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10.1
NetApp, Inc.
员工股票购买计划
经修订及重订,自2025年9月11日起生效
一、计划的目的
该员工股票购买计划旨在促进NetApp,Inc.的利益,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机会,通过参与旨在符合《守则》第423条规定的资格的基于工资扣除的员工股票购买计划,获得公司的专有权益。
此处的大写术语应具有所附附录中赋予此类术语的含义。
ii.计划的管理
计划管理人应有充分权力解释和解释计划的任何规定,并通过其认为必要的管理计划的规则和条例,以符合《守则》第423条或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包括根据计划指定单独的发售。在不限制上述一般性的情况下,特别授权计划管理人通过有关参与资格、确定何种补偿符合现金收入的条件、处理公司可能允许参与者为行使根据计划授予的购买权提供资金而支付的工资扣减和其他额外付款、向计划提供供款(包括但不限于以工资扣减以外的形式)、建立银行或信托账户以持有供款、支付利息、兑换当地货币的规则和程序,支付工资税的义务、确定受益人指定要求、扣缴程序和处理因适用的当地要求而变化的股票证书。此外,在未经股东同意且不限制第X.A节的情况下,计划管理人有权更改发售期、指定单独的发售、限制发售期内预扣金额的变更频率和/或次数、确定适用于以美元以外货币预扣金额的兑换比率、允许预扣超过参与者指定金额的工资,以便对公司处理适当完成的预扣选举的延迟或错误进行调整,建立合理的等待期和调整期以及/或会计和计入程序,以确保适用于每个参与者购买普通股的金额与缴款金额适当对应,并建立计划管理员自行决定的与计划一致的其他限制或程序。
计划管理人的决定应为最终决定,并对与计划有利害关系的所有各方具有约束力。
iii.股票以计划为准
A.根据该计划可购买的股票应为已获授权但未发行或重新获得的普通股,包括在公开市场上购买的普通股。在该计划期限内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的最高数量不得超过7,700万股和7,700,000股(77,700,000)股,包括根据2023年9月13日修订的NetApp,Inc.员工股票购买计划仍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数量(100万股188,500,200股(1,188,502)股普通股),但可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进行调整。
B.如果在公司未收到对价的情况下因任何股票分割、股票股息、资本重组、股份合并、股份交换或其他影响已发行普通股作为一个类别的变更而对普通股作出任何变更,则应对(i)根据该计划可发行的证券的最大数量和类别作出适当调整,(ii)在任何一个购买日期每个参与者可购买的证券的最大数量和类别,(iii)所有参与者在计划下的任何一个购买日期合计可购买的证券的最大数量和类别,以及(iv)在每项未行使的购买权下有效的证券数量和类别以及每股价格,以防止根据该计划稀释或扩大利益。
iv.发售期间
A.普通股股份应通过一系列重叠的发售期根据该计划进行发售购买,直至(i)根据该计划可供发行的普通股股份的最大数量已被购买或(ii)该计划应已提前终止。
B.每个募集期的期限应为计划管理人在该募集期开始日期之前确定的期限(不超过二十四(24)个月)。发售期应在计划剩余期限内,于每年6月和12月的第一个营业日每半年开始一次。因此,两(2)个单独的发售期应在计划仍然存在的每个日历年度开始。
C.每个募集期应由一系列连续的一个或多个购买间隔组成。申购间隔时间为每年6月的第一个营业日至同年11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每年12月的第一个营业日至次年5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
D.如果在任何发售期内的任何购买日期的每股普通股公平市场价值低于该发售期开始日期的每股普通股公平市场价值,则参与该发售期的个人应在该购买日期代表其购买普通股股份后立即从该发售期转让,并自动加入该购买日期后开始的下一个发售期。
五、资格
