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股收益
|
共计(1)
|
|
|
公开发售价格
|
$
|
$
|
|
承保折扣
|
$
|
$
|
|
在支出之前,将收益支付给Ellington Financial Inc.
|
$
|
$
|
|
•
|
抵押贷款和住宅房地产市场的困境;
|
|
•
|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或"美联储"和美国财政部的行动和计划对资本市场流动性的影响,以及美国政府或其机构实施的任何进一步计划或规定的影响和时机;
|
|
•
|
联邦国家抵押贷款协会或"房利美"和联邦住房贷款抵押贷款公司或"房地美"的联邦管理机构,以及相关的努力,以及影响房利美、房地美、政府国家抵押贷款协会之间关系的任何法律和法规的变化,在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或"金妮·梅"和美国政府;
|
|
•
|
美国、房利美、房地美或金妮美长期信用评级下调的影响;
|
|
•
|
我们的代理RMBS基础上的抵押贷款和其他贷款的预付款项增加(定义如下) ;
|
|
•
|
目标市场的波动性和普通股的市场价值;
|
|
•
|
我们的资产违约率增加和(或)回收率下降;
|
|
•
|
抵押贷款修改方案与未来立法行动;
|
|
•
|
我们的对冲策略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或不可以保护我们免受或暴露于信贷或利率风险;
|
|
•
|
改变我们的业务和策略;
|
|
•
|
资本的提供、条件和部署;
|
|
•
|
我们预计的财务和经营业绩;
|
|
•
|
利率和证券市场价值的变化;
|
|
•
|
我们有能力维持现有的融资协议,获得未来的融资安排和这些安排的条款;
|
|
•
|
经济条件的一般变化以及房地产和债务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
|
|
•
|
立法或监管的变化(包括税法的变化和投资公司监管法律的变化) ;
|
|
•
|
有合格人员;
|
|
•
|
我们行业的变化;
|
|
•
|
提供投资机会;
|
|
•
|
我们每股普通股的估计账面价值;
|
|
•
|
我们竞争的程度和性质;
|
|
•
|
对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或"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修改;
|
|
•
|
市场波动;
|
|
•
|
代理证券基础抵押贷款的提前还款利率的变化,
|
|
•
|
我们为资产融资的能力;
|
|
•
|
影响我们业务的政府法规的变化;
|
|
•
|
我们有能力成功地经营作为REIT的业务;
|
|
•
|
我们有资格和维持作为联邦所得税用途的REIT的资格;
|
|
•
|
根据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或《投资公司法》 ,我们有能力继续将我们的注册排除在外;以及
|
|
•
|
与投资房地产资产相关的风险,包括商业条件和一般经济的变化。
|
|
•
|
|
•
|
|
•
|
我们目前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关于表格8-K的报告2019年1月9日, 2019年2月13日, 2019年2月14日, 2019年3月4日, 2019年3月12日, 2019年4月3日, 2019年4月11日(关于项目8.01) ,2019年5月8日(关于项目8.01) ,2019年5月16日, 2019年6月7日(关于项目8.01) ,和2019年7月9日(关于项目8.01) ;
|
|
•
|
|
•
|
|
•
|
在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之日或之后,以及在根据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终止发售和出售普通股之前,我们根据《交易法》第13(a) 、13(c) 、14或15(d)条向美国证交会提交的所有文件。
|
|
•
|
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或称"RMBS" ,由美国政府机构或美国政府资助的实体共同称为"非机构RMBS"的贷款支持,其本金和利息支付不受担保;
|
|
•
|
由美国政府机构或美国政府资助的实体或"机构RMBS"担保的本金和利息支付的RMBS;
|
|
•
|
商业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或"CMBS" 、商业抵押贷款和其他商业地产债务;
|
|
•
|
住宅按揭贷款,包括未被视为"合格按揭"或"质量管理"的按揭贷款,根据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的规则提供的贷款,或"非质量管理贷款" ,包括"遗留" (即2008年金融危机前发放的)不良及再贷款,以及住宅过渡贷款;
|
|
•
|
消费贷款和资产支持证券,或"ABS" ,由消费贷款支持;
|
|
•
|
抵押贷款债务,或"CLO" ;
|
|
•
|
与按揭有关的衍生产品及与非按揭有关的衍生产品;及
|
|
•
|
其他投资,包括对我们购买或未来可能购买的目标资产的公司的战略投资。
|
|
发行人
|
Ellington Financial Inc.
