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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a 1 ea0206763-04.htm 注册声明

于2024年8月9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注册号:333-279752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号修正案

表格F-1
注册声明

1933年《证券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适用
(注册人姓名翻译成英文)

英属维尔京群岛

 

3670

 

不适用

(国家或其他司法
公司或组织)

 

(初级标准工业
分类码号)

 

(I.R.S.雇主
识别号码)

Lot A99,Jalan 2A-3,A101 & A102,Jalan 2A,Kawasan Perusahaan MIEL
Sungai Lalang,08000 Sungai Petani,Kedah Darul Aman,Malaysia
+60 4-4417802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含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含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o Cogency Global Inc。
东42街122号,18楼
纽约,NY 10168
+1 800-221-0102
(代办服务人员姓名、地址(含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含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副本至:

Lawrence S. Venick,esq。
Loeb & Loeb LLP
2206-19怡和府
中环康乐广场1号
香港特区
电话:+ 852-3923-1111

 

方刘,esq。
VCL Law LLP
1945年老绞刑架之路,
套房260
维也纳,VA 22182
电话:+ 1(703)919-728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议向公众出售的大致开始日期:于本登记声明生效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完成。

如果根据经修订的《证券法》第415条规则,在此表格上登记的任何证券将延迟或连续发售,请选中以下方框。☐

如果提交此表格是为了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为一项发行注册额外证券,请选中以下方框,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有效登记声明的《证券法》登记声明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c)条规则提交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方框,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生效登记声明的《证券法》登记声明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d)条规则提交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方框,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生效登记声明的《证券法》登记声明编号。☐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证券法》第405条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一家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的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证券法》第7(a)(2)(b)节规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____________

↓“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是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12年4月5日之后发布的对其会计准则编纂的任何更新。

注册人特此在可能需要的一个或多个日期对本注册声明进行修订,以延迟其生效日期,直至注册人提交进一步修订,具体说明本注册声明此后应根据经修订的《证券法》第8(a)节生效,或直至注册声明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该第8(a)节行事可能确定的日期生效。

     

 

目 录

解释性说明

本注册说明书载有两份招股章程,详情如下。

•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将用于由注册人透过公开发售招股章程封面所指名的承销商公开发售最多2,200,000股注册人A类普通股的招股章程(「公开发售招股章程」)。

•转售招股书。将用于由其中所载售股股东转售注册人合共2,200,000股A类普通股的招股章程(“转售招股章程”)。

《回售说明书》与《公开发行说明书》实质相同,但以下要点除外:

•它们包含不同的内外前盖和后盖;

•它们在从第Alt-1页开始的招股说明书摘要部分中包含不同的发行部分;

•它们在第Alt-13页上包含不同的收益用途部分;

•它们在第Alt-13页上包含不同的锁定协议部分;

•回售说明书中包含出售股东部分;

•插入一份售股股东分配计划;及

• Alt-16页的转售说明书中的法律事务部分删除了对承销商法律顾问的提及。

注册人已在本注册声明中列入公开发售招股章程封底页后的一组备用页面(“备用页面”),以反映回售招股章程与公开发售招股章程相比的上述差异。公开发售招股章程将不包括备用页,并将由注册人用于公开发售。除新增或替换备用页外,回售招股章程将与公开发售招股章程实质上相同,并将用于售股股东的回售发售。

 

目 录

本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不完整,可能会发生变更。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注册声明生效之前,我们可能不会出售这些证券。本招股章程不是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也不是在不允许要约或出售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征求购买这些证券的要约。

初步前景

 

待完成,日期为2024年8月9日

2,200,000股A类普通股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

这是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LIL”)首次公开发行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A类普通股”)。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股权,我们将在此次发行完成后发行LIL的2,200,000股A类普通股,占已发行在外普通股的16.36%,每股面值0.00001美元(“普通股”)。此次发行后,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股权,16.36%的已发行流通普通股将由公众股东持有。售股股东发售2,200,000股A类普通股,将根据回售说明书出售。我们将不会从出售将由售股股东出售的A类普通股中获得任何收益。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A类普通股一直没有公开市场。我们此次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发行价格预计在每股4美元至6美元之间。我们打算申请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我们的A类普通股,代码为“LNKS”。无法保证我们的上市申请一定会获得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批准,如果我们的申请未获得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批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将被终止。

我们将成为《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所定义的“受控公司”,因为在紧随本次发行完成以及售股股东根据回售说明书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后,我们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Man Tak Lau先生将拥有5,829,500股A类普通股和2,500,000股B类普通股,占我们已发行在外普通股总数的61.93%,占总投票权的91.60%,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超额配股权。因此,我们的控股股东将有能力控制通过其对公司的控股所有权提交给股东批准的某些事项的结果,例如选举董事、修订我们的组织文件以及任何合并、合并、出售我们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或其他重大公司交易。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相关的风险——我们的控股股东拥有重要的投票权,可能会采取可能不符合我们其他股东最佳利益的行动”。然而,即使我们被视为“受控公司”,我们也不打算利用根据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给予“受控公司”的公司治理豁免。请参阅“风险因素——我们是纳斯达克上市规则含义内的“受控公司”,可能会遵守某些公司治理要求的某些豁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公众股东产生不利影响。”

LIL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并非马来西亚运营公司。作为一家没有实质性业务的控股公司,我们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TEM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此次发行的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LIL的A类普通股,而不是我们的运营子公司TEM的股票。您可能永远不会直接持有我们运营子公司的任何股权。

除非另有说明,招股说明书中提及的“公司”、“集团”、“我们”、“我们”和“我们的”均指LIL,即将发行本招股说明书中发售的A类普通股的BVI实体。“我们的运营子公司”和“运营子公司”指的是TEM。尽管我们对TEM的所有权权益是通过BVI的一家中间公司持有的,但我们运营的结构对投资者而言涉及独特的风险。参见“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

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具有高度投机性,风险程度很高。在购买任何股票之前,您应该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14页开始的“风险因素”中关于投资我们A类普通股的重大风险的讨论。

我们既是联邦证券法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也是“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将受到降低的上市公司报告要求的约束。更多信息见“招股说明书摘要—作为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启示”和“招股说明书摘要—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的启示”。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任何其他监管机构均未批准或不批准这些证券,或通过本招股说明书的准确性或充分性。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每股

 

合计(2)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美元

   

5(3)

 

美元

   

11,000,000

承销折扣(1)

 

美元

   

0.35

 

美元

   

770,000

收益,未计费用,给我们

 

美元

   

4.65

 

美元

   

10,230,000

____________

(1)代表相当于每股A类普通股7.0%的包销折扣。

(2)假定承销商不行使其超额配售选择权的任何部分。

(3)以假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5美元/股为基础,为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预计区间的中点。

以假定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5美元/股为基础,为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预计区间的中点。我们预计此次发行的总现金支出约为1,327,331美元,不包括承销折扣和非问责费用津贴。此外,我们将支付与此次发行相关的额外价值项目,这些项目被金融业监管局(FINRA)视为承销补偿。这些付款将进一步减少我们在支出前可获得的收益。更多信息,请参见“承销”。

本次发行是在坚定承诺的基础上进行的。承销商有义务采取并支付所有股份,如果任何此类股份被采取。我们已授予承销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四十五(45)天内的选择权,以购买我们根据本次发行发售的A类普通股总数的最多15%(不包括受此选择权约束的股份),仅用于覆盖超额配售,按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减去承销折扣。如果承销商全额行使期权,根据假定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每股A类普通股5美元计算,应付的总承销折扣将为88.55万美元,扣除承销折扣和费用前给我们的总收益将为12,650,000美元。

如果我们完成此次发行,净收益将在截止日期交付给我们。承销商预计将于2024年[ * ]日或前后按“承销”项下规定的付款交付A类普通股。

 

主承销商

 

联席经理

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为,2024。

 

目 录

目 录

 

招股说明书摘要

 

1

民事责任的强制执行

 

12

风险因素

 

14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特别说明

 

34

行业和市场数据

 

35

所得款项用途

 

40

股息政策

 

41

大写

 

42

稀释

 

43

汇率信息

 

44

公司历史沿革及Structure

 

45

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47

商业

 

66

条例

 

76

管理

 

88

关联交易

 

95

主要股东

 

98

股份说明

 

99

符合未来出售资格的股份

 

109

材料所得税考虑因素

 

112

承销

 

116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

 

120

法律事项

 

121

专家

 

121

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121

综合财务报表索引

 

F-1

我们对本招股说明书和我们编制或授权的任何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所包含的信息负责。我们没有,承销商也没有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不同的信息,我们和承销商对他人可能提供给您的任何其他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我们没有,承销商也没有,在不允许要约或出售的任何司法管辖区提出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要约。无论本招股说明书的交付时间或任何A类普通股的出售时间如何,您都不应假定本招股说明书所载的信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日期以外的任何日期都是准确的。

对于美国以外的投资者:我们和承销商均未做任何允许本次发行或在任何司法管辖区拥有或分发本招股说明书的事情,但美国除外,在这些司法管辖区需要为此目的采取行动。拥有本招股章程的美国境外人士,须知悉并遵守有关A类普通股的发售及本招股章程在美国境外的分发的任何限制。

我们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我们的大部分已发行证券由非美国居民拥有。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规定,我们目前有资格被视为“外国私人发行人”。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将不会像其证券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或《交易法》注册的国内注册人那样频繁或迅速地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SEC提交定期报告和财务报表。

直至并包括2024年[ • ](本招股章程日期后二十五(25)天),所有买卖或交易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交易商,不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均可能被要求交付招股章程。这一交割要求是交易商在担任承销商时以及就其未售出的配售或认购交付招股说明书的义务的补充。

我们从市场研究、公开信息和行业出版物中获得本招股说明书中使用的统计、市场和其他行业数据和预测,包括但不限于由我们委托并由第三方独立行业研究公司Ken Research Private Limited编制的行业报告,以提供有关我们经营所在行业的信息。行业出版物、研究、调查、研究和预测一般表示,它们所包含的信息是从被认为可靠的来源获得的,但不能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这些来源获得的预测和其他前瞻性信息与本招股说明书中的其他前瞻性陈述具有相同的资格和不确定性,并受到各种因素的风险,包括“风险因素”中描述的因素。这些因素和其他因素可能导致结果与这些预测和其他前瞻性信息中表达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

i

目 录

适用于本招股说明书的公约

除非另有说明或文意另有所指,本招股章程所有提述:

•“章程”或“公司章程”指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的经第二次修订及重述的我公司章程,自2024年2月21日起生效,并经不时修订、补充及/或以其他方式修订;

•“BVI”指英属维尔京群岛;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是对不时修订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

•“A类普通股”指LIL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

•“B类普通股”指LIL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

•“控股股东”为Man Tak Lau先生,他实益拥有合共832.95万股普通股,包括582.95万股A类普通股和250万股B类普通股,分别占已发行及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1.93%,占总投票权的91.60%,紧随本次发售完成后,以及假设承销商未行使其超额配股权,售股股东根据回售招股说明书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

•“新冠疫情”致2019年冠状病毒病;

•“交易法”是经修订的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

•“欧元”、“欧元”或“欧元”是指参加欧洲货币联盟成员国的货币;

•“香港”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IPO”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证券;

•“马来西亚工厂”为TEM位于马来西亚吉打达鲁尔阿曼的生产现场;

•“组织章程大纲”或“组织章程大纲”是指我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的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自2024年2月21日起生效,并经不时修订、补充及/或以其他方式修订;

•“普通股”或“股份”是指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

•“我们的运营子公司”或“运营子公司”是对TEM;

•“中国”、“中国”或“中国大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币”是指马来西亚法定货币马币;

•《证券法》是经修订的美国1933年《证券法》;

•“TEM”是TEM Electronics(M)Sdn。Bhd.,一家在马来西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TSPL的直接全资子公司和LIL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TSPL”指TEM SP Limited,一家在BVI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LIL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

•“美元”或“美元”或“美元”或“美元”是指美国的法定货币;而

•本招股章程中的“我们”、“我们”、“我们的”、“我们的公司”、“公司”、“我们的集团”、“集团”或“LIL”是指于2022年12月8日根据BVI法案在BVI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商业公司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将发行发售的A类普通股。

我们对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部分数字进行了四舍五入调整。因此,在某些表格中显示为总数的数字数字可能不是它们前面的数字的算术汇总。

二、

目 录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本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信息均假定承销商不行使其超额配售选择权。

LIL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通过其运营子公司TEM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LIL的报告货币为人民币。这份招股说明书仅为方便读者而将人民币翻译成美元。除非另有说明,本招股书中所有人民币兑美元及美元兑人民币的换算,分别按截至2022年6月30日及2023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数字的2023年6月30日中午买入价1美元= 4.6650令吉计算,及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数字的2023年12月29日中午买入价1美元= 4.5903令吉计算,各按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H.10统计发布。我们不对本招股说明书中提及的人民币或美元金额可能已经或可能已按任何特定汇率或根本无法兑换成美元或人民币(视情况而定)作出任何陈述。

LIL的财年将于6月30日结束。提及特定“财政年度”是指我们截至该日历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提及特定“年度”也是指我们截至该日历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除非文中另有说明。

三、

目 录

行业和市场数据

本招股说明书包括本招股说明书中使用的统计、市场和其他行业数据和预测,这些数据和预测来自市场研究、公开信息和行业出版物,包括但不限于由我们委托并由第三方独立行业研究公司Ken Research Private Limited编制的行业报告,以提供有关我们经营所在行业的信息,以及我们的管理层根据这些数据进行的估计。行业出版物、研究、调查、研究和预测一般表示,它们所包含的信息是从被认为可靠的来源获得的,但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这些来源获得的预测和其他前瞻性信息与本招股说明书中的其他前瞻性陈述具有相同的资格和不确定性,并受到各种因素的风险,包括“风险因素”中描述的因素。这些因素和其他因素可能导致结果与这些预测和其他前瞻性信息中表达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

市场数据和统计数据本质上是预测性和投机性的,并不一定反映实际市场情况。这类统计数据是基于市场调研,而市场调研本身是基于研究人员和被调查者双方的抽样和主观判断,包括对相关市场应该包括哪些类型的产品和交易的判断。此外,不同市场的统计数据比较的价值受到许多因素的限制,包括(i)市场的定义不同,(ii)基础信息是通过不同的方法收集的,以及(iii)在编制数据时采用了不同的假设。因此,应谨慎看待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市场统计数据。

商标、服务标记和商号

仅为方便起见,本招股说明书中提及的商标、服务标记和商品名称没有®和TM符号,但此类提及无意以任何方式表明,我们不会根据适用法律在最大程度上主张我们的权利或适用许可人对这些商标、服务标记和商品名称的权利。本招股说明书另有他人的商标、服务标记、商号,为其各自所有者的财产。我们不打算使用或展示其他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或商品名称来暗示与任何其他公司的关系,或由任何其他公司为我们背书或赞助。

四、

目 录

前景摘要

以下摘要重点介绍了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包含的信息,并不包含您在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之前应考虑的所有信息。你应该仔细阅读整个招股说明书,包括“风险因素”、“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附注,在每一种情况下都包含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本招股章程中所有提述“我们”、“我们”、“我们的”、“我们的集团”、“我们的公司”、“LIL”均指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除其他事项外,您在作出投资决定前应仔细考虑(其中包括)本招股章程标题为“业务”一节所讨论的事项。

概述

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我们是电线/电缆线束的制造商和供应商,我们的制造业务位于马来西亚,在电线/电缆线束行业拥有20多年的经验。电线/电缆线束是指电线/电缆与带子、电缆扎带和电工胶带捆绑在一起,用以传输信号或电力的总成。我们的客户一般是主要以亚太地区为基地的家电、工业产品和汽车行业的全球品牌制造商和原始设备制造商(“OEM”)。

我们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都与客户密切合作,包括设计、原型设计和生产。我们的商业模式使我们能够为不同的应用和电气设计提供定制的线束。我们的产品是根据客户的具体技术要求定制定做的。

我们的竞争优势

我们认为,我们的运营子公司有别于竞争对手的以下竞争优势:

•多元化行业的客户基础以及与全球知名品牌制造商和OEM的长期业务关系;

•广泛了解线束生产工艺,更新机器和高效管理,在保持质量的同时带来有竞争力的价格;

•高标准和对质量控制的承诺;

•强大的定制化生产平台;以及

•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对我们经营所在的制造业有广泛的了解。

我们的策略

我们的目标是实现我们的业务目标,进一步加强我们的市场地位,并通过推行以下关键战略继续成为具有竞争力的电线/电缆线束制造商和供应商:

•升级提升我们的产能;

•加强我们的销售和营销努力,以使我们的客户群多样化;

•提升我们的能力水平;和

•收购公司和/或组建合资企业。

公司历史沿革及Structure

1995年10月31日,TEM根据马来西亚法律成立,从事制造连接器、组件和电线/电缆线束的业务。TSPL于2022年11月15日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作为重组的一部分,于2022年12月14日,TSPL收购TEM的全部已发行股本。

2022年12月8日,LIL作为一家控股公司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作为重组的一部分,于2022年12月21日,LIL收购了TSPL的全部已发行股本,随后TSPL由LIL全资拥有,TEM由LIL间接全资拥有。

1

目 录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股权,我们将发行2,200,000股A类普通股,占此次发行完成后普通股的16.36%。下面的图表说明了我们的公司结构,并确定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在完成本次发行和售股股东根据本次发行的转售招股说明书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时我们的子公司:

我们将成为《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定义的“受控公司”,因为在紧随本次发行完成以及售股股东根据回售说明书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后,我们的控股股东将拥有我们已发行在外普通股总数的61.93%,占总投票权的91.60%,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超额配股权,并且可能有能力决定需要股东批准的事项。

投资者正在购买我们的控股公司LIL的证券,而不是我们运营子公司的证券,通过这些证券我们进行运营。

往来子公司的现金转账

作为我们现金管理政策和程序的一部分,我们的管理层定期监测子公司的现金状况,并每月编制预算,以确保其在可预见的未来拥有履行其义务所需的资金,并确保充足的流动性。如果出现现金需求或潜在的流动性问题,将向我们的首席财务官报告,并以董事会批准为前提。

现金通过我们的组织以以下方式转移:(i)资金根据需要通过我们的BVI子公司以出资或股东贷款的形式(视情况而定)从LIL转移到我们在马来西亚的运营子公司TEM;以及(ii)TEM可能通过我们的BVI子公司向LIL支付股息或其他分配。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可以(i)通过提供股东贷款、(ii)通过进一步认购股份或(iii)通过出资方式向其直接子公司提供资金,而无需进一步认购股份。对于LIL向其子公司转移现金,BVI法律允许LIL以上述三种方式向其直接子公司TSPL提供资金,但须遵守BVI法案(经修订)和LIL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规定的某些限制。同样,BVI法律允许TSPL以上述三种方式向我们的运营子公司TEM提供资金,但须遵守BVI法案(经修订)和TSPL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规定的某些限制。

2

目 录

根据马来西亚法律法规,TEM以股息或其他分配形式向我们转移资金的能力不受监管条款的实质性限制。TEM可以自由汇出撤资收益、利润、股息或在马来西亚的任何投资产生的任何收入,只要支付的是外币,而不是马来西亚林吉特,并根据马来西亚国家银行(马来西亚中央银行)(“BNM”)发布的外汇通知。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经修订),在不违反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情况下,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可以向其股东进行股息分配,但条件是在分配之后,该公司的资产价值立即超过其负债,并且该公司有能力在债务到期时支付其债务。

除上述情况外,我们没有采取或维持任何现金管理政策和程序,以规定此类资金的金额或资金如何转移,并且我们的子公司在相互之间转移现金、从我们的子公司向LIL分配收益以及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根据任何适用协议结清所欠款项的能力方面没有遇到任何困难或限制。

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止年度,LIL并无宣派或派付任何股息或分派,亦无资产在LIL及其附属公司之间转移。

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为我们的股票支付股息。我们目前打算保留所有可用资金和未来收益(如果有的话),用于运营子公司业务的运营和扩展。与我们的股息政策相关的任何未来决定将由我们的董事会在考虑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资本要求、合同要求、业务前景和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后酌情决定,并受制于任何未来融资工具中包含的限制。

民事责任的强制执行

我们是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基本上我们所有的资产都位于美国境外。此外,我们所有的董事和执行官都是马来西亚或香港的国民或居民,他们几乎所有的资产都位于美国境外。因此,您可能难以在美国境内向我们或这些人送达诉讼程序,或执行在美国法院对我们或他们获得的判决,包括基于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的判决。您也可能难以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以及我们的执行官和董事执行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普通股相关的风险——您可能会在根据外国法律对我们或招股说明书中指定的董事实施送达法律程序、执行外国判决或在马来西亚或香港提起诉讼方面遇到困难。”了解更多信息。

我们已指定Cogency Global Inc.为我们的代理人,在根据美国证券法对我们提起的任何诉讼中,可能会向其送达诉讼程序。

Conyers Dill & Pearman,我们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顾问,已告知我们,BVI法院是否会(i)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针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作出的判决,以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施加责任;或(ii)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受理在BVI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提起的原始诉讼,存在不确定性。

Conyers Dill & Pearman告知我们,尽管BVI没有对在美国联邦或州法院获得的判决进行法定强制执行(并且BVI不是任何关于对等强制执行或承认此类判决的条约的缔约方),但BVI的法院将承认为有效的判决,在美国联邦法院或州法院获得的最终且最终的人称判决,根据该判决,应支付一笔款项(不包括就多项损害赔偿、税款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指控或就罚款或其他处罚应支付的款项),并将据此作出判决,但前提是(a)此类法院对受该判决约束的各方具有适当管辖权,(b)此类法院没有违反英属维尔京群岛自然正义规则,(c)此类判决不是通过欺诈获得的,(d)判决的执行不会违反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共政策,(e)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作出判决之前没有提交与诉讼相关的新的可受理证据,以及(f)适当遵守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规定的正确程序。然而,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不太可能执行美国的惩罚性判决

3

目 录

法院以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为依据,如果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判定此类判决导致支付可能被视为罚款、处罚或惩罚性性质的付款义务,则不对案情进行重审。

我们的马来西亚法律顾问Mah-Kamariyah & Philip Koh告知我们,在马来西亚执行外国判决可以通过法定强制执行或普通法强制执行规则来实现。根据马来西亚1958年《互惠执行判决法案》(REJA),REJA附表1所列的互惠国家高级法院作出的判决得到承认,并可通过登记判决的方式直接或立即执行,前提是此类判决满足REJA规定的要求。在REJA第一附表所列国家以外的国家获得的外国判决,不得不通过英美法规则执行。虽然美国不是REJA第一附表所列的对等国家,但根据马来西亚普通法原则,在美国宣布的判决仍可在马来西亚执行,条件是此类外国判决必须满足某些条件,其中包括以下条件:

(a)该判决为一笔确定的款项,且为最终及结论性的;

(b)准予判决的原审法院对该诉讼具有管辖权;

(c)该判决并非以欺诈手段取得;

(d)取得判决的法律程序并无违反自然正义;及

(e)执行判决不会违反马来西亚的公共政策。

香港没有与美国对等执行判决的安排。因此,仅基于美国联邦证券法或美国境内任何州或地区的证券法的美国法院民事责任判决在香港、在原始诉讼或强制执行诉讼中的可执行性存在不确定性。

我们的香港法律顾问Hastings & Co.告知我们,香港法院是否会(i)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作出的判决,或(ii)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对在香港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提起的原始诉讼进行受理,存在不确定性。

美国法院根据美国联邦或州证券法律作出的判决,可在香港按普通法强制执行,方法是就该判决在香港法院就根据该判决应支付的金额提起诉讼,然后根据外国判决的强度寻求即决判决,但外国判决(其中包括),是(1)针对一笔债务或一笔确定的款项(不是向外国政府征税当局征收的税款或类似费用或罚款或其他处罚);(2)就索赔的是非曲直而言是最终的和结论性的,但不是其他。在任何情况下,如果(a)该判决是通过欺诈获得的;(b)获得该判决的程序与自然正义相抵触;(c)该判决的执行或承认将违反香港的公共政策;(d)美国法院没有司法管辖权;或(e)该判决与香港先前的判决相冲突,则该判决无论如何不得在香港如此执行。

关键风险因素汇总

我们的业务受到多项风险的影响,包括可能阻碍我们实现业务目标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这些风险是您在决定投资于我们的A类普通股之前应考虑的。“风险因素”中对这些风险进行了更全面的讨论。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与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更详细的讨论,请参阅本招募说明书第14页开始的“风险因素——与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我们的运营受马来西亚多项法律法规的约束(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4页)。

•马来西亚社会、政治、监管和经济环境的发展可能对我们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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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面临的风险是,马来西亚政府的政策变化可能会对我们可能在马来西亚开展的业务以及此类业务的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5页)。

•汇率波动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证券价值产生不利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5页)。

•我们受制于马来西亚的外汇管制政策(见本招募说明书第15页)。

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有关更详细的讨论,请参阅本招募说明书第16页开始的“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

•我们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6页)。

•生产设施运营的意外或长时间中断将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6页)。

•我们未能及时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获取原材料或填补客户的订单,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7页)。

•整体经济增长可能不及预期,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收入和业务前景产生不利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7页)。

•我们产生了大量的出口销售。在海外市场开展业务涉及可能导致海外销售减少和与此类销售相关的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例如外汇风险以及政治和经济不稳定(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7页)。

•如果我们未能有效执行我们的生产计划或我们的库存过时,我们未来的业绩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7页)。

•我们依赖数量有限的主要客户,其中可能会减少或停止为我们的产品进行采购订单(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8页)。

与我们的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更详细的讨论,请参阅本招募说明书第23页开始的“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

•我们的双重类别投票结构将限制您影响公司事务的能力,并可能阻止其他人进行我们的A类普通股持有人可能认为有益的任何控制权变更交易(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3页)。

•我们无法预测我们的双重类别结构可能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的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3页)。

•现有股东未来出售A类普通股,包括根据转售招股说明书进行的出售,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4页)。

•我们的控股股东拥有重要的投票权,可能会采取可能不符合我们其他股东最佳利益的行动(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4页)。

•我们是纳斯达克上市规则含义内的“受控公司”,可能会遵循某些可能对我们的公众股东产生不利影响的公司治理要求的某些豁免(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4页)。

•我们的控股股东在具有类似业务的公司中的持股可能会导致与我们公司和我们的其他股东的利益冲突(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5页)。

•我们的某些董事可能会将他们的时间分配给其他业务,从而在确定将多少时间用于我们的事务方面造成利益冲突(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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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相关的风险(有关更详细的讨论,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25页开始的“风险因素——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相关的风险”)

•如果我们未能满足适用的上市要求,纳斯达克可能不会批准我们的上市申请,或者可能会将我们的A类普通股从交易中除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流动性和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5页)。

•在本次发行之前,我们的A类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您可能无法以或高于您为其支付的价格转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或者根本无法(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6页)。

•我们的A类普通股最初的交易价格预计将低于每股5.00美元,因此将被称为“仙股”。细价股的交易有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可能会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价格和流动性产生负面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6页)。

•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格波动可能会使我们面临证券诉讼(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6页)。

•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高度波动,您可能会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请参阅本招募说明书第27页)。

•我们的IPO前股东,包括我们的控股股东,将能够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出售其股份,但须遵守规则144(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7页)的限制。

•未来在公开市场大幅出售或预期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格下跌(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8页)。

成为新兴增长公司的影响

作为一家上一财年收入低于12.35亿美元的公司,我们符合2012年4月颁布的《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JOBS Act”)中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资格。“新兴成长型公司”可能会利用减少的报告要求,否则这些要求将适用于较大的上市公司。特别是,作为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

•可能仅呈现两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和仅两年的相关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

•不要求提供详细的叙述性披露,讨论我们的薪酬原则、目标和要素,并分析这些要素如何与我们的原则和目标相契合,这通常被称为“薪酬讨论和分析;”

•无需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从我们的审计员那里获得关于我们的管理层对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评估的证明和报告;

•不需要从我们的股东那里获得关于高管薪酬或金降落伞安排的非约束性咨询投票(通常称为“薪酬发言权”、“频率发言权”和“金降落伞发言权”投票);

•豁免某些要求按绩效计薪图表和首席执行官薪酬比例披露的高管薪酬披露规定;

•有资格根据《就业法》第107条为采用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申请更长的阶段性期限;和

•不会被要求对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估。

我们打算利用所有这些减少的报告要求和豁免,包括根据《就业法》第107条采用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的更长的阶段性期限。我们选择使用分阶段执行期可能会使我们难以将我们的财务报表与根据《就业法案》第107条选择退出分阶段执行期的非新兴成长型公司和其他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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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一直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直至(i)我们的年度总收入至少为12.35亿美元的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ii)本次发行完成五周年之后的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iii)我们在前三年期间发行了超过10亿美元的不可转换债券的日期;或(iv)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或《交易法》,我们被视为“大型加速申报人”的日期,如果截至我们最近完成的第二财季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非关联公司持有的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值超过7亿美元,就会发生这种情况。一旦我们不再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我们将无权获得上述《就业法》中规定的豁免。

作为外国私营发行人的影响

我们是《交易法》规则意义上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适用于美国国内上市公司的《交易法》某些条款的约束。例如:

•我们没有被要求提供与国内上市公司一样多的《交易法》报告,或者同样频繁的报告;

•对于中期报告,我们被允许仅遵守我们的母国要求,这些要求没有适用于国内公众公司的规则那么严格;

•我们没有被要求在某些问题上提供相同水平的披露,例如高管薪酬;

•我们不受旨在防止发行人选择性披露重大信息的监管公平披露条款的约束;

•我们不需要遵守《交易法》中关于根据《交易法》注册的证券的代理、同意或授权的征集的条款;和

•我们的高级职员、董事和主要股东无需遵守《交易法》第16条的规定,该条要求他们就其股份所有权和交易活动提交公开报告,并为任何“短线”交易交易实现的利润确立内部人责任。

此外,纳斯达克规则5615(a)(3)规定,像我们这样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可以依赖我们母国的公司治理实践来代替《纳斯达克规则5600系列》和规则5250(d)中的某些规则,前提是我们仍然遵守了纳斯达克的不合规通知要求(规则5625)、投票权要求(规则5640),并且我们有一个满足规则5605(c)(3)的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由符合规则5605(c)(2)(a)(ii)的独立性要求的委员会成员组成。如果我们依赖我们母国的公司治理实践来代替纳斯达克的某些规则,我们的股东可能无法获得对受制于纳斯达克所有公司治理要求的公司股东提供的相同保护。如果我们选择这样做,只要我们继续符合外国私人发行人的资格,我们就可以利用这些豁免。

成为受控公司的影响

受控公司免于多数独董要求。受控公司被豁免适用于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由独立董事过半数组成的纳斯达克标准。

拥有在纳斯达克上市证券的“受控公司”资格的公众公司,必须遵守交易所的持续上市标准以维持其上市。纳斯达克采用了定性上市标准。不遵守这些公司治理要求的公司可能会失去上市地位。根据纳斯达克规则,“受控公司”是指由单一个人、实体或集团持有超过50%投票权的公司。根据纳斯达克规则,“受控公司”可豁免遵守某些公司治理要求,包括:

•要求董事会过半数成员由独立董事组成;

•要求上市公司设立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提名和治理委员会,并有书面章程阐述委员会的宗旨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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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上市公司设立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薪酬委员会,并有书面章程阐述委员会的宗旨和职责;以及

•对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进行年度绩效评估的要求。

受控公司仍须遵守交易所的其他公司治理标准。其中包括设立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或非管理董事的特别会议。

在完成此次发行和售股股东根据回售说明书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后,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股权以购买额外的A类普通股,即13,780,000股普通股,假设超额配股权已全额行使,LIL的流通股将包括13,450,000股普通股。紧随本次发行完成后,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超额配股权,我们的控股股东将拥有我们已发行在外普通股总数的61.93%,占总投票权的91.60%,或我们已发行在外普通股总数的60.45%,占总投票权的91.11%,假设超额配股权全额行使。因此,我们将成为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615(c)条所定义的“受控公司”,因为我们的控股股东将持有选举董事的50%以上的投票权,而我们的控股股东可能有能力决定需要股东批准的事项。作为“受控公司”,我们被允许选择不遵守某些公司治理要求。我们不打算依赖这些豁免,但我们可能会在完成此次发行后选择这样做。如果我们选择依赖“受控公司”的豁免,我们董事会的大多数成员可能不是独立董事,我们的提名以及公司治理和薪酬委员会在发行结束时可能不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并且您将无法获得对受纳斯达克公司治理规则约束的公司股东提供的同等保护

新冠疫情的影响

自2019年12月下旬以来,新冠疫情在中国各地迅速蔓延,随后蔓延至世界其他地区。2020年1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卫生条例应急委员会宣布此次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随后于2020年3月11日宣布为全球大流行。新冠疫情的爆发导致全球各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旨在遏制其传播的措施,包括关闭边境、旅行禁令、隔离措施、保持社交距离以及限制商业活动和大型集会。从2020年到2021年年中,新冠疫苗接种计划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极大的推广。虽然2021年新冠疫情的传播得到了实质性控制,但世界不同地区出现了几种类型的新冠变异体,某些城市不时重新实施限制措施,以应对零星爆发的疫情。

新冠疫情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马来西亚工厂受到马来西亚政府于2020年3月16日宣布的限制行动令(“令”)实施的影响。该命令最初于2020年3月18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为期2周,马来西亚工厂因此被要求关闭。我们已设法在2020年4月19日获得马来西亚政府的有条件批准,以部分恢复马来西亚工厂的运营,但须遵守某些健康预防要求。尽管如此,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劳动力的不确定性以及在实施必要的遏制新冠疫情措施后效率降低,马来西亚工厂的产能仍远远落后于其全部产能。该命令后来于2020年5月4日更改为有条件移动控制命令(“CMCO”),随后于2020年6月10日更改为恢复移动控制命令(“RMCO”),并将RMCO延长至2020年底。RMCO对马来西亚工厂的运营造成了干扰,包括原材料接收和成品交付的延迟以及马来西亚境外客户的访问。

•马来西亚政府于2021年5月28日重新实施全面行动管制令(“FMCO”)。这一FMCO,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封锁2周,并延长至2021年6月28日。2021年6月27日,马来西亚政府宣布无限期延长全国封锁,直至每日病例降至4000例以下。马来西亚工厂获得有条件批准,自2021年6月1日起继续部分运营,在这些情况下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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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工厂的产能仍远远落后于其全部产能。后来,马来西亚政府出台了国家复苏计划,以帮助该国摆脱新冠疫情及其经济影响。2021年9月15日,马来西亚工厂的工人疫苗接种比例高于80%,获准以100%人力运营。

•截至2022年3月,根据“worldometer”的冠状病毒统计数据,马来西亚排名第26位,成为新冠病例最高的国家。马来西亚新冠病例总数达到约360万例,相关死亡人数为33,228人。相对于该国的小规模经济而言,这些数字是巨大的。我们正在目睹对马来西亚消费者购买力的不利影响,我们在马来西亚开展的业务主要是长期大流行的直接结果。因此,冠状病毒可能在多大程度上继续对马来西亚经济产生不利影响尚不确定。如果马来西亚经济受到影响,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可能会减少,进而对我们的收入、现金流、财务状况和业务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世卫组织表示,由于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地接种疫苗,新冠疫情“一直呈下降趋势”,免疫力有所提高。尽管新冠肺炎的潜在演变仍存在不确定性,但世卫组织总干事于2023年5月5日宣布,新冠肺炎不再构成PHEIC,现在是一个既定和持续的健康问题,这与世卫组织IHR紧急委员会的建议一致。尽管发布了这样的声明,但诸如全球经济状况普遍放缓以及新冠疫情造成的资本市场波动等干扰仍然影响深远且普遍存在。未来新冠疫情对我们运营子公司业务的影响程度将取决于未来的发展,这些发展具有高度不确定性,无法预测,包括可能出现的有关新冠疫情严重性以及遏制新冠疫情或治疗其影响的行动等方面的新信息。如果新冠疫情或其他全球关注事项造成的干扰持续较长时间,我们的运营子公司追求其业务目标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此外,我们筹集股权和债务融资的能力可能会受到新冠疫情和其他事件的不利影响,包括由于市场波动加剧、市场流动性下降以及无法以我们可接受的条款或根本无法获得第三方融资。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2023年全年及以后的形势。

企业信息

我们的主要行政办公室位于Lot A99,Jalan 2A-3,A101 & A102,Jalan 2A,Kawasan Perusahaan MIEL Sungai Lalang,08000 Sungai Petani,Kedah Darul Aman,Malaysia。我们的电话是+ 604-4417802。我们在BVI的注册办事处位于Commerce House,Wickhams Cay 1,P.O. Box 3140,Road Town,Tortola,VG 1110,British Virgin Islands。我们的网站是www.linkers-hk.com。本网站所载或可透过本网站查阅的资料并非本招股章程的一部分,亦不应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

我们在美国的process服务代理是Cogency Global Inc.,地址为122 East 42nd Street,18th Floor,New York,NY 1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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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1)

以下是发行条款摘要:-

发行人: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

我们正在发售的普通股:

 

2,200,000股A类普通股

每A类普通股发售价:

 

我们预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将在每股A类普通股4美元至6美元之间

本次发行前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数量:

 


11,250,000股普通股,包括8,750,000股A类普通股和2,500,000股B类普通股

本次发行后已发行在外流通的普通股数量:

 


13,450,000股普通股,包括10,950,000股A类普通股和2,500,000股B类普通股,假设承销商未行使超额配股权。

13,780,000股普通股,包括11,280,000股A类普通股和2,500,000股B类普通股,假设承销商超额配股权全部行使

投票权

 

A类普通股每股有权投一(1)票。

B类普通股每股有权获得二十(20)票。

   

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将作为单一类别一起投票,除非法律或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另有规定。我们的B类普通股持有人将持有我们已发行和流通股总票数的约91.60%,其中包括其A类普通股总票数的9.56%和其B类普通股总票数的82.04%,在本次发售完成后,假设没有行使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并将有能力控制提交给我们的股东以供批准的事项的结果,包括选举我们的董事和批准任何控制权变更交易。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主要股东”和“股份说明”的章节。

超额配股权:

 

我们已授予承销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四十五(45)天内的选择权,以购买我们根据本次发行发售的A类普通股总数的最多15%(不包括受此选择权约束的股份),仅用于覆盖超额配售,按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减去承销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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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用途:

 

根据每股5美元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载价格区间的中点),我们估计,如果承销商不行使其超额配股权,我们将从此次发行中获得扣除估计承销折扣、非问责费用备抵和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的净收益约为8,792,669美元,如果承销商全额行使其超额配股权,则为10,310,669美元。

我们计划将此次发行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以下用途:

•约30%用于潜在收购电线/电缆线束行业价值链内的公司和/或组建合资企业;

•约20%用于购买机器/设备;

•约10%用于营销推广和设立全球销售办事处,特别是在美国;以及

•约40%用于为营运资金提供资金。

我们将不会收取售股股东根据回售说明书出售股份的任何收益。

有关收益用途的更多信息,请参阅第40页的“收益用途”。

锁定:

 

我们的所有主要股东(定义为拥有我们5%或以上普通股的所有者)已与承销商达成协议,除某些例外情况外,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起计的180天内,不得直接或间接要约、发行、出售、转让、签约出售、设押、授予任何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任何普通股或其他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我们普通股的证券的选择权。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符合未来出售条件的股份”和“承销”。

转让代理

 

VStock Transfer,LLC

拟议的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代码

 

我们打算申请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我们的A类普通股,代码为“LNKS”。

风险因素:

 

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具有高度投机性,风险程度很高。作为投资者,你应该能够承受投资的全部损失。您应该仔细考虑从第14页开始的“风险因素”部分中列出的信息。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股说明书所载的所有信息均不假定承销商行使超额配股权,且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已发行在外的11,250,000股普通股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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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的强制执行

我们是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我们被纳入英属维尔京群岛是因为与成为英属维尔京群岛业务公司相关的某些好处,例如政治和经济稳定、有效的司法系统、有利的税收制度、没有外汇管制或货币限制以及提供专业和支持服务。然而,与美国相比,英属维尔京群岛的证券法体系较不发达,对投资者的保护也较少。此外,BVI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基本上我们所有的资产都位于美国境外。此外,我们所有的董事和执行官都是马来西亚或香港的国民或居民,他们几乎所有的资产都位于美国境外。因此,您可能难以在美国境内向我们或这些人送达诉讼程序,或执行在美国法院针对我们或他们获得的判决,包括基于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的判决。您也可能难以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以及我们的执行官和董事执行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

我们已指定Cogency Global Inc.作为我们的代理,就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联邦证券法就本次发行在美国对我们提起的任何诉讼接受诉讼服务。

可执行性

英属维尔京群岛

Conyers Dill & Pearman,我们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顾问,已告知我们,BVI法院是否会(i)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针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作出的判决,以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施加责任;或(ii)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受理在BVI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提起的原始诉讼,存在不确定性。

Conyers Dill & Pearman告知我们,尽管BVI没有对在美国联邦或州法院获得的判决进行法定强制执行(并且BVI不是任何关于对等强制执行或承认此类判决的条约的缔约方),但BVI的法院将承认为有效的判决,在美国联邦法院或州法院获得的最终且最终的人称判决,根据该判决,应支付一笔款项(不包括就多项损害赔偿、税款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指控或就罚款或其他处罚而应支付的款项),并将据此作出判决,但前提是(a)此类法院对受该判决约束的各方具有适当管辖权,(b)此类法院没有违反英属维尔京群岛自然正义规则,(c)此类判决不是通过欺诈获得的,(d)判决的执行不会违反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共政策,(e)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作出判决之前没有提交与诉讼相关的新的可受理证据,以及(f)适当遵守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规定的正确程序。然而,如果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判定该判决引起支付可能被视为罚款、处罚或惩罚性性质的付款义务,则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不太可能执行基于美国联邦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的美国法院的惩罚性判决,而不对案情进行重审。

马来西亚

我们的马来西亚法律顾问Mah-Kamariyah & Philip Koh告知我们,在马来西亚执行外国判决可以通过法定强制执行或普通法强制执行规则来实现。根据马来西亚1958年《相互执行判决法案》(REJA),REJA附表1所列的互惠国家高级法院作出的判决得到承认,并可通过登记判决的方式直接或立即执行,前提是此类判决满足REJA规定的要求。在REJA第一附表所列国家以外的国家获得的外国判决,必须通过英美法规则执行。虽然美国不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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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JA第一附表所列的往复国,根据马来西亚普通法原则,在美国宣布的判决仍可在马来西亚执行,但这类外国判决必须满足某些条件,其中包括:

(a)该判决为一笔确定的款项,且为最终及结论性的;

(b)准予判决的原审法院对该诉讼具有管辖权;

(c)该判决并非以欺诈手段取得;

(d)取得判决的法律程序并无违反自然正义;及

(e)执行判决不会违反马来西亚的公共政策。

香港

我们的香港法律顾问Hastings & Co.告知我们,香港法院是否会(i)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作出的判决,或(ii)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对在香港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提起的原始诉讼进行受理,存在不确定性。

香港没有与美国对等执行判决的安排。因此,仅基于美国联邦证券法或美国境内任何州或地区的证券法的美国法院民事责任判决在香港、在原始诉讼或强制执行诉讼中的可执行性存在不确定性。

美国法院根据美国联邦或州证券法作出的判决,可在香港按普通法强制执行,方法是就该判决在香港法院就根据该判决应支付的金额提起诉讼,然后根据外国判决的强度寻求简易判决,但外国判决(其中包括),是(1)一笔债务或一笔确定的款项(不是向外国政府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款或类似费用或罚款或其他处罚)和(2)对索赔的是非曲直具有终局性和结论性,但不是其他。在任何情况下,如果(a)该判决是通过欺诈获得的;(b)获得该判决的程序与自然正义相抵触;(c)该判决的执行或承认将违反香港的公共政策;(d)美国法院没有司法管辖权;或(e)该判决与香港先前的判决相冲突,则该判决无论如何不得在香港如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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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因素

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涉及高度风险。在决定是否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之前,您应该仔细考虑以下描述的风险,连同本招股说明书中列出的所有其他信息,包括标题为“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的部分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如果这些风险中的任何一个实际发生,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或现金流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这可能会导致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下降,从而导致您的全部或部分投资损失。下面描述的风险以及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讨论的风险并不是我们面临的唯一风险。我们目前不知道或我们目前认为不重要的其他风险也可能影响我们的业务。只有在你能承担全部投资损失风险的情况下,你才应该考虑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

与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我们的运营受马来西亚各种法律法规的约束。

我们的业务受到马来西亚各种法律法规的监管,例如关于营业执照、知识产权、就业、个人数据和隐私、股息、无人驾驶飞机、分销贸易服务和网络安全的法规。更多详情请参阅本招募说明书中标题为“法规”的部分。根据上述法律,我们开展业务所需的某些注册、证书和/或执照。

根据我们的经验,我们经营业务的地方的一些法律法规不时受到修订、解释的不确定性和行政行为的影响。因此,我们无法向您保证,为了实施我们的业务计划和引入任何新的服务或产品,我们将能够获得所有必要的注册、证书和/或许可证。任何未能遵守上述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可能导致对我们的罚款、行政处罚和/或起诉,这可能会对我们的声誉、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马来西亚社会、政治、监管和经济环境的发展可能对我们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马来西亚社会、政治、监管和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这些政治和经济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恐怖主义、民族主义、取消合同、利率变化、实施资本管制和征税方法的风险。

马来西亚社会政治环境的负面发展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根据马来西亚统计局的数据,马来西亚经济在2021年实现了约3.1%的温和增长,在2020年收缩了5.6%之后。尽管马来西亚的整体经济环境(我们主要在其中经营)看起来是积极的,但不能保证这将在未来继续盛行。经济增长是由无数因素决定的,要以任何程度的绝对确定性来预测都是极其困难的。此外,2020年3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或世卫组织宣布新冠病毒或新冠病毒为大流行病。为帮助对抗新冠肺炎的传播,马来西亚政府启动了行动管制令(“MCO”),第一个命令自2020年3月18日起生效。MCO已导致马来西亚进行隔离、旅行限制以及商店和设施的临时关闭。首届MCO延长三次,每次延长两周,至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13日,MCO放宽至CMCO,其中大多数业务部门被允许在马来西亚政府规定的严格规则和标准运营程序下运营。CMCO进一步放宽,2020年6月8日,马来西亚迁入RMCO。由于新冠疫情死灰复燃,自2020年10月14日起,沙巴州、雪兰莪州、吉隆坡和布城重新实施CMCO。2020年11月7日,CMCO扩展到更广泛的地理区域,以包括该国另外六个州。实际上,除玻璃市、彭亨州和吉兰丹州外,马来西亚十三个州中有十个州被归入CMCO。2021年1月1日,马来西亚政府将RMCO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1月12日,马来西亚政府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以抗击新冠肺炎。该国各州和地区实施了间歇性封锁。2021年3月5日,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封锁措施放宽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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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CO,尽管如此,该国的新冠肺炎病例仍在继续上升。2021年5月12日,马来西亚再次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面封锁,直至(i)该国每日新冠感染病例降至4000例以下;(ii)重症监护室(ICU)病房开始以中等水平运营;或(iii)10%的马来西亚人口完全接种疫苗,以较早者为准。该国每天接种超过400万剂新冠疫苗。2021年7月17日,由于马来西亚13.9%的人口完全接种了疫苗,另有30%的人至少接种了一剂疫苗,全面封锁略有缓解。截至2022年3月,根据“worldometer”的冠状病毒统计数据,马来西亚排名第26位,成为新冠病例最高的国家。马来西亚新冠病例总数达到约360万例,相关死亡人数为33,228人。相对于该国的小规模经济而言,这些数字是巨大的。我们正在目睹对马来西亚消费者购买力的不利影响,我们在马来西亚开展的业务主要是长期大流行的直接结果。因此,冠状病毒可能在多大程度上继续对马来西亚经济产生不利影响尚不确定。如果马来西亚经济受到影响,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可能会减少,进而对我们的收入、现金流、财务状况和业务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我们面临的风险是,马来西亚政府的政策变化可能会对我们可能在马来西亚开展的业务以及此类业务的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马来西亚政府的政策可以对马来西亚的经济状况产生重大影响。马来西亚政府改变政策可能会对我们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除其他因素外:法律、法规或其解释的变化、没收税收、限制货币兑换、进口或供应来源,或征用或国有化私营企业。我们无法向你保证,政府将继续推行当前的政策,或此类政策可能不会发生重大改变,特别是在领导层更迭、社会或政治混乱或其他影响马来西亚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的情况下。

汇率波动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证券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面临人民币价值波动的风险。如果美元相对于人民币升值,我们的利润率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外汇汇率也可能影响国家之间的贸易,因为货币的波动可能会影响两个贸易国家之间的商品价值。我们不采取行动对冲外汇和交易风险,因此受到人民币价值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或长期的汇率变动或管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流动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受制于马来西亚的外汇管制政策。

我们的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或进行其他支付的能力可能会受到我们经营所在国家的外汇管制政策的限制。例如,马来西亚有外汇政策,支持监测进出该国的资本流动,以维护其金融和经济稳定。外汇政策由外汇局管理,外汇局是国银的一个分支机构。外汇政策对马来西亚居民和非居民都进行监测和监管。根据BNM发布的现行外汇管理局规则,非居民可随时自由从马来西亚以以色列货币以外的外币汇回任何金额的资金(有限的例外情况除外),包括资本、撤资收益、利润、股息、租金、费用和在马来西亚投资产生的利息,需缴纳任何预扣税。如果BNM或我们经营的任何其他国家在未来引入任何限制,我们从我们在马来西亚或这些其他国家的子公司汇回股息或其他付款的能力可能会受到影响。由于我们是一家BVI控股公司,主要依赖子公司的股息和其他付款来满足我们的现金需求,因此对此类股息或其他付款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的流动性、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遵守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和马来西亚反腐败法律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处罚和其他不利后果。

我们被要求遵守马来西亚的反腐败法和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CPA”),这些法律一般禁止美国公司及其中间人为获得或保留业务、将业务引向他人或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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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此外,美国上市公司被要求保持准确、公平地反映其交易的记录,并拥有适当的内部会计控制系统。根据《反海外腐败法》,美国公司可能要为董事、高级职员、雇员、代理人或其他战略或当地合作伙伴或代表采取的腐败行动承担责任。因此,如果我们或我们的中介机构未能遵守FCPA或类似立法的要求,美国和其他地方的政府当局可能会寻求施加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声誉、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巨额民事和/或刑事罚款和处罚。

我们依赖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我们的现金和融资需求,任何对子公司向我们付款能力的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LIL是一家BVI控股公司,除拥有我们子公司的股权外,没有任何重大资产。我们依赖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我们的现金和融资需求,包括向股东支付股息和其他现金分配以及偿还我们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所需的资金。如果我们的任何一家子公司在未来以自己的名义发生债务,管理该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向我们支付股息或进行其他分配的能力。我们偿还债务的能力(如果有的话)取决于我们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这些子公司向我们提供现金的能力,无论是以股息、贷款或其他分配的形式,以支付我们债务到期的金额。未来的融资安排可能包含限制我们的子公司宣布或支付股息或进行分配的能力的负面契约。我们的子公司是独立和不同的法律实体;如果我们需要资金,而我们的子公司根据适用法律或法规被限制宣布或支付此类股息或进行此类分配或无法提供此类资金(例如,由于未来融资安排的限制限制了我们的运营子公司分配资金的能力),我们的流动性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重大损害。

由于我们的主要资产位于美国境外,而我们的大多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居住在美国境外,因此,您可能难以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对我们或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行使您的权利,或在马来西亚执行美国法院对我们或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判决。

我们所有的董事和管理人员都是美国以外国家的国民和居民,他们的大部分资产位于美国境外。此外,我们所有的资产都位于美国境外。因此,美国境内的投资者可能难以在美国境内向我们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送达诉讼程序,或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美国、英属维尔京群岛或马来西亚法院的民事责任条款强制执行其合法权利,即使在美国法院获得民事判决,也难以在马来西亚法院强制执行此类判决。

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

我们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全球需求水平的变化、供应中断、贸易的政治影响、进口关税的波动、交货期延长/不确定等因素,我们的一些原材料受到价格波动的影响。特别是连接器和端子,它们构成了我们原材料需求的很大一部分,是由被视为商品的金属和塑料制成的。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在任何时候有效管理线材价格波动的风险。如果我们生产所需的铜、电线、端子、连接器、塑料材料和其他原材料的价格出现上涨,我们可能无法及时将这种相应的价格上涨转移给我们的客户,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生产设施运营的意外或长时间中断将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依赖于我们的生产设施的持续和不间断的性能。然而,我们的生产设施面临经营风险,包括设备故障、未能遵守适用法规、电力供应中断、工业事故、劳动力短缺、罢工、火灾、地震或其他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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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以及破坏行为。如果由于上述任何风险或其他因素导致我们生产设施的运营出现任何意外或长时间的中断,我们可能无法及时或根本无法向我们的客户交付我们的产品。因此,我们的商业声誉和客户关系可能会受到损害,我们可能会受到客户的赔偿要求,我们吸引新业务的能力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未能及时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获取原材料或填补客户的订单,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依赖第三方供应商来满足我们的原材料要求,我们不与他们订立任何长期合同。我们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条款可能会受到价格、时间和质量波动的影响。我们产品制造中的主要原材料类型包括硅和聚氯乙烯电线、塑料材料、连接器、端子和各种其他组件,如继电器、定时器和热敏电阻。与我们的主要供应商的业务关系可能会恶化,现有的采购安排可能会在不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发生变化。如果我们的任何主要供应商无法按照我们生产所需的时间表或数量交付原材料,并且我们未能及时和具有成本效益地从其他供应商采购,我们的制造和交付客户所需的产品可能会延迟。此外,如果我们订购的原材料和组件的交付延迟,我们有时可能需要以更高的价格在市场上购买原材料、组件和其他供应,以满足我们的生产期限。由于原材料和其他供应的采购价格上涨,我们与客户的关系可能会因任何此类延迟或提高我们的售价而受到不利影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由于我们与供应商没有长期合同,我们可能无法对其运营进行充分控制。因此,我们无法确保他们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我们无法确定我们的供应商是否已获得其运营所需的所有许可证、许可和批准,或是否遵守了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我们的任何供应商未能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企业形象,并对我们的客户关系产生不利影响。

经济总体上可能不会像预期的那样快速增长,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收入和业务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和前景取决于国际经济的持续发展,我们对客户的销售主要位于亚太地区。我们无法向你保证,亚太地区经济将继续保持与过去相同的增长速度。经济增长是由无数因素决定的,很难以任何程度的绝对确定性来预测。如果亚太地区经济受到影响,对我们目前提供的产品的需求可能会减少,这反过来会导致导致盈利的可能性降低。这可能反过来导致对我们的业务目标进行重组的重大需求,并可能导致对我们公司的投资的部分或全部损失。

我们产生了大量的出口销售。在海外市场开展业务涉及外汇风险以及政治和经济不稳定等风险和不确定性,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海外销售减少以及与此类销售相关的盈利能力下降。

我们产生了大量的出口销售,这主要包括我们对主要位于亚太地区的客户的销售。我们认为,海外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海外销售减少,并降低与此类销售相关的盈利能力,这将降低我们的整体销售额和利润。

如果我们未能有效执行我们的生产计划或我们的库存过时,我们未来的业绩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主要根据我们的预测和从客户那里收到的订单来计划我们的生产。然而,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内部对需求的预测是准确的。如果我们对订单的预测不准确,我们可能会在超出实际需求的情况下建立我们产品的原材料。我们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零部件和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连接器、端子、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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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氯乙烯电线和其他材料和部件,如继电器、定时器和热敏电阻,用于生产我们的产品。我们的库存可能会由于行业标准的不利变化以及我们行业出现新产品或替代产品而过时。如果我们未能有效管理我们的生产和库存水平,或存在大量过时或过多的库存,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依赖数量有限的主要客户,其中可能会减少或停止为我们的产品进行采购订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止年度,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86.5%、92.4%及95.5%。尽管我们与一些客户订立了框架协议,但我们与前五大客户中的任何一家都没有长期协议,他们的采购都是按订单进行的。我们与客户的业务一直,并且我们预计将继续,根据不时收到的实际订单进行。我们的客户没有任何义务以任何方式继续向我们下订单相同或增加水平,或根本没有。他们对我们产品的需求水平在不同时期可能会有很大的波动。这种波动主要归因于客户需求的变化,包括他们的业务战略、运营需求和产品组合。此外,我们的大部分收入来自位于亚太地区的客户。如果这些国家的经济和政治环境以及当地法律法规发生任何重大变化,可能会对我们向位于其中的相应客户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面临第三方的侵权或盗用索赔,如果对我们不利,可能会导致我们支付重大损害赔偿。

我们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在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下使用和开发我们的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能力。与我们产品的设计和其他技术有关的索赔的有效性和范围涉及复杂的科学、法律和事实问题和分析,因此,我们的技术、专有技术和其他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和范围可能具有高度不确定性。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会为了获得对我们的竞争优势而对我们提出知识产权侵权索赔。知识产权诉讼、专利异议诉讼及相关法律和行政诉讼的辩护和起诉可能既昂贵又耗时,并可能显着转移我们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精力和资源。如果在任何此类潜在诉讼或程序中对我们提出的任何索赔被不利地确定,我们可能会对第三方承担重大责任。因此,我们可能需要向第三方寻求许可,支付持续的特许权使用费,还需要重新设计我们的产品。我们可能会进一步受到禁止制造和销售我们的产品或使用我们的技术的禁令的约束。旷日持久的诉讼还可能导致我们的现有或潜在客户推迟或限制他们购买或使用我们的产品,直到此类诉讼得到解决。

我们可能无法阻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和声誉。

我们依靠商标法和其他方法相结合的方式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对未经授权使用知识产权进行监管可能既困难又昂贵。我们采取的措施可能不足以防止我们的技术、商标、商号或其他知识产权被盗用。我们无法阻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声誉和竞争地位。此外,我们可能不得不通过诉讼强制执行我们的知识产权。这类潜在诉讼可能会导致大量成本,并转移资源和管理层的注意力。

未能遵守适用的环境法规和安全标准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

我们被要求遵守马来西亚的各种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法律法规。我们的生产运营受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安全、健康和机械方面的定期监测访问。我们还需要根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每三年进行一次关于化学品和噪声危害的定期强制性评估报告。如果引入更严格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我们可能需要利用大量财务资源来确保合规,这将导致我们的运营成本增加,并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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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生产过程涉及可能容易发生工业事故的机器和设备。不能保证将来不会发生工业事故,无论是由设备或机器故障或误用引起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对受伤员工或其家人在发生死亡事故时向我们提出的索赔承担责任。我们还可能因政府当局违反适用的健康和安全法律法规而受到罚款或处罚,以及在此类事件发生后暂停我们的业务以进行调查。此外,我们也可能被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修订和实施新的健康和安全要求,以防止未来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上述任何情况都可能对我们的声誉、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未能续签我们目前的租约或为我们的生产设施找到理想的替代品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生产设施、办公室和仓库目前位于租赁场所。在每个租期结束时,我们可能无法协商延长租约,因此可能被迫搬到不同的地点,或者我们支付的租金可能会大幅增加。这可能会扰乱我们的运营,并对我们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此外,我们可能无法以可接受的条款在理想地点获得新的租约,以适应我们未来的增长,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遇到劳动力短缺或动荡,或者可能会产生高昂的劳动力成本。

我们的一些生产过程,比如零部件的组装,是劳动密集型的。虽然我们过去没有经历过任何明显的劳动力短缺,但我们不能向你保证,我们将来不会面临这样的问题。此外,由于劳动力市场状况或行业惯例或最低工资要求或其他方面的变化,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提高我们工人的工资。为了保持竞争力,我们预计我们的雇员和合同工的工资水平将继续根据相关地点的现行市场工资率以及此类雇员和合同工在可预见的未来的表现来确定。然而,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不会面临劳工骚乱或我们不会提高我们的雇员和合同工的工资,无论是由于我们集团的劳工骚乱还是由于马来西亚其他制造公司的工资上涨。劳动力动荡将扰乱我们的生产,更高的工资将导致我们的劳动力成本增加。如果我们不能及时或以足够的数量提高我们的产品价格以抵消额外的劳动力成本,或者如果我们遇到劳动力短缺或劳动力动荡,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在未来需要额外的资本,这些资本可能无法获得,或者可能只能在不利的条件下获得。

我们在生产设施中使用各种机器和设备,包括自动化切割、剥离和压接机。随着我们寻求扩大我们的运营和产能,包括购买新的机器和设备,我们未来的资本需求可能会很大。无法保证我们将有足够的内部和外部资源来满足我们未来的资本需求。我们可能不时需要筹集额外资金以满足此类资本要求。然而,任何股权或债务融资,如果有的话,可能会以对我们不利的条款进行。大量的银行借款和其他债务可能导致利息支出大幅增加,同时使我们面临利率风险增加。股权融资可能导致稀释我们股东的持股,在未来融资中发行的证券可能拥有优先于我们股票的权利、优先权和特权。如果我们未能以可接受的条件或根本无法获得必要的资金,我们可能会被迫推迟资本投资项目、研发活动、潜在的收购和投资或以其他方式缩减或停止运营。

