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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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b)或12(g)条作出的登记声明 |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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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年度报告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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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过渡报告 |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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壳牌公司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报告。 |
对于从到的过渡期
委托档案号:001-39127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成立法团或组织的管辖权)
28 Ayer Rajah Crescent # 06-08,S139959,新加坡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电话:+ 6563056618
邮箱:IR@canaan-creative.com
28 Ayer Rajah Crescent # 06-08,S139959,新加坡
*(公司联系人的姓名、电话、电子邮件和/或传真号码和地址)
根据该法第12(b)节注册或将注册的证券。
各类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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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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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的各交易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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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斯达克全球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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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斯达克全球市场。 |
*不用于交易,但仅与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要求登记代表此类A类普通股的美国存托股票有关。
根据该法第12(g)节注册或将注册的证券。无
根据该法第15(d)节有报告义务的证券。无
注明截至年度报告所涵盖期间结束时发行人的每一类资本或普通股的流通股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发行10,431,482,973股A类普通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发行311,624,444股B类普通股。
如果注册人是《证券法》第405条所定义的知名且经验丰富的发行人,请用复选标记表示。☐是否
如果此报告是年度报告或过渡报告,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不需要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节提交报告。☐是否
注意-勾选上述方框不会免除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要求提交报告的任何注册人根据这些条款承担的义务。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1)在过去12个月内(或要求注册人提交此类报告的较短期限内)是否已提交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以及(2)在过去90天内是否已遵守此类提交要求。是☐否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在过去12个月内(或要求注册人提交此类文件的较短期限内)是否以电子方式提交了根据S-T规则第405条(本章第232.405条)要求提交的每个交互式数据文件。是☐否
通过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还是新兴成长型公司。参见《交易法》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定义。(勾选一):
大型加速披露公司 |
☐ |
加速披露公司 |
☒ |
非加速披露公司 |
☐ |
新兴成长型公司 |
|
如果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交易法》第13(a)节规定的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是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12年4月5日之后发布的对其会计准则编纂的任何更新。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已就编制或发布其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15 U.S.C.7262(b))第404(b)节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提交报告和证明。☒
如果证券是根据该法第12(b)节登记的,请用复选标记表明备案中包括的登记人的财务报表是否反映了对先前发布的财务报表的错误更正。☐是否
用复选标记表明这些错误更正中是否有任何重述,需要对注册人的任何执行官根据§ 240.10D-1(b)在相关恢复期间收到的基于激励的补偿进行恢复分析。☐是否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编制本备案中包含的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基础:
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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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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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如果针对上一个问题已勾选“其他”,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选择遵循的财务报表项目。☐项目17 ☐项目18
如果这是一份年度报告,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空壳公司(定义见《交易法》第12b-2条)。☐是否
(仅适用于过去五年内涉及破产程序的发行人)
用复选标记表明在根据法院确认的计划分配证券后,注册人是否已提交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13或15(d)条要求提交的所有文件和报告。☐是TERM0☐否
嘉楠有限公司
表格20-F年度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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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适用于本年度报告表格20-F的公约
在本年度报告中,除另有说明外:
| ● | “ADR”是指美国存托凭证,如果发行,就是ADS的证据; |
| ● | “ADS”是指美国存托股票,每份存托股票代表15股我们的A类普通股; |
| ● | 「中国」及「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年度报告而言,不包括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 |
| ● | “A系列可转换优先股”是我们的A系列可转换优先股,每股面值0.00000005美元; |
| ● | “A-1系列优先股”是我们的A-1系列可转换优先股,每股面值0.00000005美元; |
| ● | 「中国附属公司」是指,就本年度报告而言,杭州迦南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迦南创意有限公司、廊坊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迦南通信有限公司、浙江阿瓦隆科技有限公司、迦南光明视线有限公司、迦南创意(SH)有限公司、北京昆仑科技有限公司及杭州瑞宏科技。 |
| ● | “运营子公司”是指,就本年度报告而言,嘉楠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楠康维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阿瓦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楠创意(SH)有限公司、嘉楠创意国际PTE有限公司、嘉楠创意全球私人有限公司、嘉楠美国公司。 |
| ● | “人民币”或“人民币”是指中国的法定货币; |
| ● | “美元”、“美元”或“美元”是指美国的法定货币;而 |
| ● | “我们”、“我们”、“我们的公司”、“公司”、“我们的”和“迦南”是指Canaan Inc.及其子公司,视情况而定。 |
我们的ADS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股票代码为“CAN”。
二、
技术术语词汇表
本词汇表包含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的与我们公司和我们的业务相关的某些术语的解释。在本年度报告中,除另有说明外:
| ● | “AICPA”指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
| ● | “ASIC”指特定应用IC,指为特定应用设计的IC; |
| ● | “CPU”是对计算处理单元; |
| ● | “GPU”是指图形处理单元; |
| ● | “FPGA”是指现场可编程门阵列,一种设计用于客户或设计者制造后配置的集成电路; |
| ● | “哈希”是指用于将任意大小的数据映射到固定大小的数据的函数,在比特币挖矿的背景下,是解决挖矿难题的函数; |
| ● | “哈希率”是指比特币网络的处理能力,表示网络在给定时间段内处理的计算次数; |
| ● | “IC”或“芯片”之于集成电路; |
| ● | “物联”是物联网,将互联网连接延伸到物理设备和日常物品; |
| ● | “ISO”是对国际标准化组织; |
| ● | “网络算力”是对比特币网络中所有机器的处理能力; |
| ● | “nm”是纳米; |
| ● | “PMU”是指电源管理单元,它是一种控制电源功能的微控制器; |
| ● | “POW”是为了证明工作; |
| ● | “RISC-V”指的是开源指令集架构,这是一组描述软件与底层处理器对话方式的指令,而RISC-V的开源特性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构建处理器来支持它,而无需支付高额的版税费用; |
| ● | “SoC”是指将计算机或其他电子系统的所有组件集成在一起的芯片; |
| ● | “流片”是指IC的光掩模图形被送到制造设施时,IC的设计过程的最终结果,流片成功意味着IC的设计和验证过程的所有阶段都已完成; |
| ● | “Thash”是对比特币矿机处理能力的衡量单位Terahash;而 |
| ● | “thash/s”或“TH/s”、“GH/s”是指哈希率的计量单位。1 TH/s = 1,000 GH/s。 |
三、
前瞻性信息
本年度报告包含前瞻性陈述。除历史事实陈述外,所有陈述均为前瞻性陈述。这些前瞻性陈述是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E条或《交易法》的“安全港”条款作出的,并根据1995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的定义。这些陈述涉及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可能导致我们的实际结果、业绩或成就与前瞻性陈述中明示或暗示的内容存在重大差异。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前瞻性陈述可以通过“可能”、“将”、“预期”、“预期”、“目标”、“估计”、“打算”、“计划”、“相信”、“潜在”、“继续”、“是/很可能”等词语或短语或其他类似表达方式来识别。
这些前瞻性陈述除其他外涉及:
| ● | 我们的目标和战略; |
| ● | 我们的扩张计划; |
| ● | 我们未来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
| ● | 我们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和市场接受度的期望;和 |
| ● | 一般经济和商业情况。 |
我们的这些前瞻性陈述主要基于我们目前对未来事件和财务趋势的预期和预测,我们认为这些事件和财务趋势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业务战略和财务需求。
您应该结合“第3项”中披露的风险阅读这些声明。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这份年度报告以及我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其他文件中概述的其他风险。此外,我们在一个新兴和不断变化的环境中运营。新的风险可能会不时出现,我们的管理层无法预测所有风险,我们也无法评估此类风险对我们业务的影响,或任何风险或风险组合可能在多大程度上导致实际结果与任何前瞻性陈述中包含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本年度报告中所作的前瞻性陈述仅涉及截至本年度报告作出陈述之日的事件或信息。除法律要求外,我们不承担更新任何前瞻性陈述以反映作出陈述之日之后的事件或情况或反映意外事件发生的义务。您应该完整地阅读这份年度报告和我们在这份年度报告中提到的文件,并理解我们未来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我们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
四、
第一部分
项目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顾问的身份
不需要。
项目2.提供统计数据和预期时间表
不需要。
项目3.关键信息
我们是一家开曼群岛控股公司,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开展我们的所有业务。ADS的投资者不是在购买我们运营子公司的股本证券,而是在购买一家开曼群岛控股公司的股本证券。我们面临各种法律和运营风险以及与我们在中国拥有很大一部分业务以及复杂且不断变化的中国法律法规相关的不确定性。例如,我们面临着与监管机构批准在海外进行的发行以及对具有大量中国业务的发行人的外国投资相关的风险、反垄断监管行动、针对虚拟货币相关商业活动和加密采矿活动的监管行动以及对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的监督,这可能会对我们开展某些业务、获得外国投资或在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这些风险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和ADS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或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有关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风险的详细描述,请参见“— D.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我们的运营所需的中国当局的许可
我们通过在中国的中国子公司开展很大一部分业务。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受中国法律法规管辖。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已从中国相关当局获得我们在所有重大方面的运营所需的所有许可,并且我们在所有重大方面的运营所需的任何许可均未被中国当局拒绝。
鉴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实施以及相关政府当局的执法实践的不确定性,我们可能需要在未来为我们的业务运营获得额外的许可证、许可证、备案或批准。如果我们的中国子公司(i)没有收到或保持所需的许可或批准,(ii)无意中得出结论认为不需要此类许可或批准,或(iii)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解释发生变化,而我们的中国子公司需要在未来获得此类许可或批准,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能会受到罚款、法律制裁或暂停我们中国子公司业务的命令,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在中国境外发行证券
中国证监会(简称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颁布《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试行管理办法》(《境外上市试行办法》)及五项相关指引,并于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境外上市试行办法》通过采用备案制监管制度,对中国境内公司的直接和间接境外发行和上市进行监管。
1
境外上市试行办法规定,如果发行人同时符合以下标准,该发行人进行的境外证券发行和上市将被视为间接境外发行,但须遵守境外上市试行办法规定的备案程序:(i)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记载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或净资产的50%或以上由发行人境内公司核算;(ii)发行人的业务活动实质上在中国大陆进行,或其主要营业地位于中国大陆,或负责其业务运营和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多为中国公民或住所在中国大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是否间接的认定,应当在实质重于形式的基础上进行。
同日,证监会还召开了《试行办法》发布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境内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管理通知》,其中明确,在《境外上市试行办法》生效之日或之前,已完成境外发行上市的境内公司,称为“存量企业(存量企业)”。作为存量企业(存量企业),我会在后续证券发行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备案。对未履行境外上市审判办法规定的备案程序的企业,证监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此外,证监会于2023年2月24日公布了《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加强保密和档案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证监会规定,境内企业、证券公司和证券服务机构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当强化国家秘密保密和档案管理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保密和档案工作制度,采取必要措施履行保密和档案管理职责。
由于此类监管指引的解释和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始终能够遵守与我们未来海外筹资活动相关的新监管要求。我们可能会在包括跨境调查和执行法律索赔等事项上受到更严格的要求。
2
网信办拟监管
2021年7月10日,国家网信办(简称CAC)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保密总局、国家密码局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简称“修订后的审查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根据修订后的审查办法,采购互联网产品和服务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的网络平台运营者,必须接受网络安全审查。修订后的审查办法进一步规定,网络平台运营者拥有超百万用户个人信息并拟在国外上市的,必须接受网络安全审查。2024年3月22日,CAC颁布关于便利和规范跨境数据流动的规定(《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其中规定,数据处理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申请跨境数据转移安全评估:(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的;或者;(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外的数据处理者自该年度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转移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超过一百万人或个人敏感信息超过一万人的。此外,2025年6月27日,CAC颁布了《出境数据转移安全评估备案指引(第三版)》(《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三版)》),其中规定,出境数据转移行为包括(i)数据处理者将中国大陆境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进行境外传输、存储;(ii)境外机构、组织或个人对数据处理者收集、生成并存储在中国大陆的数据进行存取、使用、下载或输出;(iii)按照第三条规定在境外处理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等其他数据处理活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款。我们的主要业务活动不涉及大量注册用户或处理海量用户数据。虽然我们为开发者运营一个小规模的在线讨论论坛,因此传输和存储我们的客户和其他人的有限数量的机密和私人信息,例如个人信息,包括用户帐户、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帐户,但我们的在线讨论论坛远低于百万注册用户。修订后的审查措施仍不清楚相关要求是否将适用于公司,这些公司已在美国上市,例如我们。未来的监管变化是否会对像我们这样的公司施加额外的限制,也仍然不确定。我们现阶段无法预测修订后的审查措施的影响(如果有的话),我们将密切监测和评估规则制定过程中的任何发展。
3
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
我们的审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是出具本年度报告其他地方所载审计报告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位于中国大陆。根据《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或HFCAAA,如果证券交易委员会确定嘉楠提交了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两年未接受PCAOB检查的审计报告,我们的证券将被禁止在美国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2021年12月16日,PCAOB发布报告通知SEC,其认定PCAOB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我们的审计师受此认定。因此,我们于2022年5月4日被最终确定为“委员会认定发行人”。2022年12月15日,PCAOB发布报告,撤销2021年12月16日的认定,将中国大陆和香港从无法检查或调查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的司法管辖区名单中删除。出于这个原因,我们预计在我们提交这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年度报告后,我们不会被确定为HFCAA下的委员会确定发行人。每年,PCAOB将决定是否可以对中国大陆和香港等司法管辖区的审计公司进行彻底的检查和调查。如果PCAOB在未来确定它不再完全有权检查和调查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完整会计师事务所,而我们使用总部位于其中一个司法管辖区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我们向SEC提交的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我们将在相关财政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提交后被确定为委员会确定的发行人。根据HFCAA,如果我们的证券在未来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委员会确定的发行人,我们的证券将被禁止在美国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或柜台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请参阅“-D.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如果PCAOB无法检查位于中国的审计师,我们的ADS可能会根据《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被摘牌。我们的ADS退市,或它们被退市的威胁,可能会对你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通过我们公司的现金流
Canaan Inc.是一家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没有自己的业务。我们主要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开展业务。因此,尽管我们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在控股公司层面获得融资,但Canaan Inc.向股东支付股息和偿还其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的能力可能取决于主要由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如果我们的任何运营子公司以自身名义发生债务,则管理此类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向嘉楠有限公司支付股息的能力,详见“第5项。经营和财务回顾与前景— B.流动性和资本资源—控股公司Structure。”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在支付股息或以其他方式将其任何净资产转让给我们方面受到某些限制。外商独资企业将红利汇出中国,还需接受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指定银行的审查。这些限制以我们中国子公司的实收资本和法定公积金为基准。有关我们在中国业务的资金流动的风险,请参阅“—— D.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我们的公司结构可能会限制我们从中国子公司收取股息和向其转移资金的能力,这可能会限制我们及时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条件采取行动的能力。”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没有向Canaan Inc.派发股息或分派。
根据中国法律,Canaan Inc.只能通过出资或贷款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资金,但须满足适用的政府注册和批准要求。截至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Canaan Inc.并无透过香港附属公司向其中国附属公司提供贷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没有使用我们一家子公司产生的现金为另一家子公司的运营提供资金。而且我们没有制定任何政策来规定这种资金。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我们从未面临子公司之间现金转移能力的困难或限制。
对股息或分派征税
自我们成立以来,Canaan Inc.没有就我们的普通股宣布或支付任何股息,目前也没有任何计划在可预见的未来就我们的普通股或ADS支付任何股息。我们目前打算保留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可用资金和任何未来收益,以运营和扩展我们的业务。见“项目8。财务信息— A.合并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股息政策和分配。”关于对我们ADS投资的新加坡、中国和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请参见“第10项。附加信息— E.税收。”根据开曼群岛现行法律,Canaan Inc.无需就收入或资本收益征税。在向我们的股东支付股息后,将不征收开曼群岛预扣税。
4
| a. | [保留] |
| b. | 资本化和负债 |
不需要。
c. |
要约的原因及所得款项用途 |
不需要。
d. |
风险因素 |
风险因素汇总
以下摘要强调了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一些主要风险。这个总结并不完整,下面总结的风险并不是我们面临的唯一风险。这些风险将在下文题为“风险因素”的部分中进一步进行更全面的讨论。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
| ● | 我们的运营结果一直并预计将继续受到比特币挖矿的预期经济回报的重大影响。 |
| ● | 比特币减半事件可能会降低挖矿奖励,并对我们产品的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
| ● | 能源价格上涨,包括地缘政治冲突推动的价格上涨,可能会降低比特币挖矿的经济吸引力,并对我们产品的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
| ● | 宏观经济状况,包括利率和流动性的变化,可能会对比特币的价格和对我们产品的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
| ● | 我们的很大一部分收入来自我们的比特币矿机。如果比特币矿机市场不复存在或大幅减少,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将受到重大损害。 |
| ● | 我们所经营的行业具有不断变化的特点。如果我们未能持续创新并提供符合客户期望的产品,我们可能无法吸引新客户或留住现有客户,因此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
| ● | 我们面临与持有、使用或开采比特币相关的法律、政治或其他条件或发展相关的风险,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
| ● | 法律法规的变化,包括引入与数字资产相关的新立法框架,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 比特币算法或挖矿机制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 连接到比特币网络的矿机供应大幅增加将导致网络容量增加,进而增加挖矿难度。这一发展将对比特币挖矿活动的经济回报产生负面影响,这将减少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和/或定价。 |
| ● | 我们可能无法进行保持业务竞争力所需的大量研发投资。 |
5
| ● | 我们的比特币矿机业务依赖于数量有限的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的供应,任何未能从这些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获得足够的代工产能都将大大延迟我们产品的发货。 |
| ● | 未能将库存水平与我们产品的大致需求水平保持一致可能会导致我们失去销售,使我们面临更大的库存风险,并使我们面临持有成本增加、库存过时的风险、降价津贴增加和注销,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 我们有限的经营历史和快速的收入增长可能使我们难以预测我们的业务并评估我们业务的季节性和波动性。 |
| ● | 我们对供应商的预付款可能会使我们面临与此类供应商相关的交易对手风险,并对我们的流动性和现金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
| ● | 流片失败或未能实现我们ASIC的预期最终测试产量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
| ● | 比特币网络中大量但并非压倒性的用户和矿工接受比特币网络软件补丁或升级,可能会导致区块链出现“分叉”,导致无法合并的两个独立网络的运行。分叉区块链的存在可能会削弱用户对比特币的信心,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
| ● | 我们的比特币矿机采用开源软硬件作为基本的控制器系统,可能会使我们面临一定的风险。 |
| ● | 如果我们无法维持或提高我们的品牌认知度,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
| ● | 我们在比特币挖矿领域缺乏重要的运营历史,我们对这一相对较新的业务的战略重点受到许多重大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我们未来的生存能力。 |
| ● | 网络安全事件,包括数据安全漏洞或计算机病毒,可能会扰乱我们的服务交付、损害我们的声誉或使我们承担责任,从而损害我们的业务。 |
| ● | 我们的业务受制于有关数据隐私和网络安全的各种不断演变的中国法律法规。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问题的失败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处罚,损害我们的声誉和品牌,并损害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 |
| ● | 我们需要各种批准、许可、许可和认证,才能在全球不同的地理区域经营我们的业务。任何未能获得或更新任何这些批准、许可、许可或认证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 我们可能会不时卷入法律和其他纠纷,无论是由我们的运营引起的,包括与我们的原材料或组件供应商、生产合作伙伴、客户或员工的纠纷,或来自我们股东的集体诉讼。 |
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
| ● | 中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以及政府政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
| ● | 中国法律制度的变化和不确定性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中国法律制度,您可获得的法律保护可能是有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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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中国政府当局可能随时影响或影响我们的运营,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和ADS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此外,中国政府当局对具有大量中国业务水平的发行人在海外进行的发行以及对其进行的外国投资的监督和控制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我们的ADS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 ● | 我们的公司结构可能会限制我们从中国子公司收取股息和向其转移资金的能力,这可能会限制我们及时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条件采取行动的能力。 |
| ● | PCAOB历来无法检查位于中国的审计师为我们的财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工作,并且PCAOB过去无法对我们的审计师进行检查,这使我们的投资者无法获得此类检查的好处。 |
| ● | 如果PCAOB无法检查位于中国的审计师,我们的ADS可能会根据《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被摘牌。我们的ADS退市,或它们被退市的威胁,可能会对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与在国际市场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
| ● | 我们面临与我们在全球范围内扩大业务规模相关的风险,如果我们无法有效管理这些风险,它们可能会损害我们在国外扩展业务的能力。 |
| ● | 我们的业务运营和国际扩张受到地缘政治风险的影响。 |
与ADS相关的风险
| ● | 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很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 |
| ● | 如果我们未来增发股本证券,你可能会遭受稀释,我们ADS的交易价格可能会下降。 |
投资我们的ADS涉及高度风险。在决定投资我们的普通股之前,您应该仔细考虑有关这些风险的以下信息,以及本年度报告中其他地方出现的其他信息。以下任何风险的发生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未来增长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ADS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您可能会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
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
我们的运营结果一直并预计将继续受到比特币挖矿的预期经济回报的重大影响。
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比特币矿机及相关零部件和配件的销售,一般来说,这取决于我们的比特币矿机的需求和定价。比特币矿工的购买行为主要是由比特币挖矿的预期经济回报驱动的。比特币价格上涨是一个重要因素,可以提高比特币挖矿活动产生的预期经济回报,刺激我们比特币矿机的需求和平均售价,反之亦然。比特币价格在过去几年中波动较大,并导致我们销售比特币矿机的相应波动。我们预计我们的经营业绩将继续受到比特币价格波动的影响,因为我们的收入的很大一部分预计将来自比特币矿机及相关零部件和配件的销售。未来比特币价格和比特币网络交易费用的任何大幅下调,和/或长期维持较低的比特币价格,都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例如,如果比特币价格或比特币网络交易费用下降且未能恢复,比特币挖矿活动的预期经济回报将减少,从而导致对我们比特币矿机的需求减少。因此,我们可能需要降低我们的比特币矿机的价格。同时,如果交易费用增加到不鼓励用户使用比特币作为交换媒介的程度,可能会降低比特币网络的交易量,并可能影响我们比特币矿机的需求。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比特币价格将保持足够高的水平以维持我们的运营,或者比特币价格在未来不会大幅下滑。此外,即使在我们的财务业绩受到影响之前,比特币价格的波动也会对我们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直接影响,如果有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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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比特币价格的波动性之外,大多数超出我们控制范围的各种其他因素也可能影响比特币挖矿的预期经济回报,其中包括,比特币矿机的总体供需不平衡、矿场资源的供应和可用性、电力成本或其他运营成本的变化、总网络算力、矿机的成本效益和折旧,以及各种特殊的经济、地缘政治和监管因素。此外,任何由于政府管制措施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电力供应短缺,以及能源成本的任何增加,都会提高比特币挖矿的成本。这反过来可能会影响我们的客户对采矿活动的预期经济回报以及对比特币矿机的需求和定价。
此外,由于受比特币价格波动的显着影响的需求-供应动态的复杂影响,我们的比特币矿机价格下降,随后可能会影响库存价值以及我们在管理库存时对库存作出的拨备,因为我们根据(其中包括)我们的比特币矿机的销售预测来管理我们的库存。由于我们通常会增加采购量并为新产品的推出储备成品或我们预计比特币矿机的需求激增,比特币价格的大幅下跌可能导致预期销售价格降低和库存过多,进而导致此类库存的减值损失。随着2023年至2024年比特币价格波动,我们经历了比特币矿机市场的低需求和压制定价,导致了显着的库存减记、预付款减记和库存采购承诺拨备。尽管整个2025年比特币价格持续波动持续影响市场需求,但随着我们优化库存水平和销售策略,对我们库存的影响逐渐缓和。因此,我们在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分别记录了1.902亿美元、1.006亿美元和1860万美元的存货减记、预付款减记和存货采购承诺拨备。如果未来比特币价格大幅下跌,我们可能会再次进行类似的减记。展望未来,如果我们能够以高于成本的价格出售这些存货,这些机器的销售成本将扣除此类减记,这反过来将产生增加我们期内毛利的效果。
过去比特币价格下跌也导致我们那些赊购我们比特币挖矿产品的客户不太愿意付款。我们在2023年第二季度开始对一些满足特定条件的主要客户实施分期付款政策。我们可能会在未来向我们的一些客户提供赊销,如果未来比特币价格大幅下跌,我们将需要承认诸如隐性价格让步。
比特币减半事件可能会降低挖矿奖励,并对我们产品的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比特币挖矿奖励会受到定期减半事件的影响,这会减少成功挖矿区块所获得的比特币数量。这些减半事件大约每四年发生一次,是比特币协议的固有特征。最近一次减半发生在2024年4月,预计未来将定期继续减半。
由于这些减半事件,每单位算力获得的比特币挖矿奖励金额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这可能会降低比特币挖矿的经济回报,除非被比特币市场价格的上涨或挖矿效率的提高所抵消。如果不发生这种抵消,矿业盈利能力可能会下降。
采矿盈利能力下降可能会抑制采矿运营商投资新采矿设备的意愿,包括我们的采矿机器,还可能导致现有机器的利用率降低或采矿作业停工。此外,减半事件可能会加剧矿工之间的竞争,并加速效率较低的采矿设备的淘汰。
如果比特币价格没有充分增长以抵消减半事件的影响,或者如果采矿成本增加,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可能会下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能源价格上涨,包括地缘政治冲突推动的价格上涨,可能会降低比特币挖矿的经济吸引力,并对我们产品的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比特币挖矿是一个能源密集型过程,电力成本占挖矿活动运营费用的很大一部分。因此,比特币挖矿的经济吸引力对能源价格的变化高度敏感。
近年来,全球能源市场经历了大幅波动,包括某些地区的电价大幅上涨,部分原因是地缘政治冲突,如战争、贸易中断和相关制裁,以及更广泛的宏观经济和供需失衡。这些因素可能会导致我们客户经营所在地区的能源成本持续或不可预测地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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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比特币挖矿活动的很大一部分通常使用成本相对较低或利用不足的能源进行,例如水电、风能或太阳能,以及原本可能被浪费的过剩或缩减的能源,但这类能源的可用性、稳定性和定价仍受制于区域基础设施限制、监管发展和市场动态。因此,采矿运营商仍可能面临能源成本波动的风险。
如果电价大幅上涨,比特币挖矿的预期经济回报可能会下降,这可能会降低矿工投资新挖矿设备的意愿,包括我们的比特币矿机。此外,更高的能源成本可能会迫使采矿运营商削减或关闭运营、搬迁到替代司法管辖区或推迟扩张计划,所有这些都可能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和运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宏观经济状况,包括利率和流动性的变化,可能会对比特币的价格和对我们产品的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比特币的价格历来不仅受到加密货币生态系统特定因素的影响,还受到更广泛的宏观经济条件的影响,包括全球流动性、利率环境和整体金融市场条件。
利率变化和市场流动性减少可能导致金融状况收紧,并降低投资者对风险资产的偏好,包括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在这种环境下,资本可能会从波动性更高的资产转向更传统或产生收益的投资,这可能会导致比特币价格下跌或波动性增加。
比特币价格持续下跌可能会降低比特币挖矿的预期经济回报,从而减少对比特币矿机的需求,并对我们的收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此外,收紧的金融条件可能会限制我们的客户获得融资或为采矿业务部署资本的能力,进一步抑制对我们产品的需求。
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包括通胀、衰退风险和金融状况的变化,也可能导致比特币价格和市场情绪的波动。如果不利的宏观经济条件持续存在或恶化,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很大一部分收入来自我们的比特币矿机。如果比特币矿机市场不复存在或大幅减少,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将受到重大损害。
从历史上看,我们的很大一部分收入来自于我们的比特币矿机的销售,这些矿机包含了我们专有的ASIC。于2023、2024及2025年,我们的比特币矿机及相关零配件的销售分别占我们收入的83.1%、82.6%及77.9%。在可预见的未来,我们可能会继续从比特币矿机的销售中获得很大一部分收入。如果比特币矿机的市场不复存在或显着减少,我们的比特币矿机将经历重大的销售损失、订单取消或客户流失。可能影响比特币矿机市场的不利因素包括:
| ● | 另一种加密货币取代比特币成为主流加密货币,从而导致比特币失去价值或变得一文不值,这可能会对我们业务的可持续性产生不利影响;以及 |
| ● | 由于加密货币的某些固有限制或被另一种加密货币取代,比特币未能获得广泛的市场认可,未能成为全球经济中普遍接受的交换媒介,从而导致比特币失去价值或变得一文不值,这可能会对我们业务的可持续性产生不利影响。 |
如果我们不能保持我们的比特币矿机的规模和盈利能力,或者在比特币挖矿运营中成功扩展我们的业务,我们的业务、运营结果和持续增长的能力都会受到影响。此外,由于矿工的经济回报下降或我们的比特币矿机的定价竞争而导致的库存过剩、库存降价、品牌形象恶化和利润挤压,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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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经营的行业具有不断变化的特点。如果我们未能持续创新并提供符合客户期望的产品,我们可能无法吸引新客户或留住现有客户,因此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所经营的行业具有不断变化的特点,包括技术的快速演进、客户需求的不断转移、新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频繁推出以及新的行业标准和实践的不断出现。因此,我们的成功将部分取决于我们以具有成本效益和及时的方式应对这些变化的能力。我们需要预测新技术的出现,并评估它们的市场接受度。我们还需要在研发上投入大量资源,以保持我们的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然而,研发活动具有内在的不确定性,我们在将我们的研发成果商业化方面可能会遇到实际困难,这可能会导致研发费用过高或延误。鉴于区块链技术已经并将继续发展的速度很快,我们可能无法以高效和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及时升级我们的技术,或者根本无法升级。此外,区块链和加密货币的新发展可能会使我们的产品过时或缺乏吸引力。如果我们无法跟上技术发展和预测市场趋势,或者如果我们的技术或解决方案因新技术而过时,我们的产品可能不再对客户具有吸引力。因此,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我们目前的矿机是为比特币挖矿而设计的,任何对比特币使用和适配的限制以及比特币市场中任何实际的或感知到的不利发展,都可能影响我们的运营结果。由于在比特币的价值和应用方面没有达成广泛共识,未来的任何发展都可能继续影响比特币的价格,从而影响对我们目前比特币矿机的需求。此外,任何对比特币行业和市场产生负面宣传的事件或谣言,例如关于比特币被用于洗钱或其他非法活动的指控,都可能导致我们的声誉受到损害,进而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去中心化,或者说缺乏中央当局的控制,是像比特币这样的加密货币吸引了许多忠实用户的一个关键原因。然而,比特币的去中心化性质受到越来越多的讨论和怀疑。一些人声称,在比特币生态系统内构建的大多数实际服务和业务实际上都是中心化的,因为它们是由特定的人、在特定的地点、与特定的计算机系统一起运行的,并且它们很容易受到特定法规的影响。个人、公司或团体,以及拥有大量比特币的比特币交易所,都可能影响比特币的市场价格。此外,采矿设备生产和矿池位置正在走向集中化。一些人认为,加密货币的去中心化性质是一个根本缺陷,而不是一种优势。对比特币去中心化性质的怀疑可能会导致我们的客户对比特币行业的前景失去信心。这反过来可能会对我们的比特币矿机和我们的业务的市场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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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面临与持有、使用或开采比特币相关的法律、政治或其他条件或发展相关的风险,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的客户遍布全球。因此,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其中包括)新加坡、中国、美国、中亚和非洲以及东南亚等我们开展业务的国家和地区的监管和政策发展的重大影响。政府当局可能会继续发布新的政策、法律、规则和条例,以管理我们经营的区块链和加密货币行业,并加强现有法律、规则和条例的执行。
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在积极推进打击中国境内比特币挖矿和交易活动。例如,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51次会议宣布打击中国境内比特币挖矿交易活动。据此,中国省级主管部门已采取行动,逐步打击加密货币挖矿行为。例如,四川省下令对省内加密货币挖矿进行“甄别、清理和终止”。内蒙古自治区和青海省也采取了类似行动,杜绝加密货币挖矿。2021年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简称中国人民银行)与其他九个中国政府主管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投机相关风险的通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告》)(“237号通告”),后由2026年2月6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相关风险的通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告》)(“42号通告”)取代。237号文首次明确,加密货币相关经营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2021年9月3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和其他九个主管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1283号文”),以限制中国境内的加密货币挖矿活动。1283号文对绿地加密货币挖矿项目进行了彻底禁止,将加密货币挖矿作为“过时产业”列入《指导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简称《目录》),有效禁止对属于这一类的项目进行投资。该目录于2021年12月30日生效,后来被2024年2月1日实施的版本所取代,其中加密货币挖矿活动仍被归类为“过时行业”。1283号文还要求加快淘汰现有加密货币挖矿项目。要求采取的行动包括停止和处罚非法供电、差别电价、退出电力市场准入、终止对这些项目的财政和财政支持及金融服务,并在《目录》规定的时限内逐步淘汰。2026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七个中国政府主管部门,联合发布了42号文,其中规定,在境内开展与加密货币有关的活动,如:(i)相互交换合法货币和加密货币或不同类型的加密货币,(ii)作为中央对手方交易加密货币,(iii)为加密货币交易提供中介服务或定价服务,(iv)发行代币进行融资,以及(v)交易与加密货币有关的金融产品,涉嫌为“非法金融活动”,可能涉及非法发行代币票据、未经授权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或非法集资。境外实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境内实体非法提供加密货币相关服务。42号文进一步规定,根据1283号文和《目录》,(一)对存量加密货币“挖矿”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筛选、关停,(二)严禁新增“挖矿”项目,(三)严禁“矿商”制造企业在境内提供销售“矿商”等各类服务。中国政府关于限制、消除、清理和终止加密货币挖矿的任何进一步命令可能会导致对加密货币市场的打击,并对我们矿机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虽然我们一直在积极开拓全球市场,并有58.9%的总收入来自比特币矿机及相关零部件和配件的销售,并且来自于2025年在中国以外国家开展采矿活动的客户,但此类限制的长期影响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接下来出现进一步的极端限制,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影响,我们ADS的投资者可能会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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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机构,无论是政府的还是半政府的,都对监管或调查从事区块链或加密货币业务的公司表现出兴趣。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机构施加的限制可能会迫使我们重组业务,可能是重大的,这可能会导致损害我们盈利能力的重大成本和低效率,甚至导致我们停止在适用司法管辖区的业务。加密货币是最近的一项技术创新,加密货币和相关交易所可能受制于的监管方案在许多国家尚未得到充分探索或发展。因此,加密货币在许多国家面临着不确定的监管环境。一些法域限制加密货币的各种用途,包括使用加密货币作为交换媒介,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或加密货币之间的转换,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提供与加密货币相关的交易和其他服务,以及首次代币发行和基于加密货币的其他筹资方式。我们无法向您保证,这些司法管辖区不会颁布新的法律或法规,进一步限制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活动。此外,加密货币可能被市场参与者用于黑市交易,进行欺诈、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逃税、逃避经济制裁或其他非法活动。因此,政府可能会寻求监管、限制、控制或禁止加密货币的开采、使用、持有和转让。我们可能无法消除所有其他方使用我们的比特币矿机开采的比特币从事洗钱或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活动的情况。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成功发现并防止所有可能对我们的声誉、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洗钱或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活动。此外,由于与支持加密货币挖矿活动的潜在高电力需求相关的环境影响担忧、政治担忧,以及出于其他原因,我们的客户可能会被要求在没有国家或地方政府正式或非正式要求的太多或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或由于预期即将出现的要求而停止挖矿业务。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我们销售比特币矿机及相关零部件和配件的市场的监管和政策环境的这些不利变化的重大不利影响。
法律法规的变化,包括引入与数字资产相关的新立法框架,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包括比特币和相关技术在内的数字资产的监管环境正在多个司法管辖区迅速演变。政府和监管机构可能会引入新的法律、法规或立法框架,或修改现有的可能对加密货币行业的发展和运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或立法框架。
特别是,有关数字资产、稳定币、市场结构、税收或加密货币分类和监管的新立法举措可能会在关键市场提出、采用或实施。此类立法的范围、时间和解释仍不确定,此类发展可能会施加额外的合规要求,限制某些业务活动,或改变行业的竞争格局。
根据其设计和实施情况,新的监管框架可能会对加密货币生态系统产生不同且可能相互冲突的影响。虽然一些监管发展可能会增强市场合法性并鼓励更广泛的机构参与,但另一些监管发展可能会对采矿活动、交易或加密货币的使用施加重大限制,或增加运营和合规成本。
此外,一个司法管辖区的监管发展可能具有域外影响或影响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方法,进一步增加了我们经营所处监管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因此,我们无法预测未来立法或监管变化的性质、范围或影响。如果这些变化对比特币或加密货币相关活动的采用、经济性或看法产生不利影响,或者如果它们对我们或我们客户的运营施加额外的限制或成本,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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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一些运营子公司的运营历史有限,这使得我们很难评估它们通过运营产生收入的能力,并且迄今为止,它们都没有产生可观的收入。
我们的一些运营子公司是近年来成立的,为我们的产品开拓全球市场。他们有限的经营历史让我们很难评估他们目前的业务和未来前景。他们已经遇到并将继续遇到快速发展和变化行业中的成长型公司经常遇到的风险和困难,包括在预测准确性、确定其有限资源的适当用途、获得市场认可、管理复杂和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以及开发新产品方面的挑战。这些子公司当前或未来的运营模式可能需要改变,才能高效地扩大运营规模并取得成功。我们ADS的投资者应结合我们作为早期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和困难,考虑我们在这些国家的子公司的业务和前景。
比特币算法或挖矿机制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比特币矿机ASIC是为比特币网络用于验证比特币交易的POW机制而设计的。另一种使用POW机制的加密货币被称为“比特币现金”,开发于2017年年中,我们目前的比特币矿机也可以对其进行挖掘。比特币社区内的许多人认为,POW是比特币代码中的一个基础,不应该改变。然而,为避免绝大多数网络算力“事实上的控制”而进行的机制变革一直存在争论。随着比特币网络的规则或协议可能发生变化,如果我们的比特币矿机无法修改以适应任何此类变化,我们的比特币矿机将无法满足客户需求,我们的运营结果将受到重大影响。更多详情见“—比特币网络中的用户和矿工接受比特币网络软件补丁或升级的比例很大,但并不是压倒性的,这可能会导致区块链出现“分叉”,导致无法合并的两个独立网络的运行。分叉区块链的存在可能会削弱用户对比特币的信心,并对我们的业务、运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连接到比特币网络的矿机供应大幅增加将导致网络容量增加,进而增加挖矿难度。这一发展将对比特币挖矿活动的经济回报产生负面影响,这将减少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和/或定价。
比特币挖矿的难度,或者说记录一个新区块的一套奖励所需要的计算资源量,直接影响到比特币矿工的预期经济回报,进而影响到我们对比特币矿机的需求。比特币挖矿难度是衡量记录一个新区块需要多少算力的指标,它受比特币网络中算力总量的影响。比特币算法的设计是,平均每十分钟产生一个区块,不管网络中的算力有多大。因此,随着更多的算力加入网络,并假设区块创建速率不发生变化(保持在每十分钟生成一个区块),生成每个区块所需的算力数量以及因此挖掘难度增加。换言之,以比特币网络目前的设计来看,比特币挖矿难度会随着参与比特币网络的总算力一起增加,而这又会受到运行中的比特币矿机数量及其各自单位算力的影响。
此外,解决每个区块的比特币奖励数量设计为大约每四年下降一次,最近一次减半事件发生在2024年4月20日。在线连接的比特币矿机的强劲增长可以促进网络中总算力的进一步增长,从而推高比特币挖矿的难度,再加上每个参与算力单位的比特币奖励下降,导致在比特币价格没有足够增长的假设下,比特币挖矿的预期经济回报以及我们产品的需求和定价面临下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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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无法进行保持业务竞争力所需的大量研发投资。
比特币挖矿技术和半导体行业的进步导致对更高速度和功率效率的IC的需求增加,用于解决日益复杂的计算问题。在2023、2024和2025年,我们分别产生了6490万美元、6130万美元和6310万美元的研发费用。我们致力于投资于新产品开发,以便在我们的市场中保持竞争力。在市场需求的推动下,我们打算继续拓宽和增强我们的产品组合,以便为我们的客户提供最有效的解决方案。尽管如此,如果我们无法产生足够的收入或筹集足够的资金以在未来进行足够的研发投资,我们的产品开发和相关研发举措可能会受到限制或延迟,或者我们可能无法跟上最新的市场趋势并满足客户的需求,这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我们大量的研发支出可能无法产生使我们能够推出新产品的预期结果,这反过来将损害我们的前景和运营结果。
我们面临激烈的竞争,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采用激进的定价策略,这可能导致我们的产品降价,并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在比特币矿机竞争激烈的行业开展业务,我们可能会寻求进入竞争非常激烈的市场。我们的竞争对手包括许多国内和国际知名企业,我们面对的竞争对手比我们更大,在规模经济和金融等资源方面比我们更有优势。我们预计,我们市场的竞争将继续激烈,因为我们不仅与一直专注于比特币挖矿的现有参与者竞争,而且还与新进入者竞争,其中包括半导体行业的成熟参与者,或者过去没有倾向于这个行业的参与者。其中一些竞争对手还可能拥有比我们更强大的品牌、更多的资金渠道、更长的历史、与供应商或客户更长的关系以及更多的资源。此外,这些竞争对手或许能够更及时、更高效地适应行业变化。来自现有和潜在竞争对手的激烈竞争可能导致我们销售的产品的材料价格下降或我们的市场份额下降。我们的竞争对手采取激进的定价策略,以及市场上大量的比特币矿机供应,可能会导致我们降低产品的价格,也会对我们产品的需求产生负面影响或损害我们的盈利能力。如果我们未能有效和高效地竞争或未能适应竞争格局的变化,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比特币矿机业务依赖于数量有限的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的供应,任何未能从这些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获得足够的代工产能都将大大延迟我们产品的发货。
作为一家无晶圆厂IC设计公司,我们不拥有任何IC制造设施,并将我们IC的制造过程外包给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2023年,我们向一家主要第三方代工伙伴采购的晶圆价值占我们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采购总额的55.2%。2024年,我们从一家主要第三方代工伙伴采购的晶圆价值占我们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采购总额的64.0%。于2025年,我们向两家主要第三方代工伙伴采购的晶圆价值占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总采购量的57.8%。对我们来说,与我们当前和未来的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建立可靠的关系,以确保充足的产品供应,以响应客户的需求,这一点很重要。
由于我们依赖数量有限的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我们无法保证他们将能够满足我们的制造要求。我们的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向我们提供代工服务的能力受到其技术迁移、可用产能、现有义务和全球半导体供应的限制,并受到不断演变的国际贸易法规、出口管制限制以及可能影响全球半导体供应链的地缘政治发展的影响。如果这些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的技术迁移不能成功或获得足够的半导体,他们将无法向我们交付足够数量的合格IC,这将严重影响我们的技术进步和比特币矿机的出货量。这可能反过来导致销售损失,并对我们与客户的关系以及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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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们依赖我们的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向我们分配其足以满足我们需求的部分制造能力,生产质量可接受且最终测试产量可接受的产品,并以可接受的价格及时向我们交付这些产品。如果我们的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因任何原因提高价格或无法满足我们所需的产能,例如制造我们IC所需的半导体设备或原材料的短缺或延迟发货,或者如果我们与他们的业务关系恶化,我们可能无法获得所需的产能,我们将不得不寻求替代代工厂,这些代工厂可能无法以商业上合理的条款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此外,有可能我们的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的其他客户,比我们更大和/或融资更好,或与他们有长期合同,可能会在产能分配或定价方面获得优惠待遇。此外,如果我们没有准确预测我们的产能需求,我们的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可能没有可用的产能来满足我们的即时需求,或者我们可能需要支付更高的成本来满足这些需求,这两种情况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别是,我们的ASIC的生产可能需要先进的IC制造技术,而我们的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以外的代工厂可能没有足够的此类技术的生产能力,如果有的话,以满足我们的要求。这可能会使我们面临与聘用新代工厂相关的风险。例如,使用与我们没有建立关系的代工厂可能会使我们面临潜在的不利定价、质量不令人满意或产能分配不足的问题。历史上,我们为特定一代的ASIC与单一代工厂签订了合同,这意味着,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单一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的失败都可能对我们整整一代的产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与我们依赖少数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相关的其他风险包括对交付计划和质量保证的控制有限、在需求过剩时期缺乏产能、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以及管理库存和零件的能力有限。特别是,尽管我们与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为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订立了保密协议,但它可能无法像我们用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那样谨慎地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见“——如果我们未能充分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我们有效竞争或为自己辩护免受诉讼的能力可能会受到损害,这可能会减少我们的总收入并增加我们的成本。”如果我们未能妥善管理任何这些风险,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如果我们的任何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的设施遭受任何损坏、暂停制造业务、失去材料协议下的利益、经历停电或计算机病毒攻击、缺乏足够的能力来制造我们的产品、遇到财务困难、无法从供应商那里获得必要的原材料或遭受任何其他中断或效率降低,我们可能会遇到供应延迟或中断。
未能将库存水平与我们产品的大致需求水平保持一致可能会导致我们失去销售,使我们面临更大的库存风险,并使我们面临持有成本增加、库存过时的风险、降价津贴增加和注销,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要成功经营我们的业务,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我们必须保持一定水平的成品库存,以确保在需要时立即交货。此外,我们被要求为我们的生产保持适当水平的零部件库存。然而,预测本质上是不确定的。如果我们预测的需求低于实际需求,我们可能无法保持足够的成品库存水平或及时生产我们的产品,我们可能会失去销量和市场份额给竞争对手。另一方面,我们也可能因我们的产品或我们产品的原材料、零部件的库存累积过剩而面临库存风险增加。库存水平过高可能导致库存持有成本增加、库存过时和减记风险。我们在2023、2024和2025年分别记录了1.902亿美元、1.006亿美元和1950万美元的存货减记、预付款减记和存货采购承诺拨备。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12月31日,我们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423亿美元、94.6百万美元和1.808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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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技术进步,我们产品的平均售价可能会不时下降,而我们可能无法将此类下降转嫁给我们的供应商,这可能反过来对我们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IC设计行业的特点是新产品的快速推出、持续的技术进步以及不断变化的市场趋势和客户偏好,所有这些都转化为更短的生命周期和产品的平均售价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下降。由于我们在快速发展的技术进步和IC设计行业的市场趋势和发展的环境中竞争,因此无法保证我们将能够将产品平均售价的任何下降转嫁给我们的供应商。如果我们产品的平均售价异常或显着下降,而这些下降无法被我们产品主要成分价格的相应下降所抵消,我们的毛利率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对我们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有限的经营历史和快速的收入增长可能使我们难以预测我们的业务并评估我们业务的季节性和波动性。
由于比特币矿机的市场相对年轻且仍在发展,我们无法预测我们产品的长期需求或订单模式。由于我们有限的运营历史和历史数据,以及对我们产品未来需求趋势的有限可见性,我们可能无法准确预测我们未来的总收入并相应地预算我们的运营费用。由于我们的大部分费用是短期固定的,或在预期总收入之前发生,我们可能无法及时调整我们的费用,以抵消收入的任何不足。
我们的业务受制于比特币矿机市场不同的订单模式。此外,我们购买产品的许多地区都有不同的假日季节,这与其他半导体供应商观察到的传统模式不同,这些季节性购买模式可能会影响我们的销售。我们在有限的经营历史中经历了订单的波动,我们预计这种波动将在未来发生。尽管我们过去经历了显着的收入增长,但无法保证我们的收入将继续增长或根本没有增长。如果我们或我们的任何第三方制造服务提供商由于季节性或其他因素无法增加新产品或现有产品的产量以满足任何需求增长,我们的总收入将受到不利影响,我们在客户中的声誉可能会受到损害。相反,如果我们高估了客户需求,我们可能会减少订单或从预测的单位推迟我们产品的发货,我们在特定时期的总收入可能会低于预期。
我们可能无法执行我们的增长战略或有效保持我们的快速增长趋势。
从历史上看,我们的运营规模迅速增长,而我们的收入则由于比特币价格波动等原因而出现波动。如果我们不能成功地执行我们的产品开发和多样化、地域扩张和其他增长计划,我们可能无法在未来增加我们的收入。此外,我们的快速增长已经并将继续对我们的管理以及我们的行政、运营、研发和财政资源提出重大要求。
为了完成我们的增长战略和管理我们运营的未来增长,我们将被要求增强我们的研发能力,改善我们的运营和财务系统,并扩大、培训和管理我们不断增长和多样化的员工基础。此外,我们需要维持和扩大与客户、供应商、研究机构、第三方制造商和其他第三方的关系。此外,当我们推出新产品或进入新市场时,我们可能会面临我们所不熟悉的新的市场、技术、运营和监管风险和挑战。
我们目前和计划中的运营、人员、系统、内部程序和控制可能不足以支持我们未来的增长和扩张。此外,我们增长战略的成功取决于许多外部因素,例如半导体市场的增长和对比特币的需求、我们面临的竞争水平以及不断演变的客户行为和偏好。如果我们无法执行我们的增长战略或有效管理我们的增长,我们可能无法抓住市场机会或应对竞争压力,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前景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依靠数量有限的第三方来包装和测试我们的产品。
