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营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规则13a-16或15d-16
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5年12月
委托档案号:001-38878
新氧科技有限公司
保利广场东座2楼
祥宾路66号
北京市朝阳区电话:100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提交或将根据封面表格20-F或表格40-F提交年度报告。表格20-F x表格40-F ↓
赵辉先生辞去董事及高管职务
新氧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已收到Hui Zhao先生的辞职通知,其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职务,自2025年12月31日起生效。赵先生的辞职是因为个人原因。公司感谢他多年来所做的宝贵贡献,并祝愿他在未来的事业中一切顺利。
公司首席执行官金星先生将出任临时首席财务官,自2025年12月31日起生效,直至委任新的首席财务官。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新氧科技有限公司 | |||
| 签名: | /s/金星 | ||
| 姓名: | 金星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 | ||
日期: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