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3
展品c
认购协议的形式
[_____], 2024
Globalink Investment Inc.
200 Continental Drive,Suite401
特拉华州纽瓦克,19713年
ATTN:首席执行官Say Leong Lim
Alps Global Holding Berhad
E-18-01 & E-18-02机组18级
图标塔(东)
1号Jalan 1/68F,Jalan Tun Razak
50400吉隆坡
马来西亚Wilayah Persekutuan
Attn:Dr. Tham Seng Kong;Low Wei Sim;Christie Elizabeth
女士们先生们:
就特拉华州公司Globalink Investment Inc.(“母公司”)与根据马来西亚法律成立的公司Alps Global Holding Berhad(“目标公司”)之间的拟议业务合并(“交易”)而言,根据日期为2024年1月[ ● ]日的该特定合并协议(可能不时修订、修改或补充,“交易协议”),由母公司、目标公司和其中指定的某些其他方之间进行,母公司正在寻求承诺购买母公司证券(“证券”)的股份,条款在附件 A(“购买价格”)中更全面地描述,将由母公司进行的私募配售(“发售”)。
在交易协议日期后及交易完成前(定义见下文),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的公司(“开曼控股公司”)将成立,据此设想,Target将成为开曼控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在卖方代表(定义见交易协议)提供书面通知后,本认购协议下的“目标”定义将自动替换并代之以指开曼控股公司。
就此,下列签署人(“认购人”)、母公司及目标公司在本认购协议(本“认购协议”)中约定如下:
1.订阅。自上述首次写入的日期(“认购日”)起,认购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认购并同意以每股购买价格并按照此处规定的条款向母公司购买本认购协议签署页所载的数量的证券,包括[ TBD ](“证券”),详见附件 A)中的购买价格。
2.收盘;发行股票。
(a)在此设想的证券出售的结束(“结束”,以及实际发生的结束日期,“结束日期”)取决于交易的基本同时完成(“交易结束”)。交割应发生在交易交割之日和紧接其之前。
(b)母公司应向认购人提供书面通知(可通过电子邮件),说明母公司合理地预计交易结束将发生在通知中指定的日期(“预定结束日期”),该日期不少于自结束通知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该结束通知应包含母公司与将在结束通知中确定的第三方托管代理(“托管代理”)建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账户”)的母公司电汇指示。在预定截止日期前至少两(2)个工作日(除非与母公司另有约定),认购人应向托管账户交付以即时可用资金以美元电汇方式认购的股份的总购买价格。交割后,母公司应向托管代理提供指示,以下文第2(c)节规定的记账形式,将托管账户中的资金根据向证券认购人的发行释放给母公司,不受任何留置权或其他限制(州或联邦证券法产生的限制除外)。如果本认购协议在交割前终止,且认购人已向托管账户发送了任何资金,则在此类终止后,母公司将指示托管代理立即将这些资金退还认购人。
(c)在交割日,在交割结束后,母公司或标的应迅速将(或促使)以记账式形式的证券交付(或促使交付)签名页所载金额为限制性图例的证券,交付给签名页所示的认购人或认购人指定的托管人(如适用),如下所示。
(d)在截止日期,母公司或目标公司应按签署页所列金额将证券交付(或促使交付)给签署页所示的认购人或按适用情况交付给认购人指定的托管人(如下所示)。
(e)在执行和交付本订阅协议的同时,订阅者正在向母公司和目标交付一份正式填写和执行的美国国税局W-9表格或适当的W-8表格。
3.关闭条件。除上文第2(a)节第一句所述条件外:
(a)交割还取决于母公司和认购人各自满足或有效放弃的条件,即在交割日期:
(i)不得暂停该证券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发售、出售或交易的资格,或为任何该等目的启动或威胁进行任何程序;
(ii)任何适用的政府当局均不得已颁布、发布、颁布、执行或订立任何当时有效并具有使在此设想的交易的完成为非法或以其他方式限制或禁止在此设想的交易的完成的效力的判决、命令、法律、规则或条例(不论是临时的、初步的或永久的),且任何政府当局均不得以书面方式提起或威胁寻求施加任何该等限制或禁止的程序;及
(iii)交易协议所载交易完成的所有重要先决条件均应已获满足或豁免(根据其性质须于交易完成时满足的条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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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母公司完成交割的义务还取决于母公司和目标公司满足或有效放弃附加条件,即在交割日期:
(i)本认购协议所载的认购人的所有陈述及保证,在截止日期及截至截止日期的所有重要方面(对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如本协议所定义)有限定的陈述及保证除外,该等陈述及保证在所有方面均属真实)均属真实及正确(但于特定日期作出的陈述及保证除外,该等陈述及保证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但对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有限定的陈述及保证除外,哪些陈述和保证在各方面均为真实)截至该日期),以及完成交割,应构成认购人对本认购协议所载认购人在截止日期的每一项陈述、保证和协议的重申;和
(ii)认购人须已在所有重大方面履行、信纳及遵守本认购协议规定由其在交割时或之前履行、信纳或遵守的所有契诺、协议及条件。
(c)认购人完成交割的义务还取决于认购人满足或有效放弃附加条件,即在交割日:
(i)本认购协议所载的母公司及目标的所有陈述及保证,在截止日期及截至截止日期的所有重要方面(对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如本协议所定义)有限定的陈述及保证除外,该等陈述及保证在所有方面均属真实)均属真实及正确(但于特定日期作出的陈述及保证除外,该等陈述及保证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对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有限定的陈述及保证除外,哪些陈述和保证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的)截至该日期),以及完成交割,应构成母公司和标的对截至交割日期本认购协议所载的母公司和标的的每一项陈述、保证和协议的重申;和
(ii)父母须已履行、信纳及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本认购协议规定由其在交割时或之前履行、信纳或遵守的所有契诺、协议及条件。
4.家长申述及保证。家长向认购人声明及保证:
(a)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母公司是一家正式组织、有效存在并根据特拉华州法律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截至交割时,母公司将是一家公司。母公司拥有公司权力和权力,以拥有、租赁和经营其物业,并按目前的方式开展业务,并订立、交付和履行其在本认购协议项下的义务。本认购协议已由母公司正式授权、签署和交付,并可根据其条款对母公司强制执行,除非可能受到(i)破产、无力偿债、欺诈性转让、重组、暂停或其他与债权人权利有关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的限制或其他影响,以及(ii)衡平法原则,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衡平法上考虑。