|
|
我们提供的普通股
|
3,500,000股普通股(加上最多525,000股普通股,我们可以在行使承销商购买额外普通股的选择权时发行和出售) 。
|
|
本次发行后将发行在外的普通股。(1)
|
33,245,776股普通股(如果承销商行使选择权全额购买额外普通股,则最多33,770,776股普通股) 。
|
|
收益的使用
|
我们估计,本次发行的所得款项净额,在扣除我们应付的承销折扣和佣金及估计费用后,将约为百万美元(或如果承销商购买额外股份的选择权获悉数行使,则约为百万美元) 。
我们预计将根据我们的投资目标和战略,利用本次发行的净收益来收购我们的目标资产。我们的投资决策将取决于当前的市场状况和我们所确定的机会,并可根据利率或经济和信贷环境的变化进行调整。我们还可以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营运资金和一般公司用途。
虽然我们打算利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来收购上述的目标资产,对于如何使用本次发行的所得款项净额,我们将有很大的灵活性,并可能使用本次发行的所得款项净额来收购你可能不同意的资产,或为不同于上述和其他地方所描述的范围或重点的目的而收购的资产。这份招股说明书补充了我们历史上投资过的那些公司,在每种情况下,根据《投资公司法》的规定,我们打算收购与我们被排除在投资公司注册之外的资产,并按照我们的年度报告中"投资过程"标题下的形式,对我们作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用途的REIT进行资格认证和维持。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2018年。
|
|
所有权和转让限制
|
除其他目的外,为协助我们符合REIT的资格,我们的注册证书一般限制任何人的实益及建设性拥有权在价值或股份数目上不超过9.8% ,以限制性较大者为准,在我们股票的任何类别或系列的流通股中。此外,我们的注册证书载有对我们普通股的所有权和转让的各种其他限制。参见"特拉华州法律的某些规定和我们的注册证书和附例-所有权和转让的限制"在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中。
|
|
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
|
有关购买、拥有和处置我们的普通股所涉及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重大考虑,请参见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中题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重大考虑"的一节。
|
|
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
|
"EFC"
|
|
风险因素
|
投资我们的普通股涉及高度的风险。在投资我们的普通股之前,你应该仔细阅读和考虑在"风险因素"下阐述的信息以及包含或作为参考纳入本招股说明书的所有其他信息。
|
|
承销商
|
普通股股数
|
|
瑞士信贷证券(美国)有限公司
|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JMP Securities LLC
|
|
|
Keefe,Bruyette&Woods,Inc.
|
|
|
Raymond James&Associates,Inc.
|
|
|
共计
|
3,500,000
|
|
公开发售价格
|
每股收益
|
没有选择
|
有选择余地。
|
|
$
|
$
|
$
|
|
|
承保折扣
|
$
|
$
|
$
|
|
收入,在支出之前,给我们。
|
$
|
$
|
$
|
|
•
|
抵押贷款和住宅房地产市场的困境;
|
|
•
|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美联储)和美国财政部的行动和方案对资本市场流动性的影响,以及美国政府或其机构实施的任何进一步方案或规定的影响和时机;
|
|
•
|
联邦管理房利美和房地美以及相关的努力,以及影响房利美、房地美和金妮美与美国政府关系的任何法律和法规的变化;
|
|
•
|
美国、房利美、房地美和金妮美的长期信用评级下调的影响;抵押贷款和我们的机构RMBS基础上的其他贷款的预付款项增加(定义如下) ;
|
|
•
|
目标市场和证券市场价值的波动性;
|
|
•
|
我们的资产违约率增加和(或)回收率下降;
|
|
•
|
抵押贷款修改方案与未来立法行动;
|
|
•
|
我们的对冲策略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或不可以保护我们免受或暴露于信贷或利率风险;
|
|
•
|
改变我们的业务和策略;
|
|
•
|
资本的提供、条件和部署;
|
|
•
|
我们预计的财务和经营业绩;
|
|
•
|
利率和证券市场价值的变化;
|
|
•
|
我们有能力维持现有的融资协议,获得未来的融资安排和这些安排的条款;
|
|
•
|
经济条件的一般变化以及房地产和债务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
|
|
•
|
立法或监管的变化(包括税法的变化和投资公司监管法律的变化) ;
|
|
•
|
有合格人员;
|
|
•
|
我们行业的变化;
|
|
•
|
提供投资机会;
|
|
•
|
我们每股普通股的估计账面价值;
|
|
•
|
我们竞争的程度和性质;
|
|
•
|
对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或"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修改;
|
|
•
|
市场波动;
|
|
•
|
代理证券基础抵押贷款的提前还款利率的变化,
|
|
•
|
我们为资产融资的能力;
|
|
•
|
影响我们业务的政府法规的变化;
|
|
•
|
我们有能力成功地经营作为REIT的业务;
|
|
•
