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1
Guardant Health, Inc.
和
美国银行信托公司、美国国家协会
作为受托人
indenture
截至2025年11月7日
2033年到期的0%可转换优先票据
目 录
| 页 | ||||||
| 第1条。定义;施工规则 |
1 | |||||
| 第1.01节。 |
定义 | 1 | ||||
| 第1.02节。 |
其他定义 | 13 | ||||
| 第1.03节。 |
建筑规则 | 14 | ||||
| 第2条。笔记 |
14 | |||||
| 第2.01节。 |
形式、约会和面额 | 14 | ||||
| 第2.02节。 |
执行、认证和交付 | 15 | ||||
| 第2.03节。 |
初始票据及附加票据 | 16 | ||||
| 第2.04节。 |
付款方式 | 16 | ||||
| 第2.05节。 |
不计定期利息;特别利息和附加利息的应计和支付;违约金额;当支付日不是营业日 | 17 | ||||
| 第2.06节。 |
注册官、付款代理及转换代理 | 18 | ||||
| 第2.07节。 |
付款代理人及转换代理人以信托方式持有财产 | 18 | ||||
| 第2.08节。 |
持有人名单 | 19 | ||||
| 第2.09节。 |
传说 | 19 | ||||
| 第2.10节。 |
转让和交换;某些转让限制 | 20 | ||||
| 第2.11节。 |
交换及注销根据基本变动时的回购而转换或将予回购的票据或根据赎回而赎回的票据 | 24 | ||||
| 第2.12节。 |
取消转让限制 | 25 | ||||
| 第2.13节。 |
替换说明 | 26 | ||||
| 第2.14节。 |
注册持有人;与全球票据有关的某些权利 | 26 | ||||
| 第2.15节。 |
取消 | 27 | ||||
| 第2.16节。 |
公司或其联属公司持有的票据 | 27 | ||||
| 第2.17节。 |
临时票据 | 27 | ||||
| 第2.18节。 |
未付票据 | 27 | ||||
| 第2.19节。 |
公司回购 | 28 | ||||
| 第2.20节。 |
CUSIP和ISIN号码 | 28 | ||||
| 第3条。盟约 |
29 | |||||
| 第3.01节。 |
票据付款 | 29 | ||||
| 第3.02节。 |
交易法报告 | 29 | ||||
| 第3.03节。 |
细则144a信息 | 30 | ||||
| 第3.04节。 |
额外利息 | 30 | ||||
| 第3.05节。 |
合规和违约证明 | 31 | ||||
| 第3.06节。 |
停留、延期和高利贷法 | 31 | ||||
| 第3.07节。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收购票据 | 32 | ||||
-我-
| 第4条。回购和赎回 |
32 | |||||
| 第4.01节。 |
没有下沉基金 | 32 | ||||
| 第4.02节。 |
持有人要求公司在基本面发生变化时回购票据的权利 | 32 | ||||
| 第4.03节。 |
公司赎回票据的权利 | 37 | ||||
| 第5条。转换 |
40 | |||||
| 第5.01节。 |
转换的权利 | 40 | ||||
| 第5.02节。 |
转换程序 | 44 | ||||
| 第5.03节。 |
转换时结算 | 45 | ||||
| 第5.04节。 |
转换时发行的普通股的储备和状况 | 49 | ||||
| 第5.05节。 |
转换率调整 | 50 | ||||
| 第5.06节。 |
自愿调整 | 60 | ||||
| 第5.07节。 |
与整体基本面变化相关的转换率调整 | 60 | ||||
| 第5.08节。 |
以交换代替转换 | 61 | ||||
| 第5.09节。 |
普通股变动事件的影响 | 62 | ||||
| 第6条。继任者 |
64 | |||||
| 第6.01节。 |
公司何时可能合并等。 | 64 | ||||
| 第6.02节。 |
继任实体被取代 | 65 | ||||
| 第6.03节。 |
与全资子公司的资产转让排除 | 65 | ||||
| 第7条。违约和补救措施 |
65 | |||||
| 第7.01节。 |
违约事件 | 65 | ||||
| 第7.02节。 |
加速度 | 67 | ||||
| 第7.03节。 |
未报告的唯一补救措施 | 67 | ||||
| 第7.04节。 |
其他补救办法 | 68 | ||||
| 第7.05节。 |
过去违约的豁免 | 69 | ||||
| 第7.06节。 |
多数控制 | 69 | ||||
| 第7.07节。 |
诉讼时效 | 69 | ||||
| 第7.08节。 |
持有人绝对权利研究所诉受偿权强制执行及转换对价 | 70 | ||||
| 第7.09节。 |
受托人提出的追讨诉讼 | 70 | ||||
| 第7.10节。 |
受托人可提出申索证明 | 70 | ||||
| 第7.11节。 |
优先事项 | 71 | ||||
| 第7.12节。 |
承担费用 | 71 | ||||
| 第7.13节。 |
违约的治愈;在违约事件发生之前治愈或豁免的Ability | 71 | ||||
| 第8条。修订、补充及豁免 |
72 | |||||
| 第8.01节。 |
未经持有人同意 | 72 | ||||
| 第8.02节。 |
经持有人同意 | 73 | ||||
| 第8.03节。 |
修订、补充及豁免的通知 | 74 | ||||
| 第8.04节。 |
撤销、生效和征求同意;特别记录日期;等。 | 74 | ||||
| 第8.05节。 |
符号和交换 | 75 | ||||
| 第8.06节。 |
受托人执行补充契约 | 75 | ||||
-二-
| 第9条。满意度和出院 |
75 | |||||
| 第9.01节。 |
公司义务的终止 | 75 | ||||
| 第9.02节。 |
偿还公司 | 76 | ||||
| 第9.03节。 |
复职 | 76 | ||||
| 第10条。受托人 |
77 | |||||
| 第10.01款。 |
受托人的职责 | 77 | ||||
| 第10.02款。 |
受托人的权利 | 78 | ||||
| 第10.03节。 |
受托人的个人权利 | 79 | ||||
| 第10.04节。 |
受托人的免责声明 | 79 | ||||
| 第10.05节。 |
违约通知 | 80 | ||||
| 第10.06节。 |
补偿及弥偿 | 80 | ||||
| 第10.07节。 |
更换受托人 | 81 | ||||
| 第10.08节。 |
合并的继任受托人等。 | 82 | ||||
| 第10.09节。 |
资格;取消资格 | 82 | ||||
| 第11条。杂项 |
82 | |||||
| 第11.01节。 |
通告 | 82 | ||||
| 第11.02节。 |
高级人员证明书的交付及大律师对先决条件的意见 | 84 | ||||
| 第11.03节。 |
主任证明书及大律师意见所需陈述书 | 84 | ||||
| 第11.04节。 |
受托人、注册官、付款代理人及转换代理人的规则 | 84 | ||||
| 第11.05节。 |
没有董事、高级职员、雇员和股东的个人责任 | 85 | ||||
| 第11.06节。 |
准据法;放弃陪审团审判 | 85 | ||||
| 第11.07节。 |
提交司法管辖权 | 85 | ||||
| 第11.08节。 |
没有对其他协议的不利解释 | 85 | ||||
| 第11.09节。 |
继任者 | 85 | ||||
| 第11.10节。 |
不可抗力 | 86 | ||||
| 第11.11节。 |
美国爱国者法案 | 86 | ||||
| 第11.12节。 |
计算 | 86 | ||||
| 第11.13节。 |
可分割性 | 86 | ||||
| 第11.14节。 |
对口单位 | 86 | ||||
| 第11.15节。 |
目录、标题等。 | 87 | ||||
| 第11.16节。 |
预扣税款 | 87 | ||||
附件
| 附件 A:附注表格 | A-1 | |||
| 附件B-1:受限制票据图例的形式 | B1-1 | |||
| 附件B-2:全球Note传奇的形式 | B2-1 | |||
| 附件B-3:关联转售图例的形式 | B3-1 | |||
-三-
契约,日期为2025年11月7日,由特拉华州的公司Guardant Health, Inc.(作为发行人(“公司”)与美国银行信托公司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受托人(“受托人”)签署。
本契约的每一方(定义见下文)为另一方的利益以及为公司于2033年到期的0%可转换优先票据(“票据”)的持有人(定义见下文)的平等和可评定的利益同意如下。
第1条。定义;建筑规则
第1.01节。定义。
“额外利息”是指根据第3.04节在任何票据上产生的任何利息。
“关联公司”具有规则144中规定的在发行日生效的含义。
“联盟转售传奇”是指基本上以附件 B-3中所述形式出现的传奇。
“授权面额”是指,就一张票据而言,其最低本金金额等于1,000美元,本金金额面额超过1,000美元的任何整数倍。
“破产法”是指Title11,美国法典,或任何类似的美国联邦或州或非美国法律对债务人的救济。
“招标代理”是指根据第5.01(c)(i)(2)节和“交易价格”的定义,被要求为交易价格获得投标的人。于发出日期的首次招标代理将为公司;但条件是公司可于发出日期后的任何时间委任任何其他人士(包括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为招标代理,而无须事先通知持有人。
「董事会」指公司董事会或该董事会的委员会获正式授权代表该董事会行事。
“营业日”是指除周六、周日或法律或行政命令授权或要求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关闭或关闭的任何一天以外的任何一天。
任何人的“股本”是指该人的股权的任何和所有股份、权益、购买权利、认股权证或期权、参与或其他等价物(在每种情况下无论如何指定),但不包括任何可转换为该等股权的债务证券。
“停业”是指纽约市时间下午5:00。
“法典”是指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
- 1 -
“普通股”是指公司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但须遵守第5.09条的规定。
“公司”是指本契约第一款所指的人,以及在不违反第六条的情况下,其继承人和受让人。
“公司命令”是指由一(1)名高级职员代表公司签署并交付给受托人的书面请求或命令。
就票据而言,“转换日期”是指满足第5.02(a)节中规定的转换该票据的要求的第一个工作日,但须遵守第5.03(c)节的规定。
“转换价格”是指,在任何时候,等于(a)一千美元(1,000美元)除以(b)当时有效的转换率的金额。
“兑换率”最初是指每1,000美元本金的票据8.2305股普通股;但前提是兑换率可根据第5条进行调整;此外,只要本契约提及特定日期的兑换率而未列出该日期的特定时间,则该提及将被视为紧接该日期营业结束后的兑换率。
“转换股份”是指在任何票据转换时已发行或可发行的任何普通股股份。
“每日现金金额”是指,就任何VWAP交易日而言,(a)适用的每日最高现金金额;和(b)该VWAP交易日的每日转换价值中的较低者。
“每日转换价值”是指,就任何VWAP交易日而言,(a)该VWAP交易日的转换率;和(b)该VWAP交易日的普通股每股每日VWAP乘积的二十五分之一(1/25)。
“每日最高现金金额”是指,就任何票据的转换而言,通过将(a)适用于此类转换的指定美元金额除以(b)二十五(25)获得的商。
“每日股份金额”是指,就任何VWAP交易日而言,通过将(a)该VWAP交易日的每日转换价值超过适用的每日最高现金金额的部分(如有)除以(b)该VWAP交易日的每日VWAP而获得的商。为免生疑问,如该每日转换价值不超过该每日最高现金金额,则该每日股份金额将于该VWAP交易日为零。
- 2 -
“每日VWAP”是指,就任何VWAP交易日而言,彭博页面“GH < eQUITY > AQR”(或,如果该页面不可用,则为其等效的后续页面)“彭博VWAP”标题下显示的普通股的每股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该期间自该VWAP交易日的预定开盘交易至该主要交易时段的预定收盘交易(或者,如果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不可用,则为该VWAP交易日的一股普通股的市值,采用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法确定,由公司选定的国家认可的独立投资银行,其中可能包括任何初始购买者)。每日VWAP将在不考虑盘后交易或常规交易时段之外的任何其他交易的情况下确定。
“去杠杆化截止日期”就任何票据而言,是指该票据的自由交易日期后的第十五(15)天;但前提是,如果该第十五(15)天是在利息记录日期之后以及在下一个付息日或之前,则该票据的去杠杆化截止日期将改为紧随该付息日之后的营业日。
“违约”是指任何属于(或在收到通知后,时间流逝或两者兼而有之)违约事件的事件。
“违约结算方法”最初是指,以每1,000美元本金的票据指定金额为1,000美元的组合结算;但条件是(x)在符合第5.03(a)(iii)节的情况下,公司可不时通过向持有人发送新的违约结算方法通知,将违约结算方法更改为其随后被允许选择的任何结算方法,受托人和转换代理人(如不是受托人)(据了解,此类变更不会影响此前就根据本义齿的任何票据选择(或被视为选择)的任何结算方式);(y)违约结算方式将受第5.03(a)(ii)节的约束。
“存管人”是指存管信托公司或其继承者。
“存托人”是指存托人的任何成员或参与者。
“存管程序”是指,就涉及全球票据或其中任何实益权益的任何转换、转让、交换或其他交易而言,适用于此类转换、转让、交换或交易的存管人规则和程序。
“除息日”是指,就普通股的发行、股息或分配而言,普通股股票在适用交易所或适用市场以常规方式交易的第一个日期,但无权收取此类发行、股息或分配(包括根据相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到期票据或类似安排)。为免生疑问,适用交易所或市场上关于普通股在单独的股票代码或CUSIP号码下的任何替代交易惯例将不被视为为此目的的“常规方式”。
“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 3 -
“获豁免的基本变动”指根据第4.02(i)节,公司不提出回购任何票据的任何基本变动。
“自由交易日期”就任何票据而言,指该票据的最后原始发行日期后一(1)年的日期。
“可自由买卖”是指,就任何票据而言,如果该票据由非公司关联公司的人持有,且在紧接前三(3)个月内不是公司关联公司的人持有,则该票据将有资格根据第144条或其他方式被要约、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而无需对数量、出售方式、根据《证券法》获得当前公共信息或通知的情况作出任何要求(但在开始的六(6)个月期间,包括,该票据的最后原始发行日期后六(6)个月的日期,如届时满足有关当前公共信息可用性的任何要求,则不予考虑);但前提是,自该票据的自由交易日期起及之后,该票据将不会“可自由交易”,除非该票据(x)未由“受限制的”CUSIP或ISIN编号标识;及(y)未由任何带有受限制票据图例的证书代表。为免生疑问,票据是否被视为由“受限制的”CUSIP或ISIN号码识别,或带有受限制票据图例,受第2.12节的约束。
“根本性变化”是指以下事件中的任何一项:
(a)“个人”或“团体”(在《交易法》第13(d)(3)条的含义内),而不是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或其各自的员工福利计划,向SEC提交任何报告,表明该个人或团体已成为代表公司所有普通股投票权超过百分之五十(50%)的普通股股份的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人”(定义见下文);
(b)完成(i)在一项交易或一系列交易中,将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作为一个整体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予任何人,而不是只出售予公司的一间或多于一间全资附属公司;或(ii)与之有关的任何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不论是通过合并、合并、换股、合并、重新分类、资本重组、收购、清算或其他方式)所有普通股被交换、转换为、收购,或仅构成收取、其他证券、现金或其他财产的权利;但条件是,在紧接该交易之前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定义见下文)公司所有类别普通股的人士据此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的公司的任何合并、合并、股份交换或合并,紧接此类交易后,存续、存续或收购公司或其他受让人(如适用)或其母公司的所有类别的普通股权的百分之五十(50%)以上,其相对于紧接此类交易之前的比例基本相同,将被视为不是根据本(b)条的根本变化;
(c)公司股东批准任何有关公司清盘或解散的计划或建议;或
- 4 -
(d)普通股停止在任何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或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或其各自的任何继任者)上市;
但前提是,如果与此类交易或事件有关的普通股持有人已收到或将收到的对价(不包括零碎股份的现金支付或根据异议人的权利)的至少百分之九十(90%)由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任何一家上市的普通股或其他公司普通股权益(或代表普通股或其他公司普通股权益的存托凭证,存托凭证上市)的股份组成,则上述(A)或(B)条所述的交易或事件将不构成根本性变化,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或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或其各自的任何继任者),或在与该交易或事件相关的发行或交换时将如此上市的市场,且该交易或事件构成普通股变动事件,其参考财产由该对价组成。
为免生疑问,本定义中提及公司、普通股和公司的“普通股权益”将受(x)第6条和(y)第5.09(a)(1)(III)节的约束。
为本定义的目的,(x)上述(a)条和(b)(i)或(ii)条中所述的任何交易或事件(不考虑(b)条中的但书)将被视为仅根据上述(b)条发生(但以该但书为准);以及(y)一个人是否为“实益拥有人”,股份是否为“实益拥有人”,以及实益拥有的百分比,将根据《交易法》第13d-3条规则确定。
“基本面变化回购日”是指公司根据基本面变化时的回购确定的回购任何票据的日期。
“根本性变化回购通知”是指载有第4.02(F)(i)节和第4.02(F)(ii)节所述信息或以其他方式符合要求的通知(包括基本形式为附件 A中所述“根本性变化回购通知”的通知)。
“基本面变化回购价格”是指根据第4.02(d)节计算的公司在发生基本面变化时回购任何票据而应付的现金价格。
“全球票据”是指由一份基本上采用附件 A所列格式的证书所代表的票据,该证书登记在存托人或其代名人的名下,由公司妥为签立并经受托人认证,并作为存托人的托管人存放于受托人。
“Global Note Legend”是指基本上采用附件 B-2中所述形式的Legend。
- 5 -
“持有人”是指票据以其名义登记在注册官账簿上的人。
“义齿”是指本义齿,经不时修订或补充。
“首次购买者”是指购买协议附表1所列的几个首次购买者。
“利息支付日”是指,如果票据需要支付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并在此范围内,每年的5月15日和11月15日。为免生疑问,到期日为付息日。
“利息记录日”对于付息日的含义如下:(a)如果该付息日发生在5月15日,则为紧接的前一个5月1日(无论是否为营业日);(b)如果该付息日发生在11月15日,则为紧接的前一个11月1日(无论是否为营业日)。
“发行日”是指2025年11月7日。
“最后原始发行日期”指(a)就根据购买协议发行的任何票据,以及作为交换或替代而发行的任何票据而言,发行日期;及(b)就根据第2.03(b)条发行的任何票据,以及作为交换或替代而发行的任何票据而言,(i)(x)该等票据最初发行的日期与(y)任何票据最初是根据授予该等票据的初始买受人购买额外票据的选择权的行使而作为同一发售的一部分而发行的最后日期两者中较晚者;或(ii)该等票据最初发行前交付予受托人的高级人员证明书所指明的其他日期。
普通股在任何交易日的“最后报告的销售价格”是指普通股随后上市的主要美国国家或地区证券交易所的综合交易中报告的该交易日的普通股的每股收盘销售价格(或者,如果没有报告收盘销售价格,则为每股最后一次买入价和最后一次要价的平均值,如果两种情况都超过一个,则为每股平均最后一次买入价和平均最后一次要价的平均值)。如果普通股未在该交易日在美国国家或地区证券交易所上市,则最后报告的销售价格将是OTC Markets Group Inc.或类似组织报告的该交易日在场外市场的每股普通股的最后报价。如果普通股在该交易日没有如此报价,那么最后报告的销售价格将是公司选定的国家认可的独立投资银行公司在该交易日每股普通股最后一次投标价格和最后一次要价的中间值的平均值,其中可能包括任何初始购买者。最后报告的销售价格将在不考虑盘后交易或常规交易时段以外的任何其他交易的情况下确定。受托人和转换代理都不会有任何责任确定最后报告的销售价格。
- 6 -
“make-whole Fundamental Change”是指(a)根本性变更(在紧接其定义的(d)条之后的但书生效后确定,但不考虑该定义的(b)(ii)条的但书);或(b)根据第4.03(f)条发送赎回通知;但条件是,在不违反第4.03(i)条的情况下,发送赎回通知将仅就根据该赎回通知被赎回(或根据第4.03(i)条被视为被赎回)的票据构成整体根本性变更,而不是就任何其他票据而言。
“make-whole fundamental change conversion period”的含义如下:
(a)如属根据其定义(a)条作出的整体基本变动,则自(包括)该等整体基本变动的生效日期起至(包括)该等整体基本变动生效日期后第三十五(35)个交易日(或如该等整体基本变动亦构成基本变动(获豁免的基本变动除外)起至(但不包括)有关的基本变动回购日的期间;及
(b)如根据其定义(b)条作出整体基本变动,则自有关赎回的赎回通知日期起至(包括)紧接有关赎回日期前的第二(2)个营业日的期间;
然而,如果已被要求赎回(或根据第4.03(i)节被视为被要求赎回)的票据的转换日期发生在根据“make-whole fundamental change”定义(a)条发生的make-whole fundamental change转换期内,以及根据该定义(b)条因该赎回而导致的make-whole fundamental change,则尽管第5.07节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仅为该转换的目的,(x)该等转换日期将被视为仅在与较早的Make-Whole Fundamental Change生效日期的Make-Whole Fundamental Change转换期间发生;及(y)与较晚的Make-Whole Fundamental Change生效日期的Make-Whole Fundamental Change将被视为未发生。
“Make-Whole Fundamental Change Effective Date”是指(a)就根据其定义(a)条作出的Make-Whole Fundamental Change而言,该等Make-Whole Fundamental Change发生或生效的日期;及(b)就根据其定义(b)条作出的Make-Whole Fundamental Change而言,适用的赎回通知日期。
“市场扰乱事件”是指,就任何日期而言,在截至该日期美国主要国家或区域证券交易所或普通股上市交易或交易的其他市场的预定交易收盘时的一个半小时期间内,发生或存在对普通股或与普通股有关的任何期权合约或期货合约的交易施加的任何重大暂停或限制(由于价格变动超过相关交易所允许的限制或其他原因)。
“到期日”是指2033年5月15日。
- 7 -
“票据代理”是指任何注册商、付款代理或转换代理。
「票据」指公司根据本契约发行的于2033年到期的0%可转换优先票据。
“观察期”是指,就任何将予转换的票据而言,(a)如该票据的转换日期发生在2033年2月15日之前,则自紧接该转换日期后的第三(3)个VWAP交易日(包括)开始的连续二十五(25)个VWAP交易日;及(b)如该转换日期发生在公司根据第4.03(F)条发出要求赎回全部或任何票据的赎回通知之日或之后,以及相关赎回日期前的第二(2)个营业日或之前,自紧接该赎回日期前的第二十六(二十六)个预定交易日(包括)起的连续二十五(25)个VWAP交易日;及(c)根据上述(b)条,如该转换日期发生于2033年2月15日或之后,则自紧接到期日期前的第二十六(二十六)个预定交易日(包括)起的连续二十五(25)个VWAP交易日。
“高级职员”指公司的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财务主管、任何助理财务主管、财务总监、秘书或任何副总裁。
“高级职员证书”是指由一(1)名高级职员代表公司签署并符合第11.03节要求的证书。
“营业时间”是指纽约市时间上午9点。
“律师意见”是指受托人合理接受的来自法律顾问(包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雇员或公司的律师)的意见,该意见符合第11.03条的要求,但须遵守习惯上的资格和排除。
“人”或“人”是指任何个人、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协会、股份公司、信托、非法人组织或政府或其其他机构或政治分支机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企业或信托的任何分立或系列将构成本契约下的单独“人”。
“实物票据”是指一种票据(全球票据除外),该票据由一种基本上采用附件 A中所述形式的证书所代表,该证书登记在该票据的持有人的名下,并由公司正式签署,并经受托人认证。
“购买协议”指公司与作为若干首次购买者代表的高盛 Sachs & Co. LLC于2025年11月4日订立的若干购买协议。
- 8 -
“合格继承实体”是指,就企业合并事件而言,一家公司;但前提是,如果(i)此类企业合并事件是一项豁免的根本变更,则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企业或其他类似实体也将构成此类企业合并事件的合格继承实体;或(ii)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x)此类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企业或其他类似实体(如适用)被视为一家公司或为其直接或间接的全资子公司,且被视为独立于,一家公司,在每种情况下均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或(y)公司已收到国家认可的税务顾问的意见,大意是根据《守则》第1001节,此类业务合并事件将不被视为交易所,(2)此类业务合并事件构成普通股变动事件,其参考财产仅由(x)在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下被视为公司的实体的美元现金和普通股或其他公司普通股权益的任何组合组成;(y)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正式组织和存在;以及(z)该有限责任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母公司,有限合伙企业或其他类似实体。
“赎回”指公司根据第4.03条回购任何票据。
“赎回日期”是指根据第4.03(d)节,为结算公司根据赎回回购任何票据而确定的日期。
“赎回通知日期”就赎回而言,指公司根据第4.03(F)条就该赎回发出赎回通知的日期。
“赎回价格”指根据第4.03(e)节计算的公司在赎回任何票据时为赎回其应付的现金价格。
“发生根本性变化时回购”是指公司根据第4.02条回购任何票据。
“负责人员”是指(a)受托人的公司信托部门内的任何人员(或受托人的任何继任团体)或受托人的任何其他人员,通常履行与任何该等人员履行的职能相似的职能;及(b)就与本契约有关的特定公司信托事项而言,因其了解和熟悉特定主题而被转介给该事项的任何其他人员,并且在每种情况下,该人员应对本契约的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受限票据图例”是指基本上采用附件 B-1中所述形式的图例。
“限制性股票图例”是指,就任何转换股份而言,一个图例,大意是该等转换股份的要约和出售未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且该等转换股份不得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除非根据根据《证券法》登记的交易或豁免或不受《证券法》登记要求约束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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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条”是指《证券法》(或其任何后续规则)规定的第144条,该规则可能会不时修订。
“第144A条”是指《证券法》(或其任何后续规则)下的第144A条规则,该规则可能会不时修订。
“预定交易日”是指在普通股随后上市的主要美国国家或地区证券交易所中预定为交易日的任何一天,如果普通股随后未在美国国家或地区证券交易所上市,则在普通股随后上市的主要其他市场上预定为交易日的任何一天。如果普通股没有如此上市或交易,那么“预定交易日”意味着营业日。