(b)证券已获正式授权,当根据本认购协议的条款在全额付款的情况下发行和交付给认购人时,证券将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和不可评估,并且不会违反或受制于根据经修订的母公司注册证书或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设定的任何优先购买权或类似权利而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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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证券的发行和出售以及母公司遵守本认购协议的所有条款以及完成本协议中的交易将按照纳斯达克市场规则进行,不会与任何条款或规定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发生冲突或导致重大违反或重大违反,或构成重大违约,或导致产生或施加任何留置权,根据(i)任何契约、抵押、信托契据、贷款协议、许可、租赁或母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为一方或母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受其约束或母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书的条款,对母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进行抵押或抵押,这将对业务、财产、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股东权益或母公司运营结果(“重大不利影响”)或对证券有效性或母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本认购协议条款的法律授权产生重大影响;(ii)导致任何重大违反母公司组织文件的规定;或(iii)导致任何法规或任何国内或国外法院或政府机构或机构的任何判决、命令、规则或条例的任何违反,对母公司或其任何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对证券有效性或母公司遵守本认购协议的法律授权产生重大影响的财产拥有管辖权;但前提是,在上述第(i)和(iii)条的情况下,有关其中所设想的交易的完成。
(d)母公司并无订立任何协议或安排,使任何代理人、经纪人、投资银行家、财务顾问或其他人有权就本认购协议所设想的交易获得任何经纪人或发现者的费用或任何其他佣金或类似费用,而认购人可能对此承担责任。[除[ TBD ](“配售代理”)外,由其作为配售代理向母公司,]1母公司并不知悉任何人士已或将就发售中任何证券的出售而因招揽买方而获得(直接或间接)酬金。
(e)母公司不是,并且在收到证券付款后立即不会是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所指的“投资公司”。
(f)假设第6节中规定的认购人的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就以本认购协议设想的方式提供、出售和发行证券而言,没有必要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登记证券。
(g)自首次公开募股(“IPO”)以来,母公司已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提交了所有要求其提交的报告,包括根据其中第13(a)或15(d)条提交的报告(此类报告,连同母公司此后根据《交易法》提交或提供的任何材料,无论是否需要任何此类报告,“SEC报告”)。截至各自日期(或者,如果在截止日期之前提交文件,则在此类文件提交之日),母公司提交的SEC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证券法》和《交易法》的要求以及根据其颁布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规则和条例,并且没有任何SEC报告在提交时(或者,如果在截止日期之前提交文件,则在此类文件提交之日)由母公司提交(或者,如果修改或取代,则在此类文件提交之日),包含对重要事实的任何不真实的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遗漏陈述其中要求陈述或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重要事实,而不是误导。SEC报告中包含的母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适用的会计要求以及SEC在提交时(或者,如果在截止日期之前被提交文件修订或取代,则在提交文件之日)有效的相关规则和条例。此类财务报表(为免生疑问,不包括包含Target财务信息的任何备考财务报表)是根据所涉期间一致适用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编制的,除非此类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中另有规定,除非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可能不包含GAAP要求的所有脚注,或者可能是简明或简要报表,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列报母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截至该日期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该日终了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但在未经审计报表的情况下,须经正常的年终审计调整。Parent作为一方当事人或Parent `的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的所有重要协议均作为SEC报告的一部分或在SEC报告中确定,前提是这些协议需要根据SEC的规则和条例列入或确定。
1新台币:待定此次发行是否会涉及配售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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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自SEC报告中包含的最近一次经审计财务报表之日起,除SEC报告中披露的情况外,(i)没有发生单独或总体上已经产生或将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发生或发展,(ii)母公司没有发生除(a)贸易应付款项以外的任何重大负债,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和应计费用(包括为上述事项支付的债务)和(b)根据公认会计原则不需要反映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或需要在提交给SEC的文件中披露的负债,(iii)母公司没有重大改变其会计方法或更换其审计师,除非在其SEC报告中披露,(iv)母公司没有以股东身份向其股东宣布或进行任何股息或现金或其他财产分配,或购买,赎回或订立任何协议以购买或赎回其股本的任何股份(其组织文件及招股章程规定的除外),及(v)母公司并无向任何高级人员、董事或附属公司发行任何股本证券。母公司没有采取任何步骤根据任何破产法寻求保护,母公司也没有任何知情或理由相信其债权人打算启动非自愿破产程序或任何实际知情的任何事实将合理地导致债权人这样做(前提是母公司在其截止日期之前完成企业合并这样做)。