|
我们有资格和维持作为联邦所得税用途的REIT的资格;
|
|
•
|
根据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或《投资公司法》 ,我们有能力继续将我们排除在注册之外;以及
|
|
•
|
与投资房地产资产相关的风险,包括商业条件和一般经济的变化。
|
|
•
|
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或称"RMBS" ,由美国政府机构或美国政府资助的实体共同称为"非机构RMBS"的贷款支持,其本金和利息支付不受担保;
|
|
•
|
由美国政府机构或美国政府资助的实体或"机构RMBS"担保的本金和利息支付的RMBS;
|
|
•
|
商业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或"CMBS" 、商业抵押贷款和其他商业地产债务;
|
|
•
|
住宅按揭贷款,包括未被视为"合格按揭"或"质量管理"的按揭贷款,根据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的规则提供的贷款,或"非质量管理贷款" ,包括"遗留" (即2008年金融危机前发放的)不良及再贷款,以及住宅过渡贷款;
|
|
•
|
消费贷款和资产支持证券,或"ABS" ,由消费贷款支持;
|
|
•
|
抵押贷款债务,或"CLO" ;
|
|
•
|
与按揭有关的衍生产品及与非按揭有关的衍生产品;及
|
|
•
|
其他投资,包括对我们购买或未来可能购买的目标资产的公司的战略投资。
|
|
•
|
系列的指定;
|
|
•
|
本系列优先股的数量,除在优先股指定中另有规定外,本系列优先股的数量可以增减,但不得低于本系列优先股的数量;
|
|
•
|
股息(如有)是否会累积或非累积,以及该系列的股息率;
|
|
•
|
支付股息(如有的话)的日期;
|
|
•
|
本系列优先股的赎回权和价格;
|
|
•
|
为购买或赎回本系列优先股而提供的任何沉没基金的条款和金额;
|
|
•
|
本系列优先股股票在本公司发生自愿或非自愿清算、解散或清盘的情况下应支付的金额;
|
|
•
|
本系列优先股是否可转换为或可交换为本公司或任何其他实体的任何其他类别或系列或任何其他证券的权益,如有,则为其他类别或系列或其他证券的规格,转换或交换价格、价格或汇率、任何汇率调整、日期或日期、期间或期间,优先股的股份将是可转换或可交换的,以及可转换或交换的所有其他条款和条件;
|
|
•
|
限制发行该系列优先股或任何其他类别或系列的优先股;及
|
|
•
|
本系列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如有。
|
|
•
|
记录日期;
|
|
•
|
认购价格;
|
|
•
|
订阅代理;
|
|
•
|
行使优先股权利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或优先股的总数,在优先股权利的情况下,行使优先股权利时可发行的优先股类别或系列的名称、总数和条款;
|
|
•
|
行使股东权利的开始日期和期满日期;
|
|
•
|
美国联邦所得税的主要考虑因素;以及
|
|
•
|
这类股东权利的其他重要条款。
|
|
•
|
发行价格;
|
|
•
|
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股份总数;优先股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优先股类别或系列的名称、总数及条款;
|
|
•
|
提供该等认股权证的证券(如有的话)的指定及条款,以及提供该等认股权证的数目;
|
|
•
|
该等认股权证及任何相关证券可分别转让的日期及之后;
|
|
•
|
每一份优先股或普通股在行使时可流通的数量,以及在行使时可购买的优先股或普通股的数量;
|
|
•
|
行使该等认股权证的权利的开始日期及该等权利的届满日期;
|
|
•
|
适用于认股权证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重要考虑因素;以及
|
|
•
|
该等认股权证的任何其他重要条款。
|
|
•
|
债务证券的名称;
|
|
•
|
对作为其组成部分的一系列债务证券的本金总额的任何限制;
|
|
•
|
债务证券本金的支付日期或确定日期的方法;
|
|
•
|
利率,包括酌情确定债务证券将在何种情况下承担利息的方法,以及:
|
|
•
|
利息的累积日期;
|
|
•
|
我们支付利息的日期;
|
|
•
|
我们有能力在任何利息递延期间延迟支付利息及任何有关限制;及
|
|
•
|
在任何付息日应付利息的记录日期;
|
|
•
|
地点:
|
|
•
|
债务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的话)和利息将予以支付;
|
|
•
|
你可以登记转让债务证券;
|
|
•
|
你可以交换债务证券;和
|
|
•
|
你可就债务证券向我们送达通知及要求;
|
|
•
|
债务证券的证券登记,以及债务证券的本金是否在没有出示或交出的情况下支付;
|
|
•
|
我们可选择赎回任何债务证券的条款及条件,包括限制我们赎回任何次级债务证券的能力的任何替代资本或类似契约;
|
|
•
|
我们可发行债务证券的面额,如不超过$1,000及整数倍$1,000;
|
|
•
|
根据任何沉没基金或其他强制性赎回或投标条款,或根据持有人的选择,包括通知规定的任何适用例外,因我们的义务而必须赎回或购买债务证券的条款和条件;
|
|
•
|
应付债务证券付款的货币,如不是美国货币;
|
|
•
|
我们或持有人可根据什么条款就债务证券的付款,以债务证券的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进行选举;
|
|
•
|
对证券、其他财产的债务证券,应当支付证券、其他财产的种类、数额或者确定数额的方法;
|
|
•
|
我们将以何种方式确定债务证券的任何应付金额,这些金额将参照可在适用契约之外确定的指数或其他事实或事件来确定;
|
|
•
|
除本金总额外,债务证券到期日加速时应支付的部分本金;
|
|
•
|
