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5.2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企业广场A座509号服
电话:(86-10)57763888传真:(86-10)57763777
日期:2025年04月29日
至:
燃石医学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国际生物岛星岛环路北5号,
广州,510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
尊敬的先生们/女士们,
特此同意在“项目3”标题下使用我们的名称。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与立足于或在中国拥有大部分业务相关的风险”,“项目3。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与政府法规相关的风险”,“项目3。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项目3。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第4项。公司信息— C.组织Structure”,载于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该报告将于2025年4月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我们还同意向SEC提交这份同意函,作为年度报告的证据。
在给予此类同意时,我们在此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本条例颁布的条例要求获得同意的人的类别。
| 此致, |
| /s/田源律师事务所 |
| 天元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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