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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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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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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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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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说明及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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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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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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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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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船舶的主要细节和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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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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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证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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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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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证燃料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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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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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证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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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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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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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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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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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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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合同价格&付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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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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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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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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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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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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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付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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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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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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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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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预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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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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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交付前支付分期付款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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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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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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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合同价格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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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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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速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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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燃料消耗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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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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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抵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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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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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方监督的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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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计划和图纸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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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督员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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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卖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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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资和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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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更换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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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修改、变更和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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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效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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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则和条例等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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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材料和/或设备的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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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买方提供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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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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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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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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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试验负载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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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接受或拒绝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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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剩余可消费商店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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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接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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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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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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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何时及如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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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交付给买方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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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题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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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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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移走船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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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船只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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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延迟&延长交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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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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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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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过度延迟而取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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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允许延迟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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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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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材料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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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缺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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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缺陷的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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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卖方的责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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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买受人的取消、拒绝和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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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XI买方违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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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默认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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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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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息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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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船舶交付前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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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出售船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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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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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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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回金额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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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卖方保险义务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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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争议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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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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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议替代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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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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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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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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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进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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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更改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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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转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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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税收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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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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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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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专利、商标和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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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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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合同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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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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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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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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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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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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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X条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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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a”:不可撤销保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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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 b 」不可撤销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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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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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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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T。249.9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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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线之间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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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9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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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度模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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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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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模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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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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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草案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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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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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ntling Draft mol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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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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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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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不作调整,合同价格不变,为三十(30)个日历日延迟交付船舶超过本协议第七条所定义的交付日期截止至12月12日午夜十二时第三十届(第三十届)延迟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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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如果船舶交付延迟超过三十(30)个日历日在本条例第七条所界定的日期后,则在该情况下,自第三十(30)天在交货期过后,船舶的合同价格应扣除每日仅一万五千美元(15000美元)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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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如果船舶交付的延迟持续一段时间二百一十(210)在第七条规定的交货日之后的日历日,则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自行选择解除或解除本合同。卖方可以在前述期限届满后的任何时间二百一十(210)日历日,如买方未根据第十条送达注销通知,则通知买方卖方估计船只准备交付的日期,并书面要求买方作出选择,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在买方收到此种要求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要么将其取消本合同的决定通知卖方,要么同意在约定的未来日期接收船只,经双方理解并同意,如船舶未能在该未来日期交付,买方应按上述规定的相同条款享有相同的注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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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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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本条而言,因事由及本条第五条、第六条、XI、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导致船舶交货期延长的,不视为船舶交付迟延,不降低合同价款。