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Red Robin Gourmet Burgers, Inc.
2024年绩效激励计划
股票升值权利协议
这份股票升值权利协议 (这个“ 特区协议 ”)by and between Red Robin Gourmet Burgers, Inc. ,a Delaware corporation(the " 公司 ”),以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授人 ”)证明股票增值权(即“ 特区 “)由公司授予承授人有关公司普通股的基础股份数目、授予(授予)日期、每股授予(行使)价格、到期(到期)日期及归属时间表(统称” 授予条款 ”),所有这些都在本特区协议中阐述和描述。
授予日期:
每股行使价 :
特区基础股份总数 :
特区的到期日 :
归属时间表 :
特区根据可不时修订的《Red Robin Gourmet Burgers, Inc. 2024年度业绩奖励计划》(“红罗宾美食汉堡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奖励计划”)授出 计划 “),并须遵守特区的条款及条件(以下简称”特区") 条款 ”)载于本特区协议及该计划。特区已获批予承授人,但不是代替任何其他形式的补偿,否则须向承授人支付或须向承授人支付。如果本文未定义,则大写术语将在计划中定义。承授人确认收到本特区协议、该计划及该计划的招股章程的副本。
特区的条款及条件
1. 归属;行使限制。
只有在特区既得且可行使的范围内,才可行使特区。特区须按上述归属附表所列的归属及变得可行使。
• 累积可行使性 .在特区既得且可行使的范围内,承授人有权行使特区(在先前未行使的范围内),且该权利应持续,直至特区届满或更早终止。
2. 持续就业/所需服务;无就业/服务承诺 .
本特区协议所载的归属时间表要求在每个适用的归属日期或履约期内继续受雇或服务,作为归属特区的适用分期以及本特区协议项下的权利和利益的条件。仅在归属期的一部分(即使相当大的一部分)内受雇或服务,将不会使承授人有权在下文第4节或计划规定的雇用或服务终止时或之后获得任何相称的归属或避免或减轻权利和福利的终止。
本特区协议或本计划所载的任何规定均不构成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持续雇用或服务承诺,影响承授人的地位,如承授人是雇员,作为可被无故终止的随意雇员,授予承授人任何继续受雇于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为其服务的权利,以任何方式干扰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在任何时间终止该等雇用或服务的权利,或影响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增加或减少承授人的其他补偿的权利。承授人并无根据本特区协议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
3. SAR的行使和结算方法。
在行使特别行政区时,公司须以现金向承授人支付(a)受行使特别行政区部分规限的公司普通股股份数目乘以(b)公司普通股股份的公平市值超过行使价的部分的乘积。
特区可透过向公司秘书(或委员会根据委员会不时实施的行政行使程序所规定的其他人)交付以下文件行使:
• 一份书面通知,述明正在行使的特区部分所依据的普通股股份数目,或委员会不时要求完成的其他行政行使程序,
• 公司要求的任何书面陈述或协议;和
• 满足该计划第6.1节的预扣税款规定。
4. 提前终止/加速SAR。
1. 在专营公司的雇用或服务终止时终止特区 .
除较早于特区到期日终止外,倘承授人停止受雇于公司或附属公司或不再向其提供服务,则适用以下规则(承授人受雇于公司或附属公司或向其提供服务的最后一天简称为承授人的“ 遣散日期 ”):
• 除下文第4.1节明文规定的情况外,(a)承授人在其遣散日之后的____________月之日之前,有权在遣散日归属的范围内行使特区(或其部分),(b)特区在遣散日未归属的范围内,须在遣散日终止,及(c)特区在遣散日之后的____________月期间可行使且在该期间未行使的范围内,应于____________月期间最后一天营业结束时终止;
• 如终止承授人的雇用或服务是由于承授人死亡或伤残,则承授人(或其受益人或遗产代表,视情况而定)在承授人的遣散日期后12个月的日期前有权行使特区,(b)特区在遣散日期未归属的范围内,须于遣散日期终止,及(c)特区在12个月期间可行使的范围内
在遣散日之后且在该期间未行使的,应于12个月期间最后一天营业结束时终止;
• 如承授人的雇用或服务被公司或附属公司因故(定义见下文)终止,则特区(不论是否已归属)须于遣散日终止。
就特区而言,“ 原因 ”是指承授人:
(1)在履行对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职责时有疏忽,拒绝履行所述及或指派的职责,或不能胜任或(因残疾或类似情况除外)不能履行该等职责;
(二)有不诚实或者实施或者从事盗窃、盗用、诈骗行为、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泄露或者使用内幕信息、客户名单、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保密信息的行为;有违反信义义务,或者故意、实质性违反公司、公司的任何子公司或者公司的任何关联公司或者公司的任何子公司的任何其他义务、法律、规则、法规或者政策的行为;或者被裁定犯有重罪或者轻罪(轻微交通违法或者类似违法行为除外)的;
(3)已实质上违反与公司、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的任何联属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的任何协议的任何条文;或
(4)与公司、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的任何联属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进行不正当竞争,或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害其声誉、业务或资产;以不正当方式诱使卖方或客户与公司、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的任何联属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破坏或终止任何合约;或诱导公司为其服务的委托人,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的任何联属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代理终止该等代理关系。