A.在计划下任何发售期的开始日期为合资格雇员的每个个人,可在该开始日期进入该发售期(受第V.B节规定的限制);但条件是,计划管理人可酌情不时在未来发售期的所有购买权的任何发售期的开始日期之前,(在统一和非歧视性的基础上)为参与未来发售期设定(自参与者受聘之日起不超过两(2)年的等待期。但是,符合条件的员工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募集期。非美国司法管辖区的公民或居民的雇员可能被排除在参与计划或发售之外,如果适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禁止此类雇员的参与,或者如果遵守适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将导致计划或发售违反《守则》第423条。
B.除第IV.D节另有规定外,合资格雇员必须为参与特定发售期的计划,在计划管理员规定的统一和非歧视性基础上完成在线注册流程或填写计划管理员规定的注册表格(包括股票购买协议和工资扣除授权表格),并在适用的发售期开始日期或计划管理员在该发售期或之前确定的日期之前的第七(7)个工作日或之前以统一和非歧视性基础向计划管理员(或其指定人)提交此类表格。
vi.工资扣除
A.参与者在发售期内为获得普通股股份而授权的工资扣减可以是该发售期内每个购买间隔期间支付给参与者的现金收益的百分之一(1%)的任意倍数,最高不超过百分之十(10%)。参与者如此授权的扣点率应在整个募集期内继续有效,但根据以下准则更改此种费率的情况除外:
(一)
参与者可在发售期间的任何时间,在向计划管理人提交适当表格后,降低其工资扣减率以尽快生效。但是,参与者不得在每个购买区间实施不止一(1)次此类减少。
(二)
参与者可以在募集期内任何新的购买间隔开始之前,通过向计划管理员提交适当的表格来提高其工资扣减的比率。新的费率(不得超过百分之十(10%)的最高限额)自提交该表格后的第一个购买区间开始日期起生效。
B.代表参与者的工资扣除应在其注册的发售期开始日期后的第一个发薪日开始,并应(除非参与者提前终止)持续到该发售期最后一天结束或紧接其前的发薪日。如此收取的金额应记入参与者在计划下的账面账户,但不应就该账户中不时未偿还的余额支付利息,除非适用法律可能要求,由公司确定,如果有此要求,将适用于相关发售的所有参与者,但美国财政部条例第1.423-2(f)节另有许可的范围除外。从参与者处收取的款项不得存放在任何独立账户或信托基金中,并可与公司的一般资产混合并用于一般公司用途,但适用的当地法律要求从参与者处收取的款项与公司的一般公司资金和/或存放于非美国司法管辖区参与者的独立第三方的发售项下除外。
C.在参与者退出募集期或根据计划的规定终止其购买权时,工资扣除应自动停止。
D.参与者在任何购买日期根据计划获得普通股,既不限制也不要求参与者在随后的任何购买日期获得普通股,无论是在同一或不同的发售期内。
E.计划管理人应有酌处权,可在计划下任何发售期的开始日期之前行使,以确定参与者在该发售期内授权的工资扣减是否应按基本工资或现金收入的百分比计算。
vii.购买权
A.购买权的授予。参与者应在其注册的每个发售期间被授予单独的购买权。购买权应在募集期开始日授予,并应向参与者提供在该募集期内按下述条款以一系列连续分期购买普通股股份的权利。参与者应签署一份股票购买协议,其中包含计划管理人认为可取的条款和其他规定(不与计划不一致)。就该计划而言,计划管理人可根据该计划指定符合条件的员工将参与的单独发售(其条款不必相同),即使每项此类发售的适用发售期日期相同。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任何符合条件的员工在授予后立即拥有(在《守则》第424(d)条的含义内)或持有尚未行使的期权或其他购买权利的股票,拥有公司或任何公司关联公司所有类别股票总合并投票权或价值的百分之五(5%)或更多的股票,则不得根据该计划向该员工授予购买权利。
B.行使购买权。每份购买权应在发售期内的每个连续购买日期自动分期行使,相应地,应在每个此类购买日期代表每个参与者购买普通股股份。应用参与者的工资扣减购买将影响购买
截止于该购买日期的区间,以该购买日期对参与者有效的购买价格购买普通股的全部股份。
C.采购价格。将在参与者注册的特定发售期内的每个购买日期代表参与者购买普通股的每股购买价格不得低于(i)在授予该购买权时每股普通股的公平市场价值或(ii)在该购买日期每股普通股的公平市场价值中较低者的百分之八十五(85%)。
D.可购买股票的数量。参与者在其注册的特定发售期内的每个购买日期可购买的普通股数量应为通过在该购买日期结束的购买间隔期间通过工资扣减从参与者处收取的金额除以该购买日期对参与者有效的购买价格而获得的整股数量。然而,在任何一个购买日期,每位参与者可购买的普通股的最大数量不得超过一千五百(1,500)股,但可能会在公司资本化发生某些变化时进行定期调整。然而,计划管理人应拥有可在计划下任何发售期开始之前行使的酌处权,以增加或减少或实施对每个参与者以及在该发售期内发生的每个购买日期登记在该特定发售期内的所有参与者可购买的股份数量的有效限制。
