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则424(b)(7)提交
注册号:333-273111
前景补充
(至日期为2023年7月3日的招股章程)
1,158,539股
普通股
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涉及不时发售和转售最多1,158,539股我们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普通股”),可在行使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确定的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证券持有人”)持有的认股权证(“认股权证”)时发行。
行权价格,因此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可向卖出证券持有人发行的我们普通股的股份数量,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有所调整。因此,我们就认股权证可发行的普通股的股份数量可能会增加或减少。
我们没有根据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发售或出售我们的任何普通股股份,也不会从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涵盖的出售我们的普通股股份中获得任何收益。我们将支付普通股登记的所有费用以及与我们普通股的股份登记有关的某些其他费用和开支。
出售证券持有人将独立行事,就任何出售或非出售相关转让的时间、方式和规模作出决策。我们注册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所涵盖的证券并不意味着出售证券持有人将提供或出售我们在此提供的普通股的任何股份。出售证券持有人可以在一项或多项交易中以出售时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与现行市场价格相关的价格、协商价格或出售证券持有人不时确定的其他价格出售证券。见“分配计划”。
我们的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上市,代码为“JBL”。2025年1月23日,我们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普通股收盘价分别为171.24美元/股。
投资我们的普通股涉及风险。见"风险因素”开始于本招募说明书补充文件第S-4页,并在本招募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募说明书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中,以描述您在评估此类投资时应考虑的风险。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或任何州、省或地区证券委员会或任何其他监管机构均未批准或不批准这些证券或确定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及其所涉及的招股说明书是否真实、完整。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日期为2025年1月27日。
招股章程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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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i | ||||
| S-iii | ||||
| S-1 | ||||
| S-4 | ||||
| S-5 | ||||
| S-6 | ||||
| S-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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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14 | ||||
| S-14 | ||||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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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
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包括通过引用并入本文和其中的文件,包含某些属于或可能被视为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27A条(“证券法”)和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E条(“交易法”)含义内的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提供了基于某些假设的对未来事件的当前预期,包括与任何历史或当前事实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陈述。前瞻性陈述还可以通过“未来”、“预期”、“相信”、“估计”、“预期”、“打算”、“计划”、“预测”、“将”、“将”、“应该”、“可能”、“可能”等词语以及类似的术语来识别。前瞻性陈述并非对未来业绩的保证,公司的实际结果可能与前瞻性陈述中讨论的结果存在显着差异。预期结果的实现受到重大风险、不确定性和不准确假设的影响。如果这些风险或不确定性成为现实,或者基础假设被证明不准确,实际结果可能与过去的结果以及预期、估计或预测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您在考虑前瞻性陈述时应牢记这一点,并告诫您不要过分依赖前瞻性陈述。我们不承担公开更新前瞻性陈述的义务,无论是由于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除非法律或SEC的规则和条例要求。但是,建议您查阅我们就相关主题所做的任何进一步披露。可能造成这种差异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 | 调度生产,管理增长和资本支出,有效地最大限度地提高我们的制造能力的效率; |
| • | 管理客户需求的快速下降或增加以及可能发生的其他相关客户挑战; |
| • | 我们对有限数量客户的依赖; |
| • | 我们高效采购组件的能力以及对关键组件数量有限的供应商的依赖; |
| • | 与新兴企业的关系产生的风险; |
| • | 我们行业的技术和竞争变化; |
| • | 我们引入新的商业模式或计划需要实施新的能力的能力; |
| • | 竞争; |
| • | 运输问题; |
| • | 我们保持工程、技术和制造专长的能力; |
| • | 留住关键人员; |
| • | 与国际销售和运营相关的风险,包括地缘政治不确定性; |
| • | 能源价格上涨或短缺;我们通过收购实现预期盈利的能力; |
| • | 我们的重组活动产生的风险; |
| • | 涉及我国信息系统的问题,包括安全问题; |
| • | 监管风险(包括遵守或未遵守适用法规的费用;设计或制造缺陷产生的风险;因遵守或未遵守环境、健康和安全法律或法规而产生的风险、诉讼产生的风险和知识产权风险); |
S-iii
| • | 金融风险(包括陷入财务困境的客户或供应商;金融市场动荡;税务风险;信用评级风险;债务敞口风险;货币波动;资产减值); |
| • | 财务会计准则或政策的变更; |
| • | 自然灾害、气候变化或其他全球性事件的风险;以及 |
| • | 与环境、社会和治理考虑相关的预期所产生的风险。 |
有关可能导致未来结果或事件与我们的前瞻性陈述中明示或暗示的结果或事件存在重大差异的各种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的进一步列表和描述,请参阅标题为“风险因素”和“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的章节以及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中的其他部分。鉴于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读者不应过分依赖这些前瞻性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补充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以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和其中的文件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所有前瞻性陈述仅在其各自日期作出,我们不承担任何义务公开更新或更正任何前瞻性陈述以反映随后发生的事件或情况,或我们在此之后了解到的事件或情况。您应阅读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以及通过引用并入本文和其中的文件,但有一项理解,即我们未来的实际结果或事件可能与我们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所有归属于我们的前瞻性陈述都受到这些警示性陈述的明确限定。
S-四
S-1
我们的企业信息
我们的主要行政办公室位于10800 Roosevelt Boulevard North,St. Petersburg,Florida 33716,我们的电话号码是(727)577-9749。我们在https://www.jabil.com维护一个网站。在本网站上发现或以其他方式可通过本网站访问的信息并未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或随附招股说明书,您不应将其视为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或随附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
S-2
发行
| 出售证券持有人将提供的普通股 |
最多1,158,539股我们的普通股可在行使出售证券持有人持有的认股权证时发行。行权价格,因此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可向卖出证券持有人发行的我们普通股的股份数量,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有所调整。因此,我们可就认股权证发行的普通股的股份数量可能会增加或减少。 |
| 所得款项用途 |
我们将不会从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所涵盖的出售我们普通股的股份中获得任何收益。 |
| 风险因素 |
投资我们的普通股涉及高度风险。潜在投资者应仔细考虑页面题为“风险因素”标题下讨论的事项S-4在做出投资于我们的普通股的决定之前,我们的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的文件、我们未来的定期报告以及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其他信息。 |
| 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代码 |
JBL |
S-3
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涉及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确定的出售证券持有人,包括出售方证券持有人的质权人、受赠人、受让人或其他利益承继人不时回售我们的普通股股份,这些股份可在出售证券持有人持有的认股权证行使时发行。
2024年12月27日,我们向亚马逊 NV Investment Holdings LLC发行认股权证,以收购最多1,158,539股公司普通股(“认股权证股份”),初始行权价为每股137.7671美元。认股权证允许无现金行使,2031年12月27日到期。认股权证股份须就认股权证期限内购买的产品和服务的付款归属,部分认股权证股份已于认股权证发行时归属。收购交易(如认股权证所述)完成后,除某些例外情况外,认股权证的未归属部分将全额归属。只要认股权证未被行使,认股权证就不赋予卖出证券持有人任何投票权或任何其他普通股股东权利。行权价及认股权证股份数量按惯例进行反稀释调整。
此外,我们同意通过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2025年1月27日或之前向SEC提交招股说明书补充或上架登记声明,规定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的登记和出售。我们已与出售证券持有人商定,通过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使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构成其组成部分的登记声明保持持续有效,并应在到期时或到期前将该登记声明替换为继承登记声明,直至登记声明中包含的所有股份已按照此处描述的分配计划和方法出售之日。见“分配计划”。
下表列出有关出售证券持有人当前实益所有权的信息、出售证券持有人在此发售的我们普通股的股份数量以及有关出售证券持有人在本次发售完成后将实益拥有的股份的信息,假设出售证券持有人根据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可能不时发售的所有股份均已售出。
实益所有权是根据SEC的规则确定的,此类信息不一定表示出于任何其他目的的实益所有权。根据这些规则,实益所有权包括任何人拥有单独或共有投票权或投资权的任何股份,以及该人有权在60天内通过行使任何期权、认股权证或权利、通过转换任何证券或根据自动终止授权书或撤销信托、全权账户或类似安排而获得的任何股份。百分比是根据适用的SEC规则计算的,并基于出售证券持有人向我们提供的实益所有权以及截至2025年1月23日已发行和流通的109,534,982股我们的普通股。
| 股份 普通股 实益拥有 发售前 |
数量 股份 共同 提供的股票 本招股说明书 补充(1) |
普通股 后拥有的股票 提供(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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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售证券持有人 |
数 | 百分比 | 数 | 百分比 | ||||||
| 亚马逊 NV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3) |
59,582 | * | 1,158,539 | 0 | * | |||||
| * | 不到1% |
| (1) | 出售证券持有人可能发售的普通股股份数量包括在出售证券持有人持有的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发行的我们普通股的最大股份数量。我们普通股可发行的股票数量 |
S-6
| 认股权证在行使时可作上述调整,因此,认股权证在行使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数量可能在未来增加或减少,但可能会发生某些反稀释调整。 |
| (2) | 假设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所涵盖的所有普通股股份,并且出售证券持有人没有获得任何额外的普通股股份。 |
| (3) | 实益拥有的普通股股份包括认股权证基础的59,582股普通股,可在2025年1月27日的60天内行使。除了1,098,957股仅在某些归属事件时才能行使的认股权证基础普通股之外,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还登记了所有此类股份。 |
S-7
以下讨论概述了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所提供的我们普通股股份的所有权和处置的一般适用于非美国持有人(定义见下文)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本摘要基于经修订的1986年美国国内税收法典(“法典”)、根据其颁布的财政部条例(“财政部条例”)、裁决、官方声明和司法裁决,所有这些都在本协议发布之日生效,所有这些都可能发生变化和不同的解释,可能具有追溯效力。这种讨论仅限于购买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提供的我们普通股的股份,并将普通股股份作为《守则》中定义的“资本资产”(通常是为投资而持有的财产)持有的非美国持有人。此外,本摘要并未涉及根据特定持有人的特定情况或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法受到特殊待遇的持有人(例如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受监管投资公司、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免税实体、证券交易商、选择使用盯市会计方法的证券交易商,因与我们的普通股相关的任何毛收入项目在“适用的财务报表”中被考虑在内而受到特殊税务会计规则约束的人,经纪商、外籍人士、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合伙企业的实体或安排、“受控外国公司”(定义见《守则》)、“被动外国投资公司”(定义见《守则》)、作为跨式、对冲、转换交易或其他综合投资的一部分持有其普通股的人,以及须缴纳替代最低税的人),所有这些人都可能受到与下文概述的税收规则大不相同的税收规则的约束。此外,本次讨论不涉及美国联邦遗产税和赠与税考虑因素、替代性最低税收考虑因素、医疗保险税或任何州、地方或非美国税法的影响。无法保证美国国税局(“IRS”)不会就本文所述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主张或法院不会维持相反的立场。
潜在投资者应咨询其税务顾问,了解普通股股份的所有权和处置对他们的税务后果,以及美国联邦、州或地方税法、非美国税法或所得税条约根据其具体情况的适用性。
就本摘要而言,“非美国持有人”是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而不是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合伙企业的实体或安排,即不是美国持有人。“美国持有人”是普通股的受益所有人,即,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
