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附表14a
根据《公约》第14(a)条作出的代理声明
1934年证券交易法
备案人:股东
根据规则:14a-6(g)(1)提交
日期:2026-02-25
补充招标材料
关于股东提案:
关于残疾纳入和无障碍的审查和报告
本通讯由华特迪士尼公司的一位股东针对公司关于股东对上述提案投反对票的建议提交。
这个建议是什么,不是什么
该提案不寻求指导运营政策、授权特定便利或限制管理层的自由裁量权。它没有规定特定的结果或要求公司采用或扭转任何特定的商业惯例。
相反,该提案要求从法律、财务和声誉风险的角度对残疾包容和无障碍实践进行独立评估。所要求的审查旨在告知董事会层面的监督和股东对潜在风险敞口和改进机会的理解。
与股东评估相关的公司行为
股东在评估此建议时,可考虑公司就将其列入代理材料而采取的行动顺序。
最初,该公司试图排除该提案,声称该提案与普通业务运营有关,并且该主题事项已经通过现有的内部监督机制得到解决。该公司随后撤回了其排除请求,转而建议股东对该提案投反对票。
在反对该提议时,该公司对与独立审查相关的潜在成本、风险和意外后果进行了大量讨论。该公司进一步强调,鉴于现有的治理结构,这样的审查可能是不必要的或重复的。
这一顺序与股东评估标的是否提出超出常规操作的考虑有关。
过程保证和结果可见度
该公司的反对材料强调存在与残疾纳入和无障碍相关的内部治理框架、控制和审查流程。虽然承认存在此类进程,但通过参考结果而不是仅通过结构来评估监督的有效性是最恰当的。
该公司的材料在其残疾访问服务最近发生变化后,对基于结果的指标进行了有限的披露,包括访问模式、客人体验或安全考虑的变化。缺乏注重结果的信息可能与股东评估现有流程是否有效缓解已识别风险有关。
外部风险指标
该提议是在诉讼正在进行、国家媒体持续报道以及与公司残疾准入政策相关的持续公众监督的背景下提出的。这些外部指标表明,此事已经超出了纯粹的运营考虑,可能需要加强董事会层面的监督。
法律和声誉风险信号的存在与股东评估企业风险相关,尤其是在此类风险涉及面向客户的系统和品牌信任的情况下。
独立审查作为监督工具
独立第三方审查是一种普遍接受的治理机制,用于评估现有流程是否有效应对法律、财务和声誉风险。
重要的是,该提案允许公司选择审评人并定义评估范围,从而保留了董事会权力和管理层的酌处权。该建议并不要求公司实施具体的政策变更或采纳审评人的建议。
所要求的披露是摘要性质的,旨在为股东提供有关风险监督的增量透明度。
范围和负担
我们不认为该提议具有过度的规定性或操作负担。它没有强制要求改变现有计划,也没有对管理层施加实质性限制。
鉴于请求的有限性和非侵入性,股东可能会合理地得出结论,加强监督和透明度的潜在好处超过了相关成本。
结论
考虑到公司自身的行动、存在持续的法律和声誉风险指标,以及提案范围有限,独立审查可能会提供增量治理价值。该提案保留了董事会的自由裁量权,同时为股东提供了更多关于如何评估和管理已识别风险的见解。
因此,鼓励股东投票支持该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