除了IC制造,我们还依赖数量有限的生产合作伙伴来测试和封装我们的ASIC。依赖这些第三方对我们的ASIC进行测试和封装给我们带来了重大风险,包括以下风险:
| ● | 对交付计划、质量保证、最终测试产量和生产成本的控制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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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可能无法获得或延迟获得关键工艺技术; |
| ● | 美国未能根据不断变化的国际贸易规则或出口限制找到替代供应商; |
| ● | 需求旺盛时期产能短缺; |
| ● | 材料短缺; |
| ● | 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和 |
| ● | 向我们提供的IC或产品的有限保修。 |
我们的生产合作伙伴是否有能力和意愿充分、及时地执行任务,这在很大程度上超出了我们的控制范围。如果这些生产合作伙伴中的一个或多个未能及时或以令人满意的质量水平履行其义务,我们将产品推向市场的能力和我们的声誉可能会受到影响。如果这些生产合作伙伴未能按时以合理的价格向我们交付优质的产品和组件,我们可能会面临履行客户订单的困难,我们的总收入可能会下降,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比特币交易所和钱包,以及在较小程度上,比特币网络本身,可能会遭受黑客攻击和欺诈风险,这可能会对用户对比特币的信心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减少对我们比特币矿机的需求。
比特币交易完全是数字化的,与任何虚拟系统一样,都面临黑客、恶意软件和操作故障的风险。黑客可以瞄准比特币交易所和比特币交易,从而获得存储比特币的数千个账户和数字钱包的访问权限。比特币交易和账户不受任何类型的政府计划的保险,所有比特币交易都是永久性的,因为没有第三方或支付处理者。比特币遭受了黑客攻击和网络盗窃,因为几家加密货币交易所和矿工报告了这类事件,凸显了对比特币安全性的担忧,因此影响了其需求和价格。还有,由于存在欺诈风险,比特币的价格和兑换可能会受到影响。虽然比特币使用私钥加密来验证所有者并注册交易,但欺诈者和骗子可能会试图出售虚假的比特币。上述所有情况都可能对比特币网络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侵蚀用户对比特币的信心,从而对我们产品的需求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过去产生了来自经营活动的负现金流和净亏损,无法为我们未来的经营业绩提供任何保证。
2023年,我们的经营活动产生的负现金流为1.236亿美元,净亏损为4.142亿美元。2024年,我们的经营活动产生的负现金流为1.993亿美元,净亏损为2.498亿美元。2025年,我们的经营活动产生的负现金流为2.611亿美元,净亏损为2.103亿美元。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在未来从经营活动中产生正现金流,或者我们将能够继续以可接受的条款或根本无法获得融资。我们从经营活动中实现盈利和正现金流的能力将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一些因素超出了我们的控制范围,包括比特币的价格、我们采矿业务的前期投资、我们管理产品组合的能力以及我们从供应商那里获得有利商业条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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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产品的组件短缺或价格上涨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除了我们专有的ASIC,我们用于比特币矿机的组件还包括印刷电路板、其他电子组件、风扇和铝外壳。使用我们的比特币矿机还需要一定的辅助设备和组件,如控制器、电源适配器和连接器。我们目前比特币矿机的生产有赖于及时以有竞争力的价格获得这些组件的充足供应。我们通常不会保持大量的组件库存,而是从满足我们的质量标准并满足我们的体积要求的各种第三方组件制造商及时采购它们。鉴于制造、组装和交付某些组件和产品可能需要较长的交货时间,在规划生产和管理库存水平方面可能会出现问题,这可能会严重中断我们的运营,包括零件可能有缺陷、组件成本增加、交付计划延迟以及组件短缺。此外,如果我们不能从我们的常规供应商那里采购足够的组件,我们可能不得不求助于信誉较差的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组件的质量可能会受到影响,并可能导致我们的比特币矿机出现性能问题。
组件短缺可能导致产量减少或生产延迟,以及生产成本增加,这可能会对我们履行订单或及时向客户发货的能力以及我们的客户关系和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组件短缺也可能增加我们的收入成本,因为我们可能需要为供不应求的组件支付更高的价格,无法将这些成本转嫁给客户,并重新设计或重新配置产品以适应替代组件。
我们对供应商的预付款可能会使我们面临与此类供应商相关的交易对手风险,并对我们的流动性和现金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可能会在生产的早期阶段产生净现金流出,因为我们需要在提供服务之前预付给我们的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以确保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的产能。截至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2月31日,我们向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支付的未偿还预付款余额分别为3770万美元、1030万美元和2780万美元。我们的预付款金额可以在我们未来推出先进产品之初显著增加。我们面临供应商的交易对手风险敞口。我们的供应商未能及时履行其合同义务和/或未能按照我们要求的质量,可能会导致我们无法相应地履行客户的订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无法及时或全额收回预付款,尽管我们的供应商有义务在满足某些条件时退还此类预付款。此外,此类预付款也给我们带来了现金压力,如果预付款的现金流出大幅超过任何时期的现金流入,我们未来的流动性和现金状况将受到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在收取贸易应收账款方面遇到困难,我们的流动性、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将受到负面影响。
我们的收入来自产品的销售,并受到交易对手的风险,例如我们的客户无力支付。截至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2月31日,我们的贸易应收账款分别为300万美元、150万美元和1930万美元。无法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收回我们的贸易应收账款,我们的贸易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可能会增加,这反过来可能对我们的流动性、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流片失败或未能实现我们ASIC的预期最终测试产量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流片过程是我们业务的一个关键里程碑。流片成功意味着我们的ASIC的设计和验证过程的所有阶段都已经完成,产品准备送去制造。流片要么成功要么失败,在后一种情况下需要进行设计修改。流片过程成本很高,反复出现故障会显著增加我们的成本,延长我们的产品开发周期并推迟我们的产品推出。虽然我们在历史上已经在首批实现了多次流片,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在未来继续保持较高的流片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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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流片成功,ASIC设计送去制造,最终的测试良率是生产成功率的衡量。最终的测试良率,既有我们研发的产品设计,也有工艺技术,典型的属于第三方代工。虽然我们在历史上取得了较高的最终测试收益率,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在未来保持这样的收益率。较低的最终测试产量可能是由于产品设计缺陷或工艺技术故障或两者兼而有之。因此,在我们的产品设计进入制造阶段之前,我们可能无法识别导致最终测试良率较低的问题,这可能会大幅增加我们的单位成本并延迟新产品的推出。
例如,如果我们的任何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在生产过程中遇到制造效率低下或遇到中断、错误或困难,我们可能无法实现可接受的最终测试良率或遇到产品交付延迟。我们无法确定此类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将能够及时开发、获得或成功实施制造我们未来几代产品所需的工艺技术。此外,在代工厂实施新工艺技术的时期,他们的制造设施可能无法充分生产。技术过渡到较小几何工艺技术的大幅延迟可能会对我们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特别是如果我们的竞争对手在我们之前过渡到这类技术。
此外,解决良率问题需要我们、我们的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和封装测试合作伙伴的合作。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合作一定会成功,任何产量问题都可以解决。
比特币网络中大量但并非压倒性的用户和矿工接受比特币网络软件补丁或升级,可能会导致区块链出现“分叉”,导致无法合并的两个独立网络的运行。分叉区块链的存在可能会削弱用户对比特币的信心,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比特币基于开源软件,没有正式控制比特币网络的官方开发者或开发者群体。任何个人都可以下载比特币网络软件并进行任何想要的修改,这些修改通过软件下载和升级向比特币网络上的用户和矿工提出。然而,矿工和用户必须通过下载修改过的软件或升级实施更改来同意这些软件修改;否则,这些更改不会成为比特币网络的一部分。自比特币网络诞生以来,比特币网络的变化已被绝大多数用户和矿工接受,确保了比特币网络仍然是一个连贯的经济体系。然而,一个开发者或一群开发者可能会提议对比特币网络进行修改,这一修改不被绝大多数矿工和用户接受,但仍被比特币网络的大量参与者接受。在这种情况下,区块链的分叉可能会发展,可能会产生两个独立的比特币网络,一个运行预修改软件程序,另一个运行修改版本。一个例子是在2017年年中推出了一种名为“比特币现金”的加密货币。比特币网络的这种分裂可能会削弱用户对比特币网络稳定性的信心,从而对我们产品的需求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的产品未能达到必要的质量标准可能会对我们的声誉、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产品的质量对我们业务的成功至关重要,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和我们的制造服务提供商的质量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在我们努力快速满足新的市场趋势和需求并采用新技术的过程中,我们的产品可能没有足够的时间通过我们正常的严格测试程序和最终检查,这可能导致我们的产品无法达到要求的性能标准,或者我们的产品被发现有缺陷。这些情况可能导致我们的客户蒙受损失。在向我们的客户交付产品之前检测到的缺陷可能会导致额外的补救和返工费用。在我们的产品交付和安装后检测到的缺陷可能会导致我们产生与检查、安装、补救或产品退货有关的进一步费用,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声誉受损、客户损失、政府罚款和纠纷以及诉讼。
此外,我们将我们产品制造过程的一部分外包给某些生产合作伙伴,这要求他们从其他第三方供应商购买零部件。虽然我们对制造过程和采购的零部件进行质量检查,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始终能够检测到制造过程中的缺陷或采购的零部件。此类制造工艺或采购的零部件中的任何缺陷都可能导致我们的成品出现缺陷,这可能反过来增加我们的成本以及损害我们的声誉和市场份额。我们可能无法充分或根本无法从有缺陷零部件的供应商那里获得合同或其他赔偿。我们可能会受到产品责任索赔和索赔诉讼的影响,这可能会导致大量意外支出,并可能对我们的现金流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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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比特币矿机采用开源软硬件作为基本的控制器系统,可能会使我们面临一定的风险。
我们在我们的比特币矿机中使用开源软件和硬件。我们可能会面临声称拥有或寻求执行开源许可条款的其他人的索赔,包括要求发布使用此类软件开发的开源软件、衍生作品或我们的专有源代码。这些索赔还可能导致诉讼,要求我们购买昂贵的许可证或投入额外的研发资源来改变我们的技术,这两种情况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此外,如果我们使用的开源软件的许可条款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被迫重新设计或停止我们的解决方案或产生额外费用。
如果我们无法维持或提高我们的品牌认知度,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维护和提高我们品牌的认知度、形象和接受度,对于我们将产品与同行区分开来并与同行进行有效竞争的能力非常重要。然而,如果我们不能保持高产品质量、开拓并跟上不断发展的技术趋势,或者及时完成我们产品的订单,我们的品牌形象可能会受到损害。如果我们未能推广我们的品牌或未能维持或提高我们在客户中的品牌认知度和认知度,或如果我们受到影响我们的品牌形象或公众认为我们品牌地位的事件或负面指控,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在比特币挖矿领域缺乏重要的运营历史,我们对这一相对较新的业务的战略重点受到许多重大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我们未来的生存能力。
我们采取了一项战略,通过与加密货币挖矿运营商合作,管理我们在国际市场上的比特币挖矿业务。然而,存在一个重大风险,即我们将无法从此类战略合作中实现预期收益,这将损害我们的业务,并可能导致我们在比特币挖矿方面的投资损失,原因有多种,其中包括:
| ● | 由于地缘政治危机或其他因素导致的供应链中断,我们未来可能会在合作伙伴的设施中安装和操作我们的矿机时遇到交付延迟或其他困难; |
| ● | 由于与支持比特币采矿活动的潜在高电力需求相关的环境影响担忧和政治担忧,以及出于其他原因,我们的合作伙伴可能会被要求停止采矿作业,而无需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正式或非正式要求的任何事先通知,或者因为预期即将出现的要求; |
| ● | 各国政府的禁令,加上即将出台的立法和其他监管举措,可能会威胁到使用比特币或加密货币作为交换媒介的能力; |
| ● | 如果市场价格出现急剧下跌,我们可能无法以我们希望的价格清算我们持有的比特币,这可能会对我们未来的运营产生负面影响; |
| ● | 我们的努力可能无法在我们预期的时间范围内提供预期的收益(如果有的话),并且可能证明比预期的成本更高。如果过去和未来的承诺以及我们业务的相关变化没有被证明具有成本效益或导致成本节约和其他收益达到我们预期的水平,我们可能会面临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我们对执行我们的业务计划和任何相关举措的时间安排的意图和期望,根据管理层对我们整体业务需求的主观评估,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和 |
| ● | 我们与矿场的合作可能不会成功。2023年,我们与采矿合作伙伴就我们所获得的服务质量发生了几起纠纷。如果我们的联合采矿合作伙伴无法提供我们预期水平的服务,这可能会对我们联合采矿业务的结果产生负面影响。 |
由于所有这些原因,我们发展比特币挖矿业务的计划最终可能不会成功,或者不会实现可行的业务规模或市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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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们进入比特币挖矿业务,我们将面临与我们对大量电力的需求相关的风险。
比特币挖矿作业需要大量电力,随着我们进入比特币挖矿业务,我们预计我们的需求和/或我们的合作伙伴对电力的需求将显着增长。如果我们或我们的合作伙伴无法在具有成本效益的基础上获得足够的电力,我们可能无法实现我们在比特币挖矿业务上的重大资本投资的预期收益。
我们的比特币挖矿业务也可能受到我们运营所在司法管辖区政府监管机构对比特币挖矿能源使用的限制的重大不利影响。政府监管机构可能会限制电力供应商在电力短缺时向比特币挖矿业务提供电力的能力,或者可能会以其他方式潜在地限制或禁止向比特币挖矿业务提供电力。此外,如果比特币挖矿变得更加普遍,与限制比特币挖矿设施及其能源消耗相关的政府审查可能会显着增加。比特币挖矿运营所消耗的大量电力也可能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包括对气候变化的贡献,这可能会使公众舆论反对允许比特币挖矿活动使用电力,或造成对比特币、或加密货币的负面消费者情绪和看法。这反过来可能导致政府采取措施,限制或禁止比特币挖矿或使用电力进行比特币挖矿活动。此外,我们的采矿业务可能会受到停电和类似中断的重大不利影响。鉴于我们的比特币矿机的电力需求,在政府限制用电或停电的情况下,在备用发电机上运行我们的机器是不可行的。如果我们无法获得足够的电力供应,并由于电力不可用或成本而被迫减少我们的运营,将对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在采矿设施运营方面的历史有限。
我们的采矿战略目前包括我们对设施的所有权和运营。我们有选择地探索与现有业务协同的新业务举措。我们作为采矿设施的所有者和运营商的运营历史有限,我们在运营采矿设施方面的前景受到许多不确定性的影响,包括获取场地的成本、开发运营专业知识、持续运营成本以及目前可能无法预见的其他风险。因此,我们在当前业务模式下的有限历史可能无法作为评估我们的前景以及未来经营和财务业绩的充分基础,其中包括我们的收入增长、经营现金流和经营利润率。
我们已经遇到并可能继续遇到与采矿设施运营相关的风险、挑战和不确定性,例如确保我们的销售和营销工作的有效性,改进和扩展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产品,解决监管合规和不确定性问题,聘用和留住高素质员工,以及建立和管理可靠和安全的IT系统和基础设施。如果我们无法充分应对这些挑战,我们的前景和业务结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未能充分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我们有效竞争或为自己辩护免受诉讼的能力可能会受到损害,这可能会减少我们的总收入并增加我们的成本。
我们主要依靠专利、IC布局和设计权、版权、商标和商业秘密法以及保密、不竞争和不披露协议等手段提供的保护组合来保护我们的专有技术和专有技术。
然而,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正在采取的战略和步骤足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或者,尽管有法律保护,但其他人不会或不会侵犯或盗用我们的知识产权。如果我们未能充分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或者如果法律的变化减少或取消了他们目前可获得的法律保护,我们产品的竞争力可能会受到侵蚀,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影响。根据我们的专利、IC布图-设计权和版权授予我们的权利,包括在我们的未决专利申请中寻求的预期权利,可能没有意义,也不会为我们提供任何商业优势。此外,它们可能会被我们的竞争对手反对、质疑、规避或设计,或在司法或行政诉讼中被宣布为无效或不可执行。我们的专利、IC布局设计权和版权未能充分保护我们的技术,可能会让我们的竞争对手提供类似的产品或技术。我们可能无法在我们的产品销售或未来可能销售的一些国家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即使授予知识产权,我们也可能无法在这些国家获得有效的强制执行,这主要是由于这些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相对薄弱,以及捍卫和执行这些权利的困难。因此,我们可能无法有效保护我们在这些国家的知识产权。许多公司在我们销售或打算销售我们产品的国家遭遇了严重的知识产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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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IP是困难且代价高昂的。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可能已经发生或可能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我们未能有效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可能会降低我们技术的价值,并削弱我们的竞争能力。我们未来可能需要发起侵权索赔或诉讼。诉讼可能是昂贵和耗时的,并且可能会转移我们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努力,这可能导致总收入减少和费用增加,无论此类诉讼是否导致对我们有利的决定。
我们可能会面临知识产权侵权索赔或其他相关纠纷,这可能会耗费时间、花费高昂的辩护或和解费用,并导致重大权利的损失和较低的销售额。
正如半导体行业的典型情况一样,我们可能不时受到侵权索赔或以其他方式意识到其他方持有的可能涵盖我们的某些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潜在相关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半导体行业的特点是拥有大量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并积极追求、保护和执行这些权利的公司。由于知识产权许可实体的主张增加以及我们市场上产品功能的竞争和重叠增加,近年来专利诉讼有所增加。此外,我们过去已经并可能在未来继续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协议,以便在我们的产品开发中使用他们的专有技术,主要是软件开发工具。与任何业务关系一样,我们可能会面临与这些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相关的纠纷和诉讼。随着我们的运营规模和规模不断增长,我们卷入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诉讼和纠纷以保护或捍卫我们的知识产权以及使用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可能性将会增加。
此外,我们极难监测在中国、美国或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交的所有专利申请,以及如果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产品受到侵犯,这些专利如果被授予,是否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其他第三方可能会向我们或我们的客户提出索赔,声称我们的产品、工艺或技术侵犯了第三方专利或知识产权。无论其优点或解决方案如何,此类索赔的辩护或解决成本可能很高,并可能转移我们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努力和注意力。此外,我们未来的一些客户协议可能会要求我们就第三方侵权索赔对我们的客户进行赔偿和辩护,并在不利裁决的情况下支付损害赔偿。因此,这类索赔也可能损害我们与客户的关系,并可能阻止未来的客户与我们开展业务。鉴于知识产权诉讼涉及复杂的技术问题和固有的不确定性,我们不知道我们是否能在任何此类诉讼中胜诉。如果任何未决或未来的程序导致不利结果,我们可能会被要求:
| ● | 停止制造、使用、销售侵权产品、工艺或技术; |
| ● | 停止向某些地理区域发货; |
| ● | 对侵权行为支付实质性损害赔偿; |
| ● | 花费大量资源开发不侵权的工艺、技术或产品; |
| ● | 来自声称侵权的第三方的许可技术,哪种许可可能无法以商业上合理的条款获得,或根本无法获得; |
| ● | 将我们的技术交叉许可给竞争对手以解决侵权索赔,这可能会削弱我们与该竞争对手竞争的能力;或者 |
| ● | 向我们的客户支付重大损害赔偿,以停止使用他们销售给他们的侵权产品或将其替换为非侵权产品。 |
上述任何结果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失去我们高级管理团队的任何成员,或我们未能吸引、培训和留住合格的人员,特别是我们的设计和技术人员,可能会损害我们发展业务和有效执行业务战略的能力。
自我们成立以来,我们业务运营的增长和扩张一直依赖于我们高级管理层的业务战略和远见。我们未来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高级管理团队,尤其是Nangeng Zhang先生的持续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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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们未来的成功取决于我们留住、吸引和激励合格人员的能力,包括我们的管理、销售、营销、财务,尤其是研发人员。作为我们技术和产品创新的驱动者,我们的研发人员代表了我们非常重要的资产。随着半导体行业技术的快速进步,对熟练工程师的需求越来越大。世界各地的许多公司都在努力为自己的研发岗位寻找合适的人选。雇用具有实施我们战略所需的技能和特征组合的员工的过程可能极具竞争性和耗时。我们无法向您保证,随着我们继续推行我们的业务战略,我们将能够吸引足够的人员。
此外,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留住关键的现有员工。我们的任何高级管理层或研发团队成员的流失可能会损害我们实施业务战略和应对我们经营所在的快速变化的市场条件的能力,或可能导致其他经营风险。我们失去一名或多名关键员工,特别是我们的关键设计和技术人员,其中包括我们的联合创始人,或我们无法留住、吸引和激励合格的设计和技术人员,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公司行为受到我们的主要股东的重大影响,包括我们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Nangeng Zhang先生,他们有能力对需要股东批准的重要公司事项施加重大影响,而他们的利益可能与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同。这可能会剥夺你获得ADS溢价的机会,并大幅降低你的投资价值。
我们的股本被指定为A类普通股、B类普通股和A系列优先股。在我们的股东大会上,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投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投15票。A系列优先股没有投票权。我们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Nangeng Zhang先生实益拥有我们100%的B类普通股,占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我们已发行及流通股本的总投票权约31.9%。然而,我们的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的利益可能与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同。这种所有权集中以及我们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的保护性条款可能会阻止、延迟或阻止我们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这可能会产生双重影响,即剥夺我们的股东作为出售我们公司的一部分而获得其股份溢价的机会,并降低ADS的价格。未经我们的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同意,我们可能无法进行可能对我们有利的其他交易。由于上述情况,您的投资价值可能会大幅降低。
我们可能会对某些业务部门进行收购、战略联盟或分拆,这可能会扰乱我们的业务、导致费用增加、减少我们的财务资源并对我们的股东造成稀释。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某些业务部门的此类收购、战略联盟或分拆可能会成功实施。
虽然我们过去没有进行物料收购,但我们可能会在未来寻找潜在的收购或战略联盟,以扩大我们的业务。然而,我们可能无法找到合适的收购对象、以优惠条件完成收购(如果有的话),或将任何收购的业务、产品或技术整合到我们的运营中。如果我们进行完整的收购,它们可能会受到客户或投资者的负面评价,它们可能无法使我们加强我们的竞争地位或实现我们的目标。此外,我们进行的任何收购都可能导致难以整合来自所收购业务的人员、技术和运营,以及难以留住和激励来自这些业务的关键人员。此外,收购可能会扰乱我们正在进行的运营,转移管理层的日常职责,并增加我们的开支。未来的收购可能会减少我们可用于运营和其他用途的现金,并可能导致与所收购的可识别无形资产相关的摊销费用增加、潜在的稀释性发行股本证券或产生债务。我们无法预测未来收购的数量、时间或规模,或任何此类收购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此外,我们可能会与其他方以合资企业的形式运营我们的几个业务部门,并可能在未来建立新的合资企业。某些业务部门的分拆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一些客户或用户的流失,或正在剥离的服务的提供中断,并可能需要我们的管理层给予额外关注。
国际贸易政策和国际贸易壁垒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扩张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目前在新加坡、中国和美国开展业务,向全球出口我们的产品,并通过向全球客户销售我们的产品获得销售。此外,我们依赖多个司法管辖区的供应商,包括美国的供应商,供应某些设备和工具,例如我们的电子设计自动化,一种开发工具。贸易政策、关税、出口管制、经济制裁和供应链限制在我们经营所在和我们销售产品的司法管辖区或对其产生影响的变化和潜在变化,或对这些变化或潜在变化可能发生的看法,可能会对这些司法管辖区的财务和经济状况以及我们的国际销售、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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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美国政府对出入境贸易和投资都实施了各种限制。2025年4月2日,特朗普总统发布行政命令,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对几乎所有进口到美国的商品征收对等10%的关税,自2025年4月5日起生效。自2025年4月9日起,个别提高IEEPA关税适用于原产于对美贸易顺差国家(包括中国)等国的商品。增加的关税进一步对我们可能进行的任何未来对美国的国际扩张施加了额外的挑战和限制。2025年,我们的一定部分收入是在美国市场产生的,主要是通过我们东南亚业务的出口。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根据特朗普政府宣布的关税政策,我们从马来西亚向美国销售的某些产品需缴纳12.6%的关税。此外,自2025年2月以来,特朗普政府和中国对彼此的进口产品连续出台了多轮关税加征措施,双方之间的最终关税税率仍将取决于变化和政策发展。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我们从中国销售到美国的某些产品受到特朗普政府征收的37.6%的关税。关税增加、进口限制或报复性贸易行动可能导致投入成本上升、供应延迟,并降低运营灵活性。我们无法预测各国的关税政策可能会如何进一步演变或预测此类政策的后续发展对我们业务的任何潜在影响。如果我们、我们的客户或其他业务合作伙伴受到这些措施的约束,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024年10月28日,美国财政部投资安全办公室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以执行拜登总统2023年8月关于解决美国在相关国家对某些国家安全技术和产品的投资的行政命令。这项行政命令规定建立一个新的、有针对性的国家安全监管框架,旨在控制美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某些敏感行业部门的对外投资。该规则自2025年1月2日起生效(“境外投资规则”)。正如境外投资规则所实施的那样,新框架对美国人在半导体和微电子领域、量子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系统的特定投资提出了通知要求和禁令。在半导体和微电子领域内,禁止投资将包括对电子设计自动化软件的某些涵盖投资;某些制造和先进封装工具;某些先进集成电路的设计、制造或封装,以及超级计算机。应通报的投资将包括与该禁令未涵盖的集成电路的设计、制造或封装相关的任何涵盖投资。来自相关国家从事上述技术开发的人员被定义为“被覆盖的外国人”,美国人对被覆盖的外国人的某些投资受境外投资规则的约束,包括收购股权、某些债务融资、合资企业,以及作为有限合伙人对与被覆盖的外国人相关的非美国人集合投资基金的某些投资。由于我们从事集成电路的设计,我们可能会被视为境外投资规则下的涵盖外国人士。即使美国人收购某些公开交易的证券(例如ADS)将被豁免于境外投资规则下的通知要求和禁令,境外投资规则仍可能限制我们从美国投资者筹集额外资本的能力,这可能会增加我们的资本成本或阻止我们在需要时筹集足够的资本,从而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前景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2025年1月,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发布了一项临时最终规则,扩大了适用于先进计算半导体和某些相关技术的出口管制要求。在新规则下,半导体代工厂和其他上游供应商可能被要求获得先进集成电路出货的出口许可,即使这类芯片此前不受出口限制。因此,全球半导体供应链中的一些供应商可能会面临更高的合规义务或在获得必要许可方面的延迟。这些监管变化可能导致供应链中断、交付周期延长或关键部件成本增加,进而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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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会受到美国和中国之间政治紧张局势的不利影响。
近年来,由于(其中包括)两国自2018年以来的贸易战、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美国政府对中国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某些中国官员实施美国制裁以及中国政府对来自美国的某些个人实施制裁,美中政治紧张局势有所升级,美国实施限制对华出口半导体和先进计算产品及技术的法规、禁止美国人投资于某些中国公司的公开交易证券,以及中国商务部于2021年1月9日颁布的《关于反不正当境外适用外国立法的规则》等措施,适用于据称被外国法律禁止与第三国国民或实体打交道的中国个人或实体。更多详情请看“—国际贸易政策和国际贸易壁垒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扩张计划产生不利影响。”中美之间进一步的政治紧张关系可能会降低两大经济体之间的贸易、投资、技术交流和其他经济活动水平,这将对全球经济状况和全球金融市场的稳定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美中未来在贸易政策、条约、政府法规和关税等广泛问题上的关系存在不确定性。美国和中国政府采取的措施可能会限制我们与中国境内外实体进行交易或以其他方式开展业务的能力。如果由于此类监管变化,我们无法按目前的方式开展业务,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面临与自然灾害、健康流行病和其他灾难相关的风险,这可能会严重扰乱我们的运营。
我们的业务可能受到自然灾害或其他灾难的重大不利影响,例如地震、火灾、洪水、冰雹、风暴、恶劣天气条件、环境事故、电力损失、通信故障、爆炸、恐怖袭击和类似事件。我们的业务也可能受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不利影响,例如爆发禽流感、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或SARS、寨卡病毒、埃博拉病毒、2019年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或中国和其他地方的其他地方的其他地方卫生流行病以及全球大流行。如果我们的任何员工被怀疑感染了任何传染病,我们可能会在某些情况下被要求隔离这些员工和我们运营的受影响区域。因此,我们可能不得不暂时暂停部分或全部设施。此外,当局可能会对旅行和交通施加限制,并在受影响地区实施其他预防措施,以应对灾难或紧急情况,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设施暂时关闭,整个经济活动下降。
网络安全事件,包括数据安全漏洞或计算机病毒,可能会扰乱我们的服务交付、损害我们的声誉或使我们承担责任,从而损害我们的业务。
我们通常以电子方式接收、处理、存储和传输客户和其他人的数据,其中大部分是保密的。未经授权访问我们的计算机系统或存储的数据可能会导致盗窃,包括网络盗窃,或不当披露机密信息,删除或修改记录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中断。当我们将信息从一个地点传输到另一个地点,包括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电子网络传输信息时,这些网络安全风险就会增加。尽管我们已经实施了安全措施,但我们的设施、系统和程序以及我们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设施、系统和程序可能容易受到安全漏洞、破坏行为、软件病毒、放错地方或丢失数据、编程或人为错误或其他类似事件的影响,这些事件可能会扰乱我们的服务交付或暴露我们的客户和其他人的机密信息。任何涉及盗用、丢失或以其他方式未经授权披露或使用我们的客户或其他人的机密信息的安全漏洞,无论是由我们还是第三方,都可能(i)使我们受到民事和刑事处罚,(ii)对我们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或(iii)使我们对我们的客户、第三方或政府当局承担责任。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不知道有这样的违规行为。任何这些发展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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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业务受制于有关数据隐私和网络安全的各种不断演变的中国法律法规。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问题的失败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处罚,损害我们的声誉和品牌,并损害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
我们在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方面面临重大挑战,包括接收、处理、存储和传输我们的客户和其他人的数据,其中大部分是保密的。虽然我们的主要业务活动不涉及大量注册用户和处理大量用户数据,但我们为开发者运营一个小规模的在线讨论论坛,因此传输和存储我们的客户和其他人的有限数量的机密和私人信息,例如个人信息,包括用户帐户、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帐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的在线讨论论坛的注册用户远远少于一百万。
因此,我们须遵守有关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的各种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网络安全法》。这些法律法规要求我们确保客户和其他人的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和真实性,这对于维护他们对我们产品的信心也至关重要。我们采取了严格的信息安全政策,并部署了先进措施来落实政策,其中包括先进的加密技术。然而,技术的进步、我们产品和服务的复杂程度和多样性的提高、黑客的专业知识水平的提高、密码学或其他领域的新发现仍然可能导致我们的网站遭到破坏或破坏。如果我们无法保护我们的系统,因此无法保护存储在我们系统中的信息,使其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披露、中断、修改或破坏,此类问题或安全漏洞可能会造成损失,导致我们对机密信息所有者的责任,或使我们受到罚款和其他处罚。此外,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可能会导致我们产生大量成本或要求我们以不利于我们业务的方式改变我们的业务做法,包括我们的数据做法。
此外,关于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的监管要求不断发展,可能会受到不同的解释或重大变化,导致我们在这方面的责任范围存在不确定性。例如,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自2021年9月起施行。中国数据安全法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活动规定了安全审查程序。此外,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审查办法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网络平台运营者的网络安全审查机制作出规定,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互联网产品和服务、网络平台运营者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的,应当接受网络安全审查。修订后的审查办法进一步规定,网络平台运营者拥有超百万用户个人信息并拟在外国上市的,必须接受网络安全审查。经修订的审查办法和现行监管制度下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和“网络平台运营商”的确切范围仍不明确,中国政府当局在解释和执行这些法律方面可能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因此,不确定我们是否会被视为中国法律下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或网络平台运营商。正如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Commerce & Finance Law Offices所告知的那样,修订后的审查措施对于相关要求是否适用于已在美国上市的公司(例如我们)仍不明确。未来的监管变化是否会对像我们这样的公司施加额外的限制,也仍然不确定。我们现阶段无法预测修订后的审查措施(如果有的话)的影响,我们将密切监测和评估规则制定过程中的任何发展。如果我们被任何进一步的法律法规或当局要求完成此类审查或批准,我们将面临能否及时获得此类许可的不确定性,或者根本无法获得此类许可。如果我们不能及时遵守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要求,或根本无法遵守,我们可能会受到政府执法行动和调查、罚款、处罚、暂停我们不合规的业务,以及其他制裁,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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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目前在中国可获得的税收优惠待遇可能会停止或减少。
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允许持有核心知识产权自主所有权的某些“国家大力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即HNTES,在符合一定资质标准的前提下,享受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或EIT税率。HNTES状态每三年进行一次审查和更新。目前,我们有两家中国子公司被认定为HNTE,因此有资格享受2023年至2025年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但是,如果这些子公司中的任何一家未能通过相关税务机关的审核和备案获得HNTE资格,该公司将不再享受上述相应的税收优惠待遇。
我们需要各种批准、执照、许可和认证才能在全球各个国家经营我们的业务。任何未能获得或更新任何这些批准、许可、许可或认证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我们经营所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法规,我们被要求保持各种批准、执照、许可和认证,以便经营我们的业务。遵守此类法律法规可能需要大量费用,任何不遵守情况都可能使我们承担责任。如果出现不合规的情况,我们可能要承担大量费用,并分流大量管理时间来整改事件。未来,如果我们未能获得所有必要的批准、许可、许可和认证,我们可能会被罚款或在没有所有必要的批准、许可、许可和认证的生产设施和研发设施暂停运营,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还可能遇到因不遵守政府规定而产生的负面宣传,这将对我们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满足所有必要的条件以获得所需的政府批准,或者相关政府官员将始终(如果有的话)行使他们对我们有利的酌处权,或者我们将能够适应任何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政府当局在审查我们的申请和批准方面也可能出现延误,无论是由于缺乏人力资源,还是由于强加了新的规则、条例、政府政策或其实施、解释和执行。如果我们无法获得或在获得必要的政府批准方面遇到重大延误,我们的运营可能会受到重大干扰,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不时卷入法律和其他纠纷,无论是由我们的运营引起的,包括与我们的原材料或组件供应商、生产合作伙伴、客户或员工的纠纷,或来自我们股东的集体诉讼。
我们可能会不时与因我们的运营而产生的各方发生纠纷,包括原材料或电子元器件供应商、生产合作伙伴、客户或员工。这些纠纷可能导致抗议或法律或其他诉讼,并可能导致我们的声誉受损、大量成本以及资源和管理层对我们核心业务活动的注意力的转移。此外,我们在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监管机构的合规问题,对此我们可能会面临行政诉讼或不利的决定,这可能会导致责任并导致我们的生产和交付延迟。我们可能会在未来卷入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或现金流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诉讼或纠纷。
我们此前曾遭到集体诉讼。虽然目前没有针对我们的未决或正在进行的集体诉讼,但如果我们在未来卷入集体诉讼,可能会转移我们管理层对我们业务和运营的大量注意力和其他资源,并要求我们为诉讼辩护而产生大量费用,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运营结果。任何此类法律诉讼,包括潜在的集体诉讼,无论其结果如何,都可能对我们的声誉产生不利影响,扰乱我们的运营,并限制我们筹集资金的能力。如果我们针对此类索赔的抗辩不成功,我们可能会受到重大的金钱损失或禁令救济,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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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上看,我们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是由数量有限的客户贡献的。如果我们因任何原因无法留住这些客户或扩大我们的客户群,我们的收入可能会减少,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从历史上看,我们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是由数量有限的客户贡献的。例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前三大客户分别占来自我们的总收入的14%、7%及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前三大客户分别占来自我们的总收入的11%、11%及6%。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前三大客户分别占来自我们的总收入的20%、13%及4%。我们可能会在未来继续从数量有限的客户中获得很大一部分收入。此外,虽然我们计划继续扩大我们的客户群,推出更多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并从更广泛的客户中获得收入,但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成功,或者这样的客户集中度将会下降。如果我们未能留住我们的顶级客户,我们的整体收入可能会减少,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保险范围有限,可能不足以覆盖潜在的损失和责任。重大未投保损失或超出我们保险范围的损失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获得的保险产品有限,我们获得的保单可能无法涵盖与我们业务相关的所有风险。某些事件的发生,包括恶劣天气、地震、火灾、战争、停电、洪水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可能不能被我们的保单充分覆盖,或者根本不能覆盖。如果我们承担了保险未涵盖的重大责任,我们可能会产生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成本和损失。
此外,根据我们与供应商、合作伙伴或第三方订立的商业协议,我们可能无法追回与我们业务相关的损失。根据这些协议,一些供应商、合作伙伴和当事人不对因协议条款或根据协议履行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特殊、附带、间接、无形或后果性损害承担责任。此外,在任何情况下,根据这些协议承担的合计责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使一方对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该损失或损害超过了公司在紧接引起该责任的事件发生前一段时间内向该方支付或应付的费用。尽管有上述规定,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不得就有关当事人的欺诈、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与之相关的直接损害进行限制。
我们可能需要额外的资本,但可能无法及时以优惠条件或根本无法获得。
我们的运营可能不时需要额外的资本或融资,以实现进一步增长。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已获得约5220万美元的定期贷款。由于我们业务的未来增长和发展,我们可能需要额外的现金资源。我们未来的资本需求可能很大,因为我们寻求扩大我们的业务,使我们的产品多样化,并寻求收购和股权投资。如果我们的现金资源不足以满足我们的现金需求,我们可能会寻求发行额外的股权或债务证券或获得新的或扩大的信贷额度或订立额外的保理安排。
我们未来获得外部融资的能力受到各种不确定性的影响,包括我们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以及国际资本和借贷市场的流动性。此外,我们的贷款协议可能包含限制我们产生额外债务或分配股息的能力的财务契约。我们未来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也可能包含可能进一步限制我们运营的运营和财务契约。无法保证将以及时的方式或以我们可以接受的金额或条款提供融资,或根本无法保证。大量的银行借款和其他债务可能导致利息支出大幅增加,同时使我们面临更大的利率风险。股权融资可能导致对我们股东的稀释,在未来融资中发行的证券可能拥有优先于我们的普通股或ADS的权利、优先权和特权。任何未能以对我们有利的条款筹集所需资金,或根本未能筹集所需资金,都可能严重限制我们的流动性,并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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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金融服务业的不利发展可能会对我们当前和预计的业务运营以及我们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影响金融机构的不利事态发展,例如传闻中或实际涉及流动性的事件,在过去和将来都可能导致银行倒闭和整个市场的流动性问题。例如,2023年3月10日,硅谷银行(“SVB”)被加州金融保护和创新部关闭,后者任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为接管人。同样,2023年3月12日,Signature银行和Silvergate资本公司也分别被扫入接管名单。美国财政部、美联储和FDIC公布的一份声明表明,只要关闭一个工作日,SVB和Signature银行的所有储户就可以使用他们所有的资金,包括存放在无保险存款账户中的资金。
我们在SVB不持有现金存款,并已从Signature银行提取了所有存款。此外,我们没有在SVB或Signature银行持有证券,并且我们的流动性或我们当前和预计的业务运营、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没有受到任何不利影响。然而,更广泛的金融服务行业的流动性担忧仍存在不确定性,我们的业务、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或整个行业可能会受到我们目前无法预测的不利影响。
尽管我们认为有必要或适当地评估我们的银行关系,但我们获得足以为我们当前和预计的未来业务运营提供资金或资本化的现金的渠道可能会因影响与我们有银行关系的金融机构的因素而受到重大损害,进而影响到我们。除其他外,这些因素可能包括诸如流动性限制或失败、根据各种类型的金融、信贷或流动性协议或安排履行义务的能力、金融服务业或金融市场的中断或不稳定,或对金融服务业公司前景的担忧或负面预期等事件。这些因素还可能包括涉及金融市场或一般金融服务业的因素。涉及其中一个或多个因素的事件或担忧的结果可能包括对我们当前和预计的业务运营以及我们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的各种重大不利影响。这些可能包括但可能不限于延迟获得存款或其他金融资产或未投保的存款或其他金融资产损失;或终止现金管理安排和/或延迟获得或实际损失受现金管理安排约束的资金。
此外,投资者对美国或国际金融体系的广泛担忧可能会导致不太有利的商业融资条款,包括更高的利率或成本以及更严格的金融和经营契约,或对获得信贷和流动性来源的系统性限制,从而使我们更难以可接受的条款或根本无法获得融资。除其他风险外,可用资金或获得我们现金和流动性资源的机会的任何下降都可能对我们履行运营费用、财务义务或履行其他义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导致违反我们的财务和/或合同义务,或导致违反联邦或州工资和工时法。任何这些影响,或由上述因素或上述未描述的其他相关或类似因素产生的任何其他影响,都可能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当前和/或预计的业务运营以及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可能受到上述任何流动性或其他风险因素的不利影响,而这些因素反过来可能对我们当前和/或预计的业务运营以及运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任何业务合作伙伴破产或无力偿债,或业务合作伙伴的任何违约或违约,或任何重要业务合作伙伴关系的损失,都可能对我们当前和/或预计的业务运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依赖第三方物流服务商来交付我们的产品。物流中断可能使我们无法满足客户需求,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因此受到影响。
我们聘请独立的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将IC从我们的生产合作伙伴交付给我们的组装工厂,并将我们的产品从我们的仓库交付给我们的客户。与我们的一个或多个物流服务提供商发生纠纷或终止我们的合同关系可能会导致产品延迟交付或成本增加。无法保证我们能够以我们可接受的条款继续或扩展与我们目前的物流服务提供商的关系,或者我们将能够与新的物流服务提供商建立关系,以确保准确、及时和具有成本效益的交付服务。如果我们无法与我们首选的物流服务商保持或发展良好关系,则可能会抑制我们以足够数量、及时或以消费者可接受的价格提供产品的能力。如果我们与首选物流服务提供商的关系出现任何破裂,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产品交付不会发生中断,或者它们不会对我们的业务、前景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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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们对这些物流服务商没有任何直接控制,我们无法保证他们的服务质量。此外,这些物流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可能会因我们无法控制的意外事件而中断,例如这些物流服务商提供的处理不佳、自然灾害、流行病、恶劣的天气条件、骚乱和劳工罢工。如果出现任何延迟交付、产品损坏或任何其他问题,我们可能会失去客户和销售,我们的品牌形象可能会受到损害。
比特币挖矿活动是能源密集型的,这可能会限制矿工的地理位置,并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比特币挖矿活动本质上是能源密集型的,电力成本占整体挖矿成本的很大一部分。电力的供应和成本将限制采矿活动的地理位置。
一个司法管辖区的任何电力供应短缺或电力成本增加都可能对该司法管辖区比特币挖矿活动的可行性和预期经济回报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可能减少我们在该司法管辖区的比特币矿机销量。
此外,电力的大量消耗可能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包括对气候变化的贡献,这可能会引发公众舆论反对允许比特币挖矿活动使用电力或政府限制或禁止比特币挖矿活动使用电力的措施。在我们销售比特币矿机的司法管辖区,任何此类发展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因经营业务而受到罚款和其他行政处罚,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受中国及我们有业务的其他国家的政府当局监管。这些相关监管机构可能拥有广泛的权力,可以通过影响或限制我们运营的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税收政策。此外,这些相关监管机构可能拥有重大权力,可以在我们不遵守规定的情况下强制执行适用的监管要求,包括处以罚款、制裁或吊销经营我们业务的许可证或许可。任何这些事件都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任何全球系统性经济和金融危机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中国或全球经济的任何长期放缓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自2008年以来,全球金融市场经历了严重的混乱,美国、欧洲和其他经济体经历了衰退期。由于新冠疫情大流行,还可能出现正在酝酿的全球衰退。包括美国和中国在内的一些世界主要经济体的中央银行和金融当局采取的扩张性货币和财政政策的长期影响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乌克兰、中东和非洲的骚乱也引发了担忧,导致金融和其他市场出现波动。人们还对英国退出欧盟以及美国贸易政策、条约和关税,包括与中国有关的贸易政策和关税的重大潜在变化感到担忧。中国与周边亚洲国家关系紧张对经济的影响也引发了担忧。此类动荡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了并可能在未来产生一系列多米诺骨牌效应,包括来自客户的订单大幅减少;关键供应商无力偿债导致产品延迟;客户无法获得信贷来为购买我们的产品提供资金和/或客户破产;以及交易对手的失败对我们的运营产生负面影响。任何系统性经济或金融危机都可能导致整个半导体行业的收入急剧下降,并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假冒产品以我们的品牌和商标销售,我们的声誉和财务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第三方商家和经销商分别负责采购以我们的品牌名称和商标销售的假冒产品。假冒产品可能与真品相比有缺陷或质量低劣。如果我们的客户对以我们的品牌和商标销售的假冒产品不满意,我们可能会受到声誉损害。我们相信我们的品牌和声誉对我们的成功和我们的竞争地位很重要。发现以我们的品牌名称和商标销售的假冒产品可能会对我们的声誉造成个别损害,并导致客户不会在未来向我们进行购买,这将对我们的业务运营和财务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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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
中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以及政府政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很大一部分资产和业务位于中国。因此,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前景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一般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的影响。中国经济在许多方面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经济不同,包括:
| ● | 政治结构; |
| ● | 政府参与和控制的水平; |
| ● | 增长速度和发展水平; |
| ● | 资本投资和再投资的水平和控制; |
| ● | 外汇管制;和 |
| ● | 资源分配。 |
随着中国政府实施经济改革措施,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利用市场力量,中国经济已从中央计划经济向更加市场化的经济过渡了大约四十年。我们无法预测中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及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是否会对我们当前或未来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更具体地说,中国政府进行的许多经济改革都是前所未有的或试验性的,并有望随着时间的推移得到完善和改进。这一细化和调整过程未必会对我们的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这些行动,以及中国政府的其他行动和政策,可能导致中国及周边地区的整体经济活动水平下降,进而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中国法律制度的变化和不确定性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中国法律制度,您可获得的法律保护可能是有限的。
中国仍处于制定全面法定框架的过程中。自1979年以来,中国政府建立了商法体系,在颁布有关经济事务和企业组织和治理、对外投资、商业、税收和贸易等事项的法律法规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然而,这些法律法规中有许多是较新的,这些法律法规在许多领域的实施和解释仍存在不确定性。可能难以获得迅速执行或获得另一司法管辖区法院执行判决。因此,中国法律法规的发展和变化,包括其解释和执行,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根据中国法律制度,您可获得的法律保护可能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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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当局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运营,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我们的ADS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此外,中国政府当局对拥有大量中国业务的发行人在海外进行的发行以及外国对其投资的监督和控制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我们的运营和ADS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我们的大部分业务是通过我们在中国的运营子公司进行的。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受中国法律法规管辖。中国政府当局对我们的业务开展具有重大监督和自由裁量权,它可能会在政府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干预或影响我们的运营,以进一步实现监管、政治和社会目标,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或我们的ADS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此外,中国政府当局已表示有意对在海外进行的发行和/或对具有大量中国业务水平的发行人的外国投资实施更多监督和控制。任何此类行动都可能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此外,直接针对我们运营的全行业法规的实施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因此,我们公司和我们业务的投资者面临中国政府当局采取的影响我们业务的行动的潜在不确定性。
特别是,中国的法律制度是以成文法规为基础的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不同,先前的法院判决可能会被引用以供参考,但判例价值有限。最近颁布的法律、规则和条例可能没有充分涵盖中国经济活动的所有方面,或者可能受到中国监管机构和法院的相当程度的解释。特别是,由于其中一些法律、规则和条例相对较新,并且由于公布的决定数量有限和这些决定的非先例性质,并且由于法律、规则和条例往往赋予相关监管机构如何执行它们的重大自由裁量权,这些法律、规则和条例的解释和执行涉及不确定性,可能与过去的做法不一致。因此,有可能我们现有的运营在未来被发现不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此外,中国的法律体系部分基于政府政策和指令,其中一些政策和指令没有公布,可能具有追溯效力。因此,我们可能直到违规事件发生后才知道我们违反了这些政策和规则。
中国的任何行政和法院诉讼程序都可能旷日持久,导致大量成本以及资源和管理层注意力的转移。由于中国行政和法院当局在解释和实施法定和合同条款方面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可能难以评估行政和法院诉讼的结果以及我们享有的法律保护水平。这些不确定性可能会阻碍我们执行已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1年,中国政府宣布计划加强对在海外上市的具有实质性中国业务水平的公司的监管。2021年7月6日发布的《关于加大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力度的意见》(《关于依法严厉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要求:
| ● | 收紧对数据安全、跨境数据流动和分类信息管理的监管,以及修订相关法规,明确具有实质性中国业务水平的海外上市公司在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方面的责任; |
| ● | 加强对境外上市公司以及这类公司境外股权募资和上市的监管;以及 |
| ● | 中国证券法的域外适用。 |
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颁布《境外上市试行办法》及五项相关指引,并于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境外上市试行办法通过采用备案制监管制度,对中国境内公司的直接和间接境外发行和上市进行监管。境外上市试行办法规定,如果发行人同时满足以下标准,该发行人进行的境外证券发行和上市将被视为间接境外发行,但须遵守境外上市试行办法规定的备案程序:(i)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记载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或净资产的50%或以上由发行人境内公司核算;(ii)发行人的业务活动实质上在中国大陆进行,或其主要营业地位于中国大陆,或负责其业务运营和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多为中国公民或住所在中国大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是否间接的认定,应当在实质重于形式的基础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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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证监会还召开了《试行办法》发布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境内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管理的通知》(《关于境外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管理安排的通知》),其中除其他外,明确了在《境外上市试行办法》生效之日或之前,已完成境外发行上市的境内公司,称为“存量企业(存量企业)”。作为存量企业(存量企业),我会在后续证券发行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备案。对未履行境外上市审判办法规定的备案程序的企业,证监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此外,证监会于2023年2月24日公布了《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加强保密和档案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证监会规定,境内企业、证券公司和证券服务机构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当强化国家秘密保密和档案管理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保密和档案工作制度,采取必要措施履行保密和档案管理职责。
由于此类监管指引的解释和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始终能够遵守与我们未来海外筹资活动相关的新监管要求。我们可能会在包括跨境调查和执行法律索赔等事项上受到更严格的要求。
中国政府可能会颁布相关法律、规则和条例,可能对具有一定中国业务水平的海外上市公司在数据安全、跨境数据流动、遵守中国证券法等方面施加额外的重大义务和责任。另请参阅“—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的业务受制于有关数据隐私和网络安全的各种不断演变的中国法律法规。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问题的失败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处罚,损害我们的声誉和品牌,并损害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不确定这些新的法律、规则和条例及其解释和实施是否或如何可能对我们产生影响,但除其他外,我们的能力以及我们的中国子公司通过在海外发行股本证券获得外部融资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您可能会在中国遇到执行针对我们和我们管理层的判决的困难。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Commerce & Finance Law Offices告知我们,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受中国民事诉讼法管辖。中国法院可以根据中国与作出判决的国家之间的条约或司法管辖区之间的互惠,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但外国判决不违反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其主权、安全或社会和公共利益。
中国有关中国居民设立境外特殊目的载体的法规可能会使我们的中国居民实益拥有人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承担责任或受到处罚,限制我们向中国子公司出资的能力,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分配利润的能力,或以其他方式对我们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简称外管局)颁布的若干规定,中国居民和中国企业实体须就其直接或间接境外投资活动向外管局或指定的合格外汇银行在中国的当地分支机构进行登记并获得其批准。此外,任何作为离岸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的中国居民,必须就涉及该离岸公司的任何重大变更,例如增资或减资、股份转让或互换、合并或分立,更新先前在当地外管局分支机构提交的登记。本规定适用于我们公司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股东以及作为中国居民的实益拥有人,或中国居民股东,并可能适用于我们未来进行的任何海外收购。据我们所知,截至本年度报告之日,我们每一位根据外管局37号文被要求进行外汇登记的主要股东均已完成此类登记。然而,我们可能不会在任何时候都充分了解或告知在我们公司持有直接或间接权益的所有中国居民的身份,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所有股东和作为中国居民的实益拥有人将遵守这些外汇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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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任何中国居民股东未能进行必要的登记或更新先前提交的登记,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能被禁止向我们分配其任何减资、股份转让或清算的利润和收益,我们也可能被禁止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注入额外资本。此外,未能遵守上述各项外汇登记要求可能导致相关的中国居民股东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因规避适用的外汇限制而承担责任。
PCAOB历来无法检查位于中国的审计师为我们的财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工作,并且PCAOB过去无法对我们的审计师进行检查,这使我们的投资者无法获得此类检查的好处。
