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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10.3 2 FSFG-20250930xex10d3.htm EX-10.3

附件 10.3

就业协议

本雇佣协议(“协议”)由DERRICK B. JACKSON(“行政人员”)和第一储蓄银行(“银行”)(各自为行政人员和银行的“一方”,统称为“各方”)、一家国家特许商业银行和第一储蓄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自2024年10月1日(“生效日期”)起生效。

然而,执行人员在银行担任具有重大责任的职务;

然而,高管有望为银行的盈利能力、增长、财务实力做出贡献;

然而,该银行希望阐明该高管继续受雇于该职位的条件;

然而,行政长官愿意并希望继续在该行担任这一职务;及

然而,自2023年10月1日起,行政人员与银行先前订立雇佣协议,该雇佣协议将由本协议取代。

因此,考虑到这些前提、本协议所载的相互盟约以及其他已收到且充分的良好和有价值的对价,特此确认,双方同意如下。

第一条

就业

1.1就业。本行特此聘用该高管担任本行执行副行长兼首席信贷官,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在本协议第1.3条规定的期限内。行政长官特此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本协议第1.3条规定的期限接受雇用。

1.2职责。高管作为本行执行副行长兼首席信贷官,在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下任职。执行机构应直接向银行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报告。行政人员应忠实、勤勉、称职并尽行政人员所能为银行服务。执行人员应在本协议整个期限内专门投入全部工作时间、精力、注意力于本行业务和促进本行利益。未经董事会事先书面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执行人员不得向或为任何人、商号、公司或其他实体或组织提供服务以换取补偿,无论补偿以何种形式支付,也无论直接或间接支付给执行人员。本条第1.2条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阻止行政长官管理个人投资和事务、在公民委员会任职或执行志愿服务,但这样做不会干扰行政长官在本协议下的职责和责任的适当履行。

1.3-te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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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本协议的期限应包括:(i)初始期限,包括自生效日期开始至生效日期三周年结束的期限;加上(ii)根据本条第1.3款作出的初始期限的任何和所有延长。

(b)自生效日期一周年起,并自其后生效日期的每一周年起持续,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并经当时在任的董事会董事(不包括执行董事)过半数的赞成票,提议将协议期限再延长一年,以便本协议的剩余期限再次成为自生效日期的适用周年起的三十六(36)个完整月。公司薪酬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将每年审查本协议和执行人员的业绩,以便向董事会建议是否延长协议期限。委员会和联委会将在会议记录中列入上述审查的理由和结果。董事会将在决定延长或拒绝延长协议期限后不迟于三十(30)天通知执行人员。尽管如此,委员会或理事会未能按照本条第1.3(b)条的规定行事绝不应被解释为或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延长协议期限,本协议应于本协议第1.3(a)条规定的日期终止。为免生疑问,只有通过(i)董事会采取并记录在各自会议记录中的正式肯定行动;以及(ii)根据本协议第8.6条签署书面文书,本协议才能延长。

(c)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授权或禁止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后,随意并按照银行和执行人员可能相互同意的条款和条件继续执行执行人员的雇用。

第二条

赔偿和福利

2.1基薪。考虑到执行人员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银行应根据银行的正常发薪做法,按不低于310908美元的年费率向执行人员支付或促使向其支付薪金。执行人员薪酬实行年度审核。行政人员的薪酬,由于可能会不时修改,在本协议中被称为“基本工资”。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补偿应按惯例所得税代扣代缴和代扣代缴法律规定的其他就业税。

2.2福利计划和附加条件。只要高管受雇于银行,该高管就有资格(i)参与任何和所有不时生效的高级职员或雇员薪酬、奖励薪酬和福利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退休、医疗、牙科、残疾和团体生活福利的计划,包括在本协议日期存在或在本协议日期之后通过的基于股票的薪酬、奖励或奖金计划,前提是行政长官满足此类计划或福利的资格要求;以及(ii)领取不时提供的任何和所有其他附加福利和其他福利,包括下文(a)-(c)中所述的具体项目。