除适用于任何债务证券的违约事件外,以及为该等债务证券持有人的利益而在我们的契诺内作出的任何增补;
|
|
•
|
适用于将债务证券转换为或交换为我们的其他证券或任何其他实体的证券的权利的条款;
|
|
•
|
我们是否作为全球证券发行债务证券,如果是这样:
|
|
•
|
对转让或交换权利或取得转让登记的权利的任何限制;
|
|
•
|
对取得债务证券最终证书的权利的任何限制;以及
|
|
•
|
债务证券附带的任何其他事项;
|
|
•
|
我们是否以无记名证券的形式发行债务证券;
|
|
•
|
对转让或交换债务证券或取得转让登记的权利的任何限制,以及转让或交换登记所需的任何服务费用的条款和数额;
|
|
•
|
对法定假日到期付款的规定有任何例外,或债务证券的营业日定义有任何不同;
|
|
•
|
适用于债务证券的抵押品、保证、保证或其他信用增级;
|
|
•
|
与适用的债务证券契约的条文并无抵触的债务证券的任何其他条款;及
|
|
•
|
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重大后果适用于债务证券。
|
|
•
|
发生了公司的破产、破产、清算、解散或者其他清盘行为;
|
|
•
|
到期时未偿付任何高级债务;
|
|
•
|
与任何高级债项有关的其他失责行为有关的任何适用宽限期已结束,该失责行为尚未治愈或豁免,而由于该失责行为,该高级债项的到期时间已加快;或
|
|
•
|
任何一系列次级债务证券的到期都因违约而加速,而高级债务则未偿还。
|
|
•
|
借入资金(包括借入资金的高级债务和次级债务,但不包括次级债务证券) ;
|
|
•
|
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以综合资产负债表为资本的租赁款项的支付;或
|
|
•
|
债务由债券、债权证、票据或其他类似票据证明。
|
|
•
|
发行,登记转让,或交换任何债务证券或任何债务证券的任何部分,该等证券须于发出赎回通知的日期前15日开始营业,并须于当日营业结束时结束。邮寄;或者,
|
|
•
|
登记被选择赎回的债务证券的转让或交换,但被部分赎回的债务证券的未赎回部分除外。
|
|
•
|
赎回须视乎付款代理人于赎回日期或之前收到足以支付债务证券本金及任何溢价及利息的款项而定;及
|
|
•
|
如果没有收到这笔钱,通知将无效,我们将不需要赎回债务证券。
|
|
•
|
由合并或合并而成的法团,或以转让或转让方式取得或租赁的人,基本上包括我们所有的财产及资产:
|
|
•
|
根据任何国内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组织和有效地存在;以及
|
|
•
|
通过补充契约明确承担我们对债务证券和适用契约的义务;
|
|
•
|
在交易生效后,没有发生任何违约事件,也没有发生任何会成为违约事件的事件,并且正在继续发生;并且
|
|
•
|
我们已按照适用契约的规定,向债务证券受托人交付了一份高级职员的证书和律师的意见。
|
|
•
|
未在该系列的任何债务担保到期后30天内支付到期利息;
|
|
•
|
因该系列的任何债务担保而到期时,未能支付本金或保费(如有的话) ;
|
|
•
|
未就该系列的任何债务证券支付任何所需的沉没资金;
|
|
•
|
在接获债务证券受托人的通知后,违反或不履行该系列债务证券的适用契约或保证60天(在某些情况下可再延期120天) ,或我们及债务证券受托人根据适用契约的条文接获该系列未偿还债务证券本金总额至少33%的持有人的通知;
|
|
•
|
某些破产、破产或重组事件;以及
|
|
•
|
在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或免费撰写招股说明书中列出的任何其他违约事件。
|
|
•
|
我们已向债务证券受托人支付或存入足以支付的款项;
|
|
•
|
特定系列的所有债务证券的所有逾期利息;
|
|
•
|
该系列的任何债务证券的本金及任何溢价,而该等债务证券已到期,而该等债务证券已到期,而该等债务证券已到期,而该等债务证券已到期,而该等债务证券已到期,而该等债务证券已到期,而该等债务证券已到期,而该等债务证券已到期,而该等债务证券已到期;
|
|
•
|
逾期未还的利息,按债务证券规定的利率支付,在合法的范围内;
|
|
•
|
根据适用的契约,所有应付债务证券受托人的款项;及
|
|
•
|
任何其他与该系列的债务证券有关的违约事件,但如该系列的债务证券的本金仅因宣布加速而到期,而未能偿付该系列的债务证券,则属例外,已按照适用契约的规定被治愈或免除。
|
|
•
|
持有人先前已向债务证券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该系列持续违约事件;
|
|
•
|
继续发生违约事件的所有系列未偿还债务证券的本金金额占多数的持有人已向债务证券受托人提出书面要求,并已向债务证券受托人提供合理的弥偿,以受托人的身份提起法律程序;及
|
|
•
|
该债项证券受托人未能提起该法律程序,亦未在接获通知、要求及要约合理弥偿后60日内,从该系列未偿还债项证券的本金金额占多数的持有人那里接获与该要求不符的指示。
|
|
•
|
证明在适用的契约和债务证券中,我们的契约的任何允许的继承者所作的假设;
|
|
•
|
加入一项或多项契约或其他条款,以利我们的未偿还债务证券持有人,或交出适用契约所赋予我们的任何权利或权力;
|
|
•
|
添加任何附加的默认事件;
|
|
•
|
更改或取消适用契约的任何条文,或在契约中加入任何新条文,但如该行动会在任何重大方面对任何特定系列债务证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该诉讼将不会对该系列生效,而该系列的任何债务证券仍未根据适用的契约偿付;
|
|
•
|
为债务证券提供抵押担保;
|
|
•
|
根据适用契约的规定确定债务证券的形式或条款;
|
|
•
|
就一系列或多于一系列的债务证券而言,在适用的契约下接受委任一名继任人债务证券受托人,并在必要时加入或更改适用契约的任何条文,以就该等契约下的信托管理作出规定。由多于一名受托人订立的适用契约;
|
|
•
|
就任何一系列债务证券使用无证书登记制度所需的程序作出规定;
|
|
•
|
改变任何地方:
|
|
•
|
任何债务证券的本金及任何溢价及利息均须缴付;
|
|
•
