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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0.6

Enova International, Inc.第四次修订和重述

2014年授予限制性股票单位的长期激励计划授予协议

本次第四次经修订及重述的2014年长期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单位的授予协议(“协议”)由Enova International, Inc.(“公司”)与下文详述的“执行人员”订立并由其订立:

 

%% first _ name _ middle _ name _ last _ name %-%

 

见证:

然而,公司已采纳经第四次修订及重述的Enova International, Inc. 2014年长期激励计划(“计划”),该计划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发展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会”)管理;及

鉴于根据该计划第4节和第9节,委员会已选择授予执行人员限制性股票单位(“RSU”)的奖励(“奖励”),以鼓励执行人员持续忠诚和勤奋;该奖励将按以下规定并根据该计划的条款(如上所定义)归属;和

然而,受限制股份单位代表公司的无资金和无担保承诺,将在未来某个日期向执行人员发行同等数量的公司或其继任者的普通股(“普通股”),但须遵守本协议的条款。

因此,现就并考虑到本协议所载的相互承诺及其他良好和有价值的对价,特此确认其收悉及充分性,各方同意如下:

1.
奖项.
a.
一般。 在符合本文所述的限制和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代表并代表公司和/或雇用执行人员的任何关联公司(如计划中所定义),特此授予执行人员RSU奖励

 

授予股份总数

%% Total _ Shares _ Granted,‘999,999,999’%-%

 

 

b.
授予日期.该奖项于下文详述的“授予日”授予执行人员。特此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应立即生效,但归属取决于执行人员执行并向公司交付本协议的对应方(该交付日期为“应急日期”).

 

 

“授予日期”

%% option _ date,‘mm/DD/YYYY’%-%

 

2.
归属.除本协议第3和5条另有规定或委员会另有决定和批准外,委员会全权酌情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在行政人员死亡、伤残或退休的情况下),裁决应在以下每个日期授予下述RSU数量;提供了高管在适用的归属日期前仍持续受雇于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

 

#股份归属

归属日期

%% SHARES _ PERIOD1,‘999,999,999’%-%

授予日的一周年

%% SHARES _ PERIOD2,‘999,999,999’%-%

于授出日期两周年

%% SHARES _ PERIOD3,‘999,999,999’%-%

于授出日期第三周年

%% SHARES _ PERIOD4,‘999,999,999’%-%

于授出日期的第四个周年日

 

任何未归属的RSU仍将根据本协议第3节被没收。尽管有上述规定,任何受限制股份单位须在授出日期后九十(90)天后自动终止,并变得无效(如意外日期并未在该日期发生)。

3.
裁决在终止或未能归属时的处理.除下文第5条另有规定外,或除委员会另有决定及批准外,在行政长官因任何理由(包括死亡)终止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雇佣关系时,应立即没收本协议第2节规定的尚未归属的任何部分的裁决,而行政长官应没收该裁决中该未归属部分的任何和所有权利或对该未归属部分的所有权利。
4.
赔偿金的支付.(a)当裁决的每一部分归属时,公司须指示其转让代理人以行政长官的名义(或如行政长官已去世,则以行政长官的指定受益人的名义,或如未指定受益人,则以行政长官的遗产("受益人"))在该部分奖励的归属日期后的合理时间内,但(b)在任何情况下,与该部分奖励的当时归属部分有关的普通股将不会晚于该部分奖励的当时归属部分的归属日期发生的日历年度的12月31日转让给执行机构(或,如适用,转让给执行机构的受益人)。根据该裁决,公司无需交付任何普通股零碎股份。任何零碎股份须四舍五入至下一整股。
5.
控制权变更.
a.
归属及付款.如果在控制权发生变更(定义见下文)后的12个月内,执行人员有合格终止(定义见下文),则只要执行人员仍持续受雇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则整个奖励自合格终止之日起自动成为100%归属

 

 


 

授予日至该等合资格终止之日止。在这种情况下,证明既得RSU的普通股股份应在合格终止日期后60天内一次性交付给执行人员。尽管有上述规定,为在控制权发生变更时维护行政长官在裁决项下的权利,委员会可酌情在作出裁决时或其后任何时间,在未经行政长官同意的情况下,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行动:(i)就加速行使或归属裁决的任何时间段作出规定,

(ii)就购买或终止在行使或实现奖励时本可收到的一笔现金或其他财产作出规定,如果该奖励目前是可行使或应付的,(iii)以委员会确定的方式调整奖励条款以反映控制权的变化,(iv)导致该奖励被另一实体承担,或因此被取代的新权利,或(v)作出委员会认为公平且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其他规定。不得根据第5(a)条采取任何会导致行政长官根据《守则》第409A(a)(1)条须缴税的行动。就本条第5(a)款而言,以下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
原因"须完全由公司或委员会(如行政人员是公司的高级人员,则仅由委员会)在行使诚意和合理判断的情况下作出决定,并指发生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况:
(1)
高管故意且持续未能在公司或关联公司中实质性履行高管职责(因高管残疾而导致的任何此类失败除外);或者
(2)
行政长官对重罪的定罪;或
(3)
行政人员故意从事对公司造成明显和重大损害的行为,无论是金钱上还是其他方面;但前提是,行政人员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均不应被视为“任性”除非执行人员不是出于善意或在没有合理理由相信该作为或不作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情况下这样做或不这样做。
(二)
控制权变更”系指公司所有权发生变更、公司有效控制权发生变更或公司大部分资产所有权发生变更的事件,均为《守则》所界定

