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首席财务官的证明文件
根据美国法典第18篇第1350条,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而采纳
我,西蒙·布鲁尔,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并尽我所知和所信,兹证明ClearOne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终的年度报告(以下简称“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法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要求。同时,该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一切重要方面都准确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2026年3月31日 |
作者: |
/s/ 西蒙·布鲁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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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蒙·布鲁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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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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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人员及财务负责人 |
该认证随每份报告一同提交,是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的要求进行的。除非出于《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否则该认证不应被视为公司按照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8条的要求已提交的文件。
根据§906条的规定,我们已向公司提供了这份书面声明的一份签名原件。该原件将由公司妥善保管,并在接到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的请求时予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