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受到经济周期的不利影响,包括全球金融和经济危机。

我们的业务与全球家电、工业产品和汽车行业的趋势和发展高度相关。对我们产品的需求依赖于这些行业的市场状况,这些行业可能会随着时间而波动。如果全球对这些行业产品的需求因不利的经济周期而下降,对我们产品的需求也可能下降,这将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和风险,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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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影响全球经济持续复苏。无法保证全球经济将继续以稳定的速度增长或根本没有增长,或未来不会出现衰退。如果未来全球经济增速低于预期或出现衰退,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将减少,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持续开发、制造和推出符合客户要求的新的和技术增强的产品。

我们产品的市场特点是新技术的频繁出现引起的快速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对行业标准和客户需求的变化进行预测和快速响应,并及时开发、制造和推出新的和增强的产品,并且具有成本效益。未能及时准确地预测和响应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和新出现的技术趋势,开发、制造和推出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的产品可能会对我们与客户的关系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导致我们失去市场份额。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产品被要求满足行业标准或政府安全要求,我们的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非常重视产品质量和可靠性。因此,如果我们的产品出现质量缺陷问题,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依赖于交付始终如一的高质量产品。我们的许多产品受制于各种主管部门和组织制定的行业标准,包括欧盟和有关化学品和原材料使用的国际标准,例如有害物质限制指令,以及我们客户要求的规格。此外,我们被要求满足我们的产品或我们客户的最终产品销售给的国家的相关政府当局施加的产品安全和其他要求,并且我们的客户在选择我们作为他们的供应商时非常强调产品质量和可靠性。为确保高质量标准,我们的产品由我们的质量控制人员按照我们的内部程序进行质量检查和测试。无法保证我们的质量检查和测试程序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得到有效遵守。我们的员工未能遵守此类质量检查和测试程序可能会导致向我们的客户交付有缺陷或有缺陷的产品。此外,我们的质量检测程序可能并不总是足够的。相关行业技术标准或政府安全要求的任何变化,如果我们的产品不符合此类新标准或要求,将影响我们的销售。无法保证未来不会出现此类问题。我们产品的重大质量缺陷可能导致我们的声誉受损以及客户和未来销售的损失,并可能使我们受到受影响客户的潜在赔偿索赔。

我们的业务面临重大竞争,我们无法有效竞争将不利于我们的业务和未来增长的前景。

我们经营的行业竞争激烈,进入门槛较低。因此,我们的业务面临重大竞争。我们产品的行业和市场的特点是技术变革和新产品开发迅速、产品迅速过时、不断演变的行业标准和产品生命周期内的显着价格侵蚀等因素。我们主要在以下基础上进行竞争:

•产品功能性、质量和可靠性;

•设计、技术和制造能力;

•满足客户交付计划的能力;

•客户关系和服务;以及

•产品价格。

不能保证我们将就我们的任何产品保持我们在任何这些领域的竞争力。我们的许多现有和潜在竞争对手可能拥有比我们更多的财务、制造、销售、营销和其他资源。如果我们未来未能有效竞争,我们的业务和未来增长前景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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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面临客户的信用风险。

我们面临客户的信用风险。我们无法获得所有必要的信息,以形成对其信誉的全面看法。客户的完整财务和运营状况并不总是向我们提供,我们可能无法获得此类信息。因此,如果我们的任何主要客户遇到任何财务困难并且未能按照商定的信贷条款结清应付给我们的未偿金额,我们的营运资金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贸易应收款项也可能需要计提减值或核销准备。

在业务过程中,我们可能会不时进行诉讼、法律诉讼,以收取我们的客户应支付的未付或有争议的款项。在采取了所有合理步骤试图追回未付款项之后,我们可能需要通过启动法律行动来解决。任何正在进行的法律诉讼或与客户的纠纷可能会分散我们高级管理层的注意力,并消耗我们的时间和其他资源。此外,即使我们的索赔最终成功,此类行为也可能附带负面宣传,这可能会对我们的声誉和品牌名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出现不利判决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支付重大的金钱损失、承担重大责任或暂停或终止我们的部分业务。

我们依赖于我们的关键高管和人员。

我们未来的成功取决于我们的管理层,因为他们拥有我们实施业务战略所需的关键行业经验和关系。他们在我们的日常运营和经营策略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还与所服务的客户建立了牢固的联系。失去我们管理层任何成员的服务可能会对我们业务计划的实施产生负面影响。我们剩下的劳动力是技术人员,在他们的专业领域有很多职责。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会向他们提供更优惠的补偿方案。失去任何员工的服务都可能对我们的运营产生负面影响,并使我们的扩张计划难以推进。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吸引或留住关键的高管和人员,以维持或扩大我们的业务。

我们可能无法实现我们的业务目标。

我们通过实施我们的未来计划来实现我们的目标。如果我们未能实施此类增长战略,或未能及时实施,或未能按照商业上可接受的条款实施,我们可能无法实现我们预计的业务增长,并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我们未来计划的成功实施受到重大业务、经济和竞争不确定性和意外情况的影响,这些都超出了我们的控制范围,可能会推迟或增加实施成本。

我们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的财务业绩预计将受到非经常性上市费用的不利影响。

我们的管理层认为,我们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的财务业绩预计将受到与此次发行相关的上市费用的不利影响,此次发行的性质是非经常性的。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部分。部分上市开支预计将于上市时作为权益扣除入账,而部分上市开支已且预计将在预期将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确认的综合损益表中确认为开支。因此,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可能会或可能无法与我们过去的财务业绩相比较。

我们可能会受到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风险。

我们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仲裁索赔和诉讼。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并非管理层认为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亦不知悉任何法律程序的任何威胁。对我们提起的诉讼可能会导致和解、裁决、禁令、罚款、处罚和其他对我们不利的结果。重大判决、和解、罚款或处罚可能对我们特定时期的经营业绩或现金流具有重大影响,具体取决于我们该时期的业绩,或可能对我们的声誉造成重大损害,从而可能损害我们的业务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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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内部控制制度可能会变得无效或不充分。

我们依靠我们的内部控制系统来确保有效的业务运营。我们建立、维护和依赖由一系列政策和程序组成的内部控制制度。鉴于我们经营所处的环境瞬息万变,我们无法保证现有的内部控制系统将在任何时候证明是充分和有效的,以应对所有可能的风险。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的内部控制系统没有缺陷或固有的局限性,或者它可以充分防止我们的员工的不当行为。此类缺陷或固有限制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持续爆发的新冠疫情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新冠疫情继续快速演变。目前,关于新冠肺炎大流行及其各种应对措施将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我们的业务、运营和财务业绩,仍然存在波动和不确定性。马来西亚政府为抗击新冠采取了不同的措施,从不同程度的行动管制令到全国范围的封锁,不一而足。另见“与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马来西亚社会、政治、监管和经济环境的发展可能对我们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实施防止新冠疫情传播的措施导致我们的业务发展工作受到干扰,这部分取决于出席面对面会议、行业会议和其他活动。此外,新冠疫情带来的经济放缓和不确定性对市场需求和客户支出产生了负面影响。

新冠疫情导致像我们这样的公司和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对工作日程和旅行计划实施临时调整,要求员工在家工作并远程协作。因此,我们可能经历了内部和外部的效率和生产力下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服务质量产生不利影响。而且,我们的业务依赖于我们的员工。如果我们的任何员工感染或被怀疑感染了新冠疫情,这些员工将被要求隔离,否则他们可能会将其传递给我们的员工,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严重干扰。

新冠疫情大流行可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我们的结果将取决于未来的发展,这些发展具有高度不确定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无法预测,包括疫苗和其他治疗新冠病毒的有效性,以及可能出现的有关大流行严重程度的其他新信息,以及为遏制大流行或治疗其影响而采取的措施等。疫情和当前的金融、经济和资本市场环境,以及全球供应链和其他领域的未来发展,给我们的业绩、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带来了重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我们面临与自然灾害、健康流行病和其他疫情相关的风险,这可能会严重扰乱我们的运营。

我们很容易受到自然灾害和其他灾难的影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断电、电信故障、闯入、战争、骚乱、恐怖袭击或类似事件可能导致服务器中断、故障、系统故障、技术平台故障或互联网故障,这可能导致数据丢失或损坏或软件或硬件故障,并对我们的运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包括与客户和相关上市机构的沟通。此外,除新冠肺炎外,我们的业务和经营能力也可能受到埃博拉病毒病、寨卡病毒病、甲型H1N1流感、H7N9流感、禽流感、非典或其他流行病的不利影响。

我们通过运营子公司开展的业务位于马来西亚,目前我们的大部分员工都居住在马来西亚。因此,我们极易受到对马来西亚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的影响。如果马来西亚发生上述任何自然灾害、健康流行病或其他疫情,我们可能会遇到重大中断,例如我们的办公室、生产设施暂时关闭和暂停服务,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乌克兰战争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业务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乌克兰最近爆发的战争已经影响到全球经济市场,包括石油和天然气价格的急剧上涨,而这场冲突的不确定解决可能会对全球经济造成旷日持久和/或严重的损害。俄罗斯最近对乌克兰的军事干预导致,并可能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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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美国、欧盟等多国正在对俄罗斯实施额外制裁。俄罗斯的军事入侵和由此产生的制裁可能会对全球能源和金融市场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可能影响全球市场、我们客户的业务以及潜在的我们的业务。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据公司所知,我们及我们的附属公司(i)作为供应商或客户与任何俄罗斯或乌克兰实体没有任何直接业务或合同,(ii)不知道我们的任何客户或供应商是否与任何俄罗斯实体有任何直接业务或合同,(iii)我们的业务部门、产品、服务线、项目或运营没有受到乌克兰战争造成的供应链中断的重大影响,以及(iv)没有受到乌克兰战争的财务影响。军事行动、制裁和由此造成的市场混乱的程度和持续时间无法预测,但可能是巨大的。俄罗斯军事行动或由此产生的制裁造成的任何此类干扰都可能放大本节所述其他风险的影响。我们无法预测乌克兰局势的进展或结果,因为冲突和政府的反应正在迅速发展,超出了他们的控制范围。影响该地区的长期动乱、加剧的军事活动或更广泛的制裁可能对全球经济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而这种影响反过来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自俄罗斯入侵乌克兰以来,我们预计国家行为者或其他人不会有任何新的或更高的潜在网络攻击风险,我们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来减轻此类潜在风险。我们的董事会将继续监测因乌克兰战争而可能产生的任何公司特有的潜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与受影响地区的网络安全、制裁和供应链、供应商或服务提供商相关的风险,以及与受影响地区正在进行或停止的运营或投资相关的风险。

与我们的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

我们的双重类别投票结构将限制您影响公司事务的能力,并可能阻止其他人进行我们的A类普通股持有人可能认为有益的任何控制权变更交易。

我们有一个双重类别的投票结构,由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组成。根据我们的双重类别投票结构,A类普通股持有人将有权就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获得每股一(1)票的投票权,而B类普通股持有人将有权获得每股二十(20)票的投票权。由于与我们的两类普通股相关的投票权不同,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超额配股权,我们的控股股东将在紧随本次发行完成后实益拥有我们公司总投票权的91.60%。我们控股股东的利益可能与您的利益不一致,它可能会做出您不同意的决策,包括董事会组成、薪酬、管理层继任、我们的业务和财务战略等重要议题的决策。如果我们控股股东的利益与您的利益不同,您可能会因他们可能寻求采取的任何行动而处于不利地位。这种集中控制还可能阻止其他人进行任何潜在的合并、收购或其他控制权变更交易,这可能会导致剥夺我们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以高于现行市场价格的价格出售其股票的机会。

我们无法预测我们的双重类别结构可能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的影响。

我们无法预测我们的双重类别结构是否会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更低或更波动、负面宣传或其他不利后果。例如,某些指数提供商已宣布并实施限制,将具有多类股份结构的公司纳入其某些指数。2017年7月,富时罗素宣布要求旗下指数的新成分股在公众股东手中拥有超过5%的公司投票权,而标普道琼斯宣布不再接纳具有多类股权结构的公司加入旗下某些指数。受影响的指数包括罗素2000指数和标普 500指数、标普中型股400指数和标普综合指数600指数,它们共同构成TERM3 1500指数。也是在2017年,领先的股票指数提供商MSCI明晟开启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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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其处理无投票权和多类别结构进行磋商,并暂时禁止在其某些指数中新的多类别上市;然而,2018年10月,MSCI明晟宣布决定将“具有不平等投票结构”的股本证券纳入其指数,并推出一个新的指数,具体将投票权纳入其资格标准。根据这些已宣布和实施的政策,我们普通股的双重类别结构将使我们没有资格被纳入某些指数,因此,共同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和其他试图被动跟踪这些指数的投资工具将不会投资于我们的A类普通股。这些政策相对较新,目前尚不清楚它们将对被排除在此类指数之外的上市公司的估值产生何种影响(如果有的话),但与被纳入的同类公司相比,它们可能会对估值产生不利影响。由于我们普通股的双重类别结构,我们很可能会被排除在某些指数之外,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其他股票指数不会采取类似行动。鉴于投资资金持续流入寻求追踪某些指数的被动策略,将其排除在某些股票指数之外可能会排除其中许多基金的投资,并可能降低我们的A类普通股对其他投资者的吸引力。因此,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现有股东未来出售A类普通股,包括根据转售说明书进行的出售,可能会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作为一家市值相对较小、公众持股量相对较小的公司,与大市值公司相比,我们可能会经历更大的股价波动、极端的价格上涨、更低的交易量和更少的流动性。作为回售招股章程的一部分而登记进行转售的A类普通股,一旦登记,将构成我们公众持股量的相当大比例。任何时候都可能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大量我们的A类普通股。出售大量注册股份可能导致我们A类普通股的公开交易价格大幅下降,并可能削弱我们通过出售或发行额外A类普通股筹集资金的能力。我们无法预测此类出售可能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现行市场价格产生的影响。尽管公开交易价格如此下跌,某些售股股东仍可能因其购买A类普通股的价格低于其他公众投资者而获得A类普通股的正回报率,并可能被激励在其他人没有的情况下出售其A类普通股。

我们的控股股东拥有重要的投票权,可能会采取可能不符合我们其他股东最佳利益的行动。

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我们的控股股东合计持有我们74.04%或更多的普通股。此次发行后,我们的控股股东将合计持有我们61.93%或更多的普通股。我们将成为《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所定义的“受控公司”,因为在紧随本次发行完成以及售股股东根据回售说明书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后,我们的控股股东将拥有我们已发行流通股总数的61.93%,占总投票权的91.60%,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超额配股权。我们的控股股东将有能力控制通过其对公司的控股所有权提交给股东批准的某些事项的结果,例如选举董事、修订我们的组织文件以及任何合并、合并、出售我们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或其他重大公司交易。

这些股东的利益可能与你的利益不一样,甚至可能与你的利益发生冲突。例如,这些股东可能试图延迟或阻止我们控制权的变更,即使这种控制权变更将有利于我们的其他股东,这可能会剥夺我们的股东作为出售我们或我们的资产的一部分而获得其A类普通股溢价的机会,并可能由于投资者认为可能存在或产生利益冲突而影响我们A类普通股的现行市场价格。因此,这种所有权集中可能不符合我们其他股东的最佳利益。

我们是纳斯达克上市规则含义内的“受控公司”,可能会遵守某些公司治理要求的某些豁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公众股东产生不利影响。

在本次发行和售股股东根据转售说明书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之后,我们的最大股东将继续拥有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的多数投票权。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一家公司的投票权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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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由个人、集团持有,或另一家公司为“受控公司”,并获准分阶段遵守独立委员会的要求。尽管我们不打算依赖纳斯达克上市规则下的“受控公司”豁免,即使我们被视为“受控公司”,但我们可以选择在未来依赖这些豁免。如果我们选择依赖“受控公司”豁免,我们董事会的大多数成员可能不是独立董事,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及薪酬委员会可能不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因此,如果我们依赖豁免,在我们仍然是“受控公司”的期间内,以及在我们不再是“受控公司”之后的任何过渡期内,您将无法为受制于纳斯达克所有公司治理要求的公司股东提供相同的保护。

我们的控股股东在类似业务的公司中的持股可能会导致与我们公司和我们的其他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我们的控股股东也是TEM Holdings Limited和Brascabo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的控股股东,这两家公司分别在中国和巴西从事电线/电缆线束和其他相关产品的制造。当有制造电线/电缆线束的新商机介绍给我们的控股股东时,我们的控股股东如何在三家公司之间分配这些机会可能会产生潜在的利益冲突。TEM Holdings Limited和Brascabo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也是我们业务某些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和客户。我们的控股股东与两家公司的关系可能会影响我们公司的决策,而这种决策可能不符合我们公司和我们其他股东的最佳利益。

我们的某些董事可能会将他们的时间分配给其他业务,从而在他们决定投入多少时间处理我们的事务时造成利益冲突。

我们的某些董事正在从事其他几项业务努力。由于我们的董事没有被要求将他们的全部时间用于我们的事务,我们的某些董事如何在我们的运营和他们的其他业务之间分配他们的时间可能会产生利益冲突。如果我们某些董事的其他业务事务要求他们在这些事务上投入大量时间,可能会分散他们的注意力,并可能对我们高效运营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然而,我们的董事知道他/她作为公司董事的受托责任,并应行使合理的董事在出现此类冲突时会行使的谨慎、勤勉和技巧。

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相关的风险

如果我们未能满足适用的上市要求,纳斯达克可能不会批准我们的上市申请,或者可能会将我们的A类普通股从交易中除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流动性和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

我们打算申请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我们的A类普通股,代码为“LNKS”。无法保证我们的上市申请一定会获得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批准,如果我们的申请未获得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批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将被终止。我们预计,我们的A类普通股将于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或之后立即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但是,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达到纳斯达克的首次上市标准,或者我们将能够满足纳斯达克未来继续上市的标准。如果我们未能遵守适用的上市标准并且纳斯达克将我们的A类普通股退市,我们和我们的股东可能会面临重大的重大不利后果,包括:

•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报价有限;

•我们A类普通股的流动性减少;

•有限的关于我们的新闻和分析师对我们的报道;和

•我们未来发行额外股本证券或获得额外股本或债务融资的能力下降。

美国1996年《国家证券市场改善法案》阻止或阻止各州对某些证券的销售进行监管,这些证券被称为“担保证券”。因为我们预计我们的A类普通股将在纳斯达克上市,因此此类证券将属于担保证券。尽管当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上市时,各州对其销售进行了优先监管,但该法规确实允许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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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欺诈嫌疑,就对公司进行调查,如果发现有欺诈活动,那么各州可以逐案监管或禁止销售担保证券。此外,如果我们不再在纳斯达克上市,我们的A类普通股将不属于担保证券,我们将受到我们发售A类普通股的每个州的法规的约束。

在本次发行之前,我们的A类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您可能无法以或高于您为其支付的价格转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或者根本无法转售。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A类普通股一直没有公开市场。我们打算申请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我们的A类普通股,代码为“LNKS”。无法保证我们的上市申请一定会获得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批准,如果我们的申请未获得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批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将被终止。然而,我们普通股的活跃公开市场在发售后可能不会发展或持续,在这种情况下,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和流动性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近年来,股票市场普遍经历了价格和数量的极端波动,这些波动往往与这些公司的经营业绩无关或不成比例。广阔的市场和行业因素可能会显著影响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无论我们的实际经营业绩如何。在此次发行后不久,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交易市场上,这些波动可能会更加明显。如果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本次发行后的市场价格从未超过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您在我们的投资可能无法实现任何回报,并可能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

此外,过去常对证券经历过市场价格波动期的公司提起集体诉讼。在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格波动后对我们提起的证券诉讼,无论此类诉讼的优点或最终结果如何,都可能导致大量成本,这将损害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并转移管理层对我们业务的注意力和资源。

我们的A类普通股最初的交易价格预计将低于每股5.00美元,因此将被称为“仙股”。细价股的交易有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可能会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和流动性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的A类普通股最初的交易价格预计将低于每股5.00美元。因此,我们的A类普通股将被称为“仙股”,这将受到涉及在购买任何仙股之前向您提供的披露的各种规定的约束。美国证交会通过的规定一般将“仙股”定义为市场价格低于每股5.00美元的任何股权证券,但有某些例外情况。根据市场波动情况,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以被认为是“仙股”。细价股须遵守规则,这些规则对向既定成员和合格投资者以外的人出售这些证券的经纪人/交易商施加额外的销售实践要求。对于本规则涵盖的交易,经纪商/交易商必须对购买这些证券作出特殊的适当性确定。此外,经纪人/交易商必须在购买前收到购买者对交易的书面同意,还必须向购买者提供某些书面披露。因此,“仙股”规则可能会限制经纪商/交易商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能力,并可能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持有人转售它们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这些披露要求你承认,你了解购买低价股的相关风险,并且你可以承担整个投资的损失。细价股一般不会有很高的成交量。因此,股票的价格经常波动,你可能无法在你想要买入或卖出股票时这样做。

我们A类普通股价格的波动可能会使我们面临证券诉讼。

与经验丰富的发行人相比,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可能存在显着的价格波动,我们预计,在不确定的未来,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格可能会继续比经验丰富的发行人的价格波动更大。过去,原告往往会在公司证券市场价格出现波动期后对其发起证券集体诉讼。我们将来可能会成为类似诉讼的对象。证券诉讼可能导致大量成本和负债,并可能转移管理层的注意力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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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高度波动,您可能会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

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很可能会波动。此次发行完成后,由于此次发行规模相对较小,我们的公众持股量将相对较小,并且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所有权集中在我们的执行官和董事中。由于我们的公众持股量较小,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流动性可能低于拥有更广泛公众持股的公司的股票,股价波动也更大。我们的股价可能会因应多种其他因素而出现宽幅波动,这些因素包括:

•我们是否实现了我们预期的公司目标;

•财务或业务估计或预测的变化;

•终止锁定协议或对我们的股东和其他证券持有人在本次发行后出售股票的能力的其他限制;和

•马来西亚、美国或其他地方的一般经济或政治状况。

此外,一些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特别是公众持股量相对较小的公司的股价经历了极端的价格和数量波动,这些波动往往与这些公司的经营业绩无关或不成比例。作为一家公众持股量相对较小的相对小市值公司,我们可能会经历比大市值公司更大的股价波动、极端的价格上涨、更低的交易量和更少的流动性。特别是,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受到价格快速大幅波动、交易量低和买卖价差大的影响。这种波动,包括任何股票上涨,可能与我们的实际或预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或前景无关,从而使潜在投资者难以评估我们A类普通股快速变化的价值。

此外,如果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量较低,那么相对少量的人买卖可能很容易影响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这种低交易量也可能导致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大幅波动,价格的大百分比变化发生在任何交易日的交易时段。我们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也可能无法轻易清算其投资,或可能因交易量低而被迫以低迷的价格出售。广泛的市场波动和总体经济和政治状况也可能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由于这种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时可能会遭受损失。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下跌也可能对我们出售额外普通股或其他证券的能力以及我们未来获得额外融资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能保证普通股的活跃市场将会发展或持续。如果一个活跃的市场没有发展起来,我们A类普通股的持有者可能无法轻易出售他们所持有的A类普通股,或者可能根本无法出售他们的A类普通股。

过去,股东曾在市场波动时期后提起证券集体诉讼。如果我们卷入证券诉讼,可能会使我们承担大量成本,转移资源和管理层对我们业务的注意力,并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IPO前股东,包括我们的控股股东,将能够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出售其股份,但须遵守规则144的限制。

我们的IPO前股东,包括我们的控股股东,可能能够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和适用的锁定期届满后,根据《证券法》第144条规则出售其普通股。由于这些股东支付的每股普通股价格低于此次发行的参与者,当他们能够根据规则144出售其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时,他们可能更愿意接受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的销售价格。这一事实可能会在发行完成后影响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从而损害此次发行的参与者。根据第144条规则,在我们的IPO前股东可以出售他们的股份之前,除了满足其他要求,他们必须满足规定的持有期。我们预计,在此次发行未决期间,不会根据规则144出售任何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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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普通股在公开市场上的大量未来销售或预期销售可能会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格下跌。

在公开市场出售我们的普通股,或认为这些出售可能发生,可能会导致其市场价格下降。这样的出售可能会增加我们在未来以我们认为合适的时间和价格出售股权或股权相关证券的难度。此外,如果任何现有股东或股东出售大量我们的普通股,这反过来可能会对其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我们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大幅高于我们的每股备考有形净账面价值,您将立即对您的A类普通股的账面价值进行大幅稀释。

在此次发行中购买我们A类普通股的投资者将支付的每股价格大大超过备考为调整后的每股A类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因此,投资者在此次发行中购买A类普通股将立即被稀释。请参阅“稀释”,了解有关您可能因投资本次发行而经历的稀释的更多信息。

我们的管理层拥有广泛的酌情权来决定如何使用此次发行中筹集的资金,并可能以可能不会提高我们的经营业绩或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格的方式使用这些资金。

我们预计,我们将把此次发行的净收益用于我们的制造业务和其他公司用途。我们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部分净收益的具体用途,目前已指定用于营运资金和其他一般公司用途,我们的管理层将在决定如何应用这些收益方面拥有相当大的酌处权。在作出投资决定前,你将没有机会评估所得款项是否会被适当使用,因此,你必须依赖我们管理层关于本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应用的判断。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改善我们的经营业绩或提高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格的方式,也无法向您保证,这些所得款项净额将仅用于产生收入或增值的投资。

我们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可能无法防止或发现所有错误或欺诈行为。

本次发行结束后,我们将遵守《交易法》的定期报告要求。我们将设计我们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以提供合理保证,即我们根据《交易法》提交或提交的报告中必须披露的信息是积累并传达给管理层的,并在SEC规则和表格规定的时间段内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我们认为,任何披露控制和程序,无论设计和操作多么周密,都只能提供合理但不是绝对的保证,以确保达到控制系统的目标。

这些固有的限制包括以下现实:决策中的判断可能是错误的,并且可能因为简单的错误或错误而发生故障。此外,控制可以通过一个人的个人行为、两个或更多人的勾结或未经授权的控制覆盖来规避。因此,由于我们的控制系统固有的局限性,可能会发生由于错误或欺诈导致的错报而无法被发现。

我们不打算在可预见的未来派发股息。

我们目前打算保留任何未来收益,为我们业务的运营和扩张提供资金,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宣布或支付任何股息。因此,只有当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上涨时,您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投资才可能获得回报。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我们只有在支付股息后立即满足偿付能力测试(即我们的资产价值超过我们的负债,并且我们能够在债务到期时支付债务)的情况下才能支付股息。

因为金额、时间以及我们是否派发股息完全由我们的董事会决定,你必须依靠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升值来获得投资回报。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以及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规定,如果股东基于合理理由信纳在支付股息之后,我们的资产价值将超过我们的负债,并且我们将能够在债务到期时支付我们的债务,我们的董事会可以授权并在他们认为合适的时间和金额向他们宣布股息。对我们可以通过股息分配的资金数额没有进一步的BVI法定限制。即使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宣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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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股息,未来股息的时间、金额和形式(如有)将取决于(其中包括)我们未来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我们的资本需求和盈余、我们从子公司收到的分配金额(如有)、我们的财务状况、合同限制和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因此,贵方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完全取决于我们A类普通股未来的任何价格升值。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A类普通股将在此次发行后升值,甚至维持您购买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价格。您可能无法实现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投资回报,甚至可能损失您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全部投资。

证券分析师可能不会发布有关我们业务的有利研究或报告或可能根本不会发布任何信息,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格或交易量下降。

如果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交易市场发展起来,交易市场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行业或金融分析师发布的关于我们和我们业务的研究和报告的影响。我们不控制这些分析师。作为一家新的上市公司,我们可能很难吸引到研究覆盖,而发布有关我们A类普通股信息的分析师对我们或可能对我们的行业的经验相对较少,这可能会影响他们准确预测我们业绩的能力,并可能使我们更有可能无法达到他们的估计。如果我们获得证券或行业分析师覆盖,如果覆盖我们的任何分析师提供不准确或不利的研究或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格发表负面意见,我们的股价可能会下跌。如果这些分析师中的一位或多位停止对我们的报道或未能定期发布报道我们的报告,我们可能会在市场上失去知名度,进而可能导致我们的股价或交易量下降,并导致您对我们的全部或部分投资损失。

在根据外国法律对我们或招股说明书中指定的董事实施送达法律程序、执行外国判决或在马来西亚或香港提起诉讼方面,您可能会遇到困难。

我们是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我们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都位于马来西亚。此外,本招股章程所指名的所有董事及行政人员均居住于马来西亚或香港,其资产基本上全部位于美国境外。因此,如果您认为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或其他方式侵犯了您的权利,您可能很难或不可能在美国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即使你成功提起这类诉讼,英属维尔京群岛、马来西亚、香港或其他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也可能使你无法对我们的资产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的资产执行判决。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是否会(i)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针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作出的判决,以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施加责任;或(ii)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受理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提起的原始诉讼,这一点存在不确定性。

我们的香港法律顾问Hastings & Co.告知我们,香港法院是否会(i)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作出的判决,或(ii)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受理在香港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提起的原始诉讼,存在不确定性。香港没有与美国对等执行判决的安排。美国法院根据美国联邦或州证券法作出的判决,可在香港按普通法强制执行,方法是就该判决在香港法院就根据该判决应支付的金额提起诉讼,然后根据外国判决的强度寻求即决判决,但外国判决(其中包括),是(1)一笔债务或一笔确定的款项(不是向外国政府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款或类似费用或罚款或其他处罚)和(2)对索赔的是非曲直具有终局性和结论性,但不是其他。在任何情况下,如果(a)该判决是以欺诈手段获得的;(b)获得该判决的程序与自然正义相抵触;(c)该判决的执行或承认将违反香港的公共政策;(d)美国法院没有司法管辖权;或(e)该判决有冲突,则该判决无论如何不得在香港如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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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先前的香港判决。因此,仅基于美国联邦证券法或美国境内任何州或地区的证券法的美国法院民事责任判决在香港、在原始诉讼或强制执行诉讼中的可执行性存在不确定性。

由于BVI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与美国法律规定的权利不同,与作为美国公司的股东相比,您得到的保护可能更少。

我们的公司事务受我们的组织备忘录和章程、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经修订)和英属维尔京群岛普通法管辖。根据BVI法,股东对我们的董事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少数股东的行动以及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托责任受BVI法和BVI普通法管辖。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普通法部分源自英属维尔京群岛相对有限的司法判例以及英国普通法和更广泛的英联邦,后者对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院拥有有说服力但不具约束力的权威。根据BVI法,我们股东的权利和董事的信托责任在很大程度上被编入BVI法案,但可能没有像美国某些司法管辖区的法规或司法判例那样明确确立。特别是,BVI的证券法主体相比美国较不发达,一些州(如特拉华州)的公司法主体发展和司法解释更为充分。

因此,与您作为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的股东相比,您可能更难以在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我们的主要股东采取的行动中保护您的利益。

BVI公司可能无法发起股东派生诉讼,从而剥夺了股东保护其利益的能力。

BVI公司的股东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发起股东派生诉讼。然而,BVI公司的股东可以在BVI法院提起派生诉讼,根据《BVI法》第184C条,有明确的法定权利启动此类派生索赔。可能提起任何此类诉讼的情况,以及可能就任何此类诉讼提供的程序和抗辩,可能导致BVI公司股东的权利比在美国组织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受到更多限制。因此,如果股东认为发生了公司不法行为,他们可以使用的替代方案可能会更少。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也不太可能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基于美国证券法的某些赔偿责任条款作出的针对美国的判决;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提起的原始诉讼中,根据美国证券法的某些具有刑事性质的赔偿责任条款对我们施加赔偿责任。英属维尔京群岛没有法定承认在美国获得的判决,尽管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院一般会承认为有效的判决,在美国联邦或州法院获得的最终和最终的判决,根据该判决,应支付一笔款项(不包括就多项损害赔偿而应支付的一笔款项,税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指控或与罚款或其他处罚有关的指控),并将据此作出判决,前提是(a)此类法院对受该判决约束的各方具有适当管辖权,(b)此类法院没有违反英属维尔京群岛自然正义规则,(c)此类判决不是通过欺诈获得的,(d)判决的执行不会违反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共政策,(e)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作出判决之前没有提交与诉讼相关的新的可受理证据,以及(f)适当遵守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规定的正确程序。这意味着,即使股东起诉我们成功了,他们可能也无法追回任何东西来弥补所遭受的损失。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对少数股东的保护可能低于美国法律,因此,与美国公司的股东相比,对我们事务的处理不满意的少数股东可能没有相同的追索选择。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少数股东的权利受到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有关股东补救措施和普通法下可用的其他补救措施(侵权或合同补救措施)的条款的保护。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包含保护少数股东的各种机制,包括:(i)限制或合规令:如果公司或公司的董事从事、提议从事或已经从事违反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或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行为,法院可应公司成员或董事的申请,作出命令,指示公司或其董事遵守或限制公司或董事从事违反的行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或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ii)衍生诉讼:法院可根据成员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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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准许该成员:(a)以该公司的名义并代表该公司提起诉讼;或(b)干预该公司作为一方的诉讼程序,以便代表该公司继续、辩护或终止诉讼程序;(iii)不公平偏见补救措施:公司成员认为该公司的事务已经、正在或很可能正在以一种方式进行,或该公司的任何行为已经或很可能具有压迫性、不公平歧视,或对其有不公平损害的,可向法院申请命令,如法院认为这样做是公正和公平的,则可作出其认为适当的命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项或多项命令:(a)如属股东,要求该公司或任何其他人收购该股东的股份;(b)要求该公司或任何其他人向该成员支付补偿;(c)规范该公司事务的未来行为;(d)修订该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或章程细则;(e)指定该公司的接管人;(f)根据《破产法》第159(1)条指定该公司的清算人;(g)指示纠正该公司的记录;(h)撤销公司或其董事违反《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或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作出的任何决定或采取的行动;(iv)个人和代表诉讼:成员可以以成员身份就公司对成员所承担的义务的违反行为对公司提起诉讼。凡任何成员提出该等诉讼,而其他成员对该公司有相同(或实质上相同)的诉讼,法院可委任第一名成员代表具有相同利益的所有或部分成员,并可作出命令:(a)关于对诉讼程序的控制和进行;(b)关于诉讼程序的费用;(c)指示在所代表的成员之间分配被告在诉讼程序中下令支付的任何金额。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规定,公司的任何成员在对以下任何一项提出异议时,均有权获得其股份公允价值的付款:(i)合并,如果该公司是组成公司,除非该公司是存续公司,且该成员继续持有相同或类似的股份;(ii)合并,如果该公司是组成公司;(iii)任何出售、转让、租赁,交换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司50%以上的资产或业务如果不是在公司进行的业务的通常或正常过程中作出,但不包括:(a)根据对该事项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命令作出的处分;(b)根据条款要求在处分日期后一(1)年内按照成员各自的利益分配全部或基本上全部净收益的金钱处分;或(c)根据董事转移资产的权力进行的转让(iv)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的条款,要求公司90%或以上股份的持有人赎回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或以下;(v)在法院允许的情况下作出安排。

一般来说,公司股东对公司提出的任何其他索赔必须基于适用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一般合同法或侵权法或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确立的他们作为股东的个人权利。

由于上述所有情况,面对我们的管理层、董事会成员或控股股东采取的行动,我们的公众股东可能比他们作为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的公众股东更难以保护他们的利益。

我们有资格成为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将不受美国代理规则的约束,并将受到《交易法》报告义务的约束,这些义务允许比美国公司的报告更不详细和更不频繁。

本次发行结束后,我们将根据《交易法》作为具有外国私人发行人地位的非美国公司进行报告。由于我们符合《交易法》规定的外国私人发行人资格,我们可豁免遵守《交易法》中适用于美国国内上市公司的某些条款,包括(i)《交易法》中规范代理征集的条款,关于根据《交易法》注册的证券的同意或授权;(ii)《交易法》中要求内部人员公开报告其股票所有权和交易活动以及从短期内进行的交易获利的内部人员的责任的条款;(iii)《交易法》中要求向SEC提交包含未经审计的财务和其他特定信息的10-Q表格季度报告的规则,或在发生特定重大事件时以8-K表格提交当前报告的规则。此外,我们的高级职员、董事和主要股东不受《交易法》第16条及其相关规则的报告和“短期”利润回收条款的约束。因此,我们的股东可能无法及时了解我们的高级职员、董事和主要股东何时购买或出售我们的股票。此外,外国私人发行人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120)天之前不需要以20-F表格提交年度报告,而作为加速申报人的美国国内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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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被要求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七十五(75)天内以表格10-K提交年度报告。外国私营发行人也可免于监管公平披露,旨在防止发行人对重大信息进行选择性披露。由于上述情况,您可能无法为非外国私人发行人的公司的股东提供同样的保护。

如果我们失去了外国私人发行人的地位,我们将被要求遵守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交易法》报告和其他要求,这些要求比对外国私人发行人的要求更加详细和广泛。我们还可能被要求根据SEC和纳斯达克的各项规则对我们的公司治理实践进行更改。如果我们被要求遵守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报告要求,根据美国证券法,我们所承担的监管和合规成本可能大大高于我们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所承担的成本。因此,我们预计,失去外国私人发行人地位将增加我们的法律和财务合规成本,并将使一些活动非常耗时和昂贵。我们还预计,如果我们被要求遵守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规则和规定,获得和维持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对我们来说将变得更加困难和昂贵,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接受减少的承保范围或为获得承保范围而产生大幅增加的成本。这些规则和规定也可能使我们更难吸引和留住董事会的合格成员。

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被允许在与公司治理事项相关的某些母国实践中采用与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存在重大差异的做法。与我们完全遵守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时相比,这些做法可能会为股东提供更少的保护。

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被允许利用纳斯达克规则中的某些条款,这些条款允许我们在某些治理事项上遵循我们本国的法律。我们母国BVI的某些公司治理实践可能与公司治理上市标准存在显着差异。目前,在我们完成此次发行后,我们打算在公司治理方面依赖一些母国实践。如果我们依赖我们母国的公司治理实践来代替纳斯达克的某些规则,我们的股东可能无法获得对受制于纳斯达克所有公司治理要求的公司股东提供的相同保护。如果我们选择这样做,只要我们继续符合外国私人发行人的资格,我们就可以利用这些豁免。

我们可能会在未来失去我们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地位,这可能会导致显着的额外成本和费用。

我们是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需要遵守《交易法》的所有定期披露和当前报告要求。外国私人发行人地位的确定每年在发行人最近完成的第二财季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进行。例如,如果我们的普通股超过50%由美国居民直接或间接持有,并且我们未能满足维持我们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地位所必需的额外要求,我们将失去我们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地位。如果我们在这一天失去了我们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地位,我们将被要求向SEC提交关于美国国内发行人表格的定期报告和注册声明,这些表格比外国私人发行人可用的表格更加详细和广泛。我们还必须强制遵守美国联邦代理要求,我们的高级职员、董事和主要股东将受到《交易法》第16条的短期利润披露和回收条款的约束。此外,我们将失去依赖于根据纳斯达克规则获得的某些公司治理要求的豁免的能力。作为一家不是外国私人发行人的美国上市上市上市公司,我们将产生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不会产生的大量额外法律、会计和其他费用,以及会计、报告和其他费用,以维持在美国证券交易所的上市。

我们是《证券法》意义上的新兴成长型公司,可能会利用某些减少的报告要求。

根据《就业法案》的定义,我们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可能会利用适用于非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其他上市公司的某些豁免要求,最重要的是,只要我们仍然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就不需要遵守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的审计师证明要求。因此,如果我们选择不遵守此类审计师证明要求,我们的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他们认为重要的某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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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JOBS法案还规定,新兴成长型公司不需要遵守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直到私营公司被要求遵守此类新的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的日期。我们选择利用向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提供的此类豁免。由于这次选举,我们的财务报表可能无法与符合上市公司有效数据的公司进行比较。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将承担更多的成本,尤其是在我们不再符合“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资格之后。

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产生重大的法律、会计和其他费用,而我们作为一家私营公司并未产生这些费用。《萨班斯法案》,以及SEC随后实施的规则,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实践提出了各种要求。我们是《就业法案》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并将一直保持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地位,直至(i)我们的年度总收入至少为12.35亿美元的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ii)本次发行完成五周年之后的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iii)我们在前三年期间,发行了超过10亿美元的不可转换债券;或(iv)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或《交易法》,我们被视为“大型加速申报人”的日期,如果截至我们最近完成的第二财季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非关联公司持有的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市值超过7亿美元,就会发生这种情况。新兴成长型公司可能会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通常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要求。这些规定包括在评估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时豁免第404条下的审计师证明要求,以及允许延迟采用新的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直到这些准则适用于私营公司。

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增加了我们的法律和财务合规成本,并使一些企业活动更加耗时和昂贵。在我们不再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之后,或者直到我们完成首次公开募股后的五年,以较早者为准,我们预计将产生大量费用,并投入大量管理努力,以确保遵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和SEC其他规则和规定的要求。例如,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将被要求增加独立董事人数,并采取有关内部控制和披露控制及程序的政策。我们将在获得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方面产生额外费用。此外,我们将产生与我们的上市公司报告要求相关的额外费用。我们也可能更难找到合格的人在我们的董事会任职或担任执行官。我们目前正在评估和监测有关这些规则和规定的发展,我们无法以任何程度的确定性预测或估计我们可能产生的额外成本的金额或此类成本的发生时间。

无法保证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都不会成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被动外国投资公司或PFIC,这可能会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美国投资者造成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如果(i)该年度至少75%的毛收入由某些类型的“被动”收入组成;或(ii)该年度至少50%的资产价值(基于资产季度价值的平均值)归属于产生被动收入或为产生被动收入而持有的资产,或资产测试,则非美国公司将成为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根据我们当前和预期的收入和资产(考虑到此次发行后的预期现金收益和我们的预期市值),我们目前预计不会在当前纳税年度或可预见的未来成为PFIC。然而,在这方面无法给出任何保证,因为确定我们是否成为或将成为PFIC是每年进行的事实密集型调查,部分取决于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构成。此外,不能保证美国国税局(IRS)会同意我们的结论,也不能保证IRS不会成功挑战我们的立场。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波动可能会导致我们成为当前或后续纳税年度的PFIC,因为我们在资产测试方面的资产价值可能会参考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来确定。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构成也可能受到我们如何以及以多快的速度使用我们的流动资产和在此次发行中筹集的现金的影响。如果我们在美国持有者持有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成为或成为PFIC,某些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可能适用于这种美国持有者。详见“重大所得税考虑——美国持有者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我们敦促美国持有人结合个人情况,就可能适用PFIC规则的问题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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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特别说明

本招股说明书包含涉及重大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前瞻性陈述。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通过“可能”、“可能”、“将”、“可以”、“将”、“应该”、“预期”、“打算”、“计划”、“目标”、“目标”、“预期”、“相信”、“估计”、“预测”、“潜在”、“继续”和“进行中”等词语来识别前瞻性陈述,或这些术语的否定,或旨在识别关于未来的陈述的其他类似术语。这些陈述涉及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重要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导致我们的实际结果、活动水平、业绩或成就与这些前瞻性陈述所表达或暗示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本招股说明书所载的前瞻性陈述和意见基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可获得的信息,虽然我们认为此类信息构成此类陈述的合理基础,但此类信息可能有限或不完整,我们的陈述不应被解读为表明我们已对所有可能获得的相关信息进行了详尽的调查或审查。前瞻性陈述包括有关以下方面的陈述:

•未来业务发展的时机;

•我们业务运营的能力;

•预期未来经济表现;

•我们市场的竞争;

•我们的服务和产品持续获得市场认可;

•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

•影响我们运营的法律变化;

•外币汇率波动;

•我们获得和维持开展业务所需的所有必要的政府认证、批准和/或许可的能力;

•继续发展我国证券的公开交易市场;

•遵守当前和未来政府法规的成本以及法规的任何变化对我们运营的影响;

•有效管理我们的增长;

•收入、收益、资本结构和其他财务项目的预测;

•经营业绩波动;

•依赖我们的高级管理层和关键员工;以及

•“风险因素”中列出的其他因素。

您应该参考标题为“风险因素”的部分,讨论可能导致我们的实际结果与我们的前瞻性陈述中明示或暗示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的重要因素。由于这些因素,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本招股说明书中的前瞻性陈述将被证明是准确的。此外,如果我们的前瞻性陈述被证明是不准确的,那么不准确可能是重大的。鉴于这些前瞻性陈述中的重大不确定性,您不应将这些陈述视为我们或任何其他人的陈述或保证,即我们将在任何指定的时间范围内实现我们的目标和计划,或者根本不会。我们不承担公开更新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义务,无论是由于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除非法律要求。

您应该完整地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和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引用并已作为证据提交注册声明的文件,本招股说明书构成其中的一部分,并理解我们的实际未来结果可能与我们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我们通过这些警示性声明来限定我们所有的前瞻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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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和市场数据

本招股说明书包括本招股说明书中使用的统计市场和其他行业数据和预测,这些数据和预测来自市场研究、公开信息和行业出版物,包括但不限于由我们委托并由第三方独立行业研究公司Ken Research Private Limited(“Ken Research”)编制的行业报告,以提供有关我们经营所在行业的信息,以及我们的管理层根据这些数据进行的估计。行业出版物、研究、调查、研究和预测一般表示,它们所包含的信息是从被认为可靠的来源获得的,但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这些来源获得的预测和其他前瞻性信息与本招股说明书中的其他前瞻性陈述具有相同的资格和不确定性。

市场数据和统计数据本质上是预测性和投机性的,并不一定反映实际市场情况。这类统计数据是基于市场调研,而市场调研本身是基于研究人员和被调查者双方的抽样和主观判断,包括对相关市场应该包括哪些类型的产品和交易的判断。此外,不同市场的统计数据比较的价值受到许多因素的限制,包括(i)市场的定义不同,(ii)基础信息是通过不同的方法收集的,以及(iii)在编制数据时采用了不同的假设。因此,应谨慎看待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市场统计数据。

虽然我们认为来自这些行业出版物、调查和研究的信息是可靠的,但我们的运营子公司所处的行业由于各种重要因素,包括标题为“风险因素”一节中描述的因素,受到高度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影响。这些因素和其他因素可能导致结果与独立方和我们作出的估计中表达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

导言电线/电缆吊具行业

电线/电缆线束制造是将电线/电缆与连接器、端子和其他组件与带子、电缆扎带和电工胶带捆绑在一起组装成一个单元,以提供可靠和有组织的电气连接解决方案的过程。电线/电缆线束行业的客户一般包括大家电市场、工业产品市场和汽车市场的制造商和主机厂。由于大家电市场是电线/电缆线束行业的主要客户市场之一,国际大家电市场的兴衰已经并预计将对电线/电缆线束行业产生直接影响。

亚太区域主要家电市场

据Ken Research,亚太地区大家电市场增长在2017年至2022年经历波动,按大家电出口和国内销售产生的收入计算,复合年增长率(“CAGR”)为5.1%,从2017年的1,153亿美元增至2022年的1,478亿美元。

由于各种因素,包括政治不确定性和全球贸易紧张局势加剧、国际贸易和跨境投资面临压力以及新冠疫情,亚太地区的主要家电市场在2019年和2020年出现下滑。

2021年亚太地区大家电市场回暖。在中国,电子商务增长迅速,更多消费者通过热门电子商务平台在线购买大家电。中国家电产业以高效的供应链体系填补了全球家电市场的供给缺口,从而有了超常规的增长。在印度,随着新冠疫情发展到后期阶段,用户越来越青睐具有大容量和注重健康功能的产品。近两年电商发展迅速,家电线上销售占比稳步提升。对太平洋国家而言,新冠疫情导致当地居民居家办公时间延长,刺激了家庭装修和翻新需求,并带动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用户对家电产品的需求随之增加。

2022后亚太地区大家电市场增长受几方面因素影响。Ken Research表示,该行业的公司可能主要由于宏观经济和外汇汇率的波动而面临通胀压力。受宏观因素和海外地缘政治冲突影响,企业面临的政治经济环境更加复杂。某些地区爆发战争可能会冲击家电行业内部的上游费用和全球供应链,导致价格上涨。这也将冲击消费者信心,他们可能不愿意在家电等高票价商品上花太多钱。此外,由于公司的大量收入来自海外业务,夏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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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宏观波动带来的汇率波动,不仅给海外经营带来负面影响,还会导致汇兑损失,增加企业财务成本,导致大家电产品价格上涨。这也将使进口商品变得更加昂贵,这是导致通胀上升的另一个因素。虽然市场可能会受到各国预测的低消费者信心、高通胀率、低GDP增长率等经济因素的负面影响,但这些负面影响很可能会被技术变革的快速步伐对大家电销售带来的积极影响所抵消。例如,智能家居和联网设备的兴起可能会导致从传统家电转向更多高科技选择。这将使该行业在2022年至2027年期间的销售价值以6.2%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从2022年的1478亿美元增长到2027年的1993亿美元。

下图分别列出亚太区大家电销售收入的历史(2017-2022年)和预测(2023-2027年):

资料来源:Ken Research

西欧主要家电市场

据Ken Research,2017-2022年西欧大家电市场增长也经历了波动,按大家电出口和内销产生的收入计算,CAGR为1.2%,从2017年的326亿美元增长到2022年的346亿美元。

2019年,英国脱欧对影响所有欧洲国家的市场造成重大影响,导致西欧大家电市场销售收入下降3.0%。自2020年大流行之前以来,半导体供应短缺进一步给欧洲市场带来了挑战。德国等主要经济体的大家电市场受到了该期间大家电出口金额回落所反映的GDP增长放缓的影响。

2020、2021年期间,新冠疫情导致大容量、健康生活品类的家电用户需求持续提升。对一些消费者来说,这导致了经济不确定性,而对另一些消费者来说,由于缺乏旅行和休闲方面的支出,这意味着有额外的资金用于购买大家电,导致市场规模在2020年和2021年的收入增长分别为5.2%和9.1%。许多消费者决定通过新的洗衣用具、洗碗机或制冷用具实现他们的潜在购买,升级他们的卫生标准或存储能力,并专注于为他们的日常生活增加便利的产品。因此,整体行业在整个地区表现良好,主要家电的销售收入在西欧经历了多年的强劲增长。

2022年,西欧大家电市场在销量下降的推动下,销售收入较2021年下降7.0%。消费者需求受到总体通胀加剧、利率上升、俄乌战争导致的地缘政治紧张局势造成不确定的商业环境、宏观经济波动和外汇汇率的负面影响。供应链限制限制了上半年基础需求的兑现能力,导致原材料和物流价格上涨给企业造成额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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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展望未来,在新冠疫情期间销售额飙升之后,预计2023年至2027年的预测期内,西欧主要家电市场的业绩将稳定增长。尽管一些更大的国家市场和经济情景已经成熟,可能会因不确定的地缘政治条件而恶化,但预计智能家居数量的增加和随后对智能电器的需求,以及由于在线销售渠道的增加而提高的产品知名度,重点是全渠道存在,将能够抵消阻碍,并有助于未来市场的增长。据Ken Research,预计西欧大家电市场销售金额将从2022年的346亿美元提升至2027年的385亿美元,CAGR为2.2%。

下图分别列出西欧大家电销售收入的历史(2017-2022年)和预测(2023-2027年):

资料来源:Ken Research

马来西亚WIRE/Cable Harnesses市场

马来西亚电线/电缆线束的销售额在2017年至2022年期间以5.7%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收入从2017年的5.095亿美元增长到2022年的6.723亿美元。预计该销售金额将持续增加,并将在2027年达到9.821亿美元,2022-2027年期间的CARG为7.9%。

下图列出马来西亚电线/电缆线束销售收入的历史(2017-2022年)和预测(2023-2027年):

资料来源:Ken Research

马来西亚电线/电缆线束市场细分市场

根据Ken Research的数据,马来西亚的电线/电缆线束市场分为5大类终端用户,包括汽车、主要电器、工业设备、其他消费电器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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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下图列出按各类终端用户细分的马来西亚电线/电缆线束销售收入的历史(2022年)和预测(2027年)。

注1:汽车行业包括汽车制造需要电线/电缆线束的公司,包括汽车、卡车、公共汽车和摩托车。

注2:大家电行业包括制造洗衣机、烘干机、冰箱、冰柜、洗碗机、烤箱、微波炉、炊具、果汁机、食品加工机和吸尘器需要电线/电缆线束的企业。

注3:工业设备行业包括农业机械、发电设备和制造机械制造需要电线/电缆线束的企业。

注4:其他消费电器分部包括需要电线/电缆线束制造家居安防电器、娱乐电器和厨房小家电的公司。

注5:其他分部包括制造航空航天和国防、游戏和娱乐、医疗设备和装置、商业制冷、食品机和娱乐用具所需的电线/电缆线束。

资料来源:Ken Research

在2022年,汽车行业是终端用户的最大细分市场,销售收入为2.218亿美元,占当年马来西亚电线/电缆线束市场总收入的33.0%。汽车行业对电线/电缆线束的需求不断增长,是推动马来西亚电线/电缆线束市场增长的主要因素。由于对电子设备、电动汽车和车内嵌入线束的需求上升,汽车行业对电线/电缆线束的需求一直在显着增长。随着电动汽车的新兴需求,汽车行业对电线/电缆线束的需求预计将增长,预计汽车行业在2027年仍将是终端用户的最大细分市场。该分部估计将为马来西亚电线/电缆线束市场贡献3.339亿美元的收入,占2027年市场预测总收入的34.0%。

第二大细分市场为大家电市场,销售收入为1.613亿美元,占2022年马来西亚电线/电缆线束市场总收入的24.0%。鉴于对智能和联网设备的兴趣日益增长,预计主要电器市场将继续增长,并预测在2027年马来西亚电线/电缆线束市场总收入中贡献2.161亿美元,占市场的22.0%。

第三大细分市场为工业设备市场,2022年销售收入为1.210亿美元,占马来西亚电线/电缆线束市场当年总收入的18.0%。随着马来西亚新基础设施项目的发展继续进行,预计该分部将增长,并在2027年马来西亚电线/电缆线束市场总收入中贡献1.866亿美元的收入,占该市场预测销售收入的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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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马来西亚电线/电缆线束市场的主要市场驱动因素

1.政府对技术发展的鼓励

马来西亚政府强调技术发展,推出了国家第四次工业革命政策,即通过应用新兴技术改造工业。政府对工业4.0技术的推动预计将增加对用于自动化机械和机器人技术的电线/电缆线束产品的需求。马来西亚政府还设定了到2030年有10万辆电动汽车上路的目标,马来西亚对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的需求不断增加,预计这将导致马来西亚电线/电缆线束市场的级联需求。

2.马来西亚作为电线/电缆线束制造的吸引地

马来西亚是东南亚电线/电缆线束的主要生产国之一,有大量国内和国际公司在该国开展业务。马来西亚靠近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其他市场以及成熟的制造业,使其成为对线束制造公司具有吸引力的地点。地理优势使当地电线/电缆制造商能够吸引来自亚洲和世界其他不同地区的客户。

3.大规模定制趋势增强,对高品质电线/电缆线束的需求

在国际和马来西亚市场,对复杂和定制化解决方案的需求不断增长,这需要技术专长和先进的制造能力。为了保持竞争力,企业正在对研发和先进技术进行投资,大力强调创新和定制化,以满足客户需求。马来西亚的电线/电缆制造商处于有利地位,可以利用其实力,提供有竞争力和高质量的电线/电缆线束,以满足新出现的需求。

马来西亚电线/电缆线束市场进入壁垒

1.设立线束制造设施所需的高额资本投资

电线/电缆线束的生产是资本密集型的,因为它需要专门的机器和设备,这可能是昂贵的。此外,铜和塑料等原材料的成本可能会波动,从而影响业务的盈利能力。由于电线/电缆线束制造由于成本和原始设备制造商客户的价格压力不变,利润率相对较低。新进入市场的企业将面临高资本投入、低利润率的沉重负担。

2.许可、认证和高端技术要求

要进入电线/电缆线束市场,马来西亚政府要求制造商获得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IDA”)的制造许可。除了监管许可外,市场的大多数客户都希望制造商拥有包括国际ISO 9001制造认证、马来西亚SIRIM电气产品认证或汽车产品ISO/TS 16949认证在内的认证。此外,电线/电缆线束客户重视RAST和IDC的国际技术要求,这是具有世界标准的高端技术。具备RAST和IDC能力的厂商被公认为市场上更强大的竞争对手,吸引了目标市场跨国客户的关注。客户在许可、认证和增强技术能力方面的要求可能会对新进入者构成障碍,因为他们需要实现更高的期望才能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

3.强大的商业网络

领先的电线/电缆制造商在国内市场空间具有很强的竞争力,这是由于它们与各领域的当地客户建立了强大的合作伙伴关系,这使得电线/电缆线束制造商能够独家接触其客户,并提供可靠的优质电线/电缆线束供应。因此,新进入者在与本土和跨国公司签订供应合同方面面临困难。此外,电线/电缆线束客户根据定价、支持、交付和产品性能等标准评估其电线/电缆线束供应商。通常,电线/电缆线束客户根据上述标准认可了一定的电线/电缆线束供应商后,往往会与其建立长期的业务关系。这对马来西亚的电线/电缆线束行业形成了强大的进入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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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收益用途

根据每股A类普通股5.00美元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载价格区间的中点),我们估计,如果承销商不行使其超额配股权,我们将从此次发行中获得扣除估计承销折扣、非问责费用备抵以及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的净收益约为8,792,669美元,如果承销商全额行使其超额配股权,则将获得10,310,669美元,扣除我们应付的承销折扣、非问责费用备抵以及估计发行费用。

假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A类普通股5.00美元,每增加(减少)1.00美元,将使我们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的净收益增加(减少)2,024,000美元,假设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载的我们发售的普通股数量保持不变,并在扣除承销折扣、非问责费用津贴和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假设假设假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保持不变,并扣除承销折扣、非问责费用备抵和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我们发行的A类普通股数量增加(减少)100万股将使我们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的净收益增加(减少)4,600,000美元。

此次发行的主要目的是为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我们的A类普通股创建一个公开市场。我们计划将此次发行的所得款项净额使用如下:

•约30%用于潜在收购电线/电缆线束行业价值链内的公司和/或组建合资企业;

•约20%用于购买机器/设备;

•约10%用于营销推广和设立全球销售办事处,特别是在美国;以及

•约40%用于为营运资金提供资金。

上述内容代表基于我们目前的计划和业务状况,我们目前打算使用和分配本次发行的净收益。然而,我们的管理层将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酌处权来应用此次发行的净收益。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对本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的特定用途并无谅解、协议或承诺,目前亦未物色任何收购公司及/或成立合营企业的目标。如果发生意外事件或业务条件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以与本登记声明中所述不同的方式使用本次发行的收益。我们保留更改我们目前预期并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描述的所得款项用途的权利。

如果我们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的所得款项净额没有立即用于上述目的,我们打算将所得款项净额投资于短期、计息银行存款或债务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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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政策

我们目前没有任何计划在可预见的未来就我们的普通股宣派或支付任何股息。我们目前打算保留所有可用资金和未来收益(如果有的话),用于我们业务的运营和扩张,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宣布或支付任何股息。与我们的股息政策相关的任何未来决定将由我们的董事会在考虑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资本要求、合同要求、业务前景和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后酌情决定,并受制于任何未来融资工具中包含的限制。

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止年度,LIL并无宣派或派付任何股息或分派,亦无资产在LIL及其附属公司之间转移。如果我们决定在未来对我们的任何普通股支付股息,作为一家控股公司,我们将依赖于通过股息支付的方式从我们的子公司收到资金。

任何未来股息的宣布、金额和支付将由我们的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但须遵守有关偿付能力的适用BVI法律。我们的董事会将考虑到一般经济和商业状况、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我们的可用现金以及当前和预期的现金需求、资本要求、合同、法律、税务和监管限制以及对我们向股东或我们的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的其他影响,以及我们的董事会可能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可以进行股息分配,其范围是,在分配之后,公司资产的价值立即超过其负债,并且该公司能够在债务到期时支付其债务。

我们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为了让我们向股东分配任何股息,我们依赖子公司支付给我们的股息来满足我们的现金需求,包括向股东支付任何股息和其他现金分配、偿还我们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以及支付我们的运营费用的资金。我们向股东支付股息的能力将取决于(其中包括)我们的运营子公司能否获得股息。

我们普通股的现金股息,如果有的话,将以美元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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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化

下表列出我们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本化情况:

•实际依据;和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股权,在扣除承销折扣、非问责费用备抵和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以假定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每股A类普通股5.00美元(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载价格区间的中点)作为调整后的基准,使本次发行中的2,200,000股A类普通股的销售生效。

请将这些信息与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出现的我们的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以及标题为“汇率信息”、“所得款项用途”和“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的章节中所载信息一并阅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实际

 

实际

 

调整后(1)

   

RM

 

美元

 

美元

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授权500,000,000股,包括(i)497,500,000股A类普通股和(ii)2,500,000股B类普通股;已发行的11,250,000股,包括8,750,000股A类普通股和2,500,000股B类普通股和已发行在外;已发行和已发行在外的13,450,000股,包括10,950,000股A类普通股和2,500,000股B类普通股

 

482

 

 

105

 

 

127

 

额外实收资本

 

 

 

 

 

8,792,647

 

资本公积

 

12,392,392

 

 

2,699,691

 

 

2,699,691

 

外币折算准备金

 