| • | 美国公民或个人居民; |
| • | 在美国、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中或根据法律创建或组织的公司(或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公司的实体或安排); |
| • | 无论其来源如何,其所得均需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遗产;或 |
| • | 信托(1)如果美国境内的法院能够对其行政管理行使主要监督,并且一名或多名“美国人”(定义见《守则》)有权控制其所有实质性决定,或(2)已做出有效选择,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被视为“美国人”。 |
如果合伙企业(或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合伙企业的其他实体或安排)持有普通股,其合伙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待遇一般将取决于合伙人的地位和这种合伙企业的活动。持有普通股的合伙企业及其每个合伙人应根据其特定情况,就持有和处置普通股对其产生的税务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S-8
普通股的股息和分配
与我们的普通股相关的分配将被视为股息,其范围是从我们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E & P”)确定的当前或累计收益和利润中支付的。如果分配超过我们当前和累计的E & P,那么根据下一句,超出部分将首先被视为在持有人调整后的普通股税基范围内的资本回报,然后被视为出售或交换此类普通股的资本收益,但须遵守下文“-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普通股”中所述的税务处理。如果我们是或成为“美国房地产控股公司”(如下所述),如果(i)我们的普通股随后未被视为在已建立的证券市场上定期交易,或(ii)非美国持有人拥有我们普通股超过5%(5%),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扣留超过我们当前和累计E & P的任何分配给非美国持有人的15%(15%)。
一般来说,就我们的普通股向非美国持有人支付的股息被视为股息的分配将被征收30%(30%)的美国预扣税,或适用的所得税条约可能规定的较低税率。与该非美国持有人在美国境内开展贸易或业务有效相关的被视为股息的分配(如果适用的税收条约要求,可归属于该非美国持有人的美国常设机构)通常按照与非美国持有人是美国人相同的方式按净收入基础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并免征30%(30%)的预扣税(假设符合某些认证要求)。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公司的非美国持有人收到的任何此类有效关联分配,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被征收额外的“分支机构利得税”,税率为30%(30%)(或更低的适用条约税率)。
因收入与非美国持有人在美国进行的贸易或业务有效关联而主张适用的税收协定的利益或预扣税豁免,非美国持有人一般将被要求提供正确执行的IRS表格W-8BEN或W-8BEN-E(如果该非美国持有人主张税收协定的利益)或IRS表格W-8ECI(针对与美国境内的贸易或业务有效关联的收入)或其他实质上类似的表格。非美国持有者应就其根据相关税收协定享受福利的权利咨询其税务顾问。
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普通股
非美国持有者一般不会因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普通股而获得的任何收益而被征收美国联邦所得税或预扣税,除非:
| • | 该收益与非美国持有人在美国进行的贸易或业务有效关联(如果适用的所得税条约有此要求,可归属于非美国持有人在美国维持的常设机构),在这种情况下,收益通常将按一般适用于美国人的常规累进税率按净收入基础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对于公司非美国持有人,还可能需要缴纳额外的分支机构利润税; |
| • | 非美国持有人是在处置的纳税年度内在美国停留183天或以上的非居民外国人个人,且满足某些其他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收益一般将被征收美国联邦所得税,并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被美国来源的资本损失所抵消;或者 |
| • | 我们现在或曾经是《守则》中定义的“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USRPHC”),在以出售、交换、赎回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普通股之日结束的五年期间中较短者的任何时间,以及非美国持有人持有我们的普通股和某些其他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收益通常将作为与美国贸易或业务有效相关的收入征税。总的来说,我们 |
S-9
| 如果我们的“美国不动产权益”的总公平市场价值,等于或超过我们在全球范围内的不动产权益和用于贸易或业务的其他资产(均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确定)的合并公平市场价值的百分之五十(50%),则将成为USRPHC。我们认为,我们不是,也不期望成为USRPHC,尽管在这方面无法提供任何保证。 |
非美国持有者应就我们普通股所有权和处置的税务后果以及任何适用的所得税条约的影响咨询其税务顾问。
外国账户税收合规法案
根据《外国账户税收合规法案》及其颁布的法规和行政指导,对于某些外国金融机构(包括投资基金)持有或通过我们的普通股支付的股息,通常需要按30%(30%)的税率缴纳预扣税,除非该机构(i)另有资格获得豁免,(ii)与IRS签订并遵守协议,每年报告与以下机构的权益和维护的账户有关的信息,由某些美国人和由美国人完全或部分拥有的某些非美国实体拥有并对某些付款进行预扣的机构,或(iii)如果美国与适用的外国之间的政府间协议要求,则向其当地税务当局报告此类信息,后者将与美国当局交换此类信息。美国与适用的外国之间的政府间协议或其他指南可能会修改这些要求。同样,在某些情况下,由不符合某些豁免条件的非金融非美国实体的投资者持有的普通股股息,在每种情况下,一般都将被征收预扣税,除非该实体(i)证明该实体没有任何“实质性美国所有者”或(ii)提供有关该实体“实质性美国所有者”的某些信息,我们将反过来向IRS提供这些信息。因此,投资者持有我们普通股的实体将影响确定是否需要根据本段所述规则进行预扣。将不会就任何扣留的金额向持有人支付额外的金额。潜在投资者应咨询他们的税务顾问,了解这些规则对我们普通股投资的可能影响。
S-10
出售证券持有人,此处使用的包括受让人、受赠人、质权人和在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日期之后作为赠与、质押或其他转让从出售证券持有人收到的出售我们普通股股份的其他利益继承人,可以不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或我们普通股交易所在的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市场或交易设施或在私人交易中出售他们在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所涵盖的我们普通股的任何或全部股份。这些销售可能以固定价格、销售时的现行市场价格、与我们普通股的现行市场价格相关的价格、销售时确定的不同价格或协商价格进行。我们将不会收到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所涵盖的出售我们普通股的任何收益。在出售证券持有人赠与、质押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在此发售的普通股的范围内,该等受让方、受赠人、质权人或其他利益继承人可根据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不时要约出售普通股,但前提是,如《证券法》及其颁布的规则和条例要求,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已根据《证券法》第424(b)(3)条或其他适用条款进行修订,将该等受让方的名称纳入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项下的出售证券持有人名单。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出售证券持有人在出售我们的普通股股票时可以使用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方法:
| • | 普通经纪交易和经纪自营商招揽买方的交易; |
| • | 经纪自营商将试图以代理身份出售普通股股份但可能作为委托人定位和转售部分大宗交易以促进交易的大宗交易; |
| • | 由经纪自营商作为本金购买并由经纪自营商为其账户转售; |
| • | 根据适用的交易所规则进行的交易所分配; |
| • | 私下协商交易; |
| • | 在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为其组成部分的登记声明生效日期后订立的卖空交易的结算; |
| • | 在期权交易中; |
| • | 通过出售证券持有人根据《交易法》第10b5-1条订立的交易计划,这些交易计划在根据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任何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进行发售时已经到位,其中规定根据此类交易计划中描述的参数定期转售其普通股股份; |
| • | 通过期权的书面或结算或其他套期保值交易,无论是通过期权交易所还是其他方式; |
| • | 任何此类销售方法的组合;和 |
| • | 适用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方法。 |
出售证券持有人还可以依据《证券法》第144条(在该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出售我们普通股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或在免于登记的其他交易中出售,而不是根据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前提是它们符合标准并符合这些规定或豁免的要求。出售证券持有人有唯一和绝对的酌处权,如果他们认为购买价格在特定时间不能令人满意,则不接受任何购买要约或出售任何普通股。
出售证券持有人可以选择通过交付招股说明书的方式,根据登记声明(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构成其中的一部分)向其成员、合伙人、股东或其他权益持有人进行普通股的实物分配。如果此类成员、合伙人、股东或其他权益持有人不是我们的关联公司,则此类成员、合伙人、股东或其他权益持有人可能因此通过根据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构成部分的登记声明进行分配而获得我们普通股的自由流通股份。
S-11
销售证券持有人聘请的经纪自营商,可以安排其他经纪自营商参与销售。如果出售证券持有人通过向或通过承销商、经纪自营商或代理人出售我们的普通股来实现此类交易,则此类承销商、经纪自营商或代理人可以从出售证券持有人(或者,如果任何经纪自营商作为普通股股份购买者的代理人,则从购买者)获得金额有待协商的折扣、优惠或佣金形式的佣金,但除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规定的情况外,此类折扣、优惠和佣金将不超过所涉及的交易类型的惯例。
就出售我们的普通股或其中的权益而言,出售证券持有人可能会与经纪自营商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对冲交易,而后者可能会在他们承担的头寸对冲过程中从事卖空普通股的行为。出售证券持有人还可以卖空我们的普通股股份,如果此类卖空应在作为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一部分的登记声明生效日期之后发生,则将这些证券交付以结清其空头头寸,或将普通股出借或质押给经纪自营商,而经纪自营商反过来可能会出售这些证券。出售证券持有人还可以与经纪自营商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期权或其他交易或创设一种或多种衍生证券,这些证券需要向该经纪自营商或其他金融机构交付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所提供的股份,而该股份可根据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经补充或修订以反映该交易)转售该经纪自营商或其他金融机构。尽管有上述规定,出售证券持有人已被告知,他们不得使用在登记声明上登记的我们的普通股股份,而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是其中的一部分,以涵盖在该登记声明生效日期之前对我们的普通股进行的卖空。
出售证券持有人可根据客户协议的保证金条款不时将其部分或全部普通股股份的担保权益质押或授予其经纪自营商,或授予其他方以担保其他义务。出售证券持有人发生保证金贷款或其他有担保债务违约的,经纪自营商或有担保方可以根据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不时要约出售由此质押或担保的普通股股份。
出售证券持有人和参与出售或分配普通股股份的任何其他人将受到《证券法》、《交易法》及其下的规则和条例的适用条款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条例M。这些条款可能会限制出售证券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购买和出售任何普通股股份的某些活动,并限制购买和出售任何普通股股份的时间,这些限制可能会影响普通股股份的可销售性。
出售证券持有人和参与出售我们普通股股份的任何经纪自营商或代理人可能被视为与此类出售相关的《证券法》含义内的“承销商”。在这种情况下,此类经纪自营商或代理商收到的任何佣金以及他们购买的我们普通股股份转售的任何利润可能被视为《证券法》规定的承销佣金或折扣。出售证券持有人已通知公司,其不是注册经纪自营商,并且与任何人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书面或口头协议或谅解,以分配我们的普通股股份。
为了遵守某些州的证券法,如果适用,我们的普通股必须仅通过注册或持牌经纪人或交易商在这些司法管辖区出售。此外,在某些州,我们的普通股不得出售,除非它们已在适用的州注册或有资格出售,或者可以获得并遵守注册或资格要求的豁免。
我们将支付普通股登记的所有费用以及与我们普通股的股份登记有关的某些其他费用和开支。我们已同意赔偿出售证券持有人与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所提供的股份登记有关的责任,包括《证券法》和州证券法规定的责任。
S-12
在《证券法》及其颁布的规则和条例要求的范围内,我们将出售的普通股的股份数量、出售证券持有人的名称、各自的购买价格和公开发行价格、任何代理、交易商或承销商的名称以及构成补偿的任何适用的佣金、折扣和其他项目,以及就特定要约允许或重新允许或支付给任何经纪自营商的任何折扣、佣金或特许权,将在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列出,或在适当情况下,本招募说明书补充文件为其组成部分的注册说明书的生效后修订。
无法保证任何出售证券持有人将出售根据登记声明登记的我们普通股的任何或全部股份,而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是其中的一部分。
在任何情况下,在未经公司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出售证券持有人的分配方式不得采取包销发行我们普通股股票的形式。
一旦根据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构成部分的登记声明出售,我们的普通股股份将在我们的关联公司以外的人手中自由交易。
S-13
某些法律事务将由Skadden,Arps,Slate,Meagher & Flom LLP,New York,New York为我们传递。
我们根据《交易法》向SEC提交年度、季度和当前报告、代理声明和其他信息。我们的SEC文件可在SEC网站https://www.sec.gov上免费提供给您。您也可以通过访问我们的网站http://www.jabil.com获取更多信息。在我们的网站上发现或以其他方式可通过我们的网站访问的信息未纳入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或我们向SEC提交或提供的任何其他报告或文件,也不构成其一部分。
SEC允许我们将“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纳入此前已提交的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这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向您推荐单独提交给SEC的另一份文件向您披露重要信息。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被视为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的一部分,但任何被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所取代的信息除外。我们已根据《交易法》向SEC提交了下列文件(文件编号001-14063),这些文件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 • | 我们的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8月31日止年度的10-K表格; |
| • | 我们的季度报告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财政季度的10-Q表格; |
