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9月9日最后期限表 | 发行人自由撰写招股说明书 有关 日期为2026年9月9日及 招股章程日期为2026年2月6日 登记声明第333-293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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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公司
2029年到期5.200%票据
5.550% 2032年到期票据
2038年到期的6.250%票据
2045年到期6.650%票据
定价条款表
| 发行人: | 亚马逊公司(“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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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类型: | SEC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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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级*: | A1 by Moody’s Investor Service,Inc。 标准普尔评级服务AA 惠誉国际评级公司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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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 | 发行人拟申请将各系列票据在纳斯达克债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上市。此次上市申请尚需获得纳斯达克的批准。发行人目前预计各系列票据将于原发行日期后30天内开始在纳斯达克交易。如取得该等上市,发行人并无义务维持该等上市,发行人可随时将任何系列的票据除牌。目前没有任何系列票据的公开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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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日期: |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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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算日(T +3)**: |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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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税务原因赎回: | 如果相关税务管辖区(定义见初步招股章程补充文件)的税法发生某些变化,要求发行人就任何系列的票据支付额外金额,发行人可以全部赎回任何系列的票据,但不能部分赎回。赎回价格将等于将予赎回的该系列票据本金额的100%,加上将予赎回的该系列票据的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的话)(为免生疑问,包括任何额外金额)至但不包括赎回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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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定: | 适用相关稳定价格规定(包括FCA/IC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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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低面额: | 100,000英镑和超过1,000英镑的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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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账簿管理人: | 巴克莱银行 PLC 汇丰银行 摩根大通证券公司 NatWest Markets公司 花旗集团环球市场有限公司 美林国际 富国银行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德意志银行股份公司伦敦分行 巴黎银行 高盛 Sachs & Co. LLC 摩根士丹利 & Co. International PLC RBC欧洲有限公司 法国兴业银行 道明环球金融无限公司 新斯科舍银行伦敦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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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席经理: | Banco Bilbao Vizcaya Argentaria,S.A。 Banco Santander, S.A. 中国银行(欧洲)股份有限公司。 渣打银行*** 美国合众银行投资公司。 ING Bank N.V.,比利时分行 Intesa SanPaolo IMI Securities Corp。 瑞穗国际有限公司 PNC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SMBC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UniCredit Bank GmbH |
