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i)
受托人薪酬概要说明
支付给每个单独受托人和公司受托人的补偿在日期为1982年10月25日的《信托协议修正案》(“修正案”)中规定。该修订作为10-K表格的附件 3(a)提交。
根据该修正案,每位受托人作为受托人每年至少获得20,000美元的服务报酬。每年,年度受托人薪酬根据所有商品生产者价格指数(以1967年= 100为基数)中1981年11月水平295.5(“1981年升级水平”)的变化进行上调或下调(但不低于20,000美元)。所有大宗商品生产者价格指数由美国劳工部公布。该调整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时进行,并根据(a)该财政年度结束前11月份该指数的水平与(b)1981年的升级水平之间的比例计算。在截至2026年1月31日的财政年度内,每个受托人因向信托提供服务而获得了52,982美元的现金补偿。
同样根据该修正案,作为公司受托人的德意志银行 Trust Company Americas每年将获得相当于(i)20,000美元或根据上段所述调整确定的其他金额,或(ii)受托人收到并分配给信托单位持有人的信托资金的百分之一(1%的1/4)的四分之一(不包括出售信托财产任何部分(如信托协议中定义的此类条款)的收益的补偿,以两者中的较高者为准。根据截至2026年1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第二笔拨备,公司受托人的收入为228,616美元。
此外,公司受托人每年还会收到6.25万美元(或更多,如果得到个别受托人的一致批准),用于支付向梅萨比投资提供的文书和行政服务,而不是通常由注册商或转让代理提供的服务。在2026财年,该信托向公司受托人支付了6.25万美元,用于支付文书和行政服务,15826美元用于支付向梅萨比投资收取的额外服务费,9500美元用于支付作为注册商和转账代理的服务。截至2026年1月31日的财年,该公司受托人的总薪酬为316,442美元。