(1,032

)

 

(225

)

 

(225

)

留存收益

 

5,930,979

 

 

1,292,069

 

 

1,292,069

 

股东权益合计

 

18,322,821

 

 

3,991,640

 

 

12,784,309

 

关联方借款

 

4,360,500

 

 

949,938

 

 

949,938

 

总资本

 

22,683,321

 

 

4,941,578

 

 

13,734,247

 

____________

(1)反映在本次发行中出售A类普通股的假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A类普通股5.00美元(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载价格区间的中点),并在扣除承销折扣、非问责费用备抵和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备考作为调整后的信息仅供说明,我们将根据实际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和定价确定的本次发行的其他条款对这些信息进行调整。额外实收资本反映了我们预计将收到的净收益,扣除承销折扣(相当于每股A类普通股7%的承销折扣、非问责费用津贴和美国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1,327,331美元))后。我们估计该等所得款项净额约为8,792,669美元。有关我们应付的发行费用总额的估计的分项,请参阅“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

42

目 录

稀释

如果您在本次发行中投资于我们的A类普通股,您的利息将立即被稀释至本次发行中每股A类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与本次发行后每股普通股的有形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稀释是由于每股A类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大幅超过每股普通股的有形账面净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们的历史有形账面净值为2,151,862美元,即每股普通股0.19美元。我们每股普通股的有形账面净值是指总的有形资产净值减去无形资产,全部除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

在本次发行中以假定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每股A类普通股5美元(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载价格区间的中点)出售A类普通股生效后,我们将有13,450,000股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在扣除承销折扣、非问责费用备抵和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我们在2023年12月31日的备考调整后有形账面净值为10,944,532美元,即每股普通股0.81美元。由于调整后的有形账面净值为现有投资者每股普通股0.62美元,对新投资者每股普通股立即稀释4.19美元,这意味着备考立即增加。下表说明了此次发行中购买普通股的新投资者的这种稀释:

 

发售后(1)

 

全面行使
超额配售
选项(2)

假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每A类普通股

 

$

5

 

$

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

 

$

0.19

 

$

0.19

由于在本次发行中购买A类普通股的新投资者应占调整后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的备考增加

 

$

0.62

 

$

0.71

备考为本次发行后每股普通股的调整后有形账面净值

 

$

0.81

 

$

0.90

向本次发行的新投资者稀释每股A类普通股

 

$

4.19

 

$

4.10

____________

(1)假设发售2,200,000股A类普通股的总收益,并假设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未被行使。

(2)假设发售2,200,000股A类普通股的总收益,并假设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已全额行使。

如果承销商全额行使超额配股权,此次发行后每股A类普通股的备考调整后有形账面净值将为0.90美元,现有股东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增加0.71美元,此次发行中新投资者的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立即稀释为4.10美元。

就我们未来增发普通股而言,对参与此次发行的新投资者将有进一步的稀释。

下表汇总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扣除估计承销折扣、不计费用备抵、估计发行费用前,现有股东和新投资者在本次发行中向我们购买的A类普通股数量、支付的总对价和按假定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每A类普通股5美元支付的每A类普通股平均价格、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载价格区间的中点方面的差异。普通股总数不包括授予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行使后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

 

购买的普通股

 

总对价

 

平均价格每
普通股

   

 

百分比

 

金额

 

百分比

 

现有股东

 

11,250,000

 

83.64

%

 

$

105

 

0

%

 

$

0.00

新投资者

 

2,200,000

 

16.36

%

 

$

11,000,000

 

100

%

 

$

5.00

合计

 

13,450,000

 

100

%

 

$

11,000,105

 

100

%

 

$

0.82

43

目 录

44

目 录

企业历史和结构

公司历史沿革及Structure

1995年10月31日,TEM根据马来西亚法律成立,从事制造连接器、组件和电线/电缆线束的业务。TSPL于2022年11月15日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作为重组的一部分,于2022年12月14日,TSPL收购TEM的全部已发行股本。

企业重组

2022年12月8日,LIL作为一家控股公司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作为重组的一部分,于2022年12月21日,LIL收购了TSPL的全部已发行股本,随后TSPL由LIL全资拥有,TEM由LIL间接全资拥有。

下面的图表说明了我们的公司结构,并确定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在完成本次发行和售股股东根据本次发行的转售招股说明书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时我们的子公司:

姓名

 

背景

 

所有权

TEM SP有限公司

 

— BVI公司

—于2022年11月15日成立为法团

—已发行股份1美元

—中间控股公司

 

LIL 100%持股

TEM Electronics(M)Sdn。有限公司。

 

—马来西亚公司

— 1995年10月31日注册成立

—已发行股本2,400,000令吉

—从事电线/电缆线束制造

 

TSPL 100%持股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股权,我们将发行2,200,000股A类普通股,占我们普通股的16.36%。我们将成为《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定义的“受控公司”,因为在紧随本次发行完成以及售股股东根据回售说明书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后,我们的控股股东将拥有我们已发行在外流通股份总数的约61.93%,占总投票权的91.60%,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超额配股权,并且可能有能力决定需要股东批准的事项。

45

目 录

在每次股东大会上,每名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的A类股东(如股东为法团,则由其正式授权代表出席)将对该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A类普通股拥有一(1)票投票权,而每名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的B类股东(如股东为法团,则由其正式授权代表出席)将对该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B类普通股拥有二十(20)票投票权。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没有禁止累积投票,但我们的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累积投票。

46

目 录

管理层的讨论和分析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以下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应与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包含的相关说明一起阅读。本讨论和分析以及本招股说明书的其他部分包含基于当前信念、计划和预期的前瞻性陈述,其中涉及风险、不确定性和假设。我们的实际结果和选定事件的时间安排可能与这些前瞻性陈述中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这是由于几个因素造成的,包括在“风险因素”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中列出的因素。您应该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以了解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我们的前瞻性陈述存在重大差异的重要因素。

概述

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我们是电线/电缆线束的制造商和供应商,我们的制造业务位于马来西亚,在电线/电缆线束行业拥有20多年的经验。电线/电缆线束是指电线/电缆与带子、电缆扎带和电工胶带捆绑在一起,用以传输信号或电力的总成。我们的客户一般是以亚太地区为主的家电、工业产品和汽车行业的全球品牌制造商和主机厂。

我们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都与客户密切合作,包括设计、原型设计和生产。我们的商业模式使我们能够为不同的应用和电气设计提供定制的线束。我们的产品是根据客户的具体技术要求定制定做的。

影响经营成果的关键因素

我们的经营业绩一直受到并将继续受到若干因素的影响,包括下列因素:

原材料成本

我们原材料的主要成分包括连接器、端子、硅和聚氯乙烯导线。我们的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是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和商品市场价格制定的。铜商品价格的变化会影响我们铜相关原材料的成本,比如电线。如果铜的价格继续上涨到超出客户预期的程度或者我们无法将这种上涨转嫁给我们的客户,我们的毛利率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近期包括通胀压力在内的全球经济状况,并未对我们的运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然而,持续的通胀压力可能会影响我们未来的操作。为缓解材料成本的通胀压力,我们实施了以下措施:(i)向客户提出成本较低的替代材料;(ii)密切监测市场和商品价格,以更好地管理库存;(iii)加强与供应商的价格谈判或将增加的成本转嫁给客户;(iv)通过优化第三方物流服务降低仓库和物流成本。

直接人工成本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止年度,本集团的直接劳工成本分别约为1,529,566令吉、4,739,127令吉及5,183,587令吉,分别占本集团总销售成本约15.9%、16.0%及19.0%。近年来,马来西亚对熟练劳动力的竞争更加激烈。由于生活成本提高以及马来西亚实施2022年最低工资令,马来西亚的平均劳动力成本一直呈增长趋势。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招聘和保留足够的劳动力或我们的劳动力成本将在未来保持稳定。为缓解直接劳动力成本的通胀压力,我们实施了以下措施:(i)通过更好的生产规划提高劳动生产率,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低效和/或闲置人力;(ii)利用生产车间的实时信息,实现更有效的生产劳动力和工作订单管理;(iii)将简单的手工流程分包给分包商,以便保持相对稳定的内部劳动力,同时享受分包商提供的较低劳动力成本。

47

目 录

我们产品的一般经济和市场情况

我们几乎所有的收入都来自在国际市场上销售电线/电缆线束。国内和全球经济增长对我们运营的各个方面都有重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和定价。为减轻客户和经济增长带来的负面影响,公司实施了以下措施:扩大家电客户基础和向汽车行业多元化,并将客户的价格压力转嫁给供应商。

定价

我们对产品的定价会根据制造和贸易分部定期进行调整,并考虑到直接成本、销售和分销成本、产品规格、与客户的关系、客户订单规模和相关市场情况。

外币汇率波动

我们的收入基本上以美元为主,而日常运营和结算运营费用主要以人民币、美元和欧元为主。我们主要暴露于人民币兑美元和欧元的外汇汇率波动。汇率未来的任何重大波动将导致我们报告的成本和收益的增加或减少,并相应地导致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前景。

我们集团目前没有外汇对冲政策来消除货币敞口。我们的董事将继续密切监测相关的外汇风险,并将考虑在考虑到所涉及的对冲成本的情况下,在出现需要时考虑对重大外汇风险进行对冲。

列报依据

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编制的。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集团实体之间交易的往来、结余及未变现收益予以抵销。未变现损失也被消除,除非交易提供了转让资产减值指标的证据。附属公司的会计政策已作出更改,如有必要,以确保与集团所采纳的政策保持一致。

关键会计政策、判断和估计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综合财务报表需要管理层在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的过程中行使其判断。它还要求使用会计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和负债的呈报金额以及报告期内的收入和费用。有关可能在下一个财政年度内导致重大调整的重大风险的估计不确定性的信息包括确定功能货币、贸易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存货减记准备金以及物业、厂房和设备折旧。

我们认为,以下关键会计政策反映了我们在编制合并和合并财务报表时使用的更重要的判断和估计。

收入确认

当集团通过向客户转让承诺商品的控制权而履行履约义务时,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销售商品产生的收入确认。确认的收入金额为分配给已履行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款的金额。本集团采用五步法确认收入:(i)识别与客户的合同;(ii)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iii)确定交易价格;(iv)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合同中的履约义务;(v)在实体履行履约义务时(或作为)确认收入。

集团在履约义务得到履行时确认收入,即当特定履约义务所依据的货物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

48

目 录

贸易和其他应收款

应收款项于集团拥有无条件收取代价的权利时确认。收取对价的权利是无条件的,前提是在该对价到期支付之前只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倘在集团拥有无条件收取代价的权利前已确认收入,则该金额呈列为合约资产。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贸易应收款项按其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含有重大融资成分的贸易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按公允价值加交易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所有应收款随后按摊余成本列报,采用实际利率法,并包括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

贸易应收款项预期信贷损失备抵

本集团使用拨备矩阵计量贸易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贷损失率是根据集团客户的历史损失经验、地理位置、产品类型和内部评级,并根据债务人特有的前瞻性因素和可能影响债务人结算贸易应收款项能力的经济环境进行调整。在考虑经济环境对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影响时,集团评估例如国家违约风险。集团在每个报告日调整备抵矩阵。这种对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估计可能无法代表未来的实际违约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

下表列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们的应收账款毛额账龄分析:

截至12月31日,

 

当前

 

31 – 60

 

61 – 90

 

> 90

 

合计

2023年(美元)

 

1,139,347

 

 

453

 

 

1,139,800

2023年(人民币)

 

5,229,944

 

 

2,080

 

 

5,232,024

下表列出截至2024年3月31日与我们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相关的后续结算情况:

截至12月31日,

 

当前

 

31 – 60

 

61 – 90

 

> 90

 

合计

2023年(美元)

 

998,724

 

 

453

 

 

999,177

2023年(人民币)

 

4,584,445

 

 

2,080

 

 

4,586,525

下表列示截至2024年3月31日扣除后续结算的应收账款余额:

 

当前

 

31 – 60

 

61 – 90

 

> 90

 

合计

2023年(美元)

 

140,623

 

 

 

 

140,623

2023年(人民币)

 

645,499

 

 

 

 

645,499

下表列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们应收账款毛额各账龄组别的呆账拨备:

截至12月31日,

 

当前

 

31 – 60

 

61 – 90

 

> 90

 

合计

2023年(美元)

 

52,489

 

 

453

 

 

52,942

2023年(人民币)

 

240,941

 

 

2,080

 

 

243,021

下表列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们应收账款各账龄组别的呆账拨备百分比:

截至12月31日,

 

当前

 

31 – 60

 

61 – 90

 

> 90

 

合计

2023

 

4.6

%

 

 

100

%

 

 

4.6

%

49

目 录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比较

下表列出各期末我们的应收账款毛额账龄分析:

截至6月30日,

 

当前

 

31 – 60

 

61 – 90

 

91 – 120

 

> 120

 

合计

2023年(美元)

 

1,901,627

 

 

607

 

 

363

 

1,902,597

2023年(人民币)

 

8,871,088

 

 

2,832

 

 

1,696

 

8,875,616

2022年(人民币)

 

9,815,816

 

593,064

 

362

 

1,600

 

 

10,410,842

下表列出截至2023年8月31日与我们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相关的后续结算情况:

截至6月30日,

 

当前

 

31 – 60

 

61 – 90

 

91 – 120

 

> 120

 

合计

2023年(美元)

 

1,048,545

 

 

 

 

363

 

1,048,908

2023年(人民币)

 

4,891,461

 

 

 

 

1,696

 

4,893,157

下表列示截至2023年8月31日扣除后续结算的应收账款余额:

截至6月30日,

 

当前

 

31 – 60

 

61 – 90

 

91 – 120

 

> 120

 

合计

2023年(美元)

 

853,082

 

 

607

 

 

 

853,689

2023年(人民币)

 

3,979,627

 

 

2,832

 

 

 

3,982,459

下表列出各期末我们应收账款毛额各账龄组别的贸易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拨备:

截至6月30日,

 

当前

 

31 – 60

 

61 – 90

 

91 – 120

 

> 120

 

合计

2023年(美元)

 

51,125

 

 

607

 

 

363

 

52,095

2023年(人民币)

 

238,493

 

 

2,832

 

 

1,696

 

243,021

2022年(人民币)

 

221,814

 

19,245

 

362

 

1,600

 

 

243,021

下表列出各期末我们应收账款各账龄组别的贸易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百分比:

截至6月30日,

 

当前

 

31 – 60

 

61 – 90

 

91 – 120

 

> 120

 

合计

2023

 

2.7

%

 

 

 

100

%

 

 

 

100

%

 

2.7

%

2022

 

2.3

%

 

3.2

%

 

100

%

 

100

%

 

0.0

%

 

2.3

%

税收

当期和以前期间的当期所得税按预期向税务机关支付或收回的金额确认,采用截至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的税率和税法。管理层定期评估在纳税申报表中就适用的税务法规须作出解释的情况所采取的立场,并考虑税务机关是否很可能会接受不确定的税务处理。集团使用基于最可能的金额或预期结果的方法来衡量其税务头寸,这取决于哪种方法可以更好地预测不确定性的解决。

就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在财务报表中的账面值之间产生的所有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但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商誉或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产生递延所得税且既不影响交易时的会计核算也不影响应课税损益的情形除外。

对附属公司投资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50

目 录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未来应课税利润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税收亏损时予以确认。

递延所得税计量:

(i)根据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的税率和税法,按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变现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清偿时预期适用的税率;和

(ii)基于集团预期于报告期末收回或结算其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的方式所产生的税务后果。

当期和递延所得税在损益表中确认为收入或费用,除非该税项是由企业合并或直接在权益中确认的交易产生的。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税项根据收购时的商誉进行调整。

集团对投资税收抵免(例如生产力和创新抵免)进行会计处理,类似于对未使用税收抵免确认递延税项资产的其他税收抵免的会计处理,其范围是很可能有未来应课税利润可用于抵销未使用的税收抵免。

销售税

收入、费用和资产在扣除销售税额后确认,但以下情况除外:

(i)因购买资产或服务而产生的销售税项无法向税务机关收回时,在此情况下,销售税项确认为资产购置成本的一部分,或确认为适用的费用项目的一部分;和

(ii)以含销售税额列示的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

可向税务机关收回或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销售税额净额,在财务状况表中作为应收款项或应付款项的一部分列示。

近期发布的会计公告

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和惯例摘要”中对近期会计公告的讨论。

经营成果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而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下表列出了我们在所示期间的综合经营业绩摘要。

 

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

   

2022

 

2023

   

RM

 

RM

 

美元

收入

 

17,021,292

 

 

10,847,686

 

 

2,363,176

 

销售成本

 

(14,309,203

)

 

(9,591,134

)

 

(2,089,435

)

毛利

 

2,712,089

 

 

1,256,552

 

 

273,741

 

销售和分销费用

 

(512,640

)

 

(250,720

)

 

(54,620

)

一般和行政费用

 

(1,781,144

)

 

(1,571,857

)

 

(342,430

)

营运收入/(亏损)

 

418,305

 

 

(566,025)

 

 

(123,309)

 

利息收入

 

3,710

 

 

15,428

 

 

3,361

 

利息支出

 

(282,688)

 

 

(239,128)

 

 

(52,094)

 

其他收益

 

126,719

 

 

19,692

 

 

4,290

 

其他费用

 

 

 

(42,480

)

 

(9,255

)

所得税前利润/(亏损)

 

266,046

 

 

(812,513

)

 

(177,007

)

所得税(费用)/贷项

 

2,696

 

 

(51,282

)

 

(11,172

)

期内溢利/(亏损)

 

268,742

 

 

(863,795

)

 

(188,179

)

51

目 录

收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我们的收入来自电线/电缆线束的销售。

我们的收入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17,021,292令吉减少6,173,606令吉或36.3%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10,847,686令吉(2,363,176美元)。该减少主要是由于我们的客户的销售订单受到全球经济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例如加沙和以色列之间持续的冲突以及乌克兰战争。

销售成本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我们的销售成本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14,309,203令吉减少4,718,069令吉或33.0%至9,591,134令吉(2,089,435美元)。该减少乃主要由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销售额减少所致。

毛利及毛利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我们的毛利润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2,712,089令吉减少1,455,537令吉或53.7%至1,256,552令吉(273,741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我们的毛利率由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15.9%下降4.3个百分点至1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生产量减少导致固定制造间接费用的吸收相应增加。

销售和分销费用

我们的销售和分销费用包括运输和仓库费用、营销和展览费用以及旅行和娱乐费用。下表列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销售及分销开支细目:

 

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

   

2022

 

2023

 

2023

   

RM

 

RM

 

美元

运输和仓库费用

 

372,444

 

151,689

 

33,046

营销和展览费用

 

10,396

 

5,276

 

1,149

旅行和娱乐费用

 

129,800

 

93,755

 

20,425

   

512,640

 

250,720

 

54,620

我们的销售和分销费用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512,640令吉减少261,920令吉或51.1%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250,720令吉(54,620美元),这主要是由于运输和仓库费用减少。

运输和仓库费用

我们的运输和仓储费用主要代表我们存货的提货费和仓储费用。费用由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372,444令吉减少220,755令吉或59.3%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151,689令吉(33,046美元),这主要是由于销量减少。

营销和展览费用

我们的营销和展览费用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10,396令吉减少5,120令吉(1,115美元)或49.3%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5,276令吉(1,149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样本成本下降。

旅行和娱乐费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我们的差旅和娱乐费用由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129,800令吉减少36,045令吉或27.8%至93,755令吉(20,425美元),这主要是由于集团实施的成本节约措施。

52

目 录

一般和行政费用

我们的一般及行政开支包括薪金、福利及其他福利、专业服务费用、保安服务、办公开支及水电费、保险、折旧及摊销及其他。下表列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行政开支细目:

 

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

   

2022

 

2023

 

2023

   

RM

 

RM

 

美元

工资、福利和其他福利

 

1,204,394

 

1,100,780

 

239,806

专业服务费

 

156,217

 

118,248

 

25,760

安全服务

 

87,291

 

78,562

 

17,115

办公费用和水电费

 

107,670

 

86,836

 

18,917

保险

 

72,641

 

76,583

 

16,684

折旧及摊销

 

32,788

 

36,020

 

7,847

其他

 

120,143

 

74,828

 

16,301

   

1,781,144

 

1,571,857

 

342,430

我们的一般和行政费用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1,781,144令吉减少209,287令吉或11.8%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1,571,857令吉(342,430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工资、福利和其他福利减少。

工资、福利和其他福利

我们的工资、福利和其他福利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1,204,394令吉减少103,614令吉或8.6%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1,100,780令吉(239,806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员工人数减少,导致人员成本降低。

专业服务费

我们的专业服务费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156,217令吉减少37,969令吉或24.3%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118,248令吉(25,760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当地审计费用减少。

安全服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我们的安全服务保持相对稳定,分别为87,291令吉和78,562令吉(17,115美元)。

办公费用和水电费

我们的办公费用和水电费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107,670令吉减少20,834令吉或19.3%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86,836令吉(18,917美元),该减少主要是由于集团实施的成本节约措施。

折旧及摊销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我们的折旧和摊销保持相对稳定,分别为32,788令吉和36,020令吉(7,847美元)。

其他

其他主要为银行手续费、许可证费、租金等杂项费用。该金额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120,143令吉减少45,315令吉或37.7%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74,828令吉(16,301美元),这主要是由于2022年12月印花税支出增加。

53

目 录

利息支出

我们的利息支出是指应付相关公司贷款的利息支出和租赁负债的利息。我们的利息支出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282,688令吉减少43,560令吉或15.4%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239,128令吉(52,094美元),主要是由于应付相关公司的贷款减少。

其他收益

下表列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其他收入细目:

 

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

   

2022

 

2023

 

2023

   

RM

 

RM

 

美元

出售刮擦材料所得款项

 

1,855

 

19,692

 

4,290

杂项收入

 

3,278

 

 

外汇收益,净额

 

121,586

 

 

   

126,719

 

19,692

 

4,290

我们的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出售刮擦材料的收益、杂项收入和外汇收益,净额。我们的其他收入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126,719令吉减少107,027令吉或84.5%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19,692令吉(4,290美元),这主要是由于金融资产的外汇收益减少。

所得税费用/(贷项)

下表列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所得税开支拨备细目:

 

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

   

2022

 

2023

 

2023

   

RM

 

RM

 

美元

本年度拨备

 

(2,696

)

 

 

递延税项

 

 

 

51,282

 

11,172

合计

 

(2,696

)

 

51,282

 

11,172

所得税费用拨备为当期所得税及递延税项。现行所得税包括在马来西亚的应缴税款,按财政年度估计应课税利润的24%(2022年:24%)计算。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税款按相关司法管辖区的现行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通过未来应课税利润实现相关税收优惠的情况下,就结转的税收亏损和资本减免确认。集团于报告日期有未确认的税务亏损850,000令吉(2023年:1,049,000令吉)、税务亏损708,000令吉(2023年:无)及资本免税额1,128,000令吉(2023年:589,000令吉),可在符合若干法定规定的情况下结转及用于抵销未来应课税收入。税收损失和资本免税额没有到期日。由于集团可利用该等税务优惠的未来应课税溢利的可得性不确定,故并无就税务亏损及资本减免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根据BVI现行法律,公司及其子公司TEM SP Limited无需缴纳任何所得税。

年内溢利

由于上述原因,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我们的利润减少1,132,537令吉,转为亏损863,795令吉(188,179美元),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则为268,742令吉。

54

目 录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比较

下表列出了我们在所示年度的综合经营业绩摘要。

 

截至6月30日止年度,

   

2022

 

2023

   

RM

 

RM

 

美元

收入

 

32,465,457

 

 

34,269,482

 

 

7,346,084

 

销售成本

 

(27,294,708

)

 

(29,709,433

)

 

(6,368,582

)

毛利

 

5,170,749

 

 

4,560,049

 

 

977,502

 

销售和分销费用

 

(820,383

)

 

(902,851

)

 

(193,537

)

一般和行政费用

 

(3,483,423

)

 

(3,412,182

)

 

(731,443

)

经营收入

 

866,943

 

 

245,016

 

 

52,522

 

利息收入

 

4,501

 

 

12,582

 

 

2,697

 

利息支出

 

(419,444

)

 

(666,870

)

 

(142,952

)

其他收益

 

142,747

 

 

606,707

 

 

130,055

 

其他费用

 

(61

)

 

 

 

 

所得税前利润

 

594,686

 

 

197,435

 

 

42,322

 

所得税费用

 

(31,626

)

 

(12,916

)

 

(2,769

)

年内溢利

 

563,060

 

 

184,519

 

 

39,553

 

收入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我们的收入来自电线/电缆线束的销售。

我们的收入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32,465,457令吉增加1,804,025令吉或5.6%至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34,269,482令吉(7,346,084美元)。该增长主要是由于现有客户的需求增加以及来自新的汽车客户的额外订单。

销售成本

我们的销售成本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27,294,708令吉增加到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29,709,433令吉(6,368,582美元),增加了2,414,725令吉或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i)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销售额增加;(ii)由于全球终端和连接器短缺,随着LME价格以及终端和连接器的上涨,电线成本增加;以及(iii)由于马来西亚宪报2022年5月1日起生效的最低工资令,直接劳动力成本增加。

毛利及毛利率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我们的毛利润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5,170,749令吉减少610,700令吉或11.8%至4,560,049令吉(977,502美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我们的毛利率由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15.9%下降2.6个百分点至13.3%。有关减少乃主要由于上述年内物料成本及劳工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和分销费用

我们的销售和分销费用包括运输和仓库费用、营销和展览费用以及旅行和娱乐费用。下表列出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销售及分销开支细目:

 

截至6月30日止年度,

   

2022

 

2023

 

2023

   

RM

 

RM

 

美元

运输和仓库费用

 

736,012

 

717,832

 

153,876

营销和展览费用

 

62,188

 

18,571

 

3,981

旅行和娱乐费用

 

22,183

 

166,448

 

35,680

   

820,383

 

902,851

 

193,537

55

目 录

我们的销售和分销费用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820,383令吉增加至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902,851令吉(193,537美元),增加82,468令吉或10.1%,这主要是由于差旅和娱乐费用增加。

运输和仓库费用

我们的运输和仓储费用主要代表我们存货的提货费和仓储费用。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费用保持相对稳定,分别为736,012令吉和717,832令吉(153,876美元)。

营销和展览费用

我们的营销和展览费用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62,188令吉减少43,617令吉或70.1%至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18,571令吉(3,981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发生的新项目样本成本。

旅行和娱乐费用

我们的差旅和娱乐费用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22,183令吉增加144,265令吉或650.3%至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166,448令吉(35,680美元),这主要是由于马来西亚政府发布新冠疫情旅行管制后商务旅行和拜访客户的增加。

一般和行政费用

我们的一般及行政开支包括薪金、福利及其他福利、专业服务费用、保安服务、办公开支及水电费、保险、折旧及摊销及其他。下表列出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行政开支细目:

 

截至6月30日止年度,

   

2022

 

2023

 

2023

   

RM

 

RM

 

美元

工资、福利和其他福利

 

2,497,547

 

2,337,869

 

501,151

专业服务费

 

285,569

 

204,233

 

43,780

安全服务

 

174,582

 

174,582

 

37,424

办公费用和水电费

 

161,913

 

216,445

 

46,398

保险

 

127,010

 

140,686

 

30,157

折旧及摊销

 

153,186

 

182,373

 

39,094

其他

 

83,616

 

155,994

 

33,439

   

3,483,423

 

3,412,182

 

731,443

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我们的一般和管理费用保持相对稳定,分别为3,483,423令吉和3,412,182令吉(731,443美元)。

工资、福利和其他福利

我们的工资、福利和其他福利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2,497,547令吉减少159,678令吉或6.4%至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2,337,869令吉(501,151美元),这主要是由于马来西亚政府放松了对新冠疫情的预防和遵守后,减少了新冠疫情预防措施和开支。

专业服务费

我们的专业服务费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285,569令吉减少81,336令吉或28.5%至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204,233令吉(43,780美元),这主要是由于ERP系统的维护和增强费用减少。

56

目 录

安全服务

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我们的安全服务保持相对稳定,分别为174,582令吉和174,582令吉(37,424美元)。

办公费用和水电费

我们的办公费用和水电费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161,913令吉增加到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216,445令吉(46,398美元),增加了54,532令吉或33.7%,这主要是由于工厂吸音器屋顶的维护成本。

折旧及摊销

我们的折旧和摊销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153,186令吉增加29,187令吉或19.1%至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182,373令吉(39,094美元),这主要是由于ROU资产折旧增加。

其他

其他主要为银行手续费、许可证费、租金等杂项费用。该金额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83,616令吉增加72,378令吉或86.6%至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155,994令吉(33,439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印花税开支增加。

利息支出

我们的利息支出是指应付相关公司贷款的利息支出和租赁负债的利息。我们的利息支出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419,444令吉增加到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666,870令吉(142,952美元),增加247,426令吉或59.0%,主要是由于租赁负债的利息和应付给相关公司的贷款增加。

其他收益

下表列出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其他收入细目:

 

截至6月30日止年度,

   

2022

 

2023

 

2023

   

RM

 

RM

 

美元

处置厂房和设备收益

 

 

1,300

 

279

出售刮擦材料所得款项

 

28,001

 

29,647

 

6,355

杂项收入

 

 

108,639

 

23,288

外汇收益,净额

 

114,746

 

467,121

 

100,133

   

142,747

 

606,707

 

130,055

我们的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处置厂房和设备的收益、出售刮擦材料的收益、杂项收入和外汇收益,净额。我们的其他收入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142,747令吉增加463,960令吉或325.0%至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606,707令吉(130,055美元),这主要是由于保险索赔的杂项收入增加和金融资产的外汇收益。

所得税费用

下表列出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所得税开支拨备细目:

 

截至6月30日止年度,

   

2022

 

2023

 

2023

   

RM

 

RM

 

美元

本年度拨备

 

7,800

 

 

2,918

 

 

626

 

上一财政年度超额拨备

 

(59,174

)

 

(6,720

)

 

(1,441

)

递延税项

 

83,000

 

 

16,718

 

 

3,584

 

合计

 

31,626

 

 

12,916

 

 

2,769

 

57

目 录

所得税费用拨备为当期所得税及递延税项。现行所得税包括在马来西亚的应缴税款,按财政年度估计应课税利润的24%(2022年:24%)计算。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税款按相关司法管辖区的现行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通过未来应课税利润实现相关税收优惠的情况下,就结转的税收亏损和资本减免确认。

根据BVI现行法律,公司及其子公司TEM SP Limited无需缴纳任何所得税。

我们的整体有效税率由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5.3%增加1.2个百分点至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6.5%,这主要是由于上一财政年度的税务优惠和扣除以及超额拨备。

年内溢利

由于上述原因,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我们的利润减少378,541令吉或67.2%至184,519令吉(39,553美元),而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则为563,060令吉。

流动性和资本资源

下表列出截至所示日期我们的流动资产和负债的细目。

 

截至6月30日,

 

截至12月31日,

   

2022

 

2023

 

2023

 

2023

 

2023

   

RM

 

RM

 

美元

 

RM

 

美元

流动资产

                   

现金及银行结余

 

1,141,616

 

4,874,254

 

1,044,856

 

4,716,658

 

1,027,527

贸易和其他应收款

 

11,671,576

 

11,071,652

 

2,373,344

 

10,420,693

 

2,270,155

可追回税款

 

145,200

 

268,209

 

57,494

 

325,107

 

70,826

库存

 

16,598,008

 

13,753,472

 

2,948,226

 

12,298,886

 

2,679,321

流动资产总额

 

29,556,400

 

29,967,587

 

6,423,920

 

27,761,344

 

6,047,829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6,240,237

 

10,118,982

 

2,169,128

 

9,091,465

 

1,980,582

租赁负债

 

899,630

 

1,206,845

 

258,702

 

1,244,680

 

271,154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000

 

218,718

 

46,885

 

270,000

 

58,820

流动负债合计

 

7,341,867

 

11,544,545

 

2,474,715

 

10,606,145

 

2,310,556

净流动资产

 

22,214,533

 

18,423,042

 

3,949,205

 

17,155,199

 

3,737,273

贸易和其他应收款

下表列出截至所示日期我们的贸易和其他应收款净额的细目:

 

截至6月30日,

 

截至12月31日,

   

2022

 

2023

 

2023

 

2023

 

2023

   

RM

 

RM

 

美元

 

RM

 

美元

贸易应收款–第三方

 

10,410,842

 

 

8,875,616

 

 

1,902,597

 

 

5,232,024

 

 

1,139,800

 

减:贸易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备抵–第三方

 

(243,021

)

 

(243,021

)

 

(52,095

)

 

(243,021

)

 

(52,942

)

 

10,167,821

 

 

8,632,595

 

 

1,850,502

 

 

4,989,003

 

 

1,086,858

 

     

 

   

 

   

 

   

 

   

 

存款

 

121,494

 

 

183,591

 

 

39,355

 

 

183,591

 

 

39,995

 

预付款项

 

8,599

 

 

68,813

 

 

14,751

 

 

71,270

 

 

15,526

 

递延IPO成本

 

 

 

2,110,605

 

 

452,434

 

 

4,849,162

 

 

1,056,393

 

向供应商垫款

 

1,345,862

 

 

73,957

 

 

15,853

 

 

322,037

 

 

70,156

 

应收杂项

 

27,800

 

 

2,091

 

 

449

 

 

5,630

 

 

1,227

 

合计

 

11,671,576

 

 

11,071,652

 

 

2,373,344

 

 

10,420,693

 

 

2,270,155

 

58

目 录

应收贸易账款,净额

贸易应收款项指因我们的销售而应收客户的款项。我们一般给予客户30至120天的信用期限,这取决于他们的信誉、交易历史和购买的产品。截至2023年6月30日,我们的贸易应收账款净额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10,167,821令吉减少1,535,226令吉或15.1%至8,632,595令吉(1,850,502美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最后一个季度电线/电缆线束的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减少,导致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贸易应收账款余额减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们的应收账款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人民币8,632,595元减少3,643,592令吉或42.2%至人民币4,989,003元(1,086,858美元),主要是由于我们的客户在该期间的销售额减少,导致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贸易应收账款余额减少。

我们的管理层定期审查未偿还的应收账款,并为贸易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提供备抵。当不再可能收回原始发票金额时,我们根据贸易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部分或全部注销余额。在确定贸易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所需备抵时,管理层考虑了历史收款经验、应收款项账龄、经济环境、行业趋势分析以及客户的信用记录和财务状况。我们的管理层定期审查其应收款项,以确定坏账准备是否充足,并根据需要调整拨备。当所有催收努力都已用尽且催收的可能性不大时,将从贸易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备抵中注销拖欠账户余额。

有关贸易应收款项的详情,请参阅本招募说明书中标题为‘‘综合财务报表的索引——财务风险管理’一节。

存款

我们的押金主要包括工厂租金和水电费的可退还押金。我们的存款从2022年6月30日的121,494令吉增加到2023年6月30日的183,591令吉(39,355美元),增加了62,097令吉或51.1%,这主要是由于2023年4月续签租赁协议后月租金增加。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我们的存款稳定在183,591令吉(39,995美元)。

预付款项

我们的预付款项主要是预付保险费。截至2023年6月30日,我们的预付款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8,599令吉增加到68,813令吉(14,751美元),增加了60,214令吉或700.2%,这主要是由于2023年6月的年度续保保险计划。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们的预付款保持相对稳定,分别为68,813令吉和71,270令吉(15,526美元)。

递延IPO成本

递延的IPO费用支付给了我们聘请的专业人士,以协助我们筹备IPO项目。金额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2,110,605令吉增加至2023年12月31日的4,849,162令吉(1,056,393美元),增加2,738,557令吉或129.7%,主要是由于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内完成了更多的IPO工作,因此向专业人士支付了额外款项。

对供应商的预付款

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是指在下达采购订单时,应供应商要求在交付材料之前支付的款项。此类预付款将在收到供应商的材料时冲回和下降。与2022年6月30日相比,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并无太多与收到材料交叉的预付款。因此,我们对供应商的预付款从2022年6月30日的1,345,862令吉减少1,271,905令吉或94.5%至2023年6月30日的73,957令吉(15,853美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们向供应商的预付款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73,957令吉增加到322,037令吉(70,156美元),增加了248,080令吉或335.4%,这主要是由于公司下达了一些预付款条件接近2023年12月31日的采购订单。

59

目 录

库存

我们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制成品、在途货物和包装材料。库存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16,598,008令吉减少至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13,753,472令吉(2,948,226美元),减少2,844,536令吉或17.1%,主要是由于在此期间放松了新冠疫情遏制措施后,供应链效率有所提高,因此所保持的安全库存水平较低。

我们定期审查我们的库存水平。我们认为,保持适当的库存水平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我们的原材料采购,并及时交付我们的产品,以满足客户的需求,而不会使我们的流动性紧张。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我们的过时和滞销库存分别为104,386令吉(22,376美元)和651,849令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们的库存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13,753,472令吉减少1,454,586令吉或10.6%至12,298,886令吉(2,679,321美元),这是由于为应对销售减少而保持的较低库存。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下表列出截至所示日期我们的贸易和其他应付款项净额的细目:

 

截至6月30日,

 

截至12月31日,

   

2022

 

2023

 

2023

 

2023

 

2023

   

RM

 

RM

 

美元

 

RM

 

美元

贸易应付款项–第三方

 

3,546,413

 

1,223,951

 

262,369

 

432,832

 

94,293

贸易应付款项–关联方

 

596,979

 

174,555

 

37,418

 

209,764

 

45,697

关联方借款

 

 

5,131,500

 

1,100,000

 

2,754,000

 

599,961

非贸易应付款项–关联方

 

94,772

 

1,068

 

229

 

7,574

 

1,650

关联方垫款

 

 

2,044,063

 

438,170

 

4,627,537

 

1,008,112

其他应付款

 

646,026

 

241,574

 

51,784

 

180,265

 

39,271

规定

 

48,000

 

48,000

 

10,289

 

48,000

 

10,457

应计费用

 

1,308,047

 

1,254,271

 

268,869

 

831,493

 

181,141

合计

 

6,240,237

 

10,118,982

 

2,169,128

 

9,091,465

 

1,980,582

贸易应付款项—第三方

我们的贸易供应商通常给予我们30至90天的信用期限。

我们的贸易应付款项——截至2023年6月30日,第三方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3,546,413令吉减少2,322,462令吉或65.5%至1,223,951令吉(262,369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年底前原材料采购减少。我们的贸易应付款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第三方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1,223,951令吉减少791,119令吉或64.6%至432,832令吉(94,293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期间原材料采购减少。

贸易应付款项—关联方

下表列出截至所示日期我们应付关联方的贸易应付款项的细目:

     

截至6月30日,

 

截至12月31日,

       

2022

 

2023

 

2023

 

2023

 

2023

       

RM

 

RM

 

美元

 

RM

 

美元

TEM Electronics(Jiangmen)Co Ltd(1)

 

贸易应付款项

 

(597,228

)

 

(148,835

)

 

(31,905

)

 

(74,283

)

 

(16,183

)

BAP贸易有限公司(2)

 

贸易应付款项

 

 

 

(25,720

)

 

(5,513

)

 

(135,481

)

 

(29,514

)

TEM Electronics(Jiangmen)Co Ltd(3)

 

应收账款

 

249

 

 

 

 

 

 

 

 

 

合计

     

(596,979

)

 

(174,555

)

 

(37,418

)

 

(209,764

)

 

(45,697

)

____________

(1)应付TEM Electronics(Jiangmen)Co Ltd的余额已于2024年3月31日前全部结清。

(2)应付BAP贸易有限公司的余额已于2024年3月31日前全部结清。

(3)应收TEM Electronics(Jiangmen)Co Ltd款项余额已于2022年9月全部结清。

60

目 录

关联方借款

下表列出截至所示日期我们向关联方借款的当期部分的细目:

 

截至6月30日,

 

截至12月31日,

   

2022

 

2023

 

2023

 

2023

 

2023

   

RM

 

RM

 

美元

 

RM

 

美元

SEAP Trading Pte Ltd(1)

 

 

5,131,500

 

1,100,000

 

2,754,000

 

599,961

合计

 

 

5,131,500

 

1,100,000

 

2,754,000

 

599,961

____________

(1)应付给SEAP Trading Pte Ltd的贷款无抵押,按年利率4.5%计息。未偿还的款项将于2024年6月、2024年7月和2024年8月到期偿还。

非贸易应付款项—关联方

下表列出截至所示日期我们应付关联方的非贸易应付款项的细目:

     

截至6月30日,

 

截至12月31日,

       

2022

 

2023

 

2023

 

2023

 

2023

       

RM

 

RM

 

美元

 

RM

 

美元

SEAP Trading Pte Ltd(1)

     

 

 

(1,068

)

 

(229

)

 

(7,574

)

 

(1,650

)

BAP贸易有限公司(2)

     

(94,772

)

 

 

 

 

 

 

 

 

合计

     

(94,772

)

 

(1,068

)

 

(229

)

 

(7,574

)

 

(1,650

)

____________

(1)应付SEAP Trading Pte Ltd的余额为无抵押免息,余额已于2024年3月31日前全部结清。

(2)应付BAP贸易有限公司的余额已于2022年10月全部结清。

关联方垫款

下表列出截至所示日期我们来自关联方的预付款当期部分的细目:

 

截至6月30日,

 

截至12月31日,

   

2022

 

2023

 

2023

 

2023

 

2023

   

RM

 

RM

 

美元

 

RM

 

美元

新大自然药业工业有限公司(1)

 

 

2,044,063

 

438,170

 

4,627,537

 

1,008,112

合计

 

 

2,044,063

 

438,170

 

4,627,537

 

1,008,112

____________

(1)应付New 大自然药业 Industries Ltd的余额为无抵押免息,金额将在上市时结清。

其他应付款

我们的其他应付款项包括应付杂项债权人的款项,主要包括物流和航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我们的其他应付款项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646,026令吉减少404,452令吉或62.6%至241,574令吉(51,784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年底前原材料采购减少导致物流应付款项减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们的其他应付款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241,574令吉减少61,309令吉或25.4%至180,265令吉(39,271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期末前原材料采购减少导致物流应付减少。

应计费用

我们的应计费用主要为应计员工成本及福利、专业费用、利息支出及其他。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我们的应计费用保持相对稳定,分别为1,254,271令吉(268,869美元)和1,308,047令吉。

61

目 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们的应计费用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1,254,271令吉减少422,778令吉或33.7%至831,493令吉(181,141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应付利息和应付工资减少。

租赁负债

我们的租赁负债与工厂的租赁和机器的租购有关。经营租赁资产和经营租赁项下负债作为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净额、经营租赁负债流动部分和经营租赁负债非流动部分列入合并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

我们对现金的使用主要与经营活动有关。我们历来主要通过我们的运营产生的现金流和来自关联方的预付款为我们的运营提供资金。

下表列出了我们在所示年份的现金流量信息摘要:

 

截至6月30日,

 

截至六个月
12月31日,

   

2022

 

2023

 

2023

 

2022

 

2023

 

2023

   

RM

 

RM

 

美元

 

RM

 

RM

 

美元

年/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148,804

 

 

824,285

 

 

176,696

 

 

824,285

 

 

4,552,611

 

 

991,789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净额

 

(2,017,719

)

 

2,040,451

 

 

437,396

 

 

(107,776

)

 

932,819

 

 

203,215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392,730

)

 

(381,597

)

 

(81,800

)

 

(262,577

)

 

(119,628

)

 

(26,061

)

筹资活动(用于)/产生的现金净额

 

1,085,930

 

 

2,069,472

 

 

443,616

 

 

1,179,830

 

 

(972,287

)

 

(211,813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24,285

 

 

4,552,611

 

 

975,908

 

 

1,633,762

 

 

4,393,515

 

 

957,130

 

现金(用于)/经营活动产生

我们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销售收入。我们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用于支付采购原材料、员工成本和其他经营费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我们的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2,017,719令吉,主要来自经营净利润594,686令吉,经调整非现金项目及经营资产和负债变动。非现金项目的调整主要包括(i)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折旧1,086,789令吉;(ii)存货减记转回408,321令吉。经营资产和负债的变动主要包括(i)存货增加4,337,485令吉,原因是年内部分供应商的原材料交货期延长;(ii)贸易和其他应收款增加216,669令吉和(iii)已付所得税481,326令吉;部分被贸易和其他应付款项增加1,329,662令吉所抵销,主要是由于2022年6月前原材料采购增加和应计利息支出419,444令吉。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我们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2,040,451令吉(437,396美元),主要来自我们经营活动的净利润197,435令吉(42,322美元),并根据非现金项目以及经营资产和负债的变化进行了调整。非现金项目的调整主要包括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折旧1,427,965令吉(306,102美元)。经营资产和负债的变动主要包括(i)存货减少2,783,974令吉(596,779美元);(ii)贸易和其他应收款减少599,923令吉(128,601美元)和(iii)应计利息支出减少666,870令吉(142,952美元);部分被贸易和其他应付款减少3,565,012令吉(764,204美元)所抵消,主要是由于年底前原材料采购减少。由于在放宽新冠疫情遏制措施和缴纳119,207令吉(25,553美元)的所得税后,库存水平保持在较低水平。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我们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932,819令吉(203,215美元),主要来自非现金项目以及经营资产和负债的变化。非现金项目的调整主要包括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折旧617,159令吉(134,449美元)。经营资产和负债的变动主要包括(i)存货减少1,388,080令吉(合302,394美元)

62

目 录

由于为应对销售减少而保持的较低库存;(ii)期间销售额减少导致贸易和其他应收款减少654,504令吉(142,584美元),以及(iii)应计利息支出239,128令吉(52,094美元);主要由于期末前原材料采购减少导致贸易和其他应付款减少1,147,722令吉(250,032美元)部分抵消。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净额为392,730令吉,主要与购买厂房和设备有关。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净额为381,597令吉(8.18万美元),主要与购买厂房和设备有关。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净额为119,628令吉(26,061美元),主要与购买厂房和设备有关。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1,085,930令吉包括(i)来自关联方的贷款收益5,730,400令吉,这些影响被(i)偿还给关联方的贷款3,399,910令吉部分抵消;以及(ii)偿还租赁负债855,857令吉。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2,069,472令吉(443,616美元)包括(i)来自关联方的贷款收益2,190,942令吉(469,655美元);(ii)来自关联方的垫款2,044,063令吉(438,170美元),其影响被(i)偿还给关联方的贷款923,842令吉(198,037美元)部分抵消;以及(ii)偿还租赁负债1,047,395令吉(224,522美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用于融资活动的现金净额972,287令吉(211,813美元)包括(i)来自关联方的预付款2,583,474令吉(562,812美元),其影响被(i)偿还给关联方的贷款2,637,000令吉(574,472美元)部分抵消;以及(ii)偿还租赁负债652,896令吉(142,234美元)。

营运资金充足

LIL认为,考虑到目前可用的财务资源,包括目前的现金水平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其营运资金将足以满足其自本招募说明书之日起至少未来十二个月的预期现金需求。

资本支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以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止年度,我们分别发生了131,511令吉(28,650美元)、395,054令吉(84,685美元)和397,231令吉的资本支出,这主要与购买厂房和设备有关。

表外安排

我们没有表外安排,包括会影响其流动性、资金资源、市场风险支持、信用风险支持或其他利益的安排。

关于金融风险的定量定性披露

信用风险

我们采取了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打交道的政策。我们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进行持续的信用评估,一般不需要抵押品。

我们考虑资产初始确认时的违约概率,以及在每个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持续的信用风险显著上升。

63

目 录

我们将金融资产的违约事件确定为当内部和/或外部信息表明该金融资产不太可能收到时,这可能包括拖欠超过60天到期的合同付款或交易对手存在重大困难。

为了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我们开发并维护了信用风险等级,按照违约风险程度对敞口进行分类。信用评级信息由公开的财务信息和我们自己的交易记录提供,以对我们的主要客户和其他债务人进行评级。

有关信用风险的详细信息,更多信息请参见标题为“指数到合并财务报表——财务风险管理”一节。

客户集中风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及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86.5%及92.2%。尽管我们与一些客户订立了框架协议,但我们与前五大客户中的任何一家都没有长期协议,他们的采购都是按订单进行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92.4%及95.5%。尽管我们与一些客户订立了框架协议,但我们与前五大客户中的任何一家都没有长期协议,他们的采购都是按订单进行的。

有关客户集中风险的详情,请参阅标题为‘‘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依赖数量有限的主要客户,其中可能会减少或停止对我们产品的采购’一节以获取更多信息。

流动性风险

我们的流动性风险敞口主要来自金融资产和负债的期限错配。通过匹配付款和收款周期进行管理。如有必要,我们通过运营产生的资金、银行借款和关联方垫款的组合为我们的营运资金需求提供资金。

在评估我们的流动性时,我们监控和分析我们的手头现金和我们的运营支出承诺。截至2023年6月30日,我们的现金及银行结余约为490万令吉,流动资产约为3000万令吉,流动负债约为1150万令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们的现金及银行结余约为470万令吉,流动资产约为2780万令吉,流动负债约为1060万令吉。

基于上述考虑,管理层认为,我们有足够的资金来满足其营运资金需求和债务义务,至少在未来12个月内。有几个可能出现的因素可能会破坏我们的计划,例如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变化、经济状况、经营业绩持续恶化以及我们的股东和相关方能够提供持续的财务支持。

我们保持充足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内部产生的现金流为我们的活动提供资金,管理层对有资金为我们公司的运营提供资金感到满意。

有关流动性风险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标题为“指数到合并财务报表——财务风险管理”的部分了解更多信息。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市场价格的变化,如利率、外汇汇率等对我们的收入产生影响的风险。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可接受的参数范围内管理和控制市场风险敞口,同时优化风险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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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场风险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标题为“指数到合并财务报表——财务风险管理”的部分了解更多信息。

利率风险

我们的利率风险敞口主要来自关联方的贷款。我们定期审查我们的负债并监测利率波动,以确保利率风险敞口在可接受的水平范围内。

我们预计报告期末计息金融工具利率合理可能变动的影响不会对我们的损益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有关利率风险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标题为“指数到合并财务报表——财务风险管理”的部分了解更多信息。

外汇风险

我们的外汇风险主要来自以外币计价的交易产生的现金流。目前,我们没有任何针对货币风险的正式对冲政策。我们通过在必要时以即期汇率买卖外币来确保将净敞口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以解决短期失衡问题。

我们有以实体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主要是美元、欧元和新加坡元)计价的销售或采购产生的交易货币风险。

有关外汇风险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标题为“指数到合并财务报表——财务风险管理”的部分了解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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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概览

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我们是电线/电缆线束的制造商和供应商,我们的制造业务位于马来西亚,在电线/电缆线束行业拥有20多年的经验。电线/电缆线束是指电线/电缆与带子、电缆扎带和电工胶带捆绑在一起,用以传输信号或电力的总成。我们的客户一般是主要以亚太地区为基地的家电、工业产品和汽车行业的全球品牌制造商和原始设备制造商(“OEM”)。

我们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都与客户密切合作,包括设计、原型设计和生产。我们的商业模式使我们能够为不同的应用和电气设计提供定制的线束。我们的产品是根据客户的具体技术要求定制定做的。

我们的竞争优势

我们认为,我们的运营子公司有别于竞争对手的以下竞争优势:

多元化行业的客户基础和与全球知名品牌制造商和OEM的长期业务关系

我们与我们的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的业务关系,这些客户是知名的全球品牌制造商和原始设备制造商,包括:

•新西兰优质烹饪电器行业的知名品牌,专业设计、制造、分销住宅和商业用高端烹饪电器;

•瑞士家电行业领导品牌,专业从事高品质家用电器的制造和分销;

•豪华户外厨房电器行业的美国威望品牌,主营户外烤架和家用特色烹饪电器;

•德国跨国工程和技术品牌,业务部门涉及移动解决方案、工业技术、能源和建筑技术以及消费品;以及

•马来西亚一站式工程解决方案品牌,专业从事汽车及其他工业产品的组装。

我们与这些关键客户的业务关系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显着优势,包括:

•我们可能经常被这些客户选中,参与他们需要我们提供的产品的设计和制造,从而获得成为这些客户的核心供应商的机会;

•我们有机会了解客户的技术要求,并确定客户所在行业的大趋势;和

•我们处于有利地位,可以增加我们向他们供应的不同产品的数量。

广泛了解线束生产工艺、最新机械和高效管理,在保持质量的同时带来有竞争力的价格

我们入行超20年,对线束设计、生产、装配工艺有着深刻而广泛的理解。凭借内部工程能力,我们能够为目标客户设计和优化线束,并为客户需求的特定应用指定设计和能力。再加上我们不断努力的进化,我们利用最新的机械、自动化和技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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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束生产,装备自己的能力,实现产能的高速度。此外,我们在行业中的长期经验使我们能够以有效和高效的方式管理采购、生产和成本,从而在保持质量的同时产生有竞争力的价格。

高标准和对质量控制的承诺

我们以诚信、效率和产品质量原则为指导。为此,我们制定了严格的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旨在确保我们的产品达到或经常超过相关行业标准和/或客户质量要求,包括欧盟和有关化学品和原材料使用的国际标准,例如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我们的质量管理体系获得了国际认证ISO 9001:2015和IATF 16949:2016,我们认为这证明了我们的技术能力并有助于促进客户信心。我们有一个来自我们运营部门的质量控制团队,根据我们的质量控制程序在生产管理过程的每个阶段进行检查。我们对供应商的选择施加了严格的标准,例如质量控制标准、技术和管理能力,以确保我们产品的质量。通过我们与客户建立的关系,我们在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程序方面获得了重要的知识和经验。鉴于我们严格的质量控制程序,我们一直能够保持我们作为许多主要客户的核心供应商的地位,并持续获得他们对我们产品的订单。

强大的定制化生产平台

我们的产品是根据客户的具体技术要求定制定做的。我们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都与客户密切合作,包括设计、原型制作和生产,这使我们能够对线束系统有深入的了解,这反过来又使我们能够满足产品要求和客户的多样化规格以及产品质量和可靠性标准。我们认为,这增加了客户对我们产品的信心,巩固了我们与现有客户的业务关系,并使我们能够与新客户一起扩展我们的业务,并拥有相对于该行业其他参与者的竞争优势。

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对我们经营所在的制造业有广泛的了解

我们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称职的管理团队,负责指导和管理日常运营、监测和监督合规和风险管理、监督我们的财务状况和业绩、分配和预算人力资源以及制定业务战略。我们的管理团队由我们的董事、董事会主席兼控股股东Man Tak Lau先生领导,他拥有超过20年的制造业经验,负责我们集团的企业发展和战略规划。我们的另一位董事兼行政总裁伟记侃先生亦有超过20年的制造业经验。

凭借我们管理团队在制造业的丰富经验和长期存在,我们能够优化我们的生产流程、降低成本并提高运营效率,并让客户对我们及时完成优质工作的能力充满信心,并加强我们在电线/电缆线束制造行业的影响力。

我们的策略

我们的目标是实现我们的业务目标,进一步加强我们的市场地位,并通过以下关键战略继续成为具有竞争力的电线/电缆线束制造商和供应商:

升级提升我们的产能

随着我们不断发展和扩大我们的业务,我们打算通过收购额外的机械、生产装配系统、工装和测试设备来增强和扩大我们的生产能力。我们打算通过用全自动机器取代目前的半自动和手动机器,以及收购输送机生产系统,以提高我们的生产效率,从而专注于提高我们运营的自动化水平。我们预计上述升级将提高我们的生产力,增加我们的成本竞争力,给我们的客户更好的质量保证,并让我们将自己置于更高的定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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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产能增加还将为我们提供额外的规模经济带来的成本节约优势,即降低质量成本、人力成本等其他间接成本,减少我们对普工甚至生产工程师、技术员等部分技能工种的依赖。

加强我们的销售和营销努力,以使我们的客户群多样化

我们计划通过从现有项目中获得更多分配和获得更多新项目来增加我们的市场份额。我们将专注于增加直销,安排更频繁的旅行访问我们现有和潜在的客户,以期加强已建立的客户关系并探索新的商机。

此外,我们还将通过参加贸易展览和行业展览进一步加强我们的销售和营销工作,以提高我们的销售业绩,并继续使我们的客户群多样化。我们计划参观和/或参加一些重大的行业会议和展会,如美国的消费电子展、线束制造商协会大会和电线加工技术博览会等。我们还计划通过设立全球销售办事处,特别是在美国,以支持我们未来的业务发展,并使我们能够快速响应不同地区客户的需求,从而增加我们的市场占有率并覆盖全球更多客户。

收购公司和/或组建合资公司

我们打算收购电线/电缆线束行业价值链内公司的股权和/或与潜在业务伙伴组建合资企业,以期支持本集团的业务增长并使我们的收入来源多样化。

虽然我们没有确定任何具体目标,但我们计划有选择地进行收购和组建合资企业,以补充我们现有的业务、促进我们的业务战略以及加强我们的产品、增强我们的生产能力和/或扩大我们在核心市场的市场占有率,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我们公司的潜在价值和能力。我们收购和组建合资公司的潜在目标将集中在有业务和产品的公司,这些公司将提高我们的市场份额,并为我们的业务带来协同效应。我们将根据包括每个候选人的市场份额、声誉和客户基础在内的各种因素来选择潜在的目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尚未确定任何收购公司和/或组建合资公司的目标。

提升我们的能力水平

我们打算提升我们的能力水平,以提高我们的整体运营效率,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

研发(“R & D”)

我们计划增强我们在应用研发方面的能力,这将有助于提高我们的竞争力水平,改善我们的工程、生产和质量保证流程和方法。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打算招聘更多的工程人才以及升级或收购更先进的应用软件/硬件。

人力资源

除了招聘更多的研发人员外,为了进一步保持我们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我们还计划在其他关键领域加强我们员工的发展,主要是(i)销售和营销以支持我们的直接销售和促销工作,以及(ii)技术、生产、质量管理和支持,以提高我们的运营效率。

制造和信息技术系统

随着我们业务规模和范围的持续增长,我们打算升级我们的制造和信息技术系统,以提高我们的生产力和效率。随着更好地控制我们的财务、人力资源、销售和客户关系管理的信息和记录,它将提高我们的运营效率并相应地,长期降低我们的行政成本并提高我们的竞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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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模式

下面的图表说明了我们的商业模式:

原材料采购和供应商

我们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连接器、端子、硅和聚氯乙烯导线。其他原材料包括塑料材料和组件,如继电器、定时器和热敏电阻。我们主要从马来西亚、中国和欧洲的供应商采购我们的原材料,这些供应商是独立的第三方。我们还从一家关联公司采购电线。

我们根据某些评估标准,如满足客户规格的能力、整体业绩记录、规模和专业知识、成本、产品质量和质量控制有效性、可靠性、价格、交货准时性、与我们的历史关系、财务状况、声誉和售后服务等,谨慎地选择我们的供应商。在甄选过程中,我们一般会定期对我们的潜在供应商进行现场检查,以确保他们符合我们的甄选标准。我们对现有供应商的表现进行评估,并不时物色更好的供应商,以取代未能令我们满意的表现的供应商。

我们不与任何供应商订立任何框架协议或长期协议。相反,我们根据每个特定合同的要求和我们手头的客户订单进行采购。在向我们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后,我们的供应商将按照约定的价格按照要求的交货时间供应规定的产品。我们来自运营部门的质量控制团队在原材料到达我们的生产设施时对其质量进行检查,以确保它们符合我们和客户的质量标准。

生产过程

我们的电线/电缆线束的生产流程如下:

剪线/剥线:

 

电线被手工或用切割机按要求的长度切割。我们使用自动化或半自动化切割机来进行上述线切割工序。

对于要连接在压接端子上的导线,经过剪线处理后,对导线的末端进行剥离,露出非绝缘导体。将连接到绝缘位移连接器(“IDC”)上的电线无需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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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接/终止:

 

在压接过程中,通过放置在非绝缘压接端子的压接区域中来终止导线的股线。然后使用自动化或半自动化压接机将压接端子挤压在线束周围,以确保将导线牢固地固定在压接端子中,并且导线和压接端子之间有电气连接。

对于IDC连接器,端子没有压接过程。相反,电线被压到IDC连接器的终端上。

组装:

 

这涉及将导线安装在组装板上,并将导线通过连接器的任何所需的套管和外壳。任何从钢丝绳上伸出来的枝条都会被用胶带绑起来。此外,根据客户的要求,有时会手动组装定时器和热敏电阻等组件。

测试:

 

借助测试板/连续性和极性测试机,对每个完成的线束进行功能性电子测试。测试板预编有所需的电气特性,完成的线束可插入测试板单独或多个编号进行测试。

包装和交付:

 

符合要求的产品在发货前装箱存放在我们的仓库。

质量控制

为保持我们产品的高质量标准,并尽量减少缺陷产品的缺陷和退货,我们的管理层积极参与制定严格的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旨在确保我们的产品达到或经常超过相关行业标准和/或客户质量要求。为了确保我们的质量控制标准得到有效应用,我们定期对我们的制造线员工进行在职培训。此外,我们有一个来自我们运营部门的质量控制团队,配备合格的人员来监督我们制造生产线的运营,以确保充分的质量控制以及避免任何意外中断,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制造生产线的停机时间。我们还经常进行管理审查会议,以审查和加强我们的产品质量。此外,作为我们质量控制措施的一部分,我们一般每年对我们的一些供应商进行一次访问。我们的质量管理体系获得了国际认证,例如ISO 9001:2015和IATF 16949:2016认证,我们认为这证明了我们的技术能力并有助于促进客户信心。