“SEC”是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证券法”是指经修订的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证券”指任何票据或转换股份。
“结算方式”是指现金结算、实物结算或组合结算。
“重要附属公司”就任何人而言是指该人士的任何附属公司,构成该人士的“重要附属公司”(定义见《交易法》S-X条例第1-02(w)条);但前提是,如果一家附属公司符合第1-02(w)条(而非第1-02(w)条(或适用时前述条款的相应后续条款)中“重要附属公司”定义的第(1)(i)或(1)(ii)条的标准,则该附属公司将被视为不是重要附属公司,除非该附属公司的所得税前持续经营收入,不包括归属于任何非控制性权益的金额,在确定日期之前的最后一个完成的财政年度超过6000万美元(60,000,000美元)。
“特别利息”是指根据第7.03节在任何票据上产生的任何利息。
“指定美元金额”是指,就适用于组合结算的票据的转换而言,在此类转换时可交付的此类票据的每1,000美元本金的最高现金金额(不包括现金代替任何零碎普通股)。
“股票价格”对任何整型基本面变化具有以下含义:(a)如果普通股持有人在此类整型基本面变化中仅收到现金作为其普通股股份的对价,并且此类整型基本面变化是根据“基本面变化”定义的(b)条,那么股票价格就是在这种整体基本面变化中每股普通股支付的现金金额;(b)在所有其他情况下,股票价格是截止于(包括)这种整体基本面变化生效日期的紧接前一个交易日的连续五(5)个交易日中最后报告的每股普通股销售价格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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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是指,就任何人而言,(a)任何公司、协会或其他商业实体(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除外),其有权(不考虑任何意外情况的发生,但在任何有效转移投票权的投票协议或股东协议生效后)在该公司、协会或其他商业实体的董事、经理或受托人(如适用)选举中投票的股本总投票权的百分之五十以上(50%)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b)任何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而(i)该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账户、分配权、股权和表决权权益,或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权益(如适用)的百分之五十(50%)以上由该人或该人的一个或多个其他附属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不论其形式为会籍、一般、特殊或有限合伙或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或其他;及(ii)该人士或该人士的任何一间或多于一间其他附属公司是该合伙或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普通合伙人或以其他方式控制。
“交易日”是指(a)普通股交易一般发生在普通股随后上市的主要美国国家或区域证券交易所,如果普通股随后未在美国国家或区域证券交易所上市,则在普通股随后上市的主要其他市场进行的任何一天;以及(b)没有市场扰乱事件。如果普通股没有如此上市或交易,那么“交易日”意味着营业日。
票据在任何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是指招标代理在该交易日纽约市时间下午约3:30从公司选定的三(3)家国家认可的独立证券交易商处获得的二级市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以每1,000美元票据本金的现金金额表示,其中可能包括任何初始购买者;但前提是,如果招标代理不能合理地获得三(3)个此类出价,但获得了两(2)个此类出价,则将使用两(2)个出价的平均值,如果招标代理只能合理地获得一(1)个此类出价,则将使用该(1)个出价。如果在任何交易日,(a)招标代理不能合理地从国家认可的独立证券交易商处获得本金金额为500万美元(5,000,000美元)(或可能未偿还的较少金额)的票据的至少一(1)次投标;(b)公司不是招标代理,且公司未能指示招标代理在需要时获得投标;或(c)招标代理未能在需要时招标,那么,在每种情况下,在该交易日每1,000美元本金票据的交易价格将被视为低于该交易日最后报告的每股普通股销售价格的乘积的百分之九十八(98%)以及该交易日的兑换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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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受限证券”是指构成“受限制证券”的任何证券(定义见第144条);但前提是此类证券将在以下事件最早发生时不再是转让受限证券:
(a)该等证券根据在该等出售或转让时根据《证券法》有效的登记声明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予任何人(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除外);
(b)根据《证券法》的登记和招股说明书交付要求的可用豁免(包括第144条)或在不受《证券法》约束的交易中向某人(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除外)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此类证券,并且在紧接此类出售或转让后,此类证券不再构成“限制性证券”(定义见第144条);和
(c)该等证券有资格根据第144条由非公司联属公司且在紧接前三(3)个月内并非公司联属公司的人转售,而不受数量、出售方式、现有公开资料或通知的提供情况的任何限制。
受托人没有义务确定任何证券是否为受转让限制的证券,并可最终依赖与此相关的高级职员证书。
“信托契约法案”是指经修订的1939年美国信托契约法案。
“受托人”是指在本契约第一段中被指名的人,直到有继承人根据本契约的规定取代它为止,此后,是指该继承人。
“VWAP市场扰乱事件”是指,就任何日期而言,(a)普通股随后上市的主要美国国家或区域证券交易所,或者,如果普通股随后未在美国国家或区域证券交易所上市,则普通股随后交易的主要其他市场,未能在该日期的常规交易时段开放交易;或(b)发生或存在,总计超过一个半小时,对普通股或与普通股有关的任何期权合约或期货合约的交易(由于价格变动超过相关交易所允许的限制或其他原因)施加的任何暂停或限制,并且此类暂停或限制在该日期纽约市时间下午1:00之前的任何时间发生或存在。
“VWAP交易日”是指(a)没有发生VWAP市场扰乱事件;(b)普通股的交易一般发生在普通股随后上市的主要美国国家或区域证券交易所,如果普通股随后未在美国国家或区域证券交易所上市,则发生在普通股随后上市的主要其他市场。如果普通股没有如此上市或交易,那么“VWAP交易日”意味着营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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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人士的“全资附属公司”指该人士的任何附属公司,乃参照上述“附属公司”的定义而厘定,但其中每一处提述“超过百分之五十(50%)”均视为就本定义而言被替换为“百分之百(100%)”;但前提是,为确定任何人是否为另一人的全资附属公司,董事的合资格股份将不予考虑。
第1.02节。其他定义。
| 任期 |
定义于 科 |
|||
| “额外股份” |
5.07(a) | |||
| “业务合并事件” |
6.01(a) | |||
| “现金结算” |
5.03(a) | |||
| “组合结算” |
5.03(a) | |||
| “普通股变动事件” |
5.09(a) | |||
| “转换代理” |
2.06(a) | |||
| “转换考虑” |
5.03(b) | |||
| “违约利息” |
2.05(b) | |||
| “违约金额” |
2.05(b) | |||
| “违约事件” |
7.01(a) | |||
| “到期日” |
5.05(a)(五) | |||
| “到期时间” |
5.05(a)(五) | |||
| “根本性变化通知” |
4.02(e) | |||
| “基本面变化回购权” |
4.02(a) | |||
| “初始笔记” |
2.03(a) | |||
| “测量期” |
5.01(c)(i)(2) | |||
| “部分赎回限制” |
4.03(J) | |||
| “付款代理” |
2.06(a) | |||
| “实物结算” |
5.03(a) | |||
| “赎回通知” |
4.03(f) | |||
| “参考属性” |
5.09(a) | |||
| “参考财产单位” |
5.09(a) | |||
| “注册” |
2.06(b) | |||
| “注册官” |
2.06(a) | |||
| “报告违约事件” |
7.03(a) | |||
| “特定法院” |
11.07 | |||
| “分拆” |
5.05(a)(三)(2) | |||
| “分拆估值期” |
5.05(a)(三)(2) | |||
| “继任者实体” |
6.01(a) | |||
| “继任者” |
5.09(a) | |||
| “投标/交换要约估值期” |
5.05(a)(五) | |||
| “交易价格条件” |
5.01(c)(i)(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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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节。建筑规则。
就本契约而言:
(a)“或”不是排他性的;
(b)“包括”是指“包括但不限于”;
(c)“将”表示命令;
(d)一组数值的“平均值”是指此类数值的算术平均值;
(e)涉及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企业或信托的合并或资产转移,将被视为包括该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企业或信托的任何分割或由其分割,或将资产分配给一系列,或任何该等分割或分配的任何解除;
(f)单数中的词包括复数,复数中的词包括单数,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
(g)“herein”、“hereof”和其他类似含义的词语是指本义齿作为一个整体,而不是指本义齿的任何特定条款、章节或其他细分,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
(h)提及货币是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i)本义齿的展品、附表及其他附件被当作构成本义齿的一部分;及
(J)“利息”一词,当用于票据时,是指任何特殊利息、违约利息或额外利息,在每种情况下,只要在该票据上应支付相同的利息,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
第2条。笔记
第2.01节。形式、约会和指认。
票据和受托人的认证证书将基本上采用附件 A中规定的形式。票据将带有第2.09节要求的图例,并可能带有法律、证券交易所规则或惯例或存托人要求的注释、图例或背书。每份说明的日期自其认证之日起算。
除非交付给受托人的与发行和认证有关的公司订单中另有规定,否则票据最初将以一张或多张全球票据的形式发行。全球票据可以兑换为实物票据,实物票据可以兑换为全球票据,只有按照第2.10节的规定。
- 14 -
票据将仅以记名形式发行,不附带息票,且仅以授权面额发行。
每一张代表一张票据的证书将带有一个唯一的登记号码,该号码不会贴在代表另一张未付票据的任何其他证书上。
票据中包含的条款构成本义齿的一部分,并且在适用的范围内,公司和受托人通过执行和交付本义齿,同意该等条款并受其约束;但前提是,在任何票据的任何条款与本义齿的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下,本义齿的规定将为本义齿和该票据的目的进行控制。
第2.02节。执行、认证和交付。
(a)公司的适当执行。最少一(1)名获正式授权人员将代表公司以手工、电子或传真签署方式签署《说明》。票据的有效性不会因在任何票据上签名的任何人员未能在该票据被认证时在公司持有相同或任何其他办事处而受到影响。
(b)受托人认证及交付。
(i)在受托人认证前,任何票据均不有效。只有当受托人的获授权签字人(或获正式委任的认证代理人)手工签署该票据的认证证书时,票据才会被视为已获正式认证。
(ii)受托人只有在(1)公司将该票据交付受托人;(2)该票据由公司按照第2.02(a)条签立;及(3)公司向受托人交付公司命令,其中(a)要求受托人认证该票据;及(b)载明该票据持有人的姓名及认证该票据的日期时,才会安排受托人的获授权签字人(或获正式委任的认证代理人)手工签署该票据的认证证书。如果该公司命令还要求受托人将该票据交付给任何持有人或存托人,则受托人将根据该公司命令迅速交付该票据。
(iii)受托人可委任公司可接受的认证代理人认证票据。每当受托人根据本义齿进行认证时,妥为委任的认证代理人可对票据进行认证,而就本义齿而言,由该代理人按本义齿规定认证的票据将被视为由受托人认证。每名获正式委任的认证代理人将拥有与受托人在履行认证代理人获有效委任所承担的职责时所拥有的相同权利与公司打交道。
- 15 -
第2.03节。初始说明和附加说明。
(a)初始说明。在发行日,将根据本契约(包括第2.02节)的规定,最初发行本金总额为40.02亿美元(402,500,000美元)的票据。根据本条第2.03(a)款发行的票据,以及作为交换或替代票据而发行的任何票据,在本指南中称为“初始票据”。
(b)附加说明。在不通知任何持有人或征得任何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可在符合本契约(包括第2.02条)的规定下,以与初始票据相同的条款(在适用范围内,就该等额外票据的最后原始发行日期而言除外)发行额外票据,但在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该额外票据将被视为同一系列票据的一部分,并与根据本契约发行的所有其他票据具有同等和按比例的等级;然而,前提是,如果任何该等额外票据(以及在该等票据已被公司或其子公司购买或以其他方式收购后转售的任何票据)不能与根据本契约发行的其他票据出于联邦所得税或联邦证券法的目的,或(如适用)存托程序的目的进行互换,则该等额外票据(或转售票据)将由单独的CUSIP编号或不用CUSIP编号标识。
第2.04节。付款方法。
(a)全球说明。公司将不迟于本契约规定的到期时间,以电汇即时可用资金的方式向存托人支付或促使付款代理支付任何全球票据的本金(不论是到期日到期、赎回日赎回或根本改变回购日回购或其他方式)、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如有)以及任何现金转换对价。
(b)实物说明。公司将支付或促使付款代理支付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如有的话)的本金(不论到期日到期、赎回日赎回或根本改变回购日回购或其他),以及转换时到期的任何现金转换对价,任何实物票据不迟于本契约规定的相同到期时间如下:(i)如果该实物票据的本金至少为500万美元(5,000,000美元)(或公司可自行和绝对酌情选择的较低金额),并且有权获得此类付款的该实物票据的持有人已不迟于紧接下一句中规定的时间交付给付款代理人或受托人,书面请求,要求公司通过电汇方式向该持有人在美国境内的账户支付此类款项,并将即时可用的资金电汇至该账户;以及(ii)在所有其他情况下,通过支票邮寄至该实物票据持有人有权获得登记册中规定的此类付款的地址。为及时起见,此种书面请求必须不迟于下列日期的营业时间结束时如此交付:(x)就支付在利息支付日到期的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如有)而言,紧接上一个利息记录日期;(y)就转换时到期的任何现金转换代价而言,适用的转换日期;及(z)就任何其他付款而言,即紧接该付款到期日期前十五(15)个历日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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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节。无经常利息;应计和支付特别利息和附加利息;拖欠款项;付款日期不是营业日时。
(a)不计定期利息;特别利息和额外利息的应计和支付。票据将不产生定期利息,票据的本金金额也不会增加;但前提是,票据将在第3.04和7.03节分别规定的范围内和仅在规定的范围内产生额外利息和特别利息。在任何适用的利息支付日期须支付的任何该等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的金额,将为自该等利息已支付或已妥为规定的最后日期(或如较后,则为该等利息已开始累积的日期(如适用,则为第3.04或7.03条所规定的该等利息已开始累积的日期)至但不包括该等利息支付日期(或如较早,则为该等利息已停止累积的日期)所累积的未付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的金额,如适用的第3.04或7.03节所规定)。如任何票据已累积任何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则该等利息将于下一个付息日于紧接前一个利息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支付予该票据的持有人。票据的额外利息和特别利息(如有)将根据由十二个30天的月份组成的360天年度计算。
(b)违约金额。如果公司未能按照本契约的规定在到期日或之前支付票据应付的任何金额(“违约金额”),则无论该未支付是否构成违约事件,(i)该违约金额将立即停止支付给该票据的持有人,否则该持有人有权获得该付款;(ii)在合法范围内,自该到期日(包括该到期日)至(但不包括在内)期间的每一天,该违约金额(如有)将产生利息(“违约利息”),该等违约金额及违约利息的支付日期,该等违约利息将按该票据于该日特别利息及额外利息的合并利率于该日累积(据了解,为免生疑问,在该票据不产生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的任何一天,该票据不会产生任何违约利息);(iii)该等违约金额及违约利息将于公司选定的付款日期向该票据持有人支付,截至公司选定的特别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为止,但该等特别记录日期必须不超过十五(15),亦不得少于十(10),该付款日期前的历日;及(iv)在该特别记录日期前至少十五(15)个历日,公司将向受托人及持有人发出通知,述明该特别记录日期、该付款日期及在该付款日期须支付的该违约金额及违约利息的金额。
(c)付款日期不是营业日时的延迟付款。如果本契约规定的票据付款到期日不是营业日,则尽管本契约或票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该等付款可在紧接下一个营业日进行,且不会因相关延迟而对该等付款产生利息。仅就上一句而言,适用的支付地点获得法律或行政命令授权或要求关闭或关闭的日期将被视为不是“营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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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节。书记官长、付款代理人和转换代理人。
(a)总体而言。公司将维持(i)在美国大陆设有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可在该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出示票据以进行转让登记或交换(“注册官”);(ii)在美国大陆设有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可在该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出示票据以进行付款(“付款代理”);及(iii)在美国大陆设有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可在该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出示票据以进行转换(“转换代理”)。公司特此指定第11.01节中确定的受托人在美国大陆的公司信托办事处为此类办事处。如果公司未能维持注册处处长、付款代理人或转换代理人,则受托人将按此行事,并将根据本契约及受托人与公司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获得补偿。为免生疑问,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可担任注册处处长、付款代理或转换代理。
(b)书记官长的职责。注册处处长将就持有人的姓名及地址、各持有人所持有的票据以及票据的转让、交换、回购、赎回及转换等事项备存纪录(「注册纪录册」)。如无明显错误,注册纪录册内的记项将是结论性的,而公司及受托人可就所有目的将每名在注册纪录册内记录为持有人的人视为持有人。登记册将采用书面形式或任何能够合理迅速转换为书面形式的形式。
(c)共同代理人;公司委任继任注册人、付款代理人及转换代理人的权利。公司可委任一名或多于一名共同注册官、共同付款代理及共同转换代理,根据本契约,他们各自将被视为注册官、付款代理或转换代理(如适用)。除第2.06(a)条另有规定外,公司可更改任何注册处处长、付款代理人或转换代理人(包括委任本身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以该身份行事),而无须通知任何持有人。公司将通知受托人(并应要求通知任何持有人)每名票据代理人(如有的话)的名称和地址,而非本契约的一方,并将与每名该等票据代理人订立适当的代理协议,该协议将执行本契约中与该票据代理人有关的规定。
(d)初次任命。公司委任受托人为首次付款代理、首次注册服务商及首次转换代理。
第2.07节。支付代理和转换代理以信托方式持有财产。
公司将要求每名非受托人的付款代理人或转换代理人书面同意,该票据代理人将(a)为持有人或受托人的利益以信托方式持有该票据代理人为票据到期付款或交付而持有的所有款项及其他财产;及(b)将公司在作出任何该等付款或交付方面的任何违约情况通知受托人。公司可随时与受托人在任何违约继续进行时,要求付款代理人或转换代理人向受托人支付或交付(如适用)其持有的所有款项及其他财产,其后,如适用,则该票据代理人(如不是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将不对该等款项或财产承担进一步责任。如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付款代理或转换代理,则(a)将为持有人的利益而分离并在单独的信托基金中持有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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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作为付款代理人或转换代理人而持有的所有金钱及其他财产;及(b)在本契约或票据中提述持有现金或其他财产的付款代理人或转换代理人,或提述向付款代理人或转换代理人交付现金或其他财产,在每种情况下是为了向任何持有人或受托人付款或交付,或就票据而言,将被视为分别提述如此分离和单独持有的现金或其他财产,或分别提述分离和单独持有该等现金或其他财产。一旦根据第7.01(a)条第(viii)或(ix)条就公司(或就公司任何附属公司作为付款代理或转换代理)发生任何事件,受托人将担任票据的付款代理或转换代理(如适用)。
第2.08节。持有人名单。
如受托人并非注册官,则公司将在须支付任何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的每个利息支付日期前七(7)个营业日,以及在受托人要求的其他时间,向受托人提供一份以受托人合理要求的格式及截至受托人合理要求的日期或时间的持有人姓名及地址的名单。
第2.09节。传说。
(a)Global Note Legend。每份全球票据将载有全球票据图例(或任何类似图例,与本契约不矛盾,由保存人要求的此类全球票据)。
(b)关联转售传奇。每一张纸币都将带有附属转售图例。
(c)限制性票据图例。除第2.12条另有规定外,
(i)每份为转让受限制证券的票据将载有受限制票据图例;及
(ii)如任何票据是为交换、替代或实现部分转换而发行的另一票据(为施行本条第2.09(c)(ii)条而称为“旧票据”的该等其他票据),包括依据第2.10(b)、2.10(c)、2.11或2.13条发行,则如该等旧票据在该等交换或替代时或在该等转换的相关转换日期(如适用)载有受限制票据图例,则该等票据将载有受限制票据图例;但条件是,如该等票据在紧接该等交换或替代后,或在适用的该等转换日期,并不构成转让受限制证券,则该等票据无须载有受限制票据图例。
(d)其他传说。票据可载有适用法律或该票据交易或报价所在的任何证券交易所或自动报价系统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图例或文本,但不得与本契约不一致。
(e)持有人的认可和同意。持有人接受任何载有本条2.09所规定的任何图例的票据,即构成该持有人承认并同意遵守该图例所载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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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限制性股票图例。
(i)如果发行该等转换股份时的转换票据在发行该等转换股份时是(或如果未被转换本应是)转让受限制证券,则每一转换股份将带有限制性股票图例;但前提是,如果公司在其合理酌情权下确定该等转换股份无需带有限制性股票图例,则该等转换股份无需带有限制性股票图例。
(ii)尽管本条第2.09(F)条另有相反规定,倘转换股份以不容许在其上附加图例的非凭证式形式发行,则该等转换股份无须载有受限制股份图例,但公司须采取其合理认为适当的措施(包括向其转让“受限制”的CUSIP号码)以强制执行受限制股份图例中提述的转让限制。
第2.10节。转让和交换;某些转让限制。
(a)适用于所有转让和交换的规定。
(i)除本条第2.10款另有规定外,全球票据的实物票据和实益权益可不时转让或交换。书记官长将在登记册中记录每一笔此类实物票据的转让或交换。
(ii)根据本指引转让或交换任何其他票据(就本条而言,该等其他票据为本第2.10(a)(ii)条所指的“旧票据”)或其部分时发行的每份票据,将是公司的有效义务,证明相同的债务,并有权根据本指引享有相同的利益,如适用的旧票据或其部分。
(iii)公司、受托人及票据代理将不会就票据的任何转让、交换或转换向任何持有人征收任何服务费,但公司、受托人、注册处处长及转换代理可要求支付一笔款项,足以支付可能就任何转让、交换或在符合第5.02(e)条的规定下转换票据而征收的任何转让税或类似政府押记,但根据第2.11、2.17或8.05条并不涉及任何转让的交换除外。
(iv)尽管本契约或票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票据不得部分转让或交换,除非拟如此转让或交换的部分采用授权面额。
(v)受托人将没有义务或义务监测、确定或查询根据本契约或适用法律对任何担保施加的任何转让限制的遵守情况,但要求交付本契约明确要求的证书或其他文件或证据,并对其进行审查以确定实质上符合本契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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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在转让另一张票据时或作为交换而发行的每一张票据,将载有第2.09条所规定的每个图例(如有的话)。
(vii)在满足本契约对任何票据进行转让或交换的规定后,公司将安排在合理可行范围内尽快进行该等转让或交换,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该等满足日期后的第二(2)个营业日。
(viii)为免生疑问,并在符合本条2.10所用的本义齿条款的情况下,全球票据或实物票据的“交换”包括(x)仅为移除贴在该全球票据或实物票据上的任何受限制票据图例而进行的交换;及(y)如该全球票据或实物票据由“受限制的”CUSIP号码识别,则仅为使该全球票据或实物票据由“不受限制的”CUSIP号码识别而进行的交换。
(b)全球票据的转让和交换。
(i)除紧接以下一句外,除(x)由保存人向保存人的代名人;(y)由保存人的代名人向保存人或保存人的另一代名人;或(z)由保存人或任何该等代名人向继任保存人或该继任保存人的代名人外,任何全球票据不得整体转让或交换。不得将全球票据(或其任何部分)转让或交换为实物票据;但条件是,在以下情况下,将按照惯例程序将全球票据交换为一张或多张实物票据:
(1)(x)保存人通知公司或受托人,保存人不愿意或无法继续担任该全球票据的保存人,或(y)保存人不再是根据《交易法》第17A条注册的“清算机构”,并且在每种情况下,公司未能在该通知或终止后九十(90)天内指定继任保存人;
(2)违约事件已发生且仍在继续,而公司、受托人或注册处处长已收到保存人或该全球票据实益权益持有人的书面要求,以将该全球票据或实益权益(如适用)交换为一份或多份实物票据;或
(3)公司全权酌情准许应该实益权益拥有人的要求,将该全球票据的任何实益权益交换为一份或多份实物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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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在满足本契约对任何全球票据(或其任何部分)进行转让或交换的要求后:
(1)受托人将在构成该全球票据一部分的“全球票据权益交换附表”上以符号方式反映由此导致的该全球票据本金金额的任何减少(并且,如果该符号导致该全球票据的本金金额为零,则公司可以(但无须)指示受托人根据第2.15条取消该全球票据);
(2)如被要求进行该等转让或交换,则受托人将在构成该等其他全球票据的一部分的“全球票据的权益交换附表”上以符号方式反映任何其他全球票据本金的任何由此增加;
(3)如须进行该等转让或交换,则公司将发出、签立及交付,而受托人将按照第2.02条在每宗个案中认证一份载有第2.09条所规定的每个图例(如有的话)的新全球票据;及
(4)如该全球票据(或其该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实益权益将被交换为一张或多张实物票据,则公司将根据第2.02条发行、执行及交付一张或多张实物票据,而受托人将在每种情况下认证(x)采用授权面额且本金总额等于将如此交换的该全球票据的本金总额的一张或多张实物票据;(y)以保存人指明(或根据习惯程序以其他方式确定)的名称登记;及(z)载有每个图例,如果有的话,根据第2.09条的要求。
(iii)任何全球票据的实益权益的每次转让或交换将按照保存程序进行。
(c)实物票据的转让和交换。
(i)除本条第2.10条另有规定外,实物票据持有人可(x)将该实物票据(或其任何部分以授权面额)转让予一名或多于一名其他人;(y)将该实物票据(或其任何部分以授权面额)交换为一名或多于一名以授权面额发行的其他实物票据,其本金总额相当于将如此交换的实物票据(或其部分)的本金总额;及(z)如存管程序当时准许,转让此类实物票据(或其任何部分以授权面额)以换取一份或多份全球票据的实益权益;但前提是,要实现任何此类转让或交换,该持有人必须:
(1)将拟转让或交换的该等实物票据连同公司、受托人或处长合理要求的任何背书或转让文书交回处长办公室;及
(2)交付依据第2.10(d)条所规定的证明书、文件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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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在满足本义齿对持有人(或授权面额的该等旧实物票据的任何部分)的任何实物票据(就本条而言该实物票据被称为“旧实物票据”)的转让或交换的要求后:
(1)该等旧实物说明将依据第2.15条及时注销;
(2)如该等旧实物票据只须部分如此转让或交换,则公司将发出、签立及交付一张或多张实物票据,而受托人将按照第2.02条在每宗个案中认证(x)采用授权面额且本金总额相等于不得如此转让或交换的该等旧实物票据的本金总额);(y)以该持有人的名义登记;及(z)载有第2.09条所规定的每个图例(如有的话);
(三)转让时:
(a)向将持有其于将以一份或多于一份全球票据形式如此转让的该等旧实物票据(或其该部分)的权益的保存人或其代名人,受托人将在构成该等全球票据一部分的“全球票据权益交换附表”上以符号方式反映一份或多于一份现有全球票据本金的增加,该增加(s)以授权面额及合计为将如此转让的本金金额,且该全球票据载有每一图例(如有),第2.09节要求;但前提是,如果不能通过对一张或多张现有全球票据的符号进行此种转让(无论是因为当时不存在载有第2.09节要求的每个图例(如果有的话)的全球票据,因为任何此类增加将导致任何全球票据的本金总额超过存托人允许的最高本金总额或其他情况),则公司将发行、执行和交付,受托人将根据第2.02节在每种情况下进行认证,一个或多个全球说明,(x)采用授权面额,本金总额等于将如此转让但未按上述规定以符号方式生效的本金;(y)载有第2.09条要求的每个图例(如有);和
(b)向将持有其于将以一份或多份实物票据形式如此转让的该等旧实物票据(或其该部分)的权益的受让人,公司将根据第2.02条在每种情况下发行、执行及交付一份或多份实物票据,而受托人将根据第2.02条认证一份或多份实物票据,该票据(x)为授权面额,且本金总额等于将如此转让的本金;(y)以该等受让人的名义登记;及(z)载有第2.09条规定的每项图例(如有的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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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属交换,公司将发行、签立及交付一张或多于一张实物票据,而受托人将按照第2.02条在每种情况下认证(x)采用授权面额,且本金总额相等于将如此交换的本金;(y)以该旧实物票据的注册人的名义注册;及(z)载有第2.09条规定的每个图例(如有)。
(d)要求提供文件和其他证据。如果任何被“受限”的CUSIP号码识别或带有受限票据图例或属于转让受限证券的票据持有人要求:
(i)使该等附注由“非限制性”的CUSIP号码识别;
(ii)移除该等受限制票据图例;或
(iii)将该票据的转让登记至另一人名下,
则公司、受托人及注册处处长可拒绝实施该等识别、移除或转移(如适用),除非已向公司、受托人及注册处处长交付公司、受托人及注册处处长可合理要求的证书或其他文件或证据,以确定该等识别、移除或转移(如适用)符合《证券法》及其他适用的证券法;但前提是,除非公司确定,否则无需在自由贸易日期及之后就该票据如此交付该等证书、文件或证据,根据其合理的酌处权,此类票据没有资格根据规则144或其他方式被发售、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而无需根据《证券法》对数量、出售方式、当前公共信息的可用性或通知提出任何要求。
(e)须予赎回、回购或转换的票据的转让。尽管本指引或票据中有任何相反规定,公司、受托人及注册处处长将无须登记(i)已交回以作转换的任何票据的转让或交换,但该等票据的任何部分不受转换规限的情况除外;(ii)须根据第4.02(F)条有效交付而非撤回的基本更改回购通知,除非该票据的任何部分不受该通知规限或公司未能于到期时支付适用的基本变动回购价;或(iii)已根据赎回通知被选择赎回,除非该票据的任何部分不受赎回规限或公司未能于到期时支付适用的赎回价格。
第2.11节。交换和取消根据基本变更后的回购而转换或将回购的票据或根据赎回而赎回的票据。
(a)实物票据的部分转换和实物票据的部分回购根据实物票据的基本变化或部分赎回进行的回购。如果持有人的实物票据仅有一部分将根据第5条转换或根据基本变化时的回购进行回购或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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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则在该等实物票据被交还以作该等转换、回购或赎回(如适用)后,公司将在合理可行范围内尽快安排根据并在符合第2.10(c)条的规定下,将该等实物票据交换为(i)一张或多张以授权面额且本金总额等于该等实物票据本金总额的实物票据,而该等实物票据不得如此转换、回购或赎回(如适用),及向该持有人交付该等实物票据;及(ii)本金金额相等于将如此转换、回购或赎回(如适用)的本金金额的实物票据,该实物票据将根据本义齿的条款被转换、回购或赎回(如适用);但条件是,本条款(ii)所指的实物票据无需在任何时间发行,之后根据第2.18条,受该等转换、回购或赎回(如适用)约束的本金金额被视为不再未偿还。
(b)注销已转换的票据、根据发生根本变化时的回购而回购的票据和根据赎回而赎回的票据。
(i)实物说明。如果持有人的实物票据(或其任何未根据第2.11(a)节交换的部分)将根据第5条进行转换或根据基本变更时的回购进行回购或根据赎回进行赎回,则在该实物票据(或该部分)根据第2.18条被视为已停止未偿付的时间以及该实物票据为此类转换、回购或赎回(如适用)而被交出的时间(以较晚者为准)之后,立即,(1)该等实物票据将依据第2.15条予以注销;及(2)如属部分转换、回购或赎回(如适用),公司将向该持有人发行、签立及交付,而受托人将根据第2.02条在每种情况下认证一张或多张实物票据,该票据(x)采用授权面额,且本金总额等于该实物票据的本金总额,而该实物票据不得如此转换、回购或赎回,如适用;(y)以该持有人的名义注册;及(z)载有第2.09条所规定的每个图例(如有的话)。
(二)全球说明。如果全球票据(或其任何部分)将根据第5条进行转换,或根据发生根本变化时的回购进行回购或根据赎回进行赎回,那么,在根据第2.18条该票据(或该部分)被视为不再未偿还的时间之后,受托人将立即反映该全球票据本金金额的减少,该金额等于将如此转换、回购或赎回的该全球票据的本金金额(如适用),通过在构成该全球票据一部分的“全球票据利益交换时间表”上加注(并且,如果该全球票据的本金金额在该加注后为零,则根据第2.15节取消该全球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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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节。取消转让限制。
在不限制本指引任何其他条文(包括第3.04条)的概括性的情况下,根据本条第2.12条及该等受限制票据图例的脚注,在公司向受托人交付由其一(1)名高级人员代表公司签署的通知时,将当作将贴在任何票据上的受限制票据图例从该通知中删除(及为免生疑问,该通知无须附有人员证明书或大律师意见,以有效促使该受限制票据图例被当作从该票据中删除)。如果该票据在交付时带有“受限”的CUSIP或ISIN号,则在交付时,该票据将被视为,根据本条2.12以及代表该票据的证书正面所载的CUSIP和ISIN号的脚注,其后带有该等脚注中标识的“非受限”的TERM2和ISIN号;但是,前提是,若该等票据为全球票据,且其保存人要求强制交换或其他程序以促使该等全球票据在该保存人的设施中由“非限制性”的CUSIP和ISIN号码识别,则(i)公司将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进行该等交换或程序;及(ii)就第3.04条和可自由交易的定义而言,该等全球票据在进行该等交换或程序之前不会被视为由“非限制性”的CUSIP和ISIN号码识别。
第2.13节。替换说明。
如任何票据的持有人声称该票据已被毁损、遗失、毁损或错误地拿走,则公司将根据第2.02条在每种情况下发出、签立和交付,而受托人将在向该毁损票据的受托人交出时,或在向受托人交付受托人和公司合理满意的该等遗失、毁损或错误地拿走的证据时,认证一份替换票据。如票据遗失、毁损或被错误采纳,公司及受托人可要求该票据的持有人提供令公司及受托人满意的担保或弥偿,以保障公司及受托人免受如该票据被替换,他们中的任何一方可能蒙受的任何损失。公司可能会收取其和受托人更换票据的费用。
根据本条第2.13款发行的每一张替换票据将是公司的一项额外义务,并将有权与根据本义齿发行的所有其他票据同等和按比例享有本义齿的所有利益,无论丢失、销毁或错误采取的票据在任何时候是否可由任何人强制执行。
第2.14节。注册持有人;与全球票据有关的某些权利。
只有票据持有人作为票据的所有人才享有本契约下的权利。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对于由保存人或其代名人、或由受托人作为其托管人代表其持有的任何全球票据,存托参与人将不享有本契约项下的此类权利,而公司、受托人和票据代理人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可出于任何目的将存托人视为该全球票据的绝对所有者;但前提是(a)任何全球票据的持有人可授予代理或以其他方式授权任何人,包括存托参与人和通过存托参与人持有票据权益的人,采取该持有人有权根据本义齿或票据就该全球票据采取的任何行动;以及(b)公司和受托人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可使存托人提供的任何书面证明、代理或其他授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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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节。取消。
公司可随时向受托人交付票据以作注销。注册处处长、付款代理人及转换代理人将向受托人转交妥为交还予他们的每份票据,以作转让、兑换、付款或转换之用。受托人将根据其惯常程序迅速注销如此交还给其的所有票据。在不限制第2.03(b)节的一般性的情况下,公司不得最初发行新票据以取代其已支付或已在转让、交换、支付或转换时注销的票据。
第2.16节。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持有的票据。
在不限制第2.18条的一般性的情况下,在确定所要求的票据本金总额的持有人是否已同意任何指示、放弃或同意时,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拥有的票据将被视为没有未偿还;但前提是,为了确定受托人是否因依赖任何此类指示、放弃或同意而受到保护,只有受托人的负责人员知道如此拥有的票据将被如此忽略。
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回购或拥有的在转换或交换票据时发行的任何票据或普通股份额,不得由公司或任何此类关联公司转售,除非根据《证券法》注册或根据《证券法》注册要求的豁免在导致此类票据或普通股份额(视情况而定)不再是“限制性证券”(定义见《证券法》第144条)的交易中转售。
第2.17节。临时票据。
在最终票据准备好交付之前,公司可以发行、执行和交付,受托人将根据第2.02节在每种情况下认证临时票据。临时票据将基本上以最终票据的形式出现,但可能会有公司认为适合临时票据的变化。公司将迅速准备、发行、执行和交付,受托人将在每种情况下根据第2.02节认证最终票据,以换取临时票据。在如此交换之前,每份临时票据将在所有方面有权享有与最终票据相同的本契约下的利益。
第2.18节。优秀笔记。
(a)总体而言。任何时候未付的票据将被视为当时已妥为签立和认证的票据,不包括在此之前已(i)由受托人注销或根据第2.15条交付受托人注销的票据(或其部分);(ii)在构成代表该票据的任何全球票据的一部分的“全球票据权益交换附表”上以符号方式分配本金金额为零的票据;(iii)按照本契约全额支付(包括在转换时);或(iv)在本条第2.18条(b)、(c)或(d)款规定并受其规限的范围内被视为已停止未偿付的票据(或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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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被替换的票据。如果票据根据第2.13条被替换,则该票据将在其替换时停止未清偿,除非受托人和公司收到他们合理满意的证据,证明该票据由适用法律下的“善意购买者”持有。
(c)到期票据及要求赎回或须予回购的票据。如果在赎回日、基本变动回购日或到期日,付款代理持有足以分别支付总赎回价格、基本变动回购价或本金金额的款项,在每种情况下,连同总利息(如有),在每种情况下于该日期到期,则(除非任何该等金额的支付发生违约)(i)将于该日期赎回或购回的票据(或其部分),或到期的票据(或其部分)将被视为在该日期停止未偿还,除第4.02(d)、4.03(e)或5.02(d)条规定的范围外;及(ii)该等票据持有人(或其部分)的权利本身将就该等票据(或其部分)终止,但收取该等票据(或其部分)的赎回价格、基本变动回购价或本金(如适用)以及该等票据(或其部分)的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的话)的权利除外,在每种情况下均按本契约规定。
(d)须转换的票据。在将予转换的任何票据(或其任何部分)的转换日期营业结束时,该票据(或该部分)将(除非根据第5.03(b)条或第5.02(d)条在转换时发生转换代价交付违约或任何到期利息)被视为已停止未偿付,但第5.02(d)条或第5.08条规定的范围除外。
(e)停止应计利息。除第4.02(d)、4.03(e)或5.02(d)条另有规定外,任何票据自根据本条第2.18条被视为停止未偿付之日(包括该日)起不会产生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除非在支付或交付该票据到期的任何现金或其他财产方面发生违约。
第2.19节。公司回购。
在不限制第2.15节的一般性的情况下,在适用法律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不时在公开市场购买或以其他方式回购票据,无论是通过非公开或公开投标或交换要约、现金结算掉期或其他现金结算衍生工具,而无需向持有人发出事先通知。
第2.20节。CUSIP和ISIN号码。
在符合第2.12条的规定下,公司可使用一个或多个CUSIP或ISIN号码来识别任何票据,倘如此,公司及受托人将在发给持有人的通知中使用该等CUSIP或ISIN号码;但须(i)受托人对任何该等CUSIP或ISIN号码的正确性或准确性不作任何陈述;及(ii)任何该等通知的有效性将不会因任何该等CUSIP或ISIN号码的任何缺陷或遗漏而受到影响。公司将在识别任何票据的CUSIP或ISIN号发生任何变化时及时通知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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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条。盟约
第3.01节。票据付款。
(a)一般而言。公司将在本契约规定的日期和方式支付或促使支付票据的全部本金、基本变动回购价格和赎回价格、利息(如有)以及与票据相关的其他应付款项。
(b)资金存放。在纽约市时间上午11:00前,于每个赎回日、每个基本变动回购日、每个须支付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的付息日、到期日及票据上任何现金金额到期的相互日期,公司将与付款代理以现金存入或将促使其存入于该日期即时可用的资金,足以支付在该日期适用票据上到期的现金金额。付款代理将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向公司退回任何并非为此目的所需的款项。
第3.02节。交易所法案报告。
(a)总体而言。公司将在公司被要求向SEC提交报告之日后十五(15)个日历日内(在根据《交易法》所有适用的宽限期生效后),向受托人发送公司根据《交易法》第13(a)或15(d)条被要求向SEC提交的所有报告的副本;但前提是公司无需向受托人发送公司已收到或正在善意寻求且未被拒绝的任何材料,SEC的保密处理。公司通过EDGAR系统(或其任何继任者)向SEC提交的任何报告将被视为在通过EDGAR系统(或该继任者)如此提交此类报告时发送给受托人。根据任何持有人的要求,公司将向该持有人提供一份公司依据本条第3.02(a)条向受托人送交的任何报告的副本,但根据前一句被视为已送交受托人的报告除外。根据本指引向受托人交付报告、资料及文件仅供参考,有关资料及受托人收到上述资料将不构成对其中所载任何资料的建设性通知,或可根据其中所载资料(包括公司遵守其在本指引下的任何契诺)(受托人有权完全依赖高级人员证书)确定。受托人将没有任何义务在持续的基础上或以其他方式监督或确认公司遵守其契约或通过EDGAR系统(或其任何后续系统)或任何其他网站向SEC提交的任何报告或其他文件,或参加任何电话会议。
(b)受托人的免责声明。受托人无需确定公司是否已通过EDGAR系统(或此类继任者)提交任何材料。根据第3.02(a)节发送或提交报告将不会被视为构成向受托人发出关于其中包含的任何信息的实际或建设性通知,或可从其中包含的信息中确定的信息,包括公司遵守其在本契约下的任何契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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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3节。细则144a信息。
如果公司在票据转换后可发行的任何票据或普通股股份尚未发行并构成“限制性证券”(定义见第144条)的任何时候不受《交易法》第13或15(d)条的约束,则公司(或其继任者)将立即向受托人提供,并应书面请求向此类票据或股份的任何持有人、实益拥有人或潜在购买者提供根据《证券法》第144A(d)(4)条要求交付的信息,以便利根据第144A条转售此类票据或股份。公司(或其继任者)将采取此类票据或股份的任何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可能合理要求的进一步行动,以使此类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能够根据规则144A出售此类票据或股份。
第3.04节。额外的兴趣。
(a)应计额外利息。
(i)如在任何票据的最后原始发行日期后六(6)个月开始(包括在内)的六(6)个月期间内的任何时间,
(1)公司未能及时提交公司根据《交易法》第13或15(d)条(在根据该条规定的所有适用宽限期生效后)须向SEC提交的任何报告(表格8-K报告除外);或者
(2)该票据在其他情况下不可自由买卖,
然后,在此种失败仍在继续或此种票据不可自由交易的期间内的每一天,此种票据将产生额外的利息。
(ii)此外,在该票据的解除限制截止日期当日或之后,该票据不可自由买卖的每一天,该票据将产生额外利息;但前提是,根据本条第3.04(a)(ii)条,在受托人(按该票据的任何持有人的指示)或该票据的任何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公司遵守本条第3.04(a)(ii)条所述的义务(该通知可在该票据或任何额外票据(视情况而定)的最后原始发行日期后第三百三十(330)天后的任何时间发出)后的第十五(15)个营业日之前,不得累积或欠下额外利息,经了解及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根据本条3.04(a)(ii)就票据或任何额外票据(视属何情况而定)的最后原始发行日期后第三百八十(380)天之前的任何期间产生或欠下额外利息。
(b)额外利息的金额和支付。根据第3.04(a)节对票据产生的任何额外利息将按相当于其本金的百分之一(0.50%)的年利率累积;但前提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因公司未能及时提交公司根据《交易法》第13或15(d)节(在根据该节所有适用的宽限期生效后)向SEC提交的任何报告(表格8-K报告除外)而可能产生的额外利息,连同根据第7.03条作为任何违约报告事件的唯一补救措施而在公司选择时支付的任何特别利息,在票据的任何一天以超过百分之一的二分之一(0.50%)的综合年利率累积。为免生疑问,根据紧接前一句的但书,票据上产生的任何额外利息将不包括该票据上产生的任何特别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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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应计额外利息通知;受托人的免责声明。公司将向每份票据的持有人及受托人发出有关该票据产生额外利息的任何期间的开始及终止的通知。此外,如任何票据产生任何额外利息,则不迟于须支付该等额外利息的每个日期前五(5)个营业日,公司将向受托人及付款代理人交付高级人员证明书,述明(i)公司有义务在该付款日期根据第3.04条就该票据支付额外利息;及(ii)于该付款日期须支付的该等额外利息的金额。受托人将没有责任厘定是否须支付任何额外利息或其数额,并可不经查询而假定在公司以该高级人员证明书的形式向受托人提供有关该等额外利息的书面通知之前,并无任何额外利息须予支付。
(d)专属补救办法。根据第3.04节应计额外利息将是持有人对其票据未能成为可自由交易的唯一补救办法。
第3.05节。合规和默认证书。
(a)年度合规证书。在2025年12月31日后一百二十(120)天内及其后结束的公司的每个财政年度内,公司将向受托人交付一份高级人员证书,说明(i)其签署人已监督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该财政年度的活动的审查,以期确定是否已发生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ii)据该签署人所知,是否已发生违约或违约事件并仍在继续(如果是,描述所有此类违约或违约事件,以及公司正在采取或拟就此采取的行动)。
(b)违约证明。如有违约或违约事件发生,则公司将于首次发生后三十(30)天内,向受托人交付高级人员证明书,说明该等情况及公司正就该等事项采取或拟就该等事项采取的行动。
第3.06节。停留、延长和利用法律。
在其可能合法地这样做的范围内,公司(a)同意,其将不会在任何时候坚持、抗辩或以任何方式主张或利用任何可能影响契诺或履行本契约的任何中止、延期或高利贷法(无论何时颁布或有效);及(b)明确放弃任何该等法律的所有利益或优势,并同意其不会通过诉诸任何该等法律而妨碍,延迟或阻碍执行本契约授予受托人的任何权力,但将遭受并允许执行每一项此类权力,就好像没有制定此类法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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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7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收购票据。
在不限制第2.18条的一般性的情况下,请注意,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已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的票据将被视为仍未偿还(第2.16条规定的范围除外),直至该等票据交付受托人注销为止。
第4条。回购和赎回
第4.01节。没有下沉基金。
无需为票据提供偿债基金。
第4.02节。持有人在发生根本性变化时要求公司回购票据的权利。
(a)持有人在发生根本性变化时要求公司回购票据的权利。在不违反本条第4.02款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如果发生根本性变化,则各持有人将有权(“根本性变化回购权”)要求公司在根本性变化回购日就该根本性变化以与根本性变化回购价相等的现金购买价格回购该持有人的票据(或其任何部分以授权面额)。
(b)在某些情况下禁止回购。如果票据的本金金额已被加速,而该加速并未在根本变动回购日或之前被撤销,以在根本变动回购日进行回购(包括由于根据第4.02(d)节的但书支付了相关的根本变动回购价,以及在该根本变动回购日的任何相关利息),则(i)公司不得依据本条第4.02条回购任何票据;及(ii)公司将安排将在发生根本变动时为进行该等回购而交出的任何票据退还予该等票据的持有人(或如就全球票据适用,则根据存管程序取消任何关于将该等票据的适用实益权益记账转让予公司、受托人或付款代理人的指示)。
(c)基本面变化回购日。任何根本性变更的根本性变更回购日期将是公司选择的不超过三十五(35)个营业日,也不少于二十(20)个营业日,即公司根据第4.02(e)节发送相关根本性变更通知之日后的营业日。
(d)基本面变化回购价格。任何票据在发生根本性变动后发生根本性变动时进行回购的基本变动回购价格为现金金额,等于该票据的本金加上该票据应计和未支付的特别利息和额外利息(如有的话)至但不包括该基本变动的基本变动回购日;但前提是,如果在付息日支付任何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且该基本变动回购日在相关利息记录日期之后且在或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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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利息支付日期,则(i)该票据的持有人在该利息记录日期的营业结束时将有权在该利息支付日期或经公司选择在该利息支付日期之前收取本应在该利息支付日期就该票据支付的未付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如适用),尽管该票据在该利息记录日期的营业结束时仍未偿还,(ii)基本变动回购价将不包括该票据的应计及未付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至但不包括该基本变动回购日。为免生疑问,如该利息支付日期并非第2.05(c)条所指的营业日,而该基本变动回购日发生在紧接该利息支付日期后的营业日,则(x)将根据第2.05(c)条向该利息支付日期(但不包括该利息支付日期)支付该等应计及未付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如适用),于下一个营业日向截至紧接前一个利息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的持有人;及(y)基本变动回购价将包括自该利息支付日期(包括在内)将予购回的票据的特别利息及额外利息(如有)。