在任何情况下,特区均须于特区的到期日提早终止。委员会须为专营公司是否继续为本特区协议的目的提供就业或服务的唯一判断人。
5. 不可转让性。
特区及承授人在本特区协议或本计划下的任何其他权利不可转让,且只可由承授人行使,但本计划第4.2节规定的情况除外。
6. 扣留。
为遵守所有适用的联邦或州所得税法律或法规,公司可采取其认为适当的行动,以确保所有适用的联邦或州工资单、预扣税、所得税或其他税,这是唯一和绝对的责任
的承授人,被扣留或向承授人收取(包括扣留就特区以其他方式应付的款项)。
7. 税务考虑。
公司已建议承授人就承授人根据本特区协议收取特区资源所产生的联邦及州税务考虑,寻求承授人本身的税务及财务意见。承授人明白,公司将于行使特区时向有关税务机关报告向承授人支付补偿收入的情况。承授人明白,他或她全权负责支付因这次授予和行使特区而产生的所有联邦和州税。关于扣缴税款金额,公司拥有本特区协议第7条规定的所有权利,除本特区协议第7条明文规定的情况外,对承授人没有任何义务。
8. 非招揽。
承授人在紧接承授人的雇佣终止日期后的十二(12)个月期间内,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与任何其他人、代理人、高级职员、雇员、顾问、合伙人、合营者、拥有人或股东共同或以其他方式代表任何其他人、商号或公司,直接或间接招揽或试图从公司招揽任何其雇员或向任何在紧接该招揽或要约日期前六(6)个月或期间是或曾经是公司雇员的人提供雇用。承授人同意本条第8款所载的契诺就其期限、地理区域和范围而言是合理的。如有管辖权的法院宣布此处所载盟约的地理或时间范围或此处限制的业务或活动的性质超过该法院认为可强制执行的最大限制性,则该等规定应被视为此处被该法院认为可强制执行的最大限制所取代。
9. 禁止性救济。
本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将因另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载的任何契诺或协议而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对此法律上没有适当的补救措施。因此,在一方当事人实际或威胁违反本特区协议的任何规定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就公司而言,其各自的继承人或受让人,除对其有利的其他现有权利和补救措施作出补充外,可向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股权申请具体履行、禁令或其他救济(无需过押债券或担保),以强制遵守或防止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且,如果一方违反或威胁这样做,另一方有权获得临时限制令和/或初步禁令,禁止另一方从事此处禁止的活动或可能需要的其他救济,以具体执行此处所载的任何盟约。
10. 通知。
根据本特区协议的条款须发出的任何通知,须以书面形式寄发予公司于其主要办事处,并须获秘书注意,并须寄发予承授人于
最后反映在公司工资记录上的地址(包括通过电子邮件,如果承授人随后受雇于公司),或在任何一方以后可能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指定的其他地址。任何此类通知(如果不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应亲自送达或装在如上所述的妥善密封的信封中,经登记或认证,并存放在美国政府定期维护的邮局或分支邮局(已预付邮资和登记费或验证费)。任何该等通知须仅在收到时发出,但如承授人不再受公司或附属公司雇用,则须当作已在按照本条第10条前述条文邮寄的日期后五个营业日后妥为发出。
11. 计划。
特区及承授人在本特区协议下的所有权利均受计划的所有条款及条件所规限,且承授人同意受该计划的所有条款及条件所规限,该条款及条件以本提述方式并入本文。如本特区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与本计划的条款及条件发生冲突或不一致,则以本计划的条款及条件为准。承授人同意受计划条款及本特区协议(包括本条款)的约束。承授人确认已阅读及理解该计划、该计划的招股章程及本特区协议。除非本特区协议其他条文另有明文规定,计划中授予管理局或委员会酌处权的条文不会也不会被视为在承授人身上产生任何权利,除非该等权利在本协议中有明文规定,或在本协议日期后由管理局或委员会根据本计划采取适当行动所授予的管理局或委员会以其他方式全权酌情决定。
12. 整个协议;修正案。
除非公司与承授人之间的任何雇佣、遣散或其他协议,或承授人参与的任何公司计划另有规定,否则条款和本特区协议及计划共同构成整个协议,并取代双方先前就本协议标的事项达成的所有书面或口头谅解和协议。公司可前瞻性地或追溯性地修改、修订或放弃特区条款,但除非适用法律、纳斯达克或证券交易所规则、税务规则或会计规则要求,否则任何此类修改、修订或放弃均不得在未经承授人同意的情况下损害承授人的权利。任何一方放弃遵守本特区协议的任何条款,均不得实施或解释为放弃本特区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或该一方随后违反本特区协议的任何条款。
13. 管辖法律。
本特区协议应受特拉华州法律管辖、解释和执行,而不考虑其下的法律冲突原则。
14. 本协议的效力。
本SAR协议对承授人和公司及其受益人、遗属、遗嘱执行人、管理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15. 章节标题。
本特区协议的章节标题仅供参考之用,不应被视为更改或影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16. 没收 .
承授人必须在董事会通过的回拨政策要求的范围内向公司偿还承授人根据本协议已收到或将收到的任何付款。
17. 委员会行政 .
委员会对解释及解释本特区协议及解决根据本特区协议产生的所有问题负唯一及专属责任。委员会因本特区协议的建设、行政、解释及效力而作出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决定或行动,将是决定性的,并对所有人具有约束力。
18. 可分割性 .
本特区协议的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不会影响本特区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该等条款将保持完全有效。此外,如果发现任何条款在期限、范围或涵盖的活动方面过于宽泛,则该条款将被解释为在与适用法律相适应的最大范围内可强制执行。
19. 遵守守则第409a条 .
根据本特区协议授予的特区拟获豁免遵守《守则》第409A条。在管理本特区协议时,公司须以与该豁免一致的方式解释本特区协议。
作为证据, 截至授出日期,公司已签立本授标协议。
Red Robin Gourmet Burgers, Inc.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