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4
第一次修正
购买普通股的手令
量子公司
购买普通股权证的第一次修订(“修订”)由特拉华州公司(“公司”)和Dialectic Technology SPV LLC(“持有人”)作出并于2026年6月1日订立。本公司与持有人在此不时统称为“当事人”,各自单独称为“当事人”。本修订中使用且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认股权证(定义见下文)中赋予它们的含义。
然而,于2025年9月23日,公司向持有人发出购买普通股的认股权证,据此,持有人有权以相当于每股8.81美元的行使价购买2,653,308股公司普通股(“认股权证”);及
然而,双方希望修改认股权证中规定的某些条款。
现在,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载的相互承诺和契诺以及其他良好和有价值的对价,特此确认收到并充分,本协议各方同意将认股权证修改如下:
1.定义。
| a. | 兹对认股权证第1(c)节中“关联公司”的定义进行修订,并将其全文重述如下。 |
“(c)“关联关系”就任何人而言,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受该人控制或与该人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其他人。”
| b. | 兹将认股权证第1(j)节中“生效期限”的定义全部删除。 |
| c. | 兹将认股权证第1(m)节中的“除外股票”定义修改并全文重述如下。 |
“(m)“被排除在外的股票”是指:(i)根据截至发行日的期权条款或任何适用的期权计划行使截至发行日尚未行使的期权时发行的普通股;(ii)公司的补偿性期权(以及在行使时发行的普通股)、限制性股票或限制性股票单位(以及在该等限制性股票单位结算时发行的普通股)在本协议日期后根据股票期权计划向公司的雇员、高级职员、董事或顾问发行,限制性股票协议或其他激励股票计划或根据任何员工福利计划,在每种情况下均于发行日生效,由发行日之后的公司股东批准或由公司董事会采纳,作为激励奖励或计划按照
符合合资格市场的适用条例;(iii)认股权证股份;(iv)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发行的普通股,以购买截至发行日期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v)就持有人(或该等有担保可转换票据的任何继承持有人或受让人)持有的截至发行日期已发行在外的有担保可转换票据(“可转换票据”)发行的任何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包括在行使时,交换或转换与原发行可转换票据有关而发行的任何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vi)在持有人书面同意的范围内,就公司的任何善意股权融资或集资交易而发行的任何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vii)就善意收购另一项业务的所有资产或股本或业务线(包括收购知识产权)而作为对价而发行的任何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无论是通过合并,购买股票或资产或其他方式),前提是此类发行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
| d. | 认股权证第1(u)节中“看跌价格”的定义特此修改并全文重述如下。 |
“(u)“认沽价”应等于(i)原始发行价值乘以(II)的乘积,其中分子为受认沽权行使通知规限的认股权证股份数目,分母为截至发行日根据本认股权证可向持有人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总数(就第I条和第II条各自而言,根据第10(a)条就任何股票股息、股票分割、组合或类似事件进行调整)。”
| e. | 兹将认股权证第1(dd)节中“交易协议”的定义全部删除。 |
2.对认股权证第10(b)(i)条的修订。兹将认股权证第10(b)(i)条全文修订及重述如下:
“(i)任何人负债的证据;”
3.对认股权证第10(d)(ii)条的修订。兹将认股权证第10(d)(ii)条全文修订及重述如下:
“(ii)对行权价格的调整应在每个财政季度末进行,基于该季度普通股等价物的发行情况。在转换、行使或交换该等普通股等价物时,不得对实际发行普通股时的行权价格作进一步调整。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根据第10(d)(i)条对行使价作出调整的任何普通股等价物到期,则终止
或在未被全部行使、转换或交换的情况下被注销,则自该到期、终止或注销之日起,行权价格应重新调整为如果在发行该等已到期、终止或注销的普通股等价物时所作的调整是根据在行使、转换或交换时实际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数量(或者,如果没有发行普通股股份,则如同从未发行该等普通股等价物一样)本应有效的行权价格。”
4.对认股权证第10(e)条的修订。兹将认股权证第10(e)节全文修订和重述如下:
“(e)认股权证股份数目。除第13(iii)条所列限制外,在依据第10条对行使价格作出任何调整的同时,行使本权证时可购买的权证股份数目应按比例增减,因此,经该等调整后,根据本协议就增加或减少的认股权证股份数目应付的合计行使价应与紧接该等调整前有效的合计行使价相同;但任何行使价调整或根据本条第10(e)条对合计可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数量的调整,不得基于低于每股认股权证股份5.00美元的行使价,并根据任何股票股息、股票分割(包括正向和反向)、股票组合、资本重组或类似事件进行调整。”
5.对认股权证第14条的修订。
| a. | 认股权证第十四节中“持有人”的通知信息,现将其全文修改重述如下: |
“如果持有:
Dialectic Technology SPV LLC
罗威顿大道119号
Rowayton,CT 06853
关注:John Fichthorn
电子邮件:
附一份送达(不构成通知):
Willkie Farr & Gallagher LLP
Page Mill路1801号,210套房
帕洛阿尔托,加利福尼亚州 94304
关注:Christopher M. Forrester
电子邮件:”
| b. | 兹将认股权证第14节中Pillsbury Winthrop Shaw Pittman LLP地址的第一行修改为“2400 Hanover Street”。 |
6.全面发力见效。自本协议之日起及之后,认股权证中凡提及“本认股权证”、“本认股权证”或类似含义的词语,均指经本修订修订的认股权证。除本协议明文规定的情况外,认股权证应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保持完全有效。
7.杂项。认股权证第17条所载的所有条款和规定应比照适用于本修订,并适用于经本修订修改的认股权证,作为一份单一协议,反映经特此修改的其中条款。
[签名页如下。]
作为证明,本协议各方自上述首次写入的日期和年份起已执行本修订第1号权证。
公司:
| Quantum Corporation |
||
| 签名: | /s/Hugues Meyrath |
|
| 姓名:Hugues Meyrath | ||
| 职务: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
持有人:
| DiaLECTIC TECHNOLOGY SPV LLC |
||
| 签名: | /s/John Fichthorn |
|
| 姓名:John Fichthorn | ||
| 标题:授权签字人 | ||
对手令的第一次修订
(禁止令)
签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