(e)根本性变化通知。于基本变动生效日期后第二十(20)个日历日或之前,公司将向各持有人、受托人、转换代理人(如非受托人)及付款代理人(如非受托人)寄发有关该基本变动的通知(「基本变动通知」)。
这种根本性变化通知必须说明:
(i)简述导致这种根本性变化的事件;
(ii)该基本变动的生效日期;
(iii)持有人根据本条第4.02条要求公司回购其票据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包括行使基本变动回购权的最后期限以及提交和撤回基本变动回购通知的程序;
(iv)该等基本变动的基本变动回购日;
(v)每1,000美元本金票据的基本变动回购价格(以及,如果在利息支付日支付任何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而该基本变动回购日期在相关利息记录日期之后以及在该利息支付日期或之前,则根据第4.02(d)条但书应付的利息支付的金额、方式和时间);
(vi)付款代理人及转换代理人的名称及地址;
(vii)于该基本变动通知日期生效的换算率,以及对该基本变动(包括根据第5.07条)可能导致的任何换算率调整的描述和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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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已妥为提交基本变动购回通知书而未妥为撤回的票据,须交付付款代理人,使其持有人有权收取基本变动购回价款;
(ix)受已妥为提交的基本变动购回通知书规限的票据(或其任何部分),只有在该基本变动购回通知书按照本契约撤回的情况下,方可转换;及
(x)票据的CUSIP及ISIN号码(如有)。
未交付根本变更通知或根本变更通知中的任何缺陷均不会限制任何持有人的根本变更回购权利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与根本变更时的任何回购有关的任何程序的有效性。应公司在发出该通知前至少两(2)个营业日(或受托人可接受的较短期限)提出的书面请求,受托人将以公司名义发出该通知,费用由公司承担;但前提是,在所有情况下,该基本变更通知的文本将由公司准备。
(f)基本变更回购权的行使程序。
(i)交付基本面变化的回购通知和待回购票据。票据发生基本面变化后行使其基本面变化回购权,其持有人必须向付款代理人交付:
(1)在紧接有关基本变动购回日期(或法律规定的较后时间)前的营业日的营业结束前,就该票据妥为填妥的书面基本变动购回通知书;及
(2)该等票据,妥为背书转让(如该票据为实物票据)或通过记账式转让(如该票据为全球票据)。
付款代理人将及时向公司交付其收到的每一份基本面变化回购通知的副本。
(二)基本面变化回购通知的内容。每份有关票据的基本变动回购通知必须说明:
(1)如该票据为实物票据,则该票据的证书编号;
(2)须购回该等票据的本金金额,该金额须为授权面额;及
(3)该持有人正在就该票据的该本金金额行使其根本变更回购权;
但前提是,如果此类票据是全球票据,那么此类根本变更回购通知必须遵守存管程序(并且任何按照存管程序交付的此类根本变更回购通知将被视为满足本节4.02(f)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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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撤回基本面变动回购通知。持有人已就票据交付基本变动回购通知,可在紧接相关基本变动回购日之前的营业日营业时间结束前的任何时间,通过向付款代理人交付书面撤回通知的方式撤回该基本变动回购通知。此类撤回通知必须说明:
(1)如该票据为实物票据,则该票据的证书编号;
(2)须撤回的该等票据的本金金额,该金额须为授权面额;及
(3)须受该基本变动购回通知书规限的该等票据的本金(如有的话),而该等票据须为授权面额;
但前提是,如果这类票据是全球票据,那么这类撤回通知必须遵守保存程序(并且任何按照保存程序交付的这类撤回通知将被视为满足本节4.02(F)的要求)。
在收到任何有关票据(或其任何部分)的任何该等撤回通知后,付款代理人将(x)迅速将该撤回通知的副本交付公司;及(y)如该票据已交还给付款代理人,则安排将该票据(或其根据第2.11条的部分,将该票据视为已被交还以进行部分回购,而该部分回购的金额在该撤回通知中所列的金额仍须进行回购)交还给该票据的持有人(或,如适用于任何全球票据,根据存管程序取消向公司、受托人或该票据的适用实益权益的付款代理人作出记账式转让的任何指示)。
(g)支付基本面变化回购价款。在不限制公司在第3.01(b)节规定的时间内存入基本变动回购价的义务的情况下,公司将促使在(i)适用的基本变动回购日或之前向该票据的持有人支付根据基本变动时回购的票据(或其部分)的基本变动回购价;及(ii)该票据交付给付款代理人(在实物票据的情况下)的日期(x)或(y)与回购有关的存管程序,和交付给付款代理人,该持有人在待购回的该票据上的实益权益得到遵守(在全球票据的情况下)。为免生疑问,根据第4.02(d)节的但书就根据基本变更时的回购将被回购的任何票据支付的利息必须根据该但书支付,无论该票据是否已交付或是否根据本条第4.02(g)节第一句遵守了该保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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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第三方可能代替公司进行回购要约。尽管本条第4.02条另有相反规定,如(i)一名或多于一名第三方在发生根本改变时进行任何回购及有关要约回购本条第4.02条另有规定的票据,而该等方式如由公司直接进行,本应符合本条第4.02条的规定;及(ii)由该等第三方或多于一方回购的任何票据的实益权益拥有人所获得的金额(由于税项),将不会少于该拥有人在公司回购该票据时所获得的金额。
(i)如果基本变动导致票据可转换为超过基本变动回购价格的现金金额,则无需进行回购票据的要约。尽管本条第4.02条另有相反规定,公司将无须根据第4.02(e)条就根据(b)(ii)条(或根据同样构成根据其定义(b)(ii)条发生的根本变动的(a)条)发生的根本变动而发出根本变动通知,或根据本条第4.02条提出回购或回购任何票据,如果(i)该等根本变动构成普通股变动事件,其参考财产完全由美元现金组成;(ii)紧接该等根本变动后,根据第5.09(a)节和(如适用)第5.07节的规定,票据可转换为可兑换的对价,即仅由每1,000美元票据本金总额的美元组成,等于或超过每1,000美元票据本金总额的基本变动回购价格(该基本变动回购价格,如果自该基本变动生效之日起票据产生任何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则将计算(x),假设该基本变动回购价格包括应计和未支付的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如适用),但不包括,有关该等根本变动的最新可能根本变动购回日期及(y)不考虑第4.02(d)条第一句中的但书);及(iii)公司及时发出根据第5.01(c)(i)(3)(b)条规定的有关该等根本变动的通知,并在该通知中包括公司正依赖本第4.02(i)条的声明。
(j)遵守适用的证券法。在适用的范围内,公司将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与根本性变更时回购相关的所有联邦和州证券法(包括遵守《交易法》下的规则13e-4和14e-1,并在适用的范围内提交任何必要的附表to),以便允许以本契约中规定的方式在根本性变更时进行此类回购;但是,前提是,如果公司根据本条第4.02款承担的义务与适用于公司并在发行日期之后颁布的任何法律或法规相冲突,则公司遵守该法律或法规将不被视为该等义务的违约。
(k)部分回购。在不违反本条第4.02款条款的情况下,票据可根据部分发生根本性变化时的回购进行回购,但仅限于授权面额。本条第4.02款适用于票据整体回购的规定,将同样适用于票据允许部分的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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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3节。公司赎回票据的权利。
(a)在2029年11月20日之前没有赎回权。公司在2029年11月20日前的任何时间均不得自行选择赎回票据。
(b)于2029年11月20日或之后赎回票据的权利。在符合本条第4.03条(包括为免生疑问而订立的第4.03(J)条)的规定下,公司有权根据其选择,在2029年11月20日或之后的赎回日期及紧接到期日前的第二十五(25)个预定交易日或之前的任何时间及不时赎回票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受部分赎回限制规限),以相当于赎回价格的现金购买价格,但前提是最后报告的每股普通股销售价格超过(i)在紧接赎回通知日期(包括)紧接赎回通知日期前一个交易日的三十(30)个连续交易日中(无论是否连续)每个交易日的转换价格的百分之一百三十(130%);及(ii)紧接该赎回通知日期前一个交易日。为免生疑问,根据该等票据的定义(b)条,要求赎回任何票据将构成有关该等票据的整体基本变动。
(c)在某些情况下禁止赎回。如票据的本金已被加速赎回,而该加速赎回并未在赎回日期当日或之前被撤销(除非是由于未能在该赎回日期根据第4.03(e)条的但书支付相关赎回价款及任何相关利息),则(i)公司不得根据本条要求赎回或以其他方式赎回任何票据;及(ii)公司将安排将此前为该赎回而交出的任何票据退还予该等票据的持有人(或,如适用于全球票据,则根据存管程序取消向公司、受托人或支付代理就该等票据的适用实益权益进行记账式转让的任何指示)。
(d)兑付日。任何赎回的赎回日期将是公司选择的一个营业日,即不超过该赎回的赎回通知日期后的五十(50)个或不少于三十(30)个预定交易日;但前提是,如果根据第5.03(a)(i)(3)条,公司随后被允许以实物结算方式结算票据转换(并且为免生疑问,没有不可撤销地选择另一种结算方式),并已选择以实物结算方式结算于该赎回通知日期或之后以及紧接赎回日之前的第二(2)个营业日或之前发生的所有转换日期的票据,则公司可改为选择一个赎回日,即该赎回通知日期后不超过六十(60)个营业日,亦不少于三十(30)个日历日。
(e)赎回价格。任何被要求赎回的票据的赎回价格为现金金额,相等于该票据的本金加上该票据的应计未付利息至(但不包括)该赎回的赎回日期;但条件是,如果任何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在利息支付日支付,且该赎回日期在相关利息记录日期之后且在该利息支付日期或之前,则(i)该票据的持有人在该利息记录日期的营业时间结束时将有权,尽管有该赎回,在公司选举时或经公司选举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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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利息支付日,该票据本应累积至(但不包括)该利息支付日的未付利息(仅为这些目的,假设该票据在该利息支付日期间仍未偿还,如果该赎回日期在该利息支付日之前);及(ii)赎回价格将不包括该票据至(但不包括)该赎回日期的应计和未付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为免生疑问,如该利息支付日期并非第2.05(c)条所指的营业日,而该赎回日期发生在紧接该利息支付日期后的营业日,则(x)该等应计未付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如适用)将根据第2.05(c)条在下一个营业日支付予截至紧接前一个利息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的持有人;及(y)赎回价格将包括特别利息及额外利息(如有),自(包括)该利息支付日期起将予赎回的票据。
(f)赎回通知。为赎回任何票据,公司必须向该等票据的每名持有人、受托人、转换代理人(如非受托人)及付款代理人(如非受托人)寄发有关该等赎回的书面通知(“赎回通知”)。
此类赎回通知必须说明:
(i)该等票据已被要求赎回,简述公司在本契约下的赎回权;
(ii)该等赎回的赎回日期;
(iii)有关赎回的每1,000美元本金票据的赎回价格(以及,如任何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须于利息支付日期支付,而赎回日期在有关利息记录日期之后及在该利息支付日期或之前,则根据第4.03(e)条的但书须支付的利息的金额、方式及时间);
(iv)付款代理人及转换代理人的名称及地址;
(v)要求赎回的票据可于紧接赎回日期前的第二(2)个营业日营业时间结束前的任何时间转换(或,如公司未能足额支付于该赎回日期到期的赎回价款,则可于任何时间转换,直至公司足额支付该赎回价款为止);
(vi)就该等赎回而于赎回通知日期生效的兑换率,以及对该等赎回可能导致的兑换率任何调整(包括依据第5.07条)的说明及量化;
(vii)将适用于在该赎回通知日期或之后以及在该赎回日期前第二(2)个营业日或之前发生的所有转换日期的票据的结算方法;及
(viii)票据的CUSIP及ISIN号码(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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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赎回通知日期或之前,公司将向受托人、转换代理人(如非受托人)及付款代理人(如非受托人)寄发该赎回通知的副本。应公司在该通知将发送给持有人之前至少两(2)个工作日(或受托人可接受的较短期限)提出的书面请求,受托人将以公司名义发出该通知,费用由公司承担;但前提是,在所有情况下,该赎回通知的文本将由公司准备。
(g)选择和转换部分赎回的票据。如果少于当时未偿还的所有票据被要求赎回,那么:
(i)将予赎回的票据将按以下方式选择:(1)就全球票据而言,根据存管程序;及(2)就实物票据而言,按比例、以抽签或受托人认为公平及适当的其他方法;及
(ii)如票据中只有一部分可予赎回,而该票据已部分转换,则该票据的转换部分将被当作来自该票据中可予赎回的部分。
(h)支付赎回价款。在不限制公司按第3.01(b)条规定的时间存入赎回价款的义务的情况下,公司将促使须予赎回的票据(或其部分)的赎回价款于适用的赎回日期或之前支付予该票据的持有人。为免生疑问,根据第4.03(e)条的但书就任何须予赎回的票据(或其部分)应付的利息必须根据该但书支付。
(一)局部通话特别规定。如公司依据本条选择赎回少于全部未偿还票据,而任何票据的持有人或任何全球票据的实益权益拥有人合理地无法在第二十七(27)个附表交易日营业结束前(或,如根据第5.03(a)(i)(3)条,公司已选择以实物结算方式在紧接赎回日期前的第二(2)个营业日(即紧接赎回日期前的第十(10)个日历日)或之前结算所有转换日期发生于该赎回的票据的转换,不论该票据或实益权益(如适用)将根据该赎回予以赎回,则该持有人或拥有人(如适用)将有权转换该票据或实益权益(如适用),在紧接该赎回日期前的第二(2)个营业日的营业结束前的任何时间,而每一次该等转换将被当作是为施行本条第4.03条及第5.01(c)(i)(4)及5.07条而被要求赎回的票据。受托人将没有义务就上述事项作出任何决定。
(j)部分赎回限制。如果公司根据本条第4.03款选择赎回的未偿还票据少于全部,则截至公司发送相关赎回通知时未偿还票据的本金超过该赎回通知中规定的作为可赎回的票据本金总额的部分必须至少为7,500万美元(75,000,000美元)(该要求称为“部分赎回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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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条。转换
第5.01节。转换权。
(a)一般而言。在符合本条第5款规定的情况下,各持有人可自行选择将该持有人的票据转换为转换对价。
(b)部分转换。根据本义齿的条款,票据可以部分转换,但只能以授权面额转换。适用于票据整体转换的本条第5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票据许可部分的转换。
(c)可转换票据的时间。
(i)一般而言。除第5.01(c)(ii)条另有规定外,票据只可在以下情况下转换:
(1)满足普通股销售价格条件时的转换。持有人可在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日历季度后开始的任何日历季度(且仅在该日历季度)转换其票据,前提是在截至(包括)上一个日历季度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的三十(30)个连续交易日中,每一股普通股的最后报告销售价格在至少二十(20)个交易日(无论是否连续)的每个交易日中超过转换价格的百分之一百三十(130%)。
(2)票据交易价格条件满足时折算。持有人可在紧接任何连续十(10)个交易日期间(该等连续十(10)个交易日期间,“计量期”)后的五(5)个连续营业日内转换其票据,前提是在持有人按照下述程序提出要求后确定的每1,000美元票据本金的交易价格在计量期的每个交易日低于该交易日最后报告的每股普通股销售价格乘积的百分之九十八(98%)以及该交易日的兑换率。前句所述条件在本义齿中称为“交易价格条件”。
交易价格将由招标代理根据本条第5.01(c)(i)(2)款和“交易价格”的定义确定。招标代理(如果不是公司)将没有义务确定票据的交易价格,除非公司已书面要求确定,并且公司将没有义务提出此类要求(或寻求投标本身),除非持有票据本金总额不少于200万美元(2,000,000美元)(或当时可能未偿还的本金较少的金额)的持有人向公司提供合理证据,证明每1,000美元本金票据的交易价格将低于百分之九十八(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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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报告的每股普通股销售价格与转换率的乘积。如果持有人提供了此类证据,那么公司将(如果作为招标代理),或将指示招标代理,确定自下一个交易日开始的票据交易价格,并在每个连续的交易日,直到每1,000美元票据本金的交易价格大于或等于该交易日最后报告的每股普通股销售价格的乘积的百分之九十八(98%)和该交易日的兑换率。如上述交易价格条件已满足,则公司将通知持有人、受托人及转换代理人(如非受托人)。如果在满足上述交易价格条件后的任何交易日,每1,000美元本金票据的交易价格高于或等于该交易日最后报告的每股普通股销售价格的乘积的百分之九十八(98%)和该交易日的兑换率,则公司将通知持有人、受托人和转换代理人(如果不是受托人)。
(3)就特定公司事件进行转换。
(a)某些分配。如果在2033年2月15日之前,公司选择:
(i)将任何权利、期权或认股权证(依据股东权利计划发行的权利除外,只要该等权利未与普通股分离,且在触发事件发生前不可行使,但该等权利在与普通股分离时或在发生该等触发事件时将被视为根据本条(i)项进行分配)分配,使他们有权在该分配的记录日期后的不超过六十(60)个日历日内,认购或购买普通股股份的每股价格低于截至(包括)紧接该等分派公布日期(按第5.05(a)(ii)条第3款所列方式厘定)之前的连续十(10)个交易日的最后报告的每股普通股销售价格的平均值;或
(II)向公司普通股、资产或证券或购买公司证券的权利的所有或几乎所有持有人分派,而每股普通股分派的价值(经董事会合理厘定)超过紧接该分派公布日期前一个交易日最后呈报的每股普通股销售价格的百分之十(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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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在任何一种情况下,(x)公司将在此类分配的除息日之前至少三十(30)个预定交易日(或者,如果在根据股东权利计划发行的任何此类权利分离或根据股东权利计划发生任何此类触发事件的情况下较晚)向持有人、受托人和转换代理人(如果不是受托人)发送有关此类分配以及相关转换票据权利的通知,于公司知悉该等分立或触发事件已发生或将发生后在合理可行范围内尽快);及(y)一旦公司发出该等通知,持有人可随时转换其票据,直至紧接该除息日期前一个营业日的营业时间结束及公司宣布该等分派将不会发生的较早者为止;但条件是,根据上述第(y)条,票据将不会成为可转换债券(但公司须根据上述第(x)条就该等分派发出通知),如果每名持有人参与、与普通股持有人同时及以相同条款参与,且仅凭藉作为持有人,在该分配中,无须转换该持有人的票据,且犹如该持有人持有的普通股数量等于(i)在该分配的记录日期有效的兑换率的乘积;及(ii)该持有人在该记录日期持有的票据本金总额(以千为单位);此外,条件是,如果公司随后被允许以实物结算方式结算票据转换(以及,为免生疑问,公司未选择(或被视为已选择)另一种结算方式适用,包括根据第5.03(a)(i)(1)条),则公司可改为选择在该除息日期前至少十(10)个预定交易日提供该通知,在此情况下,(x)公司必须以实物结算方式结算所有转换票据,转换日期发生在公司提供该通知之日或之后,以及紧接该等分派的除息日(或公司任何较早宣布不会进行该等分派)前的营业日或之前;及(y)该通知必须说明所有该等转换将以实物结算方式结算。
(b)某些公司活动。如果发生根本性变化、整体根本性变化(根据其定义的(b)条进行的整体根本性变化除外)或普通股变动事件(仅为改变公司的注册成立管辖权而进行且不构成根本性变化或整体根本性变化的合并或其他企业合并交易除外),则在每种情况下,持有人可在任何时间将其票据从该交易或事件的生效日(包括该交易或事件的生效日)转换至该生效日之后的第三十五(第35)个交易日(或,如该等交易或事件亦构成基本变动(获豁免的基本变动除外),则至(但不包括)有关的基本变动回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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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如果公司未在该生效日期后的营业日之前提供紧随其后一句所指的通知,则根据本句可转换票据的最后一天将延长自该生效日期后的营业日(包括该营业日)至但不包括公司提供该通知之日的营业日数。不迟于该生效日期后的营业日,公司将就该交易或事件、该生效日期及转换票据的相关权利向持有人、受托人及转换代理人(如非受托人)发出通知。
(4)赎回时的转换。倘公司要求赎回任何票据,则该票据持有人可于紧接相关赎回日期前的第二(2)个营业日收市前的任何时间转换该票据(或,如公司未能足额支付于该赎回日期到期的赎回价款,则可于任何时间转换该票据,直至公司足额支付该赎回价款为止)。
(五)自由兑换期内的转换。持有人可于2033年2月15日(包括当日)起至紧接到期日前第二(2)个预定交易日收市前的任何时间转换其票据。
为免生疑问,票据可依据本条第5.01(c)(i)款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的前述分款成为可兑换债券,而票据根据本条第5.01(c)(i)款的特定分款停止可兑换债券,并不排除票据根据本条第5.01(c)(i)款的任何其他分款可兑换债券。
(二)限制和封闭期。尽管本契约或附注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
(一)票据只能在营业后、即为营业日的某一日营业结束前交回转换;
(2)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票据不得在紧接到期日前的第二(2)个预定交易日收市后转换;
(3)如公司依据第4.03条要求赎回任何票据,则该票据的持有人不得在紧接适用赎回日期前的第二(2)个营业日的营业时间结束后转换该票据,除非公司未能按照本契约支付该票据的赎回价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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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依据第4.02(F)条就任何票据有效交付基本变动购回通知,则该票据不得转换,但(a)该票据不受该通知规限;(b)该通知根据第4.02(F)条撤回;或(c)公司未能在需要时按照本契约支付该票据的基本变动购回价款(或如适用,第三方未能按照第4.02(H)条代替公司支付该等款项。
第5.02节。转换程序。
(a)总体而言。
(i)全球说明。要转换根据第5.01(c)节可转换的全球票据的实益权益,此类实益权益的所有者必须(1)遵守转换此类实益权益的存托程序(届时此类转换将成为不可撤销的);以及(2)支付根据第5.02(d)节或第5.02(e)节应支付的任何款项。
(二)实物说明。如要转换根据第5.01(c)条可兑换的全部或部分实物票据,该票据持有人必须(1)完成、手动签署并向转换代理交付附加于该实物票据的转换通知或该转换通知的传真;(2)向转换代理交付该实物票据(届时该转换将成为不可撤销的);(3)提供公司或转换代理可能要求的任何背书和转让文件;以及(4)支付根据第5.02(d)条或第5.02(e)条应付的任何款项。
(b)转换票据的效力。在将予转换的票据(或其任何部分)的转换日期的营业时间结束时,该票据(或该部分)将(除非在根据第5.03(b)或5.02(d)条到期的转换代价或利息(如有的话)的交付中发生违约,在该转换时)被视为已停止未偿付(为免生疑问,任何人将被视为截至该转换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该票据(或其任何部分)的持有人,但第5.02(d)条规定的范围除外。
(c)转换股份记录持有人。在转换任何票据时,以其名义可发行任何普通股股份的人将被视为在(i)此类转换的转换日期(在实物结算的情况下)营业结束时成为该股份的记录持有人;或(ii)此类转换观察期的最后一个VWAP交易日(在组合结算的情况下)。
(d)在某些情况下转换时应付的利息。倘任何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须于付息日支付,而票据的转换日期在相关利息记录日期之后及该利息支付日期之前,则(i)该票据的持有人于该利息记录日期的营业结束时,将有权在该利息记录日期(尽管有该等转换(及为免生疑问,尽管本句的但书有任何规定)下,于该利息支付日期当日或经公司选择于该利息支付日期之前收取该未付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如适用),本应在该利息支付日就该票据支付的款项(仅为这些目的,假设该票据在该利息支付日仍未偿还);及(ii)交出该票据以进行转换的持有人必须在该等利息支付日向转换代理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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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金额相当于上文第(i)条所指的该等利息的金额;但条件是,退保该等票据以进行转换的持有人无须就任何要求赎回的票据交付该等现金(i),如公司已指明在该利息记录日期后及紧接该利息支付日期后的第二(2)个营业日或之前的赎回日期;(ii)如该转换日期发生在紧接到期日前的利息记录日期后;(iii)如公司已指明在该利息记录日期后及紧接该利息支付日期后的营业日或之前的根本变动回购日;或(IV)以任何(x)逾期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或(y)任何逾期利息已产生的利息为限。为免生疑问,由于上述情况,且在不限制其一般性的情况下,如果票据的转换日期在紧接到期日前的利息记录日期之后,则公司将按上述规定支付特别利息和额外利息(如有),如果该票据未被转换,该票据本应在到期日到期。为免生疑问,如拟转换票据的转换日期为须支付任何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的利息支付日,则该票据的持有人于紧接该利息支付日之前的利息记录日期的营业时间结束时,将有权在该利息支付日收取该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如适用),而该票据在交出以进行转换时,无须根据本条第5.02(d)条第一句附有任何现金金额。
(e)税收和关税。如果持有人转换票据,公司将在转换时就任何普通股股份的发行或交付支付任何跟单、印花或类似发行或转让税或税款;但前提是,如果任何税款或税款是由于该持有人要求以该持有人名称以外的名称登记该等股份而到期的,则该持有人将支付该等税款或税款,并且在收到足以支付该等税款或税款的款项之前,转换代理可拒绝交付以该等持有人以外的名义发行的任何该等股份。
(f)转换代理将转换通知公司。倘任何票据被提交予转换代理或转换代理收到与票据有关的任何转换通知,则转换代理将立即(无论如何,不迟于转换代理收到该票据或通知之日后的营业日)通知公司和受托人该等情况,连同公司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并将与公司合作确定该票据的转换日期。
第5.03节。转换时的结算。