|
任何债务证券可交回作转让或交换登记;或
|
|
•
|
可就债务证券及适用的契约向或向我们发出通知及要求;或
|
|
•
|
纠正任何含煳或不一致之处,但只可通过改变或增加,而不会对任何系列的债务证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
|
•
|
我们遵守适用契约的某些条文(见适用债务证券契约第6.07条) ;及
|
|
•
|
适用契约项下的任何过去的违约,但本金支付中的违约除外,保费或利息以及某些契约和条款的适用契约和条款,不能修改或修正,未经所涉系列的每一个未偿债务担保持有人的同意(见适用债务证券契约第8.13节) 。
|
|
•
|
未经受影响的每项未偿债务担保的持有人同意,不得:
|
|
•
|
更改任何债务证券的本金或任何分期本金或利息的到期日;
|
|
•
|
减少本金或利率,或任何分期利息的金额,或改变利率的计算方法;
|
|
•
|
减少赎回债务证券时应付的保费;
|
|
•
|
将最初以贴现方式发行的任何债务担保的本金数额,从宣布到期加速时到期应付的本金数额中减去;
|
|
•
|
更改债务担保、溢价或债务担保利息的货币或其他财产;或
|
|
•
|
损害在规定的到期日或到期后,或在赎回日期或赎回日期后,就任何债务证券的付款提出诉讼的权利;
|
|
•
|
不得降低持有人就任何补充契约的同意,或就任何豁免遵守任何条文或根据适用契约的任何失责而提出的本金额要求的百分比,或降低法定人数或投票的要求,未经受影响的每一系列或每一档未偿还债务证券持有人同意;及
|
|
•
|
未经受影响的每项未偿还债务担保的持有人同意,不得修改适用契约中有关补充契约、某些契约的放弃以及对任何一系列或任何一系列债务证券的过去违约的放弃的条款。
|
|
•
|
更改或取消只为一项或多项其他特定系列债务证券或其分录而明文包括的适用契约或其他条款;或
|
|
•
|
修改任何其他系列或类别的债务证券持有人就任何契约或其他条文所享有的权利。更多信息,请参见适用的债务证券契约第12.02节。
|
|
•
|
将无权以全球证券或其代表的任何证券的名称登记;
|
|
•
|
将不会收取或有权收取为换取全球安全而实际交付的有证书证券;及
|
|
•
|
将不会被认为是全球证券或其所代表的任何证券的所有人或持有人,用于证券或契约下的任何目的。
|
|
•
|
保存人就参与人的利益而言;或
|
|
•
|
任何参与者,就参与者代表其持有的人的利益而言。
|
|
•
|
我们或我们的附属公司;
|
|
•
|
任何契约下的受托人;或
|
|
•
|
上述任何一种药剂的任何一种。
|
|
•
|
只允许我们的董事会填补新创建的董事职位,
|
|
•
|
要求提前通知股东提名候选人参加董事会或者提议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审议的事项;
|
|
•
|
规定(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拥有或被视为凭藉《守则》的归属条款拥有超过我们在外流通股份总值或数目的9.8% (以较具限制性为准)以上(见"对所有权和转让的限制; ) ;及
|
|
•
|
股东召开股东特别会议的能力有限
|
|
•
|
保险公司;
|
|
•
|
免税组织(在下文"对免税美国持有者的征税"中讨论的范围除外) ;
|
|
•
|
金融机构或经纪交易商;
|
|
•
|
非美国个人和非美国公司(下文"对非美国持有人征税"中讨论的范围除外) ;
|
|
•
|
美国侨民;
|
|
•
|
将我们的证券作市场标记的人;
|
|
•
|
次级上市公司;
|
|
•
|
功能货币不是美元的美国持有人(定义如下) ;
|
|
•
|
受监管的投资公司和REITs及其投资者;
|
|
•
|
信托和财产(除此处讨论的范围外) ;
|
|
•
|
通过行使员工股票期权或以其他方式获得我们证券的人;
|
|
•
|
持有我们证券的人,作为"跨座式" 、 "对冲" 、 "转换交易" 、 "综合证券"或其他综合投资的一部分;
|
|
•
|
受《劳动法》替代最低税收规定约束的人;
|
|
•
|
透过合伙或类似的透过实体持有我们的证券的人;及
|
|
•
|
持有我们股票10%或10%以上(以投票或价值计算)实益权益的人。
|
|
•
|
我们将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包括净资本收益)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在赚取该收益的日历年期间或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我们不向股东分配该应纳税所得额。
|
|
•
|
我们将按照最高的企业税率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
|
|
◦
|
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因丧失抵押品赎回权或丧失抵押品赎回权而取得的物业所得款项净额,而该等物业乃我们主要持有,以供在一般业务过程中出售予客户;及
|
|
◦
|
丧失抵押品赎回权的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收入。
|
|
•
|
我们将支付100%的税,除止赎物业外,我们主要持有的出售或其他处置物业所得的净收入,以供在一般业务过程中出售予客户(如以下所描述的"禁止交易" ) 。
|
|
•
|
如果我们不能满足75%的毛收入测试或95%的毛收入测试,正如下面在"毛收入测试"中所描述的那样, "但由于我们满足其他要求,我们仍然有资格成为REIT" ,我们将对以下各项征收100%的税:
|
|
◦
|
在我们未能通过75%的总收入测试或95%的总收入测试的情况下,无论哪种情况,我们都乘以了更大的百分比。
|
|
◦
|
一小部分是为了反映我们的盈利能力。
|
|
•
|
如果我们不能满足资产测试(5%资产测试、10%投票测试或10%价值测试的最低失败除外,正如下面在"资产测试"中所描述的那样) ,只要失败是由于合理的原因而不是故意忽视,我们在季度最后一天之后的六个月内处置这些资产或以其他方式遵守这些资产测试,我们在其中确定了这些失败,并向美国国税局提交了一个时间表,描述导致这些失败的资产,我们将支付相当于50,000美元或最高的美国联邦企业税率的产品,以及在我们不能满足这些资产测试的期间,来自不合格资产的净收入。