§ 409A及其下发布的适用指南(“代码§ 409A”)。尽管有上述规定,“控制权变更”不应包括任何未根据Code § 409A被视为与执行人员有关的控制权变更事件的事件。尽管根据Code § 409A纳入了《库务条例》的某些条款,但公司打算根据库务条例第1.409A-1(b)(4)节中的短期延期豁免豁免,根据本协议的所有付款均可豁免Code § 409A。

(三)
“合格终止”是指因公司或关联公司非自愿终止高管的雇佣而导致的离职(定义见财政部条例第1.409A-1(h)(1)节),但因故终止除外。
b.
替代.尽管本文提出了任何相反的规定,

 

 


 

在控制权发生变更时,委员会可全权酌情决定,代替发行普通股,向高管提供以现金形式支付的等值金额。
c.
其他协议的效力.如果高管是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雇佣、遣散、控制权变更或其他类似协议的一方,其中规定在控制权发生变更或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终止雇佣时归属基于股票的奖励,则本第5条不应取代此类其他协议,高管应有权享受本协议和此类其他协议的好处。
6.
行政协议.Executive承认,州或联邦证券法的某些限制可能适用于根据该裁决发行的普通股股份。具体而言,Executive承认,如果Executive是公司的“关联公司”(该术语由1933年《证券法》定义),则根据适用的证券法(尤其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第144条规则),将因裁决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将受到某些交易限制。Executive特此同意就州和联邦证券法以及根据此类法律可能涉及的对此类股份转售的任何限制执行公司可能合理要求的此类文件并采取此类行动。尽管本文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并且仅在代码§ 409A允许的范围内,付款可能会延迟到公司合理预期付款将违反联邦证券法或其他适用法律的程度。
7.
扣缴.在根据本协议向高管发行股票时,高管应支付的金额等于公司或关联公司在任何时候被要求预扣的所有适用的联邦、州和地方就业税的金额。此类付款可以现金支付,或者,就根据本协议向执行人员发行股份而言,可以根据计划第14(a)节和代码§ 409A的条款交付普通股的全部股份(包括根据本协议可发行的股份)。
8.
裁定赔偿额的调整.
a.
如果通过支付股票股息或因股票分割、资本重组或合并或交换普通股股份而导致普通股已发行和已发行股份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则应调整本协议项下的未发行RSU数量,使该奖励占公司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与紧接该事件之前的相同。
b.
如有分拆或其他类似分派予附属公司的公司股东的股票,则委员会须调整受裁决规限的股份数目及种类(该等调整可包括股份、该附属公司的股票、现金或其组合),以保持紧接该事件前的未偿裁决的价值,由委员会全权酌情决定。如果关联公司或前关联公司的股票因任何此类调整而受到裁决的约束,协议条款应以与股份相同的方式适用于该股票。
c.
除本协议第8(a)及8(b)条另有规定外,在公司发行其股本的任何类别的股份时,不得调整受受注册会计师的任何未偿还部分规限的普通股的股份数目

 

 


 

或可转换为任何类别股本的股份的证券,或与直接出售有关,或在行使权利或认股权证认购时,或在公司可转换为该等股份或其他证券的任何其他义务转换时。
d.
一旦发生本协定第8(a)、8(b)和8(c)节规定的事件以外的影响普通股的事件,委员会可根据本计划第5(b)节对裁决作出其他允许的调整。本条不得解释为限制委员会根据计划条款可能拥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9.
计划条款.除此处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外,该裁决受计划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和管辖,这些条款和条件可能会不时修订,这些条款和条件在此通过引用并入。本文中使用的任何带有初始大写字母的术语应具有与本计划中规定的相同含义,除非本文另有规定。如协议条款与计划发生任何冲突,计划应予以控制。为免生疑问,且在不限制本文或计划中任何内容的情况下,Executive特此确认,计划第14(o)节中描述的赔偿追偿条款适用于根据本协议和本协议授予的裁决。
10.
限制性公约.执行人员须受制于本第10条所载的限制性契诺;但本第10条所载的限制性契诺及其他义务独立于、补充且不会修改、取代或限制(亦不应被修改、取代或限制)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当前或未来雇佣、遣散、控制权变更或其他类似协议中的任何不竞争、不招揽、保密或其他限制性契诺,除非提及本协议拟被取代的具体条款。
a.
保密.在高管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雇佣关系终止期间和之后,高管同意严格保密,不直接或间接告知、泄露、透露、提供、提供或使用任何机密信息(定义见下文),但高管代表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常规授权职责除外。执行人员承认,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向执行人员提供的、或公司、其关联公司或执行人员以其他方式获得或开发的或由执行人员知晓的所有包含机密信息的文件和其他财产在任何时候都应是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财产。被执行人应当采取一切合理、审慎的措施,保护保密信息,使其不被泄露、滥用、间谍、灭失、失窃。执行人员应在执行人员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雇佣关系终止时,或在公司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时间,向公司或适用的关联公司交付所有备忘录、说明、计划、记录、报告、计算机磁带、打印件、软件和其他文件和数据(及其副本),其中包含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业务的机密信息、工作产品(定义见本协议第10(b)(i)节),而执行人员随后可能拥有或在执行人员控制下。执行人员不得使用任何机密信息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竞争。