因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允许的延误原因造成船舶交付延误的,不得调整或降低合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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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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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船舶的交付应早于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指定交付日期,卖方应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买方,且该通知应在新计划的交付日期前不少于两(2)个月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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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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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卖方无法在申报的新计划交付日期交付船舶,则船舶仍可由卖方在该申报的新计划日期之后的日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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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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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的合同价格不受本合同第一条第四款规定的实际航速(按规范更正后试运行确定)低于保证航速十分之三(3/10)一节的影响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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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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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自本合同第一条第四款规定的低于保速的实际车速(按规范更正后试车确定)零点三分(3/10)一节的不足开始并含时,合同价款按如下方式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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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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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航时船舶实际航速(按规格更正后试航确定)的不足,低于14.5节的保证航速超过1.00节的,则买受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自行选择拒收船舶并解除本合同,也可以按上述规定按合同价格的降低接受船舶,由仅美元三百五十万(US $ 350,000)成为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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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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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按规范在厂家工作中经车间试用确定的主机实际燃料消耗量大于本合同规定和规范要求的保证燃料消耗量,且该实际超出部分等于或小于百分之六(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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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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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商铺试用确定的实际油耗大于百分之六(6%)高于保证燃料消耗量时,合同价格减按仅美元六万(US $ 60,000)对于超过上述规定的燃料消耗每增加一个完整的百分之一(1%)百分之六(6%)(百分之一的分数将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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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如经商铺试用确定,主机的此类实际油耗超过保供油耗的百分之十(10%)以上,即油耗超过170.28克/千瓦/小时、买受人可根据本合同第III条第3款(c)项下列规定,在符合建造人实施更换替代发动机或变更更正的权利的情况下,根据本合同第X条的规定,自行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按合同价格的降低接受船舶由美元二十四万(24万美元)成为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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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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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规格规定确定的船舶实际载重吨存在不足,该不足不降低合同价格一千二百(1200)公吨或低于保证载重114,000公吨在指定的scantling吃水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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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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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合同价格按合同约定的总金额减美元七百(US $ 700)对于这种不足的每一整公吨都超过一千二百(1200)公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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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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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船舶实际载重量应存在不足超过三千(3,000)公吨在保证载重吨以下,买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自行选择拒收船舶并解除本合同,也可以接受合同价格降低后最大金额为仅百万二十六万美元(126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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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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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1) |
如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后,船级社或有权作出此类变更或变更的其他监管机构对本合同规定的规则和条例以及船舶建造所需符合的规格的任何要求进行了更改或变更,卖方和/或买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相互以书面形式充分交换该信息,据此在买方收到卖方的上述通知后二十一(21)个日历日内或反之亦然,买方应书面指示卖方对船舶进行的任何变更或变更(如有),由买方全权酌情决定。卖方应迅速遵守船舶建造过程中的此类变更或变更(如有),但买方应首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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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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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因该等合规的成本而引起的船舶合约价格的任何上升或下降;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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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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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因该等合规而须延长交付船只的时间;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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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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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船舶的保证载重重量、燃料消耗和航速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如果这种遵守导致载重重量、燃料消耗和航速的增加或减少;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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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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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本合同或规格条款或两者中的任何其他变更,如果此类合规性使得对条款的此类变更成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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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
如果要提高价格,那么,另外,关于向卖方提供卖方满意的额外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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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如因任何原因,当事人未能就调整合同价格或延长交付时间或增加或减少保证航速、燃料消耗和载重量或向卖方提供额外担保或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如有)达成一致,则在变更或变更不具有强制性的情况下,卖方有权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船舶建造,买方应继续受其约束,本合同的条款和规格,但不作任何此类更改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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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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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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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船舶试运行有关的所有费用将由建造人承担,建造人在试运行期间和对船舶进行试运行时,将自费提供必要的船员,以遵守安全航行条件。试车应按规范规定的方式进行,并应证明达到规范规定的试车要求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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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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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商应向船舶提供所需数量的水和燃料油,并支付所需数量的费用,但须由买方提供的润滑油、润滑脂和液压油除外,这些润滑油、润滑脂和液压油应用于进行《规范》规定的试车或试车。卖方供应的燃料油,买方供应的润滑油、润滑脂、液压油,应按照适用的发动机规格,试运行或试运行期间消耗的水、燃料油、润滑油、液压油、润滑脂等数量的成本由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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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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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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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知建造者船只试运行完成后,买方或买方主管应在其后六(6)个日历日内,以电子邮件通知建造者其接受船只或拒绝船只的情况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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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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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试运行的结果表明船只或其任何部分包括其设备不符合本合同和规格的要求,那么,建造商应与主管一起调查故障原因,并采取适当步骤进行补救,并应根据需要进行任何更正和更改和/或重新试运行或运行,而无需向买方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并且在建造商通知完成此类更改或更正和/或重新试或重新试时,买方应,在其后六(6)个日历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卖方其接受其船舶或船舶被拒绝的原因连同建造商的更改和更正和/或重新审判或重新审判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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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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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未按照上述(a)、(b)项的规定,在六(6)天期限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卖方其接受或拒绝船舶的情况及其原因的,买方应被视为已接受该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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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双方就船舶的任何试运行或进一步测试或试验(视情况而定)的结果产生的任何争议,应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通过参考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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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
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均不妨碍买方在上述试运行和/或进一步测试或试验后接受船舶的资格和/或备注,卖方有义务在根据本合同将船舶交付给买方之前遵守和/或取消该等资格和/或备注(如果卖方可以接受该等资格和/或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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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一) |