(a)汽车。银行应向执行人员提供银行拥有或租赁的汽车,并由执行人员主要使用。汽车的保险、登记、运行、维修等一切费用,由银行支付(或补偿给执行机构)。行政人员应遵守银行可能不时制定的关于汽车使用的合理报告和费用限制,银行应每年在行政人员的W-2表格上列入可归属于行政人员个人使用汽车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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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偿还业务费用。执行机构有权获得偿还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时发生的一切合理业务费用(不包括里程),包括但不限于应履行银行要求或在银行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商务旅行和娱乐费用、出席行业协会年度会议和其他定期会议的合理费用以及继续专业教育的合理费用和开支。费用按本行政策和程序报备的,予以报销。

(c)设施。银行将按照本协议第1.1条和第1.2条的规定,并在执行人员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情况下,向执行人员提供具有与执行人员类似的职称和职责的执行人员惯常的工作便利和工作人员。此类设施和工作人员的地点应位于银行的主要行政办公室,或位于办事处惯常的其他地点或场所。

2.3休假;请假。行政人员有权按照银行不时制定的政策享受病假和带薪年假,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给行政人员。除带薪休假和其他休假外,董事会或首席执行官可仅应高管的请求,在董事会或首席执行官可能决定的时间和条款和条件下,给予高管自愿带薪或不带薪休假。就本协议而言,“请假”是指执行人员自愿暂时停止工作职责和责任,之后执行人员可根据执行人员、董事会和首席执行官商定的条款和条件恢复工作职责和责任。

2.4保险。银行应维持或促使维持责任保险,包括董事及高级职员保险,涵盖本协议整个期限的执行人员。

第三条

就业终止

3.1因死亡或残疾而终止。

(a)死亡。行政长官的雇用应在行政长官去世时自动终止。如果行政长官在银行现役期间去世,行政长官的配偶或如果没有未亡配偶,遗产应收到应付给行政长官的任何款项,作为基本工资,并在发生死亡的当月月底偿还费用。

(b)残疾。通过提前三十(30)天向执行人员送达书面通知,如果执行人员出现残疾,银行可以终止执行人员的雇用。就本协议而言,如果由银行选定并为执行人员合理接受的独立医生,或执行人员的法定代表人确定,由于疾病或事故,执行人员无法履行执行人员的职责,并将在连续九十(90)天期间无法履行执行人员的职责,则执行人员应被视为“残疾”。但是,如果执行人员在银行发出因残疾而终止的通知后三十(30)天内返回全职工作,则不应将其视为残疾。在丧失工作能力导致行政人员根据本条规定终止雇用期间,银行应继续按当时有效的费率支付全部基本工资以及所有额外津贴和其他福利(奖金除外),直至行政人员有资格获得银行维持的任何残疾计划或保险计划下的福利,但银行根据本条3.1(b)向行政人员支付的金额应减去应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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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行政人员的任何残疾福利或养老金计划下的同一时期的行政人员。

3.2非自愿的因故终止。银行可因故终止该高管的聘用。如果行政长官的雇用因故终止,行政长官应在终止生效之日起领取基本工资,并在终止生效时报销行政长官有权获得的费用。除非并直至有一份在为此目的而召集并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通过的决议副本交付给执行人员,否则执行人员不得被视为根据本协议因故被解雇,该决议应(i)载有关于执行人员实施了构成原因的行为的调查结果;以及(ii)具体说明其细节。董事会的决议只有在获得当时在任的本行董事(不包括执行董事)过半数票赞成通过的情况下,才应被视为已正式通过。会议通知和因故提出的终止应在董事会召开会议(“董事会会议通知”)之前的合理时间,但不得少于十(10)个工作日;但条件是,银行可立即将执行人员安排在提供董事会会议通知时生效的带薪行政假。就本协议而言,“带薪行政假”是指行政人员非自愿和暂时停止工作职责和责任,在此期间,行政人员继续按照紧接休假前收到的相同条款和条件获得补偿和福利,之后行政人员可以返回工作职责和责任或终止雇用。执行机构和执行机构的律师(如果执行机构选择有律师在场)应有合理机会在会议上听取理事会的意见。就本协议而言,“原因”是指以下任何一项:

(a)