 

 


 

执行人员根据第10(a)节承担的义务将适用于所有机密信息,直到此类机密信息不再构成机密信息和/或自执行人员受雇于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以先发生者为准)结束三年之后。这一时间限制将不适用于(a)符合商业秘密条件的机密信息,或(b)第三方信息(定义见下文)。只要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条件,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将继续受到保护。只要法律和/或使其保密的单独协议允许,第三方信息的项目将继续受到保护。

就本协议而言,“机密信息”是指执行人员在受雇于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期间获得或获得的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业务相关的任何形式(有形或无形)的信息或数据的汇编,而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未授权公开披露,且公众或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以外的人无法通过适当方式随时获得的信息或数据项目。通过举例而非限制的方式,推定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营销策略和分析;业务策略和计划;人员配置计划;未公布的定价信息,以及与定价相关的潜在变量,例如数量折扣选项和利润率、分析信息和模型;法律分析和特权信息;财务记录和分析,以及有关公司及其任何关联公司财务业绩的相关非公开数据;保险信息;客户名单、客户记录和客户联系信息,以及客户通信、私人客户合同条款,独特的客户偏好和历史交易数据;潜在客户名单;债权人档案;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供应商、分销商、独立承包商、供应商或公司或其关联公司负有不使用和不披露义务的其他业务关系及其机密信息的私人合同安排;用于改善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绩和运营的内部业务方法、程序、技术、流程、专有技术、系统和创新;非专利发明和相关信息、专利申请、技术创新、最初创建和/或定制的软件(包括但不限于特性、规格和源代码)、蓝图、设计细节和规格、公式,以及有关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的研发信息。机密信息应理解为包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根据适用的州或联邦法律定义)的任何和所有商业秘密,但某一项目不必是商业秘密即可符合机密信息的资格。机密资料不包括以下任何资料:(i)在公司向执行人员披露该等资料前,由执行人员合法及不受限制地拥有;(ii)在收到该等资料后,透过执行人员的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已普遍或成为公众可获得的资料;或(iii)执行人员已合法及善意地从并非从公司取得或获得该等资料的第三方收到该等资料。高管承认,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投入了财务资源和时间来创建机密信息汇编。因此,Executive承认,机密信息汇编不会因为汇编中的一部分信息或数据公开而失去本协议(以及适用的商业秘密法)规定的经济价值或保护。

(一)
其他限制.Executive还承认并同意,此处规定的禁止披露和使用机密信息是对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根据高管受雇所在州法律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的补充,而不是代替这些权利或补救措施。

 

 


 

旨在防止泄露商业秘密或专有信息。第10(a)条规定的限制不应被解释为禁止使用在行政人员的行业或专业中惯常依赖的一般知识和经验,而这些知识和经验并非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特定业务事项(例如其业务交易、客户、雇员、供应商或产品或服务(现有或正在开发中))所特有。
(二)
第三方信息.高管认识到,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已经收到并将在未来收到来自第三方的机密或专有信息,但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有义务维护此类信息的机密性并仅将其用于某些有限的目的。执行人员同意以最严格的保密方式持有所有此类机密或专有信息,并且不向任何人、公司或公司披露此类信息或使用此类信息,除非在根据公司或其适用的关联公司与此类第三方的协议为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履行职责时有必要。这类信息的一个例子是有关该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客户的信息。执行人员进一步认识到,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将向执行人员提供软件,以便允许或协助执行人员履行执行人员的工作职责。提供给Executive的软件由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拥有或许可给公司,该软件仍为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或软件权利的第三方所有者的财产。因此,执行人员不得(1)通过逆向工程、拆解、反编译或其他方式创建或试图创建软件、相关程序、源代码或其任何部分,或协助或允许他人这样做,除非且仅在公司、其关联公司或适用法律明确许可的范围内;(2)从任何软件或任何软件相关材料中删除任何软件标识或任何专有或版权限制的通知;和/或(3)复制软件、修改、翻译或,除非另有约定,开发其任何衍生作品或将软件的任何部分包含在任何其他软件程序中。执行人员同意仅在必要时使用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提供的任何和所有软件,以便为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执行执行人员的工作。
(三)
交还机密资料.在行政人员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间的雇佣关系终止期间或终止时的任何时刻,公司或其适用的附属公司可要求行政人员向其退回行政人员收到和/或管有的任何和所有机密信息。所有这些机密信息应立即退回公司或其适用的关联公司。此外,根据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要求,执行人员可能需要签署一份宣誓誓章,证明他们已归还了他们所拥有的所有机密信息。
(四)
DTSA通知.《捍卫商业秘密法》规定,根据联邦或州商业秘密法,任何个人都不会因以下情况而被追究刑事或民事责任:(i)向联邦、州或地方政府官员、直接或间接或向律师以保密方式作出的商业秘密;且仅为报告或调查涉嫌违法行为的目的作出的商业秘密;或(ii)在诉讼或其他程序中提交的投诉或其他文件中作出的商业秘密,如果此类提交是在密封的情况下作出的,因此不会公开。还规定,个人因举报涉嫌违法行为被用人单位提起报复诉讼的,可以向个人代理律师披露商业秘密,并在法院使用商业秘密信息

