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32.1
CERTIFICATION OF Periodic FINANCIAL REPORT PURSUANT to 18 U.S.C. Section1350
Harvard Bioscience, Inc.(以下简称“公司”)签署人谨此证明,在其所知的情况下,公司于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以下简称“交易法”)第13(a)或15(d)条(视情况而定)的要求,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地反映了上述要求,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证书仅根据18 U.S.C.第1350条和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和《交易法》颁布的S-K条例(第601(b)(32)项)第601(b)(3)项提供。根据第601(b)(32)项第(ii)款,本证明(A)不应被视为为《交易法》第18条的目的而“提交”,或以其他方式受该条的责任约束,并且(B)不应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根据《证券法》或《交易法》提交的任何文件中,除非公司特别通过引用将其并入。
| 日期:2023年4月26日 |
/s/JENNIFER COTE |
| 姓名:Jennifer C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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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衔:临时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