我们的质量控制团队还积极参与产品设计,确保在设计过程的早期阶段就考虑到生产问题,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未能通过我们的质量控制测试的产品数量。为了监测我们的生产质量,确保我们的产品符合我们所有的内部基准和客户的规格,我们的质量控制人员在整个生产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检查,包括:

•原材料和组件的质量控制。我们向通过我们的质量和可靠性评估的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和组件。我们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原材料之前,对每一类原材料都进行了实物检验,以确保其质量符合我们产品的规格和标准。我们向我们的原材料供应商退回任何未通过我们检查的原材料并获得替代原材料。我们还定期评估我们的供应商,那些未能通过我们评估的供应商将从我们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

•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我们在生产过程的各个阶段对我们的产品进行测试,以确保其质量、性能和符合我们的内部质量标准,然后再进行下一阶段的生产过程。

•交付前的最后测试。在生产过程完成后,我们进行彻底的检查和测试,例如连续性和极性测试,以确保在交付我们的产品之前满足客户的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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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和物流管理

我们监控和控制我们的库存水平,以利于顺利生产,避免缺货并减少积压和积累过时库存的风险。我们一般根据客户计划向我们下达的采购订单金额以及我们对原材料和组件的采购周期来确定我们的原材料、组件和成品库存。我们在马来西亚工厂使用我们的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系统”)来保存和生产库存数据。我们定期给每个供应商一个滚动的原材料和组件需求预测,以便这些供应商可以根据这些预测规划和准备库存。我们根据我们的生产要求和原材料或组件的类型,在尽可能接近所需交货时间的情况下下达原材料和组件的采购订单。

成品在经过我们的质量检验和测试程序并满足我们的质量要求后入库。成品包由负责产品发货的人员根据客户发货通知和装箱单进行查验和编号。当成品包按照客户的要求或其他方式进行包装时,成品将随后交付给客户设计的地点。我们通常使用第三方物流和运输公司将我们的产品运送到客户指定的地点。

销售与市场营销

我们通过销售和营销活动管理与客户的业务关系。除了制定和协调整体销售和营销活动外,我们销售和应用部门的销售和营销人员征求和收集客户对我们产品的反馈。我们通过经常访问客户的办公室和/或工厂或通过客户访问我们的工厂来管理我们与主要客户的关系。我们的客户还经常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会议直接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管理层和大客户销售人员,以解决他们可能有的任何疑问。

除了我们的供应商和客户的推荐,我们的销售和营销人员参加行业交易会展览,例如Electronica,以及与我们的目标市场相关的研讨会,以招揽新客户和探索新的商机。对于目标潜在客户,我们指定的销售和营销人员一般通过邮件、电话和拜访等方式与其保持联系。此外,我们的销售和营销人员协助我们的许多关键客户在这些客户根据其内部程序批准我们的任何特定产品的供应商之前完成对我们和我们的产品的深入评估。

客户

我们的客户主要是主要位于亚太地区的家电、工业产品和汽车行业的全球品牌制造商和主机厂,它们通常将我们的产品纳入其产品或系统。

我们的客户通常会向我们提供一般信息,例如产品的数量、交货时间、产品规格以及他们希望从我们采购的产品的要求。我们的客户一般根据包含规格、数量和交货时间等条款的采购订单购买我们的产品,并在我们交付产品前大约一个月发送给我们。我们将与客户就有关数量、价格和任何其他条款的最终条款达成一致。采购订单还包含其他显着条款,包括交付模式和付款条款。在我们项目管理团队的密切监督和管理下,我们能够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承接需要不同规格的订单。根据我们与客户的销售安排条款,我们提供为期12至60个月的产品保修,通常仅限于更换有缺陷的产品。

我们的很大一部分收入来自几个主要客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止年度,我们的前五大客户分别占总收入的86.5%、92.4%及95.5%。我们的管理层将维持和加强我们与客户的长期关系,并向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以降低客户集中度水平。

我们的管理层将维持和加强我们与客户的长期关系,并向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以降低客户集中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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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我们生产各种规格的电线/电缆线束,应用范围广泛,包括:

•家电或白色家电;

•包括锤钻、电锯等电动工具在内的工业产品;以及

•汽车零部件包括照明、空调、车门和车顶。

电线/电缆线束是连接到电线/电缆线束或电气布线系统的电线/电缆和其他部件和材料的总成,如定时器、继电器、热敏电阻、模塑塑料和冲压金属部件,用于电气连接安装在家电、工业产品和汽车零件中的电子装置和电气部件,用于提供电力、发送传感器信号、传输操作信息。我们的电线/电缆线束一般是根据客户的规格定制和制造的。根据我们客户的规格,我们的电线/电缆线束是根据(i)在各个方向上有分支/末端的电线数量,以及(ii)每个分支上的终端数量设计的,可以是单个或多个。

我们的电线/电缆线束要么连接在非绝缘/绝缘连接器/端子上,要么连接在IDC连接器上。我们使用的IDC连接器是RAST(Raster Anschlub Steck Technik或“间距连接插头技术”)2.5标准IDC电线/电缆线束,具有2.5毫米间距的多线连接器或RAST 5标准IDC电线/电缆线束,具有5毫米间距的多线连接器。

我们带有关键部件的电线/电缆线束示例如下:

应用程序

 

样本图片

家电

 

工业产品

 

汽车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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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与开发

对于需要我们产品的客户要介绍的新产品,我们的客户会在他们的新产品推出12到16个月前向我们提供他们想要的产品的初步产品概念或蓝图。我司产品的产品开发过程原则上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产品设计。在收到最初的产品概念/蓝图后,我们在销售和应用以及新产品介绍方面的团队将定期与我们的客户会面,讨论并根据他们的想法和提供的规格进行设计和开发定制产品。我们的团队将对新产品进行可行性研究,与我们的客户进行讨论,并提出一个将用于创建生产文书的示意图计划。

•原型开发。一旦产品设计获得客户认可,我们将制作产品的第一个原型供客户考虑。我们与客户联络,以完善原型。

•产品试用。一旦客户对样机满意,我们会为客户制作产品试样,供客户在其生产线进行生产试用。在我们进行大规模生产之前,客户决定向我们下达的采购订单的大小。

设施

我们不拥有任何不动产。

我们的总部和主要生产设施位于马来西亚,我们在其中租赁(i)一处位于马来西亚吉打达鲁尔阿曼的生产场地的物业,总建筑面积约为13,794平方英尺,租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月租金为11,660令吉(约合2,499美元);(ii)一处位于马来西亚吉打达鲁尔阿曼的生产场地的物业,总建筑面积约为17,398平方英尺,租期为2023年4月1日至3月31日,2026年,月租金为22,966令吉(约合4,923美元);及(iii)一处位于马来西亚吉打达鲁尔阿曼的生产场地物业,总建筑面积约为17,398平方英尺,租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月租金为22,966令吉(约合4,923美元),全部来自独立第三方,合共为马来西亚工厂。马来西亚工厂包括生产设施、办公室、仓库和测试实验室。我们在马来西亚工厂进行所有生产业务。

我们的生产现场,马来西亚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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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政策

我们的定价政策考虑到,并且通常会根据许多因素定期进行调整,这些因素包括直接成本、销售和分销成本、产品规格、客户订单的规模、与客户的关系以及相关的市场情况。

知识产权

通过商标许可,我们获得了在马来西亚、香港、新加坡和中国使用“TEM”商标的权利。我们在经营业务中使用TEM Group Limited和BAP贸易有限公司许可的商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未因侵犯第三方商标、许可和其他知识产权而受到任何实质性争议或索赔。

雇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们共雇佣了202名全职员工,他们全部位于马来西亚。

我们的员工受雇于管理、运营和生产、生产控制、客户服务和材料、采购和物流、销售和应用、质量保证、仓储、行政、人力资源、财务和信息技术等领域。根据马来西亚适用的就业法,我们与每位员工都有雇佣合同。

我们认为,我们与员工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关系,过去没有发生过实质性的劳资纠纷。我们的员工都没有工会代表。

季节性

我们的经营业绩和经营现金流历来不受季节性变化的影响。

竞争

马来西亚电线/电缆线束制造市场竞争激烈。市场上有大量的玩家在运作,既有国内玩家,也有国际玩家。我们预计未来将面临来自现有竞争对手和新市场进入者的激烈竞争。我们主要在(i)产品功能、质量和可靠性;(ii)设计、技术和制造能力;(iii)满足客户交付时间表的能力;(iv)客户关系和服务;以及(v)与其他市场参与者的产品价格方面展开竞争。此外,对复杂和定制化解决方案的需求不断增长,需要电线/电缆线束市场的技术专长和先进的制造能力。为了保持竞争力,市场参与者正在对研发和先进技术进行投资,并大力强调创新和定制化,以满足客户需求。

许可证、许可和证书

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已取得对我们的业务经营具有重要意义的所有必要许可或许可,所有这些许可或许可均为有效和现行的,我们没有被任何当局拒绝此类许可、许可或批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TEM还获得(i)ISO 9001:2015认证,用于制造线束、电源线、电子连接器及相关组件;以及(ii)IATF 16949:2016认证,用于制造线束和子组件。

新冠疫情更新

自2019年12月下旬以来,新冠疫情在中国各地迅速蔓延,随后又蔓延至世界其他地区。2020年1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卫生条例应急委员会宣布此次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随后于2020年3月11日宣布为全球大流行。新冠疫情的爆发导致全球各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旨在遏制疫情传播的措施,包括关闭边境、禁止旅行、隔离措施、保持社交距离、限制商业活动和大型集会。2020年至2021年中,新冠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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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计划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大力推广。虽然2021年新冠疫情的传播得到了实质性控制,但世界不同地区出现了几种类型的新冠变异体,某些城市不时重新实施限制措施,以应对零星爆发的疫情。

新冠疫情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马来西亚工厂受到马来西亚政府于2020年3月16日宣布的限制行动令(“令”)实施的影响。该命令,自2020年3月18日起初步在全国范围内生效2周,马来西亚工厂因此被要求关闭。我们已设法于2020年4月19日获得马来西亚政府的有条件批准,以部分恢复马来西亚工厂的运营,但须遵守某些健康预防要求。尽管如此,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劳动力的不确定性以及在实施必要的遏制新冠疫情措施后效率降低,马来西亚工厂的产能仍远远落后于其全部产能。该命令后来于2020年5月4日更改为有条件移动管制令,然后于2020年6月10日更改为RMCO,并将RMCO延长至2020年底。RMCO对马来西亚工厂的运营造成了干扰,包括延迟接收原材料和交付成品以及马来西亚以外的客户来访。

•马来西亚政府于2021年5月28日重新实施全面行动管制令(“FMCO”)。这一FMCO,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封锁2周,并延长至2021年6月28日。2021年6月27日,马来西亚政府宣布无限期延长全国封锁,直至每日病例降至4000例以下。马来西亚工厂获得有条件批准,自2021年6月1日起继续部分运营,在此情况下,马来西亚工厂的产能距离其全部产能仍有很大差距。后来,马来西亚政府出台了国家复苏计划,以帮助该国摆脱新冠疫情及其经济影响。2021年9月15日,马来西亚工厂工人疫苗接种比例高于80%,获准以100%人力运营。

世卫组织表示,由于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地接种疫苗,新冠疫情“一直呈下降趋势”,免疫力有所提高。尽管新冠肺炎的潜在演变仍存在不确定性,但世卫组织总干事于2023年5月5日宣布,新冠肺炎不再构成PHEIC,现在是一个既定和持续的健康问题,这与世卫组织IHR紧急委员会的建议一致。尽管发布了这样的声明,但诸如全球经济状况普遍放缓以及新冠疫情造成的资本市场波动等干扰仍然影响深远且普遍存在。未来新冠疫情对我们运营子公司业务的影响程度将取决于未来的发展,这些发展具有高度不确定性,无法预测,包括可能出现的有关新冠疫情严重性以及遏制新冠疫情或治疗其影响的行动等方面的新信息。如果新冠疫情或其他全球关注事项造成的干扰持续较长时间,我们的运营子公司追求其业务目标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此外,我们筹集股权和债务融资的能力可能会受到新冠疫情和其他事件的不利影响,包括由于市场波动加剧、市场流动性下降以及无法以我们可接受的条款或根本无法获得第三方融资。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2023年全年及以后的形势。

法律程序

我们可能会不时卷入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诉讼,包括与侵犯知识产权、侵犯第三方许可或其他权利、违约以及劳动和就业索赔有关的诉讼。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并非管理层认为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或运营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法律或行政程序的当事方,我们也不知道有任何威胁。

保险

鉴于我们业务的规模和性质,我们相信我们的保险范围足以为与我们在马来西亚的业务相关的风险提供保险。我们目前对我们的办公场所、机器设备和股票、产品责任、业务中断和公众责任保持保险范围。我们相信,我们的保险范围是足够的,符合行业规范。我们不定期审查我们的保险单,以确定承保范围的适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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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

有关规管我们的法律及规例,并不旨在详尽描述我们的业务须遵守的所有法律及规例,现概述如下。

与马来西亚制造业活动有关的条例

1975年工业协调法

适用于马来西亚全境的《1975年工业协调法》(“ICA 1975”)规定了马来西亚制造业活动的协调和有序发展、建立工业咨询委员会以及与之相关或附带的其他事项。

根据ICA1975,任何人不得从事任何制造活动,除非就该等制造活动获发许可证。“制造活动”是指为了使用、销售、运输、交付或处置而制造、改变、混合、装饰、整理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或改造任何物品或物质,包括零件组装和船舶修理,但不包括通常与零售或批发贸易相关的任何活动。任何人如不遵守此规定,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以不超过2,000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并可就该等失责持续的每一天再处以不超过1,000令吉的罚款。

根据ICA1975,未经许可官员事先批准,制造商不得生产许可证中规定的产品以外的任何产品。“制造商”是指从事任何制造活动的人,“产品”是指因任何制造活动而生产的任何物品、物、物质或服务,包括一系列产品。

根据ICA1975,如获发牌照的制造商–

(a)没有遵从牌照所施加的任何条件;

(b)不再从事就其发出许可证的制造活动;或

(c)已在申请牌照时作出虚假陈述。

根据MIDA发布的《马来西亚制造商指南》(“MIDA指南手册”),MIDA是政府促进和协调马来西亚工业发展的主要机构,是一家股东资金在2,500,000令吉及以上或雇用75名或以上全职带薪雇员的制造公司,以申请制造许可证,供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和工业部(“MITI”)批准。

为MIDA指南书目的–

(一)“股东资金”是指公司的实收资本、公积金、股份溢价余额账户和损益拨款余额账户的合计金额,其中:

–实收资本应为优先股和普通股,不包括任何与红股有关的金额,只要它们是从固定资产重估产生的资本公积中发行的。

–储备为固定资产重估产生的资本公积及资产折旧、续期或置换及减值准备以外的储备。

–股份溢价账户余额不包括固定资产重估以资本公积溢价发行红股时计入其中的任何金额;和

(b)“全时带薪职工”是指在本单位正常工作的所有人员,年内12个月,每天至少工作6小时,每月至少工作20天,领取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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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8年7月31日起,马来西亚政府放宽了对制造业新项目以及扩张/多样化项目的所有投资申请的股权政策指导方针。在这种放宽下,无论出口水平如何,外国投资者都可以持有100%的股权。然而,1998年的这一放宽并不适用于马来西亚公司有能力和专长的特定活动和产品。

为进一步提升马来西亚的投资环境,自2003年6月17日起全面放开所有制造业项目的股权持有。外国投资者现在可以在新项目的所有投资以及现有公司的扩张/多元化项目投资中持有100%的股权,而无论出口水平如何,也不排除任何产品/活动。

1967年海关法

1967年《海关法》(“加利福尼亚州 1967”)除其他外,对关税的征收、港口清关、仓储和其他与海关有关的事项作出规定。

Licensed Manufacturing Warehouse(“LMW”)是根据1967年《加利福尼亚州》的规定建立的。LMW是授予任何在许可证规定的一个或多个地方仓储和制造应承担关税的货物以及任何其他货物的人。

我们的马来西亚子公司是一家LMW公司,其许可证由海关总署署长授予,用于在我们位于Lot A99,Jalan 2A-3,A101 & A102,Jalan 2A,Kawasan Perusahaan MIEL Sungai Lalang,08000 Sungai Petani,Kedah Darul Aman的场所进行仓储和制造批准的产品。有了LMW,我们直接用于制造过程的原材料和组件免征关税。

1976年地方政府法

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地方当局有权制定、修订和撤销附则。由于我们的业务在吉打州双溪大谷开展,我们受双溪大谷市议会(“SPMC”)的管辖,而有关管理我们业务开展的相关章程将是SPMC颁发的《贸易、商业和工业许可(双溪大谷市议会)1995年章程》(“1995年章程”)。

根据《1995年附例》,任何人如使用SPMC内的任何处所从事制造电缆或电线的业务,均须获得SPMC总裁(“总裁”)颁发的许可证。任何人违反本附例,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以不超过2,000令吉的罚款及每日不超过200令吉的进一步罚款,在此期间,罪行在定罪后继续存在。董事、总经理、秘书或其他类似人员或任何声称以任何该等身分行事的人被视为犯有该等罪行,并须承担与罪犯相同的经济处罚,除非他证明该罪行是在未经他同意或纵容的情况下犯下,并在考虑到他以该身分履行职能的性质和所有情况后,他采取了一切合理的手段和预防措施以防止犯下该罪行。

庭长可酌情向合理怀疑曾犯该罪行的人收取最多300令吉,以加重《1995年附例》所订的任何罪行。

有关工作场所安全的规例

1967年工厂和机械法

1967年《工厂和机械法》(“FMA1967”)和根据该法制定的相关条例,包括1970年《工厂和机械(通知、合格证明和检查)条例》,对工厂有关人员的安全、健康和福利、机械的登记和检查以及其中相关事项的控制进行了规定。

FMA 1967规定,工厂的占用者有责任维护其工厂内的电器和机械的安全标准,以及其工厂工人的健康和福利。其中包括要求采取防火措施、妥善维护安全用具和机械设备、保持工厂清洁、强制向工厂和机械检查人员报告事故和危险事件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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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任何人不得操作或导致或准许操作任何订明适任证书所关乎的机器,除非有根据FMA1967发出的有效适任证书就该机器的操作有效。如有任何违反,根据FMA1967委任的工厂和机器检查员须随即向上述人士送达禁止机器操作的书面通知,或可使机器无法运作,直至发出有效的适用性证明为止。违反这一要求的人应承担犯罪责任,一经定罪,可处以不超过15万令吉的罚款。

FMA 1967的目的–

(a)“机械”一词包括蒸汽锅炉、未燃烧的压力容器、已燃烧的压力容器、管道、原动机、气瓶、气架、起重机和滑车、传动机械、驱动机械、物料搬运设备、游乐装置或任何其他类似机械和任何用于材料的铸造、切割、焊接或电沉积以及用于材料或其他材料的压缩气体或空气喷涂的设备,但不包括:

(i)用于推进除蒸汽锅炉或蒸汽机以外的车辆的任何机械;

(ii)任何以人工动力驱动的机械(起重机械除外);

(iii)仅用于私人及家庭用途的任何机械;或

(iv)办公室机器;及

(b)“物料搬运设备”一词包括用于搬运物料的任何动力驱动设备,包括叉车、输送机、堆垛机、挖掘机、拖拉机、翻斗机或推土机,但不包括起重机。

作为法律通过的《2022年工厂和机械(废除)法案》(“FM废除法案”)已于2022年3月4日获得皇家同意,并已于2022年3月16日在宪报刊登。不过,《废除调频法案》生效日期尚未确定并在宪报公布。

FM废除法案,一旦开始实施,将废除FMA 1967。然而,根据FMA1967作出的任何登记,或命令、通知、指示、书面授权、批准、合格证书、特殊检查计划或给予或颁发的资格证书,在《FM废除法案》开始实施时,应根据《1994年职业安全和健康法》(“OSHA 1994”)及其附属立法处理,这将是所有与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福利有关的事项的参考法律。

1994年《职业安全和健康法》

OSHA 1994提供了一个框架,以确保劳动力的安全、健康和福利,并保护其他人免受与工作人员活动相关的安全或健康风险。

根据OSHA 1994,每个雇主都有责任就其雇员的工作安全和健康制定书面安全和健康政策。用人单位在工作地就业人员达到40人以上的,还应当在工作地设立安全健康委员会。工作场所的占用人还需要雇用一名称职人员担任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卫生官员。

未遵守《1994年职业安全监督管理局(OSHA)》第IV部规定的雇主一般职责构成犯罪,雇主可处以不超过50,000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2年的监禁或两者并处。

与《FM废除法案》类似,《2022年职业安全与健康(修订)法案》(“《OSH修订法案》”)已作为法律获得通过,已于2022年3月4日获得皇家同意,并已于2022年3月16日在宪报刊登。据马来西亚2024年4月2日联邦政府公报,《OSH修正案》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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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OSH修正案》生效后将规定:

(a)在雇员有合理理由相信其工作地点存在迫在眉睫的危险,而雇主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消除危险的情况下,雇员有权解除自己的危险或工作;

(b)雇主有义务就任何可能因其在工作地点的承诺和实施风险控制以消除或减少上述安全和健康风险而受到影响的人所构成的安全和健康风险进行风险评估;和

(c)有关占用工作地点的通知、植物的安装和检查的条文,包括任何需要健康证明的植物的处方。

在《OSH修正法》生效后,未遵守经修订的1994年职业安全和安全协议第IV部分规定的雇主的一般职责构成犯罪,雇主可处以不超过500,000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2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1988年消防服务法

《1988年消防服务法》(“FSA 1988”)规定了消防部门的有效和高效运作,以保护人员和财产免受火灾风险或紧急情况的影响。FSA 1988规定,除其他外,只有在指定处所经过检查且马来西亚消防和救援局(“FRD”)信纳有足够的生命安全、防火、消防和消防设施后,才能颁发消防证书。

当没有有效的消防证明时,这类处所的业主可能会被处以不超过5000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3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条例

1974年《环境质量法》

《1974年环境质量法》(“EQA1974”)规定了我们在预防、减少、控制污染和改善环境方面的规定。根据EQA 1974,任何人(除非获得许可这样做)除其他外,以下行为均属犯罪行为:

(a)向大气排放或排放对环境有害的物质、污染物或废物;

(b)发出或导致或容许发出体积、强度或质量较大的任何噪音;

(c)污染或导致或容许污染任何土地的任何土壤或表面;或

(d)向任何内陆水域排放、排放或沉积任何对环境有害的物质、污染物或废物,

违反EQA1974规定的可接受条件。

EQA1974还授权负责环境保护的部长制定法规,规定排放、排放或沉积对环境有害的物质、污染物或废物或向环境排放噪音的可接受条件。

未遵守EQA1974未明确规定处罚的规定,罪犯将被处以不超过10,000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2年的监禁。

与土地有关的规例

《1974年街道、排水和建筑法》和《1984年统一建筑附例》

1974年《街道、排水和建筑法案》(“SDBA1974”)规范了马来西亚半岛地方当局地区有关街道、排水和建筑的法律。它规定要求拥有适合占用的健康证书(“CFO”)或竣工和合规证书(“CCC”),以确保建筑物安全和适合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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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统一建筑附例1984(“UBBL 1984”)已根据SDBA 1974授予的权力的行使而生效。根据UBBL1984,有关建筑物的CFO或CCC应在满足以下要求后颁发:

(a)符合资格的人士(即建筑师、注册建筑绘图员或工程师)(「合资格人士」)已证明他们已监督该建筑物的架设,且该建筑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当局施加的任何条件建造;

(b)该建筑物已按照UBBL1984建造,且当地当局施加的任何条件已获满足;

(c)合资格人士对他们分别关注的那些部分承担全部责任;及

(d)已提供所有基本服务。

任何人在没有CFO/CCC的情况下占用或允许占用任何建筑物或其任何部分,一经定罪,可处以不超过25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10年的监禁,或两者并处。

全国土地法典

国家土地法(National Land Code,简称“NLC”)是马来西亚的主要土地法立法,适用于位于马来西亚半岛和纳闽联邦直辖区的土地。在NLC下,土地使用分为3类,分别是“建筑”、“工业”和“农业”。土地使用类别,如有,在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产权文件上背书。马来西亚半岛和纳闽联邦领土的所有被转让的土地也受到NLC中更具体描述的默示条件和州当局施加的明示条件的约束。

一旦因任何被转让的土地当时所受的任何条件而产生任何违约,(i)该土地须向国家当局承担没收责任,及(ii)除非在施加罚款的情况下,或首先须采取导致违约补救的行动,土地管理人须根据NLC的规定进行强制执行没收。

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条例

2019年商标法

2019年《商标法》(“TMA2019”)规定了与商品和服务相关的商标注册以及执行相关条约和其他相关事项。根据TMA 2019,商标被定义为能够以图形方式表示的任何标志,能够区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标志可能构成商标,即使该标志用于与企业的贸易或业务相关的服务,无论该服务是否为金钱或金钱的价值而提供。

注册商标应为根据TMA2019注册商标而取得的财产权,且该商标的注册所有人享有TMA2019规定的权利和补救措施。商标的注册期限为10年,可根据TMA2019再延长10年。

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可以是一般的,也可以是有限的。有限许可可以(i)就注册商标的部分但不是全部商品或服务适用,或(ii)就以特定方式或特定地点使用商标适用。许可证除非以书面作出并由设保人或其代表签署,否则不具有效力。

被许可人有权(除非其许可或其利益所依据的任何许可另有规定)要求商标的注册所有人就任何影响其利益的事项提起侵权诉讼。如注册东主在被传召后2个月内拒绝或不采取侵权诉讼程序,持牌人可根据TMA2019的规定以其个人名义提起诉讼,犹如他是注册东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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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外汇兑换和股利分配有关规定

2016年公司法

2016年《公司法》(“加利福尼亚州 2016”)是规范马来西亚公司股息分配的主要立法。根据2016年加利福尼亚州,马来西亚公司只有在公司有偿付能力的情况下,才能从该公司可获得的利润中向股东进行分配。公司、每名高级人员及任何其他人或个人违反本条文,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不超过5年的监禁或不超过3,000,000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2013年金融服务法

马来西亚的外汇管制制度受《2013年金融服务法》(“FSA 2013”)监管。FSA 2013规定了未经BNM批准禁止的交易清单,并对涉及马来西亚居民和非居民的国内和国际交易进行监管。国银所发布的外汇通知(“FE通知”)进一步规定了国银所禁止的交易和指示的要求、限制和批准条件。

根据FSA 2013,马来西亚居民之间的所有付款必须以马来西亚林吉特支付,但有限的例外情况和FE通知下的批准除外,而马来西亚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付款可以(i)以马来西亚林吉特支付,如果是为了规定的目的(其中包括直系亲属之间的任何目的、在马来西亚赚取的收入或支出或在马来西亚进行的货物或服务贸易结算),或者(ii)以外币(以色列货币除外)支付,如果是出于FE通知规定的某些禁止的任何目的。另一方面,非居民可根据FE通知,为任何目的(包括资本、撤资收益、利润、股息、租金、费用和在马来西亚的任何投资产生的利息,须缴纳任何预扣税),在马来西亚以外币支付或收取款项(以色列货币除外)。

任何人如不遵从国行的任何指示,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以不超过10年的监禁或不超过50,000,000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税务条例

股息及分派

根据马来西亚现行法律法规,我们马来西亚子公司的股份应支付的所有股息和其他分配可以转换并以任何其他外币支付,并汇出马来西亚,而无需获得马来西亚任何政府或监管机构或当局的任何授权、批准、同意或许可。

根据马来西亚的法律法规,所有支付给其股东的此类股息将无需缴纳预扣税或其他税款。

企业所得税

标准公司税率为24%,而居民中小型公司(即在马来西亚注册成立且实收资本不超过250万令吉且不属于包含超过这一资本化门槛的公司的集团的公司)的税率为17%,首批60万令吉,余额按24%的税率征税,自2020课税年度起生效。

预扣税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1971年修订)(“ITA 1967”),如果任何人(“付款人”)有责任就合同项下的服务向非居民承包商支付合同款项,他应在支付或贷记此类合同付款时按下述税率从中扣除税款:

(a)该非居民承建商就任何课税年度应缴或可能须缴税款的合约付款的10%;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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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b)该非居民承建商的雇员就任何课税年度应缴或可能须缴税款的合同付款的3%,

及(不论该税项是否如此扣除)须在支付或贷记该合约付款后的一个月内提出帐目,并向税务局局长支付该税项的金额。

凡付款人未支付根据前述条文应向其支付的任何款项,则其未支付的款项须增加一笔相当于其未支付款项的10%的款项,而该款项及增加的款项须为其应向政府支付的债务,须随即向税务局局长支付。

销售和服务税

自2015年4月1日起,根据《2014年商品和服务税法》,商品和服务税(“GST”)在马来西亚按6%的税率实施。GST对应税人员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的过程中或推进过程中所提供的所有应税商品或服务供应征收,对向马来西亚进口商品或服务也征收。

根据P.U.(a)118修订《2014年商品及服务税(税率)令》,将适用的商品及服务税税率由“6%”修订为“0%”,自2018年6月1日起生效。

自2018年9月1日起,《2018年销售税法》和《2018年服务税法》在马来西亚开始实施,以取代商品及服务税。因此,《2014年商品和服务税法》被《2018年商品和服务税(废除)法》废除。

2018年《销售税法》引入了单一阶段税(即仅在进口商或制造商层面的供应链中的一个阶段征收的税),对(i)由应课税人在马来西亚制造并由该应课税人销售的应课税货物(包括已使用或已处置的)收取和征收;(ii)进口到马来西亚的应课税货物。出口的制成品不征收销售税。

“应税人”(即制造应税货物的人)年营业额超过50万令吉的,有责任被登记。销售税按5%或10%的固定税率或特定税率征收,视应税货物的种类而定。根据2018年《销售税(免税商品)令》列出的某些商品,可豁免征收销售税。

《2018年服务税法》是对注册人员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提供特定规定应税服务征收的间接税形式。提供应税服务每年超过50万令吉的服务提供者有责任被登记。服务税按6%的固定税率征收。

根据于2024年2月26日刊宪的《2024年服务税(税率)(修订)令》(“《2024年服务税修订令》”),自2024年3月1日起,除以下应课税服务按《2024年服务税修订令》规定的6%征收外,所有应税服务的服务税率均由6%修订为8%:

(a)食品和饮料;

(b)电信服务;

(c)车辆泊车位服务;及

(d)后勤服务。

《2018年服务税条例》规定“应课税人员”和“应课税服务”包括在以下行业经营业务的人员:(i)住宿;(ii)食品和饮料;(iii)夜总会、舞厅、歌舞表演、健康和保健中心、按摩院、公共场所和啤酒屋;(iv)私人俱乐部;(v)高尔夫俱乐部和高尔夫练习场;(vi)博彩和博彩;(vii)专业服务;(viii)信用卡和签账卡;(ix)其他服务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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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与就业法有关的条例

1955年《就业法》

《1955年就业法》(“EA 1955”)管辖马来西亚半岛和纳闽联邦直辖区的就业法。此类立法规定了就业的基本条款和条件以及雇主以及此类立法所涵盖的雇员的权利和责任。根据经2022年《雇佣(修订附表一)令》修订的EA1955,‘雇员’被定义为与雇主订立服务合约的任何人,不论其职业为何。

马来西亚还实施了一项最低工资政策,根据《2022年最低工资令》,将所有雇员(家庭佣人除外)的基本工资提高到每月1,500令吉。

1991年《雇员公积金法》

适用于马来西亚全境的《1991年雇员公积金法案》(“EPF法案1991”)规定了雇员退休的强制性储蓄计划以及为退休目的和附带事项管理储蓄。

根据《1991年EPF法》,属于《1991年EPF法》所指雇员的每个雇员和每个雇主都有责任按《1991年EPF法》第三个附表中分别规定的费率按工资金额每月缴纳缴款。

任何雇主未能在部长可能规定的期限内支付他根据1991年EPF法有责任就任何月份就任何雇员或代表任何雇员支付的任何缴款,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将处以不超过3年的监禁或不超过10,000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1969年《雇员社会保障法》

1969年《雇员社会保障法》(“SOCSO Act 1969”)在某些突发事件中提供社会保障,并就与之相关的某些其他事项作出规定,适用于马来西亚全国所有拥有一名或多名雇员的行业。所有雇员,无论工资多少,都应按照1969年SOCSO法案规定的方式投保。

根据1969年SOCSO法,根据1969年SOCSO法就雇员应缴的缴款应包括雇主应缴的缴款(即雇主的缴款)和雇员应缴的缴款(即雇员的缴款),并应支付给社会保障组织。捐款分为2类,分别是:

(a)就病残及工伤的或有事项而投保的雇员或其代表须缴付的供款;及

(b)仅就工伤意外情况投保的雇员或其代表须缴付的供款。

各类缴款应按照1969年SOCSO法案第三个附表规定的费率支付。

如任何人(其中包括)未能支付其根据1969年SOCSO法案应支付的任何捐款或其任何部分,或未能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任何应付利息,或犯有任何违反或不遵守1969年SOCSO法案或规则或条例的任何要求但未对其规定特别处罚的行为,则应处以可延长至2年的监禁,或处以不超过10,000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2017年就业保险制度法案

2017年《就业保险制度法案》(“2017年EIS法案”)在失业时以及与此相关的事项中为被保险人提供了某些福利和再就业安置方案,并在马来西亚全境适用于拥有一名或多名雇员的所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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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每个雇主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并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保障组织登记其所处行业,该行业适用2017年《EIS法案》。任何人违反这项规定,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以不超过1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2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根据2017年《EIS法案》就雇员应缴纳的缴款应包括雇主应缴纳的缴款和雇员应缴纳的缴款,并应根据2017年《EIS法案》附表2中规定的费率支付给社会保障组织。

如果作为法人团体的雇主违反了2017年《EIS法》规定的罪行,则任何人如果在犯罪时是法人团体的董事、经理、秘书或其他类似官员,可能会在与该法人团体的同一程序中被单独或联合指控。

1968年就业(限制)法(2017年修订)

1968年《就业(限制)法》(2017年修订)(“ERA 1968”)规定,在马来西亚的某些商业活动中,限制非公民的人就业,限制这些人的登记以及与此相关的事项。

ERA 1968禁止任何人在马来西亚雇用任何非公民,除非已就该非公民颁发了有效的就业许可证。除根据ERA1968可能给予的任何豁免外,该阶层或阶层或就业或业务类别或类别的每一位非公民均应在劳工局局长处登记。

任何人不遵守上述规定,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以不超过5,000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一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此外,任何不遵守或忽视遵守的行为,以及违反ERA1968或根据其订立的任何条例所作出或企图作出的每项行为,或任何违反根据ERA1968颁发就业许可证所受或所依据的条件和限制的行为,均属违反ERA1968的罪行,罪犯一经定罪,如没有明确规定刑罚,可处以不超过1,000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并处,如属持续犯罪,再处每日不超过100令吉的罚款。

1959/63年移民法

1959/63移民法案(“移民法”)对马来西亚移民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包括外国工人进入马来西亚。

任何人雇用一名或多于一名人员,但公民或入境许可证持有人不持有进入马来西亚的有效通行证,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对每名该等雇员处以不少于1万令吉但不多于5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12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并罚。凡在犯罪情况下,经证明令法庭信纳该人同时雇用超过5名该等雇员,则该人一经定罪,可处不少于6个月但不多于5年的监禁,并可处不多于6招的鞭刑。

凡犯罪是由法人团体实施,任何人在实施犯罪时是董事会成员、经理、秘书或担任与法人团体的经理或秘书类似的职务或职务的人,即属犯罪,并须受同等处罚。

1990年《雇员住房、住宿和便利设施最低标准法》

1990年《雇员住房、住宿和便利设施最低标准法》(“EMSHAAA 1990”)规定了雇员(及其受抚养人,如适用)的住房、托儿所和住宿的最低标准,以及雇主向其雇员提供的健康、医院、医疗和社会便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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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自2020年6月1日起,《2019年工人住房和便利设施最低标准(修订)法》(“修订法案”)修订了EMSHAAA 1990,其中要求雇主遵守修订后的法案,其中包括为工人的住宿、基本设施以及安全和卫生标准提供最低空间要求。

EMSHAAA 1990规定,任何雇主或集中住宿提供者不得根据相关成文法将任何建筑物作为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建筑物。雇主或集中住宿提供者应确保为雇员提供的每一处住宿都符合经修订的法案或根据该法案制定的任何法规所要求的最低标准。

根据EMSHAAA 1990,除非获得住宿证明,否则不得向雇员提供住宿。因此,雇主或集中住宿提供者必须向马来西亚半岛劳工部申请住宿证明。雇主违反前述规定,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以不超过5万令吉的罚款。

人力资源发展基金有关规定

Pembangunan Sumber Manusia Berhad Act 2001

Pembangunan Sumber Manusia Berhad Act 2001(“PSMBA 2001”)规定征收和征收人力资源开发税,目的是促进雇员、学徒和受训者的培训和发展,由Pembangunan Sumber Manusia Berhad(“PSMB”)根据PSMBA 2001第22条设立和管理人力资源发展基金(“HRD基金”),以及与此相关的事项。PSMBA2001适用于PSMBA2001第一个附表第(1)部分规定的行业中的雇主类别,其中包括在制造业中拥有10名或更多雇员的雇主,即通过人工或机器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方式制造或加工一件物品,包括通过改变、混合、装饰、整理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或改造任何物品或物质以使其使用、销售、运输、交付或处置,将零件或部件转变为另一种不同性质或性质的物品,包括建造一艘船或组装一艘船的零件。

PSMB的主要目标应是征收和征收人力资源开发税,以促进员工、学徒和受训人员的培训和发展以及HRD基金的设立和管理。PSMB的功能是–

(一)结合行业人力资源需求,评估确定从业人员、学徒、受训人员培训再培训的类型和程度;

(b)促进及刺激人力培训;及

(c)厘定给予任何财务资助或其他利益的条款及条件。

凡申请PSMBA 2001的雇主,均须向PSMB注册。任何雇主违反上述规定,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以不超过1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一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与货物销售有关的规定

1957年货物销售法

马来西亚半岛的货物销售合同受1957年《货物销售法》(“SOGA 1957”)管辖,除非通过明示协议或通过双方之间的交易过程或通过惯例排除或更改。SOGA 1957规定了与货物销售有关的条款和条件,其中包括条件和保证、按说明销售以及关于质量的隐含条件。

根据SOGA1957,违反货物销售合同中的条件会产生买方拒绝货物并将销售合同视为被拒绝的权利。然而,在买方处理任何违反条件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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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卖方作为违反保证的一方,买方有权就违反保证的行为拒收货物,并可就货物价格的减少或消灭对卖方提起违反保证的行为或他可就违反保证的行为向卖方起诉要求损害赔偿。

境外证券发行上市监管规定

根据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CMSA”),没有或将向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委员会”)登记招股说明书或与证券的发售和销售有关的其他发售材料或文件,以供委员会批准。据此,本招股章程及与证券的要约或出售、或认购或购买邀请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资料,不得传阅或分发,亦不得直接或间接向马来西亚境内除–

(a)单位信托计划、私人退休计划或订明投资计划;

(b)BNM;

(c)根据CMSA第61条授予的资本市场服务牌照及资本市场服务代表牌照的持有人或注册人士;

(d)交易所控股公司、证券交易所、衍生品交易所、经批准的结算所、中央存管机构或经认可的市场经营机构;

(e)获马来西亚纳闽或境外当局许可、注册或批准开展任何受规管活动或资本市场服务的法团,该当局行使与委员会职能相对应的职能;

(f)《2010年纳闽金融服务和证券法》所定义的银行被许可人或保险被许可人;

(g)2010年《纳闽伊斯兰金融服务和证券法》所定义的伊斯兰银行被许可人或回教保险被许可人;

(h)(c)、(d)、(e)、(f)及(g)段所提述的任何人的行政总裁或董事;

(i)经监察委员会批准的封闭式基金;

(j)根据1949年《信托公司法》注册为信托公司且其管理的资产超过10,000,000令吉或等值外币的公司;

(k)经监察委员会批准为CMSA项下受托人且其管理的资产超过10,000,000令吉或等值外币的属2016年加利福尼亚州下的公众公司的法团;

(l)纯粹为其有关法团的利益而进行基金管理的受规管活动,且其管理下的资产超过10,000,000令吉或等值外币的法团;

(m)根据最近一次审计账目计算的净资产总额超过10,000,000令吉或等值外币的法团;

(n)净资产总额超过10,000,000令吉或等值外币的合伙企业;

(o)根据任何法律成立的法定团体,除非监察委员会另有决定;

(p)税务局局长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批准的养老基金;

(q)个人的个人净资产总额或与其配偶或其子女的共同净资产总额,超过3000000令吉或等值外币的,不包括个人主要居所的价值;

86

目 录

(r)前12个月年总收入超过30万令吉或等值外币的个人;

(s)与其配偶或子女共同在前12个月内年总收入超过400,000令吉或等值外币的个人;

(t)个人的净个人投资组合或与其配偶或子女的总净共同投资组合,在任何资本市场产品中超过人民币1,000,000元或等值外币;

(u)拥有(i)金融、经济学或精算学相关学士或硕士学位;(ii)会计学学士或硕士学位;或(iii)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具有连续5年金融、经济学、精算学或会计学相关工作经验的个人;

(v)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活跃会员、亚洲特许银行家协会特许银行家、马来西亚金融市场协会普通会员、特许会计师、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CA(M)、马来西亚税务会计师协会普通会员、马来西亚商业天使网络认可天使投资人、马来西亚金融规划协会认证会员或马来西亚金融规划理事会普通会员的个人;或

(w)任何具有连续5年在资本市场中介人有关产品开发、企业融资、交易顾问、投资管理、销售及交易、投资研究及顾问、财务分析或提供投资产品培训的工作经验的人,

根据CMSA第229条规定,在上述每一类(a)至(w)中,证券的分销由资本市场服务许可证(定义见CMSA)的持有人进行,该持有人从事证券交易业务。本招股章程在马来西亚的分销受马来西亚法律规限。本招股章程不构成亦不得用于公开发售或发行、认购或购买要约、邀请认购或购买根据CMSA向证监会登记招股章程的任何证券。

87

目 录

管理

下文列出有关我们的董事、董事任命人员和执行官的信息。

姓名

 

年龄

 

职位(s)

Mr. Man Dak Lau

 

54

 

董事、董事会主席

Wai Kee Kan先生

 

58

 

首席执行官兼董事

Chooi Phing Teh女士

 

50

 

首席财务官兼董事

Wai Cheung Law先生

 

52

 

董事

张伟坤先生

 

56

 

独立董事

Mr. Norman Chun Kin Hui

 

45

 

独立董事

Ms. Kelly Wai Yan Hui Yan Hui Yan Hui

 

41

 

独立董事

Lionel Khuat Leok Choong先生

 

62

 

独立董事

赵嘉莉女士Ying Yu

 

41

 

独立董事

以下是我们每一位执行官、董事和董事任命人员的简介:

Man Tak Lau先生(“Mr. Lau”)自2022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并已接受委任为董事会主席,于紧接本招股章程所包含的注册声明生效前生效。刘先生主要负责本集团的企业发展和战略规划。刘先生于1991年11月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获得会计学文学学士学位。刘先生在电线/电缆线束制造行业以及财务和会计方面拥有超过20年的经验。他自1997年9月起担任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准会员,自2002年7月起担任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资深会员,自2012年8月起担任香港董事公会资深会员,并分别自2000年4月及2015年11月起担任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资深会员及资深会员。刘先生现为REF Holdings Limited(HKSE:1631)的主席及非执行董事,以及ISP Holdings Limited(HKSE:2340)及Plus Group Holdings Inc.(HKSE:2486)各自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先生自2015年起担任TEM Holdings Limited的执行董事及主席,并于2021年1月因TEM Holdings Limited以香港联交所私有化的方式撤回上市而被重新指定为董事。彼亦曾于2019年2月至2021年7月分别担任中国食品饮料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于2005年10月至2023年3月分别担任金利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Wai Kee Kan先生(“Kan先生”)自2022年12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并已接受委任为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在紧接本招股章程所包含的注册声明生效之前生效。侃先生于2010年11月加入我们集团,负责我们集团的整体管理、企业发展和战略规划。Kan先生于1991年11月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获得会计学文学学士学位。侃先生在制造业及审计和会计领域拥有超过20年的经验。在加入本集团之前,Kan先生曾在一家香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担任财务运营主管,主要从事电线和电缆的制造,从2001年到2010年有近10年的时间。在此之前,Kan先生曾于1991年至1993年担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师。随后,他先后于1993年至1996年获委任为华兴集团有限公司的会计经理,并于1996年至2001年获委任为太平洋千年发展有限公司的集团会计经理。Kan先生自2015年起担任TEM Holdings Limited的执行董事,并于2021年1月因TEM Holdings Limited以香港联交所私有化的方式撤回上市而被重新指定为董事。

Chooi Phing Teh女士(“Teh女士”)自2023年12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并已接受任命为我们的首席财务官,该任命在紧接本招股说明书所包含的我们的登记声明生效之前生效。Teh女士于2016年11月加入本集团,负责监督TEM的整体行政、人力资源事务及财务控制。Teh女士于1998年以优异成绩毕业于马来西亚Utara大学,获得会计学学士学位。Teh女士在审计、制造、铁路建设、物业开发及建设方面拥有超过25年的工作经验。自2005年以来,她一直是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的成员。从1998年到2003年,Teh女士在马来西亚审计公司Horwath Teoh Yap工作,担任审计主管,负责监督审计团队。从2003年到2007年,Teh女士在马来西亚当地的医用橡胶成型公司Medical Rubber Products Sdn Bhd工作,担任会计,负责监督日常会计操作。2007年至2010年,Teh女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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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在亚洲胶合板公司Sdn Bhd,一家马来西亚的胶合板制造公司,与前一家公司的职责相似。2010年至2011年,Teh女士调任亚洲胶合板公司Sdn Bhd的联营公司Asia Green Construction Sdn。Bhd.,马来西亚物业发展及建设公司,作为会计师负责领导集团会计团队,并监督集团的会计部门和财务控制。2011年至2016年,Teh女士在Balfour Beatty Ansaldo Systems JV Sdn Bhd工作,该公司是Balfour Beatty Rail(英国)和Ansaldo STS(意大利)从事双轨铁路项目的合资公司,担任项目会计师,负责监督项目可行性研究、估计项目完成成本、监测项目开发阶段、进度账单和会计操作。

Wai Cheung Law先生(“Mr. Law”)自2023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罗先生于2019年7月加入我们集团,是我们集团的业务经理。他负责本集团的内部监控及监督业务的日常运作。罗先生在制造业、会计和金融领域拥有近30年的经验。罗先生于1993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职于国际纸业 Pacific Millennium Limited,一家主要于香港及中国从事包装业的公司。他最后的头衔是负责监督日常会计操作的会计经理。从2002年1月至2009年2月,Law先生在Alpine Electronics Hong Kong Ltd工作,该公司是Alpine Electronics Inc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从事汽车音响和导航系统的制造。他曾负责会计、采购、销售和发货团队,最后一个头衔是会计、采购&供应经理。自2009年3月至2017年1月,Law先生曾任职于Pacific Millennium Holdings Corporation(一家在中国从事纸包装产品制造、汽车经销和金融服务的公司),担任企业会计经理,并负责集团的内部审计和财务报告。2017年2月至2019年6月,他在卡姆丹克太阳能系统集团有限公司(HKSE:712)担任集团报告经理,该公司主要从事高效单晶产品的研究、制造和销售。他协助首席执行官完成所有财务和管理报告以及公司秘书事务。

Wai Kuen Cheung先生(“Mr. Cheung”)自2024年3月起担任我们的独立董事。张先生于1991年11月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获得会计学文学学士学位,并于2012年6月获得曼彻斯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张先生自1997年1月起担任香港会计师公会协理,并自2000年4月起担任ACCA资深会员。Cheung先生在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私募股权、公营和私营公司的会计、审计、财务、一般管理和直接投资方面拥有超过25年的经验,专注于香港和新兴市场,包括中国和巴西。2010年2月至2010年11月,张先生任职于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最后一个职位是首席财务官。在TEM Holding Limited以香港联交所私有化方式撤回上市后,张先生于2019年至2021年1月期间担任TEM Holding Limited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现任香港咨询顾问公司A & F Consulting Limited董事。

Norman Chun Kin Hui先生(“Hui先生”)自2024年3月起担任我们的独立董事。许先生分别于2001年5月和2002年5月获得新南威尔士大学会计学商业学士学位和法学学士学位。许先生于2004年获澳洲新南威尔斯律师及大律师认可,于2005年获香港律师认可,并于2006年获英格兰及威尔斯律师认可。自2022年以来,他还一直是国际认可的专业调解人。许先生在企业融资、并购及其他企业交易方面拥有超过15年的经验。他还专注于金融服务,就监管问题为基金和资产管理客户提供建议,并在一般商业工作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许先生现为国际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支机构Dentons Hong Kong LLP的合伙人兼股权资本市场主管。

Kelly Wai Yan Hui女士(“Hui女士”)自2024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许女士于2006年获得香港岭南大学社会科学学士学位,2007年获得英国斯特灵大学银行与金融硕士学位,2012年获得中国暨南大学中国经济法学硕士学位。许女士在投资银行行业拥有超过15年的经验。许女士领导并执行了多项并购、收购和首次公开募股,具体重点遍及中国和亚太地区。多年来,惠女士于2008年至2011年在广东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最后一个职位为经理助理,于2015年至2017年在RHB Capital Hong Kong Limited担任最后一个职位为高级副总裁,于2017年至2019年在Success New Spring Capital Limited担任最后一个职位为董事,并于2019年至2023年在Opus Capital Limited担任最后一个职位为董事。Hui女士自2023年起担任Messis Capital Limited的董事。许女士亦自2021年起担任香港调解中心的小组成员,并自2022年起获接纳为国际认可专业调解员。Hui女士自2023年起担任澳洲会计师公会注册执业会计师(CPA)会员。

89

目 录

Lionel Khuat Leok Choong先生(“Mr. Choong”)自2024年3月起担任我们的独立董事。Choong先生拥有英国伦敦市政厅大学会计学文学学士学位,以及香港科技大学和美国西北大学家乐氏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Choong先生在会计、审计、内部控制、公司财务和公司治理方面拥有超过33年的工作经验。1984年9月至1992年3月,Choong先生在英国伦敦的BDO Binder Hamlyn担任主管。1992年,Choong先生加入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德勤”),担任鉴证和咨询部经理,负责为客户提供咨询和审计工作。随后,Choong先生被提升为德勤的负责人和后来的合伙人,在那里他专注于上市公司融资和并购(“并购”)。2002年,Deloitte & Touche Corporate Finance Ltd成立,提供战略并购咨询服务,Choong先生负责业务发展。Choong先生是香港的注册会计师,是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的资深会员。

Choong先生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经验丰富。2003年至2006年,Choong先生曾任职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Byford International Ltd(港交所:8272),最后一职为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公司秘书、合资格会计师、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他还曾于2008年至2011年在纳斯达克上市的药物开发公司Sinobiomed Inc.(NASDAQ:SOBM)担任首席财务官,于2009年至2011年在港交所上市从事品牌泳装成衣的投资控股公司Tack Fat Group International Ltd(HKSE:928)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席,并于2013年至2016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消费电子产品分销公司(NYSE:“MSN”)担任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副主席。

2018年至今,现任MOXIAN Inc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MOXIAN Inc是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社交客户关系公司(NASDAQ:“MOXC”),还通过担任Willsing Co.Ltd.顾问的职位,自2015年起参与公司的簿记建档和合并工作。

赵嘉莉女士(“余女士”)自2024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余女士拥有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工商管理(金融)理学学士学位。2005年至2014年,余女士曾任职于纽约摩根大通公司,最后一个职位是Asset Management的股票研究分析师。从2014年4月至2017年3月,余女士担任香港专注于全球博彩业的精品投资银行Union Gaming Group,LLC的亚洲分销主管。于女士于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担任AGTech Holdings Limited投资者关系主管。余女士自2021年11月起担任Quantum Solution Limited的战略顾问,该公司是一家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TSE:2338)。余女士还于2019年在香港创立了投资管理公司Woodlands Investment Partners,目前是该公司的首席运营官和业务发展主管。

家庭关系

我们的任何执行官或董事之间不存在S-K条例第401项所定义的家庭关系。

就业协议和赔偿协议

我们与每一位执行官都签订了雇佣协议。根据这些协议,我们的每一位执行官将任职至其继任者就任或直至其较早去世、辞职或被免职或与我们公司的书面协议或董事会决议(如有)规定的任期届满。我们可随时因执行人员的某些行为,例如严重或多次违反或不遵守或实质性违反其义务、任何疏忽、欺诈或不诚实行为或被定罪可逮捕的刑事犯罪,而因故终止雇用,而无须事先通知或支付报酬。我们也可以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终止执行人员的雇用。执行人员可随时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辞职。

每位执行官已同意在其雇佣协议终止或到期期间和之后的任何时间严格保密,并且不使用我们的任何机密信息,或由执行官直接或间接以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向执行官披露或由其从我们获得的机密或专有信息,除非在履行与雇佣相关的职责时或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如果具体表明是机密的或合理预期是机密的。

90

目 录

此外,每位执行官已同意在其受雇期间,通常在最后受雇日期之后的一年内,受到不竞争和不招揽限制的约束。具体而言,每名执行官已同意不(i)与我们的供应商、客户、客户或联系人或以其作为我们代表的身份介绍给执行官的其他个人或实体接触,目的是与这些个人或实体开展业务,这将损害我们与这些个人或实体的业务关系;(ii)与我们的任何竞争对手一起受雇或向其提供服务,或在未经我们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以委托人、合作伙伴、许可人或其他方式聘用我们的任何竞争对手;或(iii)直接或间接寻求,征求我们任何员工的服务,无需我们明确同意。

我们亦已与所有董事订立协议,其服务将于本招股章程构成部分的注册声明生效时开始。根据协议,各董事同意出席及参加其可能成为定期或特召成员的董事会及各委员会的会议次数,并将同意担任董事并任职至其继任者就任或直至其较早去世、辞职或被免职或与我公司书面协议或董事会决议(如有)规定的任期届满。董事的服务将根据协议以现金补偿,金额由董事会决定。

我们已与每位执行董事和执行官订立赔偿协议。根据这些协议,我们同意就他们因担任我们公司的董事或高级职员而提出的索赔而产生的某些责任和费用对他们进行赔偿。就根据上述条款可能允许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或控制我们的人就《证券法》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而言,我们已获悉,SEC认为,此类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执行。

参与某些法律程序

据我们所知,在过去10年中,我们的董事或执行官均未涉及S-K条例第401项(f)分段所述的任何法律诉讼。

受控公司

在完成此次发行和售股股东根据转售说明书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后,我们的控股股东可能会实益拥有我们已发行普通股总投票权的约91.60%,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超额配股权。因此,我们可能会被视为纳斯达克上市规则含义内的“受控公司”。如果我们被视为受控公司,我们被允许选择依赖某些豁免义务来遵守某些公司治理要求,包括:

•要求董事会过半数成员由独立董事组成;

•要求我们有一个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以及一个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薪酬委员会,并有书面章程阐述委员会的宗旨和职责;

•要求上市公司设立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薪酬委员会,并有书面章程阐述委员会的宗旨和职责;以及

•对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进行年度绩效评估的要求。

尽管即使我们被视为受控公司,我们也不打算依赖纳斯达克上市规则下的受控公司豁免,但我们可以选择在未来依赖这些豁免,如果是这样,您将不会获得为受制于纳斯达克所有公司治理要求的公司股东提供的相同保护。

董事会

我们的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四名执行董事和五名独立董事,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表格F-1上宣布我们的注册声明的有效性,本招股说明书是其中的一部分。董事无需持有我公司任何股份即可具备担任董事的资格。在根据我们的发售后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向董事会作出适当披露的情况下,董事可就其感兴趣的任何合约、建议合约或安排,就任何该等事项进行投票,该董事应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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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交代他或她的董事的职责。董事可行使公司的所有权力,借入款项、抵押其业务、财产和未收回的资本,并在借款时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或作为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义务的担保。

董事会多元化

我们寻求通过在选择董事会候选人时考虑多项因素来实现董事会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技能、年龄、专业经验、知识、文化、教育背景、种族和服务年限。任命的最终决定将基于功绩和被选中的候选人将为我们的董事会带来的贡献。

我们的董事拥有均衡的知识和技能组合。我们会有三位不同行业背景的独立董事,代表我们董事会大多数成员。我们还将通过在总共九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中拥有三名女性董事来实现性别多元化。我们的董事会与我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战略保持良好的平衡和多元化。

董事会各委员会

我们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我们通过了三个委员会各自的章程。每个委员会的成员和职能介绍如下。

审计委员会

我们的审计委员会由张先生、许先生、许女士、钟先生和余女士组成,由张先生担任主席。我们已确定这些董事中的每一位都满足了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的“独立性”要求,并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A-3条规定的独立性标准。我们已经确定,张先生有资格成为“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审计委员会监督我们的会计和财务报告流程以及对我们财务报表的审计。审计委员会除其他外负责:

•选择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并预先批准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允许从事的所有审计和非审计业务;

•与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一起审查任何审计问题或困难以及管理层的回应;

•根据《证券法》S-K条例第404项的定义,审查和批准所有拟议的关联方交易;

•与管理层和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

•审查我们的会计和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及为监测和控制重大财务风险敞口而采取的任何特殊步骤;

•每年审查和重新评估我们审计委员会章程的充分性;

•与管理层和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定期举行会议;

•监测遵守我们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的情况,包括审查我们的程序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以确保适当遵守;和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薪酬委员会

我们的薪酬委员会由Cheung先生、Hui先生、Hui女士、Choong先生和Yu女士组成,由Hui女士担任主席。我们确定这些董事中的每一位都满足了纳斯达克上市规则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薪酬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审议通过补偿

92

目 录

结构,包括所有形式的薪酬,与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有关。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可能不会出席任何审议其薪酬的委员会会议。薪酬委员会负责(其中包括):

•审查和批准,或建议董事会批准,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其他执行官的薪酬;

•审查并建议董事会就我们的非雇员董事的薪酬确定;

•定期审查并批准任何激励薪酬或股权计划、方案或其他类似安排;和

•只有在考虑到与该人独立于管理层有关的所有因素后,才能选择薪酬顾问、法律顾问或其他顾问。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

我们的提名和企业管治委员会由张先生、许先生、许女士、钟先生和余女士组成,由许先生担任主席。我们确定这些董事中的每一位都满足了纳斯达克上市规则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协助董事会挑选有资格成为我们董事的个人,并确定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组成。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负责(其中包括):

•向董事会推荐被提名人,以供选举或重新选举进入董事会,或委任以填补董事会的任何空缺;

•每年与董事会一起审查董事会目前的组成,其特点包括独立性、知识、技能、经验、专长、多样性和向我们提供的服务;

•选择并向董事会推荐担任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成员以及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本身的董事名单;

•制定和审查董事会采纳的公司治理原则,并就公司治理的法律和实践的重大发展以及我们遵守这些法律和实践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和

•从整体上评估董事会的绩效和有效性。

外国私人发行人豁免

我们是SEC定义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根据纳斯达克的规则和规定,我们可能会选择遵守母国治理要求及其项下的某些豁免,而不是遵守纳斯达克公司治理标准。我们可能会选择利用给予外国私人发行人的以下豁免:

•免于以表格10-Q提交季度报告,免于就年度或特别股东大会提交附表14A或14C的代理征集材料,或免于在重大事件发生后四(4)天内就披露重大事件的表格8-K提供当前报告,以及免于监管公平披露的披露要求。

•豁免关于内部人士出售普通股的第16条规则,这将提供比受《交易法》约束的美国公司股东更少的这方面数据。

•豁免适用于国内发行人的纳斯达克规则,该规则要求在任何确定授予董事和高级职员商业行为和道德守则豁免的四(4)个工作日内披露。尽管我们将要求董事会批准任何此类豁免,但我们可能会选择不以外国私人发行人豁免允许的方式以纳斯达克规则中规定的方式披露该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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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此外,纳斯达克规则5615(a)(3)规定,外国私人发行人,例如我们,可以依赖我们母国的公司治理实践来代替《纳斯达克规则5600系列》和规则5250(d)中的某些规则,前提是我们仍然遵守纳斯达克的违规通知要求(规则5625)、投票权要求(规则5640),并且我们有一个满足规则5605(c)(3)的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由符合规则5605(c)(2)(a)(ii)的独立性要求的委员会成员组成。如果我们依赖我们母国的公司治理实践来代替纳斯达克的某些规则,我们的股东可能无法获得对受制于纳斯达克所有公司治理要求的公司股东提供的相同保护。如果我们选择这样做,只要我们继续符合外国私人发行人的资格,我们就可以利用这些豁免。

