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品97.1
KULR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克劳巴克政策
引言
公司的董事会认为,营造并维护一种强调诚信与责任心的企业文化,是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的。因此,董事会制定了这项政策,旨在对因违反联邦证券法规定的财务报告要求而导致的会计重述,而未被正确追回的某些基于激励的高管薪酬进行追偿。本政策的制定旨在遵循2010年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第954条的规定,该条款已纳入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D条中,同时亦符合根据证券交易法制定的规则10D-1以及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有限责任公司指南第811条的规定。除非本政策中有其他明确说明,否则所有专有术语均应遵循证券交易法中对该术语的定义。
管理
本政策的执行由董事会负责,或者根据董事会的授权,由薪酬委员会负责。因此,本文中提及董事会时,实际上指的是薪酬委员会。董事会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为最终决定,对所有相关方都具有约束力。
受保护的高管人员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的现任及前任高管人员。这些人员由董事会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0D条以及公司所上市的全国证券市场的上市标准来确定。此外,那些可能被董事会认为需遵守本政策的其他高管或员工也属于本政策的适用范围。(以下简称“受本政策约束的高管人员”)
冲销;会计重新表述
如果公司因严重违反证券法规定的财务报告要求而不得不重新编制财务报表,或者需要修正之前发布的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那么董事会有权要求这些受影响的高管退还或没收他们因违反规定而获得的额外激励报酬。这一要求适用于公司在需要重新编制财务报表之前的三个完整财政年度内所获得的额外激励报酬。
不当行为事件
如果受保护的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了不当行为,补偿委员会有权自行决定应退还的激励性补偿金额。
“不当行为事件”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该不当行为事件都必须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的财务或声誉损害,这一判断由赔偿委员会根据其独立判断来决定。
(a)严重违反公司商业行为准则和伦理规范的行为;以及/或
(b)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出现的严重疏忽、故意行为或欺诈行为。
基于激励的薪酬制度
根据本政策的规定,基于激励的薪酬指的是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这种薪酬的授予、获得或生效完全或部分基于某一财务指标的达成情况。
| ● | 年度奖金以及其他短期和长期的现金激励措施。 |
| ● | 股票期权/股权激励计划。 |
| ● | 股票增值权。 |
| ● | 限制性股票。 |
| ● | 限制性股票单位。 |
| ● | 绩效股份。 |
| ● | 绩效单位。 |
根据本政策的规定,基于激励的薪酬应在公司财务年度内被视为“已收到”。也就是说,当员工实际获得基于激励的薪酬时,该薪酬即被视为已收到,即使实际的支付或授予发生在该财务年度结束后。
财务报告指标指的是那些根据编制公司财务报表时所使用的会计原则来确定的指标,以及那些部分或完全由这些指标衍生出来的指标。这些指标包括:
| ● | 公司股价。 |
| ● | 总股东回报。 |
| ● | 收入。 |
| ● | 净收入。 |
|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 |
| ● | 来自运营活动的资金。 |
| ● | 流动性指标包括营运资金或运营现金流等。 |
| ● | 还包括投资资本回报率以及资产回报率等指标。 |
| ● | 诸如每股收益这样的盈利指标。 |
要被视为“财务报告指标”,并不要求将该指标体现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也不需要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提及该指标。
基于过度激励的薪酬制度:需退还的部分金额
应退还的金额,指的是基于错误数据计算出的激励性补偿金额,减去如果采用重新计算的金额所应支付的激励性补偿金额后的差额。这一数值的计算过程中,不得考虑任何已缴纳的税款。
如果董事会无法根据会计报表中的信息确定受影响的高管直接获得的额外激励补偿金额,那么他们将基于对会计报表所产生影响的合理估计来做出判断。
回收方式
董事会有权自行决定如何从受激励约束的高管人员处收回相应的报酬。具体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a) 要求退还之前支付的现金激励报酬;
(b) 寻求收回因获得、行使、处置、出售、转让或其他方式处理任何基于股权的奖励所获得的任何收益;
(c) 将从公司应支付给相关高管的其他赔偿金中扣除上述金额;
(d) 取消已生效或未生效的股票奖励;以及/或者
(e)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其他补救和赔偿措施,具体由委员会决定。
无需赔偿
公司不应对任何被认定为有问题的、基于激励措施的薪酬赔偿金额损失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解读/诠释
董事会有权对本政策进行解释和适用,并作出实施本政策所必需、适当或可行的所有决定。本政策的执行应符合《证券交易法》第10D条的要求,以及证券与交易委员会或该公司证券所上市的全国证券交易市场所制定的任何相关规则或标准。
生效日期
本政策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该政策适用于在2023年10月2日或之后,授予给受激励薪酬对象的薪酬待遇。
修改;终止
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随时修改本政策。在修改本政策时,董事会会考虑证券交易法第10D条所规定的联邦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最终规定,同时也会遵循该公司所上市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任何相关规则或标准。如果符合法律规定,董事会可以随时终止本政策。
其他赔偿权利
董事会希望本政策能够依法得到最大程度的执行。董事会可以规定,任何在生效日期或之后签订的雇佣合同、股权授予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都必须在授予相关权益时,要求受聘人员遵守本政策的条款。根据本政策享有的任何索赔权利,应属于公司可获得的其他救济途径或索赔权利的补充,而非替代这些途径或权利。
不可实施性
董事会应根据本政策收回任何超出合理的激励补偿金额。不过,如果这种收回行为不切实际,那么董事会可以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0D-1条以及该公司证券所上市的全国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来决定是否进行此类收回操作。
继任者
本政策对所有相关的高管人员及其受益人、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或其他法律代表都具有约束力且可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