代表银行履行高管职责的重大失信行为;

(b)

经董事会判断,可能对公司、银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害或损害公司、银行或其关联公司商业信誉的故意不当行为;

(c)

不称职(在判定不称职时,执行人员必须证明缺乏履行其所委派职责的能力,该能力缺乏直接对银行造成实质性损害,执行人员的作为或不作为应参照社区银行业普遍通行的标准进行衡量);

(d)

涉及个人利益的违反受托责任行为;

(e)

董事会书面通知后故意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职责;

(f)故意违反任何法律、规则或规例(轻微或常规交通违例或类似罪行除外),对公司、银行或其附属公司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任何重罪定罪,任何涉及道德败坏的违法行为,或任何违反最终停止令的行为;或

(g)执行人员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

执行人员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均不得视为“故意”,除非执行人员在缺乏诚意和没有合理理由相信作为或不作为符合银行最佳利益的情况下故意作为或故意不作为。银行必须在银行承认存在第3.2(a)至(g)条所述的一项或多项条件后的六十(60)天内,向执行人员提供书面通知,告知该条件的存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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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通知”)。原因通知应在董事会会议通知前不少于十(10)天寄出;但条件是,银行可立即将执行人员安排在提供董事会会议通知时生效的带薪行政假。

3.3无正当理由的自愿终止。如果执行人员无正当理由(如第3.4条所定义)终止雇用,执行人员应在终止生效之日收到执行人员有权获得的基本工资和费用报销。

3.4非自愿无故终止和有正当理由的自愿终止。银行至少提前三十(30)天向执行人员发出书面通知,可以无故终止执行人员的雇用。终止应在通知期结束时生效。根据(b)条的规定,提前向银行发出书面通知,高管可以有充分理由终止雇佣关系。行政人员的聘用无故或自愿但有正当理由终止的,行政人员有权享受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待遇。为本协议的目的,如果满足本条第3.4条(a)和(b)两项规定的条件,执行人员的自愿终止应被视为有充分理由的自愿终止:

(a)如发生以下任何情况而未经行政人员事先书面同意,则行政人员的自愿终止应视为有正当理由的自愿终止,而“正当理由”一词系指未经行政人员事先书面同意而发生以下任何情况:

(一)高管基薪大幅减少;

(2)

行政人员的权力、职责或责任的实质性减少;

(3)

要求执行机构向其报告的主管的权力、职责或责任大幅减少;

(4)

高管必须为银行提供服务的地理位置发生变化,距离位于印第安纳州杰斐逊维尔北岸大道702号的银行总部(“总部”)超过三十五(35)英里;或者

(5)

构成银行在本协议项下重大违约的任何其他作为或不作为。

(b)执行人员必须在条件最初存在后六十(60)天内,向银行通知(a)条所述的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存在,而银行须在其后三十(30)天内补救该条件,但不得被要求补救该条件。此外,由于存在(a)条所述的一项或多项条件,执行人员的自愿终止必须在条件最初存在后六(6)个月内发生。

第4条

遣散费补偿

4.1无故终止或有正当理由终止后的现金遣散。在不违反本协议第8.10、8.11和8.12条的情况下,如行政长官的雇用非自愿但无故终止,或行政长官自愿以良好

5


原因,执行人员应从银行收到协议剩余期限的基薪,金额在终止后十(1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支付。根据本协议应支付给执行人员的金额不得减记货币时间价值或折现为现值。银行和执行人员承认并同意,如果根据本协议第5条应向执行人员支付或应已向其支付补偿和福利,则不应支付本第4.1条规定的补偿和福利。