卖方应为自己的账户弥补不足,尽快满足要求,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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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如果消除这些缺陷将影响船只的及时交付,则卖方应赔偿买方因从中国其他地方补救这些轻微不符合项而导致的任何直接成本补偿,但不包括时间损失和/或利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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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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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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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建造商根据规格作出的船只试验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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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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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设备包括备件等的清单议定书,均按规范规定,由建造商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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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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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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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第六条第五款所指建造者订立的消耗性仓库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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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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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规定的与船舶有关的成品图纸和平面图,由建造者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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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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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dweight and inclining experiment议定书,由Builder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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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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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范》在船舶交付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书,每一份均不附带任何条件、建议、限制和资格(除条件外,建议、限制和资格归因于买方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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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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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签发的保证声明,即船舶交付给买方时没有任何留置权、费用、债权、抵押或买方对其所有权的其他产权负担,特别是,该船舶绝对没有交付港口所在省份或国家征收的关税、税收或费用性质的所有负担,以及卖方对其分包商、雇员和船员的所有责任和/或交付前因船舶在试运行或试运行或其他情况下运营而产生的所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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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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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开出的商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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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卖方开出的卖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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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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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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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者制作的建造者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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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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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出具的非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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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a) |
卖方应根据下文3(b)的规定,通过在船厂或其他地方进行所有必要的修理和/或更换,对船舶根据本合同获得担保的任何缺陷进行补救,费用由其承担。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无论所有必要的修理或更换是否由卖方在其船厂或下文3(b)中规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卖方均不负责拖航、停靠、码头、港口费以及因买方获得并保持船舶准备进行此类修理和更换而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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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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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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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在船舶交付前支付的所有款项应属于向卖方预付款的性质。如买方根据并依据本合同任何具体允许买方这样做的条款行使其解除和/或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则买方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卖方,该解除和/或解除自卖方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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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因此,卖方应在合同解除和/或解除后立即三十(30)个工作日内以美元向买方退还买方已因船舶而向卖方支付的全部分期付款和款项的全部金额,除非卖方对买方的解除和/或解除根据第十三条启动仲裁程序提出异议。如买方对本合同的解除或解除如前述因卖方提起仲裁而产生争议,则卖方不得退款,且买方在其担保下无权要求卖方银行还款,直至买方与卖方之间的仲裁裁决或在卖方就仲裁裁决或任何法院命令提出上诉或上诉的情况下,由最终法院命令作出,该命令应有利于买方,宣布买方的解除和/或解除正当,由仲裁庭作出并交付卖方。在卖方有义务退款的情况下,如果买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c)项、第二款(c)项、第三款(c)项或第四款(c)项的规定行使合同的取消或解除,则卖方应按本合同要求退还买方的金额的百分之五(5%)向买方支付美元利息,金额从卖方银行根据第二条第4款(b)项收到此种款项的相应日期开始计算,4(c)或4(d)自买方起至卖方以电汇方式将此种退款汇给买方之日止,但条件是,如果买方的上述撤销是根据第八条第3款或第十二条第2(b)款的规定作出的,则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不应被要求支付任何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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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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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向买方退款后,本合同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对对方的所有义务、义务和责任立即全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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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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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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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未按本合同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向卖方支付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或第四期到期应付款项时,且买方应已收到卖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要求支付的款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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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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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未在本合同第二条第六款规定的时间内向卖方交付支付保证人应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保函;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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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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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本合同第二条第3款(e)项和第4款(e)项的规定向卖方支付第五期付款,前提是买方应已收到卖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提出的付款要求;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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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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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未能提货船舶,当船舶根据本合同条款准备就绪并按本合同条款招标交付时,卖方根据本合同和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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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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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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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买方未按本条第1款(a)项和/或第1款(c)项的规定支付任何分期付款,买方应按年利率百分之五(5%)的利率支付该分期付款的利息,直至付清全部款项之日为止,包括上述全部利息。买受人未按本条第1款(d)项规定的要求提货的,视为买受人未支付第五期款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第7款规定,自卖受人投标交付船舶之日(含)起按上述利率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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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如买方根据上述1(a)或1(b)或1(c)或1(d)发生违约,买方须还支付卖方因此类违约而产生的所有合理的直接成本、费用和开支,但不包括任何间接或后果性损失、损害或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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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如发生本条第1款(a)项或第1款(b)项或第1款(c)项或第1款(d)项所界定的买方违约,则应根据卖方的选择,将交货日期推迟一段时间,以延续买方的此种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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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买方实施的本条第1款(a)项或第1款(b)项或第1款(c)项或第1款(d)项所界定的任何违约行为持续十五(15)个历日的,则卖方应享有以下所有权利和补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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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卖方可以选择解除或解除本合同,条件是卖方已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将此种违约情况通知买方,方法是通过电子邮件向买方发出此种效力的通知。买方收到该电子邮件注销或撤销通知后,买方的所有用品应随即成为卖方的唯一财产,船舶及其所有设备和机械应由卖方自行处置,以供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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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如本合同发生此类解除或解除,卖方有权保留买方因本合同向卖方支付的任何一期或几期合同价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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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三) |