| 职位: | 5.200% 2029年到期票据(“2029年票据”) 2032年到期5.550%票据(“2032年票据”) 2038年到期的6.250%票据(“2038年票据”) 2045年到期6.650%票据(“2045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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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小: | 2029年票据:1,250,000,000英镑 2032年票据:1,000,000,000英镑 2038年票据:1,000,000,000英镑 2045年票据:1,000,000,000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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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期日: | 2029年备注:2029年9月14日 2032年注:2032年9月14日 2038年票据:2038年9月14日 2045年票据:204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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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息票(利率): | 2029年票据:年利率5.200%,自2026年9月14日起计 2032年票据:年利率5.550%,自2026年9月14日起计 2038年票据:年利率6.250%,自2026年9月14日起计 2045票据:年利率6.650%,自2026年9月14日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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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期收益率(半年度): | 2029年票据:5.211% 2032年票据:5.561% 2038年票据:6.277% 2045年票据:6.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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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及基准Gilt: | 2029年票据:+ 53个基点 2032年票据:+ 75个基点 2038年票据:+ 90个基点 2045年票据:+ 93个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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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nchmark Gilt: | 2029年票据:2029年7月22日到期的UKT 4.125% 2032年票据:2032年6月7日到期的UKT 4.250% 2038年票据:2038年1月29日到期的UKT 3.750% 2045年票据:UKT 3.500%于2045年1月22日到期 |
| 基准国债价格和收益率(半年度): | 2029年票据:98.520%/4.681% 2032年票据:97.2 10%/4.811% 2038年票据:86.275%/5.377% 2045年票据:74.580%/5.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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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息日期: | 就各系列票据而言,每年的9月14日和3月14日,始于2027年3月14日。倘票据的任何应付利息日期(任何到期日或较早的兑付日除外)并非营业日,则于该日期应付的利息将于翌日即为营业日支付,而无须就延迟支付任何利息或其他款项,其效力与在预定付款日期作出的相同。倘票据的任何到期日或较早赎回日期并非营业日,则规定的付款将于下一个营业日进行,犹如是在到期付款的日期进行,而自该到期日或该赎回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起及之后的期间,如此应付的金额将不会产生额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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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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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系列票据可在适用的票面赎回日期(如下文所述)之前的任何时间或不时部分赎回,赎回价格(以本金百分比表示,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等于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
(1)将予赎回的适用系列票据本金的100%,及
(2)如待赎回票据于适用的票面赎回日(不包括赎回日应计利息)到期,则该等票据按半年期(实际/实际(ICMA))折现至赎回日,按2029年票据的可比政府债券利率(定义见初步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加10个基点,再加2032年票据的15个基点,将到期的待赎回票据的剩余预定本金和利息的现值之和,在2038年票据的情况下加上15个基点,在2045年票据的情况下加上15个基点,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加上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期的应计利息和未付利息(如果有的话)。
于适用的票面赎回日期或之后,发行人可于任何时间及不时赎回各系列票据的全部或部分,赎回价格相等于被赎回票据本金额的100%加上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的应计及未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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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面赎回日期: | 2029年票据:2029年8月14日(2029年票据到期日前一个月) 2032年票据:2032年7月14日(2032年票据到期日前两个月) 2038年票据:2038年6月14日(2038年票据到期日前三个月) 2045年票据:2045年3月14日(2045年票据到期日前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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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公开: | 2029年票据:本金额的99.970%,另加应计利息(如有) 2032年票据:本金额的99.945%,另加应计利息(如有) 2038年度票据:本金的99.775%,另加应计利息(如有的话) 2045票据:本金额的99.563%,另加应计利息(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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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USIP/通用代码/ISIN: | 2029注:023135 EK8/350467734/XS3504677348 2032年注:023135 EL6/350467769/XS3504677694 2038注:023135 EM4/350467777/XS3504677777 2045注:023135 EN2/350467793/XS3504677934 |
