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0.18
贷款协议
贷款人(甲方):三才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二路6号三彩大厦403室
借款人(乙方):厚来村商业运营管理(西安)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2号协通大厦1D301-09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为明确责任,履行承诺,各方签署了本协议。
第一部分贷款条件:
第1条贷款用途:本协议项下的贷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2条贷款金额:贷款金额仅为人民币(单字)2,000万元,数字:20,000,000.00元(如字数不一致,以单字为准,下同)。
第3条贷款利息:年利率为3%。
第4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自2021年10月8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乙方提前还款的,借款利息按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算,任何提前还款应由乙方与乙方协商一致。
第5条乙方指定的账户为:
帐户名称:
帐户编号:
存款银行:
第6条还款方式:全部原则为贷款到期时,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7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 1. | 正确、及时地提供借款人所需的有关证明和其他文件,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
| 2. | 保证贷款不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
| 3. | 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提取贷款,并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
第8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 1. | 按照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
| 2. | 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要求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
第二部分:违反本协议及其他协议的责任
第9条违约责任:借款人提供的证明等文件不实和/或贷款用于违法行为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贷款及相应的利息。
第10条。乙方逾期还款超过10天的,每逾期一天收取0.05%的滞纳金。
第11条争议解决: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1条生效、变更、解散和终止
| 1. |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内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真实有效。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
| 2. | 协议项下贷款的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后,协议终止; |
| 3. | 本协议如需变更或终止,双方应共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
甲方(贷款人):三才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Wen,Ning(签名)
乙方(借款人):后莱村商业运营管理(西安)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Li,Huiqiao(签名)
日期: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