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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 |
至: |
一起教育科技 望京绿地中心Block B座16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100102 |
Re: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的同意
我们同意在“项目3。关键信息——我们的行动需要中国当局的许可,”“第3项。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和“第4项。公司信息— C.组织Structure —与VIE及其各自股东的合同安排”,该报告载于一起教育科技 & Technology Group Inc.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该报告于本文件发布之日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备案,并进一步同意通过引用将我们在这些标题下的意见摘要纳入一起教育科技表格S-8(文件编号:333-255632)上的注册声明中,我们还同意向SEC提交本同意函,作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表格20-F年度报告的附件。
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在每种情况下,经修订)或根据其颁布的条例要求获得同意的人员类别。
非常真正属于你,
/s/田源律师事务所
天元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