| • | 我们当前关于表格8-K的报告,提交于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3日及2025年1月27日(但就上述每一份当前报告而言,其任何已提供而未备案的部分不应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 |
| • | 我们于2024年12月12日向SEC提交的与将于2025年1月23日举行的年度股东大会相关的代理声明中那些通过引用并入我们的年度报告的部分截至2024年8月31日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及 |
| • | 我们的注册声明中包含的对我们普通股的描述于1998年4月28日提交的表格8-A(档案编号001-14063),经我们提交的普通股说明更新为我们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的附件 4.9,以及为更新此类描述而提交的任何后续修订或报告。 |
我们根据《交易法》第13(a)、13(c)、14或15(d)条在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日期或之后以及在我们的普通股发行终止之前向SEC提交的所有文件(但不是我们提供的文件)将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并将自动更新和取代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任何先前提交的文件中的信息。
S-14
如有要求,我们将向收到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副本的每个人(包括任何实益拥有人)提供一份已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但未随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一起交付的任何或所有信息的副本(不包括未通过引用具体并入本文的此类文件的展品)。要免费获得这些文件的副本,您可以通过以下地址写信或打电话给我们:
捷普公司
关注:投资者关系及沟通
罗斯福大道北10800号
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33716
(727) 577-9749
S-15
前景
捷普公司
债务证券
优先股
普通股
认股权证
存托股份
单位
我们可能会不时以一种或多种方式发售和出售:债务证券、优先股、普通股、认股权证、存托股,或包含两种或多种此类证券的单位。我们的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上市,交易代码为“JBL”。我们尚未确定本招股说明书可能提供的任何其他证券是否将在任何交易所、交易商间报价系统或场外市场上市。
我们可以在一次或多次发行中出售这些证券的任何组合,其金额、价格和条款将在适用的发行时确定。
本招股章程描述了可能适用于这些证券的一些一般条款。我们将在本招股说明书的一份或多份补充文件中提供这些证券的具体条款。本招募说明书除附有招募说明书补充说明外,不得用于出售证券。招股说明书补充资料可以增加、更新或者变更本招股说明书所载信息。投资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及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资料。
我们的证券可以直接发售,可以通过我们不时指定的代理人发售,也可以向或通过承销商或交易商发售。如有任何代理人或承销商参与出售我们的任何证券,其名称,以及他们之间或其中任何适用的购买价格、费用、佣金或折扣安排,将在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或其他发售材料中列出。
投资我们的证券涉及风险。在投资我们的证券前,请参阅本招股章程第4页的“风险因素”、任何随附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以及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章程或任何随附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任何州证券委员会均未批准或不批准这些证券或传递本招募说明书的充分性或准确性。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本招股说明书的日期为2023年7月3日。
您应仅依赖本招股说明书、任何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或发行人自由编写的招股说明书以及我们向您推荐的其他文件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我们没有授权任何其他人向您提供不同或额外的信息。如果有人向你提供不同或额外的信息,你不应该依赖它。您不应假定本招股章程、任何随附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或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或其中的任何文件中的信息在适用文件正面日期以外的任何日期都是准确的。自该日期起,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前景可能已发生变化。在不允许要约或出售的任何司法管辖区,或提出该要约或出售的人没有资格这样做的任何司法管辖区,或向向向其提出该要约或招揽是非法的任何人,我们均不会提出出售该证券的要约。
本招股章程或任何随附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的信息可能并不包含对您可能重要的所有信息。在作出投资决定前,应阅读本整份招股章程及任何随附的招股章程补充或发行人自由撰写的招股章程,以及本招股章程及任何随附的招股章程补充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请参阅“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和“通过参考纳入”。
在本招股章程及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使用时,除非另有说明或文意另有所指,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则“公司”、“捷普”、“我们”、“我们的”或“我们”指的是捷普公司连同其合并子公司。
本招股说明书是我们作为“知名的经验丰富的发行人”使用“货架”注册流程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表格S-3上的自动货架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在此搁置程序下,我们可能会不时在一项或多项发售中发售和出售本招股章程所述证券的任何组合。
本招股说明书为您提供了我们可能提供的这些证券的一般描述。每次我们出售证券时,我们将提供一份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其中将包含有关所发售证券和发售条款的具体信息,包括拟发售证券的详细描述、拟发售证券的具体数量或金额、此类证券的价格、我们将向或通过其出售证券的任何代理、承销商或交易商的名称以及与该代理、承销商或交易商的任何安排的描述,以及有关证券将上市的任何证券交易所或自动报价系统的信息。招股说明书补充还可能增加、更新或变更本招股说明书所载信息。本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与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资料如有不一致之处,应以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资料为准。
本招股说明书并未包含其构成部分的注册声明中包含的所有信息。欲了解更多信息,我们请您参阅整个注册声明,包括其展品。本招募说明书中有关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的条款或内容的陈述不一定完整。对于作为证物提交到注册声明的这些合同、协议或文件中的每一个,我们请您参考实际证物,以更完整地描述所涉及的事项。
本招股说明书和本招股说明书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包含的某些陈述属于或可能被视为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27A条(“证券法”)和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E条(“交易法”)含义内的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提供了当前对未来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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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某些假设的事件,包括与任何历史或当前事实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陈述。前瞻性陈述也可以通过“未来”、“预期”、“相信”、“估计”、“预期”、“打算”、“计划”、“预测”、“将”、“将”、“应该”、“可以”、“可以”、“可能”等词语以及类似的术语来识别。前瞻性陈述并非对未来业绩的保证,公司的实际结果可能与前瞻性陈述中讨论的结果存在显着差异。预期结果的实现受到重大风险、不确定性和不准确假设的影响。如果这些风险或不确定性成为现实,或者基础假设被证明不准确,实际结果可能与过去的结果以及预期、估计或预测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您在考虑前瞻性陈述时应牢记这一点,并告诫您不要过分依赖前瞻性陈述。我们不承担公开更新前瞻性陈述的义务,无论是由于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除非法律或SEC的规则和条例要求。但是,建议您查阅我们就相关主题所做的任何进一步披露。可能造成这种差异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 | 调度生产,管理增长和资本支出,有效地最大限度地提高我们的制造能力的效率; |
| • | 管理客户需求的快速下降或增加以及可能发生的其他相关客户挑战; |
| • | 新冠疫情爆发的范围和持续时间及其对我们的运营、站点、客户和供应链的影响; |
| • | 我们对有限数量客户的依赖; |
| • | 我们高效采购组件的能力以及对关键组件数量有限的供应商的依赖; |
| • | 与新兴企业的关系产生的风险; |
| • | 我们行业的技术和竞争变化; |
| • | 我们引入新的商业模式或计划需要实施新的能力的能力; |
| • | 竞争; |
| • | 运输问题; |
| • | 我们保持工程、技术和制造专长的能力; |
| • | 留住关键人员; |
| • | 与国际销售和运营相关的风险; |
| • | 能源价格上涨或短缺; |
| • | 我们通过收购实现预期盈利的能力; |
| • | 我们的重组活动产生的风险; |
| • | 涉及我国信息系统的问题,包括安全问题; |
| • | 监管风险(包括遵守或不遵守适用法规的费用;设计或制造缺陷产生的风险;知识产权风险); |
| • | 金融风险(包括陷入财务困境的客户或供应商;金融市场动荡;税务风险;信用评级风险;债务敞口风险;货币波动;资产减值); |
| • | 财务会计准则或政策的变更;和 |
| • | 自然灾害、气候变化或其他全球性事件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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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可能导致未来结果或事件与我们的前瞻性陈述中明示或暗示的结果或事件存在重大差异的各种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的进一步列表和描述,请参阅标题为“风险因素”和“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的章节以及本招股说明书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中的其他部分。鉴于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读者不应过分依赖这些前瞻性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和本招股说明书中以引用方式纳入的文件中包含或纳入的所有前瞻性陈述仅在其各自日期作出,我们不承担任何义务公开更新或更正任何前瞻性陈述以反映随后发生的事件或情况,或我们在此之后了解到的事件或情况。您应完整地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和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的文件,并理解我们的实际未来结果或事件可能与我们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归属于我们的所有前瞻性陈述均明确受到这些警示性陈述的限制。
我们是全球制造服务和解决方案的领先供应商之一。我们为各行业和终端市场的公司提供全面的电子设计、生产和产品管理服务。我们的服务使我们的客户能够降低制造成本,改善供应链管理,减少库存过时,降低运输成本并减少产品履行时间。我们的制造和供应链管理服务和解决方案包括创新、设计、规划、制造和组装、交付和管理资源和产品的流动。我们几乎所有的收入都来自生产和产品管理服务(统称为“制造服务”),其中包括生产按照客户规格制造然后提供给客户的有形组件的行为。
我们主要通过专门的业务部门为客户提供服务,这些业务部门将高度自动化、连续的流程制造与先进的电子设计和设计相结合,以实现可制造性。我们目前依赖,并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将继续依赖相对少数的客户获得我们净收入的很大比例,而这反过来又取决于他们的增长、生存能力和财务稳定性。
我们在遍布全球的设施中开展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爱尔兰、马来西亚、墨西哥、新加坡和美国。我们的大部分净收入来自我们的国际业务。我们的全球制造生产场所允许客户在其产品的最佳位置同时制造产品。我们的全球存在是评估和执行我们的商业机会的关键。
我们有两个报告分部:电子制造服务(“EMS”)和多元化制造服务(“DMS”),它们是根据所提供服务的经济概况进行组织的,包括制造能力、市场战略、利润率、资本回报率和风险概况。我们的EMS部门专注于利用IT、供应链设计和工程、主要以核心电子产品为中心的技术,利用我们大规模的制造基础设施和我们为广泛的终端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我们的EMS部门是一项大批量业务,以更快的速度(即周期时间)和更大的数量生产产品,主要包括5G、无线和云、数字印刷和零售、工业和半帽以及网络和存储行业的客户。我们的DMS部门专注于提供工程解决方案,重点是材料科学、技术和医疗保健。我们的DMS部门主要包括汽车和运输、联网设备、医疗保健和包装以及移动行业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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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监控当前的经济环境及其对我们所服务的客户以及终端市场的潜在影响,并密切管理我们的成本和资本资源,以便我们能够随着情况的变化做出适当的反应。
我们的主要行政办公室位于10800 Roosevelt Boulevard North,St. Petersburg,Florida 33716,我们的电话号码是(727)577-9749。
投资我们的证券涉及风险。在作出投资决定前,您应仔细考虑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风险因素”标题下和我们最近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中“风险因素”标题下以及其他地方所载的特定风险,任何随后提交的10-Q表格季度报告和任何随后提交的8-K表格当前报告,这些都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见下文“以引用方式纳入”。
除非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否则出售本招股章程所提供的任何证券的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一般公司用途。一般公司用途可包括但不限于:
| • | 营运资金; |
| • | 对其他业务的收购或投资; |
| • | 资本支出; |
| • | 偿还未偿债务; |
| • | 回购我们的普通股股份;和 |
| • | 对我们子公司的垫款或投资。 |
待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所述的任何具体申请,所得款项净额可初始投资于短期计息账户、证券或类似投资。
以下对债务证券的描述列出了债务证券的某些重要条款和规定,这些条款和规定是我们可能提供的所有系列债务证券共有的(除非在与特定系列有关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任何特定系列债务证券的其他重要具体条款将在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进行描述。因此,对于特定发行的债务证券的条款描述,必须同时参考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以下描述。如果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描述的债务证券的任何特定条款与此处描述的任何条款不同,则此处描述的此类条款应被视为已被该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取代。除非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债务证券将根据日期为2008年1月16日的契约在一个或多个系列中发行,该契约由美国与作为受托人的美国银行信托公司,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纽约梅隆银行信托公司,N.A.的最终利益继承人)签署。该契约受1939年《信托契约法》(经修订)(“信托契约法”)的约束和管辖,作为注册声明的证据提交,本招股说明书构成其中的一部分,并包含本节所述事项的全文。
