关惯例允许扣缴的税款、征费和社保缴款的最高金额(或为避免将股票奖励归类为财务会计目的的负债而可能需要的较少金额);(iii)从以现金结算的奖励中扣缴现金;(iv)从以其他方式应支付给参与者的任何金额中扣缴款项;或(v)以奖励协议中可能规定的其他方法。
(h)电子交付。此处对“书面”协议或文件的任何提及将包括以电子方式交付、在www.sec.gov(或其任何后续网站)公开提交或发布在公司内网(或参与者可以访问的公司控制的其他共享电子媒体)上的任何协议或文件。
(i)延期。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决定,在行使、归属或结算任何奖励的全部或部分时,可推迟交付普通股或支付现金,并可制定参与者将进行的推迟选举的方案和程序。参与者的延期将根据守则第409a条作出。根据《守则》第409A条,董事会可规定在参与者仍为雇员或以其他方式向公司或关联公司提供服务时进行分配。董事会有权延期授予奖励,并在参与者终止连续服务后确定参与者何时以及以何种年度百分比收到付款,包括一次性付款,并根据该计划的规定并根据适用法律执行此类其他条款和条件。
(j)遵守《守则》第409a节。在委员会确定根据本协议授予的任何裁决受《守则》第409A条规限的范围内,证明此类裁决的裁决协议应包含必要的条款和条件,以避免《守则》第409A(a)(1)条规定的后果。在适用范围内,计划和授标协议应根据《守则》第409A条进行解释。如果
为遵守《守则》第409A条的要求,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公司交易或控制权变更(如适用)也不是根据财政部条例第1.409A-3(i)(5)条确定的“公司所有权或有效控制权的变更”或“公司大部分资产所有权的变更”(不考虑其下的任何替代定义),则该交易或控制权变更(如适用)均不会被视为已经发生。尽管计划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除非授标协议另有具体规定),如果普通股是公开交易的,并且如果根据《守则》第409A条持有构成“递延补偿”的奖励的参与者是《守则》第409A条所指的“特定雇员”,因“离职”(定义见《守则》第409A条,不考虑其下的替代定义)而到期的任何金额的分配或支付,将不会在该参与者“离职”(定义见《守则》第409A条,不考虑其下的替代定义)之日后六个月的日期之前发放或支付,如果更早,则为该参与者死亡之日,除非这种分配或支付可以遵守《守则》第409A条的方式进行,而如此递延的任何款项将于该六个月期限届满后的翌日一次性支付,其后的余额将按原定时间表支付。
(k)追回/追回。根据该计划授予的所有奖励将根据公司根据公司证券上市的任何国家证券交易所或协会的上市标准或美国《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或其他适用法律的其他要求而被要求采取的任何追回政策进行补偿。此外,董事会可在授予协议中施加董事会认为必要或适当的其他追回、追偿或补偿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在构成原因的事件发生时就先前获得的普通股或其他现金或财产的重新收购权。根据与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任何协议,根据此类回拨政策追回补偿将不会是导致有权以“正当理由”或“建设性终止”(或类似条款)辞职的事件。
(l)证券合规。除非(i)股份已根据《证券法》登记;或(ii)公司已确定此类发行将免于《证券法》的登记要求,否则参与者将不会因一项裁决而获得任何股份。每项奖励还必须遵守有关奖励的其他适用法律和法规,如果公司确定此类接收不会在实质上符合此类法律和法规,则参与者将不会获得此类股份。
(m)对其他福利计划的影响。根据该计划授予的任何奖励的价值,在授予、归属或结算时确定,将不作为补偿、收益、工资或在计算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赞助的任何员工福利计划下的任何参与者福利时使用的其他类似术语包括在内,除非该计划另有明确规定。公司明确保留修改、修改或终止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的任何福利计划的权利。
9.因普通股变动而作出的调整;其他公司事件。
(a)资本化调整。如果发生资本化调整,董事会将适当和按比例调整:(i)根据第3(a)节受计划约束的证券类别和最大数量,(ii)根据第3(c)节行使激励股票期权可能发行的证券类别和最大数量,以及(iii)受未偿奖励约束的证券类别和数量以及每股价格。董事会将作出此类调整,其决定将是最终的、具有约束力的和决定性的;前提是始终不得作出将每股普通股应付价格降低至低于普通股面值的金额的调整。