|
|
•
|
如果我们没有达到一个或多个REIT资格的要求,除了毛收入测试和资产测试,而失败是由于合理的原因,而不是故意忽略,我们将被要求支付罚款$50,000的每一个这样的失败,如下面所描述的, "不合格" 。
|
|
•
|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能被要求向美国国税局支付货币处罚,包括如果我们没有达到旨在监测我们遵守与投资信托基金股东组成有关的规则的记录保存要求,如下面的"资格要求"中所述。
|
|
•
|
如果我们在一个日历年度内不能分配至少以下两项之和: (一)本年度85%的REIT普通收益; (二)本年度95%的REIT资本收益净收益和(三)前期未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我们将支付
|
|
•
|
我们可以选择保留和支付美国联邦所得税的净长期资本收益。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持有人将根据其在我们未分配的长期资本收益中所占的比例征税(只要我们及时将此种收益指定给股东) ,并将因其在我们缴纳的税款中所占的比例而获得信贷或退款。
|
|
•
|
我们将对我们与非按公平原则进行的交易征收100%的消费税。
|
|
•
|
任何国内TRS的收入将受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的约束。
|
|
•
|
如果我们从一家C公司,或者一家公司获得任何资产,这些公司一般都要缴纳全部公司税,在并购或其他交易中,我们通过参考C公司在资产中的基础或参考另一资产确定资产的基础,如果我们在收购资产后的五年内确认出售或处置资产的收益,我们将按最高的公司税率缴税。我们将纳税所得的数额较少:
|
|
◦
|
我们在出售或处置时所确认的收益数额,以及
|
|
◦
|
如果我们在收购资产时出售了该资产,我们将会认识到收益的数额,但前提是C公司不会选择在收购资产时立即征税,以代替这种待遇。
|
|
•
|
如果我们拥有房地产抵押贷款投资渠道的剩余权益,或者"REMIC" ,我们将以最高的企业税率对来自REMIC剩余权益的部分征税,这部分权益相当于"不合格组织"以创纪录的名义持有的我们股票的百分比。尽管法律不明确,美国国税局的指导表明,类似的规则可能适用于在应纳税抵押贷款池中拥有权益的REIT。如果应税按揭贷款组合或留息利息所产生的超额收入被我们的税前利润所阻拦,我们将不会被征税。"取消资格的组织"包括(i)美国; (ii)美国的任何国家或政治分区; (iii)任何外国政府; (iv)任何国际组织; (v)上述任何组织的任何机构或机构; (vi)任何其他免税组织(第521条所述农民合作社除外)(七)不征收所得税的,不按照本法规定的非关联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纳税的; (七)农村电力、电话合作。我们目前不打算持有REMIC剩余权益或从事可能导致我们或我们的一部分资产作为应纳税抵押贷款池处理的融资活动。关于"超额包括收入"的讨论,见"资格要求-应纳税抵押贷款池和超额包括收入" 。
|
|
1.
|
它由一个或多个受托人或董事管理。
|
|
2.
|
其实益拥有权由可转让股份或可转让实益权益证明书证明。
|
|
3.
|
它将作为一家国内公司征税,但对美国联邦所得税法中的REIT条款征税。
|
|
4.
|
它既不是金融机构,也不是受美国联邦所得税法特殊规定约束的保险公司。
|
|
5.
|
至少有100人是其股份或所有权证书的实益拥有人(在不参考任何归属规则的情况下确定) 。
|
|
6.
|
在任何应纳税年度的最后半年中,美国联邦所得税法规定将某些实体包括在内的五个或五个以下个人直接或间接拥有其在外流通股票或所有权证书的价值不超过50% 。
|
|
7.
|
它选择作为投资信托基金纳税,或在上一个应纳税年度进行了这样的选择,并满足了所有相关的申报和其他行政要求,必须满足这些要求才能选择和维持投资信托基金的资格。
|
|
8.
|
它在收入和资产的性质以及收入的分配方面满足了下文所述的某些其他资格测试。
|
|
9.
|
它用历年作为纳税年度。
|
|
10.
|
在任何应纳税年度结束时,它没有任何应纳税年度的收益和利润。
|
|
•
|
其资产基本上全部由债务义务或债务义务中的权益组成;
|
|
•
|
超过50%的债务是房地产抵押贷款,或在房地产抵押贷款中的权益,在规定的测试日期;
|
|
•
|
该实体已发行两个或两个以上期限的债务;以及
|
|
•
|
实体就其债务义务所需支付的款项与实体就其作为资产持有的债务义务所需支付的款项"有关系" 。
|
|
•
|
不动产租金;
|
|
•
|
以不动产抵押担保的债务利息或以不动产抵押担保的债务利息以及以不动产和个人财产抵押担保的债务利息,如果这些个人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不超过公平市场价值总额的15%所有这些财产;
|
|
•
|
对其他REITs的股票进行股息或其他分配,并从出售中获得收益;
|
|
•
|
出售房地产资产获得的收益;
|
|
•
|
从丧失抵押品赎回权财产中获得的收入和收益(如下所述) ;
|
|
•
|
从REMIC中获得的收入与REMIC持有的房地产资产的比例相同,除非REMIC的资产中至少有95%是房地产资产,在这种情况下,REMIC所获得的所有收入都是房地产资产;以及
|
|
•
|
由于发行股票或公开发行债务而产生的临时新资本投资的收入,到期日至少为五年,并且在从该日期开始的一年期间内收到我们得到了这样的新资本。
|
|
•
|
出售物业的收益,我们主要持有出售给客户在正常业务过程中;
|
|
•
|
"套期保值交易"的收入和收益,如下面在"套期保值交易"中定义的;
|
|
•
|
某些外汇收益,见"外汇收益" ;和
|
|
•
|
取消债务或"鳕鱼"收入。
|
|
•
|
根据固定百分比或收入或销售百分比计算的数额;和
|
|
•
|
以债务人的收入或利润为基础的数额,只要债务人的收入基本上全部来自于担保债务的不动产,而租赁了债务人在该不动产上的全部权益,只有在债务人收到的数额符合"不动产租金"条件的情况下,如果直接由REIT接收。