4.2离职后保险范围。如果执行人员的雇用非自愿但无故、自愿但有充分理由或因残疾而终止,银行应继续向执行人员提供与紧接终止前银行为执行人员维持的保险范围基本相当(且条款和条件基本相同)的非应税医疗和人寿保险,该保险范围适用于截至执行人员终止之日银行在职雇员的相同费用分摊安排。自(i)行政长官重返银行或其他雇主的工作岗位;(ii)行政长官年满65岁;(iii)行政长官去世;或(iv)本协议剩余期限届满之日(以较早者为准)起,此项持续承保范围即告终止。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法典”)第4980B(f)节要求的持续健康保险期间应与本条第4.2条规定的保险期间同步运行。如果银行由于任何原因不能提供本条第4.2条规定的福利,包括因为执行人员不再是雇员,适用的规则和条例禁止以设想的方式提供福利,或将使银行受到处罚,那么,银行应向执行人员支付一笔合理估计的一次性付款,该付款相当于根据紧接终止前为该保险支付的保费,银行本应为该保险支付的保费的价值,依法代扣代缴所得税、代扣代缴法律规定的其他雇佣税的影响,应予合计。这笔一次性付款应在执行人员终止之日或禁止福利或使银行受到处罚的规则或条例生效之日(以较晚者为准)后三十(30)天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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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控制效益的变化

5.1控制效益的变化。如果控制权在本协议期限内发生变更,此后在协议期限内,执行人员的雇用非自愿但无故终止,或者如果执行人员有充分理由自愿终止雇用,则银行应向执行人员支付或促使向其支付一笔一次性付款,金额为现金,相当于执行人员平均年度薪酬的两(2)倍。就本协议而言,“平均年度薪酬”指银行在方框5、W-2表格、工资和税务报表或任何1099表格中报告的高管在紧接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日历年之前的五(5)个日历年的应税收入。本款要求的付款最迟应在行政长官终止后五(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协议项下应付执行人的金额,不得减记货币的时间价值或折现为现值。如果执行人员收到本第5.1条规定的付款,则执行人员无权获得本协议第4.1条规定的任何额外离职福利。此外,银行应向执行人员和受抚养人提供本协议第4.2条所述的离职后保险范围。尽管有上述规定,应向行政人员提供至少十二(12)个月的离职后保险。

5.2控制权变更定义。就本协议而言,“控制权变更”是指财政部发布的《守则》第409A条以及规则、条例和根据其发布的一般应用指南中定义的控制权变更,包括:

(a)所有权变更。公司或银行的所有权变更发生在任何一(1)个人或集团累积拥有公司或银行股票的所有权,该所有权构成公司或银行股票的总公平市值或总投票权的五十(50%)以上;

(b)有效控制的变化。(i)任何一(1)名人士或多于一(1)名作为集团行事的人士在十二(12)个月期间内取得拥有公司或银行股份总投票权的百分之三十(30%)或以上的公司或银行股份的所有权;或(ii)公司或银行董事会的过半数董事在任何十二(12)个月期间由其委任或选举事先未获公司或银行董事会过半数董事认可的董事取代;或

(c)相当一部分资产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如果在十二(12)个月期间内,任何一(1)名人士或多于一(1)名作为集团行事的人士收购公司或银行的资产,其总公平市场价值等于或超过紧接收购或收购前公司或银行所有资产的总公平市场价值的百分之四十(40%),则公司或银行的大部分资产的所有权发生变更。为此目的,总公允市场价值是指公司或银行资产的价值,或被处置资产的价值,在不考虑与资产相关的任何负债的情况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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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保密性和创造性工作

6.1不披露。行政长官承诺并同意不向任何人、商号或法团透露任何与公司、银行、他们的业务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性质的机密信息。本条第六款所称保密信息,是指公司、银行及其关联机构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存在或在本协议期限内任何时间存在的所有保密、专有信息和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一)任何经营计划、财务资料、采购资料、供应商资料、会计资料或其他财务资料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阶段;

(b)任何研发信息、设计程序、算法或过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阶段,或其他技术信息;

(c)任何营销或销售信息、销售记录、客户名单、价格、销售预测或其他销售信息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阶段;

(d)印第安纳州法律不时界定的商业秘密;及

(e)与任何客户有关的资料。

本条第6.1款并不禁止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命令所要求的披露或适当政府机构的传票或行政部门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并在行政部门权限范围内作出的披露。