(i)父母理解上述陈述和保证应被视为对认购人具有重要意义,并已被认购人所依赖。
5.目标陈述和保证。目标公司向认购人声明并保证:
(a)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Target是一家根据马来西亚法律正式组建的公司,而截至Target交割时,Target将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正式组建、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目标公司拥有公司权力和权力,以拥有、租赁和经营其物业并按目前的方式开展其业务,并订立、交付和履行其在本认购协议项下的义务。本认购协议已由Target正式授权、签署和交付,并可根据其条款对Target强制执行,除非可能受到(i)破产、无力偿债、欺诈性转让、重组、暂停或其他与债权人权利有关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的限制或其他影响,以及(ii)衡平法原则,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衡平法上考虑的原则。
(b)目标公司没有订立任何协议或安排,使任何代理人、经纪人、投资银行家、财务顾问或其他人有权就本认购协议所设想的交易获得任何经纪人或发现者的费用或任何其他佣金或类似费用,而认购人可能对此承担责任。【配售代理除外,】目标公司并不知悉任何人士已就发售中的任何证券的出售而获得或将获得(直接或间接)招揽买方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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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目标公司签署和交付本认购协议,以及目标公司遵守本认购协议的所有条款和完成本协议中的交易,将不会与任何条款或规定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发生冲突或导致重大违反或重大违反,或构成重大违约,或导致根据(i)任何契约、抵押、信托契据、贷款协议、许可的条款对任何财产或资产设定或施加任何留置权、押记或产权负担,租赁或Target作为一方当事人或Target受其约束或Target的任何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书,这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对Target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本认购协议条款的法律授权产生重大影响;(ii)导致任何重大违反Target组织文件的规定;或(iii)导致任何法规或任何法院或政府机构或机构的任何判决、命令、规则或条例的任何违反,国内或国外,对Target或其任何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对Target遵守本认购协议的法律授权产生重大影响的财产拥有管辖权;受限于,在上述(i)和(iii)条款的情况下,有关其中所设想的交易的完成。
(d)目标公司理解,上述陈述和保证应被视为对认购人具有重要意义,并已被认购人所依赖。
6.认购人陈述、保证及契诺。认购人声明并保证,并与母公司和目标公司订立契约:
(a)认购人是本协议签署页上其名下所列的美国投资者或非美国投资者,因此代表以下第(i)或(ii)款下的适用附加事项:
(i)适用于美国投资者:在向认购人提供证券时,它是,并且截至本协议日期,认购人是(a)作为本协议所附的调查问卷中所示的“合格机构买方”(在《证券法》第144A条规则的含义内)或“认可投资者”(在《证券法》第D条规则501(a)条的含义内),以及(b)仅为自己的账户和(c)不为他人的账户购买证券,而不是代表任何其他账户或个人,或为了违反《证券法》的任何分销,或与此有关的要约或出售。认购人并非为取得证券的特定目的而成立的实体。
(ii)适用于非美国投资者:认购人理解,出售证券是根据并依赖根据《证券法》颁布的S条例(“S条例”)进行的。认购人并非美国人(定义见S条例),其依据S条例在离岸交易中收购证券,且已收到其认为必要和适当的所有信息,以决定是否根据本协议收购证券。除本认购协议所载的陈述外,认购人并不依赖就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作出的任何陈述或陈述。认购人理解并同意,根据S条例出售的证券可能会受到该条例下的限制,包括遵守其中的分配合规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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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认购人了解证券是在不涉及《证券法》所指的任何公开发行的交易中提供的,并且在收盘时发行的证券没有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认购人理解,除非(i)根据《证券法》条例S所指的在美国境外发生的要约和销售,或(iii)根据《证券法》登记要求的另一适用豁免,否则认购人不得在没有根据《证券法》的有效登记声明的情况下转售、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证券,及在每宗个案(i)及(iii)中,根据美国各州及其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适用证券法,以及代表于收市时发行的证券的任何证书(如有的话)或任何记账式股份,均须载有有关的图例或限制性标记。认购人承认,根据《证券法》颁布的第144A条规则,该证券将不具备转售资格。认购人理解并同意,在根据有效登记声明进行登记之前,该证券将受到转让限制,并且由于这些转让限制,认购人可能无法轻易转售该证券,并可能被要求无限期地承担投资于该证券的财务风险。认购人了解,其已获建议在作出任何要约、转售、质押或转让任何证券前谘询法律顾问。
(c)认购人了解并同意认购人是直接向母公司购买证券。认购人进一步承认,没有任何由母公司、目标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高级职员或董事或任何其他人以明示(本认购协议所载的那些陈述、保证、契诺和协议除外)或暗示方式向认购人作出的陈述、保证、契诺和协议。
(d)认购人承认并同意认购人已收到认购人认为必要的信息,以便就证券作出投资决定。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认购人承认已收到并仔细审查了以下项目(统称为“披露文件”):(i)截至2021年12月6日并于2021年12月8日向SEC提交的母公司最终招股说明书(文件编号:333-261222)(“招股说明书”),(ii)截至本认购协议日期提交招股说明书后母公司向SEC提交的每一份文件,(iii)交易协议,其副本将由母公司向SEC提交[以及(iv)母公司和Target的投资者介绍,母公司将向SEC提供一份副本】2.认购人了解上述(i)和(ii)项所载的某些披露在交易结束后不适用的重大程度。认购人声明并同意,认购人及认购人的专业顾问(如有的话)已有充分机会向母公司及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提出问题、收到该等答复并获得该等信息,如认购人及该认购人的专业顾问(如有的话)认为有必要就证券作出投资决定。认购人已自行对母公司、目标公司及证券进行调查,而认购人已就其投资于证券的相关税务及其他经济考虑作出自行评估及信纳。认购人进一步承认,披露文件所载信息可能会发生变化,披露文件所载信息的任何变化,包括基于更新信息或交易条款变化的任何变化,均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认购人根据本协议购买证券的义务,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
