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2.1
根据
18 U.S.C. § 1350,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Sleep Number Corporation(“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6年4月4日止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以下签署人、公司首席执行官琳达·芬德利(Linda Findley)仅为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 § 1350的目的,特此证明,据她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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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6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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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琳达·芬德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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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达·芬德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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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官 |
已向公司提供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要求的这份书面声明的签名原件,并将由公司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本证明随同报告一起提供,不得被视为公司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8条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