4
由于下文所列契约和债务证券的重大条款摘要以及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所列特定系列债务证券的重大条款摘要并不完整,您应参考契约和债务证券以获取有关契约(包括定义条款)和债务证券的条款和条款的完整信息。每当提及契约的特定条款、节或已定义的术语时,这些条款、节或已定义的术语均通过引用并入本文,而作出此类声明所涉及的声明则通过此类引用对其整体进行限定。
当用于这种债务证券描述时,除非另有说明或上下文另有要求,“公司”、“捷普”、“我们”、“我们的”或“我们”等术语仅指捷普公司,而不是其任何子公司。
一般
与由此而提供的一系列债务证券有关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将描述所提供的债务证券的具体条款,包括(如适用)但不限于:
| • | 该等债务证券的名称及将包括该等证券的系列; |
| • | 对该等债务证券的本金总额的任何限制; |
| • | 发行该等债务证券的价格(以其本金的百分比表示); |
| • | 支付该等债务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的话)的一个或多个日期,或厘定该等日期的方法或方法(如有的话); |
| • | 该等债务证券的计息利率(如有的话)或厘定该等利率的方法(如有的话)、产生该等利息的日期(如有的话)或厘定该等日期的方法(如有的话),以及厘定该等日期(如有的话)的基础(如不包括一年360天十二个30天月的利息); |
| • | 该等利息(如有的话)将予支付的日期及有关的记录日期(如有的话); |
| • | 支付该等债务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及利息(如有)或任何额外金额(定义见下文)的一个或多个地方,以及可交回该等债务证券以进行转让及交换登记的一个或多个地方(如在纽约市之外或以外); |
| • | 如适用,Jabil可选择赎回债务证券或持有人可选择回购的债务证券的一个或多个日期、期限、价格或价格以及其他条款和条件; |
| • | 公司是否有义务根据偿债基金赎回或购买任何债务证券,如果有,任何偿债基金或类似规定的条款; |
| • | 任何该等债务证券是否应以记名形式作为记名证券或不记名形式作为不记名证券发行或两者兼而有之,如以不记名形式发行,则有关的条款和条件以及发行该等不记名证券的任何限制(包括交换为同一系列的记名证券); |
| • | 是否将以临时或永久全球形式发行任何此类债务证券,如果是,则此类全球债务证券的存托人身份; |
| • | 该系列任何已登记证券的任何利息应予支付的人,但登记证券(或一种或多种先前证券(即证明全部或部分相同债务的每一先前债务证券证明其名下的人除外) |
5
| 特定债务证券))在此类利息的常规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支付该系列任何无记名证券的任何利息的方式或向其支付的人,如果不是在各自到期时出示和交出与其相关的息票时支付,以及支付临时全球债务证券的任何应付利息的程度或方式,如果不是以契约中规定的方式支付; |
| • | 该等债务证券的本金金额,如非其全部本金金额,须于该等债务证券的加速到期时支付的部分; |
| • | 可发行此类债务证券的授权面额,如果不是面额为1,000美元及其任何整数倍(在注册证券的情况下)或5,000美元(在无记名证券的情况下); |
| • | 债务证券是否可转换为普通股股份和/或可交换为其他证券,无论是否由捷普发行,如果是,债务证券可如此转换或可交换的条款和条件; |
| • | 该等债务证券是否为优先债务证券或次级债务证券,如为次级债务证券,则适用于该等证券的特定次级条款; |
| • | 就优先债务证券而言,该系列的优先债务证券是否将以Jabil的任何资产或财产的质押或担保权益作为担保,如果是,则适用于此的具体担保条款; |
| • | 就次级债务证券而言,该系列的该等次级债务证券将优先于或从属于捷普在受偿权上的其他系列次级债务证券或其他债务的相对程度(如有),不论该等其他系列的次级债务证券或其他债务是否未偿还; |
| • | 认股权证行权时是否发行该等债务证券,该等债务证券的认证和交付时间、方式和地点; |
| • | 与债务证券有关的违约事件或契诺的任何删除、修改或补充;及 |
| • | 该等债务证券的任何其他条款。 |
债务证券可作为原始发行贴现证券(即规定根据契约在加速时宣布金额低于其本金面值到期应付的债务证券)以低于其本金金额的大幅折扣出售。在任何原始发行贴现证券的到期加速的情况下,在该加速时应支付给其持有人的金额将按照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所述的方式确定。适用于原始发行贴现证券的重大联邦所得税和其他考虑因素将在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进行描述。
根据契约,任何系列的债务证券的条款可能不同,捷普可以在未经任何系列的债务证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重新开放先前系列的债务证券并发行额外的债务证券或建立该系列的额外条款。
赎回及回购
任何系列的债务证券可由Jabil选择赎回,可根据偿债基金或其他方式进行强制赎回,或可由Jabil根据持有人的选择进行回购,在每种情况下均按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规定的条款、时间和价格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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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及交换
任何系列的债务证券可转换为或可交换为普通股股份、优先股股份或其他证券的条款(如有),无论是否由捷普、财产或现金发行,或上述任何一项的组合,将在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列出。此类条款可能包括转换或交换条款,要么是强制性的,由持有人选择,要么是由捷普选择,其中债务证券持有人将收到的证券、财产或现金将根据相关因素并在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所述的时间进行计算。
登记、转让、支付及付款代理
除非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各系列债务证券将仅以记名形式发行,不附带票息。然而,契约规定,捷普也可以仅以无记名形式发行债务证券,或以注册和无记名形式发行。
除非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注册证券将以1,000美元或其任何整数倍的面额发行,无记名证券将以5,000美元的面额发行。
除非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债务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如有)将予支付,债务证券可在捷普将在纽约市曼哈顿区维持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交还,以进行转让或交换登记,但与任何已登记证券有关的利息可由捷普选择以支票方式支付,邮寄至有权获得该地址的人的地址,该地址应出现在证券登记册上,或通过转账方式转入收款人在位于美国的银行开立的账户,不得对任何债务证券的转让或交换登记收取服务费,但捷普可能会要求支付一笔足以支付任何税款或其他政府费用以及可能与此相关的任何其他费用的款项。
除非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否则将不会在美国的任何办事处或机构或通过邮寄到美国任何地址的支票或通过转账到位于美国的银行的账户来支付与任何无记名证券有关的本金、溢价、利息或额外金额;但前提是,如果与任何无记名证券有关的欠款应以美元支付,有关任何此类无记名证券的付款可在受托人的公司信托办事处或在Jabil在纽约市曼哈顿区指定的任何办事处或机构进行,前提是(但仅限于)Jabil为此目的在美国境外的所有办事处支付此类本金、溢价、利息或额外金额的全额是非法的,或受到外汇管制或类似限制的有效排除。
除非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捷普将不会被要求做以下事情:
| • | 发行、登记任何系列债务证券的转让或交换,期限自邮寄任何拟赎回的同类期限的该系列债务证券的赎回通知之日前15日开市起至选择赎回债务证券当日收市时止; |
| • | 登记要求赎回的任何已登记证券或其部分的转让或交换,但任何已登记证券的未赎回部分被部分赎回的除外; |
| • | 交换任何要求赎回的不记名证券,但在就该不记名证券作出规定的范围内,该不记名证券可交换为该系列和类似期限的已登记证券,但须立即交出该已登记证券以进行赎回,并附有与契约一致的付款书面指示;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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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根据持有人的选择发行、登记转让或交换任何已交还的债务证券,但此类债务证券中不得如此偿还的部分(如有)除外。 |
某些盟约
除下文或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所述外,捷普或其任何子公司均不会受到契约的限制:
| • | 产生任何债务或其他义务, |
| • | 就捷普或该等附属公司的股本支付股息或作出分派,或 |
| • | 购买或赎回Jabil或此类子公司的股本。 |
此外,除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可能规定的情况外,Jabil将不会被要求维持任何财务比率或特定水平的净值或流动性,或在涉及Jabil或其任何子公司的控制权变更或其他可能对债务证券的信誉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时回购或赎回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任何债务证券的条款。除其他事项外,契约不包含旨在为债务证券持有人提供任何保护的契约,以防发生涉及捷普的高杠杆交易或其他可能对债务证券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的交易,但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可能规定的情况除外。
契约包含以下主要契约,除非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规定:
对留置权的限制
捷普不会、也不会允许任何受限制的子公司(定义见下文)对任何财产(包括股本份额或债务)或资产(无论是现在拥有的还是以后获得的)设立、招致、发行或承担任何留置权(定义见下文),以担保捷普、任何受限制的子公司或任何其他人的债务(定义见下文)(包括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信贷便利(定义见下文)下的债务,但在任何此类情况下均不与设立同时有效提供,就适用系列的债务证券(连同,如果Jabil如此确定,Jabil或当时存在或其后创建的不从属于该系列债务证券的受限制子公司的任何其他债务)产生或承担此类留置权将由任何此类留置权与此类有担保债务同等和按比例(或在此之前)提供担保,只要此类有担保债务是如此担保的。但就信贷融资而言,该等债务将与根据该等融资授出任何留置权同时产生,不论当时信贷融资项下是否有任何债务尚未清偿。
但是,除根据信贷便利授予的任何留置权的情况外,上述限制将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 (一) | 对原发行适用系列债务证券之日或为适用系列债务证券可能指明的其他日期存在的捷普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财产或资产的留置权; |
| (二) | 对以下定义的任何人的财产或资产的留置权,在该人成为受限制子公司或通过一项或一系列交易与捷普或受限制子公司合并或并入或合并之前存在,或在通过一项或一系列交易将某人的财产作为一个整体或基本上作为一个整体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给捷普或受限制子公司时存在,或其后根据在该人成为受限制附属公司之前订立的合约承诺而产生,而不是在考虑任何该等合并或合并或任何该等出售、租赁或其他处置时;但该等留置权不得延伸至捷普或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的任何其他财产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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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对Jabil或在收购时存在的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财产或资产(包括通过合并或合并进行的收购)的留置权;前提是此类留置权在此类收购之前就已存在,且不是在考虑此类收购时产生的,且不得延伸至Jabil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任何其他财产或资产; |
| (四) | 对Jabil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财产(包括在厂房或设施的情况下,其架设的土地和由其一部分组成的固定装置)或资产的留置权,以确保支付其全部或任何部分购买价款,或开发、运营、建造、改建、维修或改进其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成本,或为在收购此类财产或资产或完成任何此类开发、运营、建设之前、当时或之后180天内产生、招致、承担或担保的任何债务提供担保,变更、维修或改善(以较后者为准),目的是为购买价款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该等费用提供资金(条件是,在留置权确保支付Jabil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视情况而定)的任何财产或资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购买价款的情况下,或在为该购买价款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提供资金的目的而设定、招致、承担或担保的任何债务的情况下,此类留置权仅限于当时获得的财产或资产及其固定改良以及为获得此类财产或资产而成立的任何人的股本,并且,进一步规定,在留置权确保支付Jabil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视情况而定)的任何财产的开发、运营、建设、变更、维修或改良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成本的情况下,或确保为为融资全部或任何部分此类成本而产生、招致、承担或担保的任何债务的情况下,此类留置权仅限于当时正在开发、建造、变更、修缮或改良的资产或财产以及在其上架设此类财产的土地和包含其中一部分的固定装置); |
| (五) | 为受限制子公司欠捷普或受限制子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的留置权; |
| (六) | 对捷普或受限制子公司的财产的留置权有利于美国或其任何州,或有利于美国或其任何州的任何部门、机构、工具或政治分支机构,或有利于任何其他国家,或其任何部门、机构或工具或政治分支机构,在每种情况下(a)根据任何合同或法规确保部分、进度、预付款或其他付款,(b)确保为融资全部或任何部分购买价格或建造成本而招致的债务,安装或改善受此类抵押约束的财产,包括抵押,以担保污染控制或工业收入债券类型的债务,或(c)担保由美国、任何州、任何外国或任何此类司法管辖区的任何部门、机构、工具或政治分支机构发行或担保的债务; |
| (七) | 成文法或普通法房东、承运人、仓库管理人、机械师、供应商、材料人、修理工或其他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类似留置权,以及与尚未拖欠的金额或被迅速提起并勤勉进行的适当法律程序善意质疑的金额有关的留置权,在后一种情况下,应为此作出符合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定义见下文)要求的准备金或其他适当规定(如有); |
| (八) | 对尚未拖欠的税款、摊款或政府收费的留置权,或正在被迅速提起并勤勉进行的适当法律程序善意质疑,在后一种情况下,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要求的范围内,为此保留了足够的准备金或其他适当规定; |
| (九) | 分区限制、地役权、路权或所有权上的轻微缺陷或违规行为以及对财产的其他类似收费或产权负担不会对捷普或任何受限制的子公司使用此类财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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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 与收购有关订立的惯常存款或准备金安排; |
| (十一) | 在行业惯常的一般参数范围内,并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留置权,以确保在任何利率协议、货币协议或其他仅旨在保护Jabil或其任何受限制子公司免受利率、货币或商品价格波动的类似协议下的债务; |
| (十二) | (a)与工人赔偿、失业保险或类似法律和其他类型的法定义务或任何官方机构的要求有关的留置权,包括为获得对经营业务有用的特许经营权或许可证,或(b)确保履行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按照行业惯例或海关或上诉保证金产生的担保义务,或(c)确保履行投标、投标、租赁、建造、销售或服务合同以及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类似义务,或(d)确保与海关、关税、政府实体或供应商向该人提供的消费税、增值税、租金或货物或服务(包括公用事业服务),或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构成运营费用的其他类似项目,或(e)获得或担保与上述(a)、(b)、(c)和(d)条所述活动相关的信用证、担保、债券或其他担保或保证有关的债务,在(a)、(b)、(c)、(d)和(e)中的每一项均未因借款而招致或作出的情况下; |