2以各方协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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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认购人仅通过认购人与母公司、目标公司、[配售代理]或母公司、目标公司或[配售代理]的代表直接接触的方式知悉证券的本次发售,而证券仅通过认购人与母公司、目标公司、[配售代理]或母公司的代表直接接触的方式向认购人发售,目标或[适用的配售代理。]认购人承认,母公司声明并保证,证券(i)不是通过任何形式的一般招标或一般广告提供的,以及(ii)不是以涉及根据《证券法》或任何州证券法进行公开发售或在违反任何州证券法的情况下进行分配的方式提供的。认购人就本次发行证券与母公司、目标公司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或[配售代理]存在实质性预先存在的关系。认购人或其任何董事、高级人员、雇员、代理人、股东或合伙人均未直接或间接(包括通过经纪人或发现者)(i)据其所知,参与任何一般招标,或(ii)发布与发售有关的任何广告。
(f)认购人承认,其意识到证券的购买和所有权存在重大风险,包括披露文件和母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所述的风险。认购人能够在此处设想的交易中自生自灭,并在财务和商业事务方面具有知识和经验,能够评估证券投资的优点和风险,并且认购人已寻求认购人认为作出知情投资决定所必需的会计、法律和税务建议。
(g)认购人单独或与任何专业顾问一起,已充分分析和考虑证券投资的风险,并确定该证券是认购人的合适投资,且认购人有能力在此时和在可预见的未来承担认购人在母公司(以及在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投资全损的经济风险。订户明确承认存在全损的可能性。
(h)认购人在作出购买证券的决定时,完全依赖认购人作出的独立调查以及此处所列的母公司和目标公司的陈述和保证。【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认购人没有依赖配售代理提供的有关母公司、标的或证券或证券的要约和出售的任何陈述或其他信息。】
(i)认购人理解并同意,没有任何联邦或州机构传递或认可本次发行证券的优点,或就本次投资的公平性或披露文件的准确性或充分性作出任何调查结果或确定。
(j)如属实体,则认购人已妥为成立或成立为法团,并根据其成立或成立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有效地以良好的信誉存在。本认购协议由认购人签署、交付及履行均在认购人的权力范围内,已获正式授权,且不会构成或导致违反或违反适用于认购人的任何法律、法规、规则或规例、任何法院或其他审裁处或任何政府委员会或机构的任何命令、裁决或规例,或任何协议或其他承诺,而认购人为订约方或受认购人约束的任何协议或其他承诺,且如认购人并非个人,不会违反认购人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本认购协议上的签署是真实的,签字人,如认购人是个人,具有执行该协议的法律权限和能力,或如认购人不是个人,则签字人已获正式授权执行该协议,而本认购协议构成认购人的一项法律、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认购人强制执行。
(k)认购人就作出收购证券的决定而进行的尽职调查或认购人在此作出的任何陈述和保证均不得修改、修订或影响认购人依赖此处所载的母公司或目标的陈述和保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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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认购人不是(i)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OFAC”)管理的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名单或美国总统发布并由OFAC管理的任何行政命令(“OFAC名单”)上的人,或任何OFAC制裁计划禁止的人,(ii)《古巴资产管制条例》(31 C.F.R.第515部分)中定义的指定国民,或(iii)非美国空壳银行或间接向非美国空壳银行提供银行服务(统称“禁止投资者”)。认购人同意向执法机构提供适用法律要求的此类记录,前提是根据适用法律允许认购人这样做。如果认购人是受2001年《美国爱国者法》及其实施条例(统称为“BSA/PATRIOT法案”)修订的《银行保密法》(31 U.S.C.第5311条等)及其实施条例约束的金融机构,则认购人维持合理设计的政策和程序,以遵守《BSA/PATRIOT法案》规定的适用义务。在需要的范围内,它维持合理设计的政策和程序,以针对OFAC制裁计划(包括OFAC名单)对其投资者进行筛选。在要求的范围内,其维持合理设计的政策和程序,以确保认购人持有并用于购买证券的资金是合法派生的。
(m)截至本协议日期及截止日期,认购人,或在其拥有的范围内,其任何权益持有人、经理人、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董事、关联公司或执行官(与认购人合称“涵盖人员”),均不受《证券法》第506(d)条所述的任何“不良行为者”取消资格(“取消资格事件”)的约束,但第506(d)(2)或(d)(3)条所涵盖的取消资格事件除外。认购人已行使合理审慎,以厘定任何涵盖人士是否会受到取消资格事件的规限。认购人收购证券将不会使母公司或目标公司遭受任何取消资格事件。
(n)[配售代理并无就证券的要约及出售拟备任何披露或发售文件。配售代理及其各自的成员、董事、高级职员、雇员、代表及控制人均未就母公司、目标或证券或母公司或目标向认购人提供的任何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充分性作出独立调查。就发行及购买证券而言,配售代理并无担任认购人的财务顾问或受托人。]
(o)认购人承认其根据适用证券法在处理与母公司有关的非公开信息方面的义务。
(p)在收盘时,认购人将有足够的资金支付购买价款。
7.注册权。
