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人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规则13A-16或15D-16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19年12月
佣金档案编号:001-38876
亚洲时代控股有限公司
3803房间,
通谷路39号大冲国际中心
中国深圳市南山区
(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
通过检查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将以表格20-F或表格40-F的形式提交年度报告:
表格20-F X 表格40-F ¨
如登记人正按照S-T规则第101(b) (1)条的规定以书面提交表格6-K,则须以核对标记表明:¨
如登记人正按照S-T规则第101(b) (7)条的规定以书面提交表格6-K,则须以核对标记表明:¨
达成实质性最终协议
于2019年12月20日,Atif Limited,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 "Atif HK" )及一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Atif Holdings Limited( "公司" )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SinofFortune Financial Holdings(BVI)Limited( "卖方" )就SinofFortune Securities Limited的股份及次级贷款( "协议" )订立买卖协议,该公司为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SinofFortune Financial Holdings Limited( "Listco" )的全资附属公司。
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SinofFortune Securities Limited( "目标公司" )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监会" )发牌,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 、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及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证监会规管的活动。
根据协议,ATIF HK同意(i)向卖方购买目标公司67,000,000股普通股,占目标公司股本权益的100% ,及(ii)向Listco购买,一项由Listco根据日期为2011年8月26日的次级贷款协议向目标提供的本金总额为10,000,000港元的无抵押附息次级贷款( "次级贷款" ) ,该次级贷款由Listco、目标及证监会订立( "次级贷款协议" ) (统称为"收购" ) 。作为收购事项的代价,ATIF HK同意支付现金代价5,700,000港元加上截至收购事项结束时目标的资产净值(资产净值) ,该资产净值估计约为9,600,000港元,不应超过9,700,000港元。
协议签署后,ATIF HK须向卖方支付订金171万港元,余款将于收购事项结束时支付。收购事项须待证监会批准目标的主要股东变更及将次级贷款及次级贷款协议由Listco转让予Atif HK后方可作实,并预期于ATIF HK取得该等批准后15个营业日内完成.
上述对协议条款及其所设想的交易的描述并不意图是完整的,而是以协议全文为准,并以协议全文为准。
宣布收购的新闻稿的副本作为99.1号展览附于此,并作为参考并入本文。
签字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规定,登记人已正式授权由下列签字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
| 亚洲时代控股有限公司 | ||
| 日期:2019年12月26日 | 通过: | Jun Liu |
| 姓名: | Jun Liu | |
| 标题: | 首席执行官 | |
展览指数
| 展览编号。 | 说明 | |
| 10.1 | Atif Limited与SinofFortune Financial Holdings(BVI)Limited于2019年12月20日订立的股份及次级贷款买卖协议 | |
| 99.1 | 新闻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