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认证依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第906条通过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关于PB Bancorp, Inc.(“公司”)于本报告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我,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Thomas A. Borner证明:根据18 U.S.C.据我所知,第1350条:
| 1. |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
| 2. |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报告日期和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2020年2月12日
| /s/Thomas A. Borner | |
| Thomas A. Borner | |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