 

 


 

如果个人提交了任何包含密封的商业秘密的文件,并且除非法院命令允许,否则不披露商业秘密,则继续进行。
(五)
受保护的行为.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均不禁止执行人员(i)向执行人员的律师、证券交易委员会、伊利诺伊州人权部、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伊利诺伊州劳工部、伊利诺伊州劳资关系委员会、美国劳工部、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局或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反对或报告执行人员合理认为违法的事件或行为,包括犯罪行为、歧视、骚扰、报复、违反安全或健康或其他非法雇佣行为(无论是在工作场所还是在与工作相关的活动中),或任何其他政府机构或委员会,(ii)披露性侵犯或性骚扰(在工作场所、与工作相关的活动中、雇员之间、雇主与雇员之间或其他方面);(iii)在行政、立法、仲裁或司法程序中作证或以其他方式作出任何如实陈述或披露,包括就任何诉讼程序作出的关于涉嫌犯罪行为或非法雇佣行为的证词,或法律、法规或法律程序另有规定,或配合任何政府机构进行的调查;或(iv)参与协同活动以解决与工作有关的问题(统称“受保护的行为”)。此外,在从事此类受保护的行为之前,无需向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发出通知或获得批准。
b.
知识产权.
(一)
转让知识产权权利.高管承认,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对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实际或可证明预期的业务、研发、产品和服务相关的所有发明、创新、改进、开发、方法、设计、分析、图纸、报告、配方和所有类似或相关信息(无论是否具有专利或版权)拥有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这些信息是由高管在受雇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期间构思、开发或制作的,包括对其的任何衍生或修改(“工作产品”).执行人员应及时向公司披露该工作产品。Executive特此不可撤销地将任何此类工作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转让给公司。由公司承担费用,执行人员应执行公司合理要求的所有行动(无论是在执行人员受雇期间还是之后),以建立和确认此类所有权,并完善、获得、维持、执行和捍卫指定为如此拥有或转让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转让、同意书、授权书和其他文书)。
(二)
知识产权转让的例外情况.Executive承认,本协议受到以下限制:
(1)
雇佣协议或其他类似书面协议中任何规定执行人员应将或提议将执行人员在一项发明中的任何权利转让给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条款,不得适用于执行人员完全在执行人员自己的时间内开发的发明,而不使用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设备、用品、设施或商业秘密信息,但下列两种发明除外:(a)在发明的构想或实施时,与业务

 

 


 

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或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任何未来业务;但该等未来业务必须以实际或可证明预期的研究或开发显示;或(b)由执行人员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执行的任何工作产生。
(2)
如果执行人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之间的雇佣协议或其他类似书面协议中的规定(本协议除外)旨在要求执行人员转让一项发明,否则根据第10(b)(ii)(1)条不得被要求转让,则该规定违反国家公共政策,不可执行。
c.
不招揽客户和员工.执行人员将被要求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雇员、顾问、独立承包商和其他服务提供商密切合作,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服务。有关该等雇员、顾问、独立承建商及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其他服务提供者的所有非公开资料,如在行政人员受雇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期间为行政人员所知悉,若非行政人员受雇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则本不会为行政人员所知悉,包括但不限于薪酬或佣金结构以及管理层对雇员表现或技能的评估,均为机密资料,行政人员不得在招揽雇员、顾问、独立承建商、或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其他服务提供商在终止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高管雇佣期间或之后一年内的任何时间受雇。在行政人员终止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雇佣关系后的一年内,除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履行职责外,行政人员不得直接或通过协助或指示他人:
(一)
在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竞争时招揽(或试图招揽)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客户或客户的业务,(a)在紧接高管受雇于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结束前的十二(12)个月期间内与谁/哪位高管有业务相关联系,以及(b)在紧接高管受雇于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结束前的十二(12)个月期间内,与谁/哪位高管获得机密信息;或
(二)
招揽、招聘或诱导(或试图招揽、招聘或诱导)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任何雇员,在紧接高管受雇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结束前的十二(12)个月期间与其有业务相关联系的雇员,离开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雇用。

在高管与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雇佣关系结束后的一年期间,高管进一步同意让任何后续雇主了解这一不招揽义务。本文中的任何内容均无意或将被解释为禁止一般广告,例如不针对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员工的“帮助通缉”广告。

d.
利益冲突和非竞争.在行政长官受雇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期间,行政长官将有责任避免与

 

 


 

