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我已审核了TJX公司发布的年度报告,该报告符合10-K表格的要求。 | |||||||
| 2. | 据我所知,这份报告中没有包含任何虚假的陈述或遗漏重要事实的情况。考虑到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境,这些陈述在涵盖的报告期间并不具有误导性。 | |||||||
| 3. |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以及本报告中所包含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信息,可以确信,这些报表充分、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所述期间该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 | |||||||
| 4. | 注册人的其他授权官员与我共同负责建立并维护相关披露控制机制与程序(如《证券交易法》第13a-15(e)条和第15d-15(e)条所规定),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如《证券交易法》第13a-15(f)条和第15d-15(f)条所规定)。我们已具备履行这些职责所需的资格。 | |||||||
| (a) | 我们制定了这些披露控制与程序,或者是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些控制措施,以确保与注册人相关的所有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情况——能够由这些实体的内部人员传达给我们。尤其是在编写本报告期间,必须确保这些信息能够及时被传递给我们。 | |||||||
| (b) | 这种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的。其目的是确保报告的可靠性,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公认会计原则,从而为外部使用者提供合理的信任基础。 | |||||||
| (c) | 评估了注册人信息披露控制与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基于该评估得出的关于这些控制与程序有效性的结论;上述结论适用于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末的情况。 | |||||||
| (d) | 本报告中提到了注册机构在最近一个财务季度中发生的任何关于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变化。这些变化可能已经对注册机构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或者很有可能在未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 |||||||
| 5. | 注册人的其他审计负责人以及我本人,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已经向注册人的审计人员以及注册人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负责类似职责的人员)提供了相关信息。 | |||||||
| (a) |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运作过程中存在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弱点,这些缺陷很可能对注册机构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及 | |||||||
| (b) | 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严重,只要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注册机构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负有重要职责的员工,都应被认定为欺诈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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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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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厄尼·赫尔曼 | |||||||||||||
| 名字:厄尼·赫尔曼 职位:首席执行官兼总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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