(a)结算方式。在任何票据转换后,公司将通过支付或交付(如适用并按本条第5条规定)任何(x)股普通股,连同(如适用)以现金代替第5.03(b)(i)(1)条规定的零碎股份(“实物结算”);(y)仅按第5.03(b)(i)(2)条规定的现金(“现金结算”);或(z)现金和普通股股份的组合,如适用,连同以现金代替第5.03(b)(i)(3)条规定的零碎股份(“组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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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公司选择结算方式的权利。公司将有权选择适用于任何票据转换的结算方法;但前提是:
(1)在符合下文第(3)条的规定下,所有转换日期为2033年2月15日或之后的票据的转换将采用相同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而公司将不迟于2033年2月15日营业开始前向持有人、受托人及转换代理人(如非受托人)发送有关该结算方式的通知;
(2)除下文第(3)条另有规定外,如公司就任何转换日期发生于2033年2月15日之前的票据的转换选择结算方法,则公司将不迟于紧接该转换日期后的营业日的营业时间结束时向该票据的持有人、受托人及转换代理人(如非受托人)发送有关该结算方法的通知;
(3)如任何票据被要求赎回,则(a)公司将在依据第4.03(f)条发出的相关赎回通知(以及在赎回少于所有未偿还票据的情况下,在同时送交所有未被要求赎回的票据持有人的通知中)指明将适用于所有被要求赎回(或当作被要求赎回)的票据转换的结算方法,而不是就未被要求赎回(或当作被要求赎回)的票据而言,转换日期发生在相关赎回通知日期或之后以及相关赎回日期前的第二(2)个营业日或之前;及(b)如该赎回日期发生在2033年2月15日或之后,则该结算方式必须是根据上文第(1)条适用于所有转换日期发生在2033年2月15日或之后的票据转换的相同结算方式;
(4)公司将对所有转换日期相同的票据采用相同的结算方式(且为免生疑问,公司将无义务就转换日期不同的票据采用相同的结算方式,但上文第(1)或(3)条规定的除外);
(5)如公司未就转换票据及时选择结算方式,则公司将被视为已选择违约结算方式(为免生疑问,未能及时作出该选择将不构成违约或违约事件);
(6)如公司就票据的转换及时选择合并结算,但未及时将适用的指明美元金额通知该票据的持有人(连同一份副本通知受托人及转换代理人(如非受托人)),则该等转换的指明美元金额将被视为每1,000美元票据本金金额1,000美元(为免生疑问,未能及时发送该通知将不构成违约或违约事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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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结算方法将受第4.03(d)、5.09(a)(2)及5.01(c)(i)(3)(a)条规限。
(ii)公司不可撤销地修正结算方法的权利。公司将有权(通过向持有人发送有关该等行使的通知(连同一份副本发给受托人和转换代理人(如不是受托人))而自行选择行使)(1)不可撤销地确定将适用于所有转换票据的结算方法,转换日期发生在该通知发送给持有人之日或之后;或(2)不可撤销地选择组合结算,以适用于所有转换票据的转换,转换日期发生在该通知发送给持有人之日或之后,并消除将适用于此类转换的指定美元金额或指定美元金额范围,但在每种情况下,前提是(w)根据上文第(1)或(2)条如此选择的结算方法必须是一种结算方法或结算方法(如适用),然后允许公司选择(为避免疑问,包括根据并受制于,(x)任何该等不可撤销的选择或违约结算方法的更改,均不会影响根据本义齿(包括根据第8.01(g)条或本第5.03(a)条)就任何票据选择(或当作被选择)的任何结算方法;(y)在根据上文第(1)条作出任何该等不可撤销的选择时,违约结算方法将自动被视为设定为如此确定的结算方法;及(z)在根据上文第(2)条作出任何该等不可撤销的选择时,公司将于有需要时,同时将违约结算方式变更为与此种不可撤销选择一致的指定美元金额的组合结算。此种通知如果发出,必须阐明适用的结算方法,并明确说明该选择是不可撤销的,并且适用于在此种通知发送给持有人之日或之后发生的具有转换日期的所有票据转换。为免生疑问,该等不可撤销的选择如作出,将会有效,而无须修订本指引或票据,包括根据第8.01(g)条(但据理解,公司仍可选择自行执行该等修订)。
(三)要求公开披露固定或违约结算方式。如果公司根据该术语定义的但书第(x)条更改违约和解方法或根据第5.03(a)(ii)条不可撤销地确定和解方法,则公司将在其网站上发布违约和解方法或固定和解方法(如适用),或在提交给SEC的8-K表格(或任何后续表格)的当前报告中披露相同内容。
(b)转换考虑。
(i)一般而言。除第5.03(b)(二)节、第5.03(b)(三)节和第5.09(a)(2)节另有规定外,拟转换票据的每1,000美元本金应支付的对价类型和金额(“转换对价”)如下:
(1)如果实物结算适用于此类转换,则相当于在此类转换的转换日有效的转换率的普通股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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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该等转换适用现金结算,则以相当于该等转换观察期内每个VWAP交易日每日转换价值之和的金额兑现;或
(3)如组合结算适用于该等转换,则代价包括(a)相当于该等转换观察期内每个VWAP交易日每日股份金额之和的普通股股份数目;及(b)相当于该观察期内每个VWAP交易日每日现金金额之和的现金数额。
(ii)以现金代替零碎股份。如果实物结算或组合结算适用于任何票据的转换,且根据第5.03(b)(i)节在此类转换时可交付的普通股股份数量不是整数,则该数量将向下取整至最接近的整数,除此类转换时应付的其他对价外,公司将交付现金以代替相关零碎股份,金额等于(1)此类零碎和(2)(x)在此类转换日期的每日VWAP的乘积(或,如果该转换日不是VWAP交易日,则为紧接的前一个VWAP交易日),在实物结算的情况下;或(y)该转换观察期最后一个VWAP交易日的每日VWAP,在组合结算的情况下。
(iii)单一持有人转换多张票据。如持有人在单一转换日期转换多于一(1)张票据,则就该等转换而应支付的转换代价(就任何全球票据而言,在存管程序允许的范围内和根据存管程序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将根据该持有人在该转换日期转换的票据本金总额计算。
(iv)计算转换代价的通知。若任何票据的转换适用现金结算或组合结算,则公司将在适用观察期的最后一个VWAP交易日之后立即确定相应到期的转换对价,并将在此后及时向受托人和转换代理人(如果不是受托人)发送通知,并以合理详细的方式对其进行计算。受托人或转换代理均不会有任何责任作出任何该等决定。
(c)转换代价的交付。除第5.05(d)及5.09条所订明的情况外,公司将按以下方式支付或交付(如适用)任何票据于向持有人转换时到期的转换代价:(i)如现金结算或组合结算适用于该等转换,则于紧接该等转换的观察期最后一个VWAP交易日后的第二(2)个营业日;及(ii)如实物结算适用于该等转换,则于紧接该等转换的转换日期后的第二(2)个营业日;但前提是,倘实物结算适用于转换任何转换日期为紧接到期日前的利息记录日期之后的票据,则仅就该等转换而言,(x)公司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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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交付(如适用)于到期日(或,如到期日不是营业日,则为下一个营业日)于该等转换时到期的转换代价;及(y)转换日期将被视为紧接到期日前的第二(2)个预定交易日。
(d)被视为支付本金和利息;尽管有转换,但应计利息的结算。倘持有人转换票据,则公司将不会调整兑换率以计入该票据的任何应计及未付利息,且除第5.02(d)节规定外,公司交付就该转换到期的转换代价将被视为完全满足并解除公司向该票据支付本金及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的义务,但不包括转换日期。因此,除第5.02(d)节另有规定外,转换票据的任何应计未付利息将被视为全额支付,而不是注销、消灭或没收。此外,根据第5.02(d)节的规定,如果票据的转换对价既包括现金也包括普通股股份,那么被视为随之支付的应计未付利息将被视为首先从这些现金中支付。
第5.04节。转换时发行的普通股的储备和地位。
(a)库存储备。在任何未偿还票据的任何时候,公司将(从其授权且未发行但未为其他目的保留的普通股股份中)保留足够数量的普通股股份,以允许转换所有当时未偿还的票据,假设(x)实物结算将适用于此类转换;以及(y)转换率按根据第5.07节可提高转换率的最高金额增加。在公司交付其库房中持有的普通股股份以结算任何票据的转换的范围内,本契约或票据中对与之相关的普通股股份发行的每一处提及将被视为包括此类交付,但须作必要的变通。
(b)转换股份的状况;上市。在任何票据转换时交付的每一转换股份(如有)将是新发行的或库存股(但根据第5.08条由指定金融机构交付的任何转换股份不必是新发行或库存股除外),并将获得正式授权和有效发行、全额支付、不可评估、没有优先购买权和没有任何留置权或不利索赔(除非该票据持有人或将向其交付该转换股份的人的作为或不作为产生的任何留置权或不利索赔)。倘普通股随后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任何交易商间报价系统报价,则公司将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促使每一转换股份在任何票据转换时交付时,获准在该交易所上市或在该系统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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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5节。转换率的调整。
(a)需要调整转换率的事件。兑换率将不定期调整如下:
(i)股票股息、拆分和合并。如果公司仅发行普通股股份作为股息或对全部或几乎全部普通股股份的分配,或者如果公司实施股票分割或普通股的股票组合(在每种情况下不包括仅根据普通股变动事件发行的情况,第5.09条将适用),则转换率将根据以下公式进行调整:
哪里:
| 华润0 | = | 紧接开市前生效的兑换率除息该等股息或分派的日期,或紧接该等股份分割或股份合并生效日期的营业时间(如适用)前; | ||
| 华润1 | = | 紧接于该除息日或生效日期(如适用)营业后生效的兑换率; | ||
| OS0 | = | 在紧接开市前已发行普通股的股份数目除息日或生效日期(如适用),但不实施该等派息、分派、拆股或股票合并;及 | ||
| OS1 | = | 在实施此类股息、分配、股票分割或股票组合后立即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份数量。 | ||
如任何股息、分派、股票分割或本条第5.05(a)(i)款所述类型的股票组合被宣布或宣布,但未如此支付或作出,则转换率将被重新调整,自董事会决定不支付该股息或分配或实施该股票分割或股票组合之日起生效,调整为在该等股息、分配、股票分割或股票组合未被宣布或宣布的情况下届时有效的转换率。
(二)权利、期权和认股权证。如果公司向普通股的所有或几乎所有持有人分配权利、期权或认股权证(根据股东权利计划发行或以其他方式分配的权利除外,第5.05(A)(iii)(1)和5.05(F)条将适用于这些权利),使这些持有人有权在此类分配的记录日期后的不超过六十(60)个日历日内,认购或购买普通股股份的每股价格低于截至(包括)紧接宣布该分派日期前一个交易日的连续十(10)个交易日的最后报告的每股普通股销售价格的平均值,则转换率将根据以下公式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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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
| 华润0 | = | 紧接开市前生效的兑换率除息这种分配的日期; | ||
| 华润1 | = | 紧接营业后生效的兑换率就该等除息日期; | ||
| OS | = | 在紧接开市前已发行普通股的股份数目除息日期; | ||
| X | = | 根据该等权利、期权或认股权证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总数;及 | ||
| Y | = | 通过将(x)为行使此类权利、期权或认股权证而应支付的总价格除以(y)截至(包括)紧接宣布此类分配之日前一个交易日的连续十(10)个交易日的最后报告的每股普通股销售价格的平均值而获得的若干普通股股份。 | ||
如该等权利、期权或认股权证并未如此分配,则兑换率将重新调整为当时有效的兑换率,前提是该等分配的兑换率增加仅基于实际分配的权利、期权或认股权证(如有)。此外,如果普通股股份在此类权利、期权或认股权证到期后未交付(包括由于此类权利、期权或认股权证未被行使),则转换率将被重新调整为如果仅根据在行使此类权利、期权或认股权证时实际交付的普通股股份数量的交付情况下对此类分配的转换率进行增加,则届时将生效的转换率。
为施行本条第5.05(a)(ii)条及第5.01(c)(i)(3)(a)(i)条,在厘定任何权利、期权或认股权证是否有权让普通股持有人以低于截至(包括)紧接该等权利、期权或认股权证的分派日期前一个交易日的连续十(10)个交易日的每股普通股最后报告销售价格的平均价格认购或购买普通股股份时,以及在厘定行使该等权利、期权或认股权证应付的总价格时,将考虑公司就该等权利、期权或认股权证收到的任何对价以及在行使该等权利、期权或认股权证时应付的任何金额,该等对价的价值(如果不是现金)将由公司本着诚意并以商业上合理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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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分拆及其他分派财产。
(1)分拆以外的分派。如果公司将其股本的股份、其债务的证据或公司的其他资产或财产,或获得公司股本或其他证券的权利、期权或认股权证,分配给普通股的所有或几乎所有持有人,不包括:
(u)依据第5.05(a)(i)或5.05(a)(ii)条须对转换率作出调整(或无须顾及第5.05(c)条)的股息、分派、权利、期权或认股权证;
(v)依据第5.05(a)(iv)条须对换算率作出调整(或在不考虑第5.05(c)条的情况下须作出调整)的完全以现金支付的股息或分派;
(w)依据股东权利计划发行或以其他方式分配的权利,但第5.05(f)条规定的范围除外;
(x)根据第5.05(a)(iii)(2)条须对换算率作出调整(或在不顾及第5.05(c)条的情况下须作出调整)的分拆;
(y)仅依据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而进行的普通股股份的分派,而第5.05(a)(v)条将适用于该分派;及
(z)仅依据普通股变动事件作出的分派,而第5.09条将适用于该分派,
然后根据以下公式提高转换率:
哪里:
| 华润0 | = | 紧接开市前生效的兑换率除息这种分配的日期; | ||||||
| 华润1 | = | 紧接营业后生效的兑换率就该等除息日期; | ||||||
| SP | = | 截止日前十(10)个连续交易日(包括前一交易日)最后报告的每股普通股销售价格的平均数除息日期;和 | ||||||
| FMV | = | 截至该除息日,股本股份、债务证据、资产、财产、权利、期权或认股权证的公平市场价值(由公司以善意和商业上合理的方式确定),根据该分配每股普通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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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前提是,如果FMV等于或大于SP,那么,代替上述对兑换率的调整,每一持有人在此类分配的记录日期持有的每1,000美元本金的票据,将在与普通股持有人相同的时间和条件下,在不必转换其票据的情况下,获得股本股份的数量和种类、债务证据、资产、财产、权利、期权或认股权证,如果该持有人拥有,则该持有人在此类分配中本应获得,在该记录日期,相当于该记录日期有效的兑换率的若干普通股股份。
如果此类分配未按此支付或作出,则转换率将重新调整为如果仅根据实际作出或支付的分配(如有)作出调整,则届时将生效的转换率。
(2)分拆。如公司将附属公司、附属公司或公司其他业务单位的任何类别或系列的股本股份或与其有关的类似股本权益分派或派发股息予所有或基本上所有普通股持有人(但仅根据(x)普通股变动事件除外,第5.09条将适用;或(y)要约收购或交换普通股股份要约,第5.05(a)(v)条将适用),且该等股本或股权在美国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报价(或将在交易完成后上市或报价)(“分拆”),则将根据以下公式提高兑换率:
哪里:
| 华润0 | = | 日最后交易日收市前生效的兑换率分拆这类资产的估值期分拆; | ||||
| 华润1 | = | 日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即时生效的兑换率分拆估值期; | ||||
| FMV | = | (x)最后报告的每股或单位股本或股本权益的平均销售价格的乘积分拆连续十(10)个交易日期间(第“分拆估值期”)开始,并包括除息此类日期分拆(该平均数的确定如同在上次报告的销售价格、交易日和市场扰乱事件的定义中提及普通股,而是提及该股本或股本权益);和(y)该股本的股份或单位的数量或每股普通股的股本权益在该等分拆;和 | ||||
| SP | = | 最后报告的每一交易日每股普通股销售价格的平均值分拆估值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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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本条第5.05(a)(iii)(2)条另有相反规定,(i)如转换将根据现金结算或合并结算的票据的观察期的任何VWAP交易日发生在该分拆的分拆估值期内,则仅为确定该转换的该VWAP交易日的兑换率,该分拆估值期将被视为包括自(包括)该分拆的除息日至(包括,(ii)如果转换将根据实物结算结算的票据的转换日期发生在此种分拆的分拆估值期内,则仅为确定此种转换的转换对价的目的,此种分拆估值期将被视为包括自(包括)此种分拆的除息日至(包括)此种转换日期期间内发生的交易日。
如任何本条第5.05(a)(iii)(2)款所列类型的股息或分派已宣布但未作出或未支付,则转换率将重新调整为如果仅根据实际作出或支付的股息或分派(如有的话)作出调整,届时将生效的转换率。
(iv)现金股息或分派。如果向所有或几乎所有普通股持有人派发任何现金股息或分配,则将根据以下公式提高兑换率:
哪里:
| 华润0 | = | 紧接开市前生效的兑换率除息该等股息或分派的日期; | ||
| 华润1 | = | 紧接营业后生效的兑换率就该等除息日期; | ||
| SP | = | 于紧接该等股份上市前的交易日最后呈报的每股普通股销售价格除息日期;和 | ||
| D | = | 该等股息或分派中每股普通股分派的现金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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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前提是,如果D等于或大于SP,那么,代替上述对兑换率的调整,每个持有人将在与普通股持有人相同的时间和相同的条件下,就该持有人在此类股息或分配的记录日期所持有的每1,000美元本金金额的票据,在不必转换其票据的情况下,获得该持有人在此类股息或分配中本应获得的现金金额,如果该持有人在该记录日期拥有,相当于该记录日期有效的兑换率的普通股股份数量。
如宣布该等股息或分派但未作出或支付该等股息或分派,则转换率将重新调整为若仅根据实际作出或支付的股息或分派(如有)作出调整时届时有效的转换率。
(v)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如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就普通股股份的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根据《交易法》第13e-4(h)(5)条仅根据零股要约收购除外)作出付款,及在该要约或交换要约中已支付或应付每股普通股的现金及其他代价的价值(由公司以善意及商业上合理的方式于届满时厘定)超过紧接根据该要约或交换要约(可能经修订)可能提出要约或交换的最后日期(“到期日”)后的交易日最后报告的每股普通股售价,则转换率将根据以下公式上调:
哪里:
| 华润0 | = | 就该等要约或交换要约而言,紧接投标/交换要约估值期最后交易日收市前有效的兑换率; | ||
| 华润1 | = | 紧接投标/交换要约估值期最后交易日收市后生效的兑换率; | ||
| 交流 | = | 公司以善意和商业上合理的方式就在该要约或交换要约中购买或交换的普通股股份支付或应付的所有现金和其他对价的总价值(截至该要约或交换要约到期时(“到期时间”)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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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S0 | = | 紧接到期时间前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数量(包括在该要约或交换要约中接受购买或交换的所有普通股股份); | ||
| OS1 | = | 紧接到期时间后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数量(不包括在该要约或交换要约中接受购买或交换的所有普通股股份);和 | ||
| SP | = | 自紧接到期日后的交易日(含)起的十(10)个连续交易日期间(“要约收购/交换要约估值期”)内最后报告的每股普通股销售价格的平均值; | ||
但条件是,除紧接下一段规定的范围外,转换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根据本条第5.05(a)(v)款进行下调。尽管本条第5.05(a)(v)条另有相反规定,(i)如转换将根据现金结算或组合结算的票据的观察期的任何VWAP交易日发生在该要约或交换要约的投标/交换要约估值期内,则仅为确定该等转换的该VWAP交易日的兑换率,该投标/交换要约估值期将被视为由该期间内发生的交易日组成,包括,紧接该等要约或交换要约至(包括)该等VWAP交易日的到期日后的交易日;及(ii)倘转换将根据实物结算方式进行结算的票据的转换日期发生在该等要约或交换要约的投标/交换要约估值期内,则仅就厘定该等转换的转换对价而言,该等投标/交换要约估值期将被视为包括自(包括)紧接该等要约或交换要约至(包括)该等转换日期(包括)的该期间内发生的交易日,该期间紧随该等要约或交换要约的转换日期(即适用于(适用于)该等要约或交换要约的转换日期(适用于(适用于(适用于(适用于)该等日期)的转换日期(适用于(适用于(适用于(适用于(适用于(适用
如果此类要约或交换要约已宣布但未完成(包括由于公司根据适用法律被禁止完成此类要约或交换要约),或在此类要约或交换要约中购买或交换普通股的任何股份被撤销,则转换率将重新调整为如果调整仅基于在此类要约或交换要约中实际作出而未撤销的普通股股份的购买或交换(如果有的话)而进行,则届时将生效的转换率。
(b)在某些情况下不作调整。
(i)持有人参与交易或活动而不进行转换的情况。尽管第5.05(a)条另有相反规定,公司将不会因根据第5.05(a)条需要作出调整的交易或其他事件(第5.05(a)(i)条所列类型的股票分割或组合或要约或交换要约除外)而有义务调整兑换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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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第5.05(a)(v)节所述类型,前提是每一持有人与普通股持有人同时以相同的条件参与此类交易或事件,而无需转换该持有人的票据,且如同该持有人持有的普通股数量等于(i)在相关记录日期有效的兑换率的乘积;以及(ii)该持有人在该日期持有的票据本金总额(以千为单位)。
(二)某些事件。除第5.05条或第5.07条另有规定外,公司无须调整转换率。在不限制前述内容的情况下,公司将不会因以下原因而承担调整折算率的义务:
(1)除第5.05条另有规定外,以低于每股普通股市场价格或低于转换价格的购买价格出售普通股股份;
(2)依据任何现行或未来计划发行任何普通股股份,该计划规定将应付公司证券的股息或利息再投资,以及根据任何该等计划将额外可选金额投资于普通股股份;
(3)依据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现有或未来雇员、董事或顾问福利计划或计划,或由其承担,发行任何普通股股份或购买普通股股份的期权或权利;
(4)根据公司截至发行日期尚未发行的任何期权、认股权证、权利或可转换或可交换证券发行任何普通股股份;
(5)仅是普通股面值的变动;或
(六)票据的应计未付利息。
(c)调整延期。如本第5条另有规定的转换率调整将导致转换率变动不到百分之一(1%),则尽管本第5条另有相反规定,公司可自行选择推迟该调整,但所有该等推迟调整必须在下列最早的日期立即生效:(i)当所有该等推迟调整将导致转换率变动至少百分之一(1%)时;(ii)转换日,或观察期的任何VWAP交易日,任何票据;(iii)发生根本改变或使整体根本改变的日期;(iv)公司要求赎回任何票据的日期;及(v)2033年2月15日。
(d)调整尚未生效。尽管本契约或票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果:
(i)票据须予转换,而实物结算或组合结算适用于该等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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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根据第5.05(a)条需要调整转换率的任何事件的记录日期、生效日期或到期时间已发生在该转换的转换日期(如属实物结算)或该转换的观察期内的任何VWAP交易日或之前(如属组合结算),但就该事件作出的转换率调整自该转换日期或VWAP交易日(如适用)起尚未生效;
(iii)在该等转换时到期的转换代价包括任何普通股整股(如属实物结算)或就该VWAP交易日到期的转换代价包括任何普通股整股或零碎股份(如属组合结算);及
(iv)该等股份无权参与该等活动(因为该等股份并非于有关记录日期或其他情况下持有),
然后,仅为此类转换的目的,公司将在此类转换日期(在实物结算的情况下)或此类VWAP交易日(在组合结算的情况下)实施此类调整,不得重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被要求交付在该等转换时到期的对价的日期在可确定该等调整金额的第一个日期之前,则公司将延迟该等转换的结算至该第一个日期之后的第二(2)个工作日。
(e)转换持有人参与相关交易或事件的转换率调整。尽管本契约或票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果:
(i)任何股息或分派的转换率调整依据第5.05(a)条于任何除息日生效;
(ii)票据须依据实物结算或组合结算转换;
(iii)该等转换的转换日期(在实物结算的情况下)或该等转换观察期内的任何VWAP交易日(在组合结算的情况下)发生在该除息日或之后以及相关记录日期或之前;
(iv)此类转换时到期的转换对价包括任何普通股整股(在实物结算的情况下)或就此类VWAP交易日到期的转换对价包括任何普通股整股或零碎股份(在组合结算的情况下),在每种情况下基于根据此类股息或分配调整的转换率;和
(v)该等股份将有权参与该等股息或分派(包括依据第5.02(c)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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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x)在实物结算的情况下,此类转换率调整将不会对此类转换生效,并且根据此类未调整的转换率在此类转换时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将无权参与此类股息或分配,但将在此类转换时以其他方式到期的转换对价中增加,如果此类股份有权参与此类股息或分配,则在此类股息或分配中本应就此类普通股股份交付的对价种类和金额相同;(y)在合并结算的情况下,将就此类VWAP交易日的此类转换进行与此类除息日相关的转换率调整,但根据此类调整后的转换率就此类VWAP交易日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将无权参与此类股息或分配。
(f)股东权利计划。如果公司有在任何票据转换为普通股时生效的股东权利计划,则转换该票据的持有人将获得该股东权利计划下的权利,除了该持有人因该转换而获得的任何普通股股份外。然而,如果在任何票据转换之前,这些权利已根据适用的股东权利计划的规定与普通股股份分离,则转换率将根据第5.05(a)(iii)(1)节在分离时进行调整,如同公司将上述第5.05(a)(iii)(1)节所述的债务、资产、财产、权利、期权或认股权证的证据分配给所有或几乎所有普通股股东一样,但须根据第5.05(a)(iii)(1)节最后一段进行重新调整。