(b)解散。除授标协议另有规定外,在公司解散或清算的情况下,所有未行使的股票奖励(由不受没收条件或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的回购权限制的既得和已发行普通股组成的股票奖励除外)将在紧接该解散或清算完成前终止,而受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回购权约束或受没收条件约束的普通股可由公司或关联公司根据爱尔兰公司法进行回购或重新收购,尽管此类股票奖励的持有人正在提供持续服务,但前提是董事会可全权酌情促使部分或全部股票奖励完全归属,可在解散或清算完成前行使和/或不再受回购或没收(在此类股票奖励之前未到期或终止的范围内),但取决于其完成情况。
(c)公司交易。尽管有计划的任何其他规定,董事会可在就股票奖励进行公司交易的情况下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行动,但视公司交易的结束或完成而定,除非证明股票奖励的文书另有规定或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与参与者之间的任何其他书面协议,或除非董事会在授予股票奖励时另有明确规定:
(i)安排存续法团或收购法团(或存续或收购法团的母公司)承担或延续股票奖励或以类似股票奖励替代股票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收购根据公司交易支付予公司股东的相同代价的奖励);
(ii)安排将公司就依据股票奖励发行的普通股所持有的任何重新收购或回购权利转让予存续法团或收购法团(或存续或收购法团的母公司);
(iii)加速将股票奖励的全部或部分归属(以及,如适用,可行使股票奖励的时间)归属至董事会确定的公司交易生效时间之前的日期(或,如董事会未确定该日期,则归属至公司交易生效日期前五天的日期),但如未在公司交易生效时间或之前行使(如适用),则该股票奖励终止;但前提是,董事会可要求参与者在公司交易生效日期之前完成并向公司交付行使通知,该行使取决于该公司交易的有效性;但前提是董事会可要求参与者在公司交易生效日期之前完成并向公司交付行使通知;
(iv)安排公司就股票奖励而持有的任何重新收购或回购权利全部或部分失效;
(v)在公司交易生效时间之前未归属或未行使的范围内,取消或安排取消股票奖励,以换取无对价(0美元)或董事会全权酌情认为适当的现金对价(如有);和
(vi)在公司交易生效时间之前未行使的范围内,取消或安排取消股票奖励,以换取付款,其形式由董事会确定,等于(a)就公司交易应付给普通股持有人的每股金额(或每股财产价值)超过(b)适用股票奖励下的每股行使价的超出部分(如有)乘以受股票奖励约束的已归属股份数量。为明确起见,如果支付给普通股持有人的每股金额(或每股财产价值)等于或低于股票奖励的每股行使价,则这笔付款可能为零(0美元)。此外,公司交易的最终协议中的任何托管、扣留、收益或类似条款可适用于向股票奖励持有人支付的此类款项,其程度和方式与此类条款一般适用于普通股持有人的程度和方式相同。
董事会无需就所有股票奖励或其部分或所有参与者采取相同或多项行动。董事会可能会就股票奖励的既得部分和未归属部分采取不同的行动。
(d)与控制权变更有关的合格终止加速。如果在同样符合控制权变更条件的公司交易完成后30天开始至12个月之后结束的期间内,(i)参与者以所有身份为公司(或其控制权变更的继任者)提供的服务被无故非自愿终止,或(ii)参与者出于良好理由辞去以所有身份为公司(或其控制权变更的继任者)提供的服务,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除因死亡或残疾外,然后,自参与者终止持续服务之日起,参与者持有的任何当时未归属的股票奖励的归属和可行权性应全额加速。
10.修订、终止暂停该计划或通过次级计划。
(a)计划期限。董事会可随时暂停或终止该计划。在(i)采纳日期和(ii)生效日期两者中较早者之十周年后,不得授予任何激励股票期权。在计划暂停实施期间或终止后,不得根据该计划授予任何奖励。
(b)修正。在董事会认为必要或可取的任何方面修订计划。然而,除第9(a)节有关资本化调整的规定外,在适用法律或上市要求要求的范围内,如果计划的任何修订(a)实质性增加了根据计划可供发行的普通股数量,(b)实质性扩大了根据计划有资格获得奖励的个人类别,(c)实质性增加了根据计划向参与者累积的利益或实质性降低了根据计划可发行或购买普通股的价格,(d)实质性延长了计划的期限,或(e)扩大根据该计划可供发放的奖励类型。除上述规定外,在修订计划前授出的任何奖励项下的权利不得因任何
除非(1)公司要求受影响的参与者同意,及(2)该参与者书面同意,否则修订计划。
(c)不损害权利。除非获得受影响参与者的书面同意或计划中另有许可,否则修订、暂停或终止计划将不会严重损害在计划生效期间授予的任何奖励下的权利和义务。
(d)次级计划。董事会有权采纳该计划的次级计划,据此可根据董事会判断为承认当地法律、税收政策或惯例的差异而可能需要或可取的与计划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不同的条款和条件作出奖励,但须符合第9(b)节所设想的任何必要的股东批准。