我们的审计师,即出具本年度报告中包含的审计报告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在美国公开交易的公司的审计师和在PCAOB注册的公司,受美国法律的约束,根据该法律,PCAOB进行定期检查以评估其遵守适用的专业标准的情况。审计机构位于中国大陆,PCAOB历来无法在2022年之前完全进行检查和调查。结果,我们和ADS的投资者被剥夺了这种PCAOB检查的好处。PCAOB过去无法在中国对审计师进行检查,这使得我们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程序或质量控制程序的有效性比受PCAOB检查的中国境外的审计师更难评估。2022年12月15日,PCAOB发布报告,撤销2021年12月16日的认定,将中国大陆和香港从无法检查或调查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的司法管辖区名单中删除。然而,如果PCAOB未来确定它不再拥有对中国大陆和香港完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和调查的完全权限,而我们使用总部位于其中一个司法管辖区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我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我们和我们ADS的投资者将再次被剥夺此类PCAOB检查的好处,这可能导致ADS的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对我们报告的财务信息和我们财务报表的质量失去信心。
如果PCAOB无法检查位于中国的审计师,我们的ADS可能会根据《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被摘牌。我们的ADS退市,或它们被退市的威胁,可能会对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HFCAAA,如果SEC确定我们提交了由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且该审计报告连续两年未受到PCAOB的检查,SEC将禁止我们的股票或ADS在美国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2021年12月16日,PCAOB发布报告通知SEC,其认定PCAOB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我们的审计师受该认定的约束。2022年4月,在我们提交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后,SEC最终将我们列为HFCAA下的委员会认定发行人。因此,我们于2022年5月26日被最终确定为“委托认定发行人”。2022年12月15日,PCAOB将中国大陆和香港从无法检查或调查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的司法管辖区名单中删除。出于这个原因,在我们提交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后,我们没有被确定为HFCAA下的委员会认定发行人,并且在我们提交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后,我们预计不会被如此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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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PCAOB将决定是否可以对中国大陆和香港等司法管辖区的审计公司进行彻底的检查和调查。如果PCAOB在未来确定它不再完全有权检查和调查中国大陆和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而我们使用总部位于这些司法管辖区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我们向SEC提交的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我们将在相关财政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提交后被确定为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根据HFCAA,如果我们在未来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我们的证券将被禁止在国家证券交易所或美国的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我们的ADS退市,或它们被退市的威胁,可能会对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我们的ADS被禁止在美国交易,我们就无法确定我们是否能够在非美国交易所上市,或者我们的股票的市场是否会在美国以外发展。禁止在美国进行交易将在很大程度上削弱您在您希望出售或购买我们的ADS时的能力,与退市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将对我们的ADS价格产生负面影响。此外,这样的禁令将严重影响我们以我们可以接受的条款筹集资金的能力,或者根本不会,这将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公司结构可能会限制我们从中国子公司收取股息和向其转移资金的能力,这可能会限制我们及时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条件采取行动的能力。
我们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开展业务。我们的运营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和其他款项的能力可能会受到包括适用的外汇和其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的限制。
特别是,根据中国法律,我们的每个中国子公司只有在其净利润的10%作为储备资金后才能支付股息,除非此类储备已达到其注册资本的至少50%。此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是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如果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进行,这一计算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我们可能无法从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获得足够的分配,无法在未来向我们的股东进行必要的利润分配,这将基于我们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分配的股息以外的股息可能需要政府批准和征税。任何从我公司向我公司中国子公司的资金转移,无论是作为股东贷款还是作为增加注册资本,均须经中国政府机构,包括相关外汇管理局和/或相关审批机构的登记或批准。这些对我们与中国子公司之间资金自由流动的限制可能会限制我们及时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条件采取行动的能力。
根据中国税法,我们向外国投资者支付的股息和出售美国存托凭证的收益可能需要缴纳预扣税。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或《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我们的外国公司股东可能因转让其ADS和可分配给该外国公司股东的股息而实现的任何收益被征收10%的所得税,前提是此类收入被视为来自“中国境内来源”的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转让股权投资产生的收入是否视为中国境内来源或境外来源,取决于接受股权投资的企业所在地。然而,目前尚不清楚我们的股东获得的收入是否会被视为来自中国境内的收入,以及是否会因《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而为我们的外国公司股东减免税收。如果我们的外国公司股东被要求就他们持有的ADS的转让或他们出售ADS的收益缴纳中国所得税,我们的外国公司股东在ADS中的投资价值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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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中国企业所得税而言,我们可能被归类为“居民企业”,这可能会对我们和我们的非中国股东造成不利的税务后果。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企业,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位于中国境内,被视为“居民企业”,一般对其全球收入适用统一的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此外,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4月22日发布的通函及其最近一次于2017年12月29日修订的通函,就将中国企业或中国集团企业控股并在中国境外设立的某些中国投资企业归类为“居民企业”的标准明确,此类“居民企业”支付的股息和其他收入将被视为中国来源收入,需缴纳中国预扣税,目前税率为10%,在获得非中国企业股东认可时。该通知还对这类“居民企业”规定了向中国税务机关的各种申报要求。根据对企业所得税的实施条例,“事实上的管理主体”被定义为对企业的制造和经营、人员和人力资源、财务和财产具有物质和整体管理和控制的主体。此外,上述通函规定了境外注册成立、境内控制的企业“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是否位于中国的判定标准。然而,由于本通告仅适用于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在中国境外成立的企业,税务机关将如何确定由像我们这样的中国居民个人控制的境外注册企业以及我们在中国境外的一些子公司的“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所在地仍不清楚。因此,尽管我们的某些管理层目前位于中国,但仍不清楚中国税务机关是否会要求或允许我们的海外注册实体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我们目前不认为我公司是中国居民企业。然而,如果中国税务机关不同意我们的评估并确定我们是“居民企业”,我们可能会就我们的全球收入和我们支付给非中国股东的股息以及他们就出售美国存托凭证确认的资本收益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可能会被征收中国预扣税。
这将对我们的有效税率产生影响,对我们的净收入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可能要求我们对我们的非中国股东预扣税款。
政府对外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影响你的投资价值。
中国政府对人民币兑换外币实施管制,在某些情况下,对将货币汇出中国实施管制。根据现行中国外汇法规,某些经常项目的支付可以外币支付,而无需事先通过遵守某些程序要求获得当地外管局分支机构的批准。然而,如果人民币要兑换成外币并汇出中国以支付资本费用,例如偿还以外币计价的银行贷款,则需要获得相关政府当局的批准。对资本项目下外汇交易的限制也可能影响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通过债务或股权融资(包括通过我们的贷款或出资)获得外汇的能力。中国政府还可酌情限制未来使用外币进行经常账户交易。
与在国际市场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
我们面临与我们在全球范围内扩大业务规模相关的风险,如果我们无法有效管理这些风险,它们可能会损害我们在国外扩展业务的能力。
作为我们增长战略的一部分,我们计划进一步扩大我们的全球销售。随着我们继续发展我们的业务并在全球范围内扩展我们的业务,我们将继续在我们经验有限或没有经验、我们的品牌可能不太受认可的新辖区销售我们的产品。此次扩张使我们面临多项风险,包括:
| ● | 我们的客户基础有限,销售和与国际客户的关系有限; |
| ● | 管理跨国业务的困难; |
| ● | 我们可能会在海外市场面对竞争对手,这些竞争对手更占优势,与客户的联系更强,拥有更多的金融和其他资源; |
| ● | 货币汇率波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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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在这些市场提供客户服务和支持方面的挑战; |
| ● | 有效管理我们的国际销售渠道面临的挑战; |
| ● | 意外的运输延误或中断或国际运输成本增加; |
| ● | 在遵守我们提供产品的海外市场的不同商业、法律和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将产品出口到海外的困难和成本; |
| ● | 难以确保我们的客户遵守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OFAC)对各种外国国家、组织和个人实施的制裁; |
| ● | 无法获得、维护或执行知识产权; |
| ● | 无法在我们经营所在的某些司法管辖区有效执行合同或法律权利或知识产权,包括与我们现有和未来的客户和合作伙伴的合同; |
| ● | 特定国家或地区政治或经济状况或政策的变化; |
| ● | 当前经济状况和监管要求的意外变化;和 |
| ● | 在某些外国市场上有利于国内企业的政府政策或贸易壁垒,包括出口要求、关税、税收和其他限制和收费。特别是,英国退出欧盟、世界范围内倾向于民族主义和保护主义贸易政策的趋势以及美国和中国之间持续的贸易争端以及其他潜在的国际贸易争端,都可能引起国际市场的动荡。这些政府政策或贸易壁垒可能会提高我们产品的价格,使我们在这些国家的竞争力下降。 |
如果我们无法有效管理这些风险,我们在国外扩展业务的能力将受到损害,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运营和国际扩张受到地缘政治风险的影响。
我们的业务运营和国际扩张受到地缘政治风险的影响。我们依赖中国境内外的生产合作伙伴为我们的ASIC进行制造、测试和封装。两岸关系的任何显著恶化都可能对我们在中国以外的生产合作伙伴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将ASIC运送给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和合作伙伴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例如,国际清算银行于2025年1月发布的一项临时最终规则在半导体代工厂可以向我们的某些下游生产合作伙伴发货之前提出了额外的许可要求。上述限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美国的贸易政策、条约和关税,包括有关中国的贸易政策和关税,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中国可能会对美国实施报复性贸易措施作为回应。我们依赖美国的供应商提供某些设备和工具。如果美国限制或禁止从中国进口ASIC或相关产品,我们的国际扩张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如果中国实施报复性贸易措施,影响我们所需的设备和工具的进口,我们的生产可能会面临困难。在所有情况下,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都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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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ADS相关的风险
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很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
ADS的交易价格很可能会波动,并可能由于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而出现宽幅波动。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广泛的市场和行业因素,包括比特币价格和业绩的波动以及其他主要在中国开展业务并在美国上市其证券的公司的市场价格波动。其中一些公司的证券自首次公开发行以来经历了大幅波动,包括在某些情况下其交易价格大幅下跌。其他中国公司的证券在发行后的交易表现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对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的总体态度,因此可能会影响我们ADS的交易表现,无论我们的实际经营业绩如何。
除了市场和行业因素外,我们的ADS的价格和交易量可能由于我们自身运营的特定因素而高度波动,包括以下因素:
| ● | 我们的收入、收益和现金流的变化; |
| ● | 关于我们或我们的竞争对手的新投资、收购、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或合资企业的公告; |
| ● | 我们或我们的竞争对手宣布新产品、解决方案和扩展; |
| ● | 证券分析师财务预估变动; |
| ● | 关于我们、我们的产品或我们的行业的有害负面宣传; |
| ● | 关键人员的增补或离任; |
| ● | 解除对我们已发行股本证券的锁定或其他转让限制或出售额外股本证券;和 |
| ● | 潜在的诉讼或监管调查。 |
这些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导致我们的ADS交易的数量和价格发生巨大而突然的变化。
如果我们未来增发股本证券,你可能会遭受稀释,我们ADS的交易价格可能会下降。
我们可能会发行额外的股本证券,为未来的收购或新项目或其他一般公司用途提供资金,尽管目前没有这样做的意图。任何此类发行都可能导致稀释您的所有权股份和/或认为任何此类发行都可能对ADS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需要额外的融资,这些融资可能无法以优惠条件或根本无法获得,这可能会导致稀释ADS持有人的股权。
我们可能需要额外的融资来资助研发、扩大生产规模以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我们可能会以比目前预期更快的速度消耗可用资源,从而导致需要额外的资金。任何额外的筹资努力都可能使我们的管理层从他们的日常活动中分心,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无法在需要时获得融资,或以优惠条件获得融资,我们可能会被要求大幅减少或重新调整我们未来的计划,从而导致成本增加。
或者,为了获得收购或运营所需的资金,我们可能会寻求发行代表我们普通股的额外ADS,或发行与股票挂钩的债务,或者我们可能会选择发行优先股,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公共或私人融资。可能无法以对我们有利的条款获得额外资金,在此类股权融资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ADS持有人的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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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证券或行业分析师不发布关于我们业务的研究或报告,或者如果他们不利地改变了他们对ADS的建议,ADS的市场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下降。
ADS的交易市场将受到行业或证券分析师发布的有关我们业务的研究或报告的影响。如果一位或多位覆盖美国的分析师下调ADS评级或下调我们ADS的目标价格,ADS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如果这些分析师中的一位或多位停止覆盖我们或未能定期发布关于我们的报告,我们可能会在金融市场上失去知名度,进而可能导致ADS的市场价格或交易量下降。
因为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分红,你必须依靠ADS的价格升值来获得投资回报。
我们目前打算保留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可用资金和任何未来收益,为我们业务的发展和增长提供资金。因此,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派发任何现金股息。因此,你不应该依赖对我们ADS的投资作为任何未来股息收入的来源。
我们的董事会对是否分配股息有酌处权,但须遵守开曼群岛法律的某些要求。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公司可从利润或股份溢价账户中支付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支付股息,如果这将导致公司无法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支付到期债务。即使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宣布和支付股息,未来股息的时间、金额和形式(如果有的话)将取决于我们未来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我们的资本需求和盈余、我们从子公司收到的分配金额(如果有的话)、我们的财务状况、合同限制以及我们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因此,您对ADS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完全取决于ADS未来的任何价格升值。不能保证ADS会升值,甚至维持你购买ADS时的价格。你可能无法实现对ADS的投资回报,甚至可能会失去对ADS的全部投资。
我国普通股的双重类别结构可能会对我国ADS的交易市场产生不利影响。
某些股东咨询公司已宣布更改其将公众公司股票纳入某些指数(包括标普 500指数)的资格标准,以排除拥有多种类别股票的公司以及公众股东持有的总投票权不超过5%的公司被纳入此类指数。此外,多家股东咨询公司已宣布反对使用多个类别结构。因此,我国普通股的双重类别结构可能会阻止我国代表A类普通股的ADS被纳入这类指数,并可能导致一些股东咨询公司发布关于我国公司治理实践的负面评论,或以其他方式寻求促使我国改变资本结构。任何此类被排除在指数之外的情况都可能导致我们ADS的交易市场不那么活跃。股东咨询公司的任何负面行动或出版物也可能对我们ADS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包含反收购条款,这些条款可能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和ADS持有人的权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包含限制他人获得我们公司控制权或导致我们进行控制权变更交易的能力的条款,其中包括一项条款,赋予每股B类普通股在所有须经股东投票的事项上15票的权利。这些规定可能会通过阻止第三方在要约收购或类似交易中寻求获得我们公司的控制权,从而剥夺我们的股东以高于现行市场价格的价格出售其股份的机会。如果任何B类普通股因任何原因被转换为A类普通股或被注销,我们的董事会将有权在我们的股东不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情况下增发B类普通股,这将稀释我们的A类普通股股东。此外,我们的董事会有权在我们的股东不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情况下,发行一个或多个系列的优先股,并确定他们的指定、权力、优先权、特权、相关参与、可选或特殊权利以及资格、限制或限制,包括股息权、转换权、投票权、赎回条款和清算优先权,其中任何或全部可能高于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相关的权利,以ADS或其他形式。我们可以迅速发行优先股,其条款旨在推迟或阻止我们公司控制权的变化,或使解除管理层变得更加困难。如果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发行优先股,我们的ADS价格可能会下跌,我们的A类普通股和ADS持有人的投票权和其他权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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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保护您的利益方面可能会遇到困难,您通过美国法院保护您的权利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
我们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豁免公司。除其他外,我们的公司事务受我们经修订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经修订的《开曼群岛公司法》和开曼群岛普通法的管辖。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股东对我们的董事采取行动的权利、我们的少数股东的行动以及我们的董事对我们的信托义务在很大程度上受开曼群岛普通法管辖。开曼群岛的普通法部分源自开曼群岛相对有限的司法判例以及英格兰的普通法,其法院的裁决在开曼群岛的法院具有说服力,但不具有约束力。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股东的权利和董事的信托义务没有像美国某些司法管辖区的法规或司法先例那样明确确立。特别是,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体系不如美国发达。此外,开曼群岛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发起股东派生诉讼。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像我们这样的开曼群岛获豁免公司的股东没有查阅公司记录(除了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我们的抵押和押记登记册以及我们股东的特别决议)或获取这些公司股东名单副本的一般权利。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现任董事的姓名可通过在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进行的搜索获得。根据我们的组织章程,我们的董事有酌处权决定我们的公司记录是否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由我们的股东进行检查,但没有义务向我们的股东提供这些记录。这可能会使您更难获得所需的信息,以证明股东动议所需的任何事实,或就代理权竞争向其他股东征集代理权。
作为我国母国的开曼群岛的某些公司治理实践与在美国等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成立的公司的要求有很大不同。在我们的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我们可能会在某些公司治理实践方面遵循母国惯例,这可能与纳斯达克全球市场的要求有所不同。如果我们选择遵循母国惯例,根据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规则和条例,我们的股东可能会得到比其他情况下更少的保护。
由于上述所有情况,面对管理层、董事会成员或控股股东采取的行动,我们的公众股东可能比作为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的公众股东更难以保护他们的利益。
我们的股东对我们获得的某些判决可能无法执行。
我们是一家开曼群岛豁免公司,我们的大部分资产位于美国境外。目前很大一部分业务是在新加坡和中国进行的。此外,我们许多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都是美国以外国家的国民和居民。这些人的大部分资产位于美国境外。因此,如果您认为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或其他方式侵犯了您的权利,您可能很难或不可能在美国对我们或这些个人提起诉讼。即使你们成功提起这类诉讼,开曼群岛、新加坡和中国的法律也可能使你们无法对我们的资产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的资产执行判决。
人民币与美元、港元和新加坡元之间的汇率波动可能会导致外币汇兑损失,并可能大幅降低您的投资价值。
我们在中国的销售以人民币计价,国际销售一般以美元计价。我们的成本和资本支出以人民币、美元和其他外币计值,包括港元和新加坡元。汇率波动可能会影响我们的净利润率,并可能导致外汇和经营收益或损失。此外,我们的外币汇兑损失可能会因中国外汇管制规定而被放大,这些规定限制了我们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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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兑美元、港元、新加坡元及其他当地货币的币值受(其中包括)中国政治和经济状况的变化以及中国外汇政策的影响。长期来看,人民币对美元或其他外币可能会进一步贬值,这取决于参考一篮子货币的市场供需情况。很难预测这种现状可能会持续多久,何时以及如何可能再次发生变化。
此外,我们是一家控股公司,我们主要依靠运营子公司的股息来满足我们的现金需求。虽然我们没有从我们在中国的运营子公司收到任何股息,但我们可能会在未来收到此类股息。人民币的任何重大重估都可能对我们以美元换算时以人民币报告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以美元计算的ADS的价值和任何应付股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我们需要将我们从公开发行中获得的美元兑换成人民币用于我们的运营,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将对我们将获得的人民币金额产生不利影响。相反,如果我们决定将我们的人民币兑换成美元,用于支付我们的普通股或ADS的股息,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美元兑人民币升值将对美元金额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是《交易法》规则所指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适用于美国国内上市公司的某些条款的约束。
我们目前根据《交易法》作为具有外国私人发行人地位的非美国公司进行报告。由于我们符合《交易法》规定的外国私人发行人资格,我们可豁免遵守《交易法》中适用于美国国内上市公司的某些条款,包括:
| ● | 《交易法》中关于根据《交易法》注册的证券的代理、同意或授权征集的条款; |
| ● | 《交易法》中要求内部人公开报告其股票所有权和交易活动以及从短时间内进行的交易中获利的内部人的责任的条款;以及 |
| ● | FD条例下重大非公开信息发行人的选择性披露规则。 |
我们被要求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以表格20-F提交年度报告。此外,我们打算每季度通过新闻稿发布我们的业绩,这些业绩是根据纳斯达克全球市场的规则和规定分发的。与财务业绩和重大事件相关的新闻稿也将通过6-K表格提交给SEC。但是,我们被要求向SEC提交或提供给SEC的信息将不如美国国内发行人要求向SEC提交的信息那么广泛和及时。因此,您可能无法获得与您投资美国国内发行人时可获得的相同保护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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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S持有人的投票权受到存款协议条款的限制,您可能无法行使您的普通股投票权。
作为ADS的持有人,您将只能根据存款协议的规定,就您的ADS所代表的基础A类普通股行使投票权。根据存款协议,您必须通过向保存人发出投票指示进行投票。收到您的投票指示后,存托人将根据这些指示对您的ADS所代表的基础A类普通股进行投票。除非您注销并撤回此类普通股,否则您将无法直接对您的ADS所代表的基础普通股行使投票权。根据我们经修订和重申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召开股东大会所需的最短通知期至少为十个日历天。召开股东大会时,您可能不会收到足够的提前通知,以撤回您的ADS所代表的基础A类普通股,以允许您就任何特定事项进行投票。如果我们请求您的指示,保存人将通知您即将进行的投票,并将安排向您交付我们的投票材料。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您将及时收到投票材料,以确保您可以指示存托人对您的ADS所代表的基础A类普通股进行投票。此外,保存人及其代理人不对未执行投票指示或其执行你的投票指示的方式负责。这意味着,如果您的ADS所代表的基础A类普通股未按您的要求进行投票,您可能无法行使您的投票权,并且您可能没有法律补救措施。
如果你不在股东大会上投票,ADS的存托人将给我们一个全权委托代理人,让你的ADS基础的普通股投票,除非在有限的情况下,这可能会对你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ADS的存管协议,如果您不投票,如果我们及时向存托人提供了会议通知和相关投票材料,并且(i)我们已指示存托人我们希望提供全权委托代理,(ii)我们已通知存托人,就会议上将表决的事项没有实质性的反对意见,存托人可向我们提供全权委托代理,在股东大会上对ADS的基础普通股进行投票,及(iii)将于会议上表决的事项不会对股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这种全权委托的效果是,您不能阻止ADS所代表的基础A类普通股被投票,除非在上述情况下。这可能会使持有人更难影响公司管理层。普通股股东不受此全权委托的约束。
ADS持有人可能无权就存款协议下产生的索赔进行陪审团审判,这可能会导致在任何此类诉讼中对原告(s)不利的结果。
管辖代表我们A类普通股的ADS的存款协议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ADS持有人放弃对他们可能因我们的股票、ADS或存款协议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对我们或存托人的任何索赔进行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包括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提出的任何索赔。由于豁免涉及作为与ADS相关的合同事项产生的索赔,我们认为,作为条款的构造问题,豁免很可能继续适用于将ADS所代表的A类普通股从ADS融资中撤回与撤回前产生的索赔相关的ADS持有人,并且该豁免很可能不适用于随后将ADS所代表的A类普通股从ADS融资中撤回与撤回后产生的索赔相关的ADS持有人。然而,据我们所知,没有关于陪审团审判豁免适用于随后将ADS所代表的基础A类普通股从ADS设施中撤回的ADS持有人的判例法。
如果我们或保存人反对基于放弃的陪审团审判要求,法院将根据适用的州和联邦法律,根据该案的事实和情况确定放弃是否可强制执行。据我们所知,与根据联邦证券法产生的索赔有关的合同争议前陪审团审判豁免的可执行性尚未得到美国最高法院的最终裁决。然而,我们认为,合同纠纷前陪审团审判豁免条款通常是可强制执行的,包括根据管辖存款协议的纽约州法律,由纽约市的联邦或州法院执行,该法院对存款协议下产生的事项拥有非排他性管辖权。法院在确定是否执行合同约定的争议前陪审团审判放弃条款时,一般会考虑一方当事人是否明知、明智和自愿放弃了陪审团审判权。我们认为,就存款协议和ADS而言,情况就是如此。建议您在投资ADS之前就陪审团豁免条款咨询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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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或ADS的任何其他持有人或受益所有人,包括二级市场交易中的ADS购买者,就存款协议或ADS下产生的事项向我们或存托人提出索赔,包括根据联邦证券法提出的索赔,您或此类其他持有人或受益所有人可能无权就此类索赔进行陪审团审判,这可能会增加提出索赔的成本,并限制和阻止针对我们和存托人的诉讼。如果根据存款协议对我们和保存人中的一方或双方提起诉讼,则可能只能由适用的审判法院的法官或法官审理,这将根据不同的民事程序进行,并可能导致与陪审团审判不同的结果,包括在任何此类诉讼中可能不利于原告(s)的结果。
尽管如此,如果适用法律不允许这项陪审团审判豁免条款,则可以根据与陪审团审判的存款协议条款进行诉讼。存款协议或ADS的任何条件、规定或规定均不能作为ADS的任何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或我们或存托人遵守美国联邦证券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的豁免。
您有权根据存款协议进行仲裁。然而,这可能并不是最有利的。
存款协议规定,ADS持有人和存托人有权选择让他们可能因A类普通股或ADS或存款协议而对我们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而不是在纽约法院通过仲裁解决,并让仲裁员作出的任何判决进入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在任何此类仲裁中,仲裁庭将无权裁决任何后果性、特殊或惩罚性损害赔偿,其裁决必须符合存款协议的规定。存款协议没有赋予我们要求对任何索赔进行仲裁的权利,无论是由我们提出的还是针对我们提出的。
存款协议可能会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被修改或终止。
我们可能会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修改或终止存款协议。如果您在存款协议修订后继续持有您的ADS,您同意受经修订的存款协议的约束。然而,对某些权利的修订可能会增加成本或损害ADS持有人的一项实质性权利,将根据存款协议在收到通知后30天后才会生效。
你作为ADS的持有者,可能比我们的普通股持有者拥有更少的权利,必须通过存托人行使这些权利。
ADS的持有者与我们的注册股东没有同等的权利。作为ADS的持有者,您将没有任何直接权利出席我们的股东大会或在此类会议上投票。您将只能根据存款协议的规定,行使由您的ADS间接代表的基础A类普通股所承载的投票权。根据存款协议,您只能通过向保存人发出投票指示进行投票。在收到贵公司的投票指示后,存托人将尽可能按照贵公司的指示对贵公司ADS所代表的基础A类普通股进行投票。如果我们请求您的指示,那么在收到您的投票指示后,存托人将尝试按照这些指示对您的ADS所代表的基础A类普通股进行投票。如果我们没有指示保存人征求你的指示,保存人仍然可以按照你的指示进行投票,但不是必须这样做。除非您在股东大会记录日期之前撤回此类普通股并成为此类股份的登记持有人,否则您将无法直接就您的ADS所代表的基础普通股行使投票权。
由于无法参与供股,你可能会遇到持股被稀释的情况。
我们可能会不时向我们的股东分配权利,包括获得证券的权利。根据存款协议,存托人不会向ADS持有人分配权利,除非权利的分配和出售以及与这些权利相关的证券根据《证券法》对所有ADS持有人免于登记,或者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进行登记。保存人可以,但不是被要求,试图将这些未分配的权利出售给第三方,并且可以允许这些权利失效。我们可能无法根据《证券法》确立注册豁免,我们没有义务就这些权利或基础证券提交注册声明或努力宣布注册声明生效。因此,ADS持有人可能无法参与我们的配股发行,并可能因此而遭遇持股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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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能会受到转让您的ADS的限制。
你的ADS可以在存托人的账簿上转让。然而,保存人可在其认为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合宜情况下,随时或不时结账。存托人可能会出于多种原因不时关闭其账簿,包括与供股等公司事件有关,在此期间,存托人需要在其账簿上保持特定时期内准确数量的ADS持有人。保存人还可能在紧急情况下、周末和公众假期关闭账簿。保存人一般可在我们的股份登记册或保存人的簿册关闭时拒绝交付、转让或登记转让我们的ADS,或在任何时候,如果我们或保存人认为由于法律或任何政府或政府机构的任何要求,或根据存款协议的任何规定,或出于任何其他原因,这样做是可取的。
如果我们未能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我们准确及时报告财务业绩或防止欺诈的能力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投资者信心和ADS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受制于美国证券法规定的报告义务。SEC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的要求,通过了规定,要求每家上市公司在其年度报告中包括一份关于此类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管理报告,其中包含管理层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从2020财年开始,我们一直受到这样的要求。由于自2024年12月31日以来,我们不再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该术语在2012年《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经2015年《Fixing America’s Surface Transportation Act》修订)或《JOBS法案》中定义,上市公司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就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
我们的管理层得出结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见“项目15。控制和程序——管理层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年度报告。”
然而,如果我们未能保持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充分性,由于这些标准不时被修改、补充或修订,我们可能无法持续得出结论,我们根据第404节对财务报告拥有有效的内部控制。如果我们未能实现并维持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我们的财务报表可能会出现重大错报,无法履行我们的报告义务,这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对我们报告的财务信息失去信心。这反过来可能会限制我们进入资本市场,损害我们的经营业绩,并导致ADS交易价格下降。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包括可能存在串通或管理层不当超越控制的情况,可能无法及时预防或发现由于错误或欺诈导致的重大错报。此外,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不力可能会使我们面临更大的欺诈或滥用公司资产的风险,并可能使我们从我们上市的证券交易所退市、监管调查以及民事或刑事制裁。此外,为了努力遵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和其他要求,我们已经承担并预计我们将继续承担相当大的成本、管理时间和其他资源。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已经产生并预计将继续产生大量成本,这可能会降低我们的利润或使我们的业务运营更加困难。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已经发生并预计将继续发生我们作为一家私营公司没有发生的重大法律、会计和其他费用,以确保我们遵守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公司治理实践提出的各项要求,以及随后由SEC和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实施的规则。
例如,我们增加了独立董事的人数,并采取了有关内部控制和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政策。我们还承担了与我们的上市公司报告要求相关的额外费用。我们预计,这些规则和规定将继续导致我们产生更高的法律和财务合规成本,投入大量管理工作来确保合规,并使一些公司活动更加耗时和昂贵。我们目前正在评估和监测有关这些规则和规定的发展,我们无法以任何程度的确定性预测或估计我们可能产生的额外成本的金额或此类成本的发生时间。
44
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以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一般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要求。这些规定包括在评估新兴成长型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时免除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规定的审计师证明要求,并允许推迟采用新的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直到这些准则适用于私营公司。由于我们不再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预计将产生大量费用,并投入大量管理工作来确保遵守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的要求以及SEC的其他规则和规定。
过去,公众公司的股东经常在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出现不稳定时期后对公司提起证券集体诉讼。如果我们卷入集体诉讼,可能会转移管理层对我们业务和运营的大量注意力和其他资源,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运营结果,并要求我们为诉讼辩护而承担大量费用。任何此类集体诉讼,无论是否成功,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并限制我们未来筹集资金的能力。此外,如果对我们的索赔成功,我们可能需要支付重大损害赔偿,这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被允许在与公司治理事项相关的某些母国做法上采用与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的要求存在显着差异;这些做法可能会为股东提供的保护少于如果我们完全遵守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时他们将享有的保护。
作为一家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的开曼群岛豁免公司,我们受制于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但是,外国私人发行人可以选择遵守其母国的惯例,不遵守某些纳斯达克公司治理要求,包括以下要求:(i)董事会的多数成员由独立董事组成,(ii)设立一个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并有说明委员会的目的和责任的书面章程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iii)设立一个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并有说明委员会的目的和责任的书面章程的薪酬委员会,及(iv)不迟于发行人财政年度终了后一年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尽管我们有类似的做法,但它们并不完全符合纳斯达克的要求;因此,我们目前使用这些豁免并打算继续使用它们。因此,投资者将不会获得向受所有纳斯达克公司治理要求约束的公司股东提供的相同保护。
无法保证我们不会成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这可能会对我们的ADS或普通股的美国持有者造成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根据我们ADS的市场价格、我们的资产价值以及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性质和构成,我们认为,就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纳税年度而言,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我们不是一家被动的外国投资公司或PFIC,尽管在这方面无法保证。
一般来说,我们将成为任何纳税年度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PFIC,如果在应用适用的透视规则后,以下任一情况:
| ● | 我们的毛收入至少有75%是被动收入;或者 |
| ● | 我们资产价值的至少50%(通常根据该年度季度资产价值的平均值确定)可归属于生产或持有用于生产被动收入的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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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否是PFIC的确定每年进行一次,涉及广泛的事实调查,包括按季度确定我们所有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以及我们在相关纳税年度赚取的每一项收入的性质,并在几个方面受到不确定性的影响。例如,没有权威机构直接处理我们收入的某些项目,例如加密货币自挖矿的收入、哈希率共享或出于PFIC规则的目的的托管,尽管我们公司目前将这些收入项目视为主动,但这种处理是不确定的。确定我们是否将成为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也可能部分取决于我们的商誉和未反映在我们的资产负债表上的其他未入账无形资产的价值(这可能取决于我们的ADS或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不时大幅波动),还可能受到我们如何以及以多快的速度使用我们的流动资产以及我们从我们的运营中产生并在任何发行中筹集的现金的影响。因此,无法保证我们不会成为当前或任何未来纳税年度的PFIC,我们的美国律师也不会对我们过去、当前或未来的PFIC地位发表意见。此外,美国国税局(IRS)不会就PFIC地位发布裁决,我们无法向您保证IRS或法院会同意我们做出的任何决定。
如果我们是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在此期间,美国持有人(定义见“第10项。附加信息-E.税收-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持有我们的ADS或普通股,这类美国持有者可能会受到某些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影响。例如,如果我们是或成为PFIC,美国持有人可能会因从公司收到的任何“超额分配”或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ADS或普通股时确认的任何收益而受到特殊和不利的税收规则的约束。见“第10项。附加信息-E.税收-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被动外国投资公司。”无法保证我们不会成为当前或任何未来纳税年度的PFIC。
对我们或我们的客户不利的税法或法规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现金流、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新的税法、法规、规章、条例或条例可随时颁布。此外,现行税法、法规、规章、条例或条例可随时作出不同解释、变更、废止或修改。任何此类颁布、解释、变更、废除或修改都可能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可能具有追溯效力。例如,在美国,2025年颁布的《一大美丽法案》、2022年颁布的《通胀削减法案》(IRA)、2020年颁布的《冠状病毒援助、救济和经济安全法案》、2017年颁布的《减税和就业法案》对美国税法进行了许多重大修改。
在美国以外,各国政府和组织越来越关注税收改革和其他增加税收的立法或监管行动,包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BEPS 2.0)。这些法律或任何未来的税收改革立法可能会对我们的递延税项资产的价值产生重大影响,导致重大的一次性费用,并增加我们未来的税收支出。
项目4.关于公司的信息
a. |
公司历史与发展 |
我们是一家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我们主要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开展业务。2013年1月19日,我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Nangeng Zhang先生及其团队以Avalon为品牌,向比特币历史上的消费者运送了全球首批采用ASIC技术的矿机。后来,为了继续开发阿瓦隆品牌的矿机,随后更名为阿瓦隆Miner品牌,北京迦南创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成立,随后于2015年9月更名为杭州迦南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杭州迦南。凭借联合创始人的学术培训和技术专长,我们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高性能、重复计算IC的设计。随着我们的进一步发展,杭州迦南经历了一系列注资,成为我们中国子公司的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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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们业务的增长,为了促进国际资本对我们的投资,我们在2018年第一季度进行了离岸重组。2018年2月,Canaan Cayman Holdings Ltd.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为一家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后来于2018年4月更名为Canaan Inc.。2018年3月,为了反映杭州迦南当时股东的股权结构,我们按面值向杭州迦南当时股东持有的投资控股公司发行和配发我们的普通股。此外,一家中间控股公司,嘉楠创意(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或我们的全资子公司嘉楠香港,也于2018年2月在香港成立。2018年3月,嘉楠香港收购杭州嘉楠100%股权,嘉楠公司成为我们的最终控股公司。2018年6月,我们完成了1比2,000股的拆股,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总数变为2,000,000,000股。据此,我们50,000美元的法定股本分为1,00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0005美元的普通股。
2019年11月21日,我们完成了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IPO”),其中以每股ADS 9.00美元的价格发行了10,000,000股美国存托股票(“ADS”),总收益为9000万美元。每份ADS代表15股A类普通股。
自IPO以来,作为我们在全球拓展业务的努力的一部分,我们逐步在香港建立了子公司,并将总部迁至新加坡。
2021年4月29日,我们与某些机构投资者就注册直接配售约1.70亿美元的ADS订立证券购买协议,每份ADS代表15股美国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0005美元,或每股ADS 12.60美元。我们还同意向投资者发行认股权证(“认股权证”),以购买最多总计4,047,620股ADS(相当于60,714,300股A类普通股),行使价为每股ADS 16.38美元,认股权证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三年。此外,我们向注册直接配售的配售代理(“配售代理”)发行认股权证,以购买674,603份ADS,条款与本次发行中出售的认股权证基本相同,但配售代理认股权证可按每ADS 15.75美元的价格行使,并且在180天的期限内不得转让,有限的例外情况除外。
于2022年6月23日,我们与上述认股权证持有人订立协议,以购回全部上述4,722,223份我们尚未行使的认股权证,总购买价约为661万美元。该交易于2022年6月结束,据此认股权证责任被消灭。
2022年4月8日,我们与H.C. Wainwright & Co.,LLC作为我们的唯一销售代理(“销售代理”)就出售ADS订立了市场发售协议(经日期为2022年11月23日的ATM协议第1号修订修订并可能不时进一步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订)(“ATM协议”),每份代表15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0005美元,根据F-3表格(档案编号:333-255470)的注册声明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及随附的招股章程提供(该等发售,“ATM发售”)。根据ATM协议的条款,我们可能会根据此类招股说明书补充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通过销售代理不时提供和销售总发行价格高达750,000,000美元的ADS。自2023年11月10日起,我们终止了与H.C. Wainwright & Co.,LLC的ATM协议。我们在2023年3月的十个交易日内执行了上述卖出,并且在2023年3月31日之后没有使用ATM发行。在终止时,我们从出售1,532,219份ADS中获得了约420万美元的净收益。
于2023年11月10日,我们与作为销售代理的B. Riley证券公司订立市场发行销售协议。自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们利用与B. Riley Securities,Inc.的协议进行筹资,以每ADS 1.99美元的平均价格出售了31,347,044份ADS,所得款项净额约为6,120万美元。
2023年11月27日,我们与一名机构投资者(“买方”)订立证券购买协议,据此,我们同意以每股A系列优先股1,000.00美元的价格向买方发行和出售最多125,000股A系列优先股(“A系列优先股融资”)。A轮优先股融资分三期进行。A轮优先股融资的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别于2023年12月11日和2024年1月22日结束,募集资金总额分别为2500万美元和5000万美元。2024年9月27日,我们完成了A轮优先股融资的第三期,也是最后一期,筹集了5000万美元的额外总收益。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上述所有A系列优先股已转换为A类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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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公司与买方订立证券购买协议,据此,公司同意以每股A-1系列优先股1,000.00美元的价格向买方发行和出售30,000股A-1系列可转换优先股(“2024年A-1系列优先股”)。2024年11月25日,我们完成了2024年A-1系列优先股融资,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万美元。上述所有2024年A-1系列优先股已转换为A类普通股。
于2024年12月23日,我们与Macquarie Capital Limited、Keefe,Bruyette & Woods,Inc.、China Renaissance Securities(Hong Kong)Limited、Compass Point Research & Trading,LLC、Craig-Hallum Capital Group LLC、Northland Securities,Inc.、Rosenblatt Securities Inc.、The Benchmark Company,LLC及B. Riley Securities Inc.作为销售代理订立销售协议(“2024年ATM协议”)。我们于2024年12月23日提交了一份新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设立了新的场内股票发行计划(“ATM计划”),根据该计划,我们可以通过或向销售代理出售总额最高为2.70亿美元的ADS,每股代表公司的十五股A类普通股。2024年,根据2024年ATM协议,没有使用ADS。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0日,我们利用2024年ATM计划进行筹资,以平均每份ADS 2.08美元的价格出售了21,088,579份ADS,净收益约为4,250万美元。
于2025年3月6日,我们与一名机构投资者订立证券购买协议,有关以每股A-1系列优先股1,000.00美元的价格购买最多20万股A-1系列优先股(“2025年A-1系列优先股”),提供最多2亿美元的总收益。2025年A-1系列优先股的第一批交割于2025年3月10日完成,已收到首期1亿美元,并发行了10万股A-1系列优先股。我们还交付了7,000,000份ADS作为交付前份额。自2025年4月30日起,买方与我们已相互同意终止有关第二批的协议。上述所有2025年A-1系列优先股已转换为A类普通股。所有交割前的股份已退还给我们。
于2025年10月24日,我们与Macquarie Capital Limited、Keefe,Bruyette & Woods,Inc.、China Renaissance Securities(Hong Kong)Limited、Compass Point Research & Trading,LLC、Northland Securities,Inc.、Rosenblatt Securities Inc.、the Benchmark Company,LLC、B. Riley Securities Inc.(“B. Riley”)及CLSA Limited作为销售代理(“销售代理”)订立市场发售协议(“2025 ATM协议”),据此,我们可发行最多2.70亿美元的美国存托凭证。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发行4,841,000股ADS,所得款项净额为720万美元。
于2025年11月3日,我们与若干机构投资者订立证券购买协议,以注册直接配售约7200万美元的美国存托凭证,每份美国存托凭证代表15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0005美元,或每股美国存托凭证1.13美元。
我们主要业务的主要行政办公室位于28 Ayer Rajah Crescent # 06-08,S139959,Singapore。我们在这个地址的电话号码是+ 6563056618。我们在开曼群岛的注册办事处位于P.O. Box 31119,Grand Pavilion,Hibiscus Way,802 West Bay Road,Grand Cayman,Grand Cayman,KY1-1205,Cayman Islands。投资者如有任何查询,请按上述我们主要行政办公室的地址及电话号码提交。
SEC维护着一个互联网站点,其中包含报告、代理和信息声明,以及有关发行人的其他信息,这些信息以电子方式在www.sec.gov上向SEC提交。您也可以在我们的网站https://investor.canaan-creative.com上找到此类信息。
b. |
业务概况 |
我们主要专注于通过我们专有的ASIC提供加密采矿解决方案。我们拥有强大的ASIC芯片设计能力,其基础是十多年的行业经验以及我们创始人和管理团队的专业知识。我们是少数几家拥有自主设计ASIC的先进技术、建立了领先晶圆代工产能的准入以及已证明的生产比特币矿机的内部能力的无晶圆厂IC设计公司之一。我们主要将ASIC应用方面的技术和专业知识用于工业比特币矿机,是全球市场上领先的比特币矿机生产商。此外,为了进一步使我们的产品多样化并使比特币挖矿的访问民主化,我们于2024年推出了Avalon Home系列,并于2025年正式将其商业化,这是一种专为个人用户和家庭环境打造的紧凑型、节能挖矿设备新系列。Avalon Home系列代表了我们进入家用矿机市场的第一步,将可靠的哈希率输出与用户友好的界面、低噪音操作和简化的连接相结合。我们相信,我们在ASIC应用方面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使我们在未来的努力中处于有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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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我们对加密货币行业的深刻理解以及应用于ASIC芯片设计的强大技术,我们打算抓住加密货币行业价值链上的增长机会,以增强我们的产品并实现更稳定的财务业绩。我们通过与某些加密货币矿场和能源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开始了比特币挖矿业务,旨在发展比特币挖矿业务,作为利用比特币生态系统的第二个引擎,并与我们的比特币矿机销售产生协同效应。我们还打算通过自有设施从事比特币挖矿。我们努力提高已部署的挖矿计算能力,并提高充满活力的哈希率,以增强我们的挖矿业务。截至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分别从比特币挖矿业务中产生了34.0百万美元、44.0百万美元和1.132亿美元的收入。
我们在业务和技术能力方面形成了竞争优势,包括以下方面:
| ● | 我们在开发、设计和生产比特币矿机方面的专业知识; |
| ● | 我们对IC设计全流程的掌握; |
| ● | 我们多年积累的将理论研究应用于新产品量产的工程经验; |
| ● | 我们凭借产品实现快速上市的能力,以及我们在区块链应用中成功实现ASIC设计的早期货币化,为我们在技术和资本储备方面提供了早期优势,以追求我们的战略举措; |
| ● | 我们在各个技术领域的突破,以提高ASIC性能,例如低电压和高功率效率的操作和高计算密度,所有这些都是ASIC用于区块链的关键特性; |
| ● | 我们拥有我们使用的大部分知识产权,并通过我们长期的ASIC设计经验积累了宝贵的专有技术和多代专有硅数据; |
| ● | 我们与全球领先供应商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这使我们实现了高质量、高良品率和稳定生产; |
| ● | 我们通过利用我们在比特币矿机生产和销售方面的经验,以及我们与全球矿场的关系,继续发展对比特币挖矿业务的渗透;和 |
| ● | 我们向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的能力,包括量身定制的采矿解决方案、能源基础设施稳定器解决方案、算法开发和优化、硬件模块、终端产品和软件服务。 |
我们的商业模式
我们是一家从事IC设计前端和后端的无晶圆厂IC设计商,这是IC产品开发链的主要组成部分。我们目前将我们在ASIC芯片方面的技术和专业知识主要用于工业和家庭用比特币矿机的设计。我们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在内部独立设计和开发我们的产品,包括为我们的比特币矿机设计专有的ASIC芯片。前端IC设计和后端IC设计是IC设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我们确定IC芯片的参数,建立设计的基本逻辑,绘制出物理布局的初步方案,并对设计进行后端验证。然后,我们与行业领先的第三方供应商密切合作,制造、测试和封装我们设计的IC产品。
此外,我们已经建立了内部生产能力,可以组装比特币矿机。我们主要在中国的组装工厂组装我们的比特币矿机,并通过与东南亚和美国的选定组装合作伙伴合作,通过将我们自行设计的IC与其他采购组件集成。我们相信,我们在IC开发方面出色的技术专长和生产经验,使我们能够不断推出性能和功率效率更高的IC应用于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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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们通过与某些加密货币矿场的战略合作,继续发展比特币挖矿业务,旨在发展比特币挖矿业务,作为利用比特币生态系统的第二个引擎,并与我们的比特币矿机销售产生协同效应。我们还打算通过自有设施从事比特币挖矿。随着我们努力提高已部署的挖矿计算能力并提高充满活力的哈希率以增强我们的挖矿业务,我们相信,这类业务将与我们的比特币矿机业务一起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降低我们的库存风险,加强我们的整体业务模式,增强运营灵活性,并为我们的财务和经营业绩做出贡献。
我们的产品
比特币矿机
我们在ASIC应用方面的技术和专业知识主要致力于以AvalonMiner品牌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我们专有的基于ASIC的比特币矿机。我们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以AvalonMiner品牌向北美、西亚、东南亚、欧洲、非洲和全球其他国家的客户提供单线比特币矿机。我们的AvalonMiner比特币矿机采用我们专有的ASIC,ASIC与我们采购的其他组件集成在一起,包括电路板、PMU板、冷却风扇、热传感器,并用铝制外壳封闭。从历史上看,我们几乎每年都会推出新系列的比特币矿机,其中包含ASIC设计和工艺技术方面的最新技术发展。我们还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销售比特币矿机零部件和配件,包括我们的客户,特别是我们的海外客户购买的矿机的电源单元、风扇、电缆和容器,以及比特币矿机。
下文列出了我们选定的AvalonMiner产品的某些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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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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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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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 |
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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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矿机 |
发布年份 |
(TH/s) |
(J/T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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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系列 |
2018 |
13-15 |
109.0 |
|||
A9系列 |
2019 |
20 |
72.5 |
|||
A10系列 |
|
2019 |
|
50 |
|
65.0 |
A11系列 |
|
2019 |
|
68-81 |
|
42.0-47.0 |
A12系列 |
|
2020 |
|
90 |
|
38.0 |
A13系列 |
|
2022 |
|
110-130 |
|
25.0-30.0 |
A14系列 |
|
2023 |
|
150 |
|
21.5 |
A15系列 |
|
2024 |
|
218-261 |
|
16.8-19 |
A16系列 |
2025 |
286-300 |
12.8-13.8 |
与传统风冷矿机相比,我们的浸冷式和水冷式矿机专门设计用于部署具有相对更高的哈希率、更好的超频能力、更高效的散热和减少磨损。我们最先进的水冷矿机型号是Avalon A1566HA,设计哈希率为480TH/s。
凭借我们对加密货币行业的深刻理解和应用于ASIC芯片设计的强大技术,我们通过与某些加密货币矿场的战略合作,从比特币挖矿业务开始,旨在发展比特币挖矿业务,作为利用比特币生态系统并与我们的比特币矿机销售产生协同效应的第二个引擎。随着我们将比特币矿机部署到比特币挖矿业务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位于北美和埃塞俄比亚的采矿设备的账面净值分别为2670万美元和450万美元。
Avalon Box:一体化一站式比特币挖矿解决方案
近年来,我们进一步扩展了我们的产品供应,推出了Avalon Box,这是一种集成的、容器化的比特币挖矿解决方案,旨在简化算力部署并提高挖矿运营效率。Avalon Box专为工业规模的采矿作业定制,结合了优化的通风和冷却系统,以及移动和可扩展容器内的即插即用基础设施,从而能够适应高性能的Avalon矿工。这一交钥匙解决方案可在不同地区实现快速现场部署,为矿工提供更强的灵活性。利用我们的设计和制造专业知识,Avalon Box加强了我们提供整体、基础设施就绪的采矿系统的承诺,以满足全球采矿企业不断变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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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lon Home:消费级比特币挖矿设备
为了进一步实现比特币挖矿的民主化,我们于2024年推出了Avalon Home系列,并于2025年正式将其商业化,这是一种专为个人用户和家庭环境打造的紧凑型、节能挖矿设备新系列。Avalon Home系列代表了我们进入家用消费挖掘市场的第一步,将可靠的哈希率输出与用户友好的界面、低噪音操作和简化的连接相结合。这些产品是寻求参与比特币生态系统的个人爱好者和早期采用者的理想选择,而无需考虑产业设置的复杂性。通过Avalon Home系列,我们的目标是让更广泛的用户支持网络去中心化,并在他们舒适的家中与数字资产互动。我们的Avalon Home系列目前包括Avalon Nano 3/3S,一款台式矿用加热器;Avalon Mini 3,一款具有集成矿用能力的静音家用加热器;以及Avalon Q,这是我们首款支持110V的低噪音家用矿用设备,可兼容全球主要电压标准。
销售与市场营销
我们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在我们推出新产品时,主要通过口碑、我们产品发布会的新闻稿和展览来进行我们的比特币矿机的营销。我们的某些可用产品也在我们的网站上做广告,该网站会定期更新。我们不时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在社交媒体上保持影响力,以提高对我们品牌的认识。2022年上半年,我们通过运营子公司推出了主要针对海外市场零售客户的网店。2025年,我们的网店和渠道已经达到近100个国家和地区。
我们的客户群
从历史上看,我们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来自对位于中国的客户的销售。由于中国监管环境的不利变化,我们已经扩展到全球市场,并开始从中国以外的客户那里获得可观的销售额。我们在2023、2024和2025年分别产生了34.3%、69.7%和58.9%的总收入来自向中国以外客户销售的比特币矿机及相关零部件和配件。
比特币矿机
尽管我们的运营子公司,我们通常以先付先得的方式向个人或企业客户销售我们的比特币矿机及相关零部件和配件,尽管我们优先考虑某些我们认为具有更强长期合作潜力的客户。我们的营运附属公司一般不会与我们的矿机客户订立长期协议。销售通常以一次性销售合同或采购订单为基础进行。我们的矿机主要通过直销进行分销,但我们也通过分销商进行销售。在某些地区,例如东南亚国家,通过分销商的销售可能非常重要。尽管如此,我们的营运附属公司并不限制客户转售我们的矿机产品。除了我们的比特币矿机在交付时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外,我们的客户无法退回或交换他们购买的升级,即使在他们的旧比特币矿机可能不再具有比特币挖矿用途的经济性的情况下。
为配合客户所在地的地理演变,我们已扩展至全球市场,来自中国以外客户的收入贡献,例如北美、非洲、东南亚和欧洲的客户,占我们于2025年销售比特币矿机及相关零配件产生的总收入的58.9%。
研究与开发
由于我们由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Nangeng Zhang先生领导的研发团队所做的工作,我们成为为区块链计算目的提供ASIC解决方案的全球先驱。张先生和他的团队发明了首批采用ASIC技术的加密货币矿机之一。
为实施我们的研发路线图和产品供应多样化的计划,我们的研发团队成员主要分为两个焦点小组,包括(i)由111名团队成员组成的高能效计算小组,负责芯片设计和优化;(ii)由78名团队成员组成的先进技术研究小组,负责先进计算架构的研发,截至2025年12月31日。