(g)对实施导致某些调整的交易的限制。公司将不会参与或参与任何需要根据第5.05(a)节或第5.07节将转换率调整至导致每股普通股转换价格低于每股普通股面值的金额的交易或事件。
(h)公平调整价格。每当本契约的任何规定要求公司计算多天期间内最后报告的销售价格的平均值或其任何函数(包括计算股价或转换率的调整),或计算观察期内的每日VWAP、每日转换价值、每日现金金额或每日股份金额时,公司将对该等计算进行按比例调整,以计入任何生效的转换率调整,或任何需要调整转换率的事件,其中除息日,该事件的生效日期或到期日(如适用)发生在该期间或观察期内的任何时间(如适用)。
(i)普通股已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就第5.05(a)条而言,在任何时间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数目将(i)包括可就代替零碎普通股股份而发行的代息凭证发行的股份;及(ii)不包括公司库房中持有的普通股股份(除非公司支付任何股息或就库房中持有的普通股股份作出任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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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计算。所有与转换率相关的计算及其调整将按照最接近的普通股股份的1/10,000(向上取整5/100,000)进行。
(k)转换率调整通知。在根据第5.05(a)条对兑换率作出任何调整生效后,公司将立即向持有人、受托人及转换代理人(如不是受托人)发出通知,其中载有(i)作出该等调整所依据的交易或其他事件的简要说明;(ii)紧接该等调整后有效的兑换率;及(iii)该等调整的生效时间。
第5.06节。自愿调整。
(a)总体而言。在法律及适用的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范围内,本公司不时,可(但无须)增加任何金额的转换率如果(i)董事会确定此类增加(x)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或(y)宜避免或减少因普通股的任何股息或股份分配(或获得股份的权利)或任何类似事件而对普通股或购买普通股的权利持有人征收的任何所得税;(ii)此类增加的有效期至少为二十(20)个工作日;以及(iii)此类增加在该期间内不可撤销。
(b)自愿增加的通知。倘董事会根据第5.06(a)条决定提高转换率,则不迟于第5.06(a)条所提述的相关二十(20)个营业日期间的第一个营业日,公司将向各持有人、受托人及转换代理人(如非受托人)发送有关该等增加的通知、其金额及该等增加将生效的期间。
第5.07节。与全面基本改革有关的转换率调整。
(a)总体而言。如发生整体基本变动,而转换票据的转换日期发生在相关的整体基本变动转换期内,则在符合本条第5.07款的规定下,适用于该等转换的转换率将增加下表所列相应的股份数目(“额外股份”)至整体基本变动生效日期及该等整体基本变动的股票价格(经内插后按以下条文的规定):
| 股价 | ||||||||||||||||||||||||||||||||||||||||||||||||
| 制作-整体 |
$90.00 | $105.00 | $121.50 | $140.00 | $157.95 | $200.00 | $250.00 | $300.00 | $400.00 | $500.00 | $600.00 | $750.00 | ||||||||||||||||||||||||||||||||||||
| 2025年11月7日 |
2.8806 | 2.2699 | 1.7917 | 1.4076 | 1.1347 | 0.7209 | 0.4466 | 0.2875 | 0.1245 | 0.0524 | 0.0189 | 0.0000 | ||||||||||||||||||||||||||||||||||||
| 2026年5月15日 |
2.8806 | 2.2699 | 1.7917 | 1.4076 | 1.1347 | 0.7209 | 0.4457 | 0.2846 | 0.1214 | 0.0502 | 0.0175 | 0.0000 | ||||||||||||||||||||||||||||||||||||
| 2027年5月15日 |
2.8806 | 2.2699 | 1.7917 | 1.4076 | 1.1347 | 0.7153 | 0.4290 | 0.2677 | 0.1087 | 0.0423 | 0.0134 | 0.0000 | ||||||||||||||||||||||||||||||||||||
| 2028年5月15日 |
2.8806 | 2.2699 | 1.7917 | 1.4076 | 1.1347 | 0.6809 | 0.3947 | 0.2379 | 0.0893 | 0.0310 | 0.0078 | 0.0000 | ||||||||||||||||||||||||||||||||||||
| 2029年5月15日 |
2.8806 | 2.2699 | 1.7917 | 1.4053 | 1.0824 | 0.6211 | 0.3426 | 0.1961 | 0.0650 | 0.0183 | 0.0027 | 0.0000 | ||||||||||||||||||||||||||||||||||||
| 2030年5月15日 |
2.8806 | 2.2699 | 1.7917 | 1.3044 | 0.9761 | 0.5242 | 0.2674 | 0.1408 | 0.0375 | 0.0067 | 0.0000 | 0.0000 | ||||||||||||||||||||||||||||||||||||
| 2031年5月15日 |
2.8806 | 2.2699 | 1.6304 | 1.1244 | 0.8006 | 0.3831 | 0.1699 | 0.0765 | 0.0122 | 0.0001 | 0.0000 | 0.0000 | ||||||||||||||||||||||||||||||||||||
| 2032年5月15日 |
2.8806 | 2.0247 | 1.2795 | 0.7805 | 0.4940 | 0.1814 | 0.0579 | 0.0167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
| 2033年5月15日 |
2.8806 | 1.2933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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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表没有列出这种整整型基本面变化的生效日期或股票价格,那么:
(i)如该等股票价格介乎上表两个股票价格或整体基本变动生效日期介乎上表两个日期,则额外股份数目将根据适用的365天或366天一年,以上表中较高及较低的股票价格或上表中较早及较后的日期所列额外股份数目之间的直线插值方式厘定;及
(ii)如股价高于每股750.00美元(须按上表各栏标题所列股价根据第5.07(b)条作出调整的相同方式作出调整),或低于每股90.00美元(须按相同方式作出调整),则转换率将不会增加额外股份。
尽管本契约或票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将兑换率提高到每1000美元票据本金超过11.11 11 1股普通股的数额,该数额须按照要求根据第5.05(a)节对兑换率进行调整的相同方式、同时和相同事件进行调整。
为免生疑问,但在符合第4.03(i)条的规定下,(x)发送赎回通知将仅就根据该赎回通知被要求赎回(或被视为被要求赎回)的票据构成整体的基本变更,而不是就任何其他票据而言;及(y)适用于未被如此要求赎回的票据的兑换率将不会因该赎回通知而根据本条5.07增加。
(b)股票价格和增发股票数量的调整。第5.07(a)节所列表格第一行中的股票价格(即列标题)将以与第5.05(a)节操作结果调整转换价格的相同方式、同时和就相同事件进行调整。第5.07(a)节所列表格中的额外股份数量将按照根据第5.05(a)节调整转换率的相同方式、同时和相同的事件进行调整。
(c)发生整体根本性变化的通知。公司将根据第5.01(c)(i)(3)(b)条根据其定义的(a)条发生的每项整型基本变动(i)通知持有人、受托人及转换代理人(如非受托人);及(ii)根据第4.03(f)条根据其定义的(b)条发生的每项整型基本变动。
第5.08节。交换以代替转换。
尽管本条第5条另有相反规定,并在符合本条第5.08条的规定下,如有票据提交转换,公司可选择安排由公司指定的金融机构交换该票据以代替转换。为作出该等选择,公司必须在紧接该等票据的转换日期后一个营业日的营业时间结束前,向该票据的持有人、受托人及转换代理人(如非受托人)发出有关该等选择的通知。如果公司已作出该等选择,则:
(a)不迟于紧接该转换日期后的营业日,公司必须向公司指定的金融机构交付(或促使转换代理交付)该票据,连同在该转换时到期的转换代价的交付指示(如适用,包括电汇指示),而该金融机构已同意按公司根据本条须交付该转换代价的方式及时间交付该转换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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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如该票据为全球票据,则(i)该等指定机构将在电汇现金转换代价(如有的话)及交付任何其他转换代价后,迅速向转换代理发出书面确认书,该代价在该等转换时应予该票据的持有人;及(ii)转换代理将在其后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与该持有人的保管人联络,以确认已收到该等确认书;及
(c)该等票据将不会因该等交换代替转换而停止未偿还;
但前提是,如果该金融机构不接受该票据或未能及时交付该转换对价,则公司将负责按照本第5条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交付该转换对价,如同公司未选择进行交换以代替转换。
第5.09节。普通股变动事件的影响。
(a)总体而言。如有发生:
(i)普通股的资本重组、重新分类或变更(不包括(x)仅由普通股的细分或组合引起的变更,(y)仅从面值或从面值变更为无面值或无面值变更为面值,以及(z)不涉及发行任何其他系列或类别证券的股票分割和股票组合);
(ii)涉及公司的合并、合并、合并或具约束力或法定股份交换;
(iii)将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整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予任何人;或
(iv)其他类似事件,
并且,因此,普通股被转换为、或被交换为、或仅代表收取其他证券、现金或其他财产的权利,或上述任何组合(此类事件,“普通股变动事件”,以及此类其他证券、现金或财产,“参考财产”,以及一(1)股普通股的持有人因该普通股变动事件(不影响任何不发行或交付任何证券或其他财产的零碎部分的安排)而有权获得的“参考财产单位”)的数量和种类,则,尽管本契约或票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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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该普通股变动事件的生效时间起及之后,(i)任何票据转换时到期的转换代价,以及任何该等转换的条件,将以相同方式厘定,犹如本条第5条(或任何相关定义)中每项对任何数目的普通股股份的提述,反而是对相同数目的参考财产单位的提述;(ii)就第4.03条而言,这一节(或任何相关定义)中对任何数量的普通股的每一次提及,将被视为对相同数量的参考财产单位的提及;(III)就“根本性变化”和“整体根本性变化”的定义而言,对“普通股”和公司“普通股权益”的提及将被视为构成此类参考财产一部分的普通股权益(包括代表普通股权益的存托凭证)(如果有的话);
(2)如该参考财产单位完全由现金组成,则(i)在该普通股变动事件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后发生的任何附有转换日期的票据的每次转换,将全部以现金结算,金额为每1,000美元正转换的该票据本金,相等于(x)于该转换日期有效的转换率(为免生疑问,包括依据第5.07条对该转换率作出的任何增加,(如适用);及(y)构成该等参考财产单位的现金金额;及(ii)公司将不迟于有关转换日期后的第五(5)个营业日结算每项该等转换;及
(3)为此,(i)由一类普通股本证券组成的任何参考财产单位或其部分的每日VWAP将参照“每日VWAP”的定义确定,(如适用)以彭博网页取代该定义中的该类证券;及(II)任何不由一类普通股本证券组成的参考财产单位或其部分的每日VWAP,以及任何不由一类证券组成的参考财产单位或其部分的最后报告销售价格,将是该参考财产单位或其部分(如适用)的公允价值,由公司以善意和商业上合理的方式确定(或,以美元计价的现金,其面额)。
如果参考财产由不止一种类型的对价组成,将部分基于任何形式的股东选举确定,则参考财产单位的组成将被视为普通股持有人每股普通股实际收到的对价类型和金额的加权平均值。公司将于作出该等厘定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通知该等加权平均数的持有人、受托人及转换代理人(如非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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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普通股变动事件的生效时间或之前,公司和该普通股变动事件的由此产生的、尚存或受让人(如果不是公司)(“继任者”)将根据第8.01(F)节签署并向受托人交付一份补充契约,该补充契约将(x)规定以本节5.09规定的方式进行票据的后续转换;(y)规定以与本节5.09一致的方式根据第5.05(a)节对兑换率进行后续调整;(z)包含此类其他规定(如有),公司合理地认为是适当的,以维护持有人的经济利益,并使本条第5.09(a)条的条文生效。如果参考财产包括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股票或其他证券或资产(现金除外)的股份,则该其他人也将执行该补充契约,并且该补充契约将包含公司合理地确定为维护持有人的经济利益而适当的附加条款(如有)。
(b)普通股变动事件通知。公司将不迟于该普通股变动事件生效日期后的营业日向持有人、受托人及转换代理人(如非受托人)提供有关每宗普通股变动事件的通知。
(c)遵约公约。公司不会成为任何普通股变动事件的一方,除非其条款与本第5.09节一致。
第6条。继任者
第6.01节。公司何时可能合并等。
(a)总体而言。公司不会在一项交易或一系列交易中将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作为一个整体与另一人合并或合并或并入,或(直接或通过其一个或多个子公司间接)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业务合并事件”),除非:
(i)由此产生的、尚存的或受让人(x)是公司或(y)如果不是公司,则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正式组织和存在的合格继承实体(该合格继承实体,“继承实体”)明确承担(通过在该业务合并事件生效时间或之前根据第8.01(e)节签署并向受托人交付补充契约)公司在本契约和票据下的所有义务;和
(ii)在紧接该业务合并事件生效后,将不会发生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并将继续进行。
(b)向受托人交付高级人员证明书及大律师意见。在任何业务合并事件生效时间前,公司将向受托人交付高级职员证明书及大律师意见,每份证明书及意见均述明(i)该等业务合并事件(以及,如适用,有关的补充契约)符合第6.01(a)条;及(ii)本契约中提供的该等业务合并事件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获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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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2节。继任者实体被取代。
在符合第6.01条的任何业务合并事件生效时,继承实体(如果不是公司)将继承并可行使公司在本契约和票据下的所有权利和权力,其效力与该继承实体在本契约和票据中被命名为公司相同,并且,除租赁情况外,前身公司将被解除其在本契约和票据下的义务。
第6.03节。与全资子公司进行资产转让的除外责任。
尽管有本第六条的相反规定,本第六条不适用于公司与其任何一家或多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之间未通过合并或合并实现的任何资产转移。
第7条。违约和补救措施
第7.01节。违约事件。
(a)违约事件的定义。“违约事件”是指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i)任何票据的本金在到期时(不论是在到期时、在赎回时、在发生根本性变化时回购或其他情况时)的付款发生违约,或任何票据的赎回价格或根本性变化回购价格发生违约;
(ii)任何票据所产生的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到期时连续三十(30)天的付款违约;
(iii)公司未能在本指引规定时交付基本更改通知或依据第5.01(c)(i)(3)条发出的通知,但如就依据第5.01(c)(i)(3)条发出的通知以外的任何通知而言,该等未能在其发生后三(3)个营业日内得到纠正;
(iv)公司在行使与之相关的转换权时根据第5条转换票据的义务发生违约,如果该违约未在其发生后两(2)个营业日内得到纠正;
(v)公司根据第6条承担的义务发生违约;
(vi)公司在本契约或票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协议的失责(本条第7.01(a)条第(i)、(ii)、(iii)、(iv)或(v)款所述的失责除外),而该失责在受托人向公司发出通知后六十(60)天内,或由当时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至少百分之二十五(25%)的持有人向公司及受托人发出通知后六十(60)天内,而该通知必须指明该失责,要求补救,并说明该通知为“违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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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公司或公司任何重要附属公司就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抵押、协议或其他文书所发生的违约,而根据这些抵押、协议或其他文书,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的借款总额至少为一亿美元(100,000,000美元)(或其外币等值)的任何债务仍未偿还,或据此有担保或证据证明,不论该等债务于发行日存在或其后产生,凡该等违约:
(1)构成未能支付该等债务的本金,而该等债务在其规定的到期日、在规定的回购时、在宣布加速或其他情况时,在每种情况下均在任何适用的宽限期届满后到期应付;或
(2)导致该债务在其规定的到期前成为或被宣布到期应付,
在受托人向公司发出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由当时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至少百分之二十五(25%)的持有人向公司及受托人发出通知后三十(30)天内,该等违约未得到纠正或豁免的每一情况下;
(viii)公司或其任何重要附属公司,根据或在任何破产法的涵义内,任一:
(一)启动自愿案件或者程序的;
(2)同意在非自愿案件或法律程序中对其作出的济助令的录入;
(三)同意为其指定保管人或者为其财产的任何实质性部分指定保管人;
(四)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进行一般转让的;
(5)根据任何外国破产法采取任何类似行动;或
(六)债务到期一般不还的;或者
(ix)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任何破产法作出命令或判令,其中任何一项:
(1)在非自愿个案或法律程序中针对公司或其任何重要附属公司的救济;
(2)委任公司或其任何重要附属公司的保管人,或委任公司或其任何重要附属公司的任何实质部分财产的保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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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命令公司或其任何重要附属公司清盘或清盘;或
(4)根据任何外国破产法授予任何类似的救济,
并且,在根据本条第7.01(a)(ix)条规定的每一种情况下,此种命令或法令仍未中止,且至少在六十(60)天内有效。
(b)原因无关。第7.01(a)节所述的每一事件都将构成违约事件,无论其原因如何,也无论其是否自愿或非自愿,或由法律实施或根据任何法院的任何判决、法令或命令或任何行政或政府机构的任何命令、规则或条例实施。
第7.02节。加速。
(a)在某些情况下自动加速。倘第7.01(a)(viii)或7.01(a)(ix)条所述的违约事件就公司(而非仅就公司的重要附属公司)发生,则当时所有未偿还票据的本金及所有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的话)将立即到期应付,而无须任何人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或发出通知。
(b)可选加速。除第7.03条另有规定外,如违约事件(第7.01(a)(viii)或7.01(a)(ix)条就公司而非仅就公司的重要附属公司所述的违约事件除外)发生并仍在继续,则受托人可藉向公司发出通知,或持有当时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至少百分之二十五(25%)的持有人,藉向公司及受托人发出通知,宣布本金及所有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的话),所有未偿还的票据届时将立即到期应付。
(c)加速的解除。尽管本契约或票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持有当时尚未偿付的票据本金总额过半数的持有人,可藉向公司及受托人发出通知,代表所有持有人撤销票据的任何加速发行及其后果,前提是(i)该撤销不会与有管辖权的法院的任何判决或判令相冲突;及(ii)所有现有的违约事件(不支付本金或利息(如有的话)除外,仅因此类加速而到期的票据)已被治愈或豁免。任何此类撤销均不会影响任何后续违约或损害由此产生的任何权利。
第7.03节。未报告的唯一补救办法。
(a)总体而言。尽管本契约或票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公司可选择根据第7.01(a)(vi)条对因公司未能遵守第3.02条而引起的任何违约事件(“违约报告事件”)的唯一补救措施,将在违约报告事件已经发生并仍在继续的前三百六十(360)个日历日的每一天,完全包括票据特别利息的应计。如果公司已作出上述选择,则(i)票据将根据第7.02条因相关的违约报告事件自(包括)违约报告事件已发生且仍在继续的第三百六十一(361)个日历日起或如果公司未能在到期时支付任何应计和未支付的特别利息而受到加速;及(ii)任何票据将停止产生特别利息,包括,这三百六十一(361)个日历日(据了解,任何违约的特别利息仍将根据第2.05(b)节产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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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特别利息的金额和支付。根据第7.03(a)节在票据上产生的任何特别利息,在产生特别利息的前一百八十(180)天,将按相当于其本金金额的四分之一(0.25%)的年利率计算,此后,将按相当于其本金金额的二分之一(0.50%)的年利率计算;但前提是,在任何情况下,公司根据第7.03(a)节选择支付的特别利息都不会作为任何违约报告事件的唯一补救措施,连同因公司未能及时提交根据《交易法》第13或15(d)条(在根据该条规定的所有适用宽限期生效后)要求公司向SEC提交的任何报告(表格8-K报告除外)而可能产生的任何额外利息,根据第3.04条,在票据的任何一天以超过百分之一的二分之一(0.50%)的综合年利率累积。为免生疑问,根据紧接前一句的但书,票据上产生的任何特别利息将是在该票据上产生的任何额外利息之外的额外利息。
(c)选举通知。为作出第7.03(a)条所述的选择,公司必须在每项违约报告事件首次发生的日期之前,向持有人、受托人及付款代理人发出,一份通知,其中(i)简要说明公司未能向SEC提交的报告;(ii)说明公司正在选择对此类违约报告事件的唯一补救措施包括特别利息的应计;(iii)简要说明将产生特别利息的期间和利率,以及票据将因此类违约报告事件而受到加速的情况。
(d)通知受托人及付款代理人;受托人的免责声明。倘任何票据产生特别利息,则公司将不迟于每个须支付该等特别利息的日期前五(5)个营业日,向受托人及付款代理人交付高级人员证明书,述明(i)公司有义务于该付款日期支付该票据的特别利息;及(ii)于该付款日期须支付的该等特别利息的金额。受托人将没有责任决定是否须支付任何特别利息或其金额。
(e)对其他违约事件无影响。根据本条第7.03款就违约报告事件进行的任何选举都不会影响任何持有人对任何其他违约事件的权利,包括对任何其他违约报告事件的权利。
第7.04节。其他补救办法。
(a)受托人可寻求一切补救办法。如果违约事件发生并仍在继续,那么受托人可以寻求任何可用的补救措施,以收取与票据有关的任何到期款项的付款,或强制执行本契约或票据的任何条款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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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程序事项。受托人可维持一项法律程序,即使其并无管有任何票据或在该等法律程序中并无出示其中任何票据。受托人或任何持有人在发生违约事件后延迟或不行使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不会损害该权利或补救措施或构成对该违约事件的放弃或默许。所有补救措施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累积。
第7.05节。放弃过去的违约。
根据第7.01(a)条第(i)、(ii)、(iv)或(vi)款发生的违约事件(仅就第(vi)款而言,是由于任何契诺下的违约导致的,未经每名受影响的持有人同意不得予以修订),以及在通知、时间推移或两者兼而有之后即为该等违约事件的违约,只有在每名受影响的持有人同意下,方可豁免。相互违约或违约事件可由持有当时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多数的持有人代表所有持有人放弃。如果违约事件被如此免除,那么它将不复存在。如果违约被如此豁免,那么它将被视为得到纠正,由此产生的任何违约事件将被视为没有发生。然而,任何该等放弃将不会延伸至任何后续或其他违约或违约事件或损害由此产生的任何权利。
第7.06节。多数人控制。
持有当时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多数的持有人可指示进行任何程序的时间、方法和地点,以行使受托人可用的任何补救措施或行使授予其的任何信托或权力。然而,受托人可拒绝遵循与法律、本契约或票据相冲突的任何指示,或在符合第10.01条的规定下,受托人确定可能不适当地损害其他持有人的权利或可能涉及受托人的责任,除非向受托人提供(并在提出要求时提供)受托人满意的担保和赔偿,以抵御因受托人遵循该指示而可能导致的对受托人的任何损失、责任或费用。
第7.07节。套装限制。
任何持有人均不得就本契约或票据寻求任何补救(除非强制执行(x)其收取任何票据的本金或赎回价格或根本变动回购价格或利息(如有的话)的权利;或(y)公司根据第5条转换任何票据的义务),除非:
(a)该持有人先前已向受托人送达有关违约事件仍在继续的通知;
(b)持有当时尚未偿付的票据本金总额至少百分之二十五(25%)的持有人向受托人提出寻求该等补救的请求;
(c)该等一名或多于一名持有人就受托人接获该等要求后可能引致的任何损失、法律责任或开支,向受托人提出并(如有要求)向受托人提供令受托人满意的担保及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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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受托人在接获该要求及该担保或弥偿要约后六十(60)个历日内没有遵从该要求;及