11.计划生效日期。
经修订和重述的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将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生效,前提是股东在该次会议上批准该计划(“生效日期”)。
12.法律的选择。
本计划应就其范围内的事项受《2014年爱尔兰公司法》(未来可能会对其进行修订、替换和/或合并)管辖并按其解释,而就所有其他事项而言,则应受特拉华州国内法管辖并按其解释,而不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
13.定义。正如计划中所使用的,以下定义将适用于以下大写术语:
(a)“采纳日”是指经修订和重述的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获得董事会通过的日期。
(b)在确定时,“关联公司”是指公司的任何“母公司”或“拥有多数股权的子公司”,这些术语在《证券法》第405条中定义,或者,根据上下文的要求,是指公司的“控股公司”或“子公司”,这些术语在爱尔兰公司法中定义。董事会将有权决定在上述定义范围内确定“母公司”或“子公司”地位的时间或时间。
(c)“奖励”是指股票奖励或绩效现金奖励。
(d)“奖励协议”指公司与参与者之间的书面协议,以证明奖励的条款和条件。
(e)“董事会”指公司董事会。
(f)“资本化调整”是指在生效日期后未收到公司通过合并、合并、重组、资本重组、重新组建、股份分红、非现金财产股利、大额非经常性现金股利、股份分割或反向股份分割、清算股利、股份合并、股份交换、公司结构变更或任何类似股权重组交易的情况下,根据计划或受任何股票奖励的普通股发生的任何变更或其他事件,因为该术语在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编纂主题718(或其任何后续)中使用。尽管有上述规定,本公司任何可转换证券的转换将不被视为资本化调整。
(g)“原因”将具有参与者与公司之间定义该术语的任何书面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并且在没有该协议的情况下,该术语就参与者而言意味着发生以下任何事件:(i)该参与者根据美国或其任何州或参与者受雇的任何国家的法律犯下任何重罪或涉及欺诈、不诚实或道德败坏的任何罪行;(ii)该参与者企图犯下或参与,针对公司或关联公司的欺诈或不诚实行为;(iii)该参与者故意、严重违反该参与者与公司或关联公司之间的任何合同或协议,违反对公司或关联公司负有的任何法定义务;(iv)该参与者未经授权使用或披露公司或关联公司的机密信息或商业秘密;或(v)该参与者的严重不当行为。终止参与者的持续服务是因故或无故的决定将由公司自行酌情作出。任何由公司裁定参与者的持续服务被终止有无因由
该参与者持有的已发行股票奖励的目的将不影响公司或关联公司或该参与者出于任何其他目的的权利或义务的任何确定。
(h)“控制权变更”是指在单笔交易或一系列关联交易中,完成下列任一或多项事件:
(i)任何《交易法》人士直接或间接成为公司证券的拥有人,代表公司当时已发行证券的合并投票权超过50%,但不是凭借合并、合并或类似交易。尽管有上述规定,控制权的变更不应被视为(a)由于直接从公司获得公司的证券,(b)由于投资者、其任何关联公司或任何其他在主要目的是通过发行股本证券为公司获得融资的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获得公司证券的《交易法》人获得公司的证券,或(c)仅因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回购或以其他方式收购有表决权证券从而减少已发行股份数量,任何交易法人士(“标的人士”)所持有的所有权水平超过已发行有表决权证券的指定百分比阈值,但前提是,如果控制权变更将因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收购有表决权证券而发生(但不是因为这句话的操作),并且在此类股份收购后,标的人士成为任何额外有表决权证券的所有者,假设回购或其他收购未发生,增加标的人拥有的当时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证券的百分比超过指定的百分比阈值,则应视为发生控制权变更;
(ii)涉及(直接或间接)公司的合并、合并或类似交易,而在紧接该等合并、合并或类似交易完成后,紧接该等合并、合并或类似交易之前的公司股东不直接或间接拥有(a)在该合并、合并或类似交易中代表存续实体合并未行使表决权的50%以上的已发行有表决权证券,或(b)在该合并、合并或类似交易中存续实体的母公司合并未行使表决权的50%以上,在每种情况下,与其在紧接此类交易之前对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证券的所有权的比例基本相同;