5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的研发团队由189名成员组成,约占员工总数的47.4%。我们的研发团队包括94名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此外,张先生作为我们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领导我们的研发工作,在行业内拥有丰富的经验。我们研发团队的成员都有相关的教育背景,包括计算科学和设计等相关领域的本科和高级学位,许多人精通多种编码语言。我们很多研发人员都是在其他领先的IC设计公司获得过相关的设计和工程经验。
我们相信我们是世界上少数几家拥有ASIC设计先进技术诀窍的公司之一,包括算法开发和优化、标准电芯设计和优化、低电压和高功率效率操作、高性能系统设计和散热技术。我们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致力于核心先进技术的内部研发,例如高能效计算。由于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生产工程经验来整合研发成果并掌握ASIC领域的核心技术,我们对竞争对手建立了很高的进入壁垒。
研发成果
我们的研发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果,使我们能够建立我们的品牌认知度和竞争地位。我们的一些研发成果受到版权和专利的保护,其余的则属于我们专有的商业秘密的一部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通过子公司在中国注册专利372项、香港专利35项、台湾专利4项、新加坡专利17项、澳大利亚专利30项、英国专利25项、美国专利35项、欧亚专利组织专利13项、加拿大专利20项、欧盟知识产权局专利60项、欧洲专利局专利3项、日本专利5项、韩国专利3项。专利总数622项,其中发明185项,实用新型专利174项,外观设计专利263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还通过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在中国注册了127项软件著作权和82项IC布图设计权。
研发路线图
我们能力的核心优势在于设计出高算力、高能效的产品。我们渴望为高性能计算硬件和创新应用开发先进的IC设计。我们遵循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方法,我们专注于有相对明确的市场接受路径和商业化机会的研发项目。
生产
我们的Fabless模型
我们不直接生产用于我们产品的IC。相反,我们采用了所谓的无晶圆厂模式,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我们与世界级的生产合作伙伴就我们IC制造过程的所有阶段进行合作,包括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在无晶圆厂模式下,我们能够利用获得ISO认证的行业领导者在制造、组装、质量控制和保证、可靠性和测试等领域的专业知识。此外,无晶圆厂模式使我们能够避免与拥有和运营各种制造和封装测试设施相关的许多重大成本和风险。我们的制造合作伙伴负责采购我们IC生产中使用的大部分原材料。因此,我们可以将资源集中在研发、产品设计和额外的质量保证上。
我们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与全球领先的生产合作伙伴合作。考虑到半导体市场曾遇到的芯片产能短缺和供应链限制,我们的运营子公司与不止一个生产合作伙伴和供应商保持合作,以使我们的供应基础多样化并降低供应商集中化风险。我们的研发团队一直致力于改进我们的芯片设计,以兼容不同尺寸和不同制造环境的芯片节点。
集成电路制造
我们,主要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与两个领先的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合作进行IC制造。我们一般与这类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订立为期三年的框架协议,以确定他们的生产资源可分配给我们,然后我们再根据我们的业务需要下订单。一旦下单验收,一般要求我们至少预付50%的货款,才能保证产能。从下订单开始,晶圆平均在四到六个月内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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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装测试
我们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与领先的封装和测试合作伙伴合作。根据我们的协议,我们为我们的封装和测试合作伙伴提供滚动预测和确定订单,以购买必要的材料。我们的运营子公司通常按月与我们的封装和测试合作伙伴进行结算,并被要求在收到发票后的30天内付款。
组装厂
我们拥有内部能力,可在位于中国的总建面为7,378.0平方米的组装厂生产我们的产品。此外,凭借我们的新加坡总部,我们通过在2022年第二季度增加东南亚的生产和物流资源以及在2025年第一季度增加美国的生产和物流资源,实现了供应链的多元化。受制于从我们的生产合作伙伴获得的IC数量,我们可以灵活调整我们的比特币矿机的产能。例如,我们可以根据收到的采购订单调整装配工人的班次。
质量控制
我们在运营的各个方面都强调质量控制。从产品开发、组件采购到产品组装和交付,我们严格控制产品和组件的质量,确保我们的比特币矿机符合我们严格的内部标准以及国际和行业标准。我们还要求我们的制造、封装和测试服务提供商应用其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特别是,在从其他司法管辖区获得的认证中,我们的运营子公司已经获得了我们的部分AvalonMiner产品的CE认证和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认证。
我们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对我们的生产过程和我们的生产合作伙伴的IC制造过程实施了各种质量控制检查。此外,我们为广大用户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和支持。
我们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以专门的团队投入大量资源对我们的产品进行质量控制。
保修及售后服务
我们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提供360天的保修,我们认为这符合行业惯例。我们的保修涵盖定期维护服务和维修的零件和人工。我们产品中使用的组件通常由各自供应商提供的保修。
我们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设计了客户服务的标准操作程序。截至2025年底,我们在全球范围内扩展了超27个售后服务站点的服务能力。我们通过运营子公司,收集和记录不同渠道的客户反馈和投诉并及时做出回应,以实现客户满意。
我们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仅针对重大缺陷接受交换我们的比特币矿机。我们的运营子公司均未收到任何单独或合计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交换请求。此外,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我们的营运附属公司概无发生任何对我们的声誉、业务营运或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的产品召回事件。
竞争
加密货币矿机构成了区块链硬件的绝大多数。全球比特币矿机市场相对集中,少数几个大型玩家。我们的大多数领先竞争对手都位于中国。
我们预计,比特币挖矿行业的竞争将继续激烈,因为我们不仅要与一直专注于比特币挖矿的现有参与者竞争,还要与新进入者竞争,其中包括半导体行业的成熟参与者,以及过去不倾向于这个行业的参与者。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投资比特币和加密货币,越来越多的半导体行业参与者正试图为比特币挖矿设计芯片。凭借我们多年设计和生产ASIC芯片和矿机的经验,我们建立了竞争优势,使我们能够驾驭比特币价格和需求的波动。我们预计将面临来自比我们更成熟的现有和新玩家的竞争。其中一些竞争对手可能还拥有比我们更强大的品牌、更多的资金渠道、更长的历史、与供应商或客户更长的关系以及更多的资源。
53
知识产权
我们认为我们的专利、IC布局和设计权、版权、商标、域名、专有技术、专有技术和类似的知识产权对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我们依靠专利、IC布局设计权、版权、商标和商业秘密法以及与我们的员工和其他人的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提供的综合保护来保护我们的专有权利。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透过营运附属公司,已注册734项商标,包括中国120项、香港60项、新加坡共和国41项、欧盟33项、哈萨克斯坦36项、英国30项、马来西亚42项、俄罗斯28项、澳大利亚联邦27项、日本22项、大韩民国18项、挪威王国20项、印度尼西亚18项、美国24项、冰岛17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17项、台湾16项、泰王国16项、土耳其共和国14项,阿根廷15个、加拿大19个、乌拉圭8个、菲律宾共和国8个、墨西哥合众国14个、秘鲁共和国6个、格林纳达4个、印度3个、阿尔巴尼亚8个、阿曼8个、埃及7个、埃塞俄比亚6个、巴拉圭3个、巴西8个、塞尔维亚6个、塔吉克斯坦5个、赞比亚1个、智利6个。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通过子公司在中国注册专利372项、香港专利35项、台湾专利4项、新加坡专利17项、澳大利亚专利30项、英国专利25项、美国专利35项、欧亚专利组织专利13项、加拿大专利20项、欧盟知识产权局专利60项、欧洲专利局专利3项、日本专利5项、韩国专利3项。专利总数622项,其中发明专利185项,实用新型专利174项,外观设计专利263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还通过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在中国注册了127项软件著作权和82项IC布图设计权。
不可申请专利的专有技术和专利、IC布图设计权和版权难以执行的专有技术和工艺对我们的运营也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依靠商业秘密保护和保密协议来维护我们在这方面的利益。我们运营中的某些要素不在专利、IC版面设计权或版权范围内。我们的运营子公司已采取安全措施保护这些要素。
尽管我们努力保护我们的所有权,但未经授权的各方可能会试图复制或以其他方式获取和使用我们的技术。监控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技术是困难和昂贵的,我们无法确定我们的运营子公司采取的步骤将防止我们的技术被盗用。我们透过我们的营运附属公司,不时可能须诉诸诉讼以强制执行我们的知识产权,这可能会导致大量成本及我们的资源被转移。
我们透过我们的营运附属公司,过去已订立并可能在未来继续与第三方订立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以在我们的产品开发中使用其专有技术,主要是软件开发工具。第三方可能会对我们提起诉讼,指控我们侵犯了他们的专有权利或违反了许可协议,或宣布他们没有侵犯我们的知识产权。如果侵权或违反许可协议的索赔成功,并且我们未能或无法开发非侵权技术或对被侵权或类似技术进行许可或及时纠正违约行为,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损害。此外,即使我们能够许可被侵权或类似技术,许可费用也可能是巨大的,并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保险
我们的运营子公司不保有业务责任或中断保险,根据我们可获得的有关IC设计公司的公开信息,这符合行业惯例。任何未投保的业务中断、诉讼或自然灾害发生,或我们未投保的设备或设施受到重大损害,都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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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和我们的运营子公司共雇用了399名员工,分类如下:
百分比 |
|
||||
数量 |
总数 |
|
|||
功能 |
|
员工 |
|
雇员人数 |
|
管理 |
|
34 |
|
8.5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 |
|
40 |
|
10.0 |
% |
研究与开发 |
|
189 |
|
47.4 |
% |
其他 |
|
136 |
|
34.1 |
% |
合计 |
|
399 |
|
100.0 |
% |
我们在一个竞争激烈且快速增长的行业中运营,在这个行业中,招聘和留住人才对于我们的持续增长和盈利能力至关重要。我们根据历史贡献、进一步贡献的潜力,以及合格人才的市场费率对员工进行补偿。我们致力于吸引和留住行业顶尖人才,我们的薪酬政策反映了这一承诺。我们向员工提供各种激励措施,包括基于绩效的奖金和基于股份的薪酬。我们还为员工提供意外伤害保险。根据我们经营所在的每个地区的当地法规,我们为各种员工福利计划做出贡献。这些安排涵盖的员工福利包括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员工福利以及增加生产数量、住宿、膳食和旅行津贴的奖励。在新加坡,符合条件的雇员可获得中央公积金(“CPF”)缴款,这些缴款根据新加坡法律存入其CPF账户,并在适用情况下加入强制性工作场所保险。我们认为,保持稳定和积极的员工队伍对我们业务的成功至关重要。作为一家快速发展的公司,我们相信我们能够为员工提供充足的职业发展选择和晋升机会。我们通过我们的运营子公司,定期为我们的员工组织和推出各种培训计划。我们认为,当前的薪酬政策有助于我们在这样一个竞争激烈、发展迅速的行业中吸引、激励和留住人才。
物业
我们的运营子公司租赁与我们的业务运营相关的所有房地产物业。它们主要包括我们的组装工厂、仓库和办公室的房地。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及我们的营运附属公司共占用11个物业,总建筑面积约18,540平方米。
环境事项
我们的运营子公司受其运营所在辖区的环境法律法规的约束。这些法律法规管辖范围广泛的环境事项,包括空气污染、噪音排放以及水和废物排放。我们认为环境保护很重要,并已在我们的业务运营中实施措施,以确保我们遵守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重大适用要求。由于我们运营的性质,我们产生的废物没有危险,对环境的影响也很小。
我们运营子公司的运营受当地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和定期监测。如果我们未能遵守当前或未来的法律法规,我们可能会受到罚款、停产或停止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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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程序
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目前不是任何法律、仲裁或行政诉讼的当事方,我们也不知道有任何威胁,我们认为,这些诉讼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可能会不时成为我们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法律、仲裁或行政诉讼的一方。
新加坡法规
新加坡有关劳工的法律法规
《1968年新加坡就业法》(“新加坡EA”)规定了新加坡法定的最低雇员福利。新加坡EA规定,雇主需要在开始就业的14天内向雇员提供一份书面就业协议,其中包含所有关键就业条款。它还进一步规定了年假、病假、公众假期、休息日和终止雇用通知期的法定最低权利。新加坡EA还涵盖了在雇佣中以及在雇佣关系结束时支付工资的时间。
《2001年新加坡儿童发展共同储蓄法》(“CDCA”)规定了符合条件的雇员有权获得的与家庭有关的假期。CDCA一般适用于有新加坡公民子女的雇员,并规定产假、陪产假、共享育儿假、收养假、育儿假、延长育儿假和无薪婴儿看护假。根据CDCA不符合条件的员工将享有新加坡EA规定的产假和育儿假福利。
根据1953年《中央公积金(“CPF”)法》,雇主必须为新加坡公民和新加坡永久居民的雇员缴纳CPF缴款。雇主必须每月向CPF委员会缴纳这些缴款。根据雇员的年龄和工资水平,CPF供款金额会有所不同。最常见的雇主CPF缴费率是雇员年龄在55岁及以下的雇员工资的17%(目前每月工资上限为8,000新元)。月工资上限是雇主需要支付CPF供款的雇员工资的上限。
根据《2019年工伤赔偿法》(“WICA”),雇主必须按照WICA为所有体力劳动者维持工伤赔偿保险,无论其收入如何,并为月收入在2600新元或以下的非体力劳动者维持工伤赔偿保险。雇主可豁免维持每月收入超过2600新元的非体力劳动者的强制性工伤保险。然而,大多数雇主都持有医疗和住院保险,因为根据WICA,雇主仍有责任支付与雇员在受雇过程中因意外而遭受的任何人身伤害有关的医疗费用。此外,《2006年工作场所安全和健康法》(“WSHA”)规定了雇主在工作场所安全和健康方面的职责。根据WSHA,雇主有义务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雇主雇员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关于比特币的规定
具有受新加坡法律监管的产品特征的加密货币在新加坡不受禁止,但开展与此类加密货币相关的商业活动的各方必须确保遵守适用的法律。这可能会对我们或我们在新加坡开展业务的客户施加重大限制。
如果加密货币的特征和特征与SFA中定义的资本市场产品或证券的特征和特征足够相似,则可以根据《2019年支付服务法》(“PSA”)或《2001年新加坡证券和期货法》(“SFA”)对加密货币进行监管。
根据PSA,比特币可能属于“数字支付代币”(“DPT”)的定义,后者被定义为以单位表示、不以任何货币计值、且其发行人不与任何货币挂钩的任何价值数字表示(不包括价值的数字表示),是或打算成为公众接受的交换媒介,或部分公众,作为商品或服务的付款或债务的清偿,可以通过电子方式转让、存储或交易,并满足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可能规定的其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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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T服务可以是交易DPT的服务,也可以是促进DPT交换的服务:
| ● | “交易数字支付代币”是指购买或出售该DPT以换取任何金钱或任何其他DPT,而不是促进DPT的交换以及接受或使用任何DPT作为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支付手段。 |
| ● | “便利数字支付代币交换”是指建立或运营数字支付代币交换,在这种情况下,建立或运营该数字支付代币交换的人,出于购买或出售任何数字支付代币以换取任何金钱或任何数字支付代币的要约或邀请的目的,拥有任何金钱或任何数字支付代币,无论是在提出要约或邀请时还是以其他方式。 |
如果一种加密货币构成PSA下的DPT,并且一方开展买卖该货币以换取金钱或另一种DPT的业务,则该方将提供交易DPT的DPT服务,并且需要获得PSA下的许可才能在新加坡这样做。
如果一种加密货币是根据SFA的集体投资计划中的证券、基于证券的衍生品合约或单位,如果某人打算将其发售,则需要准备并提交招股说明书,除非该出售属于SFA规定的豁免范围,例如私募或小额发售豁免。根据SFA进行的私募,除其他事项外,要求在任何12个月期间内向不超过50人提出要约。根据SFA提出的小额要约要求(其中包括)在任何12个月期间内从要约中筹集的总金额不超过500万新元或等值外币。如果一个人打算充当此类加密货币的销售或购买的经纪人,则需要获得资本市场服务许可证,用于交易资本市场产品。
比特币采矿设备和备件销售条例
我们的某些产品已经或将来可能包括无线功能。1999年《电信法》和《电信(经销商)条例》对通过电信经销商许可证进口和销售电信设备进行了监管。电信经销商许可证有2种——类许可证和个人许可证。进口和销售具有无线功能的产品或零部件,我们将需要电信经销商(个人)许可证。适用于电信经销商(个人)许可证持有人的许可条件包括:(a)在销售此类设备之前满足电信设备的标准和规格;(b)在拟在新加坡使用的所有注册设备或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或包装标签上贴有或确保贴有符合适用标准和规格的标签;(c)保持任何类型电信设备的每次销售记录。无证销售电信设备属于犯罪行为,可处1万新元以下罚款和/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
比特币挖矿设备及零配件广告规定
新加坡广告标准局(“ASAS”)制定的广告守则,如新加坡广告业务守则,规范新加坡的广告活动。虽然这些守则不具有法律效力,但ASAS有权扣留广告位、通知广告商修改/删除广告,或将此事提交新加坡消费者协会,以处理持续提供虚假、误导或未经证实的广告的顽固广告商。一般来说,所有的广告都要合法、正派、诚实、真实。
比特币采矿设备及备件产品责任索赔规定
产品责任索赔可能产生于比特币采矿设备和备件的销售,例如我们的设备和备件的缺陷。这些索赔受新加坡立法和普通法管辖,包括:
| ● | 1995年《货物销售(联合国公约)法》(“CISG”),这是新加坡通过《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实施法规。CISG管辖销售合同的形成、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买卖双方可获得的补救措施。例如,如果在风险转移给买方时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则卖方应对任何不符合规定的货物承担责任。CISG适用于我们的任何新加坡子公司与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国的交易对手之间的协议。 |
57
| ● | 2003年《消费者保护(公平交易)法》,其中规定了一项立法框架,允许因不公平做法而受害的消费者(定义为个人,非完全在经营过程中——(a)接受或有权接受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或(b)有向供应商支付已经或将提供给另一个人的商品或服务的法律义务)在新加坡法院诉诸民事补救。不公平做法除其他外包括: |
o |
表示货物具有特定的标准、质量、等级、款式、型号、产地、重量、体积、长度、容量或制造方法(如果不是); |
o |
表示商品具有其不具备的保荐性、认可性、性能特征、辅料、成分、成分、品质、用途或利益; |
o |
表示需要或可取的服务、零件、维修或更换,如果不是这样,或已提供服务、已安装零件、已进行维修或已提供更换,如果不是这样。 |
| ● | 1975年《消费者保护(商品说明和安全要求)法》禁止对贸易过程中供应的商品使用虚假商品说明。商品说明包括直接或间接与任何商品的用途适合性、强度、性能、行为或准确性相关的任何说明、陈述或指示。这一禁令适用于经营过程中的所有人员。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
采矿设备及备件国际分销条例
1995年《进出口监管法》和《进出口监管条例》规定了对进出口的监管、登记和管制。所有货物(不论受管制或不受管制)不得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进口、出口或通过新加坡转运,除非有以下任何例外情况:
| ● | 货物不属于受控进口、受控出口或受控转运,且为: |
o |
除机动车辆外,(i)由陆路、海上或空中陪同运输企业的乘客、机组人员或雇员的个人或家庭物品;(ii)并非为出售而运输,而是拟供该等乘客、机组人员或运输企业的雇员个人或家庭使用;(iii)在此类家庭物品的情况下,运输的目的是将所有人的住所转移到新加坡或新加坡以外的地方; |
o |
以邮包方式进出口或转运的; |
o |
贸易样品、供分析或检验的样品、赠品,总价值不超过400新元; |
| ● | 货物不受管制出口,总价值不超过1000新元,正在空运出口; |
| ● | 货物不受管制转运,不从一个自贸区转运到另一个自贸区;或转运时空运往返新加坡,总价值不超过1000新加坡元。 |
知识产权条例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管理新加坡的知识产权立法框架,其中包括版权、商标和专利。新加坡是规范知识产权事项的主要国际公约、世界贸易组织(“WTO”)《知识产权贸易相关方面协定》的成员。
1994年《专利法》在新加坡以优先申请的方式授予可专利发明保护,前提是该发明满足新颖性要求,具有发明步骤和工业适用性。专利自备案之日起20年内有效,需缴纳年度续展费用。在专利存续期内,所有权人将对作为专利主体的发明享有专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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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根据1988年《商标法》对注册商标实行先备案制度。注册所有人就其注册的产品或服务在新加坡被授予该商标的法定垄断权。在发生任何商标侵权行为时,注册所有人将能够依赖注册商标作为其商标权利的证据,商标侵权行为可能会引起民事和刑事责任。注册商标的法定保护可以无限期持续,只要每10年更新一次注册即可。
根据《2021年版权法》,受保护作品的作者享有各种专属权利,包括向公众复制和传播的权利。一般情况下,作者将原创作品以有形形式进行创作和表现,即自动享有版权保护。作家和表演者也有明确的权利在他们的作品或表演被公开使用时被识别,除非有例外情况。对于委托创作的作品,版权将默认为作者所有,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另一方面,雇主默认拥有其雇员在雇员受雇过程中创作的所有内容的版权,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无需备案登记即可获得著作权保护。
新加坡保护集成电路(“IC”)原始布局设计的法律是1999年《集成电路布局设计法》。原创版面设计是一种既是创作者自身智力努力的结果,也是在创作期的版面设计创作者和IC制造商中并不常见的一种。无需向IPOS申请登记或存入布局-设计即可获得布局-设计在布局-设计集成电路法案下的保护。相反,新加坡的公民或居民,或世贸组织成员国,或新加坡政府指定为符合条件国家的国家,拥有布局-设计,如果符合新加坡法律的保护条件,则可以获得布局-设计的自动保护。所有者有权阻止IC的原始布局设计的复制和商业利用。业主可通过对侵权方采取法律行动,行使《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规定的权利。
新加坡网络信息中心私人有限公司(“SGNIC”)是指定的国家注册机构,负责授权和规范以SG国家代码顶级域结尾的域名的注册、管理和管理。域名注册可以通过SGNIC认可的任何注册商进行。
个人资料保护条例
2012年《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对私营部门组织收集、使用和披露个人数据进行了规范。基于新加坡子公司的业务运营,PDPA将仅适用于规范新加坡子公司与其求职者、雇员、承包商和客户的关系(只要购买设备和备件涉及个人数据)。PDPA一般要求组织在收集、使用和披露个人数据之前提供通知并获得同意。
Do-Not-Call要求各组织在通过语音电话、传真或短信向新加坡电话号码发送营销信息之前,必须检查“Do-Not-Call”登记处,除非获得个人对此类营销的明确和明确同意。可能会对任何违反PDPA的行为作出指示,包括经济处罚。
关于反洗钱和防止资助恐怖主义的条例
新加坡的主要反洗钱立法是《1992年腐败、毒品贩运和其他严重犯罪(没收利益)法》(“CDSA”),该法规定没收源自腐败、毒品交易和其他严重犯罪的利益,并打击这些利益。一般来说,CDSA将隐瞒或转移犯罪行为的利益以及隐瞒、转移或保留此类利益的知情协助定为刑事犯罪。CDSA规定了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新加坡警察部队商务事务部可疑交易报告办公室报告交易的义务。
打击资助恐怖主义行为的首要立法《2002年恐怖主义(制止资助)法》(简称“TSOFA”)颁布,以使《制止资助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生效。除了将毒品交易和其他严重犯罪所得收益的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定为刑事犯罪外,CDSA还要求向可疑交易报告办公室提交可疑交易报告,TSOFA要求向警察局长报告属于任何恐怖主义或恐怖实体的任何财产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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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未能根据CDSA和TSOFA提交必要报告的人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还必须遵守与联合国根据《联合国法》和《2019年联合国(制裁–伊朗)条例》等适用条例指定的个人和实体有关的金融制裁要求。
关于比特币挖矿的规定
没有直接适用于比特币挖矿作为一项活动的立法或禁令。然而,开采加密货币以换取金钱的运营所产生的利润需要缴纳所得税。
中国法规
本节概述与我们中国子公司的业务和运营相关的主要现行中国法律法规。
本节概述了对我们中国子公司的运营和业务有重大影响的适用的中国法律、规则、法规、政府和行业政策和要求。本摘要并不旨在完整描述适用于我们中国子公司的业务和运营的所有法律法规。投资者需注意,以下摘要依据的是截至本年度报告之日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发生变化。
中国有关集成电路行业的政策法规
外国投资者和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应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修订)》),或中国商务部(MOFCOM)、国家发改委于2025年12月15日联合颁布、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目录》。外商投资目录中有指导外资市场准入的具体规定,详细规定了不同的进入领域,其中包括鼓励类外商投资产业。我司业务属于鼓励类外商投资产业范畴,根据列入外商投资目录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产业目录392、393、397、398、401、402。
根据《外商投资方向指导规定》(《外商投资方向指导规定》),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4类。鼓励、限制、禁止的外商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目录。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项目的外商投资项目为许可类项目。
正如2000年6月2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所表明的那样,中国继续出台鼓励新技术和先进技术、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的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和管理局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2年5月30日起施行(2016年5月29日废止),制定以下财税政策:
| (一) | 继续实施软件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
| (二) |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免征营业税,简化适用的相关手续; |
| (三) | 经认证后,企业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应按25%的法定税率的一半予以免征或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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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给予软件和集成电路制造企业中央预算内投融资、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机构更多优惠政策; |
| (五) | 知识产权、研发人力资源、投入产出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其他优惠政策;以及 |
| (六) | 属于国家规划产业布局内的重点软件行业,在某一年度不能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国工程院、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制造业提升设计能力专项行动方案(2019 — 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国工程院、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为实现传统优势产业的设计升级,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将在近几年得到大力发展。
根据2020年7月27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代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被视为信息产业的核心。集成电路产业得到财税、投融资、研发、进出口、知识产权和市场应用等八个方面的大力支持。
中国有关比特币行业的政策法规
有关比特币行业的政策法规不会对公司产生直接影响。然而,它们可能会对公司在中国的客户产生影响,这可能会间接影响对公司比特币矿机的需求。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12月3日联合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告》(《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告》)或该通告,比特币在性质上属于一种虚拟商品,不得与货币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不得作为货币流通,不得作为货币在市场上使用。该通告还规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从事与比特币相关联的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监会关于防范首次代币发行(ICO)风险(《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或中国人民银行等七个政府机关于2017年9月4日发布的公告,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包括首次代币发行,在中国已被禁止,因为它们可能被怀疑被视为非法发行证券或非法集资。所有所谓的代币交易平台不应(i)从事任何带有代币的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交换,(ii)作为中央对手方交易或交易代币或“虚拟货币”,或(iii)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代理或其他服务。公告进一步规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从事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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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网信委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于2021年9月3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中国政府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归类为淘汰行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共中央网信委办公室、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21年9月15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通知》(《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交易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代币发行融资、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严禁和坚决禁止。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居民提供服务的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2025年4月16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其中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指导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项下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根据清单,禁止市场主体投资淘汰类物品。上述法规和政策可能导致中国没有客户购买我们的产品。
中国有关知识产权商标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于1982年8月23日颁布,最后一次修订自2019年11月1日起生效。《中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于2002年8月3日由国务院公布,2014年4月29日修订,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这些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中国的商标法规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涵盖了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书商标在内的注册商标。CNIPA下的商标局负责商标在中国的注册和管理。商标的授予期限为10年,自其注册之日起算。10年期限届满前12个月,申请可将商标再续期10年。
根据商标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 | 未经商标注册人授权,在同一种或类似种类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的商标; |
| ●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 ● | 假冒或者擅自作出注册商标的表示,或者销售注册商标的这种表示;以及 |
| ● | 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并造成损害的。 |
违反商标法的,可以对侵权商品处以罚款、没收、销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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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根据1984年3月12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最后一项修正案自2021年6月1日起生效,以及2001年6月1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其最近一项修正案分别自2024年1月20日起生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可以向中国知识产权局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授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根据中国专利法,在CNIPA完成注册后,申请专利(专利申请)和注册专利的权利可以转让。专利权期限为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15年,自申请日起算。专利权人有义务自专利权授予当年起缴纳年费。未缴纳年费可能导致专利权期限终止。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于1990年9月7日颁布,最后一次修订于2020年11月11日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保护著作权,明确涵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于2001年12月20日公布,2013年1月30日修订,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鼓励软件产业和信息经济发展。在中国,由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发的软件在开发后立即自动受到保护,无论是否已发布。拥有在中国境内首发软件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拥有的软件根据外国人所属国家或其开发商惯常居住地与中国签署的协议或根据中国参与的国际公约在中国受到本条例的保护。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进行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证明,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2002年2月20日,中国国家版权局颁布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后一次修订于2004年7月1日,概述了软件著作权登记以及软件著作权许可登记和转让合同登记的操作程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被授权为条例下的软件登记机构。
集成电路的布局设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由国务院于2001年4月2日颁布,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由受理和审查布图IC设计注册申请的主管部门CNIPA于2001年9月18日颁布,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或统称《布图设计条例》。
根据《布图-设计条例》,由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创作的布图-设计,应符合《布图-设计条例》规定的布图-设计专有权。版式设计权利持有人享有以下专有权:
| (1) | 复制受保护的版式-符合原创性要求的整个或其任何部分的设计;和 |
| (2) | 商业利用受保护的布局-设计,包含受保护布局的IC-设计,或包含此类IC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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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图设计专有权是在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登记后取得的。未经登记的布图设计,不受《布图设计条例》保护。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为自填入登记之日起10年,或自其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被商业利用之日起10年,以较早到期者为准。但是,无论是否已经登记或商业开发,自完成创建之日起15年后,不再受《布局-设计条例》保护。
任何布图设计,自首次在世界任何地方进行商业开发之日起两年内未向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填报注册申请的,不再由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进行注册。
以下行为,未经布图设计权持有人授权,将构成对布图设计的侵权:
| (1) | 复制符合原创性要求的全部或其任何部分受保护的版式设计; |
| (2) | 为商业目的导入、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分发受保护的版面设计、包含此类版面设计的IC或包含此类IC的物品。 |
因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而造成损害的赔偿金额,为侵权人通过侵权获得的利润或者权利被侵权人遭受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域名
互联网域名注册及相关事项主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工信部于2017年8月24日发布的《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于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于2012年6月28日起施行(2014年11月21日废止)的《关于发布实施国家TLD实施细则的公告》(《关于发布实施<国家顶级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系列规定于2019年6月18日生效。域名注册通过根据相关规定设立的域名服务机构办理,申请人注册成功即成为域名持有人。域名争议应提交信息中心授权的机构解决。
中国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于1993年2月22日颁布,分别于2000年7月8日、2009年8月27日和2018年12月29日修订。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生产、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对其考核严格落实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和相应措施。
中国政府鼓励使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和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确保其产品质量达到或超越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对在行使产品质量先进管理和使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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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关生产安全的法律
2002年6月29日颁布的《中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修订版自2021年9月1日起生效,是中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法律。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实体,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安全生产培训、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等相关法律规定。任何无法提供所需安全工作环境的实体不得从事生产活动。不遵守上述规定或限期整改不遵守规定的,可对相关主体处以罚款处罚、暂停经营、停止经营,严重时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
企业所得税
根据全国人大于2007年3月16日颁布、最新修订版自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对境内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均平等适用25%的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不包括非居民企业。对需要中国政府特别支持的高科技企业,可将企业所得税税率降至15%。
根据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或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管理办法》,依照本管理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起三年。该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当按照税务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将其财务报表连同其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创新活动的详细情况留存备查。与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的变更名称或者其他条件(如分立、合并、改制、变更企业)发生重大变更的,该企业应当向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由其在三个月内对该企业进行认定。经此认定,该高新技术企业要么保留其资格,要么被取消资格。对进行更名的企业,由主管部门补发证书,证书编号、有效期不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颁布并自2015年2月3日起施行并于2017年12月29日最后一次修订的公告或7号文,以及2017年10月17日颁布并于2018年6月15日最后一次修订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源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源扣缴问题的公告》)或37号文,非居民企业通过实施非善意商业目的的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和其他财产、中国应税财产以逃避其缴纳企业所得税义务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将该间接转让重新认定为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和其他财产。本公告中的中国应课税财产包括位于中国的中国实体或机构的财产、在中国的房地产以及在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投资,由非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并从该等转让中进行的,应根据中国税法在中国适用企业所得税。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是指非居民公司转让境外企业(不包括在境外注册的中国居民企业)或境外企业的股权或其他类似权利或权益,进而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财产,实际上与直接转让该等中国应税财产具有相同或类似效力。7号文还规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中国应税财产的间接转让将不受上述规定的约束:
| ● | 非居民企业在公开证券交易所买卖同一境外上市公司股票;以及 |
| ● | 如果非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和转让中国应税财产,其所得收益将根据适用的税收协定或安排免于征收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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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根据2024年12月25日公布、202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以及2025年12月25日公布、202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除另有说明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或装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纳税人销售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特定货物,增值税税率为9%;纳税人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增值税税率为6%。简易计税方法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根据《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告》(《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并承担3%以上增值税的,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按17%的固定税率征税后,即征即退政策。
但在实践中,这类一般纳税人应出示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明软件产品系自行开发生产。
中国有关股息分配的法律法规
根据中国全国人大于2019年3月15日颁布并于2020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结构、经营规则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适用法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只能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计利润(如有)中支付股息。此外,中国的外商独资企业亦须每年拨出其各自的税后累积利润(如有的话)的至少10%拨入若干储备基金,除非该等累积储备已达到该等企业注册资本的50%。这些准备金不作为现金股利进行分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支付给符合条件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者的股息可免征企业所得税,支付给外国投资者的股息适用10%的预提税率,但中国政府订立的相关税收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与香港政府于2006年8月21日订立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就收入税避免双重课税及防止逃税的安排(《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避免对所得收益征收双重课税及防止漏税的安排》),或该安排。根据安排,中国公司向香港居民支付的股息适用5%的预扣税率,但前提是该香港居民直接持有中国公司至少25%的股权,如果该香港居民持有中国公司的股权少于25%,则适用10%的预扣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SAT)颁布、自2009年2月20日起施行的《关于实施税务条约分红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实施税收协定分红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如果税务协议另一方的财政居民需要有权就中国居民公司向其支付的股息享有按税务协议规定的税率征税的税务协议待遇,则应满足以下所有要求:(i)获得股息的该财政居民应为税务协议规定的公司;(ii)该财政居民直接拥有的中国居民公司的所有者股权和有表决权的股份达到规定的百分比;(iii)该财政居民在获得股息前12个月内的任何时间直接拥有的中国居民公司的股权达到税务协议规定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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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8月24日颁布并于2009年10月1日生效的《非居民税收协定待遇暂行管理办法》(《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凡接受中国居民企业分红的非居民企业希望享受税收安排下的税收优惠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批准申请。非居民企业未经批准,不得享受税收协议规定的优惠税收待遇。
但《非居民纳税人税收协定待遇暂行管理办法》(《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已由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8月27日颁布的《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废止,该办法于2015年11月1日起生效,最后一次修订于2018年6月15日,凡非居民企业在纳税申报单时可直接享受税收安排项下的税收优惠,并以主管税务机关后续监管为准。
自2020年1月1日起,《非居民纳税人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被2019年10月14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取代,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采取“自行判断资格、申报待遇、留存相关资料备查”等方式办理,非居民纳税人应当保留证明享有红利条款情形下“受益所有人”身份的相关信息。
中国有关劳动的法律法规
根据1994年7月5日颁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最后一次修订于2018年12月29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2007年6月29日颁布、2012年12月28日修订、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劳动合同法》,单位与职工建立雇佣关系的,应当相互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相关法律分别规定了每天和每周的最高工作小时数。此外,相关法律还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各实体应建立和发展职业安全和卫生制度,执行中国政府关于职业安全和卫生的规则和标准,对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和卫生教育,防止工伤事故和减少职业危害。
依照1999年1月22日颁布、2019年3月24日修订的《征收社会保险费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05年12月3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自1998年12月14日起施行的《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4月27日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经2010年12月20日修订,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14日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要求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主管部门登记,为职工提供涵盖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福利计划。
根据2011年7月1日生效并于2018年12月29日最后一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所有职工均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计划和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费。要求所有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计划,必须由用人单位缴费。用人单位需在当地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完成登记。而且,用人单位要及时缴纳全部社会保险。除不可抗力等强制性例外情形外,不得迟缴、减免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缴费征收机构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全部缴纳或者未缴纳,并自缴费到期之日起,按每日0.05%的比例征收滞纳金。该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以相当于逾期金额1 — 3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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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99年4月3日起施行、2002年3月24日和2019年3月24日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企业向住房公积金主管行政中心登记,为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还要求用人单位及时为职工缴纳全部住房基金缴款。用人单位未提交缴存住房公积金登记或者未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开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手续。逾期不办理,用人单位将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缴纳到期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有权责令其整改,不这样做将被法院强制执行。
中国有关外汇的法律法规
外汇
根据国务院1996年1月29日颁布并于2008年8月5日修订的《中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自2008年8月5日起施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其他监管机构发布的各项规定,外币可以通过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两个不同的账户进行兑换或支付。经常项目的支付,包括与商品、贸易和服务相关的外汇交易和其他经常支付,可以不经外管局批准,以人民币和外币之间的换算方式进行,但需遵守包括出示此类交易的相关单证在内的程序要求。资本项目,如直接股权投资、贷款和投资汇回,需要事先获得外管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的批准或登记,才能进行人民币与外币的兑换,并将外币汇出中国境外。
外管局59号文
2012年11月19日,外管局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即外管局59号文,自2012年12月17日起施行,最后修订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外管局59号文对现行外汇手续进行了实质性修订和简化。根据外管局59号文,开立各类特殊目的外汇账户(如投资前费用账户、外汇资金账户、资产变现账户、担保账户)不再需要外管局审批。此外,同一实体的多个资本账户可能在不同省份开立,这在外管局59号文发布之前是不可能的。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合法收益(如利润、股权转让收益、减资、清算和提前归还投资)再投资不再需要外管局的批准或核查,外商投资企业因减资、清算、提前归还或股份转让而发生的购汇、汇出外汇不再需要外管局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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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19号文
2015年3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了《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金结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即外管局19号文,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最后一次修订于2023年3月23日。根据外管局19号文,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本,即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本,实行全权结汇,或者全权结汇。全权结汇是指经当地外汇局确认货币出资权益(或银行进行货币出资记账式登记)并可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进行结算的外商投资企业资本账户中的外汇资本。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的全权结汇比例暂确定为100%。由外汇资本金转换而来的人民币将被保存在指定账户中,如果FIE需要从该账户进一步付款,仍需提供证明文件并与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此外,外管局19号文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使用资金,在企业经营范围内,遵循真实性、自用原则。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金和外商投资企业结汇取得的人民币资本金,不得用于以下目的:
| (1) | 直接或间接用于企业经营范围以外的支付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支付; |
| (2) | 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3) | 直接或间接用于发放人民币委托贷款(经营范围许可的除外)、偿还企业间借款(含第三方垫款)或偿还已转贷给第三方的人民币银行贷款;和 |
| (4) | 支付购买非自用不动产相关费用(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除外)。 |
外管局37号文
2014年7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载体境外投融资和往返投资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企业境外投融资和远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告》),即外管局37号文,自2014年7月4日起施行。根据外管局37号文,外管局及其分支机构对境内居民(包括境内机构和境内居民个人,境内居民个人是指持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军队身份证明或武警部队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以及因经济利益关系未持有任何境内合法身份证明但在中国境内有惯常居所的境外个人)设立特殊目的载体(SPV)实施登记管理。境内居民向SPV出资境内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前,应当向外管局申请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注册境外SPV发生其境内居民个人股东、名称、经营期限等基本信息变更,或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居民个人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股权转让或置换及合并、分立等实质性变更的,SPV应当向外管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变更登记。非上市SPV使用自有股权或期权对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内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公司有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的其他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的,相关境内居民个人可以在行使权利前向外管局申请对该SPV进行外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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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13号文
根据《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相关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或外管局于2015年2月13日颁布、2015年6月1日起施行的外管局13号文,最后一次修订于2019年12月30日,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由银行按照外管局13号文直接审核办理,外管局及其分支机构通过银行对外汇登记进行间接监管。
外管局7号文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所有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同一股权激励计划的个人,应当通过其境内公司,集体委托一家境内机构为其全权办理外汇登记、开户及资金转账转换等相关事宜,并由一家境外机构全权办理个人行使权利等事项,买卖相关股票或股权及划转相关资金。
美国法规
下文阐述了美国与加密货币和加密货币挖矿有关的某些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我们认为这是我们海外业务的关键市场。
据我们所知,目前没有全面的联邦法律将自然人或实体仅仅代表自己在美国合法交易中拥有、出售或交易比特币本身定为非法,前提是任何交易都符合适用法律。尽管如此,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各个州都制定了法律法规,对包括但不限于比特币在内的各类加密货币的提供、销售和传输进行管理,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的法律地位不断演变。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采取的立场是,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属于《商品交易法》涵盖的“商品”,受CFTC监管。2018年3月,美国联邦法院确认CFTC有权将加密货币作为大宗商品进行监管。自该决定以来,CFTC继续通过规则制定、指导和执法行动来维护和行使这一权力。我们的比特币矿机不被设计用于任何期货、期权或衍生品交易或启用欺诈或操纵。然而,如果使用我们产品的任何采矿活动被视为一种欺诈或操纵形式,或者我们的产品以其他方式被用于欺诈或操纵,我们可能会受到与此类使用相关的政府调查、执法行动或私人诉讼。
此外,虽然SEC采取的立场是,比特币、以太币和某些受到重大运营限制的加密货币不是受联邦证券法监管的“证券”,但SEC可能会将其他可开采的加密货币——比特币和以太币除外——视为“证券,因为它们构成SEC“数字资产‘投资合同’分析框架”含义内的“投资合同”,并根据SEC诉W. J. Howey Co.(“Howey测试”)中规定的测试确定。同样有可能的是,根据各州的法律,这类其他加密货币将被视为证券,尽管州监管机构也在根据不断变化的联邦监管环境重新评估他们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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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额外的加密货币归类为证券可能会对我们或我们在美国有业务或涉及美国居民的客户施加重大限制。在美国发行和分销证券通常需要根据《证券法》在SEC注册,并在符合适用的州法律的情况下,在相关的州监管机构注册。如果提供一种可以使用我们的比特币矿机开采的加密货币被视为一种证券,矿工可能会被要求停止开采该加密货币,这将对我们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此外,如果我们被视为为非法分发加密货币提供便利,我们可能会因产品销售而承担责任。此外,即使一种被归类为证券的加密货币是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合法分销的,这种加密货币的矿工也可能被视为法定承销商或受《交易法》监管的“经纪人”,因为他们正在进行这些证券的交易以获得补偿(即采矿奖励)。这样的结果可能会降低我们产品销售的可行性,也可能使我们承担责任。这些发展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严重限制我们业务的未来发展。见“第3项。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面临与持有、使用或开采比特币相关的法律、政治或其他条件或发展相关的风险,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美国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监管“货币服务业务”(“MSB”),其中包括“资金发送者”。FinCEN将货币传输器的定义解释为包括虚拟货币的管理员和交换者,但不包括虚拟货币的“用户”。受保的MSB须遵守《银行保密法》规定的反洗钱合规计划义务,还需遵守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实施的制裁法。国家货币传输和虚拟货币许可法也适用于某些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活动……从历史上看,这些法律法规并未被解释为适用于加密货币挖矿活动,但监管机构的观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我们的活动扩展到挖矿之外,我们可能会受到这些法律法规的约束。这样的结果要么要求我们获得必要的许可或其他同意,和/或可能降低我们产品销售的可行性,还可能使我们承担责任。
2023年1月,众议院成立了首个数字资产金融服务小组委员会,并宣布有意制定数字资产行业监管框架。2023年2月,参议院银行委员会的两党领导层宣布了类似的目标。2025年1月,SEC成立了一个加密工作组,由专员Hester Peirce领导,致力于为加密资产制定一个全面而明确的监管框架。此外,2025年2月20日,SEC宣布成立网络和新兴技术部门,该部门由大约30名欺诈专家和律师组成,专注于打击与网络相关的不当行为,并保护散户投资者免受新兴技术领域不良行为者的侵害。
加密货币挖矿目前不受全面的州或联邦监管框架的约束,但可能会受到一系列法律和监管举措的影响,包括与能源使用、环境影响和金融监管相关的法律和监管举措。2024年1月,SEC批准了一系列现货比特币交易所交易基金(ETF),此后吸引了大量投资。2024年2月,美国能源信息署(EIA)发起了一项为期六个月的调查,以收集加密货币采矿部门内的电力使用数据,其既定目标是评估地域增长趋势和能源来源。在受到法律质疑后,美国能源部暂停了调查,并下令销毁此前收集的数据。尽管环评在2024年7月表示有意重启勘测,但截至本次备案之日,尚未发生正式重启。2025年1月,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发布行政命令,成立总统工作组,专注于数字资产的监管清晰度,并于2025年3月6日签署行政命令,建立比特币战略储备和美国数字资产储备。国会两院的立法机构还宣布成立一个两党工作组,其既定目标是起草监管数字资产的综合立法,并就数字资产公司公平获得金融服务的主题举行了多场听证会。
71
c. |
组织Structure |
我们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没有实质性业务。与许多业务遍布全球的大型跨国公司一样,我们通过遍布全球的多家子公司开展业务,同时我们通过有机增长和/或收购和巩固新业务进行扩张。
以下是截至本年度报告表格20-F日期我们的主要附属公司的名单,以及它们各自的成立日期、成立法团的司法管辖区、主要活动和我们持有的所有权权益:
|
地点 |
|
股权 |
|
||
主要子公司名称 |
合并 |
举行 |
主要活动 |