(适用于本条第1(a)款所界定的任何买方违约)卖方在不损害卖方按本合同规定以出售船舶所得收益向买方追讨第5期款项、利息、成本和/或费用的权利的情况下,有权宣布所有未支付的第1、2、3、4期款项立即到期应付,并在该声明后,卖方有权立即要求支付所有未支付但已到期的总金额1、2,第3期和第4期(视情况而定)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以及付款保证人出具的付款保函的条款和条件向付款保证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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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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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出现上述规定的本合同被取消或解除的情况,卖方应拥有完全的权利和权力,可以在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完成或不完成船舶,并根据卖方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以公开或私下出售的方式出售船舶,而无需对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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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船舶的,卖方应当向买方发出电子邮件或者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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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如船舶在其已完成的状态下出售,卖方收到的出售收益应首先用于支付出席该出售的所有费用以及卖方因买方违约而产生的其他费用,然后按上述相关条款规定的利率支付所有未付分期付款和/或未付的合同价款余额及该分期付款的利息,自该分期付款各自到期日起至申请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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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如船舶在不完整状态下出售,卖方收到的出售收益应首先用于支付出席该出售的所有费用以及卖方因买方违约而产生的其他费用,然后用于支付船舶建造的所有费用(此处提及的此类建造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CSTC和/或建造商为所购买或将购买的设备和/或技术设计和/或材料而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人工和/或价格费用,安装和/或将安装在船舶上)和/或为船舶产生和/或将产生的任何费用、收费、开支和/或特许权使用费减去卖方如此保留的分期付款,并向卖方赔偿因本合同取消或解除而产生的合理利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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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d) |
在上述任一出售事件中,如果出售过程超过上述将应用该等收益的总额,卖方应立即将超出部分无息支付给买方,但前提是每笔支付给买方的金额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买方已支付的分期付款总额和买方所提供物品的成本(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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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
如果出售过程不足以支付上述应支付的总金额,买方应根据要求及时将不足部分支付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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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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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船舶在买方验收交付前因任何保险原因发生损坏,且该损坏不构成船舶的实际或推定全损的进一步情形,卖方应将本条第1款所指的保险单项下追回的金额用于修理《规范》所述的船级社和其他机构或主管部门满意的此类损坏,不向买方额外支出费用,并且买方应接受本合同项下的船舶,如果按照本合同和规格完成,并且不对任何相应的损失或折旧提出任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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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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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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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共同协议,按照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上述保险单追回的金额应适用于船舶损坏的重建和/或维修和/或买方提供的物品的重新安装,但前提是双方应先书面约定为完成该重建可能需要的合理延长交付日期和调整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包括合同价格;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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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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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任何原因当事人未能就上述事项达成一致,则立即无息向买方退还本合同项下支付给卖方的全部分期付款金额,据此本合同视为解除,各方对对方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和义务随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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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应在收到构成实际或推定全损的船舶任何损坏的电子邮件通知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将其在本款项下的同意或异议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卖方。如果买方未能如此通知卖方,则该失败应被解释为买方方面的分歧。本合同视为解除合同,适用本条第二款(乙)项(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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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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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如果上述另一方当事人在收到要求仲裁通知后二十(20)天内未能按前述方式指定第二名仲裁员,则商定该一方当事人因此应被视为已接受并指定要求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已指定的仲裁员为其自己的仲裁员,仲裁应在该独任仲裁员面前立即进行,在此情况下,该独任仲裁员应单独构成仲裁委员会。并在双方当事人按前述分别指定的两名仲裁员无法在指定第二名仲裁员之日起二十(20)日内就第三名仲裁员的指定达成一致意见的进一步情形下,上述两名仲裁员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申请致LMAA暂时主席指定第三位仲裁员。仲裁的裁决,由独任仲裁员作出或由三名仲裁员的多数(视情况而定)作出,应是终局的、结论性的,并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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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有本条前述规定,但承认如因船舶、其机械设备的建造或其材料质量或工艺或其上产生任何争议或意见分歧,经双方共同书面同意,该争议可提交船级社处理。在这种情况下,船级社的意见为最终意见,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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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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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船舶交付前发生的事项引起的任何争议,如涉及仲裁,卖方无权延长本合同第七条所界定的交付日期,买方也无权在交付日期或卖方声明的新计划交付船舶的时间推迟接受船舶。但是,如果船舶的建造受到任何仲裁的影响,卖方随后应被允许延长第七条所定义的交付日期,并且该决定或裁决应包括关于卖方在多大程度上被允许延长交付日期的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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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a) |
卖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第七款条款向买方提供退款担保,以支付买方第一、二、三、四期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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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买方按照合同第二条第3款(甲)项和第4款(甲)项的规定进行第一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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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买方提供保函,自买方收到保函之日起五(5)个银行工作日内ReFund担保,向卖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六款约定的买方支付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款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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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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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本合同以及本合同每一条款和部分的有效性和解释受英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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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包含的所有通用语言或要求旨在放大、解释和实施本合同的要求。然而,如果规格中如此体现的任何语言或要求允许与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不一致的解释,那么在每一个此类事件中,均应以本合同的适用条款为准。规格和图则也意在相互解释,图则上显示而未在规格中规定或未在规格中规定而未在图则上显示的任何内容,均应视为并视为两者均有体现。规范与方案发生冲突的,以规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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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本合同执行后双方约定的规格的任何变更或变更以后可能发生的本合同与规格的不一致或矛盾,则以该变更或变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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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规定“工作日”、“银行工作日”或“营业日”的,以“日”或“日”为“日历日”或“日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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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a) |
卖方和买方各自在此保证,在订立本合同之日并持续到买方接收船舶交付为止,买方和卖方均未根据中国政府维护的制裁名单和/或欧盟委员会维护的联合国和/或欧盟金融制裁维护的制裁名单和/或英国HMTreasury维护的英国金融制裁目标综合名单和/或美国政府维护的OFAC SDN名单指定,以便本合同,由于上述制裁,变得受挫(“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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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任何一方应在发生制裁事件时立即通知另一方(“制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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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自制裁通知发出之日起,双方应在60天内或双方共同商定的任何更长期限内本着诚意共同努力,以找到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停顿期”)。在停顿期内,各缔约方均无权因产生该停顿期的制裁而取消/解除本合同,除非有官方政府当局的明确命令或指示命令缔约方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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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如果双方在停顿期内达成了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且双方确认重新启动本合同,则船舶的交付日期应自动延长相当于因本条第XX条所述理由而中止合同期间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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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
如果在停顿期的最后一天,尽管各方尽了最大努力,但仍未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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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因卖方原因造成制裁事件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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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因买方原因造成制裁事件的,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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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如买方根据本条款终止合同,卖方应将买方因船舶而向卖方支付的所有分期付款或分期付款的全部金额以美元退还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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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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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GUADELOUPE SHIPPING COMPANY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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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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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reas Nikolaos