包括以下义务的利益:(a)在未经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及时将与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业务相关的商业机会通知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而无需为个人利益而独立追求这些机会,(b)避免与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竞争,协助他人努力与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竞争,或以其他方式从事根据任何公司政策造成利益冲突的行为,(c)避免为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竞争对手的利益故意干预关键业务关系(例如客户、员工、收购目标和业务合作伙伴)。作为榜样而非限制,执行人员不会招揽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任何客户、潜在客户或业务合作伙伴,以转移或试图将任何业务从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转移出去,招揽员工终止与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雇佣关系,或将任何商业机会从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转移出去。
e.
不存在相互冲突的义务.行政人员未订立、亦不得订立与本协议或行政人员受雇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执行人员特此向公司声明并保证:
(一)
执行人员执行、交付和履行本协议不会也不应与执行人员为一方当事人或执行人员明知受其约束的任何合同、协议、文书、命令、判决或法令相冲突、违反、违反或导致违约;
(二)
高管不是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签订的任何雇佣协议、非邀约协议、竞业禁止协议或保密协议的一方或受其约束,这些协议将排除、冲突或实质性限制高管在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雇佣;和
(三)
在本协议各方签署并交付本协议时,本协议即为具有约束力的执行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同意,此处包含的保护性契约在期限和范围限制方面是合理的,对于保护企业的商誉和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机密信息是合理和必要的,并同意不对此处包含的契约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提出质疑。

f.
违反协议.高管承认,违反第10条和披露机密信息将对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和损害。因此,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都可能使高管受到纪律处分,直至并包括终止雇佣,并允许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对高管采取法律行动,具体如下:
(一)
补救措施.鉴于执行人员违反或威胁违反本协议第10(a)-(d)条规定的义务将对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和损害,并鉴于法律上缺乏保护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适当补救措施,公司或其适用的关联公司应有权接受,执行人员特此同意

 

 


 

发布、临时和永久禁令,禁止执行机构违反本条例第10(a)-(d)条。Executive承认,临时和永久禁令都是针对此类违约或威胁违约的适当补救措施。上述补救措施应是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根据本协议或在法律上或在股权上有权或可能有权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补充,而不是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获得损害赔偿的权利。
(二)
强制执行成本.如果公司提起诉讼以强制执行本协议的条款并胜诉,包括本协议第10(a)-(d)条的任何条款,公司或其适用的关联公司可通过并包括任何和所有上诉向执行部门追偿其合理的律师费和成本。

 

(三)
针对特定国家的修改.如果Executive主要在科罗拉多州为公司居住或工作,则协议第10条应按本第10(f)(iii)条的规定进行修改。

 

科罗拉多州:如果Executive居住在科罗拉多州,只要Executive居住在科罗拉多州并受其法律约束,那么:Executive根据第10(c)(i)条承担的客户非邀约义务将被修改为仅涵盖Executive在受雇于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最后十二(12)个月内本应获得商业秘密信息的客户。行政部门规定,第10(c)(i)节中的客户非邀约义务对于第(8-2-113(2)(b)条含义内的商业秘密保护是合理和必要的(“科罗拉多州不竞争法案”)。执行人员承认,他们在执行人员接受聘用要约之前收到了不竞争盟约及其条款的通知,或者,如果执行人员订立本协议时的现任雇员,则在协议生效日期至少十四(14)天前收到了该盟约不竞争的考虑。如果执行人员签订本协议时的现任雇员,在任何情况下,第10(c)(i)条都不会生效,直到执行人员收到本协议后至少十四(14)天。除了第10条规定的其他形式的受保护行为外,协议中没有任何规定禁止披露由行政人员的一般培训、知识、技能或经验产生的信息,无论是在工作或其他方面获得的,容易为公众所确定的信息,或行政人员以其他方式有权作为受法律保护的行为披露的信息。此外,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禁止执行人员(或任何雇员或未来雇员)披露或讨论(口头或书面)有关工作场所非法行为的信息,例如任何所谓的骚扰、歧视性或不公平就业做法,或受《保护机会和工人权利(“POWR”)法》第24-34-407(C.R.S.)条保护的任何其他行为。

11.
收费.如果发生任何违反本协议第10条规定的情况,Executive承认并同意,本协议第10条所载的限制应延长相当于该违反期限的一段时间,这是本协议各方的意图,即该限制期限的运行应在此种违反的任何期间内收费;但前提是,此种延长的时间应设置上限,以便延长的时间不超过自Executive受雇结束之日起两年,如果这一延期将使该限制根据适用法律无法执行,则将不适用。

 

 


 

