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 DANAHER CORPORATION及其附属实体关于竞争和保护专有权益的协议据了解,我现在或将受雇于或将受雇于特拉华州公司丹纳赫公司(“公司”),或其附属运营公司之一。本关于竞争和保护专有权益的协议(“协议”)由本人(以下签署的员工)与公司(代表并为其自身、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及其任何继任者)(统称“丹纳赫公司”,各自单独称为“丹纳赫公司”)签订。考虑到(i)本人受雇或继续受雇;(ii)访问此处描述的丹纳赫公司的关键业务关系和机密信息;(iii)参与由丹纳赫公司赞助的计划或计划的能力;和/或(iv)向本人提供的其他良好和有价值的对价,本人同意以下限制,我承认这些限制是合理和必要的,以保护丹纳赫公司的利益。1.保密信息的保护。a.“保密信息”的定义。“机密信息”一词是指任何有关丹纳赫公司的业务或员工的信息,这些信息通常不为公众所知。机密信息的示例包括但不限于:丹纳赫业务系统、客户、供应商、价格和成本、业务战略和计划、财务数据、技术、人才审查和组织计划、以及丹纳赫公司使用或考虑的研发和业务方法或流程。保密信息不包括任何由丹纳赫公司主动对外披露或由他人自主研发披露的,或以其他方式通过合法方式进入公共领域的具体信息。但本人或他人未经丹纳赫公司授权而擅自披露的保密信息,不视为“主动对外披露”。b.不披露及禁止滥用。在我受雇期间,未经雇用我的实体事先书面许可,我不会将任何机密信息用于除为丹纳赫公司履行职责外的任何目的或如下文第4节所述。c.不披露和终止时返还财产。本人受雇结束后,不会出于任何目的使用或披露任何机密信息。在我的雇佣关系终止后,我将立即向我终止雇佣时雇用我的实体退还我所拥有、保管或控制的任何丹纳赫公司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机密信息。如果我有已保存或转移到任何不属于丹纳赫公司的设备上的机密信息,我将立即通知该公司,并向该公司提供该设备,以便其可以从该设备中删除任何机密信息。2.保护公司利益。a.定义。(1)“竞争产品”是指(i)与丹纳赫公司所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相似或具有竞争力且本人对其负有任何责任的产品或服务,或在本人终止雇佣关系前24个月内(“终止前期间”)我有权获得保密信息的产品或服务,以及(ii)与任何预期产品或服务相似或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由丹纳赫公司采取步骤开发且本人已为其
2任何责任或我在终止前期间有权获得机密信息的任何责任。(2)“受限客户”是指(i)在终止前期间(定义见上文)与我有接触或由我代表任何丹纳赫公司进行交易的丹纳赫公司的客户或潜在客户;(ii)其与我在终止前期间协调或监督的任何丹纳赫公司的交易;(iii)在终止前期间我获得了与其有关的机密信息;或(iv)在终止前期间接受了导致我获得补偿、佣金或收益的产品或服务的客户或潜在客户。(3)“受限区域”是指(i)本人在终止前期间为任何丹纳赫公司提供服务的任何地理区域;(ii)本人在终止前期间对一家丹纳赫公司负有销售或管理责任的任何地理区域;(iii)任何丹纳赫公司在终止前期间雇用或聘用本人直接或间接监督或管理的人员的任何地理区域;或(iv)本人在终止前期间可查阅到的机密信息。(4)“征求”是指(i)任何会影响客户决定继续与丹纳赫公司开展业务的意见、行为或活动,无论由谁发起联系;(ii)任何会影响员工决定辞去其在丹纳赫公司的工作或接受我或我的新雇主的工作的意见、行为或活动,无论由谁发起联系。b.不竞争。本人在任职期间,不会从事与本人对任何丹纳赫公司的义务相竞争或相冲突的任何其他雇佣、职业、咨询或其他业务活动。在不限制前述情形的情况下,本人在终止雇佣关系后的12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代表本人或与任何其他人或实体:(1)拥有在受限制地区销售竞争产品的任何业务(在公开交易公司中拥有少于3%的所有权除外);或(2)在受限制地区为任何以任何角色销售竞争产品的个人或实体工作:(i)涉及与销售竞争产品有关的责任;或(ii)就竞争产品制定或实施与任何丹纳赫公司竞争的战略;或(iii)直接或间接监督或管理就竞争产品与任何丹纳赫公司竞争的员工或其他人员;或(iv)利用或披露机密信息。本人同意,在本人违反对丹纳赫公司的受托责任或以实物或电子方式非法获取属于丹纳赫公司的财产时,将本第2(b)款所载的限制延长至24个月。c.不招揽客户。在本人受雇期间及本人受雇终止后的12个月内,如客户拟购买的产品或服务为竞争产品,本人不会直接或间接代表本人或与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一起向任何受限制客户招揽或接受业务。d.不招揽员工。本人在受雇期间及终止雇佣关系后的24个月内,本人不会直接或间接代表本人或与任何其他人或实体共同雇佣、招揽、录用、诱导或企图雇佣、招揽、录用、引诱任何雇员或