董事的职责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董事在普通法和法规中都负有受托责任,包括诚实、诚实行事并以我们的最大利益为目标的法定义务。董事在行使董事职权或履行董事职责时,要求合理的董事在考虑到但不限于公司性质、决策性质和董事职务及其所承担责任的性质的情况下,行使其应有的谨慎、勤勉和技巧。在行使董事权力时,董事必须出于适当目的行使其权力,不得以违反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或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的方式行事或同意公司行事。有关我们在BVI法下的公司治理标准的更多信息,您应该参阅“股份说明— BVI公司的某些考虑因素—公司法的差异”。

董事及执行人员的任期

我们的每一位董事任职至一位继任者被正式选出并符合资格,除非该董事是由董事会任命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董事将任职至其继任者就任或直至其较早去世、辞职或被免职或与我们公司的书面协议规定的任期届满(如有)。我们所有的执行官都是由我们的董事会任命并酌情任职的。

资质

目前没有董事的持股资格,尽管董事的持股资格可能由我们的股东以普通决议确定。

董事及执行人员的薪酬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及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我们已分别向董事及行政人员支付合共97,433令吉、182,231令吉及186,049令吉(包括薪金及退休福利计划供款)。我们在马来西亚的子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每月根据雇员收到的工资金额向提供退休福利的马来西亚雇员公积金缴款。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我们在马来西亚的子公司为我们的执行官向雇员公积金捐款总额约为19,860令吉。

股权补偿方案信息

我们没有采取任何股权补偿计划。

财政年度结束时的杰出股权奖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我们没有未完成的股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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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关联方交易

关联交易的政策与程序

我们的董事会将就此次发行设立一个审计委员会,其任务是审查和批准所有关联方交易。

我们的政策是,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条款总体上不会比非关联第三方提供的条款更优惠或更优惠。根据我们的运营子公司在其经营的业务部门的经验以及其与非关联第三方的交易条款,我们认为以下所述的所有交易在发生时均符合这一政策标准。以下是对重大交易或一系列相关重大交易的描述,我们曾经或将成为其中的一方,其他方包括或将包括我们的董事、董事提名人、执行官、我们有投票权证券的5%以上的持有人,或上述任何人的任何直系亲属。

关联方名单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的关系

TEM电子(江门)有限公司

 

大股东控制的共同

SEAP贸易私人有限公司

 

大股东控制的共同

TEM集团有限公司

 

大股东控制的共同

BAP贸易有限公司

 

大股东控制的共同

新大自然药业工业有限公司

 

大股东控制的共同

应收关联方款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6月30日、2022年和2021年,应收关联方款项构成如下:

应收关联方款项

     

截至6月30日,

 

截至12月31日,

自然

 

2021

 

2022

 

2023

 

2023

 

2023

 

2023

       

RM

 

RM

 

RM

 

美元

 

RM

 

美元

TEM Electronics(Jiangmen)Co Ltd(1)

 

贸易

 

98,767

 

249

 

 

 

 

SEAP Trading Pte Ltd(2)

 

贸易

 

 

 

 

 

 

合计

     

98,767

 

249

 

 

 

 

____________

(1)应收TEM Electronics(Jiangmen)Co Ltd款项余额已于2022年9月全部结清。

(2)应收SEAP Trading Pte Ltd的余额已于2023年1月全部结清。

截至2023年、2022年及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TEM Electronics(Jiangmen)Co Ltd的最大未偿还金额分别为3,582令吉、136,521令吉及325,785令吉。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SEAP Trading Pte Ltd的最大未偿金额为58,086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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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应付关联方款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6月30日、2022年及2021年,应付关联方款项构成如下:

应付关联方款项

     

截至6月30日,

 

截至12月31日,

自然

 

2021

 

2022

 

2023

 

2023

 

2023

 

2023

       

RM

 

RM

 

RM

 

美元

 

RM

 

美元

TEM Electronics(Jiangmen)Co Ltd(1)

 

贸易

 

881,744

 

597,228

 

148,835

 

31,905

 

74,283

 

16,183

BAP贸易有限公司(2)

 

贸易

 

 

 

25,720

 

5,513

 

135,481

 

29,514

BAP贸易有限公司

 

非贸易

 

140,441

 

94,772

 

 

 

 

新大自然药业工业有限公司(3)

 

非贸易

 

 

 

2,044,063

 

438,170

 

4,627,537

 

1,008,112

SEAP Trading Pte Ltd(4)

 

贷款

 

 

5,730,400

 

6,997,500

 

1,500,000

 

4,360,500

 

949,938

SEAP Trading Pte Ltd(5)

 

非贸易

 

 

 

1,068

 

229

 

7,574

 

1,650

TEM集团有限公司

 

贷款

 

3,399,910

 

 

 

 

 

合计

     

4,422,095

 

6,422,400

 

9,217,186

 

1,975,817

 

9,205,375

 

2,005,397

____________

(1)应付TEM Electronics(Jiangmen)Co Ltd的余额已于2024年3月31日前全部结清。

(2)应付BAP贸易有限公司的余额已于2024年3月31日前全部结清。

(3)应付New 大自然药业 Industries Ltd的余额为无抵押免息,金额将在上市时结清。

(4)SEAP Trading Pte Ltd到期的贷款为无抵押且按年利率4.5%计息,未偿还金额将于2024年6月、2024年7月、2024年8月及2025年8月到期偿还。

(5)应付SEAP Trading Pte Ltd的余额为无抵押免息,余额已于2024年3月31日前全部结清。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应付各关联方的最大未偿还金额为TEM Electronics(Jiangmen)Co Ltd 736,255令吉、BAP Trading Co Ltd 95,192令吉、New 大自然药业 Industries Ltd 2,044,063令吉、SEAP Trading Pte Ltd 7,877,800令吉及TEM Group Ltd零。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应付各关联方的最大未偿还金额为TEM Electronics(Jiangmen)Co Ltd 994,871令吉、BAP Trading Co Ltd 143,084令吉,Nil to New Universe 大自然药业 Industries Ltd,欠SEAP Trading Pte Ltd 573.04万令吉,欠TEM Group Ltd 288.1940万令吉。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应付各关联方款项中最多的是欠TEM Electronics(Jiangmen)Co Ltd 881,743令吉,欠BAP Trading Co Ltd 140,441令吉,欠New 大自然药业 Industries Ltd零,欠SEAP Trading Pte Ltd零,欠TEM Group Ltd 4,357,446令吉。

与关联方的交易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三个年度、2022年、2023年止三个年度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关联交易。

     

结束的那些年
6月30日,

 

截至六个月
12月31日,

应付关联方款项

 

自然

 

2021

 

2022

 

2023

 

2023

 

2023

 

2023

       

RM

 

RM

 

RM

 

美元

 

RM

 

美元

TEM电子(江门)有限公司

 

贸易应付款项(1)

 

2,472,415

 

2,328,636

 

1,312,681

 

281,389

 

214,893

 

46,815

TEM电子(江门)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2)

 

217,831

 

166,873

 

3,336

 

715

 

2,455

 

535

BAP贸易有限公司

 

IT支持费(3)

 

140,441

 

202,578

 

72,709

 

15,586

 

 

BAP贸易有限公司

 

贸易应付款项(4)

 

 

 

115,308

 

24,718

 

167,294

 

36,445

新大自然药业工业有限公司

 

上市开支(5)

 

 

 

2,044,063

 

438,170

 

2,583,474

 

562,812

SEAP贸易私人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6)

 

 

 

119,868

 

25,695

 

3,163

 

689

SEAP贸易私人有限公司

 

贷款(7)

 

 

5,730,400

 

2,190,942

 

469,655

 

2,637,000

 

574,472

SEAP贸易私人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7)

 

 

169,588

 

344,155

 

73,774

 

138,605

 

30,195

TEM集团有限公司

 

贷款(8)

 

 

 

 

 

 

TEM集团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8)

 

116,220

 

17,275

 

 

 

 

合计

     

2,946,907

 

8,615,350

 

6,203,062

 

1,329,702

 

5,746,884

 

1,251,963

____________

(1)在正常业务过程中,TEM聘请TEM Electronics(Jiangmen)Co Ltd作为供应商在财政年度内供应电线电缆。TEM Electronics(Jiangmen)Co Ltd收取的费率与TEM其他独立第三方供应商收取的标准价一致。我们认为TEM Electronics(Jiangmen)Co Ltd提供的电线电缆成本等条款是公平协商的。

96

目 录

(2)TEM Electronics(Jiangmen)Co Ltd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于财政年度内向TEM采购连接器组件。我们收取的费率与我们向其他独立第三方客户收取的标准价格一致。我们认为,所提供的连接器组件的价格与销售交易的其他条款进行了公平协商。

(3)于本财政年度,TEM聘请了BAP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支持TEM的ERP和MES系统的信息技术服务,包括系统安装与实施、报表生成和问题拍摄。我们的董事认为,所提供服务的价格是按公平原则议定的。

(4)TEM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在该财政年度内聘请BAP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供应商供应连接器和端子。BAP贸易有限公司收取的费率与TEM其他独立第三方供应商收取的标准价格一致。我们认为,由BAP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连接器和端子的成本等条款进行了公平协商。

(5)应付给New 大自然药业 Industries Ltd的款项指与我们的专业人士(包括法律顾问、行业专家和审计师)的费用有关的上市费用。应付该关联方款项待上市结算。

(6)在正常经营过程中,SEAP Trading Pte Limited于财政年度内向TEM采购连接器组件。我们收取的费率与我们向其他独立第三方客户收取的标准价格一致。我们认为,所提供的连接器组件的价格与销售交易的其他条款进行了公平协商。

(7)TEM进一步于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8日、2022年3月2日、2022年6月2日、2022年7月8日及2022年8月16日与SEAP Trading Pte Limited订立六项贷款协议,据此,SEAP Trading Pte Limited同意按年利率4.5%向TEM分别贷款55万美元、35万美元、20万美元、20万美元、20万美元及20万美元,用作营运资金用途,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将分别于2024年6月1日、2024年7月7日、2024年8月15日及2025年8月17日或之前偿还。

(8)TEM于2019年4月23日、2019年5月2日及2019年5月23日与TEM Group Limited订立三份贷款协议,并于2020年12月30日订立一份补充协议,据此,TEM Group Limited同意分别按年利率3%(经补充协议延长)于2022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或之前偿还的利率(经补充协议延长)向TEM贷款35万美元、20万欧元及35万美元,用作营运资金用途。2020年9月25日,TEM向TEM Group Limited偿还了10万欧元,部分清偿了2019年5月2日进入的贷款。

就业协议

更多信息见“管理——雇佣协议和赔偿协议”。

97

目 录

主要股东

下表列出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的高级职员、董事以及5%或更多普通股实益拥有人对我们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的信息。我们已知没有其他人或关联人士集团实益拥有我们5%以上的普通股。下表假设我们的高级职员、董事或5%或更多的普通股实益拥有人都不会在此次发行中购买股票。此外,下表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在每次股东大会上,每名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或如股东为法团,则由其正式授权代表出席)的股东将对该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A类普通股拥有一票表决权,对该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B类普通股拥有20票表决权。A类普通股股东和B类普通股股东应作为单一类别共同投票,就所有需要股东批准的事项进行投票。

我们根据SEC的规则确定了实益所有权。这些规则通常将证券的实益所有权归属于对这些证券拥有单独或共享投票权或投资权的人。该人亦被视为该人有权在60天内取得实益所有权的任何证券的实益拥有人。除非另有说明,本表所列人员对其显示为实益拥有的所有股份拥有唯一的投票权和投资权,但须遵守适用的社区财产法。

发售前实益拥有的普通股百分比基于“发售”部分所述的11,250,000股已发行普通股,其中包括售股股东根据转售说明书出售的2,200,000股我们的A类普通股。发售后实益拥有的普通股百分比假定承销商代表将不会行使其超额配股权。

 

普通股实益
本次发行前拥有

 

普通股实益
在此之后立即举行
发售(假设不行使
超额配股权)

 

普通股实益
在此之后立即举行
发售(假设行使
超额配股权)

董事和执行官(1):

 



数量
普通股

 


百分比
优秀
普通
股份

 


百分比
投票
动力

 



数量
普通股

 


百分比
优秀
普通
股份

 


百分比
投票
动力

 



数量
普通股

 


百分比
优秀
普通
股份

 


百分比
投票
动力

A类

 

乙类

 

A类

 

乙类

 

A类

 

乙类

 

Mr. Man Dak Lau

 

5,829,500

 

2,500,000

 

74.04

%

 

95.03

%

 

5,829,500

 

2,500,000

 

61.93

%

 

91.60

%

 

5,829,500

 

2,500,000

 

60.45

%

 

91.11

%

Wai Kee Kan先生

 

 

 

 

 

 

 

 

 

 

 

 

 

 

 

 

 

 

Chooi Phing Teh女士

 

 

 

 

 

 

 

 

 

 

 

 

 

 

 

 

 

 

Wai Cheung Law先生

 

 

 

 

 

 

 

 

 

 

 

 

 

 

 

 

 

 

张伟坤先生

 

 

 

 

 

 

 

 

 

 

 

 

 

 

 

 

 

 

Mr. Norman Chun Kin Hui

 

 

 

 

 

 

 

 

 

 

 

 

 

 

 

 

 

 

Ms. Kelly Wai Yan Hui Yan Hui Yan Hui

 

 

 

 

 

 

 

 

 

 

 

 

 

 

 

 

 

 

Lionel Khuat Leok Choong先生

 

 

 

 

 

 

 

 

 

 

 

 

 

 

 

 

 

 

赵嘉莉女士Ying Yu

 

 

 

 

 

 

 

 

 

 

 

 

 

 

 

 

 

 

全体董事和执行干事作为一个整体

 

5,829,500

 

2,500,000

 

74.04

%

 

95.03

%

 

5,829,500

 

2,500,000

 

61.93

%

 

91.60

%

 

5,829,500

 

2,500,000

 

60.45

%

 

91.11

%

5%股东:

           

 

   

 

           

 

   

 

           

 

   

 

Mr. Man Dak Lau

 

5,829,500

 

2,500,000

 

74.04

%

 

95.03

%

 

5,829,500

 

2,500,000

 

61.93

%

 

91.60

%

 

5,829,500

 

2,500,000

 

60.45

%

 

91.11

%

____________

(1)除另有说明外,各个人的营业地址为Lot A99,Jalan 2A-3,A101 & A102,Jalan 2A,Kawasan Perusahaan MIEL Sungai Lalang,08000 Sungai Petani,Kedah Darul Aman,Malaysia。

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的已发行普通股没有任何由美国的记录持有人持有。

我们并不知悉有任何安排可能在随后的日期导致我们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98

目 录

股份说明

我们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我们的事务受我们不时修订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及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的约束。

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获授权发行最多500,000,000股单一类别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包括(i)497,500,000股A类普通股;及(b)2,500,000股B类普通股。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8,750,000股A类普通股及2,500,000股B类普通股已发行及流通。

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我们将有8,750,000股A类普通股和2,500,000股B类普通股已发行和流通。我们在发售完成前已发行和流通的所有股份均已且将全额缴款,而我们在发售中将发行的所有股份将按全额缴款发行。

我们的发售后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我们通过了第二次修订和重申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下是自2024年2月21日起生效的我们的备忘录和条款以及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的重要条款的摘要,只要它们与我们普通股的重要条款有关。

以下对我们的普通股的描述以及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细则的规定是摘要,并参照自2024年2月21日起生效的备忘录和章程细则进行限定。这些文件的副本已作为我们注册声明的证据提交给SEC,本招股说明书构成其中的一部分。

普通股

一般

我们所有已发行的普通股均已缴足,不可评税。证明普通股的凭证以记名形式发行。我们的非英属维尔京群岛居民股东可以自由持有他们的普通股并投票。紧随此次发行完成后,假设承销商没有行使其超额配股权,我们将有13,450,000股A类普通股和2,500,000股B类普通股已发行和流通。

我们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将拥有除投票权和转换权之外的相同权利。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享有同等权利,彼此享有同等地位,包括获得股息和其他资本分配的权利。

转换

每股B类普通股可由其持有人随时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转换为B类普通股。在任何出售、转让、转让或处置B类普通股,或由该等数目的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通过投票代理或以其他方式将所附的投票权转让或转让予并非由Man Tak Lau先生(“创办人”)或B类普通股的另一持有人或该另一持有人的关联公司(定义见章程)最终控制的任何个人或实体时,持有人持有的所有B类普通股应自动立即转换为同等数量的A类普通股。一旦出售、转让、转让或处置该等已发行和未偿还的多数有表决权证券,或通过投票代理或其他方式转让或转让该等有表决权证券所附的表决权,或出售、转让、转让或处置该B类普通股持有人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该持有人是向既不是创始人也不是B类普通股的另一持有人或该另一持有人的关联公司(定义见本章程)最终控制的任何个人或实体,持有人持有的所有B类普通股应自动立即转换为同等数量的A类普通股。

99

目 录

上市

我们打算申请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我们的A类普通股,股票代码为“LNKS”,前提是我们支付入场费的余额,并在交易的第一天之前显示我们将有300名非限制性的整数位股东。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将成功上市A类普通股;但是,除非我们如此上市,否则我们不会完成此次发行。

转让代理及注册官

普通股的转让代理和注册商是VStock Transfer,LLC,地址为18 Lafayette Place,Woodmere,NY 11598。

分配

我们普通股的持有者有权获得我们的董事会可能宣布的股息,但须遵守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

投票权

股东要求或允许采取的任何行动必须在有权就该行动进行投票的股东的正式召开的股东大会上进行,或可通过书面决议进行。在每次股东大会上,每位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股东(或在股东为法团的情况下,由其正式授权代表出席)将对该股东持有的每一A类普通股拥有一票表决权,对该股东持有的每一B类普通股拥有20票表决权。A类普通股股东和B类普通股股东应作为单一类别共同投票,就所有需要股东批准的事项进行投票。

资质

目前没有董事持股资格。

会议

我们必须向在发出通知日期名列股东名册并有权在会议上投票的人士,提供不少于七天的所有股东大会通知。我局董事会应持有至少30%表决权的股东的书面请求召开股东大会。此外,我们的董事会可以自行召集股东大会。违反发出通知要求召开的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全部事项至少持有90%表决权的股东放弃会议通知的,为此目的,股东出席会议即构成其放弃。

在任何股东大会上,如有股东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代表有权就将在会议上审议的决议投票的普通股投票不少于50%,则将达到法定人数。这样的法定人数可以只由一个股东或代理人代表。会议开始时间两小时内未达到法定人数的,经股东要求,会议解散。在任何其他情况下,会议应在董事会决定的同一时间和地点或其他时间和地点延期至下一个营业日,而如代表有权就会议将审议的事项投票的普通股的不少于三分之一票数的股东在延期会议开始时间的一小时内出席,则将达到法定出席人数。除非在业务开始时达到法定人数,否则不得在任何股东大会上处理任何业务。如果出席,我们的董事会主席将是主持任何股东大会的主席。如果我们的董事会主席没有出席,那么出席的股东应当选择一位股东主持股东大会。股东因任何原因不能选择董事长的,由亲自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最多的人主持。

作为股东的法团,如由其正式授权代表代表出席,则就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而言,应被视为亲自出席。这名获正式授权的代表有权代表他所代表的法团行使与该法团如果是我们的个人股东可以行使的权力相同的权力。

100

目 录

保护小股东

《公司章程》中没有关于中小股东权利涉及欺诈或压迫的规定。然而,根据BVI法律,公司股东可获得某些补救措施,概述如下。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包含保护少数股东的各种机制,包括:

(i)限制或合规令:如公司或公司的董事从事、提议从事或已经从事违反《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或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行为,法院可应公司成员或董事的申请,作出命令,指示该公司或其董事遵守或限制该公司或董事从事违反《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或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行为;

(ii)衍生诉讼:法院可应公司成员的申请,准许该成员:

(a)以该公司的名义及代表该公司提起法律程序;或

(b)干预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律程序,以代表公司继续、抗辩或中止该法律程序;及

(iii)不公平偏见补救措施:公司成员如认为该公司的事务已经、正在或很可能以以下方式进行,或该公司的任何行为已经或很可能对其具有压迫性、不公平的歧视或不公平的损害,可向法院申请命令,如法院认为这样做是公正和公平的,则可作出其认为合适的命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项或多项命令:

(a)如属股东,要求公司或任何其他人取得该股东的股份;

(b)要求公司或任何其他人向会员支付补偿;

(c)规管公司事务的未来进行;

(d)修订公司组织章程大纲或章程细则;

(e)委任公司的接管人;

(f)根据《破产法》第159(1)条委任公司的清盘人;

(g)指示对该公司的记录进行整改;及

(h)撤销公司或其董事违反《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或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作出的任何决定或采取的行动。

(iv)个人及代表诉讼:会员可就公司以会员身份对会员所负责任的违约行为对公司提起诉讼。会员提起此类诉讼,且其他会员对公司有相同(或实质相同)诉讼的,法院可以指定第一位会员代表所有或部分具有相同利益的会员,并可以作出命令:

(a)对法律程序的控制及进行;

(b)有关法律程序的讼费;及

(c)指示在所代表的成员之间分配被告在诉讼程序中下令支付的任何款项。

101

目 录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规定,公司的任何成员在对以下任何一项提出异议时,均有权获得其股份公允价值的付款:

(i)合并,如该公司为组成公司,除非该公司为存续公司且该成员继续持有相同或相似的股份;

(ii)合并,如该公司为组成公司;

(iii)任何出售、转让、租赁、交换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司50%以上的资产或业务,如果不是在公司进行的业务的通常或正常过程中作出但不包括:

(a)依据对该事项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的命令作出的处分;

(b)按规定须在处分日期后一(1)年内按照成员各自的权益分配全部或实质上全部所得款项净额的条款进行的金钱处分;或

(c)依据董事为保护其资产而转移资产的权力而进行的转移;

(iv)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的条款,公司90%或以上股份的持有人要求赎回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或以下;及

(v)一项安排(如获法院许可)。

一般来说,公司股东对公司提出的任何其他索赔必须基于适用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一般合同法或侵权法或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确立的他们作为股东的个人权利。

优先购买权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或我们的备忘录和条款,我们发行新普通股不存在适用的优先购买权。

普通股转让

根据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符合未来出售条件的股份——锁定协议”中描述的与承销商代表的锁定协议以及适用的证券法中的限制,我们的任何股东可以通过转让方签署并载有受让方名称和地址的书面转让文书转让其全部或任何普通股。我局董事会可决议拒绝或延迟任何普通股的转让登记。

清算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破产法》,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有权在若干特定情况下下令清盘,包括法院认为这样做是公正和公平的情况。

如果BVI公司没有负债或有能力在债务到期时支付其资产价值等于或超过其负债,则可以根据BVI法案进行自愿清算。

要求发行普通股及没收普通股

我们的董事会可不时在规定的付款时间至少十四天前向该等股东送达的通知中,就其普通股的任何未付款项向该等股东发出催缴通知。已被催缴且仍未支付的普通股将被没收。为免生疑问,如已发行股份已按照其发行及认购条款缴足,董事会无权就该等缴足股份作出追缴,且该等缴足股份不得予以没收。

102

目 录

购买或赎回普通股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的规定,董事会可以按照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可能确定的条款和方式购买、赎回或以其他方式收购和持有自己的股份,但须遵守《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或我们的证券上市的任何公认证券交易所不时施加的任何适用要求。

权利的变更

任何类别股份所附带的全部或任何特别权利,只有在获得该类别已发行股份所有持有人的书面同意或在该类别股份持有人单独会议上以多数票通过的决议的批准下,才能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的规定进行修订。

每届该等单独的股东大会,均须经比照适用本章程有关股东大会的所有条文,但须:

(a)某一类别或一系列股份的持有人的单独股东大会只能由(i)董事会主席召集,或(ii)整个董事会的过半数召集(除非该类别或一系列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具体规定);

(b)所需法定人数(不论是在单独的股东大会或其续会上)须为一名或多于一名人士(或如股东为法团,则为其正式授权代表)共同持有或透过代理人代表该类别已发行股份的面值或面值不少于三分之一(但如在该等持有人的任何续会上未有上述界定的法定人数出席,则出席的股东应构成法定人数);

(c)该类别股份的每名持有人均有权(不论以举手或投票方式)就其所持有的每一该等股份投一票;及

(d)任何该类别股份的持有人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或获授权代表出席,可要求进行投票表决。

我们获授权发行的股份数目及已发行股份的变动

我们可能会不时通过股东决议或我们的董事会决议:

•修订我们的备忘录及章程细则,以增加或减少我们获授权发行的股份的最高数目;

•根据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将我们的授权和已发行股份细分为比我们现有股份数量更多的股份;和

•根据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将我们的授权和已发行股份合并为比我们现有股份数量更少的股份。

无法追踪的股东

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不包含授权我们出售无法追踪的股东的股份的条款。

查阅簿册及纪录

一般公众人士只需支付象征性费用,即可查阅BVI公司事务注册处(“注册处”)办公室提供的公司公共记录,其中除其他外,包括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有任何修订)以及迄今为止支付的许可费记录。

BVI公司的董事在发出合理通知后,可在董事指定的合理时间免费查阅(并复印)BVI公司的文件和记录。

103

目 录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的成员在向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后,可查阅该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成员名册、董事名册以及成员的会议和决议记录以及他为成员的该类成员的会议记录。

在符合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中任何相反条文的规定下,董事如信纳容许会员查阅任何文件或文件的一部分将有悖于公司利益,可拒绝准许会员查阅该文件或限制查阅该文件,包括限制制作副本或从记录中提取摘录。董事须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将任何行使该等权力的情况通知任何成员。如果公司未能或拒绝允许成员检查文件或允许成员在受到限制的情况下检查文件,该成员可以向BVI法院申请命令,要求允许他检查文件或不受限制地检查文件。

公司应当保存董事、委员、董事委员会和委员委员会的所有会议记录和董事、委员、董事委员会和委员委员会同意的所有决议的副本。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要求的账簿、记录和会议记录应保存在该公司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代理人的办公室或董事决定的其他地点。请参阅“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非居民或外国股东的权利

我们的备忘录和条款对非居民或外国股东持有或行使我们股票投票权的权利没有任何限制。此外,我们的备忘录和条款中没有规定必须披露股东所有权的所有权门槛。

增发普通股

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授权我们的董事会根据我们的董事会的决定不时从授权但未发行的普通股中发行额外的普通股,在可用的范围内。

BVI公司的某些考虑

公司法的差异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和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影响像我们和我们的股东这样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与适用于美国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不同。下文概述了适用于我们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条款与适用于我们和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公司及其股东的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DGCL”)之间的重大差异。

合并和类似安排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两家或两家以上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可根据法定条款进行合并或合并。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组成公司合并为一个组成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组成公司合并为一个新公司。为了合并或合并,每个组成BVI公司的董事必须批准合并或合并的书面计划,该计划必须得到股东决议的授权。一家或多家BVI公司也可以与一家或多家根据BVI以外法域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合并或合并,前提是合并或合并是BVI以外注册成立的公司所在法域的法律允许的。就此类合并或合并而言,BVI公司必须遵守《BVI法》的规定,在BVI之外注册成立的公司必须遵守其注册成立司法管辖区的法律。

如果合并或合并计划包含任何条款,如果作为对组织章程大纲或组织章程细则的修正案提出,BVI公司的股东在其他情况下无权就合并或合并进行投票,则仍可获得投票权,这些条款将使他们有权作为类别或系列对拟议修正案进行投票。在任何情况下,无论是否有权在会议上投票或同意批准合并或合并计划的书面决议,都必须给所有股东一份合并或合并计划的副本。

104

目 录

根据特拉华州法律,每个公司的董事会必须批准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必须说明,除其他条款外,合并的条款和进行合并的方法。然后,本协议必须由有权在每个公司的年度会议或特别会议上投票的已发行股票的多数票通过,除非公司注册证书中有规定,否则无需进行类别投票。

特拉华州允许合并协议包含一项条款,允许任何一家公司的董事会终止协议,尽管所有或任何一家公司的股东(1)在向国务卿提交协议之前的任何时间批准协议,或(2)在提交后,如果协议包含提交后生效时间,并且在生效时间之前向国务卿提交了适当的终止协议的文件。代替提交合并协议,存续公司可以提交合并证书,根据DGCL第103条执行。存续期法团亦获准修订及重述其整体注册成立证明。合并协议还可以规定,可以在向国务卿提交的协议生效之前由任一公司的董事会进行修订,即使是在股东批准之后,只要在此类批准之后进行的任何修订不会对任一公司的股东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并且不会改变存续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中的任何条款。如果协议在提交后但在生效前被修改,则必须向国务卿提交适当的修改。如果存续公司不是特拉华州公司,则必须同意送达强制执行该公司因合并而产生的任何义务的程序;此类义务包括消失的特拉华州公司的股东根据特拉华州法律强制执行评估权的任何诉讼。

拟提供评估权的合并、合并拟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标的公司须至少在会议召开20日前向其股东发出可获得评估权的通知。

欲行使评估权的异议股东必须(a)不对合并或合并投赞成票;(b)自提出要求之日起至适用的合并或合并生效之日止连续持有记录在案的股份。此外,异议股东必须在表决前向公司送达书面评估要求书。特拉华州衡平法院将确定股份的公允价值,不包括因完成或预期合并而产生的任何价值要素,以及按确定为公允价值的金额支付的任何利息(如有)。在确定这种公允价值时,法院将考虑“所有相关因素”。除非特拉华州衡平法院自行决定另有决定,否则从合并生效之日到判决支付之日的利息将按季度复利,并按美联储贴现率的5%累计。

股东的诉讼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规定了股东可以获得的补救措施。如果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注册成立的公司或其任何董事从事或提议从事违反《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或该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行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可以发布限制令或合规令。股东在特定情况下也不能提起派生诉讼、个人诉讼和代表诉讼。成员补救办法的传统英文依据也被纳入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如果公司的股东认为该公司的事务已经、正在或可能以可能对其具有压迫性、不公平歧视或不公平损害的方式进行,他可以根据这种行为向法院申请命令。

公司的任何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公司的清盘人,法院认为这样做是公正和公平的,可以指定公司的清盘人。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规定,公司的任何股东在对以下任何一项提出异议时,均有权获得其股份公允价值的付款:(a)合并,如果该公司是组成公司,除非该公司是存续公司,且该成员继续持有相同或类似的股份;(b)合并,如果该公司是组成公司;(c)任何出售、转让、租赁,交换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司资产或业务价值超过50%的资产或业务,如果不是在公司进行的业务的通常或正常过程中作出,但不包括(i)根据对该事项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命令作出的处置,(ii)以金钱为条件的处置,其条款要求在处置日期后一年内按照股东各自的权益分配全部或几乎全部净收益,或(iii)根据董事为保护资产而转移资产的权力而进行的转让;(d)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的条款要求公司90%或以上股份的持有人赎回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或更少;及(e)在法院许可的情况下作出的安排。

105

目 录

董事及执行人员的赔偿及责任限制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没有限制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任何其他人进行赔偿的程度,除非法院可能认为任何此类规定违反公共政策(例如,旨在对犯罪后果提供赔偿),条件是受赔偿的人诚实和善意地行事,并且在他认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情况下,在刑事诉讼的情况下,该人没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他的行为是非法的。

这种行为标准通常与DGCL允许的特拉华州公司相同。

就根据上述条款可能允许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或控制我们的人就《证券法》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而言,我们已被告知,SEC认为,此类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执行。

董事的受托责任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规定,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的每一位董事在行使其权力或履行其职责时,均应诚实和善意地并按照董事认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此外,董事应在考虑到公司性质、决定的性质和董事的地位及其职责的情况下,行使合理的董事在相同情况下会行使的谨慎、勤勉和技巧。此外,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规定,董事应为正当目的行使其作为董事的权力,不得以违反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或公司组织章程大纲或章程细则的方式行事或同意公司行事。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特拉华州公司的董事对公司及其股东负有受托责任。这项义务有两个组成部分: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注意义务要求董事本着善意行事,具有通常谨慎的人在类似情况下会行使的注意。根据这项职责,董事必须告知自己,并向股东披露合理获得的关于重大交易的所有重大信息。忠诚义务要求董事以他合理地认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他不得利用公司职务谋取私利或利益。这项职责禁止董事自行交易,并规定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优先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股股东所拥有的任何利益,而不是由股东普遍分享。一般来说,董事的行动被假定是在知情的基础上、本着善意和诚实地相信所采取的行动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而作出的。然而,这一推定可能会被违反其中一项受托责任的证据所反驳。如果就董事的交易提出此类证据,董事必须证明该交易的程序公正性,并且该交易对公司具有公允价值。

书面同意的股东行动

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规定,股东可以通过在正式组成的股东大会上以有权投票和就该决议投票的股东的简单多数赞成票通过的决议批准公司事项;或所有有权就该决议投票的股东书面同意的决议。

根据DGCL,公司可通过修改其公司注册证书取消股东以书面同意行事的权利。

股东提案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和我们的备忘录和条款规定,如果有权就要求召开会议的事项行使至少30%投票权的股东以书面形式要求召开股东大会,我们的董事应召开股东大会。

根据DGCL,股东有权将任何提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前提是该提案符合监管文件中的通知规定。董事会或管理文件中授权召开特别会议的任何其他人可召开特别会议,但股东可不得召开特别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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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累积投票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没有禁止累积投票,但我们的备忘录和条款没有规定累积投票。

累积投票可能有助于少数股东在董事会中的代表权,因为它允许少数股东将股东有权获得的所有选票投给单一董事,这增加了股东在选举该董事方面的投票权。

根据DGCL,除非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有具体规定,否则不允许累积投票选举董事。因此,我们的股东在这个问题上得到的保护或权利并不比特拉华州公司的股东少。

罢免董事

我们的章程规定,董事可以通过股东决议或董事决议被免职。罢免董事的决议只能在为罢免董事或包括罢免董事在内的目的而召开的会议上通过。

根据DGCL,拥有分类董事会的法团的董事只有在有权投票的已发行股份的多数同意下,才可因故被罢免,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

与利害关系股东的交易

DGCL载有适用于特拉华州公共公司的企业合并法规,根据该法规,除非公司通过修改其公司注册证书明确选择不受该法规管辖,否则在该人成为利益股东之日后的三年内,禁止与“利益股东”进行某些业务合并。利害关系股东一般是指在过去三年内拥有或拥有标的已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达到或超过15%的个人或团体。这具有限制潜在收购方对目标进行两层出价的能力的效果,在这种出价中,所有股东将不会受到平等对待。如果(其中包括)在该股东成为利害关系股东之日之前,董事会批准企业合并或导致该人成为利害关系股东的交易,则该法规不适用。这鼓励特拉华州上市公司的任何潜在收购者与目标公司董事会就任何收购交易的条款进行谈判。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没有类似规定。因此,我们无法利用特拉华州企业合并法规提供的保护类型。虽然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没有对公司与其重要股东之间的交易进行监管,但它确实规定,公司进行的交易必须是善意的,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而不是具有压迫或构成对少数股东欺诈的效果。

解散;清盘

在BVI法律和我们的备忘录和条款允许的情况下,如果我们没有负债,或者我们有能力在债务到期时支付我们的债务,并且公司资产的价值等于或超过其负债,我们可能会根据BVI法案第XII部分通过董事决议和股东决议自愿清算。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董事会批准解散提案,解散必须得到持有公司总投票权100%的股东的批准。只有由董事会发起解散,才能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简单多数通过。特拉华州法律允许特拉华州公司在其公司注册证书中包含与董事会发起的解散有关的绝对多数投票要求。

股份的权利变动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公司可以在获得该类别已发行股票的大多数同意后,改变该类别股票的权利。

107

目 录

根据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如果我们的股份在任何时候被划分为不同类别的股份,则任何类别所附带的权利只能根据该类别已发行股份的所有持有人的书面同意或在该类别股份持有人的单独会议上以过半数票通过的决议的批准下才能更改。

每届该等单独的股东大会,均须经比照适用本章程有关股东大会的所有条文,但须:

(a)某一类别或一系列股份的持有人的单独股东大会只能由(i)董事会主席召集,或(ii)整个董事会的过半数召集(除非该类别或一系列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具体规定);

(b)所需法定人数(不论是在单独的股东大会或其续会上)须为一名或多于一名人士(或如股东为法团,则为其正式授权代表)共同持有或透过代理人代表该类别已发行股份的面值或面值不少于三分之一(但如在该等持有人的任何续会上未有上述界定的法定人数出席,则出席的股东应构成法定人数);

(c)该类别股份的每名持有人均有权(不论以举手或投票方式)就其所持有的每一该等股份投一票;及

(d)任何该类别股份的持有人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或获授权代表出席,可要求进行投票表决。

规管文件的修订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可以通过股东的决议进行修订,在某些例外情况下,可以通过董事的决议进行修订。任何修订自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事务登记处登记之日起生效。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公司的管理文件可以在有权投票的已发行股份的大多数同意下进行修订,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

108

目 录

有资格未来出售的股份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没有成熟的公开市场,虽然我们已申请批准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在此次发行之后,A类普通股的流动性交易市场将会发展起来或持续下去。在此次发行后,未来在公开市场上大量出售我们的普通股,或认为可能发生此类出售,可能会对不时出现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如下文所述,由于合同和法律对转售的限制,只有有限数量的我们目前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将在本次发行后立即可供出售。尽管如此,在这些限制失效后,未来在美国公开市场出售大量我们的A类普通股,包括在行使未行使期权时发行的A类普通股,或此类出售的可能性,可能会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美国的市场价格和我们未来筹集股本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在本次发行结束时,假设没有行使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我们将拥有13,450,000股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其中包括10,950,000股A类普通股和2,500,000股B类普通股。假设所有售股股东的股份均根据回售说明书出售,其中4,400,000股A类普通股将由参与此次发行的投资者公开持有,9,050,000股普通股,包括6,550,000股A类普通股和2,500,000股B类普通股,将由我们的现有股东持有,其中一些股东可能是我们的关联公司,该术语在《证券法》第144条中定义。根据规则144的定义,发行人的关联公司是指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机构间接控制或受发行人控制或与发行人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人。

在本次发行中出售的所有A类普通股以及根据与此同时提交的转售招股说明书由出售股东出售的所有A类普通股将可由我们在美国的关联公司以外的人自由转让,无需根据《证券法》进行限制或进一步登记。我们的关联公司之一购买的普通股不得转售,除非根据有效的登记声明或登记豁免,包括根据下文所述的《证券法》第144条规定的豁免。

现有股东持有的所有普通股,包括A类和B类普通股,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行使未行使期权时可发行的任何A类普通股将是受限制证券,该术语在《证券法》第144条中定义。这些受限制证券只有在获得注册或符合《证券法》第144条或第701条规定的注册豁免的情况下才能在美国出售。这些规则介绍如下。

第144条规则

一般来说,实益拥有限制性普通股至少六(6)个月的人,以及拥有限制性或非限制性证券的公司任何关联公司,有权根据《证券法》第144条规定的注册豁免,在无需向SEC注册的情况下出售其证券。

非关联公司

任何在出售时或在出售前三(3)个月的任何时间不被视为我们的关联公司之一的人,可以根据规则144出售无限数量的受限制证券,前提是:

•受限制证券已持有至少六(6)个月,包括我们的关联公司以外的任何先前所有者的持有期;

•我们在出售前至少九十(90)天一直遵守《交易法》的定期报告要求;和

•我们在出售时的《交易法》报告中是最新的。

任何在出售时或在出售前三(3)个月的任何时间不被视为我们的关联公司且已持有受限制证券至少一年的人,包括我们关联公司之一以外的任何先前所有者的持有期,将有权出售无限数量的受限制证券,而不考虑我们受《交易法》定期报告约束的时间长度或我们是否正在进行《交易法》报告。

109

目 录

附属公司

寻求出售受限制证券的人士,如在出售时或在出售前三(3)个月内的任何时间为我们的联属公司,将受上述限制。它们还受到额外的限制,根据这些限制,此类人将被要求遵守规则144的出售方式和通知条款,并有权在任何三(3)个月期间内仅出售不超过以下任一项中较大者的证券数量:

•当时已发行普通股数量的1%,根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数量,在本次发行结束后立即等于约109,500股A类普通股;或者

•在有关出售的表格144上提交通知之前的四个日历周内,我们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以A类普通股形式出现的普通股的平均每周交易量。

此外,在出售时或在出售前三(3)个月的任何时间作为我们的关联公司的人可以根据上述规则144的要求出售非限制性证券,而不考虑规则144的六(6)个月持有期,这不适用于出售非限制性证券。我们的关联公司或代表我们的关联公司出售股票的人根据规则144进行的销售也受某些销售方式的规定和通知要求以及有关我们的当前公开信息的可用性的约束。

第701条规则

自本招股说明书之日起生效的《证券法》第701条允许依据第144条规则但不遵守第144条规则的某些限制(包括持有期要求)进行股份转售。如果我们的任何雇员、执行官或董事根据书面补偿计划或合同购买股份,他们可能有权依赖规则701的转售条款,但规则701股份的所有持有人将被要求等到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的九十(90)天后才出售任何此类股份。然而,第701条规则的股份将继续受制于锁定安排,并且只有在锁定期届满时才有资格出售。

条例S

《证券法》下的S条例规定,对于在美国境外发生的证券要约和销售,豁免在美国的注册要求。S条例第903条规定了发行人、分销商、其各自的关联公司或代表其行事的任何人的销售豁免的条件。S条例第904条规定了规则903所涵盖的人以外的人的转售豁免的条件。在每种情况下,任何出售都必须在离岸交易中完成,因为该术语在S条例中定义,并且不得在美国进行任何定向出售努力,因为该术语在S条例中定义。

我们是S条例中定义的外国发行人。作为外国发行人,我们根据S条例在美国境外出售的证券不被视为《证券法》规定的受限证券,并且根据规则903施加的发行限制,可以自由交易,无需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或限制,除非证券由我们的关联公司持有。我们不主张S条例就在美国境外发行新发行股票提供的潜在豁免,并将根据《证券法》登记所有新发行的股票。

在某些限制下,非我们的关联公司或凭借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身份成为我们的关联公司的我们的限制性股票持有人可以根据S条例在以下情况下在“离岸交易”中转售其限制性股票:

•该股东、其关联公司或任何代表其行事的人均未在美国从事定向销售活动,且

•在仅因担任该职位而成为我们关联公司的高级职员或董事出售我们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下,除作为代理人执行该交易的人将收到的通常和惯常的经纪人佣金外,不支付与要约或出售有关的销售佣金、费用或其他报酬。

110

目 录

额外的限制适用于我们的限制性股票持有人,他将成为我们的关联公司,而不是凭借他或她作为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的身份。

锁定协议

不包括在本次发行中出售的股份以及由售股股东根据与此同时提交的转售说明书出售的股份,除有限的例外情况外,我们的主要股东(定义为拥有我们5%或以上普通股的所有者)也已同意,不提供、质押、宣布出售意向、出售、合同出售、出售任何购买期权或合同、购买任何出售期权或合同、授予任何直接或间接购买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的期权、权利或认股权证,或订立任何全部或部分转让的掉期或其他协议,未经R.F. Lafferty & Co.,Inc.事先书面同意,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180天内拥有我们的普通股或此类其他证券的任何经济后果。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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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所得税考虑因素

对美国持有者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

下面的讨论是对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的总结,这些考虑因素一般适用于美国持有人(定义如下)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所有权和处置。本摘要仅适用于持有我们的A类普通股作为资本资产(一般是为投资而持有的财产)并以美元为功能货币的美国持有人。本摘要基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生效的美国联邦税法、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生效的或在某些情况下提议的美国财政部法规,以及在该日期或之前提供的司法和行政解释。上述所有权限都可能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可能会追溯适用,并可能影响下文所述的税务后果。没有就下文所述的任何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向美国国税局(“IRS”)寻求裁决,也无法保证IRS或法院不会采取相反立场。此外,本摘要不涉及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所有权和处置有关的美国联邦遗产、赠与、备用预扣税和替代性最低税收考虑,或任何州、地方和非美国税收考虑。以下摘要并未涉及美国联邦所得税的所有方面,这些方面根据特定投资者的个人情况或对处于特殊税务情况的人可能很重要,例如:

•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实体;

•承销商;

•保险公司;

•养老金计划;

•合作社;

•受监管的投资公司和受监管的投资公司;

•房地产投资信托;

•设保人信托;

•经纪自营商;

•选择使用盯市会计方法的交易者;

•政府或其机构或工具;

•某些前美国公民或长期居民;

•免税实体(包括私人基金会);

•对替代性最低税负有责任的人;

•作为跨式、对冲、转换或其他综合交易的一部分持有股票的人;

•功能货币不是美元的人员;

•被动对外投资企业;

•受控外国公司;

•实际或建设性地拥有我们所有类别有表决权股票总合并投票权5%或以上的人;或

•合伙企业或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应作为合伙企业征税的其他实体,或通过此类实体持有A类普通股的人。

请潜在投资者就美国联邦税收适用于其特定情况以及我们A类普通股的所有权和处置的州、地方、非美国或其他税务后果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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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就本讨论而言,“美国持有人”是我们A类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即,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

•为美国公民或居民的个人;

•在美国或根据美国、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创建或组织的公司(或其他应作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公司征税的实体);

•遗产,其收入无论来源如何均需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或者

•(1)受美国境内一家法院的主要监督并受一名或多名美国人控制的所有实质性决定的信托,或(2)根据适用的美国财政部法规有效的选举被视为美国人。

如果合伙企业(或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合伙企业的其他实体)是我们A类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税务待遇通常将取决于合伙人的地位和合伙企业的活动。我们敦促持有我们A类普通股的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就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投资咨询其税务顾问。

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股息和其他分配征税

正如上文“股息政策”下所讨论的,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派发任何股息。根据下文讨论的PFIC规则,美国持有人一般将被要求按照该美国持有人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进行会计处理的方法,在从我们的当期或累计收益和利润(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确定)中支付分配的范围内,将就A类普通股支付的任何分配金额作为股息包括在总收入中。美国支付的此类股息将作为股息收入向美国公司持有人征税,并且不符合国内公司就从其他国内公司获得的股息获得的股息扣除通常允许的资格。某些非公司美国持有人(包括个人)收到的股息可能是“合格股息收入”,按较低的资本利得率征税,前提是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以在美国成熟的证券市场上轻松交易,并且美国持有人满足某些持有期和其他要求。在这方面,如果股票在纳斯达克上市,通常被认为可以在美国成熟的证券市场上轻松交易,就像我们预期的A类普通股一样。

超过此类收益和利润的分配通常将用于抵消和减少美国持有人在其A类普通股中的基础(但不低于零),并且在超过此类基础的范围内,将被视为出售或交换此类A类普通股的收益。如果我们不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维持对我们的收益和利润的计算,美国持有人应该期望所有现金分配将作为股息报告,以用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美国持有人应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了解就我们的A类普通股支付的任何现金股息是否有较低的税率。

A类普通股的出售或其他处置征税

根据下文讨论的PFIC规则,美国持有人一般会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A类普通股时确认资本收益或损失,金额等于处置时实现的金额与美国持有人在此类A类普通股中调整后的税基之间的差额。美国持有者确认的资本收益的常规美国联邦所得税税率一般与普通收入的常规美国联邦所得税税率相同,但根据现行有效的税法,非公司美国持有者确认的长期资本收益一般按降低的税率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如果美国持有人持有证券的期限超过一年,资本收益或损失将构成长期资本收益或损失。资本损失的扣除受到各种限制。美国持有人如就我们的证券处置确认损失,应就其特定情况下此类损失的税务处理咨询其自己的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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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外商投资公司规则

如果我们在美国持有人持有我们证券的任何纳税年度被视为PFIC,则某些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可能适用于美国持有人。如果一家外国(即非美国)公司在一个纳税年度的至少75%的总收入,包括其在任何被认为拥有至少25%按价值计算的权益的实体的总收入中的按比例份额,为被动收入,则该公司将被归类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PFIC。或者,如果外国公司在一个纳税年度中至少有50%的资产(通常根据公平市场价值并在一年中按季度平均确定)被持有用于生产或产生被动收入,包括其在任何被认为拥有至少25%按价值计算的权益的实体的资产中按比例所占份额,则该公司将成为PFIC。被动收入一般包括股息、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包括因积极进行贸易或业务而产生的租金或特许权使用费)以及处置被动资产的收益。

对我们是否是PFIC的确定是每年采用在某些情况下不明确并受到不同解释的原则和方法作出的实事求是的确定。根据上述收入测试,我们作为PFIC的地位取决于我们的收入构成,这将取决于我们未来达成的交易和我们的公司结构。我们的收入和资产构成也受到我们在任何发行中筹集的现金支出的影响,包括此次发行。我们目前预计不会被视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PFIC,但这一结论是每年做出的事实决定,因此可能会发生变化。我们敦促美国持有人结合个人情况,就可能适用PFIC规则的问题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信息报告和备份扣留

某些美国持有人被要求向美国国税局报告与“特定外国金融资产”(包括非美国公司发行的股票)的权益相关的信息,在任何一年,所有特定外国金融资产的总价值超过50,000美元(或美国国税局规定的更高美元金额),但某些例外情况除外(包括在美国金融机构保管的托管账户中持有的股票的例外情况)。如果美国持有者被要求向美国国税局提交此类信息但未能这样做,这些规则还会施加处罚。

此外,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相关的股息支付以及出售、交换或赎回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收益可能会受到向IRS报告的额外信息和可能的美国备用预扣税的约束。但是,备用预扣税将不适用于提供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码并在IRS表格W-9上进行任何其他必要证明或以其他方式免于备用预扣税的美国持有人。被要求确立其豁免地位的美国持有者一般必须在IRS表格W-9上提供此类证明。敦促美国持有人就美国信息报告和备用预扣税规则的适用问题咨询其税务顾问。

备用预扣税不是附加税。作为备用预扣税预扣的金额可能会被记入您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的贷方,您可以通过向IRS提交适当的退款申请并提供任何所需信息来获得根据备用预扣税规则预扣的任何超额金额的退款。我们不打算为个人股东预扣税款。然而,通过某些经纪人或其他中介机构进行的交易可能需要缴纳预扣税(包括备用预扣税),法律可能要求此类经纪人或中介机构预扣此类税款。

美国联邦税务考虑的先前讨论仅供一般参考之用。这不是税务建议。每个潜在投资者应就购买、持有和处置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特定美国联邦、州、地方和外国税务后果,包括适用法律中任何拟议变更的后果,咨询其自己的税务顾问。

敦促每个潜在投资者根据投资者自身情况,就投资于我们的A类普通股对其产生的税务后果咨询其自己的税务顾问。

潜在投资者应咨询其专业顾问,了解根据其公民身份、居住地或住所所在国的法律购买、持有或出售任何普通股可能产生的税务后果。

114

目 录

以下是对投资A类普通股的某些BVI和马来西亚所得税后果的讨论。讨论内容为对现行法律的概括性概括,可进行前瞻性和追溯性变更。它不是作为税务建议,不考虑任何投资者的特定情况,也不考虑根据BVI和马来西亚法律产生的税务后果以外的其他后果。

英属维尔京群岛税务

我们没有责任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支付任何形式的税收,我们向非英属维尔京群岛居民的人支付的所有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补偿和其他金额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免于所有形式的税收,非英属维尔京群岛居民的人就我们的任何股份、债务义务或其他证券实现的任何资本收益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免于所有形式的税收。

对于我们的任何股份、债务义务或其他证券,非BVI居民的人无需支付遗产税、继承税、继承税或赠与税、税率、关税、征费或其他费用。

受限于我们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收购财产(以及就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拥有土地的BVI注册公司的股份、债务义务或其他证券的某些交易)支付印花税,所有与向我们或由我们转让财产有关的文书以及与我们的股份、债务义务或其他证券的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书以及与我们的业务有关的其他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书均免于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支付印花税。

BVI目前没有适用于我们或我们的股东的预扣税或外汇管制规定。

马来西亚税务

以下讨论是对我们的马来西亚子公司可能与外国控股公司达成的交易适用的更相关税收的总结。它具体不包括我们的马来西亚子公司因其在马来西亚的业务活动而需缴纳的所有马来西亚税,例如所得税、在开展其业务活动过程中进行的交易应征收的各种税以及资本利得税。

自2024年1月1日起,马来西亚政府通过2023年12月29日在宪报刊登的《2023年财政(第2号)法案》引入了资本利得税,根据该法案,处置资本资产的收益或利润被视为根据ITA 1967应征收所得税的收入。“资本资产”是指任何动产或不动产,包括任何附带的权利或权益。

2023年12月29日,《2023年所得税(豁免)(第7号)令》在宪报刊登,其中规定,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信托机构或合作社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处置马来西亚公司非上市股份的任何收益或利润可获豁免所得税。因此,自2024年3月1日起,只有在处置马来西亚公司的非上市股份时才需缴纳资本利得税。

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信托机构或合作社因处置位于马来西亚的资本资产而于2024年1月1日前取得的应课税收入的资本利得税率将为(i)处置该资本资产的应课税收入的10%;或(ii)该资本资产的总处置价格的2%。就处置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收购的位于马来西亚的资本资产而言,资本利得税税率将为处置该资本资产的应课税收入的10%。

不动产利得税(“RPGT”)受1976年《不动产利得税法》管辖,是对处置不动产或不动产公司股份(“RPC”)产生的收益征税。这两个主体均不影响我们的马来西亚子公司,因为它没有从事处置其不动产或不动产公司股份的活动。

马来西亚子公司通常与其外国控股公司(不归属于外国控股公司在马来西亚开展的业务)进行的交易类型是特许权使用费、利息或服务费。对于此类收入,外国控股公司的纳税义务,其作为非居民将通过支付实体,即马来西亚子公司扣除的预扣税(“WHT”)的方式解决。以下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和马来西亚之间存在的有限协议适用的WHT费率:(特许权使用费:10%,利息:15%,股息:0%,技术费用:10%)。

向非居民支付上述类型的收入(股息除外)须遵守预扣税,预扣税应在支付或贷记此类款项后的一个月内到期并支付给马来西亚税务局。马来西亚公司支付的股息没有WHT。

115

目 录

承销

就本次发行而言,我们将与R.F. Lafferty & Co.,Inc.(作为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代表(“代表”))订立承销协议。代表可聘请其他经纪人或交易商代表他们就本次发行担任次级代理或选定的交易商。承销商已同意在坚定承诺的基础上向我们购买下文其名称对面所列的A类普通股的数量,发行价格减去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列的承销折扣:

承销商名称

 

数量
普通
股份

R.F. Lafferty & Co.,Inc。

 

2,200,000

合计

 

2,200,000

承销商承诺如果购买任何A类普通股,将购买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所有A类普通股。承销商没有义务购买下文所述的承销商超额配售选择权所涵盖的A类普通股。承销商发行A类普通股,但须接受我们提供的A类普通股,并须事先出售。承销协议规定,承销商支付和接受交付本招股说明书所提供的A类普通股的义务取决于其律师对法律事项的批准以及承销协议中包含的其他条件,例如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涉及预期重大不利变化的任何发展。承销商保留向公众撤回、取消或修改要约以及全部或部分拒绝订单的权利。

本次发行定价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一直没有公开市场。我们A类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将通过我们与代表之间的谈判确定。这些谈判将考虑的因素包括现行市场条件、我们的财务信息、我们和代表认为与我们具有可比性的其他公司的市场估值、对我们的业务潜力和盈利前景的估计、我们发展的现状以及其他被认为相关的因素。我们此次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与我们公司的资产、经营、账面价值或其他既定价值标准不一定有任何直接关系。

超额配股权

我们已授予承销商最多330,000股额外A类普通股的选择权,相当于此次发行中出售的A类普通股数量的15%,每股价格等于公开发行价格,减去承销折扣。承销商可在本登记声明生效之日起的四十五(45)天内行使这一选择权,仅用于支付承销商超过上表所列A类普通股总数的A类普通股销售。

折扣和费用

股份及超额配售股份的包销折扣相当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的百分之七(7.0%)。

下表显示每股价格和首次公开发行总价格、承销折扣以及扣除费用前的收益给我们,基于假定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A类普通股5美元(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载价格区间的中点)。显示的总金额假设超额配股权既没有行使也完全行使。

     

合计

   

每股

 

不行使
超额配售
期权

 

全面行使
超额配售
期权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美元

5

 

美元

11,000,000

 

美元

12,650,000

由我们支付的承销折扣

 

美元

0.350

 

美元

770,000

 

美元

885,500

收益给我们,费用前

 

美元

4.650

 

美元

10,230,000

 

美元

11,764,500

116

目 录

我们已同意通过从此处设想的发售净收益中扣除的方式向代表支付相当于我们从出售股份中获得的总收益的1.0%的非问责费用备抵,包括根据代表行使超额配股权而发行的任何股份。

我们已同意向代表偿还最多25万美元的自付费用(包括下文披露的法律费用和其他支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已预支了80,000美元,以应对任何自付费用。任何预支费用将退还给我们,前提是代表的自付费用未根据FINRA规则5110(g)(4)(a)实际发生。

我们估计,我们应付的发行费用总额,不包括承销折扣和非问责费用津贴,将约为1,327,331美元。

锁定协议

我们的每一位董事、高级职员和主要股东(定义为拥有我们5%或以上普通股的所有者)已同意,除有限的例外情况外,不提供、质押、宣布出售意向、出售、合同出售、出售任何期权或购买合同、购买任何期权或出售合同、授予任何直接或间接购买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的期权、权利或保证,或订立任何全部或部分转让的掉期或其他协议,未经代表事先书面同意,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6)个月内拥有我们的A类普通股或此类其他证券的任何经济后果。

优先购买权

我们已同意向代表授予优先购买权,在本次发行完成的情况下,自我们与代表签订聘书之日起的12个月期间内,在公司寻求投资银行服务的所有事项上,以与其他承销商或配售代理在排他性基础上向公司提供的条款相同或更有利的条款(该权利,“优先购买权”)向公司提供投资银行服务,哪项权利可由代表自行决定行使,但不可转让。为此,投资银行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a)担任任何承销公开发行的牵头经办人和(b)就公司的任何非公开发行证券担任独家配售代理或首次购买者。公司可因“因”而终止优先购买权,这意味着承销商严重违反其与公司的聘书条款,或承销商严重未能提供该聘书所设想的服务。

不销售同类证券

我们代表我们自己和任何继承实体同意,未经代表事先书面同意,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3)个月内,我们不会(a)提供、质押、出售、合同出售、出售任何购买的期权或合同、购买任何出售的期权或合同、授予任何购买、出借的期权、权利或认股权证,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或处置,公司的任何股本股份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公司股本股份的证券;(b)向监察委员会提交或促使提交任何与发售公司的任何股本股份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公司股本股份的证券有关的登记声明,或(c)订立任何互换或其他安排,将公司股本所有权的任何经济后果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另一方,上述(a)、(b)或(c)条所述的任何该等交易是否将以现金或其他方式交付公司股本股份或该等其他证券的方式结算。

外国对购买我国A类普通股的监管限制

我们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允许在美国境外公开发行我们的A类普通股,或允许在美国境外拥有或分发本招股说明书。拥有本招股章程的美国境外人士必须自行了解并遵守与本次发行我们的A类普通股及在美国境外分发本招股章程有关的任何限制。

117

目 录

赔偿

除某些例外情况外,我们已同意就特定责任对承销商进行赔偿,包括根据《证券法》与发行有关的责任,或因公司违反作为本登记声明的证据提交的承销协议中的陈述和保证,或未能履行其在承销协议下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在此类赔偿因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法获得的情况下,我们已同意对承销商可能被要求就本协议支付的款项作出贡献。

申请在纳斯达克上市

我们打算申请批准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报价,代码为“LNKS”。没有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上市批准函,我们将不会完成和结束本次发行。

电子要约、销售及分销

电子格式的招股说明书可以在网站上或通过承销商或销售集团成员(如有)或其关联公司维护的其他在线服务提供,承销商可以电子方式分发招股说明书。承销商可同意向销售集团成员分配若干A类普通股,以出售给其网上经纪账户持有人。将根据互联网分配出售的A类普通股将按照与其他分配相同的基础进行分配。除电子格式的招股章程外,这些网站上的信息或可通过这些网站访问的信息以及这些实体维护的任何其他网站中包含的任何信息均不属于本招股章程或本招股章程构成其组成部分的注册声明,也不通过引用并入,未经我们或承销商批准和/或背书,投资者不应依赖。

就此次发行而言,某些承销商或证券交易商可能会通过电子邮件等电子方式分发招股说明书。

被动做市

根据《交易法》第M条第103条的规定,任何作为纳斯达克合格做市商的承销商,可以在股票开始发售或销售之前的一段时间内并延伸至分配完成,在纳斯达克从事被动做市交易。被动做市商必须遵守适用的数量和价格限制,并且必须被认定为被动做市商。一般来说,被动做市商必须以不超过此类证券的最高独立出价的价格显示其出价。然而,如果所有独立出价都低于被动做市商的出价,那么当超过某些购买限制时,被动做市商的出价就必须降低。

潜在的利益冲突

承销商及其关联机构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可能会不时与我们进行交易并为我们提供服务,为此他们可能会获得惯常的费用和费用报销。承销商及其关联机构在其各项业务活动的日常过程中,可能会进行或持有广泛的投资,并为其自身账户和为其客户账户积极交易债务和权益类证券(或相关衍生证券)和金融工具(包括银行贷款),而此类投资和证券活动可能涉及我公司的证券和/或工具。承销商及其关联机构也可就此类证券或工具提出投资建议和/或发表或发表独立研究观点,并可随时持有或向客户推荐其获取的此类证券和工具的多头和/或空头头寸。