|
|
•
|
第一,租金不能全部或部分地以任何人的收入或利润为基础。但是,一般不会仅仅由于收取或销售的固定百分比,就将收到或应计数额排除在不动产租金之外。
|
|
•
|
第二,我们从"关联方租户"收取的租金,在满足毛收入测试时,将不符合房地产租金的条件,除非租户是TRS,至少90%的物业是租给不相关的租户,租住公屋单位的租金与非相关租户的租金大致相当,而租金的增加并不是由于"受管制租住公屋单位"的修订而导致租金增加所致(即,我们直接或间接拥有股票50%以上投票权或价值的股票。如果REIT实际或建设性地拥有10%或10%以上的REIT,则租户实际上或建设性地拥有10%或10%以上的租户,则租户是关联方租户。
|
|
•
|
第三,如果与不动产租赁有关的个人财产的应占租金大于根据租约收取的租金总额的15% ,则该部分个人财产的应占租金将不符合不动产租金的条件。
|
|
•
|
第四,我们一般不能经营或管理我们的地产,不能向租户提供或提供服务,除非是透过一个"独立承建商"获得足够补偿,而我们并没有从中获得收入。但是,如果服务是"通常或习惯上提供"的,只与租用空间有关,而不被认为是为租户提供方便,我们可以直接向租户提供服务。此外,只要我们的服务收入不超过我们有关物业收入的1% ,我们除了透过独立承建商外,可以向物业的租户提供极少的"非习惯"服务。此外,我们可拥有最多100%的物业转租单位,为租户提供习惯及非习惯服务,而不会影响有关物业的租金收入。
|
|
•
|
该等财产由信托基金取得,原因是该信托基金在丧失抵押品赎回权时曾就该等财产出价,或以其他方式藉协议或法律程序将该等财产减为拥有权或管有权,在该等财产的租赁或该等财产担保的债务发生违约或即将发生违约之后;
|
|
•
|
该等贷款或租赁是在该等贷款或租赁并无即将发生或预期会发生违约时由REIT取得的;及
|
|
•
|
为此,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做出了适当的选择,将该财产视为止赎财产。
|
|
•
|
就该物业订立租约,根据该租约的条款,该物业将产生不符合收入总额75%测试的条件的收入(不计及丧失抵押品赎回权物业的收入) ,或直接或间接收取或累算任何款项,根据在当日或之后订立的租约,该租约将产生不符合收入总额75%检验标准的收入(不计及止赎物业的收入) ;
|
|
•
|
(a)在该物业上进行任何建筑工程的,但建筑工程或其他改善工程的完成除外,而超过10%的建筑工程是在违约即将发生前完成的;或
|
|
•
|
在REIT取得该物业并将该物业用于由REIT进行的贸易或业务后的90天以上,除透过独立承办商外,REIT本身并无从中获得或获得任何收入或注册信托基金。
|
|
•
|
我们未能达到这些测试是由于合理的原因,而不是故意忽略;及
|
|
•
|
在任何应纳税年度均未纳税后,我们的收入来源将按照美国财政部长规定的规定,向美国国税局备案。
|
|
•
|
现金或现金项目,包括某些应收款项和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
|
|
•
|
美国政府证券;
|
|
•
|
不动产的权益,包括租赁权和取得不动产和租赁权的选择权,以及与不动产有关的租赁权和归属于不动产的租金被视为"不动产租金"的个人财产;
|
|
•
|
不动产担保的抵押贷款的权益和不动产、个人财产担保的抵押贷款的权益,如果个人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不超过所有这些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总额的15% ;
|
|
•
|
其他由"公开发售的REITs"发行的REITs及债务工具的股票(不过,见第六届会议资产测试如下) ;
|
|
•
|
在我们接获新资本后的一年内,投资于股票或债务工具,该资本是我们透过股本发售或公开发售债券筹集的,为期至少五年;及
|
|
•
|
经常性的或剩余的利益在REMIC中。但是,如果REMIC的资产中有不到95%是符合美国联邦所得税法规定的房地产相关资产的,就像我们持有这些资产一样,我们将被视为直接持有这些REMIC资产的比例份额。
|
|
•
|
"直接债务"证券,定义为书面无条件承诺,如果(i)债务不能直接或间接转换为股票,则在指定日期按要求或以货币支付某一款项,利率和付息日期不取决于利润、借款人的自由裁量权或类似的因素。"直接债务"证券不包括任何由合伙企业或公司发行的证券,其中我们或任何"受控制的TRS"持有的非"直接"债务证券的总值超过发行人未偿还证券的1% 。然而, "直接债务"证券包括受下列紧急情况影响的债务:
|
|
•
|
与利息或本金的支付时间有关的意外事件,只要(i)债务的有效收益率没有变化,年收益率的变化不超过年收益率的0.25%或5%以上,或(ii)我们所持有的发行人债务的总发行价格及总面值均不超过100万元,而不超过12个月的未偿还债务利息可被要求预付;及
|
|
•
|
与债务债务违约或提前还款时的付款时间或金额有关的意外事件,只要意外事件符合习惯的商业惯例;
|
|
•
|
对个人或财产的任何贷款;
|
|
•
|
任何"第467条租赁协议" ,但与关联方租户的协议除外;
|
|
•
|
支付"不动产租金"的义务;
|
|
•
|
不完全或部分依赖于非政府实体的利润(或支付)的政府实体发行的某些证券;
|
|
•
|
由另一信托基金发行的任何证券(包括债务证券) ;
|
|
•
|
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而将我们作为合伙人的实体的任何债务工具,以我们在该合伙企业所发行的股本及某些债务证券中的比例权益为限;或
|
|
•
|
如果某一实体的债务工具至少占该合伙企业总收入的75% ,但不包括被禁止交易的收入,则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而被视为合伙企业的任何债务工具都不在前面的要点中说明,是为上面所描述的75%总收入测试的目的而限定的收入" -总收入测试" 。
|
|
•
|
我们在上一个日历季度结束时满足了资产测试;并且
|
|
•
|
我们的资产价值与资产测试要求之间的差异产生于我们的资产的市场价值的变化,并不完全或部分地由一个或多个不合格资产的收购引起。