(iii)公司的股东批准或董事会批准公司完全解散或清算的计划,或公司完全解散或清算应以其他方式发生,但清算为母公司的情况除外;
(iv)出售、租赁、独家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合并资产(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但将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合并资产出售、租赁、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除外,超过50%的有表决权证券的合并投票权由公司股东拥有,其拥有的比例与紧接该出售、租赁、许可或其他处置前其对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证券的所有权基本相同;或
(v)在委员会通过计划之日为委员会(“现任委员会”)成员的个人因任何理由而停止构成委员会成员的至少多数;但如任何新的委员会成员的委任或选举(或选举提名)获当时仍在任的现任委员会成员的多数票通过或推荐,则就本计划而言,该新成员应被视为现任委员会成员。
为免生疑问,上述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可根据(i)爱尔兰法院根据《2014年爱尔兰公司法》第450条(可能不时修订、更新或替换)(“2014年法”)批准的妥协或安排或(ii)根据《2014年法》第609条对所有股东具有约束力的计划、合同或要约,或(iii)根据《2006年欧洲共同体条例》第23或24条(收购要约(指令2004/25/EC))条例进行的出价。
尽管有上述规定或本计划的任何其他规定,(a)控制权变更一词不应包括专门为变更公司住所而进行的资产出售、合并或其他交易,以及(b)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与参与者之间的个别书面协议中的控制权变更(或任何类似术语)的定义应取代上述关于受该协议约束的裁决的定义;但是,前提是,如该个别书面协议中未列出控制权变更的定义或任何类似术语,则应适用上述定义。
(i)“法典”是指经修订的1986年美国国内税收法典,包括其中规定的任何适用法规和指南。
(j)“委员会”指由一名或多名董事组成的委员会,董事会已根据第2(c)节向其授予权力。
(k)“公司”指Iterum Therapeutics公共有限公司,一家根据爱尔兰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
(l)“持续服务”指参与者在公司或关联公司的服务,无论是作为雇员还是董事,均未中断或终止。参与者作为雇员或董事向公司或关联公司提供服务的身份发生变化或参与者提供此类服务的实体发生变化,但前提是参与者向公司或关联公司提供的服务没有中断或终止,则不会终止参与者的持续服务;但前提是,如果参与者提供服务的实体不再符合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的关联公司资格,此类参与者的持续服务将被视为在此类实体不再具备附属资格之日终止。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董事会、公司首席执行官(或关联公司,如适用)或股票计划管理人可全权酌情决定,在(i)公司(或关联公司,如适用)批准的任何休假(包括病假、军假或任何其他事假),或(ii)公司、关联公司或其继任者之间的调动的情况下,持续服务是否会被视为中断。尽管有上述规定,仅在公司(或关联公司,如适用)休假政策、适用于参与者的任何休假协议或政策的书面条款或法律另有规定的范围内,为归属于股票奖励的目的,休假将被视为持续服务。
(m)“公司交易”是指在单个交易中或在一系列关联交易中,完成下列任一或多个事件:
(i)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综合资产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
(ii)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司至少50%的未偿还证券;
(iii)公司并非存续法团的合并、合并或类似交易;或
(iv)合并、合并或类似交易,其后公司为存续法团,但紧接合并、合并或类似交易前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凭借合并、合并或类似交易转换或交换为其他财产,不论是以证券、现金或其他形式。