销售限制

除在美国以外,我们或承销商不得采取任何行动,也未采取任何行动,以允许在需要为此目的采取行动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公开发行本招股说明书所提供的A类普通股,或拥有、流通或分发本招股说明书。本招股章程所发售的A类普通股不得直接或间接发售或出售,本招股章程或任何其他

118

目 录

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分发或发布与任何此类股份的发售和销售有关的材料或广告,除非会导致遵守该司法管辖区的适用规则和条例。建议管有本招股章程的人士自行了解并遵守与本招股章程的发售及分发有关的任何限制。本招股说明书不构成出售要约或购买本招股说明书所提供的任何A类普通股的要约的邀约,在该要约或邀约为非法的任何司法管辖区。

除在美国发行A类普通股外,承销商还可以根据适用的外国法律,在某些国家发行这些普通股。

价格稳定,空头和惩罚出价

在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A类普通股分配完成之前,SEC的规则可能会限制承销商投标和购买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能力。作为这些规则的例外,承销商可能会根据《交易法》第M条进行旨在稳定、维持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我们普通股价格的交易。承销商可以按照M规定从事超额配售销售、银团回补交易、稳定交易和罚标等行为。

•稳定交易包括管理承销商在本次发行进行期间为防止或减缓我们证券的市场价格下跌而进行的出价或购买。

•卖空和超额配售发生在管理承销商代表承销团在本次发行中出售的我们的股票多于他们从我们购买的股票时。为回补由此产生的空头头寸,管理承销商可能会行使上述超额配股权和/或可能从事银团回补交易。任何涵盖交易的银团的规模都没有合同限制。承销商将提交与任何此类卖空交易有关的招股说明书。根据联邦证券法,承销商卖空股票的购买者有权获得与注册声明所涵盖单位的任何其他购买者相同的补救措施。

•银团回补交易是指管理承销商代表承销商在公开市场上投标或购买我们的证券,以减少管理承销商代表承销商产生的空头头寸。

•惩罚性出价是一种安排,允许管理承销商收回出售特许权,如果承销商最初出售的普通股后来被管理承销商回购,因此没有被该承销商有效地出售给公众,则该安排原本会产生于承销商。

稳定、银团回补交易和惩罚出价可能具有提高或维持我们A类普通股市场价格或防止或延缓我们A类普通股市场价格下跌的效果。因此,我们普通股的价格可能会高于公开市场上可能存在的价格。

我们和承销商均未就上述交易可能对我们普通股价格产生的影响作出任何陈述或预测。这些交易可能发生在纳斯达克或任何交易市场。如有任何该等交易开始,可随时停止进行而无须发出通知。

119

目 录

120

目 录

法律事项

我们正由Loeb & Loeb LLP就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某些法律事务提供代理。我们在此次发行中提供的A类普通股的有效性以及BVI法律的某些其他事项将由我们的BVI法律顾问Conyers Dill & Pearman为我们传递。有关马来西亚法律的法律事务将由Mah-Kamariyah & Philip Koh为我们传递。有关香港法律的法律事务将由Hastings & Co.为我们转交。承销商代表R.F. Lafferty & Co.,Inc.正由VCL Law LLP代理有关美国联邦证券和纽约州法律的某些法律事务。

专家

截至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及截至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均载于本招股章程内,因此已根据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WWC,P.C.的报告列入,该报告根据该事务所作为审计和会计专家的授权给予。

WWC,P.C.注册营业地址为2010 Pioneer Court,San Mateo,加利福尼亚州 94403,U.S。

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我们已根据《证券法》向SEC提交了F-1表格的注册声明(包括对注册声明的修订和证据)。构成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本招股说明书并未包含注册声明中包含的所有信息以及注册声明的展品和附表。某些信息被省略,您应该参考注册声明及其展品和该信息的时间表。如果一份文件已作为证物提交给登记声明,我们将转介给您已提交的文件副本。本招股章程中与作为证物提交的文件有关的每项陈述在所有方面均受已提交的证物的限制。

您可以查看注册声明的副本,包括证物和随其提交的任何时间表,并在SEC的公共资料室获得此类材料的副本,地址为100 F Street,N.E.,Washington,D.C. 20549。您可以通过拨打SEC电话1-800-SEC-0330获取公共资料室的运营信息。SEC维护着一个网站http://www.sec.gov,其中包含以电子方式向SEC提交的报告、代理和信息声明以及有关发行人(如我们)的其他信息。

完成此次发行后,我们将遵守适用于外国私人发行人的《交易法》的信息报告要求。因此,我们将被要求向SEC提交报告和其他信息,包括20-F表格的年度报告和6-K表格的报告。这些报告可能会在上述地点免费检查。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将不受《交易法》中有关提供代理声明和内容的规则的约束,我们的高级职员、董事和主要股东将不受《交易法》第16条中包含的报告和短期利润回收条款的约束。此外,根据《交易法》,我们将不会像根据《交易法》注册证券的美国公司那样频繁或迅速地向SEC提交定期报告和财务报表。

我们在www.linkers-hk.com维持一个网站。本网站所载或可透过本网站查阅的资料并非本招股章程的一部分,亦不应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

121

目 录

F-1

目 录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报告

至:

 

董事会及股东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

   

对财务报表的意见

我们审计了所附的联科实业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财务状况表,以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止两年期间各年度的相关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权益变动、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附注(统称财务报表)。我们认为,财务报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两年期间各年度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意见依据

这些财务报表由公司管理层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我们审计的基础上,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是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的适用规则和条例,我们被要求对公司具有独立性。

我们按照PCAOB的标准进行了审计。这些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审计以就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公司没有被要求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我们也没有受聘进行审计。作为审计的一部分,我们被要求了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但不是为了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因此,我们不表示这种意见。

我们的审计包括执行程序以评估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以及执行应对这些风险的程序。这些程序包括在测试的基础上审查有关财务报表中的数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的审计还包括评估管理层使用的会计原则和作出的重大估计,以及评估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方式。我们认为,我们的审计为我们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WWC,P.C。
注册会计师
PCAOB身份证第1171号

我们自2022年起担任公司的核数师。

加利福尼亚州圣马特奥
2023年9月22日

F-2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状况表

 

注意事项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4

 

5,462,330

 

4,960,020

 

 

1,063,241

 

非流动资产合计

     

5,462,330

 

4,960,020

 

 

1,063,241

 

             

 

   

 

流动资产

           

 

   

 

库存

 

5

 

16,598,008

 

13,753,472

 

 

2,948,226

 

贸易和其他应收款

 

6

 

11,671,576

 

11,071,652

 

 

2,373,344

 

可追回税款

     

145,200

 

268,209

 

 

57,494

 

现金及银行结余

 

7

 

1,141,616

 

4,874,254

 

 

1,044,856

 

流动资产总额

     

29,556,400

 

29,967,587

 

 

6,423,920

 

             

 

   

 

总资产

     

35,018,730

 

34,927,607

 

 

7,487,161

 

             

 

   

 

权益与负债

           

 

   

 

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8

 

482

 

482

 

 

103

 

资本公积

 

9

 

12,392,392

 

12,392,392

 

 

2,656,461

 

外币折算准备金

     

 

(2,707

)

 

(580

)

留存收益

     

6,610,255

 

6,794,774

 

 

1,456,543

 

总股本

     

19,003,129

 

19,184,941

 

 

4,112,527

 

             

 

   

 

非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0

 

5,730,400

 

1,866,000

 

 

400,000

 

租赁负债

 

11

 

2,943,334

 

2,332,121

 

 

499,919

 

非流动负债合计

     

8,673,734

 

4,198,121

 

 

899,919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0

 

6,240,237

 

10,118,982

 

 

2,169,128

 

租赁负债

 

11

 

899,630

 

1,206,845

 

 

258,70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

 

202,000

 

218,718

 

 

46,885

 

流动负债合计

     

7,341,867

 

11,544,545

 

 

2,474,715

 

             

 

   

 

负债总额

     

16,015,601

 

15,742,666

 

 

3,374,634

 

             

 

   

 

总权益和负债

     

35,018,730

 

34,927,607

 

 

7,487,161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3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损益表
和其他综合收入

 

注意事项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收入

 

13

 

32,465,457

 

 

34,269,482

 

 

7,346,084

 

销售成本

     

(27,294,708

)

 

(29,709,433

)

 

(6,368,582

)

毛利

     

5,170,749

 

 

4,560,049

 

 

977,502

 

         

 

   

 

   

 

营业费用:

       

 

   

 

   

 

销售和分销费用

     

(820,383

)

 

(902,851

)

 

(193,537

)

一般和行政费用

     

(3,483,423

)

 

(3,412,182

)

 

(731,443

)

       

(4,303,806

)

 

(4,315,033

)

 

(924,980

)

         

 

   

 

   

 

经营收入

     

866,943

 

 

245,016

 

 

52,522

 

         

 

   

 

   

 

其他收入(支出):

       

 

   

 

   

 

利息收入

     

4,501

 

 

12,582

 

 

2,697

 

利息支出

 

14

 

(419,444

)

 

(666,870

)

 

(142,952

)

其他收益

 

15

 

142,747

 

 

606,707

 

 

130,055

 

其他费用

 

16

 

(61

)

 

 

 

 

       

(272,257

)

 

(47,581

)

 

(10,200

)

         

 

   

 

   

 

所得税前利润

 

17

 

594,686

 

 

197,435

 

 

42,322

 

所得税费用

 

18

 

(31,626

)

 

(12,916

)

 

(2,769

)

年内溢利

     

563,060

 

 

184,519

 

 

39,553

 

         

 

   

 

   

 

其他综合收益: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2,707

)

 

(580

)

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563,060

 

 

181,812

 

 

38,973

 

         

 

   

 

   

 

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

     

0.05

 

 

0.02

 

 

0.01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用于计算基本和摊薄收益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1,250,000

 

11,250,000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4

目 录

F-5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注意事项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所得税前利润

     

594,686

 

 

197,435

 

 

42,322

 

         

 

   

 

   

 

调整: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4

 

1,086,789

 

 

1,427,965

 

 

306,102

 

处置厂房和设备收益

     

 

 

(1,300

)

 

(279

)

利息支出

 

14

 

419,444

 

 

666,870

 

 

142,952

 

利息收入

     

(4,501

)

 

(12,582

)

 

(2,697

)

注销的厂房和设备

     

2

 

 

1,822

 

 

391

 

存货减记

     

 

 

25,975

 

 

5,568

 

核销的存货

     

 

 

34,588

 

 

7,414

 

存货减记转回

     

(408,321

)

 

 

 

 

营运资本变动前的经营现金流

     

1,688,099

 

 

2,340,773

 

 

501,773

 

         

 

   

 

   

 

营运资金变动:

       

 

   

 

   

 

库存

     

(4,337,485

)

 

2,783,974

 

 

596,779

 

贸易和其他应收款

     

(216,669

)

 

599,923

 

 

128,601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329,662

 

 

(3,565,012

)

 

(764,204

)

现金(用于)/运营产生

     

(1,536,393

)

 

2,159,658

 

 

462,949

 

缴纳的所得税

     

(481,326

)

 

(119,207

)

 

(25,553

)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净额

     

(2,017,719

)

 

2,040,451

 

 

437,3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利息收入

     

4,501

 

 

12,157

 

 

2,606

 

购置厂房和设备

     

(397,231

)

 

(395,054

)

 

(84,685

)

出售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

     

 

 

1,300

 

 

279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392,730

)

 

(381,597

)

 

(81,8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关联方垫款

     

 

 

2,044,063

 

 

438,170

 

关联方借款

     

5,730,400

 

 

2,190,942

 

 

469,655

 

偿还关联方借款

     

(3,399,910

)

 

(923,842

)

 

(198,037

)

支付关联方利息

     

(234,836

)

 

(78,241

)

 

(16,772

)

偿还租赁负债

     

(855,857

)

 

(1,047,395

)

 

(224,522

)

为租赁负债支付的利息

     

(149,625

)

 

(111,743

)

 

(23,954

)

短期存款质押

     

(4,242

)

 

(4,312

)

 

(9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1,085,930

 

 

2,069,472

 

 

443,61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

     

(1,324,519

)

 

3,728,326

 

 

799,212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148,804

 

 

824,285

 

 

176,696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

 

824,285

 

 

4,552,611

 

 

975,908

 

F-6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现金流量合并报表——(续)

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调节如下:

             

非现金变动

   
   


开始

 

新增

 

现金流

 

租赁
修改

 

利息
费用

 


结束

   

RM

 

RM

 

RM

 

RM

 

RM

 

RM

2023

           

 

           

租赁负债

 

3,842,964

 

532,423

 

(1,047,395

)

 

112,350

 

98,624

 

3,538,966

关联方借款

 

5,730,400

 

2,190,942

 

(923,842

)

 

 

 

6,997,500

关联方垫款

 

 

2,044,063

 

 

 

 

 

2,044,063

   

9,573,364

 

4,767,428

 

(1,971,237

)

 

112,350

 

98,624

 

12,580,529

             

 

           

2022

           

 

           

租赁负债

 

3,920,237

 

695,627

 

(855,857

)

 

 

82,957

 

3,842,964

关联方借款

 

3,399,910

 

5,730,400

 

(3,399,910

)

 

 

 

5,730,400

   

7,320,147

 

6,426,027

 

(4,255,767

)

 

 

82,957

 

9,573,364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7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概述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注册成立,注册办事处位于Commerce House,Wickhams Cay 1,P.O. Box 3140,Road Town,Tortola,VG1110,British Virgin Islands。公司主要营业地为马来西亚Kedah Darul Aman Kawasan Perusahaan MIEL Sungai Lalang,08000 Sungai Petani,Lot A99,Jalan 2A-3,Lot A101 and A102,Jalan 2A。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由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组成。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各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披露如下。

旗下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国家和
主要营业地)

 

主要活动

 

有效所有权百分比
公司持有的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TEM SP有限公司
(BVI)

 

投资控股

 

100%

 

100%

TEM Electronics(M)Sdn Bhd
(马来西亚)

 

连接器制造,
总成和线束

 

100%

 

100%

为便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完成了一系列重组交易(“重组”),据此,重组前后控股股东共同控制下的各经营控股主体最终均为公司出资。

2022年11月15日,作为控股股东的Man Tak Lau先生将TEM SP Limited(一家在BVI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成立。

2022年12月14日,TEM Group Limited(一家于BVI注册成立的公司,Man Tak Lau先生为其控股股东)向TEM SP Limited转让TEM Electronics(M)Sdn Bhd的100%已发行股本,总代价为20,143,836令吉。

于2022年12月21日,Man Tak Lau先生将TEM SP Limited的100%已发行股本转让予公司。

重组事项已于2022年12月21日完成。透过重组,公司成为组成集团的附属公司的控股公司。因此,财务报表是通过应用共同控制原则在综合基础上编制的,就好像重组已在第一个报告期开始时完成一样。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这些活动的性质没有重大变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2.1编制依据

财务报表已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根据历史成本惯例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编制,但以下会计政策中披露的除外。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需要管理层在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的过程中行使其判断。它还要求使用某些关键的会计估计和假设。涉及更高程度的判断或复杂性的领域,或假设和估计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意义的领域在附注3中披露。

F-8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于本年度,集团已采纳与其营运相关并于2022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的所有新的及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已按规定根据有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的过渡性条文作出更改。采用这些新的或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解释并未导致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也对本财政年度或以前财政年度报告的金额没有重大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解释已发布但未在当年生效

在这些财务报表的授权日期,某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解释已发布但尚未生效。由于这些新的/修订的标准,还对各种标准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集团不打算提早采纳任何上述新/经修订准则、解释及对现有准则的修订。管理层预计,采用上述修订/新准则不会对集团和公司在首次采用期间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2收入

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销售商品的收入在本集团通过向客户转让承诺商品的控制权而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确认的收入金额为分配给已履行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款金额。

交易价格以承诺货物的相对单独售价为基础分配给合同中的每项履约义务。以前没有单独销售过的商品,或者具有高度可变销售价格的商品的单独单独销售价格,根据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具有可观察的单独销售价格的商品后的交易价格的剩余部分确定。折扣或可变对价分配给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但不是全部,如果它具体涉及这些履约义务。

交易价格为本集团预期有权获得的合同中的对价金额,以换取转让承诺的货物。交易价格可能是固定的或可变的,如果合同包含重要的融资成分,则根据资金时间价值进行调整。倘集团未从客户获得单独可识别利益,则应付客户的代价将从交易价格中扣除。当对价为可变时,如适用,则在与可变对价相关的不确定性解决时,在极有可能不会发生累计收益的重大转回的情况下,将预计金额计入交易价格。

具体而言,本集团采用五步法确认收入:

•第1步:确定与客户的合同

•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第四步:将交易价款分配给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第五步:当(或当)公司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F-9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本集团在履约义务得到履行的时点确认收入,即货物交付完成并获得客户验收时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

就连接器、组件及线束的销售而言,集团一般会收到来自客户的采购订单,订单将载列条款及条件,包括交易价格、产品种类、交货条款及付款条款。这些条款作为集团为确认收入而必须履行的履约义务的基础。

关键履约义务是在已发生交付成品时,即货物已运至指定地点/仓库,或风险损失已按照条款和条件转移给客户即。船上免费(“离岸价”)或交付未付关税(“DDU”),这是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的。履约义务的完成以客户的接受/确认表明收到产品为证据,或其他表明客户的接受已经得到满足的客观证据为证据。没有显著的融资要素被视为存在典型付款条件范围为自发票开具之日起30至120天。

2.3政府补助

来自政府的赠款在有合理保证将收到赠款且集团将遵守所有附加条件时,按其公允价值确认为应收款项。

应收政府补助在必要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以系统地将其与其打算补偿的相关成本相匹配。与费用有关的政府补助,作为“其他收入”单独列示。

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在资产账面值中扣除。

2.4合并基差

合并

子公司是指集团拥有控制权的所有实体(包括结构化实体)。当集团因参与该实体而面临或有权获得可变回报,并有能力通过其对该实体的权力影响这些回报时,集团即控制该实体。附属公司自控制权转移至集团之日起全面合并。自该控制停止之日起,它们将被取消合并。

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集团实体之间交易的往来、结余及未变现收益予以抵销。未变现损失也被消除,除非交易提供了转让资产减值指标的证据。附属公司的会计政策已作出更改,如有必要,以确保与集团所采纳的政策保持一致。

非控制性权益包括附属公司的经营业绩净额及其净资产中归属于公司权益持有人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的权益的部分。分别在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权益变动表、财务状况表中列示。全面收益总额按各自于一间附属公司的权益归属于非控股权益,即使这导致非控股权益出现赤字余额。

歼10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共同控制

根据内部重组计划收购实体不会导致经济实质的任何变化。因此,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是被收购实体的延续,并按以下方式入账:

•实体的业绩列报如同内部重组发生在财务报表列报的最早期间的开始;

•本集团将按合并前账面值合并被收购实体的资产和负债。不进行任何调整以反映内部重组日期的公允价值,或确认任何新的资产或负债,否则将在收购方法下进行;和

•没有因内部重组而确认新的商誉。唯一确认的商誉是与合并实体相关的现有商誉。支付/转让的对价与取得的股权之间的差额,作为合并准备金在权益内反映。

收购

采用收购会计法对集团输入的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为收购附属公司或业务而转让的代价包括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所产生的负债及集团发行的股权。转让的对价还包括任何或有对价安排以及在收购日期按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子公司的任何先前存在的股权。

购置相关成本在发生时计入费用。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以及承担的负债和或有负债,除有限的例外情况外,均按其在收购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a)转让的对价超过(b)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部分,记为商誉(如有)。

处置

当集团于附属公司的所有权权益发生变动导致失去对该附属公司的控制权时,该附属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包括任何商誉)将终止确认。先前就该实体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的金额也将重新分类至损益或在特定准则要求下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实体的任何保留股权均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保留权益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账面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损益中确认。

与非控股权益的交易

集团于一间附属公司的所有权权益的变动,如不会导致失去对该附属公司的控制权,则作为与公司权益拥有人的交易入账。非控股权益的账面值变动与已支付或已收取代价的公平值之间的任何差额于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内确认。

F-11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2.5便民翻译

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表和其他综合收益表以及马来西亚林吉特(“RM”)的综合现金流量表中的金额换算为美元(“USD”),仅为方便读者阅读,按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发布的H.10统计数据中公布的中午中间价1美元— 4.665令吉计算。不表示人民币金额可能已经或可能按照该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转换、变现或结算为美元。

2.6物业、厂房及设备

所有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初步按成本入账。确认后,物业、厂房及设备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任何累计减值亏损计量。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成本包括其购买价格及任何可直接归属于使资产达到其能够以管理层预期的方式运营所必需的位置和条件的成本。如果因购置或使用不动产、厂场和设备而产生拆除、拆除或修复义务,则拆除、拆除或修复费用作为不动产、厂场和设备成本的一部分包括在内。

如果拆除、拆除或修复的义务是由于收购资产或将资产用于生产存货以外的目的而产生的,则拆除、拆除或修复的预计成本也确认为物业、厂房和设备成本的一部分。

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在其估计可使用年限内分配可折旧金额。估计可使用年限如下:

 

厂房及机器

 

2 – 10年

   

办公设备

 

2 – 5年

   

计算机系统

 

2 – 5年

   

装修

 

2 – 5年

   

测试仪和工具

 

2 – 10年

   

机动车辆

 

5年

   

租赁房地

 

租期内

完全折旧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在财务报表中保留,直到不再使用为止。

在每个报告期末对残值、使用寿命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酌情进行前瞻性调整。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于处置或预期其使用或处置不会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终止确认资产的任何收益或损失在终止确认资产当年计入损益。

2.7借款费用

所有不能直接归属于符合条件的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其发生期间确认为损益。

借款列报为流动负债,除非集团有无条件权利在报告日后至少12个月内延期结算。当一实体在报告日或之前违反长期贷款协议项下的承诺,导致负债变为按要求支付时,即使贷款人已同意,该负债也被归类为流动负债,在报告日之后和

F-12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财务报表授权前出具,不得因违约而要求支付。该负债被归类为流动负债,是因为在报告日,该实体没有无条件的权利将其清偿推迟至该日期后至少十二个月。

如果实体预期并有酌处权根据与同一贷款人的现有贷款融资在报告期后至少12个月内对一项债务进行再融资或展期,则该负债被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8非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每个报告日评估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存在任何迹象,(或在适用情况下,当需要对资产进行年度减值测试时),本集团对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作出估计。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一项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成本与其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并针对单项资产确定,除非该资产不产生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来自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现金流入。当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时,该资产被视为减值并减记至其可收回金额。

减值亏损在损益中确认。

仅当自上次确认减值损失以来用于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发生变化时,才会转回先前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果是这种情况,则资产的账面值增加至其可收回金额。如果之前没有确认减值损失,该增加不能超过扣除折旧后本应确定的账面金额。

该等转回在损益中确认。

2.9金融资产

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计量类别:

•摊余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FVOCI”);以及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FVPL”)。

分类取决于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条款。

嵌入衍生工具的金融资产,在确定其现金流是否为单纯的本息支付时,对其进行整体考虑。

当且仅当其管理这些资产的业务模式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才对债务工具进行重新分类。

在初始识别时

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一项金融资产,如该金融资产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则以直接归属于收购该金融资产的交易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交易成本计入损益。

F-13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在随后的测量中

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贸易及其他应收款。

后续计量类别有三种,视集团管理资产的业务模式和资产的现金流特征而定:

摊余成本

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而持有的债务工具,如果这些现金流量仅代表本金和利息的支付,则按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且不属于套期关系的债务工具的利得或损失,在资产终止确认或减值时计入损益。这些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计入利息收入。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而持有的债务工具,如果资产的现金流量仅代表本金和利息的支付,则被归类为FVOCI。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并在公允价值储备中累计,但确认减值损益、利息收入和汇兑损益的除外,则在损益中确认。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时,先前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的累计收益或亏损从权益重新分类至损益,并在“其他收益”或“其他费用”中列报。这些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并在“利息收入”中列报。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

持作交易的债务工具以及不符合摊余成本或FVOCI分类标准的债务工具,分类为FVPL。公允价值变动和利息收入于其产生期间在损益中确认,并在“其他收入”或“其他费用”中列报。

减值

本集团对所有未按公允价值计量持有的债务工具确认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备抵。预期信用损失是根据根据合同到期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集团预期收到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按原实际利率的近似值进行折现。预期现金流量将包括出售所持抵押品或合同条款不可或缺的其他信用增级产生的现金流量。

预期信用损失分两个阶段确认。对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出现明显上升的信用风险暴露,对未来12个月内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12个月的ECL)导致的信用损失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对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上升的信用敞口,无论违约发生的时间如何,均对该敞口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存续期内的ECL)。

对于贸易应收款项,本集团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时采用简化方法。因此,本集团不跟踪信用风险变化,而是在每个报告日根据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本集团根据其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建立了拨备矩阵,并根据债务人特有的前瞻性因素和可能影响债务人支付能力的经济环境进行了调整。

F-14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当合同付款逾期60天时,本集团将一项金融资产视为违约。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当内部或外部信息表明在考虑到集团持有的任何信用增级之前,集团不太可能全额收到未偿还的合同金额时,集团也可能认为一项金融资产处于违约状态。金融资产在无法合理预期收回合同现金流量时予以核销。

承认和终止承认

常规方式购买和出售金融资产的确认日期为交易日——本集团承诺购买或出售该资产的日期。

当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届满或已转移且本集团已转移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处置债务工具时,账面值与出售收益之间的差额在损益中确认。先前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的与该资产有关的任何金额将重新分类至损益。

金融工具抵销

金融资产和负债在具有法律上可执行的抵销权且有以净额结算的意向或同时变现资产和清偿负债的情况下,予以抵销并在财务状况表中列报的净额。

2.10贸易和其他应收款

应收款项于集团拥有无条件收取代价的权利时确认。收取对价的权利是无条件的,前提是在该对价到期支付之前只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倘在集团拥有无条件收取代价的权利前已确认收入,则该金额呈列为合约资产。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贸易应收款项按其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含有重大融资成分的贸易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按公允价值加交易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所有应收款随后按摊余成本列报,采用实际利率法,并包括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

2.11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指于财政年度结束前向集团提供的尚未支付的货品及服务的负债。如果付款在一年或更短时间内到期(如果更长,则在业务的正常运营周期内),则将其归类为流动负债。否则,将作为非流动负债列报。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初始按公允价值确认,其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列账。

实际利率法是一种计算金融负债摊余成本并在相关期间分配利息费用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在金融负债的预期期限内,或(在适当情况下)较短期限内,将估计的未来现金付款(包括构成实际利率、交易成本和其他溢价或折价的组成部分的所有已支付或已收取的费用和积分)准确贴现至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的利率。

F-15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2.12租赁

当集团为承租人

在合同开始时,集团评估合同是否包含租赁。如果合同转让了在一段时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的使用以换取对价的权利,则合同包含租赁。只有在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时才需要重新评估。

使用权资产

本集团在标的资产可供使用之日确认一项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成本计量,成本包括根据在开始日期或之前支付的任何租赁付款和收到的租赁奖励调整的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如果没有获得租赁本不会产生的任何初始直接成本,将被添加到使用权资产的账面金额中。

这些使用权资产自起始日起至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租赁期结束之日(以较早者为准)采用直线法进行后续折旧。

使用权资产在“物业、厂房及设备”内列报。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采用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租赁付款额现值进行计量,如果该利率可以很容易地确定。如果该利率不能轻易确定,集团应使用其增量借款利率。

租赁付款包括以下内容:

•固定付款(包括实质上的固定付款),减去任何应收租赁奖励;

•以指数或费率为基础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初始使用起始日的指数或费率计量;

•余值担保项下预期应付金额;

•如果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期权,则购买期权的行使价格;和

•支付终止租赁的罚款,前提是租赁期限反映集团行使该选择权。

对于同时包含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的合同,本集团根据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的相对单独价格将对价分配给每个租赁部分。集团已选择不将物业租赁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开,并将其作为一个单一的租赁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租赁负债在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重新计量:

•某一指数或费率变动引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

•集团对是否会行使延期选择权的评估有变化;或

•租赁范围或对价存在不属于原期限的修改。

F-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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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租赁负债以使用权资产的相应调整重新计量,或在使用权资产账面值减至零的情况下计入损益。

短期和低价值租赁

集团已选择不对租期为12个月或以下的短期租赁和低值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但转租安排除外。与这些租赁有关的租赁付款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计入损益。

可变租赁付款

不以指数或费率为基础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不作为租赁负债计量和初始确认的一部分。本集团应在触发该等租赁付款的期间将该等租赁付款确认为损益。

2.13存货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账。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制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使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产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成本和相关生产间接费用(以正常运营能力为基础)。

可变现净值为日常经营过程中的预计售价,减去预计完工成本和适用的可变销售费用。

2.14所得税

当期和以前期间的当期所得税按预期向税务机关缴纳或收回的金额确认,采用截至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的税率和税法。管理层定期评估在纳税申报表中就适用的税收法规须作出解释的情况所采取的立场,并考虑税务机关是否很可能会接受不确定的税收处理。本集团根据最可能的金额或预期值计量其税收余额,具体取决于哪种方法能更好地预测不确定性的解决。

就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在财务报表中的账面值之间产生的所有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但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商誉或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产生递延所得税且在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核算也不影响应课税损益的情形除外。

对附属公司投资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未来应课税利润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税收亏损时予以确认。

递延所得税计量:

(i)根据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的税率和税法,按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变现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清偿时预计适用的税率;和

(ii)基于集团预期于报告期末收回或结算其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的方式所产生的税务后果。

F-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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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当期和递延所得税在损益中确认为收入或费用,除非该税项是由企业合并或直接在权益中确认的交易产生的。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税项根据收购时的商誉进行调整。

集团对投资税收抵免(例如生产力和创新抵免)进行会计处理,类似于对未使用税收抵免确认递延税项资产的其他税收抵免的会计处理,其范围是很可能有未来应课税利润可用于抵销未使用的税收抵免。

销售税

收入、费用和资产在扣除销售税额后确认,但以下情况除外:

(i)因购买资产或服务而产生的销售税项无法向税务机关收回时,在此情况下,销售税项确认为资产购置成本的一部分或适用时确认为费用项目的一部分;和

(ii)以含销售税额列示的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

可向税务机关收回或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销售税额净额,在财务状况表中作为应收款项或应付款项的一部分列示。

2.15规定

当集团因过去事件而产生现时义务(法律或推定)、很可能需要体现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以清偿该义务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估计时,确认拨备。

拨备在每个报告期末进行审查,并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如果不再可能需要经济资源外流来结清债务,则拨回拨备。如果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是重大的,则使用在适当情况下反映负债特有风险的现行税前利率对拨备进行折现。采用贴现时,因时间推移而增加的拨备确认为财务成本。

资产拆卸、移走或恢复拨备乃于集团因过往事件而承担现时法定或推定责任、很可能需要资源流出以结清该责任且金额已可靠估计时确认。

本集团确认因购置或使用资产而产生的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拆除、拆除或恢复的估计成本。这一拨备是根据清偿债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估算的,同时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

2.16员工福利

界定缴款计划

定额供款计划是指离职后福利计划,根据该计划,集团在强制性、合同或自愿基础上向雇员公积金等独立实体支付固定供款。一旦缴付缴款,集团便没有进一步的付款义务。

短期雇员福利

短期雇员福利义务按未贴现基准计量,并在提供相关服务时计入费用。倘集团因雇员过去提供的服务而现时有法律或推定义务支付该金额,且该义务可可靠估计,则就预期将支付的金额确认负债。

F-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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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短期补偿

员工享有的年假权利在员工应计时予以确认。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员工提供服务而导致的未使用年假的估计负债进行了应计。

2.17外币折算和余额

功能和列报货币

集团内各实体财务报表所列项目均使用该实体经营所处主要经济环境的货币(“功能货币”)计量。本公司及其于BVI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为美元,于马来西亚注册成立的营运附属公司为马来西亚林吉特。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呈列,人民币为公司的报告货币。

交易和余额

以记账本位币(“外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交易,采用交易发生日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因结算该等交易及按资产负债表日的期末汇率换算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产和负债而产生的货币汇兑差额,在损益中确认。货币项目主要包括金融资产(股权投资除外)、合同资产和金融负债。

以外币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汇率折算。

集团实体财务报表的翻译

拥有不同于列报货币的功能货币的集团所有实体(其中没有一个实体拥有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体的货币)的业绩和财务状况按以下方式换算为列报货币:

(i)资产和负债按报告日的收盘汇率换算;

(ii)收入和支出按平均汇率换算(除非该平均数不是交易日通行汇率累积效应的合理近似值,在这种情况下,收入和支出按交易日的汇率换算);和

(iii)所有由此产生的货币换算差额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并在货币换算储备中累计。这些货币换算差额因处置或部分处置失去对国外业务的控制而重新分类至损益。

2.18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的报告方式与向执行委员会提供的内部报告一致,执行委员会的成员负责分配资源和评估经营分部的业绩。

2.1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的现金及银行结余包括库存现金、银行结余及可随时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不大的已质押存款。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包括任何已抵押存款。

F-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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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2.20股本

普通股被归类为权益类。直接归属于发行新普通股的增量成本在股本账户中扣除。

2.21关联方

关联方定义如下:

(a)任何人或该人的家庭的亲密成员与集团有关联,如果该人:

(i)对集团拥有控制权或共同控制权;

(ii)对集团有重大影响;或

(iii)为集团主要管理人员或公司母公司的成员。

(b)下列条件中的任何一项适用时,一个实体与集团有关联:

(i)实体和集团是同一集团的成员(这意味着每个母公司、子公司和同系子公司都与其他子公司有关联)。

(二)一个实体是另一实体的联营企业或合资企业(或另一实体为其成员的集团成员的联营企业或合资企业)。

(iii)两个实体均为同一第三方的合资企业。

(四)一个实体为第三实体的合营企业,另一实体为第三实体的联营企业。

(v)该实体为集团或与集团有关的实体的雇员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如果集团本身就是这样一个计划,发起雇主也与集团有关。

(vi)该实体由(a)中确定的人控制或共同控制。

(vii)(a)(i)中确定的人对实体具有重大影响力或是实体(或实体的母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的成员。

(viii)该实体或其所属集团的任何成员向集团或集团的母公司提供关键管理人员服务。

3.估计和假设的使用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综合财务报表需要管理层在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的过程中行使其判断。它还要求使用影响资产负债表日资产和负债的呈报金额以及报告期内收入和费用的会计估计和假设。

有关可能导致下一个财政年度内重大调整的估计不确定性的信息包含在以下附注中:

功能货币的确定

在确定功能货币时,集团使用判断来确定实体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的币种。考虑因素包括主要影响商品和服务销售价格的货币和主要决定其商品和服务销售价格的竞争力量和法规的国家的货币。

贸易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备抵—第三方

本集团使用拨备矩阵计量贸易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率基于集团对客户的历史损失经验、地理位置、产品类型和内部评级,并根据特定于债务人的前瞻性因素和经

歼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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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估计和假设的使用(续)

可能影响债务人清偿贸易应收款项能力的环境。在考虑经济环境对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影响时,集团评估例如国家违约风险。集团在每个报告日调整备抵矩阵。这种对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估计可能无法代表未来的实际违约情况。

如果预期信贷损失高于管理层的估计5%(2022年:5%),假设所有其他因素仍然存在,则利润或亏损将减少约443,000令吉(2022年:520,000令吉)。

存货减记备抵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估值。管理层审查集团的库存水平,以识别滞销和过时的库存,并识别具有市场价格的库存项目,即从类似项目的市场报价的售价,低于其账面金额。管理层然后估计库存损失金额作为库存备抵。需求水平、技术发展和定价竞争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库存的可销售性和价值,进而可能影响集团的业绩。

若未来预期变现价值降低其账面值的5%(2022年:5%),则本集团存货的账面值将降低约692,000令吉(2022年:862,000令吉)。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集团在计及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估计剩余价值后,按其估计可使用年限进行折旧。估计可使用年限反映管理层对集团拟从使用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获得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间的估计。剩余价值反映管理层目前将从资产处置中获得的估计金额,扣除处置的估计成本后,如同该资产已达到使用年限并在其使用寿命结束时处于预期状态。预期使用水平和技术发展的变化可能会影响这些资产的经济性、使用寿命和残值,进而可能影响未来的折旧费用。

4.物业、厂房及设备

 

植物和
机械

 

租赁权
房地

 

计算机
系统和
办公室
设备

 

装修

 

测试仪
和工具

 

电机
车辆

 

合计

 

合计

   

RM

 

RM

 

RM

 

RM

 

RM

 

RM

 

RM

 

美元

成本:

   

 

       

 

   

 

   

 

       

 

   

 

2021年6月30日余额

 

9,183,066

 

 

1,573,481

 

1,704,916

 

 

1,324,034

 

 

1,981,747

 

 

73,287

 

15,840,531

 

 

3,395,612

 

新增

 

139,262

 

 

695,627

 

137,862

 

 

 

 

120,107

 

 

 

1,092,858

 

 

234,268

 

核销

 

(42,839

)

 

 

(1,120

)

 

(4,660

)

 

(1,500

)

 

 

(50,119

)

 

(10,744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9,279,489

 

 

2,269,108

 

1,841,658

 

 

1,319,374

 

 

2,100,354

 

 

73,287

 

16,883,270

 

 

3,619,136

 

新增

 

45,121

 

 

 

88,994

 

 

11,600

 

 

249,339

 

 

 

395,054

 

 

84,685

 

租赁负债的变更

 

 

 

532,423

 

 

 

 

 

 

 

 

532,423

 

 

114,131

 

核销

 

 

 

 

(88,467

)

 

(16,800

)

 

(6,597

)

 

 

(111,864

)

 

(23,979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9,324,610

 

 

2,801,531

 

1,842,185

 

 

1,314,174

 

 

2,343,096

 

 

73,287

 

17,698,883

 

 

3,793,973

 

     

 

       

 

   

 

   

 

       

 

   

 

累计折旧

   

 

       

 

   

 

   

 

       

 

   

 

2021年6月30日余额

 

5,351,762

 

 

392,183

 

1,615,988

 

 

1,253,143

 

 

1,697,907

 

 

73,285

 

10,384,268

 

 

2,225,995

 

折旧

 

577,279

 

 

299,230

 

97,926

 

 

25,186

 

 

87,168

 

 

 

1,086,789

 

 

232,967

 

核销

 

(42,839

)

 

 

(1,120

)

 

(4,659

)

 

(1,499

)

 

 

(50,117

)

 

(10,743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5,886,202

 

 

691,413

 

1,712,794

 

 

1,273,670

 

 

1,783,576

 

 

73,285

 

11,420,940

 

 

2,448,219

 

折旧

 

555,531

 

 

616,206

 

108,879

 

 

20,775

 

 

126,574

 

 

 

1,427,965

 

 

306,102

 

核销

 

 

 

 

(88,447

)

 

(16,800

)

 

(4,795

)

 

 

(110,042

)

 

(23,589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6,441,733

 

 

1,307,619

 

1,733,226

 

 

1,277,645

 

 

1,905,355

 

 

73,285

 

12,738,863

 

 

2,730,732

 

     

 

       

 

   

 

   

 

       

 

   

 

账面金额

   

 

       

 

   

 

   

 

       

 

   

 

2022年6月30日余额

 

3,393,287

 

 

1,577,695

 

128,864

 

 

45,704

 

 

316,778

 

 

2

 

5,462,330

 

 

1,170,917

 

     

 

       

 

   

 

   

 

       

 

   

 

2023年6月30日余额

 

2,882,877

 

 

1,493,912

 

108,959

 

 

36,529

 

 

437,741

 

 

2

 

4,960,020

 

 

1,063,241

 

F-21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物业、厂房及设备(续)

根据租赁安排取得的使用权资产与同一类别的自有资产一起列报。该等租赁资产的详情在财务报表附注11中披露。

5.库存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原材料

 

10,688,228

 

9,824,097

 

2,105,916

在制品

 

1,892,219

 

1,148,881

 

246,277

成品

 

2,222,660

 

2,104,709

 

451,170

在途货物

 

1,752,812

 

653,730

 

140,135

包装材料

 

42,089

 

22,055

 

4,728

   

16,598,008

 

13,753,472

 

2,948,226

确认为费用并计入“销售成本”的存货成本为16,743,173令吉(2022年:20,145,582令吉)。

于本财政年度,集团确认有关存货减记的25,975令吉。这笔款项已计入“销售成本”。

在上一财政年度,由于集团出售了这些先前减记高于其账面价值的货物,因此集团将先前的存货减记相应地转回了408,321令吉。这笔款项已计入“销售成本”。

6.贸易和其他应收款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贸易应收款–第三方

 

10,410,842

 

 

8,875,616

 

 

1,902,597

 

减:贸易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备抵–第三方

 

(243,021

)

 

(243,021

)

 

(52,095

)

   

10,167,821

 

 

8,632,595

 

 

1,850,502

 

     

 

   

 

   

 

存款

 

121,494

 

 

183,591

 

 

39,355

 

预付款项

 

8,599

 

 

68,813

 

 

14,751

 

向供应商垫款

 

1,345,862

 

 

73,957

 

 

15,853

 

递延IPO费用

 

 

 

2,110,605

 

 

452,434

 

杂项应收账款

 

27,800

 

 

2,091

 

 

449

 

   

11,671,576

 

 

11,071,652

 

 

2,373,344

 

贸易应收款项为无抵押、不计息,一般为30至120天(2022年:30至120天)的信用期限。

根据整个存续期ECL计算的贸易应收款项—第三方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财政年度开始和结束时

 

243,021

 

243,021

 

52,095

F-22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6.贸易和其他应收款(续)

贸易和其他应收款中包括递延IPO费用,金额为2,110,605令吉(2022年:无令吉)。这些费用包括直接归属于该集团拟议提交给SEC的准备工作的专业费用。

集团于各报告期末的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币种简介如下: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马来西亚林吉特

 

842,001

 

874,845

 

187,534

美元

 

9,243,859

 

8,993,253

 

1,927,814

欧元

 

1,585,367

 

1,203,176

 

257,915

其他

 

349

 

378

 

81

   

11,671,576

 

11,071,652

 

2,373,344

7.现金及银行结余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现金及银行结余

 

824,285

 

4,552,611

 

975,908

定期存款

 

317,331

 

321,643

 

68,948

   

1,141,616

 

4,874,254

 

1,044,856

定期存款的年利率为2.65%(2022年:1.65%),期限为365(2022年:365)天。定期存款到期续期日期为2024年5月(2022年:2023年5月)。

定期存款321,643令吉(2022年:317,331令吉)质押予一家金融机构,作为授予集团的银行担保的担保。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现金及银行结余

 

1,141,616

 

 

4,874,254

 

 

1,044,856

 

减:定期存款质押

 

(317,331

)

 

(321,643

)

 

(68,948

)

每份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824,285

 

 

4,552,611

 

 

975,908

 

截至各报告期末,本集团现金及银行结余的币种简介如下: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马来西亚林吉特

 

408,523

 

2,257,730

 

483,972

美元

 

157,334

 

1,819,907

 

390,119

欧元

 

559,761

 

782,968

 

167,839

泰铢

 

15,998

 

13,649

 

2,926

   

1,141,616

 

4,874,254

 

1,044,856

F-23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8.股本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股份数量

 

RM

 

RM

 

美元

实收资本

                   

财政年度开始和结束时的余额

 

11,250,000

 

11,250,000

 

482

 

482

 

103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授权发行11,250,000股普通股,价格为0.00001美元。

缴足股款的普通股无面值,每股有一票表决权,并在公司宣布时有权获得股息。

9.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指因放弃过往年度公司间结余而产生的不可分派储备。

10.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非现行

           

关联方借款(附注19)

 

5,730,400

 

1,866,000

 

400,000

             

当前

           

贸易应付款项–第三方

 

3,546,413

 

1,223,951

 

262,369

关联方借款(附注19)

 

 

5,131,500

 

1,100,000

应付关联方款项,净额(附注19)

 

691,751

 

175,623

 

37,647

关联方垫款(附注19)

 

 

2,044,063

 

438,170

其他应付款

 

646,026

 

241,574

 

51,784

规定

 

48,000

 

48,000

 

10,289

应计费用

 

1,308,047

 

1,254,271

 

268,869

   

6,240,237

 

10,118,982

 

2,169,128

   

11,970,637

 

11,984,982

 

2,569,128

贸易应付款项不计息,通常按30至90天(2022年:30至90天)信用期限结算。

应计费用主要包括员工成本、合同工成本、应付利息、运费和专业费用。

于财政年度,来自关联方的垫款达2,044,063令吉,为无抵押及不计息。这些预付款被用于为集团拟议的IPO活动提供资金。

该拨备涉及租赁合同条款和条件规定的租赁物业拆除、拆除或恢复至原始状态的估计费用。

关联方贷款为无抵押贷款,年利率介乎4.5%(2022年:3.0%至4.5%),预期以现金结算。

F-24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0.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续)

本集团于各报告期末的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的货币概况如下: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马来西亚林吉特

 

2,578,893

 

1,327,480

 

284,562

美元

 

8,024,218

 

10,063,356

 

2,157,204

欧元

 

1,011,886

 

530,488

 

113,717

新加坡元

 

205,675

 

37,938

 

8,132

日元

 

139,971

 

25,720

 

5,513

其他

 

9,994

 

 

   

11,970,637

 

11,984,982

 

2,569,128

11.租赁负债

集团作为承租人

集团拥有租赁物业处所及厂房及机器的租赁合约。本集团在该等租赁项下的义务以出租人对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作担保。本集团受限制不得转让、转租租赁资产。

集团亦有若干租期为12个月或以下的租约及价值较低的租约。集团对该等租赁适用‘短期租赁’及‘租赁低值资产’确认豁免。

物业、厂房及设备内呈列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金额

 

租赁权
房地

 

植物和
机械

 

合计

 

合计

RM

 

RM

 

RM

 

美元

于2021年7月1日

 

1,181,298

 

 

3,202,809

 

 

4,384,107

 

 

939,787

 

加法

 

695,627

 

 

 

 

695,627

 

 

149,116

 

折旧

 

(299,230

)

 

(348,516

)

 

(647,746

)

 

(138,852

)

截至2022年6月30日

 

1,577,695

 

 

2,854,293

 

 

4,431,988

 

 

950,051

 

加法

 

532,423

 

 

 

 

532,423

 

 

114,131

 

折旧

 

(616,206

)

 

(348,516

)

 

(964,722

)

 

(206,80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1,493,912

 

 

2,505,777

 

 

3,999,689

 

 

857,382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的账面值和财政年度的变动在财务报表其他地方披露,租赁负债的到期分析在附注21中披露。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当前

 

899,630

 

1,206,845

 

258,702

非现行

 

2,943,334

 

2,332,121

 

499,919

   

3,842,964

 

3,538,966

 

758,621

F-25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1.租赁负债(续)

在损益中确认的金额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使用权资产折旧

 

647,746

 

964,722

 

206,800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附注14)

 

232,582

 

210,365

 

45,094

   

880,328

 

1,175,087

 

251,894

现金流出总额

集团的租赁现金流出总额为1,159,138令吉(2022年:1,005,482令吉)。

12.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变动情况如下: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财政年度开始时

 

119,000

 

202,000

 

43,301

计入损益(附注18)

 

83,000

 

16,718

 

3,584

财政年度结束时

 

202,000

 

218,718

 

46,885

13.收入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销售商品–在某一时点转让

 

32,465,457

 

34,269,482

 

7,346,084

14.利息支出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应付关联公司贷款利息支出

 

186,862

 

344,155

 

73,774

租赁负债利息(附注11)

 

232,582

 

210,365

 

45,094

租赁变更

 

 

112,350

 

24,084

   

419,444

 

666,870

 

142,952

15.其他收益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处置厂房和设备收益

 

 

1,300

 

279

出售刮擦材料所得款项

 

28,001

 

29,647

 

6,355

杂项收入

 

 

108,639

 

23,288

外汇收益,净额

 

114,746

 

467,121

 

100,133

   

142,747

 

606,707

 

130,055

F-26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6.其他费用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处置厂房和设备的损失

 

1

 

 

其他

 

60

 

 

   

61

 

 

17.所得税前利润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销售成本

           

存货成本

 

20,145,582

 

16,743,173

 

3,589,105

员工福利费用

           

–薪资及相关成本

 

7,269,081

 

7,542,589

 

1,616,847

–界定缴款计划

 

507,264

 

538,281

 

115,387

注销物业、厂房及设备

 

2

 

1,802

 

386

             

销售和分销费用

           

运费出

 

391,981

 

329,104

 

70,547

租用仓库

 

344,031

 

388,728

 

83,329

             

一般和行政费用

           

员工福利费用

           

–薪资及相关成本

 

1,742,751

 

1,698,474

 

364,089

–界定缴款计划

 

209,997

 

198,792

 

42,613

–员工福利

 

228,389

 

120,705

 

25,875

法律和专业费用

 

266,569

 

131,650

 

28,221

18.所得税费用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于损益确认的所得税开支的主要组成部分为: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当期所得税

   

 

   

 

   

 

本年度拨备

 

7,800

 

 

2,918

 

 

626

 

上一财政年度超额拨备

 

(59,174

)

 

(6,720

)

 

(1,441

)

     

 

   

 

   

 

递延税项

   

 

   

 

   

 

本年度(注12)

 

83,000

 

 

16,718

 

 

3,584

 

   

31,626

 

 

12,916

 

 

2,769

 

税费支出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国内所得税按财政年度估计应课税利润的24%(2022年:24%)计算。其他法域的税项按有关法域的现行税率计算。

F-27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8.所得税费用(续)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及2023年财政年度的税务开支与会计利润乘以马来西亚所得税税率的乘积的对账如下: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所得税前利润

 

594,686

 

 

197,435

 

 

42,322

 

     

 

   

 

   

 

按24%税率计算的税款(2022年:24%)

 

142,725

 

 

47,385

 

 

10,158

 

     

 

   

 

   

 

影响:

   

 

   

 

   

 

不能用于税收目的的费用扣除

 

461,481

 

 

624,957

 

 

133,967

 

收入不征税

 

(27,143

)

 

(312

)

 

(67

)

税收优惠和扣除

 

(487,045

)

 

(684,717

)

 

(146,777

)

未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83,040

 

 

58,320

 

 

12,502

 

使用先前未确认的递延税项资产

 

(91,000

)

 

(17,040

)

 

(3,653

)

上一财政年度超额拨备

 

(59,174

)

 

(6,720

)

 

(1,441

)

其他

 

8,742

 

 

(8,957

)

 

(1,920

)

   

31,626

 

 

12,916

 

 

2,769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通过未来应课税利润实现相关税收优惠的情况下,确认结转的税收损失和资本减免。集团于报告日有1,049,000令吉(2022年:1,120,000令吉)的未确认税项亏损及589,000令吉(2022年:346,000令吉)的资本免税额,可在符合若干法定规定的情况下结转及用于抵销未来应课税收入。税收损失和资本免税额没有到期日。由于集团可利用该等税务优惠的未来应课税溢利的可得性存在不确定性,故并无就税务亏损及资本减免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英属维尔京群岛

根据BVI现行法律,公司及其子公司TEM SP Limited无需缴纳任何所得税。

19.重大关联交易及余额

除财务报表其他地方披露的内容外,本年度内按本集团与其关联方议定的条款进行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如下: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TEM集团有限公司

           

利息费用–非贸易

 

17,275

 

 

             

SEAP贸易私人有限公司

           

销售到

 

 

119,868

 

25,695

利息费用–非贸易

 

169,588

 

344,155

 

73,774

             

TEM电子(江门)有限公司

           

销售到

 

166,873

 

3,336

 

715

购买自

 

2,328,636

 

1,312,681

 

281,389

             

BAP贸易有限公司

           

购买自

 

 

115,308

 

24,718

IT支持费–非贸易

 

202,578

 

72,709

 

15,586

F-28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9.重大关联交易及余额(续)

与关联方的余额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应收账款

   

 

   

 

   

 

TEM电子(江门)有限公司

 

249

 

 

 

 

 

     

 

   

 

   

 

贸易应付款项

   

 

   

 

   

 

TEM电子(江门)有限公司

 

(597,228

)

 

(148,835

)

 

(31,905

)

BAP贸易有限公司

 

 

 

(25,720

)

 

(5,513

)

     

 

   

 

   

 

非贸易应付款项

   

 

   

 

   

 

SEAP贸易有限公司。

 

 

 

(1,068

)

 

(229

)

BAP贸易有限公司

 

(94,772

)

 

 

 

 

应付关联方款项,净额

 

(691,751

)

 

(175,623

)

 

(37,647

)

     

 

   

 

   

 

关联方垫款

   

 

   

 

   

 

新大自然药业工业有限公司

 

 

 

2,044,063

 

 

438,170

 

     

 

   

 

   

 

关联方借款

   

 

   

 

   

 

SEAP贸易有限公司(1)

   

 

   

 

   

 

当前

 

 

 

5,131,500

 

 

1,100,000

 

非现行

 

5,730,400

 

 

1,866,000

 

 

400,000

 

   

5,730,400

 

 

6,997,500

 

 

1,500,000

 

____________

(1)SEAP Trading Pte.Ltd.的借款将于2023年8月、2024年3月、2024年6月、2024年7月和2024年8月到期偿还。

关键管理人员

主要管理人员是指集团的董事,以及直接或间接对集团的活动具有规划、指导和控制的权力和责任的人员。

集团主要管理人员于财政年度的薪酬如下: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薪金及相关费用

 

282,605

 

285,739

 

61,252

界定缴款计划

 

33,807

 

34,157

 

7,322

   

316,412

 

319,896

 

68,574

20.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是根据COO(“首席运营官”)为资源分配和业绩评估目的定期审查的有关集团组成部分的内部报告确定的。分部业绩、资产和负债包括直接归属于分部的项目以及可以合理分配的项目。

集团经营单一业务分部,即销售连接器、组件及线束业务。

F-29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分部报告(续)

地理信息和主要客户

集团的非流动资产位于马来西亚。

下表按集团收入的地理位置对收入进行细分。地理位置以货物交付给客户的地点为准。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泰国

 

14,623,456

 

13,839,239

 

2,966,611

马来西亚

 

6,603,241

 

8,779,051

 

1,881,897

瑞士

 

8,221,138

 

7,823,338

 

1,677,028

美利坚合众国

 

2,687,546

 

3,467,540

 

743,310

其他(a)

 

330,076

 

360,314

 

77,238

   

32,465,457

 

34,269,482

 

7,346,084

____________

(a)没有来自其他单一国家的收入达集团收入的1%或以上。

21.金融风险管理

集团的活动使其面临来自其经营的多种金融风险。重点金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

董事审查并同意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和程序,这些政策和程序由管理团队执行。本集团的政策是,并一直贯穿于本财政年度和以往财政年度,即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工具交易。

以下章节详细介绍了本集团面临上述金融风险的情况以及管理这些风险的目标、政策和流程。

本集团面对该等财务风险的风险或管理及计量风险的方式并无改变。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违约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本集团遭受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信贷风险敞口主要来自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对于其他金融资产(包括现金),本集团通过专门与高信用评级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将信用风险降至最低。

集团采取了只与信誉良好的交易对手打交道的政策。本集团对其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进行持续的信用评估,一般不需要抵押品。

本集团考虑资产初始确认时的违约概率,以及在每个报告期内信用风险是否持续显着增加。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的违约事件确定为当内部和/或外部信息表明不太可能收到该金融资产时,这可能包括拖欠超过60天到期的合同付款或交易对手存在重大困难。

歼30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1.金融风险管理(续)

为尽量减少信贷风险,集团已制定并维持集团的信贷风险等级,以根据其违约风险程度对风险敞口进行分类。信用评级资料由公开财务资料及集团本身的交易记录提供,以对其主要客户及其他债务人进行评级。专家组认为现有的合理和支持性的前瞻性信息包括以下指标:

•内部信用评级

•外部信用评级

•商业、金融或经济状况的实际或预期重大不利变化,预计将导致债务人履行义务的能力发生重大变化

•债务人经营成果的实际或预期重大变化

•同一债务人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债务人的预期履约和行为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债务人在公司的付款状况发生变化,债务人的经营成果发生变化

无论上述分析如何,如果债务人在进行合同付款时逾期超过30天,则假定信用风险显着增加。

本集团确定其金融资产在以下情况发生信用减值:

•债务人存在重大困难

•违约,例如违约或逾期事件

•债务人进入破产或其他财务重整的可能性正在变大

•由于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正在消失

当债务人未能支付逾期超过120天的合同付款时,本集团将一笔应收款归类为潜在的注销。当有证据表明债务人出现严重财务困难,且债务人没有现实的追偿前景时,核销金融资产。

本集团目前的信用风险分级框架包括以下几类:

类别

 

类别的定义

 

承认的依据
预期信用损失(ECL)

I

 

交易对手违约风险较低,不存在任何逾期金额。

 

12个月ECL

二、二

 

金额逾期> 30天或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上升。

 

终身ECL –未发生信用减值

三届

 

金额>逾期60天或有证据表明资产发生信用减值(违约)。

 

终身ECL –信用减值

四、

 

有证据表明,债务人陷入严重的财务困境,债务人没有现实的追偿前景。

 

金额核销

F-31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1.金融风险管理(续)

下表详细列出了本集团金融资产的信用质量,以及按信用风险评级类别划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类别

 

12个月或
生命周期ECL

 

毛额
携带
金额

 

亏损
津贴

 


携带
金额

 


携带
金额

           

RM

 

RM

 

RM

 

美元

2023年6月30日

               

 

       

应收账款

 

注1

 

生命时间ECL(简体)

 

8,875,616

 

(243,021

)

 

8,632,595

 

1,850,502

其他应收款

 

I
注2

 

12个月ECL

 

185,682

 

 

 

185,682

 

39,804

现金及银行结余

 

I
注3

 

12个月ECL

 

4,874,254

 

 

 

4,874,254

 

1,044,856

2022年6月30日

               

 

       

应收账款

 

注1

 

终身ECL(简体)

 

10,410,842

 

(243,021

)

 

10,167,821

 

2,179,597

其他应收款

 

I
注2

 

12个月
ECL

 

149,294

 

 

 

149,294

 

32,003

现金及银行结余

 

I
注3

 

12个月
ECL

 

1,141,616

 

 

 

1,141,616

 

244,719

应收贸易账款(注1)

对于贸易应收款项,本集团采用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中的简易法,并使用拨备矩阵在整个存续期内计量ECL的损失准备。在以集合方式确定ECL时,贸易应收款项是根据相似的信用风险和账龄进行分组的。本集团根据债务人的逾期状况、历史客户的付款情况考虑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酌情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状况和对影响客户清偿债务能力的未来经济状况的估计。本集团已将其销售商品所在国家的风险确定为最相关的因素,并根据该因素的预期变化对历史损失率进行相应调整。因此,贸易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状况是根据其在拨备矩阵方面的逾期状况列报的。

 

贸易
应收款项

 

ECL

 

贸易
应收账款,

 

贸易
应收账款,

   

RM

 

RM

 

RM

 

美元

2023年6月30日

       

 

       

未逾期

 

7,342,981

 

(219,384

)

 

7,123,597

 

1,527,030

< 30日

 

1,528,107

 

(19,109

)

 

1,508,998

 

323,472

31日至60天

 

 

 

 

 

61天至90天

 

2,832

 

(2,832

)

 

 

91天至120天

 

 

 

 

 

> 120天

 

1,696

 

(1,696

)

 

 

   

8,875,616

 

(243,021

)

 

8,632,595

 

1,850,502

F-32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1.金融风险管理(续)

 

贸易
应收款项

 

ECL

 

贸易
应收账款,

 

贸易
应收账款,

   

RM

 

RM

 

RM

 

美元

2022年6月30日

       

 

       

未逾期

 

8,714,436

 

(202,705

)

 

8,511,731

 

1,824,594

< 30日

 

1,101,380

 

(19,109

)

 

1,082,271

 

231,998

31日至60天

 

593,064

 

(19,245

)

 

573,819

 

123,005

61天至90天

 

362

 

(362

)

 

 

91天至120天

 

1,600

 

(1,600

)

 

 

> 120天

 

 

 

 

 

   

10,410,842

 

(243,021

)

 

10,167,821

 

2,179,597

其他应收款(注2)

其他应收款被认为信用风险较低,并受到非实质性信用损失。这些资产的信用损失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因此,它们是按照12个月的ECL计量的。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注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主要是存放在具有较高国际信用评级的信誉良好的银行的存款。该资产的信用损失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因此,它们是按照12个月的ECL计量的。

风险过度集中

当若干对手方从事类似的业务活动,或在同一地理区域开展活动,或具有会导致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受到经济、政治或其他条件变化的类似影响的经济特征时,就会产生集中。集中度表明集团业绩对影响特定行业的发展的相对敏感性。

信用风险敞口

除下文披露的重要客户外,本集团并无重大集中信贷风险。集团已制定信贷政策和程序,以尽量减少和减轻其信贷风险敞口。

下表列出占集团收入10%或以上的单一客户概要: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客户A

 

14,517,863

 

13,716,413

 

2,940,281

客户B

 

8,221,138

 

7,823,338

 

1,677,029

客户C

 

4,507,837

 

5,804,590

 

1,244,285

客户D

 