“机密信息”一词不应包括以下信息:(i)在披露时已被公布或以其他方式属于公共领域;(ii)在披露后,成为公共领域的一部分,而不是通过违反本协议;(iii)在收到执行人员之前已为接收方所知,前提是此类事先知情能够得到充分证实;(iv)从根据本协议独立于执行人员合法获得此类信息的来源为接收者所知;(v)由公司或银行向第三方自由披露,没有保密或不披露的义务;或(vi)根据法律、法规或合法命令或程序披露。

6.2Return of Materials。行政长官同意在终止雇用时或其后尽快立即将公司和银行提供或由行政长官编制的与行政长官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有关的所有书面资料和任何其他类似物品交付或退回公司和银行,并立即删除行政长官个人电脑或通讯设备(即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上保存的公司和银行的所有电子存储数据,并退回所有雇主提供的电脑或通讯设备。行政长官终止雇用后,行政长官将不保留任何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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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创造性工作。执行人员同意,所有创造性工作和工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执行人员在本协议期限内开发的所有技术、业务管理工具、流程、软件、专利、商标和版权,无论这些工作或工作产品是在何时何地生产的,均构成为租用而制作的工作,其所有权利由公司和银行拥有。执行人员特此将所有此类作品或工作产品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无论是通过版权、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或其他方式,转让给公司和银行,无论这些权利、所有权和利益是否受到专利、商标或版权法的保护。

6.4Affiliates’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s covered。就本协议而言,公司或银行的“关联公司”包括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间接控制、受公司或银行控制或与公司或银行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实体。

6.5强制救济。行政长官承认,如果行政长官未能遵守第6条规定的义务,则无法以金钱计量将给公司和银行带来的损害。因此,如果公司或银行提起诉讼以强制执行本协议的规定,执行人员特此放弃关于公司或银行可以在法律上获得适当补救的索赔或抗辩,并且执行人员同意不在任何此类诉讼中敦促索赔或抗辩认为存在法律上的适当补救。第6条的保密和补救规定应是对公司或银行根据适用的州或联邦法规或条例处理或提供补救措施的补充,且不应被视为取代或限制、限制或损害公司或银行在错误披露、滥用或盗用商业秘密或专有或机密信息方面的权利。

6.6保密义务在终止后仍然有效。本第六条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第七条

解聘后的招揽和竞争

7.1不招揽雇员的盟约。为保护和保存公司、银行及其关联公司的机密信息及其在发展业务方面的重大投资,执行人员特此确认,自本协议之日起,并在执行人员终止雇佣之日起一(1)年期间内,执行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单独或与他人联合,通过招揽、招聘、试图招聘、促成便利、干扰、扰乱或损害公司、银行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鼓励或以任何方式导致或协助任何受保护雇员采取任何旨在导致其与公司或银行的雇佣关系终止或组建和/或加入任何其他营利性商业实体或企业的行动。如本文所定义,“受保护员工”是指公司、银行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当时在职员工和/或在高管终止雇佣之日后一(1)年内为公司、银行或其关联公司工作的任何人。

7.2不竞争的盟约。

(a)执行人员订立契约,并同意在终止雇用后一(1)年内不与公司、银行或其附属公司直接或间接竞争。为本条第7.2款之目的:

(一)“竞争”一词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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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代表任何金融机构为居住在领土内的任何人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

(二)

协助(通过履行部长或文书职责除外)任何金融机构向居住在领土内的任何人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或

(三)

诱导或试图诱导任何在高管终止雇佣之日是公司、银行或其关联公司客户的人向其他金融机构寻求金融产品或服务。

(二)“直接”、“间接”是指:

(一)

与公司、银行或其在该领土的关联公司竞争,担任任何金融机构的顾问、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独立承包商或雇员;或

(二)

向该金融机构传达有关在高管终止雇佣之日是公司、银行或其关联公司客户的任何人的姓名或地址或任何财务信息。

(3)

“客户”一词是指公司、银行或其关联公司在高管终止雇佣之日或其后一年内向其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任何人。

(4)

“金融机构”一词是指任何银行、储蓄协会、银行或储蓄协会控股公司或任何其他机构(包括信用社),其业务正在从事1956年《银行控股公司法》第4(k)节所述金融活动的金融性质或附带的活动,但公司、银行或其关联公司除外。

(5)