为免生疑问,上述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均可根据(x)爱尔兰收购规则下的收购;(y)根据2014年法案第9部分第1章或(z)2014年法案第9部分第2章达成的妥协或安排。
(n)“董事”指董事会成员。
(o)就参与者而言,“残疾”是指该参与者因任何可预期导致死亡或已持续或预期持续不少于十二(12)个月的任何医学上可确定的身体或精神损害而无法从事任何实质性的有收益活动,这是《守则》第22(e)(3)和409A(a)(2)(c)(i)条规定的,并将由委员会根据委员会认为在该情况下有必要的医学证据确定。
(p)“雇员”指公司或关联公司雇用的任何人员。
(q)“实体”是指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实体。
(r)“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s)“交易法人士”指任何自然人、实体或“集团”(在《交易法》第13(d)或14(d)条的含义内),但“交易法人士”不应包括(i)公司或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ii)公司或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或根据公司或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的雇员福利计划持有证券的任何受托人或其他受托人,(iii)根据此类证券的注册公开发行暂时持有证券的承销商,(iv)直接或间接拥有的实体,由公司股东按其拥有公司普通股股份的基本相同比例;或(v)任何自然人、实体或“集团”(在
《交易法》第13(d)或14(d)条)规定,自生效之日起,直接或间接为公司证券的所有者,代表公司当时已发行证券的合并投票权的50%以上。
(t)“公允市场价值”是指截至任何日期,按以下方式确定的普通股价值:
(i)如普通股在任何已成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或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交易,则除非董事会另有决定,否则普通股股份的公平市值应为在该交易所或市场(或普通股交易量最大的交易所或市场)所报的普通股于确定当日的收市销售价格,该价格以董事会认为可靠的来源报告。
(ii)除非董事会另有规定,如果普通股在确定之日没有收盘价销售价格,则公允市场价值应为存在该报价的前一个最后日期的收盘价销售价格。
(iii)在普通股没有该等市场的情况下,公平市场价值须由董事会本着诚意并以符合《守则》第409A及422条的方式厘定。
(a)“良好理由”将具有参与者与公司或定义该术语的继承法团之间的任何书面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并且在没有该协议的情况下,该术语就参与者而言意味着未经参与者同意而无故采取的以下任何行动:
(i)参与者基本薪酬的实质性减少,但普遍适用于所有高管的减少除外;
(二)实质性减少参与者的权力、职责或责任,但条件是,除非参与者的新权力、职责或责任与先前的权力、职责或责任相比实质性减少,否则工作岗位的变化(包括职称的变化)不应被视为“实质性减少”;
(iii)公司的继任人未能或拒绝在控制权变更的情况下实质上承担公司根据参与者的要约信函和/或雇佣协议(如适用)所承担的义务;或
(iv)因参与者的主要就业地点迁移而导致参与者的单程驾驶距离增加超过50英里的参与者当时的主要住所。
为了有正当理由辞职,参与者必须在条件出现后的90天内向公司提供导致正当理由的事件的书面通知,允许公司至少在30天内治愈该条件,如果公司未能在该期限内治愈该条件,则参与者辞去该参与者当时在公司担任的所有职务的效力必须不迟于公司治愈期结束后的90天。
(u)“激励股票期权”是指根据计划第5节授予的期权,该期权旨在成为并符合《守则》第422条含义内的“激励股票期权”的条件。
(v)「首次公开发售日期」指公司与管理首次公开发售普通股的承销商订立包销协议的日期,据此,普通股就首次公开发售定价。
(w)“非雇员董事”是指(i)不是公司或关联公司的现任雇员或高级职员、不因作为顾问或以董事以外的任何身份提供的服务而直接或间接从公司或关联公司获得报酬的董事(根据《证券法》(“S-K条例”)颁布的S-K条例第404(a)项不要求披露的金额除外),在根据S-K条例第404(a)项要求披露的任何其他交易中不拥有权益,并且没有从事根据S-K条例第404(b)项需要披露的业务关系;或(ii)在其他方面被视为规则16b-3所指的“非雇员董事”。
(x)“非法定股票期权”指根据计划第5节授予的不符合激励股票期权条件的期权。
(y)“高级职员”指《交易法》第16条所指的公司高级职员。
(z)“期权”是指购买根据该计划授予的普通股的激励股票期权或非法定股票期权。
(aa)“普通股”或“股份”指公司股本中的普通股。