| (十三) | 与允许的应收款交易有关的应收款、租赁或其他金融资产的留置权; |
| (十四) | 针对Jabil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判决留置权不会导致违约事件; |
| (十五) | 与(a)所谓的“合成租赁”或“税收保留经营租赁”,以及(b)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在Jabil或一家受限制子公司的账簿上被适当分类为资本化租赁的租赁有关的、不时产生的未偿本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0美元的债务的留置权; |
| (十六) | 与Jabil的存款账户的管理和运营有关的留置权,或与跨境或国内、包括透支便利在内的多种货币现金池安排有关的在美国境外运营和维持的任何Jabil子公司;但前提是此类留置权不得超出其存款金额; |
| (十七) | 根据供应或托运合同或以其他方式收取货物和服务的留置权,仅对其涵盖的货物作保,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而不是因借款而发生或作出; |
| (十八) |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承兑汇票、信用证、银行保函、担保债券或类似的信贷展期方面的或有债务的担保留置权,而不是与借款有关而发生或作出的;和 |
| (十九) | 上述第(i)至(xviii)款中提及的任何留置权或由此担保的债务的全部或部分的任何延期、续期、替代或替换(或连续延期、续期、替代或替换)。 |
除根据信贷便利授予的任何留置权(关于留置权限制和以平等和按比例担保债务证券的义务不适用任何例外)的情况外,上述对捷普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财产或资产的留置权限制也将不适用于创建,Jabil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发生或承担留置权,如果Jabil的财产或资产上的留置权所担保的所有债务的本金总额以及当时未偿还的任何受限制子公司(不包括任何由留置权担保的此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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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根据上文第(i)至(xix)段发生的债务加上Jabil及其受限制子公司在售后回租交易方面的应占债务(定义见下文),定义见下文“–售后回租交易的限制”,否则将受到下文“–售后回租交易的限制”中所述的限制,在发生此类债务时不超过相当于合并有形资产净值(定义见下文)15%的金额。
为确定是否遵守本盟约,在留置权符合上述一种以上留置权类型的标准的情况下,捷普将全权酌情对该留置权进行分类,并可对其进行重新分类,只需在上文第(i)至(xix)款或紧接前一款中的一款中包括该留置权的数量和类型,留置权可被划分和分类,并重新分类为上述一种以上的留置权类型。
就上述“留置权限制”契约而言,设定留置权以担保担保或担保在设定该留置权之前存在的债务,将被视为涉及设定金额等于该留置权担保或担保的本金金额的债务,但由留置权担保的债务金额将在计算时不会累积基础债务及其任何担保或担保相同的留置权。
售后回租交易的限制
捷普将不会,也不会允许任何受限制子公司在适用系列债务证券的原始发行日期之后,或与任何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贷款人或投资者(捷普或其他受限制子公司除外)就规定由捷普或任何该等受限制子公司租赁任何财产或资产超过三年(根据所谓合成租赁或税收保留经营租赁交易除外)的适用系列债务证券可能指明的其他日期之后,订立任何安排,哪些财产或资产曾经或现在由Jabil或受限制子公司拥有或租赁,并且已经或将要由Jabil或该受限制子公司出售或转让给该贷款人或投资者或已经或将要由该贷款人或投资者就该财产或资产的担保向其垫付资金的任何人(“售后回租交易”),除非:
| (一) | 根据上述“留置权限制”契约中所述的规定,捷普及其受限制的子公司将有权在不平等和按比例为适用的一系列债务证券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以本金金额等于或超过与此类售后回租交易相关的应占债务(定义见下文)的此类财产或资产的留置权作为债务担保;或者 |
| (二) | 捷普在出售或转让后180天内,申请或促使受限制附属公司将金额等于该出售或转让所得款项净额或该等财产在进行该等售后回租交易时的公允价值(由以下任意两项确定:捷普的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财务官、任何副总裁、财务主管和控制人)中的较高者适用于票据或其他融资债务的退休,定义如下,捷普(附属于适用系列债务证券的已融资债务除外)或受限制附属公司的已融资债务;但如此适用的金额须减(a)在该等出售或转让予受托人退休及注销后180天内交付的适用系列债务证券的本金,及(b)捷普或受限制附属公司的任何该等已融资债务的本金,但适用系列债务证券除外,由Jabil或受限制子公司在此类出售或转让给受托人退休和注销后180天内自愿退休,不包括在(a)和(b)的情况下,根据任何强制性偿债基金付款或任何强制性提前还款规定或通过到期付款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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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制子公司融资债务的限制
捷普将不允许任何受限制的子公司创建、产生、发行、承担或担保任何融资债务。在以下情况下,将不适用此限制:
| (一) | 捷普或此类受限制子公司可以根据上述“留置权限制”契约的一项或多项条款(无论此类债务实际上是否由留置权担保)产生由留置权担保的债务,或根据上述“售后回租交易限制”契约进行售后回租交易,金额等于此类融资债务,而无需平等和按比例为适用的系列债务证券提供担保; |
| (二) | 该等融资债务存在于适用系列债务证券原发行日或适用系列债务证券可能指明的其他日期; |
| (三) | 此类融资债务是欠Jabil或任何受限制的子公司的; |
| (四) | 该等融资债务存在于发行该等融资债务的人成为受限制附属公司时,或通过一项或一系列交易与该等受限制附属公司合并、并入或合并,或在通过一项或一系列交易将该人的财产作为一个整体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给该受限制附属公司时,或在其后产生 |
| (a) | 与其后安排的借款有关的款项及 |
| (b) | 根据在该人成为受限制附属公司之前订立的合约承诺,而不是在考虑任何该等合并或合并或任何该等出售、租赁或其他处置时订立的合约承诺; |
| (五) | 此类融资债务由捷普提供担保; |
| (六) | 此类融资债务由政府机构提供担保; |
| (七) | 此类融资债务的发行、承担或担保与此类受限制子公司遵守任何联邦、州或地方政府当局采用的并适用于此类受限制子公司的任何计划的要求有关,或旨在遵守这些计划的要求,并向此类受限制子公司提供财务或税收优惠,而Jabil无法直接获得这些优惠; |
| (八) | 发行、承担或保证支付受限制子公司收购或建造的财产或设备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购买价款或建造成本,前提是该等融资债务在该财产的收购、建造完成或开始全面运营后的180天内发生,以较晚者为准,并进一步规定,该等融资债务的本金不超过所收购或建造的财产或设备的公平市场价值的100%; |
| (九) | 这种融资债务是无追索权的;或者 |
| (x) | 此类融资债务是为延续、展期、置换、置换或退还前述允许的融资债务而发生的。 |
尽管有上述规定,任何受限制的子公司仍可创建、产生、发行、承担或担保融资债务,否则将受到上述限制,其本金总额连同捷普受限制子公司所有其他融资债务的未偿本金总额(不包括根据上述第(i)至(x)条允许发生的融资债务)在发生时不超过相当于合并有形净资产15%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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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定是否遵守本盟约,如果某一项融资债务符合上述一种以上融资债务类型的标准,捷普将全权酌情对该等融资债务进行分类,并可对其进行重新分类,只需在上述条款之一或前一款中包括该等融资债务的金额和类型,而一项融资债务可分为上述一种以上的融资债务类型,并进行分类和重新分类。
子公司发行担保的时效限制
Jabil将不允许其任何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为Jabil的任何债务(“担保债务”)提供担保,除非(i)该子公司同时执行并交付为该子公司支付适用系列债务证券提供担保的契约的补充契约(“附属担保”),以及(ii)该子公司放弃且不会以任何方式主张或利用任何偿付权利的利益或优势,因捷普或捷普的任何其他子公司根据其附属担保支付的任何款项而对捷普或其任何其他子公司作出的赔偿或代位权或任何其他权利;但本款不适用于捷普的任何子公司在该人成为捷普的子公司时已存在的任何担保,并且不是因该人成为捷普的子公司而发生的,也不是考虑到该人成为捷普的子公司而发生的。如果担保债务(a)与债务证券具有同等地位,则该担保债务的担保将与附属担保具有同等地位,或从属于附属担保或(b)从属于债务证券,则该担保债务的担保将至少在担保债务从属于债务证券的范围内从属于附属担保。尽管有上述规定,捷普子公司的任何附属担保可根据其条款规定,在(i)向非捷普关联公司的任何人出售、交换或转让该子公司的全部Jabil和彼此Jabil子公司的股本或该子公司的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契约不禁止出售、交换或转让)或(ii)解除或解除导致设立该附属担保的担保时,自动无条件解除和解除担保,除非根据该担保而解除或解除,或由于根据该担保付款而解除或解除。
合并、合并或出售资产
契约规定,捷普不得(i)与任何其他人(无论是否与捷普有关联)合并、合并、合并或合并,或将其财产和资产整体或实质上整体转让、转让或出租给任何其他人(无论是否与捷普有关联),或(ii)允许任何其他人(无论是否与捷普有关联)与捷普合并、合并、合并或合并或并入捷普,除非(a)(1)在合并、合并、合并或合并的情况下,捷普是此类事件的存续实体,或(2)如捷普与另一人合并、合并、合并或合并为另一人或将其财产和资产整体或实质上整体转让、转让或出租予任何人,该人将通过受托人满意的形式补充契约,明确承担根据该契约发行的所有债务证券的本金、任何溢价和利息以及任何额外金额的到期和准时支付,以及履行捷普在该契约下的义务,包括,如任何债务证券随后根据契约、与之有关的任何担保文件以及根据契约发行的债务证券获得担保,并应根据可转换或可交换为普通股或其他证券的任何系列债务证券的规定规定规定转换或交换权利;(b)在紧接此类交易生效后,没有任何违约事件或事件在通知或时间流逝后,或两者兼而有之,将成为违约事件,(c)在Jabil不是存续人的情况下,Jabil或继任者均应向受托人交付高级职员证书和大律师意见,每一份均应说明此类合并、合并、转让、转让或租赁,如果与此类交易相关需要补充契约,则此类补充契约符合契约的相关规定,并且与此类交易相关的契约中所述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得到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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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人必须是一家公司(如契约中所定义)。如果持续人不是根据美国、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组织和存在的公司(“美国公司”),则该持续人必须通过补充契约同意:
| • | 不可撤销地指定纽约市的一名代理人,作为其在与契约和根据其发行的每一系列债务证券有关的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中的程序送达代理人,以及在位于纽约市的任何联邦或州法院根据联邦或州证券法提起的诉讼中的程序送达代理人,并服从纽约州的司法管辖; |
| • | 每一系列债务证券的本金及任何溢价和利息的所有付款,均不得代扣代缴或扣除由组织或政治分区或税务机关的个人管辖或代表其征收或征收的任何现行或未来的任何性质的税项、关税、评估或政府收费,除非该税项、关税、评估或其他政府收费是由该管辖、分区或当局要求代扣代缴或扣除的,在这种情况下,该人将支付额外的金额,以便在扣除税项、关税后,评估或政府变更(以及与此相关的任何额外税款、关税、评估或政府收费),该系列债务证券的持有人收到的金额与该持有人在该人是美国公司时本应收到的金额相同(但前提是,如果在合并、合并、转让、转让或租赁之日后相关司法管辖区、细分部门或授权机构的税款发生变化,该持续人将有权赎回全部,但不少于全部,该等系列债务证券的赎回价格等于本金加上截至赎回日期的应计利息(如有),但须符合契约所载的条件); |
| • | 立即向每一系列的每一债务证券的持有人作出赔偿,使其免于(a)因交易超出税款而对该持有人征收的任何税款、评估或政府押记,或被要求从支付给该持有人的任何款项(包括任何政府押记或可归因于由任何该等人或代表任何该等人作出的赔偿付款的预扣)中扣除,如果该人是一家美国公司,则本应对该持有人征收或要求从因交易而向该持有人支付的任何款项中预扣或扣除的评估或政府费用;以及(b)如果该人是一家美国公司,则不会产生的交易的任何其他税务成本或其他税务费用。 |
由于债务证券的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未应持续人的请求提供有关该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的国籍、住所或身份的信息,或未作出任何申报或类似债权,或未满足根据适用司法管辖区的所得税法要求或施加的任何信息或报告要求,作为免除全部或部分税款、评估或其他政府收费的先决条件,因此持续人将无需就征收或代扣的任何税款支付上述额外金额。
判决的可执行性
我们的大部分资产位于美国境外,如上文“资产的合并、合并或出售”中所述,我们被允许合并、合并或将我们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财产和资产转让给在美国境外注册的人,但须符合该标题下所述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在美国针对继任者获得的任何判决,包括有关债务证券付款的判决,可能无法在美国收回。此外,对于仅基于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民事责任在其他国家、在原始诉讼中或在执行美国法院判决的诉讼中的可执行性存在一些疑问,在美国或其他地方提起的诉讼中的惩罚性赔偿裁决可能无法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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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事件
除非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规定,就任何系列的债务证券而言,以下每一项均为契约下的“违约事件”:
| (一) | 当该等利息成为或该等额外金额成为到期应付款项时,该等系列的任何债务证券的任何利息或与该等债务证券有关的任何额外应付款项的支付出现违约,且该等违约的持续期限为30天; |
| (二) | 在到期、赎回或其他情况下,拖欠支付该系列任何债务证券的本金或任何溢价,或就该等债务证券应付的任何额外款项; |
| (三) | 就该等系列的任何债务证券在到期时未作出任何偿债基金付款或类似付款; |
| (四) | 违约或违反捷普在契约中的任何契诺、保证或协议(不包括仅为该系列以外的一个或多个系列债务证券的利益而包含在其中的契诺或保证)或该系列的任何债务证券,以及该等违约或违约在受托人向Jabil交付书面通知后或由当时尚未偿付的该系列债务证券本金总额不少于25%的持有人向Jabil和受托人交付书面通知后的60天内持续,指明该等违约或违约并要求对其进行补救,并说明该通知是契约下的“违约通知”; |
| (五) | Jabil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任何发行或发行的债务(包括任何担保和任何其他系列债务证券)发生,所有这些人的所有此类发行的未偿本金总额为50,000,000美元或更多,无论此类债务是否在本协议日期存在或将在此后产生,无论此类债务是否存在,(a)导致其持有人宣布该债务在其规定的到期日之前到期应付且该债务不得全部解除的违约事件或该加速不得在该加速后30天内被撤销或废止和/或(b)未能在最终(但不是任何临时)固定到期日支付本金且该违约付款不得在该付款违约后30天内被作出、放弃或延长; |
| (六) | Jabil或其任何受限制的子公司应在30天内未能支付、担保或以其他方式解除未投保的判决或法院命令,以支付总额超过50,000,000美元的款项,这些款项在上诉中没有被中止,或在其他方面没有受到适当的善意抗辩; |
| (七) | 捷普或其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某些破产、无力偿债或重组事件;或 |
| (八) | 在该系列债务证券的契约中或根据契约确立的任何其他违约事件。 |
任何特定系列债务证券的违约事件都不一定构成根据契约发行的任何其他系列债务证券的违约事件。契约规定,只要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或受托人的信托董事委员会和/或受托人的负责人员善意地确定扣留此种通知符合持有人的利益,受托人可扣留就债务证券发生违约的通知(违约支付本金、溢价(如有)或利息(如有)或额外金额或偿债基金付款(如有)除外)。受托人有义务在上述(iv)所指明的违约性质的情况下,在至少30天内不向债务证券持有人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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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规定,如果与Jabil相关的第(vii)条所述类型的任何系列债务证券的违约事件应已发生并仍在继续,则该系列债务证券的本金、应计和未付利息以及就该系列债务证券应付的任何额外金额将立即到期应付。契约规定,如根据该契约发行的任何系列债务证券的任何其他违约事件应已发生并仍在继续,则受托人或持有该系列债务证券本金至少25%当时未偿还的持有人可宣布该系列所有债务证券的本金金额(或其条款中可能指明的较少金额)立即到期应付,但在某些条件下,该声明及其后果可由当时未偿还的该系列债务证券的本金多数持有人撤销和废止。