(e)在该六十(60)个历日期间,持有当时尚未偿付的票据本金总额过半数的持有人没有向受托人交付与该要求不一致的指示。
票据持有人不得使用本契约损害另一持有人的权利或获得相对于另一持有人的优先权或优先权。受托人将没有义务确定任何持有人对本义齿的使用是否符合前一句。
第7.08节。持有人的绝对权利,可就强制执行受付权及转换考虑提起诉讼。
尽管本契约或票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不限制第8.01条),票据的每一持有人在本契约和票据规定的相应到期日或之后,就根据第5条转换该票据的本金、赎回价格或基本变动回购价格或任何利息或根据第5条到期的转换对价的任何支付或交付(如适用)提起诉讼以强制执行的权利,未经该持有人同意,将不会受到损害或影响。
第7.09节。受托人的收藏套装。
受托人将有权在根据第7.01(a)条第(i)、(ii)或(iv)款发生及持续的违约事件发生时,以其本身的名义及作为明示信托的受托人,就票据转换时根据第5条应付的未付或未交付本金总额、赎回价格或基本变动回购价格、或利息(如有)或转换代价(如适用),以及在合法范围内,任何违约金额的任何违约利息,向公司收回判决,以及足以支付收款成本和费用的进一步金额,包括第10.06节规定的赔偿。
第7.10节。受托人可提出索赔证明。
受托人有权(a)提交必要或可取的债权证明和其他文件或文件,以便在与公司(或票据上的任何其他债务人)或其债权人或财产有关的任何司法程序中允许受托人和持有人的债权,以及(b)收集、接收和分配任何就任何此类债权应付或可交付的任何款项或其他财产。各持有人授权该等程序中的任何托管人向受托人支付该等款项,如受托人同意直接向持有人支付该等款项,则向受托人支付应付受托人的任何款项,以支付受托人及其代理人和大律师的合理补偿、开支、付款和垫款,以及根据第10.06条应付给受托人的任何其他款项。如因任何理由拒绝在该程序中从遗产中支付任何该等补偿、开支、付款、垫款和其他款项,则该等款项的支付将以留置权(优先于持有人的权利)作为担保,并将从持有人在该程序中(无论是在清算中或根据任何重组或安排计划或其他方式)可能有权获得的任何和所有分配、股息、金钱、证券和其他财产中支付。本指引概不视为授权受托人授权、同意、接受或代表任何持有人采纳任何影响票据或任何持有人权利的重组、安排、调整或组合计划,或授权受托人在任何该等程序中就任何持有人的债权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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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1节。优先事项。
受托人将按照以下顺序支付或交付其依据第七条收取的任何款项或其他财产:
第一:向受托人(以本契约下的每一种身份)及其代理人和律师支付根据第10.06条应付的款项,包括支付受托人产生的所有费用、赔偿、费用和负债,以及所有垫款,以及收款的成本和费用;
第二:就票据到期的未付款项或其他财产,包括票据的本金或赎回价格或根本改变回购价格、票据的任何利息或转换时到期的任何转换代价,按比例向持有人作出,且无任何种类的优先或优先权,根据所有票据到期应付的该等款项或其他财产;和
第三:向公司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指示的其他人。
受托人可就依据本条第7.11条向持有人作出的任何付款或交付订定记录日期及付款日期,在此情况下,受托人将指示公司在该记录日期前至少十五(15)个历日向每名持有人及受托人交付一份通知,述明该记录日期、该付款日期及该等付款的金额或该等交付的性质(视情况而定)。
第7.12节。承担成本。
在任何强制执行本契约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的诉讼中,或就其作为受托人所采取或不采取的任何行动而针对受托人提起的任何诉讼中,法院可酌情(a)要求该诉讼中的任何诉讼当事人提出支付该诉讼费用的承诺,以及(b)在适当考虑该诉讼当事人提出的索赔或抗辩的是非曲直和善意的情况下,评估该诉讼中针对任何诉讼当事人的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但是,前提是,本第7.12条不适用于受托人提出的任何诉讼、持有人根据第7.08条提出的任何诉讼或一个或多个持有人提出的当时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超过百分之十(10%)的任何诉讼。
第7.13节。违约的治愈;违约事件发生前治愈或放弃的能力。
为免生疑问,且在不限制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可被治愈的方式下,
(a)由未能按照本契约发出通知而构成的违约或违约事件,将于发出该通知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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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就任何票据作出任何付款(或交付任何其他代价)的违约或违约事件,将于按照本契约交付该等付款(或其他代价)时(如适用)连同违约利息一并予以纠正;及
(c)属于(或在通知后,时间推移或两者兼而有之)违约报告事件的违约将在导致该违约的相关报告提交时得到纠正;
但(x)任何违约事件的补救不应使票据的任何加速失效,因为该违约事件是在该违约事件得到补救的时间之前适当生效的,并且(y)任何违约报告事件的补救不应影响公司支付在该补救时间之前产生的任何特别利息的义务。此外,为免生疑问,如果不是违约事件的违约在该违约构成违约事件之前得到纠正或放弃,那么该违约不会导致任何违约事件。
第8条。修正、补充和豁免
第8.01节。未经持有人同意。
尽管第8.02条另有相反规定,公司及受托人可在无任何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修订或补充本指引或票据,以:
(a)纠正本契约或附注中的任何歧义或更正任何遗漏、缺陷或不一致之处;
(b)就公司在本契约或票据下的义务增加担保;
(c)确保票据的安全;
(d)为持有人的利益而增加公司的契诺或违约事件,或放弃授予公司的任何权利或权力;
(e)根据并遵守第6条规定承担公司在本契约及票据下的义务;
(f)根据并根据第5.09条就普通股变动事件订立补充契约;
(g)不可撤销地选择或取消任何结算方法或指明的美元金额;但条件是,任何该等选择或取消将不会影响根据第5.03(a)条就任何票据在此之前选择(或当作已选择)的任何结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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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根据本指引接纳继任受托人的委任的证据或条文;
(i)使本契约及票据的条文符合公司日期为2025年11月4日的初步发售备忘录的“票据说明”一节,并由相关定价条款表补充,日期为2025年11月4日;
(J)根据第2.03(b)节规定或确认发行额外票据;
(k)遵守SEC就本义齿的任何资格或《信托义齿法》下的任何补充义齿的任何要求(当时有效);或
(l)对本契约或票据作出任何其他更改,而该等更改不会个别地或与所有其他该等更改合计地对持有人本身在任何重大方面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
应任何票据持有人或全球票据实益权益拥有人的书面要求,公司将提供第8.01(i)节中提及的“票据说明”部分和定价条款清单的副本。
第8.02节。经持有人同意。
(a)总体而言。除第8.01、7.05及7.08条及紧接其后的句子另有规定外,公司及受托人可在当时尚未偿还的票据本金总额过半数的持有人同意下,修订或补充本契约或票据,或放弃遵守本契约或票据的任何条文。尽管前述句子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除第8.01条另有规定外,未经每名受影响的持有人同意,不得对本指引或票据作出任何修订或补充,或放弃本指引或票据的任何条文,不得:
(i)减少任何票据的本金,或更改所述明的期限;
(ii)降低任何票据的赎回价格或根本改变购回价格,或更改公司可能或将赎回或购回票据的时间或情况;
(iii)降低任何票据的特别利息或额外利息的利率或延长支付时间;
(iv)作出对任何票据的转换权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更改;
(v)损害第7.08条所列的任何持有人的权利(因为该条于发出日期有效);
(vi)更改票据的排名;
(vii)作出任何以金钱或在付款地点须支付的票据,但本契约或票据所述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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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减少其持有人必须同意任何修订、补充、放弃或其他修改的票据的金额;或
(ix)对本契约或票据的任何修订、补充、放弃或修改条文作出任何需要每名受影响持有人同意的直接或间接更改。
为免生疑问,根据本条第8.02(a)条第(i)、(ii)、(iii)及(iv)款,任何对本契约或票据的修订或补充,或放弃本契约或票据的任何条文,均不得更改任何票据(不论是在付息日、赎回日、基本变动回购日或到期日或转换时或其他情况下)或该等代价应付或交付的日期或时间(如适用),而无须每名受影响的持有人同意。
(b)持有人无须批准任何修订的特定形式。任何持有人根据本条第8.02款作出的同意,只需批准拟议的修订、补充或放弃的实质内容,而不一定是特定形式。
第8.03节。修正、补充和豁免的通知。
在根据第8.01或8.02条作出的任何修订、补充或豁免生效后,公司将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向持有人和受托人发送通知,说明(a)合理详细地描述了该等修订、补充或豁免的实质内容,以及(b)说明了该等修订、补充或豁免的生效日期;但前提是,如果公司在其生效后四(4)个工作日内向SEC提交的定期报告中包含该等修订、补充或豁免,则公司将无需向持有人提供该等通知。未发送,或存在任何缺陷,该通知不会损害或影响该等修改、补充或放弃的有效性。
第8.04节。撤销、生效和征求同意;特别记录日期等。
(a)同意的撤销和效力。票据持有人对修订、补充或放弃的同意将对任何票据的每一后续持有人具有约束力(并构成其同意),但以证明与同意持有人票据相同的债务的任何部分的相同为限,但票据的任何持有人有权在该修订、补充或放弃生效时间之前通过向受托人交付撤销通知的方式撤销(如根据第8.04(b)条未被禁止)对该票据的任何该等同意。
(b)特别记录日期。公司可(但无须)订定记录日期,以确定有权就根据本条第8条作出的任何修订、补充或放弃而同意或采取任何其他行动的持有人。如果一个记录日期是固定的,那么,尽管第8.04(a)条有任何相反规定,只有在该记录日期为持有人的人(或其正式指定的代理人)才有权给予该同意、撤销先前给予的任何同意或采取任何该等行动,而不论该等人在该记录日期后是否继续为持有人;但条件是,该等同意在该记录日期后超过一百二十(120)个历日内不会有效或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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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征求同意。为免生疑问,本契约或票据中每项提述持有人的同意,将被视为包括就任何票据的回购、要约或交换要约而取得的任何该等同意。
(d)效力和约束力。根据本条第8条作出的每项修订、补充或放弃将根据其条款生效,并在其就任何票据(或其任何部分)生效时,其后将对该票据(或该部分)的每名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第8.05节。注意事项和交流。
倘任何修订、补充或豁免更改票据的条款,则受托人或公司可酌情规定该票据的持有人将该票据交付予受托人,以便受托人可将公司拟备的适当标记放置于该票据上,并将该票据交还该持有人。或者,公司可以酌情决定,作为此类票据的交换条件,发行、执行和交付,而受托人将根据第2.02节在每种情况下认证反映变更条款的新票据。未能根据本条第8.05款作出任何适当的说明或发出新的说明,不会损害或影响这种修正、补充或放弃的有效性。
第8.06节。受托执行补充契约。
受托人将执行和交付根据第8条授权的任何修订或补充契约;但前提是,受托人不必(但可以全权和绝对酌情权)执行或交付受托人认定对受托人的权利、义务、责任或豁免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此类修订或补充契约。在执行任何修订或补充契约时,受托人将有权获得,且(在符合第10.01及10.02条的规定下)将在依赖时获得充分保护,高级职员证书及大律师意见,述明(a)该等修订或补充契约的执行及交付获本契约授权或许可;及(b)就大律师意见而言,该等修订或补充契约根据其条款对公司有效、具约束力及可强制执行。
第9条。满足与释放
第9.01节。公司义务的终止。
本契约将被解除,并将不再对根据本契约发行的所有票据具有进一步的效力,当:
(a)所有当时尚未偿还的票据(依据第2.13条所取代的票据除外)已(i)交付予受托人注销;或(ii)到期应付(不论是在赎回日、基本变动回购日、到期日、在转换或其他情况下)已确定的现金或转换代价(如适用)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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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已为持有人的利益而安排向受托人或向付款代理人(或就转换代价而言,为转换代理人)不可撤销地存放现金(或就将予转换的票据而言,为转换代理人),或已以其他方式安排向持有人交付现金(或就将予转换的票据而言,为转换代价),足以偿付当时未偿还的所有票据(根据第2.13条更换的票据除外)到期的所有款项或其他财产;
(c)公司已支付其根据本契约须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项;及
(d)公司已向受托人交付一份高级人员证明书及一份大律师意见,每一份均述明解除本契约的先决条件已获满足;
然而,前提是第10条和第11.01条将在此类解除后继续有效,并且在没有未偿还的票据之前,第2.15条和受托人、付款代理人和转换代理人关于存放在他们身上的金钱或其他财产的义务将在此类解除后继续有效。
应公司要求,受托人将确认满足并解除本契约。
第9.02节。向公司还款。
在适用的无人认领财产法的规限下,受托人、付款代理人及转换代理人将在该等付款或交付到期之日起两(2)年后,如存在(并应公司要求,迅速向公司交付)任何他们为支付或交付票据而持有的任何现金、转换代价或其他财产仍无人认领,将立即通知公司。在向公司交付该等款项后,受托人、付款代理人及转换代理人将不会就该等现金、转换代价或其他财产向任何持有人承担进一步责任,而有权获得该等现金、转换代价或其他财产的付款或交付的持有人必须以公司一般债权人的身份向公司寻求付款。
第9.03节。恢复原状。
如果受托人、付款代理人或转换代理人因任何法律程序或任何法院或其他政府当局的命令或判决强制、限制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此类申请而无法申请根据第9.01条存入其的任何现金或其他财产,则根据第9.01条解除本契约将被撤销;但前提是,如果公司此后向其持有人支付或交付票据上到期的任何现金或其他财产,然后,公司将被代位行使该等持有人从受托人、付款代理人或转换代理人(如适用)持有的现金或其他财产(如有)收取该等现金或其他财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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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受托人
第10.01款。受托人的职责。
(a)如违约事件已发生并仍在继续,而受托人的负责人员已实际或书面知悉该事件,则受托人将行使本契约赋予其的权利及权力,并在行使时使用相同程度的谨慎及技巧,作为审慎的人将在有关情况下行使或使用该人自己的事务;但受托人将没有义务应任何持有人的请求或指示行使本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除非该等持有人已向受托人提出并在要求时提供了受托人满意的赔偿或担保,以抵御其在遵守该请求或指示时可能招致的任何损失、责任或费用。
(b)除非在违约事件持续期间:
(i)受托人的职责将完全由本契约的明文规定所决定,而受托人只需履行本契约中具体规定的职责而无需履行其他职责,并且不会将任何默示的契诺或义务解读到本契约中针对受托人;和
(ii)在受托人方面没有恶意或故意不当行为的情况下,受托人可就陈述的真实性及其中所表达的意见的正确性,确凿地依赖向受托人提供并符合本指引规定的高级人员证明书或大律师意见。然而,受托人将审查证书和意见,以确定它们是否符合本义齿的要求(但无需确认或调查数学计算的准确性或其中所述的其他事实)。
(c)不得免除受托人的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的责任,但以下情况除外:
(i)本段不会限制第10.01(b)条的效力;
(ii)除非证明受托人在确定有关事实方面有疏忽,否则受托人将不会对任何由负责人员善意作出的判断错误承担法律责任;及
(iii)受托人将不会就其根据其依据第7.06条所接获的指示而善意地采取或不采取的任何行动承担法律责任。
(d)本指引每项以任何方式与受托人有关的条文,均受本条第10.01条(a)、(b)及(c)段规限,不论该条文是否如此明文规定。
(e)本契约的任何条文均不会要求受托人支出或承担自有资金风险或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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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除非受托人与公司书面协议,否则受托人将不对其所收款项的利息承担法律责任。受托人以信托方式持有的资金无需与其他资金分离,但法律要求的范围除外。
(g)不论其中是否有规定,本指引有关受托人的行为或影响受托人的法律责任或向受托人提供保护的每项条文,均受本条第10.01条规限。
(h)如任何一方没有交付与某事件有关的通知,而该事件的事实依据本指引规定须向受托人发出通知,则受托人可最终依赖其没有收到该通知作为理由而采取犹如没有发生该事件一样的行动,除非受托人的负责人员实际知悉该事件。
第10.02款。受托人的权利。
(a)受托人可最终依赖其认为是真实的并由适当人士签署或出示的任何文件,而受托人无须调查该文件所述的任何事实或事项。
(b)在受托人作为或不作为前,可要求提供高级人员证明书、大律师意见或两者兼而有之。受托人将不会对其依赖该高级人员的证明书或大律师的意见而善意采取或不采取的任何行动承担法律责任。受托人可谘询大律师;而该大律师的书面意见,或大律师的任何意见,将构成对受托人采取或不采取基于善意的任何行动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的充分和完整授权。
(c)受托人可透过其律师及代理人行事,并不会对任何获适当小心委任的该等代理人的不当行为或疏忽负责。
(d)受托人将不会对其本着诚意采取或不采取的任何行动承担法律责任,并认为其已获授权或在本契约赋予其的权利或权力范围内。
(e)除非本指引另有具体规定,否则公司的任何要求、要求、指示或通知如由公司高级人员签署,即属足够。
(f)受托人无须应任何持有人的要求或指示行使本契约赋予其的任何权利或权力,除非该持有人已就其在遵从该要求或指示时可能招致的任何损失、法律责任或开支提出(如有要求,则提供)受托人信纳的受托人担保或弥偿。
(g)受托人将不对任何惩罚性、特殊、间接或后果性损失或损害(包括利润损失)负责或承担责任,即使受托人已被告知此类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并且无论诉讼形式如何。
(h)此处列举的受托人的许可权利不会被解释为义务。
(i)受托人无须就本契约的执行或其他方面给予任何保证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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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除非受托人的负责人员已接获公司的通知,表示票据有额外利息欠付或公司已选择就票据支付特别利息,否则受托人可承担无须支付额外利息或特别利息(如适用)。
(k)给予受托人的权利、特权、保护、豁免和利益,包括其获得赔偿的权利,延伸至并将由受托人以其在本契约下的每一种身份(包括作为票据代理人)强制执行。
(l)除本契约及票据外,受托人无须知悉任何文件或协议。
(m)受托人可要求公司交付一份证明书,列明当时获授权依据本指引采取指明行动的个人或高级人员的职衔。
(n)受托人或任何票据代理人对保存人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或保存人运作的任何记录或任何其他方面(包括通过保存人的便利交付通知或支付款项),均不对任何人承担任何责任或法律责任,并可在不经调查的情况下最终依赖保存人提供的任何资料。
第10.03节。受托人的个人权利。
受托人以其个人或任何其他身份,可以成为任何票据的所有者或质权人,并可以其他方式与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打交道,享有其在不是受托人时所拥有的相同权利;但前提是,如果受托人获得了“利益冲突”(在《信托契约法》第310(b)条的含义内),那么它必须在九十(90)天内消除此类冲突或辞去受托人的职务。根据本条第10.03条,每名票据代理人将享有与受托人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10.04节。受托人的免责声明。
受托人将不会(a)对本契约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充分性负责,亦不会作出任何陈述;(b)对公司使用票据所得款项或支付予公司的任何款项或根据公司根据本契约任何条文作出的指示负责;(c)对受托人以外的任何付款代理人收到的任何款项的使用或应用负责;及(d)对本契约中的任何陈述或陈述负责,票据或与出售票据或本契约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但受托人的认证证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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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5节。违约通知。
如果违约或违约事件发生并仍在继续,且受托人的负责人员实际知悉,则受托人将在该违约或违约事件发生后九十(90)天内向持有人发送通知,如果当时受托人的负责人员并不实际知悉,则在其实际知悉后立即(无论如何在负责人员知悉后十(10)个工作日内)向持有人发送通知;但前提是,除非在任何票据的本金或利息(如有的话)的支付方面出现违约或违约事件,或在任何票据转换时任何转换代价的支付或交付方面出现违约,否则受托人可在其善意地确定扣留该通知符合持有人的利益的情况下并在其期限内扣留该通知。受托人将不会被视为已收到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的通知或被指控知悉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除非负责官员已收到有关通知,而该通知引用了票据和本义齿并在其表面上声明已发生违约或违约事件。
第10.06节。赔偿和赔偿。
(a)公司将不时就其接受本义齿及根据本义齿提供的服务向受托人及票据代理支付合理补偿,并由公司与受托人另行协定。受托人的赔偿将不受任何关于明示信托受托人赔偿的法律的限制。除受托人服务的补偿外,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补偿受托人根据本契约发生或作出的所有合理付款、垫款和费用,包括受托人代理人和大律师的合理补偿、付款和费用。
(b)公司将向受托人(以其在本契约下的每一身分)及其董事、高级人员、雇员及代理人(以其身分)赔偿因接受或管理其在本契约下的职责而产生或与之有关而招致的任何及所有损失、法律责任或开支,包括向公司强制执行本契约(包括本条第10.06条)及就任何申索(不论是否由公司主张,任何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或与行使或履行其在本契约下的任何权力或职责有关的法律责任,但任何该等损失、法律责任或费用可归因于其疏忽或故意不当行为的情况除外,由有管辖权的法院的最终裁决确定。受托人将就其可能要求赔偿的任何申索及时通知公司,但受托人未能如此通知公司将不会解除公司根据本条第10.06(b)条承担的义务,除非公司因该等失责而受到重大损害。公司将对该索赔进行抗辩,受托人将对该抗辩予以配合。如受托人获大律师告知其可能有其可利用的抗辩与公司可利用的抗辩相冲突,或存在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则受托人可聘请单独的大律师,公司将支付该大律师的合理费用和开支(包括评估是否存在此类冲突时向受托人支付的大律师的合理费用和开支)。公司无需为未经其同意提出的任何此类索赔的任何和解支付费用,该同意不会被无理拒绝。
(c)公司根据本条第10.06条所承担的责任,将在受托人辞职或撤职及解除本契约后继续有效。
(d)为确保公司在本条第10.06条中的付款义务,受托人将对受托人持有或收取的所有款项或财产在票据之前拥有留置权,但以信托方式持有以支付特定票据的本金或利息(如有的话)的留置权除外,该留置权将在本契约解除后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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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如受托人在依据第7.01(a)条第(viii)或(ix)款发生违约事件后招致开支或提供服务,则该等开支及就该等服务作出的补偿(包括其代理人及大律师的费用及开支)拟构成任何破产法下的行政开支。
第10.07节。更换受托人。
(a)尽管本条第10.07条另有相反规定,受托人的辞职或免职,以及继任受托人的委任,只有在该继任受托人接受本条第10.07条所规定的委任后,才会生效。
(b)受托人可随时辞职,并可藉如此通知公司而解除本契约所设立的信托。持有当时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多数的持有人可通过书面通知受托人和公司的方式解除受托人的职务。在以下情况下,公司可解除受托人的职务:
(i)受托人没有遵从第10.09条;
(ii)受托人被裁定破产或资不抵债,或根据任何破产法就受托人订立济助命令;
(iii)保管人或公职人员掌管受托人或其财产;或
(iv)受托人变得无行为能力。
(c)如受托人辞职或被免职,或受托人职位因任何理由出现空缺,则(i)公司将迅速委任一名继任受托人;及(ii)在继任受托人就任后一(1)年内的任何时间,持有当时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过半数的持有人可委任一名继任受托人,以取代公司委任的该继任受托人。
(d)如继任受托人在退任受托人辞职或被免职后六十(60)天内未就任,则退任受托人、公司或当时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至少百分之十(10%)的持有人可向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委任继任受托人。
(e)如受托人在至少六(6)个月的持有人提出书面要求后,没有遵从第10.09条的规定,则该持有人可向任何具有主管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撤销受托人及委任继任受托人。
(f)继任受托人将向退任受托人及公司交付其委任的书面接纳,于该通知发出后,退任受托人的辞职或免职将生效,而继任受托人将拥有受托人在本契约下的所有权利、权力及义务。继任受托人将向持有人发送其继任通知。退任受托人将在支付根据本契约应付给其的所有款项后,立即将其作为受托人持有的所有财产转让给继任受托人,为免生疑问,该财产将受第10.06(d)条规定的留置权的约束。
- 81 -
第10.08节。被合并的继任者受托人等。
如果受托人合并、合并或转换为另一实体,或将其全部或基本全部公司信托业务转让给另一实体,则该实体将成为继任受托人,无需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
第10.09节。资格;取消资格。
本契约下的受托人在任何时候都将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或其任何州的法律组织和开展业务的公司,根据这些法律被授权行使公司受托人权力,接受联邦或州当局的监督或审查,其资本和盈余总额至少为1亿美元,如其最近公布的年度状况报告所述。
第11条。杂项
第11.01节。通知。
公司或受托人向对方发出的任何通知或通讯,如以书面形式及亲自送达或以头等邮件(挂号或认证,要求回执)、传真传送、电子传送或其他类似方式的无担保电子通讯或隔夜航空快递保证次日送达,或送达对方的地址,即视为已妥为发出,初步如下:
If to the company:
Guardant Health, Inc.