(bb)“其他股票奖励”是指根据第6(d)条的条款和条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基于普通股的奖励。
(CC)“拥有”、“拥有”、“所有人”、“所有权”个人或实体应被视为“拥有”、“拥有”、成为证券的“所有人”或已获得“所有权”,前提是该个人或实体通过任何合同、安排、谅解、关系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拥有或分享对此类证券的投票权,其中包括投票权或指挥投票权。
(dd)“参与者”指根据该计划获授予奖励的人,或(如适用)持有已发行股票奖励的其他人。
(ee)“绩效现金奖励”是指根据第6(c)(ii)条的条款和条件授予的现金奖励。
(ff)“绩效标准”是指董事会为确定一个绩效期间的绩效目标而选择的一项或多项标准。将用于确定此类绩效目标的绩效标准可能基于董事会确定的以下任一项或组合:(1)收益(包括每股收益和净收益);(2)息税折旧前利润;(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4)息税折旧摊销及法定和解前利润;(5)息税折旧摊销、法定和解及其他收入(费用)前利润;(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定和解、其他收入(费用)和基于股票的补偿前利润;(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律和解、其他收益(费用)、股票补偿及递延收益变动;(8)股东总回报;(9)净资产收益率或平均股东权益;(10)资产收益率、投资、或使用的资本;(11)股价;(12)保证金(包括毛利率);(13)收入(税前或税后);(14)营业收入;(15)税后营业收入;(16)税前利润;(17)经营现金流;(18)销售或收入目标;(19)收入或产品收入增加;(20)费用和成本削减目标;(21)改善或达到营运资本水平;(22)经济增加值(或同等指标);(23)市场份额;(24)现金流;(25)每股现金流;(26)股价表现;(27)债务减少;(28)项目或过程的实施或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临床试验启动,临床试验入组、临床试验结果、现有产品新增和补充适应症、监管备案提交、监管备案受理、监管或咨询委员会互动、监管批准、产品供应);(29)股东权益;(30)资本支出;(31)债务水平;(32)营业利润或净营业利润;(33)劳动力多样性;(34)净收入或营业收入增长;(35)账单;(36)预订;(37)员工保留;(38)在特定日期启动临床试验和/或研究阶段;(39)患者入组率;(40)预算管理;(41)向监管机构提交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适用备案或候选产品;(42)监管里程碑;(43)内部研究或临床项目的进展;(44)合作项目的进展;(45)合作伙伴满意度;(46)及时完成临床试验;(47)提交IND和NDA以及其他监管成果;(48)研究进展,包括项目的开发;(49)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或交易(包括知识产权的内部许可和外部许可;(50)客户满意度;以及(51)董事会选定的其他绩效衡量标准。
(gg)“绩效目标”是指,董事会根据绩效标准为绩效期间制定的一个或多个目标。业绩目标可以基于全公司范围,针对一个或多个业务部门、部门、附属公司或业务部门,或者以绝对值或相对于一个或多个可比公司的业绩或一个或多个相关指数的业绩。除非董事会(i)在授标时的授标协议中或(ii)在确定业绩目标时载明业绩目标的其他文件中另有规定,董事会将适当调整某一业绩期间业绩目标实现情况的计算方法如下:(1)排除重组和/或其他非经常性费用;(2)排除汇率影响;(3)排除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变更的影响;(4)排除公司税率的任何法定调整的影响;(5)排除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任何性质不寻常或不经常发生的项目的影响;(6)排除收购或合资企业的稀释影响;(7)假设公司剥离的任何业务在此类剥离后的一个业绩期的剩余时间内实现了目标水平的业绩目标;(8)排除因任何股票分红或拆分、股票回购、重组、资本重组、合并、合并、分拆、合并或交换股份或其他类似公司变更,或除定期现金股息外的任何向普通股股东的分配而导致的公司普通股流通股的任何变化的影响;(9)排除基于股票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奖金计划进行的补偿和奖金的发放;(10)排除与潜在收购或资产剥离相关的根据公认会计原则要求计入费用的成本;(11)排除根据公认会计原则要求记录的商誉和无形资产减值费用;以及(12)排除任何其他不寻常、非经常性损益或其他非常项目的影响。此外,董事会保留增加、减少或消除在实现业绩目标时应获得的补偿或经济利益的酌处权,并确定计算其选择在该业绩期间使用的业绩标准的方式。部分达到规定标准可能会导致支付或归属与奖励协议或绩效现金奖励书面条款中规定的实现程度相对应的款项。