|||
嘉楠创意全球私人有限公司。 |
新加坡 |
100 |
% |
国际总部,研发IC,国际分销采矿设备及备件 |
||
嘉楠创意(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100 |
% |
集成电路的研发 |
||
杭州迦南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中国杭州 |
|
100 |
% |
集成电路的研发 |
迦南创意有限公司。 |
|
中国北京 |
|
100 |
% |
集成电路的研发 |
廊坊创想科技有限公司 |
|
中国廊坊 |
|
100 |
% |
采矿设备及备件的组装 |
嘉楠康维有限公司。 |
|
中国北京 |
|
100 |
% |
采矿设备及备件的国际分销 |
浙江阿瓦隆科技有限公司 |
|
中国杭州 |
|
100 |
% |
分销采矿设备及备件 |
嘉楠创意(SH)有限公司 |
|
中国上海 |
|
100 |
% |
集成电路的研发 |
嘉楠美国公司。 |
美国 |
100 |
% |
国际分销采矿设备及备件、采矿业务 |
||
迦南创意国际PTE有限公司。 |
|
新加坡 |
|
100 |
% |
采矿业务 |
72
以下图表说明了我们的公司结构,包括上述我们的主要子公司,截至本年度报告表格20-F之日:

d.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有关我们的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讨论,请参阅「 B.业务概览—物业」。
项目4A.未解决的工作人员评论
不适用。
项目5.经营和财务审查及前景
除非另有说明,本节中对我们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适用于我们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信息。您应该阅读以下关于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并结合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本年度报告其他地方包含的相关说明。以下讨论包含基于当前预期的前瞻性陈述,其中涉及风险和不确定性。由于各种因素,包括“项目3”下所述因素,我们的实际结果和选定事件的时间安排可能与这些前瞻性陈述中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
a. |
经营业绩概览 |
我们通过我们专有的ASIC提供高性能计算解决方案。我们拥有强大的ASIC芯片设计能力,其基础是十多年的行业经验以及我们创始人和管理团队的专业知识。我们是少数几家拥有自主设计ASIC的先进技术、建立了领先晶圆代工产能的准入以及经过验证的生产比特币矿机的内部能力的无晶圆厂IC设计公司之一。我们主要将ASIC应用方面的技术和专业知识用于工业比特币矿机,是全球市场上领先的比特币矿机生产商。此外,为了进一步丰富我们的产品供应并实现比特币挖矿的民主化,我们于2024年推出了Avalon Home系列,并于2025年正式将其商业化,这是一种专为个人用户和家庭环境打造的紧凑、节能的挖矿设备新系列。Avalon Home系列代表了我们进入家用矿机市场的第一步,将可靠的哈希率输出与用户友好的界面、低噪音操作和流线型连接相结合。我们相信,我们在ASIC应用方面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使我们在未来的努力中处于有利地位。
73
凭借我们对加密货币行业的深刻理解以及应用于ASIC芯片设计的强大技术,我们打算抓住加密货币行业价值链上的增长机会,以增强我们的产品并实现更稳定的财务业绩。我们通过与某些加密货币矿场和能源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开始了比特币挖矿业务,旨在发展比特币挖矿业务,作为利用比特币生态系统的第二个引擎,并与我们的比特币矿机销售产生协同效应。我们努力提高已部署的挖矿计算能力,并提高充满活力的哈希率,以增强我们的挖矿业务。截至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分别从比特币挖矿业务中产生了34.0百万美元、44.0百万美元和1.132亿美元的收入。
我们在业务和技术能力方面形成了竞争优势,包括以下方面:
| ● | 我们在开发、设计和生产比特币矿机方面的专业知识; |
| ● | 我们对IC设计全流程的掌握; |
| ● | 我们多年积累的将理论研究应用于新产品量产的工程经验; |
| ● | 我们凭借产品实现快速上市的能力,以及我们在区块链应用中成功实现ASIC设计的早期货币化,为我们在技术和资本储备方面提供了早期优势,以追求我们的战略举措; |
| ● | 我们在各个技术领域的突破,以提高ASIC性能,例如低电压和高能效操作以及高计算密度,所有这些都是ASIC用于区块链解决方案的关键特性; |
| ● | 我们拥有我们使用的大部分知识产权,并通过我们长期的ASIC设计经验积累了宝贵的专有技术和多代专有硅数据; |
| ● | 我们与全球领先供应商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这使我们实现了高质量、高良品率和稳定生产; |
| ● | 我们通过利用我们在比特币矿机生产和销售方面的经验,继续发展比特币挖矿业务;以及 |
| ● | 我们向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的能力,包括量身定制的采矿解决方案、能源基础设施稳定器解决方案、算法开发和优化、硬件模块、终端产品和软件服务。 |
影响我们经营业绩的关键因素
我们的业务结果一直受到并预计将继续受到若干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主要包括:
| ● | 比特币挖矿活动的预期经济回报,特别是比特币价格的波动; |
| ● | 区块链技术应用的接受和发展,特别是比特币; |
| ● | 我们产品的性能和成本; |
| ● | 产能; |
| ● | 对研发的投资;和 |
| ● | 监管环境。 |
74
比特币挖矿活动的预期经济回报,特别是比特币价格的波动
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比特币矿机及相关零部件和配件的销售,一般来说,这是由我们的比特币矿机的需求和定价决定的。比特币矿工的购买行为主要是由比特币挖矿的预期经济回报驱动的。此外,我们还从比特币挖矿业务中获得了一部分收入,这也主要是由比特币挖矿的预期经济回报驱动的。比特币价格上涨是一个重要因素,可以提高比特币挖矿活动产生的预期经济回报,刺激我们比特币矿机的需求和平均售价,反之亦然。比特币价格在过去几年中波动较大,并导致我们销售比特币矿机的相应波动。我们预计我们的经营业绩将继续受到比特币价格波动的影响,因为我们收入的很大一部分预计将来自比特币矿机及相关零部件和配件的销售,我们的部分收入预计将来自我们的比特币挖矿业务。未来比特币价格的任何大幅下调都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了比特币价格的波动性之外,其他各种因素,大多超出我们的控制范围,也可能影响比特币挖矿的预期经济回报,其中包括,比特币的总网络哈希率、交易费用、电力成本或其他运营成本的增加、矿机计算能力和效率的提高,以及各种特殊的经济、地缘政治和监管因素。
此外,受比特币价格波动显着影响的需求-供应动态的复杂影响可能会影响库存的价值以及我们在根据(其中包括)比特币矿机的销售和定价预测管理库存时对库存作出的拨备。由于我们通常会增加采购量并为新产品的推出储备成品或我们预计随着平均算力价格的上涨,比特币矿机的需求会激增,比特币价格的显着下降可能会导致预期销售价格降低和库存过多,进而导致此类库存的减值损失。例如,随着2023年至2024年比特币价格波动,我们经历了比特币矿机市场的低需求和压制定价,导致了显着的库存减记、预付款减记和库存采购承诺拨备。尽管整个2025年比特币价格持续波动持续影响市场需求,但随着我们优化库存水平和销售策略,对我们库存的影响逐渐缓和。因此,我们在2023、2024和2025年分别记录了1.902亿美元、1.006亿美元和1860万美元的存货减记、预付款减记和存货采购承诺拨备。如果未来比特币价格大幅下跌,我们可能会再次进行类似的减记。如果我们能够以高于其账面价值的价格出售此类存货,我们的毛利也可能因此类减记而被夸大。
区块链技术应用,尤其是比特币的受理与发展
我们目前的区块链应用程序是为比特币挖矿而设计的。2023年,我们来自比特币矿机及相关零部件和配件销售的收入分别为1.759亿美元、2024年的2.223亿美元、2025年的4.126亿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分别从比特币挖矿业务产生了34.0百万美元、44.0百万美元和1.132亿美元的收入。区块链技术和加密货币市场,特别是比特币市场的任何不利发展,都会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比特币市场还可能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i)关于加密货币去中心化性质的不同看法,(ii)接受加密货币作为投资工具以及支付货币,(iii)与比特币竞争的加密货币,以及(iv)比特币算法和挖矿机制的变化。
我们产品的性能和成本
我们的比特币矿机的定价和需求与其性能密切相关。一般来说,更先进的制程技术可以适应生产功率效率更高的ASIC的设计。新工艺和设计技术的引入,也使得我们能够逐步降低算力相当的ASIC的生产成本。然而,这种工艺技术的应用也要求高昂的初始设置成本,特别是当新的生产技术首次可用时,这意味着更高的单位成本。因此,我们使用最先进制程技术的新一代ASIC将需要实现强劲的销售,以证明新生产技术的初始设置成本是合理的,并保持我们的盈利能力。同时,随着IC代工厂最先进的生产能力爬坡,IC制造最初的高单位成本也可能下降,这将可能转化为更低的制造成本,并对我们的业务、运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75
产能
作为一家无晶圆厂IC设计公司,我们将IC的制造过程外包给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我们将测试和封装过程外包给第三方测试和封装合作伙伴。我们与数量有限的此类生产合作伙伴密切合作。例如,在2025年,我们的比特币矿机业务主要依赖两家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我们无法保证他们能够满足我们的制造要求或产能,或者他们不会提高价格。此外,我们的最终测试良率既是由我们开发的产品设计,也是我们第三方代工伙伴的工艺技术的函数。如果我们的任何第三方代工合作伙伴在生产过程中遇到制造效率低下或遇到中断、错误或困难,我们可能无法实现可接受的最终测试良率或遇到产品交付延迟。见“第3项。关键信息-D.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流片失败或未能实现我们ASIC的预期最终测试收益率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和满足生产时间表的能力,以及对我们的产品进行有竞争力的定价的能力,高度依赖于我们的第三方生产合作伙伴。如果我们的生产合作伙伴无法满足我们的产能要求或及时交付符合我们质量标准的产品,我们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还可能在生产过程的早期阶段产生大量现金流出,因为我们需要向我们的一些第三方生产合作伙伴预付款项,以事先确保他们的产能,这可能会影响我们的流动性状况。此外,我们的第三方生产合作伙伴未能及时履行其义务可能会使我们面临交易对手风险,并使我们难以或不可能履行客户的订单,这将损害我们的声誉并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研发投入
我们是一家无晶圆厂IC设计公司。我们设计高质量ASIC的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对研发的持续投资,我们的经营业绩受到相关费用的影响。从历史上看,我们在研发方面进行了大量投资,以建立和增强我们的竞争优势,我们需要继续将资源用于研发活动,以便(i)为比特币挖矿应用设计和开发新的或增强的ASIC,以及(ii)扩大我们的产品供应并渗透到新的应用市场,特别是需要高性能和强大计算能力的ASIC应用市场。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可以继续保持非常成功的流片率。流片不成功将显著增加我们的研发费用。我们为比特币挖矿设计和开发新的或增强的ASIC以及为其他具有市场潜力的应用程序设计和开发ASIC以及保持高流片率的能力将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监管环境
从历史上看,我们的比特币矿机有很大一部分卖给了位于中国的客户。由于中国监管环境的不利变化,我们已扩展至全球市场,我们向中国以外的客户(例如北美、非洲、东南亚和欧洲的客户)销售所产生的收入占我们于2025年销售比特币矿机及相关零部件和配件所产生的总收入的58.9%。因此,我们需要确保我们遵守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具有重要意义的各个司法管辖区与我们的业务相关的现有和未来法律法规。见“第3项。关键信息-D.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面临与持有、使用或开采比特币相关的法律、政治或其他条件或发展相关的风险,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如果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政府改变其政策或法规,以阻止或限制比特币或加密货币的发展,比特币的价格和对我们矿机的需求以及其他加密货币相关业务的未来发展将减少或失败,我们的业务运营和财务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因此,我们遵守政府政策和法规以及预测和应对政府政策和法规的潜在变化的能力将对我们的业务运营和我们的整体运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76
运营结果的关键组成部分
收入
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比特币矿机的销售和挖矿业务。
下表列出我们在所示期间按服务划分的收入细目,每一项均以绝对金额和占总收入的百分比表示: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2023 |
2024 |
2025 |
||||||||||
|
美元 |
|
% |
|
美元 |
|
% |
|
美元 |
|
% |
|
(百万,百分比除外) |
||||||||||||
产品收入 |
|
176.9 |
83.6 |
223.2 |
82.9 |
413.8 |
78.1 |
|||||
采矿收入 |
|
34.0 |
16.1 |
44.0 |
16.3 |
113.2 |
21.4 |
|||||
其他收入 |
|
0.6 |
0.3 |
2.1 |
0.8 |
2.7 |
0.5 |
|||||
合计 |
|
211.5 |
|
100.0 |
269.3 |
|
100.0 |
|
529.7 |
|
100.0 |
|
注意事项:
| (1) | Our比特币矿机产品收入为主要是归因于比特币矿机的销售,其余由比特币挖矿相关零部件和配件组成。 |
我们的收入主要受出售的总算力及其平均售价的影响。我们的比特币矿机的平均销售价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主要受比特币矿机的供需、比特币价格和比特币挖矿活动的预期经济回报以及矿机性能的影响。比特币价格和比特币挖矿活动的预期经济回报可能会显着影响矿机的需求,进而影响比特币矿机的平均售价。有关影响比特币挖矿活动经济回报的因素和市场需求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影响我们运营结果的关键因素”。特别是,比特币价格在短时间内的大幅波动,可以显著扭转比特币矿机在特定时间段内平均售价的趋势。下表列出了我们的比特币矿机在所示期间以算力表示的已售总算力和平均售价: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2023 |
2024 |
2025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
计算 |
计算 |
计算 |
||||||||||||||||
动力 |
平均售价每 |
动力 |
平均售价每 |
动力 |
平均售价每 |
|||||||||||||
|
收入 |
|
已售 |
|
塔什 |
|
收入 |
|
已售 |
|
塔什 |
|
收入 |
|
已售 |
|
塔什 |
|
|
美元在 |
|
塔什/s |
|
美元 |
美元在 |
塔什/s |
美元 |
美元在 |
塔什/s |
美元 |
|||||||
百万 |
百万 |
百万 |
||||||||||||||||
A12系列(1) |
|
65.0 |
|
9,395,024 |
|
6.9 |
|
6.6 |
|
2,150,639 |
3.1 |
|
0.1 |
|
38,759 |
3.5 |
||
A13系列(2) |
108.7 |
10,191,183 |
10.7 |
49.7 |
9,055,356 |
5.5 |
5.3 |
1,319,833 |
4.0 |
|||||||||
A14系列(3) |
— |
— |
— |
108.6 |
10,769,013 |
10.1 |
12.3 |
1,664,884 |
7.4 |
|||||||||
A15系列(4) |
— |
— |
— |
47.3 |
3,911,913 |
12.1 |
369.0 |
31,995,867 |
11.5 |
|||||||||
合计 |
173.7 |
19,586,207 |
8.9 |
212.2 |
25,886,921 |
8.2 |
386.7 |
35,019,343 |
11.0 |
|||||||||
注意事项:
(1) |
主要包括我们的A1246和A1266比特币矿机。 |
(2) |
主要包括我们的A1326和A1346比特币矿机。 |
(3) |
主要包括我们的A1446和A1466比特币矿机。 |
(4)主要包括我们的A1566比特币矿机。
77
收入成本
我们的收入成本包括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生产合同制造商的成本、劳动力成本、运输和装卸成本、制造和工装设备折旧、仓储成本以及存货减记、预付款减记和存货采购承诺拨备以及税金附加。下表列出了所示年份我们的收入成本细目,以绝对金额和占总收入成本的百分比表示。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2023 |
2024 |
2025 |
||||||||||
|
美元 |
|
% |
|
美元 |
|
% |
|
美元 |
|
% |
|
(百万,百分比除外) |
||||||||||||
产品成本 |
|
368.1 |
|
81.4 |
|
301.3 |
|
85.2 |
|
360.2 |
|
73.7 |
产品成本剔除减记影响 |
305.1 |
67.4 |
369.8 |
104.6 |
365.7 |
74.9 |
||||||
存货减记、预付款项减记及存货采购承诺准备 |
|
190.2 |
|
42.1 |
|
100.6 |
|
28.5 |
|
18.6 |
|
3.8 |
转移存货减记和预付款项减记 |
|
(127.2) |
|
(28.1) |
|
(169.1) |
|
(47.8) |
|
(24.1) |
|
(4.9) |
采矿成本 |
81.8 |
18.1 |
51.5 |
14.6 |
126.0 |
25.8 |
||||||
采矿的直接成本 |
28.4 |
6.3 |
29.0 |
8.2 |
85.4 |
17.5 |
||||||
折旧 |
53.4 |
11.8 |
22.5 |
6.4 |
40.6 |
8.3 |
||||||
其他费用 |
2.4 |
0.5 |
0.8 |
0.2 |
2.3 |
0.5 |
||||||
总收入成本 |
|
452.3 |
|
100.0 |
|
353.6 |
|
100.0 |
|
488.5 |
|
100.0 |
从历史上看,我们产品成本的成分相对权重保持相对稳定,没有考虑存货减记、预付款减记和存货采购承诺拨备。由于我们采用无晶圆厂模式,合同制造和原材料成本是我们产品成本的最大组成部分。展望未来,随着我们继续我们的无晶圆厂模式,我们预计在不考虑存货减记、预付款减记和存货采购承诺拨备的情况下,产品成本组成部分的相对权重不会发生任何重大变化。
当我们确定我们不太可能以或高于其成本的价格出售我们的库存时,我们会进行库存减记、预付款减记和库存采购承诺拨备。减记金额是我们存货成本与存货预计变现价值之间的差额,受比特币价格和市场需求变化的影响较大。随着2023年至2024年比特币价格波动,我们经历了比特币矿机市场的低需求和压制定价,导致了显着的库存减记、预付款减记和库存采购承诺拨备。尽管整个2025年比特币价格持续波动持续影响市场需求,但随着我们优化库存水平和销售策略,对我们库存的影响逐渐缓和。因此,我们在2023、2024和2025年分别记录了1.902亿美元、1.006亿美元和1860万美元的存货减记、预付款减记和存货采购承诺拨备。展望未来,如果我们能够以高于成本的价格出售这些存货,这些机器的销售成本将扣除此类减记,这反过来将产生增加我们期内毛利的效果。
78
下表列出了我们的比特币矿机的平均销售成本,不包括库存减记的转移,以算力表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2023 |
2024 |
2025 |
||||||||||
合计 |
销售 |
合计 |
销售 |
合计 |
销售 |
|||||||
计算 |
成本每 |
计算 |
成本每 |
计算 |
成本每 |
|||||||
已售电力 |
塔什 |
已售电力 |
塔什 |
已售电力 |
塔什 |
|||||||
|
塔什/s |
|
美元 |
|
塔什/s |
|
美元 |
|
塔什/s |
|
美元 |
|
A12系列(1) |
9,395,024 |
18 |
2,150,639 |
18 |
38,759 |
20 |
||||||
A13系列(2) |
10,191,183 |
15 |
9,055,356 |
14 |
1,319,833 |
14 |
||||||
A14系列(3) |
— |
— |
10,769,013 |
11 |
1,664,884 |
10 |
||||||
A15系列(4) |
— |
— |
3,911,913 |
12 |
31,995,867 |
10 |
||||||
合计 |
|
19,586,207 |
|
16 |
|
25,886,921 |
|
13 |
|
35,019,343 |
|
10 |
注意事项:
(1) |
主要包括我们的A1246和A1266比特币矿机。 |
(2) |
主要包括我们的A1326和A1346比特币矿机。 |
(3) |
主要包括我们的A1446和A1466比特币矿机。 |
(4)主要包括我们的A1566比特币矿机。
一般来说,由于初始设置成本,我们倾向于在生命周期早期使用新实施的工艺技术的比特币矿机每塔什产生更高的生产成本。随着同代加工技术的成熟,我们还能够优化我们的设计,这可以为较新的产品带来更低的每Thash成本。我们的比特币矿机每个单元安装的ASIC数量也影响了我们比特币矿机的单位生产成本。其他零配件的成本也会影响我们的生产成本。
毛利(亏损)及毛利(亏损)利润率
我们的毛利(亏损)和毛利(亏损)利润率主要受到比特币价格的影响,这对我们产品的平均售价有显着影响,在较小程度上也影响到我们比特币矿机的平均单位生产成本。2023年和2024年,我们的毛损分别为2.408亿美元和8430万美元。2025年,我们的毛利润为4120万美元。随着比特币价格在2022年下半年再次下跌,我们的比特币矿机需求和平均售价下降,从而导致2023年比特币矿机收入下降。由于比特币价格在2023年至2024年期间波动,我们继续经历比特币矿机市场的低需求和低价格,因此录得毛损。2025年,我们录得毛利,主要是由于比特币价格上涨和市场状况改善推动我们产品的平均售价上升。我们记录的存货减记、预付款减记和存货采购承诺拨备分别为2023年1.902亿美元、2024年1.006亿美元和2025年1860万美元。
79
营业费用
我们的运营费用包括研发费用、销售和营销费用以及一般和管理费用。下表列出了所列期间我们运营费用的构成部分,包括绝对金额和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2023 |
2024 |
2025 |
||||||||||
|
美元 |
|
% |
|
美元 |
|
% |
|
美元 |
|
% |
|
研发费用 |
|
64.9 |
|
30.7 |
|
61.3 |
|
22.8 |
|
63.1 |
|
11.9 |
-股权激励费用计入研发费用 |
|
9.1 |
|
4.3 |
|
7.3 |
|
2.7 |
|
4.7 |
|
0.9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
8.2 |
|
3.9 |
|
5.7 |
|
2.1 |
|
13.6 |
|
2.6 |
-包含在销售和营销费用中的股份补偿费用 |
|
0.2 |
|
0.1 |
|
0.2 |
|
0.1 |
|
0.2 |
|
0.0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
71.2 |
|
33.6 |
|
71.7 |
|
26.6 |
|
68.1 |
|
12.9 |
-以股份为基础的补偿开支计入一般及行政开支 |
|
32.5 |
|
15.4 |
|
23.2 |
|
8.6 |
|
17.6 |
|
3.3 |
财产、设备和软件减值 |
21.1 |
10.0 |
11.3 |
4.2 |
10.2 |
1.9 |
||||||
加密货币减值 |
4.7 |
2.2 |
— |
— |
— |
— |
||||||
处置财产、设备和软件的收益 |
— |
— |
7.2 |
(2.7) |
1.6 |
(0.3) |
||||||
合计 |
|
170.1 |
|
80.4 |
|
142.8 |
|
53.0 |
|
153.4 |
|
29.0 |
研发费用。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包括股份报酬)、咨询和承包商费用、测试和工装材料以及与研发相关的其他费用。基本上我们所有的研发费用都与开发新产品和服务以及改进现有产品和服务有关。
销售和营销费用。销售和营销费用主要包括销售和营销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包括基于股份的薪酬)、推广和营销费用以及与销售和营销相关的其他费用。
一般及行政开支。一般及行政开支主要包括一般及行政人员的薪金及福利(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租金开支及折旧、可疑应收款项备抵、一般办公开支及专业服务费。
财产、设备和软件减值。每当有事件或变化表明资产的账面值可能无法收回时,我们都会对财产、设备和软件进行减值审查。物业、设备和软件的可收回性是通过将物业、设备和软件的账面值与资产预期产生的未折现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比较来衡量的。如该等财产、设备及软件被视为减值,则按资产账面值超过其公允价值的金额计量拟确认的减值。
加密货币减值。由于自2024年1月1日起采用ASU2023-08,我们根据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以截至每个报告期的公允价值计量加密货币。在采用ASU2023-08之前,拟确认的加密货币减值按加密货币账面值超过加密货币公允价值的金额计量。加密货币的可收回金额基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成本。加密货币的公允价值采用区块链用户认可的加密货币平台网站上的报价确定。
财产、设备和软件处置收益。处置财产、设备和软件的收益为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相关资产账面值之间的差额。
80
税收
开曼群岛
开曼群岛目前不对基于利润、收入、收益或增值的个人或公司征税,也不存在遗产税或遗产税性质的税收。除印花税可能适用于在开曼群岛管辖范围内或在执行后带入开曼群岛管辖范围内的文书外,开曼群岛政府没有征收可能对我们具有重大意义的其他税款。此外,开曼群岛不对股息支付征收预扣税。
香港、新加坡和美国
我们在香港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须就最多200万港元的利润按8.25%的税率征收香港利得税,余下则须按16.5%的税率征收。我们在新加坡和美国的子公司分别适用17.0%和21.0%的所得税率。由于我们在呈列期间并无在香港、新加坡及美国附属公司赚取或派生的应课税利润,故并无征收香港、新加坡及美国的利润或所得税。从中国子公司获得的股息收入无需缴纳香港、新加坡和美国的利润或所得税。
中国
2007年3月,中国全国人大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最后一次修正是在2018年12月29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根据中国境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组建且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位于中国境内的企业可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因此须按其全球收入的25%的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进一步界定了“事实管理主体”一词,即对企业的业务、人员、账户和财产实行实质性、全局性管理和控制的管理主体。
虽然我们目前不认为我们公司或我们的任何海外子公司是中国居民企业,但存在中国税务机关可能将我们公司或我们的任何海外子公司视为中国居民企业的风险,因为我们管理团队的绝大多数成员以及我们部分海外子公司的管理团队位于中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或适用的海外子公司(视情况而定),将按全球收入25%的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如果中国税务机关认定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为中国企业所得税目的的“居民企业”,可能会产生若干不利的中国税务后果。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于支付给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投资者的股息,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或营业地点,或者有该设立机构或营业地点但股息与该设立机构或营业地点没有有效联系的,在该股息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范围内,适用10%的中国预扣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位于中国的实体的累计赤字总额为156,037美元。我们计划无限期地将这些子公司赚取的未分配收益再投资于它们在中国的运营。因此,截至2025年12月31日,没有为这类子公司的未分配收益计提预提所得税。
此外,该等投资者转让股份所实现的任何收益也须按10%的税率缴纳中国税款,前提是该等收益被视为源自中国境内的收入。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就我们的普通股或ADS支付的股息,以及转让我们的普通股或ADS实现的任何收益,可能会被视为来自中国境内来源的收入,并可能因此被中国征税。
此外,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支付给非中国居民的个人投资者的股息以及此类投资者转让ADS或普通股实现的任何收益可能需要按现行20%的税率缴纳中国税款(在股息的情况下,可能会从源头上扣缴)。根据中国与其他司法管辖区之间适用的税收协定或税收安排,任何中国的税务责任可能会减少。如果我们或我们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任何子公司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则不清楚ADS或普通股的持有人是否能够主张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订立的所得税条约或协议的利益。
81
根据《中国增值税法》和《中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属于增值税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除另有说明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或装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纳税人销售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特定货物,增值税税率为9%;纳税人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增值税税率为6%。简易计税方法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根据《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告》,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承担增值税3%以上的,按13%的定额税率征税后,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但在实践中,这类一般纳税人应出示软件产品登记证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证明软件产品是自己研发生产的。
我们还须就我们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按约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减去我们已经支付或承担的任何可扣除的增值税。根据中国法律,我们还需缴纳增值税附加税。
最近的会计公告
近期发布的与我们相关的会计公告清单载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载于本年度报告其他地方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长期资产的使用寿命
我们持续评估长期资产的估计使用寿命。在2026年第一季度,我们根据采矿设备的历史和当前使用情况以及行业趋势和做法,修订了采矿设备的使用寿命,从1.5年改为2年。预计使用寿命的这一变化将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入账,预期从2026财年开始。根据相关采矿设备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账面金额,我们预计这一估计变动的影响将是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折旧费用减少约5,788美元。
82
经营成果
下表列出了我们在所示期间的综合经营业绩摘要。这些信息应与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本年度报告其他地方包含的相关说明一起阅读。任何时期的经营业绩并不一定代表未来任何时期可能出现的预期结果。
|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2023 |
2024 |
2025 |
||||
|
美元 |
|
美元 |
|
美元 |
|
(百万) |
||||||
收入 |
|
|
|
|
|
|
产品收入 |
|
176.9 |
|
223.2 |
|
413.8 |
采矿收入 |
|
34.0 |
|
44.0 |
|
113.2 |
其他收入 |
|
0.6 |
|
2.1 |
|
2.7 |
总收入 |
|
211.5 |
|
269.3 |
|
529.7 |
产品成本 |
(368.1) |
(301.3) |
(360.2) |
|||
采矿成本 |
(81.8) |
(51.5) |
(126.0) |
|||
其他费用 |
(2.4) |
(0.8) |
(2.3) |
|||
收入成本 |
|
(452.3) |
|
(353.6) |
|
(488.5) |
毛(亏损)利润 |
|
(240.8) |
|
(84.3) |
|
41.2 |
营业费用 |
|
|
|
|
|
|
研发费用 |
|
(64.9) |
|
(61.3) |
|
(63.1)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
(8.2) |
|
(5.7) |
|
(13.6)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
(71.2) |
|
(71.7) |
|
(68.1) |
财产、设备和软件减值 |
(21.1) |
(11.3) |
(10.2) |
|||
加密货币减值 |
(4.7) |
— |
— |
|||
处置财产、设备和软件的收益 |
— |
7.2 |
1.6 |
|||
总营业费用 |
|
(170.1) |
|
(142.8) |
|
(153.4) |
经营亏损 |
|
(410.9) |
|
(227.1) |
|
(112.2) |
利息收入 |
|
1.0 |
|
0.5 |
|
0.3 |
利息支出 |
— |
(0.5) |
(2.0) |
|||
加密货币公允价值变动 |
— |
42.4 |
(11.4) |
|||
衍生工具以外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
(10.9) |
|
20.6 |
|
(46.6) |
金融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 |
17.6 |
(9.5) |
|||
可转换优先股公允价值超额 |
(59.2) |
(50.7) |
(28.2) |
|||
汇兑收益(亏损),净额 |
|
12.3 |
|
14.1 |
|
(3.5) |
其他收入,净额 |
|
2.2 |
|
10.8 |
|
5.6 |
所得税费用前亏损 |
|
(465.5) |
|
(172.3) |
|
(207.5) |
所得税优惠(费用) |
|
51.3 |
|
(77.5) |
|
(2.8) |
净亏损 |
|
(414.2) |
|
(249.8) |
|
(210.3) |
外币换算调整,净额税 |
|
(6.9) |
|
(13.5) |
|
0.8 |
综合亏损总额 |
|
(421.1) |
|
(263.3) |
|
(209.5)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比较
收入。我们的收入从2024年的2.693亿美元增长96.7%至2025年的5.297亿美元,这主要是由于产品收入从2024年的2.232亿美元增加到2025年的4.138亿美元,这是由于销售的算力增加和我们产品的平均售价增加,以及采矿收入从2024年的44.0百万美元增加到2025年的1.132亿美元,这是由于带电采矿算力和比特币平均价格的增加。
收入成本。我们的收入成本从2024年的3.536亿美元增长38.2%至2025年的4.885亿美元,这主要是由于产品成本和采矿成本的增加,这部分被存货减记、预付款减记和存货采购承诺拨备的减少所抵消,从2024年的1.006亿美元减少到2025年的1860万美元。
毛利(亏损)。由于上述原因,我们在2025年录得4120万美元的毛利润,而2024年的毛亏损为8430万美元。
83
运营费用。我们的总运营费用从2024年的1.428亿美元增长7.4%至2025年的1.534亿美元。
研发费用。我们的研发费用从2024年的6130万美元增长2.9%至2025年的6310万美元。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员工成本增加了390万美元,部分被基于股份的薪酬减少了260万美元所抵消。由于上述情况,以及收入的显著增长,我们的研发费用占收入的百分比从2024年的22.8%下降到2025年的11.9%。
销售和营销费用。我们的销售和营销费用从2024年的570万美元增长138.6%至2025年的1360万美元。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员工成本增加了780万美元。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销售和营销费用占我们收入的百分比从2024年的2.1%增加到2025年的2.6%。
一般及行政开支。我们的一般和管理费用从2024年的7170万美元下降5.0%至2025年的6810万美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减少了560万美元,可疑应收款项备抵减少了270万美元,专业服务费减少了140万美元,这部分被员工成本增加690万美元所抵消。由于上述情况,以及我们的收入增加,我们的一般及行政开支占收入的百分比由2024年的26.6%下降至2025年的12.9%。
财产、设备和软件减值。我们的财产、设备和软件减值从2024年的1130万美元减少至2025年的1020万美元,主要是由于账面价值超过采矿设备公允价值的金额减少。
财产、设备和软件处置收益。我们处置财产、设备和软件的收益从2024年的720万美元降至2025年的160万美元。
利息收入。我们的利息收入从2024年的50万美元下降40.0%至2025年的30万美元。
利息支出。我们的利息支出从2024年的50万美元增加到2025年的20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有担保定期贷款的增加和更高的利率。
加密货币公允价值变动及金融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我们的加密货币公允价值变动和金融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在2025年分别产生了1140万美元和950万美元的亏损,而2024年则产生了4240万美元和1760万美元的收益,主要是由于2025年的比特币价格波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持有公允价值为8330万美元的加密货币资产和合计公允价值为8780万美元的加密货币应收款项。加密货币资产主要包括我们拥有的749.9个比特币和作为客户存款收到的63.4个比特币。加密货币应收款包括为有担保定期贷款质押的900.0比特币和转入固定期限产品的100.0比特币。
衍生工具以外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我们在2025年衍生工具以外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了4660万美元的亏损,而2024年的收益为2060万美元,主要是由于优先股融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可转换优先股公允价值超额。由于优先股融资的公允价值超过收益,我们在2025年的可转换优先股公允价值超额产生了2820万美元,而2024年为5070万美元。
汇兑收益(损失),净额。由于汇率波动对我们非美元计价资产和负债的影响,我们在2025年的外汇损失为350万美元,而2024年的收益为1410万美元。
其他收入,净额。2025年,我们的其他收入净额为560万美元,而2024年为1080万美元。
所得税费用前亏损。我们在2025年录得所得税费用前亏损2.075亿美元,而2024年的所得税费用前亏损为1.723亿美元。
所得税费用。2025年我们的所得税费用为280万美元,而2024年为7750万美元。2025年的所得税费用主要是由于与某些盈利子公司相关的税收。
84
净亏损。由于上述原因,我们在2025年录得净亏损2.103亿美元,而2024年的净亏损为2.498亿美元。
外币换算调整,扣除零税。我们在2025年录得80万美元的正外币换算调整,扣除零税,而2024年的负调整为1350万美元,主要是由于汇率波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比较
收入。我们的收入从2023年的2.115亿美元增长27.3%至2024年的2.693亿美元,这主要是由于销售的总算力从2023年的1960万塔什增加到2024年的2600万塔什。
收入成本。我们的收入成本从2023年的4.523亿美元下降21.8%至2024年的3.536亿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存货减记、预付款减记和存货采购承诺拨备从2023年的1.902亿美元下降至2024年的1.006亿美元。
毛损失。由于上述原因,我们在2024年录得8430万美元的毛亏损,而2023年的毛亏损为2.408亿美元。
运营费用。我们的总运营费用从2023年的1.701亿美元下降16.0%至2024年的1.428亿美元。
研发费用。我们的研发费用从2023年的6490万美元下降5.5%至2024年的6130万美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员工成本减少了490万美元,股份薪酬减少了180万美元,部分被与新产品相关的开发费用增加了300万美元所抵消。由于上述情况,以及我们收入的增加,我们的研发费用占收入的百分比从2023年的30.7%下降到2024年的22.8%。
销售和营销费用。我们的销售和营销费用从2023年的820万美元下降30.5%至2024年的570万美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费用减少了300万美元。由于上述情况,以及我们收入的增加,我们的销售和营销费用占我们收入的百分比因此从2023年的3.9%下降到2024年的2.1%。
一般及行政开支。我们的一般和管理费用从2023年的7120万美元增长0.7%至2024年的7170万美元。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销售加密货币的收益减少了940万美元,专业服务费增加了300万美元,部分被因股份奖励授予和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单位减少而导致的股份薪酬减少940万美元以及员工成本减少350万美元所抵消。由于上述情况,以及我们的收入增加,我们的一般和行政费用占收入的百分比从2023年的33.6%下降到2024年的26.6%。
财产、设备和软件减值。我们对财产、设备和软件的减值从2023年的2110万美元减少至2024年的1130万美元,原因是账面价值超过采矿设备公允价值的金额减少。
加密货币减值。由于采用ASU2023-08,我们在2024年对加密货币的减值为零,而2023年为470万美元。
财产、设备和软件处置收益。我们在处置财产、设备和软件方面的收益从2023年的零百万美元增加到2024年的720万美元,原因是增加了对自用矿机的处置。
利息收入。我们的利息收入从2023年的1.0百万美元减少50.0%至2024年的0.5百万美元,主要是由于存款本金减少和利率降低。
利息支出。我们的利息支出从2023年的零增加到2024年的5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有担保定期贷款的增加。
85
加密货币公允价值变动及金融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我们的加密货币公允价值变动和金融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分别从2023年的零增加到2024年的4240万美元和1760万美元。由于采用ASU2023-08,我们的加密货币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ASC 820。我们的加密货币的公允价值变动记入加密货币的公允价值变动,我们的加密货币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变动记入金融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们持有公允价值为6180万美元的加密货币资产和合计公允价值为6960万美元的加密货币应收款。加密货币资产主要包括我们拥有的56 2.3个比特币和作为客户存款收到的79.3个比特币。加密货币应收款包括为有担保的定期贷款质押的600枚比特币、转入固定期限产品的100.3枚比特币以及为专业服务预付的30枚比特币。
衍生工具以外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由于2024年发行的优先股融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我们的衍生工具以外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在2024年产生了2060万美元的收益,而2023年则产生了1090万美元的亏损。
可转换优先股公允价值超额。由于优先股融资的公允价值超过收益,我们在2024年的可转换优先股公允价值超额产生了5070万美元,而2023年为5920万美元。
外汇收益。由于货币波动对我们非美元计价资产和负债的影响,我们的外汇收益从2023年的1230万美元增加14.6%至2024年的1410万美元。
其他收入,净额。由于解除付款义务,我们的其他收入净额在2024年为1080万美元,而2023年为220万美元。
所得税费用前亏损。我们在2024年录得1.723亿美元的所得税费用前亏损,而2023年则录得4.655亿美元的所得税费用前亏损。
所得税费用(收益)。2024年我们的所得税费用为7750万美元,而2023年的所得税优惠为5130万美元。2024年的所得税费用主要是由于为7840万美元的某些税收亏损结转计提的估值备抵。
净亏损。由于上述原因,我们在2024年录得净亏损2.498亿美元,而2023年的净亏损为4.142亿美元。
外币换算调整,扣除零税。我们在2024年和2023年分别录得1350万美元和690万美元的负外币换算调整,扣除零税,主要是由于汇率波动。
b. |
流动性和资本资源 |
从历史上看,我们流动性的主要来源是业务运营产生的现金、股东的股权贡献、长期贷款和从资本市场筹集资金,这些资金在历史上足以满足我们的营运资金和资本支出需求。在2024年和2025年,我们通过我们的全资子公司与不相关的第三方贷方签订了六项担保贷款协议,获得的贷款收益总额约为6980万美元。贷款的年利率介乎2.5%至6.75%,期限为18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上述贷款有关的利息开支分别为0.5百万美元及2.0百万美元。我们近期的融资活动请见“公司信息— A.公司历史与发展”和“第10项。附加信息— C.材料合同。”
8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拥有现金8080万美元。
我们相信,我们现有的现金和来自经营活动、从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和销售加密货币的预期现金流将足以满足我们在未来12个月的正常业务过程中的预期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支出。我们可能会决定通过额外的股权和债务融资来增强我们的流动性头寸或增加我们未来投资的现金储备。增发和出售额外股权将导致对我们股东的进一步稀释。发生债务将导致固定债务增加,并可能导致经营契约限制我们的经营。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如果有的话,将以我们可以接受的金额或条款提供融资。然而,如果我们遇到业务状况或其他发展的变化,或者如果我们发现并希望寻求投资、收购、资本支出或类似行动的机会,我们可能在未来需要额外的现金资源。如果我们确定我们的现金需求超过了我们当时手头的现金数量,我们可能会寻求发行股票或债务证券或获得信贷便利。
我们管理营运资金的能力,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资产和负债以及应计负债,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现金流量汇总
下表列出了我们在所示期间的现金流量摘要: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2023 |
2024 |
2025 |
||||
|
美元 |
|
美元 |
|
美元 |
|
(百万) |
||||||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
(123.6) |
|
(199.3) |
|
(261.1) |
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39.6 |
|
61.0 |
|
56.7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90.0 |
|
139.7 |
|
197.9 |
现金增加/(减少)净额 |
|
6.0 |
|
1.4 |
|
(6.5)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11.4) |
|
(1.1) |
|
(9.2) |
年初现金 |
|
101.6 |
|
96.2 |
|
96.5 |
年末现金 |
|
96.2 |
|
96.5 |
|
80.8 |
经营活动
2025年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为2.611亿美元。我们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与我们的净亏损2.103亿美元之间的差额的主要项目是衍生工具以外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4660万美元和可转换优先股的公允价值超出2820万美元。
2024年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为1.993亿美元。我们用于经营活动的净现金与净亏损2.498亿美元之间的差额的主要项目是1.006亿美元的存货减记和预付款减记,超出可转换优先股公允价值的5070万美元,部分被1.293亿美元的存货增加所抵消。
2023年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为1.236亿美元。我们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净额与净亏损4.142亿美元之间的差额的主要项目是1.902亿美元的存货减记、预付款减记和存货采购承诺准备金,1.225亿美元的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以及5920万美元的可转换优先股公允价值超出,部分被1.237亿美元的存货增加所抵消。
投资活动
2025年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567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出售加密货币的收益为9310万美元,被购买财产、设备和软件的2460万美元以及购买加密货币的1240万美元所抵消。
87
2024年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610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出售加密货币的收益7150万美元和处置财产、设备和软件的收益880万美元,被购买财产、设备和软件的1930万美元所抵消。
2023年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396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出售加密货币的收益为4060万美元,部分被购买财产、设备和软件的330万美元所抵消。
融资活动
2025年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1.979亿美元,这是由于发行可转换优先股的收益,扣除发行费用9970万美元、根据注册直接发售发行普通股的收益,扣除发行费用7070万美元和发行普通股的收益,扣除根据市场发售协议的发行费用4950万美元,由偿还长期贷款1700万美元抵消。
2024年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1.397亿美元,这是由于发行可转换优先股的收益,扣除发行费用1.298亿美元和长期贷款借款收益990万美元。
2023年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9,000万美元,这是由于发行普通股所得款项,扣除市场发售协议项下的发行费用6,540万美元和发行A系列可转换优先股所得款项,扣除发行费用后为2,460万美元。
资本支出
我们在2023、2024和2025年分别进行了330万美元、1930万美元和2460万美元的资本支出。我们的资本支出主要包括购买设备和软件的支出。我们将继续进行资本支出,以满足我们业务的预期增长。
控股公司Structure
Canaan Inc.是一家控股公司,没有自己的实质性业务。我们通过我们在不同国家的运营子公司开展业务。嘉楠有限公司的分红能力取决于其是否收到我司各经营子公司的分红。如果我们现有的运营子公司或任何新成立的子公司在未来发生债务,管理其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此外,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被允许仅从其留存收益(如有)中向我们支付股息,这是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根据中国法律,我们在中国的各附属公司须每年拨出至少10%的税后利润(如有),以拨付若干法定公积金,直至该等公积金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此外,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可酌情将其基于中国会计准则的税后利润的一部分分配给企业扩张基金和员工奖金及福利基金。法定公积金、全权委托基金不作为现金红利分配。子公司将股息汇出中国须经外管局指定银行审核。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没有分红,在产生累计利润并达到法定公积金要求之前不能分红。
就新加坡附属公司而言,除非有可用于该目的的利润,否则不得支付股息。虽然中期股息可在有关财政年度内的任何时间在经审核账目可得前宣布和/或支付,但其性质完全是临时的,并基于将在决算中披露的预期利润。
为了让我们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汇出现金,包括在中国境外发行证券的净收益,我们可以通过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或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股东贷款的方式进行。我们也可能在中国成立新的运营子公司。公司可对其中国子公司进行的股权投资的最高金额不受任何限制,而公司中国子公司可产生的股东贷款的最高金额由其注册资本与总投资金额之间的差额确定。我们在2023、2024和2025年没有通过我们的香港子公司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汇出现金。
88
通货膨胀
我们以其他货币产生部分收入和支出,主要包括人民币、新加坡元和马来西亚林吉特,以及其他货币。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以美元列报。因此,我们面临的风险是,我们进行交易或开展业务的国家的通货膨胀率将超过这些国家的货币相对于美元的贬值速度,或者任何此类贬值的时机将落后于这些国家的通货膨胀。虽然过去我们并没有受到通胀的实质影响,但未来我们可能会受到通胀压力的不利影响。
| c. | 研发、专利与许可等 |
技术和产品供应开发
见“第4项。公司信息— B.业务概况。”
知识产权
见“第4项。关于公司的信息— B.业务概况—知识产权。”
d. |
趋势信息 |
关于到2025年底我们产品和销售的最新趋势的讨论,请参阅“— A.运营结果”。此外,请参阅此类项目和“项目3”中包含的讨论。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用于讨论我们认为合理可能对我们的净销售额和营业收入、持续经营收入、盈利能力、流动性或资本资源产生重大影响的已知趋势、不确定性、需求、承诺或事件,或导致报告的财务信息不一定表明我们未来的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
e. |
关键会计估计 |
我们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这要求我们的管理层做出影响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费用的报告金额的估计和假设。我们的管理层评估是否应持续进行估计,利用历史经验、咨询专家和管理层认为在特定情况下合理的其他方法。然而,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可能需要在未来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的结果。
我们认为,在以下情况下,会计估计至关重要:(i)会计估计要求我们对作出会计估计时高度不确定的事项作出假设,以及(ii)各期间合理可能发生的估计变化或使用我们在当期合理可能使用的不同估计,将对我们的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我们的财务报表中还有其他需要估计但不被视为关键的项目,如上文所定义。这些项目和其他项目中使用的估计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项目6.董事、高级管理层和员工
A.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
|
年龄 |
|
职位/职称 |
Nangeng Zhang |
44 |
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
||
James Jin Cheng |
48 |
首席财务官 |
||
Wenjun Zhang |
61 |
独立董事 |
||
Hongchao Du |
59 |
独立董事 |
||
Zhitang Shu |
60 |
独立董事 |
||
Yaping Zhang |
52 |
独立董事 |
89
Nangeng Zhang是我们公司的创始成员,自我们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我们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先生在电子器件设计、工程、制造、质量控制和研发方面拥有约16年经验,负责制定和监督我们的整体发展战略和运营。在创立我们公司之前,张先生于2005年8月至2008年7月在北京遥感通信技术研究所担任助理研究员,该研究所是一家专门从事天线、探测器、光电测量设备、中波红外热像仪的研发和生产与营销的研究机构。张先生分别于2005年7月和2010年7月获得中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士学位和软件工程硕士学位。2010年9月至2013年10月,张先生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James Jin Cheng自2021年8月起担任我行首席财务官。程先生在财务规划和管理方面拥有超过20年的经验。在加入迦南之前,程先生在智联招聘工作了将近6年,智联招聘是一家中国的职业平台,以前在纽交所上市,担任副总裁。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程先生担任联想集团中国及亚太区分部财务总监。从2005年2月至2013年8月,程先生曾在诺基亚中国担任多个管理职务,例如高级销售财务总监。从2003年3月到2005年1月,程先生在玛氏旗下公司Effem Foods Beijing担任需求规划经理。程先生拥有上海交通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北京大学Bi-MBA项目MBA学位以及纽约福特汉姆大学全球金融理学硕士学位。程先生还自2016年起担任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协会(CIMA)的资深会员,并自2019年起担任公共会计师协会(IPA)的资深会员。程先生自2024年2月起获接纳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国际附属公司。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带来了强大的财务和会计技能。
Wenjun Zhang,自2020年8月起担任我行独立董事。张先生拥有超过20年的企业管理经验,能够管理各种职能单位并协调跨部门合作。张先生还自2012年12月起担任北京智建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张先生于1999年3月至2011年8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美思纳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002073)担任副总裁。1995年5月至1999年2月任大连橡塑机械厂副总经理。张先生曾于1993年10月至1995年4月在大连英特经济技术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张先生于1986年9月至1993年9月担任大连橡塑机械厂工程师。张先生于1986年获得中国北京化工大学塑料与高分子工程技术学士学位,并于1999年获得中国北京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
Hongchao Du,自2020年8月起担任我行独立董事。杜先生在信息技术领域拥有30多年的经验。从1993年3月到1997年8月,杜先生开发了“英汉沟通”“即时沟通”等一系列英汉翻译软件,以及其他实时屏幕英汉翻译系统。1996年7月至1999年10月,他开发了第一个基于互联网的中文版Windows平台“两岸通”。2000年4月,他建立了中国最大的IT社区—— DoNews.com。所有这些软件和平台已被国内和海外用户广泛使用。杜先生于2014年12月至2016年12月担任国务院国资委互联网与新媒体主管顾问,并于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担任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启动专家。此外,杜先生开发了一款多功能游戏卡和复制系统,并于1991年10月获得全国高校科技成果博览会金奖。
Zhitang Shu,自2020年8月起担任我行独立董事。舒先生拥有超过10年的企业管理和法律服务经验。自2017年3月起,舒先生还担任Merits & Tree Law Offices的创始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成员以及业务发展和促进委员会的发起人。舒先生于2007年2月至2017年3月期间担任Commerce & Finance Law Offices的合伙人和合伙人。舒先生曾于1992年10月至2006年12月担任平安保险公司培训经理、泰康人寿保险公司销售经理、杜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北京航天普林科技有限公司营销负责人。舒先生于1988年7月至1992年10月担任湖北襄樊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干部。舒先生于2013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于2019年获得中国长江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
90
Yaping Zhang,自2020年8月起担任我行独立董事。张女士拥有超过20年的企业财务管理经验,其中包括在上市公司担任财务经理和财务总监的九年经验。张女士自2021年7月起担任北京亚德嘉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她曾于2011年4月至2020年6月在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董事,该公司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深证证券代码:000802)。张女士于2004年5月至2011年4月担任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张女士于1997年8月至2004年5月在北京住总住总一公司担任账户。张女士于1997年获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企业金融学士学位。张女士具有注册会计师(CPA)和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资格,还获得了中级和高级会计师认证。
b. |
Compensation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向董事和执行官支付了总计530万美元的现金。我们没有预留或累积任何金额,以向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提供退休金、退休金或其他类似福利。我国大陆子公司依法须缴纳相当于每位员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法定福利和住房公积金。
就业协议和赔偿协议
我们与每一位执行官都签订了雇佣协议。我们可以随时因某些行为而因故终止他们的雇用,例如实质性违反我们公司的雇用原则、政策或规则,实质性不履行其职责,挪用或挪用公款或被刑事定罪。我们也可以通过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无故终止任何执行官的雇佣。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官有权获得遣散费和福利。行政人员可随时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其雇用,在这种情况下,该行政人员将无权获得任何遣散费或福利。
我们的行政人员亦同意在终止雇用后的一段时间内,不从事任何与我们竞争的活动或直接或间接征求我们任何雇员的服务。各执行官已同意对我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包括技术秘密、营销信息、管理信息、法律信息、第三方商业秘密等各类机密信息。各执行官还同意以符合我公司政策、规则和惯例的方式履行其保密义务,保护我公司的商业秘密。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将被视为严重违反我公司的雇佣政策,我们有权寻求法律补救。
我们已与每位董事和执行官订立赔偿协议。根据这些协议,我们同意就这些人因担任我们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而提出的索赔而产生的某些责任和费用向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赔偿。
我们已与每名独立董事订立董事协议。这些协议规定了我们的独立董事将提供的服务和将获得的报酬,以及独立董事在保密、不竞争和不招揽方面的义务。
股份激励计划
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
我们在2018年4月通过了一项股权激励计划,即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其中规定了限制性普通股的授予。我们已授出根据2018年股份奖励计划授权的全部25,812股受限制普通股,在1比2,000股份分割前。截至本年度报告日,股份分立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项下存在51,624,000股限制性普通股,其中9,244,516股限制性普通股已因离职员工注销,16,000,000股限制性普通股和25,759,997股限制性股票单位已归属。
91
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
2021年4月,我们的董事会批准了对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修订,即修订后的2018年计划。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在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仍然有效的2021年4月及其后的每个1月1日,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可受奖励的A类普通股的最高总数将自动增加上一个历年12月31日已发行及流通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15.0%,如果且无论何时,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可发行的未分配普通股占当时已发行在外流通普通股总数的比例低于3%。在2021年5月和9月,我们的董事会批准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分别增加94,927,065股普通股和63,774,885股普通股,分别占2021年底已发行和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0%和2.7%。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授出1,125,470,250个受限制股份单位及144,000,000份购股权,包括授予若干董事及高级人员,158,701,950个受限制股份单位已归属,138,567,780个受限制股份单位已因离职雇员而注销,84,000,000份购股权已注销。
c. |
董事会惯例董事会 |
我们的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无需持有我公司任何股份即可具备担任董事的资格。董事如以任何方式(不论直接或间接)对与我们订立的合约、交易或建议订立的合约或交易拥有权益,须在董事会议上声明其权益的性质。董事可就他或她感兴趣的任何合约或任何建议合约或安排投票,如他或她这样做,他或她的投票将被计算在内,并可在我们的任何董事会议上被计算在考虑任何该等合约或建议合约或安排的法定人数之内。董事可行使公司的所有权力,借入款项、抵押或押记其承诺、财产及未收回的资本,以及每当借入款项时发行债权证或其他证券,或作为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债务、责任或义务的担保。
董事的职责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董事对我们公司负有受托责任,包括忠诚的义务、诚实行事的义务以及以他们认为符合我们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的义务。我们的董事也必须只为适当的目的行使他们的权力。我们的董事也有责任行使他们实际拥有的技能,以及一个合理谨慎的人在类似情况下会行使的谨慎和勤奋。此前曾认为,董事在履行职责时不必表现出比其知识和经验的人可能合理预期的更大程度的技能。然而,英国和英联邦法院在所需技能和护理方面已朝着客观标准迈进,开曼群岛很可能会遵循这些权威。在履行对我们的注意义务时,我们的董事必须确保遵守我们不时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及根据这些章程赋予股份持有人的类别权利。如果我们的董事所欠的义务被违反,我们公司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如果董事所负的义务被违反,股东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有权获得损害赔偿。
董事及执行人员的任期
我们的董事可以根据我们经修订和重申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由我们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的普通决议选举产生。我们的每一位董事将任职至其提前辞职或被免职或与我们公司的书面协议规定的任期届满(如有)。如(其中包括)董事(i)破产或与其债权人作出任何安排或组成;(ii)去世或被发现精神不健全或变得精神不健全,(iii)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辞去其职务,(iv)未经董事会特别许可缺席董事会连续三次会议且董事会决议其职位空缺,则该董事将不再担任董事,或(v)根据我们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细则的任何其他条文被免职。我们的管理人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由董事会酌情任职。
董事会委员会
我们董事会成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被允许遵循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下的母国公司治理实践。每个委员会的成员和职能介绍如下。
92
审计委员会
我们的审计委员会由Yaping Zhang、Zhitang Shu和Wenjun Zhang组成。Yaping Zhang为我局审计委员会主席。Yaping Zhang满足SEC适用规则规定的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标准。Yaping Zhang、Zhitang Shu和Wenjun Zhang人均满足《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含义内的“独立董事”要求,并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第10A-3条或《交易法》规定的独立性标准。我们的审计委员会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
审计委员会监督我们的会计和财务报告流程以及对我们财务报表的审计。除其他事项外,我们的审计委员会负责:
| ● | 选择、评价独立审计人员的资格、业绩和独立性; |
| ● | 预先批准或在许可的情况下批准独立核数师准许执行的审计及非审计服务; |
| ● | 考虑到我们内部会计控制和审计程序的充分性; |
| ● | 与独立审计师一起审查任何审计问题或困难以及管理层的回应; |
| ● | 审查和批准我们与我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表格20-F第6B项规定的其他人之间的关联方交易; |
| ● | 与管理层和独立审计师审查和讨论季度财务报表和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 |
| ● | 建立程序,接收、保留和处理从我们的员工收到的关于会计、内部会计控制或审计事项的投诉,以及我们的员工对可疑会计或审计事项的关注的保密、匿名提交; |
| ● | 与管理层、内部审计师和独立审计师分别定期举行会议;和 |
| ● | 定期向全体董事会报告。 |
薪酬委员会
我们的薪酬委员会由Hongchao Du和Nangeng Zhang组成。Hongchao Du是我们薪酬委员会的主席。Hongchao Du满足《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含义内的“独立董事”要求。
除其他事项外,我们的薪酬委员会负责:
| ● | 审查、评估并在必要时修订我们的整体薪酬政策; |
| ● | 审查和评估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的绩效并确定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的薪酬; |
| ● | 审查和批准我们的执行官与我们的雇佣协议; |
| ● | 就我们的激励薪酬计划和基于股权的薪酬计划确定我们的执行官的绩效目标; |