“金融产品或服务”一词是指金融机构或金融控股公司根据1956年《银行控股公司法》第4(k)条从事金融性质或此类金融活动附带的任何活动,并由公司、银行或其关联公司在高管终止雇佣之日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业务密切相关和适当事件的银行活动和活动。

(6)

“人”一词是指任何个人或个人、公司、合伙企业、受托人或协会。

(7)

“领土”一词是指截至生效日期,在总部或公司、银行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办事处半径二十五(25)英里范围内,银行经营零售存管分支机构的区域,但前提是“领土”一词不得延伸至印第安纳州以外的任何区域。就本协议而言,“零售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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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nch”是指提供和便利消费者、个人和商业存管服务的任何银行办公地点。

(b)本条第7.2条的任何规定或其任何文字、短语、条款、句子或其他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所载的地域和时间限制)因任何原因被认定为不可执行或无效的,应修改或删除不可执行或无效的规定或部分,使经修改的本条规定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具有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c)执行人员承认,银行愿意订立本协议并支付本协议第3、4和5条所设想的款项,条件是执行人员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第6和7条所规定的盟约,如果没有这些盟约生效,银行就不会订立本协议。

7.3禁令和其他救济。由于行政长官根据本条款将提供的服务的独特性,行政长官理解,对于行政长官实质性违反或威胁违反本第7条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行政长官契诺,公司和银行在法律上将没有适当的补救措施。因此,行政长官同意,公司和银行针对违反第7条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i)没收代表应计工资、或有付款的任何款项,或其他附带利益(包括根据第4条应支付的任何金额)在执行人员的任何违约期间到期并应支付给执行人员;(ii)公司或银行的股权诉讼,以禁止执行人员违反或威胁违反此类契约;(iii)其为强制执行公司或银行根据本协议任何条款所享有的权利而产生的律师费和费用。行政长官特此放弃有关公司或银行可在法律上获得适当补救的主张或抗辩,并且行政长官同意不在任何此类行动中敦促存在法律上适当补救的主张或抗辩。本文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禁止公司或银行就违约或威胁违约寻求任何其他或额外的补救措施。

7.4征集和竞争义务在终止后仍然有效。第7条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第8条

杂项

8.1无需缓解。不得要求行政人员通过寻求其他就业或其他方式减轻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付款金额,也不得要求任何利润、收入、收益或任何来源的其他利益造成行政人员根据本协议或其他方式承担的任何减轻、抵消、减少或任何其他义务。此外,只要行政人员没有违反本协议第6条和第7条规定的任何义务,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付款金额不得因行政人员在与银行终止雇佣关系后因受雇或自营职业而获得的任何补偿或提供的福利而减少。

8.2通知。本协议要求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通知、请求、要求和其他通信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果以专人送达、邮寄(密封妥善的信封、经核证或挂号的邮件,并预付邮资)、信誉良好的快递服务或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则应视为已妥为有效地作出或发出。除非另有通知更改,否则通知如发送至银行簿册和记录上的执行人员的邮寄或电子邮件地址,则应视为适当地发送给执行人员,如发送至总部的董事会,则应视为适当地发送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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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全部协议。本协议构成并规定了双方关于本协议标的的全部协议,除本协议具体规定的权利外,不授予执行人员任何可能与本协议相关的额外权利。本协议完全取代和取代双方之前的任何遣散、控制权变更或雇佣协议。在执行本协议之前或同时作出或订立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声明、陈述、协议或谅解,特此被双方撤销、撤销,并作废。

8.4字幕和对应部分。本协议中的标题、标题、副标题仅为方便起见而列入;不对本协议的范围或意图进行定义、限制、描述;不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本协议可由任意数目的对应方签署,每一方应被视为正本,但所有这些共同构成一份相同的协议。本协议对应方上的传真或电子签字特此授权,并应予以确认,如同此类传真或电子签字为正本执行一样,应被视为与本协议的正本签字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一方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传输方式将已签署的本协议的传真或电子版本传送给任何其他方时,本协议即被视为已签署,并应被视为与交付本协议的已签署副本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5严重程度。本协议的条款是可分割的,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这些条款应继续充分有效。有管辖权的法院认为无限期、无效、无效或可撤销或以其他方式不可执行的任何规定,应仅在符合法律、法规、条例或司法判例要求的必要范围内予以缩减、限制和/或改革。

