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4
律师权
就以下签署人担任卡特彼勒有限公司(“公司”)高级职员而言,以下签署人兹构成并委任Nicole Puza、Daniel Walder或Melanie Koo各自或他们中的任何人单独行事,并具有完全替代权,成为以下签署人的真实合法的事实上的律师:
| (1) | 以以下签署人的名义并代表以下签署人准备、执行,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表格ID,包括对其的修订,以及获取代码、密码和/或密码所必需或适当的任何其他文件,使以下签署人能够向SEC提交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3(d)和16(a)条或SEC根据其通过的任何规则或条例要求的报告、表格、报表和附表的电子文件; |
| (2) | 根据《交易法》、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以及SEC根据其通过的规则和条例,以公司高级职员的身份为以下签署人并代表其执行144、3、4和5号表格及其所有修订; |
| (3) | 根据《交易法》和SEC根据其通过的规则和条例,以以下签署人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为以下签署人和代表以下签署人执行附表13D或附表13G及其所有和任何修订; |
| (4) | 为并代表以下签署人作出和执行任何和所有必要或可取的行为,以完成和执行任何此类表格144、3、4或5,或附表13D或附表13G,或其任何修订,并及时向SEC和任何证券交易所或类似机构提交此类表格及其任何修订;和 |
| (5) | 采取任何其他与上述有关的任何类型的行动,而任何该等事实上的律师认为,可能对以下签署人有利、符合其最佳利益或法律要求,但有一项谅解,即任何该等事实上的律师根据本授权书代表以下签署人签立的文件,其格式应为任何该等事实上的律师在该等事实上的酌情权下可能批准的条款和条件。 |
下列签署人特此授予每一名该等事实上的律师充分的权力和授权,以在行使本协议授予的任何权利和权力时,完全按照以下签署人在亲自出席时可能或可能做的所有意图和目的,作出和执行任何必要、必要或适当的任何行为和事情,并具有完全的替代或撤销权力,特此批准和确认任何该等事实上的律师,或任何该等事实上的替代或替代人,应凭借本授权书及本授权书所授予的权利和权力合法地作出或促使作出。以下签署人承认,上述事实上的律师在应以下签署人的请求担任此类职务时,并不承担,公司也不承担以下签署人遵守《交易法》第13(d)条或第16条或《证券法》第144条的任何责任。
本授权书应一直有效,直至以下签署人不再被要求就以下签署人持有和交易公司发行的证券提交表格144、3、4和5,除非以下签署人以交付给上述事实上的律师的签署书面形式提前撤销。此外,上述每名事实上的律师均为公司的雇员,当该事实上的律师不再是公司的雇员时,本授权书对该事实上的律师立即失效,但对作为公司雇员的事实上的律师仍具有完全的效力和效力,但须遵守前一句。
作为证明,下列签署人已促使本授权书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
| /s/MELANIE L KOO 08/01/2026 | /s/Lynn J. Good | |
| [封印] 梅兰妮L KOO 我的公证号# 133035767 2029年4月13日到期 |
签名: | |
| 姓名:Lynn J. Goo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