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免责申明:同花顺翻译提供中文译文,我们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翻译内容仅供参考!
EX-4.3 2 ex_883480.htm 附件4.3 ex_883480.htm

展览图4.3

 

注册人证券的描述

根据第12条规定的注册程序进行登记。

1934年证券交易法

 

截至2026年3月26日,Fluent公司拥有一种在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第12条下注册的证券类别——我们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5美元(“普通股”)。

 

普通股的描述

 

以下是关于我们普通股的相关描述,仅供参考而已,并不构成完整的资料。该描述需以我们的公司章程为准,具体内容可通过查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及修正后的议事规则来了解。上述文件均作为附件附在《10-K表格》年度报告中,而本附件4.3即为该报告的一部分。我们建议您仔细阅读我们的公司章程、议事规则,以及特拉华州通用公司法中的相关条款,以获取更多信息。

 

授权股本股份

 

我们的授权资本股份包括2亿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5美元;以及1,000万股优先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截至2026年3月26日,已发行和在册的普通股数量为29,810,156股。而截至同一日期,尚未发行任何优先股。

 

投票权

 

持有普通股的股东有权就所有需要投票表决的事项每人拥有一票表决权,包括董事的选举。我们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并未规定在董事选举过程中采用累积投票制。

 

分红权利

 

普通股股东有权获得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决定的股息分配。这些股息将从用于支付股息的合法资金中拨出,具体分配方式由董事会自行决定。不过,在分配股息之前,优先股股东的权益应优先得到考虑,同时我们也可能存在关于是否向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的合同约定限制。

 

清算权

 

在我们公司被清算的情况下,普通股股东有权在支付所有债务和其他负债之后,享有我们资产中的合理份额分配。此外,如果当时还有未偿还的优先股持有人,这些持有人的权益也将得到相应的分配。

 

适用的反收购条款

 

以下是关于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中那些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延迟或无法发生的条款的摘要。以下描述仅属概述性质,具体内容应以公司章程、议事规则以及《德克萨斯州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为准。

 

缺乏股东书面同意

 

我们的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无需通过书面同意即可采取行动,而无需召开股东大会。这一条款可能会抑制潜在的收购提议,并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发生被推迟或无法实现。

 

 

 

 

股东无权召开特别会议

 

我们的公司章程和细则并未赋予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提前通知要求

 

我们的公司章程规定了关于股东提议的提前通知程序,这些提议涉及提名董事候选人或提出新的业务计划以提交给股东会议审议。根据这些程序,此类股东提议必须在相关决议召开之前,以书面形式及时送达公司秘书处。一般来说,为了符合时间要求,通知必须在上一年度年度会议日期前至少90天但不超过120天之内送达我们的主要办事机构。通知中必须包含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必要信息。

 

优先普通股

 

我们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以发行10,000,000股“空白授权”优先股。这些优先股的条款可以由董事会自行决定,无需获得股东们的批准。这种无特定名称或“空白授权”优先股的安排,有助于让董事会更难以阻止任何试图通过要约收购、代理权争夺、合并或其他方式来控制公司的行为,从而确保公司的管理团队能够持续发挥作用。

 

专属论坛条款

 

根据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专属诉讼地条款,除非公司书面同意选择其他诉讼地,否则特拉华州衡平法院(或者,如果特拉华州衡平法院拒绝受理某件案件,则由特拉华州内的任何州级或联邦法院负责审理)将作为以下类型诉讼或程序的唯一诉讼地:(i)任何针对公司或其代表提起的衍生性诉讼或程序;(ii)任何涉及声称公司现任或前任董事、高管、其他员工或股东对公司或公司股东负有义务的诉讼;(iii)任何依据《德克萨斯州普通法》相关规定提起的诉讼;(iv)任何《德克萨斯州普通法》赋予特拉华州衡平法院管辖权的诉讼;(v)任何遵循内部事务原则所引发的诉讼。

 

上市/挂牌

 

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进行交易,交易代码为“FLNT”。

 

转账代理机构

 

该公司的过户代理公司是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