汉诺威街3100号
帕洛阿尔托,加利福尼亚州 94304
关注:首席财务官
附一份(不构成通知)以:
Gunderson Dettmer Stough Villeneuve Franklin & Hachigian,LLP
布什广场一号,套房1200
旧金山,加利福尼亚州 94104
关注:安德鲁-索普
If to the trustee:
美国银行信托公司,全国协会
全球企业信托
加利福尼亚街1号
套房1000
旧金山,加利福尼亚州 94111
传真:415-677-3769
关注:Guardant Health, Inc.管理人
- 82 -
尽管前款另有相反规定,向受托人或任何票据代理人发出的通知(根据第2.12条发出的通知除外)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在受托人或该票据代理人(如适用)实际收到时视为已发出。
公司或受托人可藉通知另一方,为其后的通知或通讯指定额外或不同的地址(包括传真号码及电子地址)。
根据本义齿向受托人发送的任何需要签名的通信,必须采用由DocuSign(或公司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受托人指定的其他数字签名提供商)提供的手动或通过数字签名方式签署的文件形式。公司同意承担因其使用数字签名和电子方式向受托人提交通信而产生的所有风险,包括受托人根据未经授权的指令行事的风险以及被第三方拦截和滥用的风险。
所有通知和通信(发送给持有人的通知和通信除外)将被视为已妥为发出:(a)在以专人送达的时间,如果亲自送达;(b)在存入邮件后五(5)个工作日,预付邮资,如果邮寄;(c)在确认收到时,如果通过传真、电子传输或其他类似的无担保电子通信方式传送;以及(d)在及时送达快递员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如果由保证次日送达的隔夜航空快递发送。
根据本义齿要求向持有人发出的所有通知或通信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如果以经核证或登记的第一类邮件、要求的回执或保证第二天交付的隔夜航空快递方式邮寄至登记册上显示的地址,则将被视为已妥为发送或以书面形式发出;但条件是,向全球票据持有人发出的通知或通信可以但不必按照保存程序(在这种情况下,该通知将被视为已妥为发送或以书面形式发出)。未向持有人发送通知或通信,或该通知或通信中的任何缺陷,将不会影响其相对于任何其他持有人的充分性。
如果受托人随后担任票据的存托人托管人,则应公司向受托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受托人将安排根据存托人程序将公司编制的任何通知发送给任何持有人,前提是该请求在该通知发出日期前至少两(2)个工作日以交付给受托人的公司命令连同该通知的文本为证据。为免生疑问,该公司命令无须附有高级人员证明书或大律师意见。受托人将不会就其根据任何该等公司命令向任何持有人发出的任何通知的内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上述规定的方式邮寄或发送通知或通信的,无论收件人是否收到,均视为已妥为发出。
- 83 -
尽管本契约或票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a)每当本契约的任何条文要求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送通知时,如果发送方当事人和接收方当事人是以不同身份行事的同一人,则无需发送此种通知;(b)每当本契约的任何条文要求一方当事人向不止一个接收方当事人发送通知,且每一接收方当事人是以不同身份行事的同一人时,则只需向该当事人发送一份此种通知。
第11.02节。交付主任证明书及大律师对先决条件的意见。
根据本公司向受托人提出的任何要求或申请,以根据本契约采取任何行动(本契约下的票据的初始认证除外),本公司将向受托人提供:
(a)符合第11.03条的高级人员证明书,并述明该证明书的签字人认为,本指引就该诉讼订定的所有先决条件及契诺(如有的话)已获满足;及
(b)符合第11.03条的大律师意见,并述明该大律师认为所有该等先决条件及契诺(如有的话)已获满足。
第11.03节。主任证明书及大律师意见所要求的声明。
每名高级人员的证明书(依据第3.05条发出的高级人员证明书除外)或大律师就遵守本指引所订定的契诺或条件而提出的意见,将包括:
(a)声明其签署人已阅读该契诺或条件;
(b)关于其中所载陈述或意见所依据的审查或调查的性质和范围的简短陈述;
(c)该签署人认为他、她或其已作出所需的审查或调查,以使他、她或其能就该契诺或条件是否已获达成发表知情意见的陈述;及
(d)关于该签署人认为该契诺或条件是否已获满足的陈述。
第11.04节。受托人、书记官长、付款代理人和转换代理人的规则。
受托人可为持有人会议或在持有人会议上采取行动制定合理的规则。书记官长、付款代理人和转换代理人可以对其职能制定合理的规则和设定合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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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5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和股东不承担个人责任。
任何过去、现在或未来的公司董事、高级人员、雇员、公司注册人或股东本身,将不会对公司在本契约或票据下的任何义务,或对基于、关于或由于此类义务或其设定的任何索赔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接受任何票据,每个持有人放弃并解除所有此类责任。该等豁免及发行是发行票据的部分考虑。
第11.06节。管辖法律;放弃陪审团审判。
本契约及票据,以及根据本契约或票据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申索、争议或争议,将由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按其建造。公司和受托人各自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因本契约、票据或本契约或票据所设想的交易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法律程序中由陪审团审判的任何和所有权利。
第11.07节。提交管辖权。
因本契约或本契约所设想的交易而产生或基于本契约或本契约所设想的交易的任何法律诉讼、诉讼或程序,可在设在纽约市的美利坚合众国联邦法院或纽约州法院提起,每一案件均设在纽约市(统称为“特定法院”),每一方当事人在任何此类诉讼、诉讼或程序中不可撤销地服从这些法院的非专属管辖权。以邮寄方式(在任何适用的法规或法院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将任何程序、传票、通知或文件送达第11.01条规定的该等当事人的地址,将是在任何该等法院提起的任何该等诉讼、诉讼或程序的有效程序送达。本公司、受托人及每名持有人(藉其接纳任何票据)各自不可撤销及无条件地放弃就任何诉讼、诉讼或其他程序在指定法院设置地点而提出的任何反对,并不可撤销及无条件地放弃及同意不申辩或声称任何该等诉讼、诉讼或其他程序已在不方便的法院地提起。
第11.08节。没有对其他协议的不利解释。
本契约或票据均不得用于解释公司或其子公司或任何其他人的任何其他契约、票据、贷款或债务协议,且不得使用此类契约、票据、贷款或债务协议来解释本契约或票据。
第11.09节。继任者。
本公司在本契约及票据中的所有协议将对其继任者具有约束力。受托人在本契约中的所有协议将对其继任者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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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0节。军需。
受托人及各票据代理人不会因任何超出其控制范围的事件(包括任何现行或未来法律或法规或政府当局的任何行为或规定、天灾或战争行为、内乱、地方或国家骚乱或灾难、恐怖主义行为或无法使用联邦储备银行电报或传真或其他电报或通信设施)而不履行本契约或票据项下的任何行为或履行任何义务、义务或责任而承担任何责任。
第11.11节。美国爱国者法案。
该公司承认,根据《美国爱国者法》第326条,与所有金融机构一样,为了帮助打击资助恐怖主义和洗钱活动,受托人必须获得、核实和记录信息,以识别与受托人建立关系或开立账户的每个人或法人实体。公司同意向受托人提供其可能要求的信息,以使受托人能够遵守美国爱国者法案。
第11.12节。计算。
除本契约另有规定外,公司将负责进行本契约或票据下所要求的所有计算,包括确定最后报告的销售价格、每日转换价值、每日现金金额、每日股份金额、每日VWAP、交易价格、票据的应计利息(包括任何额外利息或特别利息)、赎回价格、基本变动回购价格和兑换率。
公司将本着诚意进行所有计算,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其计算将是最终的,并对所有持有人具有约束力。公司将向受托人及转换代理人(如非受托人)提供其计算的时间表,而每名受托人及转换代理人可最终依赖公司计算的准确性,而无须进行独立核实。受托人应持有人的书面要求,将迅速将每份该等附表的副本转交持有人。为免生疑问,受托人将没有义务作出或确认根据本契约或票据所要求的任何计算。
第11.13节。可分割性。
如果本契约或票据的任何条款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本契约或票据的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会因此受到任何影响或损害。
第11.14节。对应物。
当事人可以签署任意数量的本义齿副本。每一份署名副本都将是一份原件,所有这些都共同代表同一份协议。通过传真、以电子方式以便携式文件格式或任何其他格式交付本Indenture的已执行对应方将作为手动执行对应方的交付有效。
- 86 -
第11.15节。目录、标题等。
本义齿的目录和各条款和章节的标题仅为方便参考而插入,不应被视为本义齿的一部分,并且绝不会以任何方式修改或限制本义齿的任何条款或规定。
第11.16节。免收税。
票据的每名持有人同意,而全球票据权益的每名实益拥有人透过其取得该权益,即被视为同意,如公司或其他适用的扣缴义务人(包括受托人)因调整或未发生对兑换率的调整而代该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支付预扣税或备用预扣税,则公司或该扣缴义务人(如适用)可自行选择,扣留或抵销该票据的现金付款或交付该票据的其他转换对价、该持有人或该票据的实益拥有人收到的普通股或销售收益的任何付款或其他资金或资产。
【本页剩余部分故意留空;签名页关注】
- 87 -
作为证明,本契约的各方已促使本契约自上述首次写入之日起正式签署。
| GUARDANTH伊奥斯,我数控. | ||
| 签名: | /s/John G. Saia |
|
| 姓名:John G. Saia | ||
| 职称:首席法务官兼秘书 | ||
| 美国BANKT生锈C欧姆帕尼,NATIONALA协会,作为TRUSTEE | ||
| 签名: | /s/大卫·贾森 |
|
| 姓名:David Jason | ||
| 职称:副总裁 | ||
[签名页到义齿]
展品A
票据的形式
【插入Global Note Legend,如适用】
【如适用可插入受限制票据图例】
[插入联盟转售图例]
Guardant Health, Inc.
2033年到期的0%可转换优先票据
| CUSIP编号:[ ][插入一个“受限”CUSIP号码:1] | 证号。[ ] | |
| ISIN编号:[ ][插入“受限”ISIN号:1] |
特拉华州公司Guardant Health, Inc.承诺就收到的价值向[ Cede & Co. ]或其注册受让人支付本金[ ]美元($ [ ])[(经所附全球票据利益交换附表修订)]22033年5月15日,并在适用范围内,按照下文提及的义齿的规定支付特别利息和额外利息,直至本金和所有应计和未付利息(如有)得到支付或适当提供。
付息日期:每年5月15日、11月15日。
利息记录日期:5月1日和11月1日。
本说明的其他规定载于本说明的另一面。
【本页剩余部分故意留空;签名页关注】
| 1 | 此Note将被视为由CUSIP No。[ ]和ISIN号。[ ]自公司根据内述义齿第2.12节向受托人交付视为移除贴在本票据上的限制性票据图例的书面通知之时起及之后。 |
| 2 | 仅为Global Notes插入括号内的语言。 |
A-1
作为证明,Guardant Health公司已安排在下述日期正式签署本文书。
| GUARDANTH伊奥斯,我数控. | ||||||
| 日期: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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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
| 职位: | ||||||
A-2
受托人的认证证书
U.S. Bank Trust Company,National Association,as trustee,certifies that this is one of the notes referred in the internal mentioned Indenture。
| 日期: | 签名: | |||||
| 获授权签字人 |
A-3
Guardant Health, Inc.
2033年到期的0%可转换优先票据
本票据是特拉华州公司Guardant Health, Inc.(“公司”)正式授权发行的票据之一,该票据被指定为其2033年到期的0%可转换优先票据(“票据”),所有票据均根据公司与作为受托人的美国银行信托公司全国协会于2025年11月7日订立的契约(该契约可能不时修订,“契约”)发行或将发行。本说明中使用的未经定义的大写术语具有在义齿中赋予它们的各自含义。
契约载列公司、受托人及持有人的权利及义务,以及票据的条款。尽管本说明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如果本说明的任何规定与义齿的规定相冲突,则由义齿的规定控制。
1.兴趣。本票据将不承担定期利息,本票据的本金金额将不会增加。特别利息和额外利息将在契约第2.05、7.03和3.04节规定的情况下按利率在本票据上累积,并在日期支付。
2.成熟。该票据将于2033年5月15日到期,除非提前回购、赎回或转换。
3.付款方式。本票据到期的现金金额将按照义齿第2.04节规定的方式支付。
4.人视为拥有人。就所有目的而言,本说明的持有人将被视为本说明的拥有人。
5.面额;转让和交换。所有票据将采用记名形式,不带息票,本金金额等于任何授权面额。在不违反义齿条款的情况下,本票据持有人可通过向书记官长出示并交付任何所需文件或其他材料的方式转让或交换本票据。
6.持有人要求公司在基本面发生变化时回购票据的权利。如果发生根本性变化(豁免的根本性变化除外),则每个持有人将有权要求公司按照义齿第4.02节中规定的方式并在遵守条款的情况下以现金回购该持有人的票据(或其任何部分以授权面额)。
7.公司赎回票据的权利。公司将有权按照契约第4.03节规定的方式并根据条款将票据赎回为现金。
8.转换。本票据持有人可按照义齿第5条规定的方式并在遵守条款的情况下将本票据转换为转换对价。
A-4
9.公司何时可能合并等。契约第6条对公司作为企业合并事件一方的能力进行了有限的限制。
10.违约和补救措施。如果发生违约事件,则当时未偿还的所有票据的本金金额以及所有应计和未付利息(如有)可能(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将自动)按义齿第7条规定的方式和条款到期应付。
11.修订、补充及豁免。公司及受托人可修订或补充义齿或票据,或放弃遵守义齿或票据的任何规定,并可遵守义齿第7.05条及第8条所载的方式及条款。
12.没有董事、高级职员、雇员和股东的个人责任。任何过去、现在或未来的公司董事、高级人员、雇员、公司注册人或股东本身,将不会对公司在义齿或票据下的任何义务或基于、关于或由于此类义务或其创建而提出的任何索赔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接受任何票据,每个持有人放弃并解除所有此类责任。该等豁免及发行是发行票据的部分考虑。
13.认证。在受托人认证之前,任何票据都不会有效。只有当受托人的授权签字人(或正式委任的认证代理人)手动签署该票据的认证证书时,票据才会被视为已正式认证。
14.缩写。习惯上的简称可能会以持有人或其受让人的名义使用,例如TEN COM(共同承租人)、TEN ENT(整体承租人)、JT TEN(具有生存权且不作为共同承租人的共同承租人)、CUST(托管人)、U/G/M/A(未成年人统一赠予法)。
15.管辖法律。本说明,以及根据本说明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争议或争端,将由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根据纽约州法律进行解释。
***
如要索取义齿副本,公司将免费提供给任何持有人,请将书面请求发送至以下地址:
Guardant Health, Inc.
汉诺威街3100号
帕洛阿尔托,加利福尼亚州 94304
关注:首席财务官
A-5
全球票据的利益交换时间表*
本全球票据的初始本金金额:$ [ ____ ]
本全球票据的兑换、转让或注销情况如下:
| 日期 |
增加金额 |
本金金额 |
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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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仅插入Global Notes。 |
A-6
转换通知
Guardant Health, Inc.
2033年到期的0%可转换优先票据
在遵守契约条款的情况下,通过签署并交付本转换通知,下列已指明的票据的签署人指示公司转换(勾选一):
| ☐ | 全部本金 |
| ☐ | $ *本金总额 |
以CUSIP号和证书号标识的票据。。
以下签署人承认,如果拟转换票据的转换日期在利息记录日期之后和下一个利息支付日期之前,则在交出该票据以进行转换时,在某些情况下,该票据必须附有相当于该票据应计至(但不包括)该利息支付日期的特别利息和额外利息(如有)的现金金额。
| 日期: | ||||||
| (持有人法定名称)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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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
| 职位: | ||||||
| 签名保证: | ||||||
| 认可签名的参与者 保证奖章计划 |
||||||
| 签名: | ||||||
| 获授权签字人 | ||||||
| * | 必须是授权面额。 |
A-7
基本变动回购通知
Guardant Health, Inc.
2033年到期的0%可转换优先票据
受契约条款规限,透过执行及交付本基本变动购回通知,下列已指明的票据的签署人正就(勾选一)行使其基本变动购回权利:
| ☐ | 全部本金 |
| ☐ | $ *本金总额 |
以CUSIP号和证书号标识的票据。。
签署人确认,这张正式背书转让的票据必须交付给付款代理,才会支付根本改变回购价格。
| 日期: | ||||||
| (持有人法定名称) | ||||||
| 签名: | ||||||
| 姓名: | ||||||
| 职位: | ||||||
| 签名保证: | ||||||
| 认可签名的参与者 保证奖章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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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 ||||||
| 获授权签字人 | ||||||
| * | 必须是授权面额。 |
A-8
分配表格
Guardant Health, Inc.
2033年到期的0%可转换优先票据
根据契约条款,下列签署的票据持有人指定(勾选一):
| ☐ | 全部本金 |
| ☐ | $ *本金总额 |
以CUSIP号和证书号标识的票据。,及其项下的所有权利,以:
| 姓名: | ||||
| 地址: | ||||
| 社保或税务识别号: | ||||
并不可撤销地指定:
代理转让公司账簿上的内部票据。代理人可以代替另一人代行职务。
| 日期: | ||||||
| (持有人法定名称)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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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
| 职位: | ||||||
| 签名保证: | ||||||
| 认可签名的参与者 保证奖章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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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 ||||||
| 获授权签字人 | ||||||
| * | 必须是授权面额。 |
A-9
转让人确认
如内票带有限制性票据图例,则由下列签署人进一步证明(勾选一项):
| 1. | ☐ | 该等转让正向本公司或本公司的附属公司作出。 | ||
| 2. | ☐ | 此类转让是根据并根据转让时根据《证券法》有效的登记声明进行的。 | ||
| 3. | ☐ | 此类转让是根据并根据《证券法》第144A条规则进行的,因此,以下签署人进一步证明,内部票据正在转让给以下签署人合理地认为是为其自己的账户购买内部票据的人,或为该人行使单独投资酌处权的一个或多个账户,并且该人和每个此类账户在符合第144A条规则要求的交易中是《证券法》第144A条规则含义内的“合格机构买方”。如果选中此项,则 受让人必须完成并执行下一次所载的确认书 页面. | ||
| 4. | ☐ | 此类转让是根据并根据《证券法》登记要求的任何其他可用豁免(包括,如果可用,则包括《证券法》规则144规定的豁免)进行的。 | ||
| 日期: | ||
| (持有人法定名称) | ||
| 签名: |
|
|
| 姓名: | ||
| 职位: | ||
| 签名保证: | ||
| (参与认可签署 保证奖章计划) |
||
| 签名: |
|
|
| 获授权签字人 | ||
A-10
转让人确认书
以下签署人表示,其正在为自己的账户或为以下签署人行使单独投资酌情权的一个或多个账户购买内部票据,并且以下签署人和每个此类账户是《证券法》第144A条所指的“合格机构买家”。以下签署人承认,转让人在转让内部票据时依赖于规则144A规定的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的注册和招股说明书交付要求的豁免,并且以下签署人已收到以下签署人根据规则144A要求的有关公司的信息。
| 日期: | ||
| (受让方名称) | ||
| 签名: |
|
|
| 姓名: | ||
| 职位: | ||
A-11
展品B-1
限制性票据传说的形式
本票据的要约和出售以及在本票据转换时发行的普通股股份(如有)并未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进行登记,除根据以下句子外,本票据不得要约、出售、质押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收购人通过其在此收购或在此受益权益,:
| (1) | 表示其及其代理的任何账户为“合格的机构买方”(在《证券法》第144a条规则的含义内),并表示其对每个此类账户行使单独投资酌处权;以及 |
| (2) | 同意Guardant Health,INC.(“公司”)的利益,即其不会提供、出售、质押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本票据和在本票据转换时可发行的普通股(如有),或在本票据最后一次原始发行日期一年后(x)之较晚的日期之前的任何受益权益,或根据《证券法》第144条规则允许的较短时间内 |
| (A) | 向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 |
| (b) | 根据《证券法》规定有效的登记声明; |
| (c) | 向根据《证券法》第144a条被合理认为是合格机构买受人的人; |
| (D) | 根据《证券法》第144条规定的注册豁免;或 |
| (e) | 根据任何其他可获得的豁免,或在不受《证券法》登记要求约束的交易中。 |
在根据上文第(2)(d)或(e)款对任何出售或转让进行登记之前,公司、受托人和书记官长保留要求交付其可能合理要求的此类证书或其他文件或证据的权利,以确定提议的出售或转让是在遵守《证券法》和适用的国家证券对于是否可以获得《证券法》的注册要求的任何豁免,不作任何表示。*
| * | 本款和紧接前一款将被视为在公司根据内述义齿第2.12节向受托人交付此类视为移除的书面通知时从本说明的正面移除。 |
B1-1
展品B-2
全球票据传说的形式
本票据为下文所指的契约所指的全球票据,并以保存人或保存人提名人的名义登记,可由公司、受托人及其任何代理人视为本票据的所有人和持有人,以作所有用途。
除非本证明书由存款信托公司(“DTC”)的授权代表向该公司或其代理人出示,以进行转让、交换或付款登记,且所签发的任何证明书均以CEDE & CO的名义登记。或以DTC授权代表要求的其他名义(并在此向CEDE & CO支付任何款项。或向DTC获授权代表要求的其他实体)作出的任何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协议以换取价值或由任何人或向任何人作出的任何转让、质押或其他使用均属错误,因为在此登记的拥有人CEDE & CO.在此拥有权益。
本全球票据的转让将限于全部而非部分转让给DTC的提名人,或其继任者或此类继任者的被提名人,本全球票据部分的转让将限于根据下文所述的契约第2条规定的限制进行的转让。
B2-1
展品B-3
附属转售传说的形式
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如《证券法》第144条所定义)如获得本票据或在本票据转换时发行的任何普通股股份(或在上述任何权益中的任何权益),则不得酌情转售该等票据或股份(或其中的权益),除非在根据《证券法》登记的交易中或根据登记要求豁免登记不是“限制性证券”(如《证券法》规则144所定义)。
B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