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2.1
证券交易委员会
新英格兰州街100F号
华盛顿特区20549
| 回复: | 根据2002年《萨班尼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作出的核证(18U.S.C.Section1350) |
女士们先生们:
关于Sandridge Permian Trust(“信托”)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季度报告(“报告”)10-Q表上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季度报告(“报告”),以下签名,不是以个人身份,而是仅作为信托的受托人,根据《美国法典》第18编第1350条,据其所知,证明:
| (1) | 该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如适用)的要求;和 |
| (2) | 报告所载资料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地反映了信托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上述证明仅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18U.S.C.1350)第906条提供,不作为报告的一部分或单独的披露文件提交。
| /s/萨拉·纽维尔 | |
| 萨拉·纽维尔 | |
| 副总裁 | |
| 纽约梅隆银行信托公司, 作为Sandridge Permian Trust的受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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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