8.6修正和放弃。本协议及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解除、解除、放弃、变更或修改,除非通过双方各自签署的书面文书。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对另一方违反或不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件或规定的任何放弃,均不应被视为在同一时间、任何先前时间或任何后续时间放弃类似或不相似的条件或规定。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在任何时候强制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件或规定,不应被解释为放弃任何该等条件或规定,也不影响本协议或其任何部分的有效性,或任何一方此后强制执行每一项该等条件或规定的权利。

8.7继任者和受让人。

(a)本协议对银行及其任何继承人具有约束力,包括通过购买、合并、合并、重组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获得公司或银行的全部或基本全部业务或资产的任何人,但本协议和银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不得由银行以其他方式转让、转让或转授。通过行政机构和银行满意的形式和实质内容的协议,应要求公司或银行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业务或资产的任何继承人明确承担并同意根据本协议以相同方式和在没有发生继承的情况下银行将被要求履行的相同程度履行。

(b)本协议适用于行政部门的个人或法定代表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继承人、继承人、分配人和受遗赠人,并可由其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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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转让或转授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但本条第8.7条明确规定的除外。在不限制前述内容的一般性或效力的情况下,执行人员根据本协议收取款项的权利不可转让或转让,无论是通过质押、设定担保权益还是其他方式,除非根据执行人员的遗嘱或根据血统和分配法律进行转让。执行人员尝试违反本条第8.7条的转让或转让的,银行没有责任向受让人或受让人支付任何金额。

8.8管辖法律、管辖权和法院。本协议应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印第安纳州的法律进行解释和解释,并受其管辖,不考虑法律冲突原则,也不考虑一方现在或以后可能是不同州、司法管辖区或国家的居民这一事实。在提起任何此类诉讼、诉讼或程序的情况下,每一方在此同意位于印第安纳州克拉克县的印第安纳州法院和位于印第安纳州南区的美国地区法院对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项以及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履行义务的专属管辖权和地点。各缔约方在此进一步同意此类法院的属人管辖权,并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放弃其对此种程序的地点或以后可能拥有的任何异议,以及其拥有或可能拥有的关于此种程序处于不方便的法院地的任何主张。任何一方当事人或其代表就此类事项提起的任何诉讼或程序,应仅在该等法院和任何有管辖权的适当上诉法院提起、追究、辩护和解决,以审理在该等法院作出的任何判决提出的上诉。双方在此同意,可按此类法院规则和印第安纳州法律允许的任何方式送达诉讼程序。

8.9.占上风的一方。如果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诉讼,并且如果有管辖权的法院在最终的、不可上诉的命令中确定一方已经或没有违反本协议(视情况而定),则非胜诉方应向胜诉方偿还其与该诉讼有关的合理的所有合理的自付费用、开支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包括由此提出的任何上诉。尽管有上述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对因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性质的任何间接、特殊、附带或后果性损害承担责任(合同、侵权、股权或其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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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特定情况下的利益限制。在任何情况下,根据本协议将向执行人员支付或提供的总付款或福利,无论是作为独立福利,还是与取决于控制权变更而向执行人员支付或为执行人员的其他付款(“解雇福利”)合计时,均不得构成《守则》第280G条或其任何继承者规定的“超额降落伞付款”,为避免此类结果,解雇福利将在必要时减少至一定金额(“非触发金额”),其价值比根据《守则》第280G条确定的相当于高管“基本金额”三(3)倍的金额少一美元(1.00美元)。在有必要减少的情况下,执行人员有权决定减少或取消哪些福利或付款,以使降落伞付款总额不会导致超额降落伞付款。如果执行人员在收到银行的书面请求后五(5)个工作日内(或在本协议项下的福利或付款到期时,如果更晚)未作出此种确定,则银行可以作出此种确定,并应及时通知执行人员。如果确定允许高管或银行就减持的形式或方式作出决定将违反第409A条守则,则应首先从本协议规定的现金遣散费中进行减持。