(a)母公司同意,在交易完成后的六十(60)个日历日内,母公司将(由Target承担全部费用和开支)向SEC提交登记证券转售的登记声明(“登记声明”),母公司应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使登记声明在提交后尽快宣布生效。母公司同意,母公司将促使该登记声明或另一登记声明(可能是“搁置”登记声明)继续有效,直至(i)自证券发行之日起两年,(ii)认购人停止持有该登记声明所涵盖的证券之日(以较早者为准),或(iii)在认购人根据《证券法》第144条可出售其所有证券(或为交换而收到的股份)的第一个日期,不受出售方式或可能出售的此类证券的数量的限制。认购人同意应请求向母公司(或其继任者)披露其根据《交易法》第13d-3条规则确定的证券实益所有权,以协助母公司作出上述确定。母公司将证券列入登记声明的义务取决于认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母公司提供有关认购人、认购人持有的母公司证券以及母公司为实现证券登记而合理要求的预期证券处置方法的信息,并应签署母公司可能合理要求的与此类登记有关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在类似情况下出售股东的惯常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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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如果母公司确定为了使注册声明不包含重大错误陈述或遗漏,需要对其进行修订,或者如果此类备案或使用可能对母公司的善意业务或融资交易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需要过早披露可能对母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信息(每一种此类情况,“暂停事件”),则可以延迟提交或暂停使用任何此类注册声明;但前提是,母公司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其后尽快将该登记声明提供给该等证券的认购人出售。在收到母公司关于在注册声明生效期间发生任何暂停事件的任何书面通知后,或如果由于暂停事件的结果,注册声明或相关招股章程包含任何关于重要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遗漏陈述任何需要在其中陈述或作出其中陈述所必需的重要事实,鉴于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在招股章程的情况下)不具有误导性,认购人同意,其将(i)立即停止根据注册声明提供和销售证券,直至认购人收到(a)(x)份补充或经修订的招股章程,以更正上述错误陈述或遗漏,以及(y)通知任何生效后修订已生效或(b)母公司通知其可能恢复此类要约和销售,以及(ii)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要求,否则对母公司交付的此类书面通知中包含的任何信息保持保密。如果母公司如此指示,认购人将向母公司交付或销毁认购人所管有的涵盖该证券的招股章程的所有副本;但前提是,交付或销毁涵盖该证券的招股章程的所有副本的这一义务不适用于(i)认购人为遵守适用的法律、监管、自律或专业要求或(b)根据善意的预先存在的文件保留政策或(ii)由于自动数据备份而以电子方式存储在档案服务器上的副本。
8.终止。本认购协议终止并无效,且不再具有效力和效力,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终止,任何一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进一步的责任,以较早者为准:(a)母公司的相互书面协议,认购人及目标终止本认购协议;(b)交易协议根据其条款终止的日期及时间;或(c)如第3节所载的任何交割条件在交割日期或之前未获满足,并因此导致本认购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未在交割时完成,或(d)如果本认购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未在外部截止日期(如交易协议中所定义)或之前完成,则由母公司和目标公司向认购人发出书面通知,以终止本认购协议;但前提是(i)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免除任何一方对终止时间之前的任何故意违反本协议的责任,并且每一方将有权在法律上或公平上获得任何补救,以追回因此类违反而产生的损失、责任或损害。母公司应在交易协议终止后立即通知认购人,且(ii)本认购协议第8至11条的规定将在本认购协议的任何终止后继续有效并无限期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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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信托账户豁免。认购人在此声明并保证,其已阅读招股章程,并了解母公司已为母公司的公众股东(包括母公司的承销商“公众股东”)的利益建立一个信托账户(“信托账户”),其中包含其首次公开募股的收益和其承销商获得的超额配售证券以及与首次公开募股同时发生的某些私募(包括不时产生的利息),并且,除招股章程另有说明外,母公司只能在以下情况下从信托账户支付款项:(a)在公众股东因完成母公司的初始企业合并(如招股说明书中使用该术语)(“企业合并”)或延长其完成企业合并的最后期限而选择赎回其母公司股份的情况下,(b)在母公司未能在IPO结束后十五(15)个月内完成企业合并的情况下,向公众股东支付款项,但可根据或通过修改母公司的组织文件予以延期,(c)就信托账户所持金额所赚取的任何利息、支付任何税款所需的金额和最多100,000美元的解散费用,或(d)在完成业务合并后或同时支付给母公司。为及为考虑母公司订立本认购协议,以及为其他良好及有价值的代价,兹确认该代价的收取及充分性,认购人谨代表其本身及其联属公司同意,尽管本认购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认购人或其任何联属公司现在或以后任何时间均不对信托账户中的任何款项或由此产生的分配拥有任何权利、所有权、权益或任何种类的索赔,或对信托账户提出任何索赔(包括由此产生的任何分配),无论此类索赔是否因本认购协议或母公司或其代表与认购人或其代表之间的任何拟议或实际业务关系而产生、与之相关或以任何方式相关,或任何其他事项,也无论此类索赔是否基于合同、侵权、股权或任何其他法律责任理论而产生(统称为“已解除的索赔”)。认购人代表其本身及其联属公司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认购人或其任何联属公司因与母公司或其代表的任何谈判、合同或协议而或因与母公司或其代表的任何谈判、合同或协议而可能对信托账户(包括由此产生的任何分配)现在或将来可能对信托账户(包括由此产生的任何分配)产生的任何已解除的索赔,并且不会以任何理由(包括涉嫌违反本认购协议或与母公司或其联属公司的任何其他协议)向信托账户(包括由此产生的任何分配)寻求追索。认购人同意并承认,该不可撤销放弃对本认购协议具有重要意义,并由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具体依赖以促使母公司订立本认购协议,且认购人进一步打算并理解该放弃根据适用法律对认购人及其每个关联公司有效、具有约束力和可强制执行。如认购人或其任何联属公司基于与母公司或其代表有关的任何事项、与之有关、与之有关或因之产生任何诉讼或程序,而该诉讼或程序寻求对母公司或其代表的全部或部分金钱救济,认购人在此承认并同意,认购人及其附属公司的唯一补救办法应针对在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资金,并且此类索赔不应允许认购人或其附属公司(或任何代表其任何一方或代替其任何一方提出索赔的人)对信托账户提出任何索赔(包括由此产生的任何分配)或其中包含的任何金额。如果认购人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基于与母公司或其代表有关的任何事项、与之相关、与之相关或由之产生的任何事项启动任何诉讼或程序,该程序寻求对信托账户(包括由此产生的任何分配)或公众股东的全部或部分救济,无论是以金钱损害赔偿或禁令救济的形式,母公司及其代表(如适用),有权向认购人及其关联公司追偿与任何此类行动有关的相关法律费用和成本,如果母公司或其代表(如适用), 在此类行动或程序中胜诉。尽管有上述规定,本条第9款不影响作为公共股东的认购人或其关联公司以公共股东身份从信托账户获得分配的任何权利。就本认购协议而言,关于任何人的“代表”是指该人的关联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各自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顾问、顾问、代理人和其他代表。尽管本认购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本第9条的规定应在本认购协议结束或任何终止后继续有效,并无限期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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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杂项。
(a)本认购协议或认购人在本协议项下可能产生的任何权利(根据适用的证券法根据本协议获得的证券(如有)除外)均不得由认购人在未经母公司和目标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转让或转让,任何声称的未经该同意的转让或转让应从一开始就无效。
(b)母公司可向认购人索取母公司合理认为有必要的额外资料,以评估认购人取得证券的资格,而认购人须向母公司提供合理要求的资料,但据认购人了解,如果认购人未能提供母公司要求的额外资料以评估认购人的资格或母公司确定认购人不符合资格,则母公司可根据本协议在截止日期前无任何责任拒绝认购人的认购。
(c)认购人承认,母公司、目标公司、[配售代理]及其他人将依赖本认购协议所载的认购人的确认、谅解、协议、陈述及保证,犹如他们是直接向他们作出的一样。在交割前,认购人同意在此处列出的任何确认、谅解、协议、陈述和保证不再准确时及时通知母公司和目标公司。认购人同意,认购人向母公司购买证券将构成认购人对截至购买时的确认、谅解、协议、陈述和保证(经任何该等通知修改)的重申。【认购人承认并同意配售代理是本认购协议第6条所载的认购人的陈述、保证和契诺的第三方受益人。】【母公司和标的各自承认并同意,配售代理是本认购协议第4条和第5条分别所载的母公司和标的的陈述、保证和契诺的第三方受益人,以履行其各自就证券出售向母公司提供的服务。】除本协议明文规定的情况外,本认购协议不得将任何权利或补救办法授予除本协议各方以外的任何人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d)母公司、目标公司和认购人各自有权依赖本认购协议,并被不可撤销地授权在法律或监管机构或适用的证券交易所要求的范围内,就本协议所涵盖的事项在任何行政或法律程序或官方调查中向任何利害关系方出示本认购协议或本协议的副本。未经母公司和目标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此种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或延迟),认购人不得就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发布任何新闻稿或作出任何其他类似的公开声明。
(e)本认购协议各方在本认购协议中作出的所有协议、陈述和保证应在交割后继续有效。
(f)本认购协议不得修改、修改或终止,除非通过书面文书,由母公司、目标公司和认购人签署。本认购协议不得被放弃,除非被寻求强制执行此类修改、放弃或终止的一方签署书面文书。任何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均不会作为对其的放弃,亦不会因任何单一或部分行使而排除任何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
(g)本认购协议构成全部协议,并取代各方之前就本协议标的事项(母公司或目标公司与认购人就发售订立的任何保密协议除外)达成的所有其他书面和口头协议、谅解、陈述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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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本认购协议对协议各方及其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继承人、法定代表人、许可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对其有利,本协议所载的协议、陈述、保证、契诺和确认应被视为由该等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继承人、法定代表人和许可受让人作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i)如本认购协议的任何条款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本认购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可执行性不因此而受到任何影响或损害,并应继续充分有效。一旦确定任何条款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当事人将以适当和公平的条款代替任何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该条款在可能有效、合法和可执行的范围内执行该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条款的意图和目的。
(j)本认购协议可在一个或多个对应方(包括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或在.pdf中)以及由不同的对应方在不同的对应方签署,其效力如同所有各方签署了同一份文件。所有如此签署和交付的对应方应一并解释,并应构成一份相同的协议。
(k)双方同意,在本认购协议的任何条款未按照其特定条款履行或以其他方式被违反的情况下,将发生无法弥补的损害。因此,双方同意,各方有权获得一项或多项禁令,以防止违反本认购协议,并具体执行本认购协议的条款和规定,这是对该方在法律上、在股权、合同、侵权或其他方面有权获得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补充。
(l)本认购协议应受特拉华州法律管辖并根据其解释,而不考虑与法律冲突有关的原则。每一方在此不可撤销和无条件地为其自身及其财产接受特拉华州衡平法院(或,如果特拉华州衡平法院没有管辖权,则由设在特拉华州威尔明顿的联邦法院)(及其任何上诉法院)在由本认购协议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诉讼或程序中的专属管辖权,且每一方在此不可撤销和无条件地(a)同意不启动任何此类诉讼或程序,除非在此类法院,(b)同意就任何该等诉讼或法律程序提出的任何申索可在该法院聆讯及裁定,(c)在其合法及有效的最大限度内,放弃其现在或以后可能对在任何该等法院提出任何该等诉讼或法律程序的地点提出的任何反对,及(d)在法律许可的最大限度内,放弃不方便的诉讼地对在任何该等法院维持该等诉讼或法律程序的抗辩。每一方当事人同意,任何此类诉讼或程序中的最终判决应是结论性的,并可通过对判决提起诉讼或以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方式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执行。每一方不可撤销地同意以其本人或其财产的名义,通过在第10(m)节规定的适用地址亲自向该方交付该程序的副本,送达传票和投诉以及与本认购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任何其他程序中的任何其他程序。本条第10(l)款的任何规定均不影响任何一方当事人以法律许可的任何其他方式送达法律程序的权利。每一方在此明知、自愿和有意地不可撤销地放弃就基于本协议的任何诉讼、争议、索赔、法律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或因本认购协议而产生、根据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诉讼、争议、索赔、法律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接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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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根据本协议发出的所有通知、同意书、弃权书及其他通讯,均须以书面形式发出,并须当作已妥为发出(i)当面送达时,(ii)当以传真或电邮送达时,并附有确认收货的确认书,(iii)在发出后一个营业日,如以信誉良好、国际认可的隔夜快递服务发出,或(iv)在邮寄后三(3)个营业日,如以挂号或挂号邮件发出,则须预付并要求回执,在每一种情况下,在以下地址(或在由类似通知指明的一方当事人的其他地址)向适用的一方当事人:
If to parent at or before the transaction closing,to:
Globalink Investment Inc. 200 Continental Drive,Suite401 特拉华州纽瓦克,19713年 ATTN:Say Leong Lim 电子邮件: |
附一份(不构成通知)以:
Hunter Taubman Fischer & Li LLC 第三大道950号,19楼 纽约,NY 10022 ATTN:Ying Li,ESQ.;Guillaume de Sampigny,ESQ。 电子邮件: |
If to parent after the transaction closing or to target,to:
Alps Global Holding Berhad E-18-01 & E-18-02机组18级 图标塔(东) 1号Jalan 1/68F,Jalan Tun Razak 50400吉隆坡 马来西亚Wilayah Persekutuan Attn:Dr. Tham Seng Kong;Low Wei Sim; 克里斯蒂·伊丽莎白 电子邮件: |
订阅者的通知应在本协议签字页上的订阅者姓名下方的地址。
(n)本认购协议所列标题仅供参考,不得用于解释本认购协议。在本认购协议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i)每当文意有需要时,本认购协议中使用的任何代词应包括相应的阳性、阴性或中性形式,名词、代词和动词的单数形式应包括复数,反之亦然;(ii)“包括”(并具有相关含义的“包括”)是指包括但不限制该术语之前或之后的任何描述的概括性,并在每种情况下均应被视为后面有“但不限于”等字;(iii)“此处”等字,本认购协议中的“本协议”和“特此”及其他类似含义的词语,在每种情况下均应被视为指本认购协议整体,而不是指本认购协议的任何特定部分。本认购协议中使用的术语:(x)“营业日”是指除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外,纽约州纽约市的商业银行机构被授权停业的任何一天(不包括由于“待在家中”、“就地避难”、“非必要员工”或任何其他类似命令或限制,或在任何政府当局的指示下关闭任何实体分行地点,只要纽约商业银行机构的电子资金转账系统,包括电汇,纽约一般在该日开放供客户使用);(y)“人”是指任何个人、公司、合伙企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实体或协会,包括任何政府或监管机构,不论其是否以个人、受托人或任何其他身份行事;(z)“关联公司”是指,就任何特定的人而言,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控制、由该特定的人控制或与该特定的人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人或一组人(如果“控制”一词(以及任何相关术语)是指占有,直接或间接的权力,指示或导致该人的管理和政策的方向,无论是通过投票证券的所有权、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为免生疑问,本认购协议中对母公司关联公司的任何提及将包括母公司的保荐人GL Sponsor L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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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在交割时,双方应签署和交付双方合理认为实际和必要的额外文件,并采取额外行动,以完成本认购协议所设想的发售。
11.不依赖和开脱罪责。认购人承认,其在作出投资或投资于母公司的决定时,并无依赖,亦无依赖除本认购协议所载的陈述、陈述及保证外,任何人士作出的任何陈述、陈述或保证。认购人同意,(i)根据与发售有关而订立的其他认购协议订立的任何其他买方(包括任何该等其他买方的控制人、成员、高级人员、董事、合伙人、代理人或雇员)[或(ii)配售代理、其联属公司或其任何联属公司各自的控制人、高级人员、董事或雇员,应根据本认购协议对认购人就购买证券而在此之前或之后采取或不采取的任何行动承担责任。] [认购人承认,配售代理或其任何代表(a)均不对认购人根据母公司提供的信息支付的任何不当款项承担责任;(b)就任何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价值或真实性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本认购协议或交易协议由母公司或标的交付或代表交付的证书或文件(连同任何相关文件,“交易文件”);或(c)应就所采取的任何行动向认购人(x)承担责任,就他们中的任何人就本认购协议或任何交易文件可能会做或不会做的任何事情,除非他们的重大过失、故意不当行为或不诚实,否则他们中的任何人出于善意并合理地认为已获授权或在本认购协议或任何交易文件或(y)授予其的酌情权或权利或权力范围内遭受或遗漏。]
12.削减。尽管有任何与此相反的情况,只要母公司正在按比例减少根据其他认购协议将向所有投资者发行和出售的证券数量,经Target事先书面同意,母公司将有权减少根据本认购协议向认购人发行的证券数量。如果母公司选择减少根据本第1211条向认购人发行和出售的证券数量,母公司[或配售代理]应在收盘前至少提前两(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认购人。
[签名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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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证明,本协议各方已促使本认购协议由其各自的授权签字人在上述首次指明的日期正式签署。
| 环球投资公司。 | ||
| 签名: | ||
| 姓名: | ||
| 职位: | ||
| ALPS Global HOLDING BERHAD | ||
| 签名: | ||
| 姓名: | ||
| 职位: | ||
【认购协议签署页】
{订阅协议的订阅者签名页}
作为证明,以下签署人已促使本认购协议由其授权签署人于上述首次指明的日期正式签署。
认购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阅者授权签字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阅通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向认购人交付证券的地址(如与通知地址不相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购金额:$
证券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订阅用户状态(标记一): | ☐美国投资者 | ☐非美国投资者 |
EIN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A
发售条款摘要
| A-1 |
附件 b
认可投资者问卷
本附件 A中使用且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本附件 A所附的认购协议中赋予的含义。以下签署人声明并保证以下签署人是经修订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证券法”)条例D规则第501(a)条所定义的“认可投资者”(“认可投资者”),原因如下(请勾选所有适用的方框):
| _______(一) | 在认购人购买时,其个人或与该人的配偶或配偶等价物共同拥有的净资产超过1,000,000美元的自然人; | |
| “净值”一词是指总资产超过总负债(包括个人财产和不动产,但不包括认购人主要住宅的估计公平市场价值)。为计算与本人配偶或配偶等值的共同净值,共同净值可以是认购人与配偶或配偶等值的合计净值;资产不必共同持有也可纳入计算。没有要求共同购买证券。相当于配偶是指同居者占据的关系一般相当于配偶。 | ||
| ________(二) | 个人收入超过20万美元,或与认购人配偶或配偶等值的共同收入超过30万美元的自然人,在最近两年的每一年,并合理预期在当年达到相同的收入水平; | |
| 在确定个人“收入”时,认购人应在认购人的个人应税调整后总收入(不包括任何配偶或配偶同等收入)中加上任何可归属于所收到的免税收入、作为任何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索赔的损失、索赔的损耗扣除、对IRA或Keogh退休计划的供款、赡养费支付,以及长期资本收益收入在得出调整后总收入时减少的任何金额。 | ||
| _______(三) | 母公司的董事或执行官; | |
| _______(四) | 持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可的教育机构的一项或多项专业认证或指定或其他证书的具有良好信誉的自然人(“SEC”)已指定符合资格的个人获得认可投资者身份; | |
| SEC已指定普通证券发行代表许可(系列7)、私人证券发行代表许可(系列82)和持牌投资顾问代表(系列65)作为符合认可投资者身份的初始认证。 | ||
| _______(五) | 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3c-5(a)(4)条规定的“知情雇员”的自然人投资公司法"),在发行人将是投资公司的情况下发售或出售的证券的发行人,如《投资公司法》第3节所定义,但《投资公司法》第3(c)(1)节或第3(c)(7)节规定的除外情形; | |
| _______(六) | 《证券法》第3(a)(2)节所界定的银行,或《证券法》第3(a)(5)(a)节所界定的任何储蓄和贷款协会或其他机构,不论其以个人或信托身份行事; |
| B-1 |
| ________(七) | 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5条注册的经纪人或交易商(“交易法”); | |
| _______(八) | 根据1940年《投资顾问法》第203条注册的投资顾问投资顾问法案”)或根据一州法律注册,或依赖《投资顾问法》第203(l)或(m)条规定的豁免向SEC注册的投资顾问; | |
| _______(ix) | 《交易法》第2(13)节所界定的保险公司; | |
| _______(x) | 根据《投资公司法》注册的投资公司或该法第2(a)(48)节定义的商业发展公司; | |
| _______(十一) | 根据1958年《小企业投资法》第301(c)或(d)条获得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许可的小企业投资公司; | |
| _______(十二) | 《农业和农村综合发展法》第384A条定义的农村商业投资公司; | |
| _______(十三) | 由一个州、其政治分支机构或一个州的任何机构或工具或其政治分支机构为其雇员的利益而建立和维护的计划,如果该计划的总资产超过5,000,000美元; | |
| ________(十四) | 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所指的雇员福利计划,如果投资决定是由该法案第3(21)节所定义的计划受托人作出的,该受托人要么是银行、储蓄和贷款协会、保险公司,要么是注册投资顾问,或者如果雇员福利计划的总资产超过5,000,000美元,或者,如果是自主计划,投资决定完全由认可投资者的人作出; | |
| _______(十五) | 1940年《投资顾问法》第202(a)(22)条所界定的私营商业发展公司; | |
| _______(十六) | 《国内税收法》第501(c)(3)节所述的组织,或公司、商业信托、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或任何其他非为获取证券的特定目的而成立的实体,总资产超过5,000,000美元; | |
| _______(十七) | 总资产超过5,000,000美元的信托,不是为获取证券的特定目的而成立的,其购买由在财务和商业事务方面具有足够知识和经验的老练人士指导,该人士能够评估投资于母公司的优点和风险; | |
| ________(十八) | 《投资顾问法》规则202(a)(11)(g)-1中定义的“家族办公室”,其管理的资产超过5,000,000美元,但不是为获取所提供证券的特定目的而形成的,其未来投资由在财务和商业事务方面具有知识和经验的人指导,该家族办公室能够评估未来投资的优点和风险; | |
| _______(十九) | 《投资顾问法》第202(a)(11)(g)-1条所定义的“家族客户”,其家族办公室符合(xviii)中规定的要求,其对发行人的预期投资由家族办公室的人员指导,该人员能够评估预期投资的优点和风险; |
| B-2 |
| _______(xx) | 《证券法》第144A条规定的“合格机构买方”; | |
| _______(xxi) | 一家实体,属于上述未列明的类型,不是为获取所提供证券的特定目的而成立的,拥有超过5,000,000美元的投资;和/或 | |
| _______(二十三) | 一个实体,其中全部的股权所有者符合上述任何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资格。 | |
| ________(二十三) | 认购人不符合上述(i)至(xxii)所列任何投资者类别的资格。 |
| 2.1 | 订阅者的类型.注明订阅用户的实体形式: |
| ☐ | 个人 | ☐ | 有限合伙 |
| ☐ | 株式会社 | ☐ | 普通合伙 |
| ☐ | 可撤销信托 | ☐ | 有限责任公司 |
| ☐ | 其他类型信托(注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其他(注明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2.2.1 | 如果认购人不是个人,请注明认购人实体成立的大致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2.2.2 | 如果订户不是个人,初始以下一行正确描述了以下声明对认购人情况的应用:认购人(x)并非为收购证券的特定目的而组织或重组,且(y)已在本协议日期之前进行了投资,其每个实益拥有人拥有并将按其在认购人的所有权权益的比例分享投资。 |
| __________ | 真 | __________ | 假的 |
如果“虚假”行被草签,参与实体的每个人将被要求填写一份认购协议。
| 订阅者: | ||
| 订户名称: | ||
| 签名: | ||
| 签字人姓名: | ||
| 签字人标题: | ||
| 日期: | ||
| B-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