12.
杂项.
a.
权利的限制.计划、授予奖励和执行协议不应赋予执行人员任何权利,以(i)未来年度的类似授予,(ii)在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雇用或服务中保留的任何权利,或(iii)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在任何时候终止执行人员的雇用或服务的权利。Executive承认Executive is employed by the Company at will,and nothing contained in this Agreement is intended to change the ac-will nature of Executive’s employment with the Company。
b.
释义.执行人员接受这一奖励,但须遵守计划和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规定。下列签署人特此接受委员会就计划和本协议下产生的任何问题作出的所有决定或解释,作为具有约束力、决定性和最终的决定。
c.
索赔程序.任何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或利益索赔应由委员会根据Enova International, Inc.非合格储蓄计划下的索赔程序确定。
d.
股东权利.在授予本奖励的任何部分归属时可发行的任何普通股股份,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息的权利或投票权,在(i)授予该部分奖励之前,以及(ii)该等股份已根据本协议第4节交付并发行给执行或执行的受益人之前,执行或执行的受益人均不享有股东的任何权利。
e.
可分割性.本协议各方均已仔细阅读并考虑了本协议中包含的条款,包括本协议第10(a)-(d)节,并在这样做后同意其中的限制和义务是公平合理的,是保护公司利益的合理要求。本协议项下的每一项行政义务应被视为一项单独的、可分割的义务。如果上述规定被视为超过了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地域或活动限制,则除非法律禁止,双方同意,这些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度应低于使该义务合理和可强制执行的程度。此外,双方明确授权并邀请法院或仲裁员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改革本协议中的约定,以实现双方陈述的意图。如果在任何司法或仲裁程序中,尽管适用了上述规定,但法院或仲裁员确定任何该等契诺或条款按书面形式不可执行,则该等不可执行的契诺或条款应在必要的范围内予以删除,以允许其余单独的契诺和条款得到执行。
f.
控制法.该协议是在伊利诺伊州订立的,应根据该州的法律解释和执行;但前提是,如果Executive主要在科罗拉多州为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居住或工作,则本协议第10条应根据Executive最后受雇于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时主要居住或工作所在州的法律解释和执行。
g.
施工;整个协议.协议和计划包含双方之间的全部谅解,并取代他们之间的任何先前谅解和协议,包括为免生疑问,公司的人事政策和

 

 


 

程序,代表本协议的标的物。本协议各方之间及各方之间不存在未在本协议中充分表达的有关本协议标的的口头或书面陈述、协议、安排或谅解。
h.
生存.此处包含的契约和协议应在行政人员的雇佣终止后继续有效,无论由谁导致终止以及在什么情况下。
i.
修订;代号§ 409a.本协议的规定只有在获得执行人员和公司(经董事会批准)的事先书面同意后才能修改或放弃。任何行为过程或未能或延迟执行本协议的规定均不影响本协议的有效性、约束力或可执行性。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将导致根据《守则》第§ 409A(a)(1)条将补偿计入高管的收入,那么,在《守则》第§ 409A条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可以对协议进行修订,以导致基本相似的经济结果,而不会导致此类纳入;任何此类修订应通过向高管提供此类修订的通知进行,并对高管具有约束力。
j.
标题.本协议中包含的章节和其他标题仅供参考,绝不旨在描述、解释、定义或限制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范围、范围或意图。此外,Executive承认并同意,如果将Executive’s employment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转移到公司的任何子公司、母公司或关联公司,Executive’s employment shall continue to be subject to each and all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made in Section 10 of this Agreement。

 

k.
通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通知应以书面或电子方式发出,并应被视为在亲自送达或存放在美国的邮件、挂号、预付邮资时已妥为发出,如属公司,则按本协议签署页所示的地址寄给公司秘书,或如公司应将其主要办事处迁至该主要办事处,而如属执行人员,则视为已妥为发出,通过公司电子邮件系统或公司记录上显示的高管最后一封个人电子邮件或永久地址执行,但受制于任何一方有权在满足本节要求的通知中在以后任何时间指定某些其他地址或电子通知系统。
l.
继承人、继承人和受让人。 本协议所载的每一项和所有盟约、条款、规定和协议均对行政长官的继承人、法定代表人、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对其有利。行政长官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行政长官的权利和/或委托行政长官的义务。公司可将本协议转让给任何利益继承者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此外,Executive承认并同意,如果将Executive的雇用从公司转移到公司的任何子公司、母公司或关联公司,Executive的雇用应继续遵守本协议第10节中规定的每一项和所有条款和条件。
m.
执行/受理/审查期限.Executive承认,已为Executive提供了至少十四(14)天的时间来审查本协议,已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已被告知与独立法律顾问协商有关

 

 


 

