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人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第13A-16条或第15D-16条
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0年9月
佣金档案编号:001-33469
英利绿色能源控股公司
有限公司
北朝阳大道3399号
保定071051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
通过检查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将年度报告归档或将其归档在20-F表格或40-F表格下。
表格20-F X表格40-F
如登记人正按照S-T规则第101(b) (1)条的规定以书面提交表格6-K,则须以核对标记表明:
如登记人正按照S-T规则第101(b) (7)条的规定以书面提交表格6-K,则须以核对标记表明:
通过核对标记表明,登记人是否通过提供本表所载的资料,从而也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G3-2(b)条向委员会提供资料。
是的,没有X。
如果标有“是” ,请在与第12G3-2(b)条有关的分配给注册人的文件号以下标明:n/a
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表格6-K
目录
其他事件。
签字
其他事件。
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OTC Pink:Yghy) ( “英利绿色能源”或“本公司” ) ,获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 “英利中国” )的管理人( “管理人” )告知,其已代表英利中国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出呈请,以清盘本公司,因该公司已资不抵债,无法偿还所欠英利中国的债务。此外,英利中国的管理人要求任命Ey Cayman Ltd.为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监督公司的清算程序。开曼群岛大法院预计将于9月底左右接受对该公司进行清算的请求。
2020年7月9日,中国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应将英利中国的重组案,公司另一子公司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与英利中国的子公司(海南英利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天津英利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衡水英利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历山英利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合并为一起重组案。法院已指定英利中国的管理人担任这6家公司的管理人,负责管理它们的重组过程。主要目标是重组他们的债务义务,同时继续他们的生产和运营,以满足客户订单和产品保修义务。此外,通过重组,将更多资金注入重组后的公司,用于设备和技术升级以及高效产能的扩张。然而,这六家公司的重组预期将消灭这些公司的所有股权,因此该公司预期将遭受其在这些公司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投资的全部损失。
鉴于公司的流动资产及负债,公司预期于公司清盘完成后将不会有任何剩余资产分派予公司股东。预期公司将于破产管理人进行的清盘程序完成时解散,而公司的所有流通股,包括代表公司普通股的任何ADS,预期将于公司清盘及解散程序完成时注销,以无代价。
签字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规定,登记人已正式授权由下列签字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
| 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
| 通过: | 王亦逾 | |
| 姓名:王义宇 | ||
| 标题:首席财务官 | ||
日期: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