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3
泰和诚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代理
我/我们*(地址)的(名称)、公司(数量)A类普通股及(数量)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特此委任(地址)的(名称)及/或*辜负他/她*,(姓名)的(地址),或不及格的他/她/他们*,会议主席作为我/我们的代理人/代理人*参加我/我们的*代表将于2025年12月29日上午十时正(北京时间)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东座26A1-26A5室举行的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任何续会。
*请酌情删除。
注意事项
| 1. | 为生效,本委托书须妥为填妥、签署并送达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东座26A1-26A5室,以供董事杨建宇注意或电邮至zhongchen.zhang@cCM.cn 不迟于召开该次会议或拟使用该代理人的续会的时间。 |
| 2. | 对这种代理形式所做的任何更改都应草签。 |
| 3. | 如属法团,本指示应盖上法团印章,或由获正式书面授权签署该指示的高级人员、律师或其他人签署。 |
| 日期: |
由上述指定人士或代表其签署
| 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