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3.2
广东嘉茂律师事务所
2024年10月16日
关于多尼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意函– 2024财年年度报告
我们在此同意使用我们的名称,无论该名称出现在多尼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的2024财年年度报告及其任何修订(“年度报告”)中。我们还同意将本文件作为年度报告的附件提交。
真诚的你的,
/s/广东嘉茂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