 

3,413,844

 

731,799

   

27,246,838

 

30,758,185

 

6,593,394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因资金短缺而在履行短期债务方面遇到困难的风险。本集团的流动性风险敞口主要产生于金融资产和负债的期限错配。通过匹配付款和收款周期进行管理。如有必要,集团通过运营产生的资金、垫款和关联方贷款的组合为其营运资金需求提供资金。

F-33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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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1.金融风险管理(续)

在评估我们的流动性时,我们监控和分析我们的现金和银行余额以及我们的运营支出承诺。截至2023年6月30日,我们的现金及银行结余约为490万令吉,流动资产约为3000万令吉,流动负债约为1150万令吉。

基于上述考虑,管理层认为,集团有足够的资金来满足其营运资金需求和债务义务,至少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出现的若干因素可能会破坏集团的计划,例如对其产品的需求变化、经济状况、其经营业绩持续恶化以及其股东和相关方无法提供持续的财务支持。

集团保持充足的现金及银行结余,内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其活动提供资金,管理层信纳有资金可为公司运营提供资金。

按剩余合同期限分列的金融工具分析

下表详细列出了非衍生金融负债的剩余合同期限。该等表格乃根据金融负债的未折现现金流量按可要求集团支付的最早日期编制。该表包括利息和本金现金流量。

 

按需
或在
1年

 


2至5年

 

合计

RM

 

RM

 

RM

2023年6月30日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0,197,354

 

1,954,985

 

12,152,339

租赁负债

 

1,389,125

 

2,488,437

 

3,877,562

合计

 

11,586,479

 

4,443,422

 

16,029,901

             

2022年6月30日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6,240,237

 

6,068,769

 

12,309,006

租赁负债

 

1,099,941

 

3,226,407

 

4,326,348

合计

 

7,340,178

 

9,295,176

 

16,635,35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利率、外汇汇率等市场价格变动对集团利润或亏损产生影响的风险。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可接受的参数范围内管理和控制市场风险敞口,同时优化风险收益。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本集团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敞口主要来自关联方的贷款。

本集团定期检讨其负债及监测利率波动,以确保利率风险敞口在可接受的水平范围内。

本集团预期报告期末计息金融工具利率合理可能变动的影响不会对本集团的利润或亏损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F-34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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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1.金融风险管理(续)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外汇风险主要来自以外币计价的交易产生的现金流量。目前,本集团并无任何正式的外汇风险对冲政策。集团通过在必要时以即期汇率买卖外币来确保将净敞口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以解决短期失衡问题。

本集团存在以实体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主要是美元(“USD”)、欧元(“EUR”)和新加坡元(“SGD”))计价的销售或采购产生的交易货币风险。

于各报告期末,本集团的外汇风险敞口如下:

 

2022年6月30日

 

2023年6月30日

美元

 

欧元

 

新元

 

美元

 

欧元

 

新元

RM

 

RM

 

RM

 

RM

 

RM

 

RM

金融资产

   

 

   

 

   

 

   

 

   

 

   

 

贸易和其他应收款

 

9,243,859

 

 

1,585,367

 

 

 

 

8,993,253

 

 

1,203,176

 

 

 

现金及银行结余

 

157,334

 

 

559,761

 

 

 

 

1,819,907

 

 

782,968

 

 

 

     

 

   

 

   

 

   

 

   

 

   

 

金融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8,024,218

)

 

(1,011,886

)

 

(205,675

)

 

(10,063,356

)

 

(530,487

)

 

(37,938

)

净敞口

 

1,376,975

 

 

1,133,242

 

 

(205,675

)

 

749,804

 

 

1,455,657

 

 

(37,938

)

截至报告日,马来西亚林吉特兑外币计价余额的升值将使损益增加/(减少)如下所示的金额。该分析假设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

 

损益(税后)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走强4%(2022年:4%)

 

41,860

 

 

22,794

 

欧元走强7%(2022年:3%)

 

25,838

 

 

77,441

 

新加坡元走强4%(2022年:2%)

 

(3,126

)

 

(1,153

)

基于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马来西亚林吉特兑上述货币走弱将对上述货币产生与上述金额相同但相反的影响。

22.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计量

关于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及相关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进行了定义,要求披露本集团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进行了界定,建立了公允价值计量披露的三级估值层次结构,增强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要求。这三个层次定义如下:

•第1级——公司在计量日可以获取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

•第2级——除包含在第1级中的报价之外,对资产或负债可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输入值,以及

•第3级——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F-35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2.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续)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由于这些余额的短期性质,这些余额的账面金额与其公允价值相近。

贸易应收款项和贸易应付款项

由于这些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须遵守正常贸易信贷条款,故其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租赁负债及关联方借款

这些结余的账面值与其公允价值相若,因为就与金融机构作出的类似安排而言,它们须遵守接近市场利率的利率。

23.按类别分列的金融工具

于报告日,按摊余成本计算的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及金融负债的账面总额如下: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贸易和其他应收款

 

10,317,115

 

8,818,277

 

1,890,30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41,616

 

4,874,254

 

1,044,856

   

11,458,731

 

13,692,531

 

2,935,16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1,922,637

 

11,936,982

 

2,558,839

租赁负债

 

3,842,964

 

3,538,966

 

758,621

   

15,765,601

 

15,475,948

 

3,317,460

24.资本管理

集团对其资本进行管理,以确保集团能够持续经营并保持最佳资本结构,从而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集团的资本结构由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组成,包括权益变动表所呈列的已发行股本、储备及留存收益。

集团管理其资本结构,并根据经济状况的变化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集团可能会调整向股东派发股息、向股东返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任何外部强加的资本要求的约束。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目标、政策或流程没有变化。

F-36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5.承诺

集团在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方面有以下承诺: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3

   

RM

 

RM

 

美元

核准和签约

 

34,129

 

 

26.报告期后事项

公司评估了自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9月22日期间的所有事项,直至本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发布之日,除下文外,不存在任何需要在本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后继事项:。

2023年8月29日,公司通过书面决议,将其现有授权普通股重新指定和重新分类。在重新分类行使前,公司获授权发行最多500,000,000股单一类别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重新分类行使后,公司的授权股份为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普通股,包括(a)497,5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及(b)2,5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

于2023年8月29日,公司分别有8,750,000股A类普通股及2,500,000股B类普通股已发行及流通在外。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在公司任何股东大会上提交表决的所有事项上作为一个类别共同投票,并拥有相同的权利,但每份A类普通股有权获得一(1)票,每份B类普通股有权获得二十(20)票。

F-37

目 录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报告

至:

 

董事会及股东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

   

中期财务资料审核结果

我们审阅了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统称“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以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期间的相关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权益变动及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附注(统称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根据我们的审查,我们不知道应对随附的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进行任何重大修改,以使其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我们此前已根据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标准,审计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财务状况报表,以及该日终了年度的相关合并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报表(未在此列报);我们对这些财务报表发表了无保留意见。我们认为,所附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与其所依据的财务状况表相比,均属公允陈述。

审查结果的依据

这些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由公司管理层负责。我们按照PCAOB的标准进行了审查。审阅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主要包括应用分析程序及向负责财务及会计事项的人士作出查询。它的范围比根据PCAOB标准进行的审计要小得多,审计的目标是就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因此,我们不发表这样的意见。我们是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的适用规则和条例,我们被要求对公司具有独立性。

WWC,P.C。
注册会计师
PCAOB身份证第1171号

我们自2022年起担任公司的核数师。

加利福尼亚州圣马特奥
2024年5月8日

F-38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临时简明
合并财务状况表

 

注意事项

 

6月30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4

 

4,960,020

 

 

4,474,369

 

 

974,744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60,020

 

 

4,474,369

 

 

974,744

 

         

 

   

 

   

 

流动资产

       

 

   

 

   

 

库存

 

5

 

13,753,472

 

 

12,298,886

 

 

2,679,321

 

贸易和其他应收款

 

6

 

11,071,652

 

 

10,420,693

 

 

2,270,155

 

可追回税款

     

268,209

 

 

325,107

 

 

70,826

 

现金及银行结余

 

7

 

4,874,254

 

 

4,716,658

 

 

1,027,527

 

流动资产总额

     

29,967,587

 

 

27,761,344

 

 

6,047,829

 

总资产

     

34,927,607

 

 

32,235,713

 

 

7,022,573

 

         

 

   

 

   

 

权益与负债

       

 

   

 

   

 

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8

 

482

 

 

482

 

 

105

 

资本公积

 

9

 

12,392,392

 

 

12,392,392

 

 

2,699,691

 

外币折算准备金

     

(2,707

)

 

(1,032

)

 

(225

)

留存收益

     

6,794,774

 

 

5,930,979

 

 

1,292,069

 

总股本

     

19,184,941

 

 

18,322,821

 

 

3,991,640

 

         

 

   

 

   

 

非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0

 

1,866,000

 

 

1,606,500

 

 

349,977

 

租赁负债

 

11

 

2,332,121

 

 

1,700,247

 

 

370,4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198,121

 

 

3,306,747

 

 

720,377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0

 

10,118,982

 

 

9,091,465

 

 

1,980,582

 

租赁负债

 

11

 

1,206,845

 

 

1,244,680

 

 

271,15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

 

218,718

 

 

270,000

 

 

58,820

 

应交所得税

     

 

 

 

 

 

流动负债合计

     

11,544,545

 

 

10,606,145

 

 

2,310,556

 

负债总额

     

15,742,666

 

 

13,912,892

 

 

3,030,933

 

总权益和负债

     

34,927,607

 

 

32,235,713

 

 

7,022,573

 

所附附注为该等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39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临时简明
合并损益表
和其他综合收入

     

截至六个月

   

注意事项

 

12月31日,
2022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收入

 

13

 

17,021,292

 

 

10,847,686

 

 

2,363,176

 

销售成本

     

(14,309,203

)

 

(9,591,134

)

 

(2,089,435

)

毛利

     

2,712,089

 

 

1,256,552

 

 

273,741

 

         

 

   

 

   

 

营业费用:

       

 

   

 

   

 

销售和分销费用

     

(512,640

)

 

(250,720

)

 

(54,620

)

一般和行政费用

     

(1,781,144

)

 

(1,571,857

)

 

(342,430

)

       

(2,293,784

)

 

(1,822,577

)

 

(397,050

)

         

 

   

 

   

 

营运收入/(亏损)

     

418,305

 

 

(566,025

)

 

(123,309

)

         

 

   

 

   

 

其他收入(支出):

       

 

   

 

   

 

利息收入

     

3,710

 

 

15,428

 

 

3,361

 

利息支出

 

14

 

(282,688

)

 

(239,128

)

 

(52,094

)

其他收益

 

15

 

126,719

 

 

19,692

 

 

4,290

 

其他费用

 

16

 

 

 

(42,480

)

 

(9,255

)

       

(152,259

)

 

(246,488

)

 

(53,698

)

         

 

   

 

   

 

所得税前利润/(亏损)

 

17

 

266,046

 

 

(812,513

)

 

(177,007

)

所得税抵免/(费用)

 

18

 

2,696

 

 

(51,282

)

 

(11,172

)

期内溢利/(亏损)

     

268,742

 

 

(863,795

)

 

(188,179

)

         

 

   

 

   

 

其他综合收益:

       

 

   

 

   

 

后续可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合并产生的货币换算差额

     

1,878

 

 

1,675

 

 

365

 

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全面收益/(亏损)总额

     

270,620

 

 

(862,120

)

 

(187,814

)

         

 

   

 

   

 

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

     

0.02

 

 

(0.08

)

 

(0.02

)

         

12月31日,
2022

 

12月31日,
2023

用于计算基本和摊薄收益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1,250,000

 

11,250,000

所附附注为该等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歼40

目 录

F-41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临时简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六个月

   

注意事项

 

12月31日,
2022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税前利润/(亏损)

     

266,046

 

 

(812,513

)

 

(177,007

)

         

 

   

 

   

 

调整: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4

 

581,980

 

 

617,159

 

 

134,449

 

利息支出

 

14

 

282,688

 

 

239,128

 

 

52,094

 

利息收入

     

(3,710

)

 

(15,428

)

 

(3,361

)

注销物业、厂房及设备

     

 

 

3

 

 

1

 

存货减记

     

 

 

66,506

 

 

14,488

 

存货减记转回

     

(168,682

)

 

 

 

 

营运资本变动前的经营现金流

     

958,322

 

 

94,855

 

 

20,664

 

         

 

   

 

   

 

营运资金变动:

       

 

   

 

   

 

库存

     

(401,048

)

 

1,388,080

 

 

302,394

 

贸易和其他应收款

     

1,261,311

 

 

654,504

 

 

142,584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872,176

)

 

(1,147,722

)

 

(250,032

)

现金(用于)/运营产生

     

(53,591

)

 

989,717

 

 

215,610

 

缴纳的所得税

     

(54,185

)

 

(56,898

)

 

(12,395

)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净额

     

(107,776

)

 

932,819

 

 

203,2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利息收入

     

1,536

 

 

11,883

 

 

2,589

 

购置厂房和设备

     

(264,113

)

 

(131,511

)

 

(28,650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262,577

)

 

(119,628

)

 

(26,06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关联方垫款

     

 

 

2,583,474

 

 

562,812

 

关联方借款

     

1,756,000

 

 

 

 

 

偿还关联方借款

     

 

 

(2,637,000

)

 

(574,472

)

支付关联方利息

     

 

 

(222,699

)

 

(48,515

)

偿还租赁负债

     

(515,563

)

 

(652,896

)

 

(142,234

)

为租赁负债支付的利息

     

(60,607

)

 

(41,666

)

 

(9,077

)

短期存款质押

     

 

 

(1,500

)

 

(327

)

融资活动产生/(用于)的现金净额

     

1,179,830

 

 

(972,287

)

 

(211,81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

     

809,477

 

 

(159,096

)

 

(34,659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24,285

 

 

4,552,611

 

 

991,78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

 

1,633,762

 

 

4,393,515

 

 

957,130

 

F-42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临时简明
现金流量合并报表——(续)

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调节如下:

 


开始
金融
期间

 

新增

 

现金流

 

非现金
变化-
利息
费用

 

年底
金融
期间

   

RM

 

RM

 

RM

 

RM

 

RM

2023

           

 

       

租赁负债

 

3,538,966

 

 

(652,896

)

 

58,857

 

2,944,927

关联公司借款

 

6,997,500

 

 

(2,637,000

)

 

 

4,360,500

关联方垫款

 

2,044,063

 

2,583,474

 

 

 

 

4,627,537

   

12,580,529

 

2,583,474

 

(3,289,896

)

 

58,857

 

11,932,964

             

 

       

2022

           

 

       

租赁负债

 

3,842,964

 

 

(515,563

)

 

51,294

 

3,378,695

关联公司借款

 

5,730,400

 

1,732,600

 

 

 

 

7,463,000

   

9,573,364

 

1,732,600

 

(515,563

)

 

51,294

 

10,841,695

所附附注为该等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43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未经审核中期票据简明

合并财务报表

1.概述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注册成立,注册办事处位于Commerce House,Wickhams Cay 1,P.O. Box 3140,Road Town,Tortola,VG1110,British Virgin Islands。公司主要营业地为马来西亚Kedah Darul Aman Kawasan Perusahaan MIEL Sungai Lalang,08000 Sungai Petani,Lot A99,Jalan 2A-3,Lot A101 and A102,Jalan 2A。

该等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由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集团」)组成。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各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披露如下。

旗下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国家和
主要营业地)

 

主要活动

 

有效所有权百分比
公司持有的

6月30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TEM SP有限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控股

 

100%

 

100%

TEM Electronics(M)Sdn Bhd
(马来西亚)

 

连接器制造,
总成和线束

 

100%

 

100%

为便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完成了一系列重组交易(“重组”),据此,重组前后控股股东共同控制下的各经营控股主体最终均为公司出资。

于2022年11月15日,作为控股股东的刘文德先生成立TEM SP Limited.一间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

2022年12月14日,刘文德先生为控股股东的BVI注册成立公司TEM Group Limited向TEM SP Limited转让TEM Electronics(M)Sdn Bhd 100%已发行股本,总代价为20,143,836令吉。

2022年12月21日,刘文德先生将TEM SP Limited的100%已发行股本转让予公司。

重组事项已于2022年12月21日完成。透过重组,公司成为组成集团的附属公司的控股公司。因此,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按综合基准应用共同控制原则编制,犹如重组已于第一个报告期开始时完成一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财政期间,这些活动的性质没有重大变化。

2.重大会计政策信息

2.1编制依据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根据历史成本惯例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编制,但以下会计政策中披露的除外。

F-44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未经审核中期票据简明

合并财务报表

2.重大会计政策信息(续)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需要管理层在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的过程中行使其判断。它还要求使用某些关键的会计估计和假设。涉及更高程度的判断或复杂性的领域,或假设和估计对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意义的领域在附注3中披露。

于本期间,集团已采纳与其营运相关并于2023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的所有新的及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已按规定根据各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中的过渡性条文作出更改。采用这些新的或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解释并未导致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也对本财政年度或以前财政年度报告的金额没有重大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解释已发布但未在当年生效

于该等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授权日期,若干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解释已获发布,但尚未生效。由于这些新的/修订的标准,还对各种标准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集团不打算提早采纳任何上述新/经修订准则、解释及修订现有准则。管理层预计,采用上述经修订/新准则将不会对集团及公司首次采用期间的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2收入

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销售商品的收入在本集团通过向客户转让承诺商品的控制权而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确认的收入金额为分配给已履行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款金额。

交易价格以承诺货物的相对单独售价为基础分配给合同中的每项履约义务。以前没有单独销售过的商品,或者具有高度可变销售价格的商品的单独单独销售价格,根据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具有可观察的单独销售价格的商品后的交易价格的剩余部分确定。折扣或可变对价分配给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但不是全部,如果它具体涉及这些履约义务。

交易价格为本集团预期有权获得的合同中的对价金额,以换取转让承诺的货物。交易价格可能是固定的或可变的,如果合同包含重要的融资成分,则根据资金时间价值进行调整。倘集团未从客户获得单独可识别利益,则应付客户的代价将从交易价格中扣除。当对价为可变时,如适用,则在与可变对价相关的不确定性解决时,在极有可能不会发生累计收益的重大转回的情况下,将预计金额计入交易价格。

具体而言,本集团采用五步法确认收入:

•第1步:确定与客户的合同

•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F-45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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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核中期票据简明

合并财务报表

2.重大会计政策信息(续)

•第四步:将交易价款分配给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第五步:当(或当)公司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本集团在履约义务得到履行时确认收入,即当特定履约义务所依据的货物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

就连接器、组件及线束的销售而言,集团一般会收到来自客户的采购订单,订单将载列条款及条件,包括交易价格、产品种类、交货条款及付款条款。这些条款作为集团为确认收入而必须履行的履约义务的基础。

关键履约义务是在已发生交付成品时,即货物已运至指定地点/仓库,或风险损失已按照条款和条件转移给客户即。船上免费(“离岸价”)或交付未付关税(“DDU”),这是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的。履约义务的完成以客户的接受/确认表明收到产品为证据,或其他表明客户的接受已经得到满足的客观证据为证据。没有显著的融资要素被视为存在典型付款条件范围为自发票开具之日起30至120天。

2.3政府补助

来自政府的赠款在有合理保证将收到赠款且集团将遵守所有附加条件时,按其公允价值确认为应收款项。

应收政府补助在必要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以系统地将其与其打算补偿的相关成本相匹配。与费用有关的政府补助,作为“其他收入”单独列示。

2.4合并基差

合并

子公司是指集团拥有控制权的所有实体(包括结构化实体)。当集团因参与该实体而面临或有权获得可变回报,并有能力通过其对该实体的权力影响这些回报时,集团即控制该实体。附属公司自控制权转移至集团之日起全面合并。自该控制停止之日起,它们将被取消合并。

在编制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时,集团实体之间交易的往来、结余及未变现收益予以抵销。未变现损失也被消除,除非交易提供了转让资产减值指标的证据。附属公司的会计政策已作出更改,如有必要,以确保与集团所采纳的政策保持一致。

非控制性权益包括附属公司的经营业绩净额及其净资产中归属于公司权益持有人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的权益的部分。分别于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权益变动表及财务状况表中列示。全面收益总额按各自于一间附属公司的权益归属于非控股权益,即使这导致非控股权益出现赤字余额。

F-46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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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核中期票据简明

合并财务报表

2.重大会计政策信息(续)

共同控制

根据内部重组计划收购实体不会导致经济实质的任何变化。据此,本集团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为被收购实体的延续,并按以下方式入账:

•实体的业绩列报如同内部重组发生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列报的最早期间的期初;

•本集团将按合并前账面值合并被收购实体的资产和负债。不进行任何调整以反映内部重组日期的公允价值,或确认任何新的资产或负债,否则将在收购方法下进行;和

•没有因内部重组而确认新的商誉。唯一确认的商誉是与合并实体相关的现有商誉。支付/转让的对价与取得的股权之间的差额,作为合并准备金在权益内反映。

收购

采用收购会计法对集团输入的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为收购附属公司或业务而转让的代价包括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所产生的负债及集团发行的股权。转让的对价还包括任何或有对价安排以及在收购日期按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子公司的任何先前存在的股权。

购置相关成本在发生时计入费用。

收购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以及承担的负债和或有负债,除有限的例外情况外,均按其在收购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a)转让的对价超过(b)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部分,记为商誉(如有)。

处置

当集团于附属公司的所有权权益发生变动导致失去对该附属公司的控制权时,该附属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包括任何商誉)将终止确认。先前就该实体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的金额也将重新分类至损益或在特定准则要求下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实体的任何保留股权均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保留权益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账面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损益中确认。

与非控股权益的交易

集团于一间附属公司的所有权权益的变动,如不会导致失去对该附属公司的控制权,则作为与公司权益拥有人的交易入账。非控股权益的账面值变动与已支付或已收取代价的公平值之间的任何差额于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内确认。

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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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

2.重大会计政策信息(续)

2.5便民翻译

将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未经审计的马来西亚林吉特中期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损益表和其他综合收益表以及未经审计的马来西亚林吉特中期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人民币”)的金额换算为美元(“美元”),仅为方便读者阅读,分别按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发布的H.10统计数据中公布的中午中间价USD1 — RM4.665和USD1 — RM4.5903计算。不表示人民币金额可能已经或可能按照该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转换、变现或结算为美元。

2.6物业、厂房及设备

所有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初步按成本入账。确认后,物业、厂房及设备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任何累计减值亏损计量。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成本包括其购买价格及任何可直接归属于使资产达到其能够以管理层预期的方式运营所必需的位置和条件的成本。如果因购置或使用不动产、厂场和设备而产生拆除、拆除或修复义务,则拆除、拆除或修复费用作为不动产、厂场和设备成本的一部分包括在内。

如果拆除、拆除或修复的义务是由于收购资产或将资产用于生产存货以外的目的而产生的,则拆除、拆除或修复的预计成本也确认为物业、厂房和设备成本的一部分。

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在其估计可使用年限内分配可折旧金额。估计可使用年限如下:

 

厂房及机器

 

2 – 10年

   

办公设备

 

2 – 5年

   

计算机系统

 

2 – 5年

   

装修

 

2 – 5年

   

测试仪和工具

 

2 – 10年

   

机动车辆

 

5年

   

租赁房地

 

租期内

全面折旧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在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保留,直至不再使用为止。

在每个报告期末对残值、使用寿命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酌情进行前瞻性调整。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于处置时或预期其使用或处置不会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终止确认资产的任何收益或损失在终止确认资产的期间计入损益。

2.7借款费用

所有不能直接归属于符合条件的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其发生期间确认为损益。

借款列报为流动负债,除非集团有无条件权利在报告日后至少12个月内延期结算。当一个实体在报告日或之前违反长期贷款协议项下的承诺,其大意是负债变为应付

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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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

2.重大会计政策信息(续)

根据要求,该负债被归类为流动负债,即使贷款人已同意,在报告日期后及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授权发行前,不会因违约而要求付款。该负债被归类为流动负债,是因为在报告日,该实体没有无条件的权利将其清偿推迟至该日期后至少十二个月。

如果实体预期并有酌处权根据与同一贷款人的现有贷款融资在报告期后至少12个月内对一项债务进行再融资或展期,则该负债被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8非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每个报告日评估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存在任何迹象,(或在适用情况下,当需要对资产进行年度减值测试时),本集团对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作出估计。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一项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成本与其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并针对单项资产确定,除非该资产不产生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来自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现金流入。当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时,该资产被视为减值并减记至其可收回金额。

减值亏损在损益中确认。

仅当自上次确认减值损失以来用于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发生变化时,才会转回先前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果是这种情况,则资产的账面值增加至其可收回金额。如果之前没有确认减值损失,该增加不能超过扣除折旧后本应确定的账面金额。该等转回在损益中确认。

2.9金融资产

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计量类别:

•摊余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FVOCI”);以及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FVPL”)。

分类取决于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条款。

嵌入衍生工具的金融资产,在确定其现金流是否为单纯的本息支付时,对其进行整体考虑。

当且仅当其管理这些资产的业务模式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才对债务工具进行重新分类。

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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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会计政策信息(续)

在初始识别时

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一项金融资产,如该金融资产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则以直接归属于收购该金融资产的交易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交易成本计入损益。

在随后的测量中

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贸易及其他应收款。

后续计量类别有三种,视集团管理资产的业务模式和资产的现金流特征而定:

摊余成本

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而持有的债务工具,如果这些现金流量仅代表本金和利息的支付,则按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且不属于套期关系的债务工具的利得或损失,在资产终止确认或减值时计入损益。这些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计入利息收入。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而持有的债务工具,如果资产的现金流量仅代表本金和利息的支付,则被归类为FVOCI。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并在公允价值储备中累计,但确认减值损益、利息收入和汇兑损益的除外,则在损益中确认。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时,先前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的累计收益或亏损从权益重新分类至损益,并在“其他收益”或“其他费用”中列报。这些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并在“利息收入”中列报。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

持作交易的债务工具以及不符合摊余成本或FVOCI分类标准的债务工具,分类为FVPL。公允价值变动和利息收入于其产生期间在损益中确认,并在“其他收入”或“其他费用”中列报。

减值

本集团对所有未按公允价值计量持有的债务工具确认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备抵。预期信用损失是根据根据合同到期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集团预期收到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按原实际利率的近似值进行折现。预期现金流量将包括出售所持抵押品或合同条款不可或缺的其他信用增级产生的现金流量。

预期信用损失分两个阶段确认。对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发生明显上升的信用暴露,对未来12个月内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12个月的ECL)导致的信用损失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对于那些有

F-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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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会计政策信息(续)

自初始确认以来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况下,对预计在该风险敞口剩余期限内的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无论违约发生的时间如何(整个存续期内的ECL)。

对于贸易应收款项,本集团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时采用简化方法。因此,本集团不跟踪信用风险变化,而是在每个报告日根据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本集团根据其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建立了拨备矩阵,并根据债务人特有的前瞻性因素和可能影响债务人支付能力的经济环境进行了调整。

当合同付款逾期60天时,本集团将一项金融资产视为违约。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当内部或外部信息表明在考虑到集团持有的任何信用增级之前,集团不太可能全额收到未偿还的合同金额时,集团也可能认为一项金融资产处于违约状态。金融资产在无法合理预期收回合同现金流量时予以核销。

承认和终止承认

常规方式购买和出售金融资产的确认日期为交易日——本集团承诺购买或出售该资产的日期。

当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届满或已转移且本集团已转移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处置债务工具时,账面值与出售收益之间的差额在损益中确认。先前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的与该资产有关的任何金额将重新分类至损益。

金融工具抵销

金融资产和负债在具有法律上可执行的抵销权且有以净额结算的意向或同时变现资产和清偿负债的情况下,予以抵销并在财务状况表中列报的净额。

2.10贸易和其他应收款

应收款项于集团拥有无条件收取代价的权利时确认。收取对价的权利是无条件的,前提是在该对价到期支付之前只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倘在集团拥有无条件收取代价的权利前已确认收入,则该金额呈列为合约资产。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贸易应收款项按其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含有重大融资成分的贸易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按公允价值加交易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所有应收款随后按摊余成本列报,采用实际利率法,并包括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

2.11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指于财政期间结束前向集团提供的尚未支付的货品及服务的负债。如果付款在一年或更短时间内到期(如果更长,则在业务的正常运营周期内),则将其归类为流动负债。否则,它们将作为非流动负债列报。

F-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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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会计政策信息(续)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初始按公允价值确认,其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列账。

实际利率法是一种计算金融负债摊余成本并在相关期间分配利息费用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在金融负债的预期期限内,或(在适当情况下)较短期限内,将估计的未来现金付款(包括构成实际利率、交易成本和其他溢价或折价的组成部分的所有已支付或已收取的费用和积分)准确贴现至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的利率。

2.12租赁

当集团为承租人

在合同开始时,集团评估合同是否包含租赁。如果合同转让了在一段时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的使用以换取对价的权利,则合同包含租赁。只有在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时才需要重新评估。

使用权资产

本集团在标的资产可供使用之日确认一项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成本计量,成本包括根据在开始日期或之前支付的任何租赁付款和收到的租赁奖励调整的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如果没有获得租赁本不会产生的任何初始直接成本,将被添加到使用权资产的账面金额中。

这些使用权资产自起始日起至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租赁期结束之日(以较早者为准)采用直线法进行后续折旧。

使用权资产在“物业、厂房及设备”内列报。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采用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租赁付款额现值进行计量,如果该利率可以很容易地确定。如果该利率不能轻易确定,集团应使用其增量借款利率。

租赁付款包括以下内容:

•固定付款(包括实质上的固定付款),减去任何应收租赁奖励;

•以指数或费率为基础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初始使用起始日的指数或费率计量;

•余值担保项下预期应付金额;

•如果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期权,则购买期权的行使价格;和

•支付终止租赁的罚款,前提是租赁期限反映集团行使该选择权。

F-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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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会计政策信息(续)

对于同时包含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的合同,本集团根据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的相对单独价格将对价分配给每个租赁部分。集团已选择不将物业租赁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开,并将其作为一个单一的租赁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租赁负债在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重新计量:

•某一指数或费率变动引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

•集团对是否会行使延期选择权的评估有变化;或

•租赁范围或对价存在不属于原期限的修改。

租赁负债以使用权资产的相应调整重新计量,或在使用权资产账面值减至零的情况下计入损益。

短期和低价值租赁

集团已选择不对租期为12个月或以下的短期租赁和低值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但转租安排除外。与这些租赁有关的租赁付款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计入损益。

可变租赁付款

不以指数或费率为基础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不作为租赁负债计量和初始确认的一部分。本集团应在触发该等租赁付款的期间将该等租赁付款确认为损益。

2.13存货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账。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制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使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产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成本和相关生产间接费用(以正常运营能力为基础)。

可变现净值为日常经营过程中的预计售价,减去预计完工成本和适用的可变销售费用。

2.14所得税

当期和以前期间的当期所得税按预期向税务机关缴纳或收回的金额确认,采用截至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的税率和税法。管理层定期评估在纳税申报表中就适用的税收法规须作出解释的情况所采取的立场,并考虑税务机关是否很可能会接受不确定的税收处理。本集团根据最可能的金额或预期值计量其税收余额,具体取决于哪种方法能更好地预测不确定性的解决。

F-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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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会计政策信息(续)

就资产及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于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账面值之间产生的所有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但当递延所得税产生于并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的商誉或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且在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也不影响应课税损益时除外。

对附属公司投资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未来应课税利润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税收亏损时予以确认。

递延所得税计量:

(i)根据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的税率和税法,按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变现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清偿时预计适用的税率;和

(ii)基于集团预期于报告期末收回或结算其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的方式所产生的税务后果。

当期和递延所得税在损益中确认为收入或费用,除非该税项是由企业合并或直接在权益中确认的交易产生的。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税项根据收购时的商誉进行调整。

集团对投资税收抵免(例如生产力和创新抵免)进行会计处理,类似于对未使用税收抵免确认递延税项资产的其他税收抵免的会计处理,其范围是很可能有未来应课税利润可用于抵销未使用的税收抵免。

销售税

收入、费用和资产在扣除销售税额后确认,但以下情况除外:

(i)因购买资产或服务而产生的销售税项无法向税务机关收回时,在此情况下,销售税项确认为资产购置成本的一部分或适用时确认为费用项目的一部分;和

(ii)以含销售税额列示的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

可向税务机关收回或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销售税额净额,在财务状况表中作为应收款项或应付款项的一部分列示。

2.15规定

当集团因过去事件而产生现时义务(法律或推定)、很可能需要体现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以清偿该义务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估计时,确认拨备。

F-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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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会计政策信息(续)

拨备在每个报告期末进行审查,并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如果不再可能需要经济资源外流来结清债务,则拨回拨备。如果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是重大的,则使用在适当情况下反映负债特有风险的现行税前利率对拨备进行折现。采用贴现时,因时间推移而增加的拨备确认为财务成本。

资产拆卸、移走或恢复拨备乃于集团因过往事件而承担现时法定或推定责任、很可能需要资源流出以结清该责任且金额已可靠估计时确认。

本集团确认因购置或使用资产而产生的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拆除、拆除或恢复的估计成本。这一拨备是根据清偿债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估算的,同时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

2.16员工福利

界定缴款计划

定额供款计划是指离职后福利计划,根据该计划,集团在强制性、合同或自愿基础上向雇员公积金等独立实体支付固定供款。一旦缴付缴款,集团便没有进一步的付款义务。

短期雇员福利

短期雇员福利义务按未贴现基准计量,并在提供相关服务时计入费用。倘集团因雇员过去提供的服务而现时有法律或推定义务支付该金额,且该义务可可靠估计,则就预期将支付的金额确认负债。

短期补偿

员工享有的年假权利在员工应计时予以确认。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员工提供服务而导致的未使用年假的估计负债进行了应计。

2.17外币折算和余额

功能和列报货币

集团内各实体财务报表所列项目均使用该实体经营所处主要经济环境的货币(“功能货币”)计量。本公司及其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为美元(「美元」),于马来西亚注册成立的营运附属公司为马来西亚林吉特。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以马来西亚林吉特(“RM”)呈列,马来西亚林吉特是公司的报告货币。

交易和余额

以记账本位币(“外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交易,采用交易发生日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此类交易的结算以及货币资产和负债的换算产生的货币汇兑差额

F-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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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

2.重大会计政策信息(续)

按资产负债表日的期末汇率以外币计价,计入损益。货币项目主要包括金融资产(股权投资除外)、合同资产和金融负债。

以外币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汇率折算。

集团实体财务报表的翻译

拥有不同于列报货币的功能货币的集团所有实体(其中没有一个实体拥有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体的货币)的业绩和财务状况按以下方式换算为列报货币:

(i)资产和负债按报告日的收盘汇率换算;

(ii)收入和支出按平均汇率换算(除非该平均数不是交易日通行汇率累积效应的合理近似值,在这种情况下,收入和支出按交易日的汇率换算);和

(iii)所有由此产生的货币换算差额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并在外币换算储备中累计。这些外币折算差额因处置或部分处置丧失对外经营控制权而重新分类至损益。

2.18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的报告方式与向执行委员会提供的内部报告一致,执行委员会的成员负责分配资源和评估经营分部的业绩。

2.1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的现金及银行结余包括手头现金、银行结余及可随时兑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不大的已抵押存款。就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包括任何已抵押存款。

2.20股本

普通股被归类为权益类。直接归属于发行新普通股的增量成本在股本账户中扣除。

2.21关联方

关联方定义如下:

(a)任何人或该人的家庭的亲密成员与集团有关联,如果该人:

(i)对集团拥有控制权或共同控制权;

(ii)对集团有重大影响;或

(iii)为集团主要管理人员或公司母公司的成员。

F-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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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

2.重大会计政策信息(续)

(b)下列条件中的任何一项适用时,一个实体与集团有关联:

(i)实体和集团是同一集团的成员(这意味着每个母公司、子公司和同系子公司都与其他子公司有关联)。

(二)一个实体是另一实体的联营企业或合资企业(或另一实体为其成员的集团成员的联营企业或合资企业)。

(iii)两个实体均为同一第三方的合资企业。

(四)一个实体为第三实体的合营企业,另一实体为第三实体的联营企业。

(v)该实体为集团或与集团有关的实体的雇员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如果集团本身就是这样一个计划,发起雇主也与集团有关。

(vi)该实体由(a)中确定的人控制或共同控制。

(vii)(a)(i)中确定的人对实体具有重大影响力或是实体(或实体的母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的成员。

(viii)该实体或其所属集团的任何成员向集团或集团的母公司提供关键管理人员服务。

3.估计和假设的使用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在应用集团会计政策的过程中行使其判断。它还要求使用会计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和负债的呈报金额以及报告期内的收入和费用。

有关可能导致下一个财政期间内发生重大调整的重大风险的估计不确定性的信息包含在以下附注中:

功能货币的确定

在确定功能货币时,集团使用判断来确定实体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的币种。考虑因素包括主要影响商品和服务销售价格的货币和主要决定其商品和服务销售价格的竞争力量和法规的国家的货币。

贸易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备抵—第三方

本集团使用拨备矩阵计量贸易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贷损失率是根据集团客户的历史损失经验、地理位置、产品类型和内部评级,并根据债务人特有的前瞻性因素和可能影响债务人结算贸易应收款项能力的经济环境进行调整。在考虑经济环境对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影响时,集团评估例如国家违约风险。集团在每个报告日调整备抵矩阵。这种对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估计可能无法代表未来的实际违约情况。

存货减记备抵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估值。管理层审查集团的库存水平,以识别滞销和过时的库存,并识别具有市场价格的库存项目,即类似项目的市场报价,低于其账面

F-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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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核中期票据简明

合并财务报表

3.估计和假设的使用(续)

金额。管理层然后估计库存损失金额作为库存备抵。需求水平、技术发展和定价竞争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库存的可销售性和价值,进而可能影响集团的业绩。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集团在计及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估计剩余价值后,按其估计可使用年限进行折旧。估计可使用年限反映管理层对集团拟从使用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获得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间的估计。剩余价值反映管理层目前将从资产处置中获得的估计金额,扣除处置的估计成本后,如同该资产已达到使用年限并在其使用寿命结束时处于预期状态。预期使用水平和技术发展的变化可能会影响这些资产的经济性、使用寿命和残值,进而可能影响未来的折旧费用。

4.物业、厂房及设备

 

植物和
机械

 

租赁权
房地

 

计算机
系统和
办公室
设备

 

装修

 

测试仪和
工具

 

电机
车辆

 

合计

 

合计

RM

 

RM

 

RM

 

RM

 

RM

 

RM

 

RM

 

美元

成本:

           

 

   

 

   

 

       

 

   

 

2022年7月1日余额

 

9,279,489

 

2,269,108

 

1,841,658

 

 

1,319,374

 

 

2,100,354

 

 

73,287

 

16,883,270

 

 

3,678,032

 

新增

 

45,121

 

 

88,994

 

 

11,600

 

 

249,339

 

 

 

395,054

 

 

86,063

 

租赁负债的变更

 

 

532,423

 

 

 

 

 

 

 

 

532,423

 

 

115,989

 

核销

 

 

 

(88,467

)

 

(16,800

)

 

(6,597

)

 

 

(111,864

)

 

(24,370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9,324,610

 

2,801,531

 

1,842,185

 

 

1,314,174

 

 

2,343,096

 

 

73,287

 

17,698,883

 

 

3,855,714

 

新增

 

7,225

 

 

16,971

 

 

64,410

 

 

42,905

 

 

 

131,511

 

 

28,650

 

核销

 

 

 

(52,795

)

 

(5,510

)

 

 

 

 

(58,305

)

 

(12,702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9,331,835

 

2,801,531

 

1,806,361

 

 

1,373,074

 

 

2,386,001

 

 

73,287

 

17,772,089

 

 

3,871,662

 

             

 

   

 

   

 

       

 

   

 

累计折旧

           

 

   

 

   

 

       

 

   

 

2022年7月1日余额

 

5,886,202

 

691,413

 

1,712,794

 

 

1,273,670

 

 

1,783,576

 

 

73,285

 

11,420,940

 

 

2,488,060

 

折旧

 

555,531

 

616,206

 

108,879

 

 

20,775

 

 

126,574

 

 

 

1,427,965

 

 

311,083

 

核销

 

 

 

(88,447

)

 

(16,800

)

 

(4,795

)

 

 

(110,042

)

 

(23,973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6,441,733

 

1,307,619

 

1,733,226

 

 

1,277,645

 

 

1,905,355

 

 

73,285

 

12,738,863

 

 

2,775,170

 

折旧

 

261,916

 

229,461

 

45,474

 

 

10,319

 

 

69,989

 

 

 

617,159

 

 

134,449

 

核销

 

 

 

(52,792

)

 

(5,510

)

 

 

 

 

(58,302

)

 

(12,701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6,703,649

 

1,537,080

 

1,725,908

 

 

1,282,454

 

 

1,975,344

 

 

73,285

 

13,297,720

 

 

2,896,918

 

             

 

   

 

   

 

       

 

   

 

账面金额

           

 

   

 

   

 

       

 

   

 

2022年6月30日余额

 

3,393,287

 

1,577,695

 

128,864

 

 

45,704

 

 

316,778

 

 

2

 

5,462,330

 

 

1,189,972

 

2023年6月30日余额

 

2,882,877

 

1,493,912

 

108,959

 

 

36,529

 

 

437,741

 

 

2

 

4,960,020

 

 

1,080,544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2,628,186

 

1,264,451

 

80,453

 

 

90,620

 

 

410,657

 

 

2

 

4,474,369

 

 

974,744

 

根据租赁安排取得的使用权资产与同一类别的自有资产一起列报。该等租赁资产详情披露于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1。

F-58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未经审核中期票据简明

合并财务报表

5.库存

 

6月30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原材料

 

9,824,097

 

8,665,916

 

1,887,876

在制品

 

1,148,881

 

297,896

 

64,897

成品

 

2,104,709

 

3,124,929

 

680,768

在途货物

 

653,730

 

182,055

 

39,661

包装材料

 

22,055

 

28,090

 

6,119

   

13,753,472

 

12,298,886

 

2,679,321

确认为费用并计入“销售成本”的存货成本为4,878,498令吉(2023年6月:16,743,173令吉)。

本财政期间,集团确认存货减记相关的66,506令吉(2023年6月:25,975令吉)。这笔款项已计入“销售成本”。

6.贸易和其他应收款

 

6月30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贸易应收款–第三方

 

8,875,616

 

 

5,232,024

 

 

1,139,800

 

减:贸易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备抵–第三方

 

(243,021

)

 

(243,021

)

 

(52,942

)

   

8,632,595

 

 

4,989,003

 

 

1,086,858

 

存款

 

183,591

 

 

183,591

 

 

39,995

 

预付款项

 

68,813

 

 

71,270

 

 

15,526

 

向供应商垫款

 

73,957

 

 

322,037

 

 

70,156

 

递延IPO成本

 

2,110,605

 

 

4,849,162

 

 

1,056,393

 

杂项应收账款

 

2,091

 

 

5,630

 

 

1,227

 

   

11,071,652

 

 

10,420,693

 

 

2,270,155

 

贸易应收款项为无抵押、不计息,一般为30至120天(2023年6月:30至120天)的信用期限。

包括在贸易和其他应收款中的递延IPO费用为4,849,162令吉(2023年6月:2,110,605令吉)。这些费用包括直接归属于该集团拟议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准备工作的专业费用。

根据整个存续期ECL计算的贸易应收款项—第三方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6月30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财务期开始和结束时

 

243,021

 

243,021

 

52,942

F-59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未经审核中期票据简明

合并财务报表

6.贸易和其他应收款(续)

集团于各报告期末的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币种简介如下:

 

6月30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马来西亚林吉特

 

874,845

 

925,258

 

201,568

美元

 

8,993,253

 

9,123,854

 

1,987,638

欧元

 

1,203,176

 

325,925

 

71,003

其他

 

378

 

45,656

 

9,946

   

11,071,652

 

10,420,693

 

2,270,155

7.现金及银行结余

 

6月30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现金及银行结余

 

4,552,611

 

4,393,515

 

957,130

定期存款

 

321,643

 

323,143

 

70,397

   

4,874,254

 

4,716,658

 

1,027,527

定期存款的年利率为2.65%(2023年6月:2.65%),期限为365(2023年6月:365)天。定期存款将于2024年5月到期续存(2023年6月:2024年5月)。

定期存款323,143令吉(2023年6月:321,643令吉)质押予一家金融机构,作为向集团授出的银行担保及银行融资的担保。

 

6月30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现金及银行结余

 

4,874,254

 

 

4,716,658

 

 

1,027,527

 

减:定期存款质押

 

(321,643

)

 

(323,143

)

 

(70,397

)

每份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4,552,611

 

 

4,393,515

 

 

957,130

 

截至各报告期末,本集团现金及银行结余的币种简介如下:

 

6月30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马来西亚林吉特

 

2,257,730

 

750,831

 

163,569

美元

 

1,819,907

 

2,827,095

 

615,885

欧元

 

782,968

 

1,126,547

 

245,419

泰铢

 

13,649

 

12,185

 

2,654

   

4,874,254

 

4,716,658

 

1,027,527

歼60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未经审核中期票据简明

合并财务报表

8.股本

 

普通
股份– A类

 

普通
股份– B类

 

合计

   

数量
股份

 

数量
股份

 

数量
股份

 

RM

 

美元

实收资本

                   

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余额

 

8,750,000

 

2,500,000

 

11,250,000

 

482

 

105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授权发行11,250,000股普通股,价格为0.00001美元。

2023年8月29日,公司通过书面决议,将其现有授权普通股重新指定和重新分类。在重新分类行使前,公司获授权发行最多500,000,000股单一类别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重新分类行使后,公司的授权股份为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普通股,包括(i)497,5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及(b)2,5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

于2023年8月29日,公司分别有8,750,000股A类普通股及2,500,000股B类普通股已发行及流通在外。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在公司任何股东大会上提交表决的所有事项上作为一个类别共同投票,并拥有相同的权利,但每份A类普通股有权获得一(1)票,每份B类普通股有权获得二十(20)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授权及发行8,750,000股A类普通股及2,500,000股B类普通股。

9.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指因放弃过往年度公司间结余而产生的不可分配公积,扣除合并公积。

10.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6月30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非现行

           

关联方借款(附注19)

 

1,866,000

 

1,606,500

 

349,977

             

当前

           

贸易应付款项–第三方

 

1,223,951

 

432,832

 

94,293

贸易应付款项–关联方(附注19)

 

174,555

 

209,764

 

45,697

关联方借款(附注19)

 

5,131,500

 

2,754,000

 

599,961

非贸易应付款项–关联方(附注19)

 

1,068

 

7,574

 

1,650

关联方垫款(附注19)

 

2,044,063

 

4,627,537

 

1,008,112

其他应付款

 

241,574

 

180,265

 

39,271

规定

 

48,000

 

48,000

 

10,457

应计费用

 

1,254,271

 

831,493

 

181,141

   

10,118,982

 

9,091,465

 

1,980,582

   

11,984,982

 

10,697,965

 

2,330,559

F-61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未经审核中期票据简明

合并财务报表

10.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续)

贸易应付款项不计息,通常按30至90天(2023年6月:30至90天)的信用期限结算。

应计费用主要包括员工成本、合同工成本、应付利息、运费和专业费用。

于财政期间,来自关联方的垫款达4,627,537令吉(2023年6月:2,044,063令吉)为无抵押及不计息。这些预付款用于为集团拟议的IPO活动提供资金。

该拨备涉及租赁合同条款和条件规定的租赁物业拆除、拆除或恢复至原始状态的估计费用。

关联方借款无抵押,按年利率4.5%(2023年:4.5%)计息,预期以现金结算。

本集团于各报告期末的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的货币概况如下:

 

6月30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马来西亚林吉特

 

1,327,480

 

862,755

 

187,952

美元

 

10,063,356

 

9,548,066

 

2,080,053

欧元

 

530,488

 

151,663

 

33,040

新加坡元

 

37,938

 

 

日元

 

25,720

 

135,481

 

29,514

   

11,984,982

 

10,697,965

 

2,330,559

11.租赁负债

集团作为承租人

集团拥有租赁物业处所及厂房及机器的租赁合约。本集团在该等租赁项下的义务以出租人对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作担保。本集团受限制不得转让、转租租赁资产。

集团亦有若干租期为12个月或以下的租约及价值较低的租约。集团对该等租赁适用‘短期租赁’及‘租赁低值资产’确认豁免。

物业、厂房及设备内呈列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金额

 

租赁权
房地

 

植物和
机械

 

合计

 

合计

   

RM

 

RM

 

RM

 

美元

截至2022年7月1日

 

1,577,695

 

 

2,854,293

 

 

4,431,988

 

 

965,512

 

加法

 

532,423

 

 

 

 

532,423

 

 

115,989

 

折旧

 

(616,206

)

 

(348,516

)

 

(964,722

)

 

(210,166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1,493,912

 

 

2,505,777

 

 

3,999,689

 

 

871,335

 

加法

 

 

 

 

 

 

 

 

折旧

 

(229,461

)

 

(174,258

)

 

(403,719

)

 

(87,95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1,264,451

 

 

2,331,519

 

 

3,595,970

 

 

783,385

 

F-62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未经审核中期票据简明

合并财务报表

11.租赁负债(续)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的账面值及财政期间的变动在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其他地方披露,租赁负债的到期分析在附注21中披露。

 

6月30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当前

 

1,206,845

 

1,244,680

 

271,154

非现行

 

2,332,121

 

1,700,247

 

370,400

   

3,538,966

 

2,944,927

 

641,554

在损益中确认的金额

 

12月31日,
2022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使用权资产折旧

 

359,351

 

403,719

 

87,951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附注14)

 

111,901

 

100,524

 

21,899

   

471,252

 

504,243

 

109,850

现金流出总额

集团的租赁现金流出总额为694,562令吉(2022年12月:576,170令吉)。

12.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变动情况如下:

 

6月30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财务期初

 

202,000

 

218,718

 

47,648

计入损益(附注18)

 

16,718

 

51,282

 

11,172

财政期末

 

218,718

 

270,000

 

58,820

13.收入

 

12月31日,
2022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销售商品–在某一时点转让

 

17,021,292

 

10,847,686

 

2,363,176

14.利息支出

 

12月31日,
2022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应付关联公司贷款利息支出(附注19)

 

170,787

 

138,604

 

30,195

租赁负债利息(附注11)

 

111,901

 

100,524

 

21,899

   

282,688

 

239,128

 

52,094

F-63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未经审核中期票据简明

合并财务报表

15.其他收益

 

12月31日,
2022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处置被刮材料收益

 

1,855

 

19,692

 

4,290

外汇收益,净额

 

121,586

 

 

其他

 

3,278

 

 

   

126,719

 

19,692

 

4,290

16.其他费用

 

12月31日,
2022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外汇损失,净额

 

 

42,480

 

9,255

17.税前利润

 

12月31日,
2022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销售成本

           

存货成本

 

9,883,583

 

4,878,498

 

1,062,784

员工福利费用

           

–薪资及相关成本

 

3,920,810

 

2,635,213

 

574,083

–界定缴款计划

 

275,574

 

231,179

 

50,363

             

销售和分销费用

           

运费出

 

175,709

 

119,342

 

25,999

租用仓库

 

196,736

 

32,347

 

7,047

             

一般和行政费用

           

员工福利费用

           

–薪资及相关成本

 

858,189

 

718,489

 

156,523

–界定缴款计划

 

100,411

 

86,982

 

18,949

–员工福利

 

68,941

 

87,893

 

19,148

法律和专业费用

 

107,051

 

94,029

 

20,484

18.所得税(贷项)/费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在损益中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主要组成部分为:

 

12月31日,
2022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当期所得税

   

 

       

本期拨备

 

(2,696

)

 

 

递延税项

   

 

       

本年度(注12)

 

 

 

51,282

 

11,172

   

(2,696

)

 

51,282

 

11,172

F-64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

未经审核中期票据简明

合并财务报表

18.所得税(贷项)/费用(续)

税费支出与会计利润/(亏损)的关系

国内所得税按财政期间估计应课税利润/(亏损)的24%(2022年:24%)计算。其他法域的税项按有关法域的现行税率计算。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财政期间的税务费用与会计利润/(亏损)乘以马来西亚所得税税率的乘积之间的对账如下:

 

12月31日,
2022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所得税前利润/(亏损)

 

266,046

 

 

(812,513

)

 

(177,007

)

     

 

   

 

   

 

按24%税率计算的税款(2022年:24%)

 

63,851

 

 

(195,003

)

 

(42,482

)

     

 

   

 

   

 

影响:

   

 

   

 

   

 

不能用于税收目的的费用扣除

 

232,561

 

 

248,404

 

 

54,115

 

收入不征税

 

(124,712

)

 

 

 

 

税收优惠和扣除

 

(188,491

)

 

(223,460

)

 

(48,681

)

未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299,280

 

 

65,198

 

使用先前未确认的递延税项资产

 

 

 

(47,760

)

 

(10,405

)

其他

 

14,095

 

 

(30,179

)

 

(6,573

)

所得税(贷项)/费用

 

(2,696

)

 

51,282

 

 

11,172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通过未来应课税利润实现相关税收优惠的情况下,对结转的税收损失和资本减免确认。集团于报告日有未确认拨备850,000令吉(2023年:1,049,000令吉)、税务亏损708,000令吉(2023年:无)及资本免税额1,128,000令吉(2023年:589,000令吉),可在符合若干法定规定的情况下结转及用于抵销未来应课税收入。税收损失和资本免税额没有到期日。由于集团可利用该等税务优惠的未来应课税溢利的可得性存在不确定性,故并无就税务亏损及资本减免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英属维尔京群岛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现行法律,公司及其子公司TEM SP Limited无需缴纳任何所得税。

F-65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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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

19.重大关联交易及余额

除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其他地方所披露者外,本期间按集团与其关联方议定的条款进行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如下:

 

12月31日,
2022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SEAP贸易私人有限公司

           

销售到

 

63,060

 

3,163

 

689

利息开支–非贸易(附注14)

 

170,787

 

138,604

 

30,195

             

TEM电子(江门)有限公司

           

销售到

 

3,336

 

2,455

 

535

购买自

 

1,030,902

 

214,893

 

46,815

             

BAP贸易有限公司

           

购买自

 

 

167,294

 

36,445

IT支持费–非贸易

 

72,709

 

 

与关联方的余额

 

6月30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贸易应付款项

   

 

   

 

   

 

TEM电子(江门)有限公司

 

(148,835

)

 

(74,283

)

 

(16,183

)

BAP贸易有限公司

 

(25,720

)

 

(135,481

)

 

(29,514

)

   

(174,555

)

 

(209,764

)

 

(45,697

)

     

 

   

 

   

 

非贸易应付款项

   

 

   

 

   

 

SEAP贸易有限公司。

 

(1,068

)

 

(7,574

)

 

(1,650

)

     

 

   

 

   

 

关联方垫款

   

 

   

 

   

 

新大自然药业工业有限公司

 

2,044,063

 

 

4,627,537

 

 

1,008,112

 

     

 

   

 

   

 

关联方借款

   

 

   

 

   

 

SEAP Trading Pte.Ltd(1)

   

 

   

 

   

 

当前

 

5,131,500

 

 

2,754,000

 

 

599,961

 

非现行

 

1,866,000

 

 

1,606,500

 

 

349,977

 

   

6,997,500

 

 

4,360,500

 

 

949,938

 

____________

(1)SEAP Trading Pte.Ltd.的贷款将于2024年6月、2024年7月、2024年8月和2025年8月到期偿还。

关键管理人员

主要管理人员是指集团的董事,以及直接或间接对集团的活动具有规划、指导和控制的权力和责任的人员。

F-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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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重大关联交易及余额(续)

集团主要管理人员于财政期间的薪酬如下:

 

12月31日,
2022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薪金及相关费用

 

157,960

 

185,265

 

40,360

界定缴款计划

 

18,893

 

22,151

 

4,826

   

176,853

 

207,416

 

45,186

20.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是根据COO(“首席运营官”)为资源分配和业绩评估目的定期审查的有关集团组成部分的内部报告确定的。分部业绩、资产和负债包括直接归属于分部的项目以及可以合理分配的项目。

集团经营单一业务分部,即销售连接器、组件及线束业务。

地理信息和主要客户

集团的非流动资产位于马来西亚。

下表按集团收入的地理位置对收入进行细分。地理位置以货物交付给客户的地点为准。

 

12月31日,
2022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泰国

 

7,205,535

 

5,363,142

 

1,168,364

马来西亚

 

3,524,497

 

3,797,780

 

827,349

瑞士

 

4,672,426

 

849,109

 

184,979

美利坚合众国

 

1,431,647

 

707,872

 

154,210

其他(a)

 

187,187

 

129,783

 

28,274

   

17,021,292

 

10,847,686

 

2,363,176

____________

(a)没有来自其他单一国家的收入达到集团收入的5%或以上。

21.金融风险管理

集团的活动使其面临来自其经营的多种金融风险。重点金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

董事审查并同意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和程序,这些政策和程序由管理团队执行。本集团的政策是,并在整个当前和以往财政期间一直是,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工具交易。

以下章节详细介绍了本集团面临上述金融风险的情况以及管理这些风险的目标、政策和流程。

本集团面对该等财务风险的风险或管理及计量风险的方式并无改变。

F-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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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金融风险管理(续)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方违约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本集团遭受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信贷风险敞口主要来自贸易和其他应收款。对于其他金融资产(包括现金),本集团通过专门与高信用评级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将信用风险降至最低。

集团采取了只与信誉良好的交易对手打交道的政策。本集团对其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进行持续的信用评估,一般不需要抵押品。

本集团考虑资产初始确认时的违约概率,以及在每个报告期内信用风险是否持续显着增加。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的违约事件确定为当内部和/或外部信息表明不太可能收到该金融资产时,这可能包括拖欠超过60天到期的合同付款或交易对手存在重大困难。

为尽量减低信贷风险,集团已制定并维持集团的信贷风险等级,以根据其违约风险程度对风险敞口进行分类。信用评级资料由公开财务资料及集团本身的交易记录提供,以对其主要客户及其他债务人进行评级。专家组认为现有的合理和支持性的前瞻性信息包括以下指标:

•内部信用评级

•外部信用评级

•商业、金融或经济状况的实际或预期重大不利变化,预计将导致债务人履行义务的能力发生重大变化

•债务人经营成果的实际或预期重大变化

•同一债务人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债务人的预期业绩和行为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债务人在公司的付款状况发生变化,债务人的经营成果发生变化

无论上述分析如何,如果债务人在进行合同付款时逾期超过30天,则假定信用风险显着增加。

•本集团在以下情况下确定其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

•债务人存在重大困难

•违约,例如违约或逾期事件

•债务人进入破产或其他财务重整的可能性正在变大

•由于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正在消失

当债务人未能支付逾期超过120天的合同付款时,本集团将一笔应收款项归类为潜在的注销。当有证据表明债务人出现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没有现实的追偿前景时,核销金融资产。

F-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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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金融风险管理(续)

本集团目前的信用风险分级框架包括以下几类:

类别

 

类别的定义

 

承认的依据
预期信用损失(ECL)

I

 

交易对手违约风险较低,不存在任何逾期金额。

 

12个月ECL

二、二

 

金额逾期> 30天或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上升。

 

终身ECL —不存在信用减值

三届

 

金额>逾期60天或有证据表明资产发生信用减值(违约)。

 

终身ECL —信用减值

四、

 

有证据表明,债务人陷入严重的财务困境,债务人没有现实的追偿前景。

 

金额核销

下表详细列出了本集团金融资产的信用质量,以及按信用风险评级类别划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类别

 

12个月或
生命周期ECL

 

毛额
携带
金额

 

亏损
津贴

 

净携
金额

 

净携
金额

           

RM

 

RM

 

RM

 

美元

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二、二
注1

 

终身ECL(简体)

 

5,232,024

 

(243,021

)

 

4,989,003

 

1,086,858

其他应收款(不含预付款、预付供应商款项和递延IPO费用)

 

I
注2

 

12个月ECL

 

189,221

 

 

 

189,221

 

41,222

现金及银行结余

 

I
注3

 

12个月ECL

 

4,716,658

 

 

 

4,716,658

 

1,027,527

2023年6月30日

               

 

       

应收账款

 

二、二
注1

 

终身ECL(简体)

 

8,875,616

 

(243,021

)

 

8,632,595

 

1,880,617

其他应收款(不含预付款、预付供应商款项和递延IPO费用)

 

I
注2

 

12个月ECL

 

185,682

 

 

 

185,682

 

40,451

现金及银行结余

 

I
注3

 

12个月ECL

 

4,874,254

 

 

 

4,874,254

 

1,061,859

应收贸易账款(注1)

对于贸易应收款项,本集团采用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中的简易法,并使用拨备矩阵在整个存续期内计量ECL的损失准备。在以集合方式确定ECL时,贸易应收款项是根据相似的信用风险和账龄进行分组的。本集团根据债务人的逾期状况、历史客户的付款情况考虑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酌情调整以反映当前状况和对影响客户结算能力的未来经济状况的估计

F-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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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金融风险管理(续)

债务。本集团已将其销售商品所在国家的风险确定为最相关的因素,并根据该因素的预期变化对历史损失率进行相应调整。因此,贸易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状况是根据其在拨备矩阵方面的逾期状况列报的。