行政长官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所希望的程度,充分了解本协议的法律效力,并根据行政长官自己的判断而不是根据本协议所载以外的任何陈述或承诺自由和自愿地订立本协议。如果高管早于十四(14)天签署,他们承认是自愿签署的。Executive进一步承认,本协议中规定的考虑足以使第10(c)节中的盟约立即具有约束力并可对其强制执行。本协议可以电子方式签署和/或接受和/或以副本对应方签署,其中任何一方的出示(包括签字或电子接受证明)应足以用于证明本协议具有约束力的条款的所有目的。
n.
公司收回奖励.在任何情况下,高管对本协议项下任何RSU的权利均受制于(i)公司根据任何公司补偿政策或与高管的其他协议或安排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或(ii)公司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D条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不时根据该条颁布的任何适用规则和条例就“基于激励的补偿”的追回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13.
相互协议仲裁和集体、集体或代表行动 豁免.行政人员与公司同意在中立仲裁员面前仲裁行政人员与公司之间的任何和所有现有或未来的争议或索赔,这些争议或索赔产生于或涉及行政人员受雇于公司或与公司离职,包括涉及公司任何现任或前任高级人员、董事、股东、代理人或雇员的索赔(“仲裁协议”).
a.
涵盖的索赔.行政人员和公司同意对他们之间的任何和所有现有或未来的争议或索赔进行仲裁,无论这些争议或索赔是根据普通法产生的,还是在侵权、合同中产生的,或根据现有的或未来可能颁布或承认的法规、条例或条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索赔(“承保索赔”):
(一)
欺诈、允诺禁止反言、欺诈诱导合同或违反合同或合同义务的索赔;
(二)
错误终止雇佣、违反公共政策、推定解雇、造成情绪困扰、虚假陈述、转换、盗用、干扰合同或预期经济利益、诽谤、不公平商业行为、侵犯隐私、泄露个人数据、使用和/或滥用生物识别信息,以及与雇佣关系或其终止有关或由此产生的任何其他侵权或类侵权诉讼因由的索赔;
(三)
根据任何和所有联邦、州或市法规、条例、法令或普通法,包括但不限于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1866年和1991年《民权法案》、1967年《就业年龄歧视法案》、1990年《老年工人福利保护法案》、1973年《康复法案》、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1993年《家庭和病假法案》,提出基于年龄、性别、种族、宗教、残疾或任何其他非法依据的歧视、骚扰或报复索赔,并包括根据1938年《公平劳动标准法》、1963年《同工同酬法》、《民权法案》第1981条以及《工人调整和再培训通知法》提出的索赔;

 

 


 

(四)
关于未支付、错误支付或多支付工资、佣金、奖金、遣散费和高管附加福利、股票期权、股票授予等的索赔,无论这些索赔是根据所谓的明示或默示合同或义务、股权,还是任何联邦、州或市有关工资、补偿或高管福利的法律,关于未能支付所有工作时间的工资的索赔,未能支付加班费,未能支付终止时应支付的工资,未能支付带薪病假,未能支付带薪休假,未能提供准确的分项工资报表,有权获得等待时间罚款和/或涉及高管薪酬问题的任何其他索赔;
(五)
因授予、行使、归属和/或发行公司股权或购买公司股权的期权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债权。
b.
未涵盖的索赔.尽管有上述规定,Executive和公司同意以下争议和索赔不在本仲裁协议范围内,因此应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的要求在任何适当的法院解决:
(一)
工人赔偿福利、失业保险或州或联邦残疾保险的索赔;
(二)
根据适用法律在有管辖权的法院为协助仲裁或在仲裁前维持现状而提出的临时或初步禁令救济(包括临时限制令)的请求;
(三)
与公司或高管的知识产权有关的索赔;
(四)
与限制性契约有关的索赔;
(五)
已被适用法规明确排除在仲裁之外的任何其他争议或索赔。

本仲裁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解释为限制或禁止执行人员向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劳工部、职业安全与健康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国会或任何其他负责根据任何适用的联邦、州或市法律或法规调查和/或起诉投诉的联邦、州或地方行政机构提出指控或投诉(除非双方承认执行人员不得就任何此类索赔、指控或程序收回任何金钱利益)。联邦、州或地方机构也有权根据适用法律调查这项指控。但是,本仲裁协议涵盖但未通过联邦、州或地方机构程序解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必须根据本仲裁协议提交仲裁。

c.
提出索赔的时间.行政人员和公司理解并同意,行政人员或公司提出的任何仲裁要求均应在适用于寻求或要求仲裁的索赔的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任何未能在这一时间范围内并根据本规则要求仲裁的行为,均构成放弃因受制于任何争议而在任何法院地提出任何索赔的所有权利

 

 


 

仲裁。
d.
集体、集体或代表行动豁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得在法院或仲裁中以集体、集体或代表的方式提出或维持任何索赔,尽管有仲裁机构的规则。高管和公司明确放弃与任何索赔相关的任何权利,以提交、发起或作为原告、索赔人或成员参与集体诉讼或集体诉讼,无论该诉讼是在仲裁中还是在法院提起。

任何有关本仲裁协议中的集体诉讼、集体诉讼或代表诉讼放弃的有效性,以及一项诉讼是否可以作为集体诉讼、集体诉讼或代表诉讼进行的问题,必须由法院作出裁决,仲裁员无权考虑本放弃的有效性问题或该诉讼是否可以作为集体诉讼、集体诉讼或代表诉讼进行的问题。如因任何原因发现本集体诉讼、集体诉讼或代表诉讼豁免无法执行,则该集体诉讼、集体诉讼或代表诉讼请求只能在法院审理,不得仲裁。任何仲裁裁决或决定都不会对与任何非仲裁指定当事方的人的任何争议中的问题或索赔产生任何排除效力。

e.
终局和有约束力的仲裁.行政长官与公司理解并同意本仲裁协议项下争议及索偿的仲裁应由法院审判代替

在法官和/或陪审团面前。执行人员和公司理解并同意,通过签署本仲裁协议,他们明确放弃就他们现在拥有或将来可能拥有的根据本仲裁协议须经仲裁的任何争议和索赔在法官和/或陪审团面前进行审判的任何和所有权利。执行机构和公司还理解并同意,仲裁员的决定将是最终决定,对公司和执行机构均具有约束力,但须根据《联邦仲裁法》(“FAA”)中规定的理由进行审查。