根据《信托契约法》要求受托人在发生契约项下违约事件期间以必要的谨慎标准行事的规定,受托人没有义务应任何系列债务证券持有人的请求或指示行使其在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除非这些持有人已向受托人提供了合理的担保或赔偿。在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契约发行的任何系列的当时未偿还债务证券的本金多数持有人有权在某些限制的情况下,为受托人根据契约就该系列可获得的任何补救而指示进行任何程序的时间、方法和地点。契约要求,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120天内,捷普向受托人提供一份书面声明,证明其(i)在该年度是否遵守了根据契约对其施加的所有条件和契约,以及(ii)根据契约条款是否违约。捷普还被要求在知悉后五天内向受托人提交任何违约事件的书面通知,或在通知或时间流逝后或两者都将构成违约事件的任何事件。
尽管有契约的任何其他规定,任何债务证券的持有人有权在有关到期日收取该债务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的话)及利息(如有的话)的付款(如有的话),并有权就任何该等付款提起强制执行诉讼,而该权利未经该持有人同意不得受损。
定义
契约包含以下定义的术语:
“额外金额”是指契约或任何债务证券在其中规定的情况下(如适用)要求由捷普就对债务证券持有人征收的某些税款、评估或其他政府变更支付的任何额外金额,这些金额是欠这些债务证券持有人的。如本招股章程及与任何债务证券的发售有关的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使用,提述该等债务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及利息(如有)将被视为包括提述该等债务证券的条款在该等情况下所要求的额外金额(如有)的支付。
“应占债务”是指,就任何人当时负有12个月以上期限责任的任何特定租赁而言,在其金额待定的任何日期,该人在该租赁的剩余期限内根据该租赁须支付的租金总额净额(不包括承租人持有的任何后续续期或其他延期选择权),按该租赁的固有利率(该利率由以下任意两项决定: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财务官、任何副总裁、财务主管和Jabil的财务总监)从该租赁的相应到期日起至该日期的折现,按年复利。根据任何该等租约在任何该等期间须支付的租金净额,应为承租人就该期间须支付的租金总额,但不包括因保养及维修、服务、保险、税项、评估、水费及类似费用及或有租金(例如基于销售的费用)而须支付的金额。在承租人支付罚款后可终止的任何租赁的情况下,该净租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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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包括(i)自该租赁可能如此终止的第一个日期或确定该租金金额的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中较晚者起所需支付的租金折现净额总额,及(ii)该罚款的金额(在此情况下,不得视为在该租赁可能如此终止的第一个日期之后根据该租赁要求支付的租金)中的较小者。
“股本”是指(i)就任何组织为公司的人而言,任何和所有股份、权益、购买权利、认股权证、期权、参与或(无论如何指定)公司股票的其他等价物或权益,以及(ii)就任何非组织为公司的人而言,该人的合伙企业、成员资格或其他股权或参与。
“合并有形资产净值”是指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反映在捷普汽车及其合并子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资产,按其账面净值(扣除相关折旧、损耗、摊销和根据该等原则应与所开展的业务相关计提的所有其他估值准备金)的总和,但不包括商誉、未摊销债务贴现和所有其他类似的无形资产,均按照该等原则确定,减去反映在该资产负债表上的捷普及其合并子公司流动负债的总和,全部按照该原则确定。就本定义而言,“流动负债”包括与Jabil及其合并子公司所借、发生、发行、承担或担保的款项有关的所有债务,以及其他应付款和应计费用,在每种情况下均应按要求支付或在合并有形净资产确定之日起一年内到期,但应排除自确定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务的任何部分,所有这些均反映在Jabil及其合并子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编制。
“合并子公司”是指在任何日期,如果在该日期编制此类报表,其账户将与捷普的账户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的任何子公司或其他实体。
“信贷便利”统称为(i)Jabil(其中指定的初始贷方)、Citibank,N.A.(作为行政代理人)、摩根大通 Bank,N.A.和Bank of America,N.A.(作为联合银团代理人)、法国巴黎银行、法国农业信贷银行、瑞穗银行、三井住友银行和美国银行全国协会(作为文件代理人)以及Citibank,N.A.、摩根大通 Bank,N.A.、BoFA Securities,Inc.、BNP Paribas Securities Corp.、Cre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瑞穗银行、三井住友银行和美国银行全国协会之间日期为2020年1月22日的信贷协议,作为联席牵头安排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经日期为2021年4月28日的第1号修订、日期为2023年2月10日的第2号修订及该等协议的任何修订、延期、续期、增加、减少、替代或替换,以及(ii)Jabil在任何该等协议或任何该等修订、延期、续期、增加、减少、替代或替换已被取消或以其他方式终止后订立的任何其他信贷融资或设施。
“货币协议”是指任何货币兑换合约、外汇合约、货币互换协议、交叉汇率互换协议、货币期权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或安排,包括这些交易的组合,旨在保护捷普或捷普的任何受限制子公司免受币值波动的影响。
“融资债务”是指由某人为所借款项创造、承担或担保的债务,这些债务按其条款到期,或可由借款人续延至原始创造、承担或担保之日起一年后的某个日期。
“公认会计原则”或“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是指在美国不时生效的公认会计原则,适用的基础与捷普及其合并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一致(捷普独立公共会计师同意的变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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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是指任何人直接或间接为任何其他人的任何债务提供担保的任何义务(或有的或其他),以及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该人的任何义务(直接或间接、或有的或其他)购买或支付(或垫付或提供资金用于购买或支付)该其他人的该等债务(无论是因合伙安排产生的,还是因协议保管良好而产生的,以购买资产、货物、证券或服务(除非该等购买安排为公平条款并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订立),照付不议,或维持财务报表条件或其他)或(ii)为以任何其他方式向该等债务的债权人保证其付款或为保护该债权人免受有关损失(全部或部分)而订立;但“保证”一词不应包括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收取或存入的背书。作为动词的“保证”一词,有相应的含义。
“负债”是指(a)捷普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任何负债(1)借款,或与信用证或银行保函有关的任何偿付义务,或(2)以债券、票据、债权证或类似票据为证据,或(3)与收购任何种类的业务、财产或资产有关的任何有条件出售或其他所有权保留安排、购买款项义务或递延购买价格安排所产生的付款义务,或(4)包括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在作为承租人的捷普或其任何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适当分类为资本化租赁义务的折现租赁流,或(5)根据货币协议和利率协议,在本定义未另有包括的范围内;(b)在捷普或其任何子公司已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就此承担法律义务的范围内,前述(a)条所述类型的其他人的任何责任;及(c)任何修订、补充、修改、延期、续期,上述(a)和(b)条所述类型的任何责任的延期或退还。“债务”不应被解释为包括(y)在正常业务过程(包括供应商融资计划)中发生的贸易应付款项或对贸易债权人的公开账户贷记,或(z)在正常业务过程中的供应或寄售合同项下的义务或库存的远期销售协议。就受限制附属公司的融资债务限制契约而言,原发行折扣的应计利息、增值或摊销将不被视为产生债务。
“利率协议”是指,对任何人而言,任何利率互换协议、利率上限协议、利率领口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或安排,包括这些交易的组合,旨在保护其中所指明的一方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留置权”是指,就任何资产而言,与该资产有关的任何质押、抵押、押记、产权负担或担保权益;但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被视为资产出售的任何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应收账款出售)应如此处理,并且如此出售的任何资产不应被视为受留置权约束。根据契约,合同授予抵销权(可能包括在同一担保物中授予的担保权益)或对转移至留置人或由留置人占有的财产的合同留置权,在没有达成维持余额或交付可行使该权利的财产的协议的情况下,不会产生留置权。
“允许的应收款交易”是指捷普或其任何受限制的子公司为将应收款、租赁或其他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合同)货币化或以其他方式融资而进行的任何交易或系列交易,或以应收款购买协议、保理协议和其他类似协议为凭证的其他交易,据此应收款以折扣价出售(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是现在存在的还是将来产生的),其中可能包括授予任何此类应收款、租赁的担保权益,捷普或其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其他金融资产(无论是现在存在的还是未来产生的),以及与之相关的任何资产,包括为此类应收账款、租赁或其他金融资产提供担保的所有抵押品、与此相关的所有合同和所有担保或其他义务、其收益以及与涉及应收账款、租赁的资产证券化交易或保理交易或涉及应收账款购买协议所证明的其他金融资产或其他交易的其他担保权益,保理协议和其他类似协议,根据这些协议,应收账款以折扣价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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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指任何个人、公司、合伙企业、合营企业、股份公司、信托、非法人组织或政府或其任何机构或政治分支机构。
“受限制附属公司”是指,在任何时候,每一家附属公司至少有80%(按票数)的有表决权股份在该时间由捷普及其全资受限制附属公司合法实益拥有。
“捷普的子公司”是指在确定时捷普的任何公司、协会或其他商业实体,或捷普拥有或控制超过50%的有表决权股份、拥有或控制超过50%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一个或多个子公司。
“担保义务”是指为捷普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供应商、供应商、保险商或客户的利益,为捷普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供应商、供应商、保险商或客户的利益,包括任何债券,包括投标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信用证、保证以及类似安排,包括(在每种情况下)任何相关票据、担保、抵押文件、与此相关的已执行的文书和协议,在每种情况下均不时修订、修改、更新、退款、替换、重述或再融资,在每种情况下均不包括支付所借款项的义务。
“有表决权的股票”是指通常对选举董事、经理或受托人具有投票权的股票或同等股权,无论是在任何时候,还是仅在任何高级类别的股票因任何意外情况而没有这种投票权的情况下。
「全资受限制附属公司」指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在任何时间,由捷普和/或捷普任何一间或多于一间其他全资受限制附属公司拥有其全部股本权益(董事合资格股份除外)及表决权权益的100%。
解除、失责及契约失责
在Jabil的指示下,当(i)(a)该系列的所有未偿债务证券以及(如为无记名证券)与其相关的所有息票已交付受托人注销(除某些例外情况外)或(b)该系列的所有债务证券以及(如适用)在适用情况下,与其相关的任何息票已到期应付或将在一年内的规定到期日到期应付,或如果Jabil可以选择赎回,则将在一年内被要求赎回,并且Jabil已以信托方式向受托人存入美元或在规定到期日支付此类债务证券所用外币的资金,金额足以支付和清偿此类债务证券的本金(和溢价)的全部债务,(如有的话)及截至该存款日期(如该等债务证券已到期应付)或其到期日(视属何情况而定)的利息,(ii)Jabil已就该系列债务证券支付或安排支付根据契约须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项,以及(如适用)与该系列债务证券有关的任何息票,及(iii)Jabil已向受托人交付高级人员证明书及大律师意见,各声明契约中规定的关于满足和解除该等系列债务证券的契约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得到遵守。如果任何此类系列的债务证券规定支付额外金额,Jabil将继续有义务在此类存款之后支付此类债务证券的额外金额,只要其金额超过就上述额外金额存入的金额。
契约规定,除非契约的相关撤销或契约撤销条款不适用于任何系列的或在任何系列内的债务证券,否则捷普可就任何系列的债务证券选择撤销或解除(i)与此类债务证券有关的任何和所有义务(除其他事项外,在发生某些税收、评估或政府收费事件时就此类债务证券的付款支付额外金额(如有)的义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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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证券的金额超过就以下规定的额外金额存入的金额,以及登记该等债务证券的转让或交换、替换临时或残缺、毁坏、丢失或被盗的债务证券、就该等债务证券维持办事处或代理机构、以信托方式持有款项以供支付,以及(如适用)根据其条款将该等债务证券交换或转换为其他证券的义务(“失效”)或(ii)契约中的某些限制性契约(如有),以及,如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注明,其就适用于该系列债务证券的任何其他契诺所承担的义务,以及遵守该等义务的任何遗漏,均不构成该系列债务证券的违约或违约事件(“契诺失效”),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在为此目的以信托方式向受托人(或其他合格受托人)不可撤销地存入金额为美元或在规定的到期日支付该债务证券的外币的金额和/或政府义务(定义见下文,该公司将通过按照其条款支付本金和利息提供资金,金额足以支付本金以及任何溢价和任何利息(并且,在(x)该系列债务证券规定支付额外金额和(y)任何该等额外金额的金额在存款时由Jabil(行使其唯一酌处权)合理确定的情况下,与该等债务证券相关的任何该等额外金额,以及对其的任何强制性付款,于预定到期日或适用的兑付日(视属何情况而定)。
只有在(其中包括)(i)适用的撤销或契约撤销未导致违反或违反契约或构成Jabil作为一方当事人或受其约束的任何其他重要协议或文书下的违约的情况下,才可建立此类信托,(ii)任何违约事件或事件经通知或时间推移或两者兼而有之将成为拟作废债务证券的违约事件,均不得在该信托成立之日发生并持续,且仅就作废而言,不得在任何时间(在该日期后第123天结束的期间内)发生,且(iii)捷普已向受托人交付大律师意见(如契约中所指明),大意是该债务证券的持有人将不确认收入,由于此类撤销或盟约撤销而导致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收益或损失,将按未发生此类撤销或盟约撤销的情况下的相同金额、相同方式和相同时间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并且在撤销的情况下,律师的此类意见必须参考并基于捷普收到的美国国内税务局的信函裁决,a美国国税局公布的税收裁决或在契约日期之后发生的适用的美国联邦所得税法变更。
“外币”是指除美国以外的一个或多个国家的政府或这些政府的任何公认的联邦或协会发行的任何货币、货币单位或复合货币,包括但不限于欧元。