E.超额工资扣除。在任何购买日期未适用于购买普通股股份的任何工资扣减,因为这些扣减不足以购买普通股的全部股份,应在每个购买日期后立即退还给参与者。
F.暂停工资扣除。如果参与者由于第八条的应计限制而无法在其注册的发售期内的一个或多个购买日期购买额外的普通股,则不得就这些购买日期向该参与者收取进一步的工资扣减。暂停此类扣除不应终止参与者在其注册的发售期内的购买权,一旦该参与者再次能够按照第八条的应计限制在该发售期内购买股票,工资扣减应自动恢复。
G.退出募集期。参与者退出计划下的募集期应适用以下规定:
(一)
参与者可通过在计划管理人规定的统一和非歧视性基础上完成在线退出流程或在第七天或之前的任何时间向计划管理人(或其指定人)提交适当表格,退出其注册的发售期(7第)在发售期的下一个预定购买日期之前的营业日(除非适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禁止此类时间限制),且不得就该发售期向参与者收取进一步的工资扣减;但条件是,计划管理人可酌情不时在未来发售期的所有购买权的任何发售期的开始日期之前(在统一和非歧视性的基础上)确定一个不同的有效退出计划的日期。在及时提款发生的购买间隔期间收取的任何工资扣款应尽快退还,并且不会在下一个购买日期代表该参与者购买任何股票。如果未能及时提款,并在遵守适用司法管辖区法律的情况下,在购买间隔期间收取的任何工资扣款将用于在下一个购买日期代表该参与者购买股票。
(二)
参与者退出募集期是不可撤销的,参与者随后不得重新加入该募集期。为在随后的任何募集期恢复参与,该个人必须在第七个(7第)适用的发售期开始日期或计划管理人根据该发售期第V节确定的日期之前的营业日。
H.终止符合条件的雇员身份。如果参与者因任何原因(包括死亡、残疾或身份变化)在其购买权仍未行使时不再是合格员工,则该购买权应立即终止,参与者在购买权如此终止的购买区间的所有工资扣款应立即退还。参与者的购买权不得在任何终止期间通知(例如游园假等)至通知所述参与者终止雇佣生效日期终止,无论该参与者是否为公司提供积极服务。但是,如果参与者因经批准的无薪休假而停止继续现役,则参与者有权(直到该休假开始的购买间隔前第七(7)个工作日行使)撤回迄今为止代表他或她为该购买间隔收取的所有工资扣除额(除非适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禁止此类时间限制)。
然而,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在此种休假期间代表参加者收取任何进一步的工资扣减;但条件是,可就在此种休假期间为参加者在休假前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的金额收取代表参加者的工资扣减。一旦参与者重返现役(i)在该假期开始后的三(3)个月内,或(ii)在该参与者在公司重新就业的权利受到法规或合同保障的任何更长期限届满之前,他或她根据该计划的工资扣减应自动按假期开始时的有效比率恢复,除非该参与者在返回前退出该计划。个人在休假期间超过适用的时间期限后返回积极就业,为后续参与计划的目的,应被视为新雇员并且必须据此在适用的募集期开始日期或计划管理人根据其希望参与的任何募集期的第V节确定的日期之前的第七(7)个工作日或之前(通过以计划管理人规定的方式完成在线注册过程或及时提交规定的注册表格)重新注册计划。
一、控制权变更。每项未行使的购买权应自动行使,紧接控制权变更生效日期之前,通过将每个参与者在发生此类控制权变更的购买区间的工资扣减应用于以等于每股购买价格的百分之八十五(85%)(或不低于管理人为每股购买价格设定的其他百分比(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十五(85%))购买普通股的整股对于根据本协议第V节适用的发售期)(i)参与者在控制权变更时登记的发售期开始日期的每股普通股的公平市场价值或(ii)紧接控制权变更生效日期之前的每股普通股的公平市场价值中的较低者。然而,对每个参与者可购买的普通股股份数量的适用限制应继续适用于任何此类购买,但不适用于所有参与者在任何一个购买日期合计可购买的普通股股份的最大数量的限制。
公司应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就控制权发生任何变更至少提前十(10)天提供书面通知,而参与者在收到该通知后,有权在控制权变更生效日期之前终止其尚未行使的购买权。