f.
仲裁程序.执行人员和公司理解并同意,任何仲裁均应按照美国仲裁协会(“AAA”)或JAMS的程序和规则进行,由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选择,但不得与本仲裁协议的条款相抵触。双方同意,这些程序和规则不应被解释为允许集体、集体或代表仲裁,法院而不是仲裁员应就集体、集体和代表诉讼相关问题作出裁决;但条件是,仲裁员应允许在仲裁程序中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授权的发现或州法律要求的任何其他发现。此外,如AAA或JAMS的任何规则和/或程序,或本仲裁协议中的任何内容与法律要求的任何仲裁程序相冲突,则以法律要求的仲裁程序为准。执行人员和公司还同意,本仲裁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免除他们中的任何一方在仲裁本仲裁协议项下的任何索赔或争议之前可能必须用尽某些行政补救措施的任何义务。执行机构和公司还同意,仲裁应在单一仲裁员面前进行。

AAA的仲裁规则和调解程序可在互联网www.adr.org/employment查阅。JAMS的ADR规则、条款和程序可能

 

 


 

可在互联网上找到,网址为:https://www.jamsadr.com/adr-rules-procedures。还可应要求提供这些规则的打印副本。

g.
仲裁地点.执行人员和公司理解并同意,仲裁应在发生可仲裁争议或索赔时执行人员工作所在的县进行,除非双方同意另一个相互方便的地点。
h.
管治法.高管和公司理解并同意,公司从事涉及州际贸易的交易,这是一份受美国联邦航空局管辖的仲裁协议。在不违反美国联邦航空局的范围内,本仲裁协议及其解释、有效性、解释、执行和履行,以及根据本仲裁协议产生的争议和/或索赔,应受产生可仲裁争议或索赔时执行人员工作或工作所在州的法律管辖。

 

i.
仲裁费用.执行人员和公司理解并同意,在适用法律要求或允许的范围内,非发起方将承担仲裁员的费用以及如果争议或索赔是在法院提起的,则发起方将不需要承担的任何其他类型的费用或成本,以及仲裁特有的任何其他费用或成本。发起索赔的一方有责任出资一笔数额相当于提交费的款项,以便在执行人员受雇于(或最后一次受雇于)公司所在州的一般管辖权法院发起索赔。公司和执行机构应各自支付与仲裁有关的律师费,除非争议的法规或合同授权将律师费判给胜诉当事人,否则仲裁员将无权判给律师费,在这种情况下,仲裁员有权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或许可作出律师费裁决。如果对公司或高管是否为仲裁胜诉方有争议,仲裁员将对此问题作出裁决。

 

j.
可分割性.执行人员和公司理解并同意,如果本仲裁协议的任何条款或部分因任何原因被有管辖权的法院宣布为无效或不可执行或违反公共政策或任何法律,则该决定仅在作出该决定的司法管辖区具有约束力。此外,本仲裁协议的其余部分不受此类无效或不可执行的影响,但应保持完全有效,如同本仲裁协议中不存在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或其部分。
k.
完整协议.执行人员和公司理解并同意,本仲裁协议包含公司与执行人员之间关于争议仲裁标的的完整仲裁协议,但与任何利益计划有关的任何仲裁协议除外;它取代了他们之间的任何和所有先前的陈述和协议(如有);并且只能以书面形式修改,明确引用本仲裁协议和执行人员的全名,并由执行人员和公司总法律顾问签署。
l.
不是雇佣合同.本仲裁协议不是,也不应被解释为创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雇佣合同。这份仲裁协议也没有以任何方式改变高管受雇的“随意”状态。

 

 


 

m.
考虑.执行人员和公司理解仲裁是一种快速、具有成本效益的解决争议的程序,并在预期获得这一争议解决程序的好处的情况下订立了本仲裁协议。本仲裁协议得到当事人相互承诺的支持,即将他们可能对本仲裁协议涵盖的另一方提出的任何索赔提交最终且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而不是让他们在法官或陪审团面前当庭裁决。Executive进一步理解并同意,本仲裁协议的额外对价已以本协议提供的裁决形式提供。
n.
知情自愿协议.执行人员和公司理解并同意,他们已被建议在签署本协议(包括本仲裁协议)之前咨询他们自己选择的律师,他们已经有机会这样做了。执行人员和公司同意,他们已仔细阅读本仲裁协议,并理解签署该协议即放弃根据本仲裁协议对任何和所有须经仲裁的争议和索赔进行审判或在法官或陪审团面前进行听证的所有权利。

 

 


 

Enova International, Inc.

(代表其本身,及/或公司任何聘用行政人员的附属公司)

175 West Jackson Blvd.,Suite 600

伊利诺伊州芝加哥60604

 

签名:

Steven Cunningham,首席执行官

 

 

根据本协议第12(m)节,执行人员以电子方式接受本裁决应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