|
|
•
|
的总和
|
|
◦
|
90%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不考虑已支付的股息扣减和资本净收益的情况下计算的,并且
|
|
◦
|
如果有的话,我们税后净收益的90%来自于止赎房产。
|
|
•
|
非现金收入某些项目的总和。
|
|
•
|
在这一年里,85%的REIT普通收入,
|
|
•
|
95%的REIT资本在这一年获得收入,并且
|
|
•
|
以前各期未分配应纳税所得额,
|
|
•
|
因为只有在资本收益的范围内才能扣除资本损失,所以我们可能有超过经济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
|
|
•
|
我们将在相关的现金流量之前确认应纳税收入,这些现金流量被认为与我们的投资有原始的发行折扣,例如我们的许多CMBS。我们通常必须根据考虑到预计的预付账款,但考虑到实际发生的信贷损失而推迟支付的恒收益率方法来累积原始的发行折扣。如果早些时候,我们可能需要在财务报表中确认这些收入。
|
|
•
|
我们的营运伙伴关系已根据守则第475(f)条选择将其证券上市作标记。因此,我们将每年确认收入,而没有任何相应的现金(除非资产在年内实际出售) 。
|
|
•
|
如果我们以贴现的方式获得不良贷款,然后大幅修改这些贷款,我们会发现收益,而没有收到任何现金,在所产生的被认为等于调整后的修改贷款的发行价(通常将是修改后的贷款的面值)与我们在原始贷款中调整后的税基之间的差额的兑换。
|
|
•
|
为了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我们可以获得被视为具有"市场折扣"的投资,因为这些投资是我们以低于本金的金额获得的债务工具。由于我们的营运伙伴关系是根据《守则》第475(f)条选出的,我们将被要求在目前的收入中包括市场折扣,即使没有收到现金。市场贴现的确认加速了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
|
|
•
|
我们可能会进行止赎或其他交易,导致我们的不良住宅或商业按揭贷款转为房地产。这种交易也可能产生应纳税收入,而不相应地收到现金。
|
|
•
|
美国公民或居民;
|
|
•
|
根据美国、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设立或组织的公司(包括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公司的实体) ;
|
|
•
|
收入受美国联邦所得税影响的财产,不论其来源为何;或者
|
|
•
|
如果(i)美国法院能够对该信托的管理行使主要监督,且一名或多名美国人有权控制该信托的所有重大决定,或(ii)该信托的有效选举已到位,将被视为A 美国人。
|
|
•
|
是公司或属于某些其他豁免类别,并在需要时证明这一事实;或
|
|
•
|
提供纳税人的身份号码,证明没有损失免除备份扣缴,并以其他方式符合备份扣缴规则的适用要求。
|
|
•
|
适用较低的条约利率,而非美国持有人向适用的扣缴代理人提交了一份IRS表格W-8BEN或W-8BEN-E,以证明该降低的利率的资格,或
|
|
•
|
非美国持有人向可适用的扣缴义务人提交了一份表格W-8ECI的IRS文件,声称该分配是有效的关联收入。
|
|
•
|
我们的可适用类别的资本股票被认为是定期交易在适用的美国财政部条例,在一个既定的证券市场,如纽约证券交易所;和
|
|
•
|
在特定的测试期间,非美国持有人实际上或建设性地拥有10%或更少的可适用类别的我们的资本股票。
|
|
•
|
通过承销商或经销商;
|
|
•
|
直接向购买者提供;
|
|
•
|
在配股中;
|
|
•
|
在"在市场上"发行时,在《证券法》第415(a) (4)条的含义范围内,向或通过做市商,或进入在交易所或其他地方的现有交易市场;
|
|
•
|
通过代理人;
|
|
•
|
通过任何这些方法的组合;或
|
|
•
|
通过适用法律允许并在招股说明书补充说明中描述的任何其他方法。
|
|
•
|
要约的条款;
|
|
•
|
任何保险人、交易商或代理人的名称;
|
|
•
|
董事承销商的名称或名称;
|
|
•
|
证券的申购价格或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
|
•
|
出售证券所得款项净额;
|
|
•
|
任何延迟交付安排;
|
|
•
|
承保折扣、佣金和其他构成保险人赔偿的项目;
|
|
•
|
给予经销商的任何折扣或优惠;
|
|
•
|
付给代理人的佣金;以及
|
|
•
|
证券交易所可以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
•
|
本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有关表格10-K的年报;
|
|
•
|
我们现时于2019年1月9日、2019年2月13日、2019年2月14日、2019年3月4日及2019年3月12日提交有关表格8-K的报告;
|
|
•
|
根据我们于2018年3月29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关于附表14A的最终代理声明,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表格10-K的具体资料作为参考纳入我们的年度报告;
|
|
•
|
自2018年12月31日以来,我们根据《交易法》第13(a) 、13(c) 、14和15(a)条提交的所有其他报告;以及
|
|
•
|
于2019年3月4日根据《交易法》提交的关于表格8-A/A的注册声明中以参考方式纳入我们的普通股及优先股的描述,包括为更新该等描述而提交的任何修订或报告。
|
|
•
|
根据《交易法》第13(a)和(c)条提交的报告;
|
|
•
|
根据《交易法》第14条提交的与随后召开的股东大会有关的最终委托书或信息声明;以及
|
|
•
|
根据《交易法》第15(d)条提交的任何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