8.11遵守《国内税收法》第409a节。

(a)银行和行政人员打算根据本协议行使权力或酌处权应遵守《守则》第409A条。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满足《守则》第409A节的要求,则仍应以与这些要求一致的方式适用该条款。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将使执行人员根据《守则》第409A条承担额外的税款或利息,银行应对该条款进行改革。然而,银行应在切实可行的最大范围内保持适用条款的原意,而不会使执行人员受到额外的税收或利息,并且银行不应因改革后的条款而被要求产生任何额外的补偿费用。

(b)本协议旨在遵守《守则》第409A条的要求,具体而言,在适用的情况下,符合《财务条例》第1.409A-1(b)(4)条规定的“短期延期例外”和《财务条例》第1.409A-1(b)(9)(iii)条规定的“离职薪酬例外”,并应在所有方面按照《守则》第409A条规定进行管理。如果不能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提供或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付款或利益,而不会根据《守则》第409A条对行政人员造成制裁,则应在此后不会施加此类制裁的最早时间全额提供此类付款或利益。就《守则》第409A条而言,根据本协议终止雇用时须支付的所有款项只能在“离职”时支付(在《守则》第409A条下该术语的含义内),根据本协议支付的每笔款项应被视为单独付款,根据本协议获得一系列分期付款的权利(如有)应被视为获得一系列单独付款的权利,如果在本协议下指定的付款日期之前未支付款项,付款应在指定日期发生的日历年的12月31日前支付。如果根据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付款将根据《守则》第409A条被征收额外税款,或将导致本协议的管理未能满足《守则》第409A条的要求,则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该条款应被视为无效,任何此类金额应根据适用的第8.11(c)条支付。在任何情况下,执行机构均不得直接或间接指定支付日历年度。

(c)尽管本协议另有相反规定,如行政长官是“特定雇员”(在《守则》第409A条的含义内),且有必要推迟开始根据本协议以其他方式应付的任何付款或福利,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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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离职后不再为银行服务,以防止根据《守则》第409A条征收任何加速或额外税款,那么,银行将推迟开始支付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此类付款或福利(不减少最终支付或提供给高管的此类付款或福利),而这些付款或福利并未按照《财政部条例》第1.409A-1(b)(4)条的“短期递延例外”和《财政部条例》第1.409A-1(b)(9)(iii)条的“离职薪酬例外”以其他方式支付,直至执行人员与银行离职后六(6)个月后发生的第一个发薪日期。如果因此类要求而推迟支付任何款项,将在行政人员与银行离职后六(6)个月之日之后发生的第一个发薪日期一次性向行政人员支付推迟支付的款项。如果行政长官在支付延期金额之前的延期期间内死亡,则应在行政长官死亡之日后六十(60)天内将因《守则》第409(a)条而扣留的金额支付给行政长官遗产的遗产代理人。

(d)本协议中对《守则》第409A条的引用包括财政部根据《守则》第409A条发布的规则、条例和一般应用指南。

8.12规定的监管规定。本协议前述任何条款与本第8.12条条款发生冲突的,以本第8.12条为准。

(a)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均应终止,除非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根据FDIA第13(c)节所载授权就向银行或代表银行提供协助达成协议时,印第安纳州金融机构、圣路易斯联邦储备银行或其指定人(“监管机构”)(i)确定合同的延续对于银行的持续运营是必要的;或(ii)监管机构,当监管机构批准监管合并以解决与银行经营有关的问题或当银行被主计长确定处于不安全和不健全的状况时。然而,已归属的行政人员的任何权利不受此类行动的影响。

(b)根据本协议或其他方式向行政部门支付的任何款项,须遵守12 U.S.C.第1828(k)条和FDIC条例12 C.F.R.第359部分,金色降落伞和赔偿付款,并以此为条件。

8.13.杂项。各方应自行承担因谈判、执行、交付、遵守本协议条款和条件而支出或发生的成本和费用。

【签名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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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证明,双方自上述首次写入之日起已签署本雇佣协议。

第一储蓄银行

董事会主席

行政

德里克·B·杰克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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