(hh)“业绩期”是指董事会为确定参与者获得股票奖励或业绩现金奖励的权利和支付而选择的衡量一个或多个业绩目标实现情况的时间段。履约期可能有不同和重叠的持续时间,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
(ii)“绩效股票奖励”指根据第6(c)(i)条的条款和条件授予的股票奖励。
(jj)“个人数据”与1988年和2003年《数据保护法》中定义的含义相同。
(kK)“计划”指本修订并重述的Iterum Therapeutics公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
(ll)“限制性股票奖励”是指根据第6(a)条的条款和条件授予的普通股奖励。
(mm)“限制性股票奖励”是指根据第6(b)条的条款和条件授予的获得普通股的权利。
(nn)“规则16b-3”是指根据《交易法》颁布的规则16b-3或规则16b-3的任何继承者,不时生效。
(oo)“证券法”是指经修订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
(pp)“股票增值权”或“SAR”是指根据第5条的条款和条件授予的获得普通股增值的权利。
(qq)“股票奖励”是指获得根据该计划授予的普通股的任何权利,包括激励股票期权、非法定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奖励、限制性股票奖励、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奖励或任何其他股票奖励。
(rr)“股票计划管理人”指董事会根据第2(a)节指定的一名或多名高级职员或雇员。
(ss)“附属公司”就公司而言指(i)任何公司,其拥有超过50%的已发行股本的普通投票权以选举该公司董事会的多数成员(无论当时该公司的任何其他类别或类别的股票是否会因任何意外事件的发生而拥有或可能拥有投票权)在当时由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及(ii)任何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公司拥有直接或间接权益的其他实体(无论是以投票或参与利润或出资的形式)超过50%,或在上下文有此要求的情况下,爱尔兰公司法中“子公司”的定义。
(tt)“百分之十股东”指拥有(或根据《守则》第424(d)条被视为拥有)股份的人士,该人士拥有超过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所有类别股份总合并投票权的10%。
计划通过和修正
Iterum Therapeutics公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14日通过。
于2018年5月14日经Iterum Therapeutics公众有限公司股东批准。
Iterum Therapeutics公共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11日通过的经修订及重述的计划。
于2020年6月10日经Iterum Therapeutics公众有限公司股东批准。
Iterum Therapeutics董事会通过的经修订及重述计划的修订
公共有限公司2021年3月11日。
于2021年6月23日经Iterum Therapeutics公共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修正为
经修订及重报的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
现将Iterum Therapeutics股份有限公司经修订和重述的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计划”)进一步修订如下:
1.兹删除第3(a)(i)节,并插入新的第3(a)(i)节代替该节,其内容如下:
“(i)根据本条第3(a)款和第9(a)款有关资本化调整的规定,根据股票奖励保留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349,376股(“股份储备”),该数量应包括(i)截至首次公开发行日期根据先前计划剩余的任何可供发行的股份和(ii)任何返回的股份。为明确起见,本第3(a)节中的限制是对根据该计划可能发行的普通股数量的限制。因此,除第7(a)节规定的情况外,本第3(a)节不限制授予股票奖励。”
