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斯,尼科尔斯,阿希特和坦内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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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8日
Blackrock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r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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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曾担任Blackrock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rust(特拉华州法定信托)的特拉华州特别法律顾问,涉及特拉华州法律的某些事项,涉及发行(i)8,417,857股实益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信托(“普通股”)和(ii)购买普通股的25,253,571股可转让认购权(“认购权”以及普通股,根据根据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证券法”)和1940年《投资公司法》向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的信托N-2表格注册声明(文件编号333-233028和811-22991),经修订(“投资公司法”)(“注册声明”)于2021年4月30日生效,以及与证券发行有关的本信托的招股说明书增补(“招股说明书增补”),根据《证券法》规则和法规第424(b)(5)条在本文件发布之日或前后向委员会提交。本文中使用的大写术语以及本文中未另行定义的术语均按照日期为2014年8月13日的信托协议和信托声明(“管理文书”)中的定义使用。
在提出此意见时,我们已通过提供给我们的表格检查并依赖以下文件的副本:注册声明;证明认购权的普通股可转让认购权证书的形式(“认购权证书”);日期为6月18日的权利指定书,2021年(“指定文书”);本信托,贝莱德顾问之间于2021年6月18日签订的《经销商经理协议》(“经销商经理协议”),LLC和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信托发行认购权有关;8月13日在特拉华州国务卿办公室(“州办公室”)提交的信托证书,2014年(“证书”);管理文书;信托董事会的决议,该决议准备在2019年6月5日和6月6日举行的会议上通过,2019年(以下简称“2019年决议”);准备在2021年6月9日举行的会议上通过的本信托董事会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自2016年10月28日起生效的本信托的经修订和重编的章程,经截至2020年11月19日的第1号修正案(经修订的“细则”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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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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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认购权证书,指定文书,2019年决议,决议,经销商经理协议,注册声明和招股说明书补遗,“管理文件”);以及截至最近从国家办事处获得的信托信誉良好的证明。在此类检查中,我们假设了所有签名的真实性,作为要执行的文件的草稿或副本或形式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与原始文件的一致性以及自然人完成文件执行的法律能力。就本意见而言,我们进一步假设:(i)上述文书的每一方或代表其适当授权,采用,执行和交付,证书和其他文件,以及由希望成为证券持有人的人(包括希望成为股东的人)执行的信托管理文件或信托董事会任何适用决议所考虑的所有文件;(ii)所有证券持有人(包括所有股东)的名称和地址,持有的证券数量以及(如适用)支付的对价的适当标记将保存在适当的登记册以及该证券的其他账簿和记录中。与发行有关的信托,赎回或转让证券;(iii)本信托的活动已经并且将根据《管理文书》和《特拉华州法定信托法》(12del)进行。C.3801及以后(“特拉华州法”);(iv)没有发生会导致终止的事件,信托或其任何系列或类别的重组或解散;(v)信托在首次发行实益权益后的180天内根据《投资公司法》成为注册投资公司;(vi)在招股说明书补遗中确定的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将向每位普通股记录的持有人交付正确填写和执行的认购权证书,否则将根据条款,条件发行认购权,管理文件和《特拉华州法》中规定的要求和程序;(vii)普通股所需的对价是根据条款,条件支付的,管理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以及根据条款,条件以其他方式发行普通股,管理文件和《特拉华州法》中规定的要求和程序;(viii)除本文所引用的内容外,我们审查的每个文件均具有完全的效力,未经修改,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除上述与本意见有关的文件外,我们没有审查任何其他文件,并且我们假设没有与本文所表达的意见相抵触或不一致的文件,事实或情况。对于联邦或州证券或蓝天法律的要求或遵守,没有任何意见。此外,对于与信托或证券有关的任何发行文件,我们不表示任何意见,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我们认为重要的任何事实,除假设的事实外,我们未经独立调查就依赖上述文件以及截至本文发布之日其中所包含事项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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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并受上述规定的约束,并在所有方面限于特拉华州法律的事项,我们认为:
1.该信托是根据特拉华州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信誉良好的法定信托。
2.认购权根据管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条件,要求和程序发行时,将得到适当授权,并构成本信托的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本信托强制执行。
3.普通股按照管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条件,要求和程序发行时,将构成合法发行,缴足股款且不可评估的股份,但管理文书第3.8节规定的范围除外。
我们在上文第2段中表达的意见可能会不时受到(i)破产,破产,重组,接管,欺诈性运输,暂停执行或其他与或影响债权人权利和救济的执行有关的一般适用的类似法律的约束有效,(ii)公平原则的适用(无论在公平程序中还是在法律上考虑这种可执行性),(iii)对公共政策的考虑或与信托义务有关的适用法律的效力,以及(iv)交易过程或履行过程的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标准,法院可适用于行使权利和补救措施的重要性和合理性。
我们特此同意将本意见的副本作为注册声明的附件提交给委员会。在给予此同意时,我们不承认我们属于《证券法》第7条或其中规定的委员会规则和条例所要求的同意的人员类别。该意见仅代表截至本文发布之日,并基于我们对现有事实的理解和假设,以及我们对上述文件的审查以及对特拉华州法律的适用(截至本文发布之日),并且我们不承担在此日期之后就任何事实或情况为任何个人或实体(包括信托的任何股东或认购权的任何持有人)的利益更新或补充此意见的义务。以后可能会引起我们的注意,或者以后可能发生或生效的事实或法律的任何变化。上述意见仅出于本信托,本信托的股东和认购权持有人的利益而表达,与本协议拟进行的事项有关,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均不得依赖或出于任何其他目的,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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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路易斯·赫林 |
| 路易斯·赫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