3家丹纳赫公司的独立承包商,在我被终止雇佣关系前的6个月内曾为一家丹纳赫公司工作,并且在终止雇佣关系前的期间内与我有业务相关联系或访问机密信息的人,为我或我的新雇主工作。e.对为客户和供应商工作的限制。在受雇期间,以及在终止雇佣后的12个月内,我不会为任何丹纳赫公司的任何客户或供应商工作,担任我会使用或披露或威胁使用或披露机密信息的任何角色。3.不丢脸。本人同意,在本人任职期间,以及在本人与丹纳赫公司的任职结束后,不向其他员工、客户、供应商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作出关于任何丹纳赫公司的任何虚假陈述。4.对保密和不毁容的限制。本协议中的保密和不贬低条款并不禁止我向调查涉嫌违反联邦或州法律或法规的任何联邦或州政府机构、实体或官员善意提供真实信息,以讨论或披露有关工作场所非法行为的信息,例如骚扰、歧视、报复、违反工资和工时、性侵犯、违反公共政策或我有理由认为是非法的任何其他行为,或作出其他受适用法律保护的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劳动关系法》,捍卫商业秘密法案,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美国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NLRB)、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或任何其他联邦、州或地方政府机构颁布的任何规则或条例。我承认,我已根据2016年《捍卫商业秘密法》收到通知,根据任何联邦或州商业秘密法,我将不会因以下情况而被追究刑事或民事责任:(a)是(i)直接或间接向联邦、州或地方政府官员秘密作出的,或向律师;及(ii)仅为报告或调查涉嫌违法行为的目的;或(b)在诉讼或其他程序中密封提交的投诉或其他文件中作出。本人进一步确认,已获通知,如本人因举报涉嫌违法行为而对公司提起报复诉讼,本人可向我的律师披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并在法院程序中使用与该涉嫌违法行为相关的商业秘密信息,前提是:(a)将任何载有商业秘密的文件归档并加盖印章;(b)不披露商业秘密,除非根据法院命令。5.其他法律义务。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免除本人根据成文法或普通法对任何丹纳赫公司承担的任何义务或义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信托义务、忠诚义务、不以侵权方式干涉业务关系的义务、不从事不正当竞争的义务以及不盗用商业秘密的义务。6.随后的就业议定书。在我受雇期间以及在我终止雇佣后的24个月内,在接受任何个人或实体的雇佣之前,我将向我的潜在雇主提供本协议的副本,并且我同意任何丹纳赫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将本协议通知该雇主,以及任何涉嫌违反该协议的细节。另外,在接受任何其他雇主的雇用后的三个日历日内,我会将这些后续雇主的姓名、地址和电话,以及我接受雇用的工作职责的标题和描述通知丹纳赫公司。7.认证。通过执行本协议,本人证明:(a)没有也不会使用或向任何丹纳赫公司披露属于他人(包括我之前的雇主)的任何机密信息和/或商业秘密;(b)不会使用任何由本人先前作出且丹纳赫公司在法律上无权获悉或使用的发明;以及(c)不受任何会妨碍本人充分履行对丹纳赫公司职责的事先协议的约束。8.专有权利的保护。a.我同意所有工作产品(定义见下文)和知识产权(定义见下文)均为丹纳赫公司的唯一和专有财产。“工作产品”意味着所有
4部著作、发明、发现、想法和其他任何性质的工作产物,由本人在受雇于任何丹纳赫公司期间自行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且与丹纳赫公司的业务、预期业务、研究或发展有关。“知识产权”是指在世界各地任何司法管辖区对工作产品所产生的版权、商业秘密、商标(以及相关商誉)、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享有的所有权利,以及在国际公约下享有的所有相关优先权。b.本人承认,由于受雇于任何一家丹纳赫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所有工作产品都是“为雇用而制作的工作”,并且是雇用我的丹纳赫公司的财产。在任何工作产品不是“为雇佣而制造的工作”的范围内,本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将我对其中所有工作产品和知识产权的全部权利、所有权和权益无偿转让给丹纳赫公司。c。在本人受雇期间及之后,本人同意与丹纳赫公司合理合作,以(i)在世界任何司法管辖区向丹纳赫公司申请、获得、完善和转让工作产品和工作产品中的任何知识产权;以及(ii)维护、保护和执行相同的知识产权。