| ● | 根据条款管理我们基于股权的薪酬计划;和 |
| ● | 开展我行董事会不定期具体转给薪酬委员会的其他事项。 |
93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
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由Nangeng Zhang和Hongchao Du组成。Nangeng Zhang为我局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主任委员。Hongchao Du满足《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含义内的“独立董事”要求。
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除其他外负责:
| ● | 选择董事会提名人,由股东选举或董事会任命; |
| ● | 定期与董事会一起审查董事会目前在独立性、知识、技能、经验和多样性等特点方面的组成; |
| ● | 就董事会会议的频率和结构提出建议,并监督董事会各委员会的运作;和 |
| ● | 就公司治理法律和实践的重大发展以及我们遵守适用法律法规的情况定期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并就公司治理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Code of Ethics和公司治理
我们采用了道德准则,适用于我们所有的董事、执行官和员工。我们已在我们的网站http://investor.canaan-creative.com上发布了一份我们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
此外,我们的董事会通过了一套公司治理准则,涵盖多种事项,包括关联交易的批准。我们的企业管治指引亦规定,任何采纳新股份奖励计划及对该等计划的任何重大修订,均须经我们的非执行董事批准。该指引反映了有关我们董事会的结构、程序和委员会的某些指导原则。该指引无意改变或解释任何适用的法律、规则或条例或我们经修订的公司章程。
资质
没有要求我们的董事拥有我们公司的任何股份,以使他们有资格成为董事。
d. |
员工 |
见“第4项。公司信息— B.业务概况—员工。”
e. |
股份所有权 |
下表列出截至本报告日期有关我们普通股实益所有权的资料:
受益所有权是根据SEC的规则确定的,包括对证券的投票权或投资权,或获得所有权经济利益的权力。在计算一个人实益拥有的股份数量和该人的所有权百分比时,我们将该人有权在60天内获得的股份包括在内,包括通过行使任何期权或其他权利或转换任何其他证券。
94
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1,549,547,317股,包括11,237,922,873股A类普通股和311,624,444股B类普通股。
实益拥有的普通股 |
||||||||
|
|
占总量% |
|
|||||
普通的 |
||||||||
A股 |
||||||||
A类数量 |
乙类数目 |
转换后 |
投票百分比 |
|||||
|
普通股 |
|
普通股 |
|
基础 |
|
力量↓ |
|
董事和执行官:* |
|
|
|
|
|
|
|
|
Nangeng Zhang(1) |
|
405,409,125 |
311,624,444 |
|
6.2 |
|
31.9 |
|
James Jin Cheng |
|
** |
|
— |
|
** |
|
** |
Wenjun Zhang |
— |
— |
— |
— |
||||
Hongchao Du |
|
— |
|
— |
|
— |
|
— |
Zhitang Shu |
|
— |
|
— |
|
— |
|
— |
Yaping Zhang |
|
— |
|
— |
|
— |
|
— |
董事和执行官作为一个群体 |
|
420,634,245 |
|
311,624,444 |
|
6.3 |
|
32.0 |
主要股东: |
|
|
|
|
||||
Flueqel有限公司。(2) |
|
— |
311,624,444 |
2.7 |
|
29.4 |
||
密码黑珍珠有限责任公司(3) |
|
210,049,718 |
|
— |
|
1.8 |
|
1.3 |
Cipher Mining技术公司。(4) |
|
596,390,182 |
|
— |
|
5.2 |
|
3.7 |
注意事项:
* |
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的营业地址是28 Ayer Rajah Crescent # 06-08,S139959,Singapore。 |
** |
实益拥有我们不到1%的流通股。 |
† |
对于本栏所包括的每一个人和团体,投票权百分比的计算方法是将该个人或团体实益拥有的投票权除以我们作为单一类别的所有A类和B类普通股的投票权。就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而言,每股A类普通股将有权投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将有权投15票。每股B类普通股可由其持有人随时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转换为B类普通股。 |
| (1) | 指(i)根据经修订及重述的2018年股份激励计划授予其的受限制股份单位相关条款,在行使购股权时,Nangeng Zhang有权在60天内收购的若干A类普通股,及(ii)Flueqel Ltd.(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持有的311,624,444股B类普通股,该公司由一项信托间接全资拥有,而该信托的受益人为Nangeng Zhang。Flueqel Ltd.在下文脚注2中有进一步描述。 |
| (2) | 代表Flueqel Ltd.(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持有的311,624,444股B类普通股,该公司由一项信托间接全资拥有,而该信托的受益人为Nangeng Zhang。Flueqel Ltd.的注册地址为Sertus Chambers,P.O. Box 905,Quastisky Building,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
| (3) | 代表Cipher Black Pearl LLC直接持有的210,049,718股A类普通股,Cipher Black Pearl LLC由Cipher Mining Technologies Inc.间接拥有。Cipher Mining Technologies Inc.是Cipher Digital Inc.的全资子公司。 |
| (4) | 代表Cipher Digital Inc.的全资子公司Cipher Mining Technologies Inc.直接持有的596,390,182股A类普通股。 |
据我们所知并根据我们对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的会员名册的审查,10,358,912,865股A类普通股由一名居住在美国的持有人持有记录在案,他是我们ADS计划的存托人纽约梅隆银行。我们在美国的ADS的实益拥有人数量很可能比我们在美国的A类普通股的记录持有人数量要多得多。我们并不知悉有任何安排可能在随后的日期导致我们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95
项目7.主要股东及关联方交易
a. |
主要股东 |
见“第6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E.持股”
b. |
关联交易 |
没有。
c. |
专家和法律顾问的利益 |
不适用。
项目8.财务信息
A.合并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
请参阅项目18,了解我们作为本年度报告的一部分以表格20-F提交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清单。
法律程序
见“第4项。公司信息— B.业务概况—法律诉讼。”
股息政策和分配
自我们成立以来,我们没有就我们的普通股宣布或支付任何股息。我们目前没有任何计划在可预见的未来支付我们的普通股或ADS的股息。我们打算保留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可用资金和任何未来收益,以运营和扩展我们的业务。
我们的董事会对是否分配股息拥有完全的酌处权,但须遵守开曼群岛法律的某些要求,即我们公司只能从利润或股份溢价中支付股息,并始终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支付股息,如果这会导致我们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无法支付到期债务。此外,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普通决议宣派股息,但任何股息不得超过我们董事会建议的金额。即使我们的董事会决定为我们的普通股支付股息,形式、频率和金额将取决于我们未来的运营和收益、资本要求和盈余、一般财务状况、合同限制和我们的董事会可能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
任何未来支付股息的决定将由我们的董事会酌情决定,并可能基于若干因素,包括我们未来的运营和收益、资本要求和盈余、一般财务状况、合同限制和董事会可能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如果我们支付任何股息,我们将向我们的ADS持有人支付与我们普通股持有人相同的金额,但须遵守存款协议的条款,包括根据协议应付的费用和开支。我们普通股的现金股息,如果有的话,将以美元支付。
我们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为了让我们向我们的股东和ADS持有人分配任何股息,我们依赖我们在中国和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子公司分配的股息。我们的子公司向我们进行的分配可能需要缴纳各种地方税,例如预扣税。此外,中国的法规目前允许中国公司仅从根据其公司章程和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计可分配税后利润中支付股息。
b. |
重大变化 |
自本年度报告所载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之日起,我们未发生任何重大变化。
96
项目9.The offer and listing
a. |
要约及上市详情 |
我们的ADS(每份ADS代表我们15股A类普通股)自2019年11月21日起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代码为“CAN”。有关我们的ADS的说明,请参阅本20-F表格的附件 2.2。
b. |
分配计划 |
不适用。
c. |
市场 |
我们的ADS(每份ADS代表我们15股A类普通股)自2019年11月21日起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代码为“CAN”。
d. |
出售股东 |
不适用。
e. |
稀释 |
不适用。
f. |
发行费用 |
不适用。
项目10.附加信息
a. |
股本 |
不适用。
b. |
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
我们通过引用将我们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描述纳入本年度报告F-1表格登记声明(档案编号333-234356),经修订,最初于2019年10月28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我们的股东于2019年10月4日以一致决议通过了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并在我们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前立即生效。
c. |
材料合同 |
2024年11月19日,公司与买方订立证券购买协议,据此,公司同意以每股A-1系列优先股1,000.00美元的价格向买方发行和出售30,000股A-1系列可转换优先股(“2024年A-1系列优先股”)。2024年11月25日,我们完成了2024年A-1系列优先股融资,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万美元。所有该等股份均已转换为A类普通股。
于2024年12月23日,我们与Macquarie Capital Limited、Keefe,Bruyette & Woods,Inc.、China Renaissance Securities(Hong Kong)Limited、Compass Point Research & Trading,LLC、Craig-Hallum Capital Group LLC、Northland Securities,Inc.、Rosenblatt Securities Inc.、The Benchmark Company,LLC及B. Riley Securities Inc.作为销售代理订立销售协议(“2024年ATM协议”)。我们于2024年12月23日提交了一份新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设立了新的场内股票发行计划(“ATM计划”),根据该计划,公司可通过或向销售代理出售总额高达2.7亿美元的ADS,每股代表公司的十五股A类普通股。2024年,根据2024年ATM协议,没有使用ADS。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0日,我们利用2024年ATM计划进行筹资,以平均每份ADS 2.08美元的价格出售了21,088,579份ADS,净收益约为4,250万美元。
于2025年3月6日,我们与一名机构投资者订立证券购买协议,有关以每股A-1系列优先股1,000.00美元的价格购买最多20万股A-1系列优先股(“2025年A-1系列优先股”),提供最多2亿美元的总收益。2025年A-1系列优先股的第一批交割于2025年3月10日完成,已收到首期1亿美元。自2025年4月30日起,买方与我们已相互同意终止有关第二批的协议。上述所有2025年A-1系列优先股已转换为A类普通股。所有交割前的股份已退还给我们。
于2025年10月24日,我们与Macquarie Capital Limited、Keefe,Bruyette & Woods,Inc.、China Renaissance Securities(Hong Kong)Limited、Compass Point Research & Trading,LLC、Northland Securities,Inc.、Rosenblatt Securities Inc.、the Benchmark Company,LLC、B. Riley Securities Inc.(“B. Riley”)及CLSA Limited作为销售代理(“销售代理”)订立市场发售协议(“2025 ATM协议”),据此,我们可发行最多2.70亿美元的美国存托凭证。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发行4,841,000股ADS,所得款项净额为720万美元。
于2025年11月3日,我们与若干机构投资者订立证券购买协议,以注册直接配售约7200万美元的美国存托凭证,每份美国存托凭证代表15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0005美元,或每股美国存托凭证1.13美元。
d. |
外汇管制 |
见“第4项。公司信息— B.业务概况—中国法规—中国有关外汇的法律法规。”
e. |
税收 |
以下是与ADS和普通股投资相关的某些重大开曼群岛、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摘要。讨论无意也不应被解释为向任何特定的潜在购买者或持有者提供法律或税务建议。讨论以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有效的法律及其相关解释为基础,所有这些均可能发生变更或不同解释,可能具有追溯效力。讨论不涉及美国各州或地方税法,或开曼群岛、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国以外司法管辖区的税法。关于ADS和普通股的收购、所有权和处置的后果,您应该咨询您自己的税务顾问。
98
开曼群岛税务
开曼群岛目前不对基于利润、收入、收益或升值的个人或公司征税,也不存在适用于我们或ADS和普通股的任何持有人的遗产税或遗产税或预扣税性质的征税。除可能适用于在开曼群岛执行或在开曼群岛管辖范围内执行后执行的文书的印花税外,开曼群岛政府没有征收可能对我们具有重大意义的其他税款。就ADS和普通股支付股息和资本将不会在开曼群岛征税,向ADS和普通股的任何持有人支付股息或资本将不需要预扣税款,处置ADS和普通股所得收益也不会被征收开曼群岛所得税或公司税。开曼群岛没有外汇管制条例或货币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
2007年3月,中国全国人大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18年12月29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根据中国境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组建且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位于中国境内的企业可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因此须按其全球收入的25%的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进一步界定了“事实管理主体”一词,即对企业的业务、人员、账户和财产实行实质性、全局性管理和控制的管理主体。虽然我们不认为我们公司或我们的任何海外子公司是中国居民企业,但存在中国税务机关可能将我们公司或我们的任何海外子公司视为中国居民企业的风险,因为我们管理团队的绝大多数成员以及我们部分海外子公司的管理团队位于中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或海外子公司(视情况而定),将按全球收入25%的税率征收中国企业所得税。如果中国税务机关就中国企业所得税目的确定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为“居民企业”,我们向非中国企业股东支付的股息将被征收10%的预扣税,我们的非中国企业股东因转让我们的股份或ADS而获得的收益将被征收10%的税。此外,支付给非中国居民的个人投资者的股息以及此类投资者转让ADS或普通股实现的任何收益可能需要按20%的税率缴纳中国税(在股息的情况下,可能会从源头上扣缴)。任何中国税务责任可通过适用的税收协定减少。然而,目前尚不清楚,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我们的股票或ADS的持有者是否能够主张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订立的所得税条约或协议的利益。
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
以下讨论汇总了截至本协议发布之日购买、拥有和处置ADS和普通股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本讨论仅涉及美国持有人(定义见下文)根据经修订的1986年《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第1221条或该法典的含义作为“资本资产”(通常是为投资而持有的财产)持有的ADS和普通股。
如本文所用,“美国持有人”一词是指ADS或普通股的受益所有人,即,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 ● | 美国公民或居民个人; |
| ● | 在美国、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中或根据法律创建或组织的公司(或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公司的其他实体); |
| ● | 无论其来源如何,其收入均需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遗产;或 |
| ● | 如果信托(1)受美国境内法院的主要监督,且一名或多名美国人有权控制信托的所有实质性决定,或(2)根据适用的美国财政部法规有效的选举被视为美国人,则为信托。 |
99
本次讨论基于《守则》的规定以及截至本协议发布之日的美国财政部条例、裁决和司法裁决。此类权限可能会被替换、撤销或修改,可能具有追溯效力,而哪些替换、撤销或修改可能会显着影响下文所述的税务后果。此外,这一讨论部分基于保存人向我们作出的陈述,并假定存款协议以及所有其他相关协议将按照其条款履行。我们没有就以下讨论中所作的陈述和得出的结论寻求IRS的任何裁决,也无法保证IRS或法院将同意我们的陈述和结论。
本讨论并不代表根据个人情况详细描述适用于特定美国持有人的所有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包括适用于特殊税收情况下的美国持有人,例如:
| ● | 股票、证券或货币的经纪人或交易商; |
| ● | a银行和某些其他金融机构; |
| ● | 受监管的投资公司; |
| ● |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
| ● | 保险公司; |
| ● | 免税组织; |
| ● | 作为对冲、整合或转换交易、建设性出售或跨式交易的一部分而持有ADS或普通股的人; |
| ● | 选择我司证券按市值记账方式的人员; |
| ● | 受《守则》第877条约束的美国某前公民或居民; |
| ● | 受美国反倒置规则约束的实体; |
| ● | 替代最低税的责任人; |
| ● | 通过投票或价值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我们总股票10%或更多的人; |
| ● | 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合伙企业或其他转手实体,或通过此类实体持有普通股的人; |
| ● | 因此类收入在适用的财务报表中确认而被要求加速确认与ADS或普通股有关的任何毛收入项目的人; |
| ● | 与美国境外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有关的持有ADS或普通股的人;或 |
| ● | “功能货币”不是美元的人。 |
如果合伙企业(或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合伙企业的其他实体)持有ADS或普通股,这种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税务待遇一般将取决于合伙人的地位和这种合伙企业的活动。如果美国持有人是持有ADS或普通股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美国持有人应就投资和持有我们的ADS或普通股的税务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100
本讨论不包含对美国持有者的所有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详细描述,也不涉及对净投资收入征收的医疗保险税、因《外国账户税收合规法案》、美国联邦遗产税和赠与税或任何州、地方或非美国税法的影响而产生的任何税收后果。美国持有人应就购买、拥有和处置我们的ADS或普通股的特定美国联邦税收后果,以及根据任何其他税收管辖区的法律产生的任何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ADS
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我们ADS的美国持有者通常应被视为此类ADS所代表的基础普通股的所有者。因此,为ADS存入或提取普通股一般不需要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本讨论的其余部分假定ADS的美国持有者将以这种方式受到对待。美国财政部表示担心,ADS持有人与ADS基础证券发行人之间所有权链条上的中间人可能正在采取与基础证券的实益所有权不一致的行动。因此,如果代表我们普通股的ADS持有人与我们公司之间的所有权链中的中间人由于此类行动而没有适当地将代表我们普通股的ADS持有人视为基础普通股的受益所有人,则如下文所述的外国税收的可信性(如果有的话)可能会受到中间人采取的行动的影响。
股息征税
根据下文“—被动外国投资公司”项下的讨论,向美国持有人分配ADS或普通股的总额(包括为反映中国预扣税而预扣的任何金额,如上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项下所述)将在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确定的从我们当期或累计收益和利润中支付的范围内作为股息征税。如果任何分配的金额超过我们在一个纳税年度的当前和累计收益和利润,则该分配将首先被视为向美国持有人免税返还资本,从而导致ADS或普通股的计税基础减少,如果分配的金额超过该美国持有人的计税基础,则超出部分将被作为在出售或交换时确认的资本收益征税。然而,我们并不期望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确定我们的收益和利润。因此,美国持有者应该预期,支付的任何分配通常将被视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股息。此类股息将不符合根据《守则》允许公司扣除已收到的股息的资格。
对于非公司美国持有人,从“合格外国公司”获得的某些股息可能有资格享受适用于“合格股息收入”的降低税率。非美国公司(不包括在支付股息的纳税年度或上一个纳税年度为PFIC的公司)一般将被视为“合格外国公司”(a)就该公司就在美国已建立的证券市场上易于交易的股票(或由此类股票支持的ADS)支付的股息而言,或(b)如果该非美国公司有资格享受与美国的合格所得税条约的好处,其中包括信息交流计划。
根据已发布的IRS通知,如果普通股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就像我们的ADS一样,它们被视为可以在美国成熟的证券市场上轻松交易。因此,我们认为,但不能保证,我们为ADS支付的股息将满足这些降低的税率所要求的条件。由于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在美国的成熟证券市场上市,我们不认为我们为不由ADS代表的普通股支付的股息目前符合这些降低税率所要求的条件。也不能保证美国存托凭证在以后几年将被视为在美国成熟的证券市场上易于交易。合格的外国公司还包括有资格享受与美国签订的某些所得税条约的好处的外国公司。如果我们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我们可能有资格享受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协议或条约的好处,如果我们有资格获得这些好处,我们将为我们的普通股支付股息,无论这些股份是否由ADS代表,将有资格获得降低的税率,但须遵守适用的限制。有关企业所得税法的更多信息,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
101
即使股息将被视为由合格的外国公司支付,如果非公司美国持有人在除息日前60天开始的121天期间内没有持有我们的ADS超过60天(不考虑所有权的某些时期,同时美国持有人的损失风险减少),或者如果该美国持有人根据《守则》第163(d)(4)条选择将股息收入视为“投资收入”,则该非公司美国持有人将没有资格获得降低的税率。此外,如果获得此类股息的非公司美国持有人有义务就基本相似或相关财产的头寸支付相关款项,则利率下调将不适用于合格外国公司的股息。即使满足了最短持有期,这一禁止也适用。如果我们在支付此类股息的纳税年度或上一个纳税年度是一家被动的外国投资公司,则非公司美国持有人将没有资格就从我们收到的任何股息获得减税税率。见下文“-被动外国投资公司”。
根据一般适用于外国税收抵免的各种限制和不允许规则(包括最短持有期要求),任何中国对股息的预扣税可能被视为有资格针对美国持有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获得抵免的外国税款。为计算外国税收抵免,ADS或普通股支付的股息将被视为来自美国以外来源的收入,一般将构成被动类别收入。管理外国税收抵免的规则很复杂,最近发布的财政部条例对外国税收抵免规则引入了额外的要求和限制。
每个美国持有人应就我们就ADS或普通股支付的任何股息适用于合格股息收入的较低税率和任何外国税收抵免的可用性,以及在本年度报告表格20-F日期之后适用法律的任何变化的影响,咨询其税务顾问。
被动外资公司
根据我们ADS的市场价格、我们的资产价值以及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性质和构成,我们不认为我们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纳税年度是PFIC,尽管在这方面无法保证。美国国税局不会就PFIC地位发布裁决,我们无法向您保证,美国国税局或法院会同意我们做出的任何决定。
一般来说,如果在应用适用的透视规则后,我们将成为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
| ● | 我们的毛收入至少有75%是被动收入;或者 |
| ● | 我们资产价值的至少50%(通常根据该年度季度资产价值的平均值确定)可归属于生产或持有用于生产被动收入的资产。 |
为此目的,被动收入一般包括股息、利息、相当于利息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和租金(不包括在主动进行贸易或业务中产生的、不是来自关联人的特许权使用费和租金)。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为投资目的而持有的证券和某些其他类似资产通常,以及加密货币余额很可能,被视为产生或为产生被动收入而持有的资产。如果我们拥有另一家公司至少25%(按价值计算)的股票,为了确定我们是否是PFIC,我们通常将被视为拥有我们在另一家公司资产中的比例份额,并获得我们在另一家公司收入中的比例份额。
我们是否是PFIC的判定是每年一次的。因此,由于我们的资产或收入构成发生变化,我们有可能在未来的任何纳税年度成为PFIC。因为我们根据ADS的市场价值对我们的商誉和其他未反映在我们资产负债表上的未入账无形资产进行了估值,ADS价格的下降也可能导致我们成为PFIC。此外,我们的收入和资产,包括商誉,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将被定性为主动或被动,将取决于各种受到不确定性影响的因素,包括我们未来的业务计划和法律的适用,这些因素会受到不同的解释。例如,没有权威机构直接处理我们收入的某些项目,例如加密货币自挖矿的收入、哈希率共享或出于PFIC规则的目的的托管,尽管我们公司目前将这些收入项目视为主动,但这种处理是不确定的。因此,不能保证我们不会在任何当前或未来的纳税年度成为PFIC,我们的美国律师也不会就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地位发表意见。如果我们是美国持有人持有ADS或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这类美国持有人将受到下文讨论的特殊税收规则的约束。
102
如果我们是美国持有人持有ADS或普通股期间的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在没有某些选举(包括按市值计价选举、合格的选择基金选举和视同出售选举,如下所述)的情况下,该美国持有人将就收到的任何“超额分配”以及从ADS或普通股的出售或其他处置(包括质押)中实现的任何收益受到特别税收规则的约束。在一个纳税年度收到的分配将被视为超额分配,只要这些分配高于前三个纳税年度或美国持有人在我们的ADS或普通股中较短的持有期内收到的平均年度分配的125%。在这些特殊税收规则下:
| ● | 超额分配和/或确认的收益将在美国持有人的ADS或普通股持有期内按比例分配, |
| ● | 分配给当前纳税年度的超额分配和/或确认收益的金额,以及我们作为PFIC的第一个纳税年度之前的任何纳税年度,将被视为普通收入,并且 |
| ● | 超额分配和/或相互分配给其他应纳税年度的确认收益的金额将按适用的美国个人或公司在该年度有效的最高税率征税,而通常适用于少缴税款的利息费用将对每个该等年度应占的由此产生的税款征收。 |
分配给处置或超额分配年份之前年份的金额的纳税义务不能被这些年份的任何净经营亏损所抵消,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ADS或普通股的收益(但不是损失)不能被视为资本收益,即使美国持有人将ADS或普通股作为资本资产持有。
如果我们是美国持有人在该美国持有人持有我们的ADS或普通股期间的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并且我们的任何非美国子公司是公司(或我们直接或间接拥有股权的其他公司)也是PFIC,则为适用这些规则的目的,该美国持有人通常将被视为拥有属于PFIC的每个此类非美国实体(每个此类公司,较低级别的PFIC)的股份的比例(按价值)。我们强烈鼓励美国持有者就PFIC规则适用于我们任何较低级别的PFIC咨询其税务顾问。
视同出售选举
如果我们是美国持有人持有ADS或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除非该美国持有人做出如下讨论的有效按市值计价的选择),则该美国持有人在该年度以及该美国持有人持有ADS或普通股的随后每一年通常将受到上述特别税收规则的约束,即使我们在随后这些年度不再是PFIC。然而,如果我们不再是PFIC,美国持有人可能会避免PFIC规则的持续影响,方法是做出“视同出售”选择,确认收益,就好像该美国持有人的ADS或普通股已在我们是PFIC的最后一个纳税年度的最后一天以其公平市场价值出售(“视同出售的股份”),并且从此类视同出售中获得的任何收益将按上述“超额分配”征税。视同出售的任何损失不予确认。为适用PFIC规则,视同出售的股份的新持有期将从视同出售日期的次日开始。在视同出售选择之后,除非我们在随后的纳税年度成为PFIC,否则美国持有人的ADS或被视为已出售股份的普通股将不会被视为PFIC的股份。敦促美国持有者就视同出售选举咨询其税务顾问。
盯市选举
作为上述规则的替代办法,PFIC中“可销售股票”的美国持有者可以就此类股票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前提是满足某些要求。如果ADS或普通股在“合格交易所或其他市场”(在适用的财政部法规的含义内)“定期交易”,我们的股票ADS或普通股一般将被视为可上市股票。我们的ADS目前在构成合格交易所的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尽管无法保证就按市值计价的选举而言,这些ADS将“定期交易”。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的只有美国存托凭证,没有普通股。因此,如果美国持有者是我们的普通股的持有者,而我们的ADS并不代表这些美国持有者,这种美国持有者一般将没有资格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举。
103
如果美国持有人就其持有的ADS进行有效的按市值计价选择,对于我们是PFIC的每个纳税年度,该美国持有人将在该纳税年度结束时持有的这类ADS的公平市场价值超过该美国持有人在这类ADS中调整后的税基的部分作为普通收入包括在内。美国持有人将有权在每个此类纳税年度将其在ADS中的调整后计税基础超过该纳税年度结束时此类ADS的公平市场价值的部分(如果有的话)作为普通损失扣除,但仅限于先前因按市值计算的选举而计入收入的净额。美国持有人在ADS中的调整后税基将增加任何收入纳入的金额,并减少按市值计价规则下的任何扣除金额。此外,在我们是PFIC的一年中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ADS时,任何收益将被视为普通收入,任何损失将被视为普通损失,但仅限于由于按市值计价的选择而导致的先前包含的收入净额的范围。
如果美国持有者就其持有的ADS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则该选择将在做出选择的纳税年度和随后的所有纳税年度生效,除非这类ADS不再在合格的交易所或其他市场上定期交易,或者美国国税局同意撤销该选择。如果美国持有者进行了有效的按市值计价的选择,而我们不再是PFIC,则在我们不是PFIC的任何时期内,美国持有者将不需要考虑上述按市值计价的收益或损失。敦促美国持有人咨询其税务顾问,了解是否可以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举,以及根据此类美国持有人的特殊情况进行选举是否可取。
合格选举基金选举
在某些情况下,PFIC的股东可能会根据《守则》第1295条进行“合格的选举基金”选举,从而避免上述一些不利的税务待遇。然而,这一选择不适用于美国持有者,因为我们不打算遵守允许美国持有者进行这次选举的必要要求。
报告要求
对于我们作为美国持有人的PFIC的任何课税年度,该美国持有人一般须提交IRS表格8621,内容有关就我们的ADS或普通股收到的直接或间接分配以及直接或间接处置我们的ADS或普通股实现的任何收益,而某些美国持有人将须提交与其对我们的ADS或普通股所有权相关的年度信息申报表(也以IRS表格8621)。未提交此类表格将受到重大处罚。如果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是PFIC,我们敦促美国持有者就持有ADS或普通股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咨询他们的税务顾问。
出售、交换或其他应课税处置我们的ADS或普通股
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美国持有人一般将确认ADS或普通股的任何出售、交换或其他应税处置的应税收益或损失,金额等于ADS或普通股实现的金额与美国持有人在此类ADS或普通股中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受制于上文“-被动外国投资公司”下的讨论,此类收益或损失一般为资本收益或损失,如果此类美国持有人持有此类ADS或普通股超过一年,则一般为长期资本收益或损失。非公司美国持有者(包括个人)的长期资本收益通常有资格获得降低的税率。资本损失的扣除可能会受到限制。美国持有人确认的任何收益或损失通常将被视为外国税收抵免限制目的的美国来源收益或损失,这可能会限制外国税收抵免的可用性。但是,如果(i)出于中国税务目的,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并且对任何收益征收了中国税款,并且(ii)美国持有人有资格享受条约规定的利益,则该美国持有人可选择将该收益视为条约规定的中国来源收益,用于外国税收抵免目的,但须遵守某些限制。如果做出这样的选择,如此处理的收益将被视为外国税收抵免目的的单独类别或“一篮子”收入。美国持有者应在其特定情况下就收益或损失的适当处理以及外国税收抵免的可获得性咨询其税务顾问。
信息报告和备份扣留
一般而言,信息报告将适用于在美国境内(在某些情况下,在美国境外)支付给美国持有人的ADS或我们的普通股的股息以及出售、交换或其他处置ADS或我们的普通股的收益,除非美国持有人是豁免接受者。如果美国持有人未能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豁免身份证明或未能全额报告股息和利息收入,则可能对此类付款适用备用预扣税。
104
备用预扣税不是一种额外的税收,根据备用预扣税规则预扣的任何金额将被允许作为美国持有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的退款或抵免,前提是所需信息被及时提供给美国国税局。
特定境外金融资产
作为个人和某些国内实体的美国持有者一般将被要求向IRS提交有关其对我们的ADS或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的某些信息,这是必要的,以确定我们的ADS或普通股是其中一部分的类别或发行。这些要求有例外情况,包括某些金融机构维持的账户中持有的ADS或普通股的例外情况,以及所有“特定外国金融资产”(定义见《守则》)的总价值不超过50,000美元的情况下适用的例外情况。如果美国持有者被要求向IRS提交此类信息但未能这样做,这项法律还会施加惩罚。我们敦促美国持有者就可能对我们的ADS或普通股所有权施加的潜在报告要求咨询其税务顾问。
新加坡税务
以下讨论是与收购、拥有和处置我们的ADS或普通股相关的新加坡所得税、商品和服务税(“GST”)和印花税考虑因素的摘要。
本文中有关税收的陈述属于一般性质,基于新加坡现行税法的某些方面以及相关当局在本协议发布之日起生效的行政指南,并受该等法律或行政指南的任何变更或该等法律或指南的解释在该日期之后发生的任何变更的影响,这些变更可在追溯的基础上进行。本文所做的陈述并不旨在全面或详尽地描述可能与收购、拥有或处置我们的ADS或普通股的决定相关的所有税务考虑,也不旨在处理适用于所有类别投资者的税务后果,其中一些投资者(例如证券交易商)可能受特别规则的约束。建议潜在股东就收购、拥有或处置我们的ADS或普通股的新加坡或其他税务后果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同时考虑到他们自己的具体情况。以下报表基于以下假设:就新加坡所得税而言,公司并非新加坡税务居民,且公司(包括其附属公司)并无拥有任何新加坡住宅物业。需要强调的是,公司、我们的法律顾问或本登记声明中涉及的任何其他人员均不对因收购、持有或处置我们的ADS或普通股而产生的任何税务影响或责任承担责任。
新加坡法律规定的所得税
根据新加坡所得税法,如果公司的业务控制和管理在新加坡行使,则该公司是新加坡的税务居民。新加坡税务局(“IRAS”)提供的指导意见称,“控制和管理”是指就战略事项做出决策,例如有关公司政策和战略的决策。通常,公司董事会会议作出战略决策的地点决定了控制和管理的行使地点。
凡公司在新加坡境外成立,且其业务的控制和管理在新加坡境外行使,就新加坡所得税而言,其将不是新加坡税务居民。以下报表基于以下假设:就新加坡所得税而言,Canaan Inc.不是新加坡的税务居民。
与我们的ADS或普通股有关的股息
基于就新加坡所得税而言,Canaan Inc.不是新加坡的税务居民,Canaan Inc.就我们的ADS或普通股支付的股息通常应被视为来自新加坡境外(除非我们的ADS或普通股是作为在新加坡开展的贸易或业务的一部分而持有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ADS或我们的普通股的持有人可能会因股息而被征税)。
非新加坡居民的个人在新加坡收到或视为收到的外国来源股息将免征新加坡所得税。这一豁免也将适用于新加坡税务居民个人在新加坡获得此类外国来源收入的情况(除非此类收入是通过在新加坡的合伙企业获得的)。
105
在新加坡没有业务存在、不是新加坡税务居民、在新加坡没有常设机构或税务存在的公司投资者在新加坡收到或被视为收到的外国来源的股息,一般不会在新加坡缴纳所得税。
作为新加坡税务居民的企业投资者在新加坡收到或被视为收到的外国来源股息一般将被征收新加坡所得税。由于Canaan Inc.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而作为与新加坡所得税性质类似的税种,开曼群岛的现行税率为0%,因此,居民企业投资者在新加坡收到的股息一般应按现行17%的税率缴纳新加坡所得税,除非符合《所得税法》第13(12)条规定的豁免条件。我们的公司股东应咨询他们自己的会计和税务顾问,以了解有关在新加坡收取外国来源股息和应税的新加坡所得税后果。
处置我们的ADS或普通股时的资本收益
根据现行新加坡税法,资本利得不征税(除了处置外国资产的收益——见下文《所得税法》第10L条的讨论)。对于收益性质上是收益还是资本的定性,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因处置我们的ADS或普通股而产生的收益,如果产生于可能被视为在新加坡开展贸易或业务的活动,则可能被解释为具有收入性质并需缴纳新加坡所得税。如果投资者在购买我们的ADS或普通股时有通过出售获利的意图或目的,即使这些收益不是来自于正常贸易或业务过程中的活动或来自于某些其他业务活动的普通事件,也可能被视为收益性质的收益或利润。
除特定的例外情况外,根据新加坡税法,目前有一项安全港规则,即剥离公司从其处置中获得的任何收益:
| (一) | 被投资公司于2012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普通股,如果在紧接相关处置日期之前,剥离公司已连续持有至少20%的被投资公司普通股至少24个月,则一般可免税;或者 |
| (二) | 普通股或优先股1(或两者)于2026年1月1日后在被投资公司中,如在紧接有关处置日期之前: |
| a. | 剥离公司连续持有被投资公司至少20%的普通股和/或符合条件的优先股至少24个月,或 |
| b. | 剥离公司连同与剥离公司同组的一家或多家公司,已连续持有被投资公司至少20%的普通股和/或符合条件的优先股至少24个月。 |
只有在剥离公司在新加坡提交与处置普通股发生期间相关的所得税申报表时,提供IRAS可能规定的信息和文件时,才适用安全港规则。
对于因采用新加坡财务报告标准39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FRS 39)或新加坡财务报告标准109 —金融工具(FRS 109)而根据新加坡所得税法第34A或34AA条受到新加坡所得税处理的公司股东,出于会计目的,他们可能需要确认收益或损失(不是资本性质的收益或损失),即使我们没有出售或处置我们的ADS或普通股。可能受此类规定约束的公司股东应咨询他们自己的会计和税务顾问,了解他们因采用FRS39或FRS109而获得、拥有和处置我们的ADS或普通股所产生的新加坡所得税后果。
1符合条件的优先股是指被投资公司根据被投资公司采用的适用会计原则作为权益核算的优先股。
106
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外国投资者不是新加坡的税务居民,外国投资者可能会声称,处置其ADS或普通股的收益并非来自或收到新加坡(因此此类收益将无需缴纳新加坡所得税),(ii)外国投资者没有在新加坡维持一个常设机构,处置收益可能与其有效关联,以及(iii)整个过程(包括收购和出售的谈判、审议、执行,etc.)导致ADS或普通股的实际收购和出售在新加坡境外进行。根据《新加坡所得税法》第10L条,相关集团的实体(以下简称“卖方实体”)在此类出售或处置时出售或处置位于新加坡境外的任何动产或不动产(以下简称“外国资产”),并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从新加坡境外收到的收益,在特定情况下,包括此类收益由在新加坡没有足够经济实质的卖方实体获得的情况下,将被视为应征收所得税的收入。外国资产包括在新加坡境外注册成立的公司发行的任何股份。根据第10L条,我们的ADS或普通股应被视为“外国资产”。可能受新第10L条约束的卖方实体应就因引入第10L条而导致的出售或处置ADS或普通股的新加坡税务后果咨询其自己的税务顾问。
货物和服务税
向属于新加坡境内的投资者发行和转让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免征商品及服务税,向属于新加坡境外的投资者零评级(即按0%商品及服务税收取)。因此,投资者不应因认购我们的ADS或普通股而产生任何商品及服务税。投资者随后对ADS或普通股的处置也同样免于商品及服务税或零评级,视情况而定。投资者应就与购买和出售我们的ADS或我们的普通股相关的费用所产生的GST的可收回性寻求自己的税务建议。
GST注册人就投资者购买或转让ADS或普通股向属于新加坡的投资者提供的经纪和处理服务等服务将按现行标准费率(目前为9.0%)征收GST。以合同方式向属于新加坡境外的投资者提供并直接为其利益提供的类似服务应为零评级(即按0%的商品及服务税收取),前提是该投资者在提供服务时并未实际在新加坡。
印花税
认购和发行我们的ADS或我们的普通股无需缴纳印花税。由于Canaan Inc.是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除非Canaan Inc.在新加坡保存一个股票登记册,否则在出售或赠与我们的ADS或我们的普通股时,任何转让文书在新加坡无需支付印花税。只要Canaan Inc.不被视为住宅物业持有实体,这一立场就将继续存在。
关于预扣税款的税务条约
美国和新加坡之间没有全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f. |
股息和支付代理 |
不适用。
g. |
专家声明 |
不适用。
h. |
展示文件 |
我们以表格20-F向SEC提交了这份年度报告,包括证物。在SEC允许的情况下,在这份年度报告的第19项中,我们通过引用纳入了我们向SEC提交的某些信息。这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向您推荐另一份单独向SEC提交的文件来向您披露重要信息。通过引用并入的信息被视为本年度报告的一部分。
107
您可以在SEC位于100 F Street,N.E.,Washington,D.C. 20549的公共资料室以及SEC在纽约、纽约和伊利诺伊州芝加哥的区域办事处阅读和复制本年度报告,包括以引用方式并入本年度报告的展品。您还可以在支付复制费后,通过编写有关SEC公共资料室运作的信息,索取本年度报告的副本,包括以引用方式并入本年度报告的展品。
SEC还维护一个网站www.sec.gov,其中包含以电子方式向SEC提交的关于注册人的报告、代理声明和其他信息。我们的年度报告和我们向SEC提交的其他一些信息可以通过该网站访问。
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不受《交易法》规定季度报告和代理报表的提供和内容的规则的约束,高级职员、董事和主要股东不受《交易法》第16条所载的报告和短期利润回收条款的约束。
我们的财务报表是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
我们将向我们的股东提供年度报告,其中将包括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运营审查和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i. |
子公司信息 |
不适用。
项目11。 |
关于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 |
外汇风险
我们的很大一部分收入和几乎所有的开支都是以人民币计价的。我们在新加坡和香港的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是美元。我们在中国的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我们使用美元作为报告货币。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计值的货币资产和负债,按资产负债表日的适用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年内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交易,按交易发生时适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交易损益在经营报表中确认。
我们不认为我们目前有任何重大的直接外汇风险,也没有使用任何衍生金融工具来对冲此类风险敞口。虽然一般来说,我们的外汇风险敞口应该是有限的,但由于我们的业务价值实际上是以人民币计价的,而ADS将以美元进行交易,因此贵公司在ADS中的投资价值将受到美元与人民币之间汇率的影响。
人民币兑换成包括美元在内的外币,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汇率进行的。随着外汇市场的发展以及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国际化的进展,中国政府可能在未来宣布进一步改变汇率制度,我们无法向您保证人民币在未来不会对美元大幅升值或贬值。很难预测未来市场力量或中国或美国政府的政策会对人民币和美元的汇率产生怎样的影响。
如果我们的经营需要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将对我们从兑换中获得的人民币金额产生不利影响。相反,如果我们决定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用于支付我们普通股或ADS的股息,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美元兑人民币升值将对我们可获得的美元金额产生负面影响。
108
利率风险
我们没有因市场利率变化而面临重大风险,我们也没有使用任何衍生金融工具来管理我们的利息风险敞口。然而,我们不能保证未来不会因市场利率变化而面临重大风险。
在我们的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我们可能会将我们从发行中获得的净收益投资于生息工具。投资于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生息工具都具有一定程度的利率风险。固定利率证券的公允市场价值可能会因利率上升而受到不利影响,而浮动利率证券可能会在利率下降时产生低于预期的收益。
信用风险
可能使我们面临集中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和应收账款。我们将我们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存放在具有高信用评级和质量的金融机构。
我们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一般不要求客户提供抵押品或其他担保。我们主要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围绕特定客户信用风险的因素建立呆账备抵。
项目12.股票证券以外的证券的说明
a. |
债务证券 |
不适用。
b. |
认股权证及权利 |
不适用。
c. |
其他证券 |
不适用。
d. |
美国存托股票 |
纽约梅隆银行作为存托人登记交割的美国存托股票也简称ADS。每份ADS将代表15股A类普通股(或收取15股A类普通股的权利)存放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香港存托人的托管人。每份ADS还将代表存托人可能持有的任何其他证券、现金或其他财产。存管股份连同存管人持有的任何其他证券、现金或其他财产,称为存管证券。存托人管理ADS的办公室及其主要执行办公室位于240 Greenwich Street,New York,New York 10286。
109
费用及开支
存取股份或ADS持有人须支付: |
|
为: |
每100份ADS(或100份ADS的一部分)5.00美元(或更少) |
发行ADS,包括因分配股份或权利或其他财产而产生的发行 |
|
取消以提现为目的的ADS,包括如果存款协议终止 |
||
每份ADS 0.05美元(或更少) |
向ADS持有人的任何现金分配 |
|
费用相当于如果向您分配的证券是股票并且股票已存入以发行ADS时应支付的费用 |
分配给存管人向ADS持有人分配的存管证券(包括权利)持有人的证券的分配 |
|
每个日历年每份ADS 0.05美元(或更少) |
存管服务 |
|
注册或转让费用 |
当您存入或提取股份时,在我们的股份登记册上向或从存托人或其代理人的名下转让和登记股份 |
|
保存人的开支 |
电缆(包括SWIFT)和传真传输(在存款协议中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将外币兑换成美元 |
|
存托人或托管人必须为任何ADS或基础ADS的股票支付的税款和其他政府费用,例如股票转让税、印花税或预扣税 |
视需要 |
|
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因服务已存入证券而招致的任何费用 |
视需要 |
存托人直接向为退出目的而存入股票或交出ADS的投资者或向为其代理的中介机构收取其交付和交出ADS的费用。存托人通过从分配的金额中扣除这些费用或通过出售部分可分配财产来支付费用来收取向投资者进行分配的费用。存托人可以通过现金分配中扣除或者直接向投资者开单或者向代其行事的参与者记账式系统账户收费的方式收取其存托人服务年费。存托人可以通过从任何应付现金分配(或通过出售部分证券或其他可分配财产)中扣除的方式向有义务支付这些费用的ADS持有人收取其任何费用。保存人一般可以拒绝提供吸引费用的服务,直到其对这些服务的费用得到支付。
存托人可能会不时向我们付款,以补偿通常因建立和维护ADS计划而产生的成本和费用,免除存托人向我们提供服务的费用和开支,或从向ADS持有人收取的费用中分享收益。存托人在履行其在存款协议下的职责时,可以使用由存托人拥有或附属的经纪人、交易商、外币交易商或其他服务提供商,这些服务提供商可能赚取或分享费用、价差或佣金。
存托人可以自己或通过其任何关联机构兑换货币,在这些情况下,作为其自己账户的委托人,而不是代表任何其他人作为代理人、顾问、经纪人或受托人,并赚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其将为自己账户保留的交易价差。收益基于(其中包括)根据存款协议进行的货币转换所分配的汇率与存托人或其关联机构在为自己的账户买卖外币时收到的汇率之间的差额。存托人不表示根据存款协议在任何货币兑换中使用或获得的汇率将是当时可以获得的最优惠的汇率,或确定该汇率的方法将对ADS持有人最有利,但须遵守存托人在存款协议下的义务。用于确定货币兑换所用汇率的方法可应要求提供。
110
存托人的付款
2025年,在扣除适用的美国税款后,我们从ADR计划的存托银行纽约梅隆银行收到了约380万美元的付款总额,用于偿还投资者关系费用和其他与计划相关的费用。
项目13.违约、拖欠股息和拖欠
没有。
项目14.对证券持有人权利和收益用途的重大修改
没有。
项目15.控制和程序
披露控制和程序
我们维持披露控制和程序,旨在合理保证根据《交易法》提交的报告中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得到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并积累并传达给我们的管理层,包括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会计官(视情况而定),以便及时就要求的披露做出决定。
我们的管理层在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的参与下,按照《交易法》第13a-15(b)条的要求,对截至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我们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定义见《交易法》第13a-15(e)条)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
基于该评估,我们的管理层得出结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地确保了本年度报告中要求披露的重大信息被记录、处理、汇总并报告给他们以供评估,并在SEC规则和表格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了要求的披露。
管理层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年度报告
我们的管理层负责为我们公司建立和维护对财务报告的充分内部控制,这一项目在《交易法》规则13a-15(f)中定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一个旨在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包括以下政策和程序:(i)与维护记录有关,这些记录以合理的细节准确和公平地反映公司资产的交易和处置,(ii)提供合理保证,交易记录是必要的,以便能够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公司的收支仅根据公司管理层和董事的授权进行,以及(iii)就防止或及时发现可能对综合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资产的未经授权的收购、使用或处置提供合理保证。
根据《交易法》第13a-15(c)条的要求,我们的管理层根据Treadway委员会发起组织委员会发布的《内部控制——综合框架(2013)》中的框架对我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估。基于这一评估,我们的管理层得出结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由于其固有的局限性,可能无法防止或发现错报。此外,对未来期间的任何有效性评估的预测都会受到以下风险的影响:由于条件的变化,控制可能变得不充分,或者政策或程序的遵守程度可能会恶化。
111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
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已审计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如其报告所述,该报告载于本年度报告第F-2页。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变化
在本年度报告表格20-F涵盖的期间内,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没有发生任何对我们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合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
项目16A.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
我们的董事会已确定,作为独立董事的Yaping Zhang符合表格20-F指示第16A项中定义的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的资格。
项目16B.道德守则
我们采用了适用于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员工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自通过以来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也没有因此向我们的董事或员工授予任何豁免。我们已将我们的商业行为守则作为证据提交到我们在F-1表格上的登记声明中,最初于2019年10月28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文件编号:333-234356),任何股东均可根据要求获得一份副本。这一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也可在我们的网站http://investor.canaan-creative.com上查阅。
项目16C.主计长费用和服务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KPMG Huazhen LLP)是一家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已作为我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独立审计师对我们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下面的图表分别列出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与2024年和2025年合并财务报表审计和其他专业服务相关的开票金额和预期开票金额,并按服务类别对这些金额进行了细分。支付给我们的首席会计师的费用是根据下文所述的预先批准政策和程序批准的。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4 |
|
2025 |
|
(单位:千美元) |
||||
审计费用(1) |
1,899 |
|
1,831 |
|
税费(2) |
32 |
|
54 |
|
合计 |
1,931 |
|
1,885 |
|
| (1) | “审计费用”是指我们的首席会计师为审计我们的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协助和审查提交给SEC和其他法定和监管文件的文件而提供的专业服务所列出的每个财政年度的总费用和预期费用。 |
| (2) | “税费”表示我们的首席会计师为税务合规、税务建议和税务规划提供的专业服务所列出的每个财政年度的总费用。 |
审批前政策与程序
我们的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我们的独立会计师的工作。我们审计委员会的政策是预先批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所有审计和非审计服务,包括上述审计服务,但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完成前批准的微量服务除外。
112
项目16D.Exemptions from the Listing Standards for Audit Committees
没有。
项目16e.发行人和关联购买者购买股票证券
下表列出了我们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购买未偿还ADS的信息:
|
|
|
约 |
|||||||
总数 |
美元价值 |
|||||||||
购买的ADS |
可能的ADS |
|||||||||
总数 |
作为公开的一部分 |
尚未被购买 |
||||||||
ADS的 |
平均价格 |
宣布的计划 |
下 |
|||||||
期 |
|
已购买 |
|
每ADS付费(1) |
|
或程序(2) |
|
程序(2) |
||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
|
9,401,557 |
|
美元 |
0.7338 |
|
9,401,557 |
|
美元 |
23.1百万 |
| (2) | 我们宣布了一项于2025年5月27日获得董事会批准的股票回购计划,根据该计划,我们可能会在六个月内回购价值高达3000万美元的已发行ADS和/或A类普通股。2025年12月17日,我们宣布更新董事会批准的股票回购计划,根据该计划,我们可以在十二个月内回购最多价值3000万美元的已发行ADS和/或A类普通股。回购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包括按现行市场价格进行公开市场交易、私下协商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任意组合。回购已经并将按照《交易法》第10b5-1条和/或第10b-18条以及我们的内幕交易政策进行。回购的ADS数量和回购时机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交易量和一般市场状况,以及我们的营运资金需求和一般业务状况。 |
项目16F.Change in registrant’s certifying account
不适用。
项目16g。企业管治
我们是“外国私人发行人”(该术语在《交易法》规则3b-4中定义),我们的ADS,每份代表15股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允许像我们这样的外国私人发行人遵循其本国的公司治理实践。作为我国的开曼群岛的某些公司治理实践可能与纳斯达克的公司治理上市标准存在显着差异。例如,我们不需要:
| ● | 让我们董事会的大多数成员由独立董事组成(尽管根据《交易法》,审计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必须是独立的); |
| ● | 设薪酬委员会或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提名或公司治理委员会; |
| ● | 成立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并有书面章程阐述委员会的宗旨和职责;和 |
| ● | 不迟于发行人会计年度终了后一年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
我们目前依赖母国惯例豁免,涉及以下要求:(i)有一个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提名委员会,(ii)有一个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薪酬委员会,以及(iii)不迟于发行人财政年度终了后一年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项目16H.Mine安全披露
不适用。
113
项目16.关于阻止检查的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披露
不适用。
项目16J。内幕交易政策
我们的董事会制定了内幕交易政策和程序,为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员工和顾问购买、出售和其他处置我们的证券提供指导,目标是促进遵守适用的法律、上市规则和与内幕交易有关的法规。
内幕交易政策作为本年度报告的附件 11.2以表格20-F提交。
项目16K.cybersecurity
风险管理和战略
我们实施了全面的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流程,以确保网络安全管理、战略和治理以及报告网络安全风险的有效性。我们还将网络安全风险管理融入到我们的整体企业风险管理体系中。
我们开发了网络安全威胁防御系统和流程,以应对内部和外部威胁。该系统涵盖了我们安全框架的所有方面和级别,旨在识别、分析和应对网络安全威胁。我们努力持续评估、识别和管理网络安全风险,并在内部和与外部供应商一起保护信息资产。我们维持一个事件响应计划、业务连续性计划和灾难恢复计划。我们的网络安全团队持续监控我们的系统、基础设施和流程的状态,使我们能够对潜在问题做出快速响应,包括潜在的网络安全威胁。
我们的业务战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没有受到来自网络安全威胁的风险的重大影响,包括由于先前确定的网络安全事件,但我们无法保证它们在未来不会受到此类风险或任何未来重大事件的重大影响。有关我们网络安全相关风险的更多信息,请参阅“第3项。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这份20-F表年度报告。
治理
我们的董事会负责监督与网络安全相关的风险。定期审查,讨论网络安全的前景,潜在的威胁,以及我们对潜在的网络安全威胁和风险对我们公司的准备。我们的网络安全团队,其成员持有相关认证,包括CISSP、CISM和CDPSE,主要负责评估和管理网络安全风险,并监测网络安全事件的预防、检测、缓解和补救。我们的董事会被告知我们针对网络安全事件的预防、检测、缓解和补救流程,以及一旦出现任何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114
第二部分
项目17.财务报表
注册人已选择提供项目18中规定的财务报表和相关信息。
项目18.财务报表
Canaan Inc.的合并财务报表包含在本年度报告的末尾。
项目19.展览
* |
随此提交 |
** |
特此提供 |
115
签名
注册人特此证明,其符合表格20-F提交的所有要求,并已妥为安排并授权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年度报告。
嘉楠有限公司 |
||
签名: |
/s/Nangeng Zhang |
|
姓名: |
Nangeng Zhang |
|
职位: |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
|
日期:2026年4月15日 |
||
116
合并财务报表指数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KPMG Huazhen LLP,Beijing,China,Auditor Firm ID:1186)的报告 |
|
F-2 |
F-4 |
||
F-6 |
||
F-7 |
||
F-8 |
||
歼10 |
F-1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致股东及董事会
嘉楠有限公司:
关于合并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意见
我们审计了随附的Canaan Inc.及其子公司(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年期间各年度的相关综合亏损、股东权益变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注(统称为合并财务报表)。我们还根据Treadway委员会发起组织委员会发布的《内部控制–综合框架(2013)》中确立的标准,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
我们认为,上述合并财务报表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年期间各年度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我们还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Treadway委员会发起组织委员会发布的《内部控制–综合框架(2013)》中确立的标准,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对财务报告的有效内部控制。
意见的依据
公司管理层负责这些合并财务报表,负责维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负责评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包括在随附的管理层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年度报告中。我们的责任是在审计的基础上,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我们是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的适用规则和条例,我们被要求对公司具有独立性。
我们按照PCAOB的标准进行了审计。这些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审计,以就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是否由于错误或欺诈,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取得合理保证。
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包括执行程序以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以及执行应对这些风险的程序。这些程序包括在测试的基础上审查有关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数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的审计还包括评估管理层使用的会计原则和作出的重大估计,以及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方式。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包括了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存在重大缺陷的风险,并根据评估的风险测试和评估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我们的审计还包括执行我们认为在当时情况下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认为,我们的审计为我们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定义和局限性
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是旨在根据公认会计原则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为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包括:(1)与维护记录有关的政策和程序,这些记录以合理的细节准确和公平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的交易和处置;(2)提供合理保证,交易记录是必要的,以允许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并且公司的收支只是根据公司管理层和董事的授权进行的;以及(3)就防止或及时发现未经授权的获取、使用、或处置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资产。
F-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由于其固有的局限性,可能无法防止或发现错报。此外,对未来期间的任何有效性评估的预测都会受到以下风险的影响:由于条件的变化,控制可能变得不充分,或者政策或程序的遵守程度可能会恶化。
关键审计事项
下文通报的关键审计事项是对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当期审计后产生的事项,已向审计委员会通报或要求通报:(1)涉及对合并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意义的账目或披露,以及(2)涉及我们特别具有挑战性、主观或复杂的判断。关键审计事项的传达不会以任何方式改变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意见,作为一个整体,我们也不会通过传达下文的关键审计事项,就关键审计事项或与其相关的账目或披露提供单独的意见。
评价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时点的审计证据充足
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q)所述,公司在产品控制权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产品收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录得413,783千美元的产品收入,主要与销售采矿设备有关。
我们将评估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时间的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需要进行大量审计工作,以确定为评估影响收入确认时间的控制权转让给客户的时间所执行的程序的性质和程度。
以下是我们为处理这一关键审计事项而执行的主要程序。我们应用审计师的判断来确定对产品销售的收入确认时间评估所要执行的程序的性质和程度。我们对设计进行了评估,并测试了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时间相关的某些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这包括对公司审查基础合同、运输和交付文件以及收入确认时间的控制。对于产品销售交易样本,我们通过(1)检查基础合同以评估条款和条件对收入确认时间的影响;(2)比较公司确认收入的时间与从基础合同、运输和交付文件转移控制权的时间。对于一个客户样本,我们独立发送确认,以确认客户接受条款以及一年中最后一个月记录的产品销售的准确性和发生。我们检查了未退回确认的基础合同、运输和交付文件。此外,我们评估了通过评估所执行程序的结果而获得的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包括此类证据的性质和范围的适当性。
/s/毕马威华振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自2021年起担任公司的核数师。