除上文所述外,该计划的其余部分仍具有完全效力,并有效修订由Iterum Therapeutics公众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8日通过的经修订及重述的计划。
经Iterum Therapeutics公众有限公司股东于2025年9月10日批准。
ITERUM THERAPEUTICS PLC 25 NORTH WALL QUAY Dublin 1,爱尔兰在线投票-www.proxyvote.com或扫描上面的二维码条码使用互联网传输您的投票指示和电子传递信息,直至爱尔兰时间2025年9月10日凌晨4点59分(美国东部时间2025年9月9日晚上11点59分)。当您访问网站并按照指示获取您的记录和创建电子投票指示表时,请准备好您的代理卡。未来代理材料的电子交付如果您希望减少我公司在邮寄代理材料方面产生的成本,您可以同意通过电子邮件或互联网以电子方式接收所有未来的代理声明、代理卡和年度报告。报名电子投递,请按照以上说明使用互联网投票,并在收到提示时,注明同意在未来年度以电子方式接收或访问代理材料。电话投票-1-800-690-6903在爱尔兰时间2025年9月10日凌晨4:59(美国东部时间2025年9月9日晚上11:59)之前,使用任何按键式电话传送您的投票指示。打电话时要准备好代理卡,然后按照指示操作。邮寄投票标记、签名并注明日期您的代理卡并将其放入我们提供的已付邮资的信封中退回或退回给Vote Processing,c/o Broadridge,51 Mercedes Way,Edgewood,NY 11717。我们必须在2025年9月9日爱尔兰时间下午5:00(东部时间下午12:00)之前收到填妥的代理卡。要投票,请在下面用蓝色或黑色墨水标记如下:V77037-P35995为您的记录保留此部分此代理卡仅在签名并注明日期时有效。DETACH and RETURN this portion only Iterum THERAPEUTICS PLC The Board of Directors recommends you vote for the nominant listed below in Proposal 1 and for Proposal 2,3,4,5,6 and 7:For Against Abstain 1。选举第一类董事的唯一提名人,David G. Kelly,任期三年,于202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届满。2.以不具约束力的表决批准委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通过审计委员会确定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薪酬。3.以不具约束力的咨询投票方式批准指定的高管薪酬。4.批准增加本公司的法定股本。以律师、被执行人、管理人、其他受托人身份签字时,请按此提供全称。共同所有人应各自亲自签字。所有持有人必须签字。如属法团或合伙企业,请获授权人员签署完整的法团或合伙名称。签名[请在方框内签名]日期签名(共同所有人)日期
关于年度股东大会代理材料可用性的重要通知:致股东的年度报告、代理声明和爱尔兰财务报表可在www.proxyvote.com上查阅。V77038-P35995 ITERUM THERAPEUTICS PLC年度股东大会爱尔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下午3:00(美国东部时间上午10点)25 North Wall Quay Dublin 1,Ireland此项代理由董事会征集以下签名的股东(s),撤销所有先前的代理,特此指定(s)David G. Kelly和Kevin Dalton或他们中的任何人作为代理人,各自具有替代权,并在此授权他们代表并投票给以下签名人有/有权投票的Iterum TherapeuticsPLC的所有普通股,凭借以下签署人如亲自出席将拥有的所有权力,出席将于2025年9月10日举行的Iterum Therapeutics PLC年度股东大会,或其任何延期或休会。有权出席并投票的股东有权委任一名或多名代理人代替他或她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发言及投票。代理人不必是记录在案的股东。如果您希望提名除David G. Kelly或Kevin Dalton之外的代理人,请联系我们的秘书。任何此类被提名的代理人必须亲自出席年度股东大会,以便您投票。该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份将由代理人按照指示的方式进行投票。如果没有显示此类指示,代理人将有权投票支持第1、2、3、4、5、6和7号提案。各代理人有权酌情就会议之前可能适当提出的其他事项及其任何休会或延期进行表决。续并将于反面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