本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予丹纳赫公司授权书,以我的名义代表我签署和交付任何此类文件,并在法律允许的充分范围内,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在我不及时配合丹纳赫公司的请求的情况下,进行所有其他合法许可的行为,以将工作产品转让给丹纳赫公司并进一步转让、签发、起诉和维护其中的所有知识产权。授权书附带一项权益,不受本人随后丧失行为能力的影响。d.本人声明并保证,我不是任何会限制我按照本第8条的要求转让工作产品或知识产权的能力的协议的一方。e.本人已在以下空格中识别(并根据需要附加了文件)我拥有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的所有工作产品和知识产权,以及在我受雇于公司之前由本人开发的,并与本第8条规定的公司实际或预期的业务或研究或发展有关。9.强制救济和律师费。本人同意,如果我违反本协议,除任何受到不利影响的丹纳赫公司有权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外,丹纳赫公司将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并有权获得禁止任何进一步违约的禁令。此外,我将负责任何丹纳赫公司为成功地对我执行本协议的任何部分而产生的所有合理的律师费、成本和开支。此外,上文第2节中规定的限制的任何时间段将延长相当于我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时间段的持续时间。10.修饰&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被认定为不可执行,双方同意,有管辖权的法院可以修改协议(通过添加或删除语言)或切断不可执行的条款,以使本协议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可执行。11.随心所欲的就业状况。我承认并同意,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都不会随意改变我作为雇员的身份。12.作业。这份协议是我个人的,我可以不转让。任何丹纳赫公司都可以将其转让给任何受让人,或转让给其业务或资产的继任者,并且不再征得本人的同意
5是必要的。如本人先前与其关联公司的丹纳赫公司签署了任何包含与本协议所载条款类似的条款的书面协议,则本人特此同意将这些协议转让给公司。13.立场改变。如果任何一家丹纳赫公司使我与其担任的职务或职称发生变化,或者我的受雇从一家丹纳赫公司变更为另一家公司,本协议及我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将继续有效。14.对关联公司和子公司的保护。本协议旨在使我为其提供服务的、与我有客户联系的或我收到机密信息的每一家丹纳赫公司受益。因此,任何可能因违约而受到不利影响的丹纳赫公司,以及该丹纳赫公司的任何继任者或受让人,均可强制执行本协议,无论当时实际雇用我的是哪个实体。15.合作。在本人受雇于丹纳赫公司期间和之后,我将与公司和任何其他丹纳赫公司合作,以应对任何丹纳赫公司认为我是对调查或诉讼标的知情的个人的任何调查或诉讼。特别是但不限于,我将根据任何丹纳赫公司的要求,使自己能够参加会议、面谈、证词和出庭,并以其他方式协助公司或任何其他丹纳赫公司处理任何此类调查或诉讼。16.其他协议。如本人与公司、任何其他丹纳赫公司或丹纳赫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签署了与本标的物有关的其他书面协议,和/或如本人后来订立了包含与本协议所载条款类似的条款的其他书面协议,则所有该等条款均应被解释为向每家丹纳赫公司提供了累积的权利和补救措施,并且在每一份该等协议下向每家丹纳赫公司提供的利益和保护均应充分生效。17.管辖法律。本协议应受特拉华州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不适用其法律冲突原则。基于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实、事项或索赔(包括任何合同、法定、侵权或普通法索赔)的任何诉讼的专属地点应为位于特拉华州的州或联邦法院,我在此同意任何此类法院为此目的对我行使属人管辖权。18.通知和咨询律师的权利。本人承认并同意,我已获得至少十(10)个工作日的时间来审查和签署本协议,在此期间,我有权自费咨询我选择的律师。本人承认并同意,在十(10)个工作日届满前自愿签署本协议,作为对十(10)天审查期的放弃。[签名页关注]
6同意by:/s/Christopher P. Riley Associate签名Christopher P. Riley Associate印刷名称日期:2026年2月12日Patricia Kim 丹纳赫公司 Patricia Kim(VP – L & E)印刷名称和标题日期:2026年2月12日[ 丹纳赫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实体关于竞争和保护专有权益的协议的签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