“政府义务”是指债务证券,即(i)美国或其他政府或联邦中发行外币的政府的直接义务,应支付此类债务证券的本金或任何溢价或利息或与此相关的任何额外金额,在每种情况下,如果根据这些债务证券的支付或付款得到该政府或政府的充分信任和信用的支持,或(ii)由美国或该其他政府或政府的机构或工具控制或监督并作为其行事的人的义务,在每一种情况下,美国或此类其他政府或政府无条件地保证及时支付或根据其支付的款项作为充分的信任和信用义务,并且在(i)或(ii)的情况下,不得由发行人或其发行人选择赎回或赎回,还应包括银行或信托公司作为托管人就任何此类政府债务发行的存托凭证,或该托管人为存托凭证持有人的账户而持有的任何此类政府债务的特定利息支付或本金或其他金额,但(除法律要求外)该托管人无权从该托管人就政府债务或就该存托凭证所证明的政府债务的特定利息或本金支付或其他金额而收到的任何金额中扣除应付该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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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Jabil存入资金和/或政府义务以对任何系列的债务证券实施撤销或契约撤销后,(i)该系列的任何债务证券的持有人有权并确实根据契约或该债务证券的条款选择以就该债务证券已作出该等存款的货币以外的货币收取付款,或(ii)就已作出该等存款的外币发生转换事件(定义见下文),此类债务证券所代表的债务将被视为已经并将通过支付本金、任何溢价和利息以及与以下相关的任何额外金额而完全解除和清偿,此类债务证券因将就此类债务证券如此存放的金额或其他财产转换为因此类选择或此类转换事件而导致此类债务证券成为应付货币而产生的收益而到期的此类债务证券,基于(a)在根据上文第(i)条支付款项的情况下,在此类支付日期前第二个营业日有效的此类货币的适用市场汇率或(b)就转换事件而言,转换事件发生时该外币有效(尽可能接近可行)的适用市场汇率。
“转换事件”是指(i)发行该外币的国家政府或邦联停止使用该外币,并用于国际银行界中央银行或其他公共机构或国际银行界内部的交易结算,或(ii)为其设立目的而使用的任何货币单位或复合货币。
如果Jabil对任何债务证券产生契约失效,并且此类债务证券因发生任何违约事件而被宣布到期应付,但与已发生契约失效的任何契约有关的违约事件除外,则此类债务证券的应付外币金额,以及存放在受托人处的政府债务,将足以在规定的到期日支付此类债务证券的到期金额,但可能不足以在此类违约事件导致的加速时支付此类债务证券的到期金额。然而,捷普仍有责任支付加速时到期的此类款项。
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可能会进一步描述允许或限制特定系列债务证券的此类撤销或契约撤销的条款(如有)。
修改、豁免及会议
契约载有条款,允许捷普和其下的受托人在根据契约发行并受修改或修正影响的每一系列未偿债务证券的本金多数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修改或修正契约或该系列债务证券的任何条款或该系列债务证券持有人在契约下的权利,但此种修改或修正不得,未经根据如此受影响的契约发行的每项未偿债务证券的持有人同意,除其他外:
| • | 更改根据契约发行的任何债务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或任何分期利息(如有)的规定期限或任何额外金额,或减少其本金或其任何赎回溢价或任何额外金额,或降低其利率,或减少任何原发行贴现证券的本金金额将在其加速到期时到期应付; |
| • | 损害持有人提起诉讼以强制执行任何此类债务证券在其规定的到期日或之后支付的权利; |
| • | 对任何持有人选择的任何偿还权产生不利影响,或改变根据契约发行的任何债务证券的支付地点或支付货币; |
| • | 以对此类证券持有人不利的方式影响每个适用系列的债务证券的排名,或就抵押品而言影响优先权或证券(与该系列或证券条款有关的补充契约中明确允许的除外,在每种情况下,在此类证券发行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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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作出任何对根据其条款将任何债务证券转换为或交换为Jabil普通股或其他证券(无论是否由Jabil发行)、现金或财产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的变更;或 |
| • | 降低根据契约发行的任何系列债务证券的上述原则金额百分比,任何此类修改或修订需要其持有人的同意,或任何放弃(遵守契约的某些规定或契约下的某些违约及其后果)需要其持有人的同意,或降低此类债务证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定人数或投票的要求。 |
契约还包含允许Jabil和受托人在未经债务证券或根据其发行的任何其他系列债务证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修改或修订契约的条款,以便,除其他外:
| • | 证明另一人继承捷普,以及任何该等继承者承担契约所载的契诺及根据契约发行的任何债务证券; |
| • | 为任何一系列债务证券的持有人的利益而增加捷普在契约中订立的契诺或放弃契约赋予捷普的任何权利或权力; |
| • | 为根据契约发行的全部或任何系列债务证券的持有人的利益,增加违约事件或捷普的契约; |
| • | 增加或更改契约的任何条款以便利发行无记名证券,更改任何系列债务证券的本金支付限制、任何利息溢价或任何额外金额; |
| • | 确立任何系列债务证券及任何相关票息的形式或条款; |
| • | 订定接受继任受托人委任的条文,或在适用情况下增加或更改契约的条文,以方便信托的管理; |
| • | 为债务证券提供担保; |
| • | 就任何系列债务证券持有人的转换或交换权利作出规定; |
| • | 纠正任何歧义或更正或补充其中任何可能与其中其他条文不一致的条文,或就契约下产生的事项或问题作出任何其他条文,而该等事项或问题不得在任何重大方面对根据契约发行的任何系列债务证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 • | 增加、删除或修改契约中规定的债务证券的授权金额、发行、认证和交付的条款或目的的条件、限制和限制; |
| • | 就全部或任何系列债务证券增加任何额外的违约事件; |
| • | 修订或补充契约所载的任何条文,但该等修订或补充不适用于在该等修订或补充日期之前发行并有权享有该等条文利益的任何未偿还债务证券;或 |
| • | 修订或补充其中或任何补充契约中的任何条文,但该等修订或补充不得对当时根据适用契约未偿还的任何债务证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任何系列的未偿债务证券的本金总额多数的持有人可以在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描述的范围内放弃Jabil遵守契约的某些限制性规定。任何系列的未偿债务证券的本金总额多数的持有人可代表该系列债务证券的所有持有人,放弃该系列债务证券过去在契约项下的任何违约及其后果,但违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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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该系列任何债务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或利息(如有的话)或任何额外金额,或就未经如此受影响的该系列未偿债务证券的每一持有人同意不得修改或修订的契诺或条文支付。
契约载有召开根据该契约发行的一系列债务证券持有人会议的条款。受托人可随时召集会议,在任何此类情况下,也可应要求由Jabil或该系列未偿债务证券本金至少10%的持有人召集会议,但须根据契约规定发出通知。除必须由受其影响的每一未偿债务证券的持有人给予的任何同意外,如上所述,在法定人数(如下所述)出席的正式重新召开的会议或延期会议上提出的任何决议,可由该系列未偿债务证券本金多数持有人投赞成票通过。然而,就某一特定百分比持有人可能作出、给予或采取的任何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放弃或其他行动作出的任何决议,其本金少于一系列未偿债务证券的多数,可在适当重新召开的会议或续会上通过,该会议或续会经该系列未偿债务证券本金该特定百分比持有人的赞成票达到法定人数。在根据契约正式举行的任何系列债务证券持有人会议上通过的任何决议或作出的决定将对该系列债务证券或相关息票(如有)的所有持有人具有约束力。为通过决议而召开的任何会议以及在任何重新召开的会议上的法定人数将是持有或代表一系列未偿债务证券本金多数的人,但某些例外情况除外。
未偿债务证券
在确定未偿债务证券所需本金金额的持有人是否已根据适用的契约提出任何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或放弃时:
| • | 原发行贴现证券的本金额中应被视为未就该等目的作出偿付的部分,应为其本金额中根据该原发行贴现证券的条款在宣布加速时将被宣布到期应付的部分,截至该确定日期, |
| • | 任何应被视为未偿付的指数化证券的本金金额,应为该指数化证券在其最初发行之日确定的本金面值, |
| • | 以外币计价的任何债务证券的本金金额应被视为该债务证券的等值美元,在该债务证券最初发行之日确定,并且, |
| • | Jabil或此类债务证券上的任何债务人或Jabil的任何关联公司或此类其他债务人拥有的任何债务证券应被视为未偿付,除非在某些有限的情况下。 |
记账式证券
除非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捷普将向投资者发行以存管机构或存管机构代名人名义注册的一份或多份记账凭证形式的证券。除非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存管机构将是存管信托公司,也简称DTC。投资者可以选择通过美国的DTC或Clearstream Banking S.A.(“Clearstream”)或Euroclear Bank,SA/NV(作为Euroclear System(“Euroclear System”)的运营商)、在欧洲(如果他们是此类系统的参与者)或通过作为此类系统参与者的组织间接持有全球债务证券的权益。Clearstream和Euroclear System将通过其各自美国存托人账簿上Clearstream和Euroclear System名下的客户证券账户代表其参与者持有权益,而后者又将在其各自美国存托人账簿上以各自存托人的名义持有客户证券账户上的此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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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C
DTC已告知:
| • | 根据纽约银行法组建的有限目的信托公司; |
| • | 纽约银行法意义上的“银行组织”; |
| • | 联邦储备系统成员; |
| • | 纽约统一商法典意义上的“清算公司”;以及 |
| • | 根据《交易法》第17A条规定注册的“清算机构”。 |
DTC还告知,它的创建是为了:
| • | 为“参与者”持有证券;以及 |
| • | 通过参与者账户的计算机化电子记账变更,便利参与者之间证券交易的计算机化结算,从而省去了证券凭证的实物移动。 |
参与者在DTC设有账户,包括证券经纪商和交易商、银行、信托公司、结算公司和某些其他组织。银行、券商、交易商和信托公司等通过参与者直接或间接清算或与参与者保持托管关系的间接参与者也可以间接访问DTC系统。
非参与者或间接参与者但希望购买、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证券所有权或权益的人只能通过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这样做。在记账式制度下,受益所有人在收到付款时可能会遇到一些延迟,因为付款将由我们的代理人转发给DTC或其代理人。DTC将把这些款项转发给其参与者,然后其参与者将把这些款项转发给间接参与者或受益所有人。受益所有人将不会被适用的登记处、转让代理人、受托人或存托人确认为有权享受证券或契约利益的证券的登记持有人。非参与者的受益所有人将仅被允许通过参与者间接行使其作为所有者的权利,如适用,还可通过间接参与者行使其作为所有者的权利。
在目前影响DTC的规章制度下,DTC将被要求在参与者之间进行证券的记账式转账以及向参与者接收和传输付款。本规则还要求证券受益所有人拥有账户的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进行记账式转账,并代表各自的账户持有人接收和传送这些款项。
由于DTC只能代表参与者,而参与者反过来只能代表其他参与者或间接参与者,并代表银行、信托公司和经其批准的其他人员,因此,以记账式形式发行的证券的受益所有人将这些证券质押给未参与DTC系统的个人或实体的能力可能会因证券无法获得实物证书而受到限制。
DTC已告知,该公司将采取任何允许由契约下任何证券的注册持有人采取的行动,仅应一名或多名参与者的指示,该参与者的证券记入其在DTC的账户。
根据DTC的说法,有关DTC的信息仅提供给其参与者和金融界的其他成员以供参考,并非旨在用作任何类型的陈述、保证或合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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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
Clearstream已告知,它是根据卢森堡法律注册成立的专业存托人。Clearstream为其参与组织(“Clearstream参与者”)持有证券,并通过Clearstream参与者账户的电子记账式变更促进Clearstream参与者之间证券交易的清算和结算,从而消除了证书实物移动的需要。Clearstream除其他外,向Clearstream参与者提供国际交易证券和证券借贷的保管、管理、清算和结算服务。Clearstream与多个国家的国内市场进行接口。作为专业存管机构,Clearstream受卢森堡金融部门监管委员会(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teur Financier)监管。Clearstream参与者是全球公认的金融机构,包括承销商、证券经纪人和交易商、银行、信托公司、清算公司和某些其他组织,可能包括承销商。通过Clearstream参与者直接或间接清算或与Clearstream参与者保持托管关系的银行、经纪商、交易商和信托公司等其他机构也可以间接访问Clearstream。
有关通过Clearstream实益持有的债务证券权益的分配将根据Clearstream参与者的规则和程序记入其现金账户,但以Clearstream的美国存托人收到的为限。
欧洲清算系统
Euroclear System告知,它创建于1968年,目的是为Euroclear System的参与者(“Euroclear参与者”)持有证券,并通过同步的电子记账式付款交付清算和结算Euroclear参与者之间的交易,从而消除了证书实物移动的需要以及由于缺乏证券和现金同时转移而产生的任何风险。欧洲清算系统包括各种其他服务,包括证券借贷和与几个国家的国内市场的接口。Euroclear系统由Euroclear Bank S.A./N.V.(“Euroclear运营商”)运营。所有操作均由Euroclear Operator进行,所有Euroclear证券清算账户和Euroclear System现金账户均为Euroclear Operator的账户。Euroclear参与者包括银行(包括中央银行)、证券经纪商和交易商以及其他专业金融中介机构,可能包括承销商。通过直接或间接与Euroclear参与者清算或保持托管关系的其他公司也可以间接访问Euroclear系统。
Euroclear运营商的证券清算账户和现金账户受Euroclear使用条款和条件以及Euroclear系统的相关操作程序以及适用的比利时法律(统称为“条款和条件”)的约束。这些条款和条件适用于在Euroclear系统内转移证券和现金、从Euroclear系统提取证券和现金以及收到与Euroclear系统内证券有关的付款。Euroclear系统中的所有证券均以可替代的方式持有,无需将特定证书归属于特定的证券清算账户。Euroclear运营商根据条款和条件仅代表Euroclear参与者行事,并且没有通过Euroclear参与者持有的人员的记录或与其有关系。
通过Euroclear系统实益持有的每一系列债务证券的分配将根据条款和条件记入Euroclear参与者的现金账户,但以Euroclear系统的美国存托人收到的为限。
全球安全证书
任何人士如取得以记账形式发行的证券的实益权益,将无权收取代表该等证券的证书,但本招股章程或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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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补充。除非并且直到在下文所述的有限情况下发行最终证券,否则所有提及以记账式形式发行的证券的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的行动均指DTC根据其参与者的指示采取的行动,而所有提及的付款和向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发出的通知均指向作为这些证券的登记持有人的DTC或其代名人支付的款项和通知。
最终证明表格
除非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规定,记账式证券将只能在以下情况下才能交换为登记在DTC或其代名人以外的其他人名下的确定性证券:
| • | DTC通知Jabil,其不愿意或无法继续担任记账式证券的存托人,或在DTC被要求进行注册时DTC不再是根据《交易法》注册的清算机构; |
| • | Jabil执行并向受托人交付符合契约要求的订单,即记账式证券将如此可交换;或者 |
| • | 与适用系列相关的违约事件已经发生并正在继续。 |
凡按照前句规定可交换的记账式证券,均可交换为以DTC指示的名称登记的证券。
如果发生前一段中描述的事件之一,DTC通常被要求通过DTC将最终证券的可用性通知所有参与者。在该证券所代表的记账式证券被DTC退保并送达重新登记指示时,受托人将重新发行该证券作为确定证券。在重新发行证券后,受托人将承认这些最终证券的实益拥有人为证券的登记持有人。
除上述情况外:
| • | 除整体记账式证券外,记账式证券不得由DTC、DTC的提名人和/或捷普公司指定的继任存管机构进行转让,不得在其之间进行整体记账式证券转让;和 |
| • | DTC不得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记账证券的任何受益权益,除非该受益权益的金额等于记账证券所证明的证券的授权面额。 |
捷普公司、受托机构、捷普公司的任何代理人或受托机构均不会对DTC或任何参与者有关记账证券实益权益的记录的任何方面或就其所支付的款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管治法
除非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契约是和债务证券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应根据纽约州法律解释。
关于受托人