Michalopoul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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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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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烈亚斯·尼古拉奥斯·米查洛普洛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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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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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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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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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iki Pali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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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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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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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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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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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黄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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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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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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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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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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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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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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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者:上海外高桥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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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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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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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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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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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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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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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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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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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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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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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贵公司作为买方(以下称“买方”)与GUADELOUPE SHIPPING COMPANY INC.订立日期为2023年12月18日的造船合同(“造船合同”),地址为Trust Company Complex,Ajeltake Road,Ajeltake Island,Majuro,MH96960,Marshall Islands,就建造一(1)11.4万载重吨产品/原油油轮被称为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的船体编号。H1597(以下简称“该船”),我们,Performance Shipping Inc.,地址为MH96960,Marshall Islands,Majuro,Ajeltake Island,Ajeltake Road,Trust Company Complex,特此不可撤销地、绝对地、无条件地保证,作为主要义务人而不仅仅是作为担保人,买受人应到的、准时的2nd, 3rd和4第合同分期付款总金额为1900万美元四百五十三万五千五百只(1945.35万美元),具体如下(二)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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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本协议项下所担保的分期付款,根据造船合同的条款,包括买方在贵方造船厂车间切割第一块钢板后五(5)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的金额为600万美元的第二期付款(648.45万美元)和买方在船舶第一部分龙骨铺设后五(5)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的金额为600万美元的第三期付款(648.45万美元)以及买方在船舶下水后五(5)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的金额为六百万美元四百八十四万五千五百美元的第四期款项(648.45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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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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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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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不可撤销地、绝对和无条件地保证,作为主要义务人而不仅仅是作为担保人,买方按年利率百分之五(5%)的利率从违约的分期付款日期后的第一天(含)起至我们全额支付本协议项下所担保的该金额之日止,到期并按时支付本协议项下所担保的每笔分期付款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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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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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支付2nd, 3rd和4第根据本协议担保的分期付款或买方未能支付任何利息,且任何此类违约持续十五(15)个银行工作日,则在我们收到您的第一次书面要求后,我们将立即仅向您或您的受让人支付2的未付分期付款nd, 3rd和4第分期付款,连同本协议第(3)款规定的利息,而无需要求您对买方或就您可能持有的任何其他证券采取任何或进一步的行动、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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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我们在此同意,根据贵公司的选择,本担保和本协议项下的承诺应在例外基础上仅转让给贵公司的融资银行,如果如此转让,则应符合贵公司作为贵公司受让人的利益,如同贵公司的银行最初是在本协议中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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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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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款项均以美元电汇方式支付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地址为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公馆C座(SWIFT代码:CIBKCNBJ100)为由贵公司指定的收款行A/C受益人:中国船舶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或通过贵公司不时指定的其他收款银行,以贵公司或贵公司的受让银行为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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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我们在本担保项下的义务不会因您作为卖方和买方在造船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或因建造商因任何原因或因其条款的任何变更或延长而延迟建造和/或交付船舶或因您现在或以后就此持有的任何担保或其他赔偿,或因您或任何其他人就此授予的任何时间或放纵,或因其条款的任何无效或不可执行性,或因任何行为而受到影响或损害,任何遗漏、事实或情况,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可能或可能以任何方式减少我们在本担保项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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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任何索赔或要求应以书面形式由贵公司的一名授权人员签署,并可通过专人或邮寄方式送达我们,如果邮寄至c/o Unitized Ocean Transport Limited,373 Syngrou Ave. & 2-4 Ymittou str,17564,Palaio Faliro,Athens,Greece(或我们可能书面通知您的其他地址),或通过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地址:legal@unitizedocean.com),并附有书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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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 (9) |
本保函自本保函交付贵方之日起全面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船舶交付买方并被买方验收且买方已履行其全部提货义务或直至全额支付2nd, 3rd和4第由买方或我们以先发生者为准,与上述权益一并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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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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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们在本担保项下有义务向贵公司支付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额为19,000万美元的一千六百一十三万三百九十二美元(仅为19,613,392美元)的金额,该金额等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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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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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nd, 3rd和4第本协议项下担保的分期付款总额仅为19,000万美元四百五十三万五千五百(USD 1,945.35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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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利息(如适用)按年利率百分之五(5%)计息,为期六十(60)天,金额仅为一百五十五万九千八百九十二美元(159,892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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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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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本担保项下的所有付款均应在没有任何抵销或反索赔的情况下进行,并且不得扣除或代扣任何税款、关税或费用,除非我们被法律或合同强制扣除或代扣相同的费用。在后一种情况下,我们将做出允许的最低扣除或预扣,并将支付可能需要的额外金额,以便您在此类扣除或预扣后收到的净额将等于如果没有要求进行此类扣除或预扣本应收到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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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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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函应根据英格兰法律解释并受其管辖。我们特此提交给英国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以便在英格兰进行与此相关的任何法律诉讼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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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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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述我们在本保函项下的负债到期时,您将退还给我们,无需我们的任何要求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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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合同 | 船体编号H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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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真实的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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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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