中国北京
2026年4月15日
F-3
嘉楠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12月31日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
截至12月31日, |
||||
注意事项 |
2024 |
|
2025 |
|||
美元 |
美元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
|
|
|
当前资产: |
|
|
|
|
|
|
现金 |
|
2(f) |
|
96,488 |
|
80,778 |
应收账款,净额 |
|
2(g),4 |
|
1,514 |
|
19,290 |
库存 |
|
5 |
|
94,620 |
|
180,816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
|
6 |
|
90,874 |
|
99,707 |
应收加密货币,当前 |
8 |
50,525 |
52,699 |
|||
流动资产总额 |
|
|
|
334,021 |
|
433,290 |
非流动资产: |
|
|
|
|
|
|
加密货币 |
|
7 |
|
61,821 |
|
83,339 |
应收加密货币,非流动 |
8 |
19,057 |
35,133 |
|||
财产、设备和软件,净额 |
|
9 |
|
40,163 |
|
44,028 |
无形资产 |
901 |
689 |
||||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 |
|
10 |
|
3,495 |
|
2,88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18 |
|
295 |
|
19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476 |
|
489 |
|
非流动金融投资 |
|
|
2,782 |
|
2,84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
|
128,990 |
|
169,594 |
总资产 |
|
|
|
463,011 |
|
602,884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
|
|
|
|
流动负债: |
|
|
|
|
|
|
长期贷款的流动部分 |
|
12 |
|
16,658 |
|
28,515 |
应付账款 |
|
13,975 |
|
25,600 |
||
合同负债 |
|
2(n) |
|
24,248 |
|
9,317 |
应交所得税 |
|
|
10,932 |
|
11,403 |
|
应计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 |
|
11 |
|
43,406 |
|
54,548 |
营业租赁负债,流动 |
10 |
1,237 |
1,706 |
|||
可转换优先股 |
15 |
68,113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
|
|
178,569 |
|
131,089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长期贷款 |
12 |
7,279 |
23,731 |
|||
非流动经营租赁负债 |
|
10 |
|
1,701 |
|
94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 |
153 |
11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11 |
|
9,055 |
|
9,631 |
负债总额 |
|
|
196,757 |
|
165,516 |
|
或有事项(附注20) |
|
|
|
— |
|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4
嘉楠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12月31日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截至12月31日, |
||||||
注意事项 |
2024 |
2025 |
||||
美元 |
美元 |
|||||
股东权益: |
|
|
|
|||
A类普通股(面值0.00000005美元;授权999,643,050,556股,已发行5,281,820,043股和10,431,482,973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已发行股份分别为4,302,538,578股和9,703,445,043股) |
14 |
|
— |
|
1 |
|
B类普通股(面值0.00000005美元;已授权356,624,444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已发行和流通股311,624,444股) |
|
14 |
|
— |
|
— |
应收股东认购款 |
|
|
— |
|
— |
|
库存股(面值0.00000005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分别为229,281,465股和366,981,615股) |
|
16 |
|
(57,055) |
|
(37,172) |
额外实收资本 |
|
|
|
816,363 |
|
1,177,057 |
法定准备金 |
|
|
14,892 |
|
14,892 |
|
累计其他综合损失 |
|
|
|
(57,456) |
|
(56,653) |
累计赤字 |
|
|
|
(450,490) |
|
(660,757) |
股东权益合计 |
|
|
|
266,254 |
|
437,368 |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
|
|
|
463,011 |
|
602,884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5
嘉楠有限公司
综合损失表
截至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注意事项 |
|
2023 |
|
2024 |
|
2025 |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
收入 |
||||||||
产品收入 |
|
|
|
176,898 |
|
223,233 |
|
413,783 |
采矿收入 |
|
|
|
33,957 |
|
44,022 |
|
113,236 |
其他收入 |
|
|
|
622 |
|
2,069 |
|
2,716 |
总收入 |
|
|
|
211,477 |
|
269,324 |
|
529,735 |
收入成本 |
|
|
|
|||||
产品成本 |
(368,116) |
(301,258) |
(360,251) |
|||||
采矿成本 |
(81,833) |
(51,569) |
(126,019) |
|||||
其他费用 |
(2,308) |
(817) |
(2,307) |
|||||
总收入成本 |
(452,257) |
(353,644) |
(488,577) |
|||||
毛(亏损)利润 |
|
|
|
(240,780) |
|
(84,320) |
|
41,158 |
营业费用: |
|
|
||||||
研发费用 |
|
|
|
(64,845) |
|
(61,323) |
|
(63,145)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
|
|
(8,175) |
|
(5,708) |
|
(13,585)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
|
|
(71,249) |
|
(71,691) |
|
(68,066) |
财产、设备和软件减值 |
9 |
(21,126) |
(11,303) |
(10,167) |
||||
加密货币减值 |
2(i) |
(4,706) |
— |
— |
||||
处置财产、设备和软件的收益 |
— |
7,215 |
1,576 |
|||||
总营业费用 |
|
|
|
(170,101) |
|
(142,810) |
|
(153,387) |
经营亏损 |
|
|
|
(410,881) |
|
(227,130) |
|
(112,229) |
利息收入 |
|
|
|
956 |
|
536 |
|
266 |
利息支出 |
— |
(521) |
(1,966) |
|||||
加密货币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42,427 |
|
(11,428) |
|
衍生工具以外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15 |
(10,918) |
20,571 |
(46,584) |
||||
金融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13 |
— |
17,606 |
(9,473) |
||||
可转换优先股公允价值超额 |
|
15 |
|
(59,199) |
|
(50,725) |
|
(28,179) |
汇兑收益(亏损),净额 |
|
|
|
12,309 |
|
14,135 |
|
(3,525) |
其他收入,净额 |
|
|
2,240 |
|
10,832 |
|
5,629 |
|
所得税费用前亏损 |
|
|
(465,493) |
|
(172,269) |
|
(207,489) |
|
所得税优惠(费用) |
|
18 |
|
51,340 |
|
(77,483) |
|
(2,778) |
净亏损 |
|
|
|
(414,153) |
|
(249,752) |
|
(210,267) |
外币换算调整,净额税 |
|
|
|
(6,966) |
|
(13,577) |
|
803 |
综合亏损总额 |
|
|
|
(421,119) |
|
(263,329) |
|
(209,464) |
每A类和B类普通股计算中使用的加权平均股数: |
|
|
||||||
—基本 |
|
19 |
|
2,579,202,596 |
|
4,072,386,826 |
|
7,042,820,966 |
—稀释 |
|
19 |
|
2,579,202,596 |
|
4,072,386,826 |
|
7,042,820,966 |
A类和B类普通股每股净亏损(美分/股) |
|
|
||||||
—基本 |
|
19 |
|
(16.06) |
|
(6.13) |
|
(2.99) |
—稀释 |
|
19 |
|
(16.06) |
|
(6.13) |
|
(2.99) |
以股份为基础的补偿费用包括在: |
|
|
||||||
收入成本 |
|
|
|
207 |
|
312 |
|
339 |
研发费用 |
|
|
|
9,098 |
|
7,289 |
|
4,643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
|
|
234 |
|
156 |
|
246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
|
|
32,535 |
|
23,159 |
|
17,571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
嘉楠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截至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A类普通 |
乙类普通 |
累计 |
保留 |
|||||||||||||||||||||||
股份 |
股份 |
订阅 |
库存股 |
额外 |
其他 |
收益 |
合计 |
|||||||||||||||||||
|
|
数量 |
|
|
数量 |
|
|
应收款项 |
|
数量 |
|
|
实缴 |
|
法定 |
|
综合 |
|
(累计 |
|
股东’ |
|||||
注意事项 |
股份 |
金额 |
股份 |
金额 |
股东 |
股份 |
金额 |
资本 |
储备金 |
损失 |
赤字) |
股权 |
||||||||||||||
截至2023年1月1日的余额 |
|
2,184,377,313 |
|
— |
311,624,444 |
— |
|
— |
|
308,136,735 |
|
(57,055) |
|
492,220 |
|
14,892 |
|
(36,913) |
|
194,522 |
|
607,666 |
||||
回购已归属雇员受限制股份单位以扣缴税款 |
|
17 |
|
(13,904,625) |
— |
— |
— |
— |
13,904,625 |
(2,420) |
— |
— |
— |
— |
(2,420) |
|||||||||||
因扣税而转售已归属雇员受限制股份单位 |
17 |
13,904,625 |
— |
— |
— |
— |
(13,904,625) |
2,420 |
— |
— |
— |
— |
2,420 |
|||||||||||||
以市场发售方式发行普通股,扣除发行成本 |
14 |
493,188,945 |
— |
— |
— |
— |
— |
— |
65,430 |
— |
— |
— |
65,430 |
|||||||||||||
根据优先股融资发行普通股,扣除发行成本 |
15 |
354,751,230 |
— |
— |
— |
— |
— |
— |
53,625 |
— |
— |
— |
53,625 |
|||||||||||||
根据股份借贷安排发行普通股 |
15 |
120,000,000 |
— |
— |
— |
— |
— |
— |
511 |
— |
— |
— |
511 |
|||||||||||||
股份补偿费用 |
17 |
— |
— |
— |
— |
— |
— |
— |
42,074 |
— |
— |
— |
42,074 |
|||||||||||||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
17 |
51,031,395 |
— |
— |
— |
— |
(51,031,395) |
— |
— |
— |
— |
— |
— |
|||||||||||||
外币换算 |
— |
— |
— |
— |
— |
— |
— |
— |
— |
(6,966) |
— |
(6,966)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414,153) |
(414,153)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余额 |
3,203,348,883 |
— |
311,624,444 |
— |
— |
257,105,340 |
(57,055) |
653,860 |
14,892 |
(43,879) |
(219,631) |
348,187 |
||||||||||||||
采纳ASU2023-08的累积影响 |
— |
— |
— |
— |
— |
— |
— |
— |
— |
— |
18,893 |
18,893 |
||||||||||||||
截至2024年1月1日的余额 |
3,203,348,883 |
— |
311,624,444 |
— |
— |
257,105,340 |
(57,055) |
653,860 |
14,892 |
(43,879) |
(200,738) |
367,080 |
||||||||||||||
回购已归属雇员受限制股份单位以扣缴税款 |
17 |
(8,532,915) |
— |
— |
— |
— |
8,532,915 |
(768) |
— |
— |
— |
— |
(768) |
|||||||||||||
因扣税而转售已归属雇员受限制股份单位 |
17 |
8,532,915 |
— |
— |
— |
— |
(8,532,915) |
768 |
— |
— |
— |
— |
768 |
|||||||||||||
发行普通股作为场内发售的储备 |
14 |
75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根据优先股融资发行普通股,扣除发行成本 |
15 |
1,049,543,865 |
— |
— |
— |
— |
— |
— |
131,351 |
— |
— |
— |
131,351 |
|||||||||||||
根据股份借贷安排发行普通股 |
15 |
42,000,000 |
— |
— |
— |
— |
— |
— |
236 |
— |
— |
— |
236 |
|||||||||||||
股份借贷安排下的普通股回报 |
15 |
(42,000,000) |
— |
— |
— |
— |
42,000,000 |
— |
— |
— |
— |
— |
— |
|||||||||||||
根据股份借贷安排注销普通股 |
15 |
— |
— |
— |
— |
— |
(20,178,045) |
— |
— |
— |
— |
— |
— |
|||||||||||||
股份补偿费用 |
17 |
— |
— |
— |
— |
— |
— |
— |
30,916 |
— |
— |
— |
30,916 |
|||||||||||||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
17 |
49,645,830 |
— |
— |
— |
— |
(49,645,830) |
— |
— |
— |
— |
— |
— |
|||||||||||||
外币换算 |
— |
— |
— |
— |
— |
— |
— |
— |
— |
(13,577) |
— |
(13,577)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249,752) |
(249,752)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余额 |
5,052,538,578 |
— |
311,624,444 |
— |
— |
229,281,465 |
(57,055) |
816,363 |
14,892 |
(57,456) |
(450,490) |
266,254 |
||||||||||||||
股份回购 |
16 |
(98,796,195) |
— |
— |
— |
— |
98,796,195 |
(4,948) |
— |
— |
— |
— |
(4,948) |
|||||||||||||
回购已归属雇员受限制股份单位以扣缴税款 |
17 |
(25,633,335) |
— |
— |
— |
— |
25,633,335 |
(1,609) |
— |
— |
— |
— |
(1,609) |
|||||||||||||
因扣税而转售已归属雇员受限制股份单位 |
17 |
25,633,335 |
— |
— |
— |
— |
(25,633,335) |
1,609 |
— |
— |
— |
— |
1,609 |
|||||||||||||
就市场发售发行普通股,扣除发行成本 |
14 |
— |
— |
— |
— |
— |
— |
— |
49,470 |
— |
— |
— |
49,470 |
|||||||||||||
根据优先股融资发行普通股,扣除发行成本 |
15 |
4,089,755,775 |
1 |
— |
— |
— |
— |
— |
241,582 |
— |
— |
— |
241,583 |
|||||||||||||
根据股份借贷安排发行普通股 |
15 |
105,000,000 |
— |
— |
— |
— |
— |
— |
944 |
— |
— |
— |
944 |
|||||||||||||
股份借贷安排下的普通股回报 |
15 |
(225,000,000) |
— |
— |
— |
— |
225,000,000 |
— |
— |
— |
— |
— |
— |
|||||||||||||
根据记名直接发售发行普通股 |
14 |
954,907,155 |
— |
— |
— |
— |
— |
— |
70,730 |
— |
— |
— |
70,730 |
|||||||||||||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
17 |
186,096,045 |
— |
— |
— |
— |
(186,096,045) |
24,831 |
(24,831) |
— |
— |
— |
— |
|||||||||||||
股份补偿费用 |
17 |
— |
— |
— |
— |
— |
— |
— |
22,799 |
— |
— |
— |
22,799 |
|||||||||||||
外币换算 |
— |
— |
— |
— |
— |
— |
— |
— |
— |
803 |
— |
803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210,267) |
(210,267)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余额 |
10,064,501,358 |
1 |
311,624,444 |
— |
— |
366,981,615 |
(37,172) |
1,177,057 |
14,892 |
(56,653) |
(660,757) |
437,368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7
嘉楠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3 |
2024 |
2025 |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净亏损 |
|
(414,153) |
|
(249,752) |
|
(210,267) |
调整: |
|
|
|
|
|
|
在接受加密货币时确认的收入 |
|
(58,959) |
|
(90,273) |
|
(152,934) |
支付加密货币时确认的成本 |
8,854 |
9,821 |
55,941 |
|||
(收据)作为客户存款返还加密货币 |
(4,922) |
5,080 |
1,720 |
|||
加密货币公允价值变动 |
— |
(42,427) |
11,428 |
|||
金融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 |
(17,606) |
9,473 |
|||
其他收入,净额 |
|
— |
|
5,025 |
|
337 |
出售加密货币的已实现亏损 |
|
(6,135) |
|
— |
|
— |
财产、设备和软件的折旧和摊销 |
|
59,641 |
|
28,257 |
|
47,347 |
无形资产摊销 |
|
— |
|
159 |
|
212 |
汇兑(亏损)收益 |
|
(9,302) |
|
12,020 |
|
477 |
就可疑应收款项提供备抵 |
|
14 |
|
2,982 |
|
85 |
递延所得税(福利)费用 |
|
(45,686) |
|
66,150 |
|
72 |
处置财产、设备和软件的损失(收益) |
|
18 |
|
(7,215) |
|
(1,576) |
股份补偿费用 |
42,074 |
30,916 |
22,799 |
|||
衍生工具以外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
10,918 |
|
(20,571) |
|
46,584 |
可转换优先股公允价值超额 |
|
59,199 |
|
50,725 |
|
28,179 |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账面金额减少 |
|
2,481 |
|
1,910 |
|
1,721 |
经营租赁负债利息 |
115 |
90 |
101 |
|||
长期借款利息 |
|
— |
|
521 |
|
628 |
加密货币的减值损失 |
|
4,706 |
|
— |
|
— |
财产、设备和软件的减值损失 |
21,126 |
11,303 |
10,167 |
|||
存货减记 |
174,838 |
90,807 |
14,055 |
|||
预付款项减记 |
5,627 |
9,745 |
694 |
|||
存货采购承诺准备金计提 |
9,816 |
— |
3,904 |
|||
未确认的税收优惠 |
— |
6,933 |
924 |
|||
资产和负债变动 |
|
|
|
|
|
|
应收账款 |
|
(3,011) |
|
97 |
|
(17,661) |
库存 |
|
(123,679) |
|
(129,272) |
|
(138,321) |
加密货币 |
|
— |
|
(1,761) |
|
—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
122,471 |
43,321 |
(8,08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2,008 |
|
3 |
|
(3) |
应付账款 |
|
(10,237) |
|
7,222 |
|
10,841 |
合同负债 |
|
19,026 |
|
4,802 |
|
(15,112) |
应交所得税 |
|
(3,596) |
|
588 |
|
(701) |
应计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 |
|
6,332 |
|
(26,238) |
|
6,77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9,161 |
|
(517) |
|
370 |
经营租赁负债 |
|
(2,365) |
|
(2,107) |
|
(1,395) |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
(123,620) |
|
(199,262) |
|
(271,2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购置财产、设备和软件 |
|
(3,312) |
|
(19,304) |
|
(24,612) |
处置财产、设备和软件的收益 |
|
2,295 |
|
8,783 |
|
686 |
出售加密货币的收益 |
40,645 |
71,494 |
93,077 |
|||
购买加密货币 |
|
— |
|
— |
|
(12,419) |
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39,628 |
|
60,973 |
|
56,732 |
F-8
嘉楠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截至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2023 |
2024 |
2025 |
||||
|
美元 |
|
美元 |
|
美元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支付回购普通股 |
|
— |
|
— |
|
(5,000) |
发行普通股所得款项,扣除市场发售协议项下的发行费用 |
65,430 |
|
— |
|
49,470 |
|
发行可转换优先股所得款项,扣除发行费用 |
|
24,575 |
|
129,810 |
|
99,650 |
根据优先股融资发行普通股,扣除发行成本 |
— |
— |
1 |
|||
长期借款所得款项 |
— |
9,937 |
— |
|||
偿还长期借款 |
|
— |
|
— |
|
(16,972) |
库存股转售所得款项 |
2,420 |
768 |
1,609 |
|||
就归属受限制股份单位的扣缴税款进行回购 |
(2,420) |
(768) |
(1,609) |
|||
根据注册直接发售发行普通股所得款项,扣除发行成本 |
— |
— |
70,730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90,005 |
|
139,747 |
|
197,879 |
现金净增(减)额 |
|
6,013 |
|
1,458 |
|
(16,607)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11,410) |
(1,124) |
897 |
|||
年初现金 |
101,551 |
96,154 |
96,488 |
|||
年末现金 |
96,154 |
96,488 |
80,778 |
|||
补充披露现金流信息: |
|
|
|
|
|
|
支付利息的现金 |
— |
370 |
1,338 |
|||
支付所得税的现金 |
2,876 |
52 |
1,437 |
|||
补充披露非现金投融资活动: |
||||||
采矿设备从库存转入财产、设备和软件 |
24,052 |
38,405 |
38,038 |
|||
根据股份借贷安排发行普通股 |
511 |
236 |
944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9
1. |
组织和主要活动 |
嘉楠有限公司是一家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透过全资附属公司(统称“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IC”)设计及销售比特币挖矿设备及相关组件,销售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美国及新加坡进行,采矿活动主要在美国及埃塞俄比亚进行。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
(a) |
编制依据 |
随附的综合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
公司在编制所附综合财务报表时所遵循的重要会计政策概述如下。
(b) |
估计数的使用 |
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在财务报表日期披露或有资产和负债以及报告期间收入和支出的报告金额。实际结果可能与此类估计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认为,对可转换优先股估值、优先股远期合同负债、交割前股份和递延税项资产、存货和预付款减记、存货采购承诺准备金、以股份为基础的补偿的估值和确认以及财产、设备和软件减值的会计估计反映了编制其综合财务报表时使用的重大判断和估计。
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和综合财务报表其他地方讨论的各种其他假设作出估计,这些假设被认为是合理的,其结果构成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作出判断的基础。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持续评估其长期资产的估计可使用年限。在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根据采矿设备的历史和当前使用情况以及行业趋势和做法,将列入“财产、设备和软件”的采矿设备的使用寿命从1.5年修订为2年。预计使用寿命的这一变化将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入账,预期从2026财年开始。根据相关采矿设备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账面金额,公司预计这一估计变动的影响将是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折旧费用减少约5,788美元。
(c) |
合并 |
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Canaan Inc.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Canaan Inc.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和余额已在合并时消除。
子公司是指Canaan Inc.直接或间接控制半数以上投票权的实体;或有权任命或罢免董事会多数成员;或在董事会议上投过半数票;或有权根据股东或权益持有人之间的法规或协议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进行管理的实体。
歼10
(d) |
外币 |
公司的报告货币为美元(“US $”)。Canaan Inc.及其在中国境外注册成立的子公司的功能货币为美元,而公司的中国实体的功能货币为根据会计准则编纂(“ASC”)830(外币事项)准则确定的人民币。
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币种计价的交易,采用交易发生日通行汇率重新计量为实体记账本位币。非记账本位币的金融资产和负债,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汇率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按净额在综合全面亏损综合报表的汇兑收益(亏损)中列报。
本公司财务报表由记账本位币换算为报告货币美元。中国实体的资产和负债使用资产负债表日的适用汇率换算成美元,收入和费用项目按会计年度的平均汇率换算。由此产生的换算调整作为外币换算调整列报,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股东权益的单独组成部分列示。
(e) |
公允价值计量 |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进行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收到的价款或转移一项负债所支付的价款。在确定要求或允许以公允价值入账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时,公司考虑其将进行交易的主要或最有利的市场,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将使用的假设。
既定的公允价值层级要求主体在计量公允价值时最大限度地使用可观察输入值,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使用。金融工具在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分类是基于对公允价值计量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输入水平。
可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三个层次的投入包括:
第1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
第2级:直接或间接为资产或负债提供可观察的、基于市场的输入值,而非报价。
第3级: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具有重要意义的估值方法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会计准则还介绍了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计量的三种主要方法:(1)市场法;(2)收益法和(3)成本法。市场法使用涉及相同或可比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交易产生的价格和其他相关信息。收益法使用估值技术将未来金额转换为单一现值金额。该衡量标准基于当前市场对这些未来金额的预期所显示的价值。成本法基于当前更换资产所需的金额。
公司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加密货币存款和包括在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中的其他应收款、加密货币应收账款、加密货币、非流动金融投资、应付账款、加密货币存款和包括在应计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中的其他应付款、可转换优先股和长期贷款。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由于这些工具的短期性质,现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账面价值与其在综合资产负债表中报告的公允价值相近。
F-11
公司的非金融资产,如财产、设备和软件,只有在被确定为减值的情况下,才会以公允价值计量。
下表列示了公司经常性以公允价值计量并采用公允价值层级分类的资产和负债情况:
公允价值 |
||||||||
12月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
|
1级 |
|
2级 |
|
3级 |
|
31, 2024 |
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附注13) |
|
— |
253 |
— |
253 |
|||
应收加密货币(附注13) |
— |
69,582 |
— |
69,582 |
||||
加密货币(注7) |
61,821 |
— |
— |
61,821 |
||||
应付账款(附注13) |
— |
(2,595) |
— |
(2,595) |
||||
应计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附注13) |
— |
(7,563) |
— |
(7,563) |
||||
可转换优先股(附注15) |
— |
|
— |
|
(68,113) |
|
(68,113) |
|
长期借款(附注13) |
— |
(13,999) |
— |
(13,999) |
公允价值 |
||||||||
12月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
|
1级 |
|
2级 |
|
3级 |
|
31, 2025 |
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附注13) |
|
— |
181 |
— |
181 |
|||
应收加密货币(附注13) |
— |
87,832 |
— |
87,832 |
||||
加密货币(注7) |
83,339 |
— |
— |
83,339 |
||||
应付账款(附注13) |
— |
(2,927) |
— |
(2,927) |
||||
应计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附注13) |
— |
(5,566) |
— |
(5,566) |
||||
长期借款(附注13) |
— |
(49,711) |
— |
(49,711) |
(f) |
现金 |
现金是指存放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银行存款,在提取或使用方面不受限制。
截至12月31日, |
||||
|
2024 |
|
2025 |
|
美国金融机构以美元计价的银行存款 |
|
21,932 |
|
17,743 |
中国金融机构 |
|
|
||
人民币计价银行存款 |
|
13,946 |
|
3,689 |
美元计价银行存款 |
2,144 |
3,186 |
||
其他计价银行存款 |
|
55 |
|
77 |
小计 |
16,145 |
6,952 |
||
新加坡金融机构 |
|
|
||
美元计价银行存款 |
51,027 |
52,624 |
||
新加坡元(SGD)计价银行存款 |
2,970 |
1,207 |
||
人民币计价银行存款 |
6 |
7 |
||
小计 |
54,003 |
53,838 |
||
其他境外金融机构银行存款 |
|
2,245 |
||
合计 |
|
96,488 |
|
80,778 |
F-12
中国内地、中国香港、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哈萨克斯坦金融机构的银行存款由政府当局承保,每家银行最高分别为人民币500元、港币500元、美元250元、新元100元,马来西亚林吉特(MYR)250元和哈萨克斯坦坚戈(KZT)15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这些银行存款由政府当局投保,金额分别高达3,218美元和2,831美元。公司未发生未投保银行存款损失,不认为银行账户持有现金面临任何重大风险。为限制信用风险敞口,公司主要将银行存款存放于中国大陆、美国和新加坡信用评级可接受的大型金融机构。
(g) |
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列报为扣除信用损失准备后的净额。信用损失准备金是根据在收取这些账户时预计将发生的损失金额计算的。估计损失是根据对未清应收款项的审查,包括具体账目、相关账龄和历史收款经验,采用损失率法计算得出的。这些备抵反映了管理层根据历史核销经验以及(如适用)影响可收回性的当前条件和合理且可支持的预测,对公司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金额的估计。这种估计可能需要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做出改变,包括经济或个人客户情况的变化。当公司能够证明所有未清余额的收款手段均已用尽时,公司对账户余额进行核销。信用损失拨备,扣除该期间的回收,在随附的综合损失综合报表中计入一般和管理费用。
(h) |
库存 |
库存,包括成品、在制品和原材料,从合同制造商和组件供应商处采购。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者列示。存货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成本法确定。由于存货滞销和陈旧过时而导致存货成本减记至估计可变现净值的调整入账,这取决于历史和预测的消费者需求以及促销环境等因素。公司对购买的产品承担所有权、风险和报酬。
公司考虑所有可用的数据,包括未来需求和产品价格的后续变化,这些数据可能会提供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存货估值的额外信息。
(一) |
加密货币 |
加密货币包括作为非现金对价赚取的加密货币,以换取向矿池提供哈希计算服务以及出售采矿设备,这些收入与附注2(q)中披露的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相关。加密货币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归类为非流动资产,因为在评估时,这类资产预计产生现金流的期间没有可预见的限制。该公司以先进先出的方式销售其数字货币。
2023年12月13日,FASB发布ASU第2023-08号,无形资产-商誉和其他-加密资产(主题350-60):加密资产的会计和披露(“ASU 2023-08”)。ASU 2023-08要求实体以公允价值计量符合特定标准的加密资产,并在每个报告期的净收入中确认变动。自2024年1月1日起,公司采用ASU 2023-08,导致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开始时,加密货币增加18,893美元,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累计赤字减少18,893美元。
F-13
由于采用ASU2023-08,公司根据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ASC 820”),根据公司正常交易并已确定为其比特币主要市场(第1级输入)的活跃交易平台上的报价,基于合理可获得的所有信息,以截至每个报告期的公允价值计量加密货币。由于比特币是24小时交易的,公司使用协调世界时(00:00:00:00 UTC)开始时的价格,这符合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加密货币重新计量损益计入综合亏损综合报表加密货币公允价值变动。处置加密货币的损益按出售收益与按先进先出基准确定的加密货币成本基础之间的差额计量,并计入综合损失表的加密货币公允价值变动。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加密货币公允价值变动分别为42,427美元和11,428美元。
在采用ASU2023-08之前,公司将加密货币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在这种模式下,加密货币没有摊销,而是每年评估减值,如果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资产更有可能减值,则更频繁地进行评估。当账面值超过其公允价值时存在减值。在测试减值时,公司可选择先进行定性评估,以确定是否更有可能存在减值。如果确定存在减值的可能性不大,则无需进行定量减值测试。若公司另有结论,则需进行定量减值测试。该公司已选择绕过可选的定性减值评估,并每天跟踪其加密货币活动以进行减值评估。该公司每天进行分析,以确定事件或情况变化,主要是活跃交易平台上加密货币报价的下降,是否表明其加密货币更有可能受损。出于减值测试目的,在单一加密货币层面确定了加密货币的最低盘中交易价格。加密货币账面值及加密货币每日最低交易价格的超额(如有)为已确认的减值亏损。在确认减值损失的范围内,该损失确立了资产的新成本基础。禁止对先前记录的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转回。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录得加密货币减值4,706美元。
公司将作为客户存款收到的加密货币和将以加密货币结算的负债按基础加密货币的公允价值入账,变动记入金融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作为客户存款收到的加密货币分别为7,563美元和5,566美元,记入应计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以加密货币结算的电力和托管服务负债分别为2,595美元和2,927美元,记入应付账款。
公司通过采矿活动以及作为出售采矿设备的交换条件而获得的加密货币作为调整计入综合现金流量表,以调节净亏损与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出售加密货币的收益包含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投资活动现金流中。此类销售产生的任何已实现收益或损失在综合全面亏损报表的加密货币公允价值变动中记录。在采用ASU2023-08之前,此类销售的任何已实现收益或损失均计入综合全面损失报表的一般和管理费用。
(j) |
加密货币应收账款 |
公司订立借款安排,要求公司以加密货币形式质押抵押品。如果出借人获得控制权或有权出售、质押或再抵押公司的抵押品,公司将终止确认质押的比特币,并在质押时确认出借人的应收款。如果出借人没有获得控制权或有权出售、质押或再抵押抵押品,则质押的比特币不符合终止确认标准,被记录在加密货币中,受到限制。
F-14
该公司还与一家加密资产交易所机构订立固定期限产品协议,并将加密货币作为固定年收益率的固定期限投资产品进行转让。如果该机构获得控制权或有权出售、质押或再抵押转让的加密货币,公司将终止确认这些比特币,并确认该机构的一笔应收款。如果该机构未获得控制权或有权出售、质押或再抵押转让的加密货币,则质押的比特币不符合终止确认标准,并被记录在加密货币中,受到限制。
一年内出表的应收加密货币计入流动资产,一年以上出表的计入非流动资产。应收加密货币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金融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k) |
财产、设备和软件 |
物业、设备及软件按历史成本减累计折旧、摊销及减值亏损(如有)列账。折旧及摊销按该等资产的估计可使用年期或相关租赁期限两者中较短者以直线法计算。估计可使用年限如下:
租赁权改善 |
|
其使用年限和租期两者中较短者 |
计算机和电子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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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至5年 |
机械设备 |
|
|
采矿设备 |
|
1.5年 |
机动车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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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ftware |
|
|
维护和维修支出在发生时计入费用。出售物业、设备及软件的收益或亏损为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相关资产账面值的差额,并于综合全面亏损报表中确认。截至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确认为零,分别来自处置自用采矿设备的收益7,215美元及1,576美元。
在建工程为在建资产。在建工程转入财产、设备和软件并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折旧或摊销。
(l) |
非流动金融投资 |
公司的非流动金融投资包括一项没有易于确定的公允价值的股权投资,公司通过对普通股或实质普通股的投资对其既无重大影响也无控制权,并使用一种计量替代方法计量和记录,该替代方法按成本减去减值(如果有的话),加上或减去符合条件的可观察价格变动产生的变化来计量非流动金融投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金融投资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782美元和2,845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并无确认减值亏损。
(m) |
长期资产减值 |
对于包括财产、设备和软件在内的其他长期资产,每当有事件或变化(触发事件)表明资产的账面值可能不再可收回时,公司就进行减值评估。公司通过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期从使用资产及其最终处置中获得的估计未贴现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比较来评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性。如果预期未折现现金流量之和低于资产的账面值,则该等资产被视为减值。用于估计未贴现现金流的关键假设包括对比特币价格的预测。拟确认的减值以资产账面值超过资产公允价值的金额计量。
F-15
公司认定其采矿设备的账面价值无法收回。截至每个相关计量日期,采矿设备的公允价值主要由市场参与者根据相同或类似资产可合理获得的可比市场信息为获取采矿设备而支付的价格表示,该价格反映了采矿设备的最高和最佳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分别确认减值费用21,126美元、11,303美元和10,167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比特币价格下降和比特币挖矿难度增加。
(n) |
合同负债 |
产品交付前从客户收到的现金收益确认为合同负债,在达到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为收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收到客户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24,248美元和9,317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从合同负债期初余额中确认的收入分别为380美元、17,510美元和22,595美元。
(o) |
长期贷款 |
长期借款按摊余成本列账。交易成本入账为直接从相关贷款负债中扣除,并在长期贷款期限内使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至利息费用。债务利息支出包括长期借款利息支出,以及债务发行成本摊销。将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归类为长期借款的流动部分。
加密货币借款作为混合工具入账,以美元计价的债务主机合同包含嵌入衍生工具。嵌入衍生工具的初始公允价值为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在金融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中确认。
(p) |
衍生品 |
公司可能会订立导致在未来获得接收或交付固定数量加密货币的权利或义务的安排。此类安排作为混合工具入账,包括以基础加密货币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随后以摊余成本列账的应收账款或债务主机合同,以及基于基础加密货币公允价值变动的嵌入式远期特征。嵌入远期特征与主合同分叉,后续以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将嵌入式衍生工具与主合同一并呈交。
(q) |
客户合同收入(ASC 606) |
公司确认收入以描述向客户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的金额,该金额反映了实体预期为换取这些商品或服务而获得的对价。
产品收入
该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直接向客户销售采矿设备,例如从事比特币采矿活动的企业或个人。随着比特币价格波动,公司可能会根据需要调整挖矿设备的销售价格,因为客户只愿意根据他们在较短时间内通过挖矿比特币收回投资的能力来支付机器费用。公司的销售安排通常要求在交付产品前全额预付。公司自2023年起对某些重要、信誉良好的客户实施分期付款政策。分期付款政策下的付款条件一般包括90至180天的分期付款。
公司在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的时点确认产品收入。当产品已被客户提货、发运给客户或交付给客户时,控制权的转移即被视为完成。
F-16
公司提供的标准产品保修期为360天,产品将在正常使用下运行。在确认收入时,对未来保修成本的估计记录为收入成本的组成部分。建立的储备金根据历史经验和对储备金收取的任何实际索赔进行定期监测。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总保修费用金额分别为3,596美元、2,598美元和6,889美元。
采矿收入
该公司通过与矿池运营商执行一项合同(经不时修订)订立比特币矿池,以进行哈希计算以换取对价。向矿池提供哈希计算服务是公司日常活动的产出。提供此类哈希计算服务是唯一的履约义务。矿池安排可随时终止,不会受到矿池的重大处罚,公司可在提供一个合约日的事先书面通知后终止而不会受到重大处罚。公司可强制执行的赔偿权仅在公司向其客户矿池运营商提供哈希计算服务时开始并持续。据此,与矿池的合同期限被视为少于24小时并全天连续续签。此外,该公司的结论是,矿池运营商的续约权不是一项重大权利,因为续约权不包括任何折扣;也就是说,条款、条件和补偿金额均按当时的市场利率计算。
公司有权根据资金池运营商的支付模式获得非现金补偿。支付方法因第三方运营矿池的类型而异。每股全额付费(“FPPS”)池支付区块奖励和交易费用,减去矿池费用和每股付费(“PPS”)池支付区块奖励减去矿池费用,但没有交易费用。对于FPPS和PPS池,即使一个区块未成功通过矿池运营商验证,公司也有权获得非现金对价。
该公司从挖矿业务中赚取比特币,这被认为是非现金的,而且都是可变的。所获得的比特币奖励的公允价值一般将使用合同开始时公司主要市场的比特币报价确定。公司已采用会计政策,在每个日内时段内汇总个别条款少于24小时的个别合同并应用一致的估值点,即天协调世界时的开始(00:00:00:00 UTC),对相关的非现金对价进行估值。当确认的累计收入金额很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确认收入,即合同服务控制权转移至矿池的同一天,与合同开始的同一天。在每24小时合同期限后,矿池将比特币对价转入公司指定的比特币货币钱包。
以矿池费用形式支付给客户的对价,仅在公司产生对价的范围内产生,从公司收到的比特币中扣除并记为对冲收入,因为它不代表对特定商品或服务的付款。
其他收入
该公司还根据单独的合同从采矿设备租赁和维护或开发服务中获得一小部分收入。收入在向客户提供相关服务的期间内确认。
(r) |
增值税(“增值税”)可收回及附加 |
可收回的增值税指公司为采购支付的金额。附加税(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按缴纳增值税的6%-12 %不等。
F-17
(s) |
收入成本 |
记录为收入成本的金额与产生收入所产生的直接成本有关。此类费用记为已发生。收入成本由产品成本、采矿成本和其他成本组成。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生产合同制造商成本、人工成本、运输和装卸成本、制造和折旧、仓储成本、存货减记、预付款减记、存货采购承诺准备金计提和税金附加。采矿成本包括采矿作业的直接生产成本,包括电力和托管,以及已部署矿机的折旧。其他成本包括人工成本和其他服务成本。
(t) |
研发费用 |
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咨询和承包商费用、测试和工装材料以及与研发人员相关的其他费用。公司在发生时将研发费用确认为费用。
(u)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销售和营销费用主要包括销售和营销人员的工资和福利、推广和营销费用以及与销售和营销人员相关的其他费用。
广告费用在发生时计入费用,并计入销售和营销费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广告费用分别为1,643美元、535美元和780美元。
(五)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一般及行政开支主要包括一般及行政人员的薪金及福利、与一般及行政人员有关的租金开支及折旧、可疑应收款项备抵、招待费、一般办公费及专业服务费。
(w) |
政府补助 |
政府补助一般包括地方政府因在其管辖范围内经营企业和遵守地方政府推动的具体政策而获得的财政补贴。领取此类福利的资格和拟给予的财政补贴金额由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酌情决定。
政府补助在有合理保证公司将遵守附加条件并收到补助时予以确认。为向公司提供即时财务支持而无未来相关成本或义务的政府补助在收到补助时在公司综合综合损失表中确认。附加条件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时确认为负债,并在公司无进一步义务或未来退款时释放至综合全面损失报表。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要求公司在特定地区经营一段时间。
3,559美元、2,038美元和603美元分别在其他收入中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其他非流动负债分别在递延政府补助中确认9,055美元和9,261美元(附注11)。
(x) |
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安排 |
公司在开始时确定一项安排是否为租约。经营租赁包括在经营租赁使用权(“ROU”)资产、经营租赁负债、流动和经营租赁负债中,非流动在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F-18
ROU资产代表公司在租赁期内使用标的资产的权利,经营租赁负债代表公司支付租赁产生的租赁付款的义务。经营租赁ROU资产和负债在开始日根据租赁期内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在确定租赁期限时,公司包括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如有)时延长或终止租赁的选择权。由于公司的租赁没有提供隐含利率,公司使用其增量借款利率,它根据公司的信用质量并通过比较市场上类似借款的利率来计算,并根据抵押品在每项租赁期限内的影响调整该金额。
公司已选择不对初始期限为12个月或以下的租赁确认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或经营租赁负债,公司在租赁期限内以直线法确认这些租赁的租赁费用。
(y) |
职工社保和福利待遇 |
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政府授权、多雇主、固定缴款计划,据此,向中国、新加坡、美国和其他运营地点的员工提供某些退休、医疗、住房和其他福利。除了根据特定计划标准的每月贡献之外,公司没有进一步的承诺。
公司大部分员工在中国,他们有权通过中国政府规定的固定缴款计划享受员工福利,包括养老金、工伤福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福利和住房基金计划。要求公司按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向计划供款,最高不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金额。中国政府负责向这些雇员支付的医疗福利和养老金责任,公司的义务仅限于所缴纳的金额,除了所缴纳的缴款外没有任何法律义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作为费用计入综合亏损报表的雇员社会保障和福利福利分别为9,561美元、8,151美元和9,075美元。
(z) |
所得税 |
公司采用负债法核算所得税。在负债法下,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是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财务报告和所得税基础之间的差异确定的,并使用预期差异转回时将生效的税收所得税率计量。如果部分或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无法实现,则记录估值备抵。
公司使用ASC 740-10,所得税的规定来评估其不确定的税务状况,该规定规定了一个税务状况在财务报表中被确认之前需要达到的确认门槛。该公司在财务报表中确认,仅根据该职位的技术优点假设由拥有所有相关信息的税务机关进行审查,该税务职位“更有可能”在审查中得到维持的好处。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附属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至2025年的纳税年度仍开放供中国税务机关法定审查。满足确认门槛的税收头寸使用累积概率法进行衡量,在结算时实现的可能性大于50%的最大税收优惠金额。公司的政策是将与未确认的税收优惠相关的利息和罚款(如有)确认为所得税费用的组成部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附注18所述未确认的税收优惠有关的应计利息分别为1,854美元和924美元。
(AA) |
股份补偿 |
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并按照ASC 718,补偿—股票补偿核算以股份为基础的补偿。
F-19
雇员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奖励按授予日奖励的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为费用a)如果不需要归属条件,则立即在授予日;或b)对于仅在归属期内以直线法授予仅附带服务条件的股份奖励。
任何以股份为基础的奖励条款或条件的变更均作为对奖励的修改入账。公司将修改的增量补偿费用计算为修改后的奖励的公允价值超过紧接在修改日期修改其条款之前的原始奖励的公允价值的部分。对于既得奖励,公司在修改发生期间确认增量补偿成本。对于未完全归属的奖励,公司在修改后的剩余必要服务期内确认原奖励的增量补偿费用和剩余未确认补偿费用之和。取消奖励并伴随同时授予替代奖励或其他有价值的对价,应作为对已取消奖励条款的修改进行会计处理。在没有同时授予替代奖励的情况下取消奖励被视为无偿和解。因此,任何先前未确认的补偿成本应在注销日期确认。
有关受限制股份的股份补偿乃根据公司普通股于奖励授予日的公平市场价值计量。有关购股权的股份补偿乃使用二项式模型估计。购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受到公司普通股股价以及有关若干复杂和主观变量的假设的影响,这些变量包括预期股价波动、无风险利率、行权倍数和预期股息率。这些购股权的公允价值由管理层在独立估值公司的协助下确定。
(ab) |
法定准备金 |
本公司于中国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须按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条例(“中国公认会计原则”)厘定的税后利润的一定百分比按年拨付留存收益。
法定一般准备金的批款应至少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确定的税后净收益的10%,直至准备金等于实体注册资本的50%。本公司无须向其他储备金作出批款,本公司亦无意向任何其他储备金作出批款。
普通公积金只能用于冲减累计亏损、企业扩张或增加注册资本等特定用途。对一般准备金的拨款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类为法定准备金。
中国没有法律规定通过向受限账户转移现金来为这些储备提供资金,公司也没有这样做。
相关法律法规允许中国子公司和关联公司仅从根据各自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留存收益(如有)中支付股息。因此,上述余额不得以现金股息、贷款或垫款的形式转让给Canaan Inc.。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法定储备批款为零。
(交流) |
回购股份 |
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库存股。在成本法下,当公司股份被收购用于退休以外的目的时,所收购股票的成本将从股本总额中单独列示。
歼20
(广告) |
每股收益(亏损) |
每股基本收益(亏损)的计算方法是将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收益(亏损)除以该期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每股摊薄收益(亏损)的计算方法是,将经稀释普通等值股份(如有)影响调整后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收益(亏损)除以该期间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和稀释普通等值股份的加权平均数。稀释等值股份,如果其影响是反稀释的,则不包括在稀释每股收益(亏损)的计算中。普通股等价物包括在以股份为基础的奖励转换时使用库存股法可发行的普通股和在可转换优先股转换时使用如果转换法可发行的普通股。
(ae) |
综合收益(亏损) |
综合收益(亏损)定义为不包括股东投资和向股东分配产生的交易在内的交易和其他事件和情况所引起的公司股东权益变动。
综合收益(亏损)于综合全面亏损报表内呈报。累计公司其他综合损失包括外币折算调整。
(af) |
分部报告 |
经营分部定义为企业从事可获得单独财务信息的业务活动的组成部分,由公司的主要经营决策者在决定如何分配资源和评估业绩时定期进行评估。公司的首席运营决策者已被确定为首席执行官,其仅在综合层面审查包括收入、毛利和运营利润在内的综合业绩。重大分部开支及其他分部项目与综合全面亏损综合报表所载财务资料一致。本公司不会以作出有关资源分配及业绩评估的决策为目的而对市场进行区分。因此,公司仅有一个经营分部和一个报告分部。
长期资产包括物业、设备和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长期资产28644美元、6849美元、5476美元865美元和173美元分别位于或属于位于美国、埃塞俄比亚、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南美洲的子公司。其余长期资产主要位于中国。公司按地理区域划分的收入披露如下。
F-21
产生收入的地理区域基于客户所处的地点或提供服务的地点: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地理区域 |
|
2023 |
|
2024 |
|
2025 |
美利坚合众国 |
28,101 |
70,986 |
220,605 |
|||
中国大陆 |
115,526 |
68,165 |
169,422 |
|||
埃塞俄比亚 |
1,337 |
32,578 |
71,594 |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 |
— |
20,173 |
|||
加拿大 |
259 |
6,548 |
18,117 |
|||
新加坡 |
43 |
5,249 |
12,220 |
|||
马来西亚 |
15,326 |
10,099 |
3,355 |
|||
爱尔兰 |
1 |
2 |
2,824 |
|||
荷兰 |
2 |
6,083 |
2,508 |
|||
格鲁吉亚 |
— |
2,094 |
2,096 |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343 |
41,450 |
1,981 |
|||
哈萨克斯坦 |
24,571 |
7,747 |
1,639 |
|||
巴西 |
7 |
34 |
1,093 |
|||
其他国家或地区 |
25,961 |
18,289 |
2,108 |
|||
合计 |
211,477 |
269,324 |
529,735 |
|||
(AG) |
近期发布的会计公告 |
i. |
公司采用的新标准和修订标准: |
2023年12月,FASB发布了ASU第2023-09号,《所得税(主题740):所得税披露的改进》(“ASU 2023-09”)。ASU2023-09扩大了现有的税率调节所得税披露,要求披露某些特定类别和满足量化门槛的额外调节项目,并在满足量化门槛时扩大了司法管辖区缴纳所得税的披露。ASU2023-09在2024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以及这些年度期间内的过渡期间对公共企业实体有效;允许提前采用。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开始的年度采用ASU2023-09,前瞻性。更多信息见附注18。
ii. |
公司尚未采纳的新准则及经修订准则: |
2024年12月,FASB发布了ASU 2024-03,损益表—报告综合收益—费用分类披露(子主题220-40)(“ASU 2024-03”)。ASU2024-03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更新指南中规定的某些成本和费用的分类。ASU2024-03在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和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中期报告期间生效。允许提前收养。该公司正在评估更新后的指引将对其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2025年7月,FASB发布ASU第2025-05号,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信用损失的计量。本次更新中的修订提供了一种实用的权宜之计,允许实体在估计当前分类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时假设资产负债表日的条件在资产的整个存续期内保持不变。此更新对2025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有效,包括这些年度报告年度内的中期期间。如果选择了切实可行的权宜之计,则应前瞻性地适用修正案。允许提前收养。公司预计该准则的采用不会对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F-22
2025年12月,FASB发布ASU第2025-10号,政府补助(主题832):企业实体收到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本次更新中的修订为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建立了权威指导。此更新对2028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有效,包括这些年度报告年度内的过渡期,允许提前采用。公司目前正在评估采用这一准则对其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的影响。
3. |
风险和集中度 |
(a) |
信用风险集中 |
可能使公司面临集中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和应收账款。公司将现金存放于信用评级和质量较高的金融机构。
公司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一般不要求客户提供抵押品或其他担保。公司主要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围绕特定客户信用风险的因素建立呆账备抵。
应收账款是无抵押的,来自通过客户赚取的收入。应收账款方面的风险通过对其进行信用评估而得到缓解。
公司认为其在现金和应收账款方面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分别为1,514美元和19,290美元。
应收账款集中信用风险情况如下:
|
截至12月31日, |
|
|||
|
2024 |
|
2025 |
|
|
客户A |
— |
44 |
% |
||
客户B |
— |
23 |
% |
||
客户C |
— |
20 |
% |
||
客户D |
— |
13 |
% |
||
客户G |
100 |
% |
— |
||
贡献总收入10%以上的客户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
2023 |
|
2024 |
|
2025 |
|
|
客户A |
|
* |
* |
20 |
% |
||
客户e |
14 |
% |
11 |
% |
13 |
% |
|
客户F |
|
* |
11 |
% |
* |
% |
|
* |
低于10% |
(b) |
供应商集中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向两家供应商采购了几乎所有的集成电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从一家供应商采购了几乎所有的集成电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从两家供应商采购了几乎所有的集成电路。
F-23
尽管这类集成电路只有数量有限的制造商可供选择,但管理层认为,他们可以在这些以类似条款提供集成电路的制造商中改变供应商。然而,供应商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制造延迟和可能的销售损失,从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 |
应收账款,净额 |
应收账款,净额包括以下各项:
截至12月31日, |
||||
|
2024 |
|
2025 |
|
应收账款 |
|
2,607 |
|
19,382 |
减:呆账备抵 |
|
(1,093) |
|
(92) |
合计 |
|
1,514 |
|
19,290 |
呆账备抵变动情况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3 |
|
2024 |
|
2025 |
|
年初余额 |
|
— |
14 |
1,093 |
||
计入坏账费用的增加 |
|
14 |
1,386 |
85 |
||
坏账准备核销 |
|
— |
(307) |
(1,086) |
||
年末余额 |
|
14 |
1,093 |
92 |
||
5. |
库存 |
库存包括以下内容:
截至12月31日, |
||||
|
2024 |
|
2025 |
|
原材料 |
56,524 |
99,769 |
||
在制品 |
|
5,566 |
|
23,543 |
成品 |
|
32,530 |
|
57,504 |
合计 |
|
94,620 |
|
180,816 |
截至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分别确认存货减记174,838美元、90,807美元和14,055美元的收入成本。
F-24
6.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包括:
|
截至12月31日, |
|||
2024 |
|
2025 |
||
可收回及退还的增值税 |
62,620 |
|
57,828 |
|
预付供应商款项(注a) |
|
18,848 |
|
33,997 |
递延费用 |
|
3,808 |
2,724 |
|
存款 |
|
2,150 |
2,145 |
|
其他(注b、c) |
|
3,448 |
3,013 |
|
合计 |
|
90,874 |
|
99,707 |
注a:支付给供应商的预付款主要为支付给第三方供应商的代工服务预付款。当公司认为制成品的可变现净值(即最终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完工成本和销售费用)低于其账面值时,公司也会记录对第三方供应商的预付款的减记。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在收入成本中分别记录了对第三方供应商预付款的减记5,627美元、9,745美元和694美元。
注b: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录得其他应收款项拨备分别为0.3美元、1,596美元及零。
注c:2025年,公司确定处置边缘计算应用相关财产和设备。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交付买方的464美元相关财产和设备符合分类为持有待售的标准,计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资产。
7. |
加密货币 |
加密货币包括以下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
|||||||||||
(单位:千,数量除外) |
|
数量 |
|
成本基础 |
|
公允价值 |
|
数量 |
|
成本基础 |
|
公允价值 |
比特币 |
|
642 |
42,003 |
61,138 |
813 |
74,143 |
71,431 |
|||||
ETH |
3 |
5 |
10 |
3,951 |
16,249 |
11,780 |
||||||
USDT |
|
672,677 |
674 |
673 |
127,138 |
127 |
128 |
|||||
加密货币总额 |
|
42,682 |
61,821 |
— |
90,519 |
83,339 |
||||||
注:加密货币的成本基础表示加密货币赚取时加密货币的公允价值。该公司采用了一种会计政策,在每个日内时段内汇总个别条款少于24小时的个别合同并应用一致的估值点,即当天协调世界时(00:00:00:00 UTC)的开始,对赚取的比特币进行估值。
F-25
有关加密货币的其他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4 |
|
2025 |
|
期初余额 |
|
28,342 |
|
61,821 |
采纳ASU2023-08的累积影响 |
|
18,893 |
|
— |
在接受加密货币时确认的收入* |
90,273 |
152,934 |
||
根据长期贷款协议收到的加密货币* |
|
14,015 |
|
44,494 |
购买加密货币 |
|
1,761 |
|
12,419 |
加密货币作为客户存款收到* |
|
5,481 |
|