*证券评级不是买入、卖出或持有证券的建议,可随时被指派评级机构修改或撤回。每个评级应独立于任何其他评级进行评估。
**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5c6-1条规则,二级市场的交易一般需要在一个工作日内结算,除非任何此类交易的当事人另有明确约定。因此,由于票据最初将在T + 3结算,希望在交付前的营业日期前的任何一天交易票据的购买者将被要求在任何此类交易发生时指定一个备用结算周期,以防止结算失败,并应咨询他们自己的顾问。
***渣打银行不会在美国进行任何票据的要约或销售,除非是通过FINRA规定允许的一家或多家美国注册经纪交易商。
禁止向欧洲经济区零售投资者出售——这些票据无意向欧洲经济区(“EEA”)的任何零售投资者发售、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也不应向任何零售投资者发售、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出于这些目的,散户投资者是指以下人员中的一个(或多个):(i)第2014/65/EU号指令(经修订,“MiFID II”)第4(1)条第(11)点定义的散户客户;(ii)第(EU)号指令(经修订,“保险分销指令”)含义内的客户,该客户不符合MiFID II号第4(1)条第(10)点定义的专业客户资格;或(iii)不是(EU)2017/1129号条例(经修订,“招股章程条例”)定义的合格投资者。因此,没有编制(EU)No 1286/2014条例(经修订,“PRIIPS条例”)要求的关键信息文件,用于提供或销售打包零售和保险投资产品或以其他方式向欧洲经济区的散户投资者提供这些产品,因此,根据PRIIPS条例,提供或出售票据或以其他方式向欧洲经济区的任何散户投资者提供这些票据可能是非法的。
MIFID II产品治理/专业投资者和ECPS仅针对目标市场——仅就每个制造商的产品批准程序而言,对票据的目标市场评估得出的结论是:(i)票据的目标市场仅为MiFID II中定义的合格交易对手和专业客户;以及(ii)向合格交易对手和专业客户分销票据的所有渠道都是适当的。任何随后提供、销售或推荐票据的人(就本款而言,“分销商”)应考虑制造商的目标市场评估;但是,受MiFID II约束的分销商有责任就票据进行自己的目标市场评估(通过采纳或完善制造商的目标市场评估)并确定适当的分销渠道。
禁止向英国零售投资者出售–这些票据无意向英国(“英国”)的任何零售投资者发售、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也不应向任何零售投资者发售、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出于这些目的,散户投资者是指既不是:(i)第600/2014号条例(EU)第2(1)条第(8)点定义的“专业客户”,因为它根据2018年《欧盟(退出)法案》(经修订,连同在行使该法案授予的权力时制定的任何法定文书,“EUWA”)构成英国同化法律的一部分;也不是(ii)《2024年公开发售和交易准入条例》(“英国POATR”)附表1第15段定义的“合格投资者”。因此,尚未编制《FCA产品披露资料手册》(“DISC”)要求的关于提供、销售或分销打包零售和保险投资产品或以其他方式向英国散户投资者提供这些产品的披露文件,因此,根据DISC和《2024年消费者综合投资(指定活动)条例》,提供、销售或分发票据或以其他方式向英国任何散户投资者提供这些票据可能是非法的。
致英国潜在投资者的通知–在英国,本文件仅分发给非散户投资者(指不是上文标题为“禁止向英国散户投资者销售”段落中定义的“散户投资者”的人),他们也是:(i)在投资相关事项方面具有专业经验的人,属于金融服务第19(5)条中“投资专业人士”的定义2000年市场法案(金融促进)令2005(“令”);(ii)属于该命令第49(2)(a)至(d)条范围内的高净值实体;或(iii)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合法分配给的任何其他人(所有这些人统称为“相关人员”)。在英国,本文件及随附的招股章程补充和招股章程仅针对相关人士,不得由非相关人士采取行动或依赖。在英国,本文件及随附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和招股章程所涉及的任何投资或投资活动仅提供给相关人员,并将仅与相关人员一起从事。
英国MIFIR产品治理//专业投资者和ECPS仅针对目标市场-仅就每个制造商的产品批准程序而言,对票据的目标市场评估得出的结论是:(i)票据的目标市场仅为《FCA商业行为手册》中定义的合格交易对手和第600/2014号条例(EU)中定义的专业客户,因为它根据EUWA(“英国MIFIR”)构成同化法律的一部分;(ii)向合格交易对手和专业客户分销票据的所有渠道都是适当的。任何随后发售、销售或推荐票据的人(就本段而言,为“分销商”)应考虑制造商的目标市场评估;但是,受《FCA手册产品干预和产品治理资料手册》(“英国MiFIR产品治理规则”)约束的分销商有责任就票据进行其自己的目标市场评估(通过采纳或完善制造商的目标市场评估)并确定适当的分销渠道。
发行人已就本通讯所涉及的发行向SEC提交了注册声明(包括招股说明书)和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在您投资之前,您应该阅读该注册声明中的招股说明书、相关的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以及发行人向SEC提交的其他文件,以获得有关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更完整信息。您可以通过访问SEC网站www.sec.gov免费获得这些文件。或者,发行人、任何承销商或任何参与此次发行的交易商将安排向您发送招股说明书和相关的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资料,如果您提出要求,请致电+ 1-888-603-5847联系巴克莱银行 PLC;汇丰银行PLC,电话+ 1-866-811-8049;J.P. Morgan Securities plc(面向非美国投资者),电话+ 44-20 7134-2468;J.P. Morgan Securities LLC(面向美国投资者),电话+ 1-212-834-4533;或NatWest Markets PLC,电话+ 1-800-231-5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