 

贸易
应收款项

 

ECL

 

贸易
应收款项,净额

 

贸易
应收款项,净额

   

RM

 

RM

 

RM

 

美元

2023年12月31日

       

 

       

未逾期

 

4,697,733

 

(221,832

)

 

4,475,901

 

975,078

< 30日

 

532,211

 

(19,109

)

 

513,102

 

111,780

31日至60天

 

 

 

 

 

61天至90天

 

2,080

 

(2,080

)

 

 

91天至120天

 

 

 

 

 

> 120天

 

 

 

 

 

   

5,232,024

 

(243,021

)

 

4,989,003

 

1,086,858

2023年6月30日

       

 

       

未逾期

 

7,342,981

 

(219,384

)

 

7,123,597

 

1,551,880

< 30日

 

1,528,107

 

(19,109

)

 

1,508,998

 

328,736

31日至60天

 

 

 

 

 

61天至90天

 

2,832

 

(2,832

)

 

 

91天至120天

 

 

 

 

 

> 120天

 

1,696

 

(1,696

)

 

 

   

8,875,616

 

(243,021

)

 

8,632,595

 

1,880,616

其他应收款(注2)

其他应收款被认为信用风险较低,并受到非实质性信用损失。这些资产的信用损失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因此,它们是按照12个月的ECL计量的。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注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主要是存放在具有较高国际信用评级的信誉良好的银行的存款。该资产的信用损失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因此,它们是按照12个月的ECL计量的。

风险过度集中

当若干对手方从事类似的业务活动,或在同一地理区域开展活动,或具有会导致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受到经济、政治或其他条件变化的类似影响的经济特征时,就会产生集中。集中度表明集团业绩对影响特定行业的发展的相对敏感性。

信用风险敞口

除下文披露的重要客户外,本集团并无重大集中信贷风险。集团已制定信贷政策和程序,以尽量减少和减轻其信贷风险敞口。

F-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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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金融风险管理(续)

下表列出占集团收入10%或以上的单一客户概要:

 

12月31日,
2022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客户A

 

7,137,978

 

5,310,365

 

1,156,867

客户B

 

4,672,426

 

849,109

 

184,979

客户C

 

2,011,875

 

1,971,634

 

429,522

   

13,822,279

 

8,131,108

 

1,771,368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因资金短缺而在履行短期债务方面遇到困难的风险。本集团的流动性风险敞口主要产生于金融资产和负债的期限错配。通过匹配付款和收款周期进行管理。如有必要,集团通过运营产生的资金、银行借款和关联方垫款的组合为其营运资金需求提供资金。

在评估我们的流动性时,我们监控和分析我们的手头现金和我们的运营支出承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们的现金及银行结余约为470万令吉,流动资产约为2780万令吉,流动负债约为1060万令吉。

基于上述考虑,管理层认为,集团有足够的资金来满足其营运资金需求和债务义务,至少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出现的若干因素可能会破坏集团的计划,例如对其产品的需求变化、经济状况、其经营业绩持续恶化以及其股东和相关方无法提供持续的财务支持。

集团保持充足的现金及银行结余,内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其活动提供资金,管理层信纳有资金可为公司运营提供资金。

按剩余合同期限分列的金融工具分析

下表详细列出了非衍生金融负债的剩余合同期限。该等表格乃根据金融负债的未折现现金流量按可要求集团支付的最早日期编制。该表包括利息和本金现金流量。

 

按需或
1年内

 


2至5年

 

合计

   

RM

 

RM

 

RM

2023年12月31日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9,153,086

 

1,721,766

 

10,874,852

租赁负债

 

1,389,125

 

1,793,875

 

3,183,000

合计

 

10,542,211

 

3,515,641

 

14,057,852

             

2023年6月30日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0,197,354

 

1,954,985

 

12,152,339

租赁负债

 

1,389,125

 

2,488,437

 

3,877,562

合计

 

11,586,479

 

4,443,422

 

16,029,901

F-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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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金融风险管理(续)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利率、外汇汇率等市场价格变动对集团利润或亏损产生影响的风险。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可接受的参数范围内管理和控制市场风险敞口,同时优化风险收益。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本集团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敞口主要来自关联方的贷款。

本集团定期检讨其负债及监测利率波动,以确保利率风险敞口在可接受的水平范围内。

本集团预期报告期末计息金融工具利率合理可能变动的影响不会对本集团的利润或亏损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外汇风险主要来自以外币计价的交易产生的现金流量。目前,本集团并无任何正式的外汇风险对冲政策。集团通过在必要时以即期汇率买卖外币来确保将净敞口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以解决短期失衡问题。

本集团有以实体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主要是美元(USD)、欧元(EUR)和新加坡元(SGD))计价的销售或采购产生的交易货币风险。

在每个报告日,本集团的外汇风险敞口如下:

 

2023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美元

 

欧元

 

美元

 

欧元

   

RM

 

RM

 

RM

 

RM

金融资产

   

 

   

 

   

 

   

 

贸易及其他
应收款项

 

8,993,253

 

 

1,203,176

 

 

9,123,854

 

 

325,925

 

现金及银行结余

 

1,819,907

 

 

782,968

 

 

2,827,095

 

 

1,126,547

 

     

 

   

 

   

 

   

 

金融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0,063,356

)

 

(530,488

)

 

(9,548,066

)

 

(151,663

)

净敞口

 

749,804

 

 

1,455,656

 

 

2,402,883

 

 

1,300,809

 

截至报告日,马来西亚林吉特兑外币计价余额的升值将使损益增加/(减少)如下所示的金额。该分析假设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

 

损益(税后)

   

6月30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走强1%(2023年6月:4%)

 

22,794

 

18,262

欧元走强1%(2023年6月:7%)

 

77,441

 

9,886

F-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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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金融风险管理(续)

基于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马来西亚林吉特兑上述货币走弱将对上述货币产生与上述金额相同但相反的影响。

22.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计量

关于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及相关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进行了定义,要求披露本集团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进行了界定,建立了公允价值计量披露的三级估值层次结构,增强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要求。这三个层次定义如下:

•第1级——公司在计量日可以获取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

•第2级——除包含在第1级中的报价之外,对资产或负债可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输入值,以及

•第3级——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由于这些余额的短期性质,这些余额的账面金额与其公允价值相近。

贸易应收款项和贸易应付款项

由于这些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须遵守正常贸易信贷条款,故其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租赁负债及向关联公司借款

这些结余的账面值与其公允价值相若,因为就与金融机构作出的类似安排而言,它们须遵守接近市场利率的利率。

23.按类别分列的金融工具

于报告日,按摊余成本计算的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及金融负债的账面总额如下:

 

6月30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12月31日,
2023

   

RM

 

RM

 

美元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贸易和其他应收款

 

8,818,277

 

5,178,224

 

1,128,08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874,254

 

4,716,658

 

1,027,527

   

13,692,531

 

9,894,882

 

2,155,60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1,936,982

 

10,649,965

 

2,320,102

租赁负债

 

3,538,966

 

2,944,927

 

641,554

   

15,475,948

 

13,594,892

 

2,961,656

F-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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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资本管理

集团对其资本进行管理,以确保集团能够持续经营并保持最佳资本结构,从而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集团的资本结构由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组成,包括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所呈列的已发行股本、储备及留存收益。

集团管理其资本结构,并根据经济状况的变化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集团可能会调整向股东派发股息、向股东返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任何外部强加的资本要求的约束。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的财政期间,目标、政策或流程没有变化。

25.报告期后事项

公司已评估自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5月8日期间的所有事项,即该等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可供刊发的日期,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并无该等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规定的任何重大后续事项。

F-74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

2,200,000股A类普通股

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景

____________________

 

主承销商

 

联席经理

, 2024

直至(包括)2024年4月12日(本招股章程日期后二十五(25)天),所有买卖或交易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交易商,不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均可能被要求交付招股章程。这一交割要求是交易商在担任承销商时以及就其未售出的配售或认购交付招股说明书的义务的补充。

除本招股章程所载的内容外,任何交易商、销售人员或任何其他人均无权就本次发行提供任何信息或作出任何陈述。如果提供或作出这些信息或陈述,则不得将这些信息或陈述视为已获我们授权。除本招股章程所提供的证券外,本招股章程并不构成任何证券的出售要约或购买要约的招揽,亦不构成要约或招揽未获授权或属非法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的出售要约或购买任何证券的要约招揽。

  

 

目 录

本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不完整,可能会发生变更。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注册声明生效之前,我们可能不会出售这些证券。本招股章程不是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也不是在不允许要约或出售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征求购买这些证券的要约。

初步前景

 

待完成,日期,2024年

2,200,000股A类普通股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

本回售招股章程涉及本招股章程所指售股股东合共回售2,200,000股A类普通股。我们将不会收到本招股说明书中指定的售股股东出售A类普通股的任何收益。

本招股说明书所涵盖的售股股东出售的任何股份将仅在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开始交易后发生,且该等出售将按现行市场价格或私下协商的价格开始。在我们的首次公开发行完成之前,不得出售本招股说明书所涵盖的股份。特此发售的证券的分销可在普通经纪商的交易、私下协商交易或通过向一家或多家交易商出售以作为委托人转售此类证券而可能发生的一项或多项交易中进行。售股股东将按当时市场价格或私下协商价格出售其股份。通常和习惯或特别商定的经纪费用或佣金可由售股股东支付。本登记声明的生效日期为2024年5月[ • ]日。

作为本回售招股章程的一部分而登记进行转售的A类普通股,一旦登记,将构成我们公众持股量的相当大比例。出售大量注册股份可能导致我们A类普通股的公开交易价格显着下降,并可能削弱我们通过出售或发行额外A类普通股筹集资金的能力。我们无法预测此类出售可能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现行市场价格产生的影响。尽管公开交易价格如此下跌,某些售股股东仍可能因其购买A类普通股的价格低于其他公众投资者而获得A类普通股的正回报率,并可能被激励在其他人没有的情况下出售其A类普通股。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现有股东未来出售A类普通股,包括根据回售说明书进行的出售,可能会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A类普通股一直没有公开市场。我们打算申请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我们的A类普通股,代码为“LNKS”。无法保证我们的上市申请一定会获得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批准,如果我们的申请未获得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批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将被终止。

我们将成为《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所定义的“受控公司”,因为紧随本次发行完成及售股股东根据回售说明书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后,我们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Man Tak Lau先生将拥有5,829,500股A类普通股和2,500,000股B类普通股,占我们已发行及流通普通股总数的61.93%,占总投票权的91.60%,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超额配股权。因此,我们的控股股东将有能力控制通过其对公司的控股所有权提交给股东批准的某些事项的结果,例如选举董事、修订我们的组织文件以及任何合并、合并、出售我们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或其他重大公司交易。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相关的风险——我们的控股股东拥有重要的投票权,可能会采取可能不符合我们其他股东最佳利益的行动”。然而,即使我们被视为“受控公司”,我们也不打算利用根据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给予“受控公司”的公司治理豁免。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我们是纳斯达克上市规则含义内的“受控公司”,并且可能会遵守某些公司治理要求的某些豁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公众股东产生不利影响。”

LIL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并非马来西亚运营公司。作为一家没有实质性业务的控股公司,我们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TEM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此次发行的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LIL的A类普通股,而不是我们的运营子公司TEM的股票。您可能永远不会直接持有我们运营子公司的任何股权。

本次回售说明书的日期为,2024

 

目 录

前景摘要

以下摘要重点介绍了公开发售招股说明书中其他地方包含的信息,并不包含您在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之前应考虑的所有信息。你应该仔细阅读整个招股说明书,包括“风险因素”、“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附注,每一种情况都包含在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除其他事项外,在作出投资决定前,应仔细考虑本招股说明书标题为“业务”一节中讨论的事项。

概述

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我们是电线/电缆线束的制造商和供应商,我们的制造业务位于马来西亚,在电线/电缆线束行业拥有20多年的经验。电线/电缆线束是指电线/电缆与带子、电缆扎带和电工胶带捆绑在一起,用以传输信号或电力的总成。我们的客户一般是主要以亚太地区为基地的家电、工业产品和汽车行业的全球品牌制造商和原始设备制造商(“OEM”)。

我们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都与客户密切合作,包括设计、原型设计和生产。我们的商业模式使我们能够为不同的应用和电气设计提供定制的线束。我们的产品是根据客户的具体技术要求定制定做的。

我们的竞争优势

我们认为,我们的运营子公司有别于竞争对手的以下竞争优势:

•多元化行业的客户基础以及与全球知名品牌制造商和OEM的长期业务关系;

•广泛了解线束生产工艺,更新机器和高效管理,在保持质量的同时带来有竞争力的价格;

•高标准和对质量控制的承诺;

•强大的定制化生产平台;以及

•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对我们经营所在的制造业有广泛的了解。

我们的策略

我们的目标是实现我们的业务目标,进一步加强我们的市场地位,并通过推行以下关键战略继续成为具有竞争力的电线/电缆线束制造商和供应商:

•升级提升我们的产能;

•加强我们的销售和营销努力,以使我们的客户群多样化;

•提升我们的能力水平;和

•收购公司和/或组建合资企业。

公司历史沿革及Structure

1995年10月31日,TEM根据马来西亚法律成立,从事制造连接器、组件和电线/电缆线束的业务。TSPL于2022年11月15日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作为重组的一部分,于2022年12月14日,TSPL收购TEM的全部已发行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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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8日,LIL作为一家控股公司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作为重组的一部分,于2022年12月21日,LIL收购了TSPL的全部已发行股本,随后TSPL由LIL全资拥有,TEM由LIL间接全资拥有。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股权,我们将发行2,200,000股A类普通股,占此次发行完成后普通股的16.36%。下面的图表说明了我们的公司结构,并确定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本次发行完成时我们的子公司:

我们将成为《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定义的“受控公司”,因为在紧随本次发行完成以及售股股东根据回售说明书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后,我们的控股股东将拥有我们已发行在外普通股总数的61.93%,占总投票权的91.60%,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超额配股权,并且可能有能力决定需要股东批准的事项。

投资者正在购买我们的控股公司LIL的证券,而不是我们运营子公司的证券,通过这些证券我们进行运营。

往来子公司的现金转账

作为我们现金管理政策和程序的一部分,我们的管理层定期监测子公司的现金状况,并每月编制预算,以确保其在可预见的未来拥有履行其义务所需的资金,并确保充足的流动性。如果出现现金需求或潜在的流动性问题,将向我们的首席财务官报告,并以董事会批准为前提。

现金通过我们的组织以以下方式转移:(i)资金根据需要通过我们的BVI子公司以出资或股东贷款的形式(视情况而定)从LIL转移到我们在马来西亚的运营子公司TEM;以及(ii)TEM可能通过我们的BVI子公司向LIL支付股息或其他分配。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可以(i)通过提供股东贷款、(ii)通过进一步认购股份或(iii)通过出资方式向其直接子公司提供资金,而无需进一步认购股份。对于LIL向其子公司转移现金,BVI法律允许LIL以上述三种方式向其直接子公司TSPL提供资金,但须遵守BVI法案规定的某些限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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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和LIL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同样,BVI法律允许TSPL以上述三种方式向我们的运营子公司TEM提供资金,但须遵守BVI法案(经修订)和TSPL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规定的某些限制。

根据马来西亚法律法规,TEM以股息或其他分配形式向我们转移资金的能力不受监管条款的实质性限制。TEM可以自由汇出撤资收益、利润、股息或在马来西亚的任何投资产生的任何收入,只要支付的是外币,而不是马来西亚林吉特,并根据马来西亚国家银行(马来西亚中央银行)(“BNM”)发布的外汇通知。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经修订),在不违反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情况下,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可以向其股东进行股息分配,但条件是在分配之后,该公司的资产价值立即超过其负债,并且该公司有能力在债务到期时支付其债务。

除上述情况外,我们没有采取或维持任何现金管理政策和程序,以规定此类资金的金额或资金如何转移,并且我们的子公司在相互之间转移现金、从我们的子公司向LIL分配收益以及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根据任何适用协议结清所欠款项的能力方面没有遇到任何困难或限制。

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止年度,LIL并无宣派或派付任何股息或分派,亦无资产在LIL及其附属公司之间转移。

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为我们的股票支付股息。我们目前打算保留所有可用资金和未来收益(如果有的话),用于运营子公司业务的运营和扩展。与我们的股息政策相关的任何未来决定将由我们的董事会在考虑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资本要求、合同要求、业务前景和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后酌情决定,并受制于任何未来融资工具中包含的限制。

民事责任的强制执行

我们是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基本上我们所有的资产都位于美国境外。此外,我们所有的董事和执行官都是马来西亚或香港的国民或居民,他们几乎所有的资产都位于美国境外。因此,您可能难以在美国境内向我们或这些人送达诉讼程序,或执行在美国法院对我们或他们获得的判决,包括基于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的判决。您也可能难以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以及我们的执行官和董事执行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普通股相关的风险——您可能会在根据外国法律对我们或招股说明书中指定的董事实施送达法律程序、执行外国判决或在马来西亚或香港提起诉讼方面遇到困难。”了解更多信息。

我们已指定Cogency Global Inc.为我们的代理人,在根据美国证券法对我们提起的任何诉讼中,可能会向其送达诉讼程序。

Conyers Dill & Pearman,我们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顾问,已告知我们,BVI法院是否会(i)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针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作出的判决,以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施加责任;或(ii)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受理在BVI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提起的原始诉讼,存在不确定性。

Conyers Dill & Pearman告知我们,尽管BVI没有对在美国联邦或州法院获得的判决进行法定强制执行(并且BVI不是任何关于对等强制执行或承认此类判决的条约的缔约方),但BVI的法院将承认为有效的判决,在美国联邦或州法院获得的最终和最终的判决,根据该判决,应支付一笔款项(不包括就多项损害赔偿、税款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指控或就罚款或其他处罚而应支付的一笔款项),并将据此作出判决,但前提是(a)此类法院对受此判决的当事人具有适当的管辖权,(b)此类法院没有违反英属维尔京群岛的自然正义规则,(c)此类判决不是通过欺诈获得的,(d)判决的执行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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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反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共政策,(e)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作出判决之前没有提交与诉讼相关的新的可受理证据,以及(f)适当遵守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规定的正确程序。然而,如果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判定美国法院基于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作出的惩罚性判决产生了支付可能被视为罚款、处罚或惩罚性性质的付款义务,则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不太可能在不根据案情重审的情况下执行该惩罚性判决。

我们的马来西亚法律顾问Mah-Kamariyah & Philip Koh告知我们,在马来西亚执行外国判决可以通过法定强制执行或普通法强制执行规则来实现。根据马来西亚1958年《互惠执行判决法案》(REJA),REJA附表1所列的互惠国家高级法院作出的判决得到承认,并可通过登记判决的方式直接或立即执行,前提是此类判决满足REJA规定的要求。在REJA第一附表所列国家以外的国家获得的外国判决,不得不通过英美法规则执行。虽然美国不是REJA第一附表所列的对等国家,但根据马来西亚普通法原则,在美国宣布的判决仍可在马来西亚执行,条件是此类外国判决必须满足某些条件,其中包括以下条件:

(a)该判决为一笔确定的款项,且为最终及结论性的;

(b)准予判决的原审法院对该诉讼具有管辖权;

(c)该判决并非以欺诈手段取得;

(d)取得判决的法律程序并无违反自然正义;及

(e)执行判决不会违反马来西亚的公共政策。

香港没有与美国对等执行判决的安排。因此,仅基于美国联邦证券法或美国境内任何州或地区的证券法的美国法院民事责任判决在香港、在原始诉讼或强制执行诉讼中的可执行性存在不确定性。

我们的香港法律顾问Hastings & Co.告知我们,香港法院是否会(i)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作出的判决,或(ii)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对在香港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提起的原始诉讼进行受理,存在不确定性。

美国法院根据美国联邦或州证券法律作出的判决,可在香港按普通法强制执行,方法是就该判决在香港法院就根据该判决应支付的金额提起诉讼,然后根据外国判决的强度寻求即决判决,但外国判决(其中包括),是(1)针对一笔债务或一笔确定的款项(不是向外国政府征税当局征收的税款或类似费用或罚款或其他处罚);(2)就索赔的是非曲直而言是最终的和结论性的,但不是其他。在任何情况下,如果(a)该判决是通过欺诈获得的;(b)获得该判决的程序与自然正义相抵触;(c)该判决的执行或承认将违反香港的公共政策;(d)美国法院没有司法管辖权;或(e)该判决与香港先前的判决相冲突,则该判决无论如何不得在香港如此执行。

关键风险因素汇总

我们的业务受到多项风险的影响,包括可能阻碍我们实现业务目标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这些风险是您在决定投资于我们的A类普通股之前应考虑的。“风险因素”中对这些风险进行了更全面的讨论。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与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更详细的讨论,请参阅本招募说明书第14页开始的“风险因素——与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我们的运营受马来西亚多项法律法规的约束(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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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社会、政治、监管和经济环境的发展可能对我们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4页)。

•我们面临的风险是,马来西亚政府的政策变化可能会对我们可能在马来西亚开展的业务以及此类业务的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5页)。

•汇率波动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证券价值产生不利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5页)。

•我们受制于马来西亚的外汇管制政策(见本招募说明书第15页)。

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有关更详细的讨论,请参阅本招募说明书第16页开始的“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

•我们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6页)。

•生产设施运营的意外或长时间中断将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6页)。

•我们未能及时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获取原材料或填补客户的订单,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7页)。

•整体经济增长可能不及预期,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收入和业务前景产生不利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7页)。

•我们产生了大量的出口销售。在海外市场开展业务涉及可能导致海外销售减少和与此类销售相关的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例如外汇风险以及政治和经济不稳定(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7页)。

•如果我们未能有效执行我们的生产计划或我们的库存过时,我们未来的业绩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7页)。

•我们依赖数量有限的主要客户,其中可能会减少或停止为我们的产品进行采购订单(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8页)。

与我们的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更详细的讨论,请参阅本招募说明书第23页开始的“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

•我们的双重类别投票结构将限制您影响公司事务的能力,并可能阻止其他人进行我们的B类普通股持有人可能认为有益的任何控制权变更交易(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3页)。

•我们无法预测我们的双重类别结构可能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的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3页)。

•现有股东未来出售普通股,包括根据转售说明书进行的出售,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见本招募说明书第24页)。

•我们的控股股东拥有重要的投票权,可能会采取可能不符合我们其他股东最佳利益的行动(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4页)。

•我们是纳斯达克上市规则含义内的“受控公司”,可能会遵循某些可能对我们的公众股东产生不利影响的公司治理要求的某些豁免(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4页)。

•我们的控股股东在具有类似业务的公司中的持股可能会导致与我们公司和我们的其他股东的利益冲突(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5页)。

•我们的某些董事可能会将他们的时间分配给其他业务,从而在确定将多少时间用于我们的事务方面造成利益冲突(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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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相关的风险(有关更详细的讨论,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25页开始的“风险因素——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相关的风险”)

•如果我们未能满足适用的上市要求,纳斯达克可能不会批准我们的上市申请,或者可能会将我们的A类普通股从交易中除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流动性和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5页)。

•在本次发行之前,我们的A类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您可能无法以或高于您为其支付的价格转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或者根本无法(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6页)。

•我们的A类普通股最初的交易价格预计将低于每股5.00美元,因此将被称为“仙股”。细价股的交易有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可能会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价格和流动性产生负面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6页)。

•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格波动可能会使我们面临证券诉讼(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6页)。

•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高度波动,您可能会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请参阅本招募说明书第27页)。

•我们的IPO前股东,包括我们的控股股东,将能够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出售其股份,但须遵守规则144(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7页)的限制。

•未来在公开市场大幅出售或预期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格下跌(见本招股说明书第28页)。

成为新兴增长公司的影响

作为一家上一财年收入低于12.35亿美元的公司,我们符合2012年4月颁布的《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JOBS Act”)中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资格。“新兴成长型公司”可能会利用减少的报告要求,否则这些要求将适用于较大的上市公司。特别是,作为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

•可能仅呈现两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和仅两年的相关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

•不要求提供详细的叙述性披露,讨论我们的薪酬原则、目标和要素,并分析这些要素如何与我们的原则和目标相契合,这通常被称为“薪酬讨论和分析;”

•无需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从我们的审计员那里获得关于我们的管理层对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评估的证明和报告;

•不需要从我们的股东那里获得关于高管薪酬或金降落伞安排的非约束性咨询投票(通常称为“薪酬发言权”、“频率发言权”和“金降落伞发言权”投票);

•豁免某些要求按绩效计薪图表和首席执行官薪酬比例披露的高管薪酬披露规定;

•有资格根据《就业法》第107条为采用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申请更长的阶段性期限;和

•不会被要求对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估。

我们打算利用所有这些减少的报告要求和豁免,包括根据《就业法》第107条采用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的更长的阶段性期限。我们选择使用分阶段执行期可能会使我们难以将我们的财务报表与根据《就业法案》第107条选择退出分阶段执行期的非新兴成长型公司和其他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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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一直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直至(i)我们的年度总收入至少为12.35亿美元的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ii)本次发行完成五周年之后的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iii)我们在前三年期间发行了超过10亿美元的不可转换债券的日期;或(iv)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或《交易法》,我们被视为“大型加速申报人”的日期,如果截至我们最近完成的第二财季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非关联公司持有的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值超过7亿美元,就会发生这种情况。一旦我们不再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我们将无权获得上述《就业法》中规定的豁免。

作为外国私营发行人的影响

我们是《交易法》规则意义上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适用于美国国内上市公司的《交易法》某些条款的约束。例如:

•我们没有被要求提供与国内上市公司一样多的《交易法》报告,或者同样频繁的报告;

•对于中期报告,我们被允许仅遵守我们的母国要求,这些要求没有适用于国内公众公司的规则那么严格;

•我们没有被要求在某些问题上提供相同水平的披露,例如高管薪酬;

•我们不受旨在防止发行人选择性披露重大信息的监管公平披露条款的约束;

•我们不需要遵守《交易法》中关于根据《交易法》注册的证券的代理、同意或授权的征集的条款;和

•我们的高级职员、董事和主要股东无需遵守《交易法》第16条的规定,该条要求他们就其股份所有权和交易活动提交公开报告,并为任何“短线”交易交易实现的利润确立内部人责任。

此外,纳斯达克规则5615(a)(3)规定,像我们这样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可以依赖我们母国的公司治理实践来代替《纳斯达克规则5600系列》和规则5250(d)中的某些规则,前提是我们仍然遵守了纳斯达克的不合规通知要求(规则5625)、投票权要求(规则5640),并且我们有一个满足规则5605(c)(3)的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由符合规则5605(c)(2)(a)(ii)的独立性要求的委员会成员组成。如果我们依赖我们母国的公司治理实践来代替纳斯达克的某些规则,我们的股东可能无法获得对受制于纳斯达克所有公司治理要求的公司股东提供的相同保护。如果我们选择这样做,只要我们继续符合外国私人发行人的资格,我们就可以利用这些豁免。

成为受控公司的影响

受控公司免于多数独董要求。受控公司被豁免适用于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由独立董事过半数组成的纳斯达克标准。

拥有在纳斯达克上市证券的“受控公司”资格的公众公司,必须遵守交易所的持续上市标准以维持其上市。纳斯达克采用了定性上市标准。不遵守这些公司治理要求的公司可能会失去上市地位。根据纳斯达克规则,“受控公司”是指由单一个人、实体或集团持有超过50%投票权的公司。根据纳斯达克规则,“受控公司”可豁免遵守某些公司治理要求,包括:

•要求董事会过半数成员由独立董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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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上市公司设立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提名和治理委员会,并有书面章程阐述委员会的宗旨和职责;

•要求上市公司设立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薪酬委员会,并有书面章程阐述委员会的宗旨和职责;以及

•对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进行年度绩效评估的要求。

受控公司仍须遵守交易所的其他公司治理标准。其中包括设立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或非管理董事的特别会议。

在完成此次发行和售股股东根据回售说明书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后,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股权以购买额外的A类普通股,即13,780,000股普通股,假设超额配股权已全额行使,LIL的流通股将包括13,450,000股普通股。紧随本次发行完成后,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超额配股权,我们的控股股东将拥有我们已发行在外普通股总数的61.93%,占总投票权的91.60%,或我们已发行在外普通股总数的60.45%,占总投票权的91.11%,假设超额配股权全额行使。因此,我们将成为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615(c)条所定义的“受控公司”,因为我们的控股股东将持有选举董事的50%以上的投票权,而我们的控股股东可能有能力决定需要股东批准的事项。作为“受控公司”,我们被允许选择不遵守某些公司治理要求。我们不打算依赖这些豁免,但我们可能会在完成此次发行后选择这样做。如果我们选择依赖“受控公司”的豁免,我们董事会的大多数成员可能不是独立董事,我们的提名以及公司治理和薪酬委员会在发行结束时可能不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并且您将无法获得对受纳斯达克公司治理规则约束的公司股东提供的同等保护

新冠疫情的影响

自2019年12月下旬以来,新冠疫情在中国各地迅速蔓延,随后蔓延至世界其他地区。2020年1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卫生条例应急委员会宣布此次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随后于2020年3月11日宣布为全球大流行。新冠疫情的爆发导致全球各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旨在遏制其传播的措施,包括关闭边境、旅行禁令、隔离措施、保持社交距离以及限制商业活动和大型集会。从2020年到2021年年中,新冠疫苗接种计划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极大的推广。虽然2021年新冠疫情的传播得到了实质性控制,但世界不同地区出现了几种类型的新冠变异体,某些城市不时重新实施限制措施,以应对零星爆发的疫情。

新冠疫情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马来西亚工厂受到马来西亚政府于2020年3月16日宣布的限制行动令(“令”)实施的影响。该命令最初于2020年3月18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为期2周,马来西亚工厂因此被要求关闭。我们已设法在2020年4月19日获得马来西亚政府的有条件批准,以部分恢复马来西亚工厂的运营,但须遵守某些健康预防要求。尽管如此,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劳动力的不确定性以及在实施必要的遏制新冠疫情措施后效率降低,马来西亚工厂的产能仍远远落后于其全部产能。该命令后来于2020年5月4日更改为有条件移动控制命令(“CMCO”),随后于2020年6月10日更改为恢复移动控制命令(“RMCO”),并将RMCO延长至2020年底。RMCO对马来西亚工厂的运营造成了干扰,包括原材料接收和成品交付的延迟以及马来西亚境外客户的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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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政府于2021年5月28日重新实施全面行动管制令(“FMCO”)。这一FMCO,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封锁2周,并延长至2021年6月28日。2021年6月27日,马来西亚政府宣布无限期延长全国封锁,直至每日病例降至4000例以下。马来西亚工厂获得有条件批准,自2021年6月1日起继续部分运营,在此情况下,马来西亚工厂的产能距离其全部产能仍有很大差距。后来,马来西亚政府出台了国家复苏计划,以帮助该国摆脱新冠疫情及其经济影响。2021年9月15日,马来西亚工厂工人疫苗接种比例高于80%,获准以100%人力运营。

•截至2022年3月,根据“worldometer”的冠状病毒统计数据,马来西亚排名第26位,成为新冠病例最高的国家。马来西亚新冠病例总数达到约360万例,相关死亡人数为33,228人。相对于该国的小规模经济而言,这些数字是巨大的。我们正在目睹对马来西亚消费者购买力的不利影响,我们在马来西亚开展的业务主要是长期大流行的直接结果。因此,冠状病毒可能在多大程度上继续对马来西亚经济产生不利影响尚不确定。如果马来西亚经济受到影响,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可能会减少,进而对我们的收入、现金流、财务状况和业务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世卫组织表示,由于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地接种疫苗,新冠疫情“一直呈下降趋势”,免疫力有所提高。尽管新冠肺炎的潜在演变仍存在不确定性,但世卫组织总干事于2023年5月5日宣布,新冠肺炎不再构成PHEIC,现在是一个既定和持续的健康问题,这与世卫组织IHR紧急委员会的建议一致。尽管发布了这样的声明,但诸如全球经济状况普遍放缓以及新冠疫情造成的资本市场波动等干扰仍然影响深远且普遍存在。未来新冠疫情对我们运营子公司业务的影响程度将取决于未来的发展,这些发展具有高度不确定性,无法预测,包括可能出现的有关新冠疫情严重性以及遏制新冠疫情或治疗其影响的行动等方面的新信息。如果新冠疫情或其他全球关注事项造成的干扰持续较长时间,我们的运营子公司追求其业务目标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此外,我们筹集股权和债务融资的能力可能会受到新冠疫情和其他事件的不利影响,包括由于市场波动加剧、市场流动性下降以及无法以我们可接受的条款或根本无法获得第三方融资。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2023年全年及以后的形势。

企业信息

我们的主要行政办公室位于Lot A99,Jalan 2A-3,A101 & A102,Jalan 2A,Kawasan Perusahaan MIEL Sungai Lalang,08000 Sungai Petani,Kedah Darul Aman,Malaysia。我们的电话是+ 604-4417802。我们在BVI的注册办事处位于Commerce House,Wickhams Cay 1,P.O. Box 3140,Road Town,Tortola,VG 1110,British Virgin Islands。我们的网站是www.linkers-hk.com。本网站所载或可透过本网站查阅的资料并非本招股章程的一部分,亦不应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

我们在美国的process服务代理是Cogency Global Inc.,地址为122 East 42nd Street,18th Floor,New York,NY 10168。

Alt-9

目 录

优惠(1)

发行价格

 

5(2)

售股股东合计发售的A类普通股数量

 


2,200,000股A类普通股

本次发行前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数量:

 


11,250,000股普通股,包括8,750,000股A类普通股和2,500,000股B类普通股

本次发行后已发行在外流通的普通股数量:

 


13,450,000股普通股,包括10,950,000股A类普通股和2,500,000股B类普通股,假设承销商未行使超额配股权。

13,780,000股普通股,包括11,280,000股A类普通股和2,500,000股B类普通股,假设承销商超额配股权全部行使

投票权

 

A类普通股每股有权投一(1)票。

B类普通股每股有权获得二十(20)票。

   

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将作为单一类别一起投票,除非法律或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另有规定。我们的B类普通股持有人将持有我们已发行和流通股总票数的约91.60%,其中包括其A类普通股总票数的9.56%和其B类普通股总票数的82.04%,在本次发售完成后,假设没有行使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并将有能力控制提交给我们的股东以供批准的事项的结果,包括选举我们的董事和批准任何控制权变更交易。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主要股东”和“股份说明”的章节。

收益用途:

 

我们将不会收到本回售说明书中所指的售股股东出售普通股的任何收益。

____________

(1)仅估算。待定价最终确定。

(2)本招股章程所涵盖的售股股东出售的任何股份将仅在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开始交易后发生,且该等出售将按现行市场价格或私下协商的价格开始。

Alt-10

目 录

民事责任的强制执行

我们是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我们被纳入英属维尔京群岛是因为与成为英属维尔京群岛业务公司相关的某些好处,例如政治和经济稳定、有效的司法系统、有利的税收制度、没有外汇管制或货币限制以及提供专业和支持服务。然而,与美国相比,英属维尔京群岛的证券法体系较不发达,对投资者的保护也较少。此外,BVI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基本上我们所有的资产都位于美国境外。此外,我们所有的董事和执行官都是马来西亚或香港的国民或居民,他们几乎所有的资产都位于美国境外。因此,您可能难以在美国境内向我们或这些人送达诉讼程序,或执行在美国法院针对我们或他们获得的判决,包括基于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的判决。您也可能难以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以及我们的执行官和董事执行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

我们已指定Cogency Global Inc.作为我们的代理,就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联邦证券法就本次发行在美国对我们提起的任何诉讼接受诉讼服务。

可执行性

英属维尔京群岛

Conyers Dill & Pearman,我们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顾问,已告知我们,BVI法院是否会(i)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针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作出的判决,以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施加责任;或(ii)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受理在BVI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提起的原始诉讼,存在不确定性。

Conyers Dill & Pearman告知我们,尽管BVI没有对在美国联邦或州法院获得的判决进行法定强制执行(并且BVI不是任何关于对等强制执行或承认此类判决的条约的缔约方),但BVI的法院将承认为有效的判决,在美国联邦法院或州法院获得的最终且最终的人称判决,根据该判决,应支付一笔款项(不包括就多项损害赔偿、税款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指控或就罚款或其他处罚而应支付的款项),并将据此作出判决,但前提是(a)此类法院对受该判决约束的各方具有适当管辖权,(b)此类法院没有违反英属维尔京群岛自然正义规则,(c)此类判决不是通过欺诈获得的,(d)判决的执行不会违反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共政策,(e)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作出判决之前没有提交与诉讼相关的新的可受理证据,以及(f)适当遵守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规定的正确程序。然而,如果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判定该判决引起支付可能被视为罚款、处罚或惩罚性性质的付款义务,则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不太可能执行基于美国联邦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的美国法院的惩罚性判决,而不对案情进行重审。

马来西亚

我们的马来西亚法律顾问Mah-Kamariyah & Philip Koh告知我们,在马来西亚执行外国判决可以通过法定强制执行或普通法强制执行规则来实现。根据马来西亚1958年《相互执行判决法案》(REJA),REJA附表1所列的互惠国家高级法院作出的判决得到承认,并可通过登记判决的方式直接或立即执行,前提是此类判决满足REJA规定的要求。在所列国家以外的国家取得的外国判决

Alt-11

目 录

REJA的第一个时间表,必须通过普通法规则来执行。虽然美国不是REJA第一附表所列的对等国家,但根据马来西亚普通法原则,在美国宣布的判决仍可在马来西亚执行,条件是此类外国判决必须满足某些条件,其中包括以下条件:

(a)该判决为一笔确定的款项,且为最终及结论性的;

(b)准予判决的原审法院对该诉讼具有管辖权;

(c)该判决并非以欺诈手段取得;

(d)取得判决的法律程序并无违反自然正义;及

(e)执行判决不会违反马来西亚的公共政策。

香港

我们的香港法律顾问Hastings & Co.告知我们,香港法院是否会(i)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作出的判决,或(ii)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对在香港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提起的原始诉讼进行受理,存在不确定性。

香港没有与美国对等执行判决的安排。因此,仅基于美国联邦证券法或美国境内任何州或地区的证券法的美国法院民事责任判决在香港、在原始诉讼或强制执行诉讼中的可执行性存在不确定性。

美国法院根据美国联邦或州证券法作出的判决,可在香港按普通法强制执行,方法是就该判决在香港法院就根据该判决应支付的金额提起诉讼,然后根据外国判决的强度寻求简易判决,但外国判决(其中包括),是(1)一笔债务或一笔确定的款项(不是向外国政府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款或类似费用或罚款或其他处罚)和(2)对索赔的是非曲直具有终局性和结论性,但不是其他。在任何情况下,如果(a)该判决是通过欺诈获得的;(b)获得该判决的程序与自然正义相抵触;(c)该判决的执行或承认将违反香港的公共政策;(d)美国法院没有司法管辖权;或(e)该判决与香港先前的判决相冲突,则该判决无论如何不得在香港如此执行。

Alt-12

目 录

收益用途

我们将不会收到出售股东出售普通股的任何收益。

出售股东

下表载列售股股东的名称、售股股东于紧接本回售说明书日期前拥有的股份数目及售股股东根据本回售说明书将提呈发售的股份数目。该表还提供了有关出售股东对我们股份的实益所有权的信息,这些信息经调整以反映根据本转售招股说明书提供的所有股份的假定出售。

如“发售”一节所述,发售前实益拥有的普通股百分比基于本次发售前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11,250,000股普通股,包括售股股东根据本回售招股说明书出售的总计2,200,000股普通股。在每次股东大会上,每名亲自或以代理人(或如股东为法团,则由其正式授权代表)出席的股东,将对该股东所持有的每一A类普通股拥有一票表决权,对该股东所持有的每一B类普通股拥有20票表决权。A类普通股股东和B类普通股股东应作为单一类别共同投票,就所有需要股东批准的事项进行投票。

我们根据SEC的规则确定了实益所有权。这些规则通常将证券的实益所有权归属于对这些证券拥有单独或共享投票权或投资权的人。该人亦被视为该人有权在60天内取得实益所有权的任何证券的实益拥有人。除非另有说明,根据适用的社区财产法,本表中确定的人对其显示为实益拥有的所有股份拥有唯一的投票权和投资权。

售股股东名称:

 

普通股
实益拥有
本次发行前

 

最大数量
出售的普通股
根据本次转售
招股说明书

 

普通股
实益持有
紧随其后
本次发行(1)

 


百分比
优秀
普通
股份

A类

 

乙类

 

A类

 

乙类

 

A类

 

乙类

 

赵鹤茹

 

381,375

 

 

298,375

 

 

83,000

 

 

0.62

%

SIN Lai Yan

 

431,375

 

 

431,375

 

 

 

 

 

Allied Worldwide Investment Limited(2)

 

411,375

 

 

411,375

 

 

 

 

 

Apex Infinite Investment Limited(3)

 

411,375

 

 

411,375

 

 

 

 

 

Billion Track International Limited(4)

 

337,500

 

 

337,500

 

 

 

 

 

Premier Ace Limited(5)

 

310,000

 

 

310,000

 

 

 

 

 

____________

(1)承担售股股东根据在此提交的转售说明书出售我们的普通股。

(2)Allied Worldwide Investment Limited持有的我们的普通股由FOO Chi Ming实益拥有。

(3)Apex Infinite Investment Limited持有的我们的普通股由苏镜铭实益拥有。

(4)Billion Track International Limited所持有的我们的普通股由Cheung Yuen Ching实益拥有。

(5)Premier Ace Limited持有的我们的普通股由谭伟明实益拥有。

锁定协议

售股股东,就其于本次发行中根据回售招股章程出售的普通股,并无订立锁定协议。

Alt-13

目 录

出售股东分派计划

售股股东及其任何质权人、受赠人、受让人及权益承继人可不时在任何证券交易所、市场或我们的A类普通股股份在其上交易的交易设施或在非公开交易中出售其根据本转售说明书发售的任何或全部A类普通股。在我们的首次公开发行完成之前,不得出售本招股说明书所涵盖的A类普通股。这些销售可能是固定的或议定的价格。售股股东在处置股份时,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或多种方式:

•普通经纪交易和经纪自营商招揽购买者的交易;

•经纪自营商将试图以代理身份出售股份但可能定位的大宗交易;并将部分大宗作为本金转售以促进交易;

•由经纪自营商作为本金购买并由经纪自营商为其账户转售;

•根据适用交易所的规则进行交易所分配;

•私下协商交易;

•涵盖在SEC宣布本转售说明书为其组成部分的登记声明生效之日之后进行的卖空交易;

•经纪自营商可与售股股东约定按规定的每股价格出售特定数量的此类股份;

•任何这些销售方法的组合;和

•适用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方法。

这些股份也可以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144条出售,如果可供出售股东使用,而不是根据本转售说明书。售股股东拥有唯一及绝对酌情权,如在任何特定时间认为购买价格不令人满意,则不接受任何购买要约或进行任何股份出售。

售股股东可根据客户协议的保证金条款将其股份质押给其经纪人。售股股东发生保证金贷款违约的,券商可以不定期要约出售质押股份。

售股股东聘请的经纪自营商可以安排其他经纪自营商参与销售。经纪自营商可能会从售股股东(或者,如果任何经纪自营商作为股份购买者的代理人,则从购买者处)获得金额有待协商的佣金或折扣,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特定经纪人或交易商的佣金可能超过习惯佣金。

如果根据本转售说明书发售的股份作为委托人向经纪自营商进行销售,我们将被要求对本转售说明书所包含的登记说明进行生效后的修订。在生效后的修订中,我们将被要求披露任何参与的经纪自营商的名称,以及与此类销售有关的补偿安排。

售股股东及任何参与出售根据本转售招股章程发售的股份的经纪自营商或代理,可被视为与该等出售有关的《证券法》所指的“承销商”。根据《证券法》,这些经纪自营商或代理商收到的佣金以及转售他们购买的股票的任何利润可能被视为承销折扣。任何被视为承销商的经纪自营商或代理人不得出售根据本转售说明书发售的股份,除非且直至我们在本转售说明书的补充文件中列出承销商的名称及其包销安排的重要细节,或如有要求,在本转售说明书为其组成部分的登记说明的生效后修订中包含的替换转售说明书中列出。

Alt-14

目 录

售股股东及任何其他参与出售或分销根据本回售招股章程发售的股份的人士将受《交易法》的适用条款及该法案下的规则和条例,包括条例M的约束。这些条款可能会限制售股股东或任何其他人士购买或销售任何股份的活动,并限制其购买和销售任何股份的时间。此外,根据条例M,禁止从事证券分销的人在开始此类分销之前的特定时期内同时从事与这些证券有关的做市和其他活动,但须遵守特定的例外情况或豁免。所有这些限制都可能影响股票的适销性。

规则2710要求成员公司在代表出售股东在委托人或代理基础上转售证券方面满足规则2710的备案要求。NASD致会员88-101的通知指出,如果出售股东打算通过参与我们证券分销的FINRA成员出售本转售招股说明书中登记为转售的任何股份,该成员有责任确保在需要时首先向FINRA的公司财务部门及时提交备案,并向FINRA披露以下内容:

•它打算占有已登记的证券或为转让这类证书提供便利;

•出售股东的股份如何持有和将如何持有的完整细节,包括特定账户的位置;

•成员行或其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公司是否已与售股股东订立、将促成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任何类型的付款交易,包括有关任何此类交易的详细信息;和

•如果出售股东提供的任何证券在直接或间接涉及FINRA成员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交易中被任何出售股东出售、转让、转让或质押,则在上述交易发生之前或发生时,成员公司将及时向FINRA公司财务部提交与此类交易有关的所有相关文件,以供审查。

与出售股东转售证券有关的任何FINRA成员公司不得获得超过FINRA规则(包括规则2710)允许的补偿。如果根据本回售招股说明书提呈出售的任何普通股不是根据本回售招股说明书项下的出售而转让,则后续持有人在提交生效后修订或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之前不能使用本回售招股说明书,指明此类持有人。我们不保证任何售股股东是否会出售全部或任何部分根据本回售招股章程提呈的股份。

我们已同意支付我们因根据本回售招股章程登记发售股份而招致的所有费用及开支。然而,各售股股东及买家均有责任支付任何折扣,以及他们所产生的类似售股开支。

我们和售股股东已同意就与本回售招股说明书有关的某些损失、损害和责任相互赔偿,包括《证券法》规定的责任。

Alt-15

目 录

法律事项

我们由Loeb & Loeb LLP就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某些法律事务提供代理。我们在此次发行中提供的A类普通股的有效性以及BVI法律的某些其他事项将由我们的BVI法律顾问Conyers Dill & Pearman为我们传递。有关马来西亚法律的法律事务将由Mah-Kamariyah & Philip Koh为我们传递。有关香港法律的法律事宜将由Hastings & Co.为我们转交。

Alt-16

目 录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

2,200,000股A类普通股

––––––––––––––––––––––––––

转售前景

––––––––––––––––––––––––––

你们应仅依赖本转售招股书所载的资料。任何经销商、销售人员或其他人员均无权提供本回售说明书中未包含的信息。本转售说明书不是出售要约,也不是在不允许要约或出售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寻求购买这些证券的要约。本转售说明书所载资料仅于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是正确的,不论本招股说明书的交付时间或该等证券的出售时间。

直至2024年,所有在这些证券中进行交易的交易商,无论是否参与此次发行,都可能被要求提交招股说明书。这是交易商在担任承销商时对其未售出的认购有义务交付招股说明书的补充。

 

目 录

第二部分
Prospectus中不需要的信息

项目6。董事及高级人员的赔偿。

我们的发售后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将于本次发售完成前生效,这将授权我们就董事和高级职员因担任本公司董事或高级职员而产生的某些责任对其进行赔偿。

根据赔偿协议(其形式作为本登记声明的附件 10.3提交),我们已同意赔偿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因这些人因担任此类董事或高级职员而提出的索赔而承担的某些责任和费用。

承销协议,其形式将作为本登记声明的附件 1.1提交,还将提供对我们以及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的赔偿。

就根据上述规定可能允许董事、高级职员或控制我们的人就《证券法》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而言,我们已获悉,SEC认为,此类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执行。

我们打算获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该保险将涵盖我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身份的作为或不作为而引起的索赔所产生的某些责任。

项目7。近期出售未登记证券

于2022年12月21日,Man Tak Lau与公司订立股份互换协议,据此,公司向Man Tak Lau配发及发行11,249,999股普通股,作为重组的一部分,作为TEM SP Limited全部股本的代价。更多信息请见公司历史及Structure。

上述所有发行都是根据S条例在美国境外进行的。

项目8。展品和财务报表附表

(a)以下文件作为本登记声明的一部分提交:

请参阅本注册声明所附的附件索引,该索引通过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b)财务报表附表

附表被省略,因为其中要求列出的信息不适用或已列入综合财务报表或其附注。

项目9。承诺。

(a)以下签名的注册人在此承诺:

(1)在进行要约或出售的任何期间内,提交对本登记声明的生效后修订:

(i)包括《证券法》第10(a)(3)条要求的任何招股说明书;

(ii)在招股章程中反映在注册声明生效日期(或其最近的生效后修订)后出现的任何事实或事件,而这些事实或事件个别地或总体上代表注册声明中信息的根本变化。

尽管有上述规定,所提供的证券数量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如果所提供的证券的美元总价值不会超过已登记的价值)以及与估计的最大发售范围的低端或高端的任何偏差都可以根据规则424(b)向委员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的形式反映出来,如果,在

二-1

目 录

合计,量价变动代表有效注册说明书“报备费用计算”表中规定的最高合计发行价格变动不超过20%;

(iii)包括与先前未在注册声明中披露的分配计划有关的任何重要信息,或在注册声明中对此类信息的任何重大更改。

(2)为确定《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责任,每项该等生效后修订均应被视为与其中所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登记声明,届时发行该等证券应被视为其首次善意发行。

(3)以生效后修订的方式将任何正在登记且在发售终止时仍未售出的证券从登记中移除。

(4)在任何延迟发售开始时或在整个持续发售期间提交注册报表的生效后修订,以包括表格20-F第8.A项要求的任何财务报表。无需提供该法案第10(a)(3)节另有规定的财务报表和信息,条件是注册人通过生效后修订的方式在招股说明书中包括根据本款(a)(4)要求的财务报表以及确保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其他信息至少与这些财务报表日期相同的其他必要信息。尽管有上述规定,关于F-3表格上的登记报表,如果此类财务报表和信息包含在注册人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条向委员会提交或提交的定期报告中,并以引用方式并入F-3表格,则无需提交生效后的修订以包括该法案第10(a)(3)条要求的财务报表和信息。

(5)为确定根据《证券法》对任何买方的赔偿责任:

(i)如登记人依赖第430b条规则:

(a)注册人根据第424(b)(3)条规则提交的每份招股章程,自提交的招股章程被视为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并包含在注册声明中之日起,应被视为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和

(b)根据规则424(b)(2)、(b)(5)或(b)(7)要求提交的每份招股说明书,作为依据规则430B提交的与根据规则415(a)(1)(i)、(vii)或(x)为提供《证券法》第10(a)节所要求的信息而进行的发售有关的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应被视为在该招股说明书生效后首次使用该形式的日期或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发售中的第一份证券销售合同日期中较早的日期的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并包含在注册声明中。根据第430B条的规定,就发行人和在该日期为承销商的任何人的责任而言,该日期应被视为该招股章程所涉及的登记声明中与证券有关的登记声明的新生效日期,届时发行该等证券应被视为其首次善意发行。但条件是,任何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作出的声明,或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通过引用并入或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的文件中作出的声明,对于在该生效日期之前有销售合同时间的买方而言,将取代或修改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作出的任何声明,或在紧接该生效日期之前在任何该等文件中作出的任何声明;或

(ii)如注册人须受第430C条规限,则根据第424(b)条作为与发售有关的注册声明的一部分而提交的每份招股章程,但依赖第430B条规则的注册声明或依赖第430A条规则提交的招股章程除外,须当作

二-2

目 录

自生效后首次使用之日起部分纳入登记说明。但条件是,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作出的任何声明,或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通过引用并入或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的文件中作出的任何声明,对于在该首次使用之前具有销售合同时间的购买者而言,将取代或修改在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作出的任何声明,该声明或招股章程中作出的任何声明是注册声明的一部分,或在紧接该首次使用日期之前在任何该等文件中作出的任何声明。

(6)为确定注册人根据《证券法》在证券的首次分销中对任何买方的责任,以下签署的注册人承诺,在根据本登记声明进行的以下签署的注册人的证券的首次发售中,无论以何种包销方式向买方出售证券,如果证券是通过以下任何通信方式向该买方发售或出售的,则以下签署的注册人将是买方的卖方,并将被视为向该买方发售或出售该等证券:

(i)根据第424条规则要求提交的与发售有关的任何初步招股章程或以下签名注册人的招股章程;

(ii)由以下署名注册人或代表其拟备或由以下署名注册人使用或提述的与发售有关的任何免费书面招股章程;

(iii)任何其他与发售有关的免费书面招股章程中载有有关以下签署的注册人或其证券的重要资料的部分,由以下签署的注册人或其代表提供;及

(iv)以下签署的注册人向买方作出的任何其他属要约的通讯。

(b)以下签署的注册人在此承诺在承销协议规定的收盘时向承销商提供面额和以承销商要求的名称注册的证书,以允许迅速交付给每个购买者。

(c)就根据《证券法》产生的责任的赔偿而言,根据本协议第6项或其他规定,可能允许注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制人进行赔偿,注册人已被告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这种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执行。如针对该等法律责任提出的赔偿要求(注册人支付注册人的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为成功抗辩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而招致或支付的费用除外)由该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就正在登记的证券提出,则除非注册人的大律师认为该事项已通过控制先例解决,向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其此类赔偿是否违反《证券法》中所述公共政策的问题,并将受此类问题的最终裁决管辖。

(d)以下签名的注册人在此承诺:

(1)为确定《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责任,根据第430A条规则作为本登记声明的一部分提交的招股说明书表格中遗漏的、由注册人根据《证券法》第424(b)(1)或(4)或497(h)条规则提交的招股说明书表格中包含的信息,自宣布生效时起,应被视为本登记声明的一部分。

(2)为确定《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责任,每项载有招股章程表格的生效后修订,均应被视为与其中所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登记声明,届时发行该等证券应被视为其首次善意发行。

二-3

目 录

展览指数

附件

 

附件说明

1.1*

 

包销协议的格式

3.1#

 

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现行有效

3.2#

 

经第二次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的表格(于完成本次发行时生效)

4.1#

 

证明普通股的样本证明

5.1#

 

Conyers Dill & Pearman关于普通股登记有效性的意见

8.1#

 

Conyers Dill & Pearman关于某些BVI税务事项的意见

8.2#

 

Mah-Kamariyah & Philip Koh关于某些马来西亚法律事项和税务事项的意见

10.1#

 

雇佣协议表格,由行政人员与注册人订立及彼此订立

10.2#

 

注册人与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协议表格

10.3#

 

注册人与独立董事的赔偿协议表格

10.4#

 

我们的控股股东Man Tak Lau先生与公司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于2022年12月21日签订的股份互换协议

10.5#

 

TEM Electronics(M)Sdn.订立的贷款协议。Bhd. with TEM Group Limited日期为2019年4月23日

10.6#

 

TEM Electronics(M)Sdn.订立的贷款协议。Bhd. with TEM Group Limited日期为2019年5月2日

10.7#

 

TEM Electronics(M)Sdn.订立的贷款协议。Bhd. with TEM Group Limited日期为2019年5月23日

10.8#

 

TEM Electronics(M)Sdn.订立的补充贷款协议。Bhd.与TEM Group Limited日期为2020年12月30日

10.9#

 

TEM Electronics(M)Sdn.订立的贷款协议。Bhd. with SEAP Trading Pte Limited日期为2021年8月6日

10.10#

 

TEM Electronics(M)Sdn.订立的贷款协议。Bhd.与SEAP Trading Pte Limited日期为2021年8月18日

10.11#

 

TEM Electronics(M)Sdn.订立的贷款协议。Bhd. with SEAP Trading Pte Limited日期为2022年3月2日

10.12#

 

TEM Electronics(M)Sdn.订立的贷款协议。Bhd. with SEAP Trading Pte Limited日期为2022年6月2日

10.13#

 

TEM Electronics(M)Sdn.订立的贷款协议。Bhd. with SEAP Trading Pte Limited日期为2022年7月8日

10.14#

 

TEM Electronics(M)Sdn.订立的贷款协议。Bhd. with SEAP Trading Pte Limited日期为2022年8月16日

10.15#

 

TEM Electronics(M)Sdn.订立的租赁协议。Bhd.与MIDF Property Berhad就编号为A101,Jalan 2A,Kawasan Perusahaan Sungai Lalang,08000 Sungai Pentani,Kedah Darul Aman日期为2020年2月27日

10.16#

 

TEM Electronics(M)Sdn.订立的租赁协议。Bhd.与MIDF Property Berhad就编号为A102,Jalan 2A,Kawasan Perusahaan Sungai Lalang,08000 Sungai Pentani,Kedah Darul Aman日期为2020年2月27日

10.17#

 

TEM Electronics(M)Sdn.订立的租赁协议。Bhd.与MIDF Property Berhad就编号为A99,Jalan 2A-3,Kawasan Perusahaan Sungai Lalang,08000 Sungai Pentani,Kedah Darul Aman日期为2022年11月23日

10.18#

 

TEM Electronics(M)Sdn.订立的租赁协议。Bhd.与MIDF Property Berhad就编号为A101,Jalan 2A,Kawasan Perusahaan Sungai Lalang,08000 Sungai Pentani,Kedah Darul Aman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

10.19#

 

TEM Electronics(M)Sdn.订立的租赁协议。Bhd.与MIDF Property Berhad就编号为A102,Jalan 2A,Kawasan Perusahaan Sungai Lalang,08000 Sungai Pentani,Kedah Darul Aman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

10.20#

 

TEM Electronics(M)Sdn.银行担保6,000令吉。有限公司。2022年6月16日赞成Tenaga Nasional Berhad

10.21#

 

TEM Electronics(M)Sdn. 50,000令吉的银行担保。有限公司。2022年6月16日赞成Tenaga Nasional Berhad

10.22#

 

TEM Electronics(M)Sdn.之间的工业租赁购买融资便利协议Bhd.和HSBC Amanah Malaysia Berhad日期为2019年9月12日

II-4

目 录

二-5

目 录

签名

根据经修订的《证券法》的要求,注册人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其符合以F-1表格提交的所有要求,并已妥为安排本注册声明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于2024年8月9日在香港签署,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

   

签名:

 

/s/Man Dak Lau

       

姓名:Man Dak Lau

       

职称:董事会主席

授权书

以这些礼物所知,以下出现签名的每一个人,特此构成并委任文德刘及伟基看及其各自的真实及合法代理人、代理人及事实上的代理人,以其名义、地点及代替,以任何及所有身份,代为(1)行事,签署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对本登记声明的任何和所有修订(包括生效后的修订)连同其所有附表和证物以及根据经修订的《证券法》第462(b)条规则提交的任何后续登记声明,连同其所有附表和证物,(2)根据与此相关的必要或适当的证书、文书、协议和其他文件行事、签署和归档,(3)根据经修订的《证券法》第462(b)条就本注册说明书或任何该等修订或任何其后根据规则提交的注册说明书所载的任何招股章程采取行动并提交任何补充文件,及(4)采取任何可能需要或适当的行动,尽可能充分地为他或她可能或可能亲自做的所有意图和目的,特此批准、批准和确认该等代理人、代理人和事实上的代理人或其任何替代人可能凭借这些行为合法地做或促使做的所有事情。

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本登记声明已由以下人员在所示日期以身份签署。

签名

 

标题

 

日期

/s/Man Dak Lau

 

董事、董事会主席

 

2024年8月9日

姓名:Man Dak Lau

 

(首席执行官)

   

/s/Wai Kee Kan

 

首席执行官兼董事

 

2024年8月9日

姓名:Wai Kee Kan

       

/s/chooi phing teh

 

首席财务官兼董事

 

2024年8月9日

名称:chooi phing teh

 

(首席会计和财务干事)

   

/s/Wai Cheung Law

 

董事

 

2024年8月9日

姓名:Wai Cheung Law

       

/s/张伟坤

 

独立董事

 

2024年8月9日

姓名:Wai Kuen Cheung

       

/s/Norman Chun Kin Hui

 

独立董事

 

2024年8月9日

姓名:Norman Chun Kin Hui

       

/s/Kelly Wai Yan Hui

 

独立董事

 

2024年8月9日

姓名:Kelly Wai Yan Hui

       

/s/Lionel Khuat Leok Choong

 

独立董事

 

2024年8月9日

姓名:Lionel Khuat Leok Choong

       

/s/赵嘉莉Ying Yu

 

独立董事

 

2024年8月9日

姓名:赵嘉莉Ying Yu

       

二-6

目 录

注册人的授权美国代表签署

根据经修订的《证券法》,以下签署人,Linkers Industries Limited在美国的正式授权代表已于2024年8月9日在纽约签署本登记声明或其修订。

 

授权美国代表– Cogency Global Inc。

   

签名:

 

/s/科琳·A·德弗里斯

       

姓名:

 

科琳·德弗里斯

       

职位:

 

代表Cogency Global Inc.担任高级副总裁。

二-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