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7日
The Hain Celestial Group, Inc.
河街221号,12楼
新泽西州霍博肯07030
致上述收件人:
我们曾就公司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的S-8表格登记声明(“登记声明”)担任特拉华州公司(“公司”)的法律顾问,该登记声明涉及公司根据经日期为10月31日的第一修正案修订的The Hain Celestial Group, Inc. 2022年长期激励和股票奖励计划发行最多3,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公司(“股份”),2024年和2025年10月30日的第二次修订(统称“计划”)。
我们已审查了注册声明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以及计划,这些已作为注册声明的证据提交给委员会。此外,我们已审查并已就事实上的事项,依赖该等记录、协议、文件及其他文书的正本或副本或经核证或符合规定的副本,以及公职人员及公司高级人员和代表的此类证书或类似文件,并已就下文所载的意见作出我们认为相关和必要的其他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