J.按比例分配购买权。如果在任何特定日期根据未行使的购买权将购买的普通股股份总数超过(i)所有参与者在该日期合计可购买的股份数量的最高限制或(ii)当时可根据该计划发行的股份数量,计划管理人应在统一和非歧视的基础上按比例分配可用股份,并扣除每个参与者的工资,但以超过按比例分配给该个人的普通股应付的总购买价格为限,应予退还。
K.可分配性。购买权只能由参与者行使,不得由参与者转让或转让,除非通过遗嘱或世系和分配法律。
L.股东权利。在根据计划的规定代表参与者购买股份并且参与者已成为所购买股份的记录持有人之前,参与者不得就其未行使的购买权所涉及的股份享有股东权利。
viii.权责发生制限制
A.任何参与者均无权根据本计划下未行使的任何购买权获得普通股的权利,如果这种应计与(i)根据本计划授予的任何其他购买权应计的购买普通股的权利和(ii)根据公司或任何公司关联公司的其他员工股票购买计划(在《守则》第423条的含义内)应计的类似权利加在一起,否则,将允许此类参与者在任何时间购买价值超过2.5万美元(2.5万美元)的公司或任何公司关联公司的股票(根据授予此类权利之日或之日的每股公平市场价值确定)此类权利尚未行使的每个日历年。
B.为将此类应计限制应用于根据该计划授予的购买权利,以下规定应有效:
(一)
根据每项未行使的购买权获得普通股的权利应在该权利仍未行使的发售期内的每个连续购买日以一系列分期方式累积。
(二)
任何未行使购买权下的普通股收购权不得累积,前提是参与者已在同一日历年内累积了根据一(1)项或更多其他购买权获得普通股的权利,在每个日历年内,这些权利在任何时候均未行使,价格相当于价值2.5万美元(25000美元)的普通股(根据授予日或授予日的每股公平市场价值确定)。
C.如果由于此类应计限制,参与者的任何购买权没有在特定的购买区间内累积,则应立即退还参与者在该购买区间内就该购买权进行的工资扣减。
D.本条规定与本计划的一项或多项规定或根据本计划发行的任何文书发生冲突的,以本条规定为准。
ix.计划的生效日期及期限
A.该计划于2025年7月18日获董事会通过,随后获得股东批准,并于生效时间生效。
B.除非董事会提前终止,否则本计划应于(i)根据本计划行使的购买权已售出的所有根据本计划可供发行的股份的日期或(ii)就控制权变更行使的所有购买权的日期中最早的日期终止。根据终止后的计划,不得授予或行使进一步的购买权,也不得收取进一步的工资扣减。
C.公司应遵守1933年法案的所有适用要求(包括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S-8表格登记声明中登记根据该计划可发行的普通股的此类额外股份)、纳斯达克全国市场有关这些股份的所有适用上市要求,以及法律或法规规定的所有其他适用要求。
十、计划的修订
A.董事会可随时更改、修订、暂停、终止或终止该计划,以便在任何购买间隔结束后立即生效。在遵守《守则》第423条(或任何后继规则或条文或任何
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证券交易所规则),公司应按规定的方式和程度获得股东批准。然而,如果在生效时间适用于该计划的财务会计规则随后进行修订,以便在没有此类修订或终止的情况下要求确认补偿费用,则在董事会采取行动后可立即修订或终止该计划,如果并在必要的范围内确保公司不会为财务报告目的确认与根据该计划提供购买的普通股股份有关的任何补偿费用。
XI。一般规定
A.在管理计划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应由公司支付;但是,每个计划参与者应承担该个人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根据计划购买的任何股份时发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B.计划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授予参与者在任何特定期限内继续受雇于公司或任何公司关联公司的任何权利,或以任何方式干扰或限制公司(或雇用该人的任何公司关联公司)或参与者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在此由每个人明确保留,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终止该人的雇用,无论是否有因由。
C.该计划的规定应由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律管辖,而无需诉诸该州的法律冲突规则。
附录
以下定义应在该计划下生效:
A.基薪是指一个或多个参与公司在该个人参与计划下的一个或多个发售期期间支付给该参与者的定期基薪。此种基本工资应在扣除(a)任何所得税或就业税预扣税款或(b)参与者向公司或任何公司关联公司现在或以后设立的任何《守则》第401(k)条工资递延计划或任何《守则》第125条自助餐厅福利计划作出的任何税前供款之前计算。以下补偿项目不应包括在基本工资中:(i)所有加班费、奖金、佣金(作为基本工资等价物的那些除外)、利润分享分配和其他奖励类型的付款,以及(ii)公司或任何公司关联公司根据现在或以后设立的任何员工福利或福利计划代表参与者作出的任何和所有供款(守则第401(k)条或守则第125条供款除外)。
B.董事会是指公司的董事会。
C.现金收益是指(i)一个或多个参与公司在该个人根据计划参与一个或多个发售期期间应付给该参与者的基本工资加上(ii)在该期间收到的所有加班费、奖金、佣金、当期利润分享分配和其他奖励类型的付款。此类现金收入应在扣除(a)任何收入或就业税预扣税款或(b)参与者向公司或任何公司关联公司现在或以后设立的任何《守则》第401(k)条工资递延计划或任何《守则》第125条自助餐厅福利计划作出的任何税前供款之前计算。然而,现金收益不应包括公司或任何企业关联公司代表参与者对现在或以后设立的任何员工福利或福利计划作出的任何贡献(从此类现金收益中扣除的代码第401(k)节或代码第125节贡献除外)。
D.控制权变更具有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含义,可能会不时修改和重述。
E. Code是指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
F.普通股是指公司的普通股。
G.薪酬委员会指董事会的人才及薪酬委员会(其名称可能不时更改)或其任何继任者或前任。
H.企业关联公司是指公司的任何母公司或子公司(根据《守则》第424条确定),无论是现在存在的还是随后成立的。
I. Corporation是指NetApp,Inc.,一家特拉华州公司,以及NetApp,Inc.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或有表决权股票的任何公司继承者,后者应通过适当行动采用该计划。
J.生效时间指2025年9月10日。
K.合资格雇员是指任何受雇于参与公司的人,根据该基准,他或她通常被要求为根据《守则》第3401(a)条被视为工资的收入提供每周超过二十(20)小时的服务,每个日历年超过五(5)个月,或计划管理人为任何单独发售(如适用的当地法律要求)而建立的任何日历年中的任何较少的每周小时数和/或月数。
L.公允市场价值是指,截至任何日期:如果普通股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商间报价系统上市,则该日期在该交易所或系统报告的普通股股份的收盘销售价格,或者如果该日期没有报告的销售,则为报告销售的前一个最后日期的收盘销售价格;
(一)
如果普通股未在任何此类交易所或系统上市,而是在场外报价,则由委员会可能选择的场外报价服务报告的相关日期普通股股份的最高出价和最低要价的平均值;或
(二)
如果普通股没有既定的公开交易市场,则根据《守则》第409A条,并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最近涉及公司股本证券的任何公平交易,委员会使用合理应用合理估值方法善意确定的价值。
M. 1933法案是指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
N.发售是指根据计划对可在第七节进一步描述的发售期内行使的购买权的要约。就该计划而言,计划管理人可根据该计划指定符合条件的员工将参与的单独发售(其条款不必相同),即使每项此类发售的适用发售期日期相同。
O.参与者指积极参与计划的参与公司的任何符合条件的员工。
P.“参与公司”是指公司和董事会不时授权的公司关联公司或关联公司,以将该计划的福利扩展至其合资格雇员。
问:计划是指本文件规定的公司员工股票购买计划。
R.计划管理员是指由董事会任命的两(2)名或更多董事会成员组成的委员会,负责管理计划。
S.购买日期指每个购买区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T.购买间隔是指发售期内的每一个连续六(6)个月期间,在此期间结束时,应有代表每个参与者购买的普通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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