《信托契约法》载有对受托人的权利的限制,如果它成为捷普的债权人,在某些情况下获得债权的付款或在其就任何此类债权收到的某些财产上变现,作为担保或其他方式。受托人被允许不时与捷普及其子公司进行其他交易,条件是如果受托人获得任何利益冲突,它必须在发生契约项下的违约事件时消除此类冲突,否则将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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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责任,并受制于在我们清算、解散或清盘之前向我们普通股持有人进行分配之前,我们优先股的任何已发行股份获得分配的任何优先权利。
优先购买权、赎回和转换。我们的普通股无权享有优先购买权,普通股持有人无权赎回其普通股或将其普通股转换为任何其他证券。
优先股
根据我们的章程,董事会有权根据董事会正式通过的一项或多项决议,安排在一个或多个系列中不时发行最多10,000,000股我们的优先股,而无需我们的股东投票或采取其他行动。我们的董事会被进一步授权确定或更改授予或施加于任何完全未发行系列优先股的权利、优惠、特权和限制,并确定任何系列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和任何此类系列优先股的指定。根据最初确定构成任何系列优先股的股份数量的任何决议或董事会决议中所述的任何限制,董事会可在该系列股份发行后增加或减少(但不得低于当时已发行的任何此类系列的股份数量)任何系列的股份数量。
特拉华州法律的反收购条款
我们须遵守《总货柜条例》第203条(“第203条”)的规定。一般来说,第203条禁止公开持有的特拉华州公司在该股东成为感兴趣的股东之后的三年内与任何“感兴趣的股东”进行“企业合并”交易,除非:
| • | 在该股东成为有兴趣的股东之前,公司董事会批准了适用的企业合并或导致该股东成为有兴趣的股东的交易; |
| • | 交易完成后导致该股东成为感兴趣的股东,感兴趣的股东在交易开始时至少拥有该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票的85%,不包括为确定同时担任公司高级职员的董事所拥有的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但不包括感兴趣的股东所拥有的有表决权股份)以及员工参与人无权秘密确定所持有的受计划约束的股份是否将在要约或交换要约中投标的员工股票计划所拥有的股份;或者 |
| • | 在该股东成为感兴趣的股东时或之后,企业合并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在年度或特别股东大会上以至少66-2/3%的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赞成票授权,该股份不属于感兴趣的股东。 |
“企业合并”的定义包括(其中包括)公司与感兴趣的股东合并;向感兴趣的股东出售公司合并资产市值的10%或更多;导致向感兴趣的股东发行公司股票的某些交易;具有增加感兴趣的股东所拥有的公司股票的比例份额效果的交易;以及感兴趣的股东收到公司提供的任何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利益。“利害关系股东”的定义是,一般而言,除例外情况外,包括(1)拥有公司15%或以上的已发行有表决权股票或(2)是公司的“关联公司”或“关联公司”(定义见第203条)并且在前三年期间的任何时间拥有公司15%或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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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拉华州公司可以选择退出第203条,在其原始公司证书中有明文规定,或通过对其公司证书或章程的修订,明确选择不受第203条管辖,并经其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的多数批准。我们没有选择退出第203条。因此,第203条可能会延迟、阻止或阻止我们的股东可能认为符合其最佳利益的公司合并、控制权变更或其他接管,包括可能导致支付高于我们普通股市场价格的溢价的交易,也可能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以及我们可能按照本招股说明书的设想发行的任何其他证券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章程及附例的反收购条文
我们的章程和章程的某些规定可能会产生延迟、阻止或阻止另一方获得或寻求获得公司控制权的效果。例如,我们的章程和细则包括反收购条款,规定:
| • | 授权我们的董事会在不经我们的股东投票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情况下,促使不时发行一个或多个系列的优先股,并就每个系列确定构成该系列的股份数量并确定该系列的权利和其他条款,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投票权、股息权和优先权、清算权和优先权以及将该系列优先股转换为其他证券的权利; |
| • | 规定我们董事会的空缺(不包括因股东投票或法院命令罢免董事而产生的空缺)或因我们的授权董事人数增加而新设的董事职位,只能由当时在任的过半数董事填补,即使这些当时在任的董事构成的人数低于法定人数; |
| • | 规定组成我们董事会的董事人数应不时确定,并由我们的董事会决定; |
| • | 对股东向我局董事会提出选举候选人提名和其他提交股东大会的提案,建立事先通知程序和其他要求; |
| • | 规定根据适用法律、我们的章程和我们的章程,为任何适当目的召开的股东特别会议只能由董事会召集,或由董事会主席召集,或由首席执行官召集,或由一名或多名合计持有股份并有权在该次会议上投出不少于过半数选票的股东召集,股东不得以书面同意的方式采取行动;和 |
| • | 不给我们普通股的持有人在选举董事方面的累积投票权,这意味着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的大多数股东可以选举我们普通股股东参选的所有董事。 |
上述规定旨在阻止某些类型的强制收购做法和不充分的收购出价,并鼓励任何寻求获得我们控制权的人首先与我们的董事会进行谈判。然而,这些规定也可能会延迟、阻止或阻止我们的股东可能认为符合其最佳利益的对我们公司的合并、控制权变更或其他接管,包括可能导致支付高于我们普通股市场价格的溢价的交易,也可能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以及我们可能按照本招股说明书的设想发行的任何其他证券产生不利影响。这些规定可能还会起到阻止我们管理层变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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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的责任限制;董事及高级人员的赔偿
我们的章程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的任何董事均不对公司或其股东因违反作为董事的受托责任而遭受的金钱损失承担个人责任,并规定我们将在DGCL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赔偿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我们认为,这些责任限制和赔偿条款对于吸引和留住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有用的。
转让代理及注册官
我们普通股的转让代理和注册商是ComputerShare Investor Services。
纽交所上市
我们的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JBL”。
捷普可能会发行认股权证,用于购买债务证券、普通股、优先股或单位。认股权证可以独立发行,也可以与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提供的任何其他证券一起发行,并且可以附在此类证券上或与此类证券分开发行。每一系列认股权证将根据捷普与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指定的认股权证代理人订立的单独认股权证协议发行。认股权证代理人将仅作为捷普就该系列认股权证的代理人行事,不会为或与认股权证的任何持有人承担任何代理或信托义务或关系。认股权证及适用认股权证协议的进一步条款将载于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认股权证协议和认股权证表格的副本将作为证据提交至本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注册声明或通过引用并入,并可应要求向我们索取。以下摘要通过参考这些展品对其整体进行了限定。
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将描述认股权证的条款,包括(如适用)以下内容:
| • | 认股权证的所有权; |
| • | 认股权证总数; |
| • | 认股权证的发行价格; |
| • | 权证行权时可购买证券的名称、条款和数量; |
| • | 发行认股权证的证券的名称及条款(如有的话)及每份证券所发行的认股权证的数目; |
| • | 认股权证及有关证券可分别转让的日期(如有的话)及其后; |
| • | 认股权证行权时可购买的每份证券可以购买的价格; |
| • | 认股权证的行使权利开始之日及该权利届满之日; |
| • | 可在任何时间行使的认股权证的最低和/或最高金额; |
| • | 有关记账程序的信息(如有);和 |
| • | 认股权证的任何其他条款,包括有关交换及行使认股权证的条款、程序及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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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普可以选择发行存托股票,每份代表特定系列优先股的一小部分(将在与特定系列优先股相关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列出)。如果捷普选择这样做,将向公众发行证明存托股份的存托凭证。
以存托股份为代表的任何类别或系列优先股的股份将根据Jabil、Jabil选定的存托人和存托凭证持有人之间的存托协议存入。根据存托协议的条款,存托股份的每个所有者将有权按照该存托股份所代表的优先股的适用比例,享有由此所代表的优先股股份的所有权利和优先权(包括股息、投票权、赎回权和清算权)。
存托股份将以根据存托协议发行的存托凭证为凭证。存托凭证将根据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所述的发行条款分配给那些购买相关类别或系列优先股的零碎股份的人。存款协议和存托凭证表格的副本将作为证据提交或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注册声明中,并可应要求向我们索取。上述摘要通过参考此类展品对其整体进行了限定。
我们可能会不时(a)通过承销商或交易商;(b)通过代理人;(c)直接向一个或多个购买者或其他个人或实体出售证券;(d)通过这些销售方式的组合;或(e)通过其他方式。我们将在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或任何以引用方式并入或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的文件中确定具体的分配计划,包括任何承销商、交易商、代理或其他购买者、个人或实体以及任何适用的补偿。
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证券的有效性将由Gibson,Dunn & Crutcher LLP为我们传递。有关根据本招股章程提供的证券的有效性的某些法律事项将由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指定的律师为任何承销商、交易商或代理人转交。
Jabil Inc.及其子公司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格10-K)中出现的Jabil Inc.及其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其中出现的附表)以及截至2022年8月31日Jabil Inc.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已由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Ernst & Young LLP审计,如其报告中所述,包括在其中,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此类合并财务报表依据此类公司作为会计和审计专家的权威提供的此类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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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向SEC提交年度、季度和当前报告、代理声明和其他信息。SEC维护一个互联网网站www.sec.gov,其中包含以电子方式向SEC提交的报告、代理和信息声明以及有关注册人的其他信息。您也可以通过我们的网站www.jabil.com访问我们以电子方式向SEC提交的信息。我们并没有以引用方式将我们网站上包含或链接的信息纳入本招股说明书,贵方不应将其视为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您也可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办公室,11 Wall Street,New York,New York 10005查阅有关我们的报告、代理声明和其他信息。
我们将信息“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这意味着我们通过向您推荐另一份单独提交给SEC的文件向您披露重要信息。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被视为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我们向SEC提交的任何后续信息将自动更新并取代这些信息。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和其他信息是:
| • | 我们的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 |
| • | 我们的那些部分于2022年12月9日向SEC提交的与2023年1月26日举行的年度股东大会相关的代理声明,通过引用并入我们的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 |
| • | 我们在财政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结束2022年11月30日,2023年2月28日及2023年5月31日; |
| • | 我们目前向SEC提交的关于8-K表格的报告2022年11月9日,2022年12月1日,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13日,2023年4月13日及2023年4月26日; |
| • | 我们的注册声明中所载的普通股说明于1998年4月28日提交的表格8-A(档案编号001-14063),经我们提交的普通股说明更新为附件 4.9到我们的年度报告上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以及为更新该等说明而提交的任何后续修订或报告;及 |
| • | 根据《交易法》第13(a)、13(c)、14或15(d)条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之后和本招股说明书所述证券发行终止之前提交的所有文件(根据《交易法》被视为“提供”而非“提交”的任何信息除外,包括根据表格8-K的任何当前报告的第2.02项或第7.01项提供的信息)。 |
本招股章程或以引用方式并入或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的文件所载的任何陈述,只要本招股章程或任何其他随后提交的文件所载的陈述(亦以引用方式并入或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修改或取代该等陈述,即视为就本招股章程而言已被修改或取代。任何经如此修改或取代的声明,除经如此修改或取代外,不得视为构成本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尽管有上述规定,我们并未纳入我们认为在当前8-K表格或8-K/A表格报告中已提供且未按照SEC规则提交的任何文件或信息。您可以通过SEC网站www.sec.gov从SEC获得本招股说明书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任何文件。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也可从我们处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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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包括那些文件的任何展品。您可以通过访问我们的网站www.jabil.com、致电(727)577-9749或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的投资者关系部提出书面请求,免费索取这些文件:
捷普公司
关注:投资者关系及沟通
罗斯福大道北10800号
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33716
我们并没有以引用方式将我们网站上包含或链接的信息纳入本招股说明书,贵方不应将其视为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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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8,539股
普通股
招股章程补充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