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Phillips,Gardill,Kaiser & Altmeyer,PLLC的信头】
2026年4月23日
Wesbanco, Inc.
一银行广场
惠灵,WV 26003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已就公司将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的表格S-8(文件编号:333-255443)上的登记声明的生效后第1号修订(“生效后修订”)的准备工作担任Wesbanco, Inc.(“公司”)的法律顾问,以便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进行登记,发行和出售最多3,086,080股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2.0833美元(“股份”),这些股份可能会根据不时根据《韦斯银行,Inc.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计划”)。
我们已审阅令本人信纳的正本、核证副本或以其他方式识别为本计划的真实副本及我们认为就本意见而言必要或适当的其他文件的副本。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股份已获正式及有效授权及预留发行,而股份于根据计划条款发行时(假设在每宗个案中,计划下的个别发行、授予或奖励均获所有必要的公司行动正式授权,并根据法律及计划的要求正式发行、授予或授予及行使),以及当登记声明已根据《证券法》生效时,将获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及不可评估。
本意见是为了您与注册声明相关的利益,您和根据《证券法》的适用条款有权依赖本意见的人可以依赖本意见。我们同意您将此意见作为注册声明的证据提交。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该法案第7条或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要求获得同意的人员类别。
| 非常真正属于你, |
| PHILIPS,GARDILL,KAISER & ALTMEYER,PLLC |
| /s/James C. Gardill |
| James C. Gardi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