6,893 |
作为预付款归还加密货币* |
— |
3,309 |
||
处置财产、设备和软件收到的加密货币* |
— |
1,453 |
||
根据长期贷款协议质押和终止确认的加密货币* |
|
(38,561) |
|
(65,283) |
根据长期贷款协议归还质押的加密货币* |
— |
34,514 |
||
加密货币预付专业服务 |
|
(1,761) |
|
— |
从固定期限金融产品转入(转入)的加密货币* |
(6,534) |
26 |
||
作为客户存款返还加密货币* |
(10,561) |
(8,613) |
||
支付加密货币确认的收入成本* |
(9,821) |
(55,941) |
||
出售加密货币的收益** |
(71,494) |
(93,077) |
||
作为存款预付的加密货币* |
(639) |
(182) |
||
加密货币公允价值变动 |
42,427 |
(11,428) |
||
期末余额 |
|
61,821 |
|
83,339 |
*代表非现金投资或融资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销售加密货币的累计已实现收益分别为42,206美元和9,825美元。
8. |
加密货币应收账款 |
加密货币应收款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
||||||
(单位:千,数量除外) |
|
数量 |
|
公允价值 |
|
数量 |
|
公允价值 |
比特币转入定期理财产品(注a) |
100 |
9,553 |
100 |
|
8,783 |
|||
为专业服务预付的比特币 |
30 |
2,859 |
— |
|
— |
|||
长期贷款当期部分质押的比特币(注12) |
400 |
38,113 |
500 |
|
43,916 |
|||
应收加密货币,当前 |
50,525 |
|
52,699 |
|||||
|
|
|||||||
比特币质押贷款期限贷款(注12) |
200 |
19,057 |
400 |
|
35,133 |
|||
应收加密货币,非流动 |
19,057 |
|
35,133 |
|||||
注a: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向一家加密资产交易所机构转让100个比特币,用于购买30个日历日的年百分比收益率(“APR”)为1.5%的固定期限投资产品。2024年12月23日,公司向一家加密资产交易所机构转让100个比特币,用于购买一年最低年收益为1%的定期投资产品,公司于2025年12月再延长一年。
F-26
9. |
财产、设备和软件,净额 |
财产、设备和软件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 |
|||
2024 |
|
2025 |
||
成本: |
|
|
|
|
采矿设备 |
|
80,965 |
|
126,691 |
计算机和电子设备 |
|
11,948 |
|
14,218 |
租赁权改善 |
|
5,051 |
|
5,217 |
机械设备 |
|
112 |
|
115 |
Software |
|
3,688 |
|
3,871 |
在建工程 |
|
9,980 |
|
4,369 |
机动车辆 |
|
242 |
|
244 |
土地 |
120 |
120 |
||
总成本 |
|
112,106 |
|
154,845 |
减:累计折旧摊销 |
(71,943) |
(110,817) |
||
财产、设备和软件,净额 |
|
40,163 |
|
44,02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汇总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3 |
|
2024 |
|
2025 |
|
收入成本 |
|
54,478 |
22,941 |
43,000 |
||
研发费用 |
|
400 |
1,906 |
1,917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
36 |
5 |
4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
4,727 |
3,405 |
2,426 |
||
合计 |
|
59,641 |
28,257 |
47,347 |
||
10. |
租约 |
公司根据在不同日期到期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租赁设施。基本上所有这些租约的期限都是三年或更短。在确定租赁期限时,公司包括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如有)时延长或终止租赁的选择权。公司的所有租赁均符合经营租赁的条件。可变租赁成本和短期租赁(租期少于12个月)确认为已发生。
| (a) | 租赁费用构成部分如下: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3 |
|
2024 |
|
2025 |
|
租赁成本: |
|
|
|
|
|
|
ROU资产账面值减少 |
|
2,481 |
|
1,910 |
|
1,721 |
经营租赁负债利息 |
|
115 |
|
90 |
|
101 |
12个月内短期租赁的费用 |
|
417 |
|
563 |
|
573 |
总租赁成本 |
|
3,013 |
|
2,563 |
|
2,395 |
F-27
| (b) | 与租赁相关的补充现金流信息如下: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3 |
|
2024 |
|
2025 |
|
为计入经营租赁负债计量的金额支付的现金: |
|
|
|
|||
经营租赁产生的经营现金流 |
|
2,356 |
|
2,289 |
|
1,463 |
以租赁义务换取的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 |
|
|
|
|||
经营租赁 |
|
2,358 |
|
3,889 |
|
1,725 |
通过终止租赁结算的经营租赁负债: |
|
|
|
|||
经营租赁 |
|
2,301 |
|
144 |
|
705 |
| (c) | 与租赁相关的补充资产负债表信息如下: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3 |
|
2024 |
|
2025 |
|
加权-平均剩余租期 |
|
|
|
|
|
|
经营租赁 |
|
1.2年 |
|
2.2年 |
|
1.9年 |
加权平均贴现率 |
|
|
|
|
|
|
经营租赁 |
|
年息4.55% |
|
年息3.94% |
|
年息3.69% |
| (d) | 经营租赁负债到期情况如下: |
截至12月31日的年度,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
2026 |
|
1,768 |
2027 |
|
828 |
2028 |
|
141 |
未贴现租赁付款总额 |
|
2,737 |
减:推算利息 |
|
(83) |
租赁负债现值 |
|
2,654 |
F-28
11. |
应计负债和其他负债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4 |
|
2025 |
|
应计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 |
|
|
|
|
应付薪金及福利 |
|
16,717 |
|
22,999 |
其他应交税费 |
600 |
6,240 |
||
客户存款 |
12,865 |
5,566 |
||
保修准备金(注b) |
582 |
4,146 |
||
存货采购承诺准备金计提(注a) |
— |
3,904 |
||
应付专业服务 |
5,978 |
3,740 |
||
客户退款 |
3,682 |
3,738 |
||
从客户收到的与合同负债相关的增值税 |
|
1,251 |
|
490 |
其他 |
|
1,731 |
|
3,725 |
合计 |
|
43,406 |
|
54,54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递延政府补助 |
9,055 |
9,261 |
||
其他 |
|
|
370 |
|
合计 |
|
9,055 |
9,631 |
|
注a:公司订立若干合约以购买代工服务。这些合同代表对潜在损失进行评估的坚定采购承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就代工服务向第三方供应商承担的采购义务分别为97,709美元和136,134美元。
就编制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而言,公司在考虑到采矿设备的估计售价的情况下评估了铸造服务合同项下的或有损失。该拨备是通过采用与存货成本或可变现净值孰低者类似的方法确定的,使用将原材料转化为最终产品的成本估计,以确定可变现净值。截至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由于采矿设备的估计售价根据最近的后续售价下降,公司在铸造服务合同项下的库存采购承诺已在收入成本中确认了9,816美元、零和3,904美元的拨备。
注b:对于采矿设备,公司为其客户提供360天保修,但须满足一定条件,如正常使用。公司在确认收入时计提估计的保修成本。影响公司保修义务的因素包括产品缺陷率和维修或更换费用。
保修拨备变动情况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4 |
|
2025 |
|
应计保修—年初 |
|
878 |
582 |
|
年内发出的保证的应计费用 |
|
2,598 |
6,889 |
|
已支付的质保索赔 |
|
(2,512) |
(3,172) |
|
保修到期 |
(878) |
(224) |
||
外币折算调整 |
496 |
71 |
||
应计保修—年底 |
|
582 |
4,146 |
|
F-29
12. |
长期贷款 |
于2024年6月12日,公司透过全资附属公司与第三方(「贷款人1 」)订立总贷款及质押协议(「协议1 」)。根据协议1,贷方1将分批以USDT(也称为Tether,一种与美元挂钩的稳定币)提供贷款,期限为18个月,年利率为2.75%。协议1还要求公司将330个比特币作为抵押品转让给贷方1,贷款金额将为质押比特币当时公平市场价值(“贷款价值比”)的68%。如果比特币的公允市场价值在贷款收款日跌至公允市场价值的70%以下,公司将被要求追加抵押品。贷款本金的偿还可以美元、USDT或如果双方在还款前书面约定,任何其他数字货币进行。
根据协议1,于2024年6月,公司向贷方1质押了330个比特币作为抵押品,收盘时公允价值为21,041美元,并获得了本金金额为14,308,156 USDT的贷款。2024年6月收到的净收益,扣除发行费用178,615 USDT后,为11,252,124 USDT(公允价值为11,248美元)。发行费用报告为直接从关联贷款本金中扣除。扣除发行费用107,548 USDT后的剩余净收益2,769,869 USDT(公允价值2,767美元)随后于2024年7月收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无需追加比特币作为抵押品。2025年12月,公司偿还贷款本金8931美元,收到200个比特币质押作抵押。2026年1月,公司偿还了剩余贷款本金,并收到了剩余的130个比特币质押作抵押。
于2024年6月21日,公司透过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与另一名第三方(「贷款人2 」)订立贷款总协议(「协议2 」)。根据协议2,贷款人2将提供金额为8,041美元的贷款,期限为18个月,年利率为6.75%。协议2还要求该公司将200个比特币作为抵押品转让给贷方2。如果比特币的公允市场价值下跌到贷款价值比等于或超过80%,公司被要求添加抵押品。
根据协议2,公司于2024年6月向贷款人2质押了200个比特币作为抵押品,收盘时公允价值为12,370美元,并获得了金额为8,041美元的贷款。2024年6月收到的净收益,扣除发行费用121美元后,为7920美元。发行费用报告为直接从关联贷款本金中扣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无需追加比特币作为抵押品。2025年12月,公司偿还贷款本金8,041美元,收到200个比特币质押作抵押。
于2024年8月9日,公司透过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与另一名第三方(「贷款人3 」)订立贷款总协议(「协议3 」)。根据协议3,贷款人3将提供金额为2,058美元的贷款,期限为18个月,年利率为5.00%。协议3还要求该公司将70个比特币作为抵押品转让给贷方3。如果比特币的公允市场价值在贷款收款日跌至公允市场价值的50%以下,公司被要求追加抵押品。
根据协议3,公司于2024年8月向贷方3质押了70枚比特币作为抵押品,收盘时公允价值为4,117美元,并获得了金额为2,058美元的贷款。2024年8月收到的净收益,扣除发行费用41美元后,为2,017美元。发行费用报告为直接从关联贷款本金中扣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无需追加比特币作为抵押品。
于2025年1月22日,公司透过一间全资附属公司,根据协议1与贷款人1根据协议1订立额外贷款协议(「协议1.1 」)。根据协议1.1,贷款人1将分批以USDT提供贷款,期限为18个月,年利率为2.5%。协议1.1还要求该公司向贷方1转让300个比特币作为抵押品。如果比特币的公允市场价值在贷款收款日跌至公允市场价值的70%以下,公司被要求追加抵押品。
歼30
根据协议1.1,2025年1月,公司向贷款人1质押了300个比特币作为抵押品,收盘时公允价值为31,099美元,并获得了本金金额为21,165,052 USDT的贷款。2025年1月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423,301 USDT后,为20,741,751USDT(公允价值为20,742美元)。发行费用报告为直接从关联贷款本金中扣除。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无需追加比特币作为抵押品。
于2025年12月19日,公司透过一间全资附属公司根据协议1订立额外贷款协议(「协议1.2 」)及透过另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与贷款人1订立总贷款协议(「协议4 」)。根据协议1.2和协议4,贷款人1将分批以USDT提供贷款,期限为18个月,年利率为2.5%。协议1.2和协议4各要求公司将200个比特币作为抵押品转让给贷方1。如果比特币的公允市场价值在贷款收款日跌至公允市场价值的70%以下,公司被要求追加抵押品。
根据协议1.2和协议4,2025年12月,公司向贷方1质押了400个比特币作为抵押品,交割时公允价值为34,184美元,并获得了本金金额为24,244,102 USDT的贷款。2025年12月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484,882 USDT后,为23,759,220 USDT(公允价值为23,752美元)。发行费用报告为直接从关联贷款本金中扣除。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无需追加比特币作为抵押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协议1.1和协议3中的28,515美元被归类为长期贷款的流动部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上述贷款有关的利息开支分别为521美元及1,966美元。
13. |
衍生品 |
在报告所述年度内,该公司的衍生品均为嵌入式远期合约,以在未来接收或交付固定数量的加密货币。
衍生品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下表汇总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以美元等值计量的未偿还衍生工具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这些工具在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均未被指定为套期保值工具:
衍生产品 |
||||||
合并资产负债表位置 |
|
概念性 |
|
公允价值 |
|
合计 |
2025年12月31日 |
|
|
|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1) |
182 |
(1) |
181 |
|||
加密货币应收账款 |
|
83,743 |
|
4,089 |
|
87,832 |
应付账款(1) |
|
2,926 |
|
1 |
|
2,927 |
应计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1) |
|
6,893 |
|
(1,327) |
|
5,566 |
长期贷款(1) |
|
49,760 |
|
(49) |
|
49,711 |
2024年12月31日 |
|
|
|
|
|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1) |
92 |
161 |
253 |
|||
加密货币应收账款 |
|
46,856 |
|
22,726 |
|
69,582 |
应付账款(1) |
|
2,528 |
|
67 |
|
2,595 |
应计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1) |
|
5,995 |
|
1,568 |
|
7,563 |
长期贷款(1) |
|
14,015 |
|
(16) |
|
13,999 |
| (1) | 表示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中以加密货币计价的部分。 |
F-31
衍生工具对综合全面亏损综合报表的影响
综合全面亏损报表所录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如下:
截至本年度 |
||||
12月31日, |
||||
|
2024 |
|
2025 |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
140 |
(161) |
||
加密货币应收账款 |
22,726 |
|
(9,184) |
|
应付账款 |
(629) |
|
(442) |
|
应计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 |
(4,647) |
|
277 |
|
长期贷款 |
16 |
|
37 |
|
合计 |
17,606 |
|
(9,473) |
|
公司的衍生资产和负债以经常性基础以公允价值计量和记录,被归入公允价值等级的第2级。该公司已根据基础加密货币的市场报价对所有Level 2资产和负债进行估值。
14. |
普通股 |
公司法定股本指定为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享有除投票权和转换权之外的同等权利。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投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投十五票。此外,某些事项,包括与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的事项,需要获得作为单独类别投票的大多数A类普通股股东的额外批准。每股B类普通股可由其持有人随时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转换为B类普通股。B类普通股将在某些情况下自动转换为相同数量的A类普通股,包括B类普通股持有人将B类普通股转让给任何非该持有人关联的个人或实体。已发行和流通的B类普通股由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持有。截至2025年12月31日,366,981,615股库存股全部为A类普通股。
市场发售协议
2022年4月8日,公司与H.C. Wainwright & Co.,LLC签订了一份市场发售协议,提供了一项潜在的市场发售股票计划。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发行1,532,219股ADS(22,983,285股A类普通股),所得款项净额4,188美元。自2023年11月10日起,公司终止了与H.C. Wainwright & Co.,LLC的市场发售协议。
2023年11月10日,公司与B. Riley Securities,Inc.签订了市场发行销售协议,据此,公司最多可发行68,000美元的美国存托凭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发行31,347,044股ADS(470,205,660股A类普通股),所得款项净额61,242美元。
于2024年12月23日,公司与Macquarie Capital Limited、Keefe,Bruyette & Woods,Inc.、China Renaissance Securities(Hong Kong)Limited、Compass Point Research & Trading,LLC、Craig-Hallum Capital Group LLC、Northland Securities,Inc.、Rosenblatt Securities Inc.、the Benchmark Company,LLC及TERMA Securities Inc.(“销售代理”)订立市场发售协议(“2024年ATM协议”)。公司向其股份存托银行发行了50,000,000股ADS(750,000,000股A类普通股),作为与2024年ATM协议相关的准备金。公司本次发行普通股未收到对价。这些普通股是合法发行的,但出于会计目的被视为托管股份,因此,出于会计目的,已被排除在计算每股普通股净收益(亏损)之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根据2024年ATM协议未使用ADS。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发行21,088,579股ADS(316,328,685股A类普通股),所得款项净额42,222美元。公司于2025年10月终止2024年ATM协议。
F-32
于2025年10月24日,公司与Macquarie Capital Limited、Keefe,Bruyette & Woods,Inc.、China Renaissance Securities(Hong Kong)Limited、Compass Point Research & Trading,LLC、Northland Securities,Inc.、Rosenblatt Securities Inc.、the Benchmark Company,LLC、B. Riley Securities Inc.(“B. Riley”)及CLSA Limited作为销售代理(“销售代理”)订立市场发售协议(“2025 ATM协议”),据此,公司可发行最多270,000美元的美国存托凭证。余下的ADS作为2024年ATM协议的储备金,可用作2025年ATM协议的储备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发行4,841,000股ADS(72,615,000股A类普通股),所得款项净额7,248美元。
注册直接发行
2025年11月3日,公司以每股ADS 1.13美元的价格向特定机构投资者发行63,660,477股ADS(954,907,155股A类普通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净收益为70,730美元。
15. |
可转换优先股 |
A系列可转换优先股
2023年11月27日,公司与一名机构投资者(“买方”)订立证券购买协议,据此,公司将按每股优先股1,000美元的价格分三批向买方发行和出售最多125,000股A系列可转换优先股(“优先股”)。根据证券购买协议,公司将于第一批结束日期(“第一个结束日期”)向买方发行25,000股优先股(“第一批”)。在第一个交割日,公司有义务发行数量不低于2.5万股且不超过5万股的优先股(“第二期”)(“远期合约负债”)。第三期优先股融资(“第三期”)的结束将取决于公司与买方之间的相互协议。公司没有义务出售,买方也没有义务为第三批购买。就优先股的发行而言,公司还应将8,000,000股ADS(120,000,000股A类普通股)作为交割前股份(“交割前股份”)集中交付给买方。交割前股份应在买方未持有任何优先股时返还公司。
A系列可转换优先股的权利、优惠和特权如下:
转换权
在发行后的任何时间,持有人有权将未偿还和未支付的转换金额的任何部分(“转换金额”,等于每股优先股1,072.80美元加上任何应计和未支付的股息,以及每年15%的滞纳金(如有))通过转换价格的差额减去发行费用的方式转换为可变数量的ADS,其中转换价格为(1)紧接A系列优先股适用发行日期前一个交易日ADS加权平均价格的120%(即固定货币金额1.81美元);以及(2)证券购买协议规定的转换前5天每日最低平均市场价格的92.5%中的较低者。
赎回权
公司应以现金赎回在到期日仍未偿还的优先股,金额相当于转换金额的105%。到期日为紧接优先股发行后12个月的日期,当发生某些事件时,买方可选择延长该日期。
投票权
A系列优先股没有投票权。
股息权
买方将有权在转换后的基础上以与A类普通股持有人相同的方式获得股息。
F-33
清算优惠
如果公司发生任何自愿或非自愿的清算、解散或清盘,买方应有权从公司资产中以现金形式收取,无论是从资本还是从可供分配给其股东的收益中,每股A系列优先股的金额等于(1)转换金额和(2)如果A系列优先股在紧接清算事件之前转换为A系列优先股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则本应收到的金额中的较高者。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完成第一期发行,向买方发行25,000股可转换优先股,所得款项净额总额为24,575美元。同时,公司还将8,000,000股ADS(120,000,000股A类普通股)作为交割前股份(“交割前股份”)集中交付给买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第一批发行的所有优先股已转换为23,650,082股已发行ADS(354,751,230股A类普通股),转换价格从1.06美元至1.42美元,较低者为1.81美元,为转换前5天最低日均市场价格的92.5%。
作为第一批优先股,远期合约、交割前的股份可以单独行权,即在另一份行权时各自可以继续存续不变,公司认定其为独立的。
就第一批而言,公司有无条件发行可变数量优先股的义务,义务的货币价值主要基于开始时已知的固定金额。公司将优先股分类为负债,在发行日初始按公允价值入账,并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并在收益中确认变动。
远期合同负债由买方对第二期行使,从而体现公司通过转让资产回购公司股权份额的义务。按照ASC 480,远期合同负债作为负债入账,在发行日初始以公允价值入账,并在每个报告期末重新计量为公允价值,变动在收益中确认。
交割前股份被视为一种股票借贷便利形式,并作为自有股份借贷安排入账。公司并无收到任何有关借入股份的收益或支付任何代价,惟公司于发行预交割股份时收到一次性象征性费用6.00美元,并将于预交割股份归还时分别向买方支付相同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向公司返还交割前股份。公司将股份借贷安排作为与第一期相关的发行成本入账,并在发行日根据额外实收资本按公允价值入账。虽然合法发行,但交割前股份不被视为已发行,因此不计入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亏损),除非发生股份借贷安排违约,届时交割前股份将被计入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亏损)计算。
发行日第一期(44,421美元)、远期合同负债(38,842美元)和交割前股份(511美元)的公允价值合计超过融资所得净额(24,575美元)59,199美元,确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A系列可转换优先股融资公允价值的超额部分。
第一批在转换日期的公允价值为53,837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第一批公允价值变动为9,416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远期合约负债未由买方行使且第二期未结清。
2024年1月22日,公司完成第二期优先股融资。根据第二期优先股融资,公司以每股优先股1,000.00美元的价格发行了总计50,000股优先股,并导致纽约梅隆银行额外交付2,800,000股ADS作为交割前股份(“交割前股份”),每股代表公司十五股A类普通股,每股ADS的价格为0.00000075美元。2024年9月27日,公司完成第三期融资。根据第三期融资,公司以每股优先股1,000.00美元的价格发行总计50,000股优先股。
F-34
关于第三期交割,买方同意将先前交付给买方的预交割股份2,800,000股ADS(相当于42,000,000股A类普通股)返还给公司。公司承认,返还给公司的2,800,000股交割前股份的1,345,203股ADS将以20,178,045股A类普通股的形式返还,这些股份于9月从普通股转为库存股,并于2024年11月注销。其余1,454,797份ADS已于2024年12月归还公司。
第二批股份(68,496美元)和交割前股份(236美元)在发行日减去远期合约负债(18,496美元)的公允价值合计超过融资所得净额(49,860美元)376美元,确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可转换优先股融资公允价值的超额部分。远期合约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为21,848美元,确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衍生工具以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第三批在发行日的公允价值(78,272美元)合计超过融资所得款项净额(49,975美元)28,297美元,确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可转换优先股融资公允价值的超额部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根据第二批发行的全部50,000股优先股已转换为49,428,105股已发行ADS(741,421,575股A类普通股),转换价格从0.73美元至1.31美元,较低者为1.81美元,为转换前5日最低日均市场价格的92.5%。第二批在转换日期的公允价值为88,154美元,第二批公允价值变动为19,658美元,确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衍生工具以外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根据第三批发行的优先股均未转换为已发行ADS。第三期的公允价值变动为10,159美元,确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衍生工具以外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根据第三批发行的全部50,000股优先股转换为85,328,477股已发行ADS(1,279,927,155股A类普通股),转换价格从0.56美元至0.69美元,较低者为1.81美元,为转换前5日最低日均市场价格的92.5%。第三批在转换日期的公允价值为93,162美元,第三批公允价值变动为25,049美元,确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衍生工具以外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就所有第三批转换而言,8,000,000股ADS(代表120,000,000股A类普通股)的预交割股份已于2025年12月归还给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优先股变动和远期合约负债包括以下内容:
转发 |
||||||
合同 |
第二 |
第三 |
||||
|
负债 |
|
批次 |
|
批次 |
|
截至2024年1月1日的期初余额 |
40,344 |
— |
— |
|||
发行时的公允价值 |
— |
50,000 |
78,272 |
|||
从远期合同负债转换而来 |
|
— |
|
18,496 |
|
— |
公允价值变动 |
|
(21,848) |
|
19,658 |
|
(10,159) |
转换为第二期 |
|
(18,496) |
|
— |
|
— |
转换为未偿还ADS |
|
— |
|
(88,154) |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期末余额 |
|
— |
|
— |
|
68,113 |
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25,049 |
转换为未偿还ADS |
|
— |
|
— |
|
(93,162)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期末余额 |
|
— |
|
— |
|
— |
F-35
公司使用蒙特卡洛模型估计第一期、远期合同负债、第二期和第三期的公允价值,其中涉及包括无风险利率、预期波动率和预期债券收益率在内的重大假设。公司将使用这些输入的估值技术归类为第3级。
第一期及远期合同负债的公允价值 |
|
||||
|
|
2023年12月14日至 |
|
||
2023年12月11日 |
2023年12月21日 |
||||
(发行日) |
(重新计量日期) |
|
|||
无风险利率 |
|
4.98 |
% |
4.69%-4.81 |
% |
波动性 |
|
100.55 |
% |
96.00%-103.81 |
% |
预期债券收益率 |
|
7.83 |
% |
7.37%-7.48 |
% |
|
第二期公允价值 |
|
|||
2024年1月26日至 |
|||||
2024年1月22日 |
2024年9月13日 |
||||
(发行日) |
(重新计量日期) |
||||
无风险利率 |
|
4.77 |
% |
4.09%-5.00 |
% |
波动性 |
|
96.44 |
% |
83.26%-110.00 |
% |
预期债券收益率 |
|
9.35 |
% |
7.68%-11.06 |
% |
|
第三期公允价值 |
|
|||
2024年12月31日至 |
|||||
2024年9月27日 |
2025年10月3日 |
||||
(发行日) |
(重新计量日期) |
||||
无风险利率 |
3.93 |
% |
4.03%-4.37 |
% |
|
波动性 |
100.65 |
% |
76.00%-146.35 |
% |
|
预期债券收益率 |
|
11.70 |
% |
8.62%-12.01 |
% |
这些假设具有内在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任何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变动可能对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和远期合同负债的公允价值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A-1系列可转换优先股
2024年11月19日,公司与一名机构投资者(“买方”)订立证券购买协议,据此,公司将以每股优先股1,000美元的价格向买方发行和出售最多30,000股A-1系列可转换优先股(“2024年A-1系列优先股”)。
2024年A-1系列可转换优先股的权利、优惠和特权如下:
转换权
在发行后的任何时间,持有人有权将任何部分的未偿还和未支付的转换金额(“转换金额”,等于每股优先股1,072.80美元加上任何应计和未支付的股息,以及每年15%的滞纳金(如有))通过转换价格的差额减去发行费用的方式转换为可变数量的ADS,其中转换价格为(1)4.00美元中的较低者;以及(2)根据证券购买协议的规定,转换前5天每日最低平均市场价格的92.5%。
赎回权
公司应以现金赎回在到期日仍未偿还的优先股,金额相当于转换金额的105%。到期日为紧接优先股发行后12个月的日期,当发生某些事件时,买方可选择延长该日期。
投票权
A-1系列优先股没有投票权。
F-36
股息权
买方将有权在转换后的基础上以与A类普通股持有人相同的方式获得股息。
清算优惠
如果公司发生任何清算、解散或清盘,无论是自愿还是非自愿的,买方应有权从公司资产中以现金形式收取,无论是从资本还是从可供分配给其股东的收益中,每股A-1系列优先股的金额等于(1)转换金额和(2)如果A-1系列优先股在紧接清算事件之前转换为A-1系列优先股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则本应收到的金额中的较高者。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完成2024年A-1系列优先股融资,向买方发行30,000股A-1系列优先股,总收益净额为29,975美元。A-1系列优先股在发行日的公允价值(52,027美元)超过融资所得款项净额(29,975美元)22,052美元,确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可转换优先股融资公允价值的超额部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30,000股2024年A-1系列优先股全部转换为20,541,486股已发行ADS(308,122,290股A类普通股),转换价格从1.40美元到1.65美元,两者较低的4.00美元和转换前5天最低日均市场价格的92.5%。A-1系列优先股在转换日期的公允价值为43,804美元,A-1系列优先股的公允价值变动为8,222美元,确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衍生工具以外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2025年A-1系列可转换优先股
于2025年3月6日,公司与一名机构投资者(“买方”)订立证券购买协议,据此,公司同意按每股优先股1,000美元的价格分两批向买方发行及出售最多20万股A-1系列可转换优先股(“2025 A-1系列优先股”)。在第一批的截止日,就优先股的发行而言,公司还应将7,000,000股ADS(105,000,000股A类普通股)作为交割前股份(“交割前股份”)集中交付给买方,买方应就每份ADS(“交割前股份”)向公司支付0.00000075美元。
2025年A-1系列可转换优先股的权利、优惠和特权如下:
转换权
在发行后的任何时间,持有人有权将任何部分的未偿还和未支付的转换金额(“转换金额”,等于每股优先股1,072.80美元加上任何应计和未支付的股息,以及每年15%的滞纳金(如有))通过转换价格的差额减去发行费用的方式转换为可变数量的ADS,其中转换价格为(1)4.00美元中的较低者;以及(2)根据证券购买协议的规定,转换前5天每日最低平均市场价格的92.5%。
赎回权
公司应以现金赎回在到期日仍未偿还的优先股,金额相当于转换金额的105%。到期日为紧接优先股发行后12个月的日期,当发生某些事件时,买方可选择延长该日期。
投票权
A-1系列优先股没有投票权。
F-37
股息权
买方将有权在转换后的基础上以与A类普通股持有人相同的方式获得股息。
清算优惠
如果公司发生任何清算、解散或清盘,无论是自愿还是非自愿的,买方应有权从公司资产中以现金形式收取,无论是从资本还是从可供分配给其股东的收益中,每股A-1系列优先股的金额等于(1)转换金额和(2)如果A-1系列优先股在紧接清算事件之前转换为A-1系列优先股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则本应收到的金额中的较高者。
2025年3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A-1系列优先股融资的第一期,向买方发行了100,000股优先股和105,000,000股交付前股份,募集资金净额合计99,650美元。自2025年4月30日起,公司与买方已相互同意终止有关第二批的协议。
2025年A-1系列优先股第一期(126,885美元)和交割前股份(944美元)在发行日的公允价值超过融资所得款项净额(99,650美元)28,179美元,确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可转换优先股公允价值的超额部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部100,0002025年A-1系列优先股转换为187,321,908股已发行ADS(2,809,828,620股A类普通股),转换价格从0.50美元至0.93美元,较低者为4.00美元,为转换前5天最低日均市场价格的92.5%。2025年A-1系列优先股第一批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为148,420美元,2025年A-1系列优先股第一批公允价值变动为21,535美元,确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衍生工具以外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就所有2025年A-1系列优先股转换而言,7,000,000股ADS(代表105,000,000股A类普通股)的预交割股份已于2025年12月归还给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24年和2025年A-1系列优先股的变动包括以下内容:
|
2024年A-1系列优先股 |
|
截至2024年1月1日的期初余额 |
|
— |
发行时的公允价值 |
|
52,027 |
公允价值变动 |
|
(8,222) |
转换为未偿还ADS |
|
(43,80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期末余额 |
|
— |
第一期 |
||
|
2025年A-1系列优先股 |
|
截至2025年1月1日的期初余额 |
|
— |
发行时的公允价值 |
|
126,885 |
公允价值变动 |
|
21,535 |
转换为未偿还ADS |
|
(148,420)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期末余额 |
|
— |
F-38
该公司使用蒙特卡洛模型估计2024年A-1系列优先股和2025年A-1系列第一批优先股的公允价值,该模型涉及包括无风险利率、预期波动性和预期债券收益率在内的重大假设。公司将使用这些输入的估值技术归类为第3级。
|
2024年A-1系列优先股的公允价值 |
|
|||
|
|
2024年11月26日 |
|||
|
2024年11月25日 |
|
至2024年12月5日 |
||
|
(发行日) |
|
(重新计量日期) |
|
|
无风险利率 |
4.44 |
% |
4.33%-4.46 |
% |
|
波动性 |
105.37 |
% |
105.21%-105.69 |
% |
|
预期债券收益率 |
12.39 |
% |
12.28%-12.36 |
% |
|
|
第一期公允价值 |
|
|||
2025年A-1系列优先股 |
|||||
2025年3月13日 |
|||||
2025年3月10日 |
|
至2025年7月16日 |
|
||
(发行日) |
(重新计量日期) |
||||
无风险利率 |
|
|
% |
3.81%-4.19 |
% |
波动性 |
|
|
% |
85.96%-96.33 |
% |
预期债券收益率 |
|
|
% |
10.63%-11.74 |
% |
这些假设具有内在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任何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变化都可能对2024年和2025年A-1系列优先股的公允价值产生重大影响。
16. |
回购股份 |
2025年5月27日,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份回购计划,在公开市场上回购最多价值3000万美元的已发行(i)美国存托股份,每股代表15股A类普通股,和/或(ii)A类普通股,具体时间取决于若干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交易量和一般市场条件,以及公司的营运资金要求和一般业务条件、美国证券法律法规下的相关规则以及相关证券交易所规则。2025年12月17日,董事会批准在2025年12月12日开始的12个月期间内更新股份回购计划。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回购了6,586,413股已发行ADS(相当于98,796,195股A类普通股)。
17. |
股份补偿 |
2018年4月,公司成立信托,持有公司已发行A类普通股51,624,000股。这些普通股由联合创始人和员工出资,并以信托(“信托”)形式持有,用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下的员工的利益。
2021年4月,公司董事会修订2018年规划。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在2021年4月及其后的2018年计划仍然有效的每个1月1日,根据2018年计划可能受奖励的A类普通股的最高总数将自动增加上一个历年12月31日已发行及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总数的15.0%,如果且无论何时,根据2018年计划可发行的未分配A类普通股占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A类普通股总数的比例低于3%。
F-39
(a) |
受限制股份单位 |
下表汇总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RSU活动:
|
数量 |
|
加权平均 |
|
股份 |
授予日公允价值 |
|||
美元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
123,791,055 |
|
0.60 |
已获批 |
102,323,925 |
|
0.15 |
|
没收 |
|
(28,129,155) |
|
0.29 |
既得 |
|
(51,031,395) |
|
0.6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
146,954,430 |
0.35 |
|
已获批 |
|
494,060,175 |
0.10 |
|
没收 |
|
(21,423,390) |
0.22 |
|
既得 |
|
(49,645,830) |
0.61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
569,945,385 |
|
0.12 |
|
已获批 |
229,907,010 |
0.07 |
||
没收 |
(62,462,055) |
0.07 |
||
既得 |
(186,096,045) |
0.16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
|
551,294,295 |
0.09 |
2025年,公司根据经修订的2018年计划向公司员工授予229,907,010个受限制股份单位。公司采用普通股收盘价确定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公允价值。与具有服务条件的RSU相关的补偿费用在必要的服务期内确认,这通常是最长五年的归属期。归属股份来自公司已持有的库存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归属的RSU公允价值总额分别为30,812美元、16,415美元和28,977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归属RSU的合计公允价值为53,561美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与RSU相关的未确认补偿费用为48,664美元,预计将在38个月的加权平均期间内确认。
(b) |
购股权 |
下表汇总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购股权:
|
|
加权-平均 |
|
加权 |
|
|||
每股 |
平均 |
|||||||
数量 |
运动 |
剩余 |
聚合 |
|||||
股份 |
价格 |
合同期限 |
内在价值 |
|||||
美元 |
年 |
美元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
114,000,000 |
|
0.76 |
|
|
|
|
已获批 |
30,000,000 |
0.40 |
— |
—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144,000,000 |
0.69 |
|
|
||||
已取消 |
(84,000,000) |
0.81 |
— |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
|
60,000,000 |
|
0.50 |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
|
60,000,000 |
|
0.50 |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归属 |
|
60,000,000 |
0.50 |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行使 |
|
60,000,000 |
|
0.50 |
|
|
|
— |
由于2025年12月31日公司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低于行权价,上表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计内在价值为零。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与购股权相关的未确认补偿费用。
歼40
用于估计授出购股权公平值的假设如下: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2023 |
|||
无风险收益率(1) |
3.85%至3.92 |
% |
|
股息收益率(2) |
0 |
% |
|
预期波动(3) |
124.86 |
% |
|
预期任期(4) |
|
||
行使倍数(5) |
2.80 |
||
普通股公允价值 |
每股普通股0.12美元 |
| 1) | 无风险收益率以截止估值日到期期限等于公司期权剩余到期期限期限的美国带状债券收益率估算。 |
| 2) | 股息收益率为零,因为公司从未就其股份宣派或支付任何现金股息,且公司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支付任何股息。 |
| 3) | 预期波动是根据可比同行上市公司和公司的历史波动率估计的,时间范围接近公司期权的合同期限。 |
| 4) | 预期期限是期权的合同期限。 |
| 5) | 预期行权倍数估计为员工决定自愿行使既得期权的股票价格与行权价格的平均比率。由于该公司没有足够的过去员工锻炼历史信息,它参考了一份被广泛接受的学术研究出版物,对统计数据进行了考虑。 |
18. |
所得税 |
| (a) | 开曼群岛 |
根据开曼群岛现行税法,公司无需缴纳所得税、公司税或资本利得税,支付股息不征收预扣税。
| (b) | 新加坡 |
公司于新加坡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就其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估计应课税利润,须按17.0%的利润或所得税率课税。从中国大陆子公司获得的股息收入不需缴纳新加坡利润或所得税。
| (c) | 香港 |
公司于香港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须就其截至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估计应评税溢利按应评税溢利的首笔200万元HKD按8.25%的税率征收利得税或所得税,余下按16.5%的税率征收。从中国大陆的子公司收到的股息收入不征收香港利润或所得税。
| (d) | 美国 |
公司于美国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须缴纳21.0%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率及3.5%至8.84%的州所得税率。从中国大陆的子公司收到的股息收入无需缴纳美国利润或所得税。
F-41
| (e) | 中国企业所得税(“EIT”) |
2007年3月16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了《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根据该法,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内公司将按25%的统一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生效。
嘉楠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嘉楠创意”)于2019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HNTE”)证书,有效期三年。因此,嘉楠创想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只要保持HNTE资质,并向相关税务机关适当办理相关的EIT备案手续,在其具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内,就有资格享受15%的优惠税率。2022年10月和2025年10月,嘉楠创意收到税务机关关于延长其HNTE地位的批准,这使其分别有权享受追溯自2022年至2024年和2025年至2028年生效的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
嘉楠创想(SH)有限公司(简称“嘉楠创想(SH)”)于2022年和2025年获得了有效期为三年的HNTE证书。因此,迦南创意(SH)在2022-2024年、2025-2028年,只要保持HNTE资质,并向相关税务机关适当办理相关的EIT备案手续,就有资格分别享受按照EIT法有应纳税所得额的15%的优惠税率。此外,根据国家税务局2016年5月4日发布的财税(2016)49号文,嘉楠创想(SH)具备集成电路企业资格,自2022年起利用以前年度全部税收亏损后享受5年免税期(两年全免后三年减半)。因此,Canaan Creative(SH)有资格在2022-2023年享受0%的优惠税率,在2024-2026年享受12.5%的优惠税率。
公司其他中国子公司适用25%的法定所得税率。
| (f) | 中国股息预扣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法还规定,根据外国或地区法律成立但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位于中国的企业,就中国税收而言,被视为居民企业,因此需就其全球收入按25%的税率缴纳中国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仅将“事实上的管理主体”所在地界定为“实质上行使对非中国公司生产经营、人员、会计、财产等的全面管理和控制的场所”。
企业所得税法还对FIE向其在中国境外的直接控股公司分配的股息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如果该直接控股公司被视为在中国境内没有任何设立或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或者所收到的股息与该直接控股公司在中国境内的设立或场所没有任何关联,除非该直接控股公司的注册地与中国有税收协定,规定了不同的预提安排。本公司注册成立的开曼群岛与中国并无此种税务协定。根据中国大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6年8月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安排,中国境内的FIE向其在香港的直接控股公司支付的股息,如果香港的直接控股公司直接拥有FIE至少25%的股份,并且从中国税务角度可以被确认为股息的实益拥有人,则将按不超过5%的税率缴纳预扣税。
所得税费用前亏损包括: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3 |
|
2024 |
|
2025 |
|
中国大陆 |
|
(251,871) |
|
(55,016) |
|
(5,557) |
美利坚合众国 |
|
(79,753) |
(22,303) |
(51,981) |
||
开曼 |
|
(69,376) |
(48,026) |
(77,880) |
||
新加坡 |
|
(8,970) |
(60,646) |
(63,800) |
||
其他 |
|
(55,523) |
|
13,722 |
|
(8,271) |
合计 |
|
(465,493) |
|
(172,269) |
|
(207,489) |
F-42
本公司于中国大陆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主要业务营运中心。因此,公司采用中国大陆的所得税率作为适用的法定所得税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实际所得税与中国法定所得税的对账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3 |
|
2024 |
|
|
中国法定所得税率 |
|
(25.0) |
% |
(25.0) |
% |
永久帐面-税差 |
|
(1.9) |
% |
(4.0) |
% |
股份补偿 |
|
1.0 |
% |
3.5 |
% |
加计扣除研发费用 |
|
(2.9) |
% |
(7.8) |
% |
其他 |
|
0.0 |
% |
0.3 |
% |
其他法域的税率不同 |
|
7.8 |
% |
5.6 |
% |
免税期的影响 |
|
4.7 |
% |
8.8 |
% |
估值备抵变动 |
|
3.4 |
% |
55.6 |
% |
未确认的税收优惠 |
— |
4.0 |
% |
||
合计 |
|
(11.0) |
% |
45.0 |
% |
中国附属公司享有的免税期的影响 |
|
21,998 |
|
15,126 |
|
中国子公司享有的免税期对每股A类和B类普通股基本亏损的影响(每股美分) |
|
0.85 |
|
0.37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根据ASU2023-09的要求,实际所得税费用与中国法定所得税费用之间的调节如下: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5 |
|
||||
金额 |
|
百分比 |
|
||
中国法定所得税率 |
|
(51,872) |
|
(25.0) |
% |
永久帐面-税差 |
|
(13,581) |
|
(6.5) |
% |
股份补偿 |
|
2,999 |
|
1.5 |
% |
加计扣除研发费用 |
|
(11,169) |
|
(5.4) |
% |
加密货币和加密货币应收款项公允价值变动 |
|
(4,560) |
|
(2.2) |
% |
其他 |
|
(851) |
|
(0.4) |
% |
外国税收影响: |
|
21,537 |
|
10.4 |
% |
开曼 |
|
|
|||
税率差异 |
|
19,470 |
|
9.4 |
% |
美利坚合众国 |
|
|
|||
税率差异 |
|
2,070 |
|
1.0 |
% |
新加坡 |
|
|
|||
非应税收入 |
|
(1,636) |
|
(0.8) |
% |
税率差异 |
|
1,453 |
|
0.7 |
% |
其他 |
180 |
0.1 |
% |
||
免税期的影响 |
4,023 |
1.9 |
% |
||
估值备抵变动 |
41,747 |
20.1 |
% |
||
未确认的税收优惠 |
924 |
0.4 |
% |
||
合计 |
2,778 |
1.3 |
% |
||
中国附属公司享有的免税期的影响 |
|
4,023 |
|
— |
|
中国子公司享有的免税期对每股A类和B类普通股基本亏损的影响(每股美分) |
|
0.06 |
|
— |
|
F-43
所得税费用(收益)构成
计入综合亏损综合报表的所得税费用(收益)当期及递延部分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3 |
|
2024 |
|
2025 |
|
当前 |
||||||
中国大陆 |
|
(4,341) |
|
7,853 |
|
1,375 |
新加坡 |
(3,953) |
1,056 |
1,235 |
|||
香港 |
2,138 |
883 |
56 |
|||
美利坚合众国 |
468 |
1,530 |
53 |
|||
其他 |
34 |
11 |
(13) |
|||
当期所得税(福利)费用合计 |
(5,654) |
11,333 |
2,706 |
|||
延期 |
||||||
中国大陆 |
(26,637) |
39,623 |
72 |
|||
美利坚合众国 |
— |
— |
— |
|||
新加坡 |
(13,365) |
16,108 |
— |
|||
香港 |
|
(5,684) |
10,419 |
— |
||
其他 |
— |
— |
— |
|||
递延所得税(福利)费用总额 |
(45,686) |
66,150 |
72 |
|||
所得税(福利)费用 |
|
(51,340) |
|
77,483 |
2,778 |
|
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
递延税款是使用预期冲回期间的已颁布税率计量的。产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的暂时性差异的税务影响如下:
截至12月31日, |
||||
|
2024 |
|
202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税项亏损结转 |
|
107,412 |
147,523 |
|
存货减记 |
|
13,134 |
13,530 |
|
财产、设备和软件 |
5,078 |
4,142 |
||
股份补偿 |
|
4,149 |
3,959 |
|
呆账备抵 |
769 |
789 |
||
保修准备金 |
(14) |
701 |
||
加密货币和加密货币应收账款 |
|
— |
532 |
|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 |
|
335 |
35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总额 |
130,863 |
171,532 |
||
减:估值备抵 |
(125,678) |
(170,985) |
||
递延税项资产,扣除估值备抵 |
5,185 |
54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经营租赁负债 |
(335) |
(356) |
||
无形资产 |
(153) |
(117) |
||
加密货币和加密货币应收账款 |
(4,555)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总额 |
(5,043) |
(47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 |
295 |
19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 |
(153) |
(117) |
||
F-4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来自中国和海外子公司的税项亏损结转约645,876美元和1,064,971美元。大多数中国子公司符合HNTE或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资格,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净经营亏损的结转期从五年改为十年。中国大陆公司的净经营亏损结转将在2027年至2036年期间到期,金额不等,具体如下。
到期年份 |
|
美元 |
2027 |
13 |
|
2028 |
38 |
|
2029 |
1,589 |
|
2030 |
1,978 |
|
2031 |
2,098 |
|
2032 |
— |
|
2033 |
— |
|
2034 |
194,172 |
|
2035 |
149,979 |
|
2036 |
57,492 |
除到期外,公司使用这些经营亏损结转的能力没有其他限制或限制。
当公司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很可能不会使用时,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估值备抵。在作出该决定时,公司考虑了不包括冲销暂时性差异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和税项亏损结转等因素。为税项亏损结转计提了估值备抵,因为由于缺乏盈利历史来支持公司对其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估计,这类递延所得税资产很可能无法变现。如果未来发生允许公司实现部分或全部递延所得税的事件,则对估值备抵的调整将导致该等事件发生时的税费减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提供了125,678美元和170,985美元的估值备抵,因为公司很可能无法利用其子公司产生的某些税收亏损结转和其他递延税项资产。如果未来发生允许公司变现的递延税项资产超过当前记录金额的事件,则当这些事件发生时,对估值备抵的调整将增加收入。
估值备抵变动情况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3 |
|
2024 |
|
2025 |
|
期初余额 |
|
13,871 |
30,042 |
125,678 |
||
年内新增 |
|
16,171 |
95,636 |
45,307 |
||
期末余额 |
|
30,042 |
125,678 |
170,985 |
||
未确认的税收优惠
公司根据技术优点评估每个不确定的税务状况(包括潜在的利息和罚款的应用),并衡量与税务状况相关的未确认的好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未确认的税收优惠5011美元和5182美元分别记入应交所得税,这与前几年实体内部交易之间发生的某些费用的可扣除性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中国税务机关正在审查这些费用。未确认的税收优惠金额有可能在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发生变化;但目前无法对可能发生变化的幅度进行估计。公司将继续审查其税务状况,并在出现未确认的税收优惠时进行调整。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确认的税收优惠,如果最终确认,将影响有效税率。
F-4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缴所得税金额(扣除已退还金额)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5 |
|
中国大陆 |
|
1,435 |
美国 |
|
2 |
合计 |
|
1,437 |
19. |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 |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已根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亏损的计算方法按照ASC 260计算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3 |
|
2024 |
|
2025 |
|
基本及摊薄每股亏损计算 |
|
|
|
|
|
|
分子: |
|
|
|
|
|
|
净亏损 |
|
(414,153) |
(249,752) |
(210,267) |
||
分母: |
|
|||||
用于计算每股A类和B类普通股基本和摊薄亏损的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
2,579,202,596 |
4,072,386,826 |
7,042,820,966 |
||
每股A类和B类普通股基本和摊薄亏损(每股美分) |
|
(16.06) |
(6.13) |
(2.99)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12月31日,未被纳入计算稀释每股净亏损的潜在稀释性证券如下: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3 |
|
2024 |
|
2025 |
|
RSU |
|
146,954,430 |
569,945,385 |
551,294,295 |
||
购股权 |
|
144,000,000 |
60,000,000 |
60,000,000 |
||
可转换优先股 |
|
— |
417,588,975 |
— |
||
20. |
或有事项 |
2021年4月15日,一项新的推定集体诉讼在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提起,针对公司和公司的某些高级职员。该投诉称,该公司于2021年2月发布的关于提高收入可见度以及公司收到的订单规模和质量的新闻稿存在重大虚假和误导性。原告称,公司营收的真相在2021年4月披露,当时公司公布了最新的财务业绩。2021年12月14日,法院如此裁定作出这一规定。2022年2月7日,主要原告提交了一份修正申诉,根据《交易法》第10(b)和20(a)条对同一组被告主张相同的索赔。经修订的投诉指称,公司2020年11月30日和2021年2月10日的新闻稿以及Decrypt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对公司首席执行官2021年4月9日的采访包含关于公司收到的预售订单以及公司确保充足芯片供应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矿机需求的能力的虚假和误导性陈述。2022年4月8日,嘉楠提出动议,驳回经修正的投诉,截至2022年7月7日,该投诉已获全面简报。2023年3月27日,法院批准了公司的全部驳回动议。法院还准许主要原告在法院下达命令后30天内修改其修正后的申诉。2023年5月10日,主要原告通知法院,他们决定不提交第二次修正申诉。2023年5月12日,法院作出判决,以偏见驳回这一诉讼。原告未提出上诉。
F-46
此外,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正在并可能在未来不时成为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公司目前认为,任何这些现有法律诉讼的结果,无论是单独的还是整体的,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或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关于现有的法律诉讼,公司要么确定不存在合理可能的重大损失,要么无法估计合理可能的损失或损失范围。公司在针对这些法律诉讼进行辩护时可能会产生大量的法律费用,这些费用在发生时计入费用。
21. |
后续事件 |
2026年2月19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向Cipher Mining Technologies Inc.(“Cipher”)收购Alborz LLC、Bear LLC、Chief Mountain LLC(统称“ABC Projects”)的49%股权。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该公司还从Cipher购买了额外的6840台采矿设备。公司向Cipher发行53,762,660股ADS(806,439,900股A类普通股),作为收购股权和采矿设备的对价,在结算日的公允价值为24,785美元。已发行ADS的锁定期为六个月。
22. |
母公司简明财务资料 |
S-X条例第12-04(a)条和第4-08(e)(3)条要求提供简明的财务资料,说明截至最近完成的会计年度终了时合并子公司的受限制净资产超过合并净资产25%时,母公司截至和截至已列报经审计综合财务报表的同一期间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子公司受限净资产达115,937美元,超过合并净资产的25%。
以下母公司简明财务报表除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外,均采用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相同的会计政策编制。此类投资在母公司单独的简明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对子公司的投资和应收款项”。母公司、其附属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据此公司间结余和往来在合并时予以抵销。母公司应占其附属公司的亏损在简明财务报表中报告为“应占附属公司亏损”。通常,在权益法下,权益法被投资方的投资者在没有承诺提供持续支持和基金损失的情况下,一旦投资的账面价值减少到零,就会停止确认其应占被投资方的损失。仅就母公司财务信息而言,即使公司没有义务提供持续支持或为亏损提供资金,公司仍继续根据其比例权益反映其对子公司的亏损的分担,无论投资的账面价值如何。
母公司是一家开曼群岛公司,因此无需缴纳所有呈报年度的所得税。脚注披露包含与公司运营相关的补充信息,因此,这些报表应与公司综合财务报表附注一并阅读。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通常包含的某些信息和脚注披露已被压缩或省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承诺或有事项、重大计提长期债务或担保的情形,但已在合并报表中单独披露的情形除外(如有)。
F-47
截至12月31日, |
||||
|
2024 |
|
2025 |
|
|
美元 |
|
美元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
|
当前资产: |
|
|
|
|
现金 |
|
13,784 |
|
2,227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
464 |
394 |
||
流动资产总额 |
|
14,248 |
|
2,621 |
非流动资产: |
|
|
||
对子公司的投资和应收账款 |
|
326,177 |
|
435,449 |
总资产 |
|
340,425 |
|
438,070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
||
流动负债: |
|
|
||
应计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 |
6,058 |
702 |
||
可转换优先股 |
|
68,113 |
|
— |
负债总额 |
|
74,171 |
|
702 |
股东权益: |
|
|
||
A类普通股 |
— |
1 |
||
B类普通股 |
|
— |
|
— |
应收股东认购款 |
|
— |
|
— |
库存股 |
|
(57,055) |
|
(37,172) |
额外实收资本 |
|
816,363 |
|
1,177,057 |
法定准备金 |
|
14,892 |
|
14,892 |
累计其他综合损失 |
|
(57,456) |
|
(56,653) |
累计赤字 |
|
(450,490) |
|
(660,757) |
股东权益合计 |
|
266,254 |
|
437,368 |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
|
340,425 |
|
438,070 |
F-48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3 |
|
2024 |
2025 |
||
|
美元 |
|
美元 |
|
美元 |
|
营业费用: |
|
|
|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
(4,538) |
|
(8,115) |
|
(5,131) |
经营亏损 |
|
(4,538) |
|
(8,115) |
|
(5,131) |
利息收入 |
|
323 |
|
— |
|
1 |
其他收入,净额 |
|
337 |
|
581 |
|
4,105 |
衍生工具以外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
(10,918) |
|
20,571 |
|
(46,584) |
可转换优先股公允价值超额 |
(59,199) |
(50,725) |
(28,179) |
|||
应占附属公司亏损 |
|
(340,158) |
|
(212,064) |
|
(134,479) |
净亏损 |
|
(414,153) |
|
(249,752) |
|
(210,267) |
外币换算调整,净额税 |
|
(6,966) |
|
(13,577) |
|
803 |
综合亏损总额 |
|
(421,119) |
|
(263,329) |
|
(209,464) |
F-49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3 |
|
2024 |
|
2025 |
|
|
美元 |
|
美元 |
|
美元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收到存管银行退款 |
|
520 |
|
— |
|
3,802 |
经营活动使用的其他现金 |
|
(4,459) |
|
(4,044) |
|
(9,729) |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
(3,939) |
|
(4,044) |
|
(5,9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支付附属公司款项 |
|
(84,760) |
|
(118,884) |
|
(220,481)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
(84,760) |
|
(118,884) |
|
(220,48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支付回购普通股 |
— |
— |
(5,000) |
|||
发行普通股所得款项,扣除发行费用 |
|
65,430 |
|
— |
|
49,470 |
发行可转换优先股所得款项,扣除发行费用 |
24,575 |
129,810 |
99,650 |
|||
根据优先股融资发行普通股,扣除发行成本 |
|
|
1 |
|||
库存股转售所得款项 |
2,420 |
|
768 |
1,609 |
||
就归属受限制股份单位的扣缴税款进行回购 |
(2,420) |
|
(768) |
(1,609) |
||
根据注册直接发售发行普通股所得款项,扣除发行成本 |
|
|
70,730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90,005 |
|
129,810 |
|
214,851 |
现金净增(减)额 |
|
1,306 |
|
6,882 |
|
(11,557)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86) |
|
|
|
|
现金,年初 |
|
5,682 |
|
6,902 |
|
13,784 |
现金,年末 |
|
6,902 |
|
13,784 |
|
2,227 |
F-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