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3.2
首席财务官的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根据18 U.S.C.第1350条(由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创建),WNS控股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签名的高级职员兹证明,在该高级职员知情的情况下:
| (一) | 随附的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条或第15(d)条(如适用)的规定;及 |
| (二) | 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2024年5月10日
| 签名: | /s/Sanjay Pur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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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Sanjay Puria | |
| 职位: | 集团首席财务官 |
根据18 U.S.C.第1350条,上述证明仅为随报告一起提供,不作为报告的一部分或作为单独的披露声明“提交”,也不应通过引用并入报告或公司的任何其他文件中,无论是在本文件日期之前或之后提交的,无论此类文件中的任何通用公司语言如何。就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8条而言,上述证明不应被视为“已提